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与和谐社会构建论文

关键词: 提供 人生观 构建 教育

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应吸取孔子在人际关系、财富分配、民主政治等方面的伟大思想。在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际关系的动态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黏合剂;利益合理分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要求;加快民主政治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态环境。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人际交往与和谐社会构建论文(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人际交往与和谐社会构建论文 篇1:

和谐社会的人生观教育

摘要:人生观教育对和谐社会构建有着重要意义,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为不同群体提供共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综合素质。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我们必须加强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教育,诚信友爱的人生观教育,积极进取、心理和谐的人生观教育,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平衡的人生观教育。在新时期人生观教育有新的特点,人生观教育注意发挥个体的主体性,不仅提供人生的范式,更提供发展人生的武器;人生观教育回归生活,不仅注重伦理道德教育,更注重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教育;人生观教育尊重价值多元化,不仅注重灌输,更应注重引导。

关键词:和谐社会;人生观;教育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这说明思想道德教育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能通过引导和帮助人们自我约束、宽容谅解,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提升境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1.人生观教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原则理应得到弘扬,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理应得到强化。这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对每一个人而言,只有确立科学的人生观,才能引导个人正确认识历史潮流,才能使人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解决“人为什么活着”的问题;只有进行人生观教育才能使人们自觉为国家、为社会、为集体、为他人的利益,竭尽全力地工作,贡献自己的全部聪明才智,并真正懂得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只有进行人生观教育才能使人们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增强抵御错误思潮侵蚀的能力。牢固树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信念和动力。

2.科学的人生观为不同群体提供共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尤其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共同的道德标准,整个社会具有稳定的内在秩序。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急剧变迁和结构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多样化的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必然造成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及其相互间的矛盾与激荡,价值多元化成为这一时期最鲜明的特征。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使一些人放弃原则、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迷失方向,迫切需要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主导价值观来引导人们的思想行为。实践已经表明,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能促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更无法实现和谐。社会主义科学的人生观概括和提炼出了最基本的道德共识,即作为一个中国人要热爱祖国、服务人民;作为一个现代公民,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等。因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正确的人生观,将其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的价值标准和价值体现,从而凝聚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3.人生观教育有利于提高公民综合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力支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提高人的素质。人的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生理心理素质。这三个方面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是人的素质的核心。人生观理论从多方面研究如何提高人的价值、创造人生业绩,教育、激励、推动人们自觉主动地提高自己的素质,成为兼有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生理心理健康的综合素质型公民。具备这种综合素质的公民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才能更好地担当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

具体而言,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素质,才能协调好自我的身心关系。正确的人生观,能够使人们认识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了解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为自己的人生提供导向,从而也为自己的心理活动提供定位系统,为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奠定基础。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素质,才能协调好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是经济利益关系。经济利益关系不和谐,社会关系是难以和谐的。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利益和谐与社会和谐有着内在联系。人与人的和谐主要体现在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的和谐,要求个体必须自觉协调个人的本能及需要与他人的本能及需要的矛盾,变单赢为双赢或多赢。

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素质,才能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以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平衡为前提和基础的,它要求人们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观念,转换自己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减少和消除不能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以便最妥善地利用资源和减少浪费。人们的消费生活尤其是享受需要的满足渗透着价值观念的影响,价值观念的转变也是曲折和缓慢的。因此我们必须进行人生观教育,引导人们从人的本质角度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从纯功利的角度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升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认识,自觉地抵制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的影响,建立合理适度消费的观念,为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生观呢?我们应进行怎样的人生观教育?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教育。义利观是人生观的带根本性问题,历史上不同人生观的之间的分歧与斗争也往往集中在义利观上。对义利问题的认识及其对待义利的态度构成人们人生观的内在灵魂,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义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观,要树立社会主义人生观,必须从坚持社会主义的义利并重的义利观人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主张把义与利结合起来,把国家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把前者摆在第一位而又充分兼顾二者,既不因为要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首要性和优先性而忽视个人合法利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也不能因为要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个人利益体而忘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首要性和优先性。

所谓利益兼顾的人生观就是在人生的价值追求和评价上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利益很好地统一起来。利益兼顾的思想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和建设中坚持的正确主张,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就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公私兼顾”的方针,在社会主义时期,他又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题目下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邓小

平在社会主义新时期明确提出“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为改革开放在价值观方面指明了方向。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期,确立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是对毛泽东和邓小平有关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义利并重、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是建立在两个“大多数”的前提下的,它有现实性,能为多数人所接受。一是针对大多数人而言,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中广泛性的要求。只有讲利益兼顾,才能更好地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更好地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二是针对大多数情况而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是根本一致的,没有根本利益的冲突,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它们之间发生了矛盾,必要的自我牺牲是高尚的,即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时,这种牺牲是必要的,但即使如此,也应该尽可能地减少这种牺牲,应该尽国家和集体所能,切实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使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协调发展。

在利益方面,不讲兼顾,只讲一头,和谐社会就缺乏现实的基础。计划经济时代,人生观教育方面强调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多,而对个人利益的肯定比较少,甚至认为讲个人利益是可耻的。这样难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整个社会活力不足。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个人利益越来越受重视,关注个人利益也不再是一件羞耻之事,只要按社会要求去实现个人利益,就是光荣的。但有些人却只讲个人利益,少讲甚至根本不讲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以致见利忘义,使贪污腐败等社会丑恶现象蔓延滋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经验和事实已昭示人们,强调利益兼顾的人生观才能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诚信友爱的人生观教育。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离开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而人际关系和谐的前提条件是诚信友爱。这里讲的“诚信”,是指诚实守信,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重诺言,讲信誉,守信用,它要求在人生活动中要守时、守约、守诺,不作假,知行统一。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为人之本,是待人处事的基本准则,这不仅是历史上先哲们对人生哲理的概括,也是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社会秩序来维持,而社会是由不同的群体和个人组成的:他们之间建立在利益制衡和诚信基础上的相互交往,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实质内容。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人们的社会交往呈现出一种严格的等级秩序,利益制衡具有强制性,诚信的作用有所弱化,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秩序主要以国家或政府信用来支撑的话,今天市场经济社会仅仅依靠国家或政府信用就远远不够了,它要求全社会所有群体和个人,在“个人诚信”层面上广泛建立起诚信关系,使诚信充分发挥它对社会秩序的整合功能。这种整合功能体表为:

首先,诚信有助于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道德水平。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还很不成熟,市场体制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各种相应的制度与法规未有效建立,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因而弄虚作假、损人利己的空间和机会比较多,失信行为更容易发生。严重的社会失信现象,产生了诸多的社会冲突。为维护新的合理的社会秩序,需要大力加强诚信道德建设,使人们之间相互信任,信守承诺,促使诚信真正成为人们做人做事的一个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觉悟,提升社会组织的道德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实现理性化运作。

其次,诚信有利于社会组织关系的稳定与和谐。诚信是一个社会组织有效运行的基础,无论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如何,诚信原则都是每个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诚信,社会中最基本的财产制度就不可能形成,各种物质财富就不可能被拥有、使用和保持,社会成员就不可能生产和分配他们为共同体生存所需要的东西。没有对诚信的有效履行,也就不会有任何协议,也就不会有联合的事业和系统的合作,更谈不上社会组织和人际之间的交往,社会组织的稳定与和谐将受到威胁。

再次,诚信可以增强社会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凝聚力、亲和力。从社会的角度而言,诚信是一个社会的责任问题,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对一个集体而言,诚信会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感,“我以集体为荣,集体以我为荣”。从个人角度,诚信要求人们对个人的言行负责,人无信则不立。诚信反映了个人的人品。一个社会组织的有效维持,诚信是最基本的底线。只有人际交往中相互信任,才可以消除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化解交往中的矛盾,才会有人际之间的凝聚力、亲和力。

崇尚友爱,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孔子提出了“仁者爱人”的思想,这里的“爱人”,就是要对人有同情心,乐于关心人、善于帮助人。孟子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求人们不仅要敬爱自己的长辈,而且要推广到敬爱别人的长辈;不仅要疼爱自己的子女,而且要扩大到疼爱别人的子女。墨子则提倡“兼相爱”、“爱无差等”,要求不分等级、无差别地爱人,不相欺侮,不相傲视,和睦相处。这些都凝结着人们共同的情感,体现着尊重他人、爱护他人、帮助他人的道德要求。人们相互之间的友爱,使人性获得了精神的慰藉,它能够超越差别,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共同体的和谐,使之富于凝聚力。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根本条件,是支撑和谐社会发展的道德支柱。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了人们生活的节奏,居住条件的改善使更多的人们有了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而同时人们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关心也遇到了新的课题,必须加以认真的研究。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关爱他人,关爱所有的人,但首先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当代中国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人去关爱。社会生活中“嫌贫爱富”的倾向与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加以改变。在人生观教育中发扬关爱精神,也为建立当代中国的慈善事业提供了思想基础,一些成功人士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关爱他人的人生观的引领下,会对慈善事业以更多的支持。

社会和谐要求社会成员以诚相待、相互包容、尊重个性。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越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第三,积极进取、心理和谐的人生观教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它要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各方面人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它倡导的是积极进取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认为人生实践是一个创造过程,以开拓进取的态度迎接人生的各种挑战,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百折不挠的精神,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充分发挥创造力,就能领悟美好人生的真谛,提升生命的价值。

但这种进取的人生观又是与平和的心态、和谐的心理结合在一起的。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而且社会竞争十分激烈,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个人都正面临着巨大的心灵震撼。社会适应问题、学习就业问题、恋爱婚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以及家庭问题等,随时都会使我们陷入困惑之中。再加上社会上诸如分配不公、腐化奢侈等等现象如一股股强劲的潜流冲击着我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这些带给人们的是无尽的忧虑、焦躁、沉闷、愤然,甚至无措。因此,心理和谐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息息相关。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心理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心理和谐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和人的内心保持心理平衡,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具体来说,心理和谐首先表现为个体内部心理和谐,即个体内部心理成分(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的协调统一;其次表现为人事心理和谐,即人在处理事情时的冷静、适度和乐观;再次表现为人际心理和谐,即人与人交流上的默契和融洽。对内协调和对外适应是心理和谐的集中表现。

心理和谐,才能够比较客观、理智地观察分析问题,才能在人生进取的过程中减少或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例如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竞争,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它有助于激发竞争主体的进取心,有助于竞争主体客观地评价自我,扬长避短、展现才华、不断提高。但在竞争中缺乏平和的心态,把竞争推向极端,惟利是图,不择手段,就会造成道德的沦丧。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人与人之间有竞争的一面,也有合作的一面,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争取“双赢”。因此,应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

心理和谐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固然很多,最根本的是一个人对“人”的基本信念和态度。当一个人能以乐观而非悲观、积极而非消极的态度对待“人”所具有的一切优点与缺陷、不足时,就会在与人交往中,持积极正面的态度,宽容、理解他人,有爱心,这就有利于建立起良性互动的人际关系。相反,一个心胸狭隘、偏执的人,是不可能与他人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的。许多心理学的研究都表明:过度关注自己的人,不仅难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而且会体验到更多的焦虑与失败;而那些具有利他精神、宽容的人,生活更有快乐感、幸福感,人际关系更融洽。

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也有他的短处,要客观地评价自己和客观地评价他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人们“各得其所”,每个人都能有良好的发展空间,这要求人们以平和的心态接受自己,也接受他人。心态是否平和与个人的思维方式及对待个人名利的态度紧密相关,盲目的攀比往往会使人失去心态的平衡,淡泊个人的名利也许更有利于心态的平和。

要保持人们的心理和谐,必须在健全社会各种制度的前提条件下,培育人们爱与尊重的内心世界,并把个人的目标与社会目标有机协调起来;把社会规范与个人的欲望有机地协调起来,构建友善、宽容、互助等健康的社会心理环境,使不满的情绪得到及时释放,不健康的心理得到及时矫正,让人真正体验到内心和谐、人际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快乐,这样,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才能稳固。

第四,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平衡的人生观教育。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个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人是一个整体,物质性和精神性都是人性的一部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是人的生活的内容。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我国实行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就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高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物质生活是人们生活的基础,人们追求和关心物质利益无可厚非,人们可以合理合法地用自己的劳动、经营和创造,得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和收入。劳动、技术、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都可以按贡献参与分配。任何人只要付出了劳动,实现了价值,就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利益和财富。物质利益是人们可以努力谋取的对象。

人们在生存需要满足后,要求过更好的生活,追求享乐和发展,这是人正当的需要,也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但如果把追求物质的感观的享乐和金钱变成人生唯一的生活目的,那就会使人生步入歧途。一些人贪污腐败,违法犯罪,很重要的原因是过分追求金钱和物质生活享受。显然,如果这种由物质利益激发起来的动力,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和规范,那就会朝恶的方向发展,促使人们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的私利,严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造成社会生活的失序失范。

勿庸置疑,人的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础,但精神生活有表现出摆脱和超越物质生活需求的特征,也只有摆脱了物质性需求的羁绊而获得精神性满足的生活,才能成为一种创造性的生活,只有在这样的精神生活追求中,个人才能激发出极大的创造热情和生命活力,提升人的智慧和爱心,促使人们追求生活中的真善美。因而在人生观上强调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和谐,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人的素质,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等行为,引导人们追求超功利的生活意义。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因为现代人对物质生活的过度追求,又使消费主义抬头,加大了人类对自然界的掠夺,恶化了人类的生存环境。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和谐的人生观引导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时,重视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人生观教育应该赋予受教育者生存、发展和享受的能力,进而增进他们充实丰富的精神生活。人的物质生活的满足并不能完全体现人之为人的完整意义和价值,人的丰富的精神生活才是人的本质的确证,是人追求的目的。今天不少“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关心的不再是社会在物质资料上的贫困,因为他们认为资本主义面临的难题不再是物质资料的贫困而是物质资料相对精神的极大富足;用弗洛姆的话来说,是富足中极度的贫瘠与无聊;人类在现代已创造了无数的奇迹,但这些都是物的奇迹,而天地间最大的奇迹——人,真正的人,正在迅速地消失。西方学者的分析是值得我们思考的。物欲的极度膨胀容易导致精神的空虚和内心的扭曲。因而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平衡就是人生观教育中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

现代社会人生观教育内容上有了新的变化,人生观教育方式上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这种特点如下:

第一,人生观教育注意发挥人的主体性,不仅提供人生的范式,更提供发展人生的武器。传统社会的个体具有极强

的依附性,个人的利益与价值完全依附于血缘群体。这是因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利”。“交换手段拥有的社会力量越小,……把个人互相连接起来的共同体的力量就必定越大一家长制的关系,古代共同体,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而且传统社会发展缓慢且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人生观教育的目标是把上一代人的经验和统治者的价值观作为范式,传递和提供给下一代,下一代在这种环境下也只能遵循和完全接受,教育对象的信念就是教育者的目标,二者是完全统一的。教育的目标是为了培养社会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工具”,少数个体的主体性也往往被作为异端而抹杀得一干二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体在历史发展中,从完全依附于群体到个体自主独立,个体的主体性不断得到提高。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原来隶属于群体的各成员才得以分化为市场经济中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更是极大地提升了人的主体性。在今天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尊重和发挥个体的主体性。与此相适应,人生观教育也就必须从提供人生范式的被动性目标转向提供人生的范式与发展人生的武器相结合的主动式目标转变,这种转变一方面能使教育的引导与人生发展的内在需要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个体的主体性,完善自我,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另一方面使得人生观教育在迅速发展变化的社会中能与时俱进,发挥它的人生导向功能。

第二,人生观教育回归生活,不仅注重伦理道德教育,更注重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教育。过去的人生观教育中过分注重伦理道德及人格价值教育,人生丰富的内容被严重地狭隘化了,人的价值只剩下了道德价值,人们总为自己道德上的不纯洁或达不到道德高境界而焦虑,人似乎是为某种道德原则而生存,成为它的奴隶,人自身的生活及主体地位反而被忽略了。这种以人的理想化人格为诉求的教育,把道德价值作为人的最高追求目标,确实造就了一批道德楷模,但也形成了社会的道德虚伪,滋生了一些“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人们的过多的注意力转向了自身的道德修养,而不是去认识和改造外在的客观世界,窒息了社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格的全面发展。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创造着人们的生活,而且将人们带到了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奇特的世界,于是人们必须提高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潜藏着的对生存的关怀、对发展的渴求和对幸福的向往的潜意识被不断地激活,成为当今社会人们价值追求的主旋律。现在人们更为关心的是个体自我在社会中的竞争力,个体的成功和发展,自己及其家人的生活幸福。他们希望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双赢,在追求社会的发展中也促进自我的发展,寻求一切发展的机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人生观教育也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面对人们丰富的生活,把尊重人、关心人和关爱人作为人生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文关怀的良好氛围。

当然任何时候我们都并不否定人对道德的追求。道德本身是人的内在规定性,道德是为了人们更好的生活,真正合乎人性的道德,一定有助于个体生命质量的提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佛兰克认为生活高于道德,“道德具有推进个人良好生活之功能,而不是无端干扰它。道德是为了人而存在的,并非人为道德而存在”。人也不只是一个道德人,人的存在方式是多样的。生活离不开道德,但道德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和唯一,人类的生活包含着比道德更为丰富和广阔的领域,只有那些被生活需要的道德才进入人的生活并指导人的生活。正如佛兰克所说:“道德规范并不涉及所有行为。人生及其理想要比道德及道德的目标更为宽广和丰富。没有道德人类不可能达到他的目的,道德是一个绝对必要的条件,但仅仅道德的满足并不能实现人类的希望。……我作为一个人的目的比作为一个道德自我的目的也更为宽广,这个目的包含了道德,却不仅仅是道德。”因而人生观教育在注重伦理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关注的是人的生活本身,人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幸福,其终极指向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第三,人生观教育尊重价值的多元化,不仅注重灌输,更应注重引导。传统社会是一个封闭而稳定的社会,一元的和绝对至上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是维系社会的重要力量,人生观教育执行的就是社会这种统一的价值体系,它通过各种权威机构和手段向新一代灌输统一的人生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以维护社会运转的秩序。这种人生观教育的规范整合功能非常强大,也具有绝对性,作为个体只能听命和服从于社会的规范。

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由于科技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之间产生了广泛的联系和影响,这必然分解文化、价值体系及行为模式的一元性,形成多元的文化环境,使得任何个体人生价值观念的确立都必然置于多元价值的联系中,有多种选择的可能性。教育者的目标与教育对象的信念可能发生分离,因为教育对象在接受主导价值观念教化的同时,其它的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地提出挑战,社会的价值导向并不能简单、直接决定个体行为的价值取向。社会的人生观教育的价值目标对个体而言,仅仅是他确立人生价值信念的一个参考,有可能成为个体人生价值信念的养料和精神资源。面对这种情况,人生观教育应始终保持社会教育目标和个体信念之间的合理张力,突出教育对个体人生观念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体现社会的意志,在阶级社会中,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着教育的性质。人生观教育引导的重点由告诉人们“做什么”转向引导人们认识“为什么”和“怎样选择”,激发他们的人生自觉,提高他们的自律水平。这时候“教育的基本作用,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在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方面的自由”。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在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同时,引导人们在尊重多元文化基础上提高价值选择的层次。

责任编校 李 彬

作者:李桂梅

人际交往与和谐社会构建论文 篇2:

从孔子的和谐思想看和谐社会建设

摘 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应吸取孔子在人际关系、财富分配、民主政治等方面的伟大思想。在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际关系的动态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黏合剂;利益合理分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要求;加快民主政治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态环境。

关键词: 孔子和谐思想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 人际关系 财富分配 民主政治

孔子是伟大的思想家,我们应从他伟大的思想里挖掘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服务。我认为应从人际关系、财富分配、民主政治等方面着手。

1.人际关系的动态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黏合剂。

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和为贵”,社会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人们之间应多一些关爱,多一些诚信,做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1]孔子还强调人际关系应该以仁心相感,仁的感通恰如各社会要素的和谐剂。在社会主义社会,孔子的以上论述给我们以下启示: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社会和谐的主体,离开了人的交往关系,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人际关系的和谐必须以守德、守法与尊重差异三因素为支撑。

1.1社会主义道德的恪守和守法精神的弘扬。从道德的层面来看就是要强调主体恪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来时刻衡量和反思自己的言行。在自我修养中做到慎独,在人际交往中做到友善,在组织与团体生活中做到谦和,在社会生活中做到守礼。慎独、友善、谦和、守礼既是社会主义道德在公民行为方式上的体现,又是公民的一种修养境界、个性特点甚至是社会状态。慎独、友善、谦和、守礼的实现不仅需要主体的自觉修养,而且需要现代社会关系的改善。若每一个公民都按此要求去做,社会关系就会达到理想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则形成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环境。从法律的层面来看,就是强调公民具有法律意识和守法精神。法律意识的获得是公民自愿认可法律的结果,当然也离不开政府的普法宣传,具有法律意识的公民才能真正具有守法精神。一旦守法精神得到弘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法律意识基础便得以确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坚持依法办事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公民普遍的守法精神更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主体基础。

1.2社会的多样性、差异性必须得到尊重。我国是一个集政党、民族、宗教等为一体的多元化社会,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但这并不表明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差别已经消失了。和谐社会就是一个阶层、族群间没有冲突,人人讲信修睦、崇尚辞让的社会。如何化解社会冲突,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这就要求全体公民认可并尊重主体差异,正如《中庸》所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从宏观上讲,一个和谐的社会要以人为本,要为个性的弘扬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政治上要有最广泛扩大执政的社会基础,意识形态要不断创新,更有包容性、吸引力和凝聚力,经济上大力发展中间阶层,保障弱势群体,构建小康社会橄榄型社会结构,经济社会政策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社会调节机制做到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从中观讲,组织、团体等应讲求包容性、灵活性,追求各方双赢、多赢、共赢,实现和谐型稳定、可持续发展。从微观上讲,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必须自觉地树立角色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合乎礼义的事就做,不合乎自己身份、角色的事就不做。

2.利益合理分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要求。

孔子认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2]这指的是在财富分配方面,力求做到“均等”,即在各阶层内部人与人之间做到均等,各利益集团之间和谐相处,达到上下相安,而不是互相倾轧。孔子的这些思想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在现代社会转型时期,制度的调整带来了利益结构的变化,在利益关系变动中产生的矛盾和冲突,构成了体制转型中的社会和谐问题。我们应该尽快完善利益合理分配制度,当然这种利益分配必须是人们心理可接受的分配。

2.1完善利益合理分配制度。我国社会在转型的过程中没有现成的合适的制度可以直接套用,这就需要制度创新,创设和建立具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利益制度与机制,成为调整利益结构,进而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绝不是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它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利益矛盾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关系趋于和谐的社会。所以现代政府创建并完善社会利益合理分配制度的过程,实际上是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进行的利益博弈,即通过相互交换或讨价还价而实现各方可接受利益的过程。

这种利益合理分配制度的设计,一方面要符合邓小平提出的“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论断,要创造出有利于社会强势集团追求财富欲望的合理空间。另一方面要关注弱势群体,因为弱势群体是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规模在1.4—1.8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弱势群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人构成: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即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二是“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以及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三是进城农民工。四是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五是收入较低的贫困农民。在2009年3月5日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六是久病、重病而无钱医治的人及其家属。若没有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或最基本生存权利的合理安排,要实现社会和谐是不可能的。只有转型期的制度设计使困难群体的起码生存得以维护,才有可能使在全社会的财富增进的同时,所有社会成员的生存境况亦随之改善,从而实现社会成员对整个社会秩序的认同,并形成社会协调发展的向心力量。

2.2利益分配必须是人们心理可接受的分配。绝对公平的利益分配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各阶层之间利益分配绝对合理是不存在的,人们心理可接受的合理是可以实现的。利益的适当差别必须限定在社会可接受的公平、正义范围内,这是人们所承受的心理底线。超越此底线就会出现利益冲突。同时应严厉打击目前我国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暴得大利,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要尽快缩小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解决分配不公问题,构建信用经济体系。

3.加快民主政治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态环境。

孔子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秩序中,社会成员应该做到“和而不同”。儒家讲人伦的和谐是依靠礼乐制度来保障的。孔子还认为,社会的不和谐,往往起因于权势、力量对比的悬殊,尤其是处于强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以势挟贵对他人的生存境遇漠然视之的时候,更容易引起社会冲突。孔子理论给我们以下启示民主政治是一种国家制度,强势群体若实施超越制度许可的行为,必将引起社会的不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做到执政为民、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营造政治生态环境。

3.1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属性和核心内容。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和保障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一切国家机关都是由人民产生的,向人民负责,充分调动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邓小平曾经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3]不要民主,没有人民当家作主,就不是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也不可能有人民民主,更不可能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

3.2民主化执政是民主政治的動力。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保证人民群众有效地、自主地治理国家与社会,必须健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民主制度,丰富公民自主管理的民主形式,畅通社会不同群体利益表达的民主渠道。保证在执政活动与领导活动中,倾听群众对于社会问题的呼声,反映群众对于社会建设的意愿,汇聚群众对于社会事务管理的智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要求我党做到民主执政,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发挥出来,积极支持和参与执政党的社会治理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密切党群关系、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干群关系。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包括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与途径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扩大社会基层民主,健全完善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运作的体制机制,积极促进并实现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保证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管理自己的社会事务,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态环境。

3.3依法执政是民主政治的保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将依法执政的内涵概括为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十六个字。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这一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证,从法律法规体系上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党要依法领导各级机关带头守法,并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调节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引导群众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身要求,保持社会稳定;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执政行为规范与行政行为规范,建立起一套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地服务公众、凝聚人心、协调利益和排忧解难。应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有利于消除各种不和谐的因素和现象,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论语·公冶长.

[2]论语·季氏.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4.10:168.

作者:于然欣

人际交往与和谐社会构建论文 篇3:

论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和谐意义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和目的,决定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与和谐社会的一致性。因此,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拓展资助工作的新内涵,建设一套科学完善的资助育人体系,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培养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既是资助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校园民生和谐高校资助育人

[作者简介]高菲斐(1973- ),女,辽宁康平人,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处,讲师,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北京102249)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由学生家庭或个人分担一部分高校教育成本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现阶段,我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导致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快速拉大。受国际金融危机、消费物价指数CPI持续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家庭难以负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费用,造成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不断增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它直接影响着高校的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关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生建设,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促进高校和谐、健康发展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课题

一、和谐社会的内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时期提出的治国理念和治国方略。《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丰富的内涵,它包含“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项基本特征,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的社会。

二、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高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高校和谐稳定的发展

和谐社会的构建如同构筑一座宏伟大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行业内各单位要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来共同建设。作为承载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重要阵地的高等院校,是国家科学教育文化的中心,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和谐校园的强有力支持,因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建设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一环。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发展的人。高等院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其最终教育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身心和谐的人。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高校肩负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大学生、建设和谐校园的重任。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校园应当是以培养和谐的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师生的发展和学校事业的发展为目标,各项教育子系统及其要素间协调运转,整体优化,学校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全体师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①

(二)构建资助育人工作体系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招生制度和收费制度的改革,所有大学生自费上大学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高校出现了相当规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近几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地震、洪涝等特大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使得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进一步增加。

据教育部调查统计,目前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已上升到23.6%,其中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达到8%~10%。经济上的压力极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自卑、焦虑、封闭、敏感等心理问题,容易滋生报复他人与社会的不良情绪,从而诱发各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直接影响着高校的稳定和发展大局,成为影响和谐校园构建的重要因素。因而,完善资助体系,拓展资助工作新内涵,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对于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协调发展的校园,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学业和生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配套办法,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基本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政策、制度上根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缓解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困难,对于保证家庭困难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资助体系,加强资助工作育人功能,构建和谐校园

(一)高校应当更新资助观念,充分认识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当看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和政治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前,一些高校没有意识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资助工作中忽略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社会责任感的熏陶,使资助工作无形间成了单纯的“济困”工作,只重视帮助受助学生解决经济上的困难,却忽略了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

高校应当认识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体现。因此,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己任的高校应当紧紧抓住教育的根本,将“育人”这条主线贯穿到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仅承担着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解决学生物质生活困难的任务,更应承担起育人的重要责任。通过资助工作,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爱护传递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而促进受助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达到为建设和谐社会培养和造就更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宏伟目标。因此,高校应当更新资助观念,提高认识,不仅要完善资助工作的资助功能,更要注重挖掘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二)加强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执行与落实,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

《意见》颁布实施后,绝大多数高校根据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开辟“绿色通道”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实施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的资助政策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实施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政策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

总体上讲,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效落实基本保证了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较好地解决了他们的经济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压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受到了极大的鼓励和支持,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在落实资助政策体系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资助机构和人员配备、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程序等,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去解决。

(三)丰富拓展资助工作的育人内涵,努力构建人性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体系

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容易存在思想压力过大、社会适应能力差等问题。因此,高校的资助工作应坚持“以物质资助为基础,以精神鼓励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平台,以素质拓展为目标”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人性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体系。

首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善自我人格。特定的成长环境和特殊的成长经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心理问题的可能性大于其他学生。经济上的拮据使得他们感受到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产生自卑感、焦虑情绪。这些心理压力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学习障碍、人际交往障碍乃至产生心理疾病,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因此,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而且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

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掌握心理调适以及消除心理障碍的有效方法,学会自我调节,进而增强抵御心理问题的能力,释放心理压力,提高心理素质;通过开展心理咨询活动,疏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正视自己面临的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完善他们的人格,促进和谐内心建设,实现全面和谐发展,真正成为自强不息、乐观进取、身心和谐发展的大学生。

其次,强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把资助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活动既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校园的必要环节。

目前,一些受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挥霍、浪费资助资金的现象,有些受助学生甚至认为得到资助金是理所当然,他们得到资助后不思进取,个别学生甚至弄虚作假骗取资助金。这些现象投射出当今大学生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所以,高校还应该重视对这些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资助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思想上对受助学生给予激励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通过积极广泛开展以诚信、感恩、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培养受助学生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和对社会的责任感,把资助工作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从而保证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只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受助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受助学生正确看待资助,才能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体现出助学工作的真正意义。

最后,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把资助工作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升相结合。社会适应是个体逐步接受现存社会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的动态过程,对个体的生存发展有着至为重要的意义。社会适应能力是个体为满足生存需要与环境相互协调的能力,主要由社会认知、社会态度、社会动机、社会情感、社会交往能力等构成。

与入学前相比,大学的生活、学习、人际关系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进入大学后,每一个大学生都面临着适应的问题。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贫困地区的低收入家庭,相对落后的文化教育环境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较差,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自身的综合素质不高得不到用人单位的青睐而感到孤独无助。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缺陷不仅影响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影响到他们今后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高校的资助工作应注重把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助困相结合,全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通过开设全人发展课程,拓宽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知识面,把资助工作纳入高校人才培养制度,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建立社会实践基地,把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鼓励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包括社会实践在内的各种社会活动,使他们在社会活动中增长才干,积累信心,增强他们的自主判断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既有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尊、自强”的个人信念,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也有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社会需求确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成才目标,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高等教育的收费改革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呈现上升态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不仅影响着高校校园的稳定与发展大局,更是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因素。因此,完善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丰富拓展资助工作的内涵,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努力构建人性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体系,培养身心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协调发展的校园,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张文峰.关于高校构建和谐校园的思考[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4):84.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0/18/content_5218639.htm,2006-10-18.

[2]洪延艺.完善多元资助体系构建和谐校园[J].中国电力教育,2008(24).

[3]白波.和谐社会与大学和谐文化建设[J].东岳论丛,2008(1).

[4]李红革,罗登辉.和谐校园视野下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的构建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5]王晓辉,王海军.对新时期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几点思考[J].科技与教育,2007(12).

作者:高菲斐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探究论文 下一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