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的法律防范

关键词: 税务 市场经济 风险 企业

税务风险的法律防范(精选九篇)

税务风险的法律防范 篇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 市场交易变得越来越复杂多变, 为适应这种形式, 国家税收政策也变得纷繁复杂, 随之而来的是大企业税务风险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税务风险在大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时, 对企业影响巨大, 它指的是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对企业纳税主体所产生的未知利益损失。

然而, 目前学术界对大企业税务风险仍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 处于多种观点并存的局面。首先, 研究一下风险的基本定义, 美国著名学者海斯认为“风险就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Knight认为“风险是概率估计的可靠性以及因此将它作为一种可保险成本进行处理的可能性”。而有关税务风险的相关定义, 国内外学者也是各有不同见解。韩灵丽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一种法律上的风险, 企业不做违法税法之规定, 也就不存在税务风险”。尹淑平、杨默如二人认为“企业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必要部分, 它包括接受法律制裁, 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的可能性”。国外学者Tony , Larry等认为“企业的决策活动和运行中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在税务领域里的体现就是税务风险”。纵观国内外对企业税务风险定义的界定, 企业税务风险, 就是指企业在充当涉税主体时所遇到的一切发生利益损失的可能性。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的表现

( 一 ) 企业人为操纵利润, 产生的税务风险

根据相关材料显示, 诸多上市的大企业为了发行新股、配股实现再融资、资产重组、瞒报当年企业经营业绩、规避退市风险, 甚至为了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 不惜采取一系列的手段, 利用会计做虚假会计报告, 使用关联交易方式, 进行有目的的调整企业在各期所获利润, 人为地操纵利润分配, 造成潜在的税务风险。一般而言, 大企业在这些手段当中活优先使用会计手段, 所产生的结果自然是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主要体现在企业账面收入不实, 成本从预算到最后结算也存在不是状态, 最终导致企业生产利润不真实, 引发大企业税务风险。

( 二 ) 税收规划不当引起的税务风险

大企业如果不能开展合理的税收规划, 在企业未来纳税时, 就有可能面临税务风险。税收负担是企业经营中难以避免的生产成本, 为了减轻税务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大企业就会利用良好的税收规划达到很好的避税效果。合理的税收规划指事先筹划企业经营活动, 以及事先安排多种纳税方案, 从中进行纳税方案优化选择, 以此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但是, 现实中的情况往往与企业的精心计算相违, 究其原因在于企业没有重视税收风险的管控。许多大企业在进行税收规划时, 由于缺乏相关的税收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 自然无法避免出现对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理解不当和失误的情形, 这就是造成企业税收规划不当的原因。

例如, 某些大企业名义上是按照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办事, 实际上却采取“挂靠”, 虚设机构等手段, 以达到逃税漏税的非法目的。税法有其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 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明确区分偷税和避税的界限, 加之企业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的指导, 在具体制定税收规划制度时, 制定出的某些避税规划行为难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行为, 并加以大力惩戒。

( 三 ) 大企业办税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大企业办税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不强的情况, 专业素养主要是指办税人员对于税法全面理解与运用的能力。之所以要谈到专业素养问题, 这与我国税法法规、税收政策的特征有关。我国税法法规、税收政策纷繁复杂、变换频繁, 一般的会计或者出纳人员根本无法处理有关企业税收方面的相关业务。

但是, 从目前很多大企业来看, 严重缺乏受过税法及相关法规知识系统培训的专业办税人员, 有关税务方面的问题一般都是由企业会计或出纳办理。这些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的局限, 很难准确把握我国税收法规的精神实质, 甚至不了解我国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 在进行具体的实务操作时自然会出现问题。尽管企业在主观上没有偷税、逃税的故意, 但在实际办理纳税业务时可能由于没有严格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办事, 而在客观上造成偷税、逃税的事实, 最后承担不应该承担的经济处罚。

( 四 ) 大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大企业管理层往往更加重视企业的生产、销售、研发等重要经营环节, 而对税务风险、税务管控、依法纳税持漠视态度。企业依法、及时纳税时一项法定义务, 然而在实际经营中, 企业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不愿意承担税负这种使企业现金流出的经济负担, 就会不自觉的在利益驱使下做出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 却使企业遭受更大的税务风险。

此外 , 对于大企业的涉税事项重视程度不够也是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多年来在企业中也存在一些误区 , 即企业的涉税事项宜应由财务 ( 含税务 ) 部门负责处理 , 企业的税务风险也理应由财务 ( 含税务 ) 部门加以防范 , 但业务部门对涉税事项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 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5月颁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 (试行) , 该指引就大企业设立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作出了规范和阐述。目前, 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还处于摸索时期, 所有的大企业基本上都没有建立起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 即使某些大企业有先见之明率先建立起了税务风险防范系统, 但是其内部也没有科学有效的管控和实施部门, 只能是“聋子的耳朵, 摆设而已”。

大企业要想实际解决税务风险, 就应该严格按照《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 (试行) 的相关内容, 逐步建立起有效的税务管制和风险控制系统, 在其内部配备税务专门人才, 从管理机构层面实现大企业税务风险专业化管理, 同时, 指导和协助大企业组建税务风险管理机构, 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管体系。

(二) 实行科学合理的税收规划

科学合理的税收规划, 是实现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方法, 而在合法的基础上达到节税的目的则是大企业的最终追求。大企业应该时刻学习国家税法规定, 时刻关注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法和优惠政策的框架下, 综合衡量各种规划方案, 从中选择出税务风险最低的方案。在税务规划中既可以采用自行规划, 也可以采用聘请专业机构代为制定, 总之二者都要在完备的信息储备下才能够制定出合适的税收规划。大企业由于经营范围大、经营业务类型多样化, 因此在具体的制定税务规划时难度颇大, 但是可以提前咨询税务机关, 在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下开展相关活动, 最终实行科学合理的税收规划。

(三) 增强企业涉税人员的专业素质

大企业办税人员应具有正规的税务专业学习和培训经历, 知晓所在公司适用的纳税管理法规和政策, 熟悉各类税种的计算方法与申报程序等。人员可具体分为税务总监, 税务风险控制的最高责任人;税务经理, 中层经理;税务操作人员, 具体执行人员三个级别级别不同, 承担的风险控制任务也不同。级别越高, 负责越广, 越需要具有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同时, 办税人员应该要有极强的责任心, 在办理税务业务时兢兢业业, 绝不出一丝差错。

(四) 提高企业税务风险意识

大企业应该重视税务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根据分析结果考虑企业控制税务风险的成本与效益, 在税务风险管控系统的整体框架下, 积极制定出应对税务风险的策略。对于一般税务风险可以采取接受的态度, 对于无法接受的税务风险, 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予以解除, 如无法对承担的相关风险提供有吸引力的回报或公司没有能力控制类似风险, 要排除和回避。对有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 要有预见能力, 在未发生时就采取行动, 遏制在未然状态中。

四、总结

在税收法制不断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下, 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是税务征收机关和纳税主体必须面临的新课题。为了使企业无限降低税务风险, 大企业就必须逐步建立起税务风险管理系统, 将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纳入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统筹、规划与管理, 从而将税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这对于维护健康规范的税收秩序、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利益, 都大有裨益。

摘要: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风险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利益, 也会影响到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外部形象、声誉。最近几年, 企业税务风险问题越来越多, 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防范, 本文探讨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定义, 税务风险的表现、以及如何防范大企业税务风险问题。

关键词:大企业税务风险,风险防范,对策

参考文献

[1]吴晓帆.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2]曹春云.Q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安徽大学2011

[3]吴丹.RY公司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1

合同发票条款的税务风险防范 篇2

规范合同,必须明确以下发票条款:

(一)明确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向供应商(承包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企业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应考虑发票因素,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对能提供规定发票的供应商(承包商)优先考虑。

(二)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接受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

合同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年×月×日支付货款的(百分比),在×年×月×日前付讫余款。

2、预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百分比),剩余货款于货物发出时支付。

3、现款现货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乙方凭发票发货。

同时,企业可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必须通知企业,企业在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后付款。

(三)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类型的要求

不同税种间存在税率差,而同一税种又可能存在多种税目,各税目的税率差别可能更大。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为了减轻自己的税负,可能会开具低税率的发票,或者提供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要如实开具,不能变更项目与价格等,否则所开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采购货物时,还需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是否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房地产企业在发包工程中,还需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是否必须提供建筑安装专用发票,避免取得服务业发票和货物销售发票,否则相关支出不能进入开发成本扣除。

(四)发票不符合规定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企业采购时不能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如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不符等,都会导致企业的损失。

为防止发票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明确以下内容:

供应商(承包商)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时,供应商(承包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不得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行政损失。

此外,企业可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问题:

1、明确供应商(承包商)与贵公司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供应商(承包商)必须履行通知义务;企业与供应商(承包商)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供应商(承包商)有义务配合。

2、双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供应商(承包商)有义务提供当地的税务法规。

税务风险的法律防范 篇3

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拉开了我国 “营改增”改革的序幕。上海市于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 “营改增”试点,根据统计上海市有89% 的试点企业在改革后税负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 “营改增”试点获得了很大成功,于是国务院从2012年8月1日开始把 “营改增”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12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 “营改增”范围。电信业自2014年6月1日起也将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有消息称: 金融保险业的 “营改增”正在加速推进中,可以看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为了更加完善国家财税体制,营业税最终会退出税收舞台。

随着 “营改增”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务院以及相关财政、税务部门出台了相应配套措施和过渡性政策。 “营改增”是项结构性减税税制改革,政府的出发点是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创建一个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总体来看,“营改增”改革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但任何政策和规定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有些企业由于成本结构和自身制度等原因,并没有享有 “营改增” 相应的红利,反而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所以企业不能盲目地认为 “营改增”之后企业税负一定会下降。企业在 “营改增”前首先要根据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充分把握 “营改增”的政策,全面分析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并提前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共享 “营改增”带来的改革红利。

2“营改增” 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分析

2. 1 企业税负增加的风险

“营改增”对不同的企业来说其影响是不一样的,税负增加是企业 “营改增”中面临的最大税务风险。政府部门的 “营改增”改革最终目的是结构化减税,从整体来说 “营改增”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营改增”前实行的是5% 的营业税率,“营改增”后改征3% 的增值税征收率,税负会得到明显下降。但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如果企业的供应商大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企业就很难获取充分的进项税额抵扣,面临着税负增加的风险。

2. 2 企业税收政策风险

所谓税收政策风险是指企业面临税收政策的变化,在税收实务中没有及时进行应用或者应用不当的风险。在“营改增”改革中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应用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误用、乱用税收政策带来的税收风险。例如: 在确认企业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并通过相应的申报和审批流程,但有些企业为了获得税收优惠资格,并没有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而是依靠会计处理技巧,达到优惠政策的条件规定。从2011年开始 “营改增”税收改革到现在为止,国务院及财政税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规范和制度,其中有些政策或规定随着新规定的颁布而废止,有些却和新规定一起并用,企业应该重视这些动态变化、不断调整政策带来的税务风险。

2. 3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

“营改增”的企业在 “营改增”前多涉及的是普通发票的管理,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管理等方面是不同于普通发票管理的,所以企业改征增值税后会面临专用发票管理的风险。首先,企业面临不能取得合规的进行税额抵扣发票,或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超过了允许抵扣的期限。其次,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根据真实的企业经济业务,存在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象,甚至出现买票、卖票现象的违法行为。最后,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通过专门的防伪税控设备开具,企业需要购买和安装操作更加复杂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系统软件,企业财务人员要熟练操作,以防开具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4企业会计核算风险

“营改增”改革后企业税收实务最终需要通过会计核算反映出来。企业核算营业税时只需按照应纳税营业额一定的比例计算应交营业税,计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可。改征增值税后,企业既要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还要核算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还要核算更为复杂的出口退税业务。如果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能适应这种改变的话,就不能进行正确的税收业务核算和纳税申报,最终导致多缴、少缴、错缴税款的风险。

3“营改增” 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3. 1加强对 “营改增” 相关政策的学习

所谓税务政策风险是由于企业对税务政策把握不够所致,最根本的对策就是加强 “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学习,只有全面掌握相关税收政策,企业才能知道实务中应该如何做,如何规避该政策带来的风险。首先,企业全面学习“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和过渡性优惠政策,找出企业所属的优惠政策,并按税务规定进行申报和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同时注意这些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时效性,避免误用税收优惠政策风险,实际中有些企业就是因为不了解税收优惠申报流程、不知道存在的税收优惠政策,而 “浪费”税收优惠政策。其次,在对企业应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挖掘的基础上,还应关注财政、税务部门的政策动态,把握税务最新政策,及时更新企业过时的税务政策。最后,企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人员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合作。对企业涉及的 “营改增”政策与税务机关人员沟通,并尽量获得税务部门的书面批复。加强与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作,获得税务师的专业优势,对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相关政策方面的培训,进而全面评估企业涉税政策风险。

3. 2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税务发票历来是企业税收稽查管理的重点, “查税必查票” “查账必查票” “查案必查票”也可以证明这点。增值税实行的是凭票抵扣的计税方法,这更突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重要性。第一,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防范意识,企业财务人员应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环环相扣的特点,建立制度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法,在销售业务、款项回收、发票取得和开具、凭票申报等业务上,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相关财务人员的职责。第二,在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求开票提供内容真实合法的涉税资料,同时企业应以真实交易为基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书面合同、发票和现金支出信息,确认相关涉税信息的一致性。第三,加强对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管理,确保专用抵扣发票的真实性和取得的合法性。优先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作为供应商,并对供应商的资质、经营范围和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调查,避免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涉税风险。第四,可以专门对企业涉税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发票知识培训,使其跟上税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的要求,并对不清楚的内容及时向税务机关或者专业人士求助。

3. 3 规范企业涉税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人员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经济业务的核算和监督上,“营改增”改革改变了企业涉税的经济业务核算方法,从对营业税的核算转变为对增值税的核算,很明显这加大了企业的核算难度,增加了企业涉税核算内容。为了规范企业 “营改增”涉税会计核算工作,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第一,应全面提高涉税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把能胜任该项工作的财务人员进行适时的调岗,或者是快速地从市场上或高校招聘熟悉增值税核算业务的会计人员。第二,规范具体的会计核算业务,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相关会计核算科目,并准确对增值税下每个明细科目进行会计分录、会计凭证的编制和入账核算。第三,根据财政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 〔2012〕13号) 对增值税特殊业务,如: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等业务,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第四,企业 “营改增”后如果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或者企业兼营免税、减税业务,兼营非增值税业务,应该分别对这些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否则会给企业带来税务核算风险。第五,还要正确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表格的填列,正确掌握纳税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

3. 4 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税务风险的法律防范 篇4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读后感

日也

用了两周时间,把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的《税务稽查案例精选》这本书仔细地读了一遍,受益颇深。这本书由一批领军人才税务稽查班的学员集体创作,案例都是改编于每个人的一些工作实践,凝聚了一个团队所有人的思想和智慧。读过之后,让我内心很受启发,这本书从税法稽查实践的角度让我理解了企业应该如何更好地去规范税务风险——了解每一个业务环节的涉税问题,用税法约束和规范企业管理。下面就通过书中的两个小案例谈谈我的一些学习感悟吧!

书中的案例10:通过真实的合理怀疑——某海上运输有限公司偷税案。

这个案例主要的违反税法行为是:隐匿账簿少列收入和适用税目错误少交税金。书中描述的税务人员从细节出发采用外围检查寻找突破点,搜集到了该公司的违法铁证,并且在最后对该税务问题法理评述中,对该公司从事“海上运输”观光业务应适用何种营业税税目的理由及相关规定做了详细分析,对税款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偷税行为是否可定性为偷税做了详细的法理分析并寻找相关征管实践支持,还指出了由于总局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而存在的基层执法风险。税务人员的职业敏感及办案能力让我折服,由此也联想到自己曾经实务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在营改增之前就经常会为收到的发票到底属于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征税范围弄不清,记得当时有一个“水质检测费”的发票,对方单位出具的是地税发票,而根据2013年8月营改增的税目我认为应该属于增值税税目,所以就拒绝收取对方发票。因为根据规定如果属于营改增后应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而错误取得其他发票,该发票是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而今年全面营改增后,许多的地方政策指引及解释更让我们感觉不知所措,这就更需要我们财务人员具有更清晰的法理分析能力,遇到问题要多寻求税务机关政策指导,了解营改增后各个税目的内容、税率及相关规定,不仅自己更好地依法纳税,也能够对单位相关业务的成本票据有一个更清晰的认知与判断分析,从源头上规范业务环节,控制税务风险。

书中的另一个案例:信息比对大起底,内查外调锁证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偷税案。

该案例通过对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查处,查找出来房地产行业的征管漏洞,并且也暴露出了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书中不仅总结了查出的经验和暴露的问题,还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业务探讨。由于我现在所在行业也是房地产行业,所以关注的就比较多。该案例中的被检查人在当地有很大影响力,涉税事项比较多,财务人员业务精湛,但却对公司的涉税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可能是许多公司存在的通病,在日常业务发生时,不注意税收筹划,总想着出现问题后可以通过领导和税务机关进行协调,而忽略了事前筹划,从而产生税务风险。但随着全面营改增的实现,金税三期的推进,房地产行业的信息将逐渐被税务机关所掌握,如果企业自身不能够从流程各个环节严格规范涉税事项,可能会在事后增加许多不可弥补的税收成本。房地产行业的税种很多,特别是营改增后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很多,对于一些政策不明确的事项,作为财务人员更要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探讨沟通,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

其他的案例我就不再多做描述了,总之看了这本书,我很佩服这些税务人员对业务的敬业认真,不擅于写文章的我没有能详细的向大家描述出本书的精华,只有一些自己小小的心得,了解了这些税务人员的办案经验和技巧,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更加深入地学习税法知识,对自身业务多一些更深的了解与探讨,用税法来约束规范业务,用规范来管理企业,做好业务环节税收筹划,最大限度降低税收成本和规避税务风险!让这本书作为我们财务人员的警钟,时刻提醒我们不可触碰税法的底线!

另外,这些有着税务稽查实践的税务人对自己的稽查思路与技巧的总结与探讨,也让我想到了我现在的视野知行社的会员们——一个对财务工作有着许多思考的大家庭,管理员也曾经提出过我们可以共同去创作一本属于我们的书,我们也有着知行合一的理念,也都有着对财务实践一些独到的理解与提炼,也在过去的几个月中通过和会员的交流与思考得到了知识与思想的提升,或许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一些创作的启发与思考。

企业合并业务的税务风险防范和控制 篇5

一、企业合并业务所得税处理方法及其比较

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为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的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提供了框架式指导, 其后在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对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1. 合并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有的合资中小企业还存在重业务工作而轻队伍思想建设, 没有把职业道德建设放到应有的地位, 认为工作目的就是打击犯罪、管理社会等片面观念, 在组织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投入的热情不够, 教育内容和措施明显滞后于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思想素质和职业行为, 道德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导致在日常工作中, 常以管理者自居, 重专政轻民主, 重打击轻保护, 重管理轻保护,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视职业道德规范为一纸空文。有的单位的职业道德教育只部署, 不检查, 只要求, 不监督, 流于形式, 以会代训, 以会议学习、领导讲话、文件传达文件的形式开道德教育, 教育仅靠空对空、单纯的说教, 导致队伍出现疲软、消极情绪, 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思想很不稳定, 队伍建设状况不能适应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2. 两种处理方式的比较

首先看一个例子在不同处理方式下的区别。

目前对于税务风险的监督、考核, 只单纯注重业绩指标的检查, 缺乏对个人能力的评定, 无法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另外, 尚未建立起税务风险信息系统, 不能对其档案和进出市场进行有效管理, 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管理文盲”等不正常现象。这不仅削弱了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市场约束, 也影响了他们合理配置资源、高效组织生产和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能力的发挥。由于我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中有近半数是通过“内部提拔任命”获得目前岗位的, 使得被选拔对象的限制条件过多, 选拔范围过窄、力度不大。尤其在合资中小企业, 还存在着行政观念和“官本位”意识, 一般按照行政级别从政府官员中任命企业领导, 用选拔公务员的办法选择税务风险, 导致人才市场信息不畅,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市场竞争机制无法形成, 不能按照投资者与市场的需要来建设税务风险。

树立良好的规范执法思想, 必须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思想, 执法过程中不徇私情, 不贪赃枉法, 执法理念要从“人治”到“法治”转变, 思想上要明确三点:一是确立法律至上意识。凡是合资中小企业的各项执法行为, 都必须首先考虑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使每起产品的办理。每一次行政许可、管理活动, 都能按法律要求经得起质证。

再假定乙企业有亏损200万元, 同时合并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息为6%, 则可由甲企业弥补的乙企业亏损限额为:5000×6%=300万元, 这意味着在满足亏损弥补期限规定的情况下乙企业的亏损200万元可以全部由合并企业弥补。

综上, 这两种税务处理方式对于合并双方企业及股东的所得税影响是完全不同的。两者相比较, 在一般处理方式下, 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合并后不得再行弥补, 而且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均按公允价值确定, 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需要确认合并转让的所得或损失。因此从纳税影响角度分析, 选择特殊税务处理方式更为理想。

二、企业合并业务所得税税务风险因素分析

1. 被合并企业未履行应尽纳税义务

被合并企业通常处在经营不佳、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被其他企业合并, 此时可能存在瞒税、漏税问题。而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下, 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是由合并企业来承继的, 这意味着被合并企业纳税义务履行状况可能会给合并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如果被合并企业存在规模较大的未尽应尽税额, 则后续合并企业存在较大的纳税风险。同时被合并企业瞒税、漏税, 也将虚增净资产, 增加合并企业的收购成本, 增加合并成功的风险。

2. 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特殊性处理条件发生变化

根据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规定, 有两个重要的时间段要求。第一, 聘请社会监督员。在各行各业聘请政风行风特约监督员, 颁发聘任证书, 明确职责权力, 制作“特约监督员证”。由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所在单位如实反馈相关的信息。单位将监督员提供的信息如实备案, 以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并与晋升职务挂钩, 真正实现社会对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职业道德的约束力和制约力。第二, 向社会公开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身份, 让社会积极参与对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监督, 各级合资中小企业在辖区内设置该辖区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身份公开栏, 并具体说明设置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身份公开栏的目的、作用和意义, 征得民众的广泛支持。第三, .是要建立“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与员工联系箱”和服务评价器, 广泛接受群众对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工作的监督。在基层部门和对外业务单位都安装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与员工联系箱和服务评价器, 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与员工联系箱随时收取群众意见、建议、表扬、揭发、上述等书信材料;服务评价器可对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职业道德行为、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以此鞭策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完善职业行为和服务质量, 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两者都可以作为合资中小企业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形式。

3. 合并后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改变

如果企业合并要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那么在准备合并前就需要做好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 减少不必要的条件确认风险。

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 就一方面税务风险通过竞争取得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权, 企业税务风险的战略开拓能力, 决定着企业成长与发展的方向, 只有具有战略决策的素质和能力的经营管理者, 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企业家。合资中小企业正面临着产业结构的重大升级和转型, 企业也面临着二次创业, 亟须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长远观点、善于战略思维、具备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为此, 要把锤炼战略型企业家作为企业税务风险培训的着力点, 不断提高企业家的战略思想力、战略决策力和战略应变力, 并把这种战略思想有效地贯穿到企业的成长战略、市场战略、人力资源战略和企业文化战略等具体战略实施中。税收优惠条件的承续范围最终是和是否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相联系, 因此企业在选择确定合并方、合并价款支付方式等时, 需要关注对未来纳税事务的影响程度, 减少不必要的纳税负担。

三、企业合并业务中税务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建议

从以上税务风险的相关因素分析来看, 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来自合并双方对于合并业务所得税规定的熟悉程度, 因此关于企业合并中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应当是一个具有完整体系, 其涉及到合并前的尽职调查、合并方式的评估选择、合并后遵守相关规定的程度以及与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

1. 合并前尽职调查

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税务风险, 最佳方法就是尽可能多地了解被合并企业的相关信息。因此合并企业, 应当事前对被合并企业税务合规性进行详细调查, 主要包括两点:对于管理上相对比较随意的合资中小企业, BPR能将企业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科学分析, 去除无效冗余的工作环节, 增加必需的监督环节, 调整企业组织机构, 达到扁平化管理, 这对合资中小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改进业务流程、提高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促进管理的变革也是企业实施ERP所带来的效益的一部分。业务流程重组必然会带来一部员工失去原来的岗位, 一部分人失去一定的权利, 也要一部分人承担更多的工作内容, 这一点是最困难的, 但却是合资中小企业必须下决心做到的。实际上, 合资中小企业的组织机构一般不太复杂, 流程的再造和组织机构的重组实现起来并不困难, 关键在于企业的领导者要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 有进行管理变革的决心, 将管理变革不断深人下去, 而不是只拘泥于形式。数据管理混乱会直接导致ERP系统建设的失败。合资中小企业社会保障制度缺失, 而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退休后收入偏低且养老、医疗保障受限, 都极大地影响了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企业凝聚力和发展后劲不足。在客观上成为了制约税务风险培养的瓶颈。

虽然国家规定公务员考核内容第一位的是德, 由于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工作对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业务要求较高, 道德问题又具有内在性的特点, 道德评价没有绩效工作那么易于量化, 评价缺乏具体规范性。因此在实际考核应用中, 对道德问题的考核评价不够重视, 在任职和晋升考核中, 更多重视个人能力和工作绩效的评价。

2. 合并方式的评估和选择

由于我合资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中有近半数是通过“内部提拔任命”获得目前岗位的, 使得被选拔对象的限制条件过多, 选拔范围过窄、力度不大。尤其在合资中小企业, 还存在着行政观念和“官本位”意识, 一般按照行政级别从政府官员中任命企业领导, 用选拔公务员的办法选择税务风险, 导致人才市场信息不畅,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市场竞争机制无法形成, 不能按照投资者与市场的需要来建设税务风险。

树立良好的规范执法思想, 必须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思想, 执法过程中不徇私情, 不贪赃枉法, 执法理念要从“人治”到“法治”转变, 思想上要明确三点:一是确立法律至上意识。凡是合资中小企业的各项执法行为, 都必须首先考虑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使每起产品的办理。每一次行政许可、管理活动, 都能按法律要求经得起质证。

3. 确立合理有效的税务风险评估流程及反应机制。

企业合并业务是一项重大业务, 需要整合的资源多, 涉及的范围广, 有时需要跨越多个年度, 因此需要企业在合并的每个环节都要注意相关的税务处理要求和规定, 并根据业务的变化和程序的变动不断更新、完善相关税务资料, 防止意外操作或疏忽遗漏必要的环节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或由此带来损失。从准备, 合并意向形成, 合并业务具体执行一直到合并后特定期限内, 都需要关注相关的税务风险因素及其变化, 并及时评估后果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4. 加强税务人力资源培训及与税务部门的沟通。

通晓税务的人力资源是控制税务风险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在企业合并中, 大多数税务风险是由于税务管理人员对合并业务中的税务处理方法和管理程序不了解, 容易出现不合规的问题。这就要求合并企业必须具有一批通晓税务的管理人才。此外, 在合并业务中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良好沟通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业务处理中遇到不明白不清楚的问题, 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如何处理, 可以将风险化解在事前。

摘要:近几年来, 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市场比较活跃, 包括企业合并, 交易规模快速扩张。这些并购重组业务均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按照目前相关税法规定, 企业并购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各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影响自然不同。本文即从合并业务入手, 分析其中存在的税务风险, 探讨企业如何防范和控制其面临的税务风险。

关键词:企业合并,税务风险,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2009年4月

[2]《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2010年7月

[3]高允斌, 李云彬.企业并购的税务界定与税务处理[J].财务与会计, 2012, (5)

[4]陈蕾.企业重组涉税评估问题研究[J].财会月刊, 2011, (31)

[5]殷爱贞, 付斌.企业并购所得税政策分析与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 2011, (23)

[6]李刚.企业重组中的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J].会计之友 (下旬刊) , 2010, (11)

[7]朱晓燕.企业并购重组中的税收筹划[J].浙江金融, 2011, (4)

税务风险的法律防范 篇6

关键词:煤炭企业,税务管理,税务风险

近年来,随着煤炭行业十年黄金发展期的逐步结束,煤炭企业的经营业绩下滑严重,煤炭企业对涉煤税费负担较重问题反映日益强烈。虽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3〕104号)文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但在经济下行趋势压力加大,政府税费征收力度不断加强的情况下,煤炭行业在“十年黄金期”的快速发展中,因为重规模、轻管理,尤其是税务管理的现实,为煤炭企业积聚了大量税费风险,在这种形势下,加强煤炭企业税务管理尤为必要。

1加强煤炭企业税务管理的必要性

1.1加强煤炭企业税务管理降成本是适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需要

在我国,税收费用占企业利润的比重比较高,资源税改制前,各种涉煤税费一般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5%~35%。税费支出已成为我国煤炭企业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项目,然而这项成本支出项目及税费风险,在煤炭行业十年辉煌时期并未受到管理者应有的重视。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发布后,煤炭去产能工作在稳步推进,现已进入全面执行期。

煤炭企业为响应改革、适应市场形势变化、抵御政策和市场风险,在经济增速放缓、供给侧改革的新常态下,必须重视税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以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和税收成本,为煤炭企业生存及转型发展创造条件。

1.2加强煤炭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煤炭企业在十年黄金发展期,普遍重速度、轻质量;重规模、轻管理;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重安全生产、轻经营管理,尤其是忽视税务管理。而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和经济业务紧密连接。煤炭企业通过加强税务管理,不但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同时在提高财务人员地位的基础上,促进了财务人员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参与度,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

1.3加强煤炭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实施转型升级

煤炭行业在十年黄金发展期,规模扩张迅速,积累了大量资产和产能,宏观经济的降速、转型致使煤炭行业资产闲置、产能过剩。煤企脱困,转型升级是必由之路。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内蒙古伊泰集团等大中型煤炭企业均在拓展非煤业务,国务院去产能政策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这将引导煤炭企业更加坚定地迈开转型升级的步伐。煤炭企业应当迅速掌握、正确理解国家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闲置资产和过剩产能处置力度,进行合理的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尽快完成企业的转型升级。

1.4加强煤炭企业税务管理有助于降低煤炭企业涉税风险

税务机关在对煤炭企业进行纳税业务检查、稽查时,煤炭企业经常会发生大额补税、缴交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如某国有煤炭企业在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的2010年~2014年纳税年度的检查中,补税2700万元、缴交滞纳金825万元。煤炭企业通过加强税务管理,加强税务培训,至少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滞纳金,有效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2煤炭企业的税务风险源分析

风险的形成、发生有其客观性,煤炭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却因其税务管理方面的主观因素,往往对客观存在的税务风险产生促进作用。

2.1煤炭企业税务管理意识差,是增加税务风险的根本原因

安全是煤炭企业的生命,是煤炭企业管理永恒的主题,煤炭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多是从事“安全生产”的出身,思想上、专业上重视安全生产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经营管理,而忽视税务管理的问题尤其比较严重。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层对税务管理不重视造成对税法理解不透彻、业务行为违反税法而不自知,助推税务风险;二是煤炭企业落后的税务管理意识、较低的税务管理水平,在税收法规多种多样且各种修改补充条文层出不穷、宣传普及力度不足、即使是税务专业人士也常常难以把握的大环境下,使税务管理的过程问题凸显,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发生对税法规定的理解偏差或适用法律不当等而导致的被动违法行为;三是没有设立专门的税务机构,仅由财务会计人员兼办税务业务,且税务知识培训不足,造成职责不清、业务能力低;四是还有一部分企业对依法纳税认识不足,甚至主观上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意识。

2.2煤炭企业管理粗放,无法防范税务风险

企业防范税务风险必须依赖于健全、不断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而传统的煤炭企业因其业务流程简单、产品单一,一直采取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市场黄金时期更是疯狂扩张,重在做大,忽视做强,造成内控管理制度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速度,往往相对残缺;另一方面,煤炭企业薄弱的税务管理手段,落后的抗税务风险技术,使企业根本无法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活动,甚至采取不当财务、税务管理措施,增加税务风险。煤炭企业低水平的管理质量,不但无助于企业防范税务风险,而且业务开展经常会在无意中给企业埋下违法违规的“定时炸弹”,一经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必将给企业造成过重的税务压力,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3煤炭企业税务筹划策略简单,难以适应财税政策的变化形势

企业税务筹划只是企业税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关键环节,煤炭企业由于不重视企业的税务管理,经常出现误把企业税务筹划等同于企业税务管理的现象,以纳税筹划的技巧和方法替代全局性、系统性的税务管理体系,造成煤炭企业税务管理程序不严谨、业务碎片化,抗系统风险能力低;并且在制定税务筹划策略时常从主观角度考虑,不能与国家各种税费政策保持一致、不能与税法体系的变化、发展完善保持紧密连接,导致对政策理解有误甚至执行上出现失误,加剧煤炭企业的税务风险。

3提升煤炭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议

3.1增强税务管理意识为税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税务风险在市场经济中是客观存在的,作为煤炭企业管理人员,只有不断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预防控制体系,才能有效应对税务风险。

3.1.1提升煤炭企业领导层税务管理意识是防范税务风险的关键

煤炭企业中高层领导多是管“安全生产”出身,对税务管理存在先天不足,煤炭企业要实现企业全体职员对税务风险的重视和参与,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必须首先提高领导层的思想意识,只有领导重视了,把税务管理提升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类似高度,才能真正提升全员税务风险意识,在每个业务环节上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对每一项重大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税务风险管控,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然。

3.1.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我国经济处于改革发展巨变期,国家的税收法规种类多、数量大、变化快,煤炭企业财务人员甚至专业人员也难以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理解把握各项税收政策。

为防范税务风险,煤炭企业不仅要加强对财税业务人员的培训,还要加强对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增进这些部门和人员对控制税务风险的理解、熟知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实现企业纳税风险防范的前移;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中高层管理者的培训,重点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使其积极理解支持税务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建立全员参与税务管理、全员控制税务风险的税务管理体系。

3.2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构建税务管控体系

企业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煤炭企业应在树立正确纳税意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转型发展状况,不断完善风险管控制度,规范企业涉税行为,建立起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税务风险。

3.2.1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

随着煤炭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煤炭企业涉税事务越来越复杂,而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也随着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变迁、发展和完善,二者相互叠加日益加剧企业的税务风险,致使会计人员兼管税务业务的管理方式,不但不能满足企业税务管理的需要,反而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因此,煤炭企业应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以适应内外环境的急剧变化。

设立专门税务管理部门,不但是建立健全企业税务风险责任制、让生产经营中各环节的职员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的需要;也便于企业增强与税务咨询服务专业机构的协作效率,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减少煤炭企业因对税法误解而误操作带来的税务风险。

3.2.2夯实税务管理基础工作

煤炭企业制定有效的税务风险防范措施首先依赖于对企业涉税业务相关信息的掌握程度。因此,煤炭企业应依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要求,加强税务日常管理工作,结合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收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资料,全面及时掌握各项税收政策及其变化动态,获取纳税管理基础信息和风险信息,并及时传播输送到管理层,保证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管理层在第一时间掌握风险信息、及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企业的各项业务行为规范合法,避免大额补税、罚款和滞纳金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

3.2.3进行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企业税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纳税筹划必须以全面系统的税务管理体系为基础,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目前,有关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均较为丰富,煤炭企业应加以借鉴,充分发挥纳税筹划作用,从公司整体控制和战略发展的角度开展纳税筹划,制定对煤炭企业去产能、转型升级有利而非交税最少的方案。同时,应注意不能单纯为减税而筹划,导致盲目节税而把企业置于巨大的税务风险之下,反而增加企业税务风险。

3.2.4完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稽核管理

煤炭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税务内控体系,明确纳税业务的办理、复核、审批等业务流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比如:税务业务部门以业务为基础收集相关税务信息资料,以财务核算流程为基础分析企业经济业务的税务风险,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要负责对税务风险的管控措施进行检查、监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各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内部评估。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从根本上杜绝不规范甚至违法的税务行为,从而防范税务风险的产生。

3.2.5选择合适的风险防范策略,降低风险损失

煤炭企业应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梳理,加大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力度;针对新增的融资、投资和政策支持的转型安排等业务,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应对措施。风险规避、风险承担、风险转移是企业主要使用的风险防范策略,煤炭企业可以通过详细、周密的税务风险筹划实现风险规避,也可以通过和专业税务咨询服务机构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实现风险的转移,做到未雨绸缪防范税务风险。

3.3依靠法律,加强和税务征管机构的联系,降低税务风险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加快转型发展、鼓励创新的激励政策,加剧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够健全、税收体系不够完善造成的企业税收风险,面临转型升级的煤炭行业更需加大关注力度。在企业进行税务管理时,税务管理人员要加强与税务征管部门的联系,在充分理解并尊重当地税收征管部门工作方式、税收执法部门相应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对因转型而发生的各种业务与税收征管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获取税务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同时,通过透明本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税收筹划,使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状况和各项纳税管理安排和措施,获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政策支持,最终实现与税务机关的“双赢”。

4结论

企业税务风险及防范探析 篇7

关键词:税务风险,企业,防范

1 企业税务风险的含义及影响

企业税务风险, 是指纳税人纳税风险规避措施失败或者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法规而受损的可能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 遭受税务等部门的查处而增加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额外支出的可能性;二是企业因多缴税款或未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等而减少应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企业税务风险首先会导致企业的成本增加。这种成本第一表现为因为违反法律法规少纳税而遭到税收机关的处罚成本;第二表现为因为税务风险而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的应付成本;第三就是因为税收优惠没有充分利用的利益流出成本。其次税务风险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决策行为产生影响, 对企业的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组织设立形式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再次, 税务风险还可能会导致企业的信誉受损。有时候企业的税收信誉与商业信誉联系在一起, 这样就会对企业在产品交易、银行贷款等方面的产生连锁反应。税务风险还有一些其他的影响, 比如说因为违法违规可能会导致企业管理层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可能导致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发票的资格、以及税收优惠享受资格等资格丧失。总之, 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很大, 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 对税务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规避和化解, 以避损失的产生和各项成本的增加。

2 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2.1 企业纳税意识不科学, 税务风险观念不强

我国许多企业虽然意识到到纳税是企业的义务, 但是大部分企业还是处于国家权威的强制性, 对于纳税缺少自觉性和主动性。被动的纳税可能会使企业没有从整体上把握企业经济业务的税收适用法规, 这样就可能会导致企业纳税不准确, 没有尽到依法纳税的义务和享受依法节税的权利。同时由于企业自身权益的不清楚, 一味迎合税务征收机关的要求, 导致企业有些利益没有享受或者企业利益受损时缺少维权意识。这样就产生了税收风险。

另外税务风险一方面可能导致企业无意识的多缴税而加重企业税收负担, 另一方面可能导致企业无意识的偷税。而无论哪种结果, 都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但是, 众多企业对纳税风险的严重性认识不够, 纳税风险控制呈现缺失状态。

由于企业纳税意识及风险意识不科学, 必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决策中缺乏对税务风险控在组织机构设立以及整体考虑, 没能把税务风险控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对税务风险的设计缺少整体性与协调性。实际工作中, 企业各个业务部门互不干涉门又缺乏对各个业务部门的税务监控, 导致缺少相应的配合, 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2.2 企业办税人员业务素质低下

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务风险随着办税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而降低, 反之亦然。但是现在我国的企业办税人员对税务、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对业务的了解和掌握并不是那么熟悉和透彻。由于办税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限制, 对税法的掌握不准, 虽然可能主观上没有偷税意识, 但是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并没有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去做, 或者即使表面上符合, 但是事实上却导致偷税, 给企业带来了税收风险。另外由于办税人员的沟通等能力可能欠缺, 与税务机关和企业其他部门沟通不够, 无法针对企业的自身特点设计出合理、合法、有效的税务风险控制方案。

2.3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的不对称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是增加纳税人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相当一部分具有适用性、比照性的政策处于非公开状态, 税务机关对于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 一般仅限于有效范围的解释。对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 缺乏提醒纳税人予以关注的说明, 因此很容易误导纳税人, 使其跌入税收陷阱。

2.4 国家税收政策和征管方面的影响

税收政策变动时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现在处于经济转型时期,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中重要手段, 总是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具有相对较短的时效性。另外, 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 政府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税收政策的时常变化, 增加了企业把握税收政策的难度, 就会带来税务风险。另外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层次多, 部门规整和地方法规复杂, 导致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 把握不准, 从而可能利用不当而导致税务风险。而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不太健全, 企业又面对国税和地税两套征收系统, 这样导致企业与税收征收机关对税法的理解上存在差异, 带来税务风险。

2.5 外部经营环境复杂

客观经营环境特别是税收秩序方面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 也对企业税务风险形成影响

例如, 交易环节中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问题, 就给正常经营的企业纳税人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另外, 在企业兼并过程中, 由于未对被兼并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 因此就有可能承担因兼并对象以前经营中存在的税务违法行为而造成的税收补税罚款的损失。由于信息不对称, 这类风险是广泛存在的。

3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3.1 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 从根本上杜绝税务风险的产生

首先要加强依法纳税, 将税务风险的防范于控制纳入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 通过统筹、规划与管理, 依法纳税, 而非仅仅是追求税收利益最大化。另外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 进行规范。要根据企业具体业务进行税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核, 避免因税收违法造成税务风险。

3.2 提高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是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利用多种渠道, 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 了解掌握最新税务知识, 提高规避税务风险的能力, 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基础。

3.3 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 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有效控制纳税风险的重要保障。为此, 要尽快建立税务内部控制系统。包括税务会计核算、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发票管理等工作要规范化、法制化;同时要强化独立检查和内部审计, 设立专门的税务机构和专门税务人员进行企业纳税的处理, 这样可以杜绝不规范的税务行为, 防范税务风险的发生。

3.4 关注国家财税政策的变化

企业要时刻关注国家的财税政策变化, 对国家的宏观经济走向、税收政策变动等要密切关注, 对于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收信息要进行整理, 建立企业税务管理数据库, 对涉及企业的相关税收法规进行加工、整理存档, 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机制和信息提示反馈机制, 达到灵活掌握应用税收政策, 有效防范企业因税收变动以及错用税收政策带来的税收风险。

3.5 建立税企沟通渠道

企业要了解最新税收法规, 避免误解, 应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 并维护其畅通无阻。特别是在企业如对外投资、涉足新行业、资产处置、重要会计政策等重大事项的时候, 主动与税务机关咨询相关的税务法规, 听取来自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以保证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维护合法权益, 防范税务风险。同时, 由于税收稽核成本较高, 税务机关人力有限, 稽查工作往往是有重点的进行, 如果企税关系处理不好, 就会被税务机关作为反避税重点和稽查重点对象, 或者在使用法律的选择上, 利用税法里面规定的苛刻条款对其惩罚。

参考文献

[1]邱红.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及管理探究[J].会计师, 2008, (11) .

企业税务风险和防范控制 篇8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影响

1. 直接成本流出

直接成本流出主要是指因为没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而导致的处罚成本、监督应付成本, 没有利用好税收法律法规的条文而导致的利益流出等。例如, 企业由于没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受到税务机关对其开出罚单而导致的税款流出、滞纳金流出等属于直接成本流出。而由于其行为而导致税收机关对其进行重点监督, 企业需要不断进行应付, 这属于应付成本支出。在实际应用中, 如果企业没有利用好税务优惠条款而导致自身多支付税款, 这也是直接成本中利益流出。

2. 声誉损失流出

企业的声誉会影响其社会形象, 从而影响上下供应商的信心及其经营行为。例如, 娃哈哈、创维、国美、苏宁、五粮液等公司都曾经深陷企业税务风险中, 对其声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也一度打击了股东的信心, 对其股价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大企业, 这种影响更为严重, 会严重影响其后续税务操作和社会形象。随着国家逐步完善信用体系的建立, 企业的税务操作的不合理势必对其信用产生影响, 最终将影响其融资计划。

3. 其他成本流出

企业的税务操作不合理或者没有合理利用优惠条款, 都会对企业的其他流程产生影响。企业如果没有使用好行业的优惠条款, 就有可能在计算投资计划项目的净现值会出现误差, 过高地计算了税务支出从而导致项目净值为负, 就会影响到企业的投资决策, 从而影响了企业可能的投融资计划和财务计划等。企业税务操作的违法违规有可能会导致管理层人员受到法律制裁, 也会影响到企业税务资格的认定, 如失去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可能无法开具可抵扣的发票等, 影响企业经营。

二、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1. 企业税收筹划的主动性不强, 对税收风险概念理解不清

目前大多数企业能够认识到作为纳税主体的义务, 却对自己的权利认识不清, 对企业遭受的税务风险种类了解不够, 容易出现种种不必要的现象。例如, 对税务机关过分迎合、纳税缺乏能动性、没有站在企业的角度进行整体的税务筹划, 导致企业多交税款, 不能及时利用优惠政策等。

企业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的概念理解不清, 导致企业没有能够从整个经营过程中进行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李新爱 (2011) 认为仅“25%的税务风险来源于税务部门, 剩下75%的风险是来源于业务部门和功能部门”。企业的税务风险源于各个环节, 包括投资、销售、采购、人事等环节, 由于管理层总是将对这个风险的认识受限于税务部门, 其无法将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 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缺乏各个部门的配合, 税务风险的防范控制也就成为较为无力的行为。

2. 办务人员素质不高, 对政策理解有差

税务业务办理涉及到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交易方法, 一方面要求办税人员对企业的整体业务种类和产品属性有基本的了解, 另一方面也需要办税人员能够了解较为全面的财务、会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等, 这对办税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很多税务办理人员对这些业务并没有很好的理解, 对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及时的跟进, 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出现政策选择出错的风险, 这导致无意识的偷逃骗税的风险。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需要办税人员能够了解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种可能采取的税务方法导致的税收差异等, 并能够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等进行针对性地筹划。但实际上, 企业办税人员如果对政策没有及时跟进, 对税法规定和解释并没有理解也可能导致错误的筹划, 产生税务筹划风险。而如果采用咨询外部税务人员的方法则可能因为他们对企业发展的理解不深入, 对企业可以采取的方式了解不全面等, 导致税务筹划风险。

3. 影响企业税务风险的外部因素

税务机关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也是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税务机关和企业所处的角色不同, 其目标也不一致, 导致二者存在较大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并不会主动地将所有政策全面宣传给企业, 有很多适用性、比照性的政策没有得到宣传, 或者宣传的不全面。同时出台的新政策, 税务机关有时因为自身也并不是非常了解, 无法回应企业的咨询, 导致企业税务操作较为困难。

目前, 国内的税法还是属于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方式, 税法的变动较大, 变动时间也较为不确定。这就导致了很多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跟进税法法律法规和制度, 就容易出现税务操作出错, 税务风险加大等问题。而政策出于调控经济结构的目的, 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税率规定均不同, 因此, 对于一些涉及多行业发展、多地区设立公司的企业集团而言, 其税务操作会更难, 也更容易出现税务风险。同时, 税收体系较为复杂, 既涉及到不同的部门, 也涉及到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 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也容易让税务机关和企业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理解有出入, 从而产生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1. 树立正确的纳税理念, 依法进行税务风险控制

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税务风险观念, 不仅仅要做到及时纳税, 正确纳税, 还需要对自身的税务进行合理的筹划, 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要正确认识自身的税务权利, 进行合理的税务安排。企业领导层要能够认识到税务风险的概念, 将税务风险的防范控制置于公司的战略层面, 通过高层的协调和制度的协调, 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整体防控。同时,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及时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税收法律的规定, 对筹划方案进行审核, 避免不合法和不正确的税务筹划。企业还需要通过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合理设置相应的税务岗位、建立科学的约束机制等对风险进行识别。

2. 提升业务人员素质, 时时关注企业的相关财税政策

提升涉税人员的整体实力和素质是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 企业可以利用招聘、培训、考核等多种方式提升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企业在招聘时要有所关注地选择一些合适的办务人员进入企业, 对其学历和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进行必要的筛选。在培训方面, 要结合案例教学和集体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涉税人员的教育和再提升。一方面要让涉税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企业的经营业务和产品类型, 了解投资项目的意义等, 这让涉税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企业的行为, 并能够了解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趋势, 更有利于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筹划。另一方面, 企业要能够对国家的经济调控方向、税收政策变动等有所关注, 对于本企业的税务信息跟进学习, 建立必要的税务档案, 及时进行税务筹划等。在考核上要完善考核指标, 对涉税人员进行较为公正、系统的评价, 并将这种评价和其职称、职位升迁联系在一起, 这样不断提升涉税人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3.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构建外部良好的沟通渠道

目前, 很多企业在经营时, 一方面经营行为不规范, 另一方面在经营中也没有考虑到具体的涉税税种, 都会导致税务风险。而这些行为很多原因在于企业的内部控制并没有设计和执行好。因此, 企业需要及时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必要的设计, 并在执行中进行必要的监督。

企业和税务机关建立诚信互动的沟通渠道。一方面要建立必要的咨询渠道, 企业对本行业的新法规和新解释不一定能够理解透彻, 这需要税务机关的帮助, 企业如果进入新的领域, 在新的投资和经营上还是有一定的盲区, 需要咨询税务机关以避免出错。另外, 企业要及时和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对自己和税务机关不一致的地方要以事实和充足的依据表明自己的观点, 及时和税务机关处理好关系, 避免成为重点监控对象。

摘要:税务风险对企业有直接成本流出、声誉损失流出、其他风险等多种影响。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内部因素在于企业内部的办税人员和管理层对税务风险认识不足, 办税人员素质不高等;外部因素主要是税务机关的宣传不足、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动、经营环境的变化等。企业应从树立正确的纳税理念、依法进行税务筹划, 提升业务人员素质, 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构建外部良好的沟通渠道等方面进行税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关键词:税务风险,企业,影响,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武向辉.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浅议[J].中国商界, 2010 (9) :34

[2]徐永锋.浅谈企业税务风险控制[J].中国商界2, 010 (4) :35

税务风险的法律防范 篇9

一、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的原因

(一)企业内部环境的影响

企业内部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原因: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和会计从业人员存在业务素质不高、没有纳税意识等问题,导致企业在开展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出现税务风险问题,却没有得到管理人员的关注和重视,企业自身没有具备防御税务风险的能力,又得不到有效解决,进而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人员和会计从业人员的选定过程没有实行严格的筛选制度,聘用会计业务能力不高、企业税务风险意识能力不强、个人品行不端正的工作人员,影响到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无法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由于工作人员不能对企业税务政策规定和企业税务活动的开展有正确的认识,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出现税务损失;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时没有抵御的能力,管理者在对风险防治的决策上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企业会计控制工作出现管理难度,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未来发展,企业也会因出现税务风险问题而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二)企业外部环境的影响

影响企业税务风险的外部环境较少,但是对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制定的财务纳税制度和经济法律的规定,企业对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已经具有一定的管理框架,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税务管理实行完善的管理制度,企业依据制度要求规范自身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但是机制的制定过程还存在不规范和不完备的缺点,尤其是企业开展经济活动和会计业务管理上还存在责任分配不明确、财务问题不明晰等问题,机制存在的漏洞导致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不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出现管理滞后性,增加税务风险的发生。

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的防范措施

(一)增强企业税务风险意识

为保证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能有效完善,要从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开始。企业高层领导者和部门的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企业税务风险知识的宣讲活动,并为企业新招收的会计人员开展风险意识培训活动,培训活动结束后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成绩优异的人员企业才录用,开展税务活动培训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对税务制度、财务知识的了解,能对当下的市场经济情况变化进行分析。

(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

机制的制定能有效指导和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改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的滞后性,应该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具备完善管理机制的企业为目标,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出有效的操作步骤和流程。为保证机制的实行与企业的管理模式相一致,管理机制的制定应包含企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路线等内容,会计管理方面包含企业的动产和不动产等资产内容。

(三)加强内外监督管理力度

为保证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得到有效管理,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同时遵守控制企业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控制属于企业的外部控制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实行高效的财务审计工作能及时发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问题,并能及时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进而有效躲避税务风险,保证企业获得更大的效益。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会计部门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的实行、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制度建立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等;企业的外部控制监督内容最为有效的是社会监督,实行有效的社会监督制度,能帮助企业走向更加成熟的发展路线,完善企业管理的控制制度,开展社会监督工作的部门主要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包括税务局,外部控制还接受各类社会媒体的监督。

(四)增加获取税务风险讯息的渠道

有效控制企业内部的税务风险,企业需要增加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税务风险讯息的了解,并与相关部门和外部企业进行有效交流。企业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增加交流与沟通机制的建立,加深企业间税务风险讯息的交流,包含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和保密信息的管理。企业也要注重和税务机构之间进行联系和交流,只有保证良好的工作关系才能促进彼此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影响到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的问题有来自内外环境影响两个方面的原因,企业只有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建立起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增强企业抵御税务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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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东城.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6):114-156

[3]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张积康.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国际经验及其借鉴[J].涉外税务.2011(06):16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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