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8篇)
篇1: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郑州市第**中学
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为做好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郑教明电【2012】22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2012年5月1日到2012年11月30日,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建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机制,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1、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5月1日至31日)按照《郑州市教育局转发2012年河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学校门口机动车道路要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禁止在学校200米范围内设立网吧;杜绝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饮食摊点和小卖部。完善制度,增加安保设施,改善条件,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车辆随意进入校园,严禁师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
2、校舍设施安全(6月1日至8月31日)
汛期学校楼房、围墙、大门校内各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学校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交通安全(8月20日至9月20日)
虽然我校无校车,但有接送教职工上下班的班车,加强对接送教职工的车辆的排查,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11月1日至30日)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阅览室、实训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加强对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学生宿舍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点名查铺和防火巡查制度,严禁乱拉、乱扯、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器和使用明火等;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切实重视这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更加严格,更具有操作性的整治方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夏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篇2: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
1、学校成立以张思友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班子成员和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和检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做到“四落实”、“四到位”,即: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及安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2、与班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事故的班级,一律取消本评优评先资格。发生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如下工作制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值周工作规程;门卫保安工作细则;;师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震逃生演练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作有序。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宣传网络。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校校舍、治安和消防等重要设施、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安全隐患,迅速落实必要的技防、物防和人防措施,切实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确保师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治安、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加强防护,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校园发生治安问题和安全事故。
2、切实加强学校值班护生。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日常治安巡控,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滋事。
3、联系公安部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大力整顿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努力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水平,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平平安安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让广大师生放心,让人民满意。
4、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橱窗、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模拟演习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每学期给家长写一封公开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
(四)抓重点,重实效,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制订防火安全预案,防止火灾的发生。每层楼道安装消防箱,定期、定人对校内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文明素质。自驾车辆的教师(含摩托车)进出校门必须谨慎驾驶,错开上学、放学高峰期,安全第一。值班老师、门卫要认真组织学生安全进出校门。
3、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校园周边环境调查,对学校附近的池塘、水坑等要竖立“禁止游泳”或“危险”等牌子。教育学生不到海边、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游泳的,必须有家长带领。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4、加强卫生防病、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认真贯彻执行“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传染病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5、加强法制教育,抓好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预防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聘任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与派出所配合严抓校园周边的治安,落实门卫制度,防止校园暴力事件严防学生打架斗殴、参与邪教组织,和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制教育讲座、校园广播,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
6、加强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建立安全工作事故报告制度。在升旗仪式、集会学生放学上下楼梯时,每个楼层的值班护生教师,必须迅速到岗,密切关注学生上下楼梯的动态,及时提醒学生文明行走,坚决杜绝踩踏事故的发生。
7、加大门卫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力度。实行门卫24小时在岗制,校园巡查制。门卫必须高度负责,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全校上课期间必须关闭学校大门,锁住侧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厉制止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认真核实外来人员身份,未经接访人同意,严禁进入校内。如确实需要进入学校的,先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再通知接访人到校门接待来访人员,事情办理完毕,接访人再将来访人送至校门。交接班实行签到制,并按时、如实填写值班记录。门卫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熟练使用自卫设备
8、上好心理健康课。要求各班一个月至少要上一节心理健康课,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特别是女生青春期有关知识的宣讲活动,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防止“性侵”事件和师生自杀自伤事故的发生。
9、利用体育课时间组织学生轮流观看防溺水防交通的视频,加强学生的防水防交通意识。并在第6周学校专门安排高中低各学段学生在各栋多媒体教室进行观看。
10、各栋政教人员每月对各自所在教学楼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发现隐情作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尽快排除隐患。
11、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负责做好课室日记登记,发现学生未到校的要及时通知家长,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12、周末或节假日前的最后一节课的最后十分钟为班科任教师对学生讲授交通及周末或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知识。真正做到教育学生做到“四不”。
13、有计划地上好以各种安全为主题的班会课。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2、分管校长协助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3、党工委负责教师出勤记录等师德师风建设。
4、德育处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德育工作指导落实,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团队干部管理工作,学生出勤记录核查;负责节假日期间领导值班、师生护校的安排、督查和考核。
5、各班班主任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6、定为每年五月份为安全教育月。
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领导要追究管理责任,教师要追究工作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予以停职或解聘处理。
三、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校
长: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每月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落实全局工作;随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查实安全工作漏洞,督促各部门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定期巡查校园重点安全区域场所,及时向校长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门
卫:门卫是学校的第一道防线,对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楼各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班主任:每天离校时,对所负责教室的门窗、插座、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查,每周进行彻底排查,详实记录。有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领导。在平时课堂教学及组织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中,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认真做好学校晨检工作以及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学科教师:室外课的老师须负责课前带队有组织地到指定场地集中,清点好人数,活动前做好准备运动,活动中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器材的正确使用,加强巡视、指导,防止伤害事故;室内课的老师须负责课堂上的纪律和正常学习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扰乱课堂,禁止任何人随便进入课堂从事与课堂无关的活动。室内、外课的老师有责任处理课堂上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同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上的基本情况,与班主任共同解决班上出现的问题。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生命”,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责任,谁不抓安全,谁就不安全”的意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无事故”目标的实现。
阳明镇新社学校
2019年3月
和平县优胜中学
篇3: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 强化执法监管, 严查大案要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端掉一批黑窝点,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举报受理率达到100%, 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 整治任务
2.1 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2.1.1 整治重点
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1.2 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 强化市场监督抽查, 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 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 (标准园) 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 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 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2“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2.2.1 整治重点
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 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 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 锁定问题多发地区, 严厉打击养殖场 (户) 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 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 (户) 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2.2.2 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 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 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 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 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 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 (小区) 完善养殖档案, 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 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 “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 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 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探索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 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3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2.3.1 整治重点
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 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 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2.3.2 主要措施
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建档立案, 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 经整顿仍不合格的, 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 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加大抽检密度, 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 行政与司法衔接,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 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 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4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2.4.1 整治重点
在兽药生产经营上,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 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4.2 主要措施
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重点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 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实施动态跟踪, 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 及时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省作案的, 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省份, 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 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 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 追根溯源, 立案调查, 及时处理, 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 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份、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等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5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2.5.1 整治重点
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2.5.2 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严肃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 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 (场) 收购、屠宰病死猪,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 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 (户) 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 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6 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2.6.1 整治重点
围绕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宗品种和出口主要品种, 以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为重点, 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6.2 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 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 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 (区) 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 强化养殖场 (户) 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 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 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 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渔业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7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2.7.1 整治重点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 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 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 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7.2 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 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 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强化地、县两级的作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 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 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 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 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 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 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 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 实行分类监管, 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 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 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 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 充分利用技术优势, 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 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3 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 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 启动春季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3 月, 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落实监管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 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 普及识假辨假知识, 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召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 部署落实整治任务 (兽医局牵头负责) 。
3~6月, 组织开展天然橡胶种苗基地实地调查和种苗质量抽查, 确保胶农用上良种良苗 (农垦局负责) 。
4 月, 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 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5月, 组织开展上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6月,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6~8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7月, 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现场会, 交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布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8月, 组织工作组到农药生产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叶生产重点省 (区、市) , 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 (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
9月,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开展下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
10~11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 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2015年1月, 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以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 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部署2015年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4 工作要求
4.1 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 加强工作力量, 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 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重点要突出, 措施要有力, 任务要细化, 要求要明确,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4.2 加强检查和监测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 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 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 要及时预警, 主动设防, 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 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计划, 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 切实加大监测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
4.3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 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涉嫌违法犯罪的, 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对于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 农业部将给予通报表扬, 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鼓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4.4 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 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 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 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 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 要强化省际间的联合执法, 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 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 形成执法合力。
4.5 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 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6 强化信息报送
篇4: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产品,以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县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及待宰前使用沙丁胺醇、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三是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以奶牛主产省区、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无证经营、生鲜乳中违法违规添加各类物质、私自倒卖和非法收购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
四是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以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套用或伪造文号等非法生产销售兽药的行为,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五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以鳜鱼、鲆鲽类、乌鳢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六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为重点产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篇5: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调风中学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学生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学校的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门卫值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物防、技防设施建设。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林挺(校长)
常务副组长:麦林明(分管副校长)副组长:曹章护 丁昭光 钟教法 成 员:各级部门主任、各班主任 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 政教处。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忠武
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茱萸 王秋生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校舍安全
1.认真组织自查。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并深入学校每间房舍进行现场排查,实地查勘,对于松动老化的防护网、防护栏进行及时的整修、更换;对于老旧建筑安全通道狭小的情况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并认真研究改造方案,制定改造措施,尽快排除险情。
2.健全责任制度。学校严格校舍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建立校舍安全预警机制。要按照“逐级管理、分级负责,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逐级明确责任,学校王秋生副主任为校舍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王秋生副主任具体负责校房校舍的安全检查,陈会林负责校房校舍的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将此项公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以提高校舍的管理水平,保证校舍的正常使用周期。
(二)道路交通安全
学校地处复杂的交通路口,再加上学生众多、分布较为分散、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等原因,客观上给我们的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1.安全出入。学生放学、上学时段有有保安或领导在学校门口指挥,让学生顺利平安通行。
3.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召开车辆接送学生家长会,明确告知家长学校没有校车,在自行组织乘坐雇佣车辆时一定要调查清楚车的安全状况和司机的驾驶技能、思想素质,签订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学校调查并登记所有 2 学生乘坐车辆的情况;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私家车)一律停到指定位置,禁止到学校门口接送。
4.继续强化班主任放学护送制度。放学后班主任将学生安全护送到接送线,对于不能按时接送的学生由班主任带回学校并由级部安排专人看管。5.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管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6.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每层楼梯口、校门口、接送线、路边都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每天要对值班情况进行及时的网络汇报,每天由学校带队领导进行巡查。
(三)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为此学校专门成立了消防管理办公室。政教处、信息中心、办公室、各级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楼、食堂、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等人员相对集中,易发生安全事故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强化防火措施,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总务处要加强对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学校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办公室、公寓楼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暖气等;全体师生要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四)饮食卫生和防疫安全
1.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及《广东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学校要建立师生饮食卫生工作制度并打印上墙,对食堂强化监督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归档,食堂《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上墙,具体由蔡永升主任负责。
2.强化餐饮管理。餐饮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制度,并佩戴健康证上岗,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衣帽整洁;要保持制作间卫生清洁,空气流通,更新纱门纱窗,购置防鼠防蝇防尘设备;操作时采取流水作业法,生熟食物分门进出,把厨房分成生熟两部分,厨房用具(案板、刀、盆、抹布、筐等)要做到生熟分开;食具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消毒后的食具要放在专用橱柜内,避免受到污染;强化食堂进货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料和成品渠道正规,质量可靠。
3.继续坚持定点索证制度,不采购冷藏时间过长、变质变味食物,严防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在保证饮食卫生的同时,做到向学生提供热的饮食、热稀饭等,剩菜剩饭一律处理掉,绝不能再上餐桌;食堂要严把饮食关,严防食物中毒。
(五)校内安全
1.安全保卫。学校配有六名专职保安人员,保证24小时校门口有人值班;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门卫保安要认真落实来人登记制度,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2.抓好“三防”建设。加大安保经费投入,全面落实“三防”措施,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增配安保器械,在重点部位安装先进的监控探头和报警装置,提高监控能力。配齐专职保安和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对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求安保人员着装规范,佩戴相关安全防范器械,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3.严格学校内值班管理。上下课期间,每层楼梯口都有值班老师,课间操要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在教室前站好队后有秩序的带入操场,严防发生踩踏事故。
4.做到课间班级不离教师,每节课后课任老师不能马上离开,要等到下节课预备铃响后见到上课老师才能离开,以确保学生课间安全。
(六)校园周边安全
1.学校主动求助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治理,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
2.在校门口前重点路段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减速带,在校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和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七)开展应急演练
对学校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应急预案更具体、更明确、更细致,可操作性更强。要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林挺校长任组长)和应急工作队伍(全体行政领导及班主任),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整合应急资源,落实岗位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每天课间操正常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演练,还要不定时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突袭式演练,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预案能迅速启动,师生能迅速安全疏散。
四、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0日-2月20日)
学校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实施动员会,对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班会、黑板报、校园网等途径,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整治 的工作方法、要求及责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二)隐患排查阶段(2月20日-3月20日)
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迅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每一处隐患摸深探透,把每一项措施做细做实。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三)整改提高阶段(3月20日-7月20日)
学校要将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迅速安全疏散的能力。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并形成书面的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树立人人抓安全的责任意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二)严格考核。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纳入对个人的综合考核。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篇6: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桃政办发【2011】79号《关于印发<桃江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及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刘红旗 副组长:丁建党
组
员:黄
琦
王可立
周定和
苏必成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丁建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助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及各类数据、材料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普及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常识、遵守文明交通规则的有关知识;进一步规范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主要任务
1、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台帐;
2、与学生家长和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或车主签订安全责任状;
3、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4、开展学校校内及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30日前)
(二)全面排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组织专门力量,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台帐,明确整治重点。
(三)全面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排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长期解决方案,报上级部门实施。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治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详细具体科学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交管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开展整治活动,研究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坚持常规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教师会、学生集会及班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定期聘请法制副校长或交警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一是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了解交通安全常识;二是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规教育,使学生了解交通安全规则。
2、创新专题安全宣传教育。要重视加强对学生家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专题讲座、主题黑板报、广播会,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短信平台,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与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迅速开展路面管控,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对校园周边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摊点等要报请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学生上、下学时安排值班领导、值班班主任、门卫维持学校门前通过公路的交通秩序。要协助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要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违规车辆,并及时举报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
(四)切实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所有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认真细致建立好《桃江县教育系统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定期调度、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工作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篇7: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局关于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我校及时召开了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补充调整了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按照通知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力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并对校舍、体育设施、照明线路、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做到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尽最大努力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连江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风香(校长)
副组长:宋泽军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底以前)
我校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中,结合“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抓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取暖安全、活动场所安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并通过开设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全体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真正落实到位。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11月10日前)
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危屋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校舍:
1、教室门、窗有破损现象,已请师傅维修。
2、干粉灭火器有2只无法正常使用,现已到消防部门购置更换。
二、教师办公室:
1、有堆放杂物现象,现已责令在当日内整改。
2、无随意使用电炉现象。
三、各处室各项安全制度完善。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0日至11月15日)
1、学生考勤工作紧抓不懈,坚持晨检晨报工作,加大门房值班力度,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大门。
2、对学生的管理也规范化,坚持晨点名、晨检。加强路途的安全教育,加强了校家联系,保证路途往返安全。
3、校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各班安全责任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资料等情况,检查效果令人满意。
4、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征文活动,借此机会加强安全教育。从而营造出了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师生安全及自救自护能力,让我校“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更加
圆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总结巩固阶段(11月16日至元月底)
(1)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学法、懂法。同时,进行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讲座,印发交通安全材料,消防安全材料,普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加强对校门口的管理,重点解决学生骑自行车问题,定期检查学生自行车车闸、车锁,对不符合要求的自行车一律实行强制维修。进一步明确教师放学门口值班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饮食卫生常识,进一步严格食品质量,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对体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停用,及时进行拆除。其次要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维修加固,严格质量标准,维修后要经过验收,确系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各学校要建立体育设施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体育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5)健立健全各类安全预案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积极会同公安民警清理校园周边环境。强化值周工作力度,重视校园安全巡查工作,重点区域责任到人,根据兼职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防护。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措施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按
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7)加强对教师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和为难情绪,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孔家崖学校
2010年10月
孔家崖学校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篇8:长坡中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 强化执法监管, 严查大案要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端掉一批黑窝点,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举报受理率达到100%, 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1. 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 强化市场监督抽查, 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 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 (标准园) 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 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 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 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 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 锁定问题多发地区, 严厉打击养殖场 (户) 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 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 (户) 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 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 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 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 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 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 (小区) 完善养殖档案, 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 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 “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 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 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探索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 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3.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 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 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2)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建档立案, 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 经整顿仍不合格的, 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 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加大抽检密度, 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 行政与司法衔接,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 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 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4.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 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重点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 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实施动态跟踪, 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 及时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省作案的, 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省份, 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 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 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 追根溯源, 立案调查, 及时处理, 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 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分、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等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5.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严肃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 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 (场) 收购、屠宰病死猪,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 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 (户) 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 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6. 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围绕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宗品种和出口主要品种, 以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为重点, 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 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 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 (区) 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 强化养殖场 (户) 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 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 加强养殖场 (户) 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 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渔业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7.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 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 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 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 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 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强化地、县两级的作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 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 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 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 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 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 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 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 实行分类监管, 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 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 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 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 充分利用技术优势, 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 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 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 启动春季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3月份, 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落实监管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 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 普及识假辨假知识, 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召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 部署落实整治任务 (兽医局牵头负责) 。
3月—6月, 组织开展天然橡胶种苗基地实地调查和种苗质量抽查, 确保胶农用上良种良苗 (农垦局负责) 。
4月份, 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 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5月份, 组织开展上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6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6月—8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7月份, 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现场会, 交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布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月—8月, 组织工作组到农药生产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叶生产重点省 (区、市) , 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 (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
9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开展下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
10月—11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 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2015年1月, 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以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 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部署2015年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 加强工作力量, 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 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重点要突出, 措施要有力, 任务要细化, 要求要明确,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2. 加强检查和监测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 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 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 要及时预警, 主动设防, 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 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计划, 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 切实加大监测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
3.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 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涉嫌违法犯罪的, 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对于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 农业部将给予通报表扬, 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鼓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4. 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 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 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 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 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 要强化省际间的联合执法, 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 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 形成执法合力。
5. 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 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6. 强化信息报送
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实行季报制度, 2014年4、7、10月和2015年1月的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整治的统计信息;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 每月的15日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 大案要案 (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要报送详细案情。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责任要落实到人, 请于3月14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 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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