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依法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关键词: 依法行政 乡镇 法治 执法

乡镇依法行政法治工作总结(共8篇)

篇1:乡镇依法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乡镇依法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在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和xx乡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我们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乡政府年初把依法行政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下发《xx乡2015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成立了xx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乡长杨澍为组长,着重抓好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并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法制宣传,普及公民法制观念。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一是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广大群众散发宣传手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举措,使执法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细化和广度;二是组织专门的学习会议,比如今年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程序规定》等重要依法行政法规制度,极大的提高了行政有关干部的思想意识水平,使他们能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有关要求严于律己;三是组织各类互动宣传。引导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献计献策、并在乡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均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沟通和互动效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程序规定》,实行逢文必审,严把法律关,凡需要以乡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先由法制办把关审查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政策,程序是否合法。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来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通过电视广播、公开栏对全乡重点项目,干部任用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中心职能,加强政府网站群建设,提高信息传输安全性。

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了听证,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强化人大监督。乡政府每年都向乡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专门监督。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乡纪委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乡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乡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考评机制、综治领导责任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等,建立了xx乡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重大事件,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管理,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我乡无一起因不依法办事,而造成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各村、各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全部上墙,对外公布,在便民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六、存在的不足与明年工作打算

我乡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执法主体存在畏难情绪;二是依法行政监督不够有力,行政问责机制尚未健全,影响依法行政深层次推进;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还需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明年,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准备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计划组织全乡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一次《行政强制法》。二是搞好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同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服务体制。四是科学决策,我们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合理确定听证代表,通过听证达到充分听取民意,提高决策的执行力。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不进行报备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制机构的影响力,围绕全乡经济发展,政府法制建设重点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篇2:乡镇依法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奠定依法行政组织基础。

年初,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人员调动适时调整五龙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成立五龙乡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三夜学、专题学习等各种学习的平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培训、任职资格考试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本领,把民主、法治、平等、正义、和谐等理念融入到行政、司法、监督等工作中去,为形成全乡学法、懂法、用法和依法办事发挥表率作用。

二、宣传教育先行,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

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全乡“七五”普法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期间开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法雨春风”宣传月、法治讲座进文化礼堂、送法进渔村、普法上船头、“12.4宪法宣誓”、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的活动。二是开辟宣传专栏,在主要广场、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各类法治宣传视频,向广大群众散发宣传手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85余人次。使普法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细化和广度。三是抓住主题普法,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涉及《宪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安全法》等一系列直接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提高宣传的时效和覆盖面。四是组织各类互动宣传。充分利用乡人大接待室,为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问题、献计献策搭建畅通平台;

通过每周三网格走访,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宣传最新政策法规,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沟通和互动效果。

三、开展分线治理,促进依法治乡工作向纵深发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我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广泛开展了分线治理。一是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动了全乡各村、各单位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旅游旺季及重要地点和时段,实现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全覆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的管理,按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等相关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形成全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依法治乡工作格局,实现治理保稳定,治理求发展的目标。

四、完善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乡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乡平安综治工作中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各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第一线作用,定期对村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做到及时预防和处理化解,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2020年,乡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7起,成功17起,调处成功率100%,涉案赔偿额9万元,没有“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本乡的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

五、强化依法执政,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以及各村宣传栏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对乡、村两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使乡党务政务公开和村务三公开走上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嵊政发﹝2019﹞48号)《嵊泗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内容,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备及时。进一步明确乡镇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合法性审查中坚持把握“三个是否”原则,即是否符合法律政策,是否符合群众利益,是否符合现实需要。

加强法律咨询论证,重大决策做好法律咨询工作。一年来,积极发挥顾问律师在乡党委、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注重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同时,还注重进行法律咨询论证,使政府决策建立在民主科学依法基础上。全乡四个村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级事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六、构建防腐机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全乡广大党员、干部中提出了“勤学习、严纪律、树形象”的工作要求,倡导机关干部勤奋学习理论,尊重法律,维护法治权威,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提升全乡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和廉政意识,始终把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从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工作思路

回顾2020年五龙乡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群众的法律意识还较薄弱,干部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展望未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深入总结法治经验,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边实践边学习,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法治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带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夯实依法执政基础,继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党的理论学习和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法治机关。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

三、落实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科学决策程序。以更高的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落实。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不断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

四、推动宣传升级,覆盖法治氛围,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围绕中心工作继续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大力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

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学法培训、学法笔记、学法考试等学法手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渔民及外来人员的法制培训;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构建民主、和谐、幸福的法治社会。

五、狠抓责任落实,构建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大调解”体系。坚持调解优先,建立健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村调解组织为主力,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有机衔接。抓好调解队伍建设,加大对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抓好调解经费保障,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篇3:乡镇依法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高校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贯彻党中央决策中四个全面之一的全面依法治国就要求高校要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 依法依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更加规范, 不但可以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 还可以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避免工作过程中的弊端和随意化倾向, 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 推进依法治校的实现从而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二、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实施现状

( 一) 立法水平不高, 缺乏可操作性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化在我国尚属于较为新颖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则, 主要体现为立法水平不高, 缺乏可操作性。《高等教育法》与《教育法》与是宣言性立法, 条文规定较为笼统, 造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中某些过程的随意化。主要表现为: 程序性的规范较少, 可实施性不强, 在实施过程中实用性较少, 学校自主权过大。以《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例, 其中“情节严重”、“重大损失”等来决定学生命运的处理时的做法偏于主观的判断, 随意性很大, 这样容易造成辅导员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把控具体事件发生后的定性和定量问题, 很容易出现不同的辅导员老师处理相同的事件标准不一, 侵犯学生的相关权利。

( 二)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为不注重程序规范

辅导员管理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是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一个重要问题。没有正当程序就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更不利于执行决策和处理事后的问题。例如当前在学生奖惩上程序失范问题较为明显, 部分奖惩内容与标准未在奖惩期限前公布, 某些本科甚至研究生院系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制定与修改在评定前一周公布。导致学生在奖励期限内未能按照综合测评的引导去规范自身的行为。

有些奖惩的内容与标准没能做到事前及时公布导致教育对象的知晓度偏低。导致奖学金及其他荣誉评选过程与结果的可信度与公平性大大降低。同样在惩罚、处理违纪学生时, 未能做到全过程法治化。所谓全过程法治化, 即事前法治化、事中法治化和事后法治化。首先, 事前的教育与引导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法治的理想境界在于法制强制力的最少限度运用, 因此事前预警与预防显得尤为关键, 在管理实践中, 辅导员普遍缺乏预警意识, 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在一些问题中未能及时提醒学生, 导致一些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此外, 在对相关违纪同学进行处理时, 未能做到公开透明, 导致处理结果有失公允, 辅导员老师未能转变观念, 主管判断事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没有更好地去倾听学生的声音给他们更多申辩的机会。调查处理此类事件时证据意识不足。忽略了时候的疏导、教育、感化等工作。容易导致受处分的学生产生自卑等心理问题的产生更有甚者产生报复性心理, 造成事态扩大化。

( 三) 学生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侵权行为

学生寝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突击检查寝室时收缴学生的电热棒、电热毯、热水壶等学校规定的“违禁物品”; 要求学生办理某银行的银行卡; 以学生的综合排名或学习成绩来评定各类助学金; 强迫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行为都构成侵犯学生的财产权。辅导员老师突击检查寝室导致学生受到惊吓; 公开批评和处分学生, 发布处分学生的文件; 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名次等行为都将侵犯学生的人身权。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掌握学生的大量私人信息, 容易不经意间造成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 比如学生的心理问题、家庭状况、感情问题等; 部分学生委托老师修改文章, 老师觉得好的地方加以引用进行发表构成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这些都是在处理繁杂的事物时容易出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提高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对策

( 一) 辅导员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法治意识

高校辅导员作为学生管理和服务的一线人员, 在工作的过程中, 要时刻树立法治意识, 注意规范管理过程, 正确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 提高辅导员依法管理的水平是必要而又紧迫的。辅导员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其次考虑学校为了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而制定的相关制度。这些问题的思考都需要辅导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来避免因处理方式与法律法规相背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

( 二) 遵循规范的管理程序

辅导员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应当使整个管理过程的程序更加规范。规范的程序也是法治的最基本原则, 更是基本要求。没有规范的程序会导致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实现公开、公平、公正。也难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机会均等”。尤其是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的行为, 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的要求, 特别是在处理的过程中要符合法定步骤。例如:处分学生时要收集相应的依据, 给学生申辩和陈述的权利, 学生对违纪事实认可的情况下再按照法定的方式来完成。在工作中还要注意保留证据, 及时填写辅导员工作手册以便记录工作内容, 注意记录和保存与学生以及家长的谈话记录, 在涉及安全问题等重要事项的确认时有必要保存通话或短信记录。

在规范管理程序的过程中也要注重与学生建立互相信任的感情, 及时发现并充分肯定学生身上的闪光点, 更要有意识给每个学生能够出彩的机会。做到用心、用情、用智慧。

( 三) 积极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环境

良好的法治意识离不开良好环境的影响, 所以, 实现法治化必须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多次开办辅导员法律知识讲座、设立法律进校园专项项目鼓励辅导员进行法治化研究, 这些做法都将推进学校的法治化进程。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接触最多的一线工作者需在日常教育管理中需要做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加强法治教育之外还要结合有关案例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主题班会团会、专题讲座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 帮助学生明确其在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教育中的平等主体地位。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

辅导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主体, 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也就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重要支点, 也是提高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重要支点。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 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措施。依法治国的视域下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能够避免传统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高校作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 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 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对于今后人才走上工作岗位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有着积极作用。提高大学生法律修养, 增强公民基本法律素质, 无疑将对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 高校是社会的有机结合体, 高校依法治校,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水平离不开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目前在辅导员工作中存在许多违背法治精神的地方, 加强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当前的法治化现状并提出相应对策, 阐述了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所起到的重要促进作用。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

参考文献

[1]祁菲.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化的必要性[J].老区建设, 2014.16.

[2]刘洋.浅析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化的内在价值与基本思路[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2.04.

[3]张耀灿.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1.

篇4:乡镇依法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摘 要: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线战士,其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要求全社会培养和增强法治觀念,全面提高用法能力,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也应此形势成为必然发展趋势,这同时也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发展职业化、规范化的客观需要。实践中,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辅导员队伍法治意识水平参差不齐等客观实际,给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推进造成了诸多现实困难。本文从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辅导员法治思维、创新民主管理等方面,探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对策。

关键词:辅导员工作;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

一、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等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等重要的社会职能,是为国家、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同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然要求高校全面落实“依法治校”,这也使得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法治化成为依法治校、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高校辅导员作为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力军,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战线上的一线战士,其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也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所以,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教育部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 暂行) 》中明确强调,要引导高校辅导员系统学习掌握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实际上是从法治角度对高校辅导员提出新的要求,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掌握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积累,尤其必须熟知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并将法治思维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当前,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着极大挑战,一方面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不知如何维权,甚至有的高校在学生日常管理过程当中过度运用管理权力造成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害;另一方面,学生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往往做出与学生管理工作相对的表现,甚至出现状告高校的案例。这些都与目前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有很大关系。现实状况是,高校辅导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法治意识相对而言过于淡薄,管理过程中重结果轻过程,这些都是与规范化管理相悖的。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是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的趋势[1],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职业队伍发展,迫切要求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引导高校辅导员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从而做到日常学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推进辅导员工作上升到更高台阶,继而实现辅导员队伍发展的“法治化”。

(三)是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维护大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

和谐师生关系大学生管理工作追求的目标之一,其本质在于师生之间相互尊重、彼此平等、友好共处[2]。然而,如此和谐的师生关系往往会因为高校辅导员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的差异,尤其是与学生相处的过程(本文认为,高校辅导员管理过程,实质上应该是与学生的和谐、融洽相处过程。客观上,高校辅导员从事的是管理工作,但当面对大学生时,这样的管理工作应严格区别于具有隶属关系的管理与被管理之性质的管理,而是一种彼此平等、互助合作的相处过程)中不注重程序规范,或者运用过于僵硬的管理方法追求程序公正而忽略实质公正,或者为了追求实质结果而忽略管理程序,在部分学生中引起消极反应从而影响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

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即是要求高校辅导员创新管理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促进和谐师生关系的有效建立。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大多大学生也未曾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使得其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往往不知所措,甚至有从事违法犯罪的案例发生。另外,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定认识和了解,有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不够,往往发生运用错误手段维护利益的情况。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要求高校辅导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引导学生有效远离违法犯罪,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在学生有相关需要的时候给予有效帮助。

二、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现实困难

(一)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

当下,高校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大学生涉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以及其他的民事侵权行为。这类案例很多,比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山市某大学生对外群发短信,造谣称“6月中旬广东将有9.4级大地震,余震达3000多次”,短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最终该学生被处以10天治安拘留的处罚。

除此之外,大学生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也时常发生。比如发生在沈阳某大学的案件,某女学生赵某与同宿舍鲁某因琐事不和,赵某决定给鲁某点“颜色”看看,于是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打开鲁某的储物柜,将柜内的500元人民币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本只是“开个玩笑”的举动,因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判处缓刑3年。还有我们熟悉的发生在2004年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案、发生在2012年的廊坊师范学院杀人案、发生在2013年的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等。

高校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除了部分大学生心理不健康导致以外,主要是不知法不懂法。这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尤其是对处在高校学生管理一线的辅导员工作提出了更好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方式,把法治化作为工作常规思维,在大学生中大力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促使学生培养和增强法治观念,预防违法犯罪。

(二)辅导员工作缺乏法治意识

1.学生管理过程程序不规范,易侵犯学生权益

程序是和实体相对应的概念,程序意识是指行为人按照既定过程管理和约束自己行为的思维方式[3]。实践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因不具备程序意识而引发诸多问题。

近年来,高校高校学生安全事故频发,除学生酗酒打架斗殴引发伤害事件外,宿舍安全问题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头疼区域,其中尤以违规使用电器最为严重。比如发生在2008年的上海商学院宿舍失火案,即是因为寝室违规使用“热得快”引发火灾,造成四名学生到场死亡的后果。面对宿舍安全问题,诸多高校采取的应对措施除了严明纪律要求学生遵守外,经常由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对宿舍进行突击性检查,收缴所谓的“违规电器”,这些不注重管理程序的方法不仅容易导致对学生财产权的侵犯,也容易侵犯学生的隐私权。甚至有部分在工作中掌握了大量学生个人信息的辅导员在不经意间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侵犯学生隐私权等[4]。

除此之外,在奖、助学金评定、三好学生评定、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学生处罚等方面,未能及时公示、听取意见,做到公开、透明,损害公平,导致可信度降低,侵害其他同学权益。这些问题都是源于辅导员开展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注意程序规范导致的。

2.学生管理模式落后,无法体现民主需求

目前,大多数高校辅导员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多是由辅导员个人制定一套管理办法,或是参照学校制定的相關制度按部就班的执行,往往是单一的纵向管理,学生在此过程中只能是被管理者,没有良好的建议和意见表达途径。

再者,目前在大学校园里,由学校主办、院系主办的各种活动、比赛、讲座层出不穷,有时为了达到某种场面效果,往往强制求学生参加,而学生并不情愿或者毫无兴趣。这种管理模式,因无法体现学生参与管理的民主需求,学生被动接受管理,管理效果不佳,甚至容易造成学生对管理工作的抵触。

三、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对策

(一)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学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目前已有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过于原则和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对于高校辅导员工作亦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这对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首先就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有法可依”。

就完善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言,首先,应当对辅导员的职业角色进行更加清晰的定位,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必须明确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相应要求,为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引[5]。其次,完善辅导员奖惩制度。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辅导员奖惩制度(当然,这必须是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做到辅导员的奖励和惩罚“有法可依”,该奖则奖,该罚责罚,营造辅导员管理队伍内部的法治化,这也是增强辅导员法治意识的途径之一。

(二)增强辅导员法治思维,提高辅导员运用法律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能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背景下,应对复杂、严峻的工作挑战,高校辅导员必须增强法治思维,提高用法能力,让法律成为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手段和工具。

就增强法治思维而言,首先,高校辅导员应当不断丰富自身法律知识。法治思维的养成,离不开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只有扎实掌握了法律知识,清楚知道法律相关规定,才能良好运用法律为自身管理工作服务[6]。其次,营造良好的用法环境和氛围。高校应当营造良好的用法环境,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公开透明有效的监督,保证辅导员开展工作敢用法、会用法、能用法。

(三)构建信息反馈机制,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维护程序公正

透明度是检验一项工作是否做到程序公正的有效途径,而程序公正又是检验该项工作是否合法合理、保障参与人利益的重要因素,是最终实现实体公正的客观保证。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保证学生对具体事项的知情权。实践中,高校辅导员可通过搭建多种管理平台,构建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例如,利用网络时代的优势,搭建QQ群、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等不同管理平台,及时的将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公开,同时保证管理对象的意见信息在反馈后得到及时处理,以此保证程序公正。

(四)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完善学生民主参与管理途径

民主化管理是法治化管理的有效反映,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必须拓展有效的管理途径,保证学生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利。

首先,应当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这是实现学生民主参与管理的有效前提,同时也是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更好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实践中,可通过专题讲座、小组讨论、组织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一方面组织大学生学习更多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养成用法解决问题的良好思维观念。

其次,辅导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在不违反上位法、学校、院系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创新管理方式,征求学生对具体管理工作如何开展的建议,对合理有效的建议予以采纳。同时,少数具体管理事项,还可与学生签订协议。这样做意义明显,一方面能够汇集学生智慧,发挥学生才干,使诸多管理方法是学生自己的想法,执行过程中更加容易得到遵守,另一方面,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可以培养学生的“契约精神”,这反过来也可以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

参考文献:

[1]任海伦.高校依法治理之探讨[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5,03:59-62.

[2]李雯,胡超.增强法治观念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意义[J].法制博览,2015,04:144-147.

[3]宫玲琳.论高校辅导员法治思维的养成与实践[J].思想政治研究,2016,01:100-103.

[4]李忠伟,孙晓光.依法治国的视域下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现状与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6,02:35-36

[5]宋广成,李治.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初探[J].学周刊,2016,05:213.

篇5:乡镇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镇委、政府及的领导和支持下,围绕“法治巴彦”创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增强。完善和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协调指导小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等一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党委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网络进一步得到健全。建立健全法治网络组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指导负责分工蹲点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绩效考核进一步得到完善。各乡镇党委政府把创建法治乡镇工作纳入四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并做到考核成绩与工资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并制定了《创建“法治乡镇工作责任分解表》以及《法治乡镇建设工作计划》。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和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依法治镇的进程。

二、加强法制宣传,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为加大对“法治乡镇”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镇营造舆论氛围,多举措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动员部署。年初党委政府专门印发《乡镇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重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宣传教育部门拟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宣传。二是学法守法。党委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列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三次,机关干部组织开展了普法知识测试。近年来,我们还举办了村(居)治保调解主任普法知识培训班,民营企业家普法讲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组织基层妇女主任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进行培训教育。三是营造氛围。为了使法治乡镇建设深入人心,在主要街道、路口、住宅小区悬挂横幅、定期不定期利用橱窗、专栏、黑板报刊登法治建设内容进行宣传。消费者协会开展“消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工商所进行“商标法”知识问答等等。通过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三、以创新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乡镇特色

一是以党代会常任制为载体,建立党代表参政议政新机制。形成了以明确责权为重点,健全完善党代表活动例会制度;以发展为主题,落实党代表调研制度;以促进为目的,贯彻党代表视察制度;以强化考核为目标,全面实施二级评议制度;以上下联动为抓手,坚决执行征求意见和通报情况制度。工作中,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不断规范和正常党代表活动,保证党代表各项活动正常化、连续化和规范化,从而使党建工作推动了法治工作的进程。

二是以构建惩防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机制。通过惩防体系建设,乡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以深化党务公开为载体,着力打造阳光政府。近年来,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的内涵,完善镇、村两级公开目录,坚持做到除正常目录公开外,镇村两级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动态,全过程公开。其他事项可依照群众意愿,实行依法申请公开。对村级财务实行网上公开,群众可在网上对村、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查询。通过这种做法,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我镇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已经逐步走上了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

四、夯实法治基础,法治乡镇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篇6:乡镇法治创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在县法治办的精心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法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紧紧围绕“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通过“法治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升

我乡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六个坚持,六个做到”,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增强。完善和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协调指导小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等一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党委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网络进一步得到健全。建立健全法治四合建设网络组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指导负责分工蹲点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绩效考核进一步得到完善。党委政府把创建法治四合工作纳入四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对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与四个文明建设同步考核、同步检查。并做到考核成绩与工资挂钩,实行绩效考核。每年年初,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法治示范乡镇”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表》和《创建法治示范乡镇工作责任分解表》以及《法治四合建设工作计划》。年底,乡党委还组织县、乡两级党代表与人大代表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和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行视察和监督,加快推进依法治乡的进程。

二、加大宣教力度,学法守法意识不断深入

为加大对“法治示范乡镇”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乡营造舆论氛围,党委政府多举措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动员部署。年初党委政府专门印发《全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重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宣传教育部门拟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宣传。二是学法守法。党委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列入乡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三次,机关干部组织开展了普法知识测试。近年来,我们还举办了村(居)治保调解主任普法知识培训班,普法讲座,培训班,组织基层妇女主任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进行培训教育。三是营造氛围。为了使法治四合建设深入人心,我乡各村(居)在主要街道、路口、住宅小区悬挂横幅、定期不定期利用橱窗、专栏、黑板报刊登法治建设内容进行宣传。党委政府还利用信息公开栏对法治建设进行报道,开展学法竞赛活动,开展“消法”进社区宣传活动等等。通过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三、以创新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四合特色

近年来,我乡坚持以三大载体建设为抓手,“法治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得到深化。

一是以乡党代会常任制为载体,建立党代表参政议政新机制。对乡党代会常任制活动作了积极的探索,并逐步成熟和完善起来。逐步形成了以明确责权为重点,健全完善党代表活动例会制度;以发展为主题,落实党代表调研制度;以促进为目的,贯彻党代表视察制度;以强化考核为目标,全面实施评议制度;以上下联动为抓手,坚决执行征求意见和通报情况制度。工作中,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不断规范和正常党代表活动,保证党代表各项活动正常化、连续化和规范化,从而使党建工作推动了法治工作的进程。

二是以构建惩防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机制。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乡建立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主要内容:

1、加强宣教力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依纪管党;

3、强化监督,健全监控机制;

4、依法办案,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

5、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全乡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全乡党员、干部无一人违法犯罪,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效,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是以深化党务公开为载体,着力打造阳光政府。近年来,我乡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的内涵,完善乡、村两级公开目录,坚持做到除正常目录公开外,乡村两级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动态,全过程公开。其他事项可依照群众意愿,实行依法申请公开。对村级财务实行网上公开,群众可在网上对村、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查询。通过这种做法,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夯实各项措施,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

篇7:乡镇2021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1,莲花镇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两个高水平”的奋斗目标和“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的工作要求,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和动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升

镇党委政府始终对法治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队伍,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推进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工作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法治办,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行政的各项具体工作。党委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法治宣传,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为贯彻落实全镇“七五”普法,做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为加大对“法治乡镇”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镇营造法治舆论氛围,多举措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动员部署。年初党委政府在综治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专门动员部署,各办公室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联村联企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二是开展机关中心组学法活动。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邀请外单位部门负责人及资深人士进机关宣讲有关法规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建立了学习笔录,每季度开一次学习心得交流会,较好地促进了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性。一年来,全镇共举办了村治保调解主任普法知识培训班三次,计生妇女专干学法会议三次,企业综治负责人普法讲座三次,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及重点人员学法三次,不同行业人士普遍得到学法机遇,营造了法治乡镇的氛围。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为了使法治乡镇建设深入人心,在主要街道、路口、住宅小区悬挂宣传横幅、定期不定期利用橱窗、专栏、黑板报刊登法治建设内容进行宣传,通过微信微博加强法治宣传。通过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的平台建设要求和标准,落实场所、制度上墙、保障经费,打造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建成形象统一、覆盖全面、服务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加强人民调解、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并通过定期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薄弱消除座谈会等形式提高队伍的专业化。四是加强学习、培训,规范行为。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成果,举办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培训班1期,参加人员80多人次;举办法治讲3场,受教育500多人次。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教育向农村和企业延伸,开设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等,全年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多份,悬挂横幅20条,制作宣传标牌、标语30块。

三、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和谐莲花

全年共开展道路三严整治、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作业、违法乱张贴、流动设摊等各类专项整治30余次。莲花中队一般程序案件共立案2起,其中结案2起,简易处罚16起,发放限改31份,抓捕伤人流浪恶犬1只,清理乱涂写乱张贴牛皮癣180次,管理流动摊位290人次,规范占道、出店经营作业325起。摘除户外广告横幅30条,拆除私搭乱建雨棚2顶,拆除私设污水直排水池1处、违章接坡15处,清理乱堆乱放物75处,集镇背街小巷脏乱差点位整治6处。11辆。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强监管,严执法,优服务,保民生,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对小食杂店和小餐饮经营户的日常监管。以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的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数260余人次;通知健康换证75余人;更换公示牌12块,更新消毒柜5只,灭蝇灯147只;发放有垃圾分类标识的加盖垃圾桶60余只;发放原料进货台账和消毒台账100余本,新张贴或更换文明就餐标识标语300余只(张)等。

三、法治护航,开展重点工作

在无违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活动中,各办公室严格落实驻村访户走访工作,在重大节日和重大项目推进时期,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确保各部门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严格执行《莲花镇党委政府议事决策机制》,坚持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论证不决策、未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和民意调查多数群众不拥护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真正做到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莲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公共安全应急预案》,莲花镇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预警方案。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

四、以平安创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以来,我镇加强网格化建设。各村各网格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威望、生活在网格区域、熟悉所在网格风土人情、积极配合村两委工作、能为村干部分忧、真心为村民服务、能胜任专兼职网格员工作的人员推荐到网格员队伍,并多次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全镇18个网格18名网格长、18名专职网格员和18名兼职网格员的推荐选配工作,加强了网格信息的全面采集功能,同时提供更为精细的针对性服务,进一步营造平安和谐网格。截止10月底,我镇网格员共处理事件数量5453件,成功化调5453件,办结率达100%;镇村调解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856件,调处856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共办理信访事项10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84件;共处置110联动事项24起。认真做好“四个平台”全科网格建设,累计组织专兼职网格员业务培训20次,参与人数达320余人次。扎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站、心理咨询服务站(室)建设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工作推进。

五、办理议案、接受监督

有序推进政府实事工程建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目前莲花生态环境先行区建设、莲花溪综合整治、两路两侧等政府实事工程均按序时进步稳步推进,镇政府多次召开现场会、总结分析会、督查通报会等保证各项工程进度和质量。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做到能办结的尽量办结,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办结的做好解释工作,力争使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满意。

篇8: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职能转变。

转变职能的核心是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强化监督管理。这就要求发展改革委在法治的轨道上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真正实现由微观向宏观、由审批向监管、由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的转变。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了44项行政审批事项,两次修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把需要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减少了76%。我委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凡市场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地方部门实施更加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取消和下放了大量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1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9项,委托管理行政审批事项17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80%以上。目前,我们正在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权力事项、依据,编制自治区发改委行政权力清单。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等事项,对保留的各类行政权力实现动态更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务院“五个一律”的要求,对各项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和强制性中介服务进行彻底清理。还要及时修订《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项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同时下放审批权限,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些并没有做到同步下放,只是我委下放了审批、核准权限,而相关支持性文件仍需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批,结果不仅没能达到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反而给盟市、旗县造成了不小的困难。因此,今后将积极推动部门同步下放审批权限,真正起到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

创新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我委已经建立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事项,必须经过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今后将继续严格落实委党组会议、委务会、委领导传签等集体决策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还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计划、政策、改革措施、政府定价等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决策落到实处,实现预期效果。

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近年来,我委围绕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做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一是简化了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对国家有明确规定由省级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即使不能减少审批程序的,也要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审批速度。核准类项目大幅度压缩了中间环节时限,对于采用技术路线比较成熟的核准类项目,原则上不再做可行性评估审查,项目核准限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行政许可法》规定的20个工作日的时限缩短了3/4。二是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推进网上审批。传统的纸质流程在效率、公开、透明度方面比起电子化、信息化有很大差距。我委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在线、全系统共享的要求,建立网上审批系统,目前对项目的核准、备案已经开始在网上试运行。三是加强了部门协作。对于一些重要项目实行了联动审批。凡上报国家发改委申请核准的项目文件,同时抄送自治区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商请各部门及时上报并盯办取得相关部委的支持性文件。凡自治区发改委备案的项目文件,同时抄送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商请各部门及时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条件明确、环节优化、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设定审批程序和各环节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前置条件,统一规范报送和受理,着力推进“阳光审批”,凡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受理、过程及结果的“七公开”,方便部门、地方、企业及社会公众查询。

强化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格局。

有效的监管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必要前提。减少审批核准范围和下放审批核准权限不是“一减了之、一放了之”,而是要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针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放、取消和调整后可能出现的监管不到位情况,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4号),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我委也制定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监管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管理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收到了一定效果。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加强项目监督和市场管理工作。将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堵塞监管缝隙和漏洞,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努力做到“宽进严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要同步下移监管重心,落实地方监管职责。为了做好项目监管工作,我们正在研究起草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办法、政府备案投资项目办法、政府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办法和政府备案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办法等文件,待修改完善后将上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

加强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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