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关键词: 普及 法律 法治 知识

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精选10篇)

篇1: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司法所“法律六进”工作事迹

**司法所根据省、市、区依法办安排,从2006年开始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制观念,为依法治镇,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

**司法所根据各级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在镇区内各级机关落实了五项措施,一是各机关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二是加强了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每年组织机关公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人员进行补考,使学法用法考核工作规范化;三是依托农民夜校和业余学校,机关学习园地,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强了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为其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方便。

二、切实做好了法律进乡村工作

我镇下辖10个行政村,54个村民小组,农村宣传法律量大面宽,针对以上情况,司法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每个行政村选派了一名法律宣传指导员,各指导员要对所包的村每月向司法所汇报一次。自工作开展以来,各村主要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了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每个村都建立了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都建立了一个法制宣传栏;二是组织各村“两委会”干部按时参加了全镇农村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班;三是各村都成立了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运用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秧歌、快板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各村每年至少保证宣传2次。武五村集中宣传每年4次,将“村规民约”和“村民义务”统一打印上墙,主要是春节、中秋节、“五一节”和国庆节进行集中宣传;四是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作用,**法律服务所现有律师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2名,全年共接受法律咨询5次,代理20起,代写法律文书40件。

三、法律进社区工作进展顺利

全镇3个单位社区全部实现了“六个一”:即建立了一个法律宣传橱窗,建立了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了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了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能经常深入街道、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为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徐家沟社区对本社区的法律宣传橱窗和法律图书角进行了全面刷新,对专职法律宣传队伍的工作进行了定期考核。

四、法律进学校工作扎实有效

镇司法所从五个方面着手,重点抓好了辖区内11所中小学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了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了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各学校都将法制教育课的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落到了实处;三是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四是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了第二课堂,开展了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五是为各学校配齐配强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五、加强依法治企,促进法律进企业工作

一是全镇2类7个私营企业和3个国营企业都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基础上,正确处理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二是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日,宣传周等形式,大力宣传了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知识,提高了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加强职工业余法制学校建设,并将学习计划和考试考核,纳入了职工的日常管理;四是开通了“职工维权热线”,司法所积极地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各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正在实施,徐家沟矿、鸭口矿和一五三厂的律师顾问制度正在建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六、加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镇域内22个省、市、区属单位的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能积极学法用法,并能与业绩、考核相结合,有针对地对职工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了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各单位内部通过公示牌和宣传册将与本单位业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进行积极宣传,**电管站将《电力法》和“安全用电知识”印刷4000余份,发到了辖区群众手中,收到了良好效果。

篇2: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土木建筑工程系工程1301班团组织生活

“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

策划人:王霞

策划时间:2014年9月27日

一、活动背景

为了切实加强校园法律建设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法律校园舆论氛围,促进校园法律知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学生关于法律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学生使用法律的能力,丰富学生的大学生活,向社会传递法律的正能量。

二、活动意义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用法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校园良好的学风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律常识,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学生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主题

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

四、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

五、活动地点

博识楼

六、活动对象

工程1301全体同学

七、活动内容及流程

1、团支书点名;

2、主持人致开场词;

3、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4、观赏法律讲堂节目的经典段落,并请大家谈谈感想;

5、诗朗诵《我们与法律援助同在》;

6、基础法律知识问答竞赛; 注:答对的同学奖励一颗棒棒糖。

7、趣味活动《各位好汉请抱拳》;(1)游戏规则:

1、首先,六人一组,参加游戏的同学站成一排,面向观众,给每人一个代号,一般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比如张三就是姗姗,李四就是丝丝;

2、然选择一个人开始游戏,比如是张三开始,张三说:“各位好汉,大家请抱拳”,然后所有人一起双手抱拳,并大喝一生“哈”,张三然后继续说:“姗姗请丝丝喝茶”,李四就要马上跟着说:“丝丝不会喝茶”,然后张三就发问:“那么谁和喝茶?”,李四则回答:“欢欢会喝茶”,然后代号是欢欢的人则回答:“欢欢不会喝茶”,李四则发问:“那么谁会喝茶?”„„;

3、直到有一个人犯错,则此人接受惩罚。惩罚可以是俯卧撑或者下蹲。

(2)参与者一人一颗棒棒糖,胜利者一个怡口莲。

8、自由讨论如何在现实生活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并举出实际案例来分析我们遇见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9、歌曲欣赏;

10、主持人致结尾词;

11、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八、活动经费

道具:10元 奖品:10元 共计:20元

九、人员分配

策划人:王霞

主持人:李明慧、李伟栋 后勤:解顺芳 现场纪律:徐文博

十、注意事项

(1)PPT的试放;

(2)材料的准备;

(3)人员的确定。

十一、活动结束

(1)做好相应的总结工作,提出缺点和优点,为下一次的活动提供良好经验;

(2)将活动中的影像资料做成相册,为班级留下宝贵的纪念。

篇3: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社会

一、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把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加以强调,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是, 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 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 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问题累积是不少的, 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 从执法和司法领域看,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

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 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 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依然存在。三拍现象依然突出:拍脑门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这些问题, 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有些党员干部执法意识差, 虽然我国提出依法治国30多年了, 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里, 法律意识还是淡薄的。

(二) 从公民和社会的法治意识角度分析, 民众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

我们长期以来人治观念影响很深, 特权思想、等级观念深深扎根。在西方国家, 一些公民出了问题, 首先会想着去找法律上的依据, 去看究竟错在什么地方或者哪儿没有错, 他们是寻求法律的帮助, 最后听从法律的裁决。虽然我国从1986年开始, 连续搞了6个普法教育, 力度很大, 虽然经过六个“五年计划”的普法, 但是很多老百姓、民众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所以, 要想增强法治观念、提升领导干部及全社会的法治思维能力, 尤其是要加强社会法治建设, 下一步重点的任务还是要怎么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关键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二、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社会的举措

(一)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以上带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 努力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公权力的特殊群体, 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 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 就像其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水平和能力一样。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

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 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 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 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 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 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 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 并逐步深入人心。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 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高度重视道德对社会公众的规范作用, 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

(三)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古语说, “理国要道, 在于公平正直。”在日新月异的改革时代, 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 折射出社会和谐发展对法治的更高要求。只有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 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四) 弘扬法治信仰, 学校教育者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人的法治意识不是靠上一堂课或者是旁听一个案件就可以增强的, 要有一个长期的熏陶, 耳濡目染, 所以从小学乃至幼儿园开始, 而且形式要生动活泼, 喜闻乐见, 小孩子能接受。现在跟孩子提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要有共产主义理想, 这些问题对孩子来说太宏观了, 他们理解不了。但是你讲要爱你的亲人、爱父母、爱同学、爱老师, 不能打架斗殴, 不能损害他人的权益, 过马路要看红绿灯, 告诉他们这些最起码的底线规则, 我觉得更重要一些。只要不断训练、不断提升, 他的意识会增强。所以, 无论是家庭教育, 还是学校教育, 在弘扬法治精神, 形成法治文化方面, 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但是, 目前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要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社会的举措,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以上带下用, 要依靠制度形成法治文化。

篇4: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主题探究

1.请对2008年法制宣传日主题作简要说明。

法律课堂

2.请你说出右面图标中“12·4”的来历。

现身说法

3.据报道:重庆垫江文兴中学高三学生张仁龙因高考准考证被老师扣押而失去语文考试机会,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垫江县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垫江县文兴中学扣证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判决由该校赔偿原告高考报名费219元、精神抚慰金1.5万元。

垫江县法院根据我国宪法判决原告胜诉给了你什么启示?

实践活动

4.为配合2008年的法制宣传,你还准备用哪些方式参与?

参考答案:

1.①弘扬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具有战略意义的一个新命题,这一提法使依法治国方略从制度建设层面深入到了法治精神的层面。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党当前一项重大而迫切的政治任务。③弘扬法治精神可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科学发展可为建设法治国家指引方向,二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

2.“12·4”即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

3.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②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权利,每个公民都要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宪法意识。③青少年应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篇5: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演讲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而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逐步限制王权并扩大资产阶级权力,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并制定了诸如《权利法案》、《人身保护法》、《王位继承法》、《国会法》等一系列法律。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这些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现代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宪法,它是以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的《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于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制定的,在全世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中国古代没有制定“宪法”的传统,“宪法”的概念也是由西方传入。18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内容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组成。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专用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虽然《共同纲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随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的,并在1988年、1993年、和20__年进行了四次修正。

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就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让每一个人能够更多地了解宪法,也让宪法真正走入生活、融入社会,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设立“国家宪法日”,更是确定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古语有云:“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中国的法治建设蹄疾步稳,进入崭新征程。设立“国家宪法日”,通过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进而在人民心中牢固树立起对宪法的拥护和信仰,才能为法治中国提供最坚强的支撑,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带来强大持久的动力。

篇6: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1】

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2】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4】

20_年3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益宽广。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与时俱进的宪法,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保障,汇聚磅礴力量!

我们需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制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5】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20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现将我校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11月27日,就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对《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到来做好了知识积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及时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12.4”宣传活动做了精心组织、全面安排。

二、认真落实,营造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校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地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是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地顺利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1、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1)利用全体教职工会议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

(2)组织教职工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教职工法律意识。

2、组织法制宣传队上街进行法治宣传。

12月4日我校派出由闫雄韬校长带队的”12.4”法制宣传队,到县城主要街道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积极开展普法公益活动,增强了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3、12月5日联合河郭镇派出所对教教室宿舍展开清查管制刀具行动。

本次行动虽然未发现管制刀具,但我们发现有的同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学校不允许带进校园的危险物品。以后要将清缴管制刀具工作和学生法制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增强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守法观念,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4、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在校大门口悬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校”宣传横幅,营造氛围。

(2)12月1日周一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主题为“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的法制宣传动员,对全校师生再一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拉开整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序幕。

(3)12月2日下午,各班级开展一次以“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班会,学生积极讲述自己身边的法律故事,班主任从学校的规章制度到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4)、举办了一次法制讲座,并组织师生观看法制宣传片,通过鲜活的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守法意识。

(5)以“法律伴随我同行”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活动,对各班手抄报进行评比并把优秀作品在学校橱窗展示。,进一步巩固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

篇7:弘扬法治精神 维护法律尊严

陈润儿

法治既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注重用法治的眼光审视发展中的问题,用法治的手段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取得了积极成效,获得了深刻启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建设法治长沙,意义十分重大。首先,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转变领导方式的有效途径。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状态到开放状态,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要求我们依法来治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其次,这是增创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提升竞争实力的必由之路。制度优势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根本优势,长沙要在新的发展阶段,获得更多的优势,实现更快的发展,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加强法治建设、形成制度优势。第三,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民主与法治是辩证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的基础,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的保障。只有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统一,使民主得到保障,法治得到进步,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第四,这是大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和谐稳定的根本之策。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基本方式。社会管理必须依法管理,社会和谐需要法治引导。只有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办好各项社会事务,社会管理才能不断完善,社会大局才能和谐稳定。

建设法治长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上级交予我们的政治任务,是人民寄予我们的殷切期盼。

一、要坚定法治信仰,解决好“信法”的问题

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所表现出的忠诚意识、崇高追求、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着社会对法治的理性推崇,寄托着公民对法治的理想情感。曾经有人讲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对法律的敬畏、奉行、信赖和推崇,构筑了法治信仰的基础,诠释了法治精神的内涵。首先,法治信仰是彰显人类文明的辉煌成果。人类的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部法治的发展史。历史实践证明,法令兴则国治国兴,法令驰则国乱国衰。世界发展表明,人类步入现代社会,更加尊崇信仰法治。法治信仰不仅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和衡量标准,而且是法治国家的精神意蕴和心理基础。人类没有法治保障,就会没有标准和秩序;人类失去法治信仰,就会失去公平和正义。只有依靠法治维系,我们才能维持经济社会秩序;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我们必将增添未来发展信心。其次,法治信仰是解决矛盾问题的重要法宝。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时期,由于体制性、制度性和结构性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导致“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等现象的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干部群众对于法治的认知和坚守,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依法办事,力量无穷;违法办事,寸步难行。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法治的力量和法律的手段,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营造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明理、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环境。第三,法治信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鲜明旗帜。法治信仰不是对人类活动的思想统治,而是对社会文明的精神引领。作为重要的社会价值,法治已经升华为一种文明、表现为一种风尚,映射到不同领域、贯穿到各个方面。坚定法治信仰,就是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融入到精神领域、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日常行为。要积极推进法治从制度层面、工具层面向文化层面的演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使法治信仰深入到我们的内心世界,把法治精神转化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二、要增强法治观念,解决好“守法”的问题

建设法治社会,是我们的共同理想和不懈追求。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环境,形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自觉通过法制渠道反映问题、主动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一是要用法治的观念武装干部头脑。面对市场经济的法治需求、人民群众的法治愿望,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决策、抓工作,都必须掌握法律、依据法律、运用法律,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评判。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努力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真正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法律规章的模范遵守者、法治进程的自觉推动者。二是要让法治的观念根植群众内心。要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注重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传授法律知识和培养法治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要注重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密切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机关、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组织的普法意识和普法水平,不断增强法治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三是要以法治的观念凝聚发展合力。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谐稳定的基础条件。要坚持用法治的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的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用法治的方法维护大局稳定,做到依法规范经济秩序、增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依法调节利益关系、激发社会成员的创造力,依法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人民群众的向心力,浓厚共谋发展的氛围,保持率先发展的局面,提高科学发展的水平。

三、要推进法治建设,解决好“执法”的问题

执法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法治是实现执法公正的有效保障。要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落实到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要始终坚持为民执法。执法为民既是党的工作宗旨的根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执法工作如果离开了人民,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承载人民的寄托,我们的执法才有目的和方向;只有依靠人民的力量,我们的执法才有保障和发展;只有得到人民的支持,我们的执法才有底气和动力。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紧密结合执法工作的实际,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事事处处为群众着想,时时刻刻替群众解难,切实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法为尊。其次,要始终坚持公正执法。法律的力量源于权威、源自公正。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公平正义永远是法治的呼唤,始终是人民的期盼。一个社会,公正的底线就在于“法”,公正的体现也在于“法”。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使权力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得到维护。要把公正执法作为价值追求、行为准则和崇高责任,不为权势所扰,不为利益所惑,不为人情所困,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次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认知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感知法律的严谨与理性。第三,要始终坚持严格执法。要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增强法律的约束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合理配置执法权限,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行政损害赔偿制、行政过错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权责,提高执法水平,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运行在法治化的轨道上。

四、要彰显法治权威,解决好“服法”的问题

崇法守法的法治信仰、科学完备的法制体系和切实有效的法律实施,是法治的基本要素。

篇8: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一、科学技术的普及要坚持人文精神的民族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创新以及彼此之间的取长补短,带来了科学技术在全球范围的普及,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全球各地的产业革命、经济增长和人类社会的空前进步,从而促使人类更加文明,思想更加解放。然而,不可否认,每一次科技革命都是在发达国家首先爆发,然后,所创造的科技成果向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广、延伸。技术成果无不内含着西方价值观的成分,带有西方人文主义色彩。落后国家和地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动地接受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革命及其成果。它们在无条件接受来自西方的有关民主、科学、自由等合理的人文思想的同时,又不得不受到同样根源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贪婪、自私、懒惰、专制、狡诈、嫉妒、征服等反人文思想和反人文精神观念的影响。

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最新一次科技革命,其技术成果在以极快的速度向外推广的同时,也就是西方人文价值由西向东、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充、渗透的过程。“数字化典型技术网络本身就是美国人文精神的产物,网络至今带有显著的美国的人文主义色彩,网络上的信息内容90%以上都是英语,网络的硬件、软件、协议、语言都是美国主导的”。[1]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网民在使用微软公司的IE浏览器浏览网页,很难不受美国人文价值观念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处于一种尴尬的两难境地:“要么拒绝网络的深入,从而游离于信息社会之外;要么任由强势民族的人文精神把自己改变成为新的‘世界公民’。”在当今这样的时代,第一种情况几乎已不可能,阻止网络的进入就是把科技拒之门外,会导致落后,落后就要挨打,这一点我们是有沉痛历史教训的;而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就可能造成“强势人文精神的全球传播,使全球人文精神相对一元化”。[1]

科学技术在全球普及的今天,防止人文精神的一元化即西化,其有效途径是把新时代的人文精神融入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之中,培养人文精神的民族特点,使各国的人文精神具有本民族的特征。“一个民族如果丧失自己在精神上的主体性,就丧失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就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会成为别人的附庸”。[2]一个民族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民族,就在于这个民族的精神实质,精神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是其与他民族区别的关键,作为精神宝库中一员的人文精神,必然也充满着自己的民族色彩,代表着一个民族。“只要有一定精神,就可以使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生命辉煌”。[3]

就中华民族而言,人文精神的建设必须根基于中国文化传统之上。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内容是“内圣外王”,“内圣”是指个人道德人格的修养,“外王”是指达到社会整体和谐。“内圣外王”是探索理想人格与理想世界的统一,即对圣贤与大同世界的追求,体现了对人类及整个物质世界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正是这种建立在优秀文化传统基础上的中华人文精神,才使得中华民族源远流长,长盛不衰。中国进入近现代以来,由于西方文化的入侵,打破了对理想人格修养和理想世界追求的环境,人们开始怀疑并抛弃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人文精神,“对西方文化生吞活剥,囫囵吞枣,严重西化,丧失了文化的主体地位”,[4]造成了人文精神的失落和民族的深重灾难。要重新获得民族的独立和振兴,就必须恢复根植于健全文化传统上的人文精神。正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形成的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人文精神的指引下,中华民族才赢得了独立,实现了发展;又在天下为公、天人合一、厚德载物的传统人文精神中,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中国与外国、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和睦相处。

二、科学技术的普及要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作为人文精神精髓和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在漫长的历史演进和变迁中沉淀和凝结而成的,是民族文化的精髓。民族精神一旦形成,就会发挥出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今天,“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5]就是新时期中华民族精神最突出的内涵。

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有很多途径,但在科学技术不断普及的新世纪,就更加少不了科学技术的参与。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不仅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而且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的社会风气和民族精神,创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社会精神风貌”。[5]胡锦涛同志也号召弘扬民族精神要“运用科学技术的力量”。因此,“弘扬民族精神要讲科学”,[6]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

弘扬民族精神为什么要讲科学呢?其一,民族精神本身就应该是科学的。我们要建立的文化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民族文化首先是民族的,这是一个民族文化区别于另一个民族文化的关键;民族文化又是科学的,建立在民族文化基础上的民族精神必然也具有科学的成份,是科学的民族精神。其二,我国民族精神的科技含量比较少。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闭的封建社会,人们缺乏科技实践活动所必需的冒险、探索精神,科技成果得不到普及、推广和广泛运用,这些都使得民族精神的科学性不足。所以弘扬民族精神要讲科学,要通过运用科学技术的力量来弘扬,增强民族精神的科技含量。

三、科学技术的普及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弘扬

科学技术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大体有两条途径:间接的和直接的。两条途径相互结合、不可分开。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都在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民族精神,对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发挥着重大作用。

首先,科学精神对民族精神的弘扬。科学技术本身所包含的尊重事实、追求真理、敢于怀疑、不断进取、开放交流、坦诚无私、严肃认真、批判创新的精神是构成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科学实践活动的过程,就是这些精神发挥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弘扬民族精神的过程。求实、创新、探索和自由讨论、鼓励争鸣既是科学精神的基本要素,也是民族精神的表现形式。所以在发挥和崇尚科学精神的同时,民族精神也会得到弘扬。

其次,科学方法对民族精神的弘扬。 民族精神包含着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在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中,思维方式起着重要作用。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变着人类旧的思维方式,创造出新的思维方式。科学方法对民族精神的弘扬,就是通过改变旧的、原有的思维方式来提高人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从而弘扬民族精神。在中华民族精神之中,不可否认存在着一些传统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缺乏精细化和实证性,在当今时代,这种旧的思维方式有其不适应性。通过掌握科学方法,可以弥补传统思维方式的不足,从而加快整个中华民族思维方式的现代化。

最后,科学知识对民族精神的弘扬。科学知识的创造、普及和传播,能够提高人的智慧和理智,增强抵御愚昧和野蛮的能力,推进人的思想和行为的道德化。科学知识除了促进人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观念提高以外,还丰富人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科技素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必须具备高素质的人才,而科学知识不但转变了人的观念,而且提高了人的科技素质,为民族精神的弘扬提供了人才条件。

摘要:指导科学技术运用与普及的人文精神不应该只是西方人文精神的单一模式,而应该扎根于一个国家传统的优秀文化中,坚持人文精神的民族特性。科学技术在中国运用与普及的过程中,要坚持人文精神的民族特性,即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为此,应大力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和学习科学知识。

关键词:科学技术,普及,民族精神,弘扬

参考文献

[1]张桂芳,陈凡.数字时代中国人文精神的缺省、重建和扩展[J].江西社会科学,2004(9).

[2]高娜.人文精神的内涵及其特征[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5(1).

[3]郑刚.中国人的精神[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7.

[4]邓俊军.转型时期人文精神的失落及其建设[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0(4).

[5]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篇9: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1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2008年10月30日,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就“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发出通知,确定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2008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正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活动形式可结合传统的法制宣传手段和形式,进一步丰富座谈会、论坛、法制展览、知识竞赛、广场活动等宣传形式,继续用好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宣传册(页)等手段;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积极筹划组织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知识链接】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从宪法规定的内容、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等三个方面来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赋予公民人身自由、受教育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经济生活中的权利等,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4依法治国的主体: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客体: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5依法治国中的“法”是指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6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7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①有法可依。②有法必依。③执法必严。④违法必究。

8依法治国的意义:①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②依法治国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

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③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9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10公民有序参与依法治国:①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每个公民都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国家利益,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②公民依法享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权、建议权、监督权。

【中考预测】

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一个热点,2009年思想品德中考将会把这一热点与党的十七大报告、依法治国、宪法、公民道德宣传日、道德模范评选等知识结合起来进行考查,这一热点必将是2009年思想品德中考的重点。

【能力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1200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其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其宣传重点之一就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这是因为

(

)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②宪法经过修改已失去权威性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④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全部内容

A①③

B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2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美国也实行依法治国。下列选项中反映两国依法治国之间区别的是

(

)

①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③所依据的“法”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④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山有峰,峰是山的最高位置。右图直接反映出宪法

(

)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是公民权利的保障

C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D制定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4读右图漫画,你认为以下有关依法治国的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这里的“法”是指宪法和法律②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④客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二、材料分析题

5材料一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两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将《纲要》印发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设立“公民道德宣传日”。目的是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使公民道德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材料二见热点材料2。

(1)材料一和材料二体现了我国坚持怎样的治国方略?

(2)请你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民道德宣传日”各设计两条宣传标语。

(3)談谈你对“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解。

(4)请你围绕其中一个“宣传日”设计一个活动方案。

参考答案

一、1A

2B

3A

4D

篇10:弘扬法治精神 普及法律知识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法律的定义和本质,清楚法律的体系和运行;树立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培养法律思维方式,自觉加强法律修养。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3学时)

一、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含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法”在古汉语中有公平正直的含义。“法”与“律”最初是分开使用的。直到清末,“法律”一词才被广泛使用。

广义上的法律与法同义,而狭义上的法律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狭义上的法律专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法既包括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在一般情况下,法与法律没有严格的区分,可以通用。

1、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最初,人们处理相互之间的某种关系或某类事件时,首次找到一种解决方法并加以采用,于是形成了带有偶然性和任意性的“个别的社会调整”,其后,随着同类关系或事件的出现,人们又会援用首次采用的方法。久而久之,那种方法就成为习惯固定下来,成为人们共同遵行的行为规范。于是,便由个别调整过渡到经常的规范性“一般的社会调整”。法律规范形式的演进是从个别调整发展为规范性调整,从习惯法调整发展为成文法调整。这反映了法律从原始到成熟、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程。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法的认可是指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则或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国是欧洲大陆上最早产生成文宪法的国家。1789年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8月,国民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这是法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纲领性文件。他宣布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主权在民”、“分权”等原则,确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刑相适应”、“法律不溯及既往”等法制原则。1791年,制宪议会通过了法国第一部宪法,它以《人权宣言》为序言,废除了封建制度的一切等级爵位、称号和特权,赋予公民以迁徙、集会、请愿、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这部宪法也明确的反映出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确认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规定了在法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等。列宁:“意志如果是国家的,就应该表现为政权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否则‘意志’这两个字只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而已。” 任何统治阶级都必然借助他们执掌的国家政权,将自身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否则,统治阶级的意志就不可能成为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不能名正言顺地运用以国家名义出现的法律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的本质

“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共产党宣言》

法律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对法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奴隶制生产关系、封建制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了相对应的4中性质的法律。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制约着法律的发展程度。例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才有可能制定《证券法》、《公司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1、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3、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宪法—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普通法称为“子法”,说明二者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与宪法相关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立法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选举法》等。

案例1:乔玉贵等人侮辱国旗案

乔某、吴某、蔡某等人,均系福建省某地质学校学生。他们经常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领导的批评教育和处理。为此,他们对学校的严格管理制度感到不满,尤其对学校学生护校队产生对立的情绪,企图伺机报复。

经过预谋,五人于1992年11月10日凌晨2时许, 被告人乔某、吴某、蔡某等三人,到学校操场上把该校升挂在旗杆上的国旗降下,换上两条偷来的男式长裤升挂在旗杆上。随后把降下的国旗浇上少量煤油,点燃后扔进护校队的值班室。

福建省福州市郊区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吴某、蔡某3人,竟然将国旗降下烧毁,又把长裤升挂在旗杆上,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国旗罪,应予惩处。考虑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且被告人蔡某犯罪时未满18岁,决定均从轻处罚。1993年4月8日,该院依据《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做出判决:以侮辱国旗罪判处被告人乔某管制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吴某、蔡某各管制一年。

2、行政法—依法行政的根据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一般行政法主要有:《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

3、民商法—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范

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 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知识产权法等。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证券法》、《信托法》等。

4、经济法—宏观干预经济的法律

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 国家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农业法》、《人民银行法》等。关于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法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法》等。关于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等。关于劳动、社会保障的法律: 《劳动法》、《保险法》等。

5、刑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

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及其修正案、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犯罪的决定等。

6、程序法—解决争议、保障诉讼权利

包括: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一)法律的制定

我国的立法体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立法流程:法律制定的程序,也称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骤或阶段。

法律案的提出。有立法提案权的组织和人员提请立法机关将制定、修改或废除的提案或建议列入日程讨论。

法律草案的讨论。法律制定机关对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议和讨论,是立法程序的第二个步骤。

法律草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法律的生效。法律的公布并不等于法律的生效,可以在法律中规定一个生效日期,到达该日期时生效。也可以在法律中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经过公布的法律是没有效力的。

(二)法律遵守

守法主体:谁来遵守法律?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遵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守法内容:“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例:做守法的好公民

2002年11月成都市市民甲开车在三环路上行驶时,将路旁的市政工程花台等撞坏,尽管当时无人看见,甲仍然立即打电话给有关部门,几经周折,才找到直接的管理部门,甲表示自己使市政工程受到损害,要向该部门赔偿。由此引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争做好市民活动”,人们高度赞扬甲有公德意识。

(三)法律执行

如果法律不能被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洛克

广义上,执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上,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又称行政执法。

执法主体:在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是行使执法权的主体。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

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主动性和单方面性的特点。

执法依据:在法律授予的权限内实施法律。忠实于法律制度,严格办案;忠实于事实真相,严肃办案;忠实于人民利益,严明执法。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法律。

(四)法律适用

司法机关

司法是一种裁判活动;司法的主体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即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司法与法律纠纷、违法的出现相联系。

我国司法的基本要求——正确:所依据的事实全面真实,法律适用准确无误。合法:对案件的处理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主观臆断,更不得借口情况特殊而背弃法律。及时:指司法活动的每个阶段和全过程,都要符合法定的时间要求,努力提高办案效率。

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表现在:司法活动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的,遵守基本的原则是: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应该包括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

“法治”的含义:法治是与民主密切相关的,它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

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有良好的法律;另一方面这种良好的法律要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要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核心是依法办事。

“法治”与“法制”——

法制(legal system):法律制度的总称。它只是一种制度工具,可以存在于任何性质的国家中。

法治(rule of law):法律的统治。它反映了一种重视人文关怀、追求公平正义、保障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价值观、原则和精神。

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要求完备法制,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

(一)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有法可依是任何一个国家法制的前提条件。加强立法工作需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2、3、4、5、立法与改革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立法严密、细致的原则; 经济立法与政治立法并重的原则;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科学研究,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执政具体体现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

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案例2:河北省党委对行政官员的任免案

据新华网2003年4月24日报道,针对个别地区“非典”疫情汇报不积极的现象,中共河北省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全省11个地市在疫情汇报上如果达到3次不报、3次不按时报的,市长就地免职。讨论:河北省委常委会是否有权直接免去市长的职务?

本案涉及到地方行政机关领导的任免权的归属问题。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0条、第26条的规定,要罢免一位市长的职务,必须符合以下程序:在该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相关罢免案,然后由主席团提交大会审议表决。显然,我国法律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正职职务的免除,在权限、程序上都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外,任何组织、机构、任何个人都没有罢免一省、一市或一县之长的权力。

此案表明,执政党必须以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其对国家的领导只能通过宪法设定的权力运作程序来实现。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党组织不能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上,但可以通过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候选人,或通过人大中的党员代表联名的合法途径实现党的领导。而对于渎职或不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则可以通过向人大提出建议的方式,要求人大罢免其职务。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的特点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高效、廉洁、诚信、公正的政府。

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等等。

案例3:震惊全国的嘉禾滥用行政权利事件2003年,嘉禾珠泉商贸城开发公司承包了当地商贸城的建设项目。按照开发商给出的条件搬迁,为了让工程范围内的1100户居民迅速迁出,嘉禾县创造性地推出了“四包”“两停”政策。

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嘉办字[2003]136号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珠泉商贸城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所谓“四包”是指,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两停”是指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

(四)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

廉洁、公正、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完善的诉讼程序; 独立而公正的司法。

(五)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

案例4:改变中国法制进程的孙志刚案件

被害人孙志刚,男,汉族,27岁,湖北省武汉市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7日晚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所询问。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示孙的身份证,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3月18日,孙被作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遣送站。(这里公安派出所民警执法的依据是1982年由国务院颁布实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18日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20日凌晨1时13分至30分期间,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收容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当日上午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开始追踪报道。

6月5日上午,孙案开庭。6月9日孙案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死刑,李海婴被判死缓,钟辽国被判无期。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同日,孙案涉及的民警、救治站负责人、医生及护士一共6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2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孙志刚案件的处理,是迅速的,是坚决的,也是非常严肃的。

公安部部长***曾先后作了7次重要批示。该案件之后,取消了收容遣送制度,收容站变成了社会救助站。

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2003年7月21日,民政部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月1日起施行

(六)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

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能力;

3、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2学时)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志。

(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本保证

脱离党的领导、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就不可能建设好。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通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和实施宪法和法律。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

二、权利与义务观念

(一)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性质

行为的空间和界限。

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种合法的利益或自由。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

法律通过规定义务,使人们承受某种约束或负担。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应该在法定界限内进行。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数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法律权力总量与法律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互包含,法律权利的范围就是法律义务的界限,同样,法律义务的范围就是法律权利的界限。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各有其独特的、总体上有时相互补充的功能。法律义务的功能主要是建立社会秩序,而法律权利的主要功能在于实现人的自由,两者都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价值目标。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平等”包括:

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平等保护。

思考与讨论:“同命不同价”的司法解释要不要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司法解释》中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一些地方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出现“同命不等价”现象。例:(1)2005年12月,重庆市3名户籍不同的女同学搭乘同一辆三轮车遭车祸身亡。肇事方向具有城市户籍的两同学的家人各赔付20万元,而农村户籍的受害者家属,仅获得了5.8万元赔偿金。

(2)2005年10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同坐一辆夏利车的两名乘客死亡。男乘客金某是城市户口,女乘客赵某是农村户口。朝阳区法院就此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肇事方赔偿金某家属41万元,赔偿赵某家属1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同命不同价”的司法解释要不要修改?依据所学的理论,并说出理由。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略)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 经济安全; 科技安全; 文化安全; 生态安全; 社会公共安全。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一)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五)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名并民兵组织的义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义务

(四)如实提供证据义务

(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六)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1学时)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1、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讲法律:处理法律问题以法律为准绳。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讲程序:从程序出发。讲法理:符合法律原理和精神。案例1:不该发生的事

博士生杀人了!董秀海杀人了!浙江缙云县新建镇山岭下村的村民们纷纷议论着《时报》上登载的报道,感到难以置信。

2004年正月间,董家要翻新旧房,但新砌的砖墙可能挡住隔壁邻居马开亮家的采光,遭到马家的反对。马家多次要求董家停止建墙,董家不予理会。后经镇城管、土管部门的干预而停建。2005年2月5日,董家又偷偷重建。马开亮连忙上前阻止。双方发生冲突,斗殴中董家在清华大学读行政管理学博士的小儿子董秀海将马某砸翻在地。马被几个邻居拖出送往医院,3天后不治身亡。

2、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学习法律知识; 掌握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

例2:大学生在饭店门口讨要工钱(图)

2006年2月15日下午5时许,在兰州市五泉下广场附近的芳馨茗苑茶楼门前,兰州商学院大四学生刘某,浑身贴满标语,手里拿着茶楼不给发工资原因的说明,向茶楼讨要他的工钱。

当街讨要:茶楼无理扣除工资

刘某告诉记者,他是兰州商学院大四的学生,由于家庭贫困,还欠学校学费没有交全,于是过年期间找了一份茶楼的工作,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2月3日晚上,他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时间,让4名不愿走的顾客离开茶楼,老板就辞退了他,并将他的工资全部扣除。茶楼:严茶楼: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茶楼的一位负责人说,茶楼规定晚上12时后,大厅不允许客人消费,但刘同学没向顾客说明原因,一直到第二天早上7时许,4名顾客才离开,严重违反公司的运营程序。而且4名顾客应收40元费用,但刘同学只报了20元,公司是按规章制度办的。而刘同学说,当晚客人拒不离开,且茶楼包厢里还有客人,就去照顾包厢的客人了。第二天早上客人只给了他20元,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收费,就只收取了20元。随后,记者对双方进行了协调,茶楼考虑到刘同学的实际情况,额外给刘同学补偿300元,最后刘同学表示接受。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案例3:女大学生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大学生张某很喜欢照相。有一次,她在一个照相馆拍了一张艺术照,照得非常满意。不久,同学告诉她,她的照片被放得很大,放在照相馆的橱窗内做广告。张某认为照相馆侵犯了她的肖像权,遂向照相馆提出要求:第一,将照片从橱窗撤下,照相馆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3千元;第二,照相馆与她补签肖像使用协议,使用期2年,使用费5千元。

经协商双方同意:照相馆使用其肖像3年,费用3千元。

案例4:大学生自毁前程抢金项链被判刑一年

小樊是中部某省某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的学生。2004年的暑假,他到广州游玩,7月27日傍晚,他竟然抢了一名路人的铂金项链,但在逃跑的路上被抓获。在庭审中,小樊对自己的糊涂行径追悔不已,可惜为时已晚,荔湾区法院于11月11日以抢夺罪判处小樊有期徒刑1年。十年寒窗,好不容易考进理想的大学,却因一时的贪念而违法犯罪,落得坐牢的结局。

思考与练习

1、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性质?

2、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什么是法律思维?大学生应如何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

参考书目

1、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2、孙国华《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话语关联与修辞关联研究论文 下一篇:艺术话语与中国艺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