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共11篇)
篇1: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梅州工商所2012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资源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0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监管水平,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特制定我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示范单位力度
工作要求:
全面执行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八项制度的要求,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水平。责任目标:
创建食品安全规范工商所。
二、巩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成果,完善监督机制。工作要求: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在2009年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成果基础上,深入围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努力实现“三落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制度、落实工商所监管责任制度。
责任目标:
在有经营食品的行政村100%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三、继续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工作要求:
按照《广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坚持定性检测与定量检测相结合,质量检测与市场检查、案件查处、质量准入、消费指导箱结合,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检测后处理力度,严厉打击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目标:
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检测不少于10个批次食品检测,并按规定做好监测记录和电脑信息录入工作。检测由执法监管岗位负责,信息录入由内勤综合岗位负责。
四、加强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继续巩固两个100%
工作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督促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从进货、储存和销售等环节把好食品质量关,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
责任目标:
辖区内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食品经营者店铺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督促工作由执法监管岗位负责。
五、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工作要求:
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
责任目标:
执法监管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开展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内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要把好许可相关材料初审关,辖区内发放食品经营执照特别标注率要达到100%。
六、按照上级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系列专项执法检查
工作要求:
一是针对节日、季节性及重大时间消费特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二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对乡镇各类食品市场及食杂店的监管力度;四是继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食品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五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共同负责领域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责任目标:
专项整治的开展,执法监管岗位工作人员要有部署、有措施、有总结,内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按时报送专项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
本责任书一经签字,不受人事变动影响,各岗位责任不变。
所长:执法监管岗位:
副所长:内勤综合岗位: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篇2: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各管理组对责任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管理组负责人为责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管理组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每个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
监管责任。
二、各管理组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分管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对其索取票证和进销台帐加强指导和规范。
三、各管理组要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加强对责任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行为、食品质量、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定期检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巡查和日常监管,严格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食品广告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责任区内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四、各管理组要要结合对责任区食品市场的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将责任区内食品经营者对许可、登记事项遵守情况、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和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有关监管信息录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者信用进行评定,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监管。
五、各管理组要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开展食品市场巡查,如实填写《xxx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并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六、各工商所要继续推行所村挂钩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等制度建设,发动群众参与对食品市场的监督。
七、各管理组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规定,对涉嫌食品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要依法按程序进行。
八、各管理组应严格遵守上述责任内容,如有违反,工商所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工商所存档一份,各管理组保存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工商所: 管理组负责人:
篇3: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为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和技术专家,对我国各部门颁布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参考。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文件汇编(上、下)》收集了全国人大颂布的法律14部,国务院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9个,司法解释2个,以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0个。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文件汇编(上、下)》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负责编辑发行,全书定价245元。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指南》
我国历来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和监督管理高度重视。自1995年就在《食品卫生法》中对于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过程做出明确规定。随后颁布实施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2002年批准发布新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等。尤其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全面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使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更加完善。2011年,食品添加剂即列入国务院食品安全重点整治计划,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全面有序地推进。
由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组织编写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指南》,旨在通过对食品添加剂的概念、生产监管体制、生产许可、监督检查、标识管理、标准管理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解读,与广大企业和执法人员一起学习、研究并推进制度的实施。
篇4: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案例一 首条“准绳”保口福
上海市率先颁布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
推荐单位: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上海市农委、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质量技监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于2011年7月29日经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实施《食品安全法》后的首部地方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融合了历年监管实效和世博食品安全保障成果,首先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禁止回收食品和过期食品再用作食品原料、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该办法还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更催生了上海市多部为食品安全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的职能机构。上海市、区(县)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继建立完善,对原本多头监管或职能划分不清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协调与裁决,填补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缝隙”。根据实施办法要求,上海市整合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资源,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启用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
案例二 一张一弛管农药“龙头”
积极构建农药连锁经营体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
推荐单位:上海市农委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水龙头”,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和农民切身利益。对农药连锁经营单位,上海市农业监管部门实行张弛有度的管理,并不把“水龙头”关死,也不让“水”任意流入非正规渠道。
近年来,上海市修订出台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强化农药连锁经营体系建设,定期培训经营人员,切实提高农药经营的服务质量。目前,上海市农药经营网点约1 000家,其中连锁经营覆盖面超过50%,上海市农药经营行业正向规模化、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转变。上海市农业执法部门还定期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对农药连锁经营网点的农药标签、产品质量、销售档案等进行抽查,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上海市还在全国率先推行农药连锁经营补贴政策,完善了购销可追溯制度,提高了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农药经营的规范性、安全性明显提高。
案例三 粮肉蔬果追溯清“身世”
加强食品安全 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推荐单位:市商务委
建立主副食品追溯体系可谓“一举三得”,既能够提高产销之间信息透明度,确保市民明白消费,又能够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促进诚信经营,还能够让主副食品价格监测体系更加完善,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食品,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自2008年以来,上海市连续多年将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
目前,本市已有730家标准化菜市场、203家超市大卖场、13家生猪屠宰场、36家外省市生猪产销对接企业、12家肉类批发市场、24家肉类配送企业、18家蔬菜批发市场等共1010家企业建设了肉菜追溯体系。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秤上打印的电子标签查询到所买肉品、蔬菜的来源、加工企业、生产日期、检疫检验、流通环节、经营者等信息。
猪肉追溯已在屠宰、批发、零售环节基本实现全覆盖;蔬菜追溯在批发、零售环节的覆盖面已分别达到90%、40%以上;水产追溯已在8家水产批发市场和230家标准化菜市场探索试点;牛羊肉在1家宰畜场、24家批发市场、180家超市大卖场、341家标准化菜市场探索试点;粮食在3家主要批发市场、104家标准化菜市场探索试点。
在未来三年内,上海市的水果、南北货等主要农副产品也有望可以追溯“身世”。
案例四 杜绝“散油”换放心烹饪
开展停售散装食用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推荐单位:市工商局
食用油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借一个旧油桶,灌入“来历不明”的食用油,“流动油坦克”叫卖的散装油往往让消费者提心吊胆。
对散装油的清理规范,上海市工商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尚无禁止经营散装食用油的规定,工商部门便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宣传,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安全隐患和经营风险,督促其主动放弃散装食用油经营活动;同时专门开设绿色通道,为散装食用油经营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提供快捷服务。
目前,上海市已全面停止销售散装食用油,全市市场内247户散装食用油经营户全部拆除了散装储油罐,575户市场外的经营者也于今年4月底完成了业态调整。
案例五 “行刑衔接”破食品犯罪
“亮剑行动”剑指食品领域犯罪 “行刑衔接”加大打击犯罪力度
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篇5: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情况 2010年元旦期间,我市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科学部署、依法行政、有效指导,加强了食品市场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14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785户,切实维护了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市局依据上级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市[2011]188号),明确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监管的重点和要求。各区工商局能结合本辖区特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系列的文件精神,科学部署,分工负责,加大了巡查监管和执法检查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节前,市局会同市食安办、市贸发局、市农业局、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监督指导享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思明辖区大润发商业广场举办迎新年流通环节蔬菜抽检演示活动,旨在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绿色消费,了解农药残留检测的基本方法和过程。参加检测的有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局机关、区局、工商所
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检测人员随机抽检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市销售的部分蔬菜。经检测,抽检的近十个品种蔬菜全部合格,并当场公布了检测结果。同时,为切实保障品牌豆制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打击冒牌和无上市凭证的豆制品,保护有QS许可证的品牌豆制品。节前,市局组织获得QS许可证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召开了会议,指导他们尽快纳入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管理,确保上市销售的豆制品手续齐全、质量合格。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区工商局针对节日市场特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了对重点商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
实施驻场监管,把关源头市场食品安全。对辖区蔬菜、家禽、水产、冻品、水果五类6个专业批发市场,采取帮助市场开办单位在出口处设立查验卡,对没有开具上市凭证的经营户限制出场等措施,确保批发市场上市凭证的开票率,有效保障了源头市场的食品出场关。同时,以城乡结合部、机场、五通“日”码头、等场所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电子台账制度和运行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等情况,保障了元旦食品市场秩序稳定。并且,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区工商局工商所针对本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他们突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先后对超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副食品批发零售点、食品小作坊和综合农贸市场等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节日期间粮油、鲜肉、腌腊制品、禽蛋类、酒及饮料等群众必需消费品质量,生鲜食品农药残留是否超标、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食品,预包装食品包装和散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等。督促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要求他们严格守法经营,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市场节日期间的经营秩序维持不好,管理不到位;二是少数市场、超市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好,索证索票率不高,没有及时公示;三是食品批发企业落实电子台账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进展比较缓慢。
篇6: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根据(x工商明电____第___号)《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及市局通知精神,分局与各巡查小组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状:
安全监管及控制目标
一、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集贸市场、行市、黑市和黑交易点,严禁在集贸市场内、商业繁华地段、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幼儿园、学校周边等摆摊设点。对经批准,合法设立的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按照固定销售点距市场___米以外,销售点与销售点间距__米以上的要求设点,决不允许变相形成集贸市场和行市。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必须证照齐全。坚决取缔、严厉查处走街串巷、走村串户销售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市场巡查力度和密度,农历正月十七前保证每天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切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销售渠道。充分发挥_____申诉举报网络和市场预警的作用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快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责任追究
主管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局长主管局长:
巡查一组组长:
签字:巡查二组组长:
篇7: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 周伯华(2012年1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按照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总结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2012年的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刚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对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工商系统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更加有效监管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全国工商系统坚持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关注改善民生、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责,为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围绕保障国家大事监管食品市场取得新成绩。全系统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上海世游赛、深圳大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海、广东、深圳等相关省(区、市)工商部门迅速建立起指挥有力、层级清晰、衔接紧密的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实现了“规范有序、保障安全”和“零事故”的目标,圆满完成了服务保障任务,为上海世游赛、深圳大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总局及时下发 了《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系统有计划、有针对性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季节性节日性食品、食用油、酒类等专项执法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沟油”、“一滴香”、“山寨食品”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妥善处置“瘦肉精”、“人造假豆腐”、“染色馒头”等食品事件,依法查办了一大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和市场秩序。三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监管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以转变监管方式和创新机制为抓手,认真完善和执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日常规范监管,取得新的成效。全系统以贯彻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为重点,强化食品市场主体资格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不断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济户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总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全系统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对食品经营行为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四是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全系统认真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可追溯、协作、监督等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建设,深入推进食品监管网络化、电子化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各地积极指导商场、超市推进“两项制度”电子化管理,实现经营者“两项制度”电子化管理系统与基层工商所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对接,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网上监管奠定了的基础。各地认真落实总局《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许可、准入、食品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综合应用,成效突出。五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建立健全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监督指导责任制和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努力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全系统努力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合力,有效提升了食品案件监管效能。全系统基础建设和基层建设扎实推进,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撑。全系统努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点防 范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工作量大面广、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和压力大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辛勤努力、勇于负责、攻坚克难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长期辛勤工作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岗位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开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加强食品监管,强化社会监督,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恪尽职责,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效能,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化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既是贯彻国务院总体部署的要求,又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和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有效措施。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巩固治理整顿成果,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突出问题。要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具体安排,将继续狠抓治理整顿作为食品安全的突出工作,在巩固过去食品安全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行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食品的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突出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地沟油”、食品添加剂、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市场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边治理,边规范,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努力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影响食品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严查重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大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坚持事先预警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积极有效应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妥善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二)加大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全系统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核发行为。要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经济户口信息库,强化分级分层管理和动态分类管理,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要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从食品的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有效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结合食品抽样检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要加强检测设施和设备的投入,认真解决好经费保障问题。三是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巡查。要完善市场巡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市场巡查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巡查结果的运用,强化监督和考核,努力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四是严格监督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依法规范经营者行为。要通过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食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
(三)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要把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作为根本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务求取得新的成效。要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食品经营者严格自律,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要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形式和业态多种多样的特点,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制度,构建基层一线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监管机制,及时开展消费提示、警示和引导。要依托工商系统12315信息化网络,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消费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建立健全相应的受理、调处、反馈和综合分析制度,超前预警防范,促进行业规范和源头治理。要完善和创新监管手段,努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电子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探索和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运用和实践,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食安办的协调下,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各 项业务工作的重要位置,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全力抓,各职能机构要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紧密协作,确保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和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严格管理,对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及其处置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食安办和上级工商机关。要加强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二)加强基层与基础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效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心在基层,责任也在基层,基层建设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和基础建设,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抓好基层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工作。要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食品监管工作效能。要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提高运用高科技监管的能力。要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对食品监管工作要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协作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有关行业组织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切实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8: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提出, 要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 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 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动企业落实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建立实施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鼓励中央企业率先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 做好质量失信“黑名单”建章立制工作, 公布一批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 推进质检、商务、金融、工商等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
《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提出, 要加大质量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及修订力度。组织开展计量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标准化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立法调研及修订, 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设备监理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研究。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加强对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的督查督办, 挂牌督办重点质量案件,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认证认可管理。组织开展轮胎、电线电缆、有机产品等认证产品专项整治, 开展强制性认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 完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
篇9: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建立电子信息记录系统 完善乳品安全追溯体系
推荐单位:上海市质量技监局
上海市质量技监部门督促上海市1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电子信息记录系统。目前,这些乳品企业已全部建立起信息记录和数据查询平台,全面掌握了原材料验收、原材料库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管理、产品出厂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实现了乳制品产销链的全追溯。
案例七 选饭店看“笑脸”
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实行量化分级公示
推荐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建立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监督公示管理制度,将监管部门对餐饮单位每次监督检查结果分别以绿色“笑脸”、黄色“平脸”、红色“哭脸”的卡通形象,在上海市各餐饮服务单位门口或醒目处进行标示,显示其食品安全状况的优劣。
2012年,上海市食药监管部门还建立了上海餐饮服务单位的“面容”等级评定数据库,市民可在网上实时查询饭店的食品安全状况。
案例八 跨出“柜台”精细服务
“精细化服务”为外贸食品安全护航
推荐单位: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松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打破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常规,主动跨前一步实施“精细化服务”,形成一套较科学的出口食品管理体系。先是缩短了通关速度,节约了物流成本,增强了企业国际竞争力,仅此一项每年为辖区内企业节约成本1 000多万元;二是延长企业产品货架期,产品可以在国外货架上多存放一个月,增加销量;三是提高了企业自检能力,减少检验检疫抽检量,加大检测针对性,综合抽检效率明显提高;四是明显提高了出口产品质量,被国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也由2009年的4批次降至目前的0批次;五是促进企业质量体系改进,有效提高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截至目前,“精细化服务”已使辖区内51家企业受益,促进食品出口将近20亿元,为企业节约物流成本1 000多万元。
案例九 “农村厨房”纳入“正规军”
创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新模式
推荐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食安办、奉贤区食安办、嘉定区食安办 崇明县食安办
农村家庭自办酒席一直是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之一。近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奉贤区、嘉定区、崇明县建立了由乡镇政府牵头,区县食药监管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共同参与的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网络,以往被视为“野路子”的农村自办酒席场所和从业人员被纳入“正规军”,采取了严格管理。
案例十 “化零为整”群治“综合病”
以城区综合管理“大联动”为平台,加强食品公共安全管理
推荐单位:上海市杨浦区食安办
上海市杨浦区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流动食品摊贩较多,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单个监管部门难以治理的“综合病”。2012年以来,杨浦区食药监分局将原有的4个食监所分所拆分为6个,每个分所对应管理两个街镇。以街面和小区食品安全为重点,围绕无证餐饮,流动食品摊贩、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窝点等进行监督管理,共处罚无证餐饮25起,联合执法取缔地下食品加工窝点5起。其中,五角场街道“德笼馆”餐馆因房屋属性问题长期处于无证状态,有关部门利用“大联动”平台积极会商,主动跨前,解决了这一老大难问题,将其纳入监管;新江湾城街道通过巡查及时发现一个地沟油非法加工窝点,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立即予以取缔和惩处。
从源头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
2012年4月16日~6月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全覆盖清查行动,从源头抓起,发现和消除保健食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隐患。
清查期间共出动监管人员433人次,检查了86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对各企业2011年1月1日至今生产的219种保健食品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覆盖率为52.36%,同时,对出口产品进行全覆盖留样检查,并随机抽取了876批次生产记录进行查阅和现场核实。对23家生产企业进行重点复查,抽查覆盖率为40%。
在这次清查行动中,虽未发现违禁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也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要求、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原料控制、未按规定记录生产过程、未按企业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均发出了监督意见书,并对3家生产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缺陷产品进行召回,对12户生产企业立案处罚。
肉及肉制品成为上海市民举报投诉热点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接到食品类投(申)诉、举报和咨询共19 800件。其中,投(申)诉4 777件,占24.1%;举报3 423件,占17.3%;咨询11 600件,占58.6%。
举报电话“12331”受理了其中的15 075件,占总量的76.1%,按时答复率达到100%。初步实现了上海市食品投诉举报件的转办、协调、处置、反馈等工作一体化办理机制,方便了市民投诉举报。
在受理的投诉举报中,前三位的食品品种是:肉及肉制品(1 230件),占总数6.2%;保健食品(1 092件),占总数5.5%;乳制品(1 053件),占总数5.3%。
201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已确定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通过对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各种化学、生物和物理危害进行评估,定性或定量地描述风险特征,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交流。通过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可以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状况,制定有效的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经广泛征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和审议,结合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2012年上海市25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其中包括上海市消费量大,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日常消费食品以及风险监测发现的基础性、长期性问题,如市售粮食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及乳制品、蔬菜水果、猪肉及其产品等8大类食品,还有市售食品中镉、铅、铝、呕吐毒素、贝类毒素等5项污染物项目。
篇10: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
一、第一季度工作:
1、“三节”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2、制定2012年食品快速检测及抽样检测计划。
3、根据市局安排进行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快速检测和抽样送检。
4、加强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的监管,在本季度结束前各所完成辖区内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的登记工作。
5、做好“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6、做好食品安全10项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7、为保证证工作效率节约资源,食品安全有关工作文件、通知、报表等各项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均通过OA下发至各所所长及负责同志OA系统留言箱中,不再另行通知。各所应安排专人到分局学习OA系统操作,并负责每日登录查看OA系统信息,并按照要求下载传达。
8、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第二季度工作:
1、根据市局安排进行碳酸饮料、乳饮料、纯净水、蜂蜜快速检测和抽样送检。
2、利用年检期间,安排全局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流通企业,依法责令改正,到期不改的,坚决取缔。
3、举办一期食品安全法规及执法办案培训班。
4、查办食品安全案件2件以上。
5、根据上级指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好食品安全10项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7、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8、组织人参经营业户学习《吉林省人参管理办法》,宣传相关法规政策。
三、第三季度工作:
1、根据市局安排进行米面、调味品快速检测和抽样送检。
2、对人参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清查,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有效。
3、根据上级指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好食品安全10项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5、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6、组织安排人员学习网络监管知识。
四、第四季度工作:
1、据市局安排进行油类、糖果快速检测和抽样送检。
2、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通知及细则的要求,对全年各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核。
3、考核各所上报2012年新建“食品安全示范店”资格,并抽出优秀的上报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
4、进行人参市场专项整治。
5、根据上级指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6、好食品安全10项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7、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8、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各项专项整治总结。年终报表。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源分局
2012年3月1日《春雨的色彩》说课稿
一、教材内容分析:
春天里万物复苏,百花争艳、绿草如荫、一派迷人的景色。《春雨的色彩》意境优美,散文诗中绵绵的春雨,屋檐下叽叽喳喳的小鸟,万紫千红的大地,给人以美的陶冶和享受,与此同时启发幼儿通过简洁优美的语言以及相应的情景对话练习感受春天的勃勃生机。激发幼儿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启发幼儿观察、发现自然界的变化,感知春的意韵,并尝试运用多种方法把春雨的色彩表现出来,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体验。
二、幼儿情况分析:
中班下学期的幼儿探究、分析、观察能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并且孩子们充满了好奇心和强烈的探究欲,能主动地去探究周围和环境的变化,并且能根据变化运用自己的表达方式将感知到的变化加以表现。同时这个时期的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审美能力有一定的发展,孩子们在平时的活动中也积累了许多有关绘画方面的经验在活动展示出来。
三、活动目标:
教育活动的目标是教育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对教育活动起着主导作用,我根据中班幼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下活动目标:
1、情感态度目标:引导幼儿感受散文诗的意境美。
2、能力目标:发展幼儿的审美能力和想象力。
3、认知目标:帮助幼儿在理解散文的基础上感受春天的生机,知道春雨对万物生长的作用。
四、活动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引导幼儿份角色朗诵小动物的对话,感受散文诗的优美,进而丰富词汇、发展幼儿的观察能力、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难点是:学习词语“淋、滴、洒、落”、学习春雨的对话、诗句“亲爱的小鸟们,你们说得都对,但都没说全面,我本身是无色的,但我能给春天的大地带来万紫千红”。
五、活动准备:
1、经验准备:课前学会朗诵诗《春天》,并组织幼儿春游,根据天气情况实地观察春雨,让幼儿感受了解春天的有关知识经验。
2、物质准备:小动物头饰、教学课件、幼儿绘画用纸笔
六、教法: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解放儿童的双手,让他们去做去干”所以在本次活动中,我力求对幼儿充分放手,对大限度的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让他们自己去探究、去发现、去感受,我主要采取了以下教学法:
1、谈话法:在活动得导入环节我运用与幼儿进行有关春天主题的谈话,帮
助幼儿积累整理自己积累的有关春天的知识经验。
2、演示法:在活动中我通过多媒体课件向 幼儿展示春天的勃勃生机,《春雨的色彩》散文诗的情景,也是通过课件中轻柔的配乐诗朗诵体现出来的。现代教学辅助手段的运用进一步强化了他的作用,使幼儿对春天、春雨更加了解和熟悉。
3、情景演示法:将幼儿置身于《春雨的色彩》散文情景中,通过角色表演,强化幼儿对春雨的色彩的感受。
此外我还适时采用了交流讨论法、激励法、审美熏陶法和动静交替法加以整合,使幼儿从多方面获得探索过程的愉悦。
七、学法:
1、多种感官参与法:《新纲要》中明确指出:幼儿能用多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本次活动中,幼儿通过观察发现自然界的变化,感知春天的意韵,并尝试引导幼儿运用多种方法把春雨的色彩表现出来,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体验。
2、体验法:心理学指出:凡是人们积极参与体验过的活动,人的记忆效果就会明显提高。在活动中,让幼儿自己进行角色表演,说出小动物们之间的对话,一定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同伴之间合作表演的快乐,也将成为他们永远的回忆。
八、教学过程
活动流程我采用环环相扣来组织活动程序,活动流程为激发兴趣谈春天-----看春雨-------欣赏散文诗------情景表演-------经验总结-------审美延(绘画形式)
1、激发兴趣谈春天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活动开始我利用谈话形式引导幼儿将自己已有的关于春天的经验进行整理,激发幼儿活动兴趣。
2、看春雨
观看课件《春雨的色彩》前半部分,到春雨姐姐欢迎的最热烈老师说:一天,一群小鸟在屋檐下躲雨,他们在争论一个有趣的话题,你们知道他们在争论什么问题吗?(幼儿回答)对他们在争论:春雨到底是什么颜色的?这样的设计自然合理,进而引出散文诗《春雨的色彩》
3、欣赏散文诗
(1)完整欣赏后请幼儿把不懂得地方提出来,由幼儿提出来,教师引导讨论,帮助幼儿理解散文诗的内容。
(2)寻找句子、加深印象
给幼儿提出要求,请幼儿找一找诗里描写春雨下到草地上、柳树上、桃树上、杏树上、有菜地里、蒲公英上各用那些词语,通过找,让幼儿学会“淋、滴、洒、落”并学会用小动物的话来朗诵、来回答,促进幼儿积极思维,锻炼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强调了重点,理解了难点。
4、情景表演:分角色进行朗诵表演。
5、经验总结:
将本家活动内容的前半部分进行总结,给幼儿一个春天的完整印象。
6、扩展延伸、升华主题
篇11:工商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机关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我局2012年将紧紧抓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四个关键点,标本兼治,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为目标,以转变理念和方式为主题,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主线,积极推进城乡和农村食品安全一体化水平,着力实施监管推动、示范带动和信息驱动战略,以示范优化食品经营,以监管保障民生,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抓手。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 “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求,安排和落实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在加快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中建立新功。
坚持科学发展观。研究新形势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根本需求,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各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1.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 一是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营业执照核发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数据库”,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经营场所符合要求,把住年检验照工作关口,要求经营者全面审报贮存食品的场地,全面提供食品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调研、指导、督查和工商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情况;工商所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发证及注销、变更等工作,完成乳制品特别标注的变更扫尾;建立好食品经营户总台账、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台账、乳制品经营户台账、食品流通许可台账、食品流通许可注销台账;履行发证后的日常监管,查处违反《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违法、违章行为。
2.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以“工商巡查到位、部门配合到位、查处取缔到位”为目标,以“两个系统”的运用为抓手,组织抓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查无”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领域、重点对象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等级达标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主体持照率、督办率、亮照率分别达到100%。彻底消除食品经营户擅自改变《营业执照》登记事项违法行为;彻底消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相关登记内容不匹配现象。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注册分局、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督促各工商所开展食品经营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通过加强督查、考评、通报促进工作落实;工商所负责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强日常巡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3、加大食品经营户日常巡查力度 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通过划分网格化责任区,切实做到任务到岗到人。通过加强日常巡查,促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发挥基层工商所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的中坚作用,力争年末建立套触角延伸到乡镇一级的规范的、可操作的、实用的市场巡查制度。一是食品零售商日常巡查按照上级制定的巡查频度,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二是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商、食品超市每月巡查频度不得少于二次。
完成时限:全年
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查、通报日常巡查情况;企业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信用分级及巡查;辖区工商所按照频度要求,负责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录入“经济户口”,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4、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湖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对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分类、分层监管工作的推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
工作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我局信用分类监管和信用档案工作,加强工作调研、情况收集、经验总结等;工商所负责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根据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明确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做到市场巡查有痕迹,电脑录入有制度,规档整理有方案。
5、落实流通环节经营户食品电子台账、粘贴式台账“全覆盖、全运行”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销售、退市和食品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大中型商业企业、超市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加快工商所与食品经营户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对接。
工作目标:通过对食品批发企业、超市的电子台账检查,食杂店的粘贴式台账的指导与推广,建立完备可溯源的食品流通环节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电子台账、粘贴式台账的“全覆盖、全运行”。全年力争实现四个100% :食品批发企业、超市100%建立电子台账;乳制品经营户100%建立电子台账;食杂店100%建立粘贴式台账,所有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100%上墙。
工作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加强工作调研经验总结等;工商所负责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各所要根据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不同经营主体的特点和法定义务,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指导措施,明确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重点,切实提高我县食品经营户自律水平,负责食品经营户落实台账制度的行政指导,加强日常巡查,查处不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台账制度的违法案件。
6、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力度 不断提高食品监管的科学技术水平,把快速检测作为基层工商部门现场监管执法和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技术手段,努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目标:一是县局和工商所要分别制订检测工作方案,县局食品股全年组织五次以上集中快速检测,工商所要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每月开展四次以上、不少20个样品的抽检,全局全年计划检测各类食品计1500个样品以上;二在元旦、春节、五
一、端午、十一、中秋等重大节日、假日期间加大检测频度,重点开展检测活动。三是以集贸市场、冷冻食品销售企业、超市为重点,按照机构、制度、人员、设备“四个落实”的要求,指导、推进、帮助经营者建立自检体系,自觉开展简单的检查自测,逐步落实每日检测公示制度,提高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的安全系数。四是专题对城乡食用油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开展一次抽检。五是县局制订全局食品抽检计划,全年开展食品抽检6次以上,抽检样品120个品种,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所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和按照县局的安排上报本所食品抽检计划。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检测工作的指导、督查、培训、查处违法案件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市场、超市的食品快速检测的指导和检测,建立检测台账。
7、严厉查处流通环节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工作目标:通过查办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行政执法,吊销一批违法性质严重的违法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规范一批质量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全的经营者。全年查办食品安全立案不少于100起,结案不少于80起,罚款入库总额不低于38万元。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的指导、督查、通报,协助和参与查办食品违法大要案件;工商所负责日常巡查监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
8、启用和充分利用业务软件的巡查监管作用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许可管理、注册登记、食品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努力形成从总局到管理对象六级纵向贯通和横向连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的目标,是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方向。我局将在循序渐进地开展这一工作。
工作目标:充分运用业务软件增强局所的联动,提高网上监督网格责任人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重要管理对象、重要商品网上备案制度,提高食品市场准入门坎。工商所通过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并及时做好数据同步更新,使管理者对管理对象心中有数,明白监管。工商所网上备案食品批发户不少于5家,备案商品不少于15个。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牵头组织,加强督查、信息反馈等;辖区工商所负责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食品违法案源,查处食品假冒伪劣、索证索票等违法案件。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监管机制
9、加强12315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
工作目标:根据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通过依托县消委一会两站和食品站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管理机制,真正设立行政村12315消费维权“站”、“点”,同时,明确并赋予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农村食品安全预警、监督、指导职能,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12315、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12315、食品股负责12315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指导、认定、规范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12315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建设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10、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工作目标:在年底基本实现城关街道,每个乡、镇区都有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行政村实现示范店零的突破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 “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促进经营主体准入规范、经销商品货正源清、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制度落实、设施达标、环境整洁、服务优质。同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店退出机制,做到创建严格,退出严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取消示范店资格;对已经取得示范店资格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合格方可继续使用示范店招牌,做到有进有出、进出有序,从而使示范店真正取到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指导、督查、认定、公示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指导、申报、检查和规范等工作。
11.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创建
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倒逼”地位,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倒逼”功能,用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点,促进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倒逼”的全面启动。今年要在城东、城西两所分别创建两个示范点,其他工商所要分别建立一个示范点。通过开拓创新,高标准地推动示范点建设向纵深发展,打造出一批影响力大、信誉好、管理水平高、有较强影响力的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创建活动指导、督查、工作总结、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食品安全可追溯示范点创建申报、检查、规范、信息反馈等工作。
12、加强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与行政指导,督促指导食品经营户建立和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制度,规范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食杂店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下架制度,形成正向可追溯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模式。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工商所。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与行政指导指导、督查、工作总结等工作;工商所负责辖区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的检查、规范、信息反馈等工作。
13、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工作目标:按照《衡东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季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开展1至2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进行演练,不断提高我局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工商所 职责分工:按照《衡东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开展应急演练;食品股牵头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落实督查、工作总结、信息反馈等。
14、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公布制度
工作目标:根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县局要逐步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动态信息收集、报告、甄别、分析、编辑、报送、公布、通报、会商等处理制度,依据本局舆情管理办法,开展舆情处理工作。按照上级安排的报表任务,收集、督促各所准确、准时、真实报送各类食品安全工作报表。工商所指导本辖区食品商场、超市、批发户和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及时报送和通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及时收集和电脑录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信息;引导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批发户和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严禁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授权,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完成时限:全年。责任单位:食品股、机关其他股室、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把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信息的制度建立、内部编辑、管理和对外处置,工商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
15、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工作目标:依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采取宣传发动、经营者自学、集中培训等宣传学习办法,认真组织宣传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规定。一是把好《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审关,强力推行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前学习培训制度,食品经营者开业前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考试率达到100%;二是把好已开业食品经营户年检验照关,对食品经营户开展年检验照时实现现场检查,法规、管理措施、管理规范宣传,宣传资料发放,学习教育考试四个到位;三是把好节假日、3·
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关,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全年各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传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村、进社区5次以上;四是把好集中培训关,各所要开展一次以上食品经营户集中培训会,开展一次以上学习书面考试。全年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机关其他股室、工商所
职责分工:食品股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学习资料的编辑,学习制度的制订,集中学习的组织、指导。工商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开展学习培训信息的收集、报表与归档。
(三)继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局将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和问题食品清查等七个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职责分工:食品股牵头负责开展专项市场整治方案、数据汇总、督查、工作总结、信息反馈、查处食品违法大要案件、宣传报道、执法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等;12315负责受理消费者食品申诉举报;消保股依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基层办案;工商所负责日常巡查,集中检查,查处一般性食品违法案件。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食品股、消保股、工商所、、12315
16、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实行驻场监管,集中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群众过个健康、安全、放心的节日。
17、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建立完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退市制度;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查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管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8、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在2012年3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的行政指导。督促超市、商场、市场和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贮存散装食品。加大巡查力度,打击《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9、开展冷库冷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各单位,尤其是各基层工商所要积极探索冷藏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从建立冷藏食品批发企业的索证索票、食品检测、电子台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落实着手,通过零售环节单据公示检查,确保冷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到位。工商所负责冷藏食品批发经营的行政指导,加强日常巡查,查处各类冷藏食品违法违章行为。
20、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校园周边食品消费安全工作为契机,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市场食品安全。全年于2月5日——2月20日、5月25日——6月1日、6月4日——6月9日、8月25日——9月10日分别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
21、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扎实有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及其制品、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积极参与农村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和庙会以及各类食品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商店、小食品店、小摊点等食品经营行为,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村食品经营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基本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市场的商品放心安全消费。同时,要将“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店”向农村拓展,扩大覆盖面,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级食品店索票索证、日常巡查,确保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全覆盖。
22、开展进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开展大型超市、商场、进口食品经营者自查自纠活动,加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规范进口食品标签标注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无中文标签、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行为,坚决查处假冒进口食品和傍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
23、集中开展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以从事饮料、冷饮产品经营的商业场所和网点:如超市、小食品店、批发网点、市场、校园周边等区域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商品来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登记情况,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饮品行为,确保夏季饮品市场食品安全。
24、进一步强化乳制品市场监督管理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其放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突出位置。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家工商总局 商务部《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以后简称实施意见)、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 商务部<关于切实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准绳,乳制品经营户100%实行注册登记特别标注;超市、乳制品批发商、乳制品专卖店100%建立乳制品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电子台账;其他乳制品经营户100%建立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书式台账。
25、继续开展食用油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和散装食用油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食用油生产批发户、集贸市场、现榨现卖等单位为重点,严查食用油油源购进渠道,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26、进一步将酒类市场整顿推向深入
工作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茅台、五粮液、国窑1573、酒鬼酒等知名品牌的白酒、啤酒、葡萄酒、进口酒等酒类产品为主要品种,以主要销往农村的低档酒为重点对象;以烟酒批发市场、名烟名酒专卖店、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吧、歌舞厅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居民小区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对酒类经营者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酒类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落实到位,酒类质量和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酒类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一是清理规范酒类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监督酒类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重点加强对合格证、《酒类流通随附单》和进货台账、索票索证的监督检查,使经营者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和假冒伪劣酒类,监督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三是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严查酒类的商标、包装、标识,严厉查处经销假冒伪劣、不合格、“傍名牌”酒的违法行为,要积极挖掘案件线索,捣毁社会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名酒窝点和网络,对涉嫌假冒的名酒和不能现场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名酒,一律依法查封、扣押,经权威机构鉴定后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
四、考核督查
27、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目标:督促检查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临过期食品监管制度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确保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树立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工作时限:4月20日——5月10日 30、食品安全监管交叉检查 工作目标:以工商所为单位,由所长、主管副所长和专干组成七个检查组,通过抽签的形式决定交叉检查对象。检查结果作为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评定依据。
工作时限:6月10日——6月20日
31、继续实行食品安全单项考核
工作目标:重新修订《衡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单项考核内容,规范考核评分标准,制订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综合考核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建立县局、工商所、网格责任人三级食品安全动态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用化。
工作时限:全年
五、工作要求
32、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县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磊建局长任组长,向亚辉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市场规范、公平交易、消保股、食品股、商广股、企个监、工商所等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股,承担全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
33、履职尽责,保障落实。要全面履行法律和国家总局、省局赋予的监管职责,按照《规划》的要求、时限,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头,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保证上报数据、情况真实、有效。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完成《规划》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年终综合考核将以此为主要指标。
34、广泛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在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宣传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咨询、投诉渠道。
35、根据《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职权法定、定岗分责、统一部署、有效运行”的工作原则,贯彻执行《规划》的各项具体计划。
衡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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