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巡查工作整改方案

关键词: 县委 反馈 整改 巡查

方案在我们工作与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与学习,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那么一份科学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地方巡查工作整改方案》,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地方巡查工作整改方案

县委第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巡查工作部署,做好县委第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县委巡查中指出的“四个意识”树的不够牢、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学习力度不够等问题和意见建议,镇党委认真分析原因,讨论整改措施,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牢树“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是为新形势下党员的行为准则;坚决维护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两个维护”是为巩固我党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不二法则。镇党委将把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主线。

(一)讲党性,重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学习马列主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内容,更要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先进典型,站在正确的政治立场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讲纪律,重品行,发挥表率作用。对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内纪律,维护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时刻谨记肩上的责任与重担,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维护人民公仆的形象。挥艰苦朴素的精神,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以点滴之行感染影响他人,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讲看齐,重自省,不断提升自我。党的理论知识、党内规章制度、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是我们学习的食粮,更是对照衡量的标杆。我们要充分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治理良药,先从自身做起,时时审视自己,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认同核心,在政治上围绕核心,在组织上服从核心,在行动上维护核心。

二、广泛开展各类专题学习 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完善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一)认真制定领导班子学习计划

提前精心设计主题,结合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确定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总书记十九大以来关于党的建设和治国方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形成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5天。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做好平时自学及集中学习的学习记录。

(二)广泛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

紧紧围绕省市县中心工作和全镇经济射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党内规章制度、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学习、农村振兴战略等各类专题学习活动,推动学习成果与重点工作的有效对接,提高镇党委学习的实效性。每月设置一个专题进行学习(关于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专题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基本要求的专题学习;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学习;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专题学习;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专题学习;关于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的专题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

(三)创新党委学习形式

在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学习形式,改进学习方法,将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邀请上级领导、“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等镇党委进行讲解授课。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到支部中上党课、带领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开展好党委书记讲党课、“三会一课”,还要通过外出考察、专题培训、集中研讨、调查研究等形式,不断改进、完善、丰富镇党委学习形式,坚持在学习中提升,在学习中发展。

(四)强化意识形态宣传,加强基层建设 镇党委成员要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的目标,认真做好党课课件,带领和督促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规党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同时督促党员做好自学笔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等形式,第一时间推送至支部各党员。年内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各一次,定期组织理论测试,不断提升村干的党务理论水平及综合能力。充分利用文化下乡、春节花会、消夏晚会、庙会等节日文化阵地和形式,编排表演党的政策方针,使党的声音及时传达到广大群众中去。

第二篇:**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查整改方案

**县**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精神,对照《**省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计划》、《**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计划》、《**县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站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全局高度,认真对待脱贫攻坚和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对面临形势的重要判断上来,统一到总书记明确的方略和路径上来,统一到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清脱贫攻坚面临的紧迫形势和艰巨任务,充分认识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思想,以敢死拼命的精神状态和滚石上山的奋斗姿态,坚决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确保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全乡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要奔着问题去,实打实地抓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集中整改的立即着手整改,3个月内取得明显整改效果;对需长期整改的也要抓紧整改,无论是点上的问题,还是面上的问题,都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落实整改措施,紧盯整改实效。

——坚持以上率下。

坚持自上而下,夯实各方责任。村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总揽全局、紧盯不放;分管负责人是本领域的直接责任人,要各负其责、包抓落实,要对号入座领任务,不折不扣抓落实。乡党委政府对全乡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

——坚持以点带面。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全面审视脱贫攻坚工作,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查找工作差距、薄弱环节,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以点上问题的整改,推动脱贫攻坚整体质量的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要深刻剖析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根源,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采用超常规举措,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治硬伤。

——坚持严字当头。要站在履行政治责任的高度对待整改工作,站在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严肃整改工作,整改过程都要坚持从严要求,审核方案要严、整改标准要严、验收销号要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产生问题根源没有挖透不放过、有关政策举措没有完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深刻汲取教训不放过。

——坚持实字托底。整改落实要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坚决防止以整改为名,层层监督检查、层层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决不允许对整改作选择、走过场、搞变通;决不允许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对整改落实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整改措施

对照《**县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3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梳理出全乡需要整改的4个方面38个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其中:涉及**县重点整改的7个具体问题,配合省上整改的7个问题,反躬自省整改的24个问题。

总负责:**

乡党委书记

**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整改副总负责:**

乡司法所所长

**

乡纪委书记

**

乡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

乡党建办主任

(一)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县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1:省委对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不及时。2018年9月,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专题学习研讨,但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截至2018年11月底尚未组织会议学习,对下级党组织的学习督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乡党委、政府以上率下,各村、各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武器,纳入党委中心组、全乡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村要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乡党委及全乡各支部组织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能力,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查阅省扶贫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2017年没有安排脱贫攻坚理论专题学习研讨。

整改措施:乡党建办要把脱贫攻坚专题学习研讨作为统一思想、抓好落实的重要抓手,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州、**州作为“三州三区”地区,2018年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均未安排脱贫攻坚理论专题学习研讨。

整改措施:由乡党建办负责,严格按照县委中心组脱贫攻坚理论专题学习计划扎实组织开展我乡研讨交流活动。各村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省州县对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2018年6月,**州组织刚劝返的4702名学生(其中贫困家庭学生1752名)参加初中毕业会考,77人得0分,881人未参加考试,但都准予毕业。

整改措施:

一是从严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在劝返学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完善学业水平评价制度。

二是对无培训意愿的统一组织到学校参加九年义务教育完成测试,测试通过的颁发相应证书,测试不通过的继续劝返到校进行随班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方式继续进行九年义务教育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5:东乡县村干部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4年。

整改措施:

一是由乡党建办牵头对村班子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能胜任脱贫攻坚工作村“两委”成员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配齐选优班子,同时注重从未就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致富带头人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发展壮大村级组织力量,强化脱贫攻坚组织保障。

二是对全乡村干部受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积极上报需要由县上选派优秀县乡党员干部在我乡6个党支部专职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三是根据中央1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不断提升“一肩挑”比例。

责任领导:

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对信教群众教育引导不够,有的地方宗教势力干预基层治理,弱化脱贫攻坚成效。**县黄泥湾村23名村民党员多数信教,公开参与宗教活动。一些贫困户给寺庙捐款捐物,频繁花钱参加宗教活动,进一步加重了负担。

整改措施:

一是由各村党支部负责,开展党员参与宗教活动问题大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二是督促各村党支部负责对农村党员开展1次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加强农村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乡镇党委书记在各村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

三是持续推进机关和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全面启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督促全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日常管理和联系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在政治审查环节、预备党员公示期间,调查了解发展对象拜神信教、参与宗教活动情况,坚决杜绝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进入党员队伍,从源头上防止党员信教问题发生。

责任领导:

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省纪委监委对下传导压力不够,市县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不力问题。2018年1月至10月,13个市州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扶贫领域案件仅29件,其中兰州、金昌、武威、张掖4个市没有直查直办案件;**县纪委监委仅查处2件;30个乡镇纪委“零查处”。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通过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加强压力传导,加大对各村监委会主任的业务指导,督促乡纪委今年至少办理1件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乡成立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检查组,将问题反映集中、问题反映多的村社,群众积怨大的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集中办案力量,将执纪监督力量进一步向扶贫领域倾斜,建立更加强力、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优先处置、快查快结、直查直办、严查严办。

责任领导:

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8:金融扶贫政策推行过急,投放对象不精准,存在潜在风险。2015年以来发放的435.6亿元小额扶贫专项货款基本“见户即贷”,贫困户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比较普遍,投入产业的占66%。2018年10月到期197亿元,仅还款76.8亿元,无还本续贷66.6亿元,逾期53.6亿元。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引导群众增强信用意识、还款意识,培育良好的信用行为,认真研究解决精准扶贫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做好精准扶贫贷款回收续贷工作,将逾期率降至最低,对回收续贷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是加大对贷款用途的督查指导,结合“一户一策”脱贫计划,引导贫困户务必将专项贷款用于发展生产,防止用于建房、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确保专项贷款规范使用,切实发挥增强群众发展能力的作用。

责任领导:高龙

人:马福才

整政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完成整改。

(三)反躬自省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9: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水漫灌”。2018年6月省政府发文要求8月底前每个贫困村至少成立2个合作社,载至当年9月底,全州贫困村合作社三分之二运营不规范,对扶贫脱贫的支撑带动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积极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对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以防范风险为底线,督促其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各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有效带动作用,在尽快做实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有突破性进展。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0: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2016年以来,全省新识别贫困人口29.6万,1257个村贫困发生率不降反升,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多识别贫困户可以多享受政策红利,拿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做人情。2016年至2018年全省排查出5.8万有消费性车辆、商品房、经商办企业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四有户”被错误识别为贫困人口。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整改贫困人口识别中存在的漏评、错评现象,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对排查发现的“四有户”被错误识别为贫困人口等问题,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再次核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办法,该剔除的坚决剔除,该脱贫的脱贫,该继续扶持的继续扶持,对符合贫困识别标准而被简单机械剔除的人口,重新识别纳入。

二是注重动态调整,严格按照“一核、二看、三比、四评议、五公示”的贫困人口识别程序开展工作,准确掌握农户家庭收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1:精准帮扶措施雷同。省委组织40万名干部进村入户填写“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但有的对贫困情况摸得不清,有的填写走过场,有的不同情况的贫困户帮扶计划基本相同。

整改措施:

一是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真正把项目资金与贫困户“一户一策”计划措施精准对接,做到“户户有计划、人人有措施、脱贫有保障、群众能满意”。

二是督促帮扶责任人经常性开展入户工作,综合分析家庭现状,紧盯致贫原因,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根据户情实际确定增收产业,精准制定务实、管用、可操作的“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和巩固提升计划。

三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户收入目标,大力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培训、危房改造、安全饮水、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工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确保贫困人口如期实现稳定脱贫。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2:贫困户退出不精准,脱贫质量不高、效果不稳、返贫风险大。2016年以来全省返贫15.6万人,另有17万户72万人虽已脱贫但返贫风险大。

整改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强化政策措施支持,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对2014年以来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贫困户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是对新纳入的返贫人口和剩余贫困人口因户因人制定完善“一户一策”精准帮扶脱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对脱贫的巩固提升户,进一步完善“一户一策”巩固提升计划,落实巩固提升措施。

三是持续加大“1+3+5”产业扶持工程奖补力度,引导群众壮大富民产业规模,对达到奖补标准的给予产业奖补,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和脱贫质量。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3:2018年7月,全省排查出9176户已脱贫户仍住危房。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危旧房排查“回头看”工作,全面摸清底数,

认真研究当前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制定工作方案,逐户确定标准。

二是尽快与县住建局汇报衔接,逐项对账销号,全面补齐短板,实现户户都有安居房的目标。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4:控辍保学注水较多、义务教育降格以求。截至2018年10月底,全省共摸排出失辍学学生23612名,其中贫困家庭学生9348名。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摸清底数。

二是积极推进吊湾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落实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的目标。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5:易地扶贫搬迁推进缓慢,政策把握不准。2016年至2018年10月,全省易地扶贫迁入住率59.3%,旧房拆除率仅为14%。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每一个安置点、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排工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力度,督促动员尚未搬迁的群众及时搬迁入住,并根据搬迁情况,对旧宅进行拆旧复垦。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6:2017年省水利厅摸排出全省有24万农户不能正常供水,21万户饮用水窖水。

整改措施:

积极配合县水务部门尽快落实饮水安全三年实施方案,建管并重,加快推进我乡北部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确保所有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

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完成整改

问题17:省委抓各级班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力度不够大。部分干部对**省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深刻,脱贫攻坚过多依赖中央支持,“等靠要”思想较重。一些干部认为当前国家政策倾斜力度大、资金投入多,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完全没有问题,盲目乐观。

整改措施:各村、各站所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对乡情实际和脱贫攻坚艰巨性的认识,主动作为,保持战略定力,克服急功冒进和厌战情绪,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8:有的县市主体责任“挂空挡”。定西市2017年7月才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双组长制,临潭县、迭部县截至2018年11月底尚未落实。2016年以来,**州召开17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9次党政正职均未参加;临潭县召开87次会议,34次党政正职均未参加。

整改措施:各村要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充分认清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认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全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脱贫攻坚进程。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9:省委对一些贫困地区干部队伍重视不够,有的班子配备不合理、调整不及时。巡视中对个别乡镇党委班子总揽全局能力弱、扶贫开发成效考核靠后,个别贫困县党政正职长期不团结的问题反映较多。

整改措施:由乡党建办牵头对村班子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能胜任脱贫攻坚工作村“两委”成员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配齐选优班子,同时注重从未就业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致富带头人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发展壮大村级组织力量,强化脱贫攻坚组织保障。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问题20:干部队伍作风、素质与脱贫攻坚任务不相适应。有的乡镇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政策不求甚解,工作被动应付;有的扶贫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有的贫困村干部整体素质不高,文化程度低,推动工作能力弱。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能打硬仗、会打硬仗、善打硬仗的脱贫攻坚队伍。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问题21: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弱。2018年2月全省排查出1081个软弱涣散贫困村基层党组织,截至当年10月底还有198个未完成整顿。有的村过于依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发动、引领、教育、凝聚群众作用弱,发展富民产业、带领群众增收思路不清、办法不多。

整改措施:

一是集中对甘沟村、前坪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考核验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的继续整顿提升。结合村级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要求,“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建立整顿工作台账,抓好整顿任务落实。

二是持续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择优确定一批文化程度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年轻党员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党建指导员。

三是持续推行乡干部驻村包社和村民知情大会制度,推动工作力量下沉和村务公开,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问题22: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有的贫困户不愿自已动手实施危房改造、种植业扶持项目,镇村干部为完成任务指标,只能自已动手修房下地。

整改措施:

一是大力实施“精神扶贫”工程,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加大宣传引导。

二是深入开展“知恩、感恩、报恩”教育活动,坚决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等靠要”等不良习气。

三是按时召开群众知情大会,切实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断调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工作成效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体现,不断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刻反思自省。要深刻认识到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我乡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特别关切,是对我们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力鞭策,也是我乡全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契机。要从问题中引起重视、引发警觉,深入对照进行自查,看一看有没有这方面的现象。要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真正把自已摆进去,剖析思想、找准差距、深挖根源,深刻反思在思想认识上的差距、基础建设上的短板、政策供给上的不足、工作落实上的偏差,做到早发现、早主动,早整改、早见效。

(三)深入研究分析。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吃准问题、吃透政策、找准症结的基础上,研究谋划提出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问题、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措施能落地。要区分重点任务、阶段任务、长期任务,逐个明确整改时限、要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与今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提前研究思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四)强化组织领导。**乡中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进度安排和督查落实,各责任人具体负责开展自己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村支部、村委会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两委”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整改报告机制,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建立巡视整改督查机制,把督促整改作为乡党委、乡纪委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为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监督保障。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三篇:崇礼乡10+10专项巡查整改方案

关于市教体局纪检组“10+10”专项巡察

崇礼乡中心学校的整改方案

根据上蔡县教体局通报的《驻马店市教育局纪检组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崇礼乡中心学校十分重视,立即召开“10+10”专项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向全乡各中小学校通报驻马店市教育局纪检组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问题的出处,责任到人,责任到校,有针对性地解剖问题,并制定出详细的整改方案,现汇报如下:

中心学校出台《关于驻马店市教育局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的有关规定》,从五大方面,20个小的方面规范各种教育、教学行为,坚决刹住不正之风。

(一)、关于补助方面规定。

1、同城不吃饭。到乡里参加会议、教研活动、考试活动、报送材料一律不得出现伙食补助。

2、本校内一切教学活动、节假日活动不得出现伙食补助。

3、校长与教师外出补助应当一致。

(二)、关于差旅费方面。

1、外出学习及业务活动,出租车票不能随车旅单入账。

2、连号长途汽车票不能在同一年内连续入账。

3、租车费原则上乡镇内半天控制在五十元,一天不得超过一百元;出乡一天不得超过二百元。

4、外出学习按照文件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报销时一律附有纸质文件,否者不得入账。

(三)、关于采购方面。

1、物品采购,校长不能一人经手,一人签字。

2、购买物品要附清单,单据一致。

3、大宗物品购买、学校小型建设、维修设备等,超过五千元要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4、大宗同样物品当月不得连续重复入账。

(四)、关于丧葬费方面。

1、教师家属不再享受教育工会的丧葬费,否者视为公款送礼。

2、教育工会的丧葬费只限教师本人享受,每人不得超过二百元,不准送帐子。

3、各校教师(含退休教师)只能由本学校送丧葬费,其他学校不再送。

4、哪个学校教师办事由哪个学校自己召开追悼会,前去参加追悼会的教师不能出现伙食补助费用。

(五)、其他方面。

1、任何教师不准代收教辅、保险等相关费用。

2、小学一二年级不准有教辅作业。

3、严格教师请销假手续,认真执行上教【2016】99号文件。借调教师一律回原单位上班,否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规范学校会议记录,学校荣誉证书发放记录,重大事项领导班子会议记录,学校绩效考核的原始记录要齐全。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各项常规管理,完善好有关档案。图片、影视、文字材料齐全。

每学期都要扎实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本学期从9月1日开始,中心学校开展为期一学期的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同各个学校签订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校长双向责任,主体责任,从校长抓起,从每一位教师抓起,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查处违规乱收费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崇礼教育的满意度。

上蔡县崇礼乡中心学校 2016年9月22日

第四篇:教体局落实县安全生产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强化校园安全教育管理,根据县第七安全巡查组对教体局安全生产隐患督导交办的问题,我局迅速对问题清单拟定整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整改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教体系统责任,深入排查隐患,认真落实交办问题的整改。通过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依法监管,注重系统治理,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改措施

1.及时召开相关科室、学校、局引资企业具体负责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引资企业健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安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职责。

2.对各自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寻找解决办法,制定整改工作计划,限期整改到位(详见附件:教体局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明细表)。切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人人负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优化各类应急预案;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结合实际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签订各类责任状,落实师生员工及家长的安全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1.在思想上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确,管理严密。

2.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不一的问题,近期邀请专家对全县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统一认识,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3.全县农村中心小学、完小、教学点危险化学品全部移交到对应乡镇中学统一管理。

4.对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各项措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5.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杜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狠抓常规,夯实校园安全管理环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标本兼治原则,配合公安、市场、交通、文广新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小摊点、小商店、小饮食店、网吧及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做到有措施、有成效,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施规范化和长效安全管理,突出消防、危化品、交通、食品安全等工作重点,实现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促进全县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地方司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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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

(2010年6月13日 京高法发[2010]213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司法巡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对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力度,全面推动两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司法巡查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四条 司法巡查工作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 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巡查组。巡查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从其他领导干部中选任。

巡查组其他成员从政治部、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和督察室选派。 巡查组一般由7-9人组成。

巡查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巡查具体工作。 第六条 巡查组的主要职责:

(一)对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情况进行监督:

1.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5.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6.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

7.司法业务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8.其他需要巡查的情况。

(二)向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报告巡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指示和要求,向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巡查组巡查前接受培训,明确巡查工作任务,做好巡查准备工作。 第八条 巡查组成员遇有可能影响正当履行职责的情形,实行公务回避。

第九条 巡查组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部署,每年巡查3-5个法院,5年内将全市法院至少巡查一次。对每个法院的巡查,一般为10-15日左右。

第十条 巡查组的主要工作方式:

(一)听取被巡查法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查法院党组的有关会议;

(三)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四)与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五)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六)受理反映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问卷调查、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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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反映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九)巡查工作需要的其他工作方式。

第十一条 巡查组不具体执纪办案,不干预被巡查法院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查法院的具体工作问题,非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授权、委派,对巡查中涉及的问题不作表态。

第十二条 经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意,巡查组可向被巡查法院党组反馈巡查期间了解的有关情况。 受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委派,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可与被巡查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第十三条 巡查组对巡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巡查组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对于不属于巡查工作职权内的,应当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巡查组要正确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巡查组对被巡查法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属于巡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 http:///fg/detail527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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