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决的程度(精选五篇)
问题解决的程度 篇1
要讨论注意义务的程度, 不能不涉及过失程度问题。在民法领域, 过失程度是与民事责任紧密关联的一个概念, 过失程度较重的重大过失经常被学者们详加探讨。罗马法及不少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 一般将过失分为三级, 即重大过失、抽象过失和具体过失。
重大过失指完全不注意, 或是“缺乏技术或注意达到惊人的程度”。在罗马法中, 如果一个明显不合法的损害行为即使疏忽之人也能避免, 而行为人却连这种注意也没有尽到, 就构成重大过失。抽象过失也称抽象轻过失, 罗马法中指欠缺善良家父的注意, 《法国民法典》第1137条、《日本民法典》第400条、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35条称之为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善良家父或善良管理人都是想象中的一个审慎勤勉而又有经验的人。如按照一个善良管理人应有的注意标准衡量, 债务人确已尽到了注意义务, 则没有过失, 否则即有抽象的轻过失。具体过失亦称具体轻过失, 指欠缺与平时处理自己事务所具有“同一注意”。一般来说, 一个合理人在处理自己的事务时, 总是比处理别人的事务更为谨慎小心, 所以在某些情形中, 法律要求行为人具有比“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更高的注意义务, 即与处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 如行为人未尽到此种注意义务, 则具有具体轻过失。可见, 过失程度上的差异源自于注意义务程度的差异。但上述均为普通过失, 对于业务过失而言, 因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与反复从事同种业务活动获得的业务经验, 其对于专业危险发生的可能具有较高的特殊注意能力, 因而, 行为人有特殊注意义务且具备特殊注意能力, 如违反特殊注意义务则过失程度较大, 需承担较重的过失责任。
因此, 根据注意程度的不同, 可将注意义务分为:一是最低程度的注意义务, 这种义务来自于人们和谐共处的行为习惯、常识或道理上的要求, 是社会上所有人都应承担的一种最基本的注意义务;二是通常的注意义务, 程度比上一义务略有提升, 而是一些人应予注意的一种义务, 如由先行行为产生的一些注意义务或契约中的一些附随义务, 如保密义务;三是密切注意义务, 这是一种注意程度较高的注意义务, 通常是指业务上的注意义务。业务上的注意义务的承担者从事特殊的专门工作, 往往与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息息相关, 有的甚至带有极大的危险性, 如医生、律师、建筑师等, 因而, 工作的特性决定了其注意义务程度较高;四是最密切注意义务, 程度最高的注意义务。极少数高度危险行业中注意义务属于此范畴。如交通运输, 核试验工作等, 违反此项注意义务可能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 (过失犯) 。以上划分只是相对的, 目的是通过对注意义务 (内容) 的分类揭示注意义务存在程度上的差异。
二、医疗注意义务的程度
(一) 医疗注意义务程度的比较法考察。
在日本及我国学者们关于专业人士责任的论述中, 采用“高度注意义务”描述专业人士的民事法律义务, “高度”一词即描述了专业人士在执业过程中应负的注意义务的程度。其中, 如日本学者能见善久教授认为, 专业人士的“高度注意义务”源于其工作的“高度的专门性”以及委托人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而对专业人士给予的高度信赖。那么, 对于医疗行业, 究竟怎样才能算是“高度”的注意呢?
医疗注意义务在英美称之为“医师成员之平均、通常具备之技术 (the skill normal to the average member) 为标准”, 所谓“平均、通常具备之技术”体现的是一个平均的水平。具体到医疗过失是指一个中等资质和能力医师的标准 (a reasonably competence practioner) , 它低于业内的专家, 或者称权威人士所代表的水准, 但明显高于那些新入行的医师水平。1838年, 廷戴尔法官在Lanphier v.Phipos中指出:“每一个以学有所长的专业人士身份进行活动的人, 都有义务在其专业活动中运用合理水平的注意和专业技能 (reasonable degree of care and skill) 。但是, 一个律师不能担保打赢所有的官司, 一个外科医生也不能保证手到病除。法律上也不要求专业人士具有最高水平的技能。”一百四十年后, 丹宁勋爵在Greave&Co.Ltd v.Baynham Meikle&Partners中重述了这项普通法的基本规则。他指出:有关专业人士责任的法律并没有隐含一个保证条款, 即要求专业人士取得最理想的结果, 它至多只是要求专业人士运用合理的注意和技能。可见, 对于医师在内的专业人士, 普通法提出的标准是一个“合理的注意义务” (reasonable care) 。
在日本, 对医师注意义务程度的要求为“最善之注意”。日本最判昭和36年2月16日对东大医院输血梅毒感染一案的判词写到:从事人的生命及健康管理业务的人, 与其业务的性质相对照, 要求负有为防止危险而在实际经验上必要的最善的注意义务。而后, 日本最判昭和44年2月6日国立东京第一医院脚癣反射线皮肤癌一案的判词对“最善的注意义务”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作为医师, 对于患者的症状应予注意, 并在依当时的医学知识考虑效果及副作用的前提下确定治疗方法及程度, 在万全的注意下实施治疗。两例判词中, “万全的注意”与“最善的注意”非常近似, 日本理论界与实务界还是选用了“最善的注意”来概括医师的注意义务, 从而确立了医师注意义务的一般内容。
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医疗法规中, 对于医疗注意义务程度的描述使用的是“必要的注意义务”。但在大陆学者对于医疗注意义务程度的研究中, 多数学者主张采用“最善的注意义务”或是“高度的注意义务”的提法, 此观点的依据在于“必要的注意”不足以准确表达诊疗中的注意义务对注意效应的要求, 似有要求偏低之嫌。“最善的注意义务”体现了对医生救死扶伤, 治病救人以及防止危险发生义务的最大化要求, 即医生应对于患者的症状应予以充分注意, 并在依当时的医学知识考虑效果及副作用的前提下确定治疗方法及程度, 在万全的注意下实施治疗, 这其中还包含着医疗伦理道德对医护人员的期待。但也有学者认为, 对医疗注意义务程度使用“最善”或者是“万全”的提法, 容易被理解成对医师苛以过重的义务, 其实践效果极有可能导致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过分谨慎, 以致时刻采取对自己的保护性医疗措施, 这样既妨碍对患者的正常治疗又影响医学的发展进步。因此而主张采用“高度的注意义务”, 要求医师在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保健过程中, 应当按照最优化原则, 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尽可能地避免诊疗手段带来的不良影响, 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的健康利益。
(二) 笔者的评述及思考。
其实, 无论是在立法规定还是法理探讨中, 对于医疗注意义务程度的限定实际上就是在职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如果对医师施加过于苛刻的注意水平的法律义务, 不仅会阻滞医疗专业人士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而且极有可能使他们放弃那些虽有危险但对医疗技术进步十分有益的探索从而妨碍医疗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反之如果注意义务程度的标准设置过低, 不仅患者可能频频受到医疗过失行为的损害, 遭受身心的莫大痛苦, 更会使得社会公众对医疗行业的信赖度降低, 最终受损的仍是社会利益。对此, 司法实践中发展起来规则是:用专业人士的行为状态而不是其行为的最终结果来评价专业服务, 它要求专家具有必要的专业水平 (competent practioner) , 并且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合理的谨慎和注意 (reasonable care) ”, 而不是为委托人所期望的结果提供保证。
因此笔者认为, 对于医师注意义务的程度, 可以将英美的“平均、通常具备之技术标准”和日本的“最善的注意”结合起来。第一, 医疗行为应是谨慎的。医疗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很多医疗损害潜存于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 对于医疗专业人士而言, 应谨慎执业以防止可能发生的医疗损害;第二, 这种谨慎的注意要在合理的范围内, 即“合理的谨慎”, “什么是合理的谨慎, 取决于损害发生的风险性和阻止损害发生的可行性。”众所周知, 医疗损害的发生, 并不都是由于医疗过失造成, 有些医疗损害是难以预见和阻止的, 患者对此也要承担一定的医疗风险。因而, 对于医疗注意程度的谨慎要求应确立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这样, 既能满足法律要求又符合行业的客观实际。医疗行业规则的要求和医疗水准为这种“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判断标准, 但这一标准也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 仍要考虑具体医疗行为中医师的主观判断和外界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 随着行业的发展、人们素质以及维权意识的提高, 以及对患者权益关注度的上升, 医疗注意义务的程度———谨慎的“合理性”水平也会逐渐提高。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 可用“合理的谨慎”来描述医疗注意义务的程度, 即“合理的医疗注意义务”。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
试析程度副词修饰名词问题 篇2
关于副词能否修饰名词,从六十年代以来一直争论不休,至今仍未达成共识。一般语法书和教科书在谈及此问题时都指出,副词一般不能修饰名词。但事实上,在现代汉语口语和口语色彩比较浓的书面语作品以及一些报刊杂志中,“副+名”的现象如“很中国”“很女人”等经常出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本文就此试论述之。
“副+名”存在的语义基础
一种语言的产生,总具有一定的理据的。“副+名”作为一种新的语言现象,使副词产生了修饰名词的功能,令名词产生了接受副词修饰的功能。下面我们就从名词的语义特征分析入手,来揭示其存在的理据,并概括能进入“副+名”组合中的名词在语义方面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一般而言,名词除了具有直接反映、概括事物本质的意义以外,还有附加其上的一系列其他意义,据此把名词的词义分为理性义和非理性义。其中非理性义我们根据它们受程度副词修饰的情况不同而分为性状义和量度义。
能够进入“副+名”组合的名词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它们都具有某方面的性状特征或量度义,而且这种形状特征或量度义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很多“副名组合”从表面上看是临时的,但这种临时性又多有现实的基础。
“副+名”的语法特征和语用价值
“副+名”组合在句子中可以充当形容词性短语能够充当的各种句子成分,其中的名词在语法功能上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如“副+名”结构中的名词不能用数量短语作定语。
我们知道,语言的产生是为了满足交际的需要,立新求简是语言表达的一条准则。言语交际讲求经济节省,言简意赅。“副+名”这一组合就适应了这样的要求,在当前社会口语和口语色彩较浓的书面语中已流行。我们使用汉语,一贯遵守着一条语用原则,这就是:借助语言背景,言语尽可能简练。只要能顺利交际就尽可能采用简洁的形式来表达。“副+名”这种刚出现是有点游离常规的形式之所以能被人们接受,也正是因为在表达上和理解上不但不存在歧义,而且能增强表达效果。
另外,“副+名”组合更好地适应了社会心理的要求。社会发展是语言发展的外部条件,不同时代、不同文化会影响不同的语言形式产生。在六七十年代的大陆文学作品中,很少有作家用“副+名”这种形式。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人们的开放心态和现代意识的增强,对语言表达也更加追求新异,语言也出现了精彩纷呈的变化,“副+名”即是其中之一。而且,由于社会节奏变快,人们处处讲求效益和效率,“副+名”也顺应了一种删繁就简的社会心理要求。同时,语言表达主体和渠道日益大众化和多层次化,以前以文学作品为主,当下广播电视语言、法律语言、广告语言、口头语言、网络语言等在语言生活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人们在语言运用上的求新、创新的意识带动语言中体现个性的东西相应增多,语言使用者的求新、求异倾向和“副+名”本身所具有的突出表达功能相适应,便成为其迅速发展的动力。反过来,“副+名”组合的这一功能又推动了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的灵活性和语言的不断发展,使得语言更好地为人类的交际服务。它在广告语中的频频出现即为体现。
结论
问题解决的程度 篇3
平均数分“算术平均数”与“加权平均数”,我们重点理解加权平均数.加权平均数重在理解什么是“权”.课本中是这样定义“权”的:一组数据的平均数,不仅与这组数据中各个数据的值有关,而且与各个数据的“重要程度”有关.我们把衡量各个数据的“重要程度”的数值叫做“权”.
例1学校食堂午餐供应3元、4元和5元三种价格的盒饭,根据食堂某月销售午餐盒饭的统计图,计算该月食堂销售午餐盒饭的平均价格.
【分析】这个题目给出的两组数据分别是:①午餐盒饭的价格为3元、4元和5元;②不同价格的盒饭所占的比例.题目最后要求的是午餐盒饭的平均价格,也就是说第①组数据是题目研究的数据对象,第②组数据中盒饭所占的比例是“权”.
答:该月食堂销售的午餐盒饭的平均价格为3.9元.
求中位数的一般步骤:①把数据从小到大排列;②若该数据含有奇数个数,位于中间位置的数是中位数,若该数据含有偶数个数,位于中间位置的两个数的平均数就是中位数.
例2有奇数个数据10,20,80,40,30,90,50,40,50,40,60,求这一组数据的中位数.
【分析】把这组数据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10、20、30、40、40、40、50、50、60、80、90,该数据含有奇数个数,位于中间位置的数是中位数,所以该组数据的中位数为40.
例3一组数据分别为1,2,8,4,3,9,5,4,5,6,求这组数据的中位数.
【分析】首先把这组数据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1,2,3,4,4,5,5,6,8,9,该组数据共有10个,所以第5个和第6个数据的平均数4.5为中位数.
【点评】中位数的求法一定要注意先排序,后根据总数的奇偶来找出中位数,从例3中可以看出中位数4.5并不是原始数据,所以中位数也不一定是原始数据中的一个.
一组数据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数据叫做这组数据的众数.众数可以没有,可以只有一个,也可以有多个.
例3一次数学测验后,老师将全班40名学生的成绩整理后绘制成频数分布直方图,判断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①全班成绩的中位数在84~96这一组;
②全班成绩的众数在84~96这一组.
【分析】命题①正确,命题②在判断众数的时候往往会掉入陷阱,看到84~96这一组最高,所以众数确定就在这一组.举个反例便知错在哪里:84~96之间一共是12人,其中84分,85分,86分,87分各3人,而72~84这一组中的9人分数都是80分,显然全班成绩的众数不在84~96这一组,所以这题正确的只有命题①.
极差概念简单,通俗地说就是最大数据与最小数据的差,反映了一组数据的变化范围.
例4某位射击运动员射击5次命中的环数分别为6,7,9,10,8,求极差.
【分析】找出最大值和最小值即可,最大值为10环,最小值为6环,所以极差为10-6=4.
描述一组数据的离散程度还有方差,方差的计算公式:
例6为了从甲、乙两人中选拔一人参加射击比赛,现对他们的射击成绩进行了测试,5次打靶命中的环数如下:甲:8,7,10,7,8;乙:9,5,10,9,7.
(1)将下表填写完整:
(2)根据以上信息,若你是教练,选择谁参加射击比赛,理由是什么?
【分析】通过计算得出甲乙两人的平均数都是8环,但是甲的极差比乙小,更重要的是甲的方差也比乙小,方差越小越稳定,所以教练会选择发挥较为稳定的甲参加比赛.第(3)问的解决需要用到方差的计算公式,原来5次射击的方差是这样计算的
增加一次8环的射击后,方差计算变成
不难发现分子虽然增加了一项,但是分子的值并没有变化,但是分母却变大了,所以分子不变,分母变大,最终方差变小.
问题解决的程度 篇4
摘要:在目前地方高校转型过程中, 作为一级学科的法学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对其本身的教师职业认同程度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而地方高校转型过程中的法学专业教师的固有职业特征也被赋予了不同的职业认同内涵。
关键词:转型,职业认同程度,建构途径
参考文献
[1]蒋晓虹.教师职业认同的内涵与策略分析[J].全球教育展望, 2009, 38 (2) :70—72.
[2]魏淑华, 山显光.国外教师职业认同的研究现状[J].外国教育研究.2005 (3) :16, 17.
[3]黄伟娣.教师职业属性与高师教育专业化[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1 (2) .
问题解决的程度 篇5
世界上差不多所有语言都有程度表达方式,汉语程度表达主要通过程度副词来实现。程度副词表示事物性质的程度,主要修饰性质形容词、心理动词和某些动宾结构或名词性成分。程度副词不仅是副词的重要种类,而且是程度表达的重要手段。汉语程度副词的数量不多,常用的程度副词不过几十个,但其使用频率却很高,在用法和意义上也各有各的特点。汉语程度副词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客观性程度副词,主要有:很、非常、十分、特别、极等;(二)主观性程度副词,主要有:太、真、有点儿等;(三)比较性程度副词,主要有:更、还、最、稍微、稍稍等。这三类程度副词中,据我们调查前两类学生掌握得比较好,而后一类相对较难,出现的错误最多。
二、汉语几个常用比较性程度副词的用法
(一)“更”的用法
“更”作为比较性程度副词,从语义来看表示程度加深,常用于下面四种类型的句式中。
1.“更”用于有介词标记“比”的比较句中,修饰句中的谓语动词或形容词,常见格式:A比B+更+形/动。例如:
(1)烤鸭比烧鸡更好吃。
(2)看到故宫,约翰比玛丽更激动一些。
2.“更”可以用于这样的格式中:比起A来,B+更+形/动。例如:
(3)比起运动,玛丽更喜欢唱歌。
(4)比起火锅,我更喜欢吃海鲜。
这种句式格式,多用于口语。书面语用得较少。美国学生一般较少选择这种用法,更多选用“A比B+更+形/动”形式。
3“.更”可以用于“没有比A+形”的格式中,在形容词前作修饰语,表示的是在程度上“没有任何人或事物可以超出A”。如:
(5)李莉认为没有比玛丽更可爱的人了。
(6)没有比四川人更喜欢吃辣的了。
这种格式能体现最高程度,“没有”不是否定,而是体现的是差比程度。此种格式中不用否定词“不”。
4.“更”可以用于无标记的比较句,例如:
(7)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更想去香港了。
(8)立冬以后,天就更冷了。
这两个例句虽然没有比较的标记词“比”,但从话题中也能体现比较的对象或意愿。
(二)“还”的用法
“还”的用法较复杂,学生在使用“还”时经常出现错误。一在语音方面经常混淆,“还”有两种读音,即“hái”(副词)和“huán”(动词)。二在副词使用方面,“还”有几种副词用法,美国学生区别这些不同用法时较为困难。“还”作为比较性程度副词,表示程度有所增加,常用于比较句中,与“更”相比,“还”带有强调、夸张的语气。比较的结果多用于已成的、超出一般常规或说话者的预想。
1.“还”常用于肯定的,有标记的比较句中,修饰句中的形容词或动词。常见格式为:A比B+还+形/动。例如:
(9)女朋友比明星还漂亮。
(10)我比哥哥还懂事,妈妈最喜欢我了。
2.A比B+还+形+数量词
(11)她比我还大一岁呢。
(12)这间教室比那间教室还多六平方米呢,你要这间吧。
3.“还”用于“不如”前,不表示程度增加,而表示比较后的选择。例如:
(13)打电话还不如发微信呢,既快又省钱。
(14)这个季节去上海还不如去哈尔滨呢。
(三)“最”的用法
在比较性程度副词中,“最”的用法比较单一,主要表示程度达到极点,超过一切同类的人或事物。例如:
(15)只有妈妈最心疼我。
(16)橘子是最好吃的水果之一,你多买点儿吧。
在句式中虽然没有“比”的比较句,但主要是与同类相比,例(15)与其他人相比,妈妈最疼我。例(16)与其他水果相比,“橘子”最好吃。
(四)“稍微”类(稍微、稍、稍稍、略微)程度副词的用法
“稍微、稍、稍稍、略微”表示程度轻,在句中常与“一点儿”、“有点儿”和“些”等共现。
1.A比B+“稍微”类副词+形容词+一点儿/些
(17)这件皮大衣比那件稍微贵一点儿。
(18)大卫的年龄比约翰稍微大一点儿。
2.A(比B)+“稍微”类副词+形容词+了+一点儿/些
这种格式既可以表示某人或某物在程度上轻微超出了预期或预定的标准,也可以表示比较与变化。例如:
(19)菜稍微淡了一点儿。(超出了预期标准)
(20)我的成绩比上个学期稍好了一点儿。(表示比较与变化)
(21)跟这个公司相比,丰田汽车公司的实力好像稍微强些。(表示比较)
3.“稍微”类副词+有点儿+形容词。例如:
(22)这个小区的房子价钱比那个小区稍微有点儿贵。
(23)这次HSK考试稍微有点儿难。
这一类型表示某人或某物在程度上轻微地超出了预期或预定的标准,带有不满意的语气。“有点儿”属主观性程度副词,不能用于有标记比较句,一般修饰消极意义的形容词。
4.“稍微”类副词+形容词+趋向补语
这一形式只能用于少数形容词,如“静、平静、安静”等,表示的是程度较以前有所降低。例如:
(24)孩子闹了半天,喝点儿水才稍稍平静下来。
(25)病人吃了药后,才稍微安静了下来。
5.“稍微”类副词修饰的动词一般要求后面带表示量少的名量词(一点儿、一些)、动量词(一下)或时量词(一会儿)等。例如:
(26)你稍微等我一会儿,我马上下楼。
(27)你稍稍休息一下,我们马上开饭。
(28)你稍微吃一点儿,免得一会儿饿。
三、美国留学生习得比较性程度副词问题研究
由于美国留学生不了解汉语比较性程度副词的用法,在学习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
(一)美国留学生习得程度副词“更”和“还”的问题研究
1.用客观性副词“很、十分、非常、特别”代替“更”或“还”,例如:
(29)*北京比华盛顿很大。
(30)*烤鸭比火锅特别好吃。
(31)*汉语比英语非常难学。
例(29)把“很”改为“更”。例(30)把“特别”换为“更”。例(31)把“非常”改为“更”或“还”。
2.“更”和“还”一般不用于“A没有B+形/动+得+形”、“A不比B+形/动+得+形”、“A不如B+形/动+得+形”等比较句中,而日本留学生不了解这个特点,常常在这些句子中使用“更”,造成了偏误。例如:
(32)*美国人没有加拿大人更喜欢冰球。
(33)*芝加哥不比洛杉矶还漂亮。
例(32)句子不用比较性程度副词“更”,正确的说法为“美国人没有加拿大人喜欢冰球”。例(33)句子不用比较性程度副词“还”,正确的表达为“芝加哥不比洛杉矶漂亮”。
3.“还”与“更”混淆
“还”和“更”都可以用于程度比较,但语用略有不同,美国学生不了解两个词的不同,以为这两个意思相同,就造成了偏误。例如:
(34)*现在到中国留学的日本人比前几年更多两倍。
(35)*北京地区的雾霾今年比去年更多一些儿。
例(34)形容词后有数量补语要用“还”,而不能用“更”,“更”不能用于具体比较数量的比较句。例(35)不用“更”,把“更”换成“还”,句子就可以说了。
在无标记比较句中,“更”用于这类句中表示程度增高,这类形式中“更”不能换用“还”。例如:
(36)*奶奶的病还重了。
(37)*王老师让我们说得还多一些儿。
“还”在无标记的比较句中,只能表示程度浅,表示程度略低于或勉强达到说话者预想的标准或要求,这种情况下不能用“更”,用了就出现了偏误。例如:
(38)*东北师范大学的学习条件更可以。
(39)*东师餐厅比饭店更稍微便宜一点儿。
(二)美国留学生习得程度副词“最”的问题研究
1.“最”的误用
美国留学生在学习程度副词时,不应该用“最”而用了“最”,就产生了错误。例如:
(40)*妈妈菜做得很好,爸爸做得最好。
(41)*我吃的香蕉比他们最多。
例(40)“最”是比较的最高级,是对两个以上的人的同一属性进行比较,而这个句子用“更”代替“最”就能说了。例(41)把“最”改为“还”,正确的表达为“我吃的香蕉比他们还多”。
2.“最”的混淆
有的留学生在使用程度副词时,常常把“最”与其他程度副词混淆,例如:
(42)*在中国的城市中,大连是很好的城市之一。
(43)我们三个人相比,玛丽性格非常温柔。
例(42)是比较句,“很”是客观描述,没有比较义,所以把“很”换成“最”。例(43)把“非常”改为“最”,句子就正确了。美国留学生常常混淆这两个副词的用法造成偏误。
3.“最”的缺失
(44)*她家养的花儿都不错,特别是牡丹花美丽。
(45)*与三大球相比,乒乓球容易。
例(44)副词“都”意在“她家养的花”种类多,特别说明“牡丹花”同其他种花相比,最美丽。应该在“美丽”前加上程度副词“最”。例(45)在“容易”前应该加上“最”,句子就可以说了。
(三)美国留学生习得“稍微”类程度副词的问题研究
美国留学生不了解“稍微”类副词的语义,在使用时经常出现偏误。
1.误加
学生在使用“稍微”类副词时,常常在其前后加其他程度副词,造成偏误。例如:
(46)*今天十分稍微有点冷。
(47)*考试题稍稍挺难一点儿。
例(46)把“十分”去掉,因为句子表示程度低,前面不用“十分”,用“稍微”即可。例(47)把“挺”去掉,用“稍稍”就行了。
2.误用
把“稍微”类副词误用为动词或形容词,在句子中作谓语,造成偏误。例如:
(48)*你稍稍了一会,我们马上出发。
(49)*我稍微感冒,你不用担心。
例(48)“稍稍”是副词,后面要加上动词“等”。例(49)改为“我稍微有点儿感冒,你不用担心”。
3.错序
“稍微”类副词的语序位置出现错误,例如:
(50)*我比他一点儿高稍微。
(51)*她的汉语水平高一点儿比我稍稍。
例(50)“稍微”是程度副词要位于形容词“高”前,“一点儿”是数量补语,应该位于形容词“高”之后,句子改为“我比他稍微高一点儿”。例(51)改为“她的汉语水平比我稍稍高一点儿”。
四、比较性程度副词偏误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一)偏误产生的原因
1.母语负迁移
美国留学生习得比较性程度副词为什么会出现偏误呢?究其原因,主要受母语程度表达方式的影响。英语中表示程度的有:even、too、very、much、almost等,英语中程度表达方式与汉语不同,这些程度副词和比较性程度副词不对等。
说话者比较的标准不同,表示的程度性也各有不同。例如:
(52)今天比昨天还冷。
Even colder today than yesterday.
(53)今天稍微有点儿冷。
Today a little bit cold.
美国留学生学习汉语比较性程度副词时,受母语的影响,出现了四种类型的偏误。主要原因在于学习汉语过程中本能地依赖母语用法,代替汉语相应的用法,这对于建构新的语言系统无疑是一种障碍。
2.目的语泛化
留学生在学习汉语程度副词时,最先接触的程度副词是“很”和“非常”,以后虽然学习了比较性程度副词“更”、“还”等,但他们使用时还常常用“很”或“非常”代替“更”或“还”,这样就造成了目的语泛化。比如:
(54)*上海比北京很漂亮。
(55)*哈尔滨比广州非常冷。
例(54)应该用比较性程度副词“还”,而用了“很”。例(55)应该用比较性程度副词“更”,而用了“非常”。这两个句子都是由于目的语泛化原因造成的偏误。
(二)解决对策
1.运用比较法
通过比较来学习汉语比较性程度副词。比较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与英语比较,了解汉语与英语比较性程度副词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这样有利于学习汉语比较性程度副词。另一方面学会汉语比较性程度副词之间的比较,比如“更”与“还”的区别,“最”与“更”的区别,“稍微”与“稍稍”的区别等。这样美国留学生能很好地掌握比较性程度副词。
留学生习得比较性程度副词容易混淆,如“更”、“还”、“最”等,初学者觉得差不多,实际有很大差别。如果不清楚它们的差别,使用时就会发生混淆,出现错误是难免的。所以在学习时,要学会比较“最”、“更”、“还”、“稍微”等程度副词,不但要了解其结构特征,而且还要了解其语法意义和语用特点。学了比较性程度副词,还要学会使用,通过反复练习加以巩固。
2.要善于利用教材及工具书
美国学生学习汉语主要依靠教材,要想正确习得汉语比较性程度副词的用法,首先要学好教材上的知识。对比较性程度副词的义项和用法要详细了解。特别是教材总结的规则,学生一定要重现,并把它掌握。教材对一些语法现象解释还是比较充分的,在学习时需要细化,特别对例句多读几遍,慢慢了解体会并消化。美国留学生不同于中国学生,在没有语感情况下,对语言的规则、限制条件和适用场合等常常缺乏了解。教材是留学生学习汉语的唯一凭借,所以留学生一定要以教材为蓝本,不仅要掌握教材中的知识,还要正确运用比较性程度副词。
同时,美国留学生在学习汉语比较性程度副词时,也要学会运用工具书。通过查阅词典,了解比较性程度副词的用法,避免受到错误信息的干扰。
参考文献
韩容洙2000《现代汉语的程度副词》,《汉语学习》,第2期。
李泉1996《副词和副词的再分类》,胡明扬主编《词类问题考察》,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陆庆和2011《实用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卢福波2012《对外汉语教学实用语法》,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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