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精选9篇)
篇1: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一、重大隐患的判定。事故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重大隐患是指可导致一般以上事故的缺陷。
在国家对重大隐患没有正式明确标准前,在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第三条的规定,按照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的后果、严重程度、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将重大隐患分为四级:
(1)一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全省乃至全国范围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超过一年、投入资金超过5000万元的。
(2)二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地(市)乃至全省范围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不超过一年、投入资金在5000万以下1000万以上的。
(3)三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即可能造
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县(市)乃至周边地区范围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超过半年、投入资金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4)四级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可能造成事发当地范围的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超过30天、投入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
二、对30天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如不构成四级重大隐患的,纳入四级隐患管理。对逾期一个月不能完成整改的,其隐患等级自动上升一个等级。本意见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在确定重大隐患的等级时,应按判定级别的三种要素条件(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进行判定,达到其中任意一种最严重的要素条件且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达到相应数量的即判定为相应的重大隐患级别。
篇2: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鄂政发„2011‟81号)和《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0]20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和挂牌督办,按事故隐患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
(一)四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区镇办事处负责挂牌督办,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市政府负责挂牌督办,并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第三条 依照事故隐患等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市政府挂牌督办的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挂牌督办事项、期限要求、责任单位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复后,以市政府名义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工作。
(二)区镇办事处负责挂牌督办的四级重大事故隐患,由本级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挂牌督办事项、期限要求的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后,以本级政府名义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本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工作。
第四条 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隐患的名称及责任单位;
(二)督办事项;
(三)整改期限;
(四)督办解除方式、程序。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当做到“五到位”,即整改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期限到位、责任人到位、应急预案到位。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责任;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 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期间,被督办的区镇办事处及市直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第八条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企业,应提请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 对重大隐患到达整改限期或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10日内,市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现场验收,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作出重大隐患验收报告。并将整改结果在媒体上公告。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应暂扣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隐患排除。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隐患治理效果好的地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将重大隐患治理与企业用地审批、信用评级、品牌创建挂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及行政制裁。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二条 对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各部门应当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职责,协调解决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三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按要求完成整改。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后,仍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十四条 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事项的区镇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对督办事项无故拖延、敷衍塞责,或者在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3: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1 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的意义
安全生产监察是国内外公认的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降低损失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中还存在简单粗暴式的“一刀切”现象,例如一个煤矿发生重大事故,该省或地区的煤矿都要进行停产整顿,这种简单的行政命令式的作法容易埋下事故隐患。存在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缺少客观确定企业事故风险大小的方法,监察部门难以掌握不同风险企业发生事故的不确定性大小,实施分级监察的难度太大。
“分级监察”是先进的安全生产监察理念,其基于风险管理思想,以企业为分级对象,采用风险定量分析技术,估算企业职业伤害风险,根据企业风险及其他相关要素,将企业分为若干级别,依据“风险优先”原则[1],集中监察力量对那些风险级别高的企业实施强化监察,能够有效利用有限的监察力量,抓住安全生产主要矛盾,控制重大事故风险,扭转重特大事故频发的严峻局面。分级监察模型的实践应用,有利于缓解目前我国安全监察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实现对重点高危行业或企业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察,真正发挥安全监察的效能,降低安全生产监察成本。
安全生产分级监察的技术要点在于对企业风险定量计算模型的建立。文献[2]根据行业相对风险度和企业职业伤害指数求出企业的风险系数,并根据企业违法记录和事故隐患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监察需求为分级要素,提出分级监察模型。文献[3]考虑了企业职业伤害风险、企业违法处罚情况和企业客观监察需求对于企业监察级别的复杂的、非线性的影响关系,建立了确定企业监察级别的BP神经网络模型。笔者认为,煤矿企业在现有的开采地质和安全地质条件下,能否具有与对应安全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技术和装备、安全管理水平等,才是事故是否容易发生和事故严重度的真实反映,也是评价企业事故风险大小的关键,据此建立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研究基于风险评价结果的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可为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2 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
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可防可控性。但是,一旦事故发生,尤其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重大及其以上的事故,当控制措施失效时,必然给企业、社会、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增大事故风险。目前,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难度较大,防止煤矿重特大事故仍是当前煤炭行业最紧迫的任务,因此,预先对企业重大事故风险及其控制能力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监察,也是降低企业重大事故风险的重要举措。根据文献[4],风险评价的核心问题是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指标的量化。
2.1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我国煤田区域地质条件复杂,造成各煤矿企业面对的主要灾害类型差异化较大,煤炭企业所有制形式多样,所需投入力量和实际安全投入对灾害防控的适应能力分布十分不均衡。根据风险理论,企业重大事故风险大小受到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共同影响,而生产地质和基础设计条件、生产技术和设备、组织管理、安全投入、采掘通风系统合理性、井下人员分布密度和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等,是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主要影响指标。据此,根据创建指标体系的系统性、简明科学性、充分利用指标信息原则、稳定可比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建立如图1所示的指标体系。
2.2 指标量化与取值
(1)生产基础设计条件C1,包括煤层赋存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煤层自燃倾向性、矿井瓦斯等级、水害危险等级和煤尘爆炸性,各因素分类见表1。全国煤矿中,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煤矿总数的60%以上,但由于煤尘单独发生爆炸的条件较为苛刻,一般都是伴随着瓦斯爆炸,有煤尘参与时才会出现瓦斯煤尘爆炸,而防治煤尘爆炸仍以瓦斯爆炸防治为主,因此,以煤层赋存和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程度、自燃煤层、高瓦斯矿井、中等类型的水文地质矿井,生产地质和基础设计条件取值为5分,每个因素的危险层次降低时则相应减少1分,升高时相应增加1分。
(2)生产技术和装备C2的投入,以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采用率、新设备配备率达到行业平均值作为中等水平,赋值5分,淘汰设备每出现一处增加1分,直至满分10分;并根据生产技术和装备对矿井各灾害预防的适应性和先进性,防治瓦斯积聚、降低火源的出现概率、预测水患等的实际收效程度,相应减小分值。
(3)组织管理因素C3,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备率,达到煤炭企业办矿最低标准[5]时取5分,配备率低于国家水平20%、40%、60%、80%和80%以上者分别取6分、7分、8分、9分和10分;配备率高于国家水平20%、40%、60%和80%及以上者分别取4分、3分、2分和1分;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完备性和落实执行情况采用专家修正调整分值的方法确定最终取值。
(4)安全投入C4,以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6]时取5分,并依照按需提取安全费用原则,提取高于国家规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时,适当降低该项分值,不认真按照规定提取足额安全费用,提取额低于国家标准20%、40%、60%、80%和80%以上者分别取6分、7分、8分、9分和10分。并根据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出处是否满足国家规定,修正该项最终取值。
(5)人员分布密度C5按照公式(1)取值
式中,η4为井下平均作业人数/工作面个数(四舍五入)。
(6)事故影响范围C6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C7。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火灾等事故影响范围受到通风系统可靠性和系统抗灾能力的直接影响,防水闸门、水仓和水泵等的配置直接影响矿井水灾的影响范围,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直接影响井下受困人员的生命安全,都对事故后果严重程度造成直接影响。由于影响因素复杂,专业性较强,应采用专家打分的方法分别确定此2项取值。
2.3 企业重大事故风险模型和量化分级标准
根据层次分析法[7],将最终求得的7项指标的权重向量记作W=(W1,W2,W3,W4,W5,W6,W7)T。采用加权求和模型确定企业重大事故风险综合评价指标值A。
式中,Ci为第i项的指标评价值。煤矿重大事故风险分级按20分为一个级别,共5级即Ⅰ—Ⅴ级(表2)。根据事故的基本特性,事故的发生有随机性、偶然性和突变性的一面,因此,当低风险等级的企业发生事故时,立即提升一个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3 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
分级监察的依据: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符合管理学中的80/20法则,即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主要是由20%的高风险企业造成的。因此,把80%的监察资源放在控制20%的事故风险大、风险控制水平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察,就可以起到80%的效果,有效降低或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分级监察的策略建议:从监察资源、频次、强度等方面向风险大的Ⅳ、Ⅴ级矿井倾斜,重点监察这些矿井,搞好安全综合治理。
(1)对评价为Ⅳ和Ⅴ级危险状态的矿井,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划拨专项整改资金进行重点治理,增强其抗灾能力,减少危险性。Ⅲ级危险矿井则要限期整改,尽快消除危险。
(2)对评价为Ⅲ级危险状态以上的矿井,须派驻专人跟踪监察,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督力度,做到真停产真整顿,尽快把危险程度消除。
(3)按照风险级别调整矿井生产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为危险严重矿井搞好安全治理提供良好的经济支持。
(4)按照风险级别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风险较大的企业,缴纳较高的工伤保险费用是国际惯例,由此引起企业对安全投入和安全治理的重视。
4 应用实例
2011年5月,选取某市2009—2011年度存在的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正常生产等不同类型的4个典型煤矿进行重点监察,笔者参与并整理出相关数据,得到4个企业相应各项指标值见表3,利用AHP方法对专家的评分结果进行处理并归一化后,得出各评价指标对目标层的权重向量为W=(0.064 1,0.314 3,0.168 9,0.119 4,0.125 0,0.166 7,0.041 7),根据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计算出各矿的评价等级见表3。
根据对A、B、C和D矿重大事故风险的评价结果分析,笔者认为:在停产整顿期间,整顿效果A明显较D差,C矿整改力度不够,都不具备恢复生产的验收条件,需要延长整改期限,并进一步加强监察力度。事实上,从监察过程中查找出的事故隐患可知,A矿仍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通风系统不合理等重大隐患,说明该矿并未真正实施停产整顿措施,并且缺乏详细、具体的隐患整改实施方案,还存在偷偷生产和弄虚作假应付监察的现象;而D矿是因发生重大事故而被停产整顿,全矿上下较为重视,制订有具体的隐患整改实施方案,部分隐患已经整改落实到位,但是,仍有部分隐患的整改工程在进行中,尚不具备恢复生产的验收条件;C矿在限期整改期间,虽然制订有隐患整改实施方案,但不详细具体,且有意不落实整改方案,也存在偷偷生产和弄虚作假应付监察的现象,因此,建议增强针对C矿的监察力度,并延长其整改期限。同时,B矿虽然属于正常生产矿井,但是,重大事故风险接近危险程度,建议不要减弱监管力度。事实证明,本文建立的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监察策略比较符合实际。
5 结语
“分级监察”是先进的安全生产监察理念,通过建立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给出基于风险评价结果的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在某市4个煤矿企业的应用测试结果表明,该模型和分级监察策略比较符合实际。研究成果将有利于推动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监察的深入行动,促使分级监察成为提升煤炭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摘要:"分级监察”是先进的安全生产监察理念,但我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现象与相悖,降低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信服度。通过建立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提出基于风险评价果的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并在4种类型煤矿企业完成应用测试,证明该模型和分级监察策略与实际监情况较为一致。
关键词:煤矿安全,重大事故,风险评价,分级监察
参考文献
[1]周建新,任智刚,刘铁民,等.基于风险优先的分级监察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2(3):23-27.
[2]刘铁民,周建新,任智刚,等.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级与分级监察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2(4):3-7.
[3]任智刚,周建新,刘功智.基于BP神经网络的安全生产分级监察模型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3(6):113-116.
[4]梁开武.煤矿企业工伤风险分级评价研究[J].煤矿安全,2009(6):122-125.
[5]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EB/OL].[2007-12-12].http://www.shanxigov.cn/n16/n1398/n2108/n5565/n28241/6472700.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EB/OL].[2012-02-14].http://www.gov.cn/zwgk/2012-02/29/content_2079240.htm.
篇4: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在7日至10日内经查核属实的,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300元至500元;对特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500元至1500元;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1500元至3000元。
据介绍,由山西省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山西省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要求各级工会为举报人提供便利条件,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举报人可以直接向工会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进行举报。举报实行实名举报,接受举报部门有义务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否则追究责任。但举报人假报事故隐患的也将受到严肃查处。《办法》还规定,重大事故隐患将由县总工会受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市级工会受理,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将由省总工会受理。
有关负责人称,在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前常常有先兆和迹象表明存在重大隐患,少数企业主尤其是一些煤矿主利欲熏心或抱有侥幸心理,无视隐患,酿发大祸;而知情职工也存在“有险不愿报、敢怒不敢言”的心理。新制定的这一做法将改变这一现状,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多一条群众信息渠道,形成安全隐患人人严防的局面。
江西: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风、大气湍流、温度层结、降水等气象条件,对很多事故的发生、应急防护和救援措施的采取都有直接的影响。特别是各种不利的气象因素,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救援工作的难度。为充分发挥气象保障服务在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江西省气象局与江西省安监局决定共同建立信息互动、现场应急和事故预警等制度。
根据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受气象条件影响的事故报告后,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同时,将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类别及时通告当地气象部门;气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及时提供详细准确的实时气象资料,并抄送安全监管部门。一旦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门或安全监管部门指令需要开展现场气象保障服务,气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气象援助。
另外,江西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特殊天气情况及时通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各有关生产单位,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根据突发气象灾害的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双方还将共同做好事故预警、救援处置气象保障的总结、评估工作,并据此不断完善事故预警、处置的工作预案。
青岛: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位于山东省胶南市的青岛加华化工有限公司近日来了一名新员工,他不坐办公室,也不参与车间的具体工作,只是在各个车间之间观看,偶尔就工作中的一些环节向工人们询问一些问题。时间长了,工人们弄清了他的身份,原来他是由胶南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到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一名安全生产监察员。这是当地响应青岛市安监局号召,搞好安全生产的又一有力举措。
青岛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很多外地、外资企业前来投资建厂,尤其是随着石化产业被列为青岛四大产业基地之一后,大量的石化企业纷纷建立,安全生产问题在青岛显得愈发严峻。
生产安全对一个城市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青岛市政府认为,搞好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自己的事,更是当地政府的责任。作为安全管理者,必须主动出击,消灭安全生产中的隐患。搞好安全生产,是实实在在地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之举。
对于可能产生问题的安全隐患,青岛市加大整改措施力度和落实速度。今年以来已连续公布了两批需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共49项,他们还把关口前移,组成重大危险源评估专家组,对2100个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40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共查明有712个加油站、78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250个液化气充装站、103台大型锅炉等构成重大危险源,进而确定了有效监控措施。
篇5:事故隐患排查分级
一、隐患的等级认定方法和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事故隐患通常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根据鲁安监发[2006]8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大事故隐患的认定从其规定。
二、隐患评估分级排查、治理方法
(一)一般隐患项目治理
1.各部门应对存在的隐患项目进行积极整改,其中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检办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整改单位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安排,在整改过程中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然后按通知书要求的内容按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安检办。《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检办统一管理,安检办应同时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整改通知单为三联,一联安检办存留,另一联送整改单位存留,另一联整改完成后返回安检办。整改通知书由领导签发,由安检办组织检查验收。责任单位根据整改通知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具体整改情况填入隐患整改回执单后按规定时间报安全环保科,申请验收。安检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二)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治理、管理 1.安检办每年一次组织相关部门排查企业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上报主要负责人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由安检办向相关单位下达隐患治理通知单,其中重大隐患项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其中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治理、管理等应按照《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相关规定进行。
2.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因规划或者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即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并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3.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4.对重特大隐患项目拖延不改,根据公司有关奖惩制度,对责任部门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5.安检办负责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并组织、协调、参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措施制定、实施、验收等工作。
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
篇6:重大事故隐患报告
一、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二、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篇7: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参考意见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分级、分类体系及其基本内容
针对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级、分类体系,建议我国重大事故应急体系由五级四类预案组成.其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预防内容、预备程序、应急响应程序和恢复程序,其文件体系包括计划、程序、说明书和记录.
作 者:吴宗之 刘茂 作者单位:吴宗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刘茂(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刊 名: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ISTIC PKU英文刊名:CHINA SAFETY SCIENCE JOURNAL 年,卷(期): 13(1) 分类号:X9 关键词:应急预案 事故预防 安全管理篇8: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1、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和检查制度。
2、企业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和相关考核,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起重按要求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1、公司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台帐;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讨论;由总经理签署发布令后在全公司通告并施行。
2、与安监局联系,随时准备参加组织的培训班。
3、与区安监局或技术监督部门联系,随时准备参加组织的培训班。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1、建立检查制度和台帐不需要费用。
2、企业负责人培训取证费用,由公司安环部写申请,经生产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提取。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费用,由公司安环部写申请,经生产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提取。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1、公司安全部负责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和检查制度,其他部门配合。
2、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财务部配合。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公司安环部在一周内完成安全检查台账和检查制度初稿,三日内组织各部门讨论定稿,定稿后三日内找总经理签发并在全公司通告并施行。要求所制定的制度和台帐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因取决于安监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时间无法确定,但能够确保参加最近的一期培训班。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企业人在取证之前,先自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内容,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和国家相关要求。
无证起重工停止从事起重作业:
2、抓紧与相关部门联系,落实培训取证工作。
3、临时聘用外部有证人员暂时从事起重作业,直至本单位人员培训结束,考试合格,执证上岗。
山东xxxx科技有限公司
篇9: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目 目 录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 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8 日,位于江苏省姜堰区俞垛镇仓场村,总投资额 2000 万元,注册资本 518 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地面积 6670m2,建筑面积 1198m2。公司现有员工 11 人,其中管理人员 2 人,技术人员 2人,安全员 1 人。主要对改性沥青进行加工、销售。
XXXX 公司主要涉及沥青储存和改性沥青的加工生产,沥青由专用的汽车槽车运来,通过储罐专用泵,经沥青输送管道,输送至储罐储存。生产时经泵打入到反应釜,在反应釜中加入 SBS 助剂,搅拌均匀后得到产品改性沥青,泵入改性沥青成品罐作为成品出售,本项目工艺流程简单成熟,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料主要为原料沥青(石油沥青),改性剂 SBS(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丁苯橡胶)。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辨识,本项目原料沥青、SBS(丁苯橡胶)及产品改性沥青属于丙类火灾危险介质。
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进行毒性物质危害程度分级,本项目沥青属于Ⅱ级(高度危害)介质。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国务院令 445 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国务院令 190 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本项目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 号)的规定,本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 号)的规定,本项目无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灼烫、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噪声、粉尘、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重大安全隐患的来源及现状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及 2017 年 12 月 15 日,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 XXXX 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分别下发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文件号:泰姜安监责改{2017}51206 号。共计检查出隐患 6 项,具体如下:
1、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2、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3、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4、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5、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6、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针对我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贵局对我公司下发了现场处理决定:
1、责令你单位暂时停止使用老罐区、新罐区内储罐及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我局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针对泰州市姜堰区安监局下发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所列的 6 项安全隐患,以及其他一些存在的安全、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公司邀请安全、设计等方面的专家对我公司现状进行了实际勘察,结合我公
司的生产情况,拟对公司内部部分装置设备重新布置,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生产装置重新进行规划、设计,采用停用部分储罐,将部分建筑的外墙改为防火墙等方式,以期通过本次改造,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得以有根本性的好转。
三、重大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XXXX 公司的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析见表 1。
表 1
XXXX 公司存在问题及其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表 序号 存在问题及隐患 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 可能造成 后果 备注 一、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1 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二、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根据泰政规【2012】11 号文《关于印发泰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XXXX 公司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较多,“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姜堰区安监局现场处理决定书的要求,企业已停产整改。
为了保证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XXXX 公司结合上级有关要求,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技术文件,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编制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生产产品的品种、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等均不发生变化,重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及整改。并落实隐患整改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全措施、整改期限,资金投入等。通过整改从源头上排除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安监局《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泰姜安监现决[2017]51206 号)的要求,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安全运行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4.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公司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并与设计院初步对接,确定了整改方案,具体事故措施见表 2.表 2
存在问题及隐患整改方案 序号 存在问题及隐患 整改措施 备注 一、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1 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1、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公司老罐区进行安全设施设计。
2、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按要求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后正式投产前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办公楼北侧罐区全部停用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1、老罐区目前共有 4 只储罐,成两排布置,将其中东北角储罐停用,西南角储罐改为消防水罐; 2、将老罐区原有防火堤拆除,在距
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离储罐外壁 4.0m 处新建防火堤。
3.将老罐区中东北角储罐停用,西南角储罐改为消防水罐,其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能够满足要求。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将老罐区原有防火堤拆除,在距离储罐外壁 4.0m 处新建高度为防火堤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将办公楼北侧两只储罐停用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将办公楼北侧两只储罐停用
二、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 1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将沥青改性车间北侧中间罐区内保留 1 只直径 6m 的中间储罐,其余全部停用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将沥青改性车间南侧外墙改为防火墙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将南侧导热油炉房西侧外墙改为防火墙
XXXX 公司整改完成后其厂区内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如下:
表 3
XXXX 公司安全间距分析表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1 北侧导热油炉房(丙类)
东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7.2m 符合 2 南 沥青改性车间(丙类)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14)3.4.1、3.4.8 10m 18.1m 符合 3 西 传达室(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表 4.2.1 注 6 10m 11m 符合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4 北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0mn 符合,非强制条款 5 沥青改性车间(丙类)
东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30.5m 符合 6 南 配电房(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 注 2 不限 0.5m 符合,车间一侧为防火墙 7 西 老罐区丙类储罐(总容器4000m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4 15m 17.1m 符合 8 东北 北侧导热油炉房(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3.4.1、3.4.8 10m 18.1m 符合 9 老罐区丙类储罐(总容器4000m3
东 沥青改性车间(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4 15m 17.1m 符合 10 南 消防泵房(丁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20m 20m 符合 11 西南 办公楼(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3 25m 18.3m 不符合 12 北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7.5m 符合 13 南侧导热油炉房(丙类)
东南 老罐区丙类储罐(总容器4000m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3 37.5m 39m 符合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14 南 事故应 急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无要求 8.4 符合 15 西 食堂(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 注 2 4m 5m 符合 16 北 办公楼(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 注 2 4m 6m 符合 XXXX 公司整改完成后其老罐区储罐布置防火间距:
表 4
XXXX 公司安全间距分析表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1 西北侧沥青储罐(丙类)
东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21m 符合 2 西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4m 不符合 3 南 消防水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无要求 3m 符合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21m 符合 4 东南 东南侧沥青储罐(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2 0.4D= 5.6m 10m 符合 5 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14.5m 符合 6 东南侧沥青储罐(丙类)
东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4m 不符合 7
西 消防水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无要求 3m 符合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GB50016-2014)
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4m 不符合 9
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31.5m 符合 10
西北 东南侧沥青储罐(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2 0.4D= 5.6m 10m 符合 4.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我公司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预算单情况见表 4,本次整改资金来自提取的安全费用及其结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中补充。
表5
隐患整改资金投入预算表 序号 存在的隐患 金额(万元)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5 2 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5 3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4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4 5 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6 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5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2 8 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2 9 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2 总计 25 1、表中所需资金为估算值,应根据实际支出调整。
2、当企业提取、结存的安全费用不足以满足整改所需支出时,总经理必须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确保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到位。
3、整改需要的人力由项目组直接调动,优先安全整改项目,整改所需材料如公司仓库内有库存时可优先使用。
4、需要采购的物资优先到位,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及元件用材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我公司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表 6。
表 6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小组成员 姓名 工作小组职务 部门/职务职称 主要职责
组长 法宝代表人 负责组织协调隐患整改工作及方案实施、负责整改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 总经理 负责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安全 安全员 负责整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组员 设备 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组员 财务 负责整改资金的筹备及落实 4.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根据隐患整改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预计在 2018 年 6 月 10 日之前完成。具体隐患整改计划见表 7。
表 7
隐患整改计划表 序号 存在的隐患 计划完成时间 责任人 备注 1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2018.3.5
隐患整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018.3.10
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并通过评审 2018.4.20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2018.5.20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2018.5.20
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2018.5.20
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2018.5.20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2018.5.20
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2018.5.20
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2018.5.20
组织专家验收 2018.6.10
4.6
整改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我公司在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因此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4.6.1
防火灾、爆炸的安全措施 在沥青储罐清洗、置换、开罐相关管道拆除过程中,因沥青是丙类可燃液体,遇点火源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沥青储罐内有从沥青中逸出的轻烃
组分气相,其浓度达到混合爆炸极限时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在沥青储罐清洗、置换、开罐及管道拆除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1、利用沥青槽车将储罐内、中间罐及其管道内剩余的沥青收集。
2、严把清洗、置换关。储罐、中间罐的清洗、置换必须制定清洗、置换方案,清洗、置换方案除了要明确置换程序、方法、时间、人员及安全作业措施外,还应明确清洗、置换的验收标准,验收人员等。
3、严格拆除前的安全验收。在装置清洗、隔离、残余物料处理、配电系统处置等工作完成后,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拆除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人员进入设备内部清洗、临时用电作业等,必须按 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有关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要求,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5、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点区域进行氧气含量分析,办理动火作业相关许可手续,落实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4.6.2
防机械伤害对策措施 拆除所用设备必须完好,所有转动设备的传动部位均要安装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运动而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6.3
防触电对策措施 1、所有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做好接地、接零保护。
2、所有的电器设备都必须有漏电保护措施。
3、对设备设施加强维护,检查绝缘的可靠性。
4、临时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在具有危险的电气系统上作业,需要停、送电时,都必须办理电气作业许可证。
5、出现电气设备故障时由现场专业电工排除,电工带电作业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对电气设备检修时,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停电作业履行停、复电手续。
7、整改用临时电源必须办理工作票,由专业电工接线。
4.6.4
施工现场进出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化管理。
2、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穿好劳动保护鞋和工作服。
4.6.5
作业许可证制度 1、任何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的一切作业时,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在具有危险的电气系统上作业,需要停、送电时,都必须办理电气作业许可证。
3、许可证由项目组安全负责人签发,另有要求的还必须报项目组组长审批。
4、许可证中必须明确负责许可证项目的负责人。
5、签发许可证前,签发人必须到认可的所有区域检查核实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合格后在现场签发。
6、需办理许可证的必须在作业前提出申请。
7、许可证只在限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有效。
8、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需重新办理许可证。
4.6.6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 1、各类施工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进入现场施工前,应由安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施工时,每周一早晨进行安全活动,并且做好活动记录,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动火、用电手续必须齐全。动火点设置专门看火人,使用的电线必须定期检查。电焊工手把线、电加热块电线、照明线使用安全电压,并在电线上安装触电安全器。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氧气瓶、乙炔气瓶、工具的摆放按施工平面布置,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定期检查。氧气瓶、乙炔气瓶分别放置不同位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周围不得有火源及易燃、易爆物。
5、现场的消防设施、用具必须完备,消防道路畅通。电焊机、气瓶周围,必须设置足够的灭火器,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如需夜间作业必须倍加注意安全,现场照明要好。避免工人过度疲劳或带病上岗,以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4.6.7
起重吊装作业技术措施 1、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起重作业中,起重指挥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②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③正式起吊前采取进行试吊方法,主要检查试吊中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再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正式吊装;
④吊装过程中,任何人作到不擅自离开岗位; ⑤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
3、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②吊装前,应保证吊车作业区地面平整,有足够的强度支腿必须全部伸出垫道木或垫板; ③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和吊装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并保证正确使用; ④吊物捆绑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⑤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 ⑥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⑦道木垫板的面积至少大于支腿的 4 倍。
4.7
整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处置方案 XXXX 公司在整改过程中涉及到企业原使用的沥青生产、储存装置,在整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窒息、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
4.7.1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危险性分析:发生着火现象,若火情失控,可能酿成大量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火灾 事故发生的区域、装置:沥青储罐区、沥青改性车间及其中间罐区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沥青泄漏。
应急组织组长:陈华。职责:组织本单位各部门人员扑灭初期火灾,疏散、清点人数。
成员:现场作业人员。职责:协助组长进行现场应急。扑灭初期火灾,将所在危险区域
与职责 内的员工及时有序地疏散至指定的安全集合点。
预防 措施 1.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有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2.作业前首先清除动火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质。
3.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执行。
4.动火作业前必须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5.作业前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处置方法 1.扑灭初期火灾:对于初期小火,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如因用电导致的火灾,应先切断电源)。扑灭后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2.报告:火势较大用灭火器难于扑灭时,则立即启动附近的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接到报警后安排人员至现场检查并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撤离:若火情失控,则应组织员工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向 119 报警(情况危急时可直接向 119 报警)。
4.应急救援:现场灭火组接警后,迅速核实火警信息,组织应急人员携带灭火器材,并利用就近的消防栓进行扑救;安排人员了解、查看是否有人被困,及时施救受困人员,同时,安排专人迎接消防车辆。
注意 事项 1.救人优先,火场施救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火警时不要乘坐电梯,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路再去灭火。
3.在警戒未解除前,禁止任何人员再次进入着火区域或离开安全集合地,除非已得到现场指挥人员或区域负责人的同意。
现场报告 电话 公司电话:
火警:110
医疗救助:120; 4.7.2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危险性分析:在机械使用过程中,易发生撞伤、碰伤、绞伤、夹伤、打击等伤害。机械伤害会使人员手指绞伤、皮肤裂伤、断肢、骨折,甚至会造成死亡。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机械伤害(撞伤、碰伤、绞伤、夹伤、骨折)、物体打击 事故发生的区域、装置:机械设备及设施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设备存在隐患,设备发出异常声音;安全防护不健全或形同虚
设;修理、检查机械时,未断电检修,电源处未挂警示牌等;违章作业,随便进入危险作业区;不熟悉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差等。
应急组织与职责 组长:陈华。职责:组织现场应急,及时报告和报警。
成员:现场作业人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协助作好现场应急工作。
预防 措施 1、制定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把规程的内容传达给相关人员。
2、所有操作机械的人员均需要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3、经常对各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能正常被使用。
现场处置方法 1、当发现有人受伤后,应立即关闭运转机械,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2、立即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
3、如受伤人员有骨折、休克或昏迷状况,应采取临时包扎止血措施,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量努力抢救伤员。
注意 事项 1、机械外伤一般直接损伤有事并不严重,但由于伤后抢救处理不当,往往会加重损伤,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脊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受伤者一般取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
3、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热损耗。
4、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现场报告 电话 公司电话:
火警:110
医疗救助:120; 4.7.3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危险性分析:由于电气线路老化、绝缘损坏、临时用电不规范或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触电、电弧灼伤 事故发生的区域、装置:电气设施用电、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外壳等场所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开关跳闸、绝缘破损
应急组织与职责 组长:陈华。职责:组织现场应急,及时救治、报告和报警。
成员:现场作业人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作好现场应急工作。
预防 措施 1.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用电装置。
2.电力设备及劳保工具需按国家规范要求定期检查保养。
3.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进行隔离保护。
4.供电系统正确采用保护接地系统,保护接零和工作零线分开;设备的金属修过采用接地保护措施。
5.用电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查测试。
6.在有触电危险的部位或场所张贴醒目的图形文字或标志。
7.临时用电必须办理手续,由专业电工实施。
现场处置方法 1.脱离电源 1.1 低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的方法 1.1.1 立即拉下电源开关,切断电源。
1.1.2 如距离开关较远,则立即用有绝缘把的钳子或有木柄的斧子砍断电源线。
1.1.3 用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的身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
1.1.4 用干燥的木棍、衣服、手套、绳索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1.2 高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的方法 1.2.1 立即通知有关供电部门作停电处理。
1.2.2 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下电源开关。
1.2.3 抛掷一端可靠接地的裸金属线使线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现场急救(原则上应由医生或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进行)
2.1 如触电者伤势不严重,应让伤者休息,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就医。
2.2 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呼吸和心跳,应让其舒适、安静地平卧,解开衣服,使空气流通。同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就医。
2.3 如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发生痉挛,应准备在呼吸心跳停止后立即做进一步的抢救。
2.4 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就医。在送医院的途中,不得停止急救,直至医生的到来。
注意 事项 1.救护人员在触电者带电的情况下进行救护时,不可用手或金属及其他潮湿的工具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用绝缘工具。救护人员要用一只手操作,以防止自己触电。
2.应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造成其他的伤害如摔伤。
3.如触电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4.非专业救护人员不可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现场报告 电话
公司电话:
火警: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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