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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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精选5篇)

篇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

试卷代号:102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1.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申请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2.对特派员取证,我国()。A.允许 B.不允许

C.原则上不允许 D.立法中未作规定

3.-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4-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A.美国法 B.法国法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中国法

5.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的法律。A.行为地法 B.法院地法

C.船旗国法 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7.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体法

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A.日本 B.韩国C.德国 D.中国

9.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

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A.中国 B.日本C.英国 D.希腊

10.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法律处理。

A.中国 B.美国

C.泰国 D.马来西亚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 1

分)11.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12.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A.涉外侵权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合同关系 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13.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A.领域标准 B.非内国标准

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 D.国际标准

14.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A.父母事后婚姻 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 C.法院判决 D.非婚生子女申请 15.有关国际惯例的正确说法是()。A.在实践中反复适用,有确定的内容 B.是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 C.具有强制

D.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6.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17.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允许上诉。()18.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19.冲突规范可以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20.我国不承认国内判例和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21.凯弗斯创立了本地法说。()22.对冲突规范连接点的“软化处理”的唯一方法是增加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23.联邦制国家存在多法域,因而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因而不存在区际法律冲突。()24.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25.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分)26.区际法律冲突27.仲裁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8.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29.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30.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六、论述题(18分)

31.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七、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32.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根据中德学术交流计划来到中国上海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 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籍女教师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尤塔·毛雷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尤塔·毛雷尔任教期满,准备回国。尤塔·毛雷尔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德国籍教师或委托德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

问:外国公民、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民的诉讼代理人?

33.1995年,中国籍公民赵耿虎与日本籍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 2

有一子,取名赵小虎。1998年,佐佐木智子独自回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佐佐木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回日本,由她抚养,赵耿虎要求将赵小虎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作准据法?

试卷代号:102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私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1.C 2.C3.A 4.D 5.D6.D 7.B 8.D 9.B 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ABCD 12.ABC 13.ABC 14.ABC 15.ABD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6.错 17.对 18.对 19.错 20.错21.错 22.错 23.错 24.错 25.对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分)

26.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27.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8.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点:

(1)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法院地国与同案件有关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属不同。(3分)

(2)法院把冲突规范援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而且首先适用该外国中的冲突法。(3分)

反致产生的条件是:

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家法律与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2分)点,并且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进行探讨j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外的城邦居民。(3分)他主张把法则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于人的身份关系和行为能力的法则,即“人法”,可以随人所至而适用于域外,就是说,这类法则具有域外效力。另一类是关于物的法,即“物法”,必须且只能在指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3分)

从法则人手解决法律冲突,在方法上容易陷入不科学的境地。现实生活中,并无明确的物法法则和人法法则的划分,巴托鲁斯只得求助于法则词语结构的不同进行区分。(2分)

巴托鲁斯的方法虽然在现实中并不可行,并且也没有完全摆脱注释法学派的影响,但是他最早提出了法律具有域外效力的见解,把新兴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运动的人文主义带人国际私法领域。他在过去封建主义绝对的属地主义法律适用原则基础上,提出了法律适用的属人主义原则,阐释了法律冲突产生的本质原因,揭示了法的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问题,提出 3

了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为适用外国法提供了理论依据,被人们誉为的国际私法的鼻祖。法则区别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正式建立。(4分)

七、案例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2.答: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4分)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2分)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4分)

33.答:对监护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各国多主张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或法院地法。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其父是中国公民,赵小虎具有中国国籍。本案在中国提起诉讼,法院地法是中国法,所以,监护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5分)

对抚养权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赵小虎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赵小虎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5分)

篇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l 1.依国际条约规定,向所有国家商船开放的河流称()。A.国际运河 B.界河 C.多国河流 D.国际河流

2.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A.联合国大会 B.国际法院C.托管理事会 D.安理会

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各国所享受的权利的是()。

A.将月球据为已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4.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在()。

A.1903年 B.1783年C.1918年 D.1957年

5.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实行()。A.登临检查 B.武力攻击C.紧迫 D.诉讼

6.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A.1907年《海牙和平公约》 B.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 C.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 D.1968年《日内瓦公约》

7.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A.《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B.《世界人权宣言》 C.《禁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D.《禁止和惩治种族隔离罪公约》 8.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A.梅汝墩 B.倪征噢C.史久镛 D.王铁崖 9.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A.《联合国宪章》 B.万隆会议最后文件 C.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 D.《给予殖民地人民独立宣言》 10.各国在其大陆架上有()。

A.建造人工岛屿的自由 B.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C.开发资源的自由 D.建立法律的自由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则下列选项中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的有()A.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12.作战的基本原则有()。A.区分原则 B.相称原则 C.纽伦堡原则

D.条约无规定不得免除国际法义务原则

13.按1971年《蒙特利尔条约》规定,以下行为中,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

为的有()。

A.故意传送虚假情报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B.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足以危及该航空器的航行安全 C.破坏停放在机场未交付使用的航空器 D.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其不能飞行 14.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有()。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司法判例 D.-般法律原则

15.确立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条约有()。A.《世界人权宣言》 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C.《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D.《惩治灭种罪公约》 16.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

A.国民待遇 B.超国民待遇C.互惠待遇 D.最惠国待遇 17.下列公约中,规定了“或起诉或引渡”原则的有()。A.《东京公约》 B.《芝加哥公约》Ct《蒙特利尔公约》 D.《海牙公约》 18.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如果发现外国船舶有从事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国际性犯罪行为时有权登临检查。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登临对象的有()。A.外国船舶 B.外国军舰

C.外国商船 D.未悬挂任何船旗的船舶 19.联合国召开紧急特别会议,须由()。

A.秘书长提出请求 B.安理会同意并经会员国多数请求

C.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请求 D.-个会员国提出并为多数国家同意 20.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的有()。A.谈判 B.斡旋与调停C.和解 D.仲裁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2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除--------------的召开和————的签订外,还有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22.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独立权、平等权、---------和---------23.《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中规定的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一--和——--。24.中国清政府正式设立主管外交的机关始于-------年,其名称是----------25.条约缔结的程序依次为--------------、约文的认证和----------------

四、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26.毗连区27.租借28.外交保护 29.和解

30.条约的解释

五、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31.何为无害通过制度?32.使馆有哪些职务?33.战争法规定了哪些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六、论述题(16分)

34.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试卷代号:101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公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D 2.D 3.C 4.A 5.A6.B 7.B 8.B 9.A10.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AB 12.ABD 13.ABD 14.ABD 15.BC16.ACD 17.CD 18.ACD 19.BD 20.ABC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21.威斯特伐里亚会议 《威斯特伐里亚和约》22.自卫权 管辖权 23.司法判例 权威公法学家学说

24.1861年(或咸丰11年)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25.约文的议定 同意接受条约拘束

四、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26.毗连区

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根据海洋法的规定,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27.租借

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用于条约规定的目的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回。

28.外交保护

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29.和解

又称调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30.条约的解释

是指对条约具体规定的真实含义予以说明。条约的解释对于诚实履行条约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任意把条约作有利于本国的解释,其他当事国是不会接受的。

五、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31.何为无害通过制度?答题要点:

(1)各国在别国领海中享有的无害通过的权利。(2分)

(2)通过是指船舶以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为目的的航行。通过应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2分)(3)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不停地通过领海;(2分)在通过期间不得从事非无害活动,并至少说出两个非无害活动。(2分)

32.使馆有哪些职务?答题要点:

(1)使馆的主要职务包括:即代表派遣国;(1分)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1分)

与接受国办理交涉;(1分)调查接受国的状况和发展情况,向派遣政府国报告;(2分)促进派遣国与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间经济,文化和科学关系。(2分)(2)其他职务,如领事事务等。(1分)

33.战争法规定了哪些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答题要点:

现行国际条约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有:144(1)禁止使用极度残酷的和过分伤害的武器;(2分)(2)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3)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4)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

六、论述题(16分)34.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答题要点:

篇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本大题共16分)1.经济发行

2.二元中央银行制 3.基础货币 4.货币政策

二、判断(分别对以下每个命题作出正误判断,并在题后的括弧中用 “√”表示正确,用“×”表示错误。每小题2分,本大题共10分)

1.以集中发行钞票作为衡量中央银行成立的标志,最早的中央银行应是瑞典银行。()2.《比尔条例》是由英格兰银行总裁比尔主持通过的。()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越大,货币乘数越小。()4.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是指货币政策在其作用空间对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促进程度。()5.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中,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最频繁。()

三、单项选择(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且只有一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序号填在题干中的括弧内。每小题1分,本大题共10分)1.以下哪项是中央银行制度强化时期的特点?()A.由普通银行自然演进 B.逐步集中货币发行

C.对一般银行提供服务 D.各国中央银行的国际合作 2.货币政策目标中物价稳定是指()。

A.个别商品价格固定不变 B.商品相对价格稳定

C.-般物价水平固定不变 D.-般物价水平相对稳定 3.()属于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A.消费者信用控制 B.道义劝说

C.直接信用控制 D.公开市场业务

4.资本的充足性反应了商业银行的()能力。

A.抵御风险的 B.内部管理C.盈利 D.市场竞争

5.从货币发行的渠道和程序看,()是货币发行和回笼的中间环节。A.发行库 B.现金

C.业务库 D.发行库和业务库

6.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对象主要是()。

A.短期政府债券 B.短期公司债券C.长期政府债券 D.企业债券 7.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中,()的作用最猛烈。

A.准备金政策 B.再贴现政策C.公开市场业务 D.道义劝说 8.货币政策的实施首先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

A.操作目标 B.中介目标C.中间目标 D.最终目标 9.资金清算属于中央银行的()职能。A.服务 B.调节C.管理 D.监督 10.-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也称为()。

A.总量调节工具 B.结构调节工具C.国际调节工具 D.补充调节工具

四、多项选择(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均有二至五项是正确的,请将所有正确答案的序号依次填在题干中的括弧内。每小题2分,本大题共20分)

1.各国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包括()。

A.决策机构 B.执行机构C.监督机构 D.检查机构E.服务机构 2.各国货币政策国际协调的基本途径是()。

A.加强国际间货币政策有关信息的交换 B.减少对货币总量指标的依赖C.强调汇率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 D.加强国际间金融货币合作E.各国货币政策保持一致 3.货币政策的时滞包括()。

A.认识时滞 B.决策时滞C.影响时滞 D.效应时滞E.执行时滞

4.按照金融监管权是否集中在中央一级金融管理部门,是否集中在同一管理部门的思路划分,可把金融监管划分为()。

A.双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 B.双元单头金融监管体制C.双元双头金融监管体制 D.单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E.集中单一金融监管体制 5.中央银行调节职能表现为()。

A.调整机构设置 B.调节货币供应

C.调整存款准备金率 D.公开市场操作E.调节再贴现率

6.货币政策的高效传导必须有一个健全的外部环境,这种环境一般包括(A.中央银行有一定独立性 B.企业行为市场化

C.银行行为市场化 D.完善的货币市场E.完善的资本市场 7.下列各项中,属于货币发行准备制度的是()。

A.弹性比例制 B.保证准备制C.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D.现金准备发行制 E.比例准备制度

8.中央银行宏观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中应注意()。A.研究现金与货币供应量相结合,以研究货币供应量为主 B.研究微观经济与研究宏观经济相结合,以研究宏观经济为主

C.研究金融与研究经济相结合,立足金融,研究经济 D.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 E.总量分析与结构分析相结合,以总量分析为主

9.各国选择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中的一个或几个。A.稳定币值 B.充分就业

C.经济增长 D.国际收支平衡E.经济结构调整 10.中央银行的作用有()。

A.调节国民经济,促进经济正常发展 B.集中清算,加深资金运转 C.对政府财政透支 D.推动国际合作 E.稳定货币,稳定金融

五、简答(每小题12分,本大题共24分)1.简述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基础。2.货币发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六、论述(共20分)

试述货币乘数的定义、公式以及影响货币乘数的主要因素。试卷代号:106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2011年1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本大题共16分)

1.经济发行是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度地增加货币发行量,货币的投放必须适应流通中货币需求量增长的需要,既避免过多发行,又确保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2.二元中央银行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地方级机构也有其独立的权利。

3.基础货币,又称高能货币,简单的说就是指流通中的现金与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之和。

4.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与信贷总量,调节利率水平和汇率水平,以期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水平,从而促进宏观经济目标实现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

二、判断(每小题2分,本大题共10分)

1.× 2.× 3.√ 4.√ 5.√

三、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本大题共10分)

1.D 2.D 3.A 4.A 5.C6.A 7.A 8.A 9.A 10.A

四、多项选择(每小题2分,本大题共20分)

1.ABC 2.ABCD 3.ABD 4.ADE 5.BCDE6.ABCDE 7.ABCDE 8.ABCD 9.ABCD 10.ABDE

五、简答(每小题12分,本大题共24分)’

每个要点都要展开论述,只答对要点给基本分。

1.银行券发行问题;票据交换问题;最后贷款人问题;金融管理问题。(以上为要点,8分。根据要点展开论述,酌情再给1—4分)

2.垄断发行原则;信用保证原则;弹性发行原则。(以上为要点,6分。根据要点展开适当论述,酌情再给l~6分)

六、论述(共20分)

每个要点都要展开论述,根据论述情况确定得分,只答对要点给基本分。

1.定义:货币乘数也称货币扩张倍数或货币扩张系数,是指中央银行投放或收回单位基础货币,通过商业银行的存款创造机制,使货币供应量增加或减少的倍数。(5分)

3.主要因素:(1)现金比率c。(答对要点给1分,适当论述再给1分。)(2)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比例t。(答对要点给1分,适当论述再给1分。)(3)超额准备金率r。(答对要点给1分,适当论述再给1分。)

(4)活期存款法定准备金率rd和定期存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r。(答对要点给1分,适当论述再给1分。)

篇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准据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国际私法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2.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租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请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3.结果选择说是由意大利学者巴托鲁斯创立的。()4.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者,应适用其他法律。如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这条规定表明台湾承认转致。()5.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家以“诈欺使一切归于无效”理论为依据,认为法律规避属于欺诈行为,应该归于无效。()7 6·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虽属于特殊的物,但发生物权法律冲突时,仍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7.调整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29年《华沙公约》、l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加入了《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8.美国在判定合同关系中的最密切联系因素时,采用的方法是“特征履行说”。()9.离婚案件各国多适用法院地法,其主要原因是离婚法律多为强行法,涉及一国民族习俗、伦理观念、公共秩序。()10.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时,可以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制度。()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

法上称之为()。A.单一制 B.区别制 C.分割制 D.联合财产制

2.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麒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转致 D.采用循环反致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5.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A.注册在先原则 B.使用在先原则C.混合原则 D.审查在先原则 6.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7.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确定侵权行为地。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A.丈夫的本国法 B.妻子的本国法C.夫妻双方的共同住所地法 D.婚姻举行地法

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A.排除反致、排除转致 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C.允许反致、允许转致 D.允许反致、排除转致

10.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

A.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C.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D.对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3.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4.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A.商事保留 B.民事保留 C.协议保留 D.互惠保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A.不动产纠纷案件

B.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C.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2.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法律依据。3.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六、论述题(18分)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七、案例题(12分)王某是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焉继承请求。l 问: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试卷代号:102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m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国际私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08年1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对 2.错 3.错 4.对 5.错6·错 7.对8.错 9.对 l0.错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i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 号内)1.A 2.B 3.B 4.D 5.A6.A 7.B 8.D 9.B l0.B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ACD 2.ABC 3.AD 4.AD . 5.ABCD

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涉外民事关系具有p2T--个法律特征:

(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4分)(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3分)(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3分)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该公约在以T---种情况下适用:

(1)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但

这种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选择某个国家的法律来完全或部分排除公约的适用。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对适用的法律依意思自治原则作出选择,如选择某国法作准据法就自动排除公约的适用。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未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是对国际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6分)(2)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2分)(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2分)3.(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3分)(2)管辖权的确定是内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3分)、(3)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2分)(4)正确确定管辖权,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2分)

六、论述题(18分)11世纪以后,意大利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员交流频繁,法律冲突现象便开始发生。这时的法律冲突表现为罗马法与城邦法、城邦法与城邦法之间的冲突。冲突如发生罗马法在与城邦的法则之间,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罗马法原则,可适用城邦的法则,但是冲突发生在不同城邦的法则之间,就没有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则。法律冲突对各城邦之间的商业贸易是十分不利的,因而需要找出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这就是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产生的时代背景。(4分)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巴托鲁斯。14世纪,巴托鲁斯在意大利和法国的一些法学家一些早期的法则区别理论或冲突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理论。(3分)他抓住了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这个法律冲突的根本点,并且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即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切A.;l;11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以外的城邦居民。巴托鲁斯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方法仍然是完全借助他的先行者们把法则区分为物法、人法的学说,在他看来,所有法律无非有两大类,即人法和物法。物法,必须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人法(只要不是那种“令人厌恶’’的法则),则是可以随人之所至而适用于域外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无这种纯粹的物法法则和纯粹的人法法则,他便只得求助于法则词语结构的不同来进行这种区分。(6分)巴托鲁斯方法虽悖谬可笑,巴托鲁斯的理论与方法也未完全摆脱注释学派的影响,但他已经把新兴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运动所鼓吹的人文主义带人了国际私法领域。这主要表现在他在过去封建主义法律适用上的绝对属地主义基础上,提出了一条法律适用上的属人主义,揭示了外国人法与本国物法之间的联系,阐示了法的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问题,提出了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从真正意义上创立了国际私法。(5分)

七、案例题(12分)

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

篇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法律域外效力2.司法协助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郑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2.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3.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4.奥地利和日本两国都不接受反致和转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这条规定表明我国采用公共秩序保留政策。()6.国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国际民事关系时,与自然人、法人等一般民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7.无限意思自治原则的实质在于允许当事人选择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与合同毫无关系。但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选择法律的意思必须合法和选择法律必须是善意的。()8.国际投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国际上的一般作法是适用接受投资国的法律。()9.对领事婚姻,我国一概不予承认。()10.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一般由住所法确定,诉讼权利能力一般由属人法确定。()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A.投资国的法律 B.文明国家的法律

C.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国家的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卡弗斯提出了()。

A.政府利益说 B.最密切联系说C.国际礼让说 D.结果选择说 3.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A.鲍富莱蒙离婚案

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 D.特鲁弗特继承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的规定。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C.普遍优惠待遇 D.不歧视待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A.行为地法 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 C.船旗国法 D.船舶所在地法

6.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A.《瓜达拉哈拉公约》 B_《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8.《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期间是()。

A.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的整个期间 B.货物从启运地机场到到达地机场 C.货物从装上飞机到卸离飞机 D.飞机运行的整个期间 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A.区别制 B.分割制 C.同一制 D.共同制

10.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A.属人管辖 B.属地管辖 C协议管辖 D.平行管辖 E.专属管辖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2.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当事人提供

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C.该国驻我国的使、领馆提供 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4.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意思自治原则 B.属人法

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婚姻登记地法

5.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B.调查取证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封决 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五、简答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2.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3.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六、论述题(18分)论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七、案例题(12分)中国公民忻某与中国公民曹某1944年在中国结婚,婚后生育二女。曹某l949年去台湾,1991年加人美国籍。双方分离后,常有通讯联系。忻某l975年赴美与曹某共同生活。1984年以后,曹某每年回国一次,并购买、翻建了三套住宅。1989年,忻某与曹某在美国发生矛盾,曹某独自来中国并与一妇女同居。忻某知道这一情况后,要求曹某与同居妇女断绝关系。曹不听,反到美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准。1991年3月,曹某又来到中国,于8月17日与原同居妇女到宁波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婚姻登记。

1991年12月14日,忻某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曹某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要求判令曹某支付生活费和抚养费。

问:l.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能受理这一离婚案件?说明理由。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准据法?说明理由。

试卷代号l02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m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08年7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法律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无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如送达诉讼文书,传询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对 2.错 3.对 4.错 5.对6.错 7.对 8.对 9.错 l0.错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A 2.D 3.C 4.A 5.C6.C 7.D 8.A 9.C l0:B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l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CD 2.ABD 3.ABCDE 4.ABC 5.ABC

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涉外民事关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1分)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3分)(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3分)(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3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l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2分)3.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4分)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3分)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3分)

六、论述题Il8分)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指一国依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的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定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2分)世界各国在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时,主要采取以下原则: 1.属人管辖原则。

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以当事人国籍为标志确定管辖权。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也不管居住何处,当事人国籍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采取属人管辖原则的国家主要是以法国为代表的拉丁法系国家。

各国对与人身有关的案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子、继承等案件,原则上承认当事人本国法院享有管辖权。(4分)2.属地管辖原则 . .

属地管辖原则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属地管辖原则可具体分为:

A.以住所、居所、临时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各国确立本国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大量地、普遍地是以实体法律关系或诉讼法律关系中的地域因素为基础的。

B.以物之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作为确定管辖权联系因素的物有两种:一种是诉讼标的物,即诉讼当事人之间讼争的财产,一种是为被告所有但与诉讼案件无关的财产。以物之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亦为各国普遍承认。

C.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诉讼原因发生地主要指契约案件中的契约成立地、契约履行地,侵权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各国普遍承认契约纠纷案件、侵权案件由契约成立地、契约履行地、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4分)3.协议管辖原则

协议管辖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某一国法院审理。

协议管辖可分为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明示协议管辖指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将争议交由某国法院审理。默示协议管辖指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书面协议,一方当事人在某国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并进行答辩,从而构成对法院管辖权的确认。

各国在承认协议管辖的同时,也规定了协议管辖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 A.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

B.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应是书面的,口头协议须有书面证明。

C.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必须有效,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D.协议管辖仅限于一审法院。

E.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须是与案件有实际联系国家的法院。F.专属管辖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予以变更。(4分)4.平行管辖原则

平行管辖原则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国法院起诉,由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2分)5.专属管辖原则

专属管辖原则是指为维护本国公共秩序,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一国主张某类案件只能由本国法院管辖,排除他国法院的管辖权。(2分)

七、案例题(12分)1.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这一离婚案件。曹某在美国法院离婚并获准,曹某与忻某的婚姻关系在美国解除。美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并不自动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当事人在中国向中国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的请求,中国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与中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中国法院作出裁定,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发生法律效力,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在中国生效。曹某未在中国法院提出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故该美国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未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忻某提出的离婚诉讼。(8分)2.中国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适用中国法律为准据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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