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1篇)
篇1: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的治安管理,深化“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促进“三基”工程建设,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保卫工作,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方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所
长 副组长:教导员
副所长
成员:派出所责任区民警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与检查整治工作。
要严格按照县局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危险物品单位(部位)开展安全检查整治。
重点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要开展对剧毒化学品单位的检查,特别是日常治安管理中检查较少的自来水公司、学校、医院等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重点检查储存仓库条件有无发生变化、接触剧毒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无落实、剧毒化学品流向登记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文进行处罚。
(二)全方位清缴及查处打击工作。
要严格按照县局的部署,切实强化清查收缴工作,及时查处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
1、要开展危险物品行业内非法危险物品的清缴活动。一要针对辖区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排摸工作,重点排查有否使用民爆物品进行作业,一经发现有使用民爆物品痕迹的,要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坚决收缴非法民爆物品;二要主动联系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对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情况的全面排摸,广辟信息渠道,积极发现、挖掘非法买卖、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工作线索,深入彻底收缴非法剧毒化学品,严厉查处打击非法买卖、使用等涉剧毒违法犯罪行为。
2、要重点对本辖区的客运中心、货运中心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加大日常巡逻盘查力度,全方位组织开展非法危险物品的清查、收缴工作,严格落实上车、上船旅客及携带物品的安检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危险物品上车、上路,确保运输安全。一旦发现,要立即组织查处并彻底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对涉黑涉恶、有前科劣迹、有条件接触危险物品的人员开展排查,查其有无非法持有、私藏、买卖危险物品,对有前科劣迹的从业人员要实施重点管控。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专项检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地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专项行动氛围。工作中必须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广泛散发、将《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通告》张贴到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三)明确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派出所先进的做法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整治行动成果明显落后于其他地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公安机关或外地公安机关查获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督促指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情况、进度及时开展督促指导,并对取得的工作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
XX派出所
2011.5.15
篇2: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二零年九月
煤业有限公司
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 号 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按照安委办《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煤业公司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煤业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努力构建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煤炭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进一步推进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炭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装置及使用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受控,逐步实现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机构
成立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对全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研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具体工作。为办公室成员,协助主任工作。联系电话:
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协调、指挥在全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副组长:负责人员的组织、监管、方案的制定验收;
3、成 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齐全完整;
2、检查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并完善建立相应档案;
3、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存储、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规范管理,与人口密集区域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电气防爆灯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装及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标准发放,相关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
8、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是否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标签或安全周知卡;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于仓库并设有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入库是否进行核查登记;
9、检查储存、输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储罐、管道、阀门、监控监测设备及相关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
10、检查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到安监部门备案;
11、检查职工食堂,检查食堂是否使用液化气、煤罐、甲醇等,燃料存储、使用设备是否合格,管道有无破损、老化、专用储存仓库是否居高、通风、遮荫等设备安全运行环节的隐患问题,检查民工住宅宿舍;
五、时间步骤
(一)自查自纠及调整摸底阶段(9月5日—9月25日)
要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自查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并建立详细的隐患排查台账,包括隐患名称、所在部门、问题描述、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所需经费、预案等内容,我大佛寺煤业公司要全面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检查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场所一处不少、部位一点不漏、隐患一个不放;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同类隐患和问题重复出现;对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按隶属监管关系上报煤炭部门。
(二)全面检查规范阶段(9月25日—10月2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市局摸底排查基础上,加强督查检查,组织业务骨干成立督查组,对本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整治规范监督检查整治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存在的疑难杂症,对各岗位、部位、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重点规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落实专人,限期整改。要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煤矿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同时,要定期分析研究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对个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指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导检查将隐患全部整改到位,还要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自查表》及检查台账手机备案,及时上报。认真总结,根据实际,研究对策措施,提出长效工作建议。严格按照“严检查、严标准、严整改、严落实”的督查要求,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不定时、不定点对大佛寺煤业公司辖区内的范围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开展全面检查。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性特点,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将监管责任分解到具体监管人员头上,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有机结合,狠抓落实。
深入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大小不一的会议、班前会、班后会对本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两行动一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责”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融为一体,要坚持深入一线,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和重点部位实地检查,做到“不放一个场所、一个部位、一个制度、一台设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整改安全隐患,查出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带隐患生产、设备带隐患运行,要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台账、制度等软件条件的建设,切实提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重视源头,强化培训。
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和岗位日常安全教育,特别是组织一线操作人员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再培训
教育,严禁“三违”行为,要把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现场操作人员比作特殊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设危岗位人员的安全使用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有限公司
篇3: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储存场所定员定量、核定储存量及周边安全距离、储存场所的通风、爆炸物品是否混存、爆炸物品销售、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
(二)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掌握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安装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项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安全使用。
(四)开展对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的自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加强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10月底,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并开展发动宣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10日至9月20日)市经信局将组织检查。
(四)总结阶段(9月30日前)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将此次专项政治工作和“大快严”集中行动相结合。对发展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利用微信平台,加大危化品危险特性宣传教育,加大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安全巡逻、监控值班,严防火灾、丢失、爆炸等事故发生。
篇4: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运管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道运管安字
[2014]68号)文件的要求,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我分局决定在辖区范围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多起已发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县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集中整治道路危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从依法运输、持证上岗、安全装卸、车辆安全可靠、路面监控等环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从源头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道路危货运输市场秩序,从严查处道路危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我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德才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661749。
四、整治内容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货运输企业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力量深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逐一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式安全检查,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进行通报,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二)严格整治道路危货运输违法行为。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
(三)严格整治道路危货违法托运行为。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改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四)严格整治危货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问题。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清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车辆改装和维修记录,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
五、实施步骤及具体措施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月25日前)
要在11月25日前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货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货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要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对联合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组织明查暗访。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运输和违法托运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专项整治期间,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通报,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三是严格督导。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类汇总,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进行督导,掌握整治动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当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各危货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分局下发的《工作方
案》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狠抓落实。要统筹好“打非治违”等各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做到检查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现场整改,现场难以整改的,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同时记录在处理台帐上,并加强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实效。要做好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衔接,注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三)强化宣传,加强监督。要积极组织学习,使全体企业管理人员和运政执法人员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组织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合法、安全运输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彭泽运管分局
篇5: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19〕XX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X政告〔2019〕XX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镇域范围内的XX水域存在的电力捕鱼、迷魂阵等非法捕捞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镇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任务
全年全时段加强监管、经常性严厉打击电力捕鱼、毒鱼、炸鱼、迷魂阵、网围等违法捕捞行为。
三、监管范围
XX镇段水域,重点监管XX西支全线水域。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的XX镇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各相关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行动内容
1、广泛宣传引导。召开村组会议,传达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相关精神,树立宣传牌、责任牌,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广播村村响广泛宣传,营造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良好氛围。
2、加强巡查巡护。由镇政府牵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组成巡查巡护队,同时各相关村安排1-2名巡查员,对责任河段特别是XX镇段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采取白天巡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常规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对辖区内河道水域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3、严格依法处置。对违法行为和重要案件及时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六、保障措施
1、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设置非法捕捞检举通道,电话XX。
2、将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与禁捕退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溺水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发现、举报、查处、问责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篇6: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土资源部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着力整治土地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素质;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推进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权利运行更加规范,廉政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得到提高,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二、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15日前)
1、主要工作。召开“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学xxx省、市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问题治理会议精神;学习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 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学习《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方面的文件。成立“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科学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2、主要目的。通过动员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系统是国土资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国土资源系统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大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放下思想包袱,打消顾虑,积极主动行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开展。
(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1月20日—11月30日)
1、主要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坚持“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纠正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存在问题又不主动自查自纠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部门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刻查划、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点台帐,制作风险点提醒卡;对照《廉政准则》,以行使土地审核审批、土地出让、执法监察、土地登记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纠改措施;围绕土地审批和出让、征地补偿、调查评价、执法监察、干部选拨任用等方面,对本单位组建以来所有的土地审核审批卷宗进行复查,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查找存在的违法违规及不规范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分类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严肃查处五类不廉洁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十类违法违纪案件。
2、工作目的。通过排查风险点和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澄清易发生不廉洁和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找出工作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关键问题,建章立制、堵漏补缺,为研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建立源头预防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特别是通过自查自纠要在五个层面进行区分:政府行为与部门职能、集体研究与个人失误、法律层面要求与部门规章规范、个性问题与职位问题以及规章颁布前发生的与规章颁布后发生的要区分开,针对不同层面的问题,逐项进行登记,分类建立台帐,分类说明依据。属于部分职能的,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依法纠改;属于个人违法违纪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不纠正的,坚决依法依纪查处。2010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局整改办。
(三)整改查处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0月)
1、主要工作。结合自查自纠,梳理汇总和查处五类不廉洁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十类违法违纪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一些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督导。
2、工作目的。通过查处五类不廉洁行为和十类违法违纪案件,以案示警,发挥惩治腐败问题治本作用,彻底遏制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态势。
(四)巩固提高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0月)
1、主要工作。建立健全廉政“三卡”制度,构建廉政风险点控预警机制;强力推进“制度加科技”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构建权力运行、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廉政文化“三进”建设,构建以廉政文化阵地为主要载体的教育机制,树立干部队伍管理办法、收缴礼金和有价证券管理办法、国土资源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2、工作目的。通过深化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决执监督三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完善公开、公正、公平的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机制等,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制度的落实工作,促进国土资源部门形象和公信力的提升。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全面配合xx市局“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并组织“两整治一改革”工作综合成果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着力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问题;着力解决系统内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审批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问题;着力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到位问题。健全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形交易市场,呆将土地出让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监管。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出现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一经查实,报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收购储备中心 建设用地股
(二)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健全完善土地收购价格评估机构遴选规程和土地前期开发工程实施单位招标规程。研究制定土地储备监管制度和措施。2011年6月底前完成脱钩清理工作,并出台规范遴选收购土地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办法和土地前期开发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的规定。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收购储备中心
(三)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针对国土资源系统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重点围绕土地审批、出让、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整治、征地补偿、调查评价、执法监察、储量等项目评估、验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先由个人对照本职工作进行排查,各单位组建以来业务档案进行排查,建立自查自纠台帐,堵漏补缺;对照《廉政准则》,以行使土地审核审批、土地出让、评估、项目管理、土地登记发证等为重点,认真开展风险点排查,建立岗位风险点台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2010年11月底前,完成个人及各单位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提交总结报告。2010年12月份专项治理办将对各单位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各科室、队、所
(四)严肃查处五类不廉洁行为。对在土地审批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违规操作、插手土地评估和出让的;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运作,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在国土资源执法中,以案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的;在项目实施中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等五类不廉洁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先行免职或停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人事股、纪检室(五)重点查处十类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在土地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二是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或在招标拍卖挂牌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等行为;三是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在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勘查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五是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行为;六是虚报耕地复垦数量和倒卖补充耕地指标等行为;七是在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八是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储量评审和工程项目的评估中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索贿受贿行为;九是擅自减免或缓交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十是套取专项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滥支乱花、贪污挪用的行为。在查处案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分析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机制。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纪检室
(六)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廉政教育集中整训,2010年12月底前作出计划安排,2011年3月分批实施,2011年内完成。坚持每月一课制度,2011年3月对笔记本和心得体会进行抽查,并作为一项内容参加2011年11月份省厅组织的综合成查展。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按照《xx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培养优良的党风为核心,以弘场先进的廉政思想为主要内容,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丰富廉政文化有规划、有阵地、有平台,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责任领导 xxx 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室
(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转变管理职能,以土地审批为重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主要精力从忙于审批、项目安排中转移到加强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与服务上业。土地审批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对现有审批事项的梳理。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用地股、地籍股
(八)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强力推进“制度加科技“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一张图、一张网、一个平台”,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地籍调查、土地供应、土地整理、耕地保护、土地规划、动态巡查、开发、转让、审批、延缓等资料统一入网系统,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相互覆盖、相互印证,便于查证、便于监督,形成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一张图“。加快推进内网办公系统建设,规范办公程序,实现规则在网上公布、业务在网上流转、监督在网上实施,设立智能化预警功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业务处理信息和操作步骤实行全过程记录,实现办公“一张网”。按照“统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发、统一交易规划、统一运作监管”的要求,2011年7月底前,要建立统一的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平台,土地使用权交易全部集中到统一平台交易,实现入市流程透明化、信息掌握分散化、业务操作模块化、文本格式标准化。从2011年起实现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案件等信息集成,并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2010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制度加科技”综合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实施方案。全局的综合监管平台和综合交易平台2011年7月底前试运行,2011年10月底前正式运行。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监察队、用地股
(九)建立廉政“三卡”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或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提醒、告诫、纠错等制度,通过发警示提醒卡、警示告诫卡、警示纠错卡的方式,及时提醒其不犯错误,有效控制其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对警示提醒对象,通过提醒约发警示提醒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要求其作出解释、说明、承诺或书面答复;对警示告诫对象,通过告诫约谈、发警示告诫卡等方式,就有关问题及时给予告诫和劝勉,提出整改要求,终止其错误行为;对警示纠错对象,通过训诫约谈、发责令纠错卡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危害,责令其限期纠正错误并报告情况。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纪检室、人事股
(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职能转变的监督和考核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纪检室、办公室
(十一)加快建立财务电子监管系统。从2011年起,对大额资金管理、重大专项资金实施等实行在线全程监管。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计财股、廉政监督小组
(十二)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预算、管项目、管执法、管人事等关键岗位的干部,加大交流力度。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人事股
(十三)严格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对本部门腐败案件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对问题较多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干部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正面宣传力度,实行量化评比,逐步在全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责任领导:xxx 责任单位:人事股、纪检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要把治理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按照市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抓好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本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落实治理工作责任,着力抓好每个阶段、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落实;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务求整体推进。按照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综合分析和反映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在查处案件方面,要抓一批典型,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把风险点排查、自查自纠与深化改革有机衔接起来,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当前工作特别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专项治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协调推进。
(三)坚持依法依规,积极主动作为。在治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三个吃透,一要吃透治理工作的基本精神,查问题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和工作重点,把准治理工作方向;二是吃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纠正和查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三是吃透发现问题的性质和本质,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分类分析、分清层面,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对内要按要求处理解决,属于我们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超出我们职责范围的,要依法、依规、依程序移交。对外要坚持正面宣传,注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进一步促进业务工作的发展,为推进“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领导机关带头,严格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在“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中走在前列,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严格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基层做的,领导机关首先要做到;要求大家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以机关带全局,确保“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对治理中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好国土资源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两整治一改革” 实施方案
篇7: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轮胎质量监管,打击无证生产、无照经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我局按照《关于开展汽车轮胎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云质监执函[2011]11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汽车轮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组织开展情况上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XX县质监局领导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和学习相关文件,对当前的形势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即将展开为期半个月的辖区轮胎产品进行拉网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检查计划,对各项检查和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股室从实践“三个代表”和确保一方平安的高度,认真落实为期半个月的轮胎产品检查和整治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大监察力度,进一步消除轮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各类轮胎产品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祥和稳定。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轮胎产品货物台帐监管责任制,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
二、落实责任,认真监察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共出动执法用车XX辆次,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共对XX家轮胎产品销售店销售的轮胎产品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基本符合标准要求。要求各轮胎产品销售点的轮胎产品建立随货通同行制度、台账购销制度。
通过此次轮胎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效地对轮胎产品进行了监管,我局将继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个轮胎产品销售点进行监督抽查,坚决堵源头、严查处,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以确保轮胎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对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涉嫌假冒伪劣的轮胎产品的销售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并将情况向上级通报;同时,重点抽查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多的产品;重点抽查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规模大的企业,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反馈企业。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和96128信息专线,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通报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质量安全隐患。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一如既往地对轮胎产品的监管工作加以重视,将长期持续地对辖区内轮胎产品重点销售和使用区域、单位、场所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以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确保一方安宁。
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篇8: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净化教育行风,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XX市教育局关于有偿补课“三不准”的通知(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十九大关于“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指导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广大教职工知敬畏,有戒惧,守底线,弘正气,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为写好XX教育奋进之笔、推进教育立市发展战略、推动XX教育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中小学校:
❶ 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❷ 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❸ 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教师:
❶ 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❷ 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❸ 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召开领导班子专项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迅速动员部署。汇编工作制度和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XX市教育局关于有偿补课“三不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设立举报热线、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按隶属关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举报者200元至500元的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❶自查自纠。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有偿补课提供制度保障。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边查边改。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整改到位。❷ 全面检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成立检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开展有偿补课检查工作,指导相应学校有偿补课整治工作。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中小学校,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❸ 全面巡查。市教育局组成整治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巡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各区(市、县)、直属学校的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❹ 责任追究。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情况,作为教师师德考核、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区(市、县)教育局: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区(市、县)教育局,当年教育“双线”目标管理评定为末位等次,同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中小学校:中小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不力,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单位年终目标考核降低一个等次。
中小学校长:对查实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长,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调整校长职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罚。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清理出教师队伍等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是整治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全体在职教师对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自觉抵制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领导。(二)营造氛围,强化宣传。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篇9: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陕西省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
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发„2012‟109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29日
陕西省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自动化监控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整治,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作,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省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达才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马延平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尚战朝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殷曰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潘正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成 员:慕 军 省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处长
谈明华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处副处长
陈郑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处长
郑普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副处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慕军兼任。
四、重点任务
(一)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监总办„2012‟6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45号)要求,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1.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围,涉及上述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2.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2014年底前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
3.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2014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
1.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聘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设计单位要加强安全设计审查工作,建设项目设计要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布局,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设备设施,配备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安监发„2012‟44号)要求,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并按时报送。
(五)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
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并于“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对于一时难以搬迁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市(区)要结合实际,运用城镇规划、行政许可、环境治理、安全风险防控等措施,有计划地将城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至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
(六)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的要求,从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性、变更管理、事故查处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逐步提高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推行化工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按照规划先行、控制容量、统筹协调、一体化管理的要求,严格全面地论证、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企业入园条件,科学规划化工园区内的产业链,合理确定化工园区安全容量,优化园区内的企业布局。充分利用化工园区内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构建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七)提高从业人员准入条件
今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取证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实施阶段(2012年9月)
各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9月底前,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将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报省安全监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
1.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各市(区)要组织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和排查,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并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分步实施阶段(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各市(区)要按照本地
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要及时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月至5月)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对照检查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查找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并于2015年5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省安全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区)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后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市(区)要针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安排为期3年的专项行动,与其他各项重点工作共同推进。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开展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影响专项行动开展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管,及时总结。各市(区)要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及时解决问题。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本辖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报省安全监管局。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开展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及时通报非法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根据专项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需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专项行动。
联系人及电话:
省安全监管理局:陈坤山 029-87293569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冯 雷029-8729367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冯 若029-87293414
篇10: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晋中寿阳火锅店“11.23”爆炸燃烧事故教训,按照xx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xx号)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公司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对井上下各个系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现将这次排查治理的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组织机构
组长: xx(矿长)
副组长: xx(生产副矿长)
xx(安全副矿长)
xx(机电副矿长)
xx(技术副矿长)
xx(矿长助理兼通风区队长)
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区队队长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xx,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
二、排查内容
《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内所有关于煤矿方面的检查内容
三、隐患排查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三、隐患排查情况
此次检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4条,已全部得到整改,具体排查整改情况如下:
1、办公楼路边三间危房,需做出处理。
整改措施:责成保卫科对该区域进行封锁,并制作醒
目标志,严防人员进入。
整改负责人:xx
整改期限:11月30日— 12月2日 整改人数:共1人,3天完成整改资金:200元
2、未与气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整改措施:办公室负责与气象部门联系,建立重大
气象灾害预警机制。
整改负责人:xx3、各地段锅炉房均未设置灭火器材。
整改措施:责成机电科立即派专人在各地段锅炉房设置灭火器。
整改责任人:xx
整改期限:11月30日—12月2日整改人数:共1人,3天完成整改资金:1000元
4、司炉工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责成后勤服务中心立即组织司炉工进行相关专业培训。整改责任人:xx
整改期限:11月30日—12月2日整改人数:共1人,3天完成整改资金:100元
四、安全整改措施
1、我矿专项整治领导组各成员,都深入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2、整改每个环节都至少有一名领导组成员跟随作业,现场落实整改情况及存在问题,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进行整改,确保了整改到位。
经过排查,此次专项行动查处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并由领导组验收通过。下一步,我们计划在今后工作中,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指示要求,切实落实各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后附: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企业自验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篇11:XX派出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大力提升医疗质量,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医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紧密结合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工作,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规执业、虚假住院、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有序转诊、合理住院、合理治疗。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让医务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职业道德教育,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卫生行业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违规执业行为。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其他违法医疗法律法规行为。(二)治理虚假住院行为。
治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和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行为,严厉查处套骗医保基金行为,落实处罚措施。(三)治理过度医疗行为。
治理各医疗机构违背正常医疗规范行为,脱离实际病情的小病大治,开具大处方,滥用抗生素,大量使用辅助用药,无指征用药,无医嘱用药,串换药品;无医嘱检查,过度检查,乱开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等行为。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委医政药政股、中医股、妇幼健康股、基层卫生健康股长,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分管局长组成。负责全县规范医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组织督导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通知开展自查,及时、主动纠正各种违反规定的倾向行为。
各医疗机构要于4月30日12:00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县卫健委医政股。(二)强化督导检查(2020年5月1至5月15日)县卫健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XX市医疗乱象行为认定和处理操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和立案查处,并于5月15日12:00之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并加盖公章。
(三)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5月16至5月31日)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采取“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推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级医疗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利用院报、网络、媒体宣传治理工作方案、内容。(二)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查处违法案件。
我委将严格按照要求,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在第一阶段主动完成自查自纠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拒不改正,顶风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要依法从重予以处罚。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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