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精选6篇)
篇1: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
第一章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环境背景
(一)北海市概况。
北海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濒临北部湾,位于东经 108°50′~109°47′、北纬20°54′~21°55′ 之间。国土面积约3337平方公里,辖一县三区(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总人口约162万人。
(二)气象水文。
北海市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地处低纬度沿海地区,属亚热带季风型海洋气候区,夏季盛吹偏南风,空气暖湿,高温多雨,冬季多吹偏北风,低温干燥。全市年平均气温22.6℃,7~8月份气温最高,多年极端最高温37.1℃,极端最低温2℃。
北海市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03.0mm,降雨多集中于4~9月。境内河流、水库众多,主要分布在合浦县境内,地表水资源分区属桂南沿海诸流域区,区内共有大小河流93条,总长558.1km。其中集雨面积25km2以上的河流有23条,县内流域面积2323.6km2,年平均径流量为287.75m3/s。最大的河流为南流江,干流全长287km,流域面积9704km2,其中合浦县境内干流长约100km,流域面积1381.2km2。调查区内水库约39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不含合浦水库),中型4座,其余均为小型。洪潮江水库是调查区内最大库容的水库,集雨面积约400 km2,总库容7.03亿m3,有效库容3.0亿m3。
(三)地形地貌。
北海市位于广西南部沿海地区,濒临北部湾。东北部为垄状丘陵,海拔一般100~200m,最高为492.8m;西北部大部分为垄状丘陵,海拔一般为50~100m,最高为154m,局部波状丘陵标高一般50~80m;中部和南部大部分为新生代松散层组成的倾斜平原,其中部为北东走向的隆起带,标高为45~120m。整个地形为北高南低和东北高西南低,由北部的丘陵逐渐过渡为残丘、平原直至沿海滩涂。平原标高一般为10~40 m,滩涂标高一般为1~5m。南部海上分布有涠洲和斜阳两个海岛,为火山缓丘地貌。
(四)地层岩性。
北海市除广泛分布第四系外,其余出露的地层有志留系、泥盆系、石炭系、白垩系和第三系等。岩性主要为第四系和第三系的松散土体,岩性主要为粉质粘土、粘土、砾砂等,其次为砂岩、泥岩、页岩、碳酸盐岩和花岗岩、火山角砾岩和玄武岩等。具体各地层岩性及分布情况详见表1-1。
(五)地质构造。
北海市位于新华夏系第二沉降带的西南端与南岭纬向构造带的复合地带,按照各类构造形迹的性质、规模和排列关系,将其分为隶属于华夏系构造、东西向构造和北西向构造。
1.华夏—新华夏系。
该构造体系为调查区的构造主干骨架,由一系列北东向的褶皱和断裂所组成,伴生有不同时期的岩浆岩。在地貌上反映为:走向北东的山脉、盆地和西南走向的主要河流。如合浦断陷盆地、南康盆地、十字路隆起带、公馆向斜盆地、南流江等。
2.东西向构造。
该构造主要分布在调查区北西部的星岛湖周围,褶皱多呈长条状、线状,走向近东西向,白沙盆地也呈近东西向展布。
3.北西向构造。
仅见于断裂构造,遍及整个调查区。北西向断裂通常切割华夏—新华夏系和东西向构造,表明其发育时期较晚,断裂规模一般较小,均具压扭性特征。
(六)工程地质岩组。
根据北海市各岩土体的成因、建造类型、岩性、结构、岩石强度,以及岩土体的组合关系,调查区岩土体划分为:松散土体、碎屑岩类、碳酸盐岩类和岩浆岩类四大类型,五个工程地质岩组(表1-1)。
(七)人类工程活动。
北海市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的主要有建房、矿山开采、交通和水利建设以及地下水开采等。
丘陵地区削坡建房和渠道开挖边坡的坡度较陡,一般在60°~80°之间,边坡开挖后大多数未进行防护治理,强降雨时引发滑坡、崩塌产生的可能性大。公路削坡的坡度稍缓,一般50~60°铁路削坡脚较陡,但一般都采取护坡措施。这些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较高,开挖边坡大部分为土质边坡,强降雨时容易引发滑坡、崩塌。
矿山以粘土矿和石灰岩为主,粘土矿开采主要影响环境,其次是破坏道路,石灰岩开采主要是大量抽排地下水而引发岩溶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北海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合浦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情况,北海市现状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海水入侵等五种类型。
(二)地质灾害规模。
我市发生的滑坡、崩塌规模一般比较小,崩塌规模除南流江河岸崩塌及个别边坡崩塌相对较大(500~1000m3)外,其余都小于100m3,大部分的崩塌规模为10~50m3之间;滑坡规模相对较大,但均小于10000m3,一般以100~500m3之间为主。不稳定斜坡的规模约800~1000m3。岩溶地面塌陷规模均为小型,陷坑面积一般为1~30m2,最大不超过100m2。调查发现地裂缝1处(3条),长80~200m,宽0.3~1.5m,深约1~5m。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称实施细则)有关划分标准(表1-2),调查区内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的规模均为小型。
(三)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1.空间分布规律。
(1)崩塌的分布规律。全市共有崩塌地质灾害点109处,崩塌主要分布在冲洪积平原及河成高阶地、丘陵,其次是南流江河岸、海蚀崖等。其中冲洪积平原及河成高阶地76处,丘陵区18处,南流江河岸(含海堤)崩塌8处,海蚀崖7处。各类地貌的崩塌分别占崩塌总数的69.7%、16.5%、7.4%、6.4%。崩塌体的岩性大部分为第四系松散土体。
(2)滑坡的分布规律。滑坡共32处,其中,丘陵区31个,占滑坡总数的96.9%,只有1处发生在河成高阶地的前缘,占滑坡总数的3.1%。
(3)地面塌陷的分布规律。地面塌陷均为岩溶塌陷,共发现13处,其中11处分布在闸口~公馆一带的岩溶残丘谷地中,2处分布在山口镇北侧。大部分以塌陷群的形式出现,每处陷坑一般3~7个不等,最多可达20多个,每个陷坑相距约5~20m左右。以上岩溶塌陷大部分分布在采石场及开采井周围。
(4)不稳定斜坡(含危岩)。调查中发现有3处不稳定斜坡,主要分布在斜坡较陡的丘陵区和海蚀崖地带。其中2处分布在合浦县北东部较陡的丘陵区,1处在涠洲岛海蚀崖地带,明显受地形地貌限制。
(5)地裂缝的分布规律。在合浦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调查中发现一处地裂缝,分布在山口镇新圩村委新圩村附近,地貌为火山缓丘,岩性为玄武岩风化层。共有裂缝3条。
(6)海水入侵的分布规律。海水入侵主要分布在西南部的合浦县西场镇至沙岗镇以南一带、党江镇的大部分地段。地貌上基本属河口三角洲及海积阶地,分布范围约163km2,沿海岸纵深约3~13km,宽约28km,基本属自然入侵;市区的海角大道及侨港镇的海水入侵面积约2.3km2,主要是不合理开采造成的。
2.时间分布规律。
崩塌、滑坡一般发生在每年的7~8月份,尤其是台风伴随强降雨的情况下,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最大。岩溶地面塌陷除人为因素外,主要发生的时间是在枯水期12月至翌年的1、2月份。
(四)地质灾害引发因素。
1.降雨。
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的109处和32处滑坡点看,均集中发生在6~8月份的雨季,一次强降雨过后就会造成多处边坡崩塌、滑坡,调查区的崩塌、滑坡绝大部分都发生在7~8月份。
2.人类工程活动。
崩塌、滑坡、岩溶地面塌陷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尤其在丘陵区,天然状态下斜坡稳定性比较稳定,丘陵区12处边坡崩塌和28处滑坡均发生在人工开挖边坡上,主要是人工开挖边坡,形成临空面,破坏了斜坡天然状态下的稳定性。人类工程活动是导致崩塌、滑坡的重要因素。岩溶地面塌陷大部分是大量抽排地下水引起的。
(五)地质灾害灾情。
根据《北海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合浦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情况,截至2010年,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共有158处(表1-3),造成9人死亡,破坏房屋52间,直接经济损失约178.11万元。其中滑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6.9万元;崩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3.21万元;地面塌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9万元;地裂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0.1万元;不稳定斜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元(为HP-60不稳定斜坡点的前期滑坡损失)。受各类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共1352人,受威胁财产共计1449.29万元。其中威胁最严重的灾种是崩塌(主要是南流江河岸崩塌),共威胁人员1196人,威胁财产1265.19万元;其次为滑坡,共威胁人员38人,威胁财产76.6万元。地质灾害直接造成的损失和威胁情况详见表1-4。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标准,北海市现状地质灾害灾情全部为小型(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见表1-5)。另外,海水入侵造成海角大道以西一带的民井(机井)变咸,被逼关闭,侨港镇部分民井(机井)变咸关闭。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市、县区设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各级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按计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规模不大,但危险性较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积极筹措经费进行应急治理。
(二)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合浦县和北海市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开展了1:10万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全市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调查;2010年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规定,对没有进行评估的新建和扩建的项目不予审批,对评估过的项目进行备案。
(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通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后,我市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网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坚持每年汛期进行地质灾害巡查(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详见表1-6)。
市、县区成立群测群防网络指挥中心,由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系统。乡镇一级设群测群防网络指领导小组,村委一级设群测群防网络监测小组,各村具体落实各相关责任人、监测人及各项防治措施,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发放明白卡和避险卡,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并广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监测人员掌握各种地质灾害类型的监测方法,增强了村民的防灾意识,提高村民的防灾能力。
(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每年汛期,市国土资源局均组织赴各个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进行险情巡查,给受威胁的村民发放应急避险表和明白卡,向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监测人进行监测。安排人员到各乡镇国土所进行24小时值班,做好台风和强降雨等突发气候主要隐患点指挥和动员群众撤出准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防灾预案,建立灾情速报制度,及时编写调查简报。但由于各种原因,至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尚未建立预报预警网络。
(五)勘查治理工作。
自2007年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来,我市对南流江石湾河段东边江村河岸崩塌(HP-23)治理(该灾害隐患点为水利部门治理)、曲樟中学崩塌(T02)、闸口中学崩塌(T05)、赤江中学崩塌(BH-14)等4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搬迁避让2处(HP-046、HP-053,其中HP-53只搬迁一部分),应急治理7处(HP-059、T003、T004、T006、T007、BH-059、BH-060)。在资金比较紧缺的情况下共投入治理费用约35万元(不含水利部门的治理费用),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281人(已治理(含应急治理)的灾害点详见表1-7);铁道部门也及时治理芋萌塘铁路边坡崩塌(HP-020),确保铁路畅通。
(六)存在问题。
1.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不足,原区划报告中防灾预案的10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部分未得到有效治理。
2.由于各种原因,北部湾地质环境监测站及气象、水利、广电等部门未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四、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
我市濒临北部湾,每年都遭受热带风暴(台风)的影响,强降雨较多,局部地段发生地质灾害。如合浦水库滑坡、合浦县曲樟乡黄坭塘村崩塌,都是由于台风伴随强降雨的情况下发生的。涠洲岛南湾街的海蚀崖,由于风化和根劈作用,形成危岩,造成崩塌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危险程度也不断增加。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网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群众抗灾防灾能力,科学地有计划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
二、原则
(一)实行“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因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治理的原则。
(三)实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的原则。
(四)与北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及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五)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危害程度等因素按轻重缓急,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分步实施治理的原则。
(六)采取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配合、技术措施与行政措施并举的原则。
三、具体目标
以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截至2010年末止调查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依据,结合地质灾害的规模、危险性和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批分期治理。目前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74处,其中近期(2011~2012年)治理25处,中期(2013~2015年)治理25处,远期(2016~2020年)治理24处。各期治理的具体隐患点详见表2-1。
(一)近期(2011~2012年)防治具体目标。
1.明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建立和健全群专结合监测网络、进行地质灾害科学防治与综合治理的依据,经批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我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的组成部分。
2.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和县、乡镇、村、屯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3.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加强装备建设,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能力。
4.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确保约1044人免受威胁,约1187.5万元财产免受损失。
5.加强对地下水水源地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在禾塘村、龙潭村水源地和涠洲岛增加地下水动态监测点,防止海水入侵地下水,确保地下水正常开采。
(二)中期(2013~2015年)治理具体目标。
1.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培养高素质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监测队伍,使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日益突出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2.建设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实现在汛期预警预报,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3.开展重点防治区、旅游景区、矿山等专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更加精确基础资料。
4.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确保约24人免受威胁,约57万元财产免受损失;修复危险路段约900m,恢复和保护(防止扩大对农田的破坏)农田约15亩。
(三)远期(2016~2020年展望期)治理目标。
1.建立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的适时查询。
2.建设和完善我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成现代化专业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使其符合向社会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的要求。
3.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4处,使被毁坏的农田及道路得到恢复。
第三章 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根据《北海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合浦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基本查明了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育规律、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态及危害程度,并划分5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7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1个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目前,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158处(含已治理的),主要分布在丘陵地带的曲樟、公馆、白沙、常乐等乡镇,其次分布在南流江河岸、沿海斜坡陡坎处及涠洲岛(见附图1)。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分级标准,我市的地质灾害均为小型,险情为大型的有3处(HP-016、HP-017、HP-023,其中HP-023已治理),中型的有4处(HP-036、HP-053、HP-059、HP-060,其中HP-053、HP-059已搬迁),其余的均为小型。在所有的地质灾害点中直接威胁和影响到学校的3处(已治理)、医院1处(已作应急治理)、村庄26处(已搬迁避让2处、应急治理3处)、主要公路5处、铁路1处(已治理)、旅游景区3处、水库1处(已作应急治理),其余的灾害点多分布在乡村道路边坡及渠道边坡。
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
我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完成,已建立县、乡镇、村、屯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但未达到与气象、水利、广电等有关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的要求。因此,要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成果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资源的集成、整理、利用与开发,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络化、信息规范化、数据采集与处理自动化,提高政府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全过程提供信息保障。
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建设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编制与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本形成横向到人(监测负责人),纵向到点(灾害隐患点)的预案体系。由卫生、公安、国土资源、水利、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组成应急小分队和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加强装备建设,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避让)措施
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搬迁(避让)措施的制订要与经济开发区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整理、防洪等项目相结合。南流江河岸崩塌、常乐镇黄竹角村的渠道边坡滑坡等由水利管理部门负责,在防洪措施中应优先考虑;黄竹角村搬迁避让、曲樟乡坡禾角、黄坭塘村的崩塌等应列入新农村建设中综合治理;矿山开采毁坏的乡村道路应与矿山治理相结合。属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谁引发,谁治理”,属自然因素造成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治理的原则,受威胁80人以上或资产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由自治区负责;受威胁30人以下或资产3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治理,由县级政府负责;受威胁30~80人或资产30~100万元的由市级政府负责。
五、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认真做好“十有县”建设。
(一)成立由分管县、区长为组长,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稳定的经费渠道。
(三)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及时发放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险情发生时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四)进一步完善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监测、巡回检查以及灾情险情速报四项制度。组织做好险情巡查,督促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在汛期每天监测一次,雨水季节要加密监测。
(五)定期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使基层干部和群测群防人员做到“四应知”(应知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的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丰富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
(六)加强部门合作。气象部门要对降水和风力变化情况等气象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报国土部门,国土部门对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同时联合要在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并将预报信息利用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防治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七)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乡、村、屯群测群防责任人和监测员,监测情况要记录完整,发生险情、灾情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八)在具备安装条件的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器材,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和监测准确率,确保监测预警仪器正常运转。
(九)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为群众提供警示信息。
(十)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要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研究,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发挥专家咨询会商作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
第四章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重点防治区划分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北海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合浦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方法和依据,结合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将全市划分5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7个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1个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一)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1.山贝~曲樟崩塌、滑坡中易发区(B1-1)。
位于我市北部的丘陵区,山贝~曲樟及黄京坑一带。在行政区划上,主要分布于闸口镇以北~曲樟乡~公馆镇西部至北东部以及白沙镇的北部,面积约356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10.67%。该区地貌类型为垄状丘陵,地面相对高差多为50~100m。区内出露的岩性主要为志留系和泥盆系的泥质砂岩、粉砂质泥岩;区内现状地质灾害较发育,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均为滑坡、崩塌,共34处,另有2处为不稳定斜坡,规模均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0.095处/km2;现状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死亡,毁坏房屋44间,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潜在威胁人员244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52.8万元。
2.南流江河岸崩塌中易发区(B1-2)。
主要沿南流江两岸呈条带状分布,面积约107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3.2%。该区主要为河流阶地,其次为河口三角洲,地面标高一般为3~10m,地形平坦开阔,分布的岩性主要为粉质粘土、粘土和砾砂。洪水期河水对河岸的侵蚀强烈,河岸崩塌加快,崩塌体积一般为200~1000m3。该区初步调查有崩塌灾害8处,灾害点密度为0.075处/km2;灾情为小型,主要是破坏河岸农田和河堤,直接经济损失约24.5万元;险情重大,主要是威胁南流江两岸居住的村民,受威胁人口约919人,受威胁财产约965.7万元。
3.冠头岭崩塌、滑坡中易发区(B1-3)。
位于海城区西端冠头岭一带,面积约3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09%。该区地貌为垄状丘陵,山顶标高120m。分布的岩性主要为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区内现状地质灾害较发育,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现状共发育3处,规模均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1处/km2;现状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死亡,没有房屋毁坏,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威胁人员9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5万元。
4.湾仔~滴水崩塌中易发区(B1-4)。
分布于涠洲岛南部的湾仔~滴水一带,面积3.5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1%。该区地处火山缓丘区,南部临海边缘由于海浪长期冲刷侵蚀作用,形成海蚀陡崖,陡崖高10~45m,坡度近直立。出露的岩性为沉凝灰岩、火山角砾岩,玄武质沉凝灰岩。坡顶平缓处,坡残积厚度1~8m,岩性为红色粉质粘土、粘土。现状地质灾害较发育,调查发现该区崩塌(含隐患点)6处,不稳定斜坡1处,规模均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2处/km2;现状地质灾害造成9人死亡,3间房屋被毁坏,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威胁人员56人,潜在经济损失约65万元。
5.闸口~公馆地面塌陷中易发区(B4)。
分布于闸口镇南侧~公馆镇周围一带,面积120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3.60%。该区地处公馆向斜盆地内,盆地沿构造线方向呈北东~南西向展布。盆地宽约3.5~5.5km,长约30km,向斜轴部为岩溶残丘谷地地貌类型,两侧为冲积平原。岩溶残丘谷地地面标高一般小于50m,残坡积覆盖层厚度约0~5m不等。出露岩性为泥盆系中~上统和石炭系下统的灰岩、白云质灰岩、泥质灰岩夹粉砂岩、页岩,地下水埋深0.5~2.0m。10~50m的岩溶较发育。调查发现该区岩溶塌陷11处,规模均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0.09处/km2。该地段采石场较多,全为露天凹型基坑开采,在开采过程中要大量抽排地下水,造成采石基坑附近出现多处地面塌陷,塌陷多以群体出现,各陷坑表面形态多为近圆形、长条形或不规则状,直径一般为1~5m,边长3~15 m,深度一般2~3 m,最深6m。岩溶塌陷未造成人员伤亡,主要危害是破坏农田,直接经济损失约12.9万元;威胁人员约18人,潜在经济损失约41.5万元。
(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1.西场~新路口~大岭脚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1)。
分布于南流江北西侧的全部地区,在行政区划上为西场镇、乌家镇和星岛湖乡~石湾镇北部~常乐镇西部一带,面积897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26.88%。该区地貌类型北西部为垄状低丘,南东部为高台地、河成高阶地、河成低阶地和海积阶地。整个区的地势为北西高、南东低,标高一般为5~100m,由北西向南东缓缓倾斜。
该区垄状低丘出露的地层岩性以粉砂质泥岩、泥质砂岩、页岩等为主,全风化层厚度一般3~5m,局部达10m,人类工程活动一般,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一般。高台地、河成高阶地、河成低阶地和海积阶地地势平坦开阔,分布的岩性主要为第三系Ey和第四系Q2b、Qh的粉砂质粘土、粘土和砾砂层。由于地表汇水形成的坡面流对地表的冲刷比较强烈,在高阶地和高台地的前缘地带形成多处崩沟。崩沟是渐发性的,每年约以0.5~3m的速度向后缘侵蚀。粘土基坑的人工开挖边坡,主要是破坏林地和乡村道路,对居住的居民和房屋没有构成威胁,但崩塌危及道路,对过往车辆构成一定的威胁,崩塌隐患直接威胁边坡下的施工人员。
该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崩塌、滑坡,共有23处,规模均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0.026处/km2;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3.7万元;受威胁人口约12人,受威胁财产39.6万元。
2.常乐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2)。
该区分布于常乐镇附近,面积约37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1.11%。地貌类型为高台地,标高一般为10~30m;岩性为粉质粘土、砾(卵)石、砾砂。调查发现公路开挖边坡崩塌2处,规模40~50m3,灾害点密度为0.054处/km2,主要危害是破坏林地和堵塞公路的排水沟;直接经济损失约0.2万元,威胁财产0.1万元。
3.白沙~沙田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3)。
分布于白沙镇~山口镇~沙田镇一带,面积371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11.12%。调查发现地质灾害点10处,其中崩塌7处,地面岩溶塌陷2处,地裂缝1处(3条),规模均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0.026处/km2。该区地貌类型较多,主要有波状低丘、河成高阶地、海积阶地和火山缓丘等,地面标高除海积阶地较低(3~5m)外,其余标高一般10~50m,地形平坦开阔。地层岩性分布比较复杂,主要为第三系Ey、Q1z和第四系Qh、Qm的粉砂质粘土、粘土和砾砂层;其次为白垩系上统的火山碎屑岩和南部新圩的火山喷发的玄武岩,在山口镇及其北、西部的河流高阶地下伏有碳酸盐岩。灾害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7万元,潜在威胁人口4人,潜在经济损失约48.3万元。
4.斗鸡村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4)。
位于中部、冠头岭~士字隆起带中部的斗鸡村一带,面积约24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72%。该区地貌为垄状丘陵,山顶标高172.9m,相对高差130m,斜坡坡度一般25~30°,局部达40°,属陡坡地形,植被较发育。分布的岩性主要为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该区人类工程活动一般,有零星开采建材石料场,对地质环境的有一定影响。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有1处,灾害类型为崩塌,规模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0.042处/km2;现状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死亡,没有房屋毁坏,没有直接经济损失,潜在威胁人口3人,潜在经济损失约0.2万元。
5.石头埠~白龙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5)。
位于调查区的东南部的冲积平原区,主要分布于兴港镇石头埠~营盘镇~白龙沿海一带,面积约98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2.94%。
该区处于南康盆地的东南侧,地貌类型冲—洪积平原,地面标高10~20 m,地形平缓。在平原与海积阶地接触地带,一般呈斜坡或陡坎,过渡斜坡坡度一般10~20°,陡坎坡度较陡,一般60~70°。出露的岩性主要为第四系北海组棕黄色粉质粘土、含粘土砾砂、砾砂,厚3~6m。该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主要是修建工业开发区公路、大道、码头、楼房建设以及砖厂开采粘土等,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均为崩塌,规模较小。调查共发育35处崩塌,灾害点密度较大,为0.36处/km2,但威胁到居民及房屋的隐患点不多,除4处(BH-003、BH-014、BH-016、T006)隐患点威胁居民住房外,其余31处隐患点远离村庄,只对耕地、林地及其作物存在损害和毁坏的危害。现状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死亡,没有房屋毁坏,直接经济损失约21.55万元;威胁人员79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27.85万元。
6.横岭~西角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6)。
分布于涠洲岛除湾仔~滴水崩塌中易发区外的全部地区,面积21.24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63%。该区地处火山缓丘区,地面标高10~35m,最高52.6m,高差15~40m。岩性为沉凝灰岩、火山角砾岩,玄武质沉凝灰岩,厚度大于200m。坡残积为红色粉质粘土、粘土,厚度5~12m。该区人类活动较强烈,但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调查未发现该区发生有地质灾害。
7.斜阳岛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7)。
分布于涠洲岛南东约9海里的斜阳岛,面积1.89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06%。该区为火山缓丘,地面标高一般20~99m,最高为羊尾岭为140.4m,地面高差40~90m,植被发育。出露的地层岩性为沉凝灰岩、火山角砾岩,玄武岩。坡残积岩性为红色粉质粘土、粘土,厚度2~8m。调查发现1处崩塌,规模为小型,主要为道路边坡开挖引发,目前未进行治理。灾害点密度为0.53处/km2。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0.1万元;受威胁人口2人,受威胁财产0.1万元。
(三)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该区分布在我市中南部的廉州镇~石康镇以及侨港镇~南康镇一带,面积约1297.37km2,约占调查区总面积的38.88%。地貌类型以冲-洪积平原及河流阶地为主,其次为波状丘陵及海积阶地。全区的地面平坦开阔。区内分布的地层岩性主要为第四系中更新统北海组(Q2b)和全新统(Qh)河、海积相的粉质粘土、粘土和砾砂层,其次是S3M的花岗岩。该区地形平坦开阔,虽然人口居住较密集,人类工程活动也较强烈,但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较小。只在侨港~福成~南康一带,因砖厂开挖引发20处基坑崩塌,这些崩塌点的规模均为小型。灾害点密度为0.015处/km2,除了BH-050灾害点威胁到人及房屋外,其余19个灾害点远离村庄,对人及房屋没有构成威胁,只对耕地、林地及其作物存在毁坏和损害的隐患,危害程度轻。按定性与定量分析的结果综合评价该区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现状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死亡,地质灾害对耕地、林地的破坏,直接经济损失为3.16万元;威胁人员6人,潜在经济损失约6.64万元。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划分
(一)分区原则。
1.以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发育现状、稳定性、成灾可能性与危害程度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2.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分布相结合的原则。
3.与北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及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二)分区方法。
依据上述分区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将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的级别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个等级。
1.重点防治区主要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较高、成灾可能性大、稳定性差及危害程度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内,将地质灾害集中发育、危害严重的地段,圈划为重点防治区。
2.次重点防治区主要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不大,但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且在规划中有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开发区段或公路、铁路主要干线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段),圈划为次重点防治区。
3.除重点防治区外的其余地段为一般防治区,部分地段为国民经济规划中有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开发区段、重要交通干线或重要矿产开发区等地段,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低、成灾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及稳定性好的区域。在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将地质灾害发育较少、危害较轻的地段及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一并圈划为一般防治区。
(三)防治分区。
根据上述的分区原则及方法,将全市划分为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山贝~曲樟重点防治区、南流江重点防治区、冠头岭重点防治区和湾仔~滴水重点防治区),1个次重点防治区(闸口~公馆次重点防治)和5个一般防治区(西场~新路口~大岭脚一般防治区、廉州镇~常乐镇、侨港镇~南康镇一般防治区、白沙~沙田一般防治区、横岭~西角一般防治区、斜阳岛一般防治区)。各防治区的分布情况详见附图2。
(四)重点防治区的基本情况。重点防治区总面积469.5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14.07%。
1.山贝~曲樟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闸口镇~曲樟乡一带及公馆镇东、北、西三面垄状丘陵地带,位于合浦县东北部,面积356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10.67%。该区属滑坡、崩塌灾害中易发区,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类型应为滑坡、崩塌。现状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威胁人员182人,潜在经济损失136.9万元。
2.南流江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南流江两岸及河口三角洲一带,自北东向南西从合浦县中部经过,面积107km2,约占调查区总面积的3.21%。该区属河岸(堤)崩塌灾害中易发区,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类型应为崩塌。现状共发现崩塌较严重、威胁较大的点7处,稳定性均属较差;威胁人员739人,潜在经济损失815.7万元。
3.冠头岭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冠头岭,位于调查区西端,面积3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09%。该区内现有滑坡、崩塌点2处,稳定性均为差;威胁人员9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5万元。
4.湾仔~滴水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涠洲镇南部湾仔~滴水沿海一带,面积3.5km2,约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1%。该区属崩塌中易发区,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类型应为崩塌。现区内发现崩塌点及存在崩塌隐患斜坡的共5处,其中稳定性差的3处,稳定性较差的2处;威胁人员56人,潜在经济损失约65万元。
(五)防治工作重点及主要防治措施。
1.防治工作重点。在重点防治区内既有重点防治点,又可能有一般防治点。根据《北海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合浦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近年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在各重点防治区划分出重点防治点见表4-1。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是对各个重点防治点进行详细调查,明确提出可行的治理的方案,如工程治理、工程生物综合治理等。对治理难度大的或治理成本大于搬迁的,采取搬迁避让,并在规划期间做好群测群防和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落实具体监测责任人。
2.主要防治措施。
(1)山贝~曲樟重点防治区。
该区共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9处,其中崩塌4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2处。除HP-036、HP-053、HP-060、HP-063采取搬迁避让外,其余的隐患点均采取工程治理。
(2)南流江重点防治区。
该区有2处重点防治点,可采取工程治理。
(3)冠头岭重点防治区。
该区只有1处重点防治点,属人工开挖边坡引发的,可采用工程治理。
(4)湾仔~滴水重点防治区。
该区共有3处重点防治点,其中BH-063号点(西拱手)属不稳定斜坡,可采用工程治理。南湾街BH-059、BH-060号2个崩塌点治理难度较大,虽然规模不大,但整个海蚀崖的规模较大(宽约1000m,平均高约40m),风化裂隙和根劈裂隙都比较发育,稳定性较差,引发崩塌的可能性较大,治理范围较大,治理费用较高。考虑到南湾街是涠洲岛的主要街道,是涠洲岛较繁华的地方和旅游景观区,如果搬迁将使旅游景观、环境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要经过详细勘查论证后作出南湾街具体的治理方案。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北海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合浦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情况,部分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虽不在重点防治区内,但对居住的村民及过往车辆、行人等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列入近、中期防治。近期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5个,中期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5个(表5-1)。
一、近期防治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屯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在常乐镇、曲樟乡、公馆镇、白沙镇、冠头岭、涠洲岛南湾街以及南流江石湾河段至七星岛河口三角洲的河岸等重点防治区,以及公馆至闸口岩溶残丘谷地次重点防治区以及一般防治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并对监测人进行指导、培训和掌握相关监测要求,及时收集、汇兑和上报相关监测信息。
(二)市国土部门要与气象、水利、广电等部门协商,尽快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三)建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详见表5-2),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秘书长任副总指挥,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编制与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本形成横向到人(监测责任人)、纵向到点(灾害隐患点)的预案体系,并由相关部门组成应急小分队和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加强其装备建设,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乡镇政府、村委及各相关部门要组建10~30人不等的应急抢险救援预备队,由分管领导任队长,健全领导指挥体系和明确内部分工,保证救灾工作有序。各应急抢险救援预备队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救援知识培训,适当进行应急抢险救援演练。
(五)做好各类必需救灾物资的准备。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做好各类救灾物资的准备,主要是灾民临时生活物资的准备,抢险救灾各类工具、器材、机械的准备,交通运输工具的准备和医疗救治器材、药品的准备。
(六)对近期防治的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个进行详细勘查,编制治理设计方案。对涠洲岛南湾街的海蚀崖崩塌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论证,编写专项调查报告,明确防治措施(治理或搬迁)。预计近期工程治理崩塌、滑坡及不稳定斜坡点21处,搬迁避让4处(HP-036、HP-053、HP-060、HP-063、),确保约1044人免受威胁,约1187.5万元财产免受损失。
(七)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坚决关闭地下水水源地范围内超采和海水入侵地段的开采井。在禾塘村、龙潭村二个水源地的近海地段和涠洲岛增加地下水动态监测点,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
(八)北部湾地质环境监测站积极配合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论证、勘查、设计,为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提供技术支撑。
二、中期治理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在全市开展地质灾害核查工作,对2010年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落实监测责任人和制订具体的治理方案,并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学校、旅游景区(主要是涠洲岛和星岛湖)等重要区段进行专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二)建立完善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灾害性天气时监测、评价和预警预报,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三)加强与北部湾地质环境监测站联系,及时汇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信息、地质灾害防治的经费估算及资金保障渠道。
(四)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规划中期治理的隐患点进行治理。通过防治规划的实施,中期治理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25处,确保约24人免受威胁,约57万元财产免受损失;修复危险路段约900m,恢复和保护(防止扩大对农田的破坏)农田约15亩。
三、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建设
远期根据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要求,依靠相关技术支撑,选择合适的基础数据库与图形平台,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点及防治成果等基础数据库与易发区图、防治规划图等的空间数据库建设,并建成集地质灾害点、易发区、防治分区和地质灾害防治成果为一体的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采集、查询、统计、发布等自动化,促进信息共享,提高政府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章 经费估算及资金渠道
一、经费估算
(一)估算依据及标准。
本《规划》只对近、中期的防治经费估算,经费主要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等。根据对以往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的分析、测算及物价水平,对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所需费用进行估算。主要费用估算依据如下:
1.工程治理项目:我市地质灾害除涠洲岛南湾街海蚀崖的崩塌规模较大外,其余的一般较小。因此,除涠洲岛南湾街的海蚀崖单独计算外,其余的隐患点的治理费用采取平均估算。由于近期治理的隐患点规模和治理难度较大,中期治理的隐患点相对较小,远期治理的隐患点最小,根据2007~2010年已治理的隐患点实例,近期崩塌(滑坡)治理工程投资平均约15万元/处,搬迁避让平均约3万元/户;中期崩塌(滑坡)治理工程投资平均约5万元/处。
涠洲岛南湾街北侧的海蚀崖崩塌隐患规模大,海蚀崖存在崩塌隐患部分长约1000m,高约40m,面积约40000m2,治理类型为工程治理,以削坡和局部铆杆加固为主。据初步估算,约2626.4万元。
2.群测群防项目:按工作经费1200元/处·年估算。
3.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及应急处置费用:调查3万元/年,应急处理10万元/年。
4.气象预报预警运行:按20万元/年预算。
5.地下水监测项目:建立监测孔15万元/孔,监测工作经费2500元/孔·年。
6.地质灾害调查项目费用参考《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财建〔2007〕52号)。
(二)费用估算。
经过对近期、中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经费进行分类估算,总费用为4327.4万元(详见表6-1),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费3521.4万元,各类网络系统建设及运行费、重点区(段)地质灾害、突发性调查及应急处理费、隐患点监测和地下水监测费等共806万元。近期防治费用3933.4万元,其中涠洲岛南湾街海蚀的单项治理费用2626.4万元,其他治理和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及应急处理等1307万元,中期治理资金约394万元。涠洲岛南湾街海蚀治理估算见表6-2,近期、中期的防治估算分别见表6-
3、表6-4。
二、资金渠道。
计划近期治理资金3933.4万元,其中2755万(约70%)向自治区申请,其余1178.4万元由市、县区政府自筹。中期治理资金394万元,其中276(约70%)万元向自治区申请,其余118万元由市、县区政府自筹。河岸、渠道边坡崩塌(滑坡)、水库堤坝滑坡,道路崩塌、滑坡等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治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
地质灾害的防治任务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所辖段(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基本制度,完善管理职能,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报制度、灾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依法加大地质环境监管力度;制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技术要求并严格执行。
二、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的保障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保障机制,做到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与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工作的总体布署相结合,保证防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防洪堤建设及资源开发、扶贫、移民工程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努力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
三、建立抢险救灾和应急防治机制。市、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指挥中心根据监测预报或气象预警预报发出地质灾害预警后,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紧急调查和采取相应应急防治措施,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填写速报内容,准确、迅速地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相关情况。灾害即将发生时,根据险情大小情况,及时上报市、县区、乡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防灾方案,调动抢险应急队伍,将危险区内居民及财产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或预案中明确的宿营地,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安排好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自救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民保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政府、部门、单位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通过制作多媒体产品、宣传册、电视固定栏目短片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培训,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习,提高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章 地质灾害防治的预期效果
通过近期、中期、远期的地质灾害防治,预计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可达到以下效果:
一、网络系统建设。通过近、中期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将健全高效运行的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系统,覆盖所有区、镇、村,并培训大批熟练掌握监测、预报技术的监测员。通过群测群防工作,在灾情发生前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明显减少人员的伤亡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的损失。
二、规划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近期完成25处隐患点的防治工作,中期完成25处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远期完成24处隐患点的防治工作,消除地质灾害对1071人的威胁,避免1253.5万元财产损失,使已调查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降到最低。
三、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
附件: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表集.doc
篇2: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沪规土资法〔2011〕73号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其管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充分体现分类管理、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分类评估
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实行分类管理:
(一)重要建设项目
1、下列建设项目需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完整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需报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
(2)轨道交通、铁路、磁浮列车、隧道工程、高速公路、高架道路等工程;跨江和跨海等桥梁工程;
(3)高度≥150米、基坑深度≥15米(面积大于10000m2)的各
类建(构)筑物工程;
(4)对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化工业项目、原重化工业用地开发项目。
2、评估工作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04]69号)、《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DGJ08-2007-2006 J10897-2006)进行。
3、评估报告需经专家审查和成果备案。
(二)其它建设项目
除重要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分区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相关告知内容见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网站《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类管理告知书》。
1、评估单元划分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新城)规划,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划,全市共划分52个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单元(附件一:上海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元分区图)。
2、分区评估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并纳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计划。
3、分区评估应充分利用“上海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及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工作成果,结合各分区单元城市规划功能布局,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和一级评估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4、分区评估报告需经专家审查和成果备案。
5、经评审后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报告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在局网站上发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新城)规划的制定和调整,结合地质调查研究工作进展,及时对全市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进行年度动态维护和更新。
四、实施环节
(一)建设单位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核定规划设计条件或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依据本规定中的分类评估原则确定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需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时,应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需报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土地预审时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三)除重要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并阅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报告内容,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填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见附件三),在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时,提交《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四)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资质管理和成果负责制
本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须持有国土资源部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须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备案后方可在本市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评估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 评估单位对评估成果负责。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每年组织对在本市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评估单位的评估行为、评估能力、评估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六、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时,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中填写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区(县)规划土地局对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七、其它
本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其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环[2006]42号)、《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房地资环[2007]166号)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本市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房地资环[2008]585号)同时废止。
篇3: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岩,防治措施
1 危岩的分布特征
1.1 危岩发育与危害
本文所说危岩指分布在涠洲岛火山地质公园区内的岩崩隐患,主要是发育在海蚀岩岸(海蚀崖、海蚀凹璧、海蚀洞)上的目前全部或大部分已脱离母体,在自身重力、自然应力或其它外界因素等作用下,有随时发生崩落可能的岩石体。
危岩是涠洲岛火山地质公园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危岩发育的地区,一是岛上主要的居民区,其中南湾街是属于岛上比较老的街区,是岛上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二为涠洲岛目前主要旅游景点分布区,如在高岭-滴水村的岩壁及岩滩上有海蚀崖、海积阶地、海蚀洞、海蚀平台、海蚀槽;在滴水村南-灯楼岭岸段有:水帘洞(滴水丹屏)、鳄鱼山火山口、贼佬洞、藏龟洞、海蚀涌道、通天洞等主要地质遗迹景点。
若危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作用下突然向下发生崩落,则形成我们平常所说的岩崩地质灾害,常造成不同程度的各种损失,甚至威胁到居民及游客的生命安全。据当地历史记载, 南湾街北侧已发生过几次较大的崩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对沿壁而居的近百户居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1.2危岩分布特征
危岩体主要分布在涠洲岛东、南、西部海岸,沿线海岸新、旧危石、危岩及崩塌隐患点众多,全长约8.5 km,宽0.2 km~0.3km,坡高20 m~50 m不等,坡角75°~90°。根据调查,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危岩点10多处,尤其是在南湾街北侧和蕉坑村至湾口咀海岸岩坡危岩地段最为广泛。危岩体规模都较小,体积在100 m3左右,且绝大部分小于50 m3,分布在海蚀崖表层,危岩体所处位置较高(一般高35 m~50 m),且崖壁陡峭(绝大部分陂角接近90度),如发生岩崩灾害往往造成重大损失。
1.2.1 主要的危岩地段
南湾街北侧危岩地段:全长约1 000 m,坡高30 m~45 m,坡面倾角75°~90°,凸岩0.3 m~0.8 m,危岩点有6处,危岩体体积50 m3~133.1 m3, 危岩位于岩坡上部,坡顶外凸、坡面风化裂隙发育及岩石破碎、松动。岩坡坡向为185°时,裂隙产状为180°∠85°,岩坡坡向为230°时,210°∠75°。
蕉坑村至湾口咀海岸岩坡危岩地段:全长约1 700 m,为“活海蚀崖”,每天均遭受海水的侵袭、冲击,崖面还在不断的后退,崖面高约40 m。危岩点有5处, 危岩体体积20 m3~100 m3,其中:蕉坑村南东海岸岩壁较高,岩坡较陡,为古旧崩塌及多级凸岩地段,垂直风化裂隙发育,极易引必崩塌;湾口咀附近危岩,原为一海蚀洞,由于洞顶岩石风化裂隙发育,在海浪冲刷下已跨塌变成通天洞,目前洞口有一块危岩体与母岩已完全分离。
1.2.2 其它主要危岩点
马鞍岭南海岸岩坡危岩:危岩体位于岩坡顶部,为一凸岩,长约4 m,高约5 m,厚约2 m,体积约20 m3,凸岩左右及底部均见有裂痕,极不稳定。
猪仔岭危岩:猪仔岭北东侧猪嘴下鄂部位,呈倒三角形,顶边长4.5 m,厚0.1 m~2.0 m,高度4 m~6 m。发育两组裂隙,产状270°∠82°,70°∠85°
东拱手西:东拱手西旧崩塌面的上部存在小块危岩体,体积小于20 m3ㄢ
2 危岩成因分析
2.1 地形地貌的影响
涠洲岛属多次滨海火山喷发沉积,后经新构造运动抬升而成的海岛台地,临海面海侵作用强烈,岩岸发育海蚀崖、海蚀洞、海蚀陡坎等。在涠洲岛的东、南、西海岸几乎都发育有高达20米-50米的海蚀崖, 海蚀崖悬垂陡峭,崖面耸立(绝大部分陂角接近75°~90°)加上崖壁上发育有众多规模大小不一的海蚀洞、海蚀壁龛,造成部分岩体呈悬空。悬岩在长期自重、植物根劈、地震等因素作用下,成为危岩,容易引发岩石局部崩塌与掉块。
2.2 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的影响:
陡崖出露地层岩性为第四系上更新统湖光岩组(Q3h)玄武质沉凝灰岩、凝灰质砂岩,岩石呈粗、细粒结构交替水平层理构造,由于层理间存在岩石组分及颗粒相互胶结上的差异,经海蚀、风雨侵蚀作用下局部地段岩坡出现线状凹槽,形成局部悬岩。另一方面,浅层岩石风化裂隙发育,裂面倾向与坡向大体一致,当出现两组以上裂隙交汇时,为危岩体从山体分离创造了条件。
2.3 水文、气象因素的影响
陡岩地势一般较高, 地下水位埋藏较深。由于涠洲岛地区年平均蒸发量(2 002.6 mm)大于平均降雨量(1 317.2 mm), 干燥季节较长, 加速浅层岩石风化及裂隙发育;当暴雨或连续降雨时,地表水流沿近海岩壁地段排泄,部分沿土体与岩体接触结构面及裂隙面下渗,使土体饱和、软化、重量增加,降低接触结构面处岩土体的抗剪强度,所以降雨起到诱发危岩、崩塌的作用。
2.4 植物作用的影响
岩坡上趋水植物根系沿裂隙生长,加速风化带裂隙扩张发育,也容易造成危岩或崩塌。
2.5 人类活动的影响
人类活动对陡崖稳定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如人类在坡脚不合理地开采石材,使得上部岩体悬空。
3 危岩的防治措施
3.1 目前常用的防治方法
目前,对于危岩的防治方法主要是锚固、顶(支)撑、清除,以及居民搬迁避让。
锚固:对于体积较大、完整性较好的危岩体,可通过局部采用预应力锚索、锚杆等措施对其进行加固,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但此法对施工工艺、技术、材料等有较高的要求,并且施工条件也受到很大限制,难于普遍采用。
顶(支)撑:对于整体性好、底部呈临空状,且有顶(支)撑受力条件的危岩体,可在其下方砌筑各种适宜墙体进行顶(支)撑加固,亦可达到消除隐患目的。但此法对没有适当的顶(支)撑平台则无法实施,故也难于普遍采用。
清除:把危岩体直接清除掉,主要包括粉碎性爆破、直接撬下等方法。在调查场地中发现,绝大部分危岩体都可以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彻底清除掉。
搬迁避让:一般情况下工程治理方案为优先选择方案,但如若灾害很大,近期内无力治理或工程治理成本大于搬迁成本,则或采用避让方案。
3.2 危岩清除
3.2.1 清除方法优、缺点
在诸多危岩治理方法中, 一般情况下清除方法为首选,因为清除方法有着很多优点:1) 消除隐患最彻底;2) 施工方法简便,不必复杂、笨重的施工设备,材料也简单;3) 适用范围广,尤其是在交通不便的岛上海岸;4) 成本较低;5) 施工治理所需时间短,效果快捷。
存在的缺点:1) 滚落的块石容易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2) 被清除的危岩体积不能过大;3)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产生新的危岩体。
3.2.2 清除方法工作流程。
(1) 勘查工作:在确定采取何种治理措施前要实地勘查,经过综合研究,最终确定治理方法,理出适合采用清除方案的灾害点。
(2) 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包括a清除危岩体可行性评估;b清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测评估;c清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评估;d预防措施评估;e总体方案评估。通过评估与其它各种治理方法的可行性、治理费用相比可知,清除方法不但治理总费用一般为其它治理方法的50%以下或更少者甚至在10%以下,而且收效最快、最明显,消除隐患也最彻底,并且施工方法、操作也简单易行。
(3) 清除工作:确定清除方法后,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安全施工,把各种安全隐患、损失降到最低。
4 结语
篇4: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关键词:地质灾害 总体布置 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72-3791(2012)01(c)-0144-01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现阶段开发建设中出现局部山体山脚削坡较严重的地段。西中岛、凤鸣岛、交流岛,骆驼岛基地区地质较陡,部分地区坡度在25°以上。在此四岛未来开发过程中,发生山体和岩石裸露,山体坡脚削坡的现象将会难免发生。山体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必然增大发生地质人为灾害的风险。
1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落实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要求,为长兴岛的开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地质环境。
2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2011-2015年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与全岛开发建设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行政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掌握全岛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初步建立群々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报成功率;发挥并调动各方面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治理能力与水平,努力使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整治,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代,避免经济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构建处置快捷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和信息平台。
3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布置
根据长兴岛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发发育程度分布特点,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长兴岛开发建设区域、上地开发强度,将长兴岛工业区西北、东南地区和西中岛等未开发四岛的地质人为灾害易发区划分为两个地质灾害防治区。
3.1 长兴岛工业区西北,东南地区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重点是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通过山脚削坡处的滑坡,崩塌。其次是险库引发的垮坝引起的滑坡、泥石流。应做好强降雨时的防灾工作,做好即成削坡且可能产生滑坡等勘查,治理,有效扼制或减少地质灾害。做到开发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3.2 西中岛等未开发四岛地质灾害
因开发建设使临近山体和岩石裸露,山体的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的区域,为地质人为灾害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和道路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其次是水利工程建设,险库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4 主要防治任务
4.1 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调查科研工作
对竣工项目,应做出因开发建设引发地质人为灾害后的评价,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削坡地段,应跟踪调查、分析,采取相应的防治滑坡工程措施,并为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专项治理,总结全岛各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经验与教训,研究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防治技术和方法,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效益,指导全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
4.2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基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4.3 開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防止灾前防灾、灾后救灾,导数防治工作的被动性,为有效地扭转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全岛计划于2015年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充分发挥其相关性、预知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完善防灾抗灾整体功能。
4.4 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4.4.1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通过对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应急反应系统等的建设,加强与其它防灾减灾预警体系(如气象、水利、环保等)的协调与联动,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点)进行全面的监测,将地质灾害预警与防灾减灾有机地结合,使全岛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由分散的、独立的,被动的状态向全面的、系统的、主动的控制状态转变,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4.4.2 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2013年底。初步建成全岛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完成信息网络骨架建设。实现垒岛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和灾情信息的图、数一体化管理与灾害速报,及时查询包括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和可能的危害对象等主要地质灾害信息。
4.4.3 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责任者,应急反应系统是在长兴岛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组织领导下的应急反应决策系统。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事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反应措施,保障灾区的社会稳定,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害。
5 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保障措施
5.1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实行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汛前要做到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部署,汛期要安排巡查、排查工作,及时划定和公告地质灾害危险区;建设、交通、水和J、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2 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实行会同制度、经费分级预算制度、调查与规划制度,险情巡查与汛期值班制度、预报制度、应急预案制度、险性撤销制度、危险性评估制度,治理责任制度、速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5.3 实行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组织对行政区域内重大地质灾害紧急险情巡查、监测与处置。响应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的各项行动,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和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4 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对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要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地质灾害监测、基础调查区划工作由政府财政出资。
5.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介,普及地质灾害基础知识,调动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5.6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综合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经勘查,评价和评估,加强监测预报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应急抗灾能力。
篇5:地质灾害重建规划方案
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镇布局,科学论证重建项目,率先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支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灾后重建规划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安全第一、民生优先,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确保尽快完成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任务。规划范围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限确定为两年。
二、灾后重建规划主要内容
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城乡住房建设标准、规模,学校、医院、办公楼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防灾减灾,重建资金安排,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
三、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为做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任务及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灾害损失评估组。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临夏州、县政府对灾害范围及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受损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
(二)土地利用、地质灾害评价及防治规划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对县城的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和隐患点等进行排查评价,提出地质灾害评价意见,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城镇建设规划组。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对房屋及建筑物受损程度进行鉴定,编制灾后重建城镇建设规划,制定有关建设技术标准。
(四)政策资金组。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汇报争取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提出灾后重建资金解决方案和主要政策建议。
(五)规划编制组。省政府委托中科院兰州分院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评价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临夏州、县政府进行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听取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组织专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在灾损评估、地质灾害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灾后重建城镇建设规划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重建规划》。
四、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规划编制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主管领导参与重建规划编制及规划前期工作,各单位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联系。规划编制小组要形成省、州、县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规划编制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制度。规划编制小组会议主要协调规划编制的有关政策和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工作。会议由规划编制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或委托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
五、工作要求
由于重建规划编制周期较长,目前正值雨季汛期,临夏州及县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结合灾区实际情况,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交叉并行推进各项工作,抓紧落实资金并尽快启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灾民安置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县政府作为灾后重建的主体,要充分调动灾区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临夏州政府要对灾后重建工作负总责,建立灾后重建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调度系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帮助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规划所需图件由省测绘局负责提供,所需其他资料由相关部门和临夏州、县政府配合提供。临夏州及县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和提交基础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规定时间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篇6:北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做好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附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年--2015年 目录 前言
一、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三、总体部署
四、主要任务
五、主要措施
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造成的危害。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避免和减轻致灾地质作用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0年2月,地矿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印发了地矿部组织编制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实施10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1998年机构改革,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职能。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
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基本完成原规划任务的基础上,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
一、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国致灾地质作用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分布范围占国土面积的44.8%,其中又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岩溶地区和矿区。岩溶塌陷分市广泛,自1 949年以来,已在24个省(区、市发生近千起,塌陷坑总数3万多个,其中尤以中南、西南地区最多。矿区(以采煤为主采空塌陷十分严重,仅华北、华东地区的煤矿区采空塌陷每年就达10.5万亩。地面塌陷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亿元。
地面沉降主要发生在东部平原地区,全国已有上海、天津、苏州、无锡等40多个大中城市出现较为严重的地面沉降灾害。地面沉降虽不致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但由于它多出现在经济发达地区,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尤为严重。
地裂缝已在17个省(区、市200多个县(市发现400多处,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为严重。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自1988年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职能以来,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使我国为防治地质灾害而开展的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和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先后完成了长江、黄河等11条大江大河和成昆铁路、宝成铁路、川藏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环境工程地质普查;特别是完成25个省(区、市1: 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点的环境地质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设有了明显进展
各省(区、市普遍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4号部长令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开始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3.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进行了长江三峡链子崖危岩体、黄腊石滑坡、鸡扒子滑坡、重庆豆芽棚滑坡等200多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监测网络初具规模,预报工作卓有成效
初步建立起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网,对一些危害较大的滑坡、危岩、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开展了专门的监测预报。通过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了受灾害威胁地区干部群众的减灾防灾意识,适合中国国情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应急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5.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从1993年开始,先后颁布实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目前已有铁道、建设、煤炭、水利、电力、交通、化工、有色、冶金、建材、地矿等1 1个行业所属的400多个单位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此外,举办了多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工程师
培训班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培训班,培养了一大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尽管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制不够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全国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尚未完全查清;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每年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200多亿元。因此,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东、中、西部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4.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的原则;5.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威胁谁出资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是:用15年的时间,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在基本掌握我国致灾地质作用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的基础上,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度,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通过这一阶段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到2005年,使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突出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基本改变我国地质灾害日
趋严重的局面,使我国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有明显降低。分段目标是: 到2005年: 1.进一步掌握我国致灾地质作用的分布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度等。
2.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覆盖到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700个县(市、占国土面积约50%的范围,并初步形成全国专业监测骨干网络,在三峡库区等重要地区实行立体监测。
3.建成相对完善的全国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4.建立规范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到2015年: 1.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现代化专业监测为主导的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
2.在防治技术方法和地质灾害体综合开发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一些危害特别严重并需要治理的致灾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体部署
根据我国地质环境条件和致灾地质作用分布特点,结合全国国土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防治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发达地区、人口密集区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按东、中、西部进行部署。
(一东部平原地区
即大兴安岭--太行山--雪峰山一线以东,衡山--黄山一线以北,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大部、河南、湖北中东部、湖南中东部、江西北部、安徽、江苏、山东、浙江北部。这一地区,总体上地势低平,经济比较发达,生态环境相对较好,主要的问题是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超采地下水引起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海水入侵等致灾地质作用。采矿特别是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也是这一地区比较常见的致灾作用。除此之外,在部分丘陵区有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规模虽不大,由于人口密集,所以其危害也比较严重。这一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首先是要加强行政管理,科学部署地下水开采井位和开采层位,通过高效的全自动监测网络,严密监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减缓地面沉降。其次,要做好以国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并据此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布局,避免将重大工程和重要设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险区和矿山采空区,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二东南丘陵区
即雪峰山--十万大山一线以东,衡山--黄山一线以南地区,主要包括:浙江南部、江西大部、福建、广东等地区。这一地区内丘陵区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的致灾作用。除此之外,广东等地采石场常常发生崩塌。针对这一地区人口密度大,寸土寸金的现实,要加强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勘查、防治,特别要注意将防灾与土地、矿产开发利用紧密结合起来,走开发性治理的道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
效益。对农村丘陵山区的点多面广的致灾地质作用,要研究其形成机制,普及基本知识,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中西部山区
即大兴安岭--太行山--雪峰山一线以西,祁连山--岷山--龙门山--玉龙雪山一线以东,龙首山以南地区。包括河北西部、甘肃、陕西、山西、四川大部、重庆、云南大部、贵州、广西等地区。这一地区,地形上,以切割强烈的山地、高原为主,新构造活动强烈,气候条件复杂。这一地区不仅是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和城镇建设的重要地带,也是农、林、牧业生产的主要基地。区内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最为常见,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部署的主要地区。这一地区要在全面开展相应的环境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加强国土经济开发区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线等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多发区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工作。要特别注意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展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将城镇、重要设施建在受致灾地质作用严重威胁的地区,确保重点工程的安全。二是要针对这一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点多、面广,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在防治区划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系统,加强监测预报;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对危害严重的隐患点采取防治措施。三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中开发”和“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
(四西部地区
主要包括内蒙、新疆、西藏、青海、云南西部地区。矿产、能源、森林资源丰富,国土开发程度较低,地壳活动频繁。这一地区可分为两部分。
南部山地、高原区以自然形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致灾作用为主。这一地区的突出特点是人口密度小,经济欠发达,而致灾地质体的规模又很大,所以防灾工作的主要手段是避让,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城镇集中居民区危害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有关各省(区应尽快编制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点要加强区域地壳稳定性评价工作;对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建设
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做好长江上游、黄河上游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评价与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对可能开发的大型矿产基地、大型水能基地,提前做好环境地质综合评价。
北部内陆盆地区主要问题是荒漠化和盐渍化。主要的防灾手段是加强地下水的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特别要注意在沙漠边缘地区寻找地下水源,建立绿色屏障,并逐步向沙漠区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基础调查评价与区划 2001年--2005年
1.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1:50万环境地质(以灾害地质为重点调查工作。此项工作自1991年开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个省(区、市的调查,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国的区域环境地质调查(以灾害地质为重点工作。
2.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国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国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度等,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和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奠定基础。
(1对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十分严重的700个县,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出资,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将所有对主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有较大威胁的灾害危险点基本调查清楚。2002年底以前完成400个县(市,2005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2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为严重的500个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地方各级政府出资完成。
(3其余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轻的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各县出资完成。
2006年--2015年
1.完成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城镇、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
2.完成全国规划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时,采取专业队伍与当地村镇干部混合编队的方法组成联合调查组,每发现一个隐患点,即由当地政府领导指派当地群众按调查组提出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监测。重要隐患点,则由乡镇政府在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制定防灾预案。2005年以前,监测机构落实到县(市。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全部结束时,全国所有调查出来的灾害隐患点都要有明确的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由此形成一个覆盖全国主要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
2.专业骨干网络建设
对一些危害相当严重,将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灾害隐患点,由专业人员利用现代化仪器进行站网式监测。
2005年以前,以三峡库区崩塌滑坡、苏锡常地区(苏州、无锡、常州地面沉降监测为主。监测数据达到适时传输、自动处理。
2015年以前,建成覆盖全国的以站网式监测为骨干的立体监测网络。建成比较完善的地
质灾害防灾预警指挥系统。3.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2002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成以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对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加强监测;汛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要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险情鉴定,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三信息网络建设
在进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时,按统一要求填写调查表,由此形成地质灾害基础信息,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网络。
2002年底,建成主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结构,提供动态查询的主要地质灾害信息。
2003年以前完成整个信息网络的骨架建设,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状况和地质灾害管理公众自由查询系统。
2005年底,建成相对完善的全国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使一般民众能通过互联网查询任何一个目的区的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致灾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和可能的危害范围;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br〉〈br〉(四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建设
为提高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为探索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途径,2015年以前,分别在三峡库区、陕西关中地区、太行山地区、龙门山地区、江西宜春地区、云南东川地区、广东深圳市建立示范区。
1.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
2001年,全部完成库区19个县(区地质灾害调查,建立19个县级监测站,初步建成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网。建立全库区的RS监测系统,完成首次1:1万航摄飞行;建立全库区的GPS控制网、基准网。
2002年,建成库区以60个危害严重的致灾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为主体的监测预报网络。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适时传输和自动分析。〈br〉〈br〉长江三峡
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的建成将为全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的建设提供最直接的经验。
2.陕西关中、太行山、龙门山、江西宜春地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群测群防示范区建设2 005年以前分建成上述四个示范区,主要是通过详细的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并对当地灾害历史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各地区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研究不同地区的临界暴雨强度,通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利用较为精确的天气预报进行区域性灾害预报。在此基础上,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完善监测预报系统。
3.云南东川泥石流灾害治理示范区建设
2003年开始启动,在我国泥石流博物馆一云南东川选择危害面较大造成大量土地无法利用的泥石流沟,采取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和少量资金补助,鼓励企业、个人出资治理,获得土地使用权。通过示范,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探索地质灾害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新路,以减轻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经济压力。
4.深圳市岩溶塌陷灾害预防示范区建设
充分收集深圳市多年来工程勘查中积累的大量资料,特别是钻孔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查和详细研究,进行深圳市岩溶塌陷危险性的详细分区,建立深圳市地质环境状况公众查询系统,一方面,利用该项成果调整城市规划布局;另一方面,也可作为单位、个人投资工程建设时的参考依据。该项示范区建设2001年启动,2003年建成。
(五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以省(区、市1:50万环境地质调查等已有资料为基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研究中国致灾地质作用活动程度与各地区社会经济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我国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2005年以前: 1.完成三峡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2.完成我国七大经济区域(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及华南部分省区、东北地区、中部5省地区、西北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3.完成我国规划的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4.完成全国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6种常见的、多发的致灾地质作用的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和风险性评价。
2015年以前完成全国地质灾害严重的700个县的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六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2005年以前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则实行国家、地方和受威胁单位共同出资治理的方式。使一些危害特别严重并需要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br〉〈br〉
2.在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除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依旧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外,自2006年开始,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逐步推行政府强制性限期治理的方法。治理经费除极个别的特殊情况由政府补贴以外,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出资。使危害严重并需要进行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大部分得到有效处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之一。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规划的实施。在各级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省、地、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均应设置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并规定其主要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质灾害监测机构落实到县(市,地质灾害严重的乡村要有地质灾害监测员。
(二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把法制建设放在首位,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基本建立起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2001年-2005年拟制定以下法规、规章:(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法规;(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章;(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章;(4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管理办法(规章;(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办法(规章;(6修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7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防灾制度(规范性文件。
2006-2015年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法及其相配套的城镇与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防
治管理条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br〉〈br〉在努力推进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引导、促进地方性法规的建设。
(三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国家、地方及部门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标纳入相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
(四建立健全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要保证规划实施,必须要有相应的经费保证。遵照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和“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实行分级防治。国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建设经费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以中央财政为主;各产业部门所辖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各部门负责;广大城乡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以地方政府和部门、企业为主,中央财政为辅,多渠道投入。
(五依靠科技进步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察、评价和评估,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建立灾害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灾应急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要分轻重缓急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难题。近期首先要通过专门的研究,总结出斜坡稳定性、岩溶分布区地面稳定性判别的宏观标志等,迅速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较长时间资料积累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判据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监测技术从试验阶段逐步过渡到实用阶段。第三要逐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理论研究、致灾地质作用过程模拟与过程控制研究以及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的研究。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2005年以后要特别注意加强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的技术力量,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难题。
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吸收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
(六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日前推行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已为社会认可,效果明显。为尽快完善管理手段,还必须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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