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关键词: 复混肥 有机肥 农资 抽查

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精选6篇)

篇1: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2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四个五”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上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农资监管,确保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全覆盖

(一)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按照2012年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要在全省推行“两项制度”。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厅党组明确要求,今年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要全覆盖、全到位。为此,省厅专门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以厅正式文件下发各市。为确保达到全覆盖目标,在工作上,一是要求各市、县(市、区)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二是与工商等部门搞好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三是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四是加强组织,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五是强化检查督导。省厅拟不定期组织抽查,适时进行通报。六是与安排项目挂钩。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省厅不予安排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扶持项目。

(二)加强对生产者购药用药的指导和服务。各市要组织各县(市、区)制定农药选购使用明白纸,分发到各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和农户,并将签收记录以县为单位建档保存。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加强服务指导,真正让生产者明白选购农资要看哪些证照,农资怎样合理使用,什么是农药安全间隔期,不同农药安全间隔期是多少天,并能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做到在安全间隔期内不采摘上市。

(三)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实施。专项治理行动要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导,结束时要写出总结报告,逐级上报。要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倡导建立农药批发配送中心,统一进货渠道,实行连锁经营。要加大农资特别是农药的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各市农资打假及大案要案查处情况,要及时报省厅质监处。

各市“两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各市的进度安排表要于3月底前报省厅质监处和省药检所;各县(市、区)制定下发的农资购买使用明白纸,要于6月底前以市为单位报省厅备案。

二、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确保果菜标准化达到90%

(一)切实抓好《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落实,确保果菜标准化达到90%。《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是我省2009年自下而上制定的三年规划,2012年是收官之年。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到2012年瓜菜、果的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产区基本实现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过前两年的努力,目前全省瓜菜、果标准化已分别达到80%以上,按照规划目标要求,2012年还要完成瓜菜、果标准化基地面积500万亩以上。

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各市、县(市、区)要回头看,对前两年已经完成计划任务的,要按照“十有标准”继续加以完善、提高,对尚未完成计划任务的,要将计划任务调整到2012年一并完成。二是落实好2012年计划。要进一步明确2012年计划任务,并逐级分解,逐一落实,确保将计划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到村、到户,落实到生产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要将基地建设进度明确到月份。三是强化组织,落实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四是加强督导。省厅拟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并及时通报进度情况。五是将规划完成情况与项目扶持相挂钩,完不成任务的县,省里不予安排相关扶持项目。

(二)加大以果菜为重点农业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力度。省厅继续组织制定一批农业地方标准和简明技术规程,印刷成册,刻成光盘,下发各市。各市组织各县(市、区)以省厅已经制定的简明规程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分作物、分品种定单项的技术手册或明白纸,下发到各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户等。为确保发放到位,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乡、村监管员的作用,分片包干,限时发放,逐个主体逐一签收,签收记录要以县为单位建档保存。同时,要加强标准化技术培训与指导,确保农民会操作。

(三)进一步完善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各市要对照“十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已建标准化基地,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05年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计划以来省里扶持建立的省级标准化基地,包括2009年标准化示范县的基地和2010年奖励扶持的“三品”生产基地,以及各市自验合格的市县两级标准化基地,在省厅组织验收后,树立“山东省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志牌。

各县(市、区)2012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建设的计划任务、主体落实情况、基地建设进度表,要各市汇总后于3月底前报厅质监处,各市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要分别于7月底、10月底前向省厅做出汇报;各县(市、区)制定的技术手册或明白纸要以市为单位于6月底前统一报省厅备案。

三、全面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今年务必要全面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任务。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各市要根据省厅《关于全面完成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进度。在机构设置上,能单设的尽可能单设,不能单设的,要在农技推广机构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

(二)严格监管机构建设标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每个乡镇监管机构至少要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2-3套速测仪器、1间检测用房以及督导、巡查、抽样、办公的设施设备”,各市要结合“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强化基础条件建设,确保所有监管机构服务有场所、监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同时,加快村级监管队伍建设。

各市乡镇监管机构建设进度安排表要于3月底前报省厅质监处,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情况、村级监管员设立情况分别于7月底、10月底前上报省厅质监处。

四、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规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以农药残留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省厅拟根据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制定全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各市要根据省厅的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主体,制定整治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五、加强质检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一)加快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项目建设进度。2009年以来,我省农业系统承担了3批、共62个国家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其中部分项目尚未竣工。下一步所有没有完工的项目都要倒排工期,列出进度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一是2009年开工的20个第三批中央扩大内需农产品质检站项目,今年要重点加强对 13个尚未竣工验收项目的督导检查,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二是对2010年承担的24个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重点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配套资金,抓紧施工,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三是3月初,厅里要对2011年的17个项目县部分设备进行统一招标。四是3月下旬,厅里要对近几年的质检站建设项目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是:落实配套资金情况,省招标设备签订合同情况,工程进展情况等。检查情况将在系统内通报,视情况抄送有关市政府。对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套取或挪用项目资金的,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直到撤销项目并收回项目资金。各项目县建设进度安排表以市为单位于3月底前报省厅备案。

(二)稳步推进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机构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由省级以上农业部门考核合格,并依法经过计量认证。目前,全省通过计量认证的市级中心有14个、县级中心有29个,其中通过机构考核的只有7个。各市要督促已经通过计量认证的中心,包括一些尚未进行计量认证、已经基本具备申报机构考核能力的中心抓紧认证、考核,力争年内省厅考核、公布10个以上考核合格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确保承担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在资质上具备合法性,在技术上具有权威性。

六、健全完善监测制度,强化质量监督

(一)省厅组织开展3次全省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及时掌握我省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风险隐患。每次例行检测的样品抽查地点,仍然是市场(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与基地,抽取比例为5∶2。为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确定每次例行监测都抽取一定比例的“三品一标”产品,原则上“三品一标”样品数量不少于基地抽查样品的50%。同时,配合农业部完成对我省济南、青岛、东营、泰安、寿光等市的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对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评估工作。为确保省厅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省厅继续组织专家对拟选定的监测任务承担机构进行机构认证考核后的能力验证和现场检查。

(二)对农业部和省例行监测的不合格样品进行追查。对检出的禁限用农药超标样品,第一时间进行追查。同时,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和地区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省厅继续实行监测及抽查结果通报制度。对农业部例行监测后的监督抽查结果和依法查处情况上报农业部。

(三)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各市、县(市、区)都要制定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计划。各市的计划及每次的方案、结果要报送省厅质监处,省厅统一纳入档案管理,各县(市、区)的要报送市农业局(农委)。各市及所辖县(市、区)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将作为年终省厅量化考核各市检测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发展,切实加强证后监管 结合《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落实和标准化基地的建设完善,稳步推进“三品一标”,确保认证数量、规模、质量同步提高。一是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关。二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督与管理。三是逐步建立退出机制,对问题产品、问题企业,一旦发现,立即建议农业部吊销证书,切实维护“三品一标”的品牌形象和社会信誉。

八、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一)对2011年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进行验收。有关市农业局(农委)要在5月底前进行初验并写出验收报告。同时,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应补尽补。8月底前省厅组织验收。

(二)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抓好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探索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经验,探索整建制提高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路子和模式

(三)总结推广示范县建设经验,在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厅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的意见》。

九、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各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自觉意识

(一)省厅将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汇编成册,刻成光盘,印发各市、县(市、区)、乡镇。

(二)强化培训。省、市、县、乡各级要逐级培训、层层培训。培训对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管领导、监管人员及村级监管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果菜行业协会、农产品批发市场(包括产地批发市场)负责人;果农、菜农等。培训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文件精神、事件应急能力及标准化生产知识、农药管理使用知识等。

(三)市、县各级层层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力争年内上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要轮训一遍。各市、县(市、区)培训计划要逐级上报,建档保存。市级培训计划要于3月底前报省厅质监处。

(四)省厅拟于9月份举办一期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和检测技术培训班。提高市、县两级检测机构业务管理水平和检测技术水平。

十、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市、县(市、区)也都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随时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不同行政区域的事件,相关地区农业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不可相互推诿,更不能相互攻击。要主动与媒体沟通,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不实炒作。

十一、继续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

《简报》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工作,为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工作交流、辅助领导决策、推动全局工作发挥作用。各市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仍纳入量化考核范围。

十二、认真完成农业部、省食安委以及厅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令必行,绝不延误。

十三、继续强化工作督导和量化考核

(一)充分发挥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适时组织督查组赴各市进行督导检查。

(二)修订量化考核办法。主要是更加突出考核重点,大幅提高农药“两项制度”落实、瓜菜果等标准化基地建设、国家检测项目建设、乡镇监管机构建设等项的考核分值,增加培训工作考核项、应急工作考核项、农资大案要案加分项、工作亮点加分项等。

(三)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市进行自我考核,11月中旬至12月初,省厅组织对各市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继续在全省通报。

篇2: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治为主线,以持续深化落实”十条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安全责任、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基层基础、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打好聚焦”两个根本”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和收官战,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防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全区机械等工贸八行业和工商贸其他(以下简称”工贸行业”)杜绝较大以上亡人事故,整体事故指标在前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下降10%。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持续巩固”关、搬、改” 成效,控制园区外分散企业”新生”数量,确保已有的城乡接合部区域100%的整治率保持不变;消除”根本隐患”,保持涉爆粉尘重点企业6项重大事故隐患销号率1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区涉及粉尘爆炸、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天然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以下简称”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的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统筹协调,区安委会工贸安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职责边界,强化行业主管、应急专项监管、属事和属地监管的安全监管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二是互通共享,建立资源互通、信息共享、执法共建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安全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三是挂牌履职,分级分类持续推动”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的规上工业企业行政区域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挂牌履职,统一上墙公示,明确履职标准、考核规则、奖惩办法,公开接受监督。

2.坚决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二是提升安全水平,坚持长期抓标准化创建,全面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企业管理体系,分级分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三是做实隐患排查,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按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的要求,抓好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必须到位;四是控好关键环节,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重大技术改造和特殊作业等环节,强化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

3.做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全市工贸行业推行”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方案》(x安办〔2021〕107号)要求,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为要求,建立工贸行业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打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到2022年底全区规(限)上工贸企业全面推行”两单两卡”。

(二)严格执法推进依法治安

4.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统筹科学编制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规标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执法案例报送质量。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聚焦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施行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水平。

5.强化监管执法问责问效。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坚持”一级标准化企业三年覆盖、二级标准化企业二年覆盖、三级标准化企业一年覆盖

”的原则,按照”市级负责一、二级标准化企业,区县负责三级标准化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要求,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零提升”行动;xx高新区、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未达标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工作机制,按照”市级负责较大事故,区县负责一般事故”的事故调查评估要求,对2021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成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报告报上级安委办备案。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攻坚城乡接合部三年行动。对分散在产业园区外的规划不合规、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微企业的”根本问题”,实施”关、搬、改”,打好城乡结合部中小微企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环境污染可控、安全生产合规、职业病防治可控、消防安全达标且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分散企业,搬迁入园实现集聚发展。对于符合所在地产业政策,可在园区外继续生产的,暂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分散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安全发展。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分散企业,进行淘汰性关闭改善生态环境。

7.持续三类重点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开展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x应急发〔2021〕4号)要求,持续对全区粉尘涉爆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季度调度、定向督导、执法检查、交叉验收等方式,对粉尘涉爆6项、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执法事项实施精准销号。

8.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在涉及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有限空间等行业企业,邀请专家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可燃性粉尘管理制度上墙、粉尘清扫、除尘系统合规、规范运行管理;加强高温熔融吊索具、盛装容器、起重机械等规范管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外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9.做实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整治。按照《全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安办〔2021〕87号)要求,在安全责任制、危险作业管控、采购溯源管理、分区分类储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危险废物储存、应急预案及演练、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切实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减少因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能力

10.配合建立园区安全评价地方标准。总结工业园区区域性整体安全评价工作经验,持续深化工业园区区域性整体安全评价工作,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降低工业园区系统安全风险,增强工业园区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工业园区与社会协调发展,配合市应急局完善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地方标准。

1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进一步规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执法检查”一体化”工作,分级分类推进工贸行业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2.提高宣传教育培训质量。贯彻”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应急发〔2021〕96号),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10项”走过场”情形。采取集中学习、现场观摩、检查等方式,对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1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和法规标准规定,配合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涉及相关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和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淘汰退出。

(五)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14.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工贸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提高事故风险防控能力。支持保险机构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示范教学等方式,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提升企业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5.提高社会群防群治能力。以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为载体,广泛宣传全区工贸行业的12个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内容,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发挥人民群众力量。以专家技术支撑为依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聚焦重大隐患、重大风险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对纳入联合惩戒或不良记录

”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在”信用xx”网站予以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目标管理。

依照市、区两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办法,严格对标对表,将事故指标、三年行动、安全标准化、执法处罚、专项整治等纳入目标管理,进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

篇3: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山东省2012年将全面启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首先启动海参质量可追溯试点, 届时海参产品何时何地由何人捕获, 消费者都能在卖场查询到。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会上获得的信息。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介绍, 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将从海参入手,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选取24家企业进行试点, 使30%的海参产品实行质量可追溯;第二阶段选取48家重点海参企业推广, 使全省75%以上海参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第三阶段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普及到十大渔业品牌等重点产品, 全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量达到总量的80%以上, 工厂化养殖产品100%实行可追溯。

篇4: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1.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加快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使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

1.2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意见》,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等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3强化执法监管 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力量,依法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1.4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学习借鉴本省先进市(州)县(市、区)及外省经验,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总结经验,研究方式方法,示范推广成功模式

2.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个体农户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农业部门监管责任。

2.2加强农药监管 加强农资批发市场和农药经营单位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农药质量,及时查处销售、使用高毒农药及准用农药中添加违禁农药的违法行为,杜绝违禁和伪劣农药流向农村市场。

2.3督促落实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以“三品”产地为重点,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记录档案。

2.4加强部门合作 与食品、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形成监管合力。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3.1开展农业标准化制修订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完善充实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

3.2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组织实施农业部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配合各级世行项目办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推进标准化的模式

3.3加快发展“三品一标” 加大“三品一标”认证 扶持力度,加强认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全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对获证产地和产品进行全面抽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查不低于30%,省级重点抽查不低于10%。检查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4.强化农产品监测

4.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力推动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加大已经批准的30个县区的质检项目建设指导力度,加快资质认定,形成检测能力;积极争取新建质检中心尽快列入“十二五”建设项目。

4.2加大监测检验力度 重点开展主要鲜活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定监测计划,规范监测程序,提高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质量,通报检测结果、继续排名致函。全年开展省级例行监测3次,水果3次,食用菌1次,做好专项监测及应急监测。全年定量检测农产品样本5000个以上。

4.3实行检打联动 针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抽查,依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查处问题产品,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切实抓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

5.1开展风险评估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专家队伍,开展高风险抽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得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5.2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报告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抓好世行项目

6.1建立世行项目组织机构 各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成立世行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世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推进世行项目扎实有效开展。

6.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省、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超前谋划好项目,今年重点落实好省、市两级质检中心建设、监管设备争取、培训项目实施、标准化示范区建立等工作。

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7.1抓好培训工作 开展全方位培训。举办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内检员、标准化技术推广等培训班,全面提高依法监管、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和素质。

7.2强化宣传 重点依托吉林农网、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信息平台、吉林农业杂志、吉林农业报及省内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

篇5: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为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此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考核。

成立了以镇长XX为组长、分管农业XX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来访来电专人登记、专人处理,加强对各村的考核。

(二)加强源头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镇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农药方面:重点加强农药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高毒以及禁限用农药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督促农药经营者和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做好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及农产品生产记录。兽药方面重点是对加强兽药购销管理,发放购销记录表等,防止违禁兽药进入生产环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方面:重点是发放经营备案单,加强了饲料抽检工作,对一些小型配混饲料加工、生产者要求有生产日志和饲料生产配方及销售记录,对一些养殖大户的投入品进行突击检查,要求他们切实做好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消费安全

利用逢场赶集日,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农技、畜牧等部门,深入到全镇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地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个别农资销售点售出的农药等农资产品登记不详和少数农户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利用逢场赶集日,镇农技、畜牧等单位多次联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送科技下镇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技术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重点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产品合格证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技术培训、接受咨询、向农产品生产者和城区居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如何识别假农资、不合格农产品等相关知识。

二、部门联动,创新活力

(一)突出部门联合,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范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面涉及大,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各相关单位的支持。尤其是每次专项整治活动,都需要司法、农技、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工作才会更有成效。

(二)突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要继续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投入,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心系群众生命健康;二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组建党员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关知识,全面增强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思想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工作创新,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强化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方案、有措施,各项工作规范细致。要选聘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长年对全镇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

(四)突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标本兼治。

篇6:2022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稳定工作部署及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起校园安全政治责任,坚持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作风和举措,全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石。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工作责任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基础和前提”的理念,主动扛起“促教育发展,保师生平安”的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校长和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2.履行安全“四个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学校安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校园安全治理监管体系。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不当“甩手掌柜”,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处置“五到位”。加强家校共育共管,督促家长履行教育与监护责任。

3.落实落细“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全员安全岗位职责清单,将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教职工,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全员知责尽责。

二、抓牢抓实风险防控,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4.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园安防建设“四个100%”质量,在严格落实“有”的前提下确保“管用、好用”。督导保安配备及专项经费落实情况,强化保安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严格出入校门人员管控。校园“一键报警”联得通、出警快,直达110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上下学时段学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执勤保安、家长志愿者和公安干警全部到岗到位。

5.持续做好防溺水工作。严格落实《XX市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教育、包靠、督查、通报、问责”闭环管理机制,厘清压实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落细防溺水“看人”“管水”责任。健全“三包靠”“一日两提醒”及学生网格化、水域管理“两个台账”等有效机制,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家校联管共育,织密织牢未成年人溺水防护网。健全常态化督查队伍,强化督查人员培训,提高督查质量。

6.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法治、团结友爱和防欺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建立矛盾冲突排查、报告、处置机制,重点摸排家庭经济困难、有矛盾纠纷、有暴力倾向、有抑郁倾向等重点群体学生,发挥好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宿管员作用,做到及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欺凌打架行为纳入校规校纪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实施欺凌暴力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7.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配强学生成长导师团,做好学生的个性化指导与帮扶。强化家校协同育人,组织学校常态化开展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加强学情会商,协同解决好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完善登记、点名、监管、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配齐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设立心理辅导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及时做好心理辅导干预。

8.强化传染病及疫情防控。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常见病防控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机制(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环境卫生检查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等制度),发挥康育副校长和校医作用,加强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从严从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搞应付、走过场”。

9.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广学校食堂4D管理模式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每日采购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学校饮用水监测、食源性聚集性病患者的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0.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车辆、超员面包车等,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严防交通安全事故。提升校车公司精准化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校车营运方案,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对校车公司的补贴,支持校车公司加大校车购置配备,提高运力。建立校车违反交规抄告通报制度,联合交警开展校车安全行驶明察暗访,对违反交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1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防盗窗(网)排查整治,重点对学生宿舍设置封闭防盗窗(网)问题进行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严格规范教职工用电,突出抓好宿舍、食堂、供暖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扎实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类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完善、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加强实操培训,培养教职工和适龄学生消防“四个能力”。

12.加强校舍及施工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校舍、设施安全隐患,落实警示、修缮、重建等措施。加强学校施工安全,实行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严密隔离,防范新建、改扩建校舍导致学生安全事故。防范新建校舍新增设施污染,条件不完善、具有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校舍,不得迁入和招生。对幼儿园使用老旧闲置校舍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使用。

13.强化校园周边治理。建立校园周边常态化治理机制,联合政法、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人员杂乱、无照摊点经营、占道经营、出售伪劣品、危险品、低俗书刊等问题,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推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完善学校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做到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强化学校周边交通疏导,及时设置维护学生安全通行警示标志等交通设施,为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14.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七个不允许”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盯牢重点人员,强化联防联控,做好摸排、思想疏导、教育稳控等各项工作。县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咨询答复等工作,维护教师、学生、家长的利益,推动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持续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安全、考试安全、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等工作,为学生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内外环境。

三、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5.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出台《XX市学校安全工作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安全工作队伍配备、履职、培训、评价、激励等机制。规模较大的学校,设置安全工作专职副校长和安全工作机构,规模较小的学校,明确1名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安全科室负责人为中层正职,专职或其主要精力从事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工程师制度,建立分级培训考核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至少一名安全工程师。加强安全干部表扬激励,评选表扬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16.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加强安全教育教研,落实教研员配备,开齐开全安全教育课程。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定期邀请公检法、卫健、食品、消防等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性侵等专题教育。将安全内容纳入校长培训和新任安全管理干部、新进教师培训,每年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教职工全员培训,市级不少于1次,县级不少于2次。加强教职工应急救护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

1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落实中小学每月至少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结合学校环境、布局、人数等情况,进一步做好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定期组织消防、防踩踏、防震、防暴恐等应急疏散演练,邀请卫健、消防、应急救援等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观摩指导,增强学生、教职工避险自救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紧急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迟报、谎报、瞒报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问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8.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安全促进体系建设,鼓励安全项目对外交流。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标准、规范操作“三个手册”,安全隐患排查、督查、问题、反馈、整改、评价“六张清单”,建立校园安全全流程、全覆盖监管机制。开发校园安全管理督查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与水质检测、环境检测、应急救援、消防救援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安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四位一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机制,及时发出风险预警提醒函。

19.建立校园安全常态化闭环督查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第三方机构抽查、县市区交叉检查”四位一体督查体系,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办法,完善“反馈、整改、查验、评价”闭环式管理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年内市级督查学校数不少于总数30%,县级做到全覆盖。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充分发挥视频曝光典型问题的震慑作用,探索建立校园安全“黑名单”制度,持续传递“不履职尽责就要被严厉追责”的警示信号,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20.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学校安保经费保障机制,将安保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保安专项经费落实,保障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安防设施配备、安全巡查等顺利进行,以奖补形式支持校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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