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关键词: 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我院 使用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精选14篇)

篇1: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

肥城****

2014年7月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

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合法需求,严防药品流失,各有关科室应对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履行如下职责: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严格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具、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在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备用、处方、使用、贮存、空安瓿和废贴回收、残余液处理等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确保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具备安全、防盗的储存条件和双人双锁的管理措施。

5、对备用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科室,要严格按“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对其他精神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

6、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登记、交接班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绝对相符。

7、定期查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效期和外观质量,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

8、严格按规定为门诊癌痛、慢性疼痛患者做好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的建立、记录、保管、定期随访、病人信息上网、病人多余药品的无偿回收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专用病历进行骗购活动。

9、一旦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流失,必须及时报告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及时处理。

10、药剂科应严格按规定和操作规程审核、调配、保存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申请、采购、验收、保管、养护、请领、回收、登记、销毁等工作。

11、做好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和报告工作。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主管负责人和部门主管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上述条例应严格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本责任书有效期1年,自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肥城市****

室:

院长、分管院长(签字):

任(签字):

医务科主任(签字):

护士长(签字): 药剂科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篇2: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一、相关管理摘要:

第四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第十五条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第十六条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第十八条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十九条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二、本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权限规定

1、科主任、高级职称:全部权限

2、主治医师:除特殊管制的二氢埃托啡和哌替啶外其他全部权限

3、住院医师:二类精神药品

4、西医职称:禁止使用中药的麻醉及毒性药品

5、麻醉科医师:麻醉药品限制

6、肿瘤科医师:止痛药品限制

篇3: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2年1~3月, 对我院下辖2区10家社区卫生中心进行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方面的检查。

1.2 检查项目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记录存档、人员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熟悉程度、各中心对药品的管理模式

1.3 检查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中心进行突击检查, 包括现场查阅档案、处方、病历;进行现场问答;抽取药剂师进行现场笔试等多种灵活方式。

2 结果

2.1 评定标准

优秀:院方严格执行对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医师处方用药合理精准;医务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熟悉, 对现场提问对答如流。合格:院方严格执行对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医师处方用药合理;医务人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不合格:院方没有严格执行对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 医师处方对药品用量混乱, 医务人员对有关法律模糊不清。

2.2 统计结果

统计结果见表1。

2.3 问题

虽然10家社区卫生中心中有8家对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的考查结果在合格以上, 但10家社区卫生中心对药品的管理中除制度外仍存在以下问题。

2.3.1 医师处方以及在药剂科对药品的登记记录不规范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 不使用卫生部门统一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 不按要求登记患者的身份证, 在医师签名处草签或不签具全名;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整理、记录、放置不规范;出入药登记不及时或登记混乱;对处方上未使用完的剩余量管理没有规定。

2.3.2 医师处方使用计量及用药时间不规范

在检查处方中, 虽然医师处方对用药很明了, 但是在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用药时间上不是很规范。多数医师没有按照规定剂量进行处方, 且未标明具体用药时间、如何用药。

2.3.3 医护人员执行医嘱对药品使用地点不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医疗机构使用, 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在患者家中使用。在执行医嘱中, 有些医护人员为了方便, 把药品交由患者家属在家自行处置, 严重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

2.3.4 护理人员及药剂师对未使用完的药品进行回收处理不规范

药品管理规定》中对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回收做了明确规定: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 医疗机构应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但是在临床中, 由于患者死亡或病愈不再用药, 医务人员对药品无法掌握或无法控制, 往往不再追回剩余药品, 使社会上存在安全隐患。

3 讨论

精神药品与麻醉药品是特殊的药品, 在临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是不可替代的药品。但是, 如果管理不善, 会危害社会[1]。为了对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进行管理, 2005年8月3日, 国务院颁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005年11月1日卫生部出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结合现有存在的问题, 总结近几年来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笔者认为应做到如下几点:

3.1 成立以院领导为主导的监督管理小组,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指导[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特殊的药品, 对其管理不能流于形式, 而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尤其要注重其在院内的流通, 对院内的流通过程要进行有效控制[3]。结合各卫生中心的具体情况, 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监督小组,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指导, 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2 对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的培训工作。加强医师的业务学习, 培养法律观念。此外, 要更新用药观念, 提高用药水平, 对院内院外用药尽量区别对待。对需院外实施止痛的患者, 首选片剂口服[4];对院内实施止痛治疗的患者, 考虑注射剂, 但需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给以正确精准的剂量。对需要开具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患者, 在给予治疗的同时, 注意观察患者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5]。

3.3 对长期使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专用病历[6]。本着安全管理、方便患者、操作方便的原则, 对需要长期使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患者, 建立专用病历, 记录使用药品的时间、地点、每次用药剂量, 便于统一管理, 也便于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3.4 对药品残余量进行及时追回并销毁[7]。对院内使用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 在使用后有残余者, 要及时在两人签字的同时进行销毁并记录。对院外使用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 在未使用完的情况下, 积极进行追回并销毁。对院内使用后的药品空包装进行回收, 与药品发出记录进行核对, 同时记录回收包装上的信息与患者姓名[8]。

3.5 设立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专用窗口。在取药处设置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专用窗口, 由专人负责登记、记录、查阅处方、取药、收药, 既能有效地控制药品出入, 又能快速的取药拿药, 节省患者时间, 同时还能加强和规范对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避免患者重复拿药和医师不正当开药[9]。

总之, 医院是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主要单位, 只有正确使用药品并对药品进行严格管理, 既满足医疗需求又能杜绝药物滥用, 还可以有效的维护社会安定, 使民众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秩序[10]。要做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上一个新的台阶。

摘要: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 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形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使之极度兴奋或抑制的药品。由于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具有身体依赖性与精神依赖性, 所以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监控。医院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 依法规范化麻醉药品, 合理使用麻醉药品, 预防滥用。只有正确使用药品和对药品进行严格管理, 才能既满足医疗需求又能杜绝药物滥用, 还可以有效的维护社会安定, 使民众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秩序。

关键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

参考文献

[1]张煜, 刘艳, 赵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药事, 2010, 24 (1) :61.

[2]肖廷英, 李川松.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实践[J].中国药业, 2012, 21 (2) :49.

[3]樊伟, 古卓良.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药学实践杂志, 2008, 26 (2) :147.

[4]李民.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需避免的问题探析[J].健康必读 (下旬刊) , 2011 (8) .

[5]秦贻强, 邓俊刚, 蔡小玲.浅谈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J].中国药物经济学, 2012 (3) :14.

[6]刘兴才, 邵柏, 尹洪波.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商榷[J].中国药师, 2007, 10 (11) :1146.

[7]徐文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之实践[J].黑龙江医药, 2010, 23 (1) :79.

[8]李文斌, 扶玲, 欧惠娴.本院麻醉药品使用管理体会[J].齐鲁药事, 2010 (11) .

[9]张敬法, 刘镜军, 吕宏训.基层医院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J].齐鲁药事, 2010, 29 (11) .

篇4: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9.405

麻醉药品是医院手术室的必用、必备的药品,使用量大,防止其滥用或不合理及流失是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的目的。作为县级医院手术室护理师,根据长期临床工作实践,介绍一下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经验。

增强法律安全意识:每年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法规条例,进行闭卷考试,成绩作为年底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针对县级医院人力、技术资源有限的实际情况,结合多年对麻醉药品管理的实践经验,手术室协同相关科室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坚持照章办事,责任到人,检查到位,落实奖罚。①麻醉药品领取制度:县级医院没有专职的麻醉护士,麻醉药品领取相关职责由护士长履行。护士长到住院药房领药前,需凭手术室具有麻醉处方权的麻醉师开具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及空安瓿录入医院计算机系统的电子处方,确认三者数量和种类一致后,再前往住院药房与麻醉药品管理人员一同核对电子处方与手工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确定信息无误,交回相应批号的空安瓿,在护士长与药师共同签字后,才予以领发药。该制度确保按需安全领药。②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的管理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其处方保存3年备查。手术室在麻醉、精神药品专用柜存有一定基数麻药,贮藏于离手术室最近的房间,所有麻醉药品必须锁在设有密码的保险柜里。麻醉保险柜分长期麻醉柜与值班麻醉柜,钥匙及密码由麻醉科主任和护士护士长分别保管。夜间设立一定数量的麻醉药品基数放在值班麻醉柜供夜间急诊所用。药品品种、数量由药品管理员与值班麻醉医师共同清点并签字后,钥匙交由值班麻醉医生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清点并登记。③麻醉药品使用制度: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时,护士长按麻醉师开具的麻醉处方提供麻醉药品,此时需要两人以上共同核对。核对严格遵守三查七对一注意原则,核对时需读出药物名称、剂量,确认无误才可使用。麻醉药品由麻醉师用药,1名护士在场作证监督。使用后登记在规定的登记本上,两人一同签名,然后立刻把麻醉药品空安瓿交由当班护士回收登记。麻醉药品注射人员必须为医院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④剩余麻醉药品销毁办法:麻醉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注射剂1次用量不足1支造成1支未用完而有余量的问题,处置办法是剩余者需经两人共同销毁,并填写余量销毁单,销毁过程在麻醉师监督下,用注射器抽取剩余的药液,并将它推入水槽用流水冲走。麻醉药品禁止合用。⑤麻醉药品检查制度:手术室每个月由负责人牵头共3人做1次自察,对麻醉药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结果确认后共同签字备案;每季度接受1次院领导到场的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出现问题可追本溯源,找到责任人。⑥意外事件处理办法:出现麻醉药品意外摔碎破损时,首先报告护士长与麻醉科主任,在他们的监督下,对渗漏麻醉药物进行彻底销毁,同时向住院药房汇报,并填写意外事故表。携碎安瓿及意外事故表到药房。由专职药师签字并保留此表备案;麻醉药品一旦丢失应立即报护士长与麻醉科主任。由这两人报分管药剂与医疗副院长与保卫科科长。首先启动第1步院内应急预案,并由保卫科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进行必要侦查。⑦麻醉药品管理奖惩制度:结合相关规章制度,手术室针对麻醉药品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遵规,依法安全管理。行为后果作为聘用、升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解聘、开除或相应行政处分,若触犯法律则依法追究责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县级医院手术量快速增長,而麻醉作为手术开展的重要环节,对手术*的成功以及患者的康复和医疗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作用,而且麻醉药品做为特殊药品,流失到社会可能变为毒品,尤其在边疆地区,对社会安全稳定的危害效应极大,因此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尤为重要,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对麻醉药品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各个环节把好关,为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蔡怀友,赵兴红,陈峰,等.对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监督管理的思考[J].解放军药学学报,2008,24(3):272-274.

篇5: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总结

根据****《*******》(******)文件精神,由****卫生局、***医院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医疗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各医疗单位麻醉药品能严格执行“五专”制度,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为安全有效地使用麻醉药品提高可靠的保证。对配送的药品认真作好入库登记, 在入库登记本上填写药品名称、规格, 入库时间、数量、批号、有效期、入库人和复核人等。由专管药师负责请领, 与药库的人员双人核对后在出库单上签字领药。

(二)开具麻醉药品全部使用专用处方。使用淡红色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 处方右上角标注“麻”, 只限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使用, 并且将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姓名签字备案留样, 专管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处方时, 认真查看处方前记, 正文和医师签字, 审查合格后方予以调配, 调配处方后由药师以上职称的同志核对后发出药品, 切实做到双签字, 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能按制度执行,并安置防盗门窗,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规定对药房值班室等重点部门进行巡查检查。无发生麻醉、一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被抢事件。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部门能对药品和空安瓿每班交接、每日清点、每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空安瓿销毁有药剂科与医务科共同清点,并有记录。

二、存在问题

(一)缺少药学专业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与考核的相关资料。

篇6: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201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院与各科室签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一、实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院长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院长对所分管的科室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

二、医院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三、医院制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医务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护理部对全院病区(诊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总负责,具体的病区(诊室)及手术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则实行护士长负责制。

六、药学部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务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七、病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房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经病房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签字后,到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由药房发给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手术室须配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设施,有全院统一的存放区域及标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

(三)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须在护士长统一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交班时帐物须核准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四)批号管理:病房须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各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医嘱者、用药剂量、取药批号、用药批号等,使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或废贴领取;无备用药品的病房凭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交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或废贴。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院各病房、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并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上双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或废贴必须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或医师开错,各病房备用数量过多或不需备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八)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后,应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了解治疗效果及反应情况,并及时记录在案。当患者发生除治疗目的外的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1 并按规定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九)效期管理:药学部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定期检查,各病房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用应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十)病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病房第二类精神药品须单独保管,专柜或专用抽屉存放,并有全院统一标识。

(十一)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各病区应将剩余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药学部,不得私自处置或增加为基数。

(十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窃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按照“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八、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按照责任书中的职责落实责任,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如有领导变动,由接任者继续执行。

院长签章: 科室主任签章:

科室护士长签章:

篇7: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的执业医师(特殊学科可以放宽到住院医师资格,如麻醉科等)须经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我院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第四条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五条 药师须经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我院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六条 我院执业医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药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每两年授予一次。

第七条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八条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不 得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九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门诊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第十一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十二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十三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十四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如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且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第十五条 除治疗需要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第十六条 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科室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上报医务处。

第十七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下岗三个月,并视其情节轻重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具有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资格的药师,违反本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擅自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下岗一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篇8: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关键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药频度(DDDs),药物利用指数(DUI),合理用药分析

医院是麻醉药和一类精神药的主要应用单位,必须加强规范管理,保证此类药正确规范、安全有效地应用。为及时了解我院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及用药趋势,掌握我院各科室对这两类药品合理用药的情况,笔者对我院2008~2009年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在临床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我院临床合理应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提供参考。

1资料与方法

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检索我院各临床及手术科室2008~2009年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数据,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金额、日期、科室病区。

本研究使用药物利用研究组(DURG)推荐的限定日剂量(DDD)作为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用药频度分析单位。DDD根据WHO推荐,并参考《中国药典》(2005年版)、《新编药物学》[1](第16版)、生产厂家说明书及结合我院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综合制订。同时分析用药频度(DDDs)、实际用药天数(AUDs)以及药物利用指数(DUI),并以DUI作为判断临床用药是否合理的标准。

2结果

我院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各年度的用量及金额情况、DDDs及排序、AUDs、DUI、癌症患者使用情况见表1~3。3讨论

我院系一所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方面有自己的特点,芬太尼注射液0.5 mg、盐酸瑞芬太尼1 mg、麻黄碱注射液和氯胺酮注射液主要是麻醉手术室使用,用量、金额和DDDs居前列,我院产科于2009年开始将瑞芬太尼应用于静脉分娩镇痛;盐酸瑞芬太尼2009年的用量是2008年的2倍多,其原因一是我院2009年各外科科室的新技术项目的成倍开展,二是瑞芬太尼起效迅速,镇痛作用强,剂量容易控制,无蓄积、安全可靠,为临床麻醉高质量、高可控性提供了选择[2],同时证明瑞芬太尼在临床麻醉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为静脉麻醉带来更为广阔的前景;总体上DUI≤1,临床应用合理。

#1:从2008年6月19日起开始统计;#2:截止到2008年6月25日统计;#3:从2008年11月22日起开始统计

#1:从2008年6月19日起开始统计;#2:截止到2008年6月25日统计;#3:从2008年11月22日起开始统计

所有用药中,只有盐酸羟考酮控释片(20 mg)2009年的DUI>1。我院在临床上使用盐酸羟考酮控释片日趋广泛,镇痛科、肿瘤科、外科、中医科等用量较大,这与该药的临床使用药效有关。盐酸羟考酮控释片是羟考酮单一制剂,为纯阿片受体激动剂,具有独特的双相吸收模式,属于一种新的药物控释剂型。其峰谷波动及个体差异均较小,每12小时服用一次即可达到有效的镇痛效果,尤其在长期治疗中、重度癌痛整体方案中发挥重要作用。我院临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性对重度癌痛患者的用量有所提高,对于晚期癌症和恶性肿瘤疼痛剧烈的患者最高用到100 mg/12 h,由于我院肿瘤科、镇痛科、中医科收治的恶性肿瘤和晚期癌症患者较多,每日的用药量都比限定日剂量DDD高,疗程相对较长,因此影响全年该品种DUI数值,大于1。

各年度中的DDDs均列第一位的为0.5 mg规格的芬太尼注射液。芬太尼注射液是经典的阿片受体激动剂,亲脂性强,起效快、作用时间短(1~2 h)、不良反应小,作为强效麻醉性镇痛药在麻醉手术室中应用极为广泛;不仅用于麻醉前给药及诱导麻醉,还用于术前、术后及术中等各种剧烈疼痛,是目前复合全麻中常用的药物,而且用药剂量大[3]。我院0.5 mg规格主要作为麻醉手术室的辅助用药,通过麻醉前给药、手术诱导麻醉和维持麻醉的方法,从而用于外科手术过程中和术后镇痛,防止或减轻术后出现的谵妄;0.1 mg规格主要适合各种剧痛,用于外科手术后镇痛和癌症患者癌痛三阶梯治疗是合理的。芬太尼透皮贴剂生物利用度高,应用方便,止痛快且维持时间较长,不良反应少而轻,是治疗中至重度癌痛较理想的癌症止痛药之一[4]。我院应用于临床的芬太尼透皮贴剂规格由2.5 mg更换为4.2 mg,单价微高5%,在临床用量增加的同时降低了患者医疗成本,深受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欢迎,DDDs排序在2009年高达第三位,相信其用量仍会逐年增长。

我院哌替啶注射液主要用于外科、妇产科术后镇痛,但因其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有中枢兴奋作用,长期应用会引起蓄积中毒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烦躁、焦虑、癫痫发作。故对于慢性疼痛的晚期癌症患者不宜长期应用;我院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用量2009年比2008年上升,但用于癌症患者的用量下降[5],DUI最小。

各科室麻醉药使用有着鲜明的特点。麻醉手术室主要使用芬太尼和瑞芬太尼注射剂型,起效快,适合手术使用;哌替啶及吗啡注射液主要用于外科;而以肿瘤患者居多的肿瘤科及镇痛科多用口服的控释和缓释剂型,减少给药次数,且药效平稳,提高了患者依从性;而在癌症患者(表3),无创途径给药已代替传统的注射给药。盐酸羟考酮控释片成为癌症患者用量最大的麻醉药;吗啡类药物是重要的癌症患者镇痛药物。WHO将吗啡的消耗量作为癌痛治疗标度,是评价癌痛改善症状的一个重要标志[6]。我院吗啡制剂有注射液和控释片两种,吗啡注射液2009年的用量较2008年略有上升,但两年中DDDs始终排第三位,吗啡控释片的DDDs在2009年略有下降,可能与临床上盐酸羟考酮控释片的用量明显增加有关。

盐酸布桂嗪用量较少。盐酸布桂嗪起效快,成瘾性较吗啡小,在2005年前按精神药品管理[7],我院现有注射和口服两种规格,用量很小,片剂DDDs两年均最小。本品有不同程度的耐受性,且对内脏器官疼痛的镇痛效果较差,亦不符合无创给药的要求,临床应用受到限制

我院一类精神药品整体品种、用量和金额比较小,2008~2009年一类精神药品使用量和金额明显下降,但品种、DDDs、DUI及相应的排序保持相对稳定,所有品种的DUI始终≤1,临床应用合理。

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用量变化比较平稳。除盐酸羟考酮控释片20 mg/片2009年的DUI>1外,其余各药DUI均≤1,使用比较合理。主流麻醉药物使用量比较稳定的同时,新控释剂型药物使用量逐渐增高,并为医生和患者所接受。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药物使用也有一定的特色,使广大手术患者、癌痛患者、失眠患者分别安全有效地接受麻醉、镇痛、镇静和催眠等临床治疗,而且能让癌痛患者的成瘾性减到最低,大大提高了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今后在个体化给药、具体细节方面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1]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M].1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71-185,277,319-320,427,434-435.

[2]吴盈利,蔡淑女.瑞芬太尼的临床应用研究进展[J].中华实用医药杂志,2008,8(7):603-604.

[3]梁燕芳,梁少玲,孔令瑞.2006~2008年我院麻醉药品使用情况与合理性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10,7(5):133-134.

[4]谢娜,陈晖.2005-2007年本院麻醉药品使用情况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9,3(8):189-190.

[5]徐学山.2005~2008年住院患者麻醉药品使用分析[J].江苏医药,2009,35(10):1243-1244.

[6]祝芳.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部2006-2008年麻醉药品使用情况分析[J].山西医科大学学报,2010,41(2):153-154.

篇9: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关键词】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

【中图分类号】R-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3-0166-01

WHO统计,70%晚期癌症病人都受剧烈疼痛折磨,大大降低其生活质量。国内文献报道:近年,每年新增180万癌症患者,达140万死于晚期癌症,50%以上伴癌痛。癌症引起患者直接疼痛的80%左右,癌症的治疗间接引起疼痛的10%上下,剩余的部分属于与肿瘤相关性疼痛和无癌痛[2]。科学有效地止痛,乃首要干预措施。一般临床会使用麻醉类镇痛药,但总所周知长期持续的使用容易成瘾,造成患者不必要的另一痛苦。

WHO推荐使用三阶梯止痛疗法:第一阶段,轻度疼度时选用非阿片类镇痛药,代表药物是阿司匹林,或布洛芬和对乙氨基酚;第二阶梯轻、中度疼痛,非阿片类镇痛药单用已经不能控制疼痛,应增加加弱阿片类药,以可待因为代表;第三阶梯强阿片类药,以吗啡为代表。本文以此为依据,回顾性分析该院晚期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的情况,如下所示:

1 病例资料及方法

1.1 一般临床资料

回顾性分析该院 2013年1月 -2015年1月间门诊部和住院部收治的100例晚期癌症患者麻醉性镇痛药品用药情况,病历整理和统计病人的姓名、性别和年龄,收集用药处方中药品名称、规格、金额、用药天数和总用药量等数据,并算出各药品的用药频度数和药物利用指数[1]。

1.2 分析和研讨方法

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参照 WHO 规定的限定日剂量和临床常规用量来确定限定日剂量值,并以药物利用指数为指标分析各种药品用药情况[1]。

公式依据[1]:用药频度数 = 总用药量/限定日剂量;

药物利用指数 =用药频度数/实际用药天数。

用药频度数越大说明用药次数多,药物利用指数值≤1.0指示用药合理及科学。

2 统计与计算结果

回顾分析100例晚期癌症患者,年龄(18~85,均56)岁。其中住院患者20,门诊患者80例。男性74例,占比74%;女性26例,占比26%。

2.1 麻醉药品使用情况

主要用药七种:注射剂 3 种、缓控释片剂3种、 缓控释贴剂1种。麻醉药品使用的基本情况显示:男性患者使用比女性多;其中又以老年患者最多,如表一所示:

2.2 药品及规格和总用量——药总用量:盐酸吗啡缓释片最多,地佐辛注射剂最少,如表二所示:

3 探讨

可能由于环境影响和诊断技术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患者确诊为癌症,该院收治的癌症患者也越发增多。缓解癌痛、科学合理有效地用药、以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生存期是首要干预。1994 年国家卫生部发布《癌症病人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开始实施麻醉药品专用卡申领制制度。2002到2006年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规定进行了修订[3]。WHO推荐临床三阶梯止痛疗法。非阿片类药物用于轻度癌症的疼痛止痛,包括布洛芬、扑热息痛、吲哚美辛等。非阿片类止痛药物以阿司匹林为主要代表,在应用是加用H2受体拮抗剂和硫糖铝,其止痛效果可达20%-40%。另外,在重度癌症疼痛止痛用药上,如吗啡、美散痛、哌替啶等,首次用量都有一定的规格,如吗啡首次用量推荐5mg/4-6h。而哌替啶为50-100mg/4-6h。剂量调整一般以增加剂量为主,而不是增加给药频率。

由统计分析结果可知,盐酸曲马多缓释片、盐酸羟考酮缓释片、地佐辛注射剂的药物利用指数均﹤1、合理;盐酸吗啡缓释片、盐酸吗啡注射剂、曲马多注射剂和芬太尼缓释透皮贴剂虽然药物利用指数﹥1,基本在正常用药范围。该院麻醉药品使用,仍需进一步根据临床情况完善。

参考文献

[1] 王海慧,晚期癌症患者麻醉性镇痛药物的应用研究[J],实用癌症杂志 2015年4月第30卷第4期:600——602;

[2] 周丽,我院晚期癌症病人麻醉性镇痛药使用情况的分析[J],《求医问药》下半月刊,2012 年第10卷第3期:125;

篇10: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用于规范住院药房的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适用范围:适用于住院药房。2.管理内容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在管理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过程中,执行“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2.1 药品请领

2.1.1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2.1.2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2.2存储管理

2.2.1储存麻醉、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2.2.2根据需要设置专用周转库(柜),库存数量保持在1个月用量以内,周转库(柜)麻醉、精神药品按日做消耗统计。

2.2.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各环节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有记录。负责麻醉药品的人员调换时,应进行麻醉药品移交登记,在麻醉药品清单上双方签名,并保存备查。2.3药品发放 2.3.1处方审核

2.3.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当拒绝发药。审方时应检查开方医师是否有麻醉处方权,不得调配未经医院考核合格不具备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资格的医生处方。同时核对医生的签名字样与医院留底是否一致。对冒充医生签字的处方,住院药房有权拒绝调配并报告上级领导。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

2.3.2发放住院患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仔细审核处方剂量,注射液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盐酸哌替啶注射液处方为一次常用量。2.3.2调配发放

2.3.2.1调配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厂家,发放时应登记药品批号。

2.3.2.2发放麻醉药品注射剂、贴剂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注射剂时,应回收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并记录回收批号。空安瓿及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两人监督销毁,并作记录及双签名。

2.3.2.3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规定销毁。2.3.3处方登记

2.3.3.1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应当专册登记。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保存不少于3年,超过保存期销毁时,须在医务部、政治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进行。2.4销毁处理

篇11:麻醉、精神药品使用总结报

****,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计划、采购、验收、入库、领取、发放、调剂的每一个环节,制订了工作制度与职责,做到了全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法管理与安全合理使用。医院进行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与考核,重新核准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限,对调剂人员也进行了培训与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能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计划、采购与储存

我院根据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仓库根据临床需要提出申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院长审批后,在国家规定供应处采购,同时实行了网上申报计划与入库沟对制度。为了保证此类药品在运输中的安全,医院每次用专用车运输。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做到货到即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并作好祥细的记录。药品出、入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月结。设置专柜、专锁,由专人负责。

2.发放、使用

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调配。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为保证用药的合理性,安全性,严格实行工作制度,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空安瓿及时按批号回收。每发出使用的药品按处方实行了记录。我院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三、处方管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中,处方管理是关键。我院按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印制专用处方,并要求医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处方,药剂人员认真审核,以书不合规定的处方坚决不发药。每个月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规定编号装订,处方在仓库专箱存放三年备查,已过三年的处方报请医院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销毁。

****,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认真作好了每一个环节的管理,基本作到了合法合理安全采购、保管与使用,全年无事故发生。今后我们将继续落实各项规定,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工作做得更好。

*****医院药剂科

篇12: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为了规范麻醉、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住院等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要求每班盘点交接班,并有记录。

二、门诊药房设固定发药窗口,由专人负责麻醉、精神药品调配。

三、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是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药房必须有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的签字留样。

四、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五、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痛和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为门(急)诊癌痛和慢性中、重度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六、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七、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患者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须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收回,并作记录。收回的空安瓿、废贴应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启用安瓶后使用剩余的药品由使用科室管药员负责登记并与药剂专职管理人员共同销毁,做好记录签名。

篇13: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1 方法

本文通过调查麻醉精神药品在某医院流通的各个环节, 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 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来了解本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可行性。

1.1 麻醉精神药品购入、入库、存放

凭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印鉴卡, 向某医药批发公司提出申请, 由医药批发公司派专人护送入本院, 药品费用由银行转账, 药品护送费用现金结算。

麻醉精神药品到货后, 库管、采购两人立即核对药品到最小包装, 无误并做专簿验收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库管和采购签字。

同时通知我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两名, 凭各自钥匙, 同时将钥匙插入保险柜, 开启保险柜, 将药品核对后, 存放于保险柜, 登记并入住院药房专账或门诊药房专账。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保险柜存放于住院药房值班室里屋, 住院药房门窗安装有防护栏, 24h有人值班, 同时住院药房还安装报警系统, 和医院总值班室、保卫股连接, 医院总值班室、保卫股24h有人。

第二类精神药品购入验收后, 入库房账目, 各小组需用时向库房领取, 存放于各自保险柜。

1.2 调查医院2012年6~8月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

见表1。

1.2.1 查看处方及门诊病历

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缓释片在本院门诊仅用于癌症患者止疼, 其中盐酸吗啡注射液使用者, 有7人次, 最长使用天数为21d, 每日剂量为10mg, 分别为肺癌2例、肺癌肝转移1例、肺癌骨转移2例、胰腺癌、淋巴瘤各1例;盐酸吗啡缓释片使用者, 有11人次, 最长天数为104d, 每日剂量60mg;诊断为肺癌7例、肺癌骨转移1例, 直肠癌, 宫颈癌、胃癌各1例

盐酸曲马多注射液用于癌症、骨科、普外科的止疼。地西泮片主要用于失眠、神经衰弱、神经功能紊乱、癫痫, 艾司唑仑片用于治疗失眠。

门诊癌症患者大多为本院住院后出院的患者, 维持在医院时的止疼方案。按门诊患者取药相关手续, 由于耐受性的原因, 个别癌症患者不能满足用药的需求, 故有的患者在使用吗啡的同时加用曲马多。合用非阿片类止疼药, 减少了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 又解决了患者的用药需求。

地西泮片在用于失眠的治疗过程中, 发现个别老年患者, 有频繁取药的情况。药师在发药过程中严格计算两次取药间隔, 未到规定日期拒绝发放。

分析门诊用药, 医师能按麻醉或精神药品指导原则用药, 药师能按规定发药。

1.2.2 门诊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的相关手续

癌症患者取用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缓释片、盐酸布桂嗪注射液只能取用其中之一。要开具本院疾病诊断书, 门诊病历、患者知情同意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交门诊部主任审批同意, 三日常用量处方;第一次取用需要押金, 作为最后一次空瓶和片剂包装回收路费, 以防患者不愿意退回药品空瓶和片剂包装时, 派本院职工去家里取回, 若患者及家属将空瓶或片剂包装送回, 将押金返还本人。其中取药处方、空瓶及片剂包装留门诊药房, 其他手续每次从门诊部取出并做记录, 取药后, 送回门诊部保存。门诊部每三个月派人去做一次回访。

急诊因抢救病人需要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时, 可以凭处方和疾病诊断书、门诊病历取用一次量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 其他相关手续24h内补齐。

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限开三日常用量和片剂限开七日常用量。

门诊处方限量低于各项法规的用量, 但调查本院接待的患者, 能够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1.2.3 门诊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措施

门诊药房有一小保险柜, 由于夜间无人值班, 故门诊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存放于住院药房保险柜, 仅在白天备用一日量药品, 早晨取出、下午下班前将药品送回住院药房保险柜, 并交接。见表2。

2 查看病历及处方情况

盐酸吗啡缓释片用于肿瘤科住院癌症患者止疼, 每日2片, 早晚各一次;共有31人使用;盐酸吗啡注射液165人次, 剖宫术157人次, 子宫人次肌瘤手术3例, 急性心梗4例, 癌症止痛5例;癌症病人同时使用盐酸吗啡缓释片和盐酸吗啡注射液3例。住院药房盐酸吗啡注射液主要用于剖宫术后止疼。

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盐酸氯胺酮注射液、盐酸麻黄碱注射液在麻醉科由麻醉师给患者用药。其中芬太尼用于术中辅助麻醉、术后止疼泵, 无痛人工流产术;舒芬太尼用于术中辅助麻醉, 术后止疼泵, 止疼泵的剂量要比芬太尼少;瑞芬太尼用于术中镇痛。麻黄碱在麻醉过程中, 血压降低时使用, 吗啡术后止疼, 地佐辛全麻术中止疼。

地佐辛注射液、盐酸曲马多注射液在普外科、骨科作为一般止疼药使用, 每张处方开一日常用量, 由护士给患者用药。

地西泮注射液在麻醉科作为全麻的诱导和麻醉前给药, 由麻醉师给药, 其他科室用于抗癫痫、抗惊厥, 每张处方开一日量, 由护士用药。地西泮片剂用于失眠, 神经衰弱, 神经功能紊乱, 焦虑症, 每张处方不超过7日常用量, 由护士交与住院患者, 并监督患者服用。

咨询过住院医师, 医师对癌症疼痛程度的评价相信病人的主诉。治疗癌症疼痛遵循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能够按需给药, 急性剧痛用盐酸吗啡注射液缓解后, 用吗啡缓释片, 早晚各一粒, 按时用药, 而不是患者痛时用药。

住院患者相对稳定, 医师用药遵循麻醉或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管理要点是避免患者直接接触药品

2.1 住院患者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相关手续

住院患者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 由护士凭处方和病历到住院药房领取一次量药品, 药房工作人员药要认真审查处方, 尤其患者病历号、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剂量、用法、取药护士签名, 核对联网微机, 要双人核对无误, 并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上签名, 将药品发出, 由麻醉科医师和或护士给患者用药, 用药后护士将空安瓿或片剂包装交还住院药房, 第二类精神药品凭处方可取注射剂三日量, 片剂七日常用量药, 不需交还空安瓿。

手术室备有麻醉、精神药品周转专柜, 存放一日手术备用用药麻醉、精神药品, 并加锁。每月由药房专管人员检查基数及安全措施。

2.2 住院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措施

住院药房设置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周转抽屉,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周转抽屉, 用以存放当天麻醉科和其他科室住院患者一日内备用麻醉精神药品, 有固定基数, 由白天工作人员, 夜班工作人员每日早晚交接、记录, 并上锁, 由麻醉精神药品专管职人员, 每日补充消耗。

3 专账、专册、空瓶或片剂包装的管理

3.1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 内容包括:

患者 (代办人)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3.2

空瓶或片剂包装做回收登记, 登记内容有科别、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日期、、回收支数、处方编号、交还空瓶护士姓名、调剂人员签名。

3.3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 逐日登记消耗, 做到日清、月结。

月结数目同时报保卫股。

3.4

空瓶或片剂包装销毁每半年一次, 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 由药监局派人监督下, 本院麻醉精神药品专管人员销毁。

4 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4.1

管理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4]、《处方管理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6]等相关法律法规。

4.2 人员培训

麻醉精神药品的购入、核对、保管、调剂人员、开写处方的医师都要经过培训、考核, 且要取得合格证。使得麻醉精神药品在医院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用药理由, 在实际操作中能做到位。

4.3 做好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实行编码管理。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各科室从总务领取, 各科室从1开始按顺序编码, 按顺序开写处方, 作废处方交回药房, 保证各科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领药处方、作废处方、各科室余数处方和总务领出的处方数相匹配

4.4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医师的病历和处方, 处方要求书写正规, 病历记载要详细, 特别是医师开具处方的临床诊断、药品用法用量及给药次数必须符合规定, 否则药师完全有权拒绝调配。

4.5

有严格的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制度要求严格审核处方、病历, 做好登记, 把好药品发放关。

4.6

有完整额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瓶与片剂包装回收流程及记录制、销毁制度。

4.7

设有临床药师对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做出点评, 遵循麻醉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5 分析讨论

总结本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 从药品流通入医院的各个环节, 考虑安全性, 防止流失。 (1) 依法使用麻精神药品, 工作方向不会偏移。 (2) 药品报送计划开始到药品入保险柜有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药品每一环节的走向, 均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3) 医师能按麻醉精神指导原则使用麻醉精神药品; (4) 药师能严格审核处方、病历及各项手续; (5) 做好空安瓿及片剂包装的回收, 既监督患者用药, 又避免患者私自囤积; (6) 临床药师深入临床规范了医师的用药; (7) 加强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 避免作弊; (8) 做好专账、专册登记, 提供了回顾性管理的依据; (9) 强化人员培训, 使得各个环节的工作能做到位; (10) 医院加强管理, 为麻醉精神药品合理使用提供有力保障。

6 结论

实践证明, 对麻醉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流程化管理, 医师、药师与患者的职责义务都能够自觉旅行, 使得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清晰、条理, 既保证了患者用药, 又避免了流失, 依法流程化管理麻醉精神药品在基层医院具有可行性。

摘要:目的 为保证麻醉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寻找与基层医院条件相适应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方式。方法 采用调查某医院麻醉精神药品走向、查阅病历的形式, 对某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购入和使用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结果 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依法进行流程化管理。结论 依法采用流程化方法管理麻醉、精神药品具有可操作性, 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条理清晰。

关键词:麻醉精神药品,依法,流程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吴敏彦.关注非癌患者使用麻醉药品[J].中国药师, 2006, 9 (3) :278-27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S].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S].200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S].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S].2007.

篇14: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麻醉药品、Ⅰ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为了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也是为了保障医疗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有医务、药剂、护理和保卫,管理的环节有采购、验收、贮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包括处方的记数管理、空安瓿的回收、残余量的处理等),报残损、销毁及安全保卫工作。其中管理的难点是处方的记数管理和空安瓿的批号跟踪。

根据临床摸索和向兄弟医院的学习、借鉴,总结出二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Ⅰ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及处方计数管理办法。

空安瓿的批号跟踪,贯穿在麻醉药品、Ⅰ类精神药品的领用程序中。

首先,药库要有详细的入库验收记录。建立单品种专用账册,包括入库及出库的逐笔记录。项目有:日期、出入库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批号、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单位、供货单位(出库单位)、结存数量、验货人、保管人(发货人、核对人)、领用人。

药房建立:①单品种出入库专用账册。项目包括:日期、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批号、效期、生产厂家、出入库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②空安瓿回收登记本。项目包括: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交回人签字、药房接收人签字、药库接收人签字。(销毁记录:省略)③建立残留量处理登记本。项目:科别、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使用药品名、规格、使用量、剩余量、处理方式、处理人、监督人。

手术室领用:所有的麻醉、Ⅰ类精神药品均从药房领。领取时带上病历及使用过的空安瓿,药房人按病历记录核对空安瓿数并登记,相符后领新,不相符须附说明并签字。手术室应建立残余量处理登记本,由药师核查。

住院及门诊病人使用:首先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根据病情索取,填写一定的证件后按要求开具(麻)或(精Ⅰ)处方。调注射剂处方时,药剂人员不发给患者药品实物,而是交给注射室护士,护士收到实物后在处方背面签收,护士注射完后将空安瓿及残余量处理登记表一同交回药房,并再次在处方背面签字,以确认返回。

麻醉药品、Ⅰ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记数管理:①处方专职管理人员建立麻醉、Ⅰ类精神药品处方入库领用登记册。项目:入库日期、入库起止号码、领用科室、领用人签字、入库接收人。各科室建立麻醉、Ⅰ类精神药品专用使用情况登记册(省略)。②设计麻醉药品、Ⅰ类精神药品处方编号头,下面是正式处方,中间以带针孔的虚线连接(便于撕取)。处方编号头上的正文编号与下面正式处方的编号相同。医生开具处方时,将正式处方撕下交给患者,自己留下处方编号头。处方用完后,将编号头交给药房,药剂人员与发药处方核对相符后,通知专职管理人员,然后领取新的专用处方。其中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登记后交回专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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