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精选十篇)
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1
一、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学金的类型、评定机构及评定工作程序
为适应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 西安科技大学化工学院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和院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西安科技大学化工学院的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为主, 企业、社会和个人奖学金等类型。
1.奖学金设置:学院设置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
(1) 博士研究生
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比例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 (12000元/年) 和二等奖学金 (10000元/年) , 各占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
(2) 硕士研究生
按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总人数70%的比例设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 (4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 (3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 , 分别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为20%、20%和30%。
2.评定机构:学校布置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后, 化学与化工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主要职责是对学院有关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同时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3.评定程序:每年根据学校文件统一安排部署, 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级别及名额, 进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和有关要求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无异议或排解异议后的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奖学金评定指标及量化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四部分。具体量化办法如下表1所示。
(1) 思想品德 (S1)
根据研究生平时表现, 由研究生导师评分、研究生管理人员评分和同年级研究生自评、互评三部分组成, 分别占40%、30%和30%, 满分为100分。其中, 研究生自评、互评分数取全部分数的平均值。
(2) 业务能力 (S2)
主要考察研究生思维、学习、研究、实践实验能力和学术创新能力。通过社会实践、论文开题报告、学术交流、预答辩、助教、助研等环节考核。通过导师、专家依据研究生现场表现和相关成果综合评分 (百分计分法) , S2为各有效综合评分的平均值。
(3) 学习成绩 (S3)
取参评学年所修课程的学习成绩平均分数, 满分100分。课程成绩包括以开设的研究生培养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 有成绩低于60分 (包括不及格等级) 者取消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资格。上一年度有不及格课程, 本年度补考或者重修及格后可以参评本年度奖学金, 但补考或重修课程成绩以60分计。
(4) 学术成果 (S4)
考察研究生在年度内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学术报告、英语水平、社会实践等其他指标。表2、表3、表4给出了各种学术成果分值。学术成果分值积分标准核定为∑G。
表1中, 参与申报专利, 学生排名第一者计2分;公开专利, 学生排名第一者计4分;授权专利除去一名导师后, 按照剩余人员自然顺序排名计分。
为了净化学术风气, 阻止有些课题组为了能够让更多的研究生获得奖学金而相互挂名, 因此在计算研究生学术成果时, 只认定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为导师时, 研究生按第一作者对待) 。为了鼓励研究生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 在计算研究生学术成果时, 被核心期刊接受录用的论文就可认定期刊分, 鉴于高水平期刊论文的刊出周期和录用时间一般较核心期刊的长, 被SCI、EI期刊接受录用的论文的分值除了计算期刊分之外, 还按SCI、EI期刊收录分值的四分之一计算奖励分。
三、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制度的实施效果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制度实施以来, 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明显提高, 学习氛围浓厚, 课程成绩逐年提高。对于理工科研究生来讲, 相比于课程成绩和其他表现, 科研成果在综合测评成绩中的占比较大, 高水平的论文和国家发明专利在科研成果中的占比较大, 这种成绩构成极大地激发了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活跃了学术气氛, 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近三年化工学院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也逐年增多, 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显现。
摘要:为了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 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 近年来地方高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学金。西安科技大学化工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结合地方高校理工科研究生实际, 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制度, 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关键词: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制度
参考文献
[1]常方圆, 黄海.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制度的改革与探索[J].中国校外教育, 2012, 2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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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辉, 周朝晖.理工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机制研究——以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为例[J].黑河教育, 2012, 07:80-81.
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2
高校辅导员处理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若干思考
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每位高校辅导员老师每年都要面对的.问题,对每位大学生来讲它不仅是奖金更是一种荣誉.通过对几年工作中奖学金评定问题的总结,得出了几点不错的经验供同行借鉴与探讨.同时也为高校辅导员处理学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法.
作 者:李云 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河南,郑州,451191刊 名:华章英文刊名:HUAZHANG年,卷(期):“”(12)分类号:G645关键词:高校 奖学金 评定
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分析及对策 篇3
黄淮学院作为一所普通高等院校,深入分析,又探索出了适合自己的方法。1、“集中制”。所谓的集中制,指的是学校将国家下达的名额统归学校,由各系院依据系内人数比例推选候选人,统一到学校里进行量化、参评。2、 “明+暗”。所谓的“明”指的是成绩和荣誉证书“明”化,即严格按照各个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所谓的“暗”指的是选手在公开演讲时,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即选手不允许自报家门,来自哪个系院,哪个专业,这样有效的避免了评委打分所夹杂的个人情感,系里领导袒护自己系的学生,3“学生代表制”。选手在演讲时,由评委专家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打分,但通过“加权”,学生打分的权重为0.2,专家的为0.8,即总分=评委总分*0.8+学生总分*0.2,使得评定工作做到了学校、专家、学生“三位一体”,真正使得国家奖学金评定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合理。通过实行这样的评定方法,取得了以下的效果:
学校方面: 能够对这批资金实施统一发放,监督和管理,可有效避免下面的“暗箱操作”及其它不合理手段的发生,如系院领导会优先考虑学生会干部等。
系院方面: 在指标收归之后,彻底打破系院依据指标分配而不用发愁的局面,即打破了“系内保护主义”的壁垒,使得各系院统一纳入名额竞争当中,这样就为各系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各系院在学生工作上革新观念、转变思路,为本系学生提供各方面的途径和舞台,让他们培养自我,不断提高他们在德育、智育、身心各方面的能力。
学生方面:学生应摒弃以往的观念,需清楚,没有系“壁垒”的保护,他们只是成为系之骄子,已远远不行,他们所面临的将是全校优秀大学生的比拼,如果还是依靠系里的那点荣誉,早已无竞争实力,为此,他们将会树立更加远大的志向和目标,刻苦勤奋,参加院、省、国家的竞赛和科研项目,为自我储备强有力的资本。通过这样的竞争机制,优秀大学生会将目光放得更加长远,更加严格要求自我,成为全面、复合型的大学生。
然而,在实施这样举措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据部分学生反应,这种评定机制不公平,原因在于学校历来重视英语、电脑,因而这就成为评定的必要指标。显然,这对于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的学生将会大大有利,相反,对于像数学系这样的学生而言,则不利;同时,在写论文方面也有困难,不像中文系学生那样,有写稿件、文章的能力,因而,类似在数学系这样的学生显然要缺乏竞争力。事实确实如此,在今年参评过程中,我系举荐的两名学生,无一人获此名额 。2、学生层级不同,有失公允。在参评的学生中,有来自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显然,大三、大四学生由于自身的知识、能力储备,在同场比赛及项目活动中显然有着竞争优势,相应获得的证书及荣誉也要比大二的多。
针对上述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第一个问题:不同的学校,有着不同的侧重方向,以黄淮学院为例,学院口号是“英语精,电脑通,素质高,能力强”,因而英语和电脑等级成为评定的重要指标,显然对某些系而言有失公允,因而除了侧重的指标之外,应当考虑大众化、一般化的指标,诸如学习成绩、创新实践能力、发表学术论文、个人先进事迹、媒体报道等,从而形成比较完备的评定体系。第二个问题: 我们可采取“分级制”,即在实行“集中制”的大前提下,让同一年级的学生进行竞争,这样可有效地避免不同年级之间学生能力不同的弊端,使得奖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对于重点院校采取“指标分配制”和“明+暗”和“分级制”和“学生代表制”;对于普通高等院校则采用“集中制”和“分级制”和“学生代表制”。 高校应当依据自身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国家奖助体系,使得国家奖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偏不失,真正使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彭永利. 对高校奖学金评定量化方法的探索[J].武汉化工学院学报,2005(3).
[2]薛丽.浅议奖学金评定方式的创新[J].教育发展研究,2004(4).
[3]林华清.试论高校学生奖学金评价体系的构建[J].高教论坛,2005(2).
高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改革初探 篇4
关键词:高校,奖学金,改革
高校奖学金是高校依据一定的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对优秀学生实施的奖励和激励措施,是对学生一种积极的肯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高校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实施以来,在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目前,高校奖学金从荣誉等级划分,分为综合奖学金荣誉、单项奖学金荣誉和新生奖学金荣誉。从资金来源划分,可分为国家奖学金、外设奖学金和校设奖学金。高校奖学金评定一般由学校和院系两级完成,并在学校层面上设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理念的更新和当代大学生特点的变化,传统的奖学金评定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奖学金改革的一些建议,以期更好地传递高校的育人理念,突出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1 高校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评价理念较为单一,个性化激励不足
目前高校奖学金的评价是参照学生上学年的学分绩和素质测评结果综合评定。但是大部分奖学金基本以学业成绩为决定性的评价指标,成绩排名决定奖学金荣誉等级和奖励金额,评价理念和教育导向单一化。而鼓励同学参与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等的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和奖励金额相对较低,同时奖学金项目中缺乏自我激励型奖学金。
1.2 现行的奖学金评定和评审方式缺乏弹性
高校的奖学金均带有荣誉性质,且荣誉等级和奖学金金额一一对应,一般高额度奖学金授予综合优秀奖学金荣誉,低额度奖学金授予单项优秀奖学金荣誉。奖学金与荣誉等级捆绑的评定方式,容易造成学生重奖学金额度、轻奖学金荣誉。此外传统的奖学金评审主要是由高校负责。随着社会捐资助学的兴起,高校很大一部分奖学金来自社会资源。捐助方主动参与评选过程的意识逐渐增强,奖学金个性化的要求也不断增多。这些都与传统的高校奖学金评审方式存在一定的分歧。如何适应社会的发展,优化奖学金评定和评审方式,也是高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3 校系奖励资源缺乏统筹管理
高校奖学金按照管理和荣誉授予部门可分为“校管奖学金”和“院管奖学金”,院系设立的奖学金不具有校级荣誉,也不纳入学校的奖助体系进行统一管理,两者之间缺少有效的统筹管理。在保证校设奖学金获奖比例和获奖金额大体一致的基础上,由于各院系院管奖学金筹集的情况不同,造成不同院系学生实际获奖比例和获奖金额差异很大。例如目前比较热门的金融管理类院系,社会爱心人士和校友捐资踊跃,其院系所有拥有的奖励资源远远高于学校其他院系。
1.4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宣传不到位
高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大多集中在每年秋季学期完成。在大量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一些部门忽视了奖学金工作的宣传,只作为常规事务性工作完成,这违背了高校设立奖学金的初衷。高校设立奖学金,不仅是对优秀者的肯定和奖励,而且要贯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传递学校的育人理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全体学生共同进步。(1)
2 高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改革的建议
2.1 倡导多样化人才培养方式,提高单项奖学金额度,丰富奖学金内容
高校单项奖学金除学业单项奖学金以外,还有社会工作、文艺、体育、创新、公益服务等等。以往单项奖学金的额度较低,提高单项奖学金额度,直接体现了学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多样化人才的培养理念。同时,高校还应进一步丰富奖学金内容,增强对道德品质的嘉奖,设立自我激励型奖学金。
(1)尝试建立一些特性化奖学金评定。例如2010年,清华大学开始“好读书”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好读书”单项奖学金评定具有鲜明特色,要求申请学生热爱读书,博览群书,长期坚持读书;在读书的基础上积极思考,形成文字并正式发表;积极推广“好读书,读好书”精神,带领、组织其他同学阅读好书。“好读书”单项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在学生中产生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对于提升同学们的人文素养,在学校营造了浓厚的人文和读书氛围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增强对道德品质的嘉奖。梳理目前的奖学金体系,高校需要加强完善道德荣誉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誉观。学校通过道德品质教育激发学生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建设好学习生活所在的集体,勇于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努力完成时代使命。这些是社会进步对当代大学生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所应必备的重要素质。从具体操作层面上,学校可以设立“助人为乐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公益奖”、“志愿服务奖”、“爱护环境奖”、“自强之星”等多种灵活的奖学金项目,增强对道德品质的嘉奖。
(3)设立自我激励型奖学金。学校重视每一位学生的成长,除了关注学生培养的结果,更重视学生发展的过程。通过调研,学生反馈奖学金的最重要的价值是“自我肯定”,即体现出自我认同、自我发展的重要性。因此,高校设立奖学金要充分肯定学生的成长变化,在鼓励学生通过努力而取得进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高校奖学金基本属于自我肯定型奖学金。学校应尝试设立自我激励型奖学金,即参评奖学金的同学从团体中扩大到学生个体身上,不只在某个群体范围内评定学生的表现,而是依据某个周期内学生自身的成长和变化程度来评定学生的表现。例如,在每个新学年之初,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为自己设计一个学年目标,院系对其申请进行审核与批准。学年结束后,学生如果实现了学年初的目标,便可获得进步类奖学金。通过这样的评审机制,将有效地带动同学参与到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并对学生的努力提供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这样注重学生的发展过程,肯定学生的成长路径,让不同的学生都可能获得有针对性的肯定和奖励,即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自我激励型奖学金充分肯定学生的能力、态度、潜力甚至理想,强化学生的自我认同,达到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
2.2 建立更加优化的奖学金评定和评审方式
(1)推行奖学金荣誉等级与奖励金额脱钩。针对目前奖学金评定中荣誉等级与奖励金额紧密挂钩的现状,高校可以尝试采用“先评定荣誉等级、再评定奖学金项目、奖学金作为荣誉的资源匹配”的方式进行奖学金的评定,这是一种新的奖学金评定理念。即在奖学金评定工作前,根据学生的表现,先评定各项荣誉,再评定奖学金和其他各种教育机会(例如国际交流、社会实践、培训考察等),奖学金和各种教育机会作为荣誉的资源匹配。这样面对纷繁众多的奖学金项目,学校更加突出奖学金的荣誉属性,使奖学金对同学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更加明确。其次,获得荣誉的同学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兴趣,认真了解各项奖学金的设置目的和个性化要求,有针对性地申请适合自我的奖学金。这样在奖学金评定的过程中,不仅充分发挥了同学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获奖后,同学们也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堪当表率,真正履行获奖者的各项义务。同时这种评定模式也鼓励不同类型的学生都能脱颖而出,为培养个性化的人才加油助力。(2)另外对于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其个性化要求也能得到很好的满足。这种持续良性的互动,会增加学校和捐助方的进一步合作。
(2)构建系统化的评审形式。社会的发展要求学校的育人模式必须与社会接轨,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捐助方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积极主动参与到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来。他们给予学生的不只是物质的帮助,更多的是一种理念的传递和对当代大学生的高层次高素质的期望。高校可以根据奖学金评审的参与程度的不同和是否授予学校荣誉,将奖学金评审方式由单一的学校评审改为校方主导制、双方参与制、捐助方主导制。(3)另外对于一些个性化要求较多,与高校奖学金规定存在较大差异的外设奖学金,可以尝试建立推荐外评类奖学金评定模式。推荐外评类奖学金不具有校级奖学金荣誉,评选标准和获奖学生名单由捐助方确定,并由捐助方给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在评选流程上,这类奖学金由高校发布评定信息,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学金初选工作。高校将初选结果和学生材料送捐助方审议,由捐助方最终决定获奖学生名单。这种操作模式不仅满足了捐助方在学校设立奖学金的愿望和个性化要求,而且对学校的整体奖学金评定体系没有带来冲击,并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教育资源。
2.3 校系奖励资源统筹管理,院系级奖学金可以申请校级荣誉
采用何种方式统筹校级和院系级奖励资源,一直是高校思考的问题。以往院系设立的奖学金不具有校级荣誉,也不纳入学校的奖助体系进行统一管理。这种状况使学校在统筹全部奖学金资源,保持各院系奖励资源相对平衡方面面临很大的困难。高校可以采取院系奖学金申请校级荣誉的模式,来统筹和管理全校奖学金资源。从具体操作层面上,院系设立的院管奖学金,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规则的,可由院系提出申请,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比照校设奖学金荣誉等级,授予院系奖学金校级荣誉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同时从技术操作层面上,建议高校将院系设立的奖学金纳入现有的学校奖学金管理系统之中,使学校奖学金资源一目了然,便于学校的统筹管理。
2.4 加大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宣传
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都要重视宣传工作。首先要做好奖学金荣誉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学生了解奖学金荣誉的准确内涵,这样不仅有利于同学确定前进的目标,更有利于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其次重视奖学金答辩会。将答辩机制引入到奖学金评定的过程中来,可以更加合理公正地对优秀大学生进行评价审核。(4)答辩会可以称为奖学金评定中的亮点。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经过严谨的程序评定出来的获奖学生真正是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另一方面其他同学们在参与奖学金答辩的过程之中,通过学习优秀学子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内心受到感染和教育。此外高校要加强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的宣传,将他们先进事迹进行充分报道,并在学校主要宣传媒体例如校级报刊、学生网站进行广泛宣(下转第224页)(上接第202页)传。学校还可以组织这些同学进行一场生动活泼的报告会,展示个人风采,抒发远大抱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对于获奖者而言,强调了奖学金不仅是经济方面的奖励,更重要的是一种荣誉,是对他们表现的承认和肯定。对于广大同学而言,在他们心目中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明确了努力前进的方向。这样充分地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带动全体同学共同进步,在整个校园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另外还可以通过在校内设立光荣墙、颁发荣誉称号证书、建立学生荣誉记录档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等宣传途径,扩大奖学金荣誉影响力的辐射范围,增强奖学金荣誉的影响力和认可度,突出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形成高校特色的荣誉文化。
建立科学高效的奖学金评定机制,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需要,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奖学金评定的各项工作,使奖学金真正起到应有的奖励和激励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培养出更多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新型的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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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的问题及对策 篇5
关键词:高校;国家助学金;问题;对策
一、国家助学金设立的意义
近年来教育发展迅猛,高校扩招量大,生源覆盖面广。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学生的经济条件相对不同,因此贫困学生的数量和贫困程度也有所不同。实施助学金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和落后地区的学生能够更好地完成学业,使他们为经济建设和区域差距缩小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此,评定及发放助学金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解决贫困学生温饱的问题,也是一种精神的物质化体现。
二、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个高校都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逐步执行新的帮助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针对学生特点建立新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同时扩大受助学生的比例,确保资助水平的提升。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很多高校对于国家政策规定的学习和领会还不够透彻,因此在奖助学金评定的过程中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不能真正体现国家帮助贫困生的意图。
三、高校助学金政策改革的建议
1.适当调整经济资助方式,进行更加科学有效的资助
(1)缩小助学金资助比例,提高其他奖学金比例及额度。当前,助学金的金额及覆盖比例都比奖学金要高,虽然这种做法考虑了公平,但忽视了效率,不利于学生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2)调整贫困生资助方式,加大勤工助学的力度。助学金具有无偿性特征,获得的学生会有心理安慰,但却不一定会感恩;对于未获得助学金的学生来说,难免产生心理失衡问题。而通过将助学金转化为有偿的方式资助贫困学生,将助学金真正给予那些勤奋努力的贫困学生,则能够达到更理想的效果。
2.认真调查贫困学生的贫困程度
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除了地方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以外,还要做好到基层班级摸底,了解所在班级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生活条件。所以,在基层班级中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资源,只有每天和学生生活在一起的学生干部才是最了解学生个人生活和家庭条件的人。通过私下了解和掌握贫困生的情况,才能更好地分配好助学金。当然,只是这样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基本信息还是不够的。作为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利用党日活动、团日活动和班会时间充分解释和说明国家提供贫困助学金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学生要认真对待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不能弄虚作假。
3.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世界,实现助困与育人相结合
(1)加强心理健康和思想教育,实现精神脱困。对困难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同时让学生对我国国情有充分的认识,并意识到他们现在的困难只是暂时的,要克服困难,摆正心态,不断进步,不能怨天尤人。另外,加强诚信教育。国家助学金是帮助最需要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要认真对待助学金的发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的材料必须真实。随着高校诚信建设的日益完善,可以建立一个诚信档案,有申请材料虚假的、消费水平超高的、违反奖助学金评选及其使用规定的应该计入诚信档案。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宣传,同时将学生的个人信用情况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2)加强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实现精神脱贫。扶贫先扶志,要引导贫困生树立坚强的意志。对于享受资助的学生,教师要时刻教育他们树立积极上进的心态。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身没有改变现状的行动和想法,要意识到只有自信、自强、自立,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当前的贫困状态。要对学生加强感恩教育,通过资助让贫困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学校对他们的关心,让他们在接受关爱的同时,克服消极的心理,在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达到从经济“脱贫”到精神“脱贫”。
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不能仅仅把助学金理解为解决贫困学生学业问题的经济来源,要通过助学金的发放,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学会诚信。通过这样的教育促使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并且引导和帮助他们逐渐地自己解决经济问题,而不是让他成为助学金的“贫困贵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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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6
一、全面收费对研究生的影响
1. 研究生全面收费涉及的主体。
(1) 政府部门。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各省教育厅等为代表的政府职能部门, 他们往往是政策的制定者, 认为国家在教育方面的资金不足, 研究生阶段也不是义务教育, 按照成本分担, 研究生应交纳学费。 (2) 培养单位。以学校及研究生院部为代表的群体往往也支持收费政策。一方面因为经费不足, 另一方面公费制下研究生的教育改革难以进行, 研究生严进宽出, 读书缺乏压力, 学校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 (3) 研究生。从经济上来说, 研究生不赞成收费的比例会比较高;但是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改革来说, 如果配套措施全面, 他们也不排斥或对抗收费制度。
2. 全面收费对培养单位的影响。
研究生全面收费对培养单位的培养理念和培养模式都将带来显著变化。从理念上来说, 研究生全面收费使得研究生培养更趋向于契约型, 研究生交费读研, 意味着高校必须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成为典型的双向选择, 如果培养单位不能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将面临生源的流失, 最终将被取消招收研究生的资格。从模式上来说, 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制度, 各培养单位必须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培养模式, 从课程设置到导师选配, 从奖学金设置到助学体系的完善等都需与研究生全面收费相匹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除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外, 还可享受高校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政策。同时, 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 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3. 全面收费对研究生的影响。
研究生是实行全面收费政策的直接对象, 也是受影响的主要群体。收费政策不仅对在校生有影响, 而且对即将报考研究生的群体也会产生影响。对于收费政策, 大多数研究生包括准备考研的群体是持肯定态度的, 大家普遍认为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 应实行收费, 但对于收费后研究生奖助的配套措施比较关注。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 实行收费后, 75%的人会选择继续考研, 25%的人会选择放弃, 其中有19%的人放弃是因为经济负担太重。如果实行收费后, 各配套奖助措施完善的话, 还会有更多的人选择继续考研。同时, 在收费政策的不断推行中, 对于研究生选择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可能会出现一部分学校和冷门专业招生困难的现象。
二、全面收费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改革
1. 理念的转变。
由学校主导转变为规范前提下的民主互动。随着全面收费制度的实行,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设置和评定都应有研究生的积极参与, 而不仅仅是学校一方制定规则, 单方面进行评定。规范前提下的民主互动机制可以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缺陷, 也可以更好地体现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 建立动态的评定机制。
研究生奖学金应建立动态的评定机制。评定过程中要注重充分发挥导师和研究生自身的作用, 使各类主体充分参与, 从全方位、全过程进行评定。同时要制定科学的研究生奖学金评价体系,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促进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 同时也使奖学金成为学生减少学费压力的有效途径, 减轻贫困学生就读的经济压力。
3. 设置科学合理的奖学金制。
根据研究生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成本, 设置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奖学金分类分级评价制度。对于博士生, 因其对学校的科研贡献大, 博士生奖学金更强调“助”, 满足博士生基本生活需要, 解决博士生的后顾之忧, 让博士生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科学研究。对于硕士研究生来说, 硕士生奖学金更强调“奖”, 以分等级为宜, 既可以体现奖优的原则、克服平均分配, 又使等级保持在一定范围内, 方便操作。最高等级的硕士生奖学金除了冲抵学费外还要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当。同一区域的高校硕士生奖学金标准可以不一样, 但不应有太大差异, 鼓励学校以培养质量来吸引学生, 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三、全面收费制下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
1. 评定原则。
①全面原则:在全面收费制下研究生奖学金应遵循尽可能的全覆盖, 让研究生都有获得奖学金的机会。除研究生入学时由初试成绩决定新生奖学金等级外, 在接下来的每学年评定中应该根据研究生的各种情况重新评定, 实行奖学金的动态管理, 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除可以让在入学考试时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继续努力维持良好成绩, 也可以让取得较差入学成绩的研究生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奖学金。②差别原则:设置奖学金评定方案时, 应充分考虑不同种类、不同学科间的差异, 建立分类分级的奖学金评定原则。例如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差别, 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差别等。同时, 不同学科之间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表现也都不同。因此, 在设置奖学金评定细则时, 应在不违背学校方针、政策的基础上, 制定与培养学生相结合的评定细则。例如机械、材料、土木等传统优势工科应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力度, 而管理、人文、法学等社会科学则应注重对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的考核。同时, 奖学金设置时学校也可根据各学科发展定位对一些弱势学科但又属于要大力发展的学科或属于基础学科出台一些倾斜性政策给予重点扶持。③民主原则:民主意味着公平参与下的多数决定。全面收费制下的研究生评定要遵循民主的基本原则, 这与“契约型”的培养模式是相辅相成的。首先, 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制定要有研究生的参与。可由研究生推选产生, 也可由研会代表或者研究生自治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研究生奖学金关乎研究生的切身利益, 应有研究生的声音。其次, 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过程要有研究生的参与。评定过程有研究生参与, 一是可以使评定过程公开, 二是方便研究生对评定过程的监督。最后,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答疑或救济需研究生的参与。对于评定结果的疑义或救济, 有研究生的参与更方便做好解释工作, 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研究生主体作用。民主的另外一个层面就是要加强导师的参与, 发挥导师的监管功能。尤其是在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导师作用, 要将研究生的实际表现与获得的奖学金结合起来。例如, 要通过年度考核和导师的评定后, 才能参与各种奖项评定, 这样, 一方面有利于师生之间的交流, 另一方面也对导师对学生的科研论文的发表起到监管作用。
2. 评定种类。
随着研究生全面收费的实行, 为了让研究生能承受收费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应设置不同级别的研究生奖学金种类。①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 国家已出台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制度。其中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②地方奖学金。各级地方政府也应根据地方经济水平和高校情况出台配套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用于奖励研究生。③培养单位自设奖学金。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 并负责组织实施。④社会奖学金。随着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 各培养单位除自身需设立奖学金外, 也应多渠道筹措资金, 例如利用校企平台设立企业奖学金。
3. 评定程序。
①专门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统一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 由研究生院统一部署、领导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各院系在上一级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以设立奖学金评定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同时协调奖学金评定与德育工作之间的关系, 使奖学金的评比工作走向有序。②评定指标多元化。目前, 对于研究生的培养已呈现多元化趋势。不仅注重学习成绩同时注重学术成果。不仅重视道德素养也重视综合能力。第一, 设置合理的课程成绩权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能唯成绩论。部分学生虽然成绩中等, 但是科研能力突出, 不论是学术论文还是科研项目都取得了不错成绩, 对于这些研究生, 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 应结合课程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衡量。同时研究生不同年级课程往往设置不一, 一般研究生一年级往往课程比较多, 在具体评定过程中可按年级分类设置权重。第二, 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权重。对于研究生来说与本科生最大的区别就是研究能力的培养。因此在研究生的培养阶段, 一般应侧重于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将科研能力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 可以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从事科学研究。以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学院为例, 其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中, 对于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申报课题等设置了多项指标, 从导向上激励研究生投身科学研究。第三, 注重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研究生培养不仅要注重训练他们的科研能力, 而且要注重对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随着社会的发展, 经济建设的需要, 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 考试分数已不是评价研究生的重要指标。在这样的背景下, 如果对研究生仍一味地注重学术培养, 忽略综合能力的锻炼, 毕业后将很难适应工作岗位。因此, 将研究生综合表现纳入奖学金评定细则, 可以鼓励研究生既注重学术研究, 也注重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提高。③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研究生奖学金对研究生会产生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同时也会带来研究生之间的竞争, 良性的竞争又可以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奖学金评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是形成良性竞争的有力保证, 也是减少研究生之间因奖学金评定引发矛盾的必备条件。因此, 对于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公开评定细则, 增加评定过程的透明度, 使研究生及其导师全面了解奖学金的评定过程和评比办法。在此基础上, 还应制定统一的评定流程, 促进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充分体现奖学金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
4. 救济程序。
研究生奖学金是研究生的一项重要权利, 是权利就有被侵害的可能, 有侵害就应有救济。对于研究生奖学金侵权行为, 首先应成立专门的维权组织, 负责研究生奖学金权利的救济。其次, 应明确救济程序。对于救济的提起、调查、结论都应有规范性的制度进行约束。最后, 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滥用权力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防止奖学金评定过程的异化。
摘要:根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施全面收费。研究生全面收费将带来研究生教育管理模式的转变, 同时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伴随收费模式培养单位需做好研究生的奖助工作, 减轻研究生的经济压力。把收费对研究生群体的影响作为逻辑起点, 阐述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作为全面收费制的配套制度, 需从评定原则、评定种类、评定办法、指标体系、救济程序等部分进行改革。
关键词:收费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制度,研究
参考文献
[1]杨孟孟.研究生收费政策对研究生群体的影响及对策[J].科协论坛.2010, (7) :160-161.
[2]张国栋, 娄枝.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1, (10) :38.
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7
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 不仅要关注结果是否真实到位, 更应该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 创新评定方法与策略, 让大学生明确目标、感受激励、领悟熏陶、学会感恩。只有深入细致地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 才能更好发挥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的作用, 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 从而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
1 高校奖学金制度实现的效果
1.1 奖学金的内涵及评选范围
奖学金是国家、高等学校及其它资助机构为鼓励学生的某种行为或奖励学生的成果而设立的资金, 是对学生的良好行为或成果的积极肯定。从内涵上讲, 目前奖学金主要包括奖优型奖学金和资助型奖学金两大类。奖优型奖学金主要指面向全体学生的, 仅以学生的优异程度作为评价标准的奖学金。资助型奖学金面向特定对象学生范畴, 以优异度和贫困度作为评价标准的奖学金。以长江大学为例, 国家奖学金、长江大学奖学金和“两创”人才单项高端奖学金属于奖优型奖学金, 资助型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企业奖学金。
1.2 现有评定方式现状及弊端
从操作层面讲, 政策执行者对“奖优还是助困”很难权衡把握, 评选结果容易产生偏差。从受益层面讲, 学生对奖学金的认识总体偏于肤浅, 甚至有部分学生认为奖学金“就是给钱”, 诱发了出示假贫困、平分奖学金等不正之风[1], 影响了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 不利于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2 目前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 奖学金评定还存在评定指标的不明确、分配名额的不合理、评议方式不科学等诸多问题, 制约了奖学金的激励、引导和资助功能。
2.1 唯成绩论———重“智”轻“德”
现在, 国家、学校和社会对大学生的投入增多, 奖学金设置不断增多, 但由于评奖指标不科学, 普通存在重“智”轻“德”的现象, 只要成绩好, 就可以获奖。虽然大部分院校已采取根据学生德、智、体全方位表现整合评定的办法, 由于操作者认为太麻烦, 按成绩排名简单易行, 学生也容易接受, 因此, 成绩成为奖学金评定的唯一标准。有些“成绩好”但“不贫困”的学生, 为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开虚假贫困证明, 大大违背了奖学金公平的原则, 一旦事情“败露”, 就会造成同学关系紧张等问题。
2.2 奖学金叠加———重“强”轻“弱”
“马太效应”, 即强者恒强, 弱者恒弱。2007年国家建立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来, 资助型奖学金数额巨大且数量多, 超过奖学金总数的2/3。对于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 奖优型和资助型奖学金都可以选择, 从而奖学金叠加问题严重。目前, 奖学金过于集中在少数优秀学生, 挫伤了其他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而成绩排名靠后的贫困生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型奖学金, 另一部分成绩靠前不贫困的学生, 往往成了奖学金评选的“死角”, 他们的个性化成长因此受限。可见, 奖学金“马太效应”, 既有积极的作用, 也有消极的影响, 在激励少数学生成才的同时, 也浇灭了许多同学的学习热情。
2.3 组织推荐制———重“评”轻“育”
现在许多高校, 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方式主要采取组织推荐制的形式。这种形式决定了评选工作“自上而下”, 通过条件找学生, 并非学生自觉申请, 这导致学生的自主性不足, 较被动。这种组织推荐制虽然能“圆满”高效地完成评定, 但不能很好地表现当事人的主体性, 无形中限制了学生参与的范围, 不利于引导和激励作用的发挥[2]。如果实行学生本人申请制, 奖学金的条件都会内化为学生的学习目标, 并将激励作用贯穿在本人学习过程中, 让学生逐渐进步、成长和提高, 最终达到“评”与“育”双赢的结果。
3 奖学金评定创新方法与策略
高校奖学金发挥其有效激励, 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 而不是静止的孤立的。因此, 只有对高校奖学金评定的制度公布、申请、参与、审查、公示和表彰等过程进行完善, 才能真正发挥高校奖学金的功能和作用。
3.1 从规范细节入手, 完善过程评审
奖学金的评定是一个持续过程, 应该从细节着手, 提升奖学金评定的效果, 实现教育管理目标。长江大学的奖学金评选办法经过多年的不断改革, 程序已经渐趋完善。首先, 做到奖学金评定制度早公布。新生可以通过《新生校园指南》了解、深刻领会奖学金评定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以此引导自己的行为, 促进自身发展。家长阅读《家校联系手册》也能配合学校工作。其次, 申请上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制, 在公布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基础上,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 向院系申请奖学金, 院系通过严格审查后上报学校。第三, 民主评议规范有记录。记录单涉及评议组成员组成、评议内容、各级审核意见、评议结果、公示及全班同学反馈意见。总之, 整个评定过程强调以学生为主体, 同时要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确保公平。
3.2 与专业年级挂钩, 完善差异评审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 优势需要是支配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动机, 具有最强大的激励作用。而“品学兼优”就是奖学金评选的优势需要, 它决定了评选必须与专业年级紧密相关。长江大学本科专业涉及11大学科门类, 专业众多且差异大, 奖学金通过指标分配到专业, 更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同时, 国家奖学金等高额奖学金集中在大三、大四年级学生, 引导他们在大学期间不断进步、全面发展。
3.3 奖优与助学分离, 完善氛围评审
奖优型奖学金需要与资助型奖学金区别开来, 二者所针对的学生群体有所不同, 侧重点也不同。资助型奖学金以“助”为主, 而奖优型奖学金则是以“奖”为主。为了发挥各自的激励作用, 长江大学坚持做好“奖学金评审月”和“助学金评审月”, 将各类奖学金集中在10月评审, 在评选过程中开展申请答辩、初评座谈、终评表彰、事迹展示等一系列过程教育活动, 进一步增加了奖学金的激励效果。而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型奖学金与助学金集中在11月评审, 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参与, 经济上和精神上“双丰收”, 又增强了助学金的助学效能。
3.4 资助与教育并举, 完善育人评审
建立科学、完善的奖学金评定机制固然重要, 但要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效用, 学生思想、道德和觉悟本身同样重要。长江大学将奖学金评定与学生入学教育、诚信感恩教育、励志成才教育等相结合。通过“面对面, 一个都不能少”谈心活动月、“学会诚信, 幸福一生”诚信感恩月、“梦想, 正能量”心理健康月、“1+1”育才行动等主题教育, 引导学生珍惜自己的荣誉和奖励, 并将这种状况传递给更多的同学;教育学生对国家、社会常怀感恩之心, 并适当使用奖学金, 在广大学生之中真正起到带头作用;教会学生认清学习奋斗目标, 在激励中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 高校奖学金的评定不仅仅是各高校的一项常规工作内容, 更是一种积极的教育管理行为。只有将创新评定方法与加强学生教育相结合, 才能保障评定工作更加顺畅有效地开展, 更好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福雄.谈高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中的教育策略[J].中国电力教育, 2009 (11) .
[2]吴涛.论高校奖学金评定程序的完善[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 (高教研究版) , 2011 (3) .
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8
关键词:高校,奖助学金,调查研究,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
1 引言
目前国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 资助比例、资助金额不断提高, 明确提出“加大财政投入, 落实各项助学政策, 扩大受助学生比例, 提高资助水平”[1], 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对于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等在高校的实际执行和落实过程中存在不足。因此, 为得出一个全面的数据信息, 提出科学合理的管理分配体制, 使奖助学金合理的分配到实处, 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通过一年的调查研究, 提出来一套完整的高校奖助学金评定体系及评定流程。
2 奖助学金评定情况调查
2.1 调查内容和目的
调查内容主要分为四大板块, 其主要内容和目的是:
第一板块学生的基本情况, 包括生源地、家庭基本收入、是否已在贫困生库。
第二板块消费情况, 包括月平均生活费、生活费的支配情况以及学费和生活费的来源。通过对比贫困生和贫困生平时的基本消费金额、对生活费的支配情况, 从而找出二者在消费金额上的极差、消费点上的区别。进一步说明奖助学金对于解决贫困生学费和生活的意义。
第三板块奖助学金评定体系, 包括奖助学金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面、评定体系的因素。通过对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已获资助同学以及未获资助同学, 进行多方面的调查。从而了解到来自不同的群体他们对目前奖助学金评定以及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面、评定体系的因素的看法。
第四板块奖助学金的使用情况, 主要针对目前已在贫困生的同学了解他们对于奖助学金的使用支配情况。
2.2 调查实施情况
调查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校大学生中“普通学生”, 一类是在校大学生中目前在“贫困生库中的学生”。通过网上和纸质问卷调查法、E-mail调查法以及论坛社区、在线交流等方法, 对广西区内外的很多高校奖助学金评定体系、评定流程等信息进行搜集、分析、比较, 与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进行了沟通交流。从而探究贫困生的经济状况, 贫困生资格的偏离程度, 对现有体系的看法和建议。
在广西区内发放500份调查问卷, 有效回收428份。其中246人已在贫困生库, 占57.48%, 182人未在贫困生库, 占42.52%。农村占56%、乡镇占11%、县城占13%、市区占20%。
3 调查结果分析
3.1 国家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国家奖助学金资助体系主要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国家助学贷款、“三助” (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学生学费减免) 等还包括个人和社会组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广西区内还设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本文主要研究国家奖助学金体系中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体系。
3.2 奖助学金对于高校贫困生的作用及影响
3.2.1 从家庭收入和消费水平上分析奖助学金的支持力度
奖助学金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 要依学校所处地区的消费水平以及学生的生源。图1, 图2分别为广西高校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和基本消费情况。
图1所示广西高校生源中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占31.14%, 这是相对较低的水平。800元以上占36.84%主要是来自城市的学生, 而这部分基本都不在贫困生库。
非贫困生月平均最低消费都保持在700元以上, 贫困生基本在500~700元之间。还有16.67%的同学消费水平低于500元, 其中伙食费是350元左右, 约占日常生活的75%。对比图1, 图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元以下16.7%的学生, 消费水平基本在500元以下, 高校的高额学费和每月生活费对于这部分学生的家庭经济存在很大的压力。
目前国家助学金覆盖比例大约是20%, 日常生活费通过国家奖、助学金以及社会各界的捐助至少有在校生总数20%的人得到或部分得到解决。但是, 还有14.47%的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400元, 他们的日常消费对奖助学金的需求很大。因此, 当前的奖助学金在广西地区能满足大部分贫困生, 但还是不能满足一小部分同学。
3.2.2 从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的来源分析奖助学金对于贫困生的支持力度
广西区大部分高校的学费在5000元左右。调查显示58.76%的贫困生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 有40.12%的贫困生是靠家庭和获得学校的奖助学金来支持的。贫困学生的生活费主要来源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40%的贫困生的生活费是靠助学金、勤工俭学获得, 完全依靠家庭提供仅占贫困生的16.49%。按照调查的贫困生的消费标准, 最少的助学金2500元这对于解决贫困生的生活费也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见, 奖助学金对于困学生的影响和作用很大, 因此开展好奖助学金评定的实践过程是一项重大的问题。
3.3 奖助学金评定实践过程的不足
调查显示67.98%的学生对当前助学金评定结果基本满意, 还有26.32%的同学认为当前的评选机制存在较大问题。目前奖助学金体系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如表2所示。
由表2分析得出, 目前, 奖助学金评定过程是奖助学金存在的最大问题, 也是高校奖助学金管理中最难的问题, 总结如下。
3.3.1 贫困生与非贫困生的界定难度大
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主要依据学生提供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前一张表由生源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盖章证明, 后一张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实际上, 民政部门对学生所填信息很少进行仔细认定。其次《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面呈现出来的信息都是定性的指标, 评审人员在审核信息时很难有一个评判标准。
3.3.2 评选体系、流程及方式不尽合理
广西众多高校按照先个人先申请, 再进行学生主观投票选举, 后由老师根据其家庭经济调查情况、投票结果按照名次进行评定。没有一个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公平合理的量化评定标准和评定体系, 仅凭家庭经济情况、消费等指标进行投票或是直接排名的方式等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评选过程中伤害自尊, “班级演讲”这一流程就是申请者上台陈述自己的家庭情况。这种“撕开隐私”的方式让真正贫困的学生产生自卑的感觉, 最终选择放弃申请。而有些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感动大家, 获得认定。这种现象并不罕见, 对奖助学金的有效运作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3.3.3 引发部分同学的心理不平衡
研究表明, 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灵极为敏感, 特别需要关爱又易于自我封闭, 承受巨大压力而又有理想和抱负, 情绪上的不稳定表现为焦虑、敏感、多疑和抑郁”。[4]
其次, 国家助学金远高于各种荣誉称号, 无形中冲淡了传统的评优, 使不少学生产生“自身再努力, 不如弄个证明, 当贫困生实在”的思想。还有那些非贫困生, 且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范围, 与奖助无缘的群体也会产生心理不平衡。
3.3.4 部分受助学生的表现违背初衷
奖助学金设立的目的是提供给家境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绝大多数贫困生由于自己的家庭原因, 相对其他同龄更加勤俭节约, 自立自强。但是不乏部分学生自暴自弃, 怕吃苦, 认为国家资助是天经地义的, 缺乏感恩意识, 这完全扭曲了国家奖助学金设立的目的及意义。
4 解决对策研究
4.1 建立规范化评议流程
严格规范个人自评和审查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其他指标。学生评定作为民主评议最主要的部分, 应该建立统一规范的评定标准, 通过打分制对每个学生的相应指标进行评价。另外还应该建立相应的评议小组进行审核, 评议小组由学工处老师、班级干部、贫困生代表、非贫困生代表等不同代表组成。
将现有的贫困生评定流程替换为量化的个人自评和班级评定。对于学院审核和监督反馈方法进行一定程度的完善。具体的贫困生评定流程如图3所示。
贫困生生需填写并提交相关的申请证明材料及自我评价表。班级评定则需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填写对应的设置的审核表。将贫困程度量化, 并划分贫困等级。汇总相关资料及评定值, 学校进一步审核, 并拟定贫困生名单公示, 若无异议, 提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最后确定具体的贫困生对象, 将资料存档。
4.2 多因素综合评定体系
为解决目前仅靠定性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同学的主观评议, 克服部分学生不劳而获的心态, 需要拓宽奖助学金的评定指标, 并且赋予每种评定指标相应的权重。从而来综合评判一个学生的综合情况。可以考虑的重要综合指标可以是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综合能力、个人消费情况、已获资助。各个指标的支持情况如图4所示。
申请者完成个人评定的环节得到个人评定得分, 班级同学凭借对申请者经济情况的了解对其进行评定, 并作为参考汇总到班级评定组织中, 最后评议小组进行审核汇总申请者的最终得分。记每个学生的个人自评综合得分为TEM, 班级评定综合得分为MON, 最终根据个人自评得分和班级评定得分之和进行排序, 确定贫困生的名额。
4.2.1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申请人自评评定体系
(1) 因素构建
个人评定的过程中, 设置评分细则, 共有两级因素。一级因素共有五类, 各类设置得分上限。每一大类下设具体的评分细则, 申请者填写每一细则下的得分, 在不超过上限的基础上求得每一大类的总分, 并乘以相应的系数比例, 五大类的得分总和即为申请者的个人评定的最后得分。其中, 各级具体因素如下:
设五个一级因素最高分所占的个人评定综合的权重分别为κ1, κ2, κ3, κ4, κ5则个人评定综合得分TEM可表示为:
(2) 权重确立
设申请人自评表中一级子因素所占的权重ωi (i=1, 2, …5) , 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申请人自评表中五个一级子因素所占权重如表4所示:
(3) 二级因素分数的确定
二级因素根据根据每个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划分, 给出相应的分数。
4.2.2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班级评议综合评定方法
(1) 确定评价因素集和评价集
评价因素:U= (困难程度, 品德素质, 节俭程度, 学习情况)
评价等级:V= (优秀, 良好, 中等, 较差)
评价等级参数: (100, 75, 50, 25)
(2) 构造综合评价矩阵
学生作为评判人员, 对申请贫困生的的学生的各项指标按照定义的评价等级进行评判, 构造每个同学总的评价矩阵R。
(3) 确定各因素的权重
4个因素在对评级一个贫困生时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取ai为因素iu的重要程度权重。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困难程度、品德素质、节俭程度、学习情况对班级综合评定的影响权重为:
(4) 确定综合评级模型
确立了因素的重要程度模糊集A和综合评价矩阵R后, 通过R做模糊线性变换, 把A变为评语集V上的模糊子集
其中*表示广义模糊合成运算, 由于在评定贫困生时必须考虑所有因素的影响, 因此采用如下计算方法来确定评语vj对模糊综合评级集的隶属度bj
(5) 综合评判
利用向量的内积运算得出等级参数评判结果为
这里MON是一个实数, 数值MON反映了由等级模糊子集B和等级参数向量C所带来的综合信息。
4.3 建立监督反馈机制
在实施个人评定和班级评定打分制时, 应该从班级中选出有权威、可信度高的评议小组 (人数在3~5) , 监督学生在打分过程中出现舞弊。学校在公示贫困生的名单时, 。建立相应的监督反馈机制, 监督受助学生对奖助学金的支配情况, 及时获取反馈信息, 一经发现受助对象存在造假的情况, 可取消该受助对象的被资助资格, 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4.4 档案资料动态化
及时更新贫困生库的资料, 建立动态资料库, 记录同学的受资助情况及各方面信息, 了解受助学生的心理变化。一经发现受助学生不合理利用奖助学金, 就取消其资格。
5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广西高校的贫困生和非贫困生家庭人均月收入、消费水平和学费生活费来源等情况以及对目前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实践过程的不足进行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评定流程以及多因素的综合评价体系。利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个人自评中主要的五大一级因素所占的权重, 利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建立了同学评定方法, 利用打分制将定性问题转化为定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主观因素对于奖助学金评定的影响, 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能够更可操作、更公平公正, 为高校奖助学金评定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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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9
1 做好评定和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意义
1.1 能有效地激励高校大学生的努力学习
国家奖助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 解决他们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都能有公平受教育的机会, 且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大学的学习当中, 为他们的学习生活提供坚实的后勤援助。因此, 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让德才兼备的贫困大学生获得奖学金的资助, 这对各高校的大学生来说, 具有有效的激励作用。对于获资助的大学生来说, 增加了自己的自信心、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动力, 在公平和谐的竞争氛围中加倍努力学习, 以保持其德才兼得的先进性;对于未获奖、助学金资助的大学生来说, “勤奋学习, 积极上进, 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困生就是他们以后学习和奋斗的标杆;对于获得奖、助学金的资助而家境困难的大学生家长来说, 这笔资助可以直接减轻自己的家庭经济负担。因此, 得到实惠的大学生家长会时刻关心和督促自己的子女珍惜机会和努力学习, 这就汇聚成了几股资助育人的强大助推力, 能有效地提高高校大学生的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新性, 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养, 促进自身的全面协调发展。
1.2 能有效地维护高校校园内部和谐、安定、团结
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各环节工作关系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每年到了奖、助学金评定期间, 如何合理分配名额、如何真正界定困难等级以及如何评定综合排名优秀等等一系列敏感问题, 都会让大学生彼此之间以及大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紧张。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各环节中明争暗斗、相互攻击的行为屡屡发生, 给同学、老师之间埋下了矛盾隐患, 极大地影响了班级的和谐, 且不利于班集体的稳定和团结。近几年来, 因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落选而产生对同学、老师、学校、社会恶意报复的案件频频被媒体报道, 这也为高校安全维稳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必须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统筹和协调好各学院、老师、学生各方面的利益需求, 这也有利于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团结和谐的大局面。
2 评定和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奖助学金资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 一般的高校受资助学生可达30%, 然而国家给出的奖助学金获得者的资格认定条件很广, 在实际评定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 在审核时也只登记学生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号, 监管力度不够, 因此出现以下问题:
2.1 贫困生认定缺乏监督机制
学生奖助金评选的前提条件是进行贫困生认定, 目前高校一般的认定程序是:学生持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 (或贫困证明) , 在学生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 再由所在院系进行签定, 定级, 定级一般分为特困、贫困、一般贫困三个等级。然而, 家庭情况调查表 (或贫困证明) 由当地民政部门开出, 没有任何的监督机制进行监督, 很多民政部门有地方保护主义, 认为这是对他们当地居民的一种福利, 只要来申请就给盖章, 根本不调查真实情况, 严重缺乏公正性;还有些家长通过各种社会关系也能弄到贫困证明表并且盖到章, 这样就出现了很多“伪贫困生”证明。而仅仅通过是否使用奢侈电子产品、名牌服饰、高档化妆品等日常消费品来判定学生的贫困程度又过于武断, 加大了贫困生认定的难度。对民政部门的监督缺失给认定学生的贫困级别带来巨大的困难, 影响了评选奖助学金的公正性, 更不能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2.2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各环节缺乏监督机制
目前大部分高校主要采取的是梯子型递进的评定模式对国家奖、助学金进行评定, 即一般的评定模式:
然而各下属学院 (系) 、学校层面审核主要抓两大指标:一是采取随机抽查核对上报资料的真实率;二是投诉率。大部分高校有不成文的默认规则:只要没有投诉就证明审核通过。显然这一评定过程主要依赖于班级评议小组的评定, 而却缺乏监督机制去监督班级评议的过程。这样导致出现了有些班级评议采取“轮流制” (曾获得过资助的学生不能参评) 、“平分制” (把国家奖助学金领取后在全班平分) 、“按金额比例充公制” (获资助的学生拿出其一部奖助学金分充当班级的公共费用, 比如充当班费) , 这些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评议制严重背离了奖、助学金的评定的原则和目的。虽然有些急切需要帮扶的优困生对班级评定采取的这种“见者有份, 轮流公平, 集体主义”不认同, 但是他们怕被同学们孤立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就更别说去举报。各下级学院和学校层面评议小组对班级评议小组过程的监督的缺失, 使得违背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原则的问题凸显。
2.3 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使用途径缺乏监督机制
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 获奖学生如何正确使用该项奖、助金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随着发放工作的结束, 整项评定和发放奖助金工作也就悄然而止了。尽管在奖、助学金发放前, 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对上交的材料真实性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的支配说明等方面做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然而在具体落实该项工作中, 大部分高校仅仅依靠获奖者的个人道德修养履行该职责, 这种约束力显然是不够, 其发挥的效应也往往是纸上谈兵, 收效甚微, 极度缺乏具体的相应的可操作性的监督机制与惩罚实施办法。部分获奖、助金的同学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 不是把奖、助学金真正用于学习和基本日常生活消耗品花销上, 而是用在例如名牌服饰、各种奢侈电子新产品的更新换代等等物质花销里。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欠缺有力可行的监督机制, 贯彻落实做好评定和发放各个环节工作, 实际上只是一个空口号, 这不免在高校师生中产生对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实效性的质疑。
3 监督机制应该常态化贯穿于整个评定发放过程中
监督机制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在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过程中监督机制应该常态化, 不应该仅仅只建立在是否有投诉上, 而是贯穿于整个评定发放各个环节中。因此, 在创新评定制度的同时应该建立评定发放工作的前端和末端监督机制, 成立配套的监督工作机构并制定规范性、可操作性的监督工作流程细则, 对各种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各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1) 各地民政部门应该设立“资助贫困生调查小组”, 必须实地进行调查, 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图片, 走访录音作为依据进行认定, 上一级民政部门随机抽查上报的名单进行核实, 一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 从而达到在评定工作前端进行监督。
(2) 在每个班级评议小组设立“第三方监督员制度”, 即该监督员必须是非本班级本院学生和老师, 而是学校层面的人或者第三方合作的有公信力的企业法人才可以担任, 这样可以避免院班级内包庇现象的发生, 有第三方在学生的意见能够更直接准确地传到学校层面, 及时处理一些违规操作方式。
(3) 落实诚信管理监督, 建立举报激励制度, 只奖不罚。但凡举报一经查核情况属实, 对举报属实的大学生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情况不属实者也不追究和处罚, 这样可以解除很多学生的后顾之忧, 让这个制度能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4) 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强制性消费发放措施:即强制性将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75%的直接发放到获奖、助学金学生的校园一卡通上, 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伙食、日常生活开支等费用, 这也是国家奖助学金设立的本意, 剩下的25%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交学费银行卡中充抵学费。如果学费已经缴清, 该奖金必须用在学习生活上, 领取前必须写明消费明细, 审批后方可使用, 如发现与申请表不符合者将酌情处罚。
(5) 创建国家奖、助学金“消费使用说明制度”:即每一位获奖助学金的大学生必须提前写好奖助学金的消费使用计划说明书, 由班主任 (或年级辅导员) 审核后报送到学校财务处再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 奖、助金消费后必须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明细给班主任 (或辅导员) 一一核实。情况不实的获奖者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
(6) 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上交制度”: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的下一个学期, 根据各大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条件对已获奖、助学金的大学生进行二次评定审核, 凡二次考核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以及在此期间有严重违反校级校规的获奖的大学生, 给予“上交”处分。只有通过每个环节的不断创新, 加强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后期监督, 才能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到真正符合要求的学生手上, 消费在理应消费的地方。这样才能使国家奖、助学金真正发挥其效果, 达到激励育人的效果。
各大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各环节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合理性, 关乎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在帮助困难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同时, 达到助学育人的目的, 对高校校园的安全维稳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情况复杂以及操作困难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各大高校资助部门更应高度重视, 在实践中不断地思索和创立科学合理的评比和发放制度, 坚持助学育人为中心, 以评定制度的创新和监督机制的常态化为两大抓手, 认真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确保其资助育人功能的发挥。
摘要:高校奖助金在评定发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平均性非公平性”, “伪贫困生”等问题越来越尖锐, 近年来研究如何有效和优化高校奖助金评定发放制度的文章很多, 但是仅仅停留在评定制度的优化上显然是不够的, 本文分析了当前高校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中由于监督机制的缺失所带来的弊端, 提出了一系列常态化的监督机制, 确保奖助学金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关键词:高校奖助金,评定发放,监督机制,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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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 篇10
关键词:奖学金制度;问题;对策
高校奖学金制度的推行,在各个高校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高校奖学金的设置没有统一的标准,各高校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奖学金相关评定制度和评定程序。高校主要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笔者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为例进行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系(院)公示推荐、学生处审核、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等程序。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按照各专业人数的3%进行发放,只能资助在校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通过各系(院)以班级(专业)为单位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学年积分进行排名,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学金候选人,并进行公示。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人数的3%,奖金为1500元;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人数的5%,奖金为800元;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人数的10%,奖金为4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针对的是综合素质排名靠前的学生,奖学金种类的多样化能促进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和健康发展。
一、奖学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奖学金量化制度有局限
高校的奖励政策对学生的成长有着强烈而鲜明的引导作用。因此,当代大学生对奖学金的评选非常敏感。目前,量化分作为高校综合成绩的一部分,也是评定奖学金依据的一部分,在评选过程中占据的分量不可忽视。但很多高校的量化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的要求。此制度会出现以下问题:
第一,由于学生会集检查和加分权力于一身,各个部门都有量化的权力,量化的多少又决定着综合素质的高低,难免会出现徇私的情况。有些学生会成员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执行学生会任务时,尽量多给自己加一些量化。
第二,由于量化制度涵盖不全面,无法把所有活动的加分都记载在学生手册中。为了大学生活的多样性,学生会会举行各种活动,会出现有些学生会举办学生手册中没有记载的活动,由于没有参考的标准,出现加大量化。
第三,学生会有选择地参加可以获取量化多的活动,达不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按照综合素质来评定奖学金是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置实践能力的加分为的是使学生通过参加不同的活动,从中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提升。思想道德素质的加分是使学生能够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学习成绩和量化分都重要,都是为了促进大学生各项素质都能健康地发展。既然量化是综合素质评定的一项内容,就应严格限制对学生会的加分权力。
2.贫困生条件有待核实和评定
国家奖学金政策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的对象是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学生中的一类非常特殊的学生群体,在高校学生人数中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西部地区,达到30%,高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至关重要。学校评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是“贫困三级证明”,并根据三级证明投票选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许多学生反映“贫困三级证明”有不属实的情况。假期时,很多学生都会去开三级证明,即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之后,再拿到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的民政部门盖章。不难发现,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信度比较低,因为有些学生夸大了家庭的贫困程度,甚至捏造了一些不存在的事实,地方民政部门通常不认真审核学生的家庭状况,就在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上盖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第一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确定必须切合实际,做到公平公正透明。然而有的高校图省事,不以三级证明为依据,直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就是“轮流制”,每学期轮一批人。每学期轮到的那一批和综合素质为前几名的就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奖学金名额就从这些人中产生。这种制度严重损害了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各高校都不能为了图省事就采用这种制度。
3.奖学金覆盖面窄、额度相差较大
很多高校都会出现奖学金重复发放给相同学生的现象,主要问题在于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比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获得的奖学金种类多,导致少部分学生获得的奖学金额度较高,奖学金过于集中,挫伤了其他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获奖等级较低的学生心理失衡。例如:当奖学金种类可以叠加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就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则获得两种奖学金的同学可以拿到5800元,只获得一项奖学金的同学只有800元或400元的奖学金,而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一个班只有一两个人。于是,出现了以下问题:
第一,会引来其他同学的不满。综合素质有一两分的差别是正常的,而因为一两分的差别有这么大的金额差别会让其他同学心理失衡。奖学金对学生来说是一项荣誉, 也是一种物质上的诱惑。同样都很努力,就因为相差一两分,看到别人得了那么多奖励,会挫伤其他同学争取奖学金的积极性。
第二,奖学金也会成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心理负担。在他人的眼里,获得了一次奖学金,通常意味着下次还应该继续得。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会一味地只是为了争取奖学金而努力,忽略了自身的全面发展,损害了学生的心理健康。
二、奖学金制度的改进对策
1.完善量化制度
正如王名扬先生所说,一个健全的法律,如果使用武断的专横程序去执行, 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一个不良的法律,如果用一个健全的程序去执行,可以限制或削弱法律的不良后果。所以,应完善评定量化的程序。高校有关部门应该秉承公平的态度,避免攀比,完善量化制度:第一,要设立多部门监督一个部门的运作,监督部门也应该有发言权,形成监督机制,并经常对学生会开展思想教育,做到公平、公正;第二,学生会负责人和班主任要加强量化的管理力度,量化不合理不予以审批,仔细审查量化中有无乱加分的现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公开评定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确定过程中,公平的原则应该贯穿始终。应加强监督辅导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选的程序,对不合理的或者不公平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抵制采用轮流制选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现象。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性,辅导员应从各个班级中挑选几名没有填报三级证明的学生组成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应该仔细审查所填报的贫困证明,并结合该同学的日常生活表现,决定是否将票投给他。如果这位同学的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就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本年度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应坚持对他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他有乱花钱或者购买奢侈品的现象,就取消该同学下一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另外,也可以取消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规定。
3.奖学金普及化推行
首先,要扩宽奖学金的来源途径,使更多的企业、个人在奖学金上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让一些自卑的同学可以从获得奖学金的荣誉中获得自信。其次,也可以从原有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划出一部分,设立更多的奖学金项目。这样,可以使更多的学生获得奖学金,使更多层次的学生都能从奖学金中获得动力。
总之,奖学金评定制度的完善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各高校要及时发现高校奖学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奖学金制度的实施,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使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更好地发挥激励和资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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