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管理的文化产业

关键词: 经济实体 全球化 成为 文化产业

政策管理的文化产业(精选十篇)

政策管理的文化产业 篇1

美国是全球文化界的“巨无霸”, 是全世界市场驱动型文化产业模式的典型代表, 其触角涉及文化产业各门类,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这与它成熟的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密不可分。有人将美国文化产业的成功归结为“无为而治”:一、没有专门的国家机构来管理文化产业:二、没有一个关于文化政策的正式文件, 甚至在官方法律法规文件中从未出现过“文化政策”一词, 但纵观美国文化产业发展历程, 我们就不难发现, 它并不是“无为而治”, 恰恰相反, “向全世界推行美国式的价值观念”作为美国文化政策的核心无处不在, 渗透到政治、经济、外交等众多的国家战略中。所谓的无为而治仅仅是没有明确的条款, 也正是因为少了条条框框对文化企业的束缚, 再加上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 促使美国从一个文化资源小国变为全球最强大的文化产业国。虽然没有针对文化的明确政策,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 美国在1790年就颁布了《版权法》, 并且历经几个世纪不断完善。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文化进行立法的国家, 所以美国的文化产业也被称作“版权产业”, 严格的版权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美国文化市场的有序运行。因此, 我们说, 对于市场驱动型文化产业模式来说, 成熟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及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 但归根结底, 无处不在的文化政策才是确保其傲立于世界文化产业之首的关键因素。

英国、法国是资源驱动型文化产业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 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 作为历史悠久的资本主义国家, 首先采取的是保护自身文化不被美国文化所冲击, 在此基础上,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扶持文化团体和文化企业, 保障、促进其良好发展。为此, 英、法两国都出台了多部相关法律, 并不断根据需要适时完善、修订。在政策方面, 英国自“一战”之后至今, 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创意产业体系, 因此, 围绕着创意产业的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1993年《创造性的未来》公布, 作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 全面回答了英国文化艺术发展的战略和部署问题;1998年, 第一份《创意产业调查报告》发布, 首次尝试定义和测量创意产业;2001年第二份《创意调查报告》出炉, 更为全面详尽地阐述了英国创意产业的门类及其发展情况, 从2002年开始, 每年发布《英国创意产业经济价值评估》报告。“2004年创意伦敦”计划启动, 旨在推动城市创意产业的发展, 复兴城市中的衰落地区, 强化城市品牌。2008年, 《创意英国报告》发布, 该报告涉及教育、技能、创新和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广泛论述了政府在推动创意经济发展中的角色, 在它提出的26条政策建议中, 有一半涉及个体技能和地方集群的发展, 表明了政府开始将创意经济与其他政策领域密切结合起来, 2009年, 《数字英国》报告公布, 鉴于当前发生的技术变革, 报告提出数字技术与创意产业应当彼此融合。”除系统、针对性强、顺应时代等特点外, 英国文化政策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 “强调振兴民族文化, 加大对严肃艺术的支持力度, 完善对文化管理的法律法规, 鼓励社会对文化产业的赞助”。

虽然同是采取“保护与扶持”的基本政策倾向, 相比英国政府对创意产业的扶持, 法国则更加侧重对于本土文化的保护, 出台一系列的保护性政策, 如:专门制定了《保护和修复历史遗迹法》、《古迹保护法》用于保护修复历史古迹, 并且“成立专门的基金会对属于重要的文化遗产, 又在文化市场中难以生存的文化团体进行挽救和扶持;对重点文化工作进行重点投资保护, 如对卢浮宫、印象派艺术博物馆等中央直属重点工程, 不惜耗巨资予以修缮或扩建”, 为此, 法国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文化遗产保护司, 1996年用于整修历史建筑预算就高达20亿法郎;以“文化例外”的原则, 坚决反对把所有文化问题, 包括文化产业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商业规范之中, 而是将文化领域化为两部分区别参与全球化市场, 以此来保护日益受到美国通俗产品侵蚀的民族文化;在世界各地设立法国文化协会, 向世界各国积极推广法国文化等等。此外, 时至今日, 法国依旧采用政府管理和资助的模式, 国家每年大约拿出50亿法郎扶持文学、艺术、电影、电视等行业, 相反, 市场的作用在法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表现的不明显。法国最特别的文化政策莫过于, 在文化体制中根本没有给“一壁间隔” (国家对文化拨款的间接管理模式) 性质的艺术理事会留下一席之地, 即“分权化”管理特征不明显, 这在当今发达国家的文化政策中十分罕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益加剧, 法国在坚持基本文化政策取向的同时, 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开始呈现出一些新趋势, 如:文化市场逐步开放, 文化市场化趋势逐渐明显;寻求文化产业与旅游、建筑以及信息设备制造业等产业的融合, 以构建文化产业新框架;加快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进程和战略性结构调整, 以提升法国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等等。

同是作为资源驱动型文化产业模式代表国家的英国和法国, 虽然侧重点各异, 但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英国围绕创意产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循序渐进地推动着具有英国特色的创意产业在世界的崛起;而法国对于本土文化的保护采取硬性法律法规的形式, 看似古板, 但在美国流行文化大行其道的当下, 有效地保护了法国本土文化的独立性, 从而也为日后更好地发展具有本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韩国、日本是典型的政策驱动型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代表国家, 顾名思义, 政策的指引推动, 是日韩两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最根本动力。韩国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早, 20世纪90年代, 韩国政府就将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支柱产业, 并在1999年2月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 以法律形式界定了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 这为后来韩国文化产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依据。2000年以后, 韩国文化观光部在主要规划中将文化产业表述为“知识经济新产业”、“知识经济核心产业”、“国家战略核心产业”、“国家经济新的成长动力”, 可见, 韩国通过制定政策的形式, 及早明确了文化产业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并做出清晰表述。这对于推动韩国文化产业的长期发展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

日本将文化产业成为“内容产业”, 由于内容产业不仅自身规模庞大, 而且对于带动其他产业的规模增长效应也非常明显, 因此在日本很受重视, 日本政府制定了许多有利于促进内容产业发展的政策。自2000-2005年间, 日本围绕内容产业制定的战略和政策就多达25项之多。2000年《IT基本法》、2001年《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2002年《知识财产基本法》, 2003年知识财产战略本部成立, 同年, 内容产业专门调查会成立;2004年设立“映像产业振兴机构”, 并出台了《内容产业振兴政策》、《知识财产推进计划2004》、《内容产业促进法》等多项政策立法。可以看出, 日本在针对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立法详尽周密、层层推进, 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并推动本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 无论是美国为代表的市场驱动型文化产业发展模式、英、法为代表的资源驱动型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抑或是日、韩为代表的政策驱动型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首先都离不开相关政策立法的保驾护航。尤其是在文化产业刚刚起步阶段, 只有通过政策法律的强有力规范, 才能使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自发走向自觉;只有明确文化产业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 才能使文化产业的发展找准方向, 少走弯路。同时, 在大政策的保护支持下, 针对文化产业各行业发展的细则必不可少, 并且需要不断地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以及市场消费需求做出相应调整。

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 从1992年提出“文化产业”概念以来, 对文化产业从可否产业化的质疑, 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 文化产业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1998年文化部专门设立了文化产业司, 负责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工作, 标志着中国政府把发展文化产业纳入了政府工作的体系。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完善文化产业政策, 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指出:“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 转换机制, 面向市场, 壮大实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鼓励文化产业政策, 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 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 形成一大批文化企业集团, 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这是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发展最重要的政策保障。自此之后, 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各自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 挖掘资源, 发挥优势, 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06年9月, 我国颁布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是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以来, 中共首次将“文化命题”作为中央全会的议题;也是继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问题之后, 中共决策层再一次集中探讨文化课题, 其战略部署和政治意义备受关注。2012年2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其中分别从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如何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 并提出, 到2015年,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升, 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明显增强, 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可以说这一政策的颁布, 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已经真正步入了全面启动、加速发展阶段。目前, 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已依据自身优势逐渐形成特色模式, 大致可以分为市场自发型、资源带动型和政府主导型三种。

市场自发型主要是指创意人才出于某种共同的文化艺术追求, 集聚于一定具有浓厚文化氛围的环境之内, 比如北京798艺术区、宋庄、以古玩为主题的琉璃厂等。在这些集聚区内, 艺术氛围浓厚, 可以激发创意人才的创作热情和灵感, 而创意人员所带来的新思想对原有城市的发展形成冲击, 成为城市发展中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线。随着集聚增强, 知名度、认可度也在不断上升, 中间组织也慢慢聚拢于此, 且各种配套措施也逐渐齐全, 从而使得集聚区的品牌效应逐渐增强。

资源带动型主要是指依靠本地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带动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比如云南, 正是利用了当地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资源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 充分发展旅游业, 同时以旅游业为龙头, 带动演艺业、民族工艺品业、文化娱乐业、会展业、出版业等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 形成自己特有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政府主导型主要是指政府主导规划, 服务于经济社会功能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以各地兴建的创意产业园区为代表。如上海最早建立的创意产业基地之一, 田子坊创意产业园区, 就是由英国女设计师克莱尔利用20世纪30年代位于市中心的6家典型弄堂工厂重新设计改建而成的。如今, 田子坊汇集了众多的公司展厅、画家工作室、摄影室、演出中心、时装展示厅等等, 且每个展厅都风格独特, 由此吸引了美国、澳大利亚、法国等20多个国家以及国内100多家创意企业入驻, 从而为当地和国家带来丰厚税收。

无论是市场自发型、资源带动型还是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都基于国家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指向。文化产业政策的导向和规范使自发型文化产业模式走上更加合理、规范的发展之路, 从而不至于被市场淘汰;为资源带动型文化产业模式拓宽了发展平台, 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促进其快速发展, 参与市场竞争。因此, 政策主导是任何一种文化产业模式发展过程中都不可或缺的支撑性要素, 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由于旧有经济体制影响, 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 文化消费市场成熟缓慢, 因此, 更加需要细致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加以培育、引导。目前一些部门在制定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时, 忽略了政策的执行效率和市民消费的可行性, 难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

纵观发达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立法, 我国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推动力度逐年加大, 但依旧缺乏对文化产品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 这一缺失导致我国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难以走真正的品牌之路, 更别提树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从而使我国的文化竞争力大打折扣, 这是我国未来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更是保障政策管理有效执行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熊成宇.世界文化产业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 (3)

[2]李思屈等.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2 (1)

[3]陈少峰, 张立波.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8)

[4]陈少峰.文化产业战略与商业模式.湖南文艺出版社, 2006 (9)

美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模式 篇2

10文化产业管理刘燕宁 36号

美国是第一个进行文化理发的国家,美国坚持一种“无为而治”的文化政策。在行政体制上,它不像其他国家的政府那样没有“文化部”。虽然美国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但是美国政府依靠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与市场、社会运行模式培育出一个发达的文化产业集群。美国政府将文化艺术活动置于市场经济和民间社会中成长,实行“开放性”的市场模式。对于高雅的艺术、民族艺术和有形的文化遗产采取鼓励支持和保护政策。采用税务减免,对那些投资或捐赠文化产业发展的私人或企业,政府将减免部分税务。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多种民族的文化观相互融合又彼此独立,这构成了美国文化的多元化。美国文化产业最早以国内需求为基础建立,而后美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享有高占有率,就美国的电影来说,生产量只占世界电影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七,却占据了世界总放映世界的一半以上。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反思 篇3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反思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国家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制定了各方面的政策,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但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政策方面还存在着与产业发展矛盾的地方,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产业的发展。对此本文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进行反思,以此重新审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1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反思

当前,针对我国创意产业发展,本文从财政和税收的角度进行思考。在财政方面,其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财政支持的杠杆撬动作用不强。我国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由此对资金的需求量也非常地大。但是,从政府财政的角度来讲,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所投入的资金却非常有限。因此,对政府来讲,如何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利用财政资金这个杠杆,从而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成为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但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基本处在一个“就事论事”阶段,体现出的资金放大效应也不明显。同时政府也没有真正的起到引导的作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多元化也没有实现。第二,财政支持力度有待提高,支持对象有待拓宽和均衡。尽管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在逐年加大,但仍不能满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求,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支持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依然偏低。同时,不同的文化创意产业门类、东中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等不同性质的企业获得中央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支持,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等的问题。第三,缺乏资金与绩效考核机制。国家一方面通过财政的方式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却缺乏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缺乏有效的资金使用及绩效考核机制。其具体体现在:一方面财政资金缺乏严格和透明的审批、使用制度;另一方面缺乏对对象资金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导致资金使用的效率明显不高。

同时,在我国的税收方面,其主要的问题则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税收方面的政策不完善。纵观我国现行的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激励还是比较零散和不成体系的。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其一,没有比较完整的产业扶持和税收激励体系;其二,当前缺乏对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税收优惠处理方式,即没有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明细的税收管理手段,包括减免税、成本核算等。其三,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缺乏清晰的引导政策,尤其是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作用不强。其次,对文化产业来讲,其税负相对较高,并且缺乏公平性。对文化产业来讲,其一方面不仅要缴纳高达20%的营业税,同时还必须缴纳接近3%的其他费用,从而给文化创意企业带来很大的负担。而与国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讲,国外在报纸、电影、刊物等方面的税负都相对比较低,有些国家甚至是免税。相比与我国的税收来讲,其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都显得比较高;另一方面,当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优惠政策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对税收优惠政策来讲,很多则针对部分的企业,而缺乏对整个行业。同时很多的优惠政策所使用的范围也不同,导致存在不公平性。再次,在税收制度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当前我国税收制度鼓励纳税人以各种方式扶持文化创意产业,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却又限制了个人或捐赠人。由此导致其中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和不协调性。如在《企业所得税法》当中则规定鼓励社会团体成立非营利性的文化事业机构,同时在缴纳所得税中其税率则为10%,但是对于个人或者是企业对文化企业的捐赠则不得扣除,并还需要缴纳所得税。

2 改变文化创意产业的对策分析

2.1 构建健全的财政投入机制 充分借助政府的财政资金,从而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但构建完善的财政投入与考核机制是提高其使用效率的关键。对此,要完善该机制,必须从以此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政策。通过加强发展建设,从而完成对文化公益事业的投入规范。对此,中央和地方首先应该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倾斜力度,并逐年的增加。同时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的方式,减少不同地区间的文化投入差距。第二,改变当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补贴方式,将传统的“普享式”变为“绩效式”。通过转变当前的定点采购的方式,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中,并鼓励广大的文化创意产业提出更多的精品。

2.2 完善文化产业的税收体系 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关键还是在于构建一套完善的税收体系。对此,要构完善的税收体系,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必须完善对非营利文化企业机构的税收激励政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讲,非营利性的文化结构是文化创意创意的主体。以美国为例,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借助迪斯尼等大型文化公司,而是借助其大量的基础的文化创意机构和团体。第二,必须进一步地加强对原创性文化的税收激励政策和力度,并鼓励更多的资本进入到创意文化产业中。对政府来讲,应该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如签约更多的文化创作人才等。第三,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在经营中存在的资产转让、评估等税收制度,从而不断推进文化企业跨地区经营。通过财税政策的改革和创新,打破困扰我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条块分割的困局,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集中度。第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出口税收优惠,从而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加入到国际文化产业的发展中,一方面通过扩大视野,提高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吸收更多的管理经验;另一方面通过文化输出,从而传播中国文化。

3 结语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只有在更为宽松、灵活的环境下,才能让文化创新产品融入社会生活,让文化创新产业丰富社会生活,才能更好地让社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冠军.我国转型期文化创意产业与经济发展互动机理研究[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13.

[2]刘元发.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

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研究 篇4

文化创意产业是将抽象的文化直接转化为具有高度经济价值的“精致产业”, 通过知识的原创性与变化性融入具有丰富内涵的文化之中, 并与经济结合起来, 发挥出经济功能的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98年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 该文件明确的提出, “所谓创意产业, 就是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 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创意产业具有三大特征:第一, 文化创意产业的活动会在生产过程中运用某种形式的“创意”;第二, 文化创意产业的活动被视为与象征意义的产生与沟通有关;第三, 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至少有可能是某种形式的“智能财产权”。

二、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状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速度最快, 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的时期。截止到2008年底, 我国文化产业有法人单位46.08万家, 从业人员总数达1182万人。2009年,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占GDP总量的近3%, 达到9876亿元。2011年, 文化产业总产值超过3.9万亿元, 占GDP比重超过3%。近年来, 以软件、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动漫、网游、影视、绘画艺术、音乐、工艺美术、古玩、时尚文化、数字娱乐等为主题的创意园区不断涌现, 逐步形成规模, 各类公共平台逐步健全, 服务功能逐步完善。许多地区都把文化创意产业列为当地“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领域, 作为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抓手, 充分认识到, 文化创意产业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而且是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文化创意产业以创新、创意、低碳及低耗为特点, 以促进发展、优质结构、增加就业、扩大消费为核心, 正在逐渐地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然而, 在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向前发展的情况下仍有诸多问题制约了该产业的发展。

三、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

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的根本就是知识产权, 而知识产权又是文化创意产业得以发展的制度支撑。文化创意产业要想迅速的发展、壮大就必须要有完整的、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做后盾, 这是由文化创意产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具有成本高、投入大、易复制等特点决定的。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识淡薄, 忽视自我保护和侵犯他人版权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还不完善, 知识产权中介代理机制尚未形成。在执法过程中, 管理部门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不够, 创意产品被模仿或盗用的现象日益滋生, 极大地打击了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文化创意的积极性。

2、投融资渠道不畅通, 缺乏资金支持。

创造力是文化创意产业得以发展的源泉, 它的发展不依赖于资本但却又离不开资本的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渠道可分为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我国文化产业目前仍以政府扶持为主, 受文化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 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很难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使得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融资渠道过于狭窄;只看重投入不注重产出, 使得政府的投资回报不佳;此外, 缺少必要的引导和保护, 使得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存在着重复和无效的现象投资收益率低。这些都导致了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不足, 进而限制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程。从银行角度来说, 文化产业受其行业特征的影响, 使其在获取银行贷款时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 在文化创意产业寻求资金的道路上还有很多障碍。

3、市场缺乏活力, 竞争能力不强。

目前, 我国文化企业经营规模不大、缺乏活力, 集约化程度又低, 缺乏龙头文化企业大多数的为中小文化企业;部分落后地区缺乏对文化创意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上运营机制僵化、经费短缺、设备陈旧, 明显的缺乏经营活力, 虽然也建立了一些文化企业集团, 但只有少数企业略有起色, 其余的经营情况一般, 效益不是很理想, 在全国没有叫得响的品牌和企业。因为科技、经济等条件的约束, 外加来自国外的资本尤其是跨国企业的投资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致使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增加值明显的落后于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从全球范围来看, 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占GDP的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4、文化创意产业高端, 复合人才匮乏。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是智力支持。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产品还是多么成功的商业模式, 其都来源于人们大脑中的一个创意。任何创意企业如果没有了创意人才都将迅速的失去生命力。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技术、文化、经济等互相融会贯通的产物, 只能由既有文化又有创意的高端复合人才驾驭。然而, 我国创意人才的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我国的创意人才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出现了严重的缺口。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高文凭不一定等于高能力。许多高校既缺少文化创意理念的培养又缺少足够的实践机会, 因此,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高端复合人才缺失的制约。

四、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建议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

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知识密集型的新型产业,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经营和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才能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 建立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那么就会损害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再创新的积极性。其次, 加强对全民法律保护意识的培养。要积极地、广泛地宣传和树立全民的法律保护意识, 逐渐的改变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薄弱的现状只有人们真正的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对文化创意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文化创意产业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

2、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技术和资金扶持。

从国内外成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经验来看, 文化创意产业的崛起, 与其他经济产业相比有更多的困难。文化产品以往因其具有很大的外部性而仅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现如今要把文化创意作为一个产业来追求经济效益, 政府就需要解决文化产业外部性这一难题。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做法, 可通过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产业融资来解决这一难题。具体的措施:一是由政府出面组织文化创意产业技术培训, 帮助企业培养出优秀的文化创意人才;二是由政府出资来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研究, 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初期开发投入小的难题;三是成立文化创意政府基金, 对那些资金不足但却有显著创意价值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四是要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合理的范围内放宽对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资格的限制, 或对其直接提供优惠贷款。

3、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市场化引导。

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在前期的发展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扶植和规划, 然而一个产业的真正成熟并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却离不开市场化的开发。因此, 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 我国政府应当及时的转变自身的角色和功能, 转变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思路, 更加注重的是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市场化引导。一方面应当加强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资源的开发, 加快对文化创意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 要使我国文化创意企业能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 就要不断地改善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竞争环境, 进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4、加强对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是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还相对紧缺, 创意人才的结构、素质、总量还不能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对于我国各个区域的政府而言, 一方面, 应加大对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力度。在我国的高等院校中开设文化创意相关的专业和课程, 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另一方面, 应当营造有利于创意人才的政策环境。通过完善创意产业的政策规划, 并把相关的政策落实, 让创意人才有充分发挥的制度环境, 进而吸引更多的优秀文化创意人才。

摘要: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新的财富创造形态及其所产生的巨大的经济效益正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激烈竞争, 文化产业所形成的“软实力”及其发展前景越来越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重视。虽然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以及韩国、日本还有很大的差距。本文从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入手, 分析了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现状,问题,政策

参考文献

[1]王晓红.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思路[J].时代经贸, 2012

[2]李跃.浅析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业文化[J], 2010

[3]黄灿艺.浅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山东纺织经济[J], 2011

[4]沈卫林.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策略研究.科技经济市场[J], 2010

全国文化产业政策汇总 篇5

(2003.09.04)补贴条件(范围)、期限、额度 第四条

(十五)款:扶持发展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争取一定数量的政府投资作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与运营,特别是内容产业文化产品的生产给予资金补助和信贷贴息等支持。国务院办公厅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条1款:试点地区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使用和管理办法,采 规定(试行)(国办发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03〕105号)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是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益性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具体包括:

(一)地方图书馆、文化馆(中心)、剧院(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 置;

(二)地方博物馆维修改造、改善陈列布展和馆藏条件; 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

(三)省、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 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

(四)地方特色剧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含流动舞台车配送)和优秀剧(节)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创作等;(财教〔2008〕141

(五)地方体育系统所属体育场(馆)等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 号)

(六)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射台等广播电视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

(七)地方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补助;

(八)其他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的项目。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 — 财政部 —

在税收和补贴资助方面的全面全国文化创意产业扶持优惠政策汇总

(二)符合专项资金分配原则和补助范围;

(三)项目应经过充分论证,绩效目标明确、方案合理可行、组织实施有保障。3 国务院办公厅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09.26)第四条

(二)款:加大政府投入。„„。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第六条

(十五)款: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 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注资引导,鼓励金 融资本依法参与。

第一条

(四)款第3段:在财政支持方面,中央财政设立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国有26个省(区、市)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投入约25亿元。江苏、上海、天津、陕西等10多个省市已经或正在抓紧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备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第四条

(四)款: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 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4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中宣部、人行、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财政部等 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 5 国务院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2010.04.28)— 财政部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骨干文化企业培育。

(二)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三)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企业发展。

(四)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

(五)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财教〔2010〕81号)

(一)贷款贴息。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 生的利息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

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80%。

(二)项目补助。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 资金给予补助。

(三)补充国家资本金。对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或跨区域整合可适当补充国家资本金。

(四)绩效奖励。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按照出口实绩给予奖励。

(五)保险费补助。对文化出口重点项目所必需的财产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费用,凭保 险合同、保险费发票等有效凭证,给予适当补助。

(六)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支持方式。

第七条 每年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会同宣传文化部门、商务部等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条件和标准、资金管理模式及有关要求等。第八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第二部分 地方规定 序 号 地区 省/自

治区 城市 发布部门 文件名称

(文号/实施日期)补贴条件(范围)、期限、额度 后续政策 1 北京 北京市

政局 第九条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制作和交易、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广告会展、古玩及艺术品交易、设计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意、文化旅游等文化创意行业。其中具有发展前景和导向意义的、自主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项目是支持的重点。同时,有关文化创意产业的法(试行)(京财文重大宣传活动、政府奖励及项目评审论证等相关管理费用经审核后也可从中列 支。〔2006〕2731号)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及奖励等方 式进行资助。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6.11.07)第十四条 自2006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财政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 和项目予以扶持。— 北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 —

第十五条 市政府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资金规模 5亿元,分三年投入。

第二十三条 本市认定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环

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市政府在文化创意产 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 本市认定一批重点文化创意企业。鼓励重点文化创意企业承

担本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对经认定的涉及文 化创意产业发展全局性、可持续性的重大项目,市政府在“财政专项资金”中 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第三条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分为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奖 励、贷款担保、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一)贷款贴息。对于处于成长期文化创意企业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

方式鼓励企业或单位,通过银行信贷资金完成项目的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知 识产权开发、开拓国际市场等。贴息资金根据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有效借款合 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单据核定。贷款贴息补助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 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京文创办字〔2008〕5号)执行。

(二)项目补贴。对文化创意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具

有导向意义的创意项目以及为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上市辅导、管理咨询等 服务项目给予补贴,且补助的项目属于以自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重点发展项目。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政府重点采购。对于政府确需购买的文化创意项目和服务,按照北 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实行集中采购。

(四)奖励。对于在优秀获奖文化产品、优秀文化出口项目、自主知识产 权产品出口、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 录》的北京市文化企业和项目以及在开展文化创意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贷款担保。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用于担保机构对获得银行贷款 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费用、担保业务的补助。贷款担保补 助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文创发〔2009〕3 —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财文〔2010〕2170号)执行。

(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专项资金中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

基金,用于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支持方向的处于创业 早期的文化创意产业,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具体按照《北 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文创办发〔2009〕7号)执行。

专项资金除上述支持方式外,还包括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对国有独资及国有

控股文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或跨区域整合给予的国家资本金补充;市委、市 政府确定的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涉及文化创意产业的重大宣传活动经费以及文 化创意产业项目评审、论证、监督检查和重点课题研究等相关管理费。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要符合公共财政和WTO的原则,并不得用

于基本建设投资。对于应由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支持。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市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本专项资金的资 格。

第八条 专项资金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

l 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 策。

(二)项目原创性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 成长能力,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单位须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

理制度,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组织形式为企业法 人的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北京市

改委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资金规模5亿元,分三年投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进行项目审核。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规范、效率、监管、透明”的原则。专项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第四条 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本市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内的环境整 治、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水、电、气、热、通讯、非主干路等设施)、产业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集聚区建设项目”)。第五条 使用专项资金的集聚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和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应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主,鼓励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当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式主要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根据集聚区建设 项目内容,采取不同投资额度标准。

第八条 对公益性集聚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投资额一般不小于该项目总 投资的30%。

第九条 对准公益性集聚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投资额一般不超过该项目 总投资的30%。

“扶持资金”奖励分为:“配套奖励”、“以奖代补”两种形式。

一、配套奖励

(一)奖励方式

“配套奖励”是指对2009年1月1日后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 国艺术节“文华奖”、文化部优秀保留剧目奖和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剧 目,按照国家级奖励资金1∶1的比例给予地方奖励。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照最高奖励资金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市财政配套奖励的剧目不重复 奖励。

二、以奖代补

(一)奖励方式

“以奖代补”是指对2009年1月1日后首演,在首演后一年内营业性演出

取得良好业绩的剧目(公益性演出、政府补贴的各类演出、旅游驻场演出除外),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评选出3部给予不同类别奖励,其中:A类奖 励2部,每部奖励金额100万元;B类奖励1部,奖励金额6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剧目,由该剧目版权持有单位提出申请(联合版权共同申 请)。1.A类奖励,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制作成本不少于100万元。(2)在400座以上剧场演出。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文演发〔2011〕274号)

(3)按照艺术门类不同,演出场地、票房收入达到规定标准: 话剧、音乐剧:演出60场以上且票房收入600万元以上;

戏曲、歌剧、舞剧、有整体构思的大型音乐作品、曲艺作品和整台的杂技 作品等:演出30场以上且票房收入100万元以上;

木偶剧、儿童剧:演出80场以上且票房收入500万元以上。2.B类奖励,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制作成本不少于30万元;(2)在400座以下剧场演出;

(3)报送剧目门类不限,演出100场以上且票房收入200万元以上。第四条 专项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按照中央和地方有关文件精神和财 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市加强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支持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体系等,具体 是:

(一)哲学社会科学与思想理论建设

(二)精神文明建设

(三)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和重点出版领域建设 上海市宣传文化专项

(四)社会宣传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对外宣传

(沪财教〔2008〕7

3(六)文学艺术的资助、投入、奖励和有关重点项目扶持 号)

(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作扶持

(八)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和扶持

(九)文化人才资助与奖励

(十)文化发展和改革中必需的其他文化项目支出

第十一条 对通过政府投资公司的投资、参股等方式实施的重大文化项目

投资,应先由市委宣传部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纳入专项资金 预算

第十六条 专项资金采用资助和补贴、专项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 用。

政策管理的文化产业 篇6

一、河南油画的发展历程

19世纪末期,随着西方传教士在河南各地活动,西方油画传入河南。20世纪30年代之前,一批留学海外的艺术家回到河南,把西方油画的艺术精神带回到这片文化积淀深厚的土地。1934年,在开封举办的河南油画现代美术作品展览中就有不少反映现实生活的油画精品。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大批河南油画家背着画夹走近祖国的大好河山,美丽的自然风景和朝气蓬勃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成了画家很好的素材。其中最为突出的当数谢瑞阶,他在河南从事绘画数十年,创作了油画《三门峡全景》《华山青柯坪》《神门放舟》等风景画,因其鲜明的黄土、黄河情结和深厚的油画功底,使他在国画黄河的创作中取得了惊人的成绩,被誉为“黄河老人”;另有李永海、王儒伯、韩野、赵舟进、庞白虹等,这些画家无一例外地都用饱满的激情讴歌着脚下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奠定了河南油画地域特性的基本走向。

进入80年代,一批从美术学院毕业和刻苦自学的油画作者崭露头角,河南油画呈现上升趋势。1984年,河南油画学会成立以后,围绕全国美术大展,组织以河南乡土风情为主题的创作活动,涌现出大量的表现乡土人、物和风景的作品,河南油画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1984年第六届全国美展中,曹新林的《粉笔生涯》和王宏剑的《奠基者》获得了银奖,实现了河南油画历史性的突破。随后,在多次全国大展中,具有地域特性的河南油画频频摘奖。以王宏剑、方照华、曹新林、段正渠、段建伟、毛本华、左国顺等为骨干,形成了一批实力雄强的立足本土化创作的油画创作队伍。尤其是王宏剑,以河南传统丧葬礼仪为题材创作的《冬之祭》在第八届全国美展中获优秀作品奖;另一幅表现改革开放后投身于经济建设潮流中的各种各样的农民形象和心理状态的作品《阳关三叠》,在第九届全国美展中获得了金奖,这一奖项的获得,使得河南油画再次受到全国美术界关注。

1997年,是河南油画丰收的一年。11月7日,由河南省美协主办的“河南油画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隆重开幕,展出了120件大幅油画,这是河南省在北京举办的首次大型美展。此次展览中,以河南乡土风情为创作题材的作品占很大的比例,河南油画创作的地域特性再次受到全国美术界的关注与肯定。

在2002年11月河南省美协和河南油画学会、郑州美术馆共同举办的“河南省油画学术展 ”和2003年8月由文化部艺术司和中国美协主办,河南省美协、河南省油画学会承办,河南省书画院协办的“中国第三届油画展河南分展”中,河南省油画创作的地域特性更加突出。2007年至今,河南美术家协会为了响应河南省委、省政府打造文化强省的目标,先后组织河南百名油画家举办了油画中原——走进郑东新区、洛阳、开封、漯河、嵩山、安阳、许昌等多次大型活动,得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二、河南油画独特的艺术风格

深厚的地域文化势必造就出独特的艺术风格,河南油画正是深深扎根于河南乡土文化的泥土中生长、发展的。油画家们创作的以乡土文化为中心题材的河南油画,不是停留在风情表层,而是通过乡土题材进一步关注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生命的繁衍。正如王宏剑所说:“多年来我一直沿着一个目标去追求,那就是将中国传统的审美精神和法则注入西方经典绘画的写实技巧中,表现当代中国最普通人的生活。”河南油画家视传统为一种精神,重视“民间本土化”的艺术思潮,从而在客观上领悟它,他们通过油画创作的高境界追求、高品位探索来表达对历史、对传统的认识,力图用画笔来讴歌他们生命中的黄土地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

河南油画根植于中原传统文化,沉淀厚重、古朴自然,内涵丰实而深厚,可供借鉴的艺术形式如古代书画、传统雕塑、民间工艺等等,皆丰厚而各具特色,因此河南油画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河南油画家重视艺术传统,具象写实油画占主流。河南油画家更加注重艺术语言和技术的锤炼,注重个人对艺术的体验、追问、把握、玩味和经营,在创作中熔铸进个体对人生和自然的体验,形成了画风淳朴、色彩厚重深沉的特点,作品追求庄重与深刻,有一种厚实的沧桑感。

三、文化产业政策下的河南油画走向

近几年来,面对新的经济文化形式,河南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要将河南从文化资源大省打造成文化强省,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面对这样的发展机遇,河南油画界又该如何响应呢?

首先,河南油画发展必须充分发扬其地域特性。中原大地民风淳朴敦厚、文化积淀深厚,这些特色影响着河南油画的发展与艺术品质。厚重的中原文化如龙门大佛、安阳甲骨文、仰韶彩陶、巩义宋陵等都给了河南油画家以无尽的审美滋养;中国四大年画之一的开封朱仙镇木版年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鹤壁浚县“泥咕咕”、被称为“世界艺林一绝”的南阳铁笔烙画、五大名窑之首的汝瓷、名冠天下的钧瓷、洛阳唐三彩等艺术,是河南油画家们取之不竭的艺术源泉,为河南油画家们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事实证明,这些深深扎根于这片土地的油画家及其作品是充分受人肯定的。

其次,秉承中国油画一向具有的开放精神与发展精神,河南油画应该进行“走出去,请进来”的双向学习,加强与国内乃至国际间的油画交流。1991年9月段正渠、段建伟“走出去”了,他们在中央美术学院画廊举办油画展,由此油画艺坛出现了河南“二段”,其作品享誉八方;1997年,河南部分油画作品也“走出去”了,由省美协主办的“河南油画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共展出了120件大幅油画,河南油画创作的地域特性再次受到全国美术界的关注与肯定。河南油画发展不仅要走出去,还要积极地请进来,2010年7月在郑州商都艺术馆展出的由中国油画学会、河南省美术家协会、郑州美术馆主办的“研究与超越——第二届中国小幅油画展河南巡展”,为河南省油画作者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仅开阔了眼界,还全面了解了当今中国油画的新发展、新趋向、新成就,从而使河南油画在创新上、技法上得以提高,为今后河南油画的可持续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最后,河南油画大发展还应加强构建阶梯型、强有力的油画队伍。近年来,王宏剑、段建伟、段正渠等一批优秀成熟的油画家先后走出了河南。随着他们的走出,河南油画在全国美术界影响扩大的同时,河南省内油画队伍的力量相对削弱,而大批刚走出校门的青年画家虽崭露头角,却尚未成熟,缺少在全国有影响的领军人物。所以,要振兴河南油画,就要充分利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文化产业政策,多渠道发展培养油画人才,为已经成熟的油画家搭建平台,加强宣传,创造更多走出河南的机会,全力打造河南油画的领军人物;通过各种形式的学术性油画展览,发现新的油画人才,重点培养和扶持使其尽快成长;更多地组织油画家走向社会、走向民间去采风,去吸收中原大地优秀丰富的文化养分,为老、中、青三代油画家提供创作土壤。相信通过数年、数十年的努力,必能再次形成一个“中原画风”、“黄土画风”的高潮,使河南油画在中国油画界甚至世界油画界占据重要一席。

【本文系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文化产业政策下的河南油画发展走向研究”(2012B226)的阶段性成果】

政策管理的文化产业 篇7

关键词:文化产业政策,影视文化产业,浙江

当下, 影视产业发展蒸蒸日上, 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发达国家对文化产业政策的探讨, 主要立足于调整文化产业关系, 规范文化产业活动, 解决多文化冲突的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则更多地关注自身文化特色的继承与发扬, 以及如何利用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就影视产业而言, 无论哪一种情形都要求用文化的思维来看待自身资源,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1 文化产业政策与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

区域文化产业是经济一体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出现的, 以区域为基础, 在一个有产业链或者小型集聚形态的具体行政区划内进行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再生产、存储、分配、传播及反馈的活动, 并以此参与全球一体化进程[1]。

文化产业政策与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文化产业的市场需求、资源特点、产业结构布局和区位优势等因素决定了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 并促使各地结合本区域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区域文化产业政策, 推动区域内的文化产业发展, 进而改变该地区的文化产业政策环境。同时, 这种改变会直接影响到产业政策的调整, 即处在政策内部的区域文化产业政策及其“上位政策”——文化产业政策两者相互影响, 互为补充, 促使适应性较强的新政策出现。从图1可以简明看出文化产业政策与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之间关系

当文化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时, 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两者之间存在着正相关。文化产业政策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 而文化产业的发展又会改变文化产业政策环境, 继而引发新的政策调整。

2 浙江文化产业政策的两次转变及其影响

浙江的文化产业政策经历了两次重要的转变, 带来了文化事业向文化产业的逐步转型, 并促进文化产业向文化创意产业深入。这种转变对浙江的影视产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政策红利的驱使下, 一大批文创产业聚集区拔地而起, 民营资本大量进入影视市场, 人才、资源不断向浙江靠拢。

2.1 浙江文化事业逐步向文化产业深入

浙江素有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在改革开放初期, 浙江就开始了“自觉”将文化作为产业的发展之路。1986年, 在全国各地的文化领域依旧采用政府“大包大揽”的模式下, 6个杭州市属艺术表演团体第一次实行“承包责任制”, 以文化“副业”养文化,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这些文化生产者市场意识的觉醒, 激发了随后出现的各地文化体制和机制的改革。1996年12月, 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浙江省文化发展规划 (1996-2010年) 》首次出现有关“文化产业”的表述。世纪之交, 在政府和市场的双向推动下,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 开始了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政府文化管理体制的自觉探索。

随着创意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方兴未艾, 党的“十七大”全面部署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浙江文化大省建设到达了新的历史高度。2013年, 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 明确提出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这是我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省级专项政策。之后, 加快发展动漫产业、影视产业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 杭州、宁波等地市政府设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一系列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出台, 无疑给浙江这片广播创意种子的文化土壤提供极好的养分, 培育出文化强省建设的新局面。

2.2 浙江文化产业政策促进影视产业的稳步快速发展

影视文化产业规模迅速扩大。随着体制环境和产业政策的逐渐改善, 浙江影视业进入稳步快速发展期, 成为“十一五”时期浙江带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2005-2015年, 浙江影视制作机构数量翻了三番, 位居全国第二, 浙产电影、电视剧的数量和质量均走在全国前列。尤其在2014年浙江推行“营改增”后, 不仅为影视业总体减税, 而且加快了影视产业分工精细化, 仅浙江省东阳市就成立了192家事影视要素服务的工作室, 其中专门从事艺人经纪的艺人工作室183家。2014年浙江一般纳税人影视企业平均税负为3.5%, 合计减税3.9亿元。

民营影视产业得到长足发展。2002年, 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新的《电影管理条例》, 鼓励民间资本、民营企业等进入影视行业。浙江省也配合国家影视产业新政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 制播分离政策、院线制改革等都为民营影视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大批国内知名影视企业在浙江茁壮成长。2015年, A股市场上纯影视类上市公司共7家 (华谊兄弟、华策影视、长城影视、光线传媒、华录百纳、新文化和唐德影视) , 其中注册地在浙江的上市公司占了4家。目前, 浙江民营影视企业已占全省影视制作机构的90%。

影视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数量的迅速增加。截至2014年6月, 全省共有各类文化产业园区 (基地) 146个, 分布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和台州等地, 以影视制作、动漫游戏、工业设计、印刷业、文具生产和艺术品业等为主, 其中影视基地的集聚效应最为明显。浙江省拥有各类影视拍摄基地20多个, 国家级影视动画从业基地2个, 教学研究基地3个。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中国 (浙江) 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杭州高新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已经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剧拍摄基地。浙江省作为全国影视摄制和产业集聚基地的龙头地位已经形成。

3 对未来浙江影视文化产业政策的建议

影视文化产业要想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离不开产业政策的实效性, 相关政府部门必须重视公共服务和产业环境, 杜绝隔靴搔痒的举措;同时, 政策的制定必然因势利导, 需要结合浙江的经济文化因素, 制定具有浙江特色、符合浙江发展的政策, 有效地利用、引导好民营资本。

3.1 注重产业政策实施的因势利导

无论是文化体制改革, 还是市场主体培育, 都应成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利器。浙江的现实特点是民营文创企业占据绝大多数, 中小微企业又占了其中九成, 这些中小微企业正是文化创新的重要力量, 也最迫切需要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如果政府资源能向中小微文创企业倾斜, 那么必将有助于这些极具开拓创新意识的企业的发展, 也将有助于浙江创新精神的培育。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同时, 政府要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 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3.2 注重对民营资本的积极引导和有效利用

未来, 民营资本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影视产业中, 这就需要我们抓住改革机遇, 整合优势资源, 对民营资本进行积极引导和有效利用。民营资本进入影视业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利益驱动的特点, 需要有序引导。既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灵活的运行机制和明晰的产品定位优势, 走特色发展之路, 又减少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 营造各影视基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此外, 通过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的规划, 综合政府、中介、金融、科研和高校等机构的支撑, 吸引影视、院线与动漫、网游、音乐等相关产业民营资本的聚集, 通过相互协作, 加长衍生产业链条, 促进创意经济、新媒体、互联网金融与影视业无缝对接, 进一步培育壮大影视业持续发展主体。

3.3 注重培育政府主导型和资源型并重的产业发展途径

对于新事物的鼓励和包容是区域文化创意产业不可缺少的要素。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初期, 坚持政府主导型的产业发展模式是快速发展文创产业的最佳途径。只有通过浙江政府自上而下的模式, 才能尽早实现人才、科技、资本和项目等各要素的快速集聚, 尤其是一些大型文化硬件设施向国际接轨。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 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自下而上的发展途径。文化产业的内容具有相当明显的地域特点, 这就需要通过自下而上的途径, 让文化既能迎合大众需求又显现出区域特色, 求同存异, 在不同的知识和文化背景下, 在不同组织方式团体中, 都能有效表述自身文化。在全球化趋势下, 多元文化的冲突与整合, 文化需求自下而上的表述与回应已经成为区域文化的关键部分, 这也是浙江建设文化大省不可回避的内容, 是文化政策要积极建立的一个机制。

参考文献

[1]郭永航.国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对我国的启示[J].湖北社会科学, 2009 (10) .

河南文化产业政策的实施策略分析 篇8

文化产业政策

文化产业政策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以促进、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的总和, 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支撑。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用于鼓励及规范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文件。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走过了从不自觉到自觉、被动到主动、个别到系统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所包括的内容也非常丰富, 其中涵盖了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包括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 优化文化产业系统的组织政策, 促进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区域协调政策, 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 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发展的政策, 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政策等, 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的提升起到了巨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产业政策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

1. 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

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性, 不是简单的物质产业, 而应属于内容产业的范畴, 所以, 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够简单地以市场经济为产业发展的导向, 文化产业发展的终极目标不是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必须肩负起传承先进文化, 抵御不良文化对社会的危害, 从而使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和谐统一。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依靠政府的政策性体系和制度从而来引导其发展和完善, 目的是满足我国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文化需求, 防止不良的外来文化对于本土优秀文明的入侵, 以确保我国文化体系的安全。

2.优化文化产业环境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形态, 出现得相对较晚, 在文化产业的发展初期, 市场体系不太完善, 因而很难通过完全的市场经济体系进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这时候, 就必须依靠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体系来引导、规范以及调节文化产业的健康、合理发展。

3.规范文化产业市场

在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进行资源的配置其实市场本身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 市场本身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 这种自发性和盲目性会导致市场的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而产业政策很大部分的作用就在于弥补市场自身的这种缺陷, 通过政策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 防止产业内部出现为追逐短期利益而放弃社会责任的一系列违法行为。

4.促进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

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生存与发展的源泉, 因而对于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以及合理利用, 保证文化资源不会在产业开发过程中受到破坏、流失、浪费等, 是推动文化产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而对于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不能单纯地依靠市场运作, 必须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提出明确的规定、规范, 才能使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河南文化产业现状

1.国家和政府的政策性支持

自2005年出台了《河南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以来, 河南省内多个政府职能部门, 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支持河南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产业政策, 内容涉及了产业发展中税收、金融、土地、财政等多方面的优惠措施。这些年来, 河南省委、省政府又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更好地支持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的发展建设, 又针对此改革举措, 在2009年出台了《关于支持省级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当地政府的一系列举措为加快发展文化事业, 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2. 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这些年来, 河南省利用本土文化资源特色创造出众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个性文化产品, 其中也不乏一些享誉国内外的文化品牌, 以体现本土文化精神为理念, 利用河南本土的戏剧、武术等文化资源打造出的现代传媒品牌的优秀代表。全省各地的文化工作者还创作出了一系列精品演艺作品, 这些作品的演出不仅将河南特色文化推向全国、全世界, 更让世界了解和认识了河南。

3. 组建文化产业集团,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目前, 河南省已经建成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出版集团、河南影视制作集团、河南文化影视集团等文化产业集团。相继兴建和开放了河南艺术中心、河南博物院、鹤壁文化艺术中心、洛阳博物馆、安阳文化中心、殷墟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等一批文化场馆。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河南启动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 建设了一千多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全省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目前, 全省共有140个公共图书馆, 202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而文化站则多达两千多个。这些文化企业和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已经成为了传播和发扬河南特色文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发展载体。

河南文化产业政策实施策略

文化产业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制定文化产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这些问题, 从策略层面分析文化产业特殊性在制定政策时的影响, 掌握好政策制定应当注意的各种关系和问题, 以便最大限度地提升文化产业政策实施的操作性和效率性。

1.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相对于其他产业, 文化产业的一大特质就是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性, 文化产业的发展既能够创造出经济效益, 也能带来很强的社会影响。而且, 伴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 其中带来的社会效益正日渐凸显出来。所以, 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产出双赢。也就是说, 在考虑文化产业发展时, 既要考虑产业的发展符合结构调整以及增长方式转变等经济层面, 也应该考虑产业发展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起码应该是不能够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当然,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没有经济效益, 那所谓的社会效益也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这层关系, 文化产业在政策制定时, 与一般的产业政策有很大的不一样。文化产业政策在确定目标时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多重性。所以, 在制定政策、确定目标的时候, 既要考虑各具体目标在整体发展中的统一, 更应该在此基础上保证具体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目标指向。

文化多样性下的选择一:主旋律的弘扬

众所周知, 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文化属性, 文化产业发展在社会和文化层面所产生的影响不亚于其对经济的贡献。文化产品因其双重属性而具有多层面的功能。我们这里说的主旋律, 其一是, 对于传统优秀文化的弘扬和发展, 其二是爱国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等为代表的现代文明体系。

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应该符合文化发展的合理进程, 应该符合主流的社会价值和道德水准。

文化多样性下的选择二:优势的提炼

任何地域都有着自身的特殊的自然地貌、历史传统人文精神, 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文化体系。可以说, 河南也具有很多的资源和优势。在这里要注意就是哪些文化体系是河南文化的根本特质, 或者说是什么样的文化体系最能代表河南、代表中原?在重点发展时应注意核心文化的提炼, 这既是河南文化的独特性, 更是河南文化产业的品牌价值。

对于优势文化体系的提炼, 其一是提升自身的核心的文化竞争力, 发展优势项目;其二是形成产业发展的独特性, 在整个市场大环境中形成品牌区隔, 塑造区域品牌形象。

2.发展的主体意识:权力的下放

在区域发展中,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国家战略的前提下注重地方产业政策的作用。在国家层面, 政策应起着更多的宏观指导作用, 在既定的中原经济区战略前提下, 河南地方对于河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应具有更多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 不应仅仅是国家层面政策的执行者, 而应针对地方性做出对应的政策实施。

其一是, 以产业发展为主, 市场规范为辅。其二是, 以地方政府为主, 国家层面为辅, 即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时, 地方政府应该具有权利意识和主动发展意识, 以国家宏观政策为导向作用, 针对地方特点应当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区域产业规划。

3. 产业规划和发展规模经济

产业政策一个最大的作用就是产业规模化发展。其一是产业规模化的规划, 其二是政策的优惠与支持 (包括对内和对外的政策性支持) 。作为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组织者、协调者和管理者, 河南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地跟进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 规划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理顺社会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 协调区域文化产业参与主体之间的竞争、合作和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持;建立公共信息交流平台, 促进河南省文化产业的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反思 篇9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反思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国家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也制定了各方面的政策, 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但是,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政策方面还存在着与产业发展矛盾的地方, 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产业的发展。对此本文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进行反思, 以此重新审视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 为产业发展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1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反思

当前, 针对我国创意产业发展, 本文从财政和税收的角度进行思考。在财政方面, 其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 财政支持的杠杆撬动作用不强。我国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由此对资金的需求量也非常地大。但是, 从政府财政的角度来讲,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所投入的资金却非常有限。因此, 对政府来讲, 如何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 利用财政资金这个杠杆, 从而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 成为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但是,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基本处在一个“就事论事”阶段, 体现出的资金放大效应也不明显。同时政府也没有真正的起到引导的作用, 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多元化也没有实现。第二, 财政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支持对象有待拓宽和均衡。尽管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在逐年加大, 但仍不能满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求,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支持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依然偏低。同时, 不同的文化创意产业门类、东中西部地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等不同性质的企业获得中央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支持, 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等的问题。第三, 缺乏资金与绩效考核机制。国家一方面通过财政的方式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 却缺乏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 缺乏有效的资金使用及绩效考核机制。其具体体现在:一方面财政资金缺乏严格和透明的审批、使用制度;另一方面缺乏对对象资金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 导致资金使用的效率明显不高。

同时, 在我国的税收方面, 其主要的问题则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在税收方面的政策不完善。纵观我国现行的文化产业政策,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激励还是比较零散和不成体系的。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其一, 没有比较完整的产业扶持和税收激励体系;其二, 当前缺乏对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税收优惠处理方式, 即没有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明细的税收管理手段, 包括减免税、成本核算等。其三, 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缺乏清晰的引导政策, 尤其是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作用不强。其次, 对文化产业来讲, 其税负相对较高, 并且缺乏公平性。对文化产业来讲, 其一方面不仅要缴纳高达20%的营业税, 同时还必须缴纳接近3%的其他费用, 从而给文化创意企业带来很大的负担。而与国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讲, 国外在报纸、电影、刊物等方面的税负都相对比较低, 有些国家甚至是免税。相比与我国的税收来讲, 其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都显得比较高;另一方面, 当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优惠政策缺乏透明度和公平性。对税收优惠政策来讲, 很多则针对部分的企业, 而缺乏对整个行业。同时很多的优惠政策所使用的范围也不同, 导致存在不公平性。再次, 在税收制度方面, 也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当前我国税收制度鼓励纳税人以各种方式扶持文化创意产业,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却又限制了个人或捐赠人。由此导致其中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和不协调性。如在《企业所得税法》当中则规定鼓励社会团体成立非营利性的文化事业机构, 同时在缴纳所得税中其税率则为10%, 但是对于个人或者是企业对文化企业的捐赠则不得扣除, 并还需要缴纳所得税。

2 改变文化创意产业的对策分析

2.1 构建健全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借助政府的财政资金, 从而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 但构建完善的财政投入与考核机制是提高其使用效率的关键。对此, 要完善该机制, 必须从以此几个方面入手:第一, 完善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政策。通过加强发展建设, 从而完成对文化公益事业的投入规范。对此, 中央和地方首先应该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资金倾斜力度, 并逐年的增加。同时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的方式, 减少不同地区间的文化投入差距。第二, 改变当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补贴方式, 将传统的“普享式”变为“绩效式”。通过转变当前的定点采购的方式, 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中, 并鼓励广大的文化创意产业提出更多的精品。

2.2 完善文化产业的税收体系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关键还是在于构建一套完善的税收体系。对此, 要构完善的税收体系, 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 必须完善对非营利文化企业机构的税收激励政策。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来讲, 非营利性的文化结构是文化创意创意的主体。以美国为例, 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借助迪斯尼等大型文化公司, 而是借助其大量的基础的文化创意机构和团体。第二, 必须进一步地加强对原创性文化的税收激励政策和力度, 并鼓励更多的资本进入到创意文化产业中。对政府来讲, 应该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如签约更多的文化创作人才等。第三, 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在经营中存在的资产转让、评估等税收制度, 从而不断推进文化企业跨地区经营。通过财税政策的改革和创新, 打破困扰我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条块分割的困局, 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集中度。第四,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出口税收优惠, 从而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加入到国际文化产业的发展中, 一方面通过扩大视野, 提高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 吸收更多的管理经验;另一方面通过文化输出, 从而传播中国文化。

3 结语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只有在更为宽松、灵活的环境下, 才能让文化创新产品融入社会生活, 让文化创新产业丰富社会生活, 才能更好地让社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冠军.我国转型期文化创意产业与经济发展互动机理研究[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 2013.

[2]刘元发.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困境与政策建议 篇10

但是, 随着文化产业改革的深入, 一些不适应产业化发展要求的体制性、结构性因素对文化产业的瓶颈作用开始显现, 中国文化产业仍然面临着一些困境和危机。

1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困境的考察

1.1 文化产业规模较小, 人均消费水平低

中国文化产业规模较小。2008年, 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7630亿元, 占同期GDP的2.43%;2009年, 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 比2008年现价增长10%, 快于同期GDP的现价增长速度3.2个百分点, 占同期GDP初步核算数的比重为2.5%左右。 (1) 总体看, 我国文化产业的规模仍不大, 实力偏弱。相比之下, 在发达国家, 文化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或支柱产业, 占GDP的比重超过或接近10%。目前我国的文化消费水平只达到发达国家的1/4, 人均消费潜力远远没有释放出来。中国的第三产业整体发展程度也低于相同发达国家约10个百分点, 以文化及传媒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远没发挥应有的作用。

1.2 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 但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

我国的文化产业经营单位诞生于计划体制之下。长期以来, 既被行政体制分割, 又被各种政策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总体格局是:经营单位众多, 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 资源极度分散。产业布局不均衡, 大规模、高水平、产业链完整的龙头企业少, 缺少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和骨干企业。2007年我国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超过30万家, 初步形成由娱乐业、演出业、音像业、网络文化业、文化旅游业等组成的文化产业系统。但是这些企业大都规模偏小, 在2008-2009年度中国“文化企业30强”评选中, 在入选企业中, 仅有21家企业的主营收入和净资产均超过10亿元, 其税前利润过亿元的只有24家。而在美国“400家最富有的美国公司中, 有72家是文化企业” (2) 其时代华纳公司仅2003年营业额就达416亿美元。

1.3 产业结构不优化, 高度化和专业化不够, 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低下

2009年7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提出要“发展新兴文化业态。采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 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文化产业应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高智能、高投入、高产出的文化产业。但从结构上看, 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主要以图书、影像等文化用品, 以及服装、餐饮、印刷设备和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 而网络文化、创意动漫、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广告会展等高附加值的业态则较为薄弱。此外, 中国文化企业的规模较小, 直接影响了产业的专业化进程, 也限制了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以电影产业为例, 在我国, 影片收入的绝大部分要靠票房, 最具有商业价值的后电影产品开发等, 仍是待开垦的处女地。整个电影相关产业开发链条还远没有完全形成, 多数电影产品的后开发和相关开发依旧是一个突出的薄弱环节。

1.4 高端人才极度匮乏, 制约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人才相对缺乏, 人才总量、结构、素质还不能够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尤其是在高端产业里缺乏掌握高科技、善于经营管理的拔尖人才, 成为阻碍文化产业提升科技含量、扩大产业规模的瓶颈。“近年来, 我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状况可用‘四多一少’来概括, 即娱乐业从业人员多、经营性从业人员多、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多、非文化部门从业人员多, 而高级人才偏少。 (3)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春平在其《中国文化产业人才发展报告》中指出, 我国文化产业的三种人才亟待加强:一是懂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知识的, 擅长项目策划、文化经纪、资本运作的人才;二是熟悉国际惯例和规则、擅长媒介市场运作、具有战略思维的外向型经营人才;三是大型集团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人才。

1.5 文化产业发展缺乏健全的投融资体系

对于任何一个产业而言, 投融资体制的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的瓶颈。在现代社会, 任何产业靠产业资本本身来支撑是不行的, 大的产业行为都必须靠金融资本来支撑。但是, 国家制定出台的一些文化产业政策在部分地区难以落实。归根到底, 是因为“文化产业首先要有一个制度保障的融资渠道, 没有融资文化产业是发展不起来。二是要建立健全法制化的信用评估体系。 (4) ”从某个角度来讲, 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广泛存在, 部分地区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还存在必定障碍。

1.6 文化产业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尚没有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大法, 文化产业领域内的一些基础法律也处于缺失状态。文化产业是资本密集型的高风险产业, 需要公开、透明的法律环境来规避政策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投资风险。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完善系统的“文化产业法”, 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的是体制问题、程序问题、组织问题, 是极不利于文化产业大发展的。

2 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政策建议

由于整个文化的产业背景比较复杂, 产业整合的行业割断也依然严格, 文化发展所遭遇的宏观阻力将会越来越明显。如果中国文化产业由于体制障碍无法畅通, 中国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势头也许很快就会面临危机。因而,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中国文化产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在加强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的基础上, 应该继续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沿着市场化方向深入开放、改革。

2.1 重点建设文化龙头企业, 提高文化产业的集中度

为提高中国文化市场的集中度, 要营建几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通过竞争和整合, 逐渐形成以综合性大型集团为主导的大文化产业。选择实力强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进行重点造就, 通过注资、发行企业债券、赞助项目、划转相干资产等方法给予支撑, 整合文化资源, 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同时支撑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2.2 优化产业结构, 发展新兴文化业态

首先优化产业结构, 改革传统文化产业。将现代科技引入文化创作、生产、经营和服务等各环节, 改革传统生产经营和流传方法, 推动核心层产业升级, 延伸产业链。推动广播影视、出版、演艺等领域的数字化利用, 加强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其次, 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大对动漫游戏、网络电视、数字出版、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扶持力度, 增进文化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巧产业的融合,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3 重视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十二五”期间, 文化部拟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和吸纳优秀人才, 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人才培养的具体举措上, 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与知名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以及著名高校的合作, 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健全文化产业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另一种是, 采取“请进来, 走出去”的做法培养人才 (5) 。“请进来”即大力引进海外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 邀请国外文化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主管文化产业的政府官员、文化机构和企业负责人、营销专家来华讲授文化产业相关课程。“走出去”即组织到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 加强与各国主管文化产业的政府部门、文化机构和文化企业交流。

2.4 拓宽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 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咨询运作机构

2010年4月8日, 中宣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这是近年来首个金融行业全面支持文化产业繁荣振兴的文件, 有助于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有效对接, 满足文化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促进文化产业的创新和繁荣。同时, 要由政府出面尽快落实一整套关于文化产业投融资的刚性指标。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 充分鼓励利用投资控股、金融信贷、资本融资等手段来进行文化融资, 允许和鼓励达到条件的股份制文化公司上市融资, 设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金, 以使社会资本通过产业融资渠道融入文化产业” (6) 。此外, 应鼓励建立专业的文化投资咨询运作机构, 文化投资本身属于高风险投资, 目前我国仍没有形成较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 这也导致一些已经进入文化领域的投资陷入盲目风险。

2.5 严格《文化产业法》的制定, 形成以文化产业法为核心的保障我国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

文化产业立法是文化产业内部发展规律的要求。按照文化产业的不同门类制订相应法规, “如影院合资经营管理规定、音像分销的合资合作办法、影视法、网络文化管理办法、传媒管理办法、体育产业法等, 或按照文化产业性质制定有关法规, 如文化产业投资法、文化市场管理法、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及管理规定、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等” (7) 。这在立法上表现为文化产业的宏观调控。中国文化业由行政管理转变为法制管理, 同时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内的跨领域整合政策, 规范文化市场的管理, 最终才能形成保障我国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

参考文献

[1]大卫赫斯蒙德夫.文化产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吉姆麦圭根.重新思考文化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高钺.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与政策建议.产业观察.

[4]胡惠琳.文化政策学.上海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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