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函授入学需知(精选5篇)
篇1:厦门大学函授入学需知
为培养具有成人高等学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勤奋学习,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进一步健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证培养人才的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成人教育的教学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和注册
第一条 新生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规定日期也可按规定要求函寄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壹周,未准假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超过壹周,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取消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在短期内无法入学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入学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也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个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批准,按规定日期到校重新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申请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其他在校生,每学期开学前,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注册,缴纳学费,方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超过壹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成绩考核
第五条 函授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实践性部分),考试成绩载入学籍档案,成绩报告单发给学生本人。
第六条 考核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函授生按自学周内规定应交老师批改的作业,在规定时间内未交齐或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有关课程的考核。因作业未交齐而未能取得考试资格的函授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时未交齐应交作业者,取消补考资格,该课成绩以零分计算。
第七条习题、测验作业和课程设计等,函授生应独立完成按时交批。教师要按函授生的习题作业完成的质量和按时交批的情况,评定平时成绩,并作该课成绩的20%,计入课程总分。课程总分的评定必须在期末考试及格的前提下进行。
第八条 考试成绩的评定以学期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包括平时测验、完成作业情况等综合评定;平时成绩所占比例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和作业、测验的数量,在20%至40%范围内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
记分采用百分制,实验、实习、毕业论文可采用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考试方法以笔试为主要形式,也可因课制宜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考核。所有方式均需按规定办法评定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课程经学期总评成绩及格以上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九条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持原单位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成教院学务科或院(系)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方可缓考。缓考和补考同时进行,并按正常考试评定成绩,成绩册上不注明“补考”。但成绩不及格者不再给予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办理重修。无故缺考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作旷考论处,以零分记入学籍档案并注“旷考”字样,一般不予正常补考。
参加考试不交卷者,根据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 函授生所学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可补考一次。补考试题和评分标准应与期末考试要求一致,记录成绩时,应将不及格的成绩和补考后的成绩同时记录,后者应注明“补考”字样,以示区别。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一律记为“及格”,否则为“不及格”。补考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时另行通知。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应重修,如遇无后续班重修,可在修业年限内给一次补考。
第十一条 函授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完成答卷。凡考试时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该课成绩以零分记录,学籍档案中注明“作弊”字样,不予参加正常补考。如在以后学习中确有悔改表现经院长(院、系主任)批准,可以毕业前给一次补考机会。
考试作弊者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并通报工作单位。
第三章 升、留、降级
第十二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成绩及格,准予升级,补考后仍有课程不及格,但未到达留、降级者,允许带科升级。
第十三条 经过补考,学期两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累计三门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历年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三门也应留、降级。在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处理的称为降级,在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处理的称为留级。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降级规定的,可以跟班试读,连同第二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留级规定者,作为留级处理。
第十四条 留、降级的学生,如遇无后续班级,学校可令其随班试读,学生试读期间出现新的不及格课程并达到留、降级规定者,应作退学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留、降级时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以下规定办理:
1、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应每一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
2、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如单独考试不及格时,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3、毕业论文、科研训练、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十六条 学生留、降级前考试成绩及格的课程,已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该课程允许免修。学生在校期间留级或降级只许一次,超过者应予退学。
第四章 课程免修、重修
第十七条 关于课程免修
1、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同层次、同专业、同课程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可以申请该课程免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可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成绩证明,同层次、同课程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可以申请免修,但单科成绩须在七十分以上。
2、学生通过自学或从事特殊行业(远洋、野外)或具有特殊原因的,不能坚持听课而又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证明,学校批准,可免参加部分课堂教学,但必须完成实验、作业等,并参加期末考试,此类情况学校从严掌握。
3、其他如转学、转专业等已修过的课程,其教学内容基本相同,也可申请免修。
4、有关申请课程免修时间应在每学期面授前办理完毕(具体办理程序见免修规定)。
5、免修课程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总数20%。
第十八条 关于课程重修
1、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应重修,重修不及格者允许参加正常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再重修。
2、留、降级的学生,原来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3、学生因请假缺课或缺交作业,累计达到课程教学时数或作业量的二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应重修。
第五章 转专业、转学、休学与复学
第十九条 学生在不改变本、专科层次和科类的前提下,有正当理由确需转专业或转学的,应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转专业需要经学校批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申请转学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自行联系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开具同意转入的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转入学校办理接转手续。但一年级新生不得申请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认为必须长期治疗或休养者。
2、因工作需要,无法坚持学习者。
3、其他特殊原因必须申请休学者。
第二十一条 申请休学的学生必须持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学校批准,然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学生交还学生证、校徽、借书证、结清教材后方发给休学证。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一个月凭休学证明及单位证明申请复学因病休学的必须附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其他申请休学者,复学时须交附可以复学的相应证明,方可申请复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复学时,如原专业中断招生,造成无班可复者,可以随原班就读,所缺的课程,可安排到其他班级修习或由学生自找老师辅导,另行组织考试。
第二十四条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的学生以及在校生不得报考其他专业院校,如发现报考其他专业院校,学校取消其学籍,同时报招生部门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退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经补考仍有三门课程不及格,学年功历年累计四门课程不及格。
2、本、专科生留级或降级只能一次,否则应予退学。
3、休学期满不办复学申请者。
4、本人申请退学。
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学满一年以上,成绩及格发给肄业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或被开除学籍者不发给任何证明
第七章 考勤
第二十六条
1、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环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全校性活动。按时交习题、测验、作业,参加面授辅导,期末考试等。面授辅导时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旷课,考试不舞弊。
2、学生考勤由任课老师执行,班主任必须加强检查,并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向成教院学务科或院系领导报告,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有关考勤方面的学籍处理意见。经院长批准,向学生公布本学期因违反考勤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第二十七条 函授生因故不能参加面授辅导,应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课者,一律以旷课论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
第二十八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面授者,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再附有关证明(病假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公事假附单位证明),先向班主任请假,经成教院学务科或院系负责人批准之后方有效。如有特殊情况(产假和因病住院),应在面授后一个月内办好请假手续。其本次面授所举行考试的科目作缓考处理,可参加本次面授所修课程的正常考试。
第二十九条 一门课程面授旷课达二分之一学时者本门课程作不及格处理;一次面授中各门课程全旷课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章 奖励和惩罚
第三十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思想品德优良,学习和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与奖励。
第三十一条 违反学校纪律乃至触犯国家刑律的学生,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奖惩情况均记入学籍档案,并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单位。
第九章 毕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鉴定者,准予毕业。
第三十四条 毕业论文、科研训练、毕业实习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必须重修,重修或重做的时间由学校统筹安排。
第三十五条 毕业班最后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只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未达留级门数的)作结业处理,一年内通过重修或补考(最后一次)成绩及格者可以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取得毕业证书起算。
第三十六条 准予毕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结业生发给结业证书。
第十章 学位
第三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按厦大教[1998]19号《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稿)执行。
篇2:厦门大学函授入学需知
2010级新同学:
祝贺你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被浙江师范大学录取为2010级函授新生。你收到《录
一、关于交费
1.经省物价局批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办法: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交培养费及教材代管费,毕业学年按实际修读的学分结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
2.交费标准
3.交费方法
为方便学生缴费,我校实行工商银行柜台缴费制度。请各位同学在12月28日前到当地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具体流程:①告知银行您交纳的是“浙江师范大学”学费(学校代码12020714);②再报上用户编号(就是您的“学号”(已打印在录取告知书上));③将本学年应缴费金额缴入银行后,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会给您出具“收费凭证”。请您仔细核对缴费者是否为本人姓名和学号,如果有误,请当场要求银行更正。请妥善保管好收费凭证,以备查询。面授报到时,各学院、教学点将凭我校计财处提供的收费收据或银行的柜台收费凭证为您办理注册手续。未交费者不予办理注册手续,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关于注册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每位学员必须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未经电子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每位学员必须在第一次面授前以学生的权限登录“浙师大成教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输入学号和密码(密将作为《函授生登记表》的电子稿存档,请认真对待)。以后学员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随时在管理系统中直接修改并于面授时书面告知班主任备案。
2.学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先交费,然后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告知书》和《大专毕业证书》(专升本学员)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背面必须注明“此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一切都真实有效,如因此证书有效性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承担”字样)于第一次面授时到面授教学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在新生学籍注册表中签名确认。
注册时须填写并上交《学员证》等有关材料,并将一张一寸脱帽近照贴在《学员证》上。今后来信必须注明专业、学号,以免出错。
3.如《录取告知书》中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或原专科毕业证书姓名不符、“浙师大成教学籍管理系统”中身份证号码与本人不符者,若是因学员曾用名与现用名不同,需出具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因招生报名时引起的错误,需提供招生办的证明。以上情形无证明者不得入学注册。请有关函授生在第一次面授报到时将相关证明交面授点,由面授点汇总后于面授结束后一周内统一交各相关学院。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学,必须事先凭单位证明或县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向成教院办理有关手续。
2.今后凡有通知都会在浙师大成教网上发布,有些通知不再书面通知本人,请大家经常3.学校部分规章制度摘编请见背面,请认真学习!
浙江师范大学成人
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九年十
二月十五日
部 分 规 章 制 度 摘 编
一、新生注册、学年注册
1.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查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取消入学资格。2.函授生注册手续每学年办理1次。注册前先交清费用(新生在开学前,二、三年级在每年的三月份交费),再持学员证办理注册手续,未交费者不得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请假未准或逾期2周不注册者作退学处理。
二、请假
1.新生请假,须于开学前凭在职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成教院)请假。经批准可延期补办报到注册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凡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因故不能入学,须于开学前持有关证明提出申请,经成教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3.凡学校规定的面授、考试及有关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准假缺席者均按旷课、旷考论处。
三、缺、旷课处理
1.每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天处理。2.缺课时间达到该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及以下者,应在该门课程结业成绩中按每缺课1学时扣1分计算。3.旷课时间达到该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及以下者,应在该门课程结业成绩中按每缺课1学时扣2分计算。4.缺课时间超过该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但未超过三分之二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计为零分,须补足课时后方可参加正常补考。重修课程经办学学院批准可适当放宽,特殊情况须经成教院授权。5.旷课时间超过该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成绩计为零分,需重修。重修时间由办学学院负责通知。
四、免修凡实验课和课程中的实验内容一律不得申请免修。学员申请免修课程时,必须在该课程第一次面授前填写《免修课程申请表》向办学学院提出申请,经开课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在收到学院免修通知后方可免修,否则作旷课处理。所有免修课程数不得超过现就读专业教学计划应修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
一。无论何种形式获准免修、免试,仍需照常交纳学费。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高师自考)等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国民教育系列成绩合格的课程,与我校同专业、同层次所学课程相同(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自考系列持单科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它系列可凭原学籍成绩档案材料(盖有原学校、学院公章)申请免修。2.获全国英语等级三级(笔试)及以上证书、获大学英语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有效期为通过时的考试时间离入学时间五年内)者,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程和学士学位申请。
五、缓考函授生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须凭有关证明事先书面向开课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作旷考论处。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六、考试资格函授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参加课程考核资格:
1.未按规定交费、注册者。2.缺、旷课时间超过规定者。3.缺交作业、缺做实验超过三分之一者。4.网络课程的网上学习时间不足要求或未完成自学作业任务者。
七、重修函授生在所选课程修读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需重修:
1.所修课程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及格(选修课程也可改修同类相同学分课程)。
2.无故不参加考试。3.在课程考试中作弊。4.缺、旷课时间分别超过该门课程面授学时三分之二、三分之一。5.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
重修或改修须由本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办学学院同意,并按相应的学分交纳学分学费。
八、休学函授生休学,由本人向办学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工作单位证明,或乡、镇以上医院证明,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报成教院批准后,由学院通知本人。本人未申请,但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经成教院批准,由学院通知本人。休学只能在有效学习年限内申请,每次休学时间为1年,休学不得超过2次,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年。函授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工作单位和乡、镇以上医院证明认为必须休养或长期治疗者。2.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3.函授生因服兵役,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者。4.一次面授不能参加者。
九、复学函授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须在休学期满前1个月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者还需有乡、镇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因特殊情况休学者须提交任职单位证明),经学院批准,并书面报成教院备案,方能复学。复学后编入原专业低年级学习。若原专业无后续年级供复学就读,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低年级复学就读。无相近专业可复学者,可作转学及自动退学处理。
十、开除学籍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十一、退学函授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作退学处理, 退学者不得恢复学籍:
1.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休学、延长学习年限等),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的最高学习年限。2.本人申请退学。3.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办理报到、交费、注册手续。4.休学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5.休学期满,经审查不能复学。6.旷课累计6天及以上。
十二、转学、转专业、转班函授生原则上不得转教学点、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和转学。确因工作需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者,在不改变办学层次和科类的前提下,可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1.转教学点。由本人持工作单位证明向办学学院提出申请,经办学学院审核,报成教院批准,由办学学院书面通知本人和有关教学点。2.转专业或转学习形式(函授、业余、夜大等)。由本人持工作单位证明,向办学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成教院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函授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①被学校录取到未填报志愿的专业,而函授生又不愿意在录取的专业学习的。②因工作需要,且能提供所在单位证明。③因人数太少,原专业不能开班。函授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转专业:①已转过一次专业。②拟转入专业与原专业在招生入学考试时考试科目及要求不同。③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往高学历层次专业(专科转本科)。3.转学。本校函授生向外校转学,由转学者自行联系。转学者须向我校成教院提出申请,填写《成人学历教育转学审批表》,经成教院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同时转出学籍档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①我校已开班的专业。②未办理转学审批手续就到拟转入学校就读。③受留校察看处分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篇3:厦门大学函授入学需知
一、云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 (专起本) 公共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语文、历史、英语、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八个师范类专业的公共课的实际开设情况来分析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注:此表原始数据来自云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表 (2008年试行) 。
如表1所示, 这八个专业开设的公共课门数为1到2门, 开设门数在总门数中的比例为5.6%、11.1%;学分为3分、4分、6分, 占4.2%、5.6%、8.3%;面授学时为36、48、84, 占6.4%到14.7%不等。分析这些数据, 可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公共课课程设置门数、学分、学时都偏少。从表中得知公共课平均课程门数、学分、面授学时比例都在10%以下;2.公共课具体开设的课程都为工具技能类课程。从表中得知, 开设的英语课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都属于公共课中的工具技能类课程;3政治理论课没有涉及。政治理论课是高校公共课结构中必不可少的课程, 尤其对于学历教育来说是必须修习的课程;4.缺乏人文科学类课程。人文科学类课程的设置是基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全面掌握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人才要具有丰富而全面系统的知识结构,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目标也要求中小学教师要有全面的知识系统, 以便运用多学科进行课堂教学。因此, 在师范教育中开设人文科学类课程是相当必要的, 当然函授师范教育也不例外。
二、云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 (专起本) 公共课的调整策略
1. 适当增加公共课的比例。
公共课是学历教育必不可少的通识教育课程, 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最基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培养人文主义精神, 完善自然科学知识, 培养最基本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理念, 培养观察事物、认识事物, 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形成最基本的外语语言能力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公共课一般包括社会科学类课程 (以政治理论课程为主) 、人文科学类课程 (历史, 地理, 文学等) 、自然科学类课程 (物理、化学、科学等) 及工具类课程 (外语、计算机) 等。适当地增加公共课的比例, 增加公共课开设的门数、学分与学时, 学生才有机会真正地学到所需要的通识知识。
2. 拓宽公共课程范围。
对于师范生来说, 完善其公共基础知识是相当必要的, 因为, 师范生扮演着站在讲台上, 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 只有具备丰富的基础知识才能更加自信和自如地回答学生提出的不同的问题。特别是新课程改革要求中小学开设综合课程, 所以更加要求中小学教师具备系统的科学人文社会知识。云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作为职后提高教师水平的学历教育, 参加学习的大都是来自中小学教育前线的教师, 他们对新课程改革深有体会, 更清楚自己在教育深造中应该掌握的知识的内容和技能的操作。所以, 全面地设置函授教育公共课, 有助于教师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和自身的职业生涯成长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要在已有工具技能类课程的基础上, 增加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类课程和自然科学类课程。
3. 公共课以选修课的形式展开。
公共课以选修课的形式展开, 开设多门课程供学生选择,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所需做出相应的课程选择。比如, 政治理论课程, 可以设置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思想道德与法律、形势与政策等不同的课程, 学生可以从中选择一门或者两门进行修习。公共课在限定修习门数的情况下, 任意选择进行修习的具体课程。
三、结语
云南师范大学函授教育承担着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的职后学历教育的任务, 作为它最主要的办学层次的专起本教育, 是函授教育的主体, 在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 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中小学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 以及函授教育本身不断发展的需要, 只有公共课结构不断调整, 才能更好地保证教育质量, 为云南省的基础教育作出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业教学计划[M].昆明:云南师范大学, 2008.
篇4:大学入学教育探讨
【关键词】大学;入学教育;模块化教育
the Discussion on Entrance Education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V Jing-bo
【Abstract】the studies plan, corresponds with the occupation plan, what refers to is carries on the reasonable plan in the school student to oneself in the school period study profession the behavior. The studies plan the relations which develops in the future with the student, like hits the ground with to construct the tall building the relations, the ground hits is reliable, the immediate influence the quality which constructs to the tall building.
【Key word】university student; Studies plan; Employment
【中图分类号】:G4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3-0029-02
大学学习的过程,同时是一个人从“学生”到“社会人”转变的过程。在大学里,学生将要面对许多在此前的学习过程所没有接受到的重要转变,面对许多此前所没有经历过的重要跨越。例如,学习的方式要从原来的灌输和接受式转变为自我的主动学习、学习内容要从原来的基础知识转变为专业和技能学习、心理状态要从原来“无责任的少年”转变为“承担社会责任的青年”、从原来的血缘家庭生活要转变为集体生活、从以个人为中心要逐步转变为以社会为依托,等等。特别是到了二十一世纪,社会转型、文化嬗变、知识创新,大学生面临着诸多的重要人生课题,在大学里,每位学子的道德修养、精神境界、审美境界都将经历一次升华。而大学生在刚刚踏入大学殿堂的时候,往往显得茫然失措,因此,对大学生实施入学教育,是引领大学生正确开始大学生活的重要、必要的一课。
1 大学新生所要面临的 “转型”
概括起来,大学生在其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时候,面临着从高中到大学的转型,这种转型主要有:
角色转变:从“高中生”转变为“大学生”,面临着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要求。
学习方式的转变:从“灌输式的教师讲授学习”转变为“自学为主的自主学习”。
知识习得的转变:从“普通基础知识习得”转变为“专业知识习得”及“创新创业知识的习得”。
生活方式的转变:从“家庭生活”转变为“半社会化的集体生活”。
个性发展的转变:从“无个性状态”转变为“充分重视个性化发展”。
管理方式的转变:从“严格管理”转变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这些转变,深刻地影响着大学生自身的发展,能否适应这种变化,成为大学生能否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2 实施大学入学教育的重要意义
大学入学教育是大学生入学的第一堂课,也是学校应当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一课。
2.1 实施入学教育能够帮助大学生适应不同于以往各类教育的学习和生活方式。迈入高校的大门,大学生将面临许多重要的变化,诸如学习方法的转变、心理状态的转变、生活方式的转变、习得知识的转变,等等。在入学时大学生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就能够有利于迅速地适应这些转变。
2.2 实施入学教育能够帮助大学生迅速地了解专业,以更好地完成学业。知识和能力的习得是学生时代最为重要的任务,然而大学又不同于中学,大学的学习应当主要以自学为主,对大学生进行入学的专业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较快地了解自己所要学习的专业,了解今后专业的应用方向和前景,并据此规划自己的学习方向。
2.3 大学时代是一个转型时期,大学生通过大学时代的生活和学习,完成为未来社会生活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准备,在入学时就接受这方面的教育,有利于激励自己抓紧有限的时间,努力获取相关知识和能力,从而在踏入社会的时候不致茫然无措。
2.4 在入学时大学生就接受集体生活的教育,有利于其主动地去为“共同生活”做好心理准备。现代生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集体生活,“学会共同生活”就显得十分必要,大学生牵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应当具备共同生活的能力。
因此,大学生活是人生的重要转型时期,这一时期对于大学生来说十分重要。首先,大学生要在这一时期完成从一个高中学生到大学学生的转变,在学习方式、学习内容、素质养成、审美培养方面通过大学生活来完成,其次,大学生要在这一时期完成就业后踏入社会的基本准备,要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通过大学入学教育,使大学生对其将要进入的大学生活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
3 实施大学入学教育的对策
在当前的大学入学教育中,普遍存有教育体系松散、不系统、不科学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建立系统、规范的入学教育模式入手。这里提出一种入学教育模式的建议。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大学入学教育“套餐化”,或者说,大学入学教育“模块化”。简言之,就是把大学入学教育的内容分为五大模块,其中的每一个模块的内容既自成体系,又有机联系,通过五个模块的教育,使学生在较短的时间里达到初步认识大学,做好“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的心理准备的目的(如图1)。
图1 大学入学教育的五个模块
上图所列的五大模块的内容又含有自成体系的内容(如图2)。
图2:大学入学教育模块结构
模块一为“认识大学”。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在其进入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时,十分有必要对大学有一个初步的比较明确的了解。因此,这部分主要讲述大学的产生对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意义、大学的历史演进过程、现代大学的教育结构,同时,特别强调在入学期间比较全面地了解大学生所在的大学,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学校的历史、现状和环境,把握校园精神,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校活动中,参加到有教养的人们的行列,使学生懂得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懂得如何做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社会发展和自身提高要求的合格的大学生。
模块二为“大学管理”。进入大学,其管理方式将从高中时代的“严格管理”方式转变为“松散管理”,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为主,大学生只有了解大学管理,才能够自觉地融入到大学的生活和学习中。本部分讲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高等学校管理体制、高校行政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系统、教学组织系统、学生管理系统、后勤管理系统、大学学籍管理、大学公寓管理及学生管理的基本制度等,目的是使学生对大学的管理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以便于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模块三为“大学学习”。进入大学,在学习内容上从高中阶段“普通知识的学习”转变为“专业学习”,在学习形式上从“灌输式的教师讲授学习”转变为“以自学为主的自我学习”,很多大学生在进入大学后不能适应这种变化。本部分介绍大学的专业、大学的学习方式、大学学习环节,特别注重介绍图书馆的利用及劳动与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因为大学生的学习毕竟仍然是其最重要的任务,而自主的学习也不同于以往的学习,并且,在学习之余,还要参加劳动与社会实践,以获得今后参与社会活动和生活的基本训练。
模块四为“大学生活”。在高中阶段,学生尽管也有班级式的集体生活,但其主要仍以“家庭生活”为主,除上课之外,主要仍生活在家庭中,对社会生活、集体生活的认识少之又少。进入大学,这种“家庭生活”将必然地转变为“半社会化的集体生活”,据调查,相当多的学生难以适应这种变化,甚至因此而产生许多的社会问题。本部分向大学生介绍所面临的新环境、大学生心理卫生、大学班级生活、群体集体生活、共青团及学生会组织与活动等,导引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集体生活,并在较短的时间里适应这种生活,为今后的社会生活进行基本的训练。
模块五为“大学文化”。在高中阶段,学习是学生唯一的任务,即使有些活动也仅仅是学习的点缀,进入大学,将有极其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供大学生选择参加,大学生将从原来的“无个性状态”转变为“充分重视个性化发展”,大学将通过自自身凝重的校园文化,对大学生进行熏陶,促其养成。本部分讲述大学的校园文化,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个性。
以上内容,在实际的实施中,可称之为入学教育的“五份套餐”。通过这五份套餐,将入学教育纳入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上非常系统,形式上灵活多样,课堂教育和课外养成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配套,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使大学生普遍了解大学学习和生活,尤其是促进大学生能够迅速地适应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转变,迅速地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而不致迷惘,在心理承受能力、参与第二课堂和校园文化建设、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得到很好的认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并对促进大学生从“校园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起到良好的作用。
另外,大学入学教育不仅仅是入学之后一周或两周的事情,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有目的的把大学入学教育分为集中教育阶段、深化教育阶段和教育总结阶段。
集中教育阶段:始自入学报到,终于正式上课,大约两周时间,主要以集中宣讲和实践教育两种基本方式进行,集中宣讲主要就国防教育、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卫生教育、大学生活方式教育等内容进行,附以必要的声像资料和典型材料;实践教育主要指军训、公寓管理和在军训期间开展的文体活动。两种教育方式交叉进行。
深化教育阶段:指学生对大学入学教育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全面参与、体认的阶段,如课程学习、人际交往、日常行为、社团活动、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这一阶段从正式开课到第一学期结束,持续一个学期的时间。
教育的总结阶段:指第一学期后的回顾反思阶段。学生主要依据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对整个入学后的第一学期的行为进行回顾反思,从而对集中教育阶段的教育内容主旨进行再学习、再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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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现代实验学校小学部入学需知
现代实验学校小学部入学需知1、2、3、4、新生入校需协带一寸照片6张,报名体检费60元。所有新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填写入校信息。参加学部的入学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评。本校开出接收证明到原学校提取学籍,再到相应的教育部门办理相关的学籍转入手续。
5、学生随到随报,随报随考,学部将按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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