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

关键词: 稽查 税务 思考 管理

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精选6篇)

篇1: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

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

所谓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为达到组织目标共同参与的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其目的是持续提升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绩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涉税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加快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已势在必行,稽查管理模式要逐步从传统的、粗放式结构向精细化、集约化转变,统一合理调配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类资源,实现税务稽查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一、当前地税稽查系统的现状

自地税成立以来,税务稽查以查促收、促管、促查、促改的职能得到进一步显现,稽查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稽查系统的良好形象得以全面树立。主要表现为:一是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截止目前,我局共有干部职工15人,党员14人,平均年龄38岁,都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有4人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是一支年轻化、高素质的稽查队伍。先后有13人分别获省、市级以上级别的表彰,其中获省政府表彰1人次,获省局表彰4人次;二是团队意识进一步增强。经过多年的努力,稽查系统干部队伍的团结协作意识不断提升。先后荣获“湖南省发票打假先进单位”、“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地税系统考核先进单位”、“全市重点岗位行风评议第一名”等荣誉称号;三是稽查收入任务稳步提升。2008年至2011年,稽查收入翻了2番多,其中2011年稽查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了6%,较2008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为张家界市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当前稽查绩效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稽查力量不足造成岗位职责不清。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税发„1998‟75号),稽查人员占总人数比例要达到25%。近年来总局、省局又结合实际提出新的标准,要求力争实现市县稽查人员数不低于同级地税总人数的15%。目前,我局稽查人员(15人)占本级税务机关人数(141人)的比例为10.64%,这一比例在全市地税稽查系统内还算是比较高的,大部分区县局的稽查人员比例都比较低,个别区县局仅有稽查干部3人,按照《税务稽查操作规程》的要求,要实现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的职责分离难度较大。

(二)专业人才匮乏造成查账深度不够。随着企业财务电算化普及速度的加快,涉税案件作案方式不断变化,对稽查人员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几年,总局和省局在稽查工作要点中不断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具备独立查账能力和电子查账能力人员占一线检查人员的比例。目前,本市稽查系统具备独立查账能力的人员不到50%,具有计算机专业学历教育或者通过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证书的稽查人员只有2人。在实际检查过程中,我们的稽查人员在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电子财务及相关涉税资料进行检查、分析、取证时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

(三)稽查装备不足造成检查手段滞后。稽查装备的信息化是支撑税务稽查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全市稽查系统共配备办案车辆5台,已不能满足当前的检查需要。计算机人均拥有1台,打印机人均拥有0.88台,办公桌椅人均0.98套,只能基本满足办公的正常运转。其中,大部分的区县局稽查局没有专门的接待室、约谈室、会议室,录音录像、解密设备等现代化电子装备没有配备。

(四)绩效管理落后造成队伍活动不足。真正意义上的绩效管理应该是计划制定、辅导沟通、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目标提升等环节的持续循环过程。目前,我们使用的税务管理操作及绩效考评系统是综合全市地税系统的各项工作需求设计开发的,其中对于稽查部门的考核指标针对性不强,不够科学。主要表现为过于追求量化指标,轻视过程考核。认为考评就是管理,与业务科室无关,忽略了绩效管理的辅导沟通和导向作用。

三、提升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的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提升税务稽查绩效的关键是要加强人与事的绩效协调管理,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

(一)合理调岗定责,规范工作流程。各级稽查部门要科学规范的岗位设置理念,坚持按照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的原则设岗,实现“扁平化”管理。岗位设置时,一是要坚持一岗一责,必要时可一岗多责或多岗一责;二是要明确工作职能,量化工作标准,细化考核责任;三是岗责相连,岗位责任人员的事,原则上不能交给非责任人员办理。

(二)强化目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围绕全局工作目标制定符合稽查工作实际的绩效目标。一是目标项目确定以量化为主,不宜过细过全。可结合本局的乐税文化增设确定干部思想教育、廉洁从税、纳税人满意度、干部幸福指数等指标;二是强化目标分析。定期公开目标管理活动的分析情况,使领导和每个干部能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进度;三是完善目标管理程序,将每环节的工作细化分解为更为详细的子程序,逐个规范工作程序的标准并严格执行;四是健全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将责、权、利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让每个干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考核评价,实现“能者有其功、劣者有其过”。

(三)优化设备配置,提升检查能力。一是要增加办案用车、笔记本电脑及各类电子取证设备的配备;二是结合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的稽查约谈室、会议室、接待室等;三是加强软件开发与应用,在进一步强化现有稽查软件选案辅助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发适合地税稽查使用的查账软件,制定电子取证操作规程,同时积极为稽查部门开展税务稽查争取更多的司法保障权力。

(四)推行人本管理,激发工作激情。一是要建立科学的能级评价体系。对干部能力和岗位进行分类定级,可从工龄、学历、职务、技术职称等方面界定3-4个等级,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评级,让稽查员享受根据级别享受定额津贴;二是要保持稽查干部队伍稳定。实行“凡进必考”或是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格免试免考等方式,把优秀人才充实到稽查部门来,并逐步提高稽查干部的职务待遇;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要分层级组织培训,省级重点培训面向稽查业务骨干,市级集中轮训和县级日常培训面向全体稽查干部。同时要有计划的加强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选送稽查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的高端学习和培训,并鼓励立足岗位自学,参加专业职称考试,实现高端人才的培养与储备。

篇2: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违法行为也在不断翻新,这不仅对税务稽查部门和稽查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反映出目前在稽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解决,稽查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从目前税务案件查处速度和绩效看,稽查现状不容乐观,制约税务稽查工作的因素越来越多,而对稽查工作提出的要求却越来越高,为此需要我们对各种制约因素进行客观分析,理性对待,寻找有效的对策,才能把握住新形势、新要求下稽查工作发展的方向和着力点。

一、稽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制约和影响税务稽查的主要因素,有内外两方面,即税务机关自身因素和纳税人方面因素:

(一)税务机关自身因素的影响

1.观念因素。近几年,纳税服务成为现代税收征管的主流发展趋势。《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也在《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中将纳税服务界定为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作为一种法定的行政行为,对税务机关而言,纳税服务就不能是可有可无的,也不能变通执行,必须依法履行。但是,强调优化服务并不是淡化严格执法。而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因为过分注重纳税服务,而限制了严格执法。譬如,把纳税评估等同于对企业的检查,而受限于年度内检查次数而放弃了计划中的检查,查前告知企业并允许其在查前或查中的自查自纠。

2.工作因素。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加了税务稽查难度。随着收入压力的不断递增、以及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精细化征收管理的推行,基层征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纳税评估的实施,原先由稽查部门在检查时很容易发现的一些浅显的、简单的涉税问题,现绝大部门已在评估环节解决,只有复杂的、深层次的问题留待稽查部门去发现、去查处。同时纳税评估也是对纳税人应付税务稽查能力的一次“演习”和“培训”,这些因素都增加了稽查对涉税违法行为查深查透的难度。

3.制度因素。即部分制度影响了一些稽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是税务机关内部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来加强对稽查执法的监督和制约,要求稽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否则会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这对环环相扣的稽查工作来说无疑是一种约束限制,本不该简化的也许就简化了,本该查深查透的,也许就避重就轻了;二是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不到位,造成奖惩方面差不多的现状。目前,检查人员要面对工作中的日常检查、大案要案检查、各类协查、信访案件、复查案件、专项检查等,繁重的工作量,加上急事急办的临时性工作,使检查人员一直处于紧张的工作状态。而作为稽查管理部门,在满负荷工作状态下,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管理和抓制度建设,造成了在稽查管理中存在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制约了稽查干部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影响了稽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4.素质因素。目前我们的部分稽查干部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企业向高科技、智能化、网络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财务资金运作体系、会计体系、质量体系、人力资源、营销网络、信息系统、知识产权等各衡量标准体系

一体化将成为必然,客观上增加了稽查的难度。另外,由于稽查干部学习稽查专业人员较少,基本都是“半路出家”,查账水平还停留在让查什么就查什么的阶段,难以将存在的问题查深查透。同时,部分稽查人员由于业务水平的限制,对税收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与理解不够深透,不能灵活运用,查帐中依靠过去的经验和习惯做法,电子查账技能较低,稽查理念陈旧,跳不出“就账查账”的圈子,稽查手段缺乏创新,稽查技巧有待改进。

(二)纳税人方面因素的影响

1.纳税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稽查执法工作要求更高。随着纳税人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能够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手段也被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采取,这对税务稽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纳税人“盯”住不放。稽查干部出于自我保护或减少麻烦的想法,在稽查执法过程中往往左顾右盼、谨小慎微、顾虑甚多,导致工作上缺乏雷厉风行的锐气,影响了稽查执法的效能。

2.纳税人偷税手段越来越隐密,稽查证据查实难度增大。随着纳税人被评估、被稽查次数的增加,纳税人“吃一堑、长一智”,如果想继续偷税,往往舍弃一些浅显的偷税手法,而注重于采用一些更为隐蔽、更加严谨的偷税手法。手段有:从假发票转至“假业务真发票”偷税,从账内存款偷税转至账外现金偷税,从单个企业偷税转向与关联企业联系偷税、从保留资料痕迹转至毁灭证明记录偷税等。这些偷税新动向、新行为,给稽查部门一查到底、查到证据确凿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3.纳税人反稽查能力日益提高,稽查取证力度不足。证据上不能取得突破,稽查查案就会停滞不前。行政执法证据的要求正逐步向司法证据范畴靠拢,这造成了稽查查案在证据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故意偷税的纳税人,为了逃脱责任追究和法律惩处,有的故意造成会计账簿设置不齐全,或账簿记载混乱,成本结转不规范,甚至账实不符;有的拒不提供纳税资料,“一问三不知”要什么没什么,要么拿几本不能真实反映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的账簿和凭证来应付;更有甚者采用销毁账簿、凭证等毁灭证据的手段应付稽查。虽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但在实际操作中,用什么来证明纳税人的账簿混乱和难以查账?如果核定征收,税务稽查的目的及作用如何体现?核定征收参照什么核定?这些疑虑造成核定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对于不能如实说清问题和提供资料的纳税人,虽然《征管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但赋予税务机关的询问和调取证据资料的权力有限,仅限于责令限期改正和提供相关账簿,实际操作性不强,取证的难度较大,对稽查执法的帮助有限。

二、加强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现阶段制约税务稽查的因素越来越多,对稽查的要求越来越高,客观上要求税务稽查部门在观念、手段、方法和思路上都要有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因此,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当前稽查工作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稽查队伍建设,增强稽查工作的能动性

一是提高稽查干部的税收法制意识。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树立稽查干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自觉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增强稽查干部的敬业奉献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作为稽查执法人员,要在思想上具备做到:要有一双“慧”眼。即有辨别力,能够明辨是非,识别黑白。保持头脑清醒,准确严格地依法行政;要有一张“黑脸”。即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大公无私,秉公执法,树立廉政勤政意识,过好物质关、人情关,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要有一颗“英雄”胆。在稽查执法过程中,有时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打击报复等,作为一名税务稽查工作者,要有事业心责任感,有随时与税收不法行为作斗争的准备和勇气,以国家的利益为最高利益,自觉地为之奋斗。

二是提高稽查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税务稽查也同样,随着涉税违法手段的更加巧妙和隐蔽,原先的稽查手段和技能越来越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向高素质、高技能,高科技化转变。因此,要从提高稽查人员业务素质入手,对稽查人员进行税收业务知识,电脑操作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使办案人员具有“经营、财会、法律、信息”等知识技能的综合型人才,同时既要学习借鉴外部成功的稽查经验,又要积极引进应用新的科技手段如查帐软件、财务分析软件等。加强案件分析和案情沟通,通过定时召开稽查例会、剖析典型案例和交换检查心得,拓宽稽查人员的检查思路,提高稽查人员的检查水平。

三是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化素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经济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这种趋势必将促进企业专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要求稽查人员必须具备和掌握除税务查账知识外的现代化综合技能,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化的前沿知识,及时掌握企业变革、市场变化、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知识,开拓税务稽查工作思路,分析和把握各方面信息,选择稽查办案的有效途径,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四是提高稽查工作自身建设能力。终身学习是促进稽查工作不断进步的源泉,是提高稽查能力的必经途径。面对知识快速更新的挑战、税收筹划的挑战和偷税手段的挑战,加强学习成为提高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稽查能力的最好选择,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公共管理、风险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创建学习型稽查组织,谋划稽查现代化的着力点。要以人为本,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推进稽查人员专业化培训工作,坚持用发展的、长远的、务实的眼光来培育稽查人才,鼓励稽查人员提高知识层次,通过采取在职学习、专门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委托培养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学习教育和培训投入,全面提高稽查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转变管理理念,加强稽查执法的过程控制。

稽查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应在以往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突出事前分析、过程控制、环节监督和持续改进,严格程序化和规范化。

一是有效管理稽查内部各项工作。岗位设置具体明确,有针对性,权责划分也必须清晰,要制定相关的制度、程序,在部门中既要分工、又要协作,这样才能减少工作衔接中的矛盾,建立相互制约、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保证整体工作有序运行。建立具有很强约束力的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首查责任制、案件抽复查制度以及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稽查人员的职责、权限、执法规范和违规责任,使稽查执法过程处于严格的监督状态,能够发现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过错行为并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稽查执法权的正确行使。

二是充分发挥稽查检查工作管理职能。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合理搭配检查力量,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重点。在严格考核的同时,努力为稽查一线服务。定期听取稽查一线人员改进稽查管理的意见,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理顺思路,化解矛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突出稽查工作重点,增强稽查工作的准确性

税务稽查的主要职责是及时、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稽查部门必须合理使用稽查资源,集中力量,坚持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以重点案件突破为契机,提高地税稽查威慑力;同时要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高税务稽查的准确性,确保无漏案、错案、假案,对外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

(四)加强稽查基础建设,增强稽查工作规范性

一要科学制定稽查工作标准。以深化征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修订稽查岗责体系,整合稽查业务流程,制定工作标准,实现稽查工作的标准化,实行科学化管理。二要加快推进稽查信息化进程,促进稽查规范化和专业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三要认真执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各项工作规程及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各环节的协调配合,确保每一件稽查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四要充分运用税务检查法定权力。《税收征管法》赋予我们税务部门多项税务检查权,用以保证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果能将法律赋予的各种检查权综合运用,取长补短,税务稽查的效能将大大提高,其威慑作用也一定会进一步得到发挥。

(五)完善稽查监督机制,增强稽查工作的透明性

一是切实加强对稽查“四个环节”的监督制约。选案环节,尽可能使用计算机甄选选案;检查环节,实行税务案件抽、复查制度,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审理环节,实行初审、复审和集体审理三级审理制度。二是不断拓宽监督制约渠道,建立上下级之间的纵向监督、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稽查部门内部监督和社会外部监督并举的监督机制,完善稽查复查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有效的稽查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努力提高税务稽查信息化水平,将税务稽查的各个环节置于计算机网络的严密监控之下,逐步建立起一套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体系。

(六)提升稽查服务意识,增强管理与遵从的统一性

作为税收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稽查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国家税收法律得到良好的遵从,并以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工作的终极目标。稽查工作的使命所在,就是通过稽查执法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打击税收违法活动,一方面管住有遵从风险的纳税人,净化税收环境,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大一方面是更好地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全社会的纳税遵从度。要树立纳税服务促进遵从的理念,总局肖捷局长说,稽查执法和纳税服务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两条腿,二者缺一不可,只强调一方的重要性,忽视另一方都不利于提高纳税遵从度。因此,要强化纳税服务

理念,把思想统一到总局、省局关于抓好纳税服务的总体要求上来,通过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和公正文明执法,为广大守法纳税人提供最好的服务。要改进稽查工作方式,切实提高选案准确率和检查效率,减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尽量统一执法尺度,避免对纳税人处理处罚畸轻畸重;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常规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的程序和文书,使税务稽查工作更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更多的体现和谐、以人为本的治税理念。要进一步规范各类税务检查工作,实行检查工作归口管理,减少多头重复检查;要大力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七)要推进稽查管理创新,构建充满活力体制机制

篇3: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

一、深刻理解绩效文化的内涵及内在联系与趋向

(一)管理科学发展和绩效文化的内涵与拓展

一般来说,管理学形成之前分两个阶段:早期管理实践与管理思想阶段(18世纪以前)和管理理论产生的萌芽阶段(从18世纪至19世纪末)。管理学形成后又分为三个阶段:古典管理理论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行为科学学派出现前)、现代管理理论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主要指行为科学学派及管理理论丛林阶段)和当代管理理论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而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表现出的惊人的应变能力和强大的竞争力,迫使美国管理者去深入地研究日本企业的管理特点。对日美企业管理比较研究的直接结果是,日本企业对企业文化的重视,企业文化比一般的管理组织制度和方法更起作用。所谓企业文化,是指从树立适当的企业宗旨信念、价值观及思想行为方式入手对企业进行的管理。但它并非一个孤立的因素,而是从这个特有的角度对管理科学成果的一次新的综合。然而,绩效文化首先要适应中国文化的大环境,简单照搬亚洲或西方绩效管理的理论而不考虑本国长期的历史文化的特征,势必将导致绩效管理在中国的“水土不服”。而绩效文化(Performance Culture)是指组织或企业基于长远发展方向和愿景,通过对公司战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团队建设等一系列有效的整合与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让员工逐步确立起组织或企业所倡导的共同价值观,逐步形成以追求高绩效为核心的优秀组织文化或企业文化。具体表现为组织的简约、流程的畅通、工艺的改进、工作的熟练和员工的职业化等。文化决定其表现形式,组织或企业文化是绩效管理体系设计和运作的前提,为绩效管理提供一种道德约束和行为准则,而绩效管理可产生持续优化组织或企业文化的作用。

(二)组织文化最为突出的是绩效文化

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原通用电气(GE)董事长兼CEO)曾经说过“:我们的活力曲线之所以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是因为我们花了十年的时间在我们企业里建立起了一种绩效文化。”一句话道出了GE何以能够基业长青的真谛所在。绩效文化是组织文化的精髓,是通过绩效管理而共同形成的绩效价值观。鹰腾咨询(Yintl)认为,绩效管理的灵魂在于通过制度建立起绩效价值观,明确地向员工传达组织的价值观,即组织倡导与反对什么、奖励与惩罚又分别是什么,这就是绩效文化的内容。组织或企业文化中最为突出的是绩效文化。国家税务总局在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将税务文化定位为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指出税务文化作为一个开放的体系,税务文化建设是在时代变化中不断发展变化的新事物。随着税务绩效管理探索的深入推进,围绕绩效管理这一管理理念的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深入,可将与之对应的税务绩效文化,定位为税务绩效管理探索实施中形成、能够促进绩效管理实施的一种先进的税务管理文化。

(三)对税务绩效文化的认知

组织文化是组织管理的高阶追求,也是组织管理的价值内涵和精神动力。绩效文化建设作用主要有:

1.绩效文化能够推进绩效管理实施。文化具有理念普及、精神指引、行为规范等激励引领作用。通过绩效文化,一方面能够深化宣传教育,在税务系统培养并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另一方面能够熔铸共同的绩效价值追求,在税务系统形成关注绩效、改进绩效的工作思维和管理习惯;同时能够实现管理聚焦,通过文化建设,凸显绩效管理红线,构建各级盯紧绩效抓工作、依据考核强管理、抓好过程保结果、改进不足求实效的绩效工作格局,从思想理念、岗责体系、过程监控、监督考核、奖惩兑现、改进完善上,全方位、全过程发挥文化支撑作用。

2.绩效文化能够丰富税务文化内涵。税务文化是税收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持续建设的、不断丰富的具有税务行业特色的文化体系。新时期绩效管理探索中,梳理税务工作内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体系,围绕绩效指标红线,对照指标及考评标准,在日常监控中加强工作管理,在结果分析运用中改进工作不足,这一庞大的系统化、规模化的具体工作探索中,绩效文化同步得到重视和发展,必然不断实现机制建立、思维启迪、工作导向、活力激发,这无异会丰富、充实税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态文化四个文化层面。

3.绩效文化能够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通过加强绩效文化建设,形成绩效文化氛围,凝聚思想共识,推动绩效管理理念深入人心,调动干部队伍中追求工作绩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干部队伍工作活力。可以完善绩效工作机制,建立绩效管理平台,规范实施绩效设置、监督、考核、处理等一系列管理行为,树立绩效精神追求。通过分析工作指标,考核检验岗责一体、均衡工作负担;实施责任倒逼,激发内部工作创新、有效执行的责任心;兑现考评奖惩,引导个人价值与组织绩效同步;树立业绩导向,激励干部职工提升素质、磨练业务。

(四)国税文化与绩效文化的趋向

国税部门通过大力开展文化建设,成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国税文化的实质就是培养一种激励干部职工投身税收事业、与国税共同发展并取得成功的氛围,其最终目的是国税在科学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干部职工也能在个人利益和职业生涯上得到满足与发展。尽管国税文化的表现形式不同,但精髓却是向所有干部职工传达一种正确的绩效理念与绩效价值观,营造优良的绩效管理氛围,实现对“人的绩效”和“人的价值”的正确评估与确认,从而准确地反映出国税部门及个人的绩效,以及对行为方向给予正确的引导,实现国税团队与员工个人的共同提升。促使干部队伍创造性工作的原动力是有效的激励机制,而激励的前提就是绩效管理。绩效作为国税部门衡量整体效能高低的唯一标准,是国税文化积淀的必然结果,所以国税文化的精髓就落在绩效文化上,绩效文化是绩效管理的灵魂,其核心是绩效文化。因此,要成功的实施绩效管理系统,推进绩效管理,发挥其“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的作用,增强队伍执行力,提升组织绩效,就必须致力于建设一种与绩效管理系统相融合的绩效文化。正所谓绩效管理犹如一个大舞台,用“看得见的手———绩效考核”、“看不见的手———文化融入”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打好这套组合拳,整台节目就会精彩纷呈。

(五)加强税务绩效文化建设的积极影响和着力点。突出体现在:

1.注重站位行业,彰显税务行业形象。税务绩效文化作为税务文化系统的组成部分,加强税务绩效文化构建,需要扎根税务行业,围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关注税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工作和改革创新任务,关注日常税收执法、征管、服务等核心工作质量,关注推进税收政策、便民服务落地生根的执行责任,构建行业特色鲜明的绩效文化,以文化推动管理、推进工作,彰显税务行业文明执法的形象。

2.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绩效价值导向。绩效管理考核,方法是实施过程管理和结果考评,目的是推进工作持续改进,应在激发蕴含在税务干部队伍中的工作责任心、能动性、执行力和创造力。在构建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尊重人、教育人、培养人、引导人、激励人的观念融入绩效文化,形成以人为本的绩效文化内核,熔铸共同绩效愿景,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绩效价值观,发挥主观能动性,推进绩效管理、实现工作提质增效。

3.坚持系统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税务绩效文化构建,应跟进绩效管理探索实施,将绩效理念融入税收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及管理思维中,进而在探索中抓好建设积累,形成特征鲜明的绩效文化。应注重文化建设的系统性,立足税务文化的四个层面,建设绩效精神文化、绩效制度文化、绩效行为文化、绩效物态文化,实现税务绩效文化与税务文化的全面嵌入,丰富税务文化整体内涵,营造绩效文化氛围,发挥绩效文化渗透影响作用。

二、目前加强绩效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误区和难点

1.对绩效考核的认识层面比较肤浅。最有效的管理,往往来自于人所共知的常识。在国税机关中,一些陈旧的观念和传统的做法还没有完全破除,有的对绩效管理的认识高度不够,对绩效文化的认知程度就更为肤浅,对绩效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也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绩效文化浮在表面,难以深入人心,发挥作用。同时,有的对国税文化与绩效文化的关系认知较少,国税文化的概念、内涵及外延本身搞不清楚,这对于理解绩效文化和有效推行绩效管理,势必会造成较大的障碍。

2.绩效目标与文化需求需进一步明确。由于认识肤浅,没有形成共识,有的单位片面地认为绩效管理与绩效文化建设目标一致,更有甚者对绩效管理的目标也不明确,导致绩效文化建设的目标模糊不清,也使得绩效文化建设活动的针对性不强,难以起到以文“化”人的作用。绩效文化的培育一定程度上还流于形式。如果文化徒有形式,网站有文化、墙上有文化、嘴上有文化,可就是手上没文化,实质上也就是绩效上没文化。

3.绩效考核过分注重“稳定、平衡”。由于国税机关文化的渐趋明显的共同体化,显示国税机关考核过分注重“稳定、平衡”。以至于管理过程中存在“老好人”现象,怕矛盾激化,在进行绩效考核时一味追求无差别的趋同。评价体系的大锅饭必然造成分配体系的大锅饭,没有动力也就不能迸发活力。而这种“稳定”和“平衡”的气氛与绩效考核所倡导的高绩效文化相矛盾,绩效考核的两个积极性有待充分调动。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中处于被动地位,如何调动被考核者的积极性,使其主动地改进工作,主动支持绩效考核,实现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良性互动,还有待深入研究。

4.系统完备的支持和载体不够充实。作为新生事物,绩效管理和绩效文化并没有完全被大家接受和理解,绩效文化建设缺少系统完备的支持和载体,大家普遍不清楚应该或能够通过什么恰当适宜的形式、方式和途径,来有条不紊地开展绩效文化建设。组织或单位只坚持“百花齐放”的文化建设原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开展文化建设,以致单打独斗、各自为阵,未形成合力。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尤其是绩效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基本的各项规章制度、人性化管理不够健全,工作规划缺失。绩效文化不是空中楼阁,保障建立基于绩效的国税文化,一定是以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薪酬福利体系为基础。但目前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也处于缺失状态,自觉投入绩效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三、进一步拓展绩效文化建设的策略与理性思考

(一)明确目标和特点,创新绩效管理的生命力

概况总结提炼新时期国税绩效文化的核心内涵,在于保持与时俱进的文化先进性。价值观念是国税文化的灵魂,决定着国税文化的基本形态。确立国税文化的价值观念,既要考虑到国税机关的属性、行业特点、历史特点、员工的状况等,又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焦裕禄等时代楷模的精神,结合国税特点融会贯通,把绩效文化、梦想、愿景、使命、核心价值观总结提炼和鲜明表达出来。这是国税绩效文化得以传播和继承的前提条件。绩效文化建设的目标是:创新行政管理、提高税务机关执行力;激发内生动力、凝聚发展合力;保持绩效管理的生命力、活力,提升组织绩效;从而实现提升站位、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战略目标。税务绩效的文化特点体现在:奖惩分明,创造一种公平考核的环境,制造一种主动沟通的氛围;鼓励国税干部积极学习,为大家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机会,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创造一种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使工作丰富化;提倡多变,鼓励承担责任。并借助绩效文化的管理思想和手段,加强物质的、精神的奖励、职位的提升等手段,继续强化先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奉献精神、职责意识、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引导大家形成追求优异绩效的核心价值观,通过绩效导向的组织氛围。以绩效考核为切入点,树立绩效文化理念,把绩效考核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使之成为各项工作深深扎根并开花结果的文化土壤。

(二)深入探索绩效管理,夯实各个层面建设基础

1.树立绩效精神。正视绩效管理在推进工作有效执行、改进提升、创先争优方面的正向作用,将绩效思维融入管理决策、工作部署、评优奖先、思想引导等各种日常管理工作,坚持用绩效理论武装思想,在队伍中树立绩效精神,形成共同的绩效愿景,熔铸绩效价值追求,为提升工作绩效、推进税收现代化发展凝心聚智。

2.完善绩效制度。围绕绩效管理实施,抓好建章立制,建设绩效制度文化。通过规范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为绩效管理实施提供宣传指引和落实依据。通过科学制定每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考评指标体系,为年度工作落实及考核监督提供指标指向和考评标准。通过完善绩效管理岗责体系,建立绩效管理工作联络机制及问题督办机制,保障管理成效。通过结合绩效管理实施,研究新问题,分析新情况,对既有的不合时宜的管理、服务、业务等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更新、增补,推进全局制度规范。

3.建设绩效阵地。一方面,通过建立、完善网络绩效管理系统平台,健全模块体系,优化操作界面视觉效果,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指标系统化维护、工作任务信息化推送、工作提醒便捷化传递,帮助各岗位税务人员及时关注自身责任工作指标,依据提醒有序抓好落实。另一方面,通过认真谋划,将能够体现绩效管理理念、精神等内容元素,融入当前税务文化阵地平台中,如将绩效文化理念展示、绩效推行先进人物、特色经验,以及纳入绩效考评的工作任务及成绩,通过文化阵地科室文化阵地展示宣传,以丰富的物态表现,营造浓厚的绩效文化氛围。

4.规范绩效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围绕绩效管理一条红线,抓实日常工作监督、开展绩效分析、兑现绩效奖惩等一系列循环往复的工作,在追求提升执法、服务、管理效能、提升队伍素质、赢得良好评价等各类绩效目标中,建设绩效行为文化。通过结合岗位绩效要求,深化税收职业道德,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与道德人性引领两方面作用,指引、约束规范税务人员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服务行为,使税务人员作风、行为符合绩效精神,展示行业群体绩效行为文化。

(三)强化和提升价值观,实施高绩效文化传播

通过强化创始人价值观、社会化过程、仪式和典礼以及故事和语言形式,把高绩效文化传递给干部职工。第一,通过强化创始人价值观,搞好高绩效文化传播。“律己足以服人、身先足以率人”。领导自身的模范行为以及亲自参与绩效考核指标设定、问题发现、原因查找、协助和督促解决,会极大地推动国税的高绩效文化建设。这也是建设高绩效文化的关键环节。第二,通过国税的社会化计划,搞好高绩效文化传播。即帮助新员工“学习规则”,即价值观、规范、所在单位的文化等。通过仪式和典礼,搞好高绩效文化传播。为新进、提升、调出、退休人员举办过程仪式;建立和强化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约束一体化仪式;举办单位公开承认员工贡献的强化仪式,强化其对单位的承诺和单位对他们的肯定,从而传播高绩效文化。第三,通过单位的故事和语言强化绩效文化建设。编写国税机关模范以及有关他们所作所为的故事和语言,典型引路,揭示哪些是单位认为有价值的行为类型和反对的行为类型,搞好高绩效文化传播。

(四)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力促国税绩效模式落地生根

《管理哲学》有段话说得很好,“企业文化建设着重于对企业精神的培育。但它并不忽视、更不排斥精确的定量定质的分析与考评,只是赋予这些看似枯燥的数字以丰富的内涵”。因此,一是建立国税明确的行为规范。按照现代公共关系的仪容仪表、到接人待物,需要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规定。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使团队每一个干部职工学会把团队合作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工作习惯,与组织或单位同呼吸、共命运,戮力同心共创佳绩。二是设定组织劳动态度考核。借鉴华为公司的劳动态度考核,考核国税干部职工“勤勉敬业、勇于担当”情况。建立适合国税业务特点、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构建面向实际工作和持续发展的任职体系。三是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保障绩效考核的有效和可靠。衡量一个绩效考核体系的标准就是“有效”和“可靠”。首先,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优化,突出KPI关键指标考核,对主要绩效指标、重要绩效指标、绩效评核指标及时修正。其次,建议引入PBC指标,建立在一系列绩效管理目标基础之上的个人绩效承诺考核指标,调动被考核者在绩效考核中的主动性。再次,完善指标的同时,建立有效的查找问题的机制和持续改进的机制。对于绩效结果运用,要合理适用问责,问责的目的应让那些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在第一时间认识到问题,并做到“问责”与“补短”并举,逐个研究解决对策。并通过PDCA(即Plan,计划;Do,实施;Check,查核;Action,处置)循环管理,推动绩效的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四是科学开展考核工作。首先,在指标体系构建上做到科学求实,力求系统完备、精简明晰,着力避免指标设置琐碎、繁杂、偏离工作重点,将人员精力、资源引入重点工作上。其次,在考核中要从严从实,负责考核部门的领导要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坚持围绕工作任务、依据指标要求,严格开展绩效考核,避免考核结果受到外在干扰。第三,通过严格兑现奖惩规定,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不仅要找准问题所在,找准责任所在,严格整改落实,还要全面兑现奖惩规定,落实好对部门、对个人的激励或惩戒措施,避免考核结果与奖惩兑现脱节,树立良好绩效价值导向。

(五)不断完善文化体系建设,推动绩效文化战略的重构

1.强化宣传引导。世界文化丰富多彩,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又是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紧紧围绕绩效管理和绩效文化建设思想及目标,展开“立体攻势”。把绩效管理的注意力从具体的评估、考核方法转移到文化层面上来,借助内部网络平台组织文化沙龙,开展专题讨论,举行演讲、辩论赛等活动,形成税务人员对追求优秀绩效的认同,真正做到尊重人、相信人。建立一种“参与、评价、确定、提升绩效都是自己的事”的心智模式,使干部职工变被动为主动,由“要我做”为“我要做”,促进绩效管理深入人心,成为思想自觉、行为自觉,使绩效文化形成干部职工的自觉习惯。形成乐于进取、积极向上的氛围,使服务、协作、责任、敬业等成为国税部门的主流文化。

2.注重人文关怀。《孙子》一书中曾说到:“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因此,在实施严格绩效管理的同时,各级领导要把握适宜的时机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人文关怀,把尊重人、理解人、关爱人融合到管理工作中,在说真话、动真情、办实事的基础上,倾听基层意见,了解税务人员所思所想和实际困难,做好思想与情感的沟通,着力营造一种相互信任、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税务绩效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发挥绩效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的作用,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

3.完善评价机制。绩效为本,树立考核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加强考核主体与考核对象之间的绩效沟通,促进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持续改进、共同提高,打造个人和组织“共利共赢共命运”的国税绩效文化。一方面,建立奖罚分明的评价机制。强调在职有为,让管理者及其下属承担各自的责任与使命,把工作压力转换为动力,做出令工作对象满意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与奖励兑现、年度考核、岗位竞聘、职务晋升、教育培训、发展机会等实行多元化挂钩,给予绩效优秀单位、优秀公务员精神和物质上充分的激励;对考核中不合格的单位和不称职的予以问责,使绩效管理考评制度真正地发挥激励作用。另一方面,构建互动共赢的沟通机制。建立双向交流沟通机制,从设定绩效目标开始,到进行绩效辅导,指导监督绩效实施,再到绩效考评中的反馈申诉,到最后的绩效分析改进,都需要上下双方保持平等、开放的沟通。致力于无障碍、沟通无极限工作环境的建设,及时化解矛盾和不良情绪,从而缓解干部压力,增强自我认知能力,形成良好的合作、互动、双赢关系,促使绩效管理顺畅循环,提升整体效能。

4.丰富文化载体。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文艺演出、演讲、书法、摄影等比赛活动,将绩效文化建设成果展现出来,使干部职工从最初的绩效管理意识入耳、入脑、入心,潜移默化到现在的绩效管理工作、日常行为中来。拓展学习型组织内涵,开展规则文化建设,以其为重要载体推进绩效管理,发挥绩效管理“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的作用,增强队伍执行力,提升组织绩效。因为制度是提高干部执行力的根本保障,让制度变为规则,让规则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道德,发挥其“凝聚、规范、塑造、提升”作用,使大家心中常有“红灯停”,行走常看“斑马线”,促进绩效管理,提升组织绩效。

(六)有效实施绩效奖惩机制,激发全员绩效与活力

第一,科学设置激励机制,实现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一体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制定个人绩效管理办法,明确个人绩效管理及奖惩激励机制,围绕部门绩效及岗责要求,将部门绩效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员,明确个人绩效奖惩举措,让多能多劳多奉献者多得,让破解难题、攻坚克难成绩优秀者多得,让懒散失责、逃避责任者在待遇上问责,在全系统内深化绩效责任倒逼价值认同,调动全员工作能动性,激发干事创业潜力。

第二,围绕绩效培养人才,帮助干部成才成长。通过立足绩效考核谋划税收事业发展,坚持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抓好队伍素质工程,深化税务人才培养,建设人才梯次团队。通过深化业务培训,结合干部职工对加强本岗绩效的知识及业务需求,分类实施岗位业务培训,根据绩效需要接受培训、提升能力。通过大胆使用人才,将税务干部工作绩效表现纳入奖先评优、职务晋升、干部提拔必须考核范围,让提升绩效的高绩效人才享受绩效管理红利,能够及早脱颖而出,快速成长。

第三,树立并固化价值认同,推进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坚持探索、创新、总结、深化绩效管理工作,注重绩效工作的宣传提倡、身体力行,通过坚持以人人本理念,坚持责任倒逼机制。坚持科学奖惩机制,坚持普及绩效价值理念,形成税务绩效价值认同,使绩效管理深入税务人员思想,形成文化自觉和工作自觉,为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凝聚工作活力。

摘要:保持绩效管理生命力、活力的关键,在于锤炼绩效文化。而税务绩效文化是在税务绩效管理探索实践中形成的,能够促进绩效管理实施的一种先进的税务管理文化。把握绩效文化的定位,分析绩效文化建设的目标和特点以及绩效文化的理念内涵,从中提炼国税部门绩效文化、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念、建立现代绩效管理制度等方面,发挥文化的导向功能、凝聚功能、约束管理和激励功能,拓展宣传引导、注重关怀、完善机制、丰富载体等渠道,把高绩效文化价值观明示于心、细化于行,实现组织或部门行业绩效与个人绩效的一体化和趋同化。

篇4: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

关键词: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服务

由于大企业的自身特点,其比一般企业承担着更大的税务风险。为了及时的规避税务风险,大企业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本文对大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其原因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对大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为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切实提高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

1大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其原因

1.1大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

大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具有跨地域经营、机构较大、生产经营比较复杂、经营范围较广的特点,一些大企业甚至需要跨国经营。因此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更为复杂、涉税问题更广、适用税种更多、适用的税收政策更为复杂。

大企业面临的常态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税务经济风险和税收法律风险[1]。税务经济风险就是对于自己经营范围内的税收政策没有准确的把握,特别是没有把握住税收优惠政策,使大企业承担了更多的税收负担,给企业发展造成经济压力;税收法律风险就是企业的纳税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的规定,例如少纳税、未纳税,受到经济处罚和法律处罚,不仅造成经济压力,更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影响企业的发展前景。

1.2造成大企业税务风险的原因

1.2.1主观因素

①大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纳税意识和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内部对于研发、销售、生产等环节都比较重视,但对于管理和控制税务风险的认识程度还有所欠缺。在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决策过程中,没有贯穿必要的税务风险意识。一些大企业虽然有着越来越大的生产经营范围,却没有设立税务管理,或者重视财务报表目标的管理而不重视涉税目标的管理。这些都会造成整个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纳税意识,企业的管理者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较低。

②一些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是由于人为操纵利润而造成的

一些上市企业会有意识的对公司的各期利润进行调整,使用会计手段和关联交易,来对利润进行操纵。这主要是为了对退市风险进行规避、实现资产重组、对年报业绩进行粉饰、融资配股、发行新股、炒作市场等等[2]。这种行为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税务风险,往往涉及违规的会计处理。

1.2.2客观因素

①大企业涉及更为复杂的涉税问题

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从客观上面临着更大的税务风险。由于复杂多样的涉税问题,大企业往往需要更为复杂的财务会计处理和数量更多的会计人员。一旦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或工作责任心出现问题,则非常容易出现涉税问题,大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比一般企业更容易出现违反税法的情况。大企业也面临更为复杂的税收政策,如果企业财务人员没有全面的了解税收政策,或错误的理解税收政策,都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

②税收政策的变动造成大企业的税务风险

大企业涉及到较多、较为复杂的税收政策,而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一种手段,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对税收政策的调整也比较频繁[3]。这从客观上提高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很多大企业由于没有把握住税收政策的调整而产生税务风险。

③没有恰当的进行税收筹划

大企业为了降低税负负担,往往都要进行税收筹划。合理的税收筹划和税务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在税收政策范围内进行合理避税,然而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如果错误理解了相关的税收政策,或者出现操作不当的行为,就会增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我国的税收法律对于偷逃税和避税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大企业的一些避税行为本身就存在着被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2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2.1确保国家的税务收入

大企业往往是国家重要的税源。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够对国家的税收收入进行保障。大企业的规模大、社会影响力大,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够更好的保障国家的税收收入。大企业还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够对中小企业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净化社会风气[4]。

2.2对税收征管效率进行提高

要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就必须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加强,就可以在税前对税务风险进行预防,实现税务管理重点的前移。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降低,税务风险的自控能力提高,也促进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2.3对投资者的利益予以保障,稳定市场

绝大部分大企业都属于上市公司,大企业运行的稳定关系到证券市场的稳定,更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一旦大企业出现税务风险,不仅会严重挫伤投资者的信心,更会对该企业的股票价格造成大的波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甚至使证券市场出现动荡。

2.4保障国家的税收利益不受侵害

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对于保障国家的税收利益有着重要的影响,很多大企业都属于跨国企业,一旦发生税务风险,将会冲击我国的内资企业,更造成了我国大量税收收入的流失[5]。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还将迎来更多的外资企业,其税务风险管理不容忽视。而我国的大企业也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境外重组、并购和投资行为,如果不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会损害国家的利益。

3如何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

3.1大企业要重视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有利于大企业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大企业的生产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涉及到的税收政策也比较多,这就需要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来协调高层与管理部门,提高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专业性。

当前很多大企业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或者还存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国家税务机关也要根据大企业的特点,设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对大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专业管理。税务机关要对大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辅助大企业尽快建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3.2税收部门要重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为了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税收部门要重视大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和健全,通过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机制,对大企业的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税收部门可以综合评定大企业涉税事项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这样一来,税收部门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的整体控管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从而提高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

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机制首先需要建立健全一支专业性强、责任心强的税务风险评估队伍,对大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及时的、专业的评估。其次,要提高收集、存储和整理大企业税务信息的能力,确保税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机制要掌握大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征管资料及其他信息,还要建立和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与财政部门、银行、海关、工商、证券管理机构、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拓宽信息来源。第三,要建立相关的税务风险预警指标和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最后,要与大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引导大企业进行定期的税务风险评估,并开发相关的税务风险评估软件。

3.3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服务的专业性

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税收责任,也具有更多的税收诉求和税务风险。为了加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税务机关要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服务的专业性,为其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税务风险管理服务。对于大企业可能会出现的税务风险,税务部门提前对其进行控制,对大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相关的税收政策。不同的经营范围的大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也是不同的,这也需要税务机关能够对其进行税务风险的差别管理。其根本目的在于在大企业发生税务风险之前就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4在大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由于大企业涉及到的税务政策较多,而税务政策又经常发生变化,大企业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税务风险,这也极大地增加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难度。如果能够建立大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让二者之间能够进行畅通的信息交流,则有利于大企业随时掌握税务政策的变动信息,并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降低税务风险。税务机关要定期为大企业讲解和培训相关的税收政策,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告知企业。机关与企业之间应该实行互信制度,税务机关的目的并不在于在企业出现涉税问题后对其进行处罚,而是要帮助企业统一认识,提高企业的自查能力,使其能够更好的管理税务风险。

3.5适当引进税务中介机构

税务中介机构在我国的应用程度还不是很广泛,适当的引进税务中介机构能够帮助大企业对税收政策进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税务中介机构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比较熟悉,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能够切实提高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特别是当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税务风险也随之增大的情况下,适量的引进税务中介机构,可以降低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提高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规范性

4结语

大企业面临着比中小企业更大、更复杂的税务风险,一旦发生涉税问题,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更会严重的影响大企业的社会声誉,同时也损害了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大企业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税务机关也要为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供必要的指导,使我国的税收事业进一步发展,也促进大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安.浅议我国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J].商场现代化,2011(26).

[2]李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税务风险及防范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1(05).

[3]张军.浅谈我国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J].科技资讯,2012(11).

[4]李皓.浅谈企业税务风险及其有效的防范措施[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15).

[5]计红.企业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选择探讨[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3(02).

篇5: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新征管模式的实施,税务稽查职能突出表现为打击偷逃骗抗税案件,然而在职能充分发挥的同时,税务稽查似乎越来越面临窘境,集中体现为稽查工作效率低下,稽查人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案件久查不结、久审不结、久执不结,不仅严重影响稽查工作正常开展,也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损坏了税务机关的形象。稽查工作效率低下,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调查取证难。目前,稽查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困难多、阻力大,突出表现为:一是正面接触难。实施检查时,纳税人往往由办事人员出面应付,借口经理、会计出差、暂时联系不上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拖延检查或拒绝稽查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见面,使税务检查推进困难,甚至导致检查通知书无法送达。二是核实查找资料难。纳税人籍口管理不规范、核算不健全,拒不提供应当保存且已保存的有关涉税资料。三是外调核实证据难。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基于各种原因,变相地不配合或不支持调查取证工作。

2、处理认定难。目前,处罚疲软严重影响了稽查威慑力的发挥。其原因,一是各方面的干预造成处理难。如:一些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面临税收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惩处,以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由,极力疏通关系,党委政府以造成社会不安定 1

因素为由施加压力,而稽查部门迫于压力,往往大事化小,存在应罚不罚等执法不到位或降格处理的现象。二是证据标准在执行中不统一形成处理难。三是税法规定的不完善导致处理定性难。如:对偷税的规定,处罚自由裁量度过宽,处罚时往往不问性质、情节等一概地适用0.5倍处罚。四是税收政策理解误差导致处理认定难。

3、稽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执法风险认识有偏差。由于客观原因的存在,稽查干部言必称风险,工作谨小慎微,害怕出问题,在个别案件的处理上不敢依法作出决断,采取等上级、靠领导、要政策等方式变相地拖延了时间。

4、稽查干部对稽查工作效率的认识不足,漠视和淡化效率的重要性。

针对上述原因,我有几点思考:

1、按照新征管模式,重点稽查赖以存在的基础是规范化的外部环境,其中最重要的是税收征管。实践表明,规范化的征收管理是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不规范的税收征管不仅增加调查取证的难度,更增加处理认定的难度。所以要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必须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

2、规范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行为,提高其纳税遵从度。克服调查取证难从根本上讲,需要纳税人的积极配合,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和惩戒力度,使其支持配合,提高其税法意识。而检查处理认定难,主要症结在于纳税人经济活动与税法的不相适应,如:当前房地产、建筑行业存在的挂靠经营行为。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事前和事中的宣传、说服,事后的处罚惩戒,加大对纳税人拒绝检查、不配合检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检查的遵从度和执行力。

篇6: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绩效管理的思考

一、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05年初,顺义地税局稽查局正式成立。为构建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稽查办案管理模式稽查局内部设立了四个职能科室,即立案科、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使得税务稽查工作更加专业化。其中,审理科作为专业审理机构,主要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和税务检查业务的培训辅导。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审理科认真落实“五重”“五做”的总体要求,以做强稽查为目标,认真梳理、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制定了岗位工作标准,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其次,在科内推行了层级负责制,成立三个审理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形成了组员、组长、科长一一对应的关系,有效提高了审理工作质量。再次,及时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理会议,对涉及偷税、抗税、罚款额度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进行集体审理。此外,还加强了对科内人员的培训,强化了对稽查办案人员的指导。通过采取上述举措,近一年来审理科共审结案件120件,发挥了税务稽查审理的作用,税务稽查审理质量逐步提升,为全面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税务稽查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务稽查审理是一项对税务稽查材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的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有一些问题不利于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

1、审理方式多局限于书面审理,影响审理工作准确性。税务稽查审理大部分是对纸质报告进行审理,依据稽查实施环节取得的案件资料进行判断。由于缺乏与纳税人直接沟通,难于掌握稽查案件的全面情况,加之检查实施人员对案件的理解以及工作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因而对案情的描述、资料的取证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这就会造成审理案头材料的局限性,制约审理工作有效开展,从而影响审理定性工作的准确性。

2、审理报告程式化,不能反映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内容。实际工作中,案件一般要经过“送审-退回补正-再送审-通过或退回”几个步骤,而审理报告格式固定,对于经过几次反复最终通过的案件,审理部门只能用“你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施检查,所查违法事实清楚,数据计算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意见妥当”等格式化用语在审理报告中体现审理结果,而对于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审理意见或建议却难以反映。

3、对法律边缘性的问题缺少探讨解决机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法律边缘性的问题,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各方认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不统一,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法律、法规、规章效力等级不同、内容冲突。(2)立法的原则性与执法的复杂性之间存在差异。即各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都是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特点制定的,对于执法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难以面面俱到的予以规范。(3)审理人员与税务稽查人员存在个体理解差异。随着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各种经济现象错综复杂,人们的知识结构、理解程度有所不同,对于同一问题的看法、意见难于统一。上述因素的存在,使得审理过程中的争议时有发生,但是目前没有相应的问题探讨解决机制,掣肘了税务稽查审理工作。

4、新系统功能不能完全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稽查系统分为案件登记、案件实施、案件审理、执行和结案等环节。目前,稽查案件资料需要纸制资料和电子资料并行使用,系统只具有文书上传和处理结果录入功能,缺少数据计算及文书制作功能,无法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

5、对同类案件缺乏归纳、总结,规范指导作用不够。当前工作中,税务稽查审理对于税务稽查案件的把关意识较重,审理人员将过多的精力集中在个案审理上,对于某类案件缺乏归纳、总结、分析,未形成相应的指导意见,审理的规范指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找文章到大 秘书-/-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6、审

理力量相对薄弱,审理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我局审理工作为例,审理人员主要负责审理所有稽查案件并制作《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从审理工作量上看,每个干部平均都要负责3个以上检查组查处的稽查违法案件,还要完成执行环节各种文书的制作以及处理结果的录入,加之稽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对于同一案件在理解上往往存有差异,致使一些案件难于一次通过审理,增加了审理工作的难度;从审理内容上看,具体包括审查整个稽查案件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取证的合法性、证据的针对性、充要性、相关性,审查案件定性处理的准确性和引用法律依据的正确性,审查稽查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这就要求审理人员具备法律、税收、财务等综合知识,但目前审理人员所具备的具体稽查工作和法制工作经验较少,也没有经过系统全面的稽查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够完全满足以上工作要求。

三、提高税务稽查审理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1、扩大税务稽查审理概念的外延,使“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税务稽查工作过程。狭义上的税务稽查审理可理解为税务机关及其专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处以何种行政处罚或者作其他处理的审查判断过程。而广义上的税务稽查审理可理解为是对税务稽查整个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审查,把税务稽查执法过程看作是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取证过程,并对其进行内部司法审查的一系列活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扩大税务稽查审理的外延,依据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相互把关,相互纠错,互相制约,互相完善。如,案件实施环节是对案源选取环节的把关,审理是对案源选取和实施环节的把关,以此类推,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审理过程,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2、将审理工作前伸和后延。审理工作前伸,就是对疑难案件的实施检查环节进行指导,特别是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实施人员介绍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使问题得以解决。审理工作后延,即审理工作对执行环节存在困难的案件实施跟踪指导,同时对已结案案件涉及到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归档等进行检查。

3、严格落实《税务稽查调查取证管理办法》,做好查前、查中的证据分析。广泛详尽地占有案件资料是开展审理工作的前提,因此,稽查人员必须按照《税务稽查调查取证管理办法》严格取证,同时结合实际,归集整理出案件的基本证据,认真分析,才能更加有利于审理工作的开展。

4、提高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审理工作对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审理人员要精通税收业务、相关法律等知识。因此,从事审理工作的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及时将所学理论联系审理工作实际,善于总结经验和方法,同时牢固树立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另外,稽查审理部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围绕业务问题及政策问题进行探讨,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以提高办案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别是对大案、要案或者疑难案件,审理人员应介入案件分析会,加深对案情的了解,提高审理工作的针对性。

5、强化审理的审查、监督、评价作用。工作中,税务稽查审理需要对实施稽查人员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判断稽查实施环节对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公正,是否符合法律依据,对于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确、法律依据不足等情况,有权要求稽查人员重新稽查或改变原有结论。基于审理的这一职能,要强化其具有的审查、监督、评价作用,促进稽查人员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6、建立和完善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底稿制度。针对目前审理报告程式化所带来的不足,应建立和完善审理工作底稿制度,对审理工作过程进行记录。这样既有利于案卷使用者了解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

7、建立业务探讨机制。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邀请主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稽查实施人员参加讨论,明确案件查处工作重点,找出疑点、解决工作难点,提高稽查效能。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读《茶花女》心得体会 下一篇:专业课程改革电子技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