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键词: 实施 意见 基层组织 示范

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共6篇)

篇1: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示范点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总体工作思路,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党建示范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战略部署,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优化党建工作方式,着力实施党建示范工程,努力培养一批示范辐射作用强、带动引领效益好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我县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裕民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党建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创出一条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的新路子。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有针对性地落实示范点创建措施,力求每个示范点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真正打造具有农村、社区、学校、机关、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

(三)大胆实践、勇于创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创建工作,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创活新载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以实施“党建示范工程”为抓手,高标准抓好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两新”组织等不同类型党建示范点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具特色、覆盖全县”的三级基层党建示范网络。2011年,在全县着重打造10个时代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示范乡镇党委2个、示范村党支部3个、示范机关党支部2个、示范社区支部1个、示范“两新”组织党支部1个、示范学校党支部1个)。通过把党建示范点打造成加强党建工作的“动力牵引”工程,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实现“三个新”总体目标。

(一)基层党建工作有新亮点。各基层党组织创特色、出亮点、树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培育出一批在全县具有一定代表性、典范性、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构筑基层党建基础工程新亮

点,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更显亮点。

(二)基层党建氛围有新变化。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议党建意识明显增强,党建思路进一步清晰,党建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建措施进一步创新,党建合力进一步形成,在全县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基层党建水平有新提升。各基层党组织规范意识、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抓亮点、攻难点,各项基础性工作和常规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全,党建亮点进一步呈现,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创建标

党建示范点要达到“五化”基本要求:一是阵地建设标准化。不断加大阵地建设投入,按照有标准化的办公活动场所、有较完善的接待办公设施、有存放方便的资料橱柜、有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有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有整齐规范的资料台账、有悬挂规范的党旗和国旗的“七有”要求建设党建示范点阵地;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并上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工作运行规范,各项记录规范齐全;三是活动开展正常化。发挥党建示范点在服务群众、党员管理、活动开展、推进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各项活动开展正常有效;四是工作内容特色化。党建示范点建设与时俱进,突出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扣时代主题,紧跟党建形势发展步伐,突出自身党建特色;五是示范带动样板化。党建示范点成为展示基层党建的窗口,在县、乡、村党建工作中具有一定示范性、代表性、典型性,做到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经可学,成为基层党建学习的样板。

五、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深入调研,申报实施。党建示范点建设实行“逐级申报制”,采取申报→审批→实施→验收→推广“五道程序”进行。各基层党委要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各党支部基本情况,在深入调研、综合评价、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发展需要,制定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提出乡镇、村队、社区、机关、学校、“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建示范点名称、创建规划和实施计划等,经党委会讨论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审定批准。县委组织部将重点对所申报实施的党建示范点的可行性、操作性进行审批把关,经过审批的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批的不予验收。各基层党委要于9月30日之前制定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报组织部备案,内容包括党组织名称、创建规划、实施计划等。

(二)科学选点,分类指导。按照“乡镇有亮点、村队有看点、社区有特点、机关有特色”的要求,各基层党委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开展“五个深入”和“双联双增”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好事为抓手,结合自身实际,每个乡镇至少打造1个乡镇机关党建示范点、1个村队党建示范点、1个学校党建示范点。示范乡镇、村队要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内容,以实施党员“村干部绩效考核”、“分层量化积分考核”、“双培双育”和“村级民主议事”五步规程等为载体,至少打造2个以上乡级党建示范点;要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延伸党建工作触角,按照“没有组织的抓组建、有组织的抓规范、已规范的抓提升”的工作思路,推进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至少高标准打造1个“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同时,各基层党委要将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特点,分类细化机关党建、农村党建、社区党建、学校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措施,使示范点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稳妥推进各项创建活动。

(三)强化措施,精心培育。对经组织部审批实施的党建示范点,采取结对帮扶、跟踪指导办法,帮助指导党建示范点建设。一是实行领导包点制度。每个党建示范点安排一名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包点联系,示范点所在单位党组织为责任单位,负责示范点的创建和指导工作。二是实行业务联系指导制度。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建类型,各基层党委要有针对性选派党务干部包点联系党建示范点,负责从示范点场所的规划、建设、资料台账整理等方面,按照高标准、上档次的要求进行具体指导,使示范点真正成为可看、可听、可信、可学的党建工作展示窗口。三是实行结对帮扶制度。整合城乡帮扶资源,县委将精心选派若干个在全县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帮扶能力的县直单位(部门)结对帮扶10个党建示范点,通过集中人力、物力的帮扶,把示范点建成全县精品党建示范点。

(四)督查考评,严格奖惩。建立党建示范点督查考评制度。县委组织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督促抓好创建措施的落实。年终组成考评组进行综合考评。将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示范点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毫无进展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限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加大对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总结、推介力度,结合落实基层党建“月查季考年评”制度,县委组织部定期召开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例会,交流和探讨示范点工作经验,指导示范点创出特色、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及时总结挖掘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裕民党建网、政府网、组工通讯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推介,扩大优秀党建示范点的影响力,使党建示范点成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导向标。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党建示范工程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示范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工作制度,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并及时跟进建立起示范点包点联系、政策扶持、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制度,确保真正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凝聚共建合力。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指导组,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县经工办、农业局、供销社、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整合部门资源,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四)及时总结上报。要及时挖掘总结示范点培育工作中涌现出来好典型、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要认真加以提炼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篇2: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一条主线、四种理念”要求,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优化党建工作方式,着力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努力培养一批示范辐射作用强、带动引领效益好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开明开放、创业创新、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崇义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党建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创出一条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的新路子。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有针对性地落实示范点创建措施,力求每个示范点都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真正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品牌。

3、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原则。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创建工作,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创活新载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以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为抓手,分三年时间,高标准抓好长龙至龙勾“上寡线”,铅厂至过埠“余过线”,关田至丰州“赣丰线”三条党建示范长廊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具特色,覆盖全县”的基层党建示范点网络。2011年,在全县着重打造40个时代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县级党建示范点15个,乡镇级党建示范点18个,村级党建示范点7个(示范乡镇8个,示范村24个,两新组织8个),通过把党建示范长廊打造成为加强党建工作的“动力牵引”工程,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实现“三个新”总体目标:

一是基层党建工作有新亮点。各基层党组织创特色、出亮点、树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培育出一批在全县具有一定代表性、典范性、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构筑基层党建基础工程新亮点,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更显亮点。

二是基层党建氛围有新变化。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议党建意识明显增强,党建思路进一步清晰,党建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建措施进一步创新,党建合力进一步形成,在全县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三是基层党建水平有新提升。各基层党组织规范意识、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更加注重抓基层、夯基础,抓亮点、攻难点,各项基础性工作和常规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健全,党建亮点进一步呈现,整体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创建标

党建示范点要达到“五化”基本要求:一是阵地建设标准化。加大阵地建设投入,按照有一定的办公活动场所、有较完善的接待办公设施、有存放方便的资料橱柜、有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有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有整齐规范的资料台账“六有”要求建设党建示范点阵地;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并上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活动开展正常化。发挥党建示范点在服务群众、党员管理、活动开展、推进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各项活动开展正常有效;四是工作内容特色化。党建示范点建设与时俱进,突出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扣时代主题,紧跟党建形势发展步伐,突出自身党建特色;五是示范带动样板化。党建示范点成为展示基层党建的窗口,在县、乡、村党建工作中具有一定示范性、代表性、典型性,做到有貌可观、有点可挖、有经可学,成为基层党建学习的样板。

五、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是深入调研,申报实施。党建示范点建设实行“项目申报制”,采取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推广“五道程序”进行。乡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各村基本情况,在深入调研、综合评价、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围绕乡镇中心任务和发展需要,制定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提出乡(镇)、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建示范点名称、创建规划和实施计划等,经乡(镇)党委会研究讨论后,报县委组织部审定批准,县委组织部将重点对所申报实施的党建示范点的可行性、操作性进行审批把关,经过审批过关的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审批实施的不予验收补助。各乡镇要于7月30日之前制定党建示范点创建方案,报组织部备案,并书面申报1个乡镇机关党建示范点、2个村级党建示范点和1个社区或两新组织组织党建示范点,包括名称、创建规划、实施计划等。

二是科学选点,分类指导。按照“乡(镇)有亮点、村有看点、组(社区)有特点”的要求,乡镇要以农民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创先争优活动、“三送”活动等为载体,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好事为抓手,结合自身实际,至少打造1个乡镇机关党建示范点;示范乡镇要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内容,以实施党员“定区联户”、党组织“进区入会”、“三培两带两服务”、“党群共富链”、“三会共管、两项监督”、“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困难党员“一卡通”等为载体,至少打造2个以上村级党建示范点。要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延伸党建工作触角,按照“没有组织的抓组建、有组织的抓规范、已规范的抓提升”思路,推进农村社区、个私协会、产业协会(合作社)、非公企业等党建工作,至少高标准打造1个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县委组织部将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特点,分类细化机关党建、农村党建、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措施,使示范点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稳妥推进各项创建活动。

三是强化措施,精心培育。对经组织部审批实施的党建示范点,采取结对帮扶、跟踪指导办法,帮助指导党建示范点建设。一是实行领导挂点制度。每个党建示范点安排一名县四套班子领导、一名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挂点联系,示范点所在单位党组织为责任单位,负责示范点的创建和指导工作。二是实行业务联系指导制度。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建类型,县委组织部针对性选派党务干部采取“1+N”形式,挂点联系党建示范点,负责从示范点场所的规划、建设、资料台账整理等方面,按照高标准、上档次的要求进行具体指导,使示范点真正成为可看、可听、可信、可学的党建工作展示窗口。三是实行结对帮扶制度。整合城乡帮扶资源,精心选派34个在全县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帮扶能力的县直单位(部门)、个私企业结对帮扶34个党建示范点,通过集中人力、物力的帮扶,把示范点建成全县精品点。

四是督查考评,严格奖惩。建立党建示范点督查考评制度,县委组织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督促抓好创建措施落实。年终组成考评组进行综合考评验收,县委组织部制定详细的考评实施方案及细则,排出名次,评选出优秀党建示范点。将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示范点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毫无进展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限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加大对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总结、推介力度,县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汇报会,汇报党建示范点经验性、特色性工作,交流和探讨示范点工作经验,指导示范点创出特色、取得成效。在此基础上,适时召开全县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召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互观互学推广示范点经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县电视台开辟电视专栏,定期播出我县优秀党建示范点创建情况和党组织书记谈党建专栏,并及时总结挖掘示范点建设工作中的一些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崇义党建网、赣州党务公开网、组工通讯、江西日报、赣南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推介。同时,运用电教手段,通过拍摄工作汇报片或专题片的形式,对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比较直观的图文资料,扩大优秀党建示范点影响力,让示范点成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导向标。

六、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党建示范长廊工程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示范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工作制度,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并及时跟进建立起示范点挂点联系、政策扶持、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制度,确保真正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凝聚共建合力。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指导组,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县委宣传部要及时对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县新村办、农工部、农业局、供销社、工信局等单位(部门)要积极参与,整合部门资源,为示范点创建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4、及时总结上报。要及时挖掘总结示范点培育工作中涌现出来好典型、好做法,并及时上报。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要从理性的高度加以提炼规范,用制度的形势固定下来,形成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中共崇义县委组织部

篇3: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 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 服务条件显著改善,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 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 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 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 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 主要目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 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功能任务

(三) 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 (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下同) 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 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五)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 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 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具体办法。

(六) 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 促进合理用药,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 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四、优化乡村医生学历结构

(八) 加强继续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2011—2020年) 》要求,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 (卫生) 院校 (含中医药院校) 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 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九) 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五、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

(十) 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在同等条件下, 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十一)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 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 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 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十二) 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 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 (含全科医生) 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 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 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 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 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三) 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 统一组织, 单独命题, 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七、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十四) 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 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 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 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在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 科学测算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 并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 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 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十五) 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对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 地方财政要适当增加补助。

八、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 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 各地要结合实际, 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七)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 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九、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十八)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 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快信息化建设, 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 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 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 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十、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各省 (区、市) 要在2015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十一) 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 确保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二) 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 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 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2015年3月6日

篇4: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键词:企业管理 党建 思想政治工作

基层项目部作为工程管理的基本模式,是施工企业建设一线的指挥中枢、经济效益的源头、企业形象的窗口。基层项目党支部则是施工企业党组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培养人才的重要舞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关口。它直接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加强项目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既是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需要,又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项目、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需要。

党建工作是党的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如何结合企业特点和工程建设实际,充分发挥项目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为项目生产经营和企业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1 目前基层项目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

1.1 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相当一部分项目和同志认为基层党建就是传达上级精神,组织学习一下,发展几个党员,收一收党费;一些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有些项目的主要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把党建工作看作业务工作外的负担,有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有些项目抓党建工作完全是流于形式,被动应付。

1.2 党务知识缺乏,党建工作不能积极有效地开展

各项目党支部班子大多由项目班子成员与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这些人业务素质高,但党务知识相对缺乏,虽然很想把党务工作做好,却不知道如何下手,使得抓业务得心应手,抓党建茫茫然。

1.3 党建工作制度不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力度

在基层项目中还没有根据行业特点和基层实际制订出较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有的虽然制订了党组织生活制度,但能按制度过组织生活的也不多,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致使少数党员不能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1.4 发展党员标准不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突出

部分基层党支部没有党员培养计划,工作的随意性较强,脱离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势必对新党员的质量有所影响,导致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突出,降低了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吸引力。

1.5 党建活动单调枯燥,缺乏应有的活力和吸引

一些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始终游离于“围绕经营管理”主题,就党建抓党建,把党的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割裂开来,造成党的工作党务化、单一化、形式化,使党组织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1.6 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落实不够,工作过程记录不完整

党员对政治学习的热情不高,项目支部建设及党员管理不同程度存在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党员信息不完整等问题。

2 加强基层项目党建工作的建议

2.1 充分认识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执政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二是要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角色定位,应该是党的方针政策的监督者,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利益关系的协调者,管理制度的维护者,企业文化的引领者,自身建设的责任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者;三是要充分认识到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就是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建立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2.2 充分认识加强施工企业基层项目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

工程局经过六十年的改革和发展,如今已成为水电行业的一支劲旅。但与其它企业一样,工程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生存,要发展,要占领、扩大市场,要永立潮头而不倒,依靠的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企业内部的和谐发展和良好的信誉。企业的信誉是通过优良的工程质量和对业主的诚信履约以及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所获得的。企业要获得信誉,就必须充分发挥项目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功能,提高员工的精品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引导员工兢兢业业、踏踏实实,认真完成每一道工序,争创一流工程。努力做到建设一个项目,树立一座丰碑,结交一批朋友,开拓一方市场,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方人民。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赢得业主和客户的广泛赞誉和信赖,也才能永远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2.3 围绕生产建设抓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作用

首先,项目部党组织要把牢固树立围绕生产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生产作为项目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其次,要有切实的措施加以保证:一是坚持“三同时,三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做到项目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要根据项目施工管理实际,合理设置、及时调整生产一线党组织和党员分布,做到重要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是党员、关键时刻见党员,切实把党建工作与项目施工生产相结合、与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项目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行党支部建设目标化、规范化管理,促进项目党建与施工生产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党员教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互相融入、相互促进,把确保工期、安全、质量、效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二是加强考核,党支部工作与项目生产经营状况考核同步进行,生产任务完成不好的,党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支部工作不达标,项目党建工作不得力的,也不能评为优秀项目经理部。

2.4 集中力量抓支部,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努力使每个支部有一个好的带头人。

①党支部书记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②党支部书记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③党支部书记要懂业务,善凝聚。

④党支部书记要善于抓落实。

2.5 完善制度是保证,使项目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支部党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决策、中心组学习、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党建制度健全是前提,落实实施是关键,在项目上不能就党建论党建,也不能用党建的制度使工作教条化,主要是围绕项目重点工作平行推进,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2.6 创新载体是关键,使之成为项目党建工作的具体抓手

抓好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注重活动方式的新颖性。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努力在丰富内容、活跃载体、突出实践、注重实效上下功夫,把全年各个时期生产经营的重点作为活动的着力点。

2.7 认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就是预先有所准备,就是计划当先。凡事都要有计划。有计划,就等于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方法, 就有了工作的标准和流程。就不会出现先射击后再画靶子,打到哪算哪的情况。所以每个支部建设,首先,必须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了计划,工作才能有的放矢 。

2.8 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账

一是完善党支部工作有关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二是准确填写党员基本信息。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完整齐全;三是各级党组织的文件收集齐全,分类归档;四是各种工作记录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按期归档;五是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图片等齐全完整。

2.9 认真抓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

党的力量主要取决于党员质量。要改进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严把党员入口关,探索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要关心青年人的成长,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加强培养,畅通党员出口,把那些工作突出,责任心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年轻人吸收进党的血液中来,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总之,在基层项目党建工作的开展,要一切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一切以人本管理为重点,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生产”的方针,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桥梁纽带作用、保驾护航作用、监督作用和凝聚作用,就一定会不断开创基层项目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1]楚国义.加强党支部工作 发挥党组织作用[J].党史博采(理论),2011(07).

[2]赵卫.浅议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党建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3(06).

篇5: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于印发《小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

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小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小港镇委员会

2012年1月11日

小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 施 意 见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打造“农业稳镇、商贸兴镇、工业强镇、建设和谐平安新小港”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四项建设’,实施党风廉政‘基石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服务监督窗口建设,打造全覆盖服务平台

1、构建“镇村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窗口,以村级便民代帮点为基础的镇村二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到“六个到位五个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进驻项目到位、工作到位、日常运转到位、组织监督到位、检查考评到位和统一窗口部门、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公示内容、统一登记内容、统一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全面完善并规范全镇31个村级便民代帮点建设,便民代帮点由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实行村干部值班制度和统一的登记制度,对为民办事据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申请人户主姓名、组别、家庭详细住址、申请帮助事项、申请时间、办理情况、办结时间、申请人评价等。村级代理服务采取两种形式:①村代理服务代办点受理。群众自接到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申请办理。②电话联系上门办理,各行政村发放《小港镇便民服务指南》,公开便民中心服务联系卡、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2、建好“三大监督平台”。要继续发挥镇督查办作用,督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在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要继续完善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确保做到制度落实到位、交易进站到位、交易程序规范到透明到位。全力建好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受理群众信访事项,解决群众诉求。

3、开展“评比活动”。在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中开展“服务标兵”

评选活动,比服务水平,在村级服务代办点中开展“优质服务单位”评选活动,比服务规范。每年评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统一进行表彰。

4、完善“百姓档案”。坚持“一线工作法”,建立以户为单位的民情档案。党政班子成员联系2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2个村民小组,每个农村基层干部至少联系50-100户农户。班子成员每人交六个“朋友”,一般干部每人交三个。这些“朋友”可以是家庭困难户、勤劳致富户及见义勇为户等。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建立市县乡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一种责任来担当,深入所联系的农户,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增进群众感情,真正在做到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连百家心;办百家事,致百家富。

二、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利用周一集中学习制有计划地组织镇干部,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基层站所负责人,镇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廉洁履职教育,重点加强警示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财经管理制度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是不能做的,让廉政警钟长鸣,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2、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镇机关、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卫生院要按廉政文化示范点标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造浓氛围。同时将本镇加强党内廉政建设方面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果、以及好的经验作法踊跃向《丰城党风廉政》、《丰城纪检监察简讯》等内部刊物投稿。

3、树立宣传表彰勤廉先进典型。在全镇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勤廉标兵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出若干名勤廉标兵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系统化长效机制

1、健全“三重一大”科学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过专家评审,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规范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实行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到“四不变两统一”。“四不变”,即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各级财政监管责任不变。“两统一”,即镇统一在市财政局设置国库存单一帐户体系,由市财政国库科代理总预算会计业务;镇财政资金按照先预算后支付原则,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配合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做好镇经济例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3、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帐镇管”制度,即镇成立村组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五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村级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即坚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保持不变,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权保持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保持不变,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权保持不变;“三个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开支。实行村级财务每年一审计,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4、健全权力“阳光公开运行”制度。认真做好镇村两级党务政(村)务公开工作,镇、村两级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限保持一致,公示内容存档备案。村级党务村务要公开到各村民小组。积极探索组务公开制度,各村民小组均要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立“组务明白栏”,公开组务。

5、实行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镇每年将组织科级以上干部,站所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述职述廉报告由镇存档备案。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实行打招呼谈话或者诫勉谈话。

四、加强纪检组织队伍建设,提升抓落实整体水平

1、进一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网络。聘请3名无职党员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各村(居)委会、卫生院、中小学校、各条块管理的基层站所各确定1名纪律检查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纪律检查员可直接向市委、市纪委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在全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十要十戒”即:要好学上进,戒不思进取;要艰苦奋斗,戒贪图享乐;要真抓实干,戒华而不实;要攻坚克难,戒拈轻怕重;要快速高效,戒拖沓散漫;要团结共事,戒拉帮结伙;要公道正派,戒弄奸使滑;要敢抓敢管,戒好人主义;要亲民为民,戒脱离群众;要廉洁自律,戒以权谋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当前各项工作中去,与推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相结合,与抓好土地工作“三清理”、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及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要求机关干部继续坚持一线工作法,坚持“立说立行、雷厉风行、问责问效、结果第一”的工作作风。

3、进一步提升镇纪委委员业务能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纪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镇纪委办案水平。通过办案实践,培养一批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骨干和能手。在镇纪委委员中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不力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受理、调查群众信访案件,严肃查处那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案件。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与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惩治、深化改革,不断开创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在全镇农村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发展环境。

主题词:廉政建设农村基层实施意见通知小港镇党委办公室2012年1月11日印发

篇6:关于实施“党建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2005年7月12日)

团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对于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团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新形势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不断扩大团的基层组织的有效覆盖为基础,以切实加强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团的基层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建带团建,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坚持以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与时俱进,以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观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3.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使“五个有”(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团组织在学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中所占比例达到90%以上,在农村和社区团组织中达到60%以上,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团组织中达到50%以上。在此基础上,创建一大批“四个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委”。经过努力,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层组织体系,构建自我运转能力更强,团员青年参与程度更深,社会化水平更高,更加富有效能的组织运行机制,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具有内在活力的坚强集体。

二、以扎实推进基层团建创新工程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4.推动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深入发展。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五带一优化”(带思想、带组织、带班子、带队伍、带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的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将基层团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根本在“建”、关键在“带”的要求,切实抓好自身建设,积极推动工作目标、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检查考核“五个纳入”,使基层党团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实现基层团建与基层党建的有效衔接。要在党组织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团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制度,使党组织负责同志能够定期听取团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基层团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基层党建带团建的规划,进行工作部署。要把推动基层团组织集中换届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基层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使基层团的岗位成为培养锻炼基层党的后备干部的重要岗位。要把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和城市创“五好”党组织活动与共青团“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团建的实际成效服务于党的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出台党建带团建相关政策文件、联合督导检查等措施,加强和改进对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聘请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团建工作指导员等做法。

5.合理调整基层团组织设置。按照与经济社会结构相协调、与青年分布相适应的原则,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和非公领域为重点,因地制宜地调整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建立起灵活多样、动态开放的组织网络,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在农村,要充分发挥乡镇团委和小城镇团委的龙头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切实抓好松散瘫痪团支部的整顿工作。

在经济发展较快、团员数量较多的行政村,可以建立团的总支部或基层团委。对外出团员较多的“空壳”村,可以探索“校村联建”、“企村联建”、“村村联建”等做法。在国有企业、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基层团组织设置,不能随意将团的工作机构撤消或并入其他职能部门。在城市社区,努力加强在居委会建立团组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团的工作协调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团的组织网络。街道团(工)委要加强与驻街单位团组织的协作,驻街单位团组织应积极支持、配合街道团(工)委开展工作。在非公领域,大力推行联合建团、挂靠建团、行业建团、社区建团、公寓建团等多种建团方式。对于暂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以探索由主管团组织或驻地团组织选派团建工作联络员或指导员,通过筹建社团、开展活动、建立阵地等方式推动建团工作。推动基层团组织跨行业、跨单位的联合设置,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横向联合、资源共享、协同运作的基层团组织工作网络。新建和改建的基层团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隶属关系尚不能明确的,应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来处理。

6.大力推进县(市)级团委、基层团委、团支部“三级联创”。各级团组织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完善推进措施,建立完善申报、评选和激励机制,形成三级团组织相互联动、相互促进、环环紧扣、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要逐步扩大创建单位的覆盖面。团县(市)委应将所属基层团委作为本级“五四红旗团委”的创建单位,基层团委应将所属基层团支部(总支)作为本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单位。要实行三级团组织联合考核。创建“团建先进县(市)”的单位,所属基层团委中获市(地)级(含)以上“五四红旗团委”及其创建单位的比例应在30%以上;创建“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所属团支部(总支)中获县(市)级(含)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及其创建单位的比例应在20%以上。要进行动态管理考核。“团建先进县(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已被表彰的单位自动转为下一的创建单位,参加新一轮的创建、评选,并保留有效期三年。三年后仍未获命名的,不再纳入创建单位管理。要建立抽查制度。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分别对每年拟表彰的本级“团建先进县(市)”、“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应不少于当年拟表彰总数的10%,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并相应削减所在地区下次的申报名额。

7.全面推进城乡青年中心建设。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者、创建者和指导者作用,深入贯彻《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年中心建设的决定》精神,坚持既加强共青团领导,又着力指导和支持青年中心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要用三至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逐步建立青年中心,并按照组织建设好、项目发展好、队伍建设好、阵地依托好、机制建设好的“五个好”标准,全面推进青年中心建设,努力把青年中心建设成为共青团领导下的凝聚人才、联系青年的新纽带,服务青年、服务社区的新平台。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在青年中心建立、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中的核心作用,积极促进团组织和青年中心实现良性互动,构建起“基层团委+青年中心”的新型基层青年组织网络体系。要大力加强青年中心的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招募志愿者或专职工作者,培养一大批青年中心工作骨干。

8.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联系点。全团抓基层,层层建立联系点,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提高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着力在基层组织形式、组织体系、组织制度、组织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大胆创新,在巩固基层团的组织体系的同时,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内在活力。要加大对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力度,通过现场观摩会、推进会等形式,促进各团建联系点的工作交流。要及时总结基层新鲜经验,组织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创新奖”评选活动,对勇于创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团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9.积极推行“基层团委工作手册”和“团支部(总支)工作手册”。由团中央统一制定“基层团委工作手册”和“团支部(总支)工作手册”样本,在全团基层组织中推行,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的工作。“基层团委工作手册”和“团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基本情况、基础团务工作、特色工作和活动等。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填写,每将手册交上级团组织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存档。适时逐步推出并试行两个“手册”的电子版。

三、以全面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

10.扎实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从2005年9月到12月,在全团部署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的意见》要求,切实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教育活动始终,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扎扎实实搞好这次教育活动,充分达到活跃工作、健全组织、增强意识的目标。基层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教育活动。要根据“宣传发动、学习教育、总结提高”各个阶段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计开展符合团员特点、具有共青团特色的主题教育。要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团员的学习教育制度、流动团员管理制度、团员评议激励制度、团干部考评制度、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等,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

11.做好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制定团员发展计划。建立青年积极分子名册和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中学团委要办好中学生团校,加强团前教育,搞好团队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探索试行民主推选、入团公示、入团预备期教育等做法。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制定“推优”工作规划和有关实施细则,建立并落实“推优”工作制度,使“推优”进一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结合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点,重视培养和推荐生产、工作第一线的青年骨干和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团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由团县(市)委牵头,集中举办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做法。

12.以加强流动团员管理为重点,加强团员管理。积极探索对团员实行多重组织覆盖的有效方式,允许团员组织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范围适当分离,鼓励流动团员就近就便参加团的活动。对于外出团员较多的地区,流出地团组织要探索外出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团组织要通过建立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实行团员到社区报到等形式,主动与本地区的流动团员建立联系,实现流动团员管理社区化。对于不能确定团籍、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青年,可以采取两名正式团员介绍、重新补发团员证或补填入团志愿书的办法,确认其团员身份。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开设团组织电子信箱、探索开展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构建团组织联系团员青年的新型纽带。进一步拓展团员证功能,积极开展电子团员证试点工作。

四、以大力实施基层团干部培训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

13.大力实施基层团干部培训工程。省(区、市)、地(市)、县(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抓好基层团干部的集中培训,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基层团干部培训工程的意见》的要求,深入实施基层团干部轮训项目,按照先专职、后兼职的原则,以短期培训班和专题学习研讨班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团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和工作项目等内容的培训,用2年时间,把基层专职团干部和兼职团干部骨干培训一遍。要逐步把基层干部的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新任职团干部培训制度,继续做好万名西部团干部培训工程、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等培训项目,并有计划地向基层团干部倾斜。团中央将组织实施团地、县委书记轮训项目,示范带动基层团干部培训工程的深入开展。

14.加强基层团干部选拔配备工作。按照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开阔视野、拓宽渠道,打破身份限制,把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年轻党团员,经过民主程序,选拔到基层团的工作岗位。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在团支部中大力推行团干部直选,乡镇、街道等基层团委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直选工作的规则和程序。大力推行基层团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调优秀大中专毕业生等选配方式。乡镇、国有企业、大中专院校、城区街道等基层团组织应配备专职团干部,并专职专用。兼职团干部应以团的工作为主。如因工作调动出现基层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空缺时,应在3个月内配齐。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共青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科级及以下的专职团干部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处

级的专职团干部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15.落实基层团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基层团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应按同级党组织(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干部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兼职书记、副书记也应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作补贴。严格落实《党章》中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不是党员的,也应列席与团的工作有关的会议,使团组织及时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意图,更好地服务党的中心工作。

16.加强基层团干部协管。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团的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团干部的转业输送工作。对超过任职最高年龄限制的,应及时安排转岗,对特别优秀的,可予以破格使用。适应团干部队伍流动快的特点,加强基层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团干部流动较大的基层单位,可以探索设立团支部(总支)后备委员等做法,避免因人员流动影响团的工作连续性。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团干部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定期向有关基层党组织通报。

五、以创新与规范团的基层建设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基层团建工作机制

17.完善团日活动制度。在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要以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要在团员中广泛开展“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团组织举行的各种活动的集会和工作会议,应使用团旗,室内要挂团旗,户外要举团旗;室内团的大型活动或会议应先唱国歌,活动或会议结束后唱团歌,户外团的活动要在出发前列队唱团歌;团员和团干部要佩戴团徽。在基层团组织中推行“重温入团誓词”活动,原则上每位团员每年重温一次入团誓词。

18.健全完善基层团内民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稳妥地发展团内民主。团中央将修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推动团内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乡镇、村两级团组织为重点,推动县以下基层团组织按期集中换届工作,使基层团组织换届时间与党组织换届时间相衔接。基层团组织要建立团情团务公开制度,通过有效途径,定期把团的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团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团情团务信息向广大团员公布,把团员对团的工作和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定期与团员谈心、与青年对话制度,充分听取团员青年的需求和意见,切实从团员青年的意愿出发,谋划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提高团组织服务团员青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9.建立基层团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严格基层团建工作考核,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实施基层团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既包括班子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团务管理等基本工作项目,又包含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基层团组织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的特色工作项目,并具体量化为考核分数。上级团组织对下级团组织建设每年进行1至2次专项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团组织及其负责人团内一切评先表彰资格。下级团组织要对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20.加强基层活动阵地建设,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活动阵地建设要遵循“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基层团委一般应建立由团组织管理和使用的活动场所。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推动将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积极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站、青年之家等活动阵地,努力促进青年中心及其所属青年社团组织的活动阵地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政府主导、社会依托、市场牵动、团内联合等途径,探索社会化、多元化的阵地建设新路子。要积极探索网络阵地建设。市、县、乡镇、街道、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基层团组织多渠道筹集经费。要在积极争取党政拨款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等方式,扩大经费来源。积极探索推行农村划拨和建设经费基地、承包政府项目的办法筹集经费。街道社区团组织要通过承担政府职能中的青年事务,积极争取将涉及青年事务的项目和经费列入财

预算。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层团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1.建立基层团建领导责任制。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和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层层建立团建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常抓不懈。各省级团委每年要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向团中央写出报告。要把团的基层建设的状况,作为考核团的领导机关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22.明确基层团建工作职责。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逐级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级团委要对基层团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宏观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地、县两级团委要制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计划,确定每年组织实施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把基层团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求得实效。团的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等各条战线,要从各自的职责出发,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23.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深入到乡村、厂矿、街道等基层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基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加强对基层团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团的领导机关要为基层团组织服务,基层团组织要为广大团员服务,广大团员要为青年服务。要通过在政策、人员、经费阵地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切实为基层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加大服务基层力度。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基层团组织建设联系点,每年保证有一定时间驻点并解决具体问题。要通过解剖典型,分析个性,研究共性,对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非公领域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提出体现地区和行业特点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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