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共6篇)
篇1:客运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目录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2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4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审验、检验制度.........5 车辆维护制度.....................................6 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7 营运车辆报废制度.................................9 车辆“三检”制度................................10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及随车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
1、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客运车辆实行维修、强制维护制度。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进行维护保养,超长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每一个趟次必须进行一次一级维护;普通班车每月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作业,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其它客运车辆严格执行每10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作业,行驶三个月但里程不足8000公里也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2、根据超长及其它客运车辆运行现状及二级维护周期,严格按照国标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国标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按车况的优劣制定二级维护计划,按期发出二级维护通知单,按时维护。
3、车辆的技术管理由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负责,要经常对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及大修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建立车辆台帐和车辆技术档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车辆基本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维修合同、结算清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附车辆检测报告)、类型等级核验记录(限营运客车)、行驶里程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并随时检查维护计划执行情况。
4、二级维护必须在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经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汽车维修厂出具二级维护合格证,严禁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业户维护。
5、对未按计划进行二级维护、二级维护检测、定期检测的车辆,公司应收回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并由职能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维护和检测。
6、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作好营运车二级维护管理,不留隐患。
7、公司依据国家对机动车等级性能标准新的规定要求,强化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管理。依据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制定车辆大修计划。营运客车大修必须到一类维修企业进行。
8、建立车辆大修台帐登记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台帐包括:入户日期、大修时间、大修厂名、合格证等,随时检查大修执行情况。
9、公司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车辆维护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并收集整理维护资料存档备查。
10、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不得营运。
二、随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
1、按规定配备车辆安全随车设施、设备,并建立相关台帐;
2、按规定车型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按规定车型配备防滑链、应急锤和安全带;
4、按规定配备三角木和警示牌。
对车辆安全随车设施、设备公司要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技术档案是车辆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前提,为增强车辆完好率,预防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技术档案内容
1、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这项记录要反应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燃油类型、最大总质量、核定吨位、车辆的颜色及长、宽、高、额定油耗、购臵时间及价格、营运证号码及车牌号等。
2、车辆维护记录:进、出厂维护日期,维护级别、附加小修项目、更换主要零、部件名称及数量、维护单位、检验员。
3、审验及变动情况记录:车辆检测报告单、技术等级评定表、类型划分表、审验表、审验后的行驶证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
4、安全行驶里程记录及油耗记录:月行驶里程、年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耗油指标、月实际耗油、月节、超记录、节、超年累计。
5、车辆机损事故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车辆、货物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6、车辆保险情况记录: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
二、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1、公司要落实专人负责对车辆技术档案进行管理。
2、车辆技术档案要确保真实性和及时性,不得损毁、涂改、伪造,要及时对车辆变更情况、年审情况相关资料进行更新。
3、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4、档案更新后,过期的档案至少保存2年。
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审验、检验制度
为了确保客运车辆符合《道路交通法》关于车辆安全性能的规定,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车辆性能和技术等级的规定,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不发生机械事故,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
我公司所有参营的客运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两项国家强制性的技术标准。5年以内的车辆每年按照这两项标准进行一次检测,超过5年的车辆每六个月按照这两项标准进行一次检测。
二、营运车辆性能检测和技术评定
我公司所有参营车辆,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在进行车辆行驶证定期审验的同时,到宜宾市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的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三、审验要求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未通过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2、按照营运车辆行业管理规定,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3、安全性能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相关资料,按照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存档。
车辆维护制度
为了做好车辆的定期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车辆具有良好的使用性和可靠性,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道路旅客有年数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营运车辆要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二级维护。维护作业项目必须符合《汽车维护、监测、诊断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或原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必须做到无漏项无减项作业。
二、所有车辆的维护按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的项目和标准进行维护。
1、一级维护指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车辆维护作业。
2、二级维护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臵等的车辆维护作业。
三、车辆的定期维护应在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具有维护能力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护作业。
四、日常维护主要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一级维护一月三次,二级维护一年四次。
五、没有按照规定和要求维护的车辆不得运行。
客运车辆牌证(派车单)管理制度
为有效规范企业的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以及运输组织,防止车辆非正常运行,强化企业的车辆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牌照统一管理,科学合理调派车辆,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严禁驾驶人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承揽运输业务,防止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人出私车,带私货,或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二、班线客运车辆经公司安全科审查驾驶人证照后,方可将牌证交予该车主车驾驶人或机动驾驶人,主车驾驶人要按规定进站安检,按核定的班次、时间、线路运行,严禁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
三、临时包车应将班线客运线路牌交回企业,由客运站安检员或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发班前,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安全科对驾驶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合格后方可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并进行详细登记。
二、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及时上缴派车单和运营单证,否则不予派车。
三、派车单的主要内容
1、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
2、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四、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营运车辆报废制度
一、营运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报废,严禁用
报废车辆从事道路营运性运输。凡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必须报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客运车辆必须强制报废。
1、累计行驶50万公里。
2、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三、报废车辆必须按国家规定将车辆送回收公司,按下列程序办理。
1、完清在我公司一切经济手续和法律手续,包括:按揭、标的、安全、保险等项目内容。
2、取得国家认可的报废车辆回收入库及回收费用凭证。
3、办理公安交警微机下户手续,取回相关凭证。
4、将报废相关手续和营运证、线路标志牌5日内送公司经营科。
5、经营科将报废相关手续复印件及营运证、线路标志牌5日内交运管所注销营运证件、线路标志牌。
四、各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由营运车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负责跟踪监督办理。凡违反以上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负责。车辆管理相关制度于2013年8月10日修订
车辆“三检”制度
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督促驾驶员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13号令)、(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定车辆“三检”制度如下:
一、驾驶员每趟次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出车前的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行车证件、牌照是否齐全,并检查随车装臵、工具及备件等是否齐全带足。2.环绕车辆一周,检视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机件完好状况,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3.擦拭门窗玻璃、清洁车身外表,保持灯光照明装臵和车辆号牌清晰。
4.检查燃油箱储油量、散热器的冷却液量、曲轴箱内机油量、制动液量(液压制动车)、蓄电池内电解液量等是否合乎要求。5.检查发动机风扇皮带是否有老化、断裂、起毛线等现象,松紧度是否合适。
6.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胎间及嵌入胎纹间杂物、小石子,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还要注意带好备胎,放臵要牢靠。7.检查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横、直拉杆等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旷。
8.检查轮毂轴承、转向节主销是否松动,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母是否紧固。
9.检视驾驶室内各个仪表和操纵装臵的完好情况。检查灯光、刮水器、室内镜、后视镜、门锁与升降器手摇柄等是否齐全有效。10.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器的情况是否正常,离合器踏板与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正常规定值。注意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得超过30°。
11.起动发动机后,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察看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二、驾驶员在行车中应密切注意车辆状况,发现车辆异常(异响、方向跑偏、制动疲软等)立即停车检查,及时确定异常原因,消除隐患,无法消除时,报告安全技术部门联系维修厂家进行应急处理,同时通知经营部门安排车辆及时疏散旅客。行车途中的检查包括:
1.车辆起步后,应缓慢行一段距离,其间应检查离合器、转向、制动等各部分的工作性能。
2.在行驶中,应经常注意察看车上各种仪表,擦拭各种驾驶机件,察听发动机及底盘声音;如发觉操纵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即应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3.车辆行驶涉水路段后应注意检查行车制动器的效能。4.行驶中发动机动力突然下降,应检查是否冷却液或机油量不足引致发动机过热所致(注意水温高时不准打开水箱盖)。
5.行驶中方向盘的操纵忽然变得沉重并偏向一侧,应检查是否因其中一边轮胎泄气所致。
6.检查冷却液和机油量,有无漏水、漏油,气压制动有无漏气现象。
7.检查车轮制动器有无拖滞、发咬或发热现象,驻车制动器作用是否可靠。
8.检查轮毂、制动毂(盘)、变速器、分动器和驱动桥温度有无异常。
9.检查转向、制动装臵和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三、驾驶员完成当天营运任务收车后,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重点是安全部位的检查),发现异常安全技术部门立即安排维修厂家进行维修,无法及时修复时通知经营部门安排车辆顶班。收车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1.停车后,应将手制动杆拉紧,并把变速杆挂入一档或倒档,自动变速器的汽车应挂入停车档,以防止汽车自动滑移,发生危险。
2.熄火前,观察电流表、机油表、水温表、气压表的工作是否正常;熄火后,观察电流表是否有反向漏电的指示(若电流表指针偏向“一”侧,则说明存在漏电现象)。
3.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视需要补充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水。
4.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间及表面的杂物。
5.检查油水分离器中是否有积水和污物,注意清除干净。6.对于气压制动装臵的车辆,应将贮气筒内的空气放净并关好放气开关;对于液压制动的车辆,应检查总泵制动液和液面高度。
7.检查风扇皮带和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以及完好情况,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8.检查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是否松动,并查看检查钢板弹簧总成是否有折断及骑马螺栓是否松动。
9.在冬季当气温低于或接近0°C时,若车库内无保温设施,汽车冷却系也未加防冻液,每日用车后应将散热器和气缸水套的放水开关打开,放尽存水,并作短时间的发动,排尽余水,然后关好放水开关。
10.检查、整理随车的工具、附件,并切断电源。
11.打扫车厢和驾驶室,清洗底盘,擦拭发动机、各部附件和清洁整车外表。同时察看各部有无破损。
12.及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为下次出车作好准备。
四、驾驶员每天对“三检”情况作好记录,并在每月30日前将检查记录表交安全科。
篇2:客运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纲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北京各项事业的飞速发展,居民出行需求持续增长。北京公交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近几年呈现了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客运市场必将逐步放开,北京公交长期以来独家经营的一统天下格局被打破,面临逐步推向市场的局面。公交客运企业将首先面临残酷的市场竞争,只有增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诸多能力,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千方百计为广大乘客提供“准点、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乘车条件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车辆是基础,管理出效益。不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是创造运营效益和企业长期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一、公共交通概述1、2、3、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 公共电汽车是城市公交客运的主体 北京公交面临的市场形势
二、加快提高车辆管理水平是北京公交客运企业生存发展迫在眉睫的工作
三、提高客运公司车辆管理的途径1、2、加强车辆基础信息管理的途径 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的途径
3、加强车辆维修管理的途径
公交客运企业只有加强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力度,深化内部改革,优化管理结构,建立严格的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并做好车辆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才能满足运营生产的需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试论公交客运企业加强车辆管理的途径
一、公共交通概述
1、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
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急剧增长,居民出行需求持续增长,各种车辆大幅度增加。但近年来道路的增加仍不能达到随人口车辆的增长而同步增长,造成道路拥堵日趋严重并已成为城市发展中最令人头痛的问题之一。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解决人们出行难的最主要途径。它与社会生产、流通和人民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公众出行提供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地铁、轻轨、轮渡等多种经济方便的交通方式。
2、公共电汽车是城市公交客运的主体
公共电汽车是城市公交客运的主体。在北京市公共电汽车承担70%以上的客运总量。它与出租汽车、地铁等其它交通方式相比具有投资少、维护费用低、载客量大、分布面广、票价低廉等优势,但受路面交通的制约还存在准点率低、运行速度慢等不利因素。只有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扬长避短、千方百计为乘客提供“准点、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乘车条件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共电汽车,才能使我们的企业在严峻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3、北京公交面临的市场形势
二、加快提高车辆管理水平是北京公交客运企业生存发展迫在眉睫的工作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交通工具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没有车辆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随着北京城市公交事业的飞速发展,新线路不断开通,车辆不断增加,车辆保养、修理的工作强度也在增加。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技术状况成为当前公交客运企业大发展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管好车,修好车,指导驾驶员是用好车,提高车辆完好率,降低事故率,降低运行消耗,保障运营生产正常进行,同时搞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成为全面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的关键。
三、提高客运公司车辆管理的途径
1、加强车辆使用管理的途径 ① 加强整车爱车教育
一方面教育驾驶员爱护车辆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把正确合理使用车辆,怎样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如果不规范操作会出现什么后果都给驾驶员讲清楚。另一方面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职工整车爱车的积极性,并在运营车队营造爱车光荣,损坏车辆可耻的良好氛围。② 加强技术培训
加强新司机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和驾驶员在使用新车型以前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指导并通过严格考核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参加运营。绝不能因为车队却司机而盲目让不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驾驶员上路行驶。③ 根据运营线路特点合理选择适用车型
根据各种车型的运行速度、发动机功率、燃料类型、载客量等技术性能结合各条线路的道路状况、客流量同运营部门共同权衡每条路线的最佳车型。如在市区大客流线路宜选用载客量大的汽油通道车,市区客流相对小、道路狭窄的线路宜选用排放低的清洁燃料单机车,郊区大客流、道路通畅路线宜选用动力性好、载客量大、故障率低的柴油通道车,郊区客流量不大、运营线路较长的路线宜选用柴油单机车,同往居住小区的线路宜选用多座位、低排放、低噪音的的清洁燃料单机车型比较适合。总之根据线路特点选用适合的车型将有利于最大程度的发挥车辆使用效能,减少故障坏车,保证正常运营生产用车。④ 明确车辆使用管理中各岗位职责
驾驶员应按《驾驶员守则》的规定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各项工作,发现故障按车辆故障报修程序报修解决;车辆行驶途中严格执行车辆技术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车辆,发现车辆出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收车后清洁发动机及机仓并检查、保持车箱内外设施齐全完好,经常紧固设施各部位螺丝。售票员主要是协助驾驶员维护好车箱内外部设施并在车辆行驶途中协助发现、处理车辆出现的异常情况,正确使用、维护语音合成授话器。车队调度员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严禁不完好车辆上路运行”的规定,督促驾驶员做好出车前十检工作并认真履行故障保修的相关职责。车队技术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检查、纠正驾驶员不正确操作,追究因不正确操作或野蛮操作造成的车辆责任机械故障或责任机械事故责任,执行经济赔偿,检查驾驶员出车前十检、发动机卫生、车辆设施完好状况,车质车容等工作的落实并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⑤ 建立规范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体系
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使车辆能够在运营生产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能必须制定包括《维护车辆管理规定》《机械事故管理规定》《车辆年检工作规定》《送接车辆进出厂规定》《语音合成受话器管理规定》《冬防工作规定》《车辆监视器使用管理规定》《驾驶员随车工具领换管理规定》《清洁燃料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天然气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车辆除霜机管理规定》《车辆尾气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⑥ 建立完善科学的车辆使用管理考核体系
将车质车容合格率、小修频率、尾气合格率、责任机械事故作为考核车队贯彻落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主要指标。⑦ 加大对车辆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考核责任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技术管理部门要设车辆使用管理岗负责监督、检查车队及驾驶员落实各项制度的情况。建立独立的车辆检查组负责日常车辆检查工作。将车辆设施完好情况、车辆尾气排放、驾驶员正确操作、驾驶员出车前十检落实、驾驶员安全防火检查记录、发动机及机仓卫生、故障保修记录等作为考核车队技术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⑧ 制定合理的燃料消耗指标,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燃料成本是运营公司最大的成本支出项目,搞好节能降耗对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抓节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并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才能见成效。首先必须根据各条线路的道路拥堵状况、路面状况、客流量、车辆状况给各车队下车型定额,其次在合理下达定额的基础上制定节亏油奖罚制度,将驾驶员、外站抢修人员、车队承包人、车队技术管理人员与车队节能指标经济挂钩。在各运营车队形成人人为节能将耗做贡献、人人关心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
总之,只有端正车辆使用者、管理者对车辆使用管理的正确认识,明确各自的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相关规定考核责任人,才能使整个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奠定扎实的基础。
2、加强车辆维修管理的途径
车辆是公交企业运营的基本物质条件,维修及维修管理系统的运作质量决定着整体综合技术性能和公交企业两个效益的提高。原有的保修制度和管理模式存在管理环节多、链条长、劳动效率低的缺陷且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使得保修与运营管理体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在体制、机制方面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总公司为彻底解决车辆生产、车辆使用、车辆保修之间交织在一起的种种矛盾,建立适应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发展的管理体制和经行机制,巩固国有客运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地位,在2001年底实施了以在运保、供保、车辆生产与车辆使用等链条中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有效的协调监控机制为重点的保修管理体制改革。运营公司从2002年元月承接一级保养和一般小修作业,建立便捷、有效的高保集中、低保分散的作业模式,以减少原有保修生产组织和管理方式造成车辆空驶公里多,燃料、保修成本浪费大,人员无效劳动增加等弊端。运营公司承接一保和小修作业任务,使得运营分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由单纯的车辆使用管理职责转变为车辆使用管理和车辆维修管理并存的职责。技术管理部门必须从工作范畴、工作程序、职责范围、考核标准等方面对车辆维修作全面规范才能使这次改革收到实效。
① 建立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随着技术管理范围的扩大和工作程序的调整建立适应新体制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体系。
ⅰ.修订《驻站抢修组管理规定》,适应运营公司从对抢修组的间接管理转变为直接管理的需要。明确车队对外站抢修人员的人事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权;规定驻站抢修组承担车辆故障修复、技术经济指标、单车维修成本核算、更换总成配件管理、正确使用维护机电设备、监控验收进保进修车辆质量、鉴定并联系存在保修质量问题车辆回厂返修等职责;为杜绝因维修作业项目分工不明确推委扯皮造成车辆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明确规定必须由驻站抢修人员解决的维修作业项目,尽量减少回厂修理;修订抢修人员工作标准和车型定额、车质车容合格率、尾气排放合格率、维修及时率、机械故障率等技术指标考核标准。ⅱ.拟订《车辆故障报修维修程序管理规定》,适应运营公司从单纯的车辆故障报修责任转变为既报修又维修的双重责任。明确规定运营车辆运行技术条件,对不符合运行技术要求的车辆必须报修维修程序修复后方可上路运营;明确车辆故障报修维修传递程序,将填报《车辆故障报修单》《报修车辆进出厂维修情况记录》作为记录整个报修维修工作过程的依据和考核低保中心调度组、外站抢修组、车间抢修组、材料供应组、总成修配组、驻保修厂检验组履行传递程序职责。
ⅲ.拟订《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管理规定》以适应运营公司从不承担车辆维修质量责任到全面承担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的需要。明确维修质量检验组由技术经理和技术管理部门直接领导,全面负责车辆维修质量管理工作。明确车辆保养、小修、重大小修质量信息传递程序,各级保养、维修质量出厂标准,检验人员职责范围。按一级保养合格率、保养出车及时率、车质车容合格率、尾气排放合格率四项指标考核其工作质量。要求检验员按验收情况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停厂车辆日报》及时反馈给技术管理部门以便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解决维修质量问题,追究责任人,减少故障坏车保证运营生产用车。ⅳ.完善《送接车辆进出厂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进保进修计划规定》《车辆节检工作规定》以适应管理程序的变化。ⅴ.修订《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加强车辆尾气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维修事故车辆管理规定》以加大管理力度。《车辆维修管理规定》明确维修质量信息传递程序及驾驶员、驻站抢修人员、低保中心调度人员、技术管理部在信息传递中的职责。《尾气污染治理管理规定》明确车队、低保中心、技术管理部在车辆尾气污染治理工作中的管理职责和奖罚办法,激励车辆使用者、维修者、管理者共同努力作好环保工作。
② 建立车辆维修人员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驻站抢修人员、车辆检查人员、驻保修厂联络员、检查员、节能尾气治理小组人员考核内容,扣分标准和奖罚规定。保证各岗位人员按各自职责贯彻各项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保证维修质量。③加强保养工培训,提高车辆维修水平
客观上公交保修单位一直没有被完全推向市场,长期吃企业大锅饭,无竞争压力,不思进取,而公交车辆车型单一的特点限制了车辆保修技术水平。一保、小修作业划归运营公司后必须加紧保修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尽快掌握各种新车型的维修技术、准确判断并正确排除各种车辆故障,减少故障坏车。
④建立低保中心指标管理体系,保证维修质量,降低维修成本
为强化低保中心生产、经营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内修任务的完成,提高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程度,更好地为运营一线服务,同时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制定责任指标考评、考核管理体系。用保修计划兑现率、百公里保修材料费定额、一保质量合格率、小修返修率、故障停厂车日、燃料单位消耗、车质车容合格率、安全生产等指标全面衡量、考核低保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总之,只有低保中心各维修站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指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主修人质量考核标准及小组验收规程等)和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车辆保养、小修作业规范,外站抢修人员高质量完成外站维修作业项目,检验人员严格按各级保养、小修维修质量出厂标准检查、验收车辆,才能使运营企业车辆维修管理上水平并在保证车辆经常处于最佳工作效能的同时降低维修成本,减少停厂车日,提高经营效益。
3、加强车辆基础信息管理的途径
在车辆使用、维修各环节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是车辆管理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①建立健全各车型技术档案
建立包括:含技术要求的购车合同副本、整车说明书、发动机说明书、底盘说明书及各级保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内的技术档案。②建立健全车辆档案
按车辆牌照号、自编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车辆型号、燃料类型、发动机编号、底盘编号、运营线路等项目建立计算机车辆档案管理系统。随时根据车辆新增、报废、线路调整情况更新车辆档案相关内容。③建立车辆重大改造台帐
车辆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要按车辆自编号、路别、改造地点、改造进出厂日期、改造资金来源及金额、更换主要总称名称及生产厂家、验收人等项目建立台帐,并在台帐中按车型附改造作业项目及工艺要求、车辆改造后维修使用说明、完工交接单以及出厂后使用情况反馈等内容。④建立车辆内部变动交接台帐
由于车辆在各运营车队间调整的频繁,给车辆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交接工作不严密还会造成管理混乱、责任不清影响运营生产。做好车辆变动交接工作首先要有内部车辆调动通知及交接单,技术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组织监督双方车辆管理人员当面按完好车标准检查验收车辆。建立包括:自编号、调入调出车队、路别、调动日期,交接人等内容的台帐。并将车辆内外设施、车辆外观、车辆技术状况等检查情况在台帐中注明。⑤建立车辆保养、小修、返修台帐
建立从车辆投入前拆检到走合保养及1~4级保养、车身保养、中整修、绞接车转盘保养、回厂小修、重大小修、保养返修、小修返修等车辆从投入到报废的所有维修、保养的记录台帐。按自编号、保养维修编码、日期等项目建立计算机管理台帐。(按保养级别和维修项目建立与内容相符的编码便于台帐的计算机管理)⑥建立重大机械事故管理台帐
篇3:客运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公路汽车客运站售票系统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已从传统的手工售票进入计算机售票,并逐步过渡到计算机联网售票方式,但是同时也沉淀下来一些问题。但目前的联网售票系统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以及大型客运站,尚未考虑中小型客运站及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农村客运站。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旅客流量将大量增加,中小型客运站联网售票需求日益变得迫切[1]。本文主要讨论中小型客运站售票系统里面的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为中小型客运站售票系统设计一个合适的车辆调度算法。
1 调度需求分析
中小型客运站的车辆数量不算太多,一般繁忙的线路有上百辆车,普通线路一般也就20~30辆车。对这些车辆的合理高效调度管理是售票系统关键,而调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客运站的班次计划,即给不同线路的不同车辆指定相应的营运时间表。在中小型客运站中,班次计划主要包括只报班不排班、固定班次和流水班次等三种[2,3]。
只报班不排班无需给车辆指定班次,车辆只报班,按报班先后顺序拉客出站即可,通常这种方式在客流高峰时采用。
固定班次是指车辆每天运行的班次已经固定。跑早班的就专门负责跑早班,跑晚班的就专门负责跑晚班,这种排班策略比较简单。但带来的问题是跑不同固定班次的司机之间的矛盾较多。因为早班和晚班车辆的上座率会很低,跑这些班的司机收入会受到很大影响,而跑其他班次的司机则相对较好[4,5]。
流水班可以克服固定班的某些缺点,缓和司机之间的矛盾。流水班就是循环让司机跑不同的班次,这样每个司机都可以跑到上座率高和上座率低的班次,对大家来说都公平。
另外,客运站还有一些统管的线路,统管的线路利润由所有车辆平分。这种线路的班次就比较好安排,通常按车辆的报班顺序安排就可以了,通常统管的线路都是人流量比较大的线路[6,7]。
2 调度算法的设计与实现
不排班实现方法很简单,售票员直接给乘客卖不限制乘坐车辆和乘坐时间的通票。进站车辆只报班不排班,按照报班先后顺序上满乘客就可以出站了。通常在五一和十一长假期间车站乘客很多,这时车站就可以不用排班了。直接给乘客买通票,通票是不限制乘坐车辆和乘坐时间的车票。此时执行的只报班不排班的策略,进站车辆只需报班上满乘客就可以出站了。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运力,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车辆发车速度,方便车站旅客出行[8,9]。
固定班次排班相对比较简单,班次的数量、运行线路、首班时间和间隔时间等信息都可以由管理员设定。班次信息生成之后,管理员还可以给班次指定车辆和修改发车时间等[10]。固定班次排班流程如图1所示。
流水班次排班相对比较复杂一点,但和固定排班一样,班次的数量、运行线路、首班时间和间隔时间等信息也都可以由管理员设定。班次信息生成之后,每个班次车辆的指定可以通过简单模运算算法指定[11,12]。算法的具体思路是这样的,假设某条线路有五个班次,且这五个班次由五辆车轮流跑,首先将五辆车按照一定的顺序存入一个数组。假定车辆数组的名字为bus,对应的五辆车的数组元素为bus[0], bus[1], bus[2], bus[3], bus[4]。又假设生成的班次数组名字为run,对应五个班次元素为run[0], run[1], run[2], run[3], run[4]。现在用五个变量a1,a2,a3,a4,a5分别记录班次元素的下标,故这五个变量的初始值应该是0,1,2,3,4。第一轮排班时应该将分别将bus[4]至bus[4]指定给run[0]至run[4]。第二轮排班时分别将这五个变量加1后模班次总数5,得到的余数即为需要指定的车辆元素下标。此时应该分别将bus[1]指定给run[0],bus[2]指定给run[1],bus[3]指定给run[2],bus[4]指定给run[3],bus[0]指定给run[4]。第三轮排班时分别将这5个变量再加1后模班次总数5,得到的余数即为需要指定的车辆元素下标。此时应该分别将bus[2]指定给run[0],bus[3]指定给run[1],bus[4]指定给run[2],bus[0]指定给run[3],bus[1]指定给run[4]。按照此方法继续下去,就实现了车辆的流水轮班[13,14]。流水班次排班流程,如图2所示。
3 结束语
本文为中小型客运站设计了一个简单的基于模运算的车辆调度算法。该算法执行效率较高,对于车辆数量不多的中小型客运站来说基本够用。本算法已经应用在本人设计的一套基于J2EE的售票管理系统中。系统在2008年开发完毕,2009年初交付使用,目前已经使用了近4年了,期间经过多次修改,目前系统已经运行较为稳定。本售票系统为陕西渭南渭运集团的售票信息化管理起到了一个里程碑式的推进作用,系统具有很好的应用推广价值。
摘要:为了满足经济欠发达中小城市的中小客运站计算机联网售票的需求,设计了一个基于模运算的车辆调度算法。本算法已经应用到一套基于J2EE的售票管理软件中,该售票系统运行在B/S模式下,具有很好的跨平台性和兼容性,能实现跨区域、跨系统、跨平台的联网售票。该售票系统自交付使用至今已使用了近4年,期间经过多次修改,目前系统运行已经较为稳定,具有很好的应用推广价值。
篇4:客运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关键词:客运企业;车辆融资租赁;运用
一、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方式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资金压力,因此,融资租赁业务是最近几年来,发展比较迅速的行业之一。简单说,融资租赁是三方协作的结果,企业将经营业务外包给第三方进行运营,分担风险,以客运企业为例,企业可以将车辆采购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租赁公司,而将线路运营承包给个人或者团队代为运营,将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同时车辆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相关联,风险共担,这样客运企业只负责协调车辆与人员调度即可,省去了实际运营中面临的市场风险。
二、公路客运企业车辆融资租赁业务的运用
1.公路客运企业车辆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
(1)有利于保证投资资本的回收。公路客运企业车辆通过融资租赁手段有利于企业快速收回成本。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客运车辆购买大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期付款要求企业资金流动性较好,这就加剧了客运企业运营风险。通过车辆融资租赁,客运企业可以将车辆购买外包出去,集中资金和技术进行客运市场服务,通过良好的服务保证投资资本的快速回收。一方面是对于企业自身拥有的车辆,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车辆代购方式,减少车辆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和流程。另一方面,可以将线路运营出售给带车团队,企业通过将经营权打包给带车团队,既降低了购车费用,还降低了经营费用。同时,通过收取管理等费用收回成本。
(2)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公路客运企业通过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一是,公路客运企业将车辆利用融资和租赁方式进行运营,公司掌握着线路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而车辆承包人只具有客运使用权。长、短途公路客运容易受到天气、路况等外在因素影响,运力需求不平均,通过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企业可以按照发车次数和其他车辆指标进行收费和人员配备,而不受经营好坏的限制,这样市场经营风险较低。二是,虽然长、短途客运车辆的行驶路线较为稳定,是经过大量的实际调研总结得来。但是随着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变化,可以线路会有一定的微调,通过使用权分离,承包者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会主动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相应的线路微调。
(3)有利于扩展客运企业经营方式。客运企业经营方式单一主要是指部分企业大包大揽,将车辆业务,维护和设计线路等都纳入公司管理体制当中。单纯从企业发展角度来看,企业同时经营业务和风险对增强企业控制,做好区域客运决策、抵抗外部竞争压力方面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是,从市场竞争角度看,企业粗放型发展不利于企业未来发展,在具体的服务中容易产生行业保护主义,因此,客运企业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管理经营,通过外部线路方式,将运营风险转移给承包人,而且,这种方式还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加强客运线路的工作效率,扩展可以企业的经营方式。
2.融资租赁在公路客运企业车辆租赁中的运用
(1)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车辆是客运企业车辆扩展业务的必然方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客运需求逐渐增大,客运企业除增加客运车次以外,必须要加强车辆的购买。一是,从汽车行业发展看,汽车金融服务已经成为了汽车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汽车金融市场成为了众多汽车生产厂家的主要利润来源。而我国,汽车租赁业务发展迅速,因此,客运企业车辆购买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代购,企业只需要选择合适的车型和资金就可以直接获取车辆,直接省去了中间的环节。二是,当前我国租赁融资方式呈现经营性租赁特点。当前,我国很多车辆融资租赁公司都提供车辆配套设施,包括司机等。公路客运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车辆时还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购买车辆人员使用和服务,这种购车购服务的融资租赁方式还降低了客运企业招聘司机等人员的培养成本,缩短车辆投入运营的周期。
(2)利用融资租赁进行线路运营。利用租赁方式进行客运线路运营可以有效降低可以企业运营风险。一是,客运企业经营着众多客运路线,如果每个路线都设立小队长进行直接领导式管理,虽然有利于加强企业客运线路和车辆控制,但是,不利于车辆运营的市场化运营。采用直接式管理方式,车辆运营对市场反映不敏感,一般为“我提供什么线路和服务,客户接受什么样的线路和服务”,这与市场要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线路运营,可以有效避免这一点。二是,通过线路整体外包方式,企业只需要对车辆加强监管即可,而不介入实际的车辆运营当中,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三、总结语
公路客运企业车辆使用融资租赁方式有利于提高企业车辆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相关企业要借鉴其他企业和国家的车辆融资租赁经验,做好车辆融资租赁业务。
参考文献:
[1]蒋 平:试析融资租赁在公路客运中的应用[J]中国总会计师 2012年03期.
[2]谢向荣 雎华蕾:振兴公路客运企业主营业务策略分析[J]交通标准化 2009年16期.
篇5: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专用车)。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独立的车辆技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使安全同技术管理相协调。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权责明确、正确使用、分类管理、综合检测、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和强制退市的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推广检测诊断、计算机应用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管好、用好、维护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车辆在使用全过程中的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职责。
第六条 国家鼓励发展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低耗和节能的车型,鼓励客车选用燃气、双燃料、电驱动和混合动力的车型。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履行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 车辆技术条件及管理 第一节 车辆技术条件
第一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以燃气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车、货车和危货专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应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或《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4、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类型等级应与其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应依据第八条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条
件,定期发布道路运输车辆车型目录,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正确选购符合本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市场供求状况、道路条件等因素,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发展规划,对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适应性和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咨询,择优购置列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车型目录》中的车型。
第四条 新增和更新的道路运输车辆应根据节能降耗要求,选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中的节能车型;客车应根据运距、舒适性,选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中的车型;货车和危货专用车应依据运输需求,选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中的车型。
第二节 车辆基础管理
第一条 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经营许可证、购车发票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公司保存,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按“一车一档”规定建档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2、安技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驶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该安技主管,由安技主管登记,由安技主管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4、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要求同上。
5、技术经济定额:通过定额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额标准、计算方式。
6、车辆的停放:场地要求、设施要求、安全要求。
7、车辆的折旧:折旧年限或里程、折旧费用的计算和提取。第二条 车辆检查
1、驾驶员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机械故障,驾驶员负全责。
2、公司安技部每月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证照、年审、车辆维护作业是否超期。
(2)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3)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4)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5)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6)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7)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8)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9)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
安技部在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过程中,应及时指出问题和隐患,重大问题或隐患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整改和复查时间,督促整改的实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各种安全检查做好记录,由安技员和被检察人员签字备案。
第三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车辆制造厂的技术规定和道路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的装备、标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客车、危货专用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装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车辆超限、超载运行。
客车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第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改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的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进行改装,应当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交由合法改装企业实施车辆改装作业。严禁使用擅自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在高温、高寒、高原、山区、风沙等特殊条件下使用,应当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根据车辆数量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和落实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维护保养、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核查和车辆安全例检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第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使其熟练掌握车辆技术性能,正确、规范使用车辆,认真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检验工作,并填写记录单。
第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办理道路运输车辆转籍或过户变更手
续时,应当将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及时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注销《道路运输证》,自觉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基本要求
1、必须按驾驶员操作流程,冷车发动,应做好预热升温,车辆起步时发动机水温必须在50℃以上,运行中的温度保持在80-90℃,发动机发动时每次使用马达时间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起动。
2、起步时要先看:看车辆四周和下面有无障碍物;看仪表是否正常;看制动压是否达到标准;看车门是否关好,应做好二档起步,轻踏缓抬,换挡及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不踏离合器换挡,中速行驶,安全滑行。车辆在特殊条件时,必须配齐附加装置。
第四章 车辆的维护和检测
第一节 车辆维护
第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周期为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
第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周期按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维修手册规定的行驶间隔里程或时间确定,使用说明书或维修手册未明确规定行驶间隔里程或时间周期或虽已规定但不易执行的道路运输车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客车类:
(一)小型客车一级维护周期为最大行驶里程间隔6000公里或不超过25天;二级维护周期为最大行驶里程间隔25000公里或不超过90天。
(二)中型客车一级维护周期为最大行驶里程间隔7500公里或不超过25天;二级维护周期为最大行驶里程间隔30000公里或不超过90天。
(三)大型或特大型客车一级维护周期为最大行驶里程间隔10000公里或不超过25天;二级维护周期为最大行驶里程间隔40000公里或不超过90天。
以上维护周期中行驶间隔里程和时间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将道路运输车辆执行的二级维护周期报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第六条 随着车辆运行条件的变化,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需要变更车辆二级维护周期的,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督促车辆驾驶员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客车和危货专用车维护后,车辆驾驶员还应当做好异常情况检查记录。
第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将道路运输车辆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一级维护或二级维护,并将承担二级维护的维修企业上报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九条 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二级维护周期安排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将车辆二级维护情况记入车辆技术档案,并将维护作业单、竣工检测检验单和竣工出厂合格证存入车辆技术档
案。
严禁未按规定执行二级维护的道路运输车辆承担道路运输任务。
第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将进入客运站经营的客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报客运站备案。
第二节 车辆检测
第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按排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以下简称车辆检测),并结合车辆检测,对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以下简称燃料消耗达标车型核查)、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以下简称车辆评定)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以下简称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客车、车辆技术等级每半年评定一次。
第二条 车辆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由通过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复核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车辆检测机构)承担,燃料消耗达标车型核查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车辆检测机构实施。
第三条 车辆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规定的条件,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每年对车辆检测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进行一次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向社会公告。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营运车辆保有量及发展趋势和服务半径制定车辆检测机构布点规划。
第四条 车辆检测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检
测报告单(见附件2),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进行评定,出具统一式样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证书(见附件3)。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
第五条 车辆检测机构应结合车辆检测,对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车辆,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对达标车型的车辆参数及配置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评定车辆技术等级。
第六条 车辆检测机构应结合客车检测,依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对客车类型等级进行评定核验,并将核验结果记录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证书上。
第七条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
第八条 车辆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开展车辆检测和评定工作,对检测评定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车辆检测机构应建立包括检测报告单和评定证书等内容的道路运输车辆检测档案。车辆检测档案的保存期为三年。
第五章 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已满客运部门规定的运营年限;
(2)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3)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经公司核准申请报废报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驾驶员应将该车所有手续交回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道路运
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条 违反本规定,车辆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没有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的;
(二)没有报备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周期和维护企业的;
(三)进站客车未办理客车二级维护备案手续的;
(四)未经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复核,车辆检测机构擅自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测和评定业务的;
(五)没有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检测档案的。
篇6: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客运驾驶人聘用准入制度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 第三条.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 第四条.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 第五条.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六条.客运驾驶人的信息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第七条.对有以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1).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
(3).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的;
(4).有超员 20%违法记录的;
(5).有超速 50%违法记录的;
(6).12 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第二节 驾驶人准入程序及岗前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 由承包人及驾驶人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由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
第二条 由公司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经历等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同时在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查询驾驶人的违法计分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安全事故情况。(交警队查寻出具)。
第三条 由公司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考试。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行车知识;
(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职业道德;
(五).安全告知知识;
(六).应急处置知识;
(七).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规定;
第四条 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 12 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 30 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第五条 驾驶人经公司初审,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报送当地交警队经复核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吸毒史证明,驾驶学校考核实操表,专职驾驶人身体体检表各一份。由公司与驾驶员签订《驾驶员聘用协议书》及《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交纳 2000 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计息)。
第三节 驾驶人安全行为规范
第一条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二条 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三条 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四条 “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五条 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六条 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动态监控视频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七条 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第八条 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和客运始发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检查,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九条 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条 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超载行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一条 连续驾驶车辆 4 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 分钟,24 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 小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二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三条 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驾驶员不得在夜间(晚 22 时至早 6 时)驾驶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第十四条 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 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和路面湿滑,冰冻路滑情况下强行超车。
第十六条 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 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 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检查车内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十九条 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培训
第一条 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 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二条 安全教育学习时间:
⑴每月 10 日至13 日晚19:00 至20:00;
⑵ 25日至28日晚19:00 至 20:00;
每月学习应当接受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1 小时的教育培训。
第三条 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说明请假事由,对无故不参加者,第二天必须停班补学,公司将按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处以 100 元∕次的违约金。
第五节驾驶员的辞退及“黑名单”管理
第一条 建立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以下行为的驾驶人进行及时调整或辞退:
(一).交通违法记满分;
(二).诚信考核不及格;
(三).从业资格证被吊销;
第二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其纳入客运驾驶员户籍管理系统“黑名单”:
(一)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 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拒不服从公司日常管理和经济处罚的;
(二)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一年内有严重交通违法达 1 次以上的。
注:严重交通违法是指:
①饮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
②超过核定载客 20%以上(含 20%)的;
③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含 50%)的;
(三)因严重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较差,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诚信考核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违规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 20 分的。
(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 第三条 凡是被纳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公司不再行聘用。
第六节奖励措施
第一条 公司年底将对本优秀车队长、优秀驾驶员给予评优和适当奖励。
本制度自 2012 年 6 月 1 号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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