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精选8篇)
篇1:安徽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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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今后,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或政府“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总河长”。这也意味着,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
综合分析 [取得效果] 从各地推行河长制的效果来看,改变的除了河流环境,还有社会心态。随着水质慢慢变好,群众也开始自发关注和参与环保事业。从各地实践来看,有几个特点。
一是河长规格不一。比如江西省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省级正副“总河长”;浙江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公安机关对应配置了“河道警长”;二是需求导向。河道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天津、北京重点着眼于“治”,而有先天优势的江西、福建则重点放在“护”;三是因地制宜。比如浙江为全省基层河长的巡河工作制定详细规范,江西制定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等细化管理措施;四是强化责任。为避免河长成为空头衔,不少地方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制度。[意义] 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复杂水问题以及维护河湖健康的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性创新。河长制,是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原因分析] 河湖管理保护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作为一种自然环境禀赋,河湖并非是大自然赏赐给这块土地上的一代人、两代人或几代人的,而是其为世世代代生存于斯的人们提供的基本生存条件,是建基于上的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存在和发展的刚性基础。这也意味着,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代人,其留传给下一代的河湖资源,都应该是足以保证其后的世代子孙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适用”状况。
但是,最近几十年来,中国河湖水体的状况已经威胁到人们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程度。“牛奶河”、“酱油河”、“油画河”成了众多河湖的代名词。中国“存量”河湖的现状,不仅不能满足代际公平的起码要求,也直接威胁到了当下人们的生存。由此,人们开始正视和认识河湖管理保护的现状。从治理淮河污染开始,各级政府开始在水治理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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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从实际效果看,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还有太大的提升空间。近些年,许多地方的河湖环境持续恶化,更说明河湖管理保护存在许多制度上的梗阻。
参考对策 中公教育总结:
第一,要重视协调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就是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要按照“协调”“绿色”发展理念治河,建立绿色GDP政绩考核机制,综合考虑治河与抓其他工作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
第二,要处理好依法治水和考核问责的关系。河长制体现了环境保护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属地责任制。人人有压力,治理才有动力。上有考核、下有监督的制度体系,能让各级河长共同担起治河的责任。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有助于推进河长治水的规范化、法治化。
第三,要统筹好政府责任和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属地政府肩负着治河的第一责任,但现实中每条河流都是流动着的,上游治好了,下游获益。良好水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靠一个部门、一项措施单打独斗不行,需要规划、水务、环保、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协同,上下游、干支流、沟渠一体化的系统治理,政府主导,市场发力,公众监督,明确各类主体的职能和责任,共同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中公教育
篇2:安徽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20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经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责任单位意见,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组织
考核分自评与市级考核。各县(市、区)按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结果,并做好市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市级考核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
(二)时间安排
1.20xx年12月底,各县(市、区)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于20xx年1月4日前报市河长办公室。各县(市、区)考评材料,按照负责考核的市级责任单位的通知要求分别报送。
2.20xx年1月10日前,XX市对所辖县(市、区)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完成市本级自评及考核工作。市级责任单位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考核评分结果报市河长办公室汇总。
3.20xx年1月底前,市河长办公室统计并汇总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考核评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县涉及考核内容90分,缺项10分,考核得分88分,那么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78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和任务分工另行印发。
(一)县(市、区)上报考核自评结果作为市级考核评分的依据和参考。
(二)最终得分为市级对县(市、区)的考评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9分至60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取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可分别获得2至4名优秀河长推荐权。
(二)考核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三)考核结果纳入生态补偿机制。
篇3:安徽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1 河长制实施情况
为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天津市积极探索并借鉴国内部分省市先进管理模式,2013年正式推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即“河长制”。2015年,河长制管理实施全覆盖,大清河处负责南部四区(包括津南、西青、静海和滨海新区)一级河道6条260 km,区管河道40条645km,总长905 km的考核任务。
1.1 建立组织机构
各区分别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建立了由“河长”负总责的责任制。
1.2 建立管养队伍,落实管护资金
西青、静海、津南等区均成立了街镇或环卫部门负责的河道日常养护队伍,负责河道的基本日常维护工作,保障河道环境卫生。管护资金方面,市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补助各区堤岸水面保洁与水质保护工作,补助比例与考核成绩相挂钩。
1.3 建立监督考核奖惩机制
按照市级考核办法和细则,各区制定了本区考核方案、实施细则和巡查制度等,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任务分工、管理措施等,落实到区、乡镇、村等和具体责任人。西青、静海等区建立了业务考核和绩效考核的考核体系,根据市、区级考核情况及打分成绩决定“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进行问责,连续2次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优秀的“河长”年终进行奖励[1,2,3,4]。
2 初步成效
2.1 河道水质状况得到改善
2015年,南部四区纳管河道环境卫生达到优秀的河道长度由362.9 km增加到621.7 km,同比上升71.3%;感官水质黑臭的河道长度由265.6 km减少到85.3 km,同比下降67.9%。
2.2 重点河段部位环境有效改善
西青区结合清水河道行动建设,加大了全区污水管网建设,解决了李七庄街、精武镇和王稳庄镇的污水排放问题。2015年实施水环境治理,清理垃圾434.2 m3,打捞漂浮物260.2 m3,河道水质环境整体有较明显的提升。
静海区针对环境较差的子牙镇、王口镇、大黄庄等沿河村镇,积极协调乡镇实施专项治理工程。筹措资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共清理垃圾3.45万m3,水面漂浮物2 000 m3,柴草垛500余个,使多年积存的环境问题得到了彻底根治,沿河老百姓拍手称快。
2.3 长效管理得到落实
各区均建立了长效管理制度,如西青区9个街镇成立了水利站或街道环卫部门负责的10~15人的河道养护队伍,静海区组织各乡镇组建了156人的保洁队伍,负责河道日常保洁和管护。
2.4 合力共管的效益已初步显现
各区以水务部门为主体,以环保、市政部门为支撑,开展区域内截污治污工程和污水厂网建设,河道水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在加强河道的整治与管理上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3 存在的问题
目前,河长制推行时间不到3年,仍处于摸索时期,在管理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水生态环境管理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相关成员未全部参与工作,职能作用也未充分发挥。二是河道保洁工作不到位,保洁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三是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资金不足,经费缺口较大。四是部分河道仍然有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截污工作不到位。部分河道水质问题仍然突出,涉及到跨省市界、区界河道因上下游协调不畅,污水下泄污染问题突出。五是沿河道路、企业、居民集中区等成为河道环境维护的重点,针对河道治理的顽固问题,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同时部分街镇缺乏垃圾处理规划,垃圾的收集、运输与处置脱节严重[5,6,7]。
4 建议
河长制是河道管理新阶段的重要措施,对于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意义显著,并兼具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时,河长制能够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大河道水生态环境管护的积极性,从而有效推动河道整治和水环境改善。针对目前河道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以推动“河长制”河道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作用。一是地方官员担任总负责人能够起到综合协调的作用,整合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各部门的力量,避免各部门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掣肘,直接提高水环境管理与保护的效率。二是应将治理与管理相结合。以管理促进治理,以治理深化管理,形成河道管理的良性循环。三是建议因地制宜采取管理策略。应结合河道的具体特点,制定可行性高且特色鲜明的河道管理方案,同时充分考虑地区发展与人文环境需求,彰显河道特色亮点。四是建议加强专业化培训,树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理念。培养一支专业化河道养护队伍,提高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摘要:为有效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天津市推行了“河长制”管理模式。从实施效果来看,南部四区河道水质、堤岸环境都得到了明显改善,考核管理养护模式基本建成。但由于各种原因河道环境面貌还未达到理想效果,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河长制,水生态环境,管理成效,问题,建议,天津市,南部四区
参考文献
[1]张嘉涛.江苏“河长制”的实践与启示[J].中国水利,2012(12):24-26.
[2]谢帆,于斌,鲁刚.天津市河道水生态环境“河长制”管理新模式浅析[J].海河水利,2014(4):38-39.
[3]王书明,蔡萌萌.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河长制”评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9):8-13.
[4]任敏.“河长制”:一个中国政府流域治理跨部门协同的样本研究[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3):25-31.
[5]李耀祖,安艳玲,陈梦瑜.“河长制”实施地区农村居民环保意识现状调查及评价:以贵州普定县为例[J].贵州化工,2012(6):36-39.
[6]李成艾,孟祥霞.水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向长效机制演化的路径研究:基于“河长制”的思考[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15(6):34-38.
篇4:江西全境实施“河长制”
河流穿过村庄、集镇、城市汇入江河湖海,这个过程中,河水可能变脏、变臭……谁来防止水生态“悲剧”的发生?在坐拥鄱阳湖流域的江西,由政府任命的“河长”们正在扮演这样的角色。他们担负起责任,保“一湖清水”注入长江。
“五级河长”共筑河湖保护网
钟有国是江西省靖安县双溪镇副镇长,也是鄱阳湖五大河流之一修河支流北潦河的“副河段长”,负责辖区内7.5公里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调查。
“我每天要巡查河道和河堤,如果发现排放污染物、非法捕捞等情况,要马上制止,或者向县里反映。”钟有国说,除了他之外,还有4名村干部兼任河道巡查员和4名专职河道保洁员。
因为深谙水性,双溪镇大桥村村民甘立林被聘为河道保洁员。每天上午或者傍晚,他都撑着竹筏,在河道里打捞垃圾。“遇到湍急的水流或者浅滩,就用卡车轮胎内胆,人坐在中间,一边划水一边捞垃圾,比竹筏灵活。”
钟有国和甘立林每天都要把巡查河道的场景拍照发到工作群。这个群里,有4名县级“河长”、11名乡镇“河长”、50名村级“河长”,还有100多名河道保洁员,他们组成靖安县河流的保护网络。
目前,江西已在全境构建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体系。“五河一湖一江”由7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其他河流则按流域由88名“市河长”、822名“县河长”和万余名“乡、村河长”层层包干。
在水域面积约占市域面积30%的“水都”南昌,南昌市长郭安认为,治水是个系统性工作,单靠管农业、水利和城建的部门,力量单薄。
“以前九龙治水,有矛盾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沟通缺失,导致问题搁置。现在出现问题可以通过河长来协调、调度和监督。”江西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说。
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是党政首长负责制。通过“河长制”,本来无人愿管、被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河流的管理已纳入各级“河长”的政绩考核。
现在,不时浏览工作群已经成为靖安县副县长兼“副河长”胡勇的习惯,“只要巡查员报告哪里有破坏河道、水资源的情况,我就要立刻协调水务、环保、公安、林业、农业等21个单位,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
实施“河长制”仅半年时间,靖安县的河流就发生了改变。“现在基本捞不到塑料袋、塑料瓶等白色垃圾了。”甘立林提起干瘪的垃圾袋说,原来一天捞到的垃圾能装满两袋子。
江西水生态良好,但河道采砂问题是痼疾。郭安担任赣江南昌段“河长”后,啃下了河道非法采砂这块“硬骨头”。
“断腕治砂。”郭安说,他们一方面肃清牵涉其中的体制内执法人员,一方面关停清理400多家砂场。最终查明涉事人员30余人,直接移交司法审判。再加上明确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基本得以整治。
罗小云说,江西特别注重依靠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河长制”。一方面是与“河长制”推进相关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督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是与加强河湖保护管理有关的长效机制,如建立河湖健康评价体系、水域占用补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市县综合执法试点等。
倒逼流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江西通过实施“河长制”提高环保标准,加强环保监管,改变了地方经济发展思路,倒逼江河沿岸产业转型升级。
湖口县地处长江与鄱阳湖交汇处,环保任务艰巨。湖口县委副书记鲍成庚介绍,如今,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项目坚决不引进;正在建设的不支持继续发展;对老企业也用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倒逼他们引进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今后县里将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绿色食品等新兴产业。
据统计,2015年,湖口县共清理违规建设项目97个,责令停止试生产或停止建设的企业4家,关停取缔3家。总投资26亿元的12个环境污染性项目落户遭到一票否决。
“沿江靠湖是我们招商引资的主要优势,以往对一些企业的环保要求并不是那么严格。现在看来,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才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政府必须改变发展思路。”鲍成庚说。
今年上半年,南昌全市为治理河湖污染而拆除、搬迁的畜禽养殖面积达185万平方米,关停并转了1000多家养猪场,基本切断农业污染。南昌市副市长朱志群说:“‘河长制’倒逼了农业生产模式的优化,促进了农业转型发展。”
编辑/张玉荣
篇5: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双清”行动、“三河”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镇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xxx5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xxx7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
(一)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二)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四)河道疏浚。农经局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7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五)河面保洁。各社区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平原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山区河道保洁覆盖率70%以上(饮用水源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六)绿化维护。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植树管树的积极性。多种常绿、乡土树种,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七)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xx镇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成立镇“河长制”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与xx镇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水乡办)合署办公。镇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由镇河长办另行制定。
(二)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等级划分,由镇三套班子领导、担任乡镇级河道河长,实行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确定联系部门和责任单位(详见),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或督促相关社区(责任单位)处理。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2.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三)镇直属有关部门职责
镇河长办(镇水乡办):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镇“河长制”考核工作,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
镇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予以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进行效能追责。
镇农经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负责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和指导河道洁水养鱼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河道生态建设,河道保洁工作和“双清”的清理河道、垃圾河、黑臭河的专项整治行动。
镇工经局:负责卤制品一期、二期及相关管网建设,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进绿色企业创建;指导沿岸排污企业的转型升级。
中心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镇财政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镇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镇村建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职能范围内污水处理管网、排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镇城管局:负责建成区涉河建筑垃圾倾倒监管,建筑泥浆入河监管。
镇“两违”办:负责协调、实施沿河“两违”整治工作。
xx水利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保洁工作,以及“双清”的清理河道及“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配合实施河道监控系统建设,负责监控点定位的确定。
镇宣传办:负责宣传治水工作,打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xx环保所:负责涉河企业污水排放的执法管理和排水许可证发放,组织、指导、监督入河污染源治理;负责建筑泥浆入河执法监管,确定水质监测断面和考核标准,开展监测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河道监控系统建设。
篇6:河长制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切实加强xx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确保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安全。
二、整治目标
20xx年xx月底前,对县境内xx河流域河道两岸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规划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对煤矿企业的矿井废水、工业广场废水、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20xx年xx月底前,取缔xx河流域沿河两岸临时煤泥堆场。
20xx年12月底前,对阿弓河实施3.7公里河道治理。20xx年底,县境内xx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出境断面(鸡场白水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20xx年1月底前,在熊家场乡白马村、木江村、濛坝村,鸡场乡丫口寨村、格戛村实施流域生态恢复工程。
三、整治内容和责任
(一)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境内河道两岸堆放的生活垃圾必须于20xx年xx月底前清理完毕,并规划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
责任单位: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20xx年xx月底前,督促县洪水沟煤矿、赣贵煤矿、龙井煤矿、润丰煤矿对矿井废水、工业广场废水、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少普乡和珠藏镇人民政府。
(三)20xx年xx月底前,取缔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境内沿河两岸临时煤泥堆场。
责任单位: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工业经济能源局、国土资源局。
(四)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阿弓河3.7公里河容岸貌建设和清淤疏浚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阿弓镇人民政府。
(五)20xx年1月底前,完成熊家场乡白马村、木江村、濛坝村,鸡场乡丫口寨村、格戛村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流域生态恢复工程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熊家场乡和鸡场乡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xx河流域治理工作职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抓好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
县xx河流域“河长制”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
(二)严格对xx河流域环境保护整治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按照《xx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严格考核。
因治理项目未完成,影响省、地对县xx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按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篇7: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到20XX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污染物各年度减排任务,辖区内流域水质明显改善;闽江沙溪段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二、治理任务
(一)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有关县(市、区)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巡查,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坚决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建设项目。
要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质监控网络,保障供水水量和水质。
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都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
对于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道路穿越的三元区、永安市,要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对于保护区内仍有居民,存在农林业面源污染的沙县、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等,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并逐步实施水源地生态移民。
特别是三元区要启动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工作;加快建设东牙溪水库水体生态修复第二期工程;组织对影响东牙溪水库水质的家庭式制笋作坊进行整治;在保护区外引进笋制品生产企业,引导竹农调整现有毛竹产品结构,多生产鲜笋和毛竹,减少笋干生产造成的污染。
清流县、宁化县要组织划定清流严坊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健全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对于县城未建成备用水源的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应于20XX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成。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国资委
(二)扎实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沙溪干流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十五小”和“五小”项目、“三无”企业,一律取缔;对未经环评审批或者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建设和投产的项目,一律停建停产;对分流分治不到位、治理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应急池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居民的,限期停产整改,加强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严禁偷排、漏排、直排,确保流域工业企业每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0XX年底前,完成造纸、印染、食品等行业共20家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建成三明海西物流园、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园、三元黄砂化工园区、永安八一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尼葛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二期)等,并完善已有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确保9个省级以上、11个市县级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贸委、环保局
(三)有效治理生猪养殖污染。
一是推动养殖健康发展。各地要全面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市场需求和污染治理要求,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沙溪流域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16万头以内。要坚持生态先行,堵疏结合,拆小建大,扶大限小,严格养殖准入门槛,实现生猪养殖转型升级,促进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要加大关闭拆除力度。
20XX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要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养殖回潮行为,彻底转变“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
三要加快推进标准化改造。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本辖区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改造数量、补助资金,抓好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
底前,全面完成XX个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407个存栏250-XX00头、57个存栏XX00-5000头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四要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业主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积极推广深埋法、焚烧法、化制法、发酵法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动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配套设施,严禁非法丢弃、转运、出售、加工病死猪。
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永安市、三元区、沙县等养殖大县要建设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防止病死畜禽对流域水体造成污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环保局
(四)不断完善城乡环保设施。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加强雨污分流,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20XX年底前完成沙溪流域沿河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
到20XX年,市区和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率达80%以上。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三明市(永安市、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要于20XX年建成投产。
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已建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应于20XX年6月前完成技改,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对农村河道、池塘、沟渠两旁及水面垃圾的清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推广“户保洁、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农村垃圾处置模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委
(五)着力修复流域生态环境。
1.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针对卫星遥感调查结果,组织对水土流失区域进行治理,并督促高铁、高速、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实施金沙园二期富口片区等57个水土流失防治项目。到20XX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万亩,治理12条小流域;水土流失区林草覆盖率增加10%以上,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减沙率达30%以上。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
2.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修订并实施县(市、区)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双控及五定”要求,加强对可(限、禁)采区的监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重点整治制砂行业,所有制砂点都必须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对洗砂水未达标排放的机制砂场应全面取缔。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
3.保护流域生态环境。自20XX年起,新建的小水电项目均由设区市一级审批核准。流域内所有水电站要实现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进一步加强水质指标监测能力建设,20XX年新增7个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经贸委
4.实施青山挂白治理。科学合理规划土地开发活动,加快绿色矿山创建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到20XX年,新(扩)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开采破坏土地实现边开采边复垦利用;历史遗留的矿山(闭坑、无主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0%,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局、环保局
5.培育森林生态屏障。加大水系源头的湿地保护和生态公益林抚育力度,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封山育林、阔叶化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源头区的径流能力和水源涵养能力。
加快推进沙溪流域一重山造林、补植和中幼抚育、低产低效林分改造。到20XX年,完成江河流域生态修复XX万亩,重点江河流域一重山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河长责任。沙溪流域的县级河长是辖区流域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摸清所辖河流的主要污染源,按“一河一策”原则牵头制定辖区内各河流治理方案,分年度组织实施,并专门成立河长办,搭建网络平台,建立考评、巡查、报告等制度,推动河长制有效运行。
同时,开展“流域水质竞赛”,并配套奖罚措施,通过“以赛促治”,改善辖区流域水质。各地河长办应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报送河长制实施情况。
(二)强化河流管养。探索开展河流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河流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推行河流管养分离,明确河流管理责任和执法主体,并制定河流养护标准,推迸河流养护专业化、社会化,通过购买服务将河道疏浚、水面保洁、岸线绿化、堤防维护等日常管护任务更多转由社会力量承担,提升管养实效。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流域管护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并逐年增加对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资金投入。
同时要积极推进水环境治理产业化、市场化,推行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投资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
(四)严肃督查问责。建立沙溪河长制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与生态补偿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挂钩。
篇8:“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我市现有省骨干河道11条, 分别为流域性骨干河道长江, 区域性骨干河道季黄河、夏仕港, 重要跨县河道靖泰界河, 重要县域河道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
我市东南西三面环江, 境内长江岸线长52.3km;闸外江港堤防长95.69km, 其中主江堤50.653km, 港堤45.037km。沿江共建有通江涵、闸、站140座, 其中节制闸34座, 套闸2座, 涵洞91座;穿江、港堤排涝站13座。我市境内港道密布, 沟河纵横, 现有港道95条, 多为南北走向, 沟通长江。其中夏仕港为通南地区引排河道之一, 长13km, 沿线建有涵洞49座, 水闸3座, 提排泵站9座;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组成全市“六竖一横”骨干水系, 总长123km。其中夹港长14km, 涵洞60座, 排涝泵站3座;上六圩港长16km, 涵洞59座, 水闸1座, 提排泵站24座;下六圩港长17km, 涵洞92座, 水闸3座, 提排泵站69座;十圩港长22km, 涵洞54座, 提排泵站17座;罗家桥港长18km, 涵洞25座, 提排泵站5座;安宁港长10km, 涵洞13座, 提排泵站2座;横港长26km, 涵洞2座, 水闸10座, 提水泵站9座;季黄河长15.2km;靖泰界河长53.4km, 涵洞41座, 水闸9座, 提排泵站11座。
2 推行“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方法
2.1 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去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市政府出台了《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方案》, 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 全面落实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今年由于人员调整变动频繁, 及时对11条省骨干河道河长进行了调整。“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 落实了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 制定了河长工作职责、“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今年以来, 扎实开展11条省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并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
2.2 不断完善河道管护机制
一是,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制订《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农村环境“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办法, 明确了管理目标、管理标准、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 使河道管护做到有章可循。修订完善河道保洁、工程管理等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并便于操作。二是, 基本建立全市河道管护网络。明确市堤防管理所、市江河堤闸管理处为流域性河道长江的管护单位, 市河道管理处为一、二级河道的管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通过签订管护责任状、协议书等方式, 明确管护责任主体, 委托10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对全市一、二级河道进行管护。全市共落实骨干河道管理人员42人、堤防、河道保洁人员61人, 巡逻艇1艘, 保洁船8艘。三是, 落实配套保障资金。2014年, 我市共落实省骨干河道和一、二级河道长效管理资金228万元, 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省骨干河道管护经费386.9万元。四是, 全面完成“一河一档”工作。截止2014年11月底, 已按照考核内容完成11条省骨干河道“一河一档”的编制工作。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管护单位, 结合工作实际和管护归档需求, 加强巡查日记等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 管护资料日趋完备。
2.3 明确河道管护标准, 坚持“五无”管理
河道管护必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 无阻水障碍物;河坡石驳挡土墙无杂草, 无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耕翻种植, 无违章搭建, 无乱堆乱放, 无乱倒乱扔, 栏杆无藤蔓牵游;河道内无未达标的污水、废水排放;河道出水口流水畅通;河道工程设施 (如栏杆、挡土墙、台阶、宣传牌等) 无损坏, 启闭机械运转正常等。
2.4 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我市实行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 市对镇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通知督查和明查暗访, 随机抽查和杀回马枪式复核相结合。市水利局定期对各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市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单位积极推进“日巡、月评、季考”的监督考核机制, 将考核结果与管护报酬挂钩, 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保洁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不能胜任的坚决予以辞退, 有力的促进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3“河长制”管理实施的效果
3.1 长江堤防管理力度加大
2014年共制止、拆除违章搭建26起, 清除江堤堆放物8处, 开展重载车辆上堤行驶整治52次, 实施24家单位擅自占用江堤防汛通道整治, 清除耕翻种植220亩, 清理内坡杂树杂草166亩, 清除坟包、坟头227个, 蓄意破坏江堤林木、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对我市33.4km白蚁危害段全面治理, 重点治理段3260米, 共清杂110556平方米, 设置引诱坑18667个, 引诱桩1352处, 埋设灭蚁药20000包, 查找到地面指示物地碳棒12处, 挖除成年蚁巢5处, 实施上九圩港至合兴港段1280米的堤防灌浆, 灌浆累计进尺3584米孔, 解决白蚁危害、堤防窨潮渗漏等隐患。
3.2 河道管理有效加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 在省骨干河道管理的基础上, 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建立农村河道“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和“河长制”互补机制, 全市河道实现“无盲点、全覆盖、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大了秸秆禁烧期间河道巡查力度, 及时处置村民随意向河道抛投秸秆情况。清除城区河道生活及建筑垃圾650吨、杂草1500吨, 打捞漂浮物2400吨, 清理出水口28个, 查处违章违规行为14起、损坏河道公共设施8起, 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开乱挖10起。
3.3 依法治水工作扎实推进
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1起, 确保了水事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 组织开展打击行动65次, 拆除非法采砂船的采砂设施5条, 抓获不按规定停靠的采砂船只5条, 处理4条非法采砂船只, 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势头。
3.4 水资源管理严格有效
加强水资源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紧扣三条红线, 创新举措, 节水管理取得新突破, 饮用水源地顺利达标, 水生态建设稳步前进, 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5 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全年组织检查活动29次, 整改安全隐患22处, 组织35人次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3.6 涉水建设项目监管不断强化
今年以来对靖江市上五圩港务、新天地港务、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沿江企业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 对闸站、护坡、堤防连接及补偿工程等水利专项进行重点检查, 确保工程严格按水利批复要求建设。组织沿江企业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目前江苏华澄重工有限公司已具备验收条件, 正在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7 水情调度卓有成效
重点围绕防汛防旱、“四城同创”加强引排水工作, 全年沿江各闸共引水5.72亿立方米, 排水14.98亿立方米;十圩闸全年排污3.5亿立方米;下六圩泵站提水0.71亿立方米;城区泵站调水冲污0.63亿立方米, 确保全市骨干河道和重点区域河道水质稳定。
3.8 水质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 水质监测工作成为一项基础工作, 委托泰州市水文局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定期发布河道水质监测报告, 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供科学依据。
4 今后的工作思路
按照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 进一步加快建立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 持续深化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我市将紧扣省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目标, 按照省厅市局统一部署, 以夯实基础、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资源保护为抓手, 力争在河道基础工作上有新进展, 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有新突破, 在加强河道长效管理上有新成效。重点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全面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
河道管理“河长制”是河道管理重要机制, 我市将充分发挥这一管理机制的作用, 推进全市河道长效管理。一要, 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督促各镇 (办事处) 抓紧建立二、三级河道管理“河长制”办公室, 逐条逐段落实河道“河长”, 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二要, 加强河道管理基础工作。认真履职, 在水利普查的基础上, 开展区域内骨干河道、二、三级河道基本情况调查, 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提出建议, 为“河长”开展工作提供支撑。三要, 抓好河道管理考核工作。加强骨干河道考核组织管理, 严格考核标准, 通过考核评估和措施跟进, 不断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四要, 加强职工培训。制定技术人员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实施。
4.2 加强河道资源管理保护
根据“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原则, 针对不同河道的功能定位, 编制重点河道的保护规划。建立骨干河道巡查制度, 积极推行政府主导, 水利部门牵头, 公安、海事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 依法制止和打击侵占河道水域、岸线资源、非法采砂取土等行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 做好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工作。加大管护经费投入, 加强工程维修养护, 开展河道空间和河势监测, 促进河道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
4.3 加大经费投入, 落实经费保障
切实落实公共财政对河道管护的投入, 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及时上报年度经费预算, 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执行, 专款专用。
4.4 加强制度建设, 提升河道管护标准
加强和完善河道管理单位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河道管理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 强化河道管护监督控制, 提升河道管护标准, 确保河道工程安全。
4.5 完善河道蓝线管理, 明确河道管护范围和管护标准, 确保水面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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