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共14篇)
篇1: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项目管理中心安质部【2011】69号《关于开展进一步强化南段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即通过专项行动,外塑形象、内铸品质,不仅使工地外在形象更加整洁、美观、牢固,更要使工程施工的各项管理达到标准化,精细化,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要求,北京地铁项目经理部积极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展开了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是本次活动总结报告。
一、工作目标
1、实现安全生产“三杜绝”,保证人员安全、结构安全、环境安全;
2、质量可控,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保市优,争国优;
3、标准化工地建设达标,符合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
4、结合工程特点和所处环境,施工围挡满足“简朴、大方、和谐”的原则和“干净、整洁、美观”的要求。
二、组织机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北京地铁段项目部项目经理带头,各部室主管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组 长:…..副组长:…………..成 员:……………………………………….三、工作依据
1、《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2、《绿色施工管理规程》;
3、北京市住建委《2011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方案》;
4、公司《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达标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轨道安质字【2011】233号);
5、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施工围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轨道安质字【2011】234号);
6、第一项目管理中心《2011年安全迎汛实施方案》。
四、安全管理方面
1、现场管理(1)安全防护
现场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四口、临边、孔洞安全防护到位。
(2)消防安全
★消防栓设计符合要求,灭火器数量充足,有效; ★动火证审批制度、设置看火人等有效落实; ★消防通道设置明确,防火宣传标志张贴到位; ★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存放。
现场施工人员能自觉配戴好安全帽和看火人员袖标
孔洞防护能做到及时有效
施工现场新增加的灭火器材
严格落实动火作业证审批制度
消防通道设置明确
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存放(3)用电安全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设置防护栏、防雨罩; ★接线正确,标识明确,责任牌张贴到位; ★漏保参数正确且有效使用。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设置防护栏、防雨罩
接线正确,颜色标识明确
责任标识牌张贴到位
(4)机械安全
★大型机械进场验收及时,检查、保养、维修跟上,不带病作业; ★大型吊装作业,信号工现场指挥; ★吊装作业设置警戒线,划定危险区域。
大型吊装作业,信号工现场指挥
(5)防汛安全
★组织机构健全,人员明确;
★防汛应急物资专库存放,应急照明器具到位; ★预案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防汛应急物资专库存放
2、资料管理(1)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档案完备,专项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有针对性; ★特种作业证件真实、有效,持证上岗,且及时检查; ★下发的检查整改记录表及时回复; ★其他安全资料分类归档,管理有序。
3、不足之处
★个别吊车作业时没有按照要求垫方木进行吊装作业; ★个别配电箱没有及时锁好箱门;
★施工现场已经设置吸烟区,但个别工人仍现场吸烟。
五、质量管理方面
1、现场管理(1)试验检测
经检查,项目部进场材料见证试验符合要求,复试报告齐全有效,商品混凝土坍落度检测符合要求,试验室配备4名专职试验员,对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旁站,试块的制作、送检、留置、标识均符合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
混凝土试块制作
(2)检查验收
我项目部质量自检体系健全,运行有效,项目部质检员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工序报检程序明确,条件验收组织到位,无缺项缺人。
质检员对底板钢筋进行自检
现场工序报验
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会议(3)观感质量
混凝土表面光滑、平整,无蜂窝、麻面、裂纹、气泡、错台、烂根、污染现象;暗挖初支网喷均匀、平整,无露筋、裂纹、剥落现象。
混凝土表面光滑、平整
初支网喷均匀、平整
(4)技术措施
掌子面超前注浆小导管打设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记录完备;背后回填注浆与掌子面保持合理距离,及时跟进,注浆记录完备;钢格栅安装位置准确,拱脚板连接密实可靠;基坑钢支撑架设及时、顺直,腰梁背后填充密实,钢管端头密贴腰梁。
钢支撑架设及时、顺直
腰梁背后填充密实
2、资料管理
(1)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组织了专家论证。
(2)条件验收的申请表、验收表、记录表内容一致,时间吻合,填写规范。(3)钢筋安装工程、混凝土试件留置、防水工程等施工过程验收均在监理见证下留下了影像资料。
(4)施工总包、分包、监理、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设计工程质量管理的所有责任人已编录成册,并已注明各自的质量职责及其经手的工程质量内容。
3、不足之处:
7月21日自查过程中,发现安德里北街站围护桩钢筋笼搭接部位单面焊焊缝长度不足10d,焊缝宽度不足0.8d,焊渣未清理干净。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项目部专项整治小组召开了质量分析会,并做出了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已于7月24日全部整改完毕。以下是具体整改情况:
已对焊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部位进行补焊,保证焊缝长度和焊缝宽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清除了焊渣。强化现场技术人员的责任心,对关键工序必须全程旁站。整改情况见后附照片。
焊缝整改后照片
六、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施工围挡
★采用砖砌方式和围挡板方式相结合,统一喷涂彩绘,和谐美观,响应陈刚副市长要求,宣传内容与地铁建设紧密结合;
★设置基本信息公示牌;
★不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悬挂标语横幅和其他宣传品; ★保持施工围挡安全牢固,整洁美观,无乱涂乱画。
围挡板统一喷涂彩绘
2、材料码放
★存放场地平整夯实,排水畅通; ★各类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标识清晰明确; ★杂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
各类材料分类码放整齐
3、环境保护
★实现五个100%的管理标准;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积极采取降尘措施。
4、临时设施
★所用材料符合消防、环保要求;
★宿舍高度、面积、居住人数符合要求,设置楼长、层长、宿舍长;
★统一配备吸烟桶水桶和空调设施;
★为每位工人提供统一的工作服和床上三件套; ★食堂三证齐全,炊事员上岗穿戴工作服帽; ★厕所、洗漱间、淋浴间设置符合要求。
宿舍楼设置楼长、层长
5、不足之处
★材料进场每批次数量较多,材料标识牌没有及时跟进设置; ★农民工宿舍配备的吸烟水桶不能及时清理,宿舍垃圾有堆放现象,值日人员不积极,工作不到位。
七、工作小结
我们深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在以后的管理中,我项目部将会继续加大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及京轨建一安字【2011】69号文件要求,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施工意识,完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及技术措施,加强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继续巩固所得成果,强化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力争创建北京市地铁建设样板化工地。
篇2: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围挡设施,切实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扎实做好全省旅发大会准备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围挡、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围挡设施形式,提升建设工程围挡外观整体形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全省旅发大会顺利召开。
二、整治时间
2021年9月2日至9月25日
三、整治范围
XX县县城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四、整治标准
(一)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封闭围挡,工期大于6个月的项目,应采用实体墙围挡,工期小于6个月的项目,应采用临时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颜色应与围挡协调统一。
(二)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三)施工围挡外观必须做到美化、亮化,围挡显著位置刊播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规定的公益广告,现场围挡及大门及时清洗或粉饰见新。
(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着力解决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问题,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落实好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XX县建设工程围挡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XX(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XX(住建局副局长)
XX(住建局副局长)
XX(城市住房事务中心主任)
XX(城市运维服务中心主任)
XX(局党组成员)
成员:XX(局建管股股长)
XX(局安全股股长)
XX(县质监站站长)
XX(局人防综合股股长)
XX(局市政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管股,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
职责:
1.建管股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围挡专项整治及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管控;
2.安全股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质监站配合建管股、安全股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围挡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4.市政股负责监管范围内市政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工程围挡专项整治;
5.人防股负责监管范围内人防工程项目围挡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2日—9月5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整治时间、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具体要求。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9月6日—9月10日)
对县城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项目台账,确保问题清、底数明。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9月11日—9月25日)
1.坚持摸排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对于能及时整改的,立说立行整治到位,对于整治难度较大的,拿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确保9月25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2.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实行“一案一策”、精准施治,对每个问题项目分别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3.坚持强化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主体,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彻底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全面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各建设、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建设工程围挡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动员部署,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各建设、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排查整治的政治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工作。县住建局每周对施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检查重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要进行表扬。篇3: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唐山市先后进行了“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动物源性饲料专项整治、植物源性蛋白饲料原料专项整治等行动, 对饲料行业的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季节进行排查。全市畜牧兽医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 对全市9个动物源性饲料厂、78家植物源性原料饲料厂、276家经营企业、339家使用企业进行了检查。通过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了饲料生产、经营行为, 对确保全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此基础上, 还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唐山市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对饲料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跟踪检查, 加大对假、劣饲料产品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日常监管力度, 消除饲料产品不安全隐患。定点联系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员每月对问题企业检查不低于2次, 市农牧局根据实际, 每季度至少检查2次, 每年对其主导产品抽样检测不低于4次, 严防“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其他可能危害饲料质量安全的物质流入生产环节。
文章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篇4: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12年8月20日,由云南省农业厅、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云南省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主题活动在昆明启动。活动将围绕“食品安全整治年在行动杜绝瘦肉精危害,保障放心肉供应”的主题,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宣布专项行动启动。此次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6个月的专项整治,彻底制止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乳制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家畜养殖贩运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彻底纠正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质量安全。
云南省农业、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密切配合从4个方面开展整治行动。一是规范农药兽药使用行为,审查、溯源、跟踪种植养殖场的农药、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二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成分、生产使用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三是规范农药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备案制度,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百县百台流动检测车项目”,重点加强对上市产品的监督抽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强化检打联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的农产品消费环境。(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篇5: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行动成果,根据全国、全省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认证【2012】19号文件和黑质技监函发【2012】81号文件和大庆市质监局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部分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我局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由主管领导亲自负责,制定行动方案,落实人员。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开展了街头宣讲,悬挂条幅、现场解答,发放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在六一儿童节、世界认可日、3c强制性认证实施十周年期间,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共发放传单500余份,深入企业9家,招贴宣传画20余张。提高了社会群众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识,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由于我局的辖区内并无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所以此次行动的重点就放在了对流通领域的监管。结合林甸实际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轮胎、农机、摩托车、儿童玩具、在用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等产品,重点查处销售和使用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行为。
(一)为打击3C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结合“春雷行动”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拖拉机、摩托车”3C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拖拉机销售企业6家,共8个品牌10品种。摩托车销售企业5家,共9个品牌76个品种。执法人员查验了产品的一致性证书和3c证书,未发现未经认证及超范围认证、不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
(二)我局于2012年5月30日对辖区内的儿童玩具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了玩具商店7家,此次检查主要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儿童玩具产品是否有“3C”强制认证、是否有中文标识、玩具适用年龄段;执法人员现场对涉嫌违规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责令其整改。此次检查有效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三)今年6月9日是第五个“世界认可日”,为了认真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我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招贴画、发放宣传册、解答问题、深入企业宣讲 等多种形式,加强认证认可正面宣传,推动认证认可工作深入开展。此次活动共张贴宣传画20张,发放宣传单500多份。
(四)对辖区内各医院在用的医用器械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是部分医疗设备的强制性认证情况。包括:心电图机、血液透析装置、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等。共检查医疗机构4家,总体状况良好,但也有少数医疗设备因年代久远等原因导致的无强制性认证情况,执法人员已根据不同情况敦促其尽快改善。
(五)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的家电销售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华夏家电商城、同兴家电商城、海信专卖店等5家经营商户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和无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现场共检查了电磁炉、电热水器、电饭锅、电风扇等小家电产品近50个批次180件。此次检查提高了企业对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局认真贯彻了省市局的工作要求,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深化了“双打”的行动成果,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不足,例如对辖区内销售企业的情况了解不是很充分、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时候,多数采取规范和整改措施,处罚还不是很到位、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还存在差距,在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却因为宣传没有跟上,信息报送不及时影响了整体工作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充分利用国家3c认证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基础情况和数据的记录和统计,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监管和动态监管的机制,保证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使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工作向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
质量技术监督局
篇6: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07〕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
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07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
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
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
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根据上级要求,为及时掌握本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特殊信息报告制度。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从9月1日起,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办汇总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每周一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情况周报表。每月25日报送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报表和小结;
2、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典型事例,随时报送。
篇7:驾校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明电20218
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第165
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完善驾驶技术培训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驾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校结合自身实际,从
月
日开始,开展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完善管理机构,制订整治方案,采用统一领导,多元同步排查,各司其职的方式,全面推行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排查治理,保证了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卓有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文件,思想认识到位
月
日开始,由学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采用大会宣讲原文文件,部门开会层层领会精神,相关责任人集中活动深入的方式,先后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第165
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政府、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指示,强化了全校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和安全行车意识,进一步打牢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从而使全体教职工更深刻地认识到:驾培行业是构建文明、安全、和谐运输环境的第一道锁钥,是源头控制安全事故的关隘,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幸福,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体现公共安全,构筑和谐.的重要基础。通过认真学.领会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员工更加自觉地以.为指导,站在讲文明、讲政治、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人本意识和.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中,自觉地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教学,安全行驶职责,身体力行以个体的整治活动,构筑起学校安全防范的坚固防线,保证了学校安全、制度、措施、职责和专项治理质量,为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到位,取得成效,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责任,组织管理到位
根据本次活动整治范围较广,质量要求较高和整治内容较细的特点,学校采用层层明确责任主体、多元齐头并进的方式,保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层层落实到位无死角、无遗漏。
一是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进一步明确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把手工程”的本质属性的同时,保证了人员调派,资金安排,制度完善等各类工作能够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将各部门一把手和关键岗位操作手纳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或“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行任务到人,责任到位,构建出反应灵敏、运转快速、目标明确的专项治理机制,并使专项治理工作紧贴日常教学、工作岗位。
一方面保证了安全整治工作逐项落实不走过场,查防安全隐患不留死角,整改缺陷不走过场;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变突击性安全查防整治工作为常态化安全监督治理,变单纯应付上级检查为全面落实培训安全规范,完成和做好份内工作,用杜绝重特大教学安全事故的实际行动和安全监督深化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制定了学校《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明确了安全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范围、内容、时间、目标和相应的负责人(单位)、责任人(单位)以及实施人(单位),保证了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清楚,责任目标清晰,从上到下形成了统筹兼顾,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整治机构,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
四是学校把安全治理专项整治和“优质服务四项制度”、“文明学校创建”以及“综治维稳”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治理驾驶培训安全隐患为主线的联动机制,构建起互相支持,互相促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层层督查,措施落实到位
为保证本次排查治理行动不走过场,学校遵循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和走安全发展的道路的理念,正确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确保生命高于一切的培训宗旨全面落实到教学、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的目标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领导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领导小组则采用每周检查一次,每半个月研究一次的方式,分头开展活动。
(一)由技术设备处牵头,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修理厂等部门配合负责对学校各自设备进行认真排查整治。
一是分别对全校教学用车、行政办公用车开展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实行每辆车子均过一次保养槽的方式,对车辆的完好情况,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一一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经过排查,学校全部教学用车均达一级标准,车辆各部件、特别是“灯、档、号、刹、方向机”等关键部位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安
全防护及教
学用附属
装
置符合JT/T433-2021
标准强制性保养无任何遗漏日常“三检”基本落实到位,各项记录齐全。
篇8: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针对当前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 于6月—12月间在全国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包括病死畜禽非法交易、私屠滥宰、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以及注水肉整治等, 将强化对活禽和生猪 (牛、羊) 的产地检疫,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 (户) 的监管, 严肃查处屠宰、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广泛宣传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 提高养殖场 (户) 的质量安全意识, 严厉打击使用或教唆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行为;加强对注水高发区域和时段的巡查, 依法严厉查处对生猪 (牛、羊)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发现定点屠宰厂 (场) 对生猪 (牛、羊)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 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加强对注水高发区域和时段的巡查, 依法严厉查处对生猪 (牛、羊)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据了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将开展定点屠宰企业集中清理整顿, 坚决淘汰不达标企业, 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屠宰企业肉品质量整治和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肉品质量整治, 包括完善屠宰企业内部可追溯系统,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肉采购的监督检查, 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肉行为, 对餐饮企业采购的畜禽及其产品开展专项抽查, 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私宰肉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业内人士指出:今年年初因干旱诱发了全国多地的猪口蹄疫疫情, 不少消费者因担心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而减少了猪肉消费, 成为猪价一路下滑的重要因素。因此, 此次专项行动对促进肉食品消费和稳定生猪价格有较大积极作用。
篇9: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一、精心组织,加强执法检查。印发通知《巩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固本”行动工作方案》、《巩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固本”行动联合执法方案》(巩农字(2013)140号)和(巩农字[2014]11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固本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后,又有农委牵头,由市食安办、工商、质检、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联合执法行动组,出动车辆30余辆,得力人员60余人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蔬菜为重点,排查蔬菜生产基地、豆芽加工作坊,重点防范违规使用高毒农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针对节前销售量大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加大上市前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频次和范围。共抽检油麦菜、白菜、韭菜、菠菜、西兰花等蔬菜样品731批次,合格率99%。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时投诉举报电话,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防控措施。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篇10: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增强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龙游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1.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是否符合备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兽药和从非备案养殖场收购原料问题,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养殖场,吊销其备案资格。2.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3.严厉打击出口食品逃检行为,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制止买卖单证,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非法行为;重点打击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走私行为,对非法进口的一律退货或销毁。4.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产品、摩托车、电动车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加强对边境贸易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进出口。
通过整治,确保达到三个“100”:对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的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工作措施
按县政府各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并上报检查结果。其中包括:
1、会同县质监、农业部门对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的资质备案及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对象:龙游外贸笋厂有限公司、龙游茗皇食品有限公司、龙游协荣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鹿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龙游金勺食品有限公司、龙游恒昌笋厂、龙游旺发外贸公司及其代理出口的龙游建光蔬菜食品厂、龙游金竹工贸有限公司、龙游鹏程工贸有限公司、龙游金帅罐头食品厂等生产企业。时间安排在9-11月份;
2、会同质监部门对玩具、灯具、小家电、电动车等生产企业的出口商品质量监管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对象:浙江001集团有限公司、龙游新西帝电子有限公司、龙游公任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鹿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浙江科力印业有限公司、龙游杰龙电子有限公司、龙游广龙电缆电子有限公司、龙游华亿利塑业有限公司、龙游万德福电子有限公司、龙游亿莱达电器有限公司、龙游同庆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飞耀车业有限公司、龙游余氏常用电器有限公司、龙游中大实业有限公司等14家生产企业。时间安排在9-11月份;
3、会同农业、经贸等部门开展供港猪养殖场的检查,重点检查防疫措施、药物使用情况等。时间安排在9-11月份;
4、开展对出口食品种植(养殖)基地备案情况检查。时间安排在10月底之前;
5、协同市商检部门,开展进口食品的市场监督抽查。对主要大型超市经销的进口水果、酒类、奶粉等进行一次监督抽查,时间安排在10-11月份;
6、开展出口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时间安排在11月份;
7、查处发现的违法案件。
四、行动步骤
篇11: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关于印发《沙河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畜禽屠宰管理,保证奥运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冀商屠管字[2011]7号)和《邢台市商务局关于签订“邢台市保奥运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邢商[2011]12号)要求,我局决定于5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沙河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沙河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 畜禽产品 质量安全 整治 通知 沙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
(共印15份)附件:
沙河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禽屠宰管理,保证奥运会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从2008年5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关于奥运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针对畜禽屠宰市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的方式,突出重点,消除隐患,标本兼治,强化生猪屠宰管理长效机制,强力推动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全面加强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奥运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种公猪猪肉等不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市区和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整治目标
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案件100%得到查
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台帐管理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肉品抽验。组织对我市各定点屠宰厂和流通领域的畜禽产品肉品品质进行严格检查,做到不漏检,重点检查肉品水分、重金属残留、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要加大抽检力度,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放心。
(四)加快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度。按照《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加紧改造和建设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尽快设置一批合格的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并协调畜牧部门尽快为定点屠宰厂配备驻厂检疫人员。要充分行使商务部门对屠宰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尚未开展定点屠宰的牛羊鸡屠宰厂(点)进行规范和监督,会同畜牧部门,严防未经检疫的牛羊鸡产品,进入流通和加工环节。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25号—5月31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按照全省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工作进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摸清底数,确定重点,落实措施,严格执法,对各类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
要及时上报、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三)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继续细化工作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环节、各岗位,对专项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沙河市商务局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避免恶意炒作。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开始后,各有关科室要按照邢台市商务局要求,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信息数据要做到准确、及时;奥运会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落实全天24小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信息。
篇12:小学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总结
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安全员协助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专项行动,协调各校区安全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一)范围: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危险化学品保管室、图书馆、电脑室、实验室、校内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
(二)重点:
1、校舍安全:要逐校逐间检查是否存在危房,对学校厨房、厕所、学生寝室等重点场所给予高度重视,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查出的校舍危房能整修的要立即整修,一时不能整修的要迅速停止使用,立即封存。
2、交通安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逐一登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车辆管理,严禁“三无”车辆运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现象和酒后驾驶,确保学生出入安全。
3、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堂是否配备必需的防蝇、防尘、防鼠、消毒和冷藏设备,是否出售劣质、霉烂变质、无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上岗,日常饮用水卫生状况,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设施设备安全:对学校的电路、电器、实验药品陈放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整改。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情况。
5、防火安全:检查学校是否对师生集中进行了防火安全教育,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场所的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防盗安全:学校的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财务室、储藏室以及教师办公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领导、教师值班巡逻,门卫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7、周边环境安全:要协助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重点检查有无社会闲杂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伤害学生,有无违反规定在学校附近设置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现象。
8、学生心理安全:学校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有心理疾病和问题家庭的学生是否建档造册、跟踪监管。
9、上下楼梯安全:学校是否开展宣传上下楼梯教育活动,上下楼梯是否有醒目的提示标示牌,是否实行分时段放学制,楼梯间是否有领导、教师值班,是否设立监督岗。
10、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一日两周”活动开展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各类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疫区学校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是否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四、具体措施
1、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排查
一是硬件方面,三校区在开学前组织人员开展校园建筑物、场地、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各班主任、专任教师对班级教室、专用教室、设备器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的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对学生加强教育、加强监控,让学生远离安全隐患点。
二是学生层面,对学生开展特异体质特定疾病调查,并进行汇总。
2、强化了饮食卫生
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我校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通过班主任、学生家长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3、强化了疾病防控
一是加强晨(午)检,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蔓延。
二是加强消毒、通风,切断传播途径。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预防意识。各班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讲解传染病的预防常识,提高了学生自身预防意识,降低了人为发病率。
4、强化了交通安全
一是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
二是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三是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监督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三轮车到校接送学生。
5、强化了治安安全,严格值班制度
一是做好校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二是做好校园巡逻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财产人身安全。
三是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严防群殴事件发生。
6、目标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各教职工根据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了安全职责。
7、强化师德师风。教师注意为人师表,注意语言文明,没有出现辱骂学生,体罚学生的情况。
8、强化教育宣传。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在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各班级、各部门安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营造了安全氛围,强化了安全意识。
9、强化协作协调。为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我校积极与政府、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共同治理校园周边流动的无证摊点各部门。
篇13: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总结
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总结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闽交安[2012]32号)、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闽运管安监[2012]32号)通知要求,汲取沈海高速“6.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组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排查精神,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整治”和“道路客车安全年”等各项活动,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治理,对本次排查治理内容和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督促行动的顺利进行,对排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我司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张乃贵为组长,副经理缪忠锦、刘建华、为副组长,吴观平、王振寿、卓华东、叶少春、何孔淼、詹金华、刘岩余、缪堔、陈国平为成员的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
责制定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负责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协调,资料收集、整理上报。
二、广泛宣传、加强督导
7月1日至7月5日对此次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采用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了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由专人受理群众举报。
三、突出重点排查治理隐患
7月6日至9月30日我公司进行了自查自纠,此次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原则,深入贯彻和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情况为:
1、严格按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和车辆管理的规定,逐一对基础设施、车辆技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企业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2、严格客运驾驶员的从业准入条件,逐一对我司驾驶员全面排查,包括证件及年检情况,落实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加大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全通条件》及补充规定,加强对农村客村车辆的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落实农村客运车辆日趟检制度,确保客车的正常行驶。
四、通过此次“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促进了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之以恒地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篇14: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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