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论文范文

关键词: 安排 公民道德 建设 制度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民道德论文范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就必须创新公民道德教育体系,完善公民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加强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公民道德建设氛围,从而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篇:公民道德论文范文

制度安排与公民道德建设

[提 要]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制度安排是该系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提出并倡导制度安排,有其深刻的历史、理论和现实依据。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依托与杠杆,制度安排可以通过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这两种途径来实现和保障公民道德建设。

[关键词]制度;制度安排;公民道德建设;系统

[作者简介]洪 冰(1980—),男,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江西南昌 330077)

当今社会,人们的交往活动日益复杂和广泛,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亟需在理论上首先得到阐释与解决。在伦理道德领域,这意味着“哲学伦理学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提出能够解决道德实践问题的理论框架”。[1]以解决道德实践问题为目的的公民道德建设,即是伦理学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的一种积极应用。实现公民道德建设系统工程的完满竣工,不仅有赖于其系统内部的建设,加强道德研究和道德教育,而且离不开与之相关的其他社会系统良性运行以及各个社会系统的协调互动。本文试图讨论公民道德建设中制度安排的依据以及实现途径,从而揭示制度安排在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一个可能的视角。在此,制度安排不是具有社会经济形态意义上的社会制度或体制,而是一套支配既定的活动方式和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同时也是制定规则的活动。

一、制度安排的依据

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及建国以来的伦理学思想体系之中,制度或者制度安排并非一个重要范畴。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制度安排在我国伦理道德建设中的意义日渐凸显。制度伦理遂成为近年来伦理学界的研究热点之一。考量制度安排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不难发现,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提出并倡导制度安排,有其深刻的历史、理论和现实依据。

首先,传统伦理道德的“礼”体系是制度安排的历史依据。中国古代儒家伦理思想注重心性修养,强调个体的内在道德自觉,不过儒家关于道德的外在约束力的思想也十分有价值。在某种意义上说,儒家殚精竭虑所要维系的礼其实就是兼具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特性的一种制度。有学者把传统儒学伦理分为心性、制度和日用儒学三个方面。[2]礼的伦理道德体系已经内在地包含了儒家的制度儒学和日用儒学。制度一词也曾在儒家的早期经典中屡次出现。“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易经·节卦·彖传》)。“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礼记·礼运》)。“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礼记·仲尼燕居》)这里的制度涉及政治体制、法度、文化规则等多层含义,其作用是约束和激励人的行为。制度又以礼的形式出现,正是“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在“礼”这一制度体系下,儒家视国家生活为扩大的家族生活,家族生活为缩小的国家生活,家与国同质同构。于是儒家把本属于家族规范的三纲诠释为社会的根本原理。尽管它存在着种种弊病,但不可否认的是,儒家这种制度体系对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效用。

其次,道德的他律性是制度安排的理论依据。思想史上许多思想家都强调只有出自自律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孟子把心看成“先立乎其大者”,认为“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万章下》)。康德所赞叹和敬畏的是“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3]但从道德自身的属性而言,道德包含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道德他律尽管外在于道德主体自身,却是道德的最起码的条件。道德主体只有既认识了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又自觉地服膺这种他律性的约束,达到道德价值判断与道德价值选择的统一,才步入道德自律的殿堂。

傳统伦理却忽视了这一点。中国古代传统伦理思想几乎未涉及他律性的道德,而建国以来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上虽然明确了道德自律与他律的关系,但在社会实践中却一味强调道德自律,道德他律的现实性。既有道德建设过于强调道德教育,在实践上是有其明显不足的。道德教育建立在个人道德自觉的基础之上,并诉诸于社会舆论的影响。而人的本性是复杂的,依赖社会中本来良莠不齐的大众群体拥有道德自觉来实现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不仅不可行而且是不可能的。道德教育能较好地发挥其劝善的作用,却不能发挥惩恶的作用。所以,美国宗教哲学家尼布尔提出,仅仅靠宗教和道德约束无法消除社会不公,为了消除社会形态中的不公正现象,仍需采用理性的强制策略。[4]任何强制策略都必需符合当下社会形态的理性和道德。使用强制策略时应受到公众的监督,避免成为个别群体或个人的谋利工具。

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注重制度安排,则能弥补以往缺陷。公民道德建设是指社会在一定道德核心、道德原则、道德基本要求、道德规范和道德生活价值目标等道德规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开展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的道德实践活动。其基本方式是教化、引导和约束。制度安排是当前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之一。作为人们行动的依据和行为之指南的制度,一经形成,就具有独特的引导、约束和规范功能。既定的制度都具有确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特征。这些特征使制度安排非常有利于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其一,制度的确定性有助于道德规范、道德目标的认识、把握和落实,制度能够按照行业、部门的特点把道德规范、道德目标化为工作的具体要求。其二,制度的稳定性有助于道德的养成。制度的稳定性使制度规定的内容成为许多人反复践履的行为,道德在其过程中也就养成为人的无意识存在。其三,制度的强制性使制度对恶的惩治就是对道德正气的弘扬。[5]制度规范是一种外在于人的言行和内心世界的客观存在。制度安排在公民道德建设中虽然主要是起着道德他律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制度安排只能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扮演着限制和惩罚的角色,而是具有积极引导功能,能够保障公民的道德权利,更好地实现公民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统一。

再次,当前社会转型引发的诸多问题是制度安排的现实依据。建国以来,现代化社会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对人们的行为及心理也造成了冲击。社会转型期间,社会结构不断分化,社会角色也日趋复杂化,利益、价值目标和追求都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当改革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力度不断加大的时候,由于人们的心理和实际生活承受能力的影响,同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各种配套措施不完善,必然出现种种不适应现象,造成人们对家庭、职业、公共等方面道德产生消极影响。

可以说,制度缺陷是某些伦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制度的缺失可以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去分析。就理论角度而言,社会改革期间,陈旧的制度逐渐退却,而新的制度又未完善。理论和现实的冲突造成的是思想、价值观和信仰的混乱。最终,制度在现实中失去权威性,有违与制度的情况层出不穷。人们不禁呼吁,制止道德滑坡已经刻不容缓。

社会监管制度的不健全,使得社会中的腐败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正如罗尔斯所言,造成道德失范的首要原因并不在于个人的品性修养,而首先是制度的正当性引起了社会成员的怀疑和否定。他还指出,对制度的道德评价和选择优先于对个体的道德评价和选择。[6]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制度失范问题,使得人们呼唤公民道德建设的制度安排,呼唤制度伦理,倡导重新建构道德惩戒力量。在社会转型期,应该用制度的形式,建立明确的社会道德规范。一个成熟、健全的伦理制度是社会稳定、经济制度的粘合剂。如果没有较好的社会条件,那么道德的人行使道德对自身并没有好处。面对他人道德状况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道德风险,个体的承担能力以及道德理性都十分有限。所以,制度安排才是公民道德建设的突破口,或者说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之重点。

二、制度安排的途径

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过程,因此道德问题仅仅依靠道德本身就难以解决。道德规范软约束、道德建设系统性、持久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要形成全社会的合力。道德本身不可能孤立地存在,而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并通过社会生活呈现出来。社会经济生活决定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取向。同时,公民道德建设还受同属上层建筑的同一次级或不同次级的其他社会系统的影响。这些影响构成了公民道德建设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制度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方面的规范体系,其目的是制约和引导社会成员行为而保持特定社会秩序。任何制度的设立、变迁和创新都对其所规约的成员的行为和利益有一种支配作用,规范他们的行为方式,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念,引导其价值选择。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制度安排可以通过多种途徑来实现和保障公民道德建设。针对制度安排的两种形式,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制度安排也有两个发展路向: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

其一,制度伦理化,是从制度安排的本质规定和运作框架中引出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或把伦理道德作为一个尺度和标准,对一定制度做道德评判。其对象是正式制度安排,使一些成文的法律、政府法令、公司规章、契约等伦理化,从而让正式制度安排具有合伦理性、合道德性。一种制度体系若要得到全体至少是大多数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念上的认可和支持,必须有在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充分论据。因此,制度总是依据一定的伦理原则而制定并隐含了一定的伦理要求和伦理追求的。制度伦理化,作为克服制度性腐败的有效途径,是制度内部的调整或弥补,乃一个健全社会的应有之义。就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体目标来说,在正式制度安排中,就不能仅仅从效率为根本目标,而应该考虑更多的社会伦理诉求。近年来的各种事实表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往往导致的是“只求效率,不顾公平”。由此带来的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引发了不少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之一是“坚持注重效率和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制度伦理化要求我们实行一种以公平和平等为基础的制度安排,体现社会整体伦理要求的正式制度安排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力保障。

其二,伦理制度化,是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并在道德生活领域执行。这是非正式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道德与制度虽然是两个不同的社会规范调节领域,但是将二者结合起来无疑有助于促进实现社会调节功能。道德领域中的制度化往往使某些具有社会必要性的道德规范得到普遍的遵守。通过伦理制度化,实行有效的制度安排,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从而保证具体的不道德行为要付出代价。历史和现实中的许多事例表明,伦理制度化有助于道德风气的改善、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如前所述,中国古代的“礼”中对人们的日用人伦做出了许多制度性规定。在国际上,新加坡的公民道德建设注重利用制度保证伦理道德的发扬,在社会公德、家庭伦理和行政伦理等方面都有极为细致的规定。依据违反公德的轻重程度而“明码标价”的罚款告示牌在新加坡随处可见:过马路闯红灯,罚款20新元;路上乱丢垃圾,罚款300新元;随地吐痰,罚款1000新元等等。这些为当前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有益启示。建立起救助性制度,把救助性、关怀性伦理道德行为和道德力量制度化体系化,从而使个体的生活困境都能因此得到消解和克服。

制度安排的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之间是双向互动的,存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制度中的伦理要求和实现伦理道德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可以达到辨证统一。其基本措施是建立健全各种社会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通观全局,体现具体的行业部门要求、道德要求。

有关制度安排应该注意的两个问题是,一是不赞成对制度安排的过分迷信。正如道德教育有其局限性一样,制度并非万能,也是有缺陷的。公民道德建设系统工程的最终完成有赖于道德教育与制度安排两者并重。公民道德建设包括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建设,公民道德则主要是为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虽然可以规范并影响群体和个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但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道德问题,有时还会造就出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相反的双重性格。因此道德建设离不开自身修养,或者说更根本的还是道德修养。二是反对由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系统性而将道德泛化。我国传统儒家伦理道德泛化是历史事实,而且具有巨大的历史惯性。今天提倡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制度安排,也应该注意克服道德泛化的现象。人们处于其中的社会生活具有丰富性、多元性,虽然个中环节不能游离于社会道德之外,但是作为复杂系统而存在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均有其独立性和价值标准。我们并不能对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生活的每一方面、每一环节都从道德出发,并以道德为归宿。对于硬性的正式制度安排,如何引入道德评价;对于软性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如何提升为制度,都值得思考。

总之,制度安排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依托和杠杆。改变公民道德建设在一定时间内滞后于社会现实的紧迫要求的窘况,扭转其被动局面,制度安排将不辱使命。

[参考文件]

[1]约瑟夫·P·德马科,理查德·M·福克斯.石毓彬等译.现代世界伦理学新趋向[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0.

[2]彼得·科斯罗夫斯基,陈筠泉.经济秩序理论和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3]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

[4](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5]龚天平.论制度伦理的内涵及其意义[J].宁夏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3).

[6]罗尔斯.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黄贝如]

作者:洪冰

第二篇:加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探析

[摘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就必须创新公民道德教育体系,完善公民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加强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公民道德建设氛围,从而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完善制度;实践活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不仅可以推动我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而且可以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公民道德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人民服务精神继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涌现了一大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以及最美妈妈、最美老师、最美司机等先进典型。但是,不可否认,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理想信念淡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拷问着人们的道德良知,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将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损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笔者认为要抓紧抓好公民道德建设这项艰巨而紧迫的系统工程。

一、创新公民道德教育体系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孩子们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识。必须从公民成长全过程来通盘考虑,要把公民道德教育贯穿于公民成长的每一个阶段。

1.明确公民道德教育目标。

“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礼记·学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之。”(《管子》)先哲的这些真知灼见,强调了教育的先后次序是先培养德行,后学习知识技能;且只有教育办好了,才能治理人心,协调伦理关系,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要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就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公民道德教育,培育“四有”新人,从而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从根本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2.建立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完整的公民道德教育体系。

第一,家庭是一个人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这就要求每个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都要自觉地让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道德要求,并一以贯之,让良好的家风一代代传承下去。

第二,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场所,学校在教授学生知识的同时,一定不能忘记对学生品德的培养,否则培养出来的只能是有才无德的人。因此,我们的教育机构,要把道德建设贯穿到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整个国民教育体系,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要科学规划不同教育层次的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如在大学阶段,可通过集体主义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关心集体利益,并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将个人奋斗同社会理想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热爱祖国,报效人民,这样可以避免把大学办成为单纯的知识传习所,不断深化学生基础道德教育和人格塑造,为国家培养合格公民打下坚实的道德基础。

第三,社会是一个大熔炉,是一个最复杂的环境。如何集聚社会的正能量,让公民道德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一是党委政府、社会各方面以及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组织要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基本知识和道德规范,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发优秀民族道德教育资源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二是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图片展览、印发《市(村)民文明手册》、开办市(村)民道德学校、评选身边的好人好事、在当地电视台定期播放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等措施,对广大市(村)民进行广泛的道德教育,从而使广大市(村)民从教育中受到启迪,感悟道德的力量,自觉做到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公民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完善公民道德建设的相关制度

公民道德的养成,既是一个自律的过程,也是一个他律的过程。要让公民守德,离不开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让公民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1.建立惩恶扬善的道德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奖励制度。对遵守公民道德及道德模范的个人行为要及时给予制度上的支持和鼓励,使其道德行为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认可和满足。在学校,对参与社会活动、社区服务、见义勇为的学生给予活动分、徽章奖励和其他政策支持,甚至在升学方面给予加分。如,今年江西宜春三中高三学生柳艳兵等高考前夕勇斗歹徒伤重无缘高考,教育部门提出为他们组织单独考试的政策。北京、浙江、四川等13个省份今年在高考加分项目中有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方面的加分,有的地区甚至奖励加分20分,建议这种加分政策在全国推广应用。还有,在社会上,对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者,要在媒体上表扬,并授予奖章和奖金。只有制度扬善,才会有更多人从善。二是建立惩罚制度。对违反公民道德的个人行为予以制度上的限制和制裁,使其为损害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如我们看到有关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货物被哄抢的报道,如果有相关制度、法律对哄抢人的行为进行惩罚,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类似的事情。当别人身处困境时,不是伸去援手,而是趁灾打劫,此种失德行为,如果没有制度去惩治,则无人会弃恶,“破窗效应”还会发生。因此,我们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等手段来约束公民行为。

2.建立健全公民道德诚信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需要健康的市场机制和正常的市场秩序,这就迫切要求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引导人们在市场活动中遵守契约,重信守诺。古往今来,哲人先贤留下了无数关于诚信的嘉言警语,如,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孟子说:“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还留下了诸如“查道摘枣留钱”、“范式千里赴约”、“曾子守信杀猪”、“季札赠剑”等关于诚信的佳话美谈。讲诚实、守信用,是人之为人的首要品格,但是现实中却出现了不少消极现象,如有些地方的公共自行车被有的人占为己有,他们手里拿着“诚信卡”,却干着不诚信的事。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公民道德诚信机制,一是建立公民道德诚信档案。把每个公民的诚信记录在案,为以后个人的升学、就职、升迁、考核、经商、办企业等提供参考依据,逐步形成人人以“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企业诚信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风尚。

3.建立健全公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

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行为养成过程,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可能通过搞几次活动,做几堂报告,公民道德素质就会有质的提高,而必须常抓不懈。如评选身边“雷锋”、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等都要持之以恒,要真抓实干,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我们必须结合时代特色,找准突破口,将社会最基本的道德教育纳入到我们日常的工作中去,放在突出位置,并贯穿始终,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长期有效发展。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进一步重视发挥各级党委在道德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公民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调道德建设常态化意识,制定科学规划,做到道德建设长期有规划,近期有目标,短期有重点,逐步健全群众参与、考核评价、表彰激励、组织保障以及动态分析、效果反馈、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三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建议各地财政要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投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将公民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各主体单位要积极探索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方法,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以确保公民道德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道德实践活动是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是知行统一的过程。公民道德建设的目的,就在于引导人们更好地进行自我教育、获得认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每一位公民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维护者和行动者,使人们在实践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1.在城区组织开展以“远亲不如近邻”为主题的邻里互助实践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为弱势群体、烈军属、五保户、下岗困难职工送温暖、送关爱等活动,使社区居民在实践活动中感知道德的力量,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社区还要认真组织居民开展“身边小事看荣辱”活动,通过道德评议、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板等形式,引导社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鞭挞不文明行为。

2.在乡村开展以“讲道德、树新风、做新型农民” 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以及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户创建活动,促进乡风文明,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在农村的道德实践中,我们要引导基层干部把对农民的教育提高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上学难、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等问题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道德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3.在学校开展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新人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广大学生深刻理解人生的价值和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意义,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观。还可通过其他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如“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 、“知荣明耻我们在行动”等活动来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新风尚,使学生在实践中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

4.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爱岗敬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做焦裕禄、龚全珍式好干部活动,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职业道德融入到自己的岗位中,融入到为人民服务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服务水平,做到勤政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发挥示范作用,引领社会风尚。

5.在企业深入开展“讲职业道德,树文明新风”实践活动。各企业、工厂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活动”、“保护环境,拒绝污染,共建生态文明家园”活动、“重合同、守信用”承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可以让各企业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爱护地球、维护生态、保护环境的责任;可以让企业强化责任,完善诚信系统,公平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最终让 “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成为各企业的共识,让恪守职业道德成为企业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公民道德建设氛围

1.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

在当今社会,媒体是人们接受外界事物最快最直接的渠道,对公民道德意识的培养具有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因此,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把道德宣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除了要加强宣传党和政府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观点外,还要承担起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责任,可开设专题、专栏节目,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和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营造道德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注重正面宣传,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唱响社会主义道德主旋律,弘扬社会正气;要规范舆论监督,加强对传统媒体特别是对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管理;要建立监督和制约媒介的机制,防止滥用权力,使媒体提供准确和正确的信息,消除不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因素,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2.发挥公益广告、标语的宣传作用。

在引领社会风尚、传递主流价值的道德培育中,公益广告的力量影响广泛。可在电视、广播、报刊、各类新兴媒体中大量宣传有关公民道德方面的公益广告;城市街道社区、乡村集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酒店宾馆、公交站台甚至公交车内、电梯内等公共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立相关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画等,让人们耳濡目染、受到熏陶。利用“眼球效应”引导市民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着力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和秩序,提升公共场所道德水平。我们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精准选题、创新内容,继续壮大公益广告的声势,推出一大批内涵丰富、形式新颖、格调高雅的作品,传递社会正能量

3.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

道德实践活动要与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结合起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坚持用先进典型鼓舞人,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感召人。要在全国掀起学习道德模范的热潮,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把先进典型的崇高思想品德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引导公民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不断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努力形成人人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生动局面。

责任编辑 刘云华

作者:龚齐珍 鲁远 陈方力 廖丽琴

第三篇: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机制探析

摘 要: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机制包括内化机制与外化机制两个方面,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是内化机制与外化机制的统一。加强公民环境道德修养,要将环境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公民环境道德内化机制包括创造性接纳机制和心理因素提升机制。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创造性接纳就是其自身要加强环境道德修养,不断地按照社会规范审查自我、超越自我、完善自我,逐渐使环境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公民心理因素提升机制包括环境道德认知、环境道德情感、环境道德意志、环境道德行为四个阶段逻辑顺序的发展过程。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外化机制包括社会氛围润育机制、教育培育机制和制度他律机制。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社会氛围润育机制需要借助社会舆论等力量营造出能够推动公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社会氛围。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教育是对受教育者进行一系列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影响,使其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环境道德的教育过程。制度他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为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提供制度支持。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实现还需要建立起内化与外化的协同机制,共同促进公民环境道德养成。

关键词:公民;环境道德;生态价值观;环境道德养成;环境教育

DOI:10.16397/j.cnki.1671-1165.201901028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1]50,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1]2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还需要着眼于公民环境道德建设、努力提升公民环境道德素质。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是顺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提升公民环境道德水平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改善环境问题的必要途径。公民环境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养成,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需要一定的机制,即离不开机制的保证。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机制包括内化机制与外化机制两个方面,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是内化机制与外化机制的统一。

一、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内化机制

环境道德是指人在思考与处理环境问题时一种自觉的反应形式、所持的态度和必须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环境道德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软实力,作为公民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环境道德不仅是现代人必备的一项基本素养,还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公民环境道德建设的目的在于养成,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是指公民在树立科学的生态价值观基础上,自觉地把爱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从关注自我上升至关注万物,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自觉地将人类发展与保护自然和谐统一起来,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所谓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内化机制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通过一定方式的环境道德学习、环境道德实践,将环境道德规范、原则、要求转化为自身稳定的道德品格与行为反应模式的过程。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内化机制即内生机制,实际上就是人的精神世界中有利于环境道德生成的诸因素,主要包括人的环境道德认知、环境道德情感、环境道德意志和环境道德行为。公民环境道德养成追求的是一种道德自律属性,加强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内化机制建设是环境道德养成的必然要求。公民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维护的主体,公民的环境道德养成的内化机制关系着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能否实现。

公民环境道德内化过程的本质是着力提升公民调节自身品德行为的精神力量,是公民个人为环境道德行为目的所做出努力的过程,是一种底线伦理的养成训练。公民环境道德的内化不是一蹴而就的,环境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经历一个后天的社会化过程。公民环境道德的内化需要以一定的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等他律因素为基础,以一定程度的理性思维和自我意识等自律因素为前提保障,是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的过程;它既应该体现为对道德规范的践行和遵守,也应该体现为公民如何生动地再创造环境道德、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构建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内化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创造性接纳机制

加强公民环境道德修养,要将环境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道德内化的过程,不是客体向主体内部的简单搬移或机械复制,而是主体依据内化图式对道德信息作了大量处理而达到的对于客体的创造性接纳。” [2]所以,公民环境道德建设不仅要重视主体对客体搬移和复制,更要重视公民环境道德的创造性接纳作用。

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创造性接纳是公民通过接受社会环境等外化因素的影响,通过公民自我意识对自身进行扬弃和超越,实现环境道德的内化、创造新的自我。这种扬弃、超越和創新是通过公民的自我意识来进行的。自我意识作为人类特有的意识形式,主要包括自我调节系统、自我导向系统、自我功能系统三大部分。在公民的主体性建设过程中,自我意识的三个环节彼此联系、密不可分。在公民的主体性训练进程中,组成自我意识训练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及其诸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推动公民不断地按照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检查自己、反省自己、超越自我、完善自我,从而使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不断转化为自身内在的道德需要,使公民的主体性不断增强。

在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创造性接纳实现过程中,公民应该加强环境道德修养,不断地按照社会规范审查自我、超越自我、完善自我,逐渐使环境道德规范内化于心、转换为自身的环境道德发展需要。加强自身的环境道德修养,首要的是要使公民确立科学的生态价值观,真正认识到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关系,能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真诚地尊重自然、真心地顺应自然、自觉地保护自然。在生产活动中,公民要增强环境道德意识,遵守环境道德规则。同时,日常生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我们每天的生活都会以不同形式消耗自然资源,制造垃圾,影响自然环境,在此意义上,日常生活也是环境道德实践。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环境道德规则,培养环境道德意识、情感和意志。加强环境道德修养,还要通过正确的环境道德思想传播、引领,形成正确的环境道德意识,促进环境道德的内化于心。

(二)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心理因素提升机制

公民的环境道德内化要经过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主体性不断增强的过程,并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公民环境道德内化过程也就是对环境道德认知、环境道德情感、环境道德意志、环境道德行为四个阶段的心理因素提升过程。

第一阶段是环境道德认知阶段。这一阶段是公民环境道德养成内化的起点。在这一阶段,公民通过对环境道德理论、原则和规范的学习,将外化的环境道德规范、准则在头脑中加以分析处理,实现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升华。环境道德认知在道德内化的进程中起着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阶段是环境道德情感阶段。 这是公民对环境道德要求、环境行为的评判阶段。这一阶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伴随其立场、观点和生活经历而形成的对环境道德要求、环境行为的好恶爱憎等作出一定的评判,表现出个人的情感态度。

第三阶段是环境道德意志阶段。这一阶段旨在塑造公民在为实现环境道德行为时所表现出来的调节自身的精神力量,如自制、慎独、坚持等品质。只要环境公民发自内心对环境道德原则、规范、价值观深刻笃信,就会在内心产生自制等精神信念;也正是这些信念,促使环境公民坚定不移地按照环境道德认知的正确方向参与环境道德实践。

第四阶段是环境道德行为阶段。这一阶段是环境道德认知、情感和意志等观念活动的外在表现,是环境公民在一定的环境道德观念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对保护环境有一种超功利的强烈义务感和责任感,在实际生活中能自觉地接受环境道德的规范与要求,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评价,自觉履行相应的环境责任和义务,并对自身行为进行监督,自觉主动地表现出自律的基本特点。

公民环境道德内化过程是一个按照环境道德养成的逻辑顺序将环境道德原则、规范内化为公民自觉环境道德行为的复杂的系统提升过程。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这四个阶段是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统一于环境道德内化的整个过程。公民环境道德养成心理因素的提升机制可以理解为:提高道德认知、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践行道德行为。这一过程一般以知为开端,以自觉的行为养成为终结。而公民自觉的环境道德行为养成又能够进一步提升环境道德认知、陶冶环境道德情感、锻炼环境道德意志。

二、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外化机制

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外化机制包括社会氛围润育机制、教育培育机制和制度他律机制。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外化机制,是外部影响机制和压力机制的统一。

(一)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社会氛围润育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强调提出:“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3]社会氛围是一种影响人日常行为和规范的日渐形成的社会环境,它对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指引性。公民作为社会的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必然受社会氛围的限制影响,从一定意义上讲,公民处于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中,受群体效应等因素的影响,公民所形成的社会价值观念与道德体系都是积极向上的,反之,公民所形成的社会价值观念与道德体系将受到冲击。

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社会氛围润育机制需要借助社会舆论等力量,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的广泛共识,调动公民参与环保行动的积极性,营造出能够推动公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社会氛围。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社会氛围润育主要从经济氛围、政治氛围、文化氛围三方面着手推进。

首先,要营造倡导绿色发展的经济氛围。我国资源少、人口多,资源消耗速率大、利用率低,造成了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新常态”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难题,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国提出了在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走绿色发展之路,这是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方式的一大创新。绿色发展旨在通过开发绿色技术、循环利用技术、低碳技术,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加快“绿色化”进程,保持经济增长幅度在生态系统可以承载的区间内变化,努力协调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营造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经济氛围,促进公民化绿色发展理念为自身自觉的意识行为,使公民自觉养成环境道德,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只有营造绿色发展的经济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以优化资源利用、提高资源产出效率、降低環境污染为重点,加快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环境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经济氛围,才能推动公民环境道德养成,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其次,要营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氛围。“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和永续发展,带有明显的公共性和长期性,需要依靠政府的引导和推动才能够实现。我国是行政主导型的政治运行机制,政府行政的导向、协调、强制等功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关键作用。这也决定了政府应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治活动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5]。营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氛围,实质就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公民对党的生态文明战略的学习,促进公民将生态文明理念外化为个人的自觉行为。然而,现阶段我国部分公民对生态文明战略知之甚少,参与生态保护的能力水平有限,生态责任感较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公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主动性。因此,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生态文明战略的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生态文明战略教育的实效性,努力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外化为公民的自觉行动,为共同创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奠定思想基础。

最后,要营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氛围。文化氛围的润育是指要确立适应时代精神和文化的价值观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指出,要“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3]。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文化氛围润育,主要依靠新闻媒体及相关宣传部门对公民进行环境道德的宣传引导。网络、报纸、电视作为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新闻媒体,要把环境道德的宣传、引导作为己任,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生态文明理论和政策、法规,宣传和普及环境道德,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进行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披露,持续追踪事件后期发展动态,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向公众灌输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的知识。在当前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拥有庞大受众群体的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作为21世纪的科技产物,是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平台,要充分发挥其传播的直观、生动、便捷、高效等特点,发挥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的作用,积极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使公众对生态文明理论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而提高环境道德行为选择和识别善恶的能力,自觉爱护环境,能够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增强履行环境道德义务的自觉性。利用新兴科技手段建立舆论引导,营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氛围,有助于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水平,提升公民的生态责任感,促进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

(二)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教育培育机制

保护环境,教育为本;环境保护,德育为先。促进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教育是基础。公民作为国家发展的主力军,加强公民环境道德教育、促进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任务。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教育是指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形成规律,对受教育者进行一系列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影响,使其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环境道德的教育过程,它是一个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体化的统一过程。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教育培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依托,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知识储备,它在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过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为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提供教育支持。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教育培育是塑造公民德性、养成公民人格的德育工作,在公民环境道德素质提升的教育过程中,它培育着公民面向未来的抉择能力;在绿色发展战略中,它处于协助公民树立绿色发展观念的首要位置;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它承担着启发民智、引导实践的先导作用;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它担负着培养公民保护环境伦理精神的优先地位。加强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教育培育,应着重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教育的形式上,要紧紧抓住影响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方力量进行养成教育培育。广义的教育“指的是一切有意识地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品德和意识的活动。它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6]。在三种教育类型中,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重点,社会教育是发展方向。

首先,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家庭教育是一项终身教育,是提升公民道德水平的基础环节。家庭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单位,家庭环境道德是公民环境道德的基本体现。家庭教育作为公民接触最多的教育渠道,是促进公民环境道德巩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家庭教育中初步培养环境保护的观念,可以为全体家庭成员环境道德的养成和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打下基础,为社会发展输送合格公民。因此,要重视家庭教育在公民环境道德自律形成、环境底线伦理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将公民环境道德教育融入家风建设之中,促进全体家庭成员对生态知识进行常态化学习,促进家庭成员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促进个人环境道德的巩固发展。

其次,要发挥学校教育的统领作用。学校教育是指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开展的目的明确、计划性强、组织严密的系统性教育活动,其主要目的是要规范人们的主观意识,它是我国教育类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公民的道德发展。然而,当前在环境道德方面的社会教育缺乏深刻性与实效性,不利于公民环境道德的培育与养成。因此,要加强学校环境教育,设立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系统性生态知识教育课程,各学校还可以因地制宜地设立本校相关环境教育课程来增强环境教育内容的深刻性。同时,要积极鼓励学校师生走入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氛围。

最后,要发挥社会教育对公民环境道德培育的引导作用。社会教育面向全体公民,对于当今公民环境道德的教育和普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对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而言,社会教育对人的影响更加深远,它将伴随并影响人的一生。社会教育要立足于公民类型的复杂多样性,对已有的教育方式进行改进,为学校教育未能涉猎的人群提供教育,为家庭教育提供知识储备,使公民环境道德教育为更多人关注和重视。然而,当前我国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社会教育往往忽视了受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因此,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社会教育的改革方向是要依据公民社会背景、工作、学历的复杂多样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公民的角度出发设计教育活动,根据公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三种教育方式不是彼此分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要建立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的联系,建立协同教育模式,即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重点、社会教育为补充,发挥三者的合力作用。

第二,从教育的内容上,要加大公民生态价值观教育力度。近年来我国的环境道德教育已经得到了政府和部分有识之士的关注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国公民环境道德水平已有一定提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由于我国现今仍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初步探索阶段,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与公民道德水平还没有实现步伐一致,我国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教育体系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公民对生态知识认知程度不高,尚未形成科学的生态价值观;公民对生态问题关注度偏低,尚未形成良好的环境道德情感;公民的生态道德意志薄弱,尚未形成坚定的环境底线伦理;公民对生态实践参与度低,尚未达到养成教育的最终目标等。在这一系列问题中,公民的生态价值观教育是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生态价值观教育是指在生态文明战略的指引下,“让受教育者知晓生态的重要价值,让受教育者了解生态系统的规律,明确人在生物圈中、在自然界生态系统中的地位,从而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确立正确的生态道德准则、树立科学的生态价值观念的教育活动”[7]。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价值观教育,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强调:“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8]《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9]生态价值观的形成和确立是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重要环节,“生态价值观的形成一方面是建立在生态科学和复杂性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也是生态危机迫使人们重新认识自然生态存在的价值,调整自身的文化价值取向的产物”[10]。生态价值观教育向人们传达的既是一种价值观念又是一种发展成果。作为价值观念,生态价值观教育向人們传达的是用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来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思想;作为发展成果,生态价值观教育向人们传达的是以绿色化生产方式、无污染消费方式、最小消耗最大效率为特征的生产生活方式总和

当前我国生态价值观教育的重点是要在道德教育中加强十八大以来党的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教育,加大生态价值观教育力度,提升公民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使公民更加清楚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明确个人的责任使命,从关注自我上升到关注万物,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确立科学的环境道德准则,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生态价值观教育需要坚持政府的正确引导。环境问题事关人类生存,加强环境的防治和治理,推进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教育,政府应起到关键性作用。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大力推动生态价值观教育。政府在生态价值观教育中发挥的主导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要保证生态价值观教育的科学性。当前生态价值观教育的重点是要由政府主导建立一套符合公民多样性的完整的科学体系,拓展公民的学习渠道。由于公民群体具有多样的个性特点、各异的资质禀赋、多元的民族文化习惯,因而在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教育培育上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要保证生态价值观教育的均衡性。由于历史、地域等因素导致各地区所享受的教育资源不均衡,公民在接受生态价值观教育的质和量上始终存在着差距。所以,要解决生态价值观教育中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就要由政府制定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国生态价值观教育的监督评价体系,在财政上也要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三)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制度他律机制

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所追求的是一种道德自律属性。然而在当今公民生活实践中,单独依靠公民自觉很难实现环境道德的自觉养成。由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很难由于一次环保行为而产生立竿见影的成效。虽然有的人深知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却认为自己的一己之力不足以影响全局而用较低的环境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这种消极态度严重影响了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决定了单靠公民自律难以实现环境道德的养成,需要依靠他律约束协助实现。制度他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是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外在约束,它在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过程体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它为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提供制度支持。制度他律机制是公民环境道德养成过程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与道德自律相结合共同促进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

首先,政府与法治建设协同才能形成公民环境道德的防线。政府是他律机制建设的主要承担者,然而我国现阶段政府在其职能行使、工作程序、违背环境道德行为惩戒上仍然缺乏法定化的程序设计,只有建立政府与法治建设的协同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制度他律的优势作用。“刑”和“法”自古以来就是就被视为治国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当前的国家战略和意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推动力量的公民环境道德养成同样需要“刑”和“法”的辅助推动。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制度他律机制是指依靠政府和法律的力量将环境道德养成过程制度化、法定化,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程序设计,形成一整套关于环境道德养成的规则。政府需要从当前我国生态问题实际情况出发,完善监管职责,如理顺环境监管体制,建立科学的环境立法标准,建立完善的环境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督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惩罚也是一个重要的政府与法治建设协同的他律手段,用惩罚等方式约束公民的环境道德行为,可以促进公民对自身的严格约束,重视自身环境道德行为的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指出,要“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强调:“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8]“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今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如果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对违反环境道德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公民难以靠自觉力量实现环境道德养成并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践行环境道德。所以,要利用建立政府与法治的协同体系来约束、协助、巩固、督促公民遵守环境道德底线。政府与法治建设协同配合,可以极大地提升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公信力,为环境道德养成教育提供他律约束,为公民的行为提供具体准则。

其次,通过法律手段扩大公民对环保的参与度是公民环境道德养成他律机制建设的有效保障。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颁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从多方面对鼓励公众参与环保问题进行了规定,这充分显示出公众参与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公民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主干力量,是法律法规的规范主体。要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健全公众对环保问题的参与和监督。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8]通过制度手段保障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项创新,通过亲身实践,公民可以提升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义的了解,有利于公民在实践中实现他律与自律的结合,自觉践行环境道德行为。

此外,完善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他律机制还需要环保机构专业人员的协助推进。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制度他律机制需要依靠专业人员对公民环境道德行为进行监督、引导,并以点带面产生辐射作用,将环境道德养成的制度他律落到实处。

三、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内化与外化协同促进机制

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实现需要建立起内化与外化的协同机制,共同促进公民环境道德养成。

首先,通过专业人员对公民进行系统性整体的指导教育,内化与外化相结合,促进公民环境道德养成。公民作为道德养成的主体是具有个体差异性的,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教育体系需要对培养体系进行系统规划,由专业人员对公民的环境道德养成进行引导,从而实现公民环境道德的不断提升。当前的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教育没有依据公民不同的环境道德特点开展教育活动,又缺乏专业人员进行引导,因而公民难以通过日常学习实现环境道德的养成。公民也普遍缺乏对生态问题的责任意识,而责任意识的模糊又导致了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具有缓慢性,所以尚未达到环境道德行为养成的最终目的。尽管我国目前已逐渐重视环境保护组织的作用,开展了丰富的环境保护实践活动,但参与成员主要以在校學生、政府人员中的环保人士为主,普通公民主动参加环保行动的积极性不高,对环保活动的参与度普遍偏低,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尚未起到面向全体公民的效果,尚未真正调动起公民的参与度,影响了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

公民环境道德的内化机制与外化机制的协调配合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系统性整体的指导教育。专业人员需要正视道德养成的反复现象,要根据公民道德发展的具体情况,或导之以行开始,或动之以情开始,或从锻炼道德内在心理机制为开端,最终实现公民环境道德行为养成的最终目的。政府也需重视高校人才的培养,需要培育一批专业人员对不同类型公民环境道德的行为养成过程进行指导和引领,因此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在教育内容、手段、方法等方面不断地加以调整和补充。由专业人员对公民生态实践活动进行设计与引导,公民环境道德养成需要拓宽公民参与生态实践活动的渠道,增强公民对生态实践活动的参与度,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实现公民环境道德的养成效果。公民对生态实践的参与度即环境道德行为践行,也是检验公民环境道德养成的重要标准,所以要通过健全公民环境保护参与制度,实现公民真正参与到环境决策中来,让公民成为环境保护的主力军。

其次,公民环境道德机制的养成是一个道德内化与道德外化的协同促进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坚持不懈的过程,也是一个反复的、逐步提高的过程。道德内化与道德外化的协同过程要重视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反复性问题,对环境道德内化阶段的德育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公民的知、情、意等心理因素的培養需要长期的训练和积累,这些决定了环境道德养成必然是一个在长期坚持不懈过程中反复提升的过程。公民环境道德养成是一项伴随人终身的教育活动。其中,公民环境道德内化的德育工作不应局限于面向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成年人的环境道德内化也是德育工作应该解决的重要方面,这一过程应贯穿于公民的整个人生过程。对于未成年人的环境道德教育,教育者需要坚持以科学的教育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环境道德行为引导。对于成年公民的环境道德教育是我们当前环境道德养成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公民类型的复杂多样性要求教育者要具体对待,持之以恒、耐心细致地引导每一位公民在反复中逐步实现前进。只要公民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就能锻造出优良的环境道德品质,从而使环境道德能根固叶茂,人与自然能长久地同生共荣。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公民环境道德内化和外化的协同促进需要在内容、手段、方法等方面不断加以补充和调节,使公民不但能自觉遵守环境道德要求,自觉践行环境道德规范,而且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步入崇高环境道德境界。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 胡林英.道德内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20.

[3] 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N].经济日报,2015-9-22(002).

[4] 秦书生,王旭.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探析[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5(5):46-51 .

[5]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4.

[6] 邹群,王琦.教育学[M]. 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7.

[7] 刘济良.价值观教育[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94.

[8]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N]. 人民日报,2015-05-06(001).

[9]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 人民日报,2015-11-04(001).

[10] 陈红兵,唐长华.生态文化与范式转型[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01.

(责任编辑 张月红)

作者:秦书生 叶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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