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关键词: 现代战争 社会 科学技术 发展

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共8篇)

篇1: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随着高科技的运用,现代战争对人类及其生态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重点从伦理的`角度思考战争,有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而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思考其对环境的影响,战争是地球的灾难.人类需要抛弃旧的安全观,确立新的安全观,反对战争,维护和平,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作 者:罗晓东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马列德育部,辽宁,沈阳,110034 刊 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6(4) 分类号:B82 关键词:现代战争   环境   伦理  

篇2: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摘 要:人类社会如今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困境以及发展趋势表明,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对我们的社会发展已经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各种各样的环境难题亟须我们去解决。所以我们应该对现代社会的生态危机做出伦理反思,以谋求新的生态理念,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生态危机;伦理;文明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反思

党和政府一直都牢固确立生态文明理念,作为公民,我们在日常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应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其中尊重自然指的是人在与自然相处时应该保持一种敬重的态度,对生态系统的万事万物都要善待;顺应自然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的经济生产活动中,在向生态系统索取时不能为所欲为,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保护自然指的是人在与自然相处时所要担负的责任,我们不能一味地向自然索取,我们也要保护自然,反馈自然,保持生态平衡。

我们应该认识到,人类仅仅只是自然界中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该敬畏大自然,在心里树立起一种爱护自然的意识。只有如此,生态平衡的目标才有可能真正成为现实。

二、科学技术运用的伦理反思

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不断推动生产力向更高层次迈进,推动着整个社会不断进步,进而推动人类文明也向着更高层次演进。但是现实情况却是人类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不再尊重自然,在整个生态系统中为所欲为,整个生态系统遭到人类的破坏。

科学技术对我们可以说是有利有弊。当人类看到它所展现出的力量之后,就开始毫无忌惮地向生态系统开始索取与掠夺,甚至可以说人类的贪念有多大,科学技术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就有多严重。针对当下生态系统所面临的严重问题来说,这就要求人们在利用科技发挥其优势的时候,要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生态系统的伤害。

通过分析人同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科学技术使用过程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反思可以得出:我们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要正确看待自己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明白人类同自然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同时对于科技的使用我们也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度,互利共赢。

三、融合共生:促进人类的文明进步与全面发展

1.新文明的誕生: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最终目的,除去一些最基本的现实因素,也应该有相对应的其他构成条件。生态伦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出现,重新确立起了一种新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念,而这一新的价值观念继而又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极大地加快生态文明的到来。

生态文明这一观念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主要是积极引导人们形成一种正确的`消费观念,学会绿色消费,在消费过程中将保护环境牢记心中。生态系统作为我们生存的基本环境,为其负责任,也是为我们自己的未来负责。良好的生态系统,对我们自身的发展也有重要意义,生态文明所提倡的正确消费理念,我们应该在现实生活中积极实践,这样对人类文明的演进也有着一定的理论价值。

作为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体现出了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它引导着整个社会协调有序健康地向前发展,使经济的发展同环境保护相协调,为我们营造出更适合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最终有利于社会与个人全方位的进步与发展。

2.有助于人类的全面发展进步

在马克思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知道,人是自然、社会与精神的统一体,而我们要想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应该同自然融洽相处,同社会共进退。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要明确自己在其中的身份与作用,在促进整个社会进步的同时,自己也获得全面发展进步。

用生态伦理思想帮助人得到全面发展与进步,同时也使得整个人类文明走向更高级的层次。在实践中就必须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共进,一方面使我们现在的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又能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所需要的自然资源,在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与个人的全面进步做出更恰当的认识与研究。通过这样,我们就能努力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整个生态系统稳定有序,经济的发展同环境保护相一致,最终实现我们每个个体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徐艳秋.生态危机与可持续发展[J].沈阳大学学报,2007(6).

篇3: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自从人类历史上出现国家这一社会形态以来, 战争基本可分为国内战争和国际战争两种。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南北朝对立时期及北宋时期的许多战争都属于国与国战争。对比分析中国古代战争与现代国际战争理念, 竟有许多相似之处, 这些理念大约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一、拓土开疆, 天下一家, 卧榻之旁不容他人酣睡

拓土开疆几乎是封建国家立国与发展的主要任务。各国的建国都要以拥有的土地大小显示其国家的强弱。相近地域内不同国家之间为了争夺城池疆土发生战争, 几乎伴随封建时代始终。在古代中国, 秦统一六国的战争, 西汉时期汉武帝反击匈奴之战, 扫荡漠北, 直捣狼居胥, 追亡逐北迫使匈奴西迁, 这些残兵却变成“上帝之鞭”给欧洲带来灭顶之灾。唐朝的李靖夜袭阴山, 灭亡东突厥, 王玄策屠灭印度之战:大漠狼峰孤烟直, 天苍地茫啸西番。铁骑踏破极乐土, 扬鞭异域蔑沙场。开疆自有王朝散, 何必不忘骠骑郎。明朝的朱元璋八次远征漠北, 魏晋南北朝为统一而发生的战争, 北宋时期的战争等, 都是拓土开疆, 谋求一定地域内统一的战争。国外古代历史上多是这样的战争, 而且发展出臭名昭著的殖民主义。这类战争没有多少正义可言, 有的只是恃强凌弱, 倒是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实在, 一句“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道出了实情。现代国家之间疆域基本确立, 强调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成为国际交往的基本法则。但是, 只要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实力存在差异, 国际制衡失去效力, 强国欺凌弱国、谋求拓土开疆的事情就会发生。近现代历史上, 列强企图瓜分中国的战争, 两次世界大战的发生等都是殖民主义的狂悖表现;两伊战争,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战争, 则是封建主义的魅影再现。尽管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文明程度, 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 但恐怖主义势力、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依然存在, 国与国之间为了自身利益, 战争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 国际争端时有发生, 仍存在为拓土开疆而发动战争的可能, 正所谓“忘战必危”, 而小国弱国打不起先打战争已是不争的事实。

二、保家卫国, 抵御外辱, 驱逐强虏

在民族国家之间, 不同民族文化可能发生碰撞, 巨大的国家利益可能发生叠加冲突。而国内因为相同民族文化和国家利益产生认同感, 形成国家核心凝聚力。外族的入侵往往以亡国灭种为战争的目的, 而对侵略的抵抗, 则是为了保家卫国。当遇到外族入侵时, 保家卫国、抵御外辱、驱逐强虏就成为进行战争的理由和号角。秦汉时期对匈奴的战争, 南北朝时期对突厥的战争, 北宋时期对西夏和辽的战争, 明代戚继光抗倭、郑成功收复台湾。清代康熙抗击沙俄、中法战争 (不败而败) 、左宗棠收复新疆、八国联军侵华战争都是在这种理念下进行的。现代国际战争中的第二次世界大战, 反法西斯阵线上的许多国家对德、意、日法西斯轴心国的战争, 前苏联卫国战争是前苏联人民为反对法西斯德国及其盟国而进行的正义战争。当代阿富汗抵御前苏联入侵的战争, 也是在这种理念下进行的。这种战争由于有民族凝聚力的因素, 也就是所谓的“人和”的先利条件有取胜的可能。这种可能建立在双方实力相当, 或有强有力外援的基础上。若实力悬殊, 则亡国灭种在所难免, 在历史长河中, 消亡的国家和民族不在少数。

三、吊民伐罪, 剪除暴政, 维护普世价值

国与国之间为了争夺领土、民众及财富而发动战争的实例不胜枚举, 而在这些战争中, 相当一部分理由却是吊民伐罪、剪除暴政等, 就是一方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 把对方列入害民、荒谬、暴政的行列, 而己方则要维护人权, 救民于水火。这个理由有时是确凿的, 有时未免牵强, 主要是为了建立统一战线, 得到对方民众的支持春秋战国时期的许多战争都以此为理由。隋朝灭陈的战争则明确提出吊民伐罪的口号, 一战灭陈, 结束了南北分立三百年的局面。现代历史中北约肢解南联盟的战争、海湾战争及北约针对利比亚的战争都是以“吊民伐罪”的名义进行的。这种“人权高于主权”的理念, 应予注目和审察。

四、明犯强汉者, 虽远必诛

打击恐怖主义古已有之。基于打击恐怖主义而发生的战争, 不是中国古代战争的主体, 但因其体现着国家英雄主义而在历史上灿若晨星。西汉时期, 穷途末路的郅支单于自大国之主自居, 危害西域国家, 西域都护府副校尉陈汤将军调集汉朝屯田之兵及车师国的兵员, 千里奔袭, 将其剿灭至其首级与汉庭, 并发出“明犯强汉者, 虽远必诛”的强音, 是古代版胜利的反恐战争。东汉时期, 班超出使西域出入二十二年, 以极少的兵力威服西域邦国, 使西域五十多个国家归附汉王朝, 班超实现立功异域的理想。当今社会, 美国以打击恐怖主义为名, 发动伊拉克战争, 推翻萨达姆政权, 并生擒萨达姆;发动阿富汗战争, 打击基地组织通过十年追捕, 最终击毙本·拉登。这类战争依靠的是国力的强盛, 是不对称战争。陈汤、班超的背后是强盛的大汉帝国, 当今美国反恐战争的成就是美国经济、军事独大的结果。

在历史课教学中, 对历史事件的认识, 不同视角会产生不同结果, 其归纳总结角度也会不同。而有新意的视角和有创意的总结归纳, 对学生理解、识记历史知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应当成为历史课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

为了适应新的教育形势, 让中学历史课高效有趣, 让学生乐学、爱学、会学, 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打造充满活力的现代教学课堂, 是历史教师应该关注、思考和解决的当务之急。在寻求高效的同时, 寓思想教育于历史教学中, 寓娱乐于历史教学中, 寓应用于历史教学中, 寓竞争于历史教学中, 把历史上的战争以有趣的形式在课堂中展现给学生, 重现历史、再现历史, 让学生认识历史分析历史事件,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是历史教师应该研究的课题。

摘要:为了适应新的教育形势, 让中学历史课达到高效有趣, 让学生乐学、爱学、会学,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打造充满活力的现代教学课堂, 是历史教师应该关注、思考和解决的当务之急。在寻求高效的同时, 寓思想教育于历史教学中, 寓娱乐于历史教学中, 寓应用于历史教学中, 寓竞争于历史教学中, 把历史上的战争以有趣形式在课堂中展现给学生, 重现历史、再现历史, 让学生认识历史, 分析历史事件,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这是历史教师应该研究的课题。本文就中国古代战争与现代国际战争理念的比较进行分析。

关键词:历史教学,中国古代战争,现代国际战争

参考文献

[1]何成刚主编.历史课堂教学技能训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张传玺主编.简明中国古代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篇4:反思环境伦理学的一般理论前提

反思环境伦理学的一般理论前提

众所周知,环境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应用伦理学又以一般伦理学(或理论伦理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前提.之所以把探讨的重点放在环境伦理学的“一般理论前提”上,这是因为环境伦理学所蕴含的理论内涵不仅涉及到一般伦理学,而且也涉及到作为一般伦理学基础的哲学.事实上,在单纯伦理学的.范围之内,我们难以对基础理论问题做出更深入的思考.

作 者:俞吾金 作者单位:刊 名:社会科学论坛英文刊名: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年,卷(期):“”(5)分类号:B82关键词:

篇5: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探源

现代环境法的伦理精神探源

屈振辉

环境法学界目前对环境法的调整对象问题尚在论战之中。有些学者主张环境法是以人与自然间的关系为调整对象,而有些学者则主张环境法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1]尽管两种主张之间的分歧较为严重,但却都毫无例外地强调了以人作为所调整关系的核心。以人为调整对象是法的基本特征,环境法在近代的蓬勃发展主要源于人类在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压力下,高度关注和反复思考自身存在问题的结果,这在本质上就决定了环境法必然以人为其价值本位。人是具有理性思维的万物灵长,他们自产生之日起就从未中断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哲学思考。“理性的思潮,例如人本主义,从实质上影响着法律传统。只要世俗社会和思想的王国存在着律令,理性的思潮就对法律的成长发生着实际的,或许深不可测的影响。”[2]人类对自身存在问题的哲学思考经过演化,最终构成了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因此环境法自诞生之日起就被深刻上伦理道德的烙印。

然而人类的上述思考是一个不断递进、逐渐深入的过程,环境法也并未始终以人类伦理为其演进轨迹。现代以前,人们较为重视思考自身存在的方式问题,以此为基础的传统环境法过于偏重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再加之人类认知能力和科技水平的有限,因此传统环境法只可能成为保护某种资源和防止某种污染或破坏的纯技术性规范。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并不能最终解决环境问题,人们不得不转而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价值问题,环境法于是进入以环境伦理为构造基础的现代发展阶段。

法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它的演进具有过程性与阶段性,环境法亦不例外。自197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各国普遍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政策与立法的指导思想,环境法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相应地历经了从传统向现代的历史转型过程。尽管学界普遍将综合性、社会性、科技性和共同性视为环境法的普遍特征,但这都并未概括出现代环境法的独特之处。现代环境法是人们对自身存在价值问题进行哲学思考的法律结果,它相对传统环境法而言,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其内蕴着极其丰富的伦理精神。

一、现代环境法根植于人的伦理要求

人性本应属于伦理学研究的视阈,而法作为人类主观思维设计的产物,又必须以某种人性假设为存在前提和逻辑起点。人性自然成为沟通伦理学与法学之间的桥梁。人性是一个内涵丰富且不断发展的范畴,对人性的不同认识造成了不同法域内人性假设的千差万别。马克思依据其对人类社会结构三阶段的划分相应地将人性依次分为个性、社会性和类本性等三类。以此为依据,不但传统与现代的各种法域划分似乎都能找到某些理论根据,而且也使在不断演进中的各部门法具有了进行法域变换的可能。环境法在历史上相继经过了由私法到公法再到社会法的变迁过程,并正在向未来的第四法域――生态法域发展[3],其原动力就在于对人性假设的不断发展和修正。现代环境法是以“生态人”的人性假设为基础的,它是人在生态上的伦理主张的具体化,而根源于此的现代环境法也应当具有某些伦理精神。

(一)现代以前环境法的各种人性假设

垄断的出现是环境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标志,以其为界限可以将环境法划分为垄断前和垄断后两个阶段。垄断产生以前的人类社会即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人性在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人们追逐个体利益的最大化的个性,这成为人们据以设计法律制度的基础(即“经济人”的假设)。此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虽分属私法或公法范畴,但核心都是为了保障和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设计以权利为本位的私法规范保护环境是为了张扬人的个性,促动他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设计以义务为本位的公法规范保护环境是为了压抑人的个性,防止他们为谋私利而彼此伤害。垄断出现以后的人类社会即马克思所说的“物的依赖关系”阶段。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将每个人都卷入到社会的洪流之中,人不再是孤零零的个人而是处于社会之中的人。“经济人”的人性假设因弊端重重而日渐被人们所弃,法律制度在设计上的视角也不再是个人而是社会(即“社会人”的假设)。以社会利益为价值本位,公、私两大法域相互融合,衍生出新兴的法域即社会法域;而其中有关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范又被汇集在一起,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即环境法。

(二)现代环境法的“生态人性”假设

环境问题的日趋恶化,迫使人们开始对传统环境法进行反思。首先需要反思的就是作为其存在基础的人性假设。当代的环境问题既不是私人问题也不是社会问题,而是逐渐扩大成为了整个人类的共同问题。在环境问题面前,人的私利和社会利益已为人类整体利益所概括,人的个性和社会性已被人的类本性所替代。在自然环境面前,人既不能以个体为存在单位也不能以社会为存在单位,而必须以“类”――人类为存在单位。这必然导致法律制度设计前提的根本变化,“经济人”和“社会人”的人性假设终被“生态人”的人性假设所替代。“生态人”的人性假设认为人类与万物生而平等,人类仅是自然的部分而非自然的主宰,人类活动必须依照自然规律进行,人类必须实现代际发展上的可持续性。这就突破了以往仅将法的调整对象限于人际(域)的局限,从而实现了法域划分上的革命性突破,衍生出以生态利益为本位的第四法域――生态法域。“生态人”人性假设的实质是人在生态上的伦理要求的特殊表达,而这种表达本身就蕴涵着丰富的伦理精神。

二、环境问题的终极实质是伦理问题

环境法以现实环境问题[4]为主要规制对象,环境问题的性质直接影响并制约着环境法的性质。对环境问题的定性研究自然成为了环境法定性研究的理论起点。尽管学界对环境问题有着诸多不同的理解,但这些理解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伦理问题。

(一)有关环境问题性质的不同观点

环境问题的涉及面甚广,对于其实质的认识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致可归纳为经济说、科技说、政治说、社会说和国际说等几种主张。较为普遍的观点是视环境问题为经济问题,将环境问题归结为市场失灵和政策失效,认为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市场不能精确地反映环境的社会价值”以及“政府行动鼓励低效能所反致的环境毁坏而导致的。”[5]但有人却视环境问题为科技问题,将环境问题恶化归咎于科技不发达,即“科技提供资源或消除污染的速度慢于人类消费资源或制造污染的速度。”[6]也有人视环境问题为政治问题,将环境问题提升到政治的高度,旨在强调环境问题对发展国民经济、提高生活质量和增强综合国力的至关重要性。还有人视环境问题为社会问题,认为“环境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而其最终解决也必须依托于现有社会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7]更有人视环境问题为国际问题,认为环境问题早已超越主权国家的国界和管辖范围,成为区域性的和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此外,其它学者也根据各自的视角对环境问题的成因进行了不同的论述。

(二)环境问题的终极实质是伦理问题

上述分析虽都有一定依据和合理之处,但都未真正触及到问题的实质。环境问题的实质最终应归结为伦理问题。一方面,人类在个体与整体利益关系上的错误选择导致了现实的环境问题。主、客二分的传统哲学将世界截然分为人类世界与人外世界。在此影响下,作为类主体的人为片面追求自身物质需要的最大限度满足,忽视并肆意侵占其它生物及自然环境等世界整体中的非人类主体的当然利益。而在人类世界的内部,也有空间上的个别与群体、时间上的当代与未来等划分。作为群主体中的个别人或当代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某种特殊利益,忽视甚至不惜损害整个人类或后代人应有利益。人们在无道德状况下或畸形道德的指引下,在非理性发展的歧途上越深陷环境问题也就越严重。另一方面,人类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最终可归结为对自身生存价值问题的关注。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无疑能极大地满足人类物质生活的需要,政治的昌明、文化的发展无疑能极大地满足人类精神生活的需要。然而这些并非人类幸福生活的全部,充其量仅是人类生存“形”的层面。作为具有理性思维的万物灵长,人类对自身生存的思考必然会上升到“实”的层面,即探询人类生存意义之所在的层面。如果仅将环境问题视为人类生存的方式层面,这种理解未免太过狭隘;而只有将环境问题上升到人类生存的价值层面,对人类生存的理解才能达到全面和完整,人类的.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幸福。人们在穷尽种种手段之后仍未最终解决环境问题的事实也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况且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人类最初开始关注环境问题也并“不是出于现实的物质利益和经济需要,而是出于伦理信念”[8],我们将环境问题的实质最终归结为伦理问题的理由就充足了。

三、现代环境法起源于现代环境伦理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起源于原始社会有关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行为的共同规则或习惯,这是对法起源问题的一般性描述。但法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其产生具有过程性。各部门法的产生时间并不统一,演进过程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各部门法在起源上虽有某些相同但更存在着差异。特别是那些在近代法律社会化变革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部门,它们是在法作为独立的社会规范出现之后形成的。它们不可能起源于共同规则或习惯,而是各自有着具体的产生渊源。例如,经济法就起源于资本主义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弊端、排除市场竞争障碍、应对经济发展危机而制定的现代经济政策。现代环境法作为的第三次法律革命的产物,自然有着与传统环境法所完全不同的起源――它起源于现代环境伦理!

(一)对于传统环境法起源的历史考察

人类依法保护环境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我国西周的《伐崇令》和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等古代法律文献中都有涉及环境保护的专门规定。但环境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的出现,却是在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之后,此时环境法的发展才开始进入传统阶段。传统时代的环境法,因受人类认知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只关注人类自身存在的方式层面。这种形而下的思考方式导致了环境法仍无法突破传统法学理论的束缚,视域也仅限于濒危资源保护或严重污染治理等狭窄范围里。所谓环境法只不过是其它部门法基本理论在环境领域的简单应用和人类有限环境科学知识的法律“直译”。法律规范以社会学为视角,可分为伦理性规范和技术性规范两大类。纵观这种以公法形式出现的传统环境法,义务性规范、技术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充斥其间,几乎没有任何伦理色彩可言。传统环境法内在伦理精神的匮乏,决定了它无法最终有效解决环境问题。这迫切需要人们重新审视传统环境法,并对它进行革命性地彻底变革,而这首先必须从其法哲学基础开始。“哲学上的每一次更新,每一种新的较有影响的哲学流派的出现,都会引起法学方法论的更新或法学价值定向的改变,并推动着新的法学流派的出现或既有法学流派的分化。”()[9]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迫使人们必须重新寻找一种哲学理论,并以此为指导对环境法进行理论上脱胎换骨式的再造。

(二)现代环境法起源于现代环境伦理

现代环境伦理是对传统伦理的彻底颠覆,而它的出现同时也颠覆了传统法学的理论基础,因此现代环境法才能冲破束缚、应运而生!现代环境伦理对现代环境法的重要贡献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调整范围的拓展。传统伦理关怀的主体和对象都是以个体或社会成员形式出现的人,而现代环境伦理关怀的主体和对象分别是以“类”形式出现的人和独立于人类之外的自然。据此,现代环境法才可能将其调整视野扩展到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广阔领域。其次是价值观念的扬弃。传统伦理只承认人的价值而否认自然的价值,而现代环境伦理既承认人的价值更看重自然的价值。罗尔斯顿就将自然的价值系统归纳为十四项[10],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他的环境伦理学体系。据此,现代环境法才能突破了以往以人或国家或社会为价值本位的传统法域的局限,进入以生态利益为价值本位的生态法域之中。[11]再次是基本理念的重构。现代环境法在对传统法学理论进行彻底颠覆之后,必须重新构建完全属于自己的基本理念。现代环境伦理为现代环境法提供了诸如可持续发展、环境秩序、环境安全、环境正义等一系列特殊理念,而这些理念是以往哲学或伦理学所无法提供的。据此,现代环境法才能以其为元素构建自己独立的原则、制度并最终形成自己的体系。最后是研究范式的突破。蔡守秋先生对此已有详尽论述,笔者就不再赘述了。[12]鉴于以上贡献的不可替代和独创性,可以确认现代环境伦理与现代环境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源流关系

篇6: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审视科学技术的发展, 人类一方面享受科学技术发展所到来的文明成果, 同时也承受着与科学技术发展密不可分的令人不堪忍受的沉重代价, 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的价值理想相背离, 成为一种超出科学技术本身而具有负面社会效应的社会问题。早在19世纪, 马克思就针对科学技术发展所到来的伦理问题已经产生的负面社会效应进行过深刻的论述, 他说, “在我们这个时代, 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它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 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 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技术的胜利, 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

二、科技伦理问题的表现

1. 网络技术对科技伦理的冲击

(1) 网络技术的概述。网络技术是以计算机信息科学为基础, 以计算机为载体, 最大范围提供信息服务的一项新兴先进技术。网络技术是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具体形式, 也是计算机技术的新的发展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起, 网络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应用, 已经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观念及生存方式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 可以说这是人类科技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但是网络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 它在为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 也对现有的社会伦理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面对网络技术所引发的隐私权、知识产权、国家之间不平等、非人性等伦理问题, 人们有些不知所措。

2. 伦理问题及反思

(1) 隐私问题得不到保护。

网络主张系统要开放, 符号要通用, 强调言论的自由与人际关系虚拟沟通, 鼓励追求“真实”与张扬“个性”。作为它的结果, 这也会使个人的隐私权被剥夺, 私人生活价值受到贬值。面对电脑黑客无孔不入的盗窃行为, 信息的安全性就显得岌岌可危, 人们往往在不知情中就受到损害, 因而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据专家分析这种侵犯一般分为三种类型:第一对个人隐私的直接侵害。第二对个人隐私进行多手传播。第三对个人信息进行歪曲。

(2) 知识产权受到侵犯。

知识产权被定义为: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 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 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 (著作权) 两部分。据专家研究, 网络使用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大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知识产权的形式发生了变化, 给侵犯知识产权的界定也带来了困难。第二, 有形载体的“无形化”, 使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和物质化不再明显。第三, 在网络上有无产权的信息是难以分辨。

2.生物技术对科技伦理的冲击

(1) 生物技术的概述。

现代生物技术主要分为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发酵工程。这些技术不是独立发展的, 而是相互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往往是通过其中某个技术的发展带动其他技术的发展。例如“通过基因工程对细菌或细胞改造后获得的工程菌或细胞, 必须通过发酵工程或细胞工程来生产有用物质。”按照现代生物技术的目的和用途, 还可分为诸如医学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工业生物技术、环境生物技术、军事生物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

(2) 伦理问题及反思。

现代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人类社会带来了美好的前景, 它在为人类解决大量实际问题的同时, 也有可能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产生社会问题。转基因生物产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当人体食入转基因食品, 就有可能出现过敏反应。目前已经出现了饮用转基因大豆豆浆过敏、转基因西红柿导致过敏、坚果作为基因被导入其他生物引起人体过敏等现象。在进行转基因作物实验时, 较为常见的标记基因是使用抗生素抗性基因来充当, 这也有可能让人体对抗生素的耐药性增加。转基因微生物有可能会与其他生物进行遗传物质交换, 这样就会增强有害生物的危害性或产生新的有害生物, 导致疾病流行。转基因生物可以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生物多样性。运用现代生物技术生产出抗旱、抗盐碱、抗病毒、抗害虫作物的同时, 可能会导致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甚至一些物种会灭绝, 还可能会加速土壤侵蚀和沙漠化。当转基因植物大面积种植时, 由于转基因植物病毒载体使用可能导致病毒基因在全部细胞中普遍存在, 它的重组风险比普通植物要高出许多, 将会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

摘要: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 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的同时也带来许许多多伦理学的问题。由科学技术驱动的全球化进程要求将公平与正义作为现代科技伦理的普世价值, 要求将风险与责任作为科技伦理的核心要素, 而强化对话与合作是现代科技伦理的现实抉择和建设路径。

关键词:现代科技,发展,科技伦理,道德

参考文献

[1]李春秋.当代生命科技的伦理审视[M].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2

[2]柳兰芳.当代生态文明视阈下的科技伦理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2

[3]李必成.计算机网络技术概述[M].中国计算机用户, 1994年

篇7: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1.1 环境心理学

心理学理论的产生于19世纪, 环境心理学是在20世纪70年代, 将心理学和人对身边环境的行为反应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的学科。环境心理学主要是从人们的行为和喜好进行研究, 探讨将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达到最优化设计。这里所指的环境已经不是单纯的生存环境, 更多的是满足于人类享受生活、更舒适的工作的环境, 这其中包含物质环境、视觉环境、心里环境、物理环境等。

1.2 现代室内设计

现代室内设计是一门十分复杂且综合性极强的学科, 设计到工程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种学科知识的边缘性学科[1]。现代室内设计的目的是要设计创造出能够满足人类生产生活需求的、涉及精神和物质双重层面要求的环境, 其最基础的目的是以实用性、以使用者的实际用途为主, 同时结合人类喜好需求, 结合周边环境设计出满足审美要求的室内空间环境。

2 环境心理学与现代室内设计的关系

2.1 空间私密性

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距离感, 距离的长短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密程度成正比, 一旦与陌生人之间的距离等同于亲密好友的距离时候, 给人会带来一种不安、紧张的情绪。通常将这种距离分为:公众距离、社会距离、密切距离等。因此在现代室内设计中, 根据空间使用功能和使用人群关系类别进行提前性的分析, 合理安排有限的室内空间。

2.2 空间安全尺度

空间的尺度大小能够给人们内心带来不同的安全感受, 空间过大过空, 会造成人类的视野不足以覆盖到整个空间, 面对未知和不确定极易造成心理上的恐慌感, 相对小的空间, 摆设适当的物品, 人类的视野范围能够完全覆盖到空间内的每个物品上, 给人一种掌控的感觉, 安全感也就产生了。

2.3 空间形状造成心理感受

人们对于不同的空间形状有着不同的心理感受[2]。人类的大脑活动十分活跃, 这也造成人类拥有想象的能力, 面对不同的形状的空间, 人类便会在不自主的想象空间中体会着不同的心理感受。比如圆形能够带来完整、舒适的感觉;三角形带来一种动态锋利的感觉, 而长方形正方形等四边形能够带来固定、规矩、严肃的心理感受;没有规律的自由的线条组成的奇异空间形状, 带给人们的是自由、多变的感受, 同时能够不时带来很多富有情趣的感受。

3 环境心理学的应用和实际问题

3.1 色彩、光影、材料的有机组合

颜色在室内环境中适宜中最为生动的因素, 颜色冷暖、明暗、搭配都能够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效果。根据不同年龄、生活地域、文化背景、空间功能需求等能够为空间颜色的使用提供良好的指导意见。

材料的质感、表面肌理颜色、线条、温度等特点都能够直接影响整个室内空间的效果。比如木、竹类材料能够带给人们贴近自然的感受;钢铁等金属材质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工业化、冰冷的感受;地毯等毛织、毛皮类材质让人产生一种温暖、舒适的感受, 但像有些皮肤敏感、或者有对毛过敏体质的人群, 身处在皮毛类制品的环境中, 反而就不会产生舒适的感受。

光影在室内环境设计中是一个很灵动的元素, 它的特点是会因外部光线的影响, 呈现时刻变化、每日不同的现象。在现代室内设计中已经不单纯的是处于照明的考虑, 更多的还是对于使用者的视觉、体感反面创造一些情趣, 有效的利用光线能够给死板的空间带来动感元素, 赋予色彩和材料更为生动的呈现。

3.3 存在于现代室内设计中的诸多问题

人们的经济条件限制着对高质量的室内空间设计追求, 这种限制会在空间尺度、材料、光线等方面体现出来;室内空间使用者与设计师之间的沟通存在误差性, 导致使用者的意图表达不清, 设计师设计出来的效果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想象力有限、室内设计方案的局限性, 导致最终呈现的效果差强人意。

4 总结

现代室内设计作为一种服务于实用功能的学科, 与环境心理学理论的结合也是必须和必要的, 环境心理学根据人对周边环境的空间形状、空间尺度和空间私密度需求和感受研究, 帮助设计师在实际设计中, 运用色彩、材料、光线不断地丰富室内空间, 使之能够在满足使用者实际的使用需求的同时, 为使用者提供一个美观、舒适、放松的生活和工作空间。

参考文献

[1]丁立斌.初探环境心理学对现代室内设计的影响[J].大众文艺, 2013 (13)

篇8:对现代战争的环境伦理学反思

村上坦承:如果不是在美国,他是不可能写出《奇鸟行状录》的。正是因为远离日本,他才发现了隐藏在他祖国近代史中最丑恶且充满暴力血腥的真相,他才更加看清了二战历史与日本当今社会之间的关系。也正是因为在美国,他才开始严肃冷静地思考作为一个日本作家所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无疑,旅美生活带给村上重新审视日本的全新角度和使命感,并最终形成一种强烈的无法遏止的创作冲动。

《奇鸟行状录》是围绕男主人公冈田亨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子久美子而展开的家庭戏剧,故事发生的确切时间是1980年,但它可以一直深挖到日本战前的暴力根源。正如哈佛大学杰·鲁宾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奇鸟行状录》中所讲述的这些故事是由其祖国历史,特别是对中国的军事侵略所激发的。暴力,即《奇鸟行状录》的重要主题。它是由历史纵线和现实横线交织而成的,两条交叉线都是暴力的延伸。在充分展示暴力的过程中,两条线共同指向一个核心:“暴力,就是打开日本的钥匙。”这是村上明确指出的。

伊安·布鲁玛在《纽约客》中写道:战前, (村上春树的) 父亲是京都大学一位很有资质的大学生,后来征召入伍,去中国作战。有一次,在村上春树还是孩子的时候,他听父亲讲过在中国的经历,深深为之震惊。……他清楚地记得那种可怕的痛苦感觉。村上春树曾在根据“亲身体验”而创作的《开往中国的小船》中写道:“我发现自己正在思考的是……死……不知何故,死使我想起了中国人。”

在《奇鸟行状录》第三部第28章中就出现了日本侵略我国东北时所发生的骇人听闻的血腥暴力:八个日本关东军士兵端着枪押来四个中国人。四人因杀死两个日本人逃跑后被抓了回来。其中三人被日本兵用刺刀刺死,“五脏六腑被剜得一塌糊涂,血流满地。”最后一人被日本兵用棒球棍活活打死。日本士兵将棒球棍全力朝中国人后脑砸下,然而,这位中国人虽然头部两次被子弹打中,“却以不知从何而来的最后一滴生命力像老虎钳子一般紧紧抓住”脸上长着青痣的日本兽医的手腕,一起栽进事先挖好的坑中,在场的日本中尉和士兵全部都吓得目瞪口呆。

村上通过间宫中尉之口揭露了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我们日本人在满洲干得也不例外。在海拉尔秘密要塞设计和修建过程中,为了杀人灭口,我们不知杀了多少中国人!”不仅如此,“在南京一带干的坏事可不得了,我们部队也干了。把几十人推下井去,再从上边扔几颗手榴弹。还有的勾当都说不出口。”

村上通过《奇鸟行状录》这一作品指出:日本天皇裕仁对二战中的日军暴行负有直接责任。特别是以天皇的名义下达命令的暴力机器,即日本社会封闭性的国家组织。村上认为这就是日本暴力的根源所在,也是促使他选择这一题材的目的和意义。

然而,值得警惕的是:日本封闭性系统及其暴力目前依然存在。而这种暴力性邪恶势力的代表无疑就是绵谷升。较之《寻羊冒险记》中的“先生”和剥皮鲍里斯等历史上暴力性邪恶人物,绵谷升显然更善于伪装,更具有欺骗性和时代特征:“绵谷升堪称头脑敏捷的变色龙,根据对手颜色改变自身颜色,随时随地炮制出行之有效的逻辑,并为此动员所有的修辞手段。”他的身份是大学教授、经济学专家。身穿做工考究的西服,脸上架着一副文质彬彬的眼镜,“神情和悦,语声安静,谙熟给对方后背以致命一击的诀窍”,“始终如一地损毁着各种各样的人,并且将继续损毁下去。”然而,如此暴力性邪恶人物竟然当上了国会议员,成为日本政治家。其“政治目标”是要使日本摆脱当今的政治边缘状态,将其提升到堪称政治及文化楷模的地位”。无疑,村上以此讽刺日本当今社会的现状。

更值得令人深思的是:绵谷升的叔父是日本国会议员,曾在奉天 (沈阳) 见到了策划“九一八事变”的陆军中将石原莞尔,而且战后一直交往密切。绵谷升的父亲是日本运输省官僚,独断专行。他把日本暴力性国家理念极力传授给儿子绵谷升,而二战的战犯叔父又使其继承了国会席位。由此可见,村上就是这样勾勒出日本暴力的传承路线。总之,日本暴力一直延续到今天。

村上春树认为:《奇鸟行状录》与此前作品的不同之处,在于主人公积极主动地期盼寻找,并为此进行战斗。这种积极的姿态和战斗性贯穿整个作品。也就是说,写这部作品之前同之后相比,作为作家的姿态有很大不同。

杰·鲁宾教授指出:村上将绵谷升所代表的邪恶与日本政府的独裁传统联系到一起,正是这种传统要为侵华战争中杀害的无数中国人及战争中牺牲的数百万日本民众,以及镇压1960年代后期理想主义学生运动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杰·鲁宾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一些主流文学评论家缺乏借助《奇鸟行状录》这样的契机直面和反思本国历史应有的良知、勇气和远见卓识。

耐人寻味的是,村上在《奇鸟行状录》的收尾之际,再次把笔锋转向中国:“轮廓分明的冬月冻僵似的悬在空中。上玄月,孤行尖锐,犹如一般中国刀。”不言而喻,这正是日军在侵华战争中所犯下的暴力罪行的比喻和象征。

当村上创作《奇鸟行状录》的第三部时,在一次采访中记者问道:“为什么你们这一代人要为你们出生前就已结束的战争负责?”村上的回答是:“因为我们是日本人。当我在书中读到日军在中国的暴行时,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是我父辈和祖辈的罪行。我想知道到底是什么驱使他们干出这样的事:屠杀成千上万的平民。我试图去理解,却怎么也做不到。”由此可见,村上对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以及屠戮成千上万的中国平民百姓不仅仅是震惊,而是对日本历史进行反思和追问。

村上对自己国家的历史是这样认识的:

归根结底,日本最大的问题,就是战争结束没有把那场战争的压倒性暴力相对化。人人都以受害者的面目出现,偷梁换柱地以非常暧昧的言辞说:“再不重复这一错误了。”而没有哪个人对那个暴力装置付内在责任。……我所以花费如此漫长的岁月最后着眼于暴力性,也是觉得这大概是对于那种暧昧东西的决算。所以,说到底往后我的课题就是把应该在历史中均衡的暴力性带往何处,这恐怕也是我们时代性的责任。

《奇鸟行状录》继续了至今仍然在日本激起强烈反响的争论:日本官方对于日本曾对亚洲其他民族犯下的罪行的认识问题。在官方数十年以来一直对历史教科书中,故意向学生隐瞒日本战争罪行的行为持纵容态度之后,日本已经开始直面其过去,而《奇鸟行状录》也可以被视为这一痛苦进程的一部分。日本人现在开始认识到他们不单单是原子弹的无辜牺牲品,日军也曾犯下南京大屠杀的罪行,而且这还只是日本对整个大陆烧杀掳掠的一个插曲。

村上春树通过《奇鸟行状录》这部长篇巨著,揭露了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暴力罪行,探索了当今日本暴力的传承脉络,明示出对战争责任的深层思考和追究。《奇鸟行状录》是村上春树文学创作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村上春树由一名自由主义作家转变为具有高度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勇士。正如杰·鲁宾所述:《奇鸟行状录》很明显是村上创作的转折点,也许是他创作生涯最伟大的作品。

参考文献

[1]村上春樹.象の消滅[M].株式会社新潮社, 2005.

[2]藤井省三.村上春樹のなかの中国[N].朝日新闻社, 2007-07-25.

[3]杰.鲁宾.倾听村上春树[M].冯涛, 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6.

[4]林少华.村上春树和他的作品[M].银川:宁夏出版社, 2005.

[5]岑朗天.村上春树与后虚无年代[M].北京:新星出版社, 2006.

[6]内田树.当心村上春树[M].重庆:重庆出版社, 2008.

[7]青工舎.村上春樹を読む[M].2004.

[8]青工舎.村上春樹の世界[M].2005.

[9]石原千秋.謎とき村上春樹[M].光文社新書, 2007.

[10]村上春树全作品[M].讲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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