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精选6篇)
篇1: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控违拆违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造势和监督作用,建立控违拆违专项整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一、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着力建立“科学合理、导向正确、反应迅速、引导有力”的控违拆违工作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造势和监督作用,认真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全方位、高密度、有深度、强有力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为顺利推进控违拆违工作提供强大的社会舆论支持。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重点。一是开展控违拆违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阐明“控违拆违”事关长远发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服务职责,引导广大市民对控违拆违工作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和价值导向;二是市委、市政府开展控违拆违整治的坚强决心,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原则和重点;三是控违拆违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四是深度曝光少数无理阻挠拆违整治工作的“拦路虎”、“钉子户”,以及工作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并开展有力度的评论,给反面典型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五是深入宣传违法建设整治所取得的良好成效,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充分反映“拆
违”后的环境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反应,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对控违拆违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舆情掌控。组织记者深入社区、企业进行采访,深入了解和掌握广大市民、企业对控违拆违工作的思想认识变化和心理状态,及时给予有力有效的舆论引导。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依据。市网管中心等要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深入了解网民对控违拆违工作的反映。各新闻媒体要在准确掌握社会舆情的基础上,根据控违拆违工作的进度情况和形势变化,把握不同的阶段重点,加强新闻选题策划,及时调整报道方向和重点,不断增强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报道形式。各新闻媒体都要开辟控违拆违工作专题专栏,并紧密结合控违拆违工作的进度情况和广大市民的兴趣习惯,在报道形式、版面编排、栏目设计、新闻选题等多个方面不断进行创新。除消息、通讯、言论等传统报道形式外,还要充分利用动态报道和实例分析相结合、事实综述和新闻评论相结合、文字内容和图片图表相结合、现场直播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报道内容,提升报道效果。市级新闻媒体都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精心策划推出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专题报道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报道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网络引导。市网管中心加强网上相关舆情的分析研判,启动网评员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网上舆情的引导工作。主动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组建专兼职的控违拆违工作专业网评员队伍,及时做好拆违重大行动、有关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的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形成网上良好的拆违舆论氛围。
(五)资源整合。充分整合全市新闻资源,加强不同媒体间的协同合作和互动报道,多运用篇版联动、报网联动、频道(频率)联动等合作报道方式,着力构建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全方位推进、立体式报道的整体报道格局,进一步营造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的舆论声势。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新闻单位的支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上级媒体进行联合采访,为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宣传部领导任组长的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建立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新闻媒体有关“控违拆违”宣传报道工作汇报,总结评估前一阶段宣传报道成效,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推动下一阶段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级新闻媒体是开展控违拆违工作舆论引导的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协调全市控违拆违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
干采编力量,全力做好控违拆违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要紧密结合拆违工作进度情况,制订专门的宣传报道计划,做到每季有计划、每月有部署、每周有重点,促进控违拆违工作新闻报道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三)强化沟通协作。建立新闻报道联络员制度,各新闻单位和控违拆违工作职能部门(单位)都要确定专人负责相互间的沟通联络。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城管执法、水利、交通、文保等有关执法部门,要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拆违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一般情况一月通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通报,以便各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新闻媒体要主动加强与各控违拆违工作职能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全力予以配合。
(四)强化考核评估。市委宣传部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拆违工作的进度情况,对各新闻媒体开展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报道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和评估。对拆违工作宣传报道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成效不够明显的新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篇2: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与传统纸质媒体相比,网络具有全时、无界、互动的特点。网络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传播结构,信息单向流动变成了双向沟通。公民在网络上可以自主发表言论,反映利益诉求,网络成为社会舆论表达的一个重要窗口。随着公民政治素质的提高,人们参与政治的热情不断高涨,人们更多地通过网络媒介发表自身对某些社会现象、公共政策乃至突发事件的看法和意见。这使得政府能更为直接和便利地掌握社情民意,有利于做出更加贴近民意的公共决策,大大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化、民主化、科学化。网络舆论还可以加强公众对政府官员的监督, 对于各级政府树立执政形象、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网络的快速发展,给党和政府的新闻管理,特别是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能否处理好政府与网络媒体的关系,引导网络舆论和谐,进而增进党群和谐、干群和谐和社会和谐,将成为衡量各级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领导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
媒体舆论要引导,引导谁?引导什么?媒体舆论要引导的是公众,引导公众的实质是引导和化解公众情绪。许多突发性事件本身不是危机,只有不能及时处理好,及时引导和化解群众的情绪,才会酿成危机。
地方政府要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工作,首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积极作为,及时、适度调整网络舆论引导策略。变被动为主动,立足于“疏”和“导”。综合运用政府行政管理、政府立法管理、技术手段控制、网络行业和用户自律等多种管理方式。二积极建设主流媒体网站,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新闻网站和政府网站建设,努力增强与公众互动的功能,增强政府与群众沟通。
篇3:高校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研究
一
一般性研究表明, 互联网使用情况与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高度相关, 青年人、高学历者一般更易接受也更便于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 是正在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 是国家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 他们年纪轻、学历高, 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是最容易接受网络平台的群体, 因而也是最易受到网络舆论影响的群体。大学生正处于自我意识的突变期和价值体系的调整形成的关键阶段, 网络舆论强大的思想牵引力会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发展与变化产生巨大作用, 如何正确认识网络舆论, 建立并完善科学的大学生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已成为网络时代赋予教育者的紧迫任务。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尚处于摸索阶段, 相应体制尚不健全, 高校网络管理情况不容乐观, 其主要体现出以下问题:一是网络管理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 虽然少数高校已出台了一些有关的管理制度, 用以约束大学生的网上行为, 但更多的高校仍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高校网络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盲点较多;二是网络管理的软硬机制不够协调, 在具体管理中既存在重视技术轻思想政治教育的案例, 又有重网络文化的建设却缺乏坚强的技术保障的案例, 教育与管理一手硬、一手软;三是网络管理的运行机制落后, 各网络工作部门各自为战, 信息、资源无法实现共享, 校内网络工作无法形成合力, 既浪费大量行政资源, 又无法有效实现大学生网络舆论科学引导的目标。
二
建立完善的高校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必须探索一条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和网络技术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体系, 建立高校内部跨部门网络工作综合联动机制。
1. 加速校园网络规范的建设, 使高校网络管理工作有规可依。
在国外, 许多高校都制定了要求师生严格遵守的一般性校园网络使用规范, 我国高校应该吸取相关经验,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学生宿舍网络管理条例》、《大学生网络文明公约》等规章制度, 为校园网络管理和大学生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提供有效的规范性支撑。
2. 探索合理的网络信息审查机制。
首先, 要探索建立校园网络信息监控制度, 对大学生网络舆论中的错误认识进行正面引导, 同时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时势问题建立跟踪、交流并集中解答的舆论疏导机制;其次, 针对校园内部网络探索专人管理维护制度、用户IP地址绑定制度等监管、维护机制, 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和自律机制;最后, 利用校园学生社团网站, 积极推广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学生干部作用, 宣传、引导大学生培养积极、健康的网络使用习惯。
3. 充分重视校园论坛 (BBS) 的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校园论坛是高校校内便捷的信息发布平台和沟通交流渠道, 也是重要的校园舆论集散地。校园论坛是高校内部最主要的舆论集散平台, 是校内网络舆情的第一线, 因此高校论坛的管理工作是大学生舆论引导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校园论坛的舆论引导工作, 首先要坚持及时引导原则, BBS中舆论的形成非常迅速, 一个焦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有可能迅速点燃论坛热情, 掌控论坛舆论导向。因此针对校内论坛中的典型舆论, 网络管理人员务必迅速定位、认真分析并及时采取对策, 积极进行引导。其次, 要坚持对等讨论的引导原则, BBS的特点是讨论自由、平等, 如果网络管理人员以教师的身份通过生硬的教条强行将观点施加给论坛中的大学生, 不但不会起到舆论导向作用, 反而会激起大学生的反叛情绪, 即使是正确的观点、意见也很难得到学生的理解和认同。因此工作人员必须改变居高临下的角色观念, 根据网络社会“主体间性”特点以平等、诚恳的态度交流、讨论各种问题, 实现网络舆论的正确导向。最后, 加强校园论坛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保障论坛在健康的舆论环境下进行理性的讨论。其中一要明确论坛章程, 规范并公开论坛规则, 赋予论坛依据规则合理编辑、转移、删除的权限, 并针对违规者提出相应的警告和制裁;二要落实版主责任制, 明确版主的具体权利与义务;三要探索校园用户实名登记制度, 提高大学生网络舆论的责任意识, 促成虚拟网络符号主体与本体间高度的道德自律的实现。
4. 由校领导牵头成立校园网络管理工作跨部门指挥领导机构, 确立高校网络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制。
高校要建立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 由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门、网络信息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及各教学院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工作领导机构综合协调高校网络管理工作和大学生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确保网络工作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向上的教育内容、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 提升网络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思想性、实效性。同时围绕指挥领导机构打造高校网络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制, 细化工作环节, 规范工作流程, 把关校园网络工作的各个环节, 细致分工、明确责任, 从高校实际出发, 协调各部门利用各种资源实现高校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效能的提升。
5. 探索高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细化危机应急处理流程。
对突发性网络事件全程监控、定时反馈、即时引导, 既要在第一时间实施介入, 有效控制事件范围, 又要保持与高校网络指挥机构、兄弟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公共安全部门的联系, 做到全面引导、系统控制, 把突发性网络事件的冲击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校园秩序的稳定保驾护航。
6. 加强高校网站的建设, 将高校网站建设成为校内信息最权威的发布平台和大学生网络学习的重要资源。
现阶段, 许多高校对其网站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 其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 部分高校网站信息少、更新慢, 学生很难从中找到详细的资料和信息;其二, 部分高校只片面强调网站的信息发布功能, 将校园网站打造成单向度的信息发布工具, 忽略了校园网站其他功能的挖掘, 既无法成为信息的交流与反馈网络渠道, 又无法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生活、学习上的在线帮助与服务。
7. 在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网络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的同时, 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将大学生网络舆论植入其社会土壤中。
因为有效把握大学生对公共事务的评价准则才能为有效引导大学生网络舆论创造前提条件, 从而依托全社会的力量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 打造跨部门的综合性大学生网络舆论引导机制
参考文献
篇4:关于健全高校舆论引导机制的探讨
关键词:高校;舆论;舆论引导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9-0032-02
一、高校舆论
舆论是公众对社会的评价、对事件和人物所表达的意见,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强烈度和持续性,并对社会或事态的发展产生影响。它是某种共同性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思潮的表露,同时亦是实现社会调控的制约力量[1]。就舆论的概念来讲,具有以下特点:多数人的意见、能传播、对事物产生影响。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舆论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存在着并影响着社会生活。同样高校舆论也客观的存在于高校校园和师生群体中。可以定义为:高校师生对校园内及社会中的现象、事件所表现出的一种能够传播和有影响力的某种倾向性的态度、意见、观点和情绪的总和。高校舆论的主体是大学生,大学生们与新媒体接触最为密切,是网络的忠实粉丝,时代的弄潮儿,对新时期的媒体有着天生的适应性和接受能力,思想激进不成熟,在舆论发展中容易受到左右。结合定义总结高校舆论的特征:参与主体思想的活跃性、前沿性、持久影响力和感染力。
二、舆论引导
当今世界是信息的世界,信息的迅速传播使舆论的影响力更加广泛。社会热点出现势必会引起公众的情绪变化,进而引发思潮,这种思潮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两者交织在一起,在网络新媒体时代都会得到快速传播和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力,必须进行科学的舆论引导。舆论引导是统治阶级进行社会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新闻媒体的一项基本功能[2]。高校舆论引导也是高校整体管理的一种手段,对高校舆论进行积极有效的正确引导,弘扬正向舆论,就可以有力的维护高校的和谐稳定,促进学校有序向前发展。
三、高校舆论引导机制建立
完善舆论引导机制要求有对突发事件收集信息快速的能力、介入事故调查的快速反应能力、第一时间发布和持续更新的能力、应对负面报道不实的能力,及早公布调研结果的能力。“谁能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谁就能吸引网民的注意力,就能获得网民的共鸣,谁在信息上占据了主动地位,谁就能在网络世界拥有话语权”[3]同样高校舆论也需要在第一时间引起师生的注意力,获得大学生网民的共鸣,谁在信息上占据了主动权。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因此,要想切实做好高校舆论工作建设,就必须做好高校舆论的收集、监测、分析、解读、应急处置,它们是科学、有效实施大学生舆论调控与引导的前提和基础。
1.健全舆论收集、监测机制。
高校各部门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监测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收集、监测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学校内外及学生中间突发事件引起的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高校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高校各部门要主动开展网络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及时查找事关高校师生利益、师生思想动态等方面信息,随时了解最新涉及高校思政网络舆情。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敏感时期做到不间断的搜集和终点监测,全面及时关注舆论走向。监测的网站除了本省、本地、本校主要网站外,还包括全国的一些著名网站、论坛、博客等。例如人民网强国论坛、天涯论坛等,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汇总和归纳,认真筛选,分类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以编印《高校网络舆情》信息等形式直报学校主要领导批阅,电子信箱类举报做到及时上报。
基于校园舆论的发生大多在老师和学生群体中产生与传播,监测机制还需设立两支队伍来实施监管协助:一支在教师队伍中,由高校宣传部、思政教育者、网络管理员组成的舆论监督队伍,另一支在学生中,建立由班级、专业、院系的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组成的不同层级的舆论联络队。两支队伍有效沟通联络,建立起一套高校舆论监测体系。
加强对高校舆论的搜集和整理,需要明确收集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科学的明确。对高校舆论监督信息范围、反馈时间、反馈程序、沟通渠道、调查机制及收集信息遵守的法律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的制度性约束和规范,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建立起高校舆论监督的联动程序,为科学的收集舆论,及时发现问题,正确引导舆论发展奠定基础。
2.健全舆论分析、研判机制。
网络舆情汇集和分析,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学生中单个的信息如果得不到重视并妥善解决,容易使个体信息发展为群体信息;透过若干群体信息可以预见一定时期可能产生的群体思想动态。通过对网上信息进行分析、归纳、判断,可以增强准确把握师生思想动态的能力,预测发展趋势,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前瞻性,避免群体事件的发生。高校各部门应把从各个方面获得的零散、孤立的网络信息分门别类,提取有用的信息,分别加工处理,进行科学鉴别,根据舆论反映的对象是否可靠、线索是否真实,后果是否值得引起关注等方面确定出不同的级别,然后根据级别进行对症。将原始信息变成便于观察、分析、传输的形式。在对网络舆情进行科学处理的基础上,分类别、分对象、分轻重缓急进行有组织、有系统的反馈,防止个体不良情绪发展为群体不良情绪,防止群体不良情绪演变为不可控事件。
高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高校出台重要政策法规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老师和学生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学校的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学生“听得懂”、“信得过”。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及时加强分析解读,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教授专家解读、召开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3.健全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机制。
高校舆论舆情是师生情绪态度的集中体现,也是师生对现实生活中热点、焦点及切身利益相关事情所持有的一种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观点和言论,往往会通过贴吧、论坛、微博、博客、跟帖、转帖等实现并加以强化。建立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机制的意义在于:及早发现危机源头,及时分析危机走向,判断危机影响规模和范围,趁早通知各相关部门做好危机应急准备,将危机苗头扼杀在摇篮内。高校建立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机制,利用网络论坛、贴吧、BBS等手段,及时进行会话,疏导情绪,引领舆论。
网络时代,“丑闻”是全球化、多介质、连坐式扩散的,信息传播的“菌殖效应”甚至有可能在极短暂的时间内改变事态的趋向[4]。对于舆情事件,网友往往有一种心理预期,如果这时候事件得到果断处理,就会有心理补偿。否则,他们会寻找其他解释,这一过程可能会造成负面情绪的升级。这就决定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应急性,也称为危机干预。危机干预的底线是将危机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5]。从高校来讲,要减少危机的发生,降低危机的损失,提高应对危机的效率,必须建立系统的危机应急处置机制。由于高校网络危机侧重于高校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在网络上的反映,这就需要高校构建快速出击的应急机制,搞好舆情处置。对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负面舆论,在第一时间做出反映。及时公布事实真相,防止流言、谣言或妄言的传播,或及时作出权威性的解释,舒缓师生的情绪,平息事态,在快速、权威的反应中建立自己的网络威信,防止各种流言、谣言或妄言占领网络舆论阵地,甚至向网络审判、网络暴力演变。
首先,限时调查问题起因。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里赶赴现场,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实事求实地挖掘事实真相。其次,及时搞好舆论导向。在弄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宣传工具,客观公正地报告事件。再次,事件处理全过程公开。在有关舆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进行跟踪报道,注意收集处理中的社会反应,有甄别地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事件处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回应校内外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高校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转请相关地方和部门关注、回应。最后,搞好处理结果满意度调查。事件处理结束后,在相关的社会群体和人员中召开测评会,征求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总结
经过舆论的收集、监测、分析、解读、应急处置机制,高校就能对舆论进行及时反馈,进而有效疏导舆论负面情绪,解决大学生关心的问题,化解大学生中存在的疑惑和矛盾,防止负面舆论向谣言和事实背面转化。防止网络自由被一些人滥用,不负责任地发布“网络通缉令”,有效推动网络表达远离暴力,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及时进行网络信息反馈,使学生得到受重视的满足感、与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对话的亲近感、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的成就感和对学校工作的认同感,思想政治教育在这种互动中取得了最佳效果。
高校网络舆情是一种新的舆情形式,只有不断创新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高校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高校师生通过网络更多地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将权力置于网络上,在阳光下运行,建立起学校与师生有效沟通的桥梁,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实现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参考文献:
[1]张福平.公众参与:新时期舆论引导的正确选择[J]郑州大学学报,2008,9(5)155.
[2]郭永红.论舆论引导[D].,郑州:郑州大学,2000年.
[3]谢金林.政府要有效引导网络舆论[J]理论探索,2010,(2).
[4]周庆山.网络传播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李庆辉(1987-)女,河南洛阳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篇5: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http:// 2011-05-10 11:16:00 来源:《学习时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互联网发展二类地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区网民数1226万人,普及率达到25.2%;域名总数 61856个,占全国域名总数比例为0.7%;独立网站数量33737个,占全国网站数的比例为 0.8%,在西部省市中处于领先地位。鉴于广西在我国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情况,课题组于2011年4月24日前往广西,开始为期5天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研发现,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在网络舆论引导方面有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这些问题来探求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的对策是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所在。为此,建议如下。
创新网络舆论引导的治理结构
首先,政府一方面要扶持主流舆论网站的建设,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贯彻“突出重点、办出特色、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建立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网站,使之在网络舆论中充当“领头羊”的角色,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克服多家齐头并管的局面,多头管理只会造成部门间互相推诿、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的尴尬和被动局面。
其次,网络媒体是网络舆论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党和政府对网络舆论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导性意见都要通过网络媒体才能起作用,他们的态度和责任感与网络舆论的引导有直接的关系。
最后,特别是我国未实行网络实名制,政府对人的管理要实现“从虚拟到现实”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引导网民自发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操守,特别要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的管理作用,要继续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为会员需要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我国的互联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拓宽网络舆论引导的实现路径
首先,加强网络立法工作。事实证明,网络立法是控制网络舆论负功能的有效保障。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大约 97%的受调查者相信“相关法律不健全,可能诱发网络暴力”,超过 90%的受访者认为“加强立法,使网络监督有法可依”。立法应以预防为主,并充分考虑到网络技术的发展水平,使法律具有可行性。政府应积极主动地运用现代法治社会的通则来规范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正面舆论引导功能。鉴于此,在规范网络舆论立法方面,调查组建议应该构建包括一般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者相结合的网络立法体系。网络立法关键环节是明确信息管制和责任主体。调查组认为,应该及时出台法案对网络信息做出管制规定,特别是对涉及政治、宗教、民族和两性的内容,必须严格审查。在责任主体确定方面,调查组认为:坚持网络实名制立法,实现谁发帖,谁负责,谁让发帖,让谁负责。各主要网站在网民留言之前,必须对留言者的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进行记录和验证,否则将对网站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恶意发帖者予以法律制裁。如果由于网站未能有效进行实名制登录而造成法律纠纷,网站将代替无法被追查到的被告接受惩处。
其次,整合现有网站资源。我国的网站数目较多,但部分网站应用效率低下,协调性不足,远未发挥整体优势。基于此,调查组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等单位,整顿和规范现有网站,对陈旧过时的网站予以裁汰或合并,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放在进一步打造国家和地方重点网站上,发挥现有重点网站的影响优势。通过调查发现,“如果多方在网络发布信息各有冲突”,将近70%受访网民仍然认同官方网站的权威性。例如,2006年1月,广西区将党委宣传部主管的“桂龙新闻网”和广西日报社主办的“新桂网”进行整合,成立新的“广西新闻网”。通过战略调整、资源重组、理顺机制、明确定位、规范运作,使广西新闻网的综合实力有了很大提高,跻身全国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排名前十名。
第三,提升技术系统支持。技术是网络管理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各类网络研判分析软件,将无序复杂的网络信息变为有序鲜明的网络舆情。基于此,应该及时提升技术系统支持,运用智能型软件进行敏感词组的自动过滤;对论坛发帖的延时审查及发布;对国外敏感网站浏览限制;部分重要论坛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等。同时,调研组认为,人是技术应用的主体,应分期分批地对各级网络宣传管理人员,主要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政府网站以及国企网站负责人进行网络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术素质。
第四,主动设置网络议题。网络媒体的报道强度、报道方式方法及新闻编排的主次顺序直接影响到民众的关注度,对某个问题或事件的突出报道和聚焦,通常能使之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设置网络议题,还需要研究网民的心理特征,做到因势利导。媒体可以通过在线交流或者做调查的方式,了解网民的兴趣,制定引导措施。
最后,积极提倡媒体自律。当前,我国并未实施上网实名制,这使得网络行为具有很强的自主性。此外,由于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和网民上网习惯,网络舆论在监管上有诸多难题和不便。过严的监管会限制网络舆论的表达,而过松的限制又会导致言论的无序和混乱,为保证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成熟而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必不可少。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网络信息的第一把关人,媒体在自身在公众视线中“受关注”程度同时,必须加强自律,使网络信息的发布与时代主题相适应,与主流文化相契合,与人民要求相一致。2004年6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正式公布和签约,表明我国的互联网经营者在行业自律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明确网络舆论引导的评价标准
一方面,网络舆论引导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当前,中国社会深刻转型,社会结构从同质向异质发展,深层次矛盾凸显,不稳定因素增多。长期以来,全国通过“两报一刊”以达到“舆论一致”的政治表达已经改变。每一个网络政治舆论传播的参与者,诸如政府、媒介组织,不同的组织之间,都有不同的利益要求。基于此,调研组认为,网络舆论引导首要目的就是协调各阶层的利益诉求,进而维护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网络舆论引导要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中国存在浓厚的“强政府、弱社会、小公民”的传统政治氛围,在此背景下,网络舆论的民主参与功能成为其发挥社会影响力的最大亮点。网络舆论强调了公民个体的存在,强调公民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言论自由的权利,强调了公民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批评的权利。通过网络舆论,党和政府可以及时了解网民的利益诉求,促进了普通民众对政府官员和政府决策的监督。
健全网络事件的处理机制
首先,健全网络舆情常态预警机制。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及时反馈,做好预警防范。一方面,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广西网络研究中心设立了舆情信息监看与报送小组,每天至少安排3名工作人员重点负责当天网上舆情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除周六日,每天编印《网络舆情动态》报送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本部领导,还不定期编报《网络要情快报》和《网上舆情专报》,基本上做到突发性、敏感性舆情快事快报,专事专报。另一方面,建立技术检测与人工监管相结合的舆情信息采集模式。2008年,广西网络研究中心建立广西互联网信息监测系统,对所采集的信息通过语义分析进行初步筛选和分类,工作人员再对筛选后的重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和提出处置建议。调研组认为,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区网络评论员协同管理平台,集中采集网评员在监看网站中发现的敏感舆情。
其次,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在调研问卷中,问及“如果网络舆论演变成公共管理危机,您认为政府最应采取的措施”,近85%受访者中认为“第一时间澄清事实”。同时,调研组认为,与网络舆论相比,人民群众更看重事态的发展状况。基于此,要想从根本上平息负面舆论,最主要的是政府或事件当事人要勇于承担事件的相关责任,有效缓解危机事态。2010年发生的“日记门”事件中,虽然网络舆情已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是广西区纪委能够抽调力量迅速查清韩峰受贿事实,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0年第一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中,“日记门”事件应对能力排在第二名。
最后,健全舆情危机事后处理机制。一要对网络热点舆论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编写典型案例,反思工作得失,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二要对舆情中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回避、不推诿,深入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根源上减少舆情危机的发生。三要对网络舆情引导控制不力、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故、造成工作被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尊重网络舆论引导的基本规律
首先,遵守“弱效果理论”规律。该规律认为,宣传可以强化公众原来的偏好,但是并没有、而且可能也不能够改变它们。鉴于此,进一步改进硬性管理方法,同时更多地通过柔性手段来管理媒体,研究运用新闻语言,遵循媒体规律,潜移默化地影响媒体,实现宣传目标。特别是由党和政府主管的主流媒体,要尊重传媒规律,改革话语符号系统,调整言说方式,提高新闻业务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的分析性新闻,才能提升主流媒体的竞争力,承担起主流媒体本应肩负的引导舆论、教育民众、服务人民的重任。
其次,遵守“第一时间效应”规律。正面的声音如果跟不上,负面信息就会乘虚而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党和政府主管的网络媒体要利用网络传播快捷性特点,及时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做到关键时候不“失语”。同时,针对网民最为关心、质疑最多的问题,请专家学者解答,或请相关部门直接与网民对话交流。总之,网络媒体通过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论热点的信息盲点。
再次,重视“沉默的螺旋”理论。比如有些网民经常会盲目附和多数人的观点,而不会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即便有少数网民表达出了自己的不同于他人的观点,也可能会受到其他网民的群起反对,于是“沉默的螺旋”中强势的声音逐渐成为主流意见,最终导致“群体极化”(群体中形成极端观点的一种现象),使网络舆论发展走向极端。为了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调研组认为:可以通过培养“意见领袖”和建设“网络评论员”队伍以达到网络舆论引导的最佳效果。网络媒体中的“意见领袖”和“网络评论员”以自己深邃的思想、独到的言论和个性化的写作风格而成为网络中的强势话语者,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尤其是当受众面对大量的无法分辨真伪的网络信息和一些偏颇的极端言论时,就更加需要“意见领袖”来分析解惑,强化主流舆论,争取中性舆论,孤立不良言论,从而避免网民盲目跟从他人意见。
最后,强化“网络把关人”作用。网络信息的爆炸性增长极易导致信息失控,大量虚假性、非理性信息充斥网络,不仅误导网络舆论导向,而且对社会及其文化的正常发展带来了负面效应。因而,“网络把关人”在信息选择、引导舆论方面至关重要。但网络把关人应当讲究把关的方式:变“把关”为“指路”,变网上“堵截”为“疏导”,实现“堵、疏、督”三结合。网络编辑应该借助于所要表达意见本身的说服力,以及说服的技巧来把握和引导舆论的走向。同时,要运用理性力量和情感因素来进行舆论引导,通过所报道的事实和评论来引导网民思考,以条分缕析的解剖、睿智豁达的阐述,帮助网民走出暂时存在的“视觉盲区”和“认识误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之产生认同与共鸣。
篇6: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从本质意义上讲,舆论不仅仅是“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综合”,更是不同群体进行利益博弈的重要方式。当前,许多舆论事件与突发事件相伴而生,相互影响,舆论引导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蝴蝶效应”,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如何提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成为舆论研究的重点。
一、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特殊性
相对于日常的舆论引导,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引导对象特殊、社会背景特殊、媒介环境特殊。
1.引导对象特殊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①突发事件在时间上具有突兀性,在形态上具有隐蔽性,在类型上具有多样性,在事件后果上具有不确定性,在利益关系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舆论事件往往因突发事件引起,如“西藏3·14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湖北巴东“邓玉娇事件”、“杭州市飙车案”、湖北省委门口“厅官夫人被打事件”等。突发事件自身的多重特殊性,决定了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具有“与生俱来”的挑战性。
2.社会背景特殊
全球化与社会转型是考察当今中国社会问题的两个维度,或者说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背景(或解释框架),使人们通过这一背景(或解释框架)观察、探讨中国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当今中国社会此起彼伏的突发事件、舆论事件正是在这一特殊背景下发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全球化与社会转型同时也是这些矛盾和冲突产生的重要原因。
对于“全球化(Globalization)”,现在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全球化是指当代人类社会生活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展现的全方位的沟通、联系、相互影响的客观历史进程与趋势。”②全球化作为世界范围内不可逆转的社会变迁进程,任何国家、民族都难以置身其外。中国社会也正是在全球化的推动下才开始自身的艰难转型。郑杭生认为,社会转型“是一个有特定含意的社会学术语,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型的过程„„当我们说‘社会转型’时,着重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③笔者认为,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在利益生成能力与方式上,正在经历从传统农业、家庭手工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与信息化社会的转型;在利(权)益分配(保障)原则与方式上,正在经历从‘宗法-专制’社会向‘民主-法治’社会的转型。在社会核心价值观上,正在经历从传统儒家观念、计划经济观念与阶级斗争观念向以‘公平正义、民主法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和谐社会价值观的转型。”④无论是全球化还是社会转型,在本质上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
在社会转型和全球化的背景下,许多“常态事件”会演变成突发群体性事件和网络舆论事件。近年来,参与人数达万人左右的群体性事件、点击数量达百万级的网络舆论事件频繁发生,许多与事件本身无直接利益关系的公众积极参与其中。还有些事件成为大国博弈的事由,如“邓玉娇事件”发生时正值敏感时期,有多股境外势力企图将事情闹大,向我国政府施压发难。在全球化时代,大国之间的博弈已经由传统的军事、政治博弈转变为经济、文化的博弈。通过突发事件制造舆论,进行价值观渗透已成为一种更加隐蔽的斗争手段。
3.媒介环境特殊
从传播技术的角度,可将人类的传播实践划分为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传播五个阶段;从信息传播与利益博弈的关系入手,则可将人类的传播实践分为“原始自由传播”、“把关人传播”、“网络自由传播”三个阶段。数字化传播、星状网络传播、多功能传播、超文本链接等构成网络传播的技术特征;自由传播、平等传播、实时传播、互动传播、匿名传播等构成网络传播的人际特征。两种特征相互作用,对舆论,特别是对网络舆论的生成、演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表现为:(1)舆论产生:“议程设置”全民化。互联网使传统媒体失去了“议程设置”的垄断权,越来越多在过去可能被遮蔽的事件,在网络时代被公之于众,从而促使更多的舆论生成。(2)舆论心理:“群体极化”现象突出。网络舆论的“群体极化”可能导致群体突破现行制度的边界,寻求额外的利益诉求,威胁社会稳定。(3)舆论演化:“蝴蝶效应”加剧。在全球化与社会转型背景下,“蝴蝶效应”在网络舆论事件生成、演化的过程中呈加剧态势。如“天价烟局长”、“郑州市副局长‘替谁说话’”、“‘范跑跑’事件”、“王石捐款言论**”等,无不印证着这一效应:网络舆论的演化与引发事件的“初始条件”的极小偏差的关联度越来越密切。(4)舆论控制:“把关能力”弱化。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的“关口”在技术层面上消失,互联网成为“每个人所拥有的媒介”,任何信息的传播在网络时代几乎都是无法阻挡的。
互联网使人类进入到了以自由传播、平等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新的历史阶段。这使得突发事件的传播处于开放的媒介环境,从而使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面临新的挑战。
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中的“双因叠加效应”
对于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而言,“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恰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相互影响,难以分割。此前,大多数的舆论研究侧重于舆论本身,未能将“事”与“论”两者“打通”研究。事实上,如果事件处置不力,则舆论引导难以奏效;同时,如果舆论引导不力,则会使事态变得更为复杂,且可能激发更强烈的舆论。笔者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双因叠加效应”。
1.事件处置不力
突发事件的起因大都具有偶发性、突然性,事件处置是否得当,是突发事件向舆论事件演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贵州“瓮安事件”原本是一件普通的社会治安案件。当地一名女青年溺水身亡,其家人对警方作出的死因鉴定结果不满,将其遗体“停尸河边”,每天围观者上千人,流言四处传播。在长达7天的时间里,瓮安县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此事,终于引爆“瓮安事件”。有关应急管理专家指出,即使在西方国家,“死人”、“停尸”也是动员公众、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常规方式。这些重要警兆在事件爆发前已显露无遗,但当地主要领导却反应迟钝。
2.舆论应对不力
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高潮、结束大抵有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舆论不仅仅是对事件的“被动”反映,同时也会极大地影响事件的发展进程。
“邓玉娇事件”发生之初,面对舆论的广泛质疑,湖北巴东县公安局三次通报案情,但三次通报前后矛盾,非但没有平息事态,反而激起更强烈的舆论质疑。在事件发展中,当地部分基层干部视媒体为对立面,要么推诿塞责、避而不见;要么不负责任,乱说乱语,甚至发生了伤害记者的**。这些,造成当地政府与媒体严重的对立情绪,引发大量负面报道,错失了对舆论进行引导的最佳时机。
今年6月23日,湖北省委门口发生“厅官夫人被打事件”。面对舆论压力,前去道歉的公安局领导居然连连声称:“打错人了”,结果引发更大的舆论声讨:打厅官夫人为错打,打普通百姓就可以?显然,舆论应对不当,常常会使事件向更复杂的态势发展。
三、构建四重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
“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快讲话、讲真话、会讲话”,这些已成为对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的基本原则。但原则需要机制加以保障才会收到实效,否则就会被束之高阁,好看而无用。笔者提出,应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问责四个环节构建相应的运行机制,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
1.强化信息共享,构建舆情监测机制
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对舆论进行有效引导的关键与前提。在“瓮安事件”爆发前7天,“李树芬(溺水身亡的女青年)是被奸杀抛尸河中”、“嫌疑人王娇是县委书记王勤的侄女”、“公安局放了杀人犯”等传言在瓮安县城四处传播。正是这些传言,激起了群众对李树芬之死的同情和对执法不公的义愤。然而,由于舆情监测机制缺位,以至出现了“全县人民都知道、县委书记却不知道”的尴尬局面。
舆情监测并不仅仅是监测网上舆情,必须强化信息共享,使网上、网下舆情都处于被监测的范围,否则也会使舆论引导工作陷于被动。如湖北省委门口“厅官夫人被打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23日,7月20日左右才在网上披露。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没有充分共享,负责舆论引导之责的宣传部虽然就在省委大院办公,但在长达20多天的时间里可能未被告知此事。在此期间,由于网络上并无相关舆情,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并不能获知此事。事件一旦由受害人家属在网络上传播,则迅速演变为影响巨大的舆论事件。此时再进行舆论引导,已非常被动。
2.提高研判能力,构建舆情预警机制
在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的社会背景下,在网络传播极为发达的媒介环境里,一件看似很小的事件,可能因“蝴蝶效应”而演变成全国甚至世界关注的焦点。因此,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苗头和各种舆情,要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当前,基层党政干部普遍重视抓经济建设,应对突发事件与舆情的能力较弱,很难做到研判舆情,提前预警。
在“邓玉娇案”发生十几天后,当地仍有官员对进驻巴东的上级党委工作组称:“搞不懂这么一个普通案件怎么就闹得这么大?”湖北省进驻巴东县指导工作的工作组根据事态发展,研判舆情,第一时间作出“这起刑事案件正在经由网络舆论向政治事件演变”的准确判断。这一判断对于中央有关部门,湖北省委、省政府正确决策起到了重要参考价值。
个案中形成的经验应上升为常态的工作机制。宣传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法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舆情预警机制,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预警,使舆情管理由被动应对转化为主动引导。
3.提高应对能力,构建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联动机制
舆论引导必须与事件处置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没有对事件的实质性处置,仅以口号引导舆论,就会形成符号的“空洞化”,其效果会适得其反。
就舆论引导本身而言,要在尊重传播规律的前提下积极行动,有所作为。如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确定新闻发言人,以宣传部门为主,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发言内容;把握时机,尽快发布新闻,及时澄清谣言;时刻关注网上动态,一旦有炒作苗头,迅速反应;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快报工作动态、慎报结论意见;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对舆情走势进行科学研判;发挥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作用,介绍真实情况,接待外地记者,传递真实声音等。
4.强化监察评估,构建舆情问责机制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⑤但该法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的处罚只有原则规定,没有具体措施。
在现实生活中,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官员和肇事者面对突发事件往往心存侥幸:将事情“摆平”后再报。结果往往是在事态扩大、无法控制时才不得不报。在“瓮安事件”中,瓮安县城所在地雍阳镇政府和县公安局均未向县应急办报送相关信息。当原瓮安县委书记王勤获悉此事时,已有数千人聚集在县公安局门口;当贵州省政府获悉此事时,瓮安县公安局已燃起大火,事态已经失控。在“石首事件”中,信息报送不及时也是贻误处置时机的重要原因。事后虽然依法处罚了相关责任人,但这种处罚主要是针对事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而未指向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本身。在湖北省委门口“厅官夫人被打事件”中,受处罚的是出手打人的警察和“出言不慎”的公安分局某领导,而将此事瞒报20多天的相关责任人并未受到处罚。如果不建立舆情问责机制,类似事件必将重演,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作者分别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系副教授、湖北省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主任、博导。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网络舆论的监测与安全》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08JZD0032)
注释:
①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http://
②黄炼:《全球化学术探讨》,《社会科学动态(武汉)》1999年第12期
③郑杭生:《社会转型论及其在中国的表现——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探索的梳理和回顾之二》,《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