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新风险分析

关键词: 测算 债务 风险 地方

第一篇:地方债务新风险分析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算

[提要] 本文推导KMV模型公式,将KMV模型的逻辑用蒙特卡洛方法进行扩展,对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测算。同时,尝试将地方政府债务视为资产进行统筹视为一个局部的整体,计算局部的整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大小。实证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局部地方具有较高的地方债务风险。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进行统筹,可以使新的整体风险降低。

关键词:KMV模型;蒙特卡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12年,希腊债务危机的爆发,给整个欧元区的发展带来沉重打击。政府债务风险的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与此同时,我国的债务规模急剧上升。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为178,908.66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59.17亿元,地方政府或有负债70,049.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债务规模庞大。根据报告中显示结果,2013年6月至2014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了41.3%,或有债务增长了22.9%。结合数据,可以发现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具有?模大,增速快的特点。这些事实都使得中央与学者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

在政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预算司官网显示结果,我国近些年发布了众多与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的文件:2018年3月1日《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18年2月24日《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目的在于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的债务责任机制。

二、相关文献

(一)国外相关文献。国外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研究较早,Hempel(1972)研究发现,出于地方债券的特定作用以及行政政策的不确定性,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与一般企业债券相比更高。Evsey David Domar(1957)使用动态经济增长模型,认为政府需要对政府的债务规模进行控制,以维持国内经济的发展。Black和Scholes(1973)的期权定价公式的发现,极大地应用于各种形式的金融交易,同时也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资产的定量风险计算,促进了地方债务风险的研究发展。Harvey S.Rosen(1992)提出了隐性债务的概念,使用财务管理理论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分析。Hana Polackova Brixi(1998)提出了风险矩阵的观点,认为政府的债务风险来源可以被划分为直接显性债务、直接隐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和或有显性债务4种,为分析评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供了重要依据。Berg和Pattillo(1999)通过测定指标阈值等方法建立了DCSD模型,以此评估地方债务风险的大小。Shneyerow(2006)以一般对称模型,从英式拍卖机制的角度,运用非参数估计法分析了市政债券的价格波动和流动性风险。Wales(2006)、Smith和Charle(2008)以美国弗吉尼亚的Fairfax省为例,通过计算机程序对现实中的地方政府行为进行仿真模拟,构建债务风险预警系统。

(二)国内相关文献。裴育、欧阳华生(2007)认为构建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可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而在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的体系过程中,又需要对风险进行描述与量化。通过指标选取,构建、计算、权数的分配,风险值的测定,地方政府债务的综合评价等,最终建立一个完整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制。

卿固、赵淑惠等(2011)通过设立地方政府债务预警体系指标与警戒标准,再采用从低级到高级的“逐级多次模糊综合评判”方法,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整体量化分析。研究表明,通过该模型方法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事前控制,从而达到预警的目的,同时还为地方政府化解债务风险提供了不同的路径选择。

伊淑彪(2011)通过综合分析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负债状况以及政府财力指数,通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债务评价指标体系,最终得出宏观经济发展情况(GDP)、政府综合收入(财政收入、债务余额、税收)这两项指标用于评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为合适,同时研究发现,可以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一个量化分析的参考,得出一个显示的评价指标。

谢征、陈光焱(2012)认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是一个复杂的非线性系统,而灰色关联理论和BP神经网络方法在处理非线性关系的数据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因此通过该方法构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的模型。模型发现,自2007年至2009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的负债显著增加,由此带来的结果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难以控制。

洪源和刘兴琳(2012)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模型是建立在粗糙集――BP神经网络集成理论之上的,实证结果表明所选取的地区债务风险预警等级较高,相应的债务风险也较大,而且债务风险的大小随着评价值的上升不断增大。郭志林(2012)将处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知识的粗糙集理论应用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价估计。

同时,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算方面,越来越多的学者使用KMV模型方法。

韩立岩、罗雯(2003)基于期权思想对传统的 KMV模型进行了修改: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税收的权利转移给债券的购买者,同时地方政府通过偿债来将该税收权利回收。如果债务到期,用于担保的财政收入大于债务价值,那么地方政府将不会违约;而若小于债务,那么地方政府将会选择违约。

李江波(2010)扩展了KMV模型,在使用KMV模型中添加了关于投资者对于不确定性的好恶程度的考虑,并使用Knight不确定性因子λ进行表示。将该元素带入到传统的KMV模型中得到了Knight不确定性下的市政债券风险测度模型,运用改善后的模型度量北京市债券风险。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在引入Knight不确定性因素之后,违约率不再是一个固定值,而是一个区间的形式。同时,该区间随着市场情绪波动的增大违约区间也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李腊生、耿晓媛、郑杰(2013)认为: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与一般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地方政府债务有着显著的区别。虽然在形式上地方政府具有经济上的独立性,但是当地方政府一旦发生债务违约等经济困难时,中央出于“父爱主义”,将对地方政府予以保护。因此,在使用KMV模型时,不能将地方政府视为一个孤立的个体,需要将中央的保护考虑进去。所以,基于这方面的考虑,他们认为应当将地方政府债务的可转移性因素加入KMV模型当中。实证研究表明:近些年间地方政府债务虽然规模急剧增长,但是显然不足以危害整体债务的安全。

徐占东、王雪标(2014)将财政收入分解为税收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利用改进后的KMV模型对省级债务违约风险进行评价。研究表明:税收收入和其他收入两部分对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的影响远大于土地出让收入;同时,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违约率有着显著的区别,地方政府的违约率自东部发达地区的偏低至西部逐渐上升。

KMV模型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测算上被广泛使用,同时现有学者也对KMV模型做了各式各样的扩展,以使得KMV模型可以更符合实际情形,从而更正确地求解出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本文尝试使用蒙特卡洛方法对KMV模型进行拓展,使KMV模型可以更加正确地描述地方政府债务的行为,从而更加准确的给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估。

三、相关公式推导与蒙特卡洛方法介绍

(一)KMV模型推导。假设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服从下列随机过程:

Rt=f(Zt)

其中,Rt为t时刻地方政府可用于对债务进行担保的财政收入,Zt是一个随机变量,服从标准正态分布,f(x)为某一特定函数。

为了简化分析,假定地方政府债务到期时,地方政府均有能力支付利息支出,因此我们只需要考虑地方政府是否能在到期日偿还债务本金来判断地方政府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假定地方政府债务的到期日为T,当地方政府债务到期时,地方政府可用于为地方政府债务担保的财政收入为Rt,应当偿还的债务本金为Dt。显然,若Rt大于Dt,则政府会偿还债务;而若Rt小于Dt,那么地方政府会出现违约。Rt等于Dt为政府的违约点。

通?^该方法,我们可以通过连续生成n个独立不相关的变量来对具有相关系数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债务进行模拟估算。

(三)蒙特卡洛方法。使用蒙特卡洛模拟的方法求解地方政府债务违约几率的问题,实际上是求解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过程。根据KMV模型的推导可知,可以通过生成大量正态分布的数值,将其带入后求解对应值,观察结果并与债务的规模进行比较,最终使用违约的次数除以总实验次数,即可以得到地方政府的债务违约率。代码如下:

totalCount=10000;

defaultCount=0;

guaranteePercent=0.4;

for I←0 to totalCount:

random=generateRandom();

Rt=R0 * exp((g?C1/2 * sigma**2)*t+sigma*sqrt(t)* random);

if Rt * guaranteePercent < Dt:

defaultCount += 1;

return defaultCount / totalCount;

将对应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波动率与增长率以及初始时间的财政收入和应偿还债务带入即可对某一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计算。而求解多个地区的联合整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时,需要考虑各地区之间的相关性,因此需要生成多组具有相关性的随机序列。因此,需要计算各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关系数,得到相关系数矩阵,进行Cholesky分解,对N维不相关的正态分布数值做映射处理,生成具有相关性的随机序列,求解对应的财政收入数据,再根据联合整体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定义:判断的条件为所有地方政府的担保财政收入之和大于所有地方政府的应偿还债务之和。因为该代码的长度较长,因此使用流程图表示该段代码如图1所示。(图1)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独立的测算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根据上述模型理论,对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进行评估计算,得到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在各个担保比例下风险均在合理的范围。但是与此同时,局部地区债务风险十分突出:其中重庆市在40%、50%、60%的担保比例下,均有较高的违约风险超过了0.4%的合理范围,可以认为该地区债务风险极其严重,数量占比为4.2%;四川省、贵州省、北京市、湖北省在40%、50%的担保比例下存在着一定的违约风险,在60%的担保比例下,则处于安全范围中,可以认为这些地区的债务风险比较严重,数量占比为12.5%。(表1)

(二)统筹看待联合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由表1可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省市有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北省等,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低的有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安徽省等。现在将江苏省与湖北省视为一个整体,对此进行计算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此处使用江苏省与湖北省两个样本原因是其中一个债务风险低,另一个债务风险较高),计算结果如图2所示。(图2)

第二篇: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初探

摘要: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地方政府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的积极使用加快了本地发展的速度,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债务的不当运用会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给地方财政带来极大的考验。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庞大,已给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带来深刻的危害。并且在举债的同时使政府蕴涵了巨大的债务风险,随着债务规模的扩大,其潜在风险也在增加。强化地方债务风险管理,已成为进一步改革、发展中的重要议题。如何扬长避短,防患于未燃,这既是中国政府、学术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尚待破解的难题。 关键词:

地方政府负债 成因 防范措施 正文:

一、地方债务风险的现状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直接借入、提供担保、欠账等形成的最终必须由政府偿还的债务。从当前政府统计口径看,地方政府总债务中包括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三个部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省、市、县、乡镇共四级政府的负债。当前直接债务仍然占债务总额的绝大部分,其次是担保债务,政策性挂帐占较小的比例。

长期以来,大量地方政府依靠举债度日已成为公开秘密。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额,很难有全面、真实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对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主要是通过向银行透支或借款,但债务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来源,会随着财政赤字的不断增大而增长。同时,债务需要还本付息,债务的增加也会反过来加大财政赤字以及大量隐形债务的增加,依次循环,风险逐渐被积累放大。

中国银监会曾披露,目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中存在严重偿还风险的贷款占比为23%,这意味着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敞口约在1.5万亿元。从政府层级来看,县级融资平台数量占比达60%,贷款余额占近一半,其中一些城市的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过度举债已接近极限,债务率已高达150%以上,个别县市债务率已经超过400%。地方融资平台局部风险的隐患,对于银行的影响不容忽视。

二、地方债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中国地方债务的形成是转轨时期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分配不协调,举债意愿与举债约束失衡的结果,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和发展路径。

(一)制度因素

1 转轨时期地方政府过于庞大的事权与有限的财权之间的矛盾是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原因。1994年实行分税制时,并未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进行实质性调整。此后,虽然对这两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进行过调整,但总的趋势是事权向地方下放。与此同时,为了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中央将消费税、关税等大税种划归中央,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实行中央与地方共享,留给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是大税种的小部分、小税种的大部分以及税源零散、稳定性差的税种,并且省以下是越往下越“无税可分”的局面。这就使地方政府无法实现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建设性事务只能转而寻求制度外融资,部分县乡甚至连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也通过借债来支付。

2 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地方政府强烈的投资冲动与投资约束不足之间的矛盾导致借贷投资居高不下。政府投融资体制存在许多漏洞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投资范围过宽,不仅涵盖公共产品领域,而且涵盖部分竞争性领域。在竞争性领域,由于国有经济固有弊端,无法和民营、外资企业竞争,政府投资建成的国有企业大批亏损破产。二是政府投资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论证,形成许多无效工程。三是政府多部门融资,分散管理,融资的决策主体、偿还主体、投资失误责任主体不明确。四是偿债意识淡薄,偿债责任难以落实。由此形成了相当一批无效投资,项目收益根本无法还款,还款责任最终转嫁给地方政府,形成巨额的政府债务。

3 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的转嫁,加剧了地方债务压力。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对经济、社会微观领域事务干预过多,产权不清,导致经济、社会主体缺乏自我风险约束;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及市场准入的限制,保险、担保、期货等民间风险经营机构难以快速发展。这两个方面的因素结合在一起导致分散和化解经济、社会风险的市场机制难以形成,许多经济、社会风险直接转嫁给地方政府,形成地方政府债务。

(二)政策性因素

1 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了治理通货紧缩,国家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1998年到2005年,中央共发行国债9900亿元。这一政策从推动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也诱发了地方政府自行举债或变相融资等问题,致使地方政府多年累积的债务迅速膨胀。

2 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政策。国家在扩大内需政策的指导下,连续几次大幅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尽管中央安排了大量增资转移支付补助,但地方财政也需要安排一定投入。即便是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地方还要自行消化“超编”人员的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以及与财政支出挂钩的法定支出。在财力增长低于工资性支出增长的地方,要么借债发工资,要么形成拖欠,其结果都直接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三)管理性因素

1 机构、人员臃肿,管理松弛,行政成本居高不下,这是地方政府经常性支出负债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机构设置,无论有无必要,均苛求“上下对口”,大量增加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在人员负担加重的同时,支出标准也在不断提高。除了“国标”工资之外,各地还竞相出台“省标”、“市标”等地方津补贴项目。管理松弛造成的财力缺口,只能举债或形成拖欠。

2 各类升级达标活动加剧了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问题,直接导致债务规模的膨胀。近几年来,为加快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纷纷开展了名目繁多的升级达标活动,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为了在有限任期内表现“政绩”,获取政治资本,在任期内不顾财力实际超前兴办公益事业,靠欠、挪、借、贷大量举债抓“形象工程”。由于领导者本人不必为当地政府所欠债务负责,导致地方政府在举债时往往毫无后顾之忧,只管借钱举债而不计成本,更不计风险,行政行为任期化、短期化。

三、政府债务的防范和化解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最终管理目标不是消除债务,而是有效控制债务的规模,防范和控制由此带来的风险,把债务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保证财政的可持续性。要防范和控制我国现阶段的债务风险,应该从完善体制,强化债务风险管理及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等方面来实现。

(一)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

地方政府如果有健全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就能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实施有效预警和防控,实现政府债务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特别要注意预警部门的专一性,避免出现多部门同时监管出现利益纷争,应由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定期统计和动态监控,同时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评价机构对政府信用进行评价,达到使公众对政府发债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二)建立科学的偿债机制

政府债务所取得的资金是对以后收入的提前使用,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偿债机制是保证政府信誉和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政府增加偿债能力可以通过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通过经济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也可以通过压缩不必要的财政开支来加大偿债能力。必须指出的是,地方政府可以探索性的建立偿债基金,其基金的来源可以是政府债务项目的收益,也可以是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但偿债基金的数额底线必须要保证当年债务本息所需的风险准备。

(三)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信息的公开机制

由于政府负债没有纳入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因此政府财政报告中没有公开透明的政府负债风险信息,这样既不利于地方政府对本身负债情况的自查,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的信誉,所以有必要建立政府负债信息的交流和公开机制,这样有利于上级政府更好掌握地方政府的负债情况,可以更为合理的对地方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同时可以通过对政府负债余额、还债情况即新增债务情况的分析比对,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系统、科学的数据信息,以便使今后的政府债务计划更为高效合理。

总之,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经济不可能在“零风险”状态下运行,但目前地方政府不规范、不透明、不可控、不受监督的举债行为容易积累足以冲至财政危机的债务风险,因此,必须注意合理确定和控制债务规模,强化地方债务资金运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地方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未雨绸缪,徐图整治,确保到期债务的及时偿付,维护地方政府的信誉。

参考文献:

[1]苏忠林: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与改革出路[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2):67—71. [2]曹洪彬:试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风险控制[J].经济经纬,2005(3):133—135. [3]戈文鲁,芮晔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成因与对策分析[J].济宁学院学报,2007(10):40—43. [4]魏加宁.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金融危机[J].商周刊,2004(5). [5]李军杰,钟君.中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分析—基于公选择视角[J].新华文摘,2004(16). [7]何晶,陈巍,朱辉,王青春.李志军地方政府债务成因分析及解决办法[J]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2)

[8]毛莹.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J]经济天地,2009(4)

[9]彭继复.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控制[J]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6.25

第三篇:地方政府债务成因、风险、出路

【摘 要】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出路在于地方政府举债债券化,采用总体部署、阶段实施的解决方案,最终使地方政府债务走向透明化、法制化、市场化、规范化的道路。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 债券化 法制化

2009年以来,中国政府实施“双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拉动国内投资,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长,缓解了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但是,受此影响,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膨胀,举债规模达到空前剧增,有关债务的数据众说纷纭。探讨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出路成为事关中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1.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成因分析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经历了从严格控制到大规模膨胀的过程。1992年之前,地方举债受到严格控制。1992年后,我国开始步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开始凸现。1994年财政改革分权后,地方政府债务迅速膨胀。1998-2004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期间,地方政府被动增加直接债务。2004年后,地方政府债务迈入“大跃进”阶段。其间,2004-2007年,中国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但每年还是出现大量赤字。地方政府债务呈现债务规模庞大,扩张普遍较快;县乡政府负债沉重;债务来源多样,债权主体不断扩散;债务关系复杂等特征。2008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的影响,及国内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行,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呈现城投债井喷的新态势。

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十分复杂。2006年以前,财政体制是主要原因。2006之前,地方负债的主要成分是行政性支出欠账为主,包括拖欠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粮食补贴,社保资金缺口等。首先,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地方政府财力严重不足,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的直接原因;其次,地方金融风险的财政化转移模式加剧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最后,在积极财政政策下,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大量投入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迫使地方政府被动增加直接债务。2006年以后,除固有的财政体制外,经济增长方式也是很重要的原因。2006年之后,直接债务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相当大部分是由于地方政府本身的非规范性债务融资所造成的,这主要是2008年在全球经济危机波及中国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为“保增长、保稳定”,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拉动经济增长,导致地方负债呈“大跃进”之势。投融资平台成为地方政府债务最主要的渠道。法制缺失、多头管理是地方政府债务发展全过程中始终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2.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

无论是从微观风险管理还是从宏观经济运行看,地方负债的融资行为风险对财政、金融、社会都带来了不良后果。第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对称扩张,“隐性债务”逐步显性化,加大偿债风险,给这些地方的财政造成巨大压力。第二,制约了地方政府的发展能力与行政能力,扩大了地方财政运行的不确定性。第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违约风险、影响银行信贷安全。地方融资平台的大量举债会直接引发了银行资产质量恶化、坏帐激增。第四,债务风险是社会稳定、政府危机的隐患。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会导致政府信用濒临危机,可能会造成乘数效应的连带影响,引发地方经济危机,甚至可能上升为政府的管理危机,摧毁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危及政治文明建设。因为政府债务最终“埋单者”只能是广大老百姓,只能是每位纳税人,地方政府巨额债务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构建。

3.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思路

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根本出路在于地方政府举债债券化,最终使地方政府债务走向透明化、法制化、市场化、规范化。具体措施:

3.1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制和政府会计核算制,使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和透明化。这包括:建立政府债务统计与报告制度并保持与债务预算制度相适应;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制度;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3.2改变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加强预算控制,健全预算会计。要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必须改变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从靠地方政府债务拉动经济增长转为重点调整经济结构,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投入重点,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及其转型的挑战。

3.3地方政府举债法制化,用法律调控地方政府举债危机。修改完善《预算法》等相关财政法律规范,为完善地方财政投融资体系建立健全外部环境;以法律形式强制进行与地方政府举债相关的金融体制、社保体制、投融资体制等领域的配套改革及相应的法律框架建设,设立稳定可靠的财政风险准备金;合理制定政府举债计划,严格界定债务资金的投向范围,建立债务清偿机制。

3.4建立一套权责明确,体制完善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构

借鉴国际经验,应强化明确财政部门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本地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财政部下属各地方财政局应该同时发挥监督责任,连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负债和财政运行状况进行监管。

3.5采用总体部署、阶段实施的解决方案

总体目标是实现地方政府借款的债券化、规范化、市场化。建议采用分阶段有序实施方案,总体思路可分初级、中长期、长期三个阶段。初级阶段目标是解决存量债。一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形成的债权和债务,全面核实,分类清理,逐笔造册,动态管理。二是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中长期阶段目标是有效控制新增债务。建立健全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举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长期目标是最终形成债券化的管理方式。即用债券来代替借款是目前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一个出路。但地方要有明确的立法规定起到制约作用,并向中央备案。最终使得地方政府借款债券化,实现透明化、法律化、市场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贾康、白景明.完善财政体制寻求基层财政解困治本之策[J].现代财经,2002,(1).

[2]金永军等.2009年地方债:制度博弈的分析视角[J].财经科学, 2009,(10).

[3]陶雄华.试析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券化[J].财贸经济,2002(12):28-30.

[4]王俊.地方债务的当前风险[J].人民论坛,2010(1):34-35.

作者简介:李国锋(1970- ),男,山东莱芜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

马金华(1976-),女,山东人,教师,从事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财政学院)

第四篇:防范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推动下,2009年中国企业融资规模创造了新的纪录,银行新增贷款9.59万亿元,包括各类企业债券、IPO、信托等在内的直接融资2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达到4-5万亿元。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迅速增长,其连带风险也受到了广泛关注。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在接受《中国投资采访时表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在中国当前发展阶段和现有体制特征基础上,客观看待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动态地、有区别地看待其投融资行为所产生各类收益,避免将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不合理放大的倾向和做法。

对于主张“开前门、堵后门“,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市政债券,以满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要的观点,徐林指出,在目前制度框架和条件下,在短期内每年需要发行上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才能合理满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需求,而这种做法无论从基础制度还是债务管理的角度看,都具有一定的风险。

他指出,如此大规模的债务融资需求都集中到中央政府审批,也会带来制度过于刚性等问题。一旦不能在数量上合理满足地方政府正常的融资需求,对宏观经济就可能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

“出于上述考虑,比较现实的解决办法是正视现实、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徐林表示。具体而言,首先要尽快摸清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底数。其次,要有区别地采取措施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融资行为。要区分不同类型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分类管理和规范的措施。将与政府信用支持相关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范畴,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审核其举债行为和规模,就可以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无序扩大,防范可能出现的政府债务风险以及连带的金融风险。

徐林还表示,在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的比重,也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其融资行为,增强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应客观分析融资平台风险

《中国投资》: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推动下,2009年中国企业融资规模创造了新的纪录,银行新增贷款9.59万亿元,包括各类企业债券、IPO、信托等在内的直接融资2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达到4-5万亿元。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迅速增长,其连带风险受到了广泛关注。您是如何看待当前条件下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冲动及其风险防范的?

徐林:首先,要在中国当前发展阶段和现有体制特征基础上,客观看待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我国处在城市化速度加快的结构转换期,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必

然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城乡差距过大、迫使农民离开农村和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地区追求更高收入的结果。过去3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每年有1000多万人口需要在城市地区就业居住。这意味着需要进行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城市住宅等方面的投入。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一直是政府的职责,由政府投入、政府建设、政府运营,由于受财政收入和融资手段的制约,加之政府直接投、直接建、直接运营的低效弊端,这一体制不适应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能力日益增长的需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环境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运而生。地方投融资平台一般承担政府指定或外包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投资、建设和运营任务,是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地方政府大都采取整合注入资产的模式,使其相应具备项目融资和建设运营的能力。这一模式的出现,突破了地方政府不得直接举债融资的制度性限制,为各地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开辟了渠道。与此同时,由于实行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也相应提高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效率,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是吻合的,对各地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善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应该客观看待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存在的合理性

其次,要客观合理地分析判断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所承担的项目大都带有公益性,项目本身的收益率很低,难以通过项目自身运营产生的现金流来实现还本付息。因此,许多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和发行各类企业债券,都采取了对政府应收账款质押、项目回购、土地资产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方式增信。一些增信措施与地方财政收入和支付能力密切相关,形成了财政隐性担保以及连带的金融风险。这一风险是多年来累积的风险,在去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得到了进一步放大。但是,我们在判断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时也应该看到,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存在程度相等的风险。一些发达地区的经济和财政增长能力很强,其负债水平相对适度,地方政府的信用支持一般不会导致实质性的风险;还有一些地方通过融资平台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大大改善了当地的商业环境,带动项目周边土地增值,给地方经济和政府收入带来了增长空间。这也是投融资平台虽然存在了十多年,但并未导致系统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当我们分析判断地方投融资平台所带来的债务风险时,必须动态地、有区别地看待其投融资行为所产生各类收益,将收益增长潜力与政府性负债综合加以考虑,避免将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不合理放大的倾向和做法。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中国投资》:从2009年的情况看,根据有关方面的调查,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增长很快,一些落后地区的投融资平台形成的债务规模,已经超出其企业自身和当地财政的偿债能力,发展下去可能形成地方政府债务危机。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有效手段来控制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呢?

徐林:的确,在一些地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举债规模,已经超出了企业自身和当地财政的偿债能力,这是一个历史累积的问题。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确实需要加以重视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化解。解决的办法,关键在于确立适合我国国情和体制特征的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我个人认为,具体的管理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要尽快摸清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底数,这需要确定合理的政府性债务统计口径,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一套用以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标体系。对于已经超出债务风险指标控制范围的地方,要采取措施加强偿债力度,控制新的政府性举债行为,使政府债务的规模尽快回到债务风险控制标准以内。

其次,要有区别地采取措施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融资行为。要区分不同类型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分类管理和规范的措施。对于那些具有较好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质量、其项目运营收益能够承担债务融资还本付息责任、无须地方政府或财政进行信用支持的投融资平台,应允许其按照市场原则融资;对于那些承担基础设施项目或市政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职责的投融资平台,其收益不足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需要地方政府或财政予以信用支持和还本付息支持的,必须将平台公司的财务条件与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水平结合起来考虑,将政府信用支持形成的平台公司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的口径,对于超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水平的,要限制其进一步扩大债务性融资规模,并采取措施降低其负债水平;对政府债务累计规模在债务风险控制水平以下的,仍可允许平台公司适度进行债务融资。

过去之所以出现一些问题,是因为我们一直没有提出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只要将与政府信用支持相关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范畴,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审核其举债行为和规模,就可以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无序扩大,防范可能出现的政府债务风险以及连带的金融风险。

放开地方债尚不现实

《中国投资》:据我们了解,在有效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还有一些不同的解决思路。有的主张“开前门、堵后门”,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市政债券,以满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要。您对此有何看法?

徐林:当前,如何规范地方政府和投融资平台的举债行为,防范债务风险,的确有不同的解决思路。比较有影响的思路是允许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主体直接举债,或直接发行市政债券,用以替代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对此,我个人认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在我国已经有了尝试,比如去年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就是一个例子。主要目的是为应对金融危机,为4万亿元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提供融资渠道。地方投融资平台发行的各类企业债券(包括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实际上就是中国的市政债券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或市政建设债券,需要在制度上尽快消除障碍,应该作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但从当前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具体措施看,以地方政府作为举债主体直接举债,还存在制度性缺失和障碍。一是现行预算法尚未修订完毕,仍不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举债编制赤字预算;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尚未编制完整的资产负债表,难以对不同地区的政府债券进行债信评级;三是我国的政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政体,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依然存在连带处置责任,不可能像联邦制国家那样,允许任何地方政府破产。这些制度性差异,直接关系到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举债的制度安排和建设,是需要时日才能完成的课题。如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制度基础都具备,相对于投融资平台企业而言,市场一般会认为地方政府的信用比投融资平台的信用更高,这样的话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利率可能会比同一地区投融资平台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利率更低一些,有利于降低地方基础设施融资的成本。同时,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来看,也会更简单透明一些。

因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值得探索发展的一种融资模式

但是,在目前制度框架和条件下,短期内每年需要发行上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才能合理满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需求,无论从基础制度还是债务管理的角度看,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此大规模的债务融资需求都集中到中央政府审批,也会带来制度过于刚性等问题。一旦不能在数量上合理满足地方政府正常的融资需求,对宏观经济就可能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出于上述考虑,比较现实的解决办法是正视现实,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正视现实,就是要承认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现实存在以及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作用;规范运作,就是要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行为,完善平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发展,提高运营效率;防范风险,就是要合理控制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防范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连带形成财政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与投融资平台融资完全对立起来、非此即彼的想法,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职责外包给企业来进行,这些企业既包括投融资平台企业,也包括部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政府与企业之间形成了委托经营的关系,政府采取向企业提供现金流补贴、应收账款协议、项目回购协议等补贴方式,帮助企业维持运营并保持一定幅度的利润。企业利用政府补贴形成的现金流、项目回购协议和应收账款协议作为信用支撑,为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融资,是目前普遍实施的做法,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这也是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普遍做法。基础设施领域的PPP、BOT、TOT、BT融资建设模式,都是基于这一理念。这一做法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关键是将政府信用支撑形成的相应债务规模,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范畴,这样就可以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的不合理放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关键是要把与政府相关,需要政府兜底偿还的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范畴,而不应该限制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方式,否则,我们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施的以外包给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为主的体制,将受到制约。

在防范并应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可能出现的风险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矫枉过正,使地方投融资平台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导致潜在风险的显性化。从各类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运营看,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延续和运营,需要3条腿的支撑,一是企业项目的收益,由于平台类企业所投资运营的项目大都属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项目收益一般都不足以满足项目融资还本付息的要求;二是地方财政补贴或投入,平台公司替政府承担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职责,政府为这类项目的外包付费,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是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企业融资的信用支撑;三是正常的融资安排,企业通过不同方式的融资安排,一方面为项目建设持续注入资金,另一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还债机制。如果我们采取过于严格甚至一刀切的措施,截断平台企业正常的融资渠道,或割断企业与政府的补贴与被补贴关系,企业的现金流和融资渠道就可能被截断,从而导致资金链断裂,不仅潜在债务风险会立刻暴露,一些不存在债务风险的项目也会受到影响而产生风险。这不仅不利于风险防范,而且还会提前放大风险,导致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地方债务规模在短期内增长过快,确实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过快的原因比较复杂,涉及到现行财税体制、预算支出结构、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政府投资冲动等诸多体制性问题,其根本解决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由于我国的城乡差距还很大,在未来20多年,我国还处在城市化动力强、发展快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各地的道路、地铁、管网、垃圾污水处理、保障性住房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任务

投资需求还将保持比较旺盛的状态,是支撑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保证地方基础设施投资的正常增长,对推动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采取措施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仍然要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正常融资提供通道。从各种融资方式看,进一步提高投融资平台债券融资(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的比重,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其融资行为,增强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投融资平台融资行为工作中,我们要注意防止出现地方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发生大的波动,否则对正在进行的大量基础设施项目续建,对正在经历的经济复苏,对宏观经济的稳定等,都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五篇:浅析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防范

所谓地方债务风险是指在种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下,地方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或财政支出出现困难而危及地方政权正常运转及其职能行使的可能性。

地方债务风险是指地方财政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特别是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财政的正常支出发生困难而导致政府机器难以正常运转、地方经济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的可能性。地方财政风险具有诱发空间广、传导性快、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

政府性债务包含三大部分:政府性债务包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一些其他相关债务,尤其是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 1994年实施分税制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并不明晰,很多地方政府无法仅依靠财政预算和转移支付承担所需的支出,加上预算法对地方政府举债的严格限制,使得一些地方官员通过非正规渠道举债,以解决财政赤字。此外,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和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的增加,导致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增加。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为恢复经济采取大规模投融资,一定程度上导致新增大量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如果不能化解,势必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隐患,金融危机后发生的希腊主权债务危机以及最近温州高利贷崩溃事件为我国地方债务问题敲响了警钟。。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还未谢幕,迪拜的债务危机又粉墨登场。这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虚假繁荣的背后往往隐匿巨大风险,也迫使我们必须重新和全面检视宏观经济运行中各种潜在的风险,并加强风险的预警和管理。其中,我国地方政府现有各类债务所可能引发的财政风险尤为重要因此,研究这一问题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风险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生成机理,而且有关预警信息取得困难,"财政危机"的表现模糊,这些问题给有效预警带来困难。不仅如此,现有的预警研究在预警理论和预警方法上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表现及特征 (一) 地方债务规模风险

这是指由于债务规模过大可能导致的到期债务无法支付的风险。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机构分散,合法与不合法的债务并存,总量还难以把握,从某些地区的典型案例来看,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已较大,有的甚至超过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二) 地方政府债务的结构风险

指地方政府债务中,不同种类的债务对地方财政构成的威胁。具体而言表现为直接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外债等风险。

1.直接显性债务风险。

第一,国债转贷资金形成的直接显性债务。

国债转贷资金是指1998年以来,国家为了扩大内需,利用增发国债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还款期限为10年。它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

1 第二,由于缺乏直接融资手段,我国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对外借款形成直接显性债务。其构成主要是各国政府的贷款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这些贷款都是政府承诺的项目贷款,但投资的这类项目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难以依靠项目自身形成偿债能力,一旦项目单位发生还款困难,地方政府就得动用财力垫付。因此外债规模的日益膨胀和偿还能力的渐趋薄弱带来很大的风险。

第三,地方以“多元化融资”的名义举借的债务,在运行过程中往往因缺乏监督而形成投资风险。

2.或有债务风险和隐性债务风险。

我国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社保资金缺口、农村合作基金会金融风险的转嫁、粮食采购和流通中积累的亏损、地方政府担保问题,等等。最近几年,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规模日益扩大,而在一般的财政预算和债务统计中却没有这部分内容,甚至许多地方政府在做决策时都不考虑这部分债务。实际上,随着某些条件的出现或者某些或有事件的发生,这些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将不断显性化、直接化,其可能造成的风险损火不容忽视。

3.外债风险。

政府外债是对外债务所概括的“外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具有外债的一般特征。由于缺乏有关政府外债的统计数据,所以利用外债这个统计数据宋代替政府外债数据进行分析。地方政府外债风险主要涉及到外债的规模、期限、效益、币种、汇率以及利率风险。以重庆市为例,1994年到1999年期间,以美元为单位的外债在每年外债中的比例均在94%以上。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

(一) 举债规模过大

随着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渐进式改革,地方政府逐渐成为拥有自我发展目标的行政和经济实体,由原来的彻底服从于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逐渐转变为财政上“自负盈亏”的公共主体。地方政府的“公共主体性”客观上要求它在经济发展、经济秩序的稳定与维扩、经济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社会治安的维护、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落实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中央赋予地方政府的“财权”并没有随“事权”的增人而同步增大,加上地方政府可以利用的资源非常有限以及法律上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约束,不得已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自觉或不自觉地、公开或隐蔽地、直接或间接地以地方政府“多元化融资”等多种名义举借了大量债务。地方官员为了保持政绩上的领先地位,通过各种融资渠道筹措资金以兴建基础设施,同时,为加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换代,推进经济发展,各级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借入内外债务,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债务,债务压力因此逐渐加大。此外,庞大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更加大地方债务压力。这些因素促使政府融资的发展速度有所加快,规模也在进一步扩大,由此形成的地方债务规模也不断扩大,债务风险也会日渐显现。

(二)部分地方政府的随意举债及过度举债

对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来说,通常只关心借钱,而很少有人过问是否能还债,即使是有这样那样的评审部门,其对债务的约束也只是一种软约束。地方官员很多时候完全是为借钱而借钱,而根本不顾偿还和资金的收益问题。官员在向上级财政部门借款

2 的时候,并不是将借到的钱完全用于其中请时所列出的用途。不少官员将借到钱中的很少一部分用于正常用途,而将其中的大部分挪作他用,有的还通过转移资金的方式将其转为预算外资金,躲避上级财政的监督,其目的就是为了对这些钱具有更大的支配权,以满足其对权利和金钱的支配欲。

(三)财政入不敷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管理职能的不断拓宽,对财政支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人口的增加、公共服务范围的扩大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使财政支出早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一方面,财政供养人员、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增长迅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支出的范围不断扩大,不仅上级政府下放了许多支出责任,原来中国有企业承担的许多社会职能也转由地方政府承担。同时,对提供义务教育、木区域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基本事权还有所下移,使地方政府支出基数和支出刚性增人,从而产生了市以下各级政府的则权、事权关系的不对称问题。市、区财力的纵向上移和事权的相对下移使体制矛盾逐步集中于区级地方政府。叫以说,在体制转轨时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对财政资金的需求量呈跳跃性增长的特征,而财政资金的增长是不可能超常规的,因而使财政支出的有限增长与现实需要不断扩大的矛盾日益尖锐。也就是说,地方财政的供给范围过宽,包揽过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不足,难以履行支出责任的需要,这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较差

对地方财政部门的贷款项目的调查中发现,财政部门审批的债务融资项目通常分为三类,一类、二类属于完全公益性项目,这些项目基本上不产生什么经济效益。因此,依靠项目本身来还款是比较困难的,它的收益更多的是社会效益,这种项目很多是来自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如果到时候无法偿还,政府出于国际形象必须承担偿债义务。

三、改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建立健全政府担保、借款、投资机制

1.为了加强对政府举债的管理,实行严格规范的债务投资决策责任制。

为了杜绝行政领导随意拍板决定项目取舍的非科学做法,地方政府在使用、管理贷款资金时,要建立严格的债务投资决策责任制,以规范的形式明确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的管理和偿债的责任。同时,为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应实行整个投资项目的决策者一贯负责制,对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到设计、施工、生产准备、投入生产的全过程负责到底,全面监督。对放弃职责,放松管理,致使项目失败,偿债发生困难的责任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甚至利用主管项目之机违纪违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建立健全政府债务担保机制,减轻潜在的债务风险。

目前在地方政府的债务中,由政府担保的债务具有一定的规模,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债务风险的不确定性。针对这一现状,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担保债务风险的防范,制定规范的担保。一般来说,对于市场竞争性项目,要采取借款单位与贷款机构借贷直对方式,财政不予担保。为了部分减轻担保债务的风险,对于确需财政

3 担保的项目,政府可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分级担保、反担保和实物担保等担保制度。国外的实践证明,对于那些借款限制、借款途径不太可靠、控制风险的能力有限、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差的政府来说,政府提供直接的财政支持比提供担保更为合适。

3.要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

依法理财,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化解财政风险的要求。为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当不断完善现有的法规,适时制定包括政府融资投资决策条例、偿还条例和决策失误责任条例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对政府融资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一,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核算逐步由收付实现制过渡到权责发生制。在按照权责发生原则对政府债务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后,政府及其部门所负担的全部债务事项,只要偿债责任应该由政府预算会计主体承担的,都应纳入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范围。在权责发生制下,预算会计应反映当期发生的债务行为对以后的财务责任和影响。这样可对预算会计主体所担负的债务风险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以防范和化解现实的和未来的偿债风险。

第二,要贯彻谨慎性原则。对地方财政来讲,其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这就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以充分估计各种财政风险和损失。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举债偿还机制

1.成立政府外债监管中心,并逐步实行由外债监管中心统一实施外资、内资及贷款偿还资金的统一管理。

实行监管中心向预算提出外债项目所需管理费、配套资金、偿还资金的支出计划,按照项目实施情况和贷款资金的到位情况掌握各种资金的支出管理,这样做有利于全面了解项目所有资金的到位和支出情况。强化项目财务资金的监督,避免资金的失控和浪费,也有利于项目的执行和贷款的偿还。

2.建立第二预算系统。

建设资金入预算,资金实施综合平衡,举债不能超负荷。搞建设,要举债,但所举的债,必须在适度范围内,同时不能给后任留下包袱。为此由计委每年在公共预算期间,做出下财政投融资计划,财政部门根据负担能力进行审查,将有关意见与计划一起报有关权力机构审查,获得批准后,作为“第二预算”与公共预算一起作为财政活动予以执行。所有政府性建设项目的举债,授权计委管理,其他部门不得各自为政,多头举债,以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局面;举债要有规模计划,严格跟预算安排走,最大程度地控制举债数额;举债要先预算偿还成本,要严格规定偿还时间;贷款使用,必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等。

3.制定严格的还款准备金制度。

要强化各项目单位作为还债主体的责任,在政府外债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将回收的贷款资金、项目本身收益、固定资产折旧、存款利息及项目单位的其他收入等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贷款的偿还。政府在安排每年的财政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偿债的因素,

4 在财政每年安排的技术改造、基本建设以及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中集中一部分,或从预算中单独安排,建立还贷准备金。还贷准备金主要用于偿还本级的纯社会效益型外债。还贷周转金主要用于下级债务人一时还款困难时的临时垫付周转。

4.明确债权,整顿债务。

当前,或有负债的存量消化和增量控制是政府应注意的问题。对合理的或有负债,要在清理债权债务、明确偿债主体、划清偿债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和整顿,并通过债务重组、债务转换、债务转移或政府直接支付等方式盘活和消化因转贷、垫付、担保而形成的债权和资产,尽可能降低或有负债的风险。对于新增债务,应实行严格的债务责任制,按市场化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理清偿债责任,规范债务清偿行为,坚决杜绝偿债主体的转移行为。同时应本着“谁借谁还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借用还相统‘、责权利相结合的债务管理新机制,依法确立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偿债责任及连带责任。

5.建立以资产运作为模式的偿还机制。

资产运作是实现建设资金良性运行的基础性机制。所谓资产运作,在这里是指将建设资金的筹集、项目投资、项目经营和还本付息等活动,建立在这些资金形成的资产及收益基础上,并以资产转让和经营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财产基础和资金来源。

(三)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1.夯实收入基础。

夯实收入基础,必须建设收入来源,支持收入来源的发展。只有强大的、广泛的收入来源,才可能有源源不断的财政收入;只有收入来源不断扩展,地方经济不断发展,地方财政收入才能够夯实。

第一,要以建立稳固、平衡的财政为目标,发展经济,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工业要上规模,农业要保基础,优化产业结构,大胆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乡镇企业,通过引导和政府支持,实现区域经济新的飞跃,以建立广泛的收入来源。

第二,加强并完善现有的地方税收管理,争取市政府在税费留成上的支持。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中央税体系已基本形成,而地方税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地方事权与税权不适应,使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财政的职能作用。因此,一方面要加强税费的管理,防止税费流失;另一方面,按照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原则,建立明晰的税收管理权限体系,获取上级政府在税费上的支持。

第三,统一财权,强化财政调控权威。地方政府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职能,必须集中本辖区所有可用的资源,对现行的已经存在各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财权,并强化财政调控的权威。统一财权,提高财政的支付能力,必须理顺混乱的税费关系,纠正税费不分,以费挤税的局面。

2.规范财政支出。

第一,重新界定财政的供给范围,减少日益增长的行政事业性经费开支。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对社会的大包大揽,势必造成预算扩张,形成财政赤字和沉重债务。因此,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原则,对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建立政府投资引导机制。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处置,即对公益性事业(如基础教育、图书馆、高新技术研究等)实行财政“兜底”,保障资金供应;对

5 半公益性半经营性事业,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应使其完全走向市场;对社会保障则应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财政要根据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开支。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使风险意识在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出中得到体现。除有关法规已有规定之外,要制止:将一些项目的支出增长与GDP或财政挂钩的做法,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必须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地方财政收支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自求平衡,不能出现赤字。财政资金的支出应该优先保证农业、国防、教育、科技环保等公共部门的发展需要,将支出重点放到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能力和公共设施服务能力上来,减少对传统工农业的投入。

第三,继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和压缩编制,减少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开支,结合深化价格体制改革,逐步减少财政的各项补贴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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