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 卫生城市 国家 实施方案 创建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

篇1: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三创”动员大会精神和200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设成为优美、文明的国家级卫生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发展、治难点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2005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调研,并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条件,为2006年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夯实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分区达标”、“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

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项指标67个子项,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个指标和省定基本条件1个指标,共合73项,逐项分解加以落实。

(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项)

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主要责任部门:环保局

5、城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主要责任部门:卫生局

(二)省定基本条件(1项)

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使创卫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长效和运作高效。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

抽查对象:市(区)创卫办、爱卫办、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

2、健康教育(7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市(区)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等。

3、市容环境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清除乱帖乱画,落实门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

抽查对象:建设、城管等部门,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粪便处理场等。

4、环境保护(9项)

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抽查对象:环境、建设等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

5、公共场所(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4项)

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

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包括机场、车站、港口)、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

6、食品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五病”调离率的监管力度,无过期食品销售。

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店、肉食、冷饮、糕点加工厂,学校、机关、医院食堂等。

7、传染病防治(8项)

基本要求: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

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

8、城区除四害工作(4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完善“四害”监测资料,实施灭蝇达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创卫办、爱卫办、疾控中心等。

灭鼠:(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下同),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内鼠迹。(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情况。(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

灭蚊:(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 生情况。

灭蝇:(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

灭蟑螂:(10)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及居民住宅室内蟑螂成、若虫和卵鞘数量。(11)以上单位、场所的地下室、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蟑螂尸等)。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项)

基本要求:加大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设立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抽查对象: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居民区等。

10、民意测验(7项)

基本要求:加强宣传和城市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面貌的满意率。

抽查对象: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卫生状况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创新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市领导联系各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各区和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经费投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每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若干个,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各级创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建设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交通部门等加强区间道路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

2、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三轮车、残疾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等。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市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协调处理好“多把扫帚”问题,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实施亮化工程,营造卫生城市氛围。交通部门要加强窗口单位,特别是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烟草广告。

3、开展“五小”服务行业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卫生、工商、公安、建设、贸易与粮食、文化等部门要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五小”服务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

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报告、肠道门诊和消毒管理。

4、开展集贸市场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工商、贸易等部门要根据《标准》,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对老、旧、小集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

5、加大城区除“四害”工作力度。

建立出台《台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把除“四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除“四害”经费的投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蟑、灭蚊、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6、开展河道污水治理活动。

各区政府继续加大对三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为载体的河道疏浚整治活动,对沿岸、水系的部分工业、生活污水治理和在广大农村及污水管网未接入区域,大力推行生活污水无动力、微动力生化处理及土地生态系统处理技术,做到达标排放,水资源回收利用,并清淤河道、绿化河岸。加强对自然山体、森林、河流、湿地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卫生管理责任。强化区、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抓紧制订、完善我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居民区爱国卫生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力争在2005年通过省级考核和国家级调研,并且将创建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落实阶段(2005年1—4月)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召开创卫工作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市创卫办提出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提出实施计划或方案,组织本区、本部门落实创卫工作。

2、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申请报告和自查工作总结的有关资料,以市爱卫会的名义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书面申请报告。

3、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结合第十七个爱国卫生月,全面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使城市卫生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准备好迎接省爱卫会的暗访调研、评估。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5年5—8月)

1、组织第一次模拟检查。对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

3、迎接省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针对省爱卫会考核提出的问题,各区及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同时提出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在接受省爱卫会的考核后,力争向全国爱卫会提出创卫申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5年9—12月)

1、针对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和考核后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再整改,加强专项整治力度。

2、组织第二次模拟检查评比。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

3、积极准备接受全国爱卫会的研调和暗访,力争一次研调成功,具备国家考核条件。

4、做好各项巩固提高工作。大约在国家调研认可三个月后,全国爱卫会将组织来我市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在2006年的适当时机,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和验收,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篇2: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完善”四害”监测资料,实施灭蝇达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创卫办、爱卫办、疾控中心等。

灭鼠:(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尝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下同),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内鼠迹。(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情况。(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

灭蚊:(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灭蝇:(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

灭蟑螂:(10)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及居民住宅室内蟑螂成、若虫和卵鞘数量。(11)以上单位、场所的地下室、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蟑螂尸等)。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项)

基本要求:加大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设立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抽查对象: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居民区等。

10、~测验(7项)

基本要求:加强宣传和城市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面貌的满意率。

抽查对象: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卫生状况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创新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市领导联系各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各区和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经费投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每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若干个,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各级创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建设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交通部门等加强区间道路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

2、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三轮车、残疾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等。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市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协调处理好“多把扫帚”问题,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

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实施亮化工程,营造卫生城市氛围。交通部门要加强窗口单位,特别是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烟草广告。

3、开展“五斜服务行业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卫生、工商、公安、建设、贸易与粮食、文化等部门要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五斜服务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

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报告、肠道门诊和消毒管理。

4、开展集贸市场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工商、贸易等部门要根据《标准》,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对老、旧、小集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

5、加大城区除“四害”工作力度。

建立出台《台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把除“四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除“四害”经费的投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蟑、灭蚊、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6、开展河道污水治理活动。

各区政府继续加大对三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为载体的河道疏浚整治活动,对沿岸、水系的部分工业、生活污水治理和在广大农村及污水管网未接入区域,大力推行生活污水无动力、微动力生化处理及土地生态系统处理技术,做到达标排放,水资源回收利用,并清淤河道、绿化河岸。加强对自然山体、森林、河流、湿地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卫生管理责任。强化区、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抓紧制订、完善我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居民区爱国卫生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力争在~年通过省级考核和国家级调研,并且将创建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落实阶段(~年1—4月)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召开创卫工作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市创卫办提出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提出实施计划或方案,组织本区、本部门落实创卫工作。

2、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申请报告和自查工作总结的有关资料,以市爱卫会的名义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书面申请报告。

3、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结合第十七个爱国卫生月,全面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使城市卫生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准备好迎接省爱卫会的暗访调研、评估。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年5—8月)

1、组织第一次模拟检查。对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

3、迎接省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针对省爱卫会考核提出的问题,各区及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同时提出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在接受省爱卫会的考核后,力争向全国爱卫会提出创卫申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年9—12月)

1、针对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和考核后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再整改,加强专项整治力度。

2、组织第二次模拟检查评比。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

3、积极准备接受全国爱卫会的研调和暗访,力争一次研调成功,具备国家考核条件。

4、做好各项巩固提高工作。大约在国家调研认可三个月后,全国爱卫会将组织来我市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在~年的适当时机,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和验收,并获得国

篇3: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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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1日,我市生城市工作础上,创建了

了某省卫生城市考核初验,标志着我市创建《,为从地

卫生城市标准》,在整体上

环境卫生面貌,卫的基我市

新阶段。2006年,攻坚克难,加大工作卫生城市工作、、,特制定我局创卫工作方案。

一、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思想为,市委市政府“四路并进、五力同驱”,执政为民、整体规划、超前的模式,以区,动员全市的要求,以人为本、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条块

建设小康社会的总

生活质量的原则,、以块为主、条条

素质为建设、社会运作、长效管理的思路,为主战场,以治乱治脏为

口,以硬件建设、长效管理、创卫工作,力争早日把我市创建成基础设备完备、社会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卫生城市

二、安排

(一)实施整治阶段(4月—6月):该阶段要健全组织、纠,实施和

创建任务。

动员、责任、自查自

(二)核。阶段(6月—12月):该阶段要创建长效管理,迎接暗访、调研和考

三、工作

抓好六个的整治工作:

(一)要以爱卫组织力量为,组织管理整治。

(二)要以市民文明卫生素质为,健康教育整治。

(三)要以治理脏乱差为,市容环卫整治。

(四)要以“五小”门店为,食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整治。

(五)要以治理大气、水污染为,环境保护整治。

水利局任务:对洹河、环城河、婴儿沟、铁西排洪沟、北万金渠的综合治理。

责任:洹河管理处、城防办、万金渠管理处。

(六)要以健全防鼠防蝇设施为,除四害整治。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某市水利局创建工作指挥部的下,卫生城市工作在某市创建卫生城市

某市水利局创建一把手、各科室站主要

卫生城市工作的组织实施,要

挂帅负总责,各

要下设办公室。局属各健全的工作班子和机构。

2、机制保障。汇报制度。局属各局创卫办一步创卫工作,并查评比制度,路段责任分包制度,清理分包路段卫生。专题、机关各科室站每月25日前向局创卫办上报当月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创卫工作专题汇报会,各责任、科室站的汇报,部署下

检通报,要求按时向市创卫办上报我局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创卫检查评比活动,每月明查暗访1-2次,检查结果创卫工作进度和质量。

泰州市海陵区创建办2008工作总

(2008年11月11日)

2008年,海陵区创建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快构建和谐海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创卫长效管理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在巩固创卫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创卫覆盖面。以迎奥运火炬传递、迎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检查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区环境卫生质量。以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为宗旨,通过“党政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积极推进“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一、扎实工作,力争工作业绩上台阶

“创建和谐的人居环境”是创卫的宗旨所在,2008年是泰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我办以“创卫长效管理”为抓手,按照区政府提出的“高效率实施城乡管理”的要求,全力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加强环境保洁监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扎实推进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创卫达标,净化、美化城市环境,为我区创建和谐的人居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一着不让抓整改。2008年,我区环境卫生重点工作有:保障奥运火炬传递沿线环境卫生、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环境卫生得高分。这两项工作都是市、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创建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分别就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居民区与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以及群众满意度等十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进行了排查分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序时进度,明确了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并通过任务交办的形式,将整改任务一一落实,做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责任人。通过狠抓落实、全面努力、认真协调、严格监督,为全区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二是强化责任保效果。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确定的 “谁的辖区谁管理,谁的事谁去办,谁的事谁办好”的原则,区创建办明确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单位对创卫整改任务实行包保,确保全面达标。年初,我们会同区作风办、考核办专门对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就贯彻创卫长效管理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并着重对各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任务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明确了五个方面责任,即行业责任、主管部门(系统)责任、联创共建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以及领导责任。由于督查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都能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创卫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主动想工作、出思路,带着责任抓,带着感情抓,坚持一抓到底,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镇(街道)、社区、居住区,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行业单位环境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抓整治。2008年,我们本着“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突出重点,全力组织开展各项创卫整治工作。首先,突击整治暴露垃圾,累计清除城区内积存暴露垃圾近1.6万吨;清除城区“牛皮癣”近1万处;清理乱堆乱放500多处;清理扒翻种植5290平方米。后街背巷保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卫生保洁责任进一步落实,街巷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其次,突击整治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环境,累计清除露天粪坑366个,清理散养家禽19处。第三,专项整治废品收购站点,按照整治区域界定,对辖区内211个废品收购站点进行了集中整治,实施规范管理137个,取缔无证经营16个。第四,专项整治中小河沟河塘。2008年我们组织对建城区内航道以外以及主干道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91条河沟河塘,按照“清淤、驳岸、清除杂草杂物、垃圾、违章建设”的要求进行了整治,其中,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以及历次暗访暴露问题比较多的城北街道凌家沟、城东街道智堡东河、扁豆塘、九龙镇董庄庄沟、城西街道前庄河、京泰路老东河及庄沟等34条中小河沟,实施了重点整治,并实现了长效保洁。此外,我们还集中开展了住宅小区、“五小行业”、农贸市场等突击整治。这些整治活动的开展,既解决了居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也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

四是巩固成果促提高。一是组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比。今年前三个季度,我们采取暗查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以及部分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和软件资料进行了综合考核。通过考核评比,进一步强化全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了环境卫生保洁质量。二是组织开展创卫达标检查,推动环境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消除盲区和死角,全面整改存在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三是积极协调解决群众重点投诉的问题,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如东风北路环境卫生问题,区创建办多次牵头水利、建设部门现场办公,明确责任,确保新路建成,环卫跟上;城北街门渔行村一鹌鹑养殖场污染问题、海润农贸市场东侧道路保洁问题、东进小区南大门口保洁等问题,在创建办的协调下都得到了圆满解决。五是结合区情,研究制定了创卫长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

二、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创卫环境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2008年,我们坚持以民为本,以“创卫长效管理”为抓手,积极主动地服务基层,为百姓排忧解难,力求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部门作风,扎实推进城管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下访制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党政干部下访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成立了以部门“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干部下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08部门领导干部下访工作计划,明确部门领导干部下访工作重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同时,区创建办明确部门领导干部下访工作联系点,落实下访工作责任。部门每个领导干部不仅有下访分工挂钩联系的街道,而且有重点下访联系的社区(村),做到既有分工挂钩,又有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下访工作。

二是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工作。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既需要依靠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更需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让群众在创卫长效管理工作中得到实惠,争取取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2008年,区创建办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下访近百次,约见信访市民群众90多人次。现场协调解决创卫专项整治中的突出矛盾60多起。

三、以民为本,积极推进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2008年,我们坚持把创建办的职能、职责落实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深入相关镇(街道),共同谋划,拿方案,定计划,排措施,筹资金,扎实推动创卫长效管理的落实。一是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区各行政村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逐一进行摸底调查,指导、帮助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

二是因地制宜,明确整治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有关“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卫生标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城中村综合整治达标的9条标准(即道路平整硬化;下水管网完备;路灯基本覆盖,方便群众出行,无黑灯区;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河沟河塘水面洁净,无漂浮物;环境秩序井然,无乱堆乱放;改厕工作全面到位,无害化户厕改造任务完成率100%;长效管理措施落实,环卫设施齐全,有专职保洁队伍,保洁措施到位,卫生经费落实;村民健康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使城中村综合整治做到达标标准明确,整治重点突出。

三是主动协调,落实改造项目。按照“组保洁、村收集、街道(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管理模式。目前,全区所有行政村已按照“城乡一体管理”模式实施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普及率由2007年的73.5%提高到2008年的100%。

四、加强管理,强化环境卫生考核效果

城区街巷环境卫生管理是区创建办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为扩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促进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长效化,今年以来,我们从巩固创卫成果、加大镇(街道)环境卫生考核力度入手,制定出台了《海陵区街道(镇)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镇(街道)在环境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行风建设、质量保证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责任。围绕社区保洁质量、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定期对各镇(街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巩固创建成果,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促进街巷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从而进一步达到了管理加强、保洁到位、群众满意的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一年来,我办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由于办公场所未定,“三定方案”还未完全落实,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尚不到位,目前区创建办工作仅局限于,尚未形成系统的城市环境卫生目标管理体系。此外,研究探索解决一些带有规律性问题不够深入。如对河沟河塘的长效保洁管理措施、物业管理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等问题尚未形成高效、有力措施或办法。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的要求,树立开拓创新、持续创卫理念,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化和拓展“创卫”内涵,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一是巩固创卫成果,全面推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为主要目标的新一轮建设。二是统筹协调,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向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农村延伸,加速城乡一体化管理化进程,促进农村建设管理工作实现城市化、现代化、制度化。

三是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切实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完善部门及内部机构设置,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按照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研究探索环境卫生整治新路子,理顺体制关系,形成快捷有效的保洁机制,促进城区人居环境和谐发展。

篇4: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综合评审、公示、命名之年,为顺利完成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任务,根据《2011年延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整改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贯穿一条主线、把握四项原则、做好四项工作”总体工作思路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载体,结合全国爱卫会组织开展的2010—2012年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建立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社区和单位卫生方面

1、坚持不懈抓好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驻街单位和各社区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大爱国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通过“创卫”改善群众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2、进一步加快街区老(旧)居民区的环境改造和管理,加大居民区绿化和硬面化覆盖面的投入力度,通过“创卫”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

(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方面

针对街区存在的个别未改造的城中村、旱厕、防洪沟及城乡结合部等因动迁不彻底而导致的卫生基础设施不完善、保洁不到位等现象,要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保证其基本环境卫生的清洁,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

(三)健康教育方面

社区、驻街单位的档案资料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以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四)传染病防治方面

加大社区全民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做好流行性出血热免费接种工作,提高接种率,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健康知识。

(五)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面

进一步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继续加强居民区、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防蝇设施建设,尤其是“五小”行业的预防措施建设,以清理、清除卫生死角为手段,消灭病媒生物孳生地。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

到四月末,制定社区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每项工作落实到责任人,规划完成时限,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二)整改实施阶段

从五月初到七月末,按社区整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

从八月初开始到九月末,由街道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全街区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优异的成绩迎检国家爱卫会专家组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一)领导重视。“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定期对社区 1

整改情况进行调度,掌握社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由社区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街道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责任。要明确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从四月份开始到九月末,每月20日前将创卫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到负责人处。

(三)督促检查。社区创卫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并邀请义务监督员对各驻街单位、居民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创卫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居民点及时上报市创卫办进行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白川社区

篇5: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十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9〕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十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大力加强健康教育,广泛普及卫生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品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二)城、郊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高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三)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四)社区能够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要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五)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各类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七)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八)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健康教育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坚持条块结合,市直部门和城区政府(管委会)联动,以区(管委会)为主,实行属地管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教育,注重长效。以行业、社区和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工作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逐渐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行业、社区和公共场所等健康教育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市政府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公共事业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委办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市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各区及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细化工作指标,落实人、财、物,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卫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使群众的卫生保健能力、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素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四)加强信息沟通 加强健康教育的信息上报工作。各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健康教育情况及时报送市健康教育所,(联系电话:8682941),建立每周报送一次的信息报告制度。市健康教育所将每周汇总信息上报市创卫工作组。

(五)加强督导检查

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级各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健康教育工作责任落实、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令限期整改。

附件1:十堰市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2、十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单位任务分解

附件1:

十堰市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学勤

副市长

副组长:冯安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文华

市卫生局局长

张 凯

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公共事业处处长 成 员:何世兴

市教育局副书记 石教勇

市人事局副局长 赵小雪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余 霞

市经济委员会工会主席 卫 真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 伟

市商务局副局长 汤守华

市文体局副局长 罗 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永辉

市广播电视局总编 王仁宝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沈守意

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王 勇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朱正阶

市城建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周 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喻传华

《十堰日报》社纪委书记 杜鉴冰

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李 俊

共青团十堰市委副书记 姜平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张先军

茅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旭英

张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叶直升

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十堰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

责 任 单 位 任 务 分 解

一、各责任单位共性任务:

(一)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解决工作实际问题,有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各项工作要有安排计划,实施意见,考评方法,总结评价记录。

(三)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健康教育,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四)公共场所、会议室等有控烟制度,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控烟宣传。

(五)在职责范围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月更换一期宣传内容,并有档案留存。

(六)向市创卫工作组提供一套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备检。

二、各责任单位分别承担的任务:

(一)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

1、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卫生工作目标,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实际,制定2006年至2010年健康教育长远规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健康教育业务经费列入当地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2、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相关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用房、工作六落实。街道办事处要有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健全的网络,基层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健康教育机构能够配合主管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急预案,能够制作多种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开展各种卫生法规、主题宣传日、咨询、社区服务等多种宣传活动,并能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优势,扩大健康知识覆盖面,提高业务指导工作效率。业务资料保存完整,档案管理规范。

3、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创建 “市民健康教育学校”和“示范健康教育室”等活动,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服务场所及设施,使社区居民改变个体和群体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水平。街道办事处的健康教育工作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有长期规划,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和必要的宣传设备、材料。居民健康档案、培训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记录、照片、宣传资料等材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社区能够结合实际,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以及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卫生宣传栏、墙报不少于3平方米,能够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6次;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资料,种类不少于4种。

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每年的核心信息应宣传到80%的目标人群,社区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0%。

3.1 社区居民健康知识普及范围

(1)常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2)常见妇女保健知识和家庭常用药知识。

(3)“不吸烟、少饮酒、合理膳食、心理平衡、适当锻炼”相关知识。(4)家庭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5)家庭常用消毒方法。(6)环境卫生知识。(7)避免意外伤害和应急相关知识。3.2 社区居民健康行为要求

(1)学习卫生保健知识,有保健书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2)注意营养搭配,生熟食品分开,至少有两个菜板、两把菜刀。(3)社区居民家庭备有常用消毒剂,餐具定期消毒。(4)家庭环境清洁,物品整齐,居室经常通风。(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吸烟、不酗酒。(6)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辖区学校、医院、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职责范围开展健康教育。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宣传阵地,有宣传内容,有宣传记录。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单位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5、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学校创建活动。

(二)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

1、驻市各公司、单位(机关、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宣传阵地,有宣传内容,有宣传记录。

2、公司各学校、医院、社区、公共场所、单位按职责范围开展健康教育。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单位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3、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一期。

4、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学校创建活动。

(三)市广播电视局、十堰日报社

1、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题栏目,有专人负责,有宣传教育计划、工作记录和群众反馈信息。

2、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发布公民健康素养、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核心信息、重大传染病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等卫生科普知识、公益广告。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3、广播电台、电视台健康教育节目应安排在黄金时段播放,每周至少播放1次,并预告波段、频道内容和播放时间,便于群众及时收听收看。

4、要大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条款和吸烟对健康的危害。

(四)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建监察支队

1、督促各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建筑工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每2月更换一期。

3、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民工卫生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监测评价。

4、对建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加大支持力度。

5、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在公共交通车辆内禁止吸烟,并开展控烟宣传。

(五)市经济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1、各行业单位应有健康教育工作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职工健康档案和有关文件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2、各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相关的卫生法规、健康知识和职业卫生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疾病预防、营养卫生、吸烟有害健康等健康知识,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制定控烟制度,设立禁烟标志,开展控烟宣传,落实控烟措施,加强禁烟执法。商场、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3、各企业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设置宣传栏的,面积要在3平方米以上,每2月更换1次,全年6期,资料整理规范。

4、各企业(包括施工工地)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与本行业相关、面向本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4次以上,其中2次以上为与职工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讲座,职业卫生知识、职业防护、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95%。

5、食品企业每年还必须有组织地接受《食品安全法》、与食品有关的营养及卫生常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率100%。

(六)市卫生局、市健康教育所

1、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工作目标,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

2、健全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发挥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职责,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3、负责中小学生社区居民、行业职工、住院病人及亲属卫生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监测评价。

4、设计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对新闻媒体健康教育栏目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5、组建市级健康教育专家团,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根据健康教育知识核心内容和日常保健知识制定《健康教育讲师团课程目录》,并向各单位提供免费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6、组织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学校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各行业公共场所制定控烟制度,设立禁烟标志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控烟宣传,落实控烟措施,加强禁烟执法。

7、负责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考核和监测评估,其相关知识知晓率≥80%。

(七)市工商局、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组织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城市无烟草广告、各新闻媒体无烟草广告。

2、每个集贸市场内设置一处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要在3平方米以上,每2月更换1次宣传内容,全年6期。

3、各集贸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知识晓率≥70%。

(八)市交通局、十堰火车站

1、各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有工作网络。

2、各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一处以上健康教育阵地,设置宣传栏的,面积要在3平方米以上,每2月更换1次宣传内容,全年6期。

3、各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有控烟制度,室内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4、各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完整。

5、各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应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内容存档可查),向广大群众进行卫生科普知识教育。

(九)市教育局

1、各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有1名以上专(兼)职教师(校医)负责具体工作。按《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的要求,城区各项指标中选项为“A”的学校分别达到90%以上。《学校健康教育评价表》≥85分。

2、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大中专、高中(职业学校)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面向全体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6次,其中4次为健康知识讲座。普通中小学设置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

3、学校内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每年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或相关活动4次以上。

4、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

5、各学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要在3平方米以上,全年不少于6期。

6、每个班级有黑板报,黑板报上刊有卫生知识,全年不少于4期。

7、做好健康教育资料进班级工作,每班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个学校有一套VCD科普宣传片。

8、学校健康教育业务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有课本、课时,教师有备课教案。

9、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无烟学校比例达80%以上,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十)市人事局

1、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有分管领导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并有1名以上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各机关、事业单位有支持所属部门开展健康教育的相关政策,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各机关事业单位设置一处以上健康教育阵地,设置宣传栏的,面积要在3平方米以上,每2月更换1次,全年6期。

4、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与本单位相关、面向本单位职工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4次以上,其中2次以上为卫生知识讲座。

5、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十一)市文体局、市政园林局

1、广场、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有工作网络。

2、广场、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设置一处以上健康教育阵地,设置宣传栏的,面积要在3平方米以上,每2月更换1次宣传内容,全年6期。

3、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广场、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有控烟管理制度,室内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4、广场、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完整。

5、广场、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应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内容存档可查),向广大群众进行卫生科普知识教育。

(十二)市规划局

在市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设立面向公众的社会健康教育宣传栏12个,每个不少于3平方米,每2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十三)市房管局

督促每个在建/建成小区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一处,每处不少于3平方米,每2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十四)团市委、市妇联

组织团员、妇女、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文明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十五)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督促健全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网络、人员、经费等建设。

2、组织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篇6: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工 作 总 结

2007年我社区在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指导和规划,结合社区实际,社区认真组织全体社区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和创卫办及简城镇的会议要求全面完成今年卫生工作。

1、抓好社区干部思想创建卫生城市

为了搞好辖区卫生,社区组织召开小组,以上的干部会议,在会上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城市文件精神和镇政府的工作安排,改变干部工作、作风,强化干部思想。社区成立了创卫领导班子,辖区卫生由主任都维刚、书记谭俊主要抓。居民院楼的卫生由成员刘素珍、赖勇、陈世英分管,明确干部责任。

2、抓好辖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为了认真抓好创卫工作,根据简创办有关文件精神和镇政府的会议要求,社区认真组织住辖区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创卫会,在会上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在辖区大力宣传,讲文明、爱卫生。号召辖区居民人人动手共创卫生城市,教育居民严格遵守市民守则六要、二十不准,并给住辖区11个单位划定了卫生责任区,明确了单位的责任,社区每周五定期督促单位的清扫工作,和政协牵头,单一道检查,各单位的责任地段,并考评打分,今年共清除卫生死角6处,清除阴阳沟4000余米,清除化粪池6个,共评出卫生先进单位6个,其中省级1个,地级2个,市级3个,为了加大二级环卫的管理,社区在镇政府和城管办的工作指导下,成立了二级环卫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管理制度,每天专人检查,两周组织环卫工人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地段包干,全天保洁,迎接四省工业会、秋区会在简阳召开

3、搞好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为了搞好公里卫生突发性工作,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会议精神,在辖区宣传健康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居民如何预防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在社区和上级的指导下,辖区无异常情况发生,确保了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社区的稳定。4、2007年在党委、政府的工作指导下,在社区干部的努力下搞好了辖区的卫生,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和工作任务,不过与其他社区相比还有差距,今后要努力学习搞好辖区工作。

顺城街社区居委会 2007年11月10日

顺城街社区居委会

2007年创建卫生城市和除“四害”工作计划

2007年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指导思想和规划,结合社区实际,根据市创卫办,文件精神在辖区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精神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全面完成今年的创卫工作。1、2007年的创卫目标

为了巩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社区加大了创卫的管理力度,并成立创建卫生城市领导班子,明确了责任。辖区的卫生由主任都维刚、书记谭俊主要抓此项工作,成员:刘素珍、赖勇、陈世英和居民小组长分管小组大院卫生工作。

2、爱我家园,搞好辖区卫生

为了搞好辖区卫生,社区在辖区大力宣传创卫精神,教育居民严格遵守市民守则,六要、二十不准,号召辖区居民人人动手争创简阳卫生城市、强化居民的创卫意识,做到人人讲文明、个个爱卫生给11个住辖区单位划定卫生责任区,每周坚持督促各单位的清扫工作和卫生死角的清理,同时给各单位考评打分。

3、搞好居民院楼卫生和门前四包工作

为了创建和谐文明卫生社区,加强辖区门市业主的门前管理工作,并给辖区每个业主签定门前四包责任书,同时加强每个居民小组的卫生管理,给14个居民小组签定卫生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分片包干,确保大院长期清洁、阴阳沟畅通无阻,同时加大二级环卫的管理工作。

4、抓好公共卫生突发性工作

搞好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健康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居民如何预防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今后在党委、政府的工作指导下,认真搞好2007年的卫生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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