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报告(精选6篇)
篇1: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报告
关于对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中保
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是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综合整治。由于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时间不长,对于辖区内保健食品批发零售经营情况比较陌生,我局结合实际情况,首先发文要求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安排人员并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经营情况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开展地毯式摸底检查,向管理相对人全面规范企业购销保健食品产品的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批准证书和检验报告,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有关信息,是否有完善的索票制度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分类管理,加大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宣传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零售批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和市局开展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我局召开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议,指出做好保健食品风险评估抽样工作是掌握辖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数据和总体情况的有效手段,是履行监管职能的科学前提,并按照部署全面展开抽样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在2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包括专营店、超市、药店等)中抽取提高免疫力类保健食品共计45批次,送市药品检验所,保质保量的完成市局下达的抽样任务。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经营非法添加夸大宣传等行为。对不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或未索票索证、票据保留不完备的,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经营活动;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的保健食品的,一律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对少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宣传行为,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违法广告和宣传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的规定,我局在职权范围内,对企业进行劝导和纠正。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结合核查和群众举报线索,我局责令辖区内停止销售“时代血脂灵胶囊”、“俏妹牌减肥胶囊”等假冒文号或厂家、非法添加等十余种产品,对这些问题一律责令全区下架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在以后的监管工作中作为重点检查。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分局 二О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篇2: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报告
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6月1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致辞;部门单位、新闻媒体、行业企业、学术机构等各界代表参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
二、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
6月10日上午,宣传周主场活动之后即举行“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主论坛),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围绕宣传周主题进行演讲。6月10日下午,举行多个主题的分论坛活动,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参与交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
三、第二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
6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主题为“民生·责任·创新”。商务部设置“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主题展区,中外食品生产、流通、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企业将通过现场演示、互动体验等方式,集中展示食品安全控制、检测、追溯等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和应用设备。(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商务部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四、“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
举办“老味道、老故事、老品牌——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食品行业品牌企业,通过媒体报道、公众互动等形式,多元呈现“老品牌”的诚信宗旨、发展沿革、文化传统、经典产品和趣闻轶事,讲述诚信为本、以义取利的“中国故事”。宣传周期间将推出吸引公众参与、展示个性化创意的网络互动平台,通过新媒体渠道和创新推广方式,提升活动的基层“落地”效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办,新华网、中国经济网承办)
研发科普移动终端应用软件(APP)——“食事药闻”,面向日益庞大的移动终端用户群体,发布食品安全新闻信息、科学解读、谣言破解等权威资讯,提供数据查询、在线游戏等互动体验,通过信息图、短视频等可视化传播技术,推动食品安全科普信息全面向移动终端覆盖,打造食品安全科普内容的核心传播平台。6月10日宣传周主场活动当天举办正式上线仪式,宣传周期间开展系列推广活动。(食品药— 2 — 品监管总局指导,新华网主办)
六、食品安全系列电视片
摄制食品添加剂系列纪录片,以各类食品添加剂的历史发展为明线,以人类使用添加剂的背景意义和安全考量为暗线,讲述食物、添加剂与人的文化故事。计划宣传周前后,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央视10套)每晚10点《探索·发现》栏目播出;央视10套《走近科学》栏目也将摄制播出食品安全系列专题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中央电视台主办)
七、专家媒体双向公开课
6月13日,举办“社会齐共治 助力新食局”专家媒体双向公开课,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主要媒体、主创记者和科技专家、管理人员参加,上午由专家向媒体讲解食品安全专业报道中的科学背景和常见误区,下午由媒体向专家培训如何清晰、生动地表达科学结论及传播技巧,设有实战演练、课堂交流等环节,通过互换授课者与听课者身份,增进相互理解,共同提高食品安全科学与媒介素养。课堂教材将整理成《食品安全报道手册》,适时出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南方周末报社主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支持)
八、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
6月14日至17日,举办“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重点活动——都市媒体训练营,以论坛成员专家为主,特邀传媒研究领域和政府监管部门专业人士,对各地最具影响力的都市类报纸记者编辑进行集中培训,普及专业知识,分析
舆情热点,交流观点认识,开展实战演练,组织参训人员深入报道各项中央层面宣传周活动,在新闻实践中检验培训成果。(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承办)
九、可视化传播基地启动仪式
6月20日,举办清华大学食品药品安全可视化传播基地启动仪式暨首期培训讲座。基地将借助清华大学的雄厚师资和人才力量,面向广大政府部门宣传人员、各大媒体跑口记者、相关领域科研工作者,培训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挖掘技术、新媒体时代的可视化传播技巧等,帮助学员掌握最前沿的食品安全舆情分析和新闻传播技能。基地还将承担常规宣传工作中的可视化创作任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导,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健康中心主办)
十、食品安全“五进”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进社区活动,动员基层管理机构和社区志愿者,利用宣传栏、咨询台等社区平台,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进学校活动,针对青少年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进工厂活动,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邀请群众实地观摩,感受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开展进超市活动,围绕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近距离指导广大公众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组织开展进餐馆活动,广泛张贴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海报,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协同共治的浓厚氛围。
十一、部委主题日
6月11日至22日,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粮食局、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等12部门,按照以下顺序依次举办部委主题日活动。
(一)农业部(6月11日)。
1.举行农业龙头企业(10个农产品龙头企业、10个农药生产企业、5个饲料生产企业、5个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签订仪式,向生产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相关法律法规书籍、生产指导用书及光盘,邀请各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消费指南》,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3.组织各地农业系统配合开展主题日活动,组织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4.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专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5.根据各地农业生产需要,派出相关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 5 —
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动员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
(二)铁路总公司(6月12日)。
1.举办全系统主题日活动,以北京站为主会场,全国省会所在地车站同步开展主题日活动,设立食品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演示食品快检操作,举行科普知识展览,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
2.开展“食品安全百家承诺活动”,组织专家宣讲团深入站段,向铁路食品供应商、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起诚信倡议,签署经营承诺,切实保障铁路食品安全。
3.摄制食品安全宣传片,主题日当天统一在全国省会所在地车站首播,在动车组列车上循环播放,并在铁道和当地电视台播出。
4.编印《铁路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报刊,宣传周期间向广大旅客发放,普及铁路食品安全知识,提升铁路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科学判断能力。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整体评估,收集旅客、职工宣传周活动意见和建议,为今后开展铁路食品安全监管和科普宣传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13日)。
1.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工作。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发展自主品牌,增加有效供给,提升质量效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发展。
— 6 — 2.举办“食品安全深度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部署部分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消费者和媒体记者实地参观,宣传企业在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提升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
3.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开通并运行食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平台网站对试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基本法定信息的实时追溯。
4.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印发2014年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和评价人员培训活动。
(四)中国科协(6月14日)。
1.组织全国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在宣传周期间集中接待群众实地参观,制作推出网络虚拟科普教育基地,方便消费者在线体验。推动全国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与网络消费平台合作。
2.通过微博、微信、微视,展示“全国食品安全科普作品创新大赛”成果,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实时互动与在线传播。
3.在网络平台、高铁直通车组、公交地铁移动媒体上集中播放食品安全科普微视频。
4.集中推介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推出一批优秀的在线科普作品。
5.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对百度百科相关词条进行修订,确保关键知识点准确。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科普专家库,对权威专家和机构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五)工商总局(6月15日)。
1.举办“实施新消法 肩负新责任”主题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座谈,系统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举措,倡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强化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家谈”活动,通过报纸专栏、专版和网站等多种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增强严格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科普教育等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科学引导食品消费,有效提振消费信心。
(六)卫生计生委(6月16日)。
1.召开媒体沟通会,介绍食品安全标准整合等工作阶段性进展和主要成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开展风险交流,特别是针对存在的认识误区,重点进行解疑释惑,开展正面宣传引导。
2.举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放日”活动,邀— 8 — 请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现场参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展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工作进展,宣讲常见食源性疾病的防控知识,并通过网站、微博开展互动。
3.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进社区”宣讲调研活动,加强食品安全“五要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等知识的基层传播,让群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等专业性强的工作,能够看得懂、有感受、想参与。
4.举办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培训班,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
(七)商务部(6月17日)。
1.举办“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展示近年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展及成效。
2.开展酒类知识公益宣传活动,通过专家宣讲、编印资料、图片展览等方式,普及酒类识假防骗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饮酒。
3.编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餐饮、酒类等科学消费知识。
4.指导中国商业联合会开展“食品安全进超市”活动,通过商场超市电视、广播和资料发放,进行科普宣传和消费提示,举办知识竞猜活动,并接受现场咨询。
(八)粮食局(6月18日)。
1.举办“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宣传,组织“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公开承诺保证食品安全,展示粮油样品及快检仪器设备,发放科普宣传材料,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等。
2.举办“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通过样本对比、科学小实验等互动交流方式,向公众介绍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
3.举办粮食质量安全科普讲座,围绕社会关注话题开展科普解读。
(九)公安部(6月19日)。
1.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邀请有关专家、实务部门、新闻媒体等共同研究分析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形势,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着力营造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2.适时公布一批食品安全大要案件,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媒体对食品安全重点案件进行深入采访,在宣传周期间集中播发。
(十)质检总局(6月20日)。
1.举办“进口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组织各口岸直属局围绕宣传周主题,开展企业承诺、业务咨询、实验室开放、航食企业参观等系列活动,邀请媒体和群众广泛参与,提升消费者对口岸食品安全的信心。
2.印发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折页等宣传材料,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3.组织开展各口岸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法规宣贯活动,增强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观念。
(十一)教育部(6月21日)。
1.利用教育报宣传各地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和做— 10 — 法,解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要求。
2.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十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月22日)。
1.举办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专业机构,开设掺假肉类鉴别、食品中甲醛测定、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等专题讲座,配合开展亲身体验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
2.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经验交流活动,结合前期调研成果,交流、总结、推广福建省在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3.组织开展北京市中学生食品安全科普素质调查,以北京市城乡在校中学生、老师为主体,掌握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知程度和影响因素、希望了解的内容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以及学校相关教育情况等,为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供科学依据。
4.制作印发《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宣传折页。
5.开展食品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展示2013年以来总局组织查处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6.开展总局政务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系列微访谈活动。
7.开展“科学食用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系统普及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深入解读保健食品认识误区,引导新
闻媒体科学报道相关话题。
8.指导果壳网等民间科普组织创作、推广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系列短视频,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内容表现形式,提高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实效。
9.指导新京报开展“食验场”系列报道,通过科学实验和可视化的新闻报道,破解食品安全传言,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抄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抄送: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食品安全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篇3: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报告
根据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主要包括:
一、行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
二、区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
三、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
篇4: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报告
2011年,在州食安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情况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我县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贯彻落实省、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定期召开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食品安全工作月例会,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政府工作重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适时调整完善了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各部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县政府出台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普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普府办发[2011]56号),制定下发了《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安县开展打击假冒食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1]2号),食安办制定下发了《普安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县食安办[2011]01号),《普安县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县食安办[2011]02号),《普安县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县食安办[2011]03号),《普
安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县食安办[201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县食安办[2011]05号)等文件,明确了全县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会议、各主要监管部门专项工作会议等,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落实。各职能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计划,把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强化了日常监督和事前监控。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人员经费到位。县内工商、农扶委、质监、卫生、经科、食品药品和卫生监督等部门均内设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管科室,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2名食品安全联络员,保证了各项工作有人抓,每件事情有人办。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的到位,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保障食品安全信息畅通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了会议、督查督办、联合督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食安委办公室和联络员的职责,为食安委日常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工作实际与职能变动,县政府完善了对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与各成员部门(县卫生和食药监管局、县工商局、县农扶局、县质监局、县经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畜牧局)及
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同时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分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各乡镇人民政府相继成立并完善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把责任、措施、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使监管重心下移,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各相关成员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相应的 制定了2011年的食品监管实施方案,完善了各项食品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有效性。
二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在信息报送方面,要求各成员单位定期将本单位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向县食安委办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不定期编印《食品安全工作简报》,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工作联系制度,有关证照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做到相互通报,及时掌握信息,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整合部门信息,共印发《食品安全工作简报》9期,各种情况汇报、总结、报表32期。
三是建立重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了《普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和《普安县县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事故定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测、预警、报告及事故应急响应和保障等方面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根据预案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准备适时在全县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重大食
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是建立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牵头,拟定了整治目标,工商、农业、质监、经科、卫生和食品药品等各部门切实加强执法监督,配合好食品安全的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县食安办组织开展部署了春节期间、五.一期间、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清缴问题乳粉、校园食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开展非法添加邻本二甲酸酯类物质清查工作、“老干爹油辣椒”清查、“地沟油”及厨房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酒类质量”、“中秋”、“十.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四个环节 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规范农产品源头环节。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水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完善了例行检疫监测制度,建立了县乡检疫网,对所有上市的肉产品实行强制检疫,确保无病死、有毒有害肉品上市。巩固了县、乡两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共完成六大类32个品种560多个样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6%,农药残留率均在4%以下。在养殖环节未检查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畜禽产品药物抽检残留率98%、水产品、药物抽检残留率100%、饲料抽检合格率9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
100%,畜禽产地检疫面达100%。
二是规范生产环节。质监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获证企业的监管,制定了工作方案,获得生产许可证的6家食品生产企业100%建档,其中年审1家,换证4家,新办证1家。落实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开展了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滥用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整治工作。按照“六清楚”的工作要求,全面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现状。
三是规范食品流通环节。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商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追究制度,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辖区食品经营户722家落实“两项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00%,12315”受理案件8家,解决7家,有1家因特殊原因未解决,受理率100%。先后开展了奶粉市场、油脂市场、假冒侵权商标、炒货市场、白肉市场等数次专项整治.四是规范食品消费环节。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照、无证非法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明显好转。全面启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强化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学校食堂和酒店的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强化检查督查活动,确保学校食堂
和餐饮酒店的饮食安全。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068人次,卫生监督车817台次,先后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食盐、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乳粉、“灌食鸡”、瘦肉精、地沟油、酒类质量安全、台湾塑化剂食品、问题燕窝等专项整治及元旦春节、五
一、中高考、中秋国庆、普安2011年春茶等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巡回监督餐饮服务单位2620户次,对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进行抽样检验,抽检餐饮具样品955个,合格776个,合格率81%。在餐饮服务单位中推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对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382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量化评分,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率96%。另外,启动了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拟定了《普安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本县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确定“十二五”期间在本县创建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工作目标。
五是我县的生猪屠宰、粮食监管环节。县经科局开展生猪屠宰和食肉品市场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上市肉是否进行检疫和肉品检验、是否有病死猪肉、注水肉、“白条猪”、“瘦肉精”猪肉在市场出现。同时进行了宣传,向业主宣传出售病死猪肉、注水肉、“白条猪”、“瘦肉精”猪肉危害性及采取的相应处罚措施。我县的生猪屠宰率均在90%以上,定点屠宰率100%,无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通过对全县粮食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台账登记是否完善、粮食销售经营过程中是否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等行为。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稳定了我县粮食市场,维护了粮食经营秩序。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上级食安委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织牵头下,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形成合力,集中联合开展了:
1、201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检查,2、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3、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4、开展非法添加邻本二甲酸酯类物质清查工作,5、“老干爹油辣椒”清查工作,6、“地沟油”及厨房废弃油脂专项整治,7、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整治,8、集中排查治理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9、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100多人(次),检查了食品经营户3200多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400多户次,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00多户次,学校食堂140多家。整治的重点是食品流通、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环节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有证无照等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摸底清查,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易票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严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查:“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非法添加邻本二甲酸酯类物质清查工作”、“老干爹油辣椒”清查工作、“地沟油”及厨房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治理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几项专项整治均未发现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邻本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的违法行为;未发现有老干爹油辣椒食品在市场上销售,餐饮服务单位未使用老干爹辣椒油。大部份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油脂为有正规标识的桶装菜子油或金龙鱼油,部份餐饮服务单位在当地市场购买肥肉炼油;未发现地沟油。
针对检查中发现违法经营的个体经营户、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执法人员对其提出了整顿意见,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卫生监督意见解书》700多份,责令其整改,当场销毁了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三、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根据《县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了《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并保障畅通。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为确保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建立了重大事 故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了《普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 其实施方案》和《普安县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事故
定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测、预警、报告及事故应急响应 和保障等方面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处理专家库,根据预案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准备适时在 全县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普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县政府要求,于2010年 对《普安县重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修定。食品安全 事件实行了月报、季报制度,相关工作信息坚持做到及时收集,按时上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经普 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研究,决定自2011年12月 1日起,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由普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
年未,共接到突发事件报告2起(凌记餐馆食物中毒、罐子窑中学食物中毒),接到报告后,普安县卫生监督所依据职责分工,积极参与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事态的扩大。
五、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况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公安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对本县的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协助检查,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情况
为切实做好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普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和咨询电话;二是及
时编发食品安全工作简报,报告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共编发《食品安全工作简报》9期,各种情况汇报、总结、报表32期。
八、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营造严打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我县充分借助电视广告、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并采取设宣传点、挂横幅、设专栏、设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宣传形式强化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执法环境。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就宣传培训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一是举办各类培训班,从管理规范、专业技术、安全知识等角度,培训管理人员、科技干部、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等,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维护食品安全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制作了食品药品宣传幻灯片及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单,并在不定的时期开展宣传活动。3月13日县工商局组织牵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5月8日、6月19日食安委办公室组织牵头县卫生监督所、县质监局、县工商、县经科局、县畜牧局、县农扶局等食品安全主要成员部门在我县中心地段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工作宣传活动及“人人关心食
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5月20日县经科局组织牵头的2011年“科技活动周”宣传活动,5月22日县法院组织牵头的“普安县社会治安统合治理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6月12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牵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活动,6月19日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的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日至20日)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及监管对象宣传了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宣传活动主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挂横幅、电视滚动播放、宣传车巡回广播、现场讲解、咨询、图文展览等多种方式进行。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怎样识别放心肉、劣质肉、病害肉(主指猪肉)、常见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知识、最新禁用农药名单、关注米、面、油“滥用面粉增白剂等相关的食品添加剂的常规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0多份。
九、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质监督部门组织召开了我县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培训会。共培训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49家,参会人员49人,培训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
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各食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的要求,依法规范生产行为,提升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并与49食品生产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通过培训,使参会企业详细了解了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参会企业主体责任人意识,为全县营造一个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为主、政府监管、百姓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规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普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篇5: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报告
2011年总体目标和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规划立区、环境兴区、服务强区”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国际商务城区、多元文化城区、生态宜居城区”的奋斗目标,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改善民计民生,进一步提高城市建管水平,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全面增强河西综合实力,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
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区属口径生产总值增长17%,其中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达到95%;区级财政收入增长12%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80亿元;商贸旅游业营业收入增长16%;国内招商引资到位额增长10%;吸引外资实际利用额2亿美元;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节能减排完成市级下达的考核指标。
一、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优化区域发展布局 依据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中共河西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小白楼、文化中心城市主中心和柳林地区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建设为重点,对我区八大功能区布局进一步优化。促进小白楼商务中心区各大载体的联动开发,提升载体品质和效益。实施解放南路沿线商务商业要素整合,发展主题鲜明、兼备综合的商务商贸聚集带。加快市文化中心周边地区提升改造,筹建高端商业服务和楼宇经济聚集区。优化友谊路金融服务带现有服务功能,巩固商务办公和品牌消费高端地位。推进陈塘科技商务区建设,构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高地。打造人民公园周边特色街区,融合商旅文资源。加快海河沿岸地区综合开发,以展示历史文化、休闲娱乐、服务集聚、科技创新、生态宜居五大风貌为主题,构建特色文化旅游带。加快梅江、梅江东国际社区生态体系建设,推动人居、文化、商业复合发展。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整合楼宇经济资源,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提升商务楼宇品质,打造更多的亿元楼。整合文化资源,联合市报业、广电、出版等产业巨头,引导扶持演艺、设计、策划、传媒、影视、广告等产业落户我区,探索在河西区打造创意产业基地的突破口。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提升商贸、餐饮、休闲、房地产、社区、家庭服务档次,积极发展酒吧、咖啡厅、会所等文化娱乐业,建设天津湾美食街,开发德式风情区、桂发祥、海河沿线等旅游项目。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金融保险、航运物流、商务服务、中介服务,培育咨询、鉴证、代理、评估等优势行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绿色住宅、出国留学人员和高校师生创业基地建设,加快陈塘科技企业孵化器等5个专业孵化器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做好招商促商工作 强化驻外招商局和六个产业化办公室的功能,密切与驻津商会、市驻外机构和优秀中介单位的联系,加大委托代理招商力度,进一步拓展宽领域、多渠道的招商引资格局。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提升招商引资信息化程度,办好河西商务商贸节。注重招商引资效益,瞄准国内外500强,引进10家左右重点企业。及时做好项目对接,做好育佳大厦、富裕广场三期、天津湾三期等楼宇项目招商。为联合广场、富润中心、国贸广场、天津国贸中心、文博商城、尚8科技孵化器等工程开工建设搞好服务。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落实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拓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实施全民创业、企业培育、载体建设、技术改造四项工程。加强中小企业培训,为中小企业和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搭建信息化服务、法律维权服务、金融创新服务和市场拓展服务平台。发展5家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中小企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建立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帮助发展科技型企业责任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小巨人企业达15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三结合的科技投融资机制,对处于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强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向科技型转化、传统企业向自主创新型转变。
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河西区全面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河西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经济运行分析平台”建设,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整合现有资源和潜在资源,充分发挥国投公司职能,搞好资产运营,提高运营效益。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完善国有资产运作绩效考核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 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搞好收入进度分析。加大稽查、清理欠税和异地经营企业转入工作力度,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综合预算编制,加强项目支出评审论证,提高预算编制、项目支出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和依法审计,建立覆盖全部财政资金及政府负债的审计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政策性刚性支出,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计民生等公共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努力保障改善民计民生 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1-2所公办幼儿园,新建1所民办幼儿园,建立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站,有效解决入园难问题。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强化小学学区中心校引领与辐射作用,搭建教师一对一校际合作平台,促进优质资源共享。率先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作,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达标率100%。实施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发挥优质高中引领作用,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中学一对一互助机制,举办中学第八届教学节。积极开发课程资源,设立具有区域特色的课程。整合优化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做好全国第三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参赛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举办民办学校校长培训,提升民办教育水平。拓展“512”市民教育网络,推进城区终身教育发展。加快教育基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42中三期工程竣工,启动海河中学建设工程。
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着眼多元文化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做大做强西岸品牌,继续办好西岸艺术馆、西岸金逸国际影城、上海三联书店天津西岸书屋,投资开办北京三联书店天津西岸书屋。成立天津市西岸剧场有限公司,筹办西岸相声茶楼,开办西岸书画院。继续与《天津日报》集团、天津新闻出版传媒集团、驻区文化团体等单位合作,举办西岸艺术节、天津图书节、文化产业论坛等大型文化活动。整合文化资源,完善河西区文化中心载体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特色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办好河西区第六届社区文化擂台赛、三北地区书画作品联展等活动。严格文化行政执法,创造公正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继续抓好竞技体育,争创新的佳绩。
做好医疗卫生工作 全区将进一步规划卫生资源布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改造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筹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妇幼保健中心。继续保持万人口30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全面落实2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实行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政策,确保药品网上统一采购和统一结算。均衡发展“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社区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依托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联合体,完善三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促进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调配合,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卫生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远距离社区医疗。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居民多层次卫生服务需求。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河西区将把经济增长点作为增加就业的着力点,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十类”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就业人员技能培训。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把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面重点,建立参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将新增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健全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努力解决困难群众诉求。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力度,进一步完善日间照料中心(站)设施和服务,再建4个中心5个站,筹建1个国办养老机构。扎实有效开展双拥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争创全国残疾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区。
加强和谐社区建设 全区推进社区服务载体建设,合理布局,再建一批功能齐全、服务完善、满足居民群众活动需求的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坚持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和居委会评议街道办事处等制度,建立社区居委会主任奖励表彰机制。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推进社区和谐发展。着力搞好便民生活服务,提升5—10家示范菜市场,促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与此同时,加强统计分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依据。继续推进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保持团结稳定良好局面。进一步做好计生、物价、人防、对台、保密、档案、红十字、地方志等工作。
三、努力提升城市建管水平促进城区环境持续改善
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工作。优化道路交通、区域路网布局,完善城市载体功能。计划房地产开工面积320万平方米,竣工75万平方米。配合地铁5、6号线等重点工程做好拆迁工作。计划完成拆迁项目9个,拆迁量34.9万平方米,拆迁户数6722户。做好龙顺园小二楼还迁进驻工作。天嘉湖三期,和静家园1号、2号楼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搞好德式风情区建设,完成创智天地项目建设。启动徽州道改造项目,完成陈塘科技商务区东江道、怒江道等道路改造。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河西区以国家卫生区复验为契机,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以管理促进发展环境的优化和城区竞争力的提升。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完善监督考评体系。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运用“城管通”、“园林通”等技术手段,对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情况实现动态监管。促进建管养协调发展,逐步推进养护作业市场化。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河西区将积极开展生态城区创建工作,落实生态城区建设指标,确保生态城区建设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等环保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境质量。加强六条景观河道和四个湖面巡查,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推进国家园林城区创建工作,实施增绿工程,打造精品绿化景观,新建绿地8万平方米,改造绿地32万平方米,提升城区绿化覆盖率。
深化市容环境整治 全区继续开展新一轮大干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道路整治、楼体立面整修、社区改造、广告牌匾规范等工作。改造道路20条26万平方米,整修公园1座、社区15个。提升环卫长效管理水平,提高垃圾清运服务质量,创新清扫管理模式,促进环卫工作再上新水平。加大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力度,提高综合完好率。实施新城小区、美好里等20个小区25.6万平方米道路养护维修。完成管道疏通990公里,掏挖各型井30万座,维修检雨井1800座,排水养护质量合格率100%。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成果,确保国家卫生区复验工作顺利通过。
四、努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政府与人大、政协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并征求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进一步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重大决策调研论证、专家咨询和公示听证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巩固“五五”普法成果,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全区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社区安全防范工程,整合行政、民力和社会资源,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治安重点地区治理力度,建设市行政中心治安派出所。强化动态信息预警机制,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破坏活动,不断提高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攻坚破案水平。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政府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作用,形成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完善诉前联合调解中心的运行机制,扩大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受理范围,成立劳动纠纷、商品房买卖、个人贷款、交通事故等调解工作室。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坚持领导干部集中接访下访和包片包案制度,坚持领导、部门每周维稳工作例会制度。坚持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区长信箱、民生信箱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坚持信访首问负责制、“政民零距离”办理,巩固上下、横向、内外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强化安全监管职能 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大力推动社区安全文化和安全培训教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探索利用智能化手段治理交通秩序的新途径。建立“多警联勤”消防执法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区安全稳定发展态势。
五、努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
完善政府服务体系 河西区将努力营造具有一定吸引力、影响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站式服务、窗口式服务和网上服务的审批办事平台,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数字河西”工程,加强大网络、大平台、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全区各职能部门统一互联网出口,在云计算平台建设基础上,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和物联网在数字城管、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整合应急指挥视频监控资源,推动数字城管、政府热线综合服务系统的应用。通过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开通“重点企业服务直通车”,营造亲商、重商、富商、安商的服务氛围。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和规则,河西区将依法管理区域经济、民计民生、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安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公务员法制观念,完善政府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政府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严抓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健全政府效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行政监察力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严格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督促广大公务员依法、廉洁行政。健全规范行政执法投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篇6: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实力济南、魅力济南、宜居济南建设,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中央关于考核工作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委考核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1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总体思路,突出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建立一套导向明确、指标科学、分类指导、行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省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把握综合考核评价的科学发展导向,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科学发展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增强能力。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贯彻“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总体思路和实施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创新驱动、富民惠民四大战略的要求,突出考核重点,强化工作落实,促进全市中心任务的完成。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评价。充分体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特点,以综合评价各单位科学发展为重点,结合今年换届工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全面准确评价,充分调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突出工作实绩考核,把推动科学发展和履行岗位职责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贯彻民主、公开的要求,充分保障群众对考核评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领导干部体察民情、尊重民意、重视民生,提高使人民幸福的能力。
---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切实做到考核评价简明务实、科学有效。改进考核方式方法,不断推进考核工作信息化。
二、考核内容
(一)县(市)区
考核内容分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和群众满意度七个类别(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1、2,略)。县(市)区考核实行千分制,总权重1000分,其中经济建设340分、社会建设285分、生态文明建设100分、政治建设80分、文化建设75分、党的建设90分、群众满意度30分。
(二)济南高新区
考核内容分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和群众满意度七个类别(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3,略)。高新区考核实行千分制,总权重1000分,其中经济建设420分、社会建设240分、生态文明建设90分、政治建设65分、文化建设65分、党的建设90分、群众满意度30分。
(三)市直部门(单位)
考核内容分为业务工作目标、公共责任目标、群众满意度和创新创优目标四个部分(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4,略)。建立市直部门(单位)业务目标审核小组,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的审定,确保业务目标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市直部门(单位)考核实行500分制,总权重500分,其中业务工作目标260分、公共责任目标200分、群众满意度40分。创新创优目标为加分项目,不列入总的权重分值。
三、考核方式方法
(一)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实地考核。日常考核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在定期自查的基础上,每季度将目标完成情况向市考评办报告;二是对重点目标进行跟踪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等重点业务目标,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市考评办适时对各单位重点跟踪目标进行督查和反馈;三是随机抽查。在完成主要目标或重要阶段性目标时,由市考评办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半年考核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市考评办书面报告目标的完成情况,市考评办负责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终实地考核由市考评办组织实施,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
(二)实行分类考核。10个县(市)区划分为两个考核单元: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四个城区为一个考核单元;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六个县(市)区为一个考核单元。高新技术开发区单独进行考核。市直部门按照职能相近、分类考核的原则,分党群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经济协调与发展部门、城市建设管理与发展部门、政务和社会事业发展部门、政法机关与社会监督管理部门等五个考核单元(具体分类名单见附件5,略)。
(三)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县(市)区定量考核指标数据由市直有关责任部门提供,按总量和增量的4∶6的比例分配权重,由市统计局统一采用功效系数法进行汇总计算。市直部门(单位)定量指标对照年初确定的业务工作目标,完成目标的按完成质量进行计分,未完成的每降低一定比例按照相应权重减分。定性指标考核采取民主评议和市主管部门评价两种方式,按照4∶6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群众满意度调查。县(市)区群众满意度得分包括电话随机访问和“两代表一委员”问卷调查两部分,按照6∶4的比例计分。电话随机访问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按照4∶6的比例计算得分。市直部门(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分两种形式:一是民主测评,由考核组在实地考核时组织进行;二是基层和群众评价,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考评办负责,主要了解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整体工作的评价。同时,听取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意见。
(五)在反腐倡廉、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某一个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在综合得分中扣除10分;问题特别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20分,取消评奖和先进单位资格。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确定考核结果。县(市)区按综合得分排出名次,设一、二等奖,一等奖2名(4个城区和6个县市区总分第一名),二等奖3名(4个城区总分第二名和6个县市区总分第二、三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单独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评奖等次。市直部门(单位)评选先进单位,原则上按30%左右的比例掌握。
(二)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依据。对获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部门考核结果对应确定,评为先进单位的部门(单位),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为20%,其主要负责人确定为优秀等次;不是先进单位的部门(单位),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为15%;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和群众满意度差的部门(单位),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为10%,其主要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予奖励表彰。
(三)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加强考核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制度,探索建立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对考核优秀的干部,特别是能够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比较差的领导班子,予以调整和加强。
(四)及时反馈结果,督促整改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整改工作的重要依据。市考评办及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反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每年选取考核比较差的部门(单位)作为反馈和整改重点,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他们由后进变先进。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及时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工作实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落实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一)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由市考评委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日常管理。
(二)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减少并简化年终集中式考核,切实减轻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迎考负担。各项专项考核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下发的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全面掌握工作完成情况,确保考核质量和考核实效。
(四)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各考核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指标质量的检查和考核过程的监督;各接受考核的单位要密切配合,如实汇报反映情况。对在考核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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