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角色偏差(精选四篇)
教师角色偏差 篇1
教师职业倦怠是指教师个体因不能及时有效地缓解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压力或妥善处理工作中的各种挫折, 不能顺利应对工作压力的一种极端反应, 是教师在长期压力体验下产生的情绪、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1]。中小学教师 (以下简称“教师”) 是职业倦怠的高发人群, 职业倦怠不仅会影响教师的健康, 而且也会将负面的影响直接地传递给学生。以往理论界更多地是从社会因素、学校因素和教师个人因素来探讨教师职业倦怠的成因, 而实际上, 教师职业倦怠较为根本性的原因来自于教师长期以来在教育教学中所扮演的固有角色, 来自于教师角色定位的偏差。
一、中小学教师角色定位偏差的表现
1. 丧失自我的“公仆”
教师公仆文化的出现不仅有其现实的社会原因, 同时也是传统文化, 尤其是教师圣贤文化和官僚文化在现实社会中的自然演变。历年来“十杰教师”的评选, 媒体对教师牺牲自我、照亮别人的感人事迹的渲染等等, 使教师的“公仆”形象表现为甘于清贫, 痴迷工作, 对亲人不近人情。因此, 社会对教师职业期待的“公仆”形象就是强调教师的服务意识和牺牲精神, 而唯独没有教师自身需要的满足。这种期待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教师的职业基准和个体需求。从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看, 教师职业的魅力在这种只强调不断给予和牺牲中逐渐被消解。我国的文化传统有把教师当“神”看的倾向, 已不把教师当“人”来认识, 教育管理者或学校管理者也没有把教师当“人”对待, 即便把教师当“人”来对待, 教师也必须是如孔子一样的“圣人”与“完人”, 是工作不知疲倦的“超人”。[2]
教师这种“无我”的生存处境与不相匹配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间的矛盾, 很容易使教师在不同职业的相互比较中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 所以才会出现人人言教师重要、伟大, 教师职业光荣, 却没有几个愿意从事教育事业的尴尬局面。这种来自社会角色定位的精神“高帽”使很多教师不堪重负, 非常容易产生心理压力、牢骚和抱怨, 职业倦怠也就由此产生。
2. 接受学习中的“教书匠”
就我国目前的教师群体来看, 出于谋生愿望和个人爱好去从事教师职业的仍占大多数, 在职业活动中缺少创造性, 多是被动的, 缺少作为批判、作为反思和作为超越的能力。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早就指出, 如果“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一些乐趣, 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 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这幸福的道路上来”。[3]反观我们现实的教育实践, 很多教师体会不到这个职业的创造性和幸福感, 只是年复一年地重复着相同的教案和课堂, 没有从“工匠型教师”的角色中摆脱出来。很多教师从事工作的过程中感受不到因从事这一职业带来的内在尊严与欢乐, 教师职业被工具化了, 如同工业流程中的人一样, 是为着完成某道工序而存在的。当教师仅把自己定位为“知识的传递者”, 而非教学过程中“平等中的首席”、“交流者和促进者”的时候, 就会使教育教学变成一种单调乏味、机械重复的“操作活动”。长期下去, 教师会感到教育工作枯燥乏味, 和社会上单纯从事体力劳动的其他职业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自然容易产生职业倦怠。
3. 缺乏专业自主的“消费者”
在很长时间内, 我国广大中小学教师被排斥在课程开发和学校管理之外, 他们只是在课程目标和学校行政命令之后亦步亦趋, 被动地执行指令性的国家和学校安排的任务。在这种意识支配下, 很多教师只是各种政策和指令的“消费者”, 而完全没有自己的专业自主权。教师尽管被人们视为学生的权威, 但他们同样受目标、课程以及知识的控制, 教师与行政之间的服从—监督关系至今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统考、分数、达标率、升学率, 种种应试思维和行径, 就如条条绳索捆绑着教师的手脚[4]。每个教师都是现实生命的存在体, 他们原本有各自的意识和特性, 对世界有不同的理解, 他们应该有发言的权利。而这种重“控制”轻“理解”, 重“目标”轻“过程”的理念, 实质上就是对教师及其职业的另一种忽视。
4. 压力过大的“受审者”
目前, 中小学对教师的评价方式基本上都是奖惩性的评价, 将教师工作中的表现, 作为解聘、加薪、晋升、降级、减薪的唯一标准, 这种评价模式阻碍了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专业成长。教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就只能把自己的工作成果体现为可以量化的学生分数、班级名次以及升学率。教育中实行的末位淘汰制、下岗制、工资级别制, 以及按级取酬等竞争性的评价制度给教师带来持续不断的紧张感, 使每一位教师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有些学校实行教师解聘制, 对教师一年一聘, 如此短的周期, 教师只能急功近利, 在分数上下点工夫, 把压力转嫁给学生。另外, 一些教师为了追求高升学率, 他们相互竞争, 以此来提高自己所教学科班级的成绩, 同一学科的教师之间相互保守, 教学材料和信息相互封闭。这严重阻碍教师之间的交流和探讨, 使教师难以体验职业的乐趣和幸福。很多教师在这种愈演愈烈的竞争压力下身心疲惫, 超负荷地运转, 长此以往, 导致教师职业倦怠的产生。
二、转换教师角色, 消解教师职业倦怠
1.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
首先, 应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科教兴国”的良好氛围。加大对教师职业科学合理定位的宣传, 引导舆论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 理解教师的工作苦衷, 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职业的影响和成果, 争取为教师们创设一个宽容、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建立良好的公共信任氛围, 领导、家长、学生及社会大众应对教师抱有合理的而非过高的期望, 不要把一切教育责任都推在教师身上。其次, 一种职业的社会地位, 取决于它的职业声望。社会应该给予中小学教师更多的理解与关怀, 给予教师适当的角色期待与社会期望, 尊重教师的真实自我, 给教师创造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积极宣传教师工作的社会价值, 增加教师职业的社会认同, 从而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减轻心理压力与冲突的发生。要让教师热爱自己从事的职业, 社会必须把“尊重教师”的具体行动落到实处, 要为教师减轻负担, 取消各种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工作。最后要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通过增加教育投入, 改善教师的工资收入、住房、医疗等物质待遇, 在经济上对教师的工作给予肯定, 使教师这个职业真正成为社会尊重的职业。
2. 更新管理理念, 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
首先, 学校管理者要树立人本管理等现代学校管理理念。管理者要以人为本, 把尊重教师、理解教师关心教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放在首位, 承认并合理满足教师的需要, 尊重并容纳教师的个性, 重视并实现教师的价值, 开发并利用教师的潜能。管理者应把握有效激励原则, 形成科学合理的晋升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教师创造人生价值提供平台和良好机会。其次, 在学校内部形成教师支持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借鉴类似国外“教师中心”的机构, 为教师学术和情感的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在教师中心有专家学者对教师的教学科研提出建议咨询与辅导, 为教师提供专业信息, 帮助教师的专业成长, 教师可以与其他教师进行思想的交流与碰撞[5]。再次, 应实施发展性的教师评价制度。教师作为受过较高文化教育的群体, 更注重精神层面的激励和满足。发展性教师评价更易于形成教师对自身职业的认同和成就感。应注重建立教师发展档案袋、教师荣誉展台、教师才艺展示等平台, 让教师充分了解学校对教师的期望和要求, 并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意愿, 确定教师个人发展需求和发展目标, 为其提供培训和自我发展机会, 提高教师素质和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3. 完善教师的人格品质, 提高教师专业自主权
首先, 教师要关注自身心理健康, 学会预防和克服职业倦怠的方法。教师了解自我的人格特征, 了解关于人格的知识, 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情绪情感并进行合理的调控, 促使自己有意识地去完善自己的人格品质。因为教师劳动的复杂性, 往往造成自我意识出现一定偏差, 所以, 教师要有明确的自我意识, 不苛求自己, 了解并愉悦地接纳自我。其次, 要提高教师在学校决策和教学管理中的参与度。学校应为教师提供更多的话语权和自由空间, 为教师参与学校决策提供更多的机会, 进行决策过程的分享, 从而使教师具有更强的责任感、归属感与公平感, 让教师感受到来自学校的尊重。再次, 要建立经常性的教师培训制度, 以帮助教师度过职业倦怠期。可以实施校本培训和教师发展学校培训相结合, 实行以老带新制度、进修培训制度、教师交流制度, 关注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 帮助新手型教师、熟练型教师度过职业挫折期, 以减少职业倦怠的产生。
参考文献
[1]李江霞.教师职业倦怠与教学成效的关系之研究.天津:天津师范大学, 2003.
[2]明庆华, 程斯辉.论作为“人”的教师.课程·教材·教法, 2004 (11) .
[3]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1984.
[4]陈培瑞.教师到底是什么.江西教育科研, 2004 (6) .
对秘书角色认识的偏差 篇2
1.领导对秘书角色的认知偏差
领导是秘书的顶到上司,是秘书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领导者对秘书及其职业的认知如何,往往决定秘书工作的成效和秘书的命运前途。领导对秘书角色的认知偏差主要表现在:或者把秘书看做是“亲信”,是自己人;或者把秘书看做是干部队伍中的一份子,是“后备干部”;还有一些领导不尊重秘书的人格尊严,不关心秘书的工作和生活,多方限制秘书,无形中把秘书当做家奴来调配。
2.秘书自我对秘书角色的认知偏差
秘书自我对秘书角色的认知偏差主要表现在:首先,对秘书工作的职业特性和职业角色认知不足,辨不清秘书工作和领导工作的界限,摆不正自身的角色位置,时常以“二领导”、“接班人”自居。其次,秘书对工作的辅助性、服从性不切实际的强调,对领导产生一种身心与工作的全面依附性,无形中把领导摆在“主”,自己摆在“仆”的位置。第三,对秘书工作的主动性缺乏认识,认为秘书是打杂的,只要干些上传下达,收收发发,写写报报,接传电话的事务性的辅助工作即可。
3.社会公众对秘书角色的认知偏差
教师角色偏差 篇3
关键词:舆论监督,弱势群体,角色偏差,专业主义,主体关怀
作为一种公共领域,舆论监督的力量是公众集体意见压力和媒介影响力的双重叠加,对于监督对象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因而在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中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一般来说,舆论监督是对强势群体的监督,这也就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舆论监督是为弱势群体服务的。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弱势群体在舆论监督报道中的角色定位,对于提高舆论监督报道效果、改善弱势群体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舆论监督与弱势群体的定义
(一)舆论监督的定义
在我国古代,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思想早已存在,但“舆论监督”一词的形成是在梁启超的著述中,他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中指出,监督之道不一,约而论之,则法律上之监督、 宗教上之监督、名誉上之监督是也。这里的“名誉上之监督” 即类似于今天的舆论监督。1987年,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指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这是“舆论监督”第一次被写入到党的文件之中。[1]目前学界关于舆论监督的定义较为认可的是:“舆论监督,是运用媒体帮助公民了解政府事务、公共事务和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活动,并利用舆论对偏离和违背社会正常运行规则的行为依法实施新闻批评,促使他们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轨道行动的一种社会行为,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2]由此可见,舆论监督的对象是背离社会正义的决策、行为或权势人物,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社会公众,尤其是公众中的弱势群体。
(二)弱势群体的定义
弱势群体,一般指的是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况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3]“他们在政治上无权势,缺乏社会支持网络;经济上日益贫困;文化心理与自身价值不被认同,自信心低落的群体。”[4]学界对弱势群体较为普遍的定义是:一些难以凭借自身能力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生活上有困难群体。专家预言,中国未来即将进入社会冲突的多发期,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工农大众与掌握了政治权利和经济资源的社会强势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竞争将是主要内容。[5]这也就为舆论监督报道中的弱势群体研究提供了必要性和价值。
从对“孙志刚案”的报道,到农民工“清欠报道”,媒体在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相较于其它报道而言,弱势群体报道更易成为舆论监督的载体,因为舆论监督的本意就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弱者发声呼喊。[6]在有关弱势群体的舆论监督报道中, 能否正确处理好弱势群体的角色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舆论监督效果。
本文通过运用文献法、调查访谈法、举例法等,搜集大量有关舆论监督报道和弱势群体报道的相关文献,并结合报道实例加以研究分析,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当前舆论监督报道中弱势群体承担怎样的角色?有无偏差?该如何纠正这些角色偏差?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本文试图为改进舆论监督报道、加强社会弱势群体关怀提供一些有参考价值的看法, 并为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贡献一己之力。
二、当前舆论监督报道中弱势群体的角色偏差
传媒的社会责任论认为,媒体在执行自己固有的新闻职责时,也要对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利益负责。“社会责任论” 强调,既要保护个人的利益又要顾及重大的社会的利益,主张通过共同讨论来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这一理论传到我国后,对新闻事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随着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的关注程度进一步加深,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报道的内容逐渐开始体现出新闻记者对弱势群体状况的关怀和想要帮助他们的强烈愿望。[7]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舆论监督报道中弱势群体的角色偏差问题也日益显著,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作为“道德高地”,在与强势群体的二元矛盾中处于 “天然正确”的角色
从邵飘萍时代的“铁肩担道义”开始,媒体人一直以“社会的良心”标榜自身,认为记者应该利用手中的“第四权力” 对强势进行舆论监督,保护弱势,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呼喊。 当这种“扶弱济贫”的侠客思想运用到实际报道操作中时,就难免产生一种不自觉地站在弱势一方、对强势进行舆论监督的偏见。只要是农民工没有拿到工资,就一定是黑心老板恶意克扣;只要是城管与小贩发生冲突,那就说明城管又暴力执法、欺压弱势了。以夏俊峰事件为例,案发之初媒体报道与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夏俊峰,即使在今天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地证明夏俊峰并非“正当防卫”时,很多媒体仍然试图将其刻画为“冤死的英雄”,一些媒体还无意间将北京小贩崔英杰在庭审时擦眼泪的照片拿来当作夏俊峰的照片,以此博得大众的同情和眼泪。在“弱势必定遭欺压”的舆论监督逻辑定式控制下,媒体将更多的目光投向夏俊峰死后孤儿寡母的凄苦,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另外两个被害城管家庭的悲剧。具体而言,“弱势正确”偏见给舆论监督报道造成的阻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弱势正确”偏见之下,报道很容易被“伪弱势”欺骗,进而可能站在正义的对立面
在舆论监督报道中,记者会不自觉地为报道寻找一个弱势方,以增加监督的力度。然而很多时候,记者以为的弱势群体并不是处于弱势,或者并不“弱”。在“550万天价医药费事件”中,记者先入为主地将患方定义为弱势,并对其提供的 “他们在医院治疗花了550万”等申诉信以为真。然而最终事实却是:治疗实际费用是110万,其他花费是患者自己购药的费用,其关于病情的陈述也存在诸多不实,而且记者极力同情的弱势患者其实是在北京某高档别墅区拥有房产的“当地名人”。试想,如果在该报道中,记者对“弱势的正确”深信不疑而不对事实加以进一步挖掘,那么这样的舆论监督报道只会加剧原本就紧张的医患关系,而不会对问题解决起到应有的作用。记者在真相揭示之前,不能凭一己之念断定谁是弱势,谁是强势。
2.“弱势正确”偏见之下,报道很容易忽视部分弱势群体的道德问题,进而不加区分地将其纳入“保护范围”
据《武汉晚报》载,2003年8月19日,家住陕西旬阳县段家河镇庙嘴村二组的曾青,通过社会捐赠解决了求学费用后,却六次找理由不上学,故意不圆大学梦。他的家境确实贫寒,他的遭遇在常人身上确实罕见。由于他本人非常清楚他的遭遇值得同情,他甚至将其夸大,故意扭曲事实,以此博得社会的同情与援助。后来竟然发展到对帮助他的媒体进行要挟,要求媒体帮他找一个收费低而且有名气的大学。[8]媒体作为社会公器,为社会中的少数弱势群体奔走呼号,本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不在事先进行实际调查,一概而论地将弱势与正义划等号,则很容易沦为少数弱势群体的玩偶,从而极大地浪费了这些本可以用在其他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身上的有限的传播资源。
3.“弱势正确”偏见之下,报道很容易在价值取向上偏向弱势群体,而不顾专业主义和客观精神
即使报道对象的确是真正的弱势群体,而且也没有道德缺陷,但如果从主观上为弱势群体设置一个“道德高地”的角色,不顾事实,则难免损害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并伤害其他群体的正当权益。在2013年3月的“鼓浪屿城管殴打小贩事件”中,媒体的一系列报道,如《“没死过是不是”厦门鼓浪屿4名城管殴打摊贩》、《鼓浪屿4名城管殴打摊贩网友:“看着像古惑仔”》,都将焦点放在小贩遭城管暴力执法上。在《海峡导报》的《1名城管被摊贩打骨折4名城管拳打脚踢摊贩》 中,报道以如下方式开头:
人群围得一圈又一圈,密不透风像堵墙。
突然,人群被“打”开。一名身穿条纹衫、身形微胖的男子滚到地上。
几只拳头像鼓点般挥出去———两名深蓝衣、墨镜男子身手敏捷,扑倒“条纹男”,一顿猛砸。此外,另两名天蓝色衬衣男子,趁乱踹向“条纹男”的身体……
昨天,一段“厦门鼓浪屿城管又打人了”的视频在全国传开,鼓浪屿城管再度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城管一边打一边喊:“没死过是不是?”
不难发现,报道在极力渲染小贩的弱势和城管的强势, 字里行间都在传达“城管又打人了”这一讯息。尽管该冲突的事实是,事发前小贩先动手打城管,并将一名城管的手打成骨折,城管才予以“还击”。先不谈城管以暴制暴是否合理,就报道而言,关于城管“还击”小贩的报道放在开篇醒目位置, 并占据了大量篇幅,而小贩先动手打城管这一内容则放在报道后面一部分作为平衡。这样有偏向的报道方式,再加上近年来不绝于耳的城管打人事件报道,就很容易激发读者的同情心,并强化对城管的成见。
然而,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弱势天然正确”是否有失公允。小贩对城管暴力相向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强势群体的尊严和正当权利同样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弱势并不代表正义和公道,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应该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上。“弱势天然正确”的偏见只会使得针对强势的舆论监督报道在实际效果和公信力上大打折扣,因为正义常常并不因涉事人员社会地位的强弱而有所变化。
(二)作为“被揭黑者”,承担监督报道中的客体角色
舆论监督的客体,从理论上说,应该是背离、妨碍以至损害现行社会制度和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一切现象和行为。[9]从这个意义上讲,舆论监督报道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对强势群体的监督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因为真正能够产生妨碍或损害现行制度作用的往往是强势群体。然而,在现实报道中,与将弱势设置为“天然正确”角色相反的是,很多媒体在有关弱势群体的舆论监督报道中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们为了形成轰动,吸引眼球,不惜将舆论监督的杀威棒打向了弱势者。在辽宁晚报的一篇《职业乞丐住宾馆行乞车接车送假扮可怜骗取同情》中,记者向我们揭发了几个 “乞儿”白天乞讨,晚上住宾馆,并定时有人送餐的“黑幕”。 报道中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乞儿’明显技高一筹,与其他乞丐相比,他博得了更多的同情。他天生下肢残疾,为了证明自己的残疾,他将自己的一条腿盘在脖子上,‘驾驶’一个四轮的小滑轮车,在长江街上乞讨。整个上午,这个穿着破烂、灰头土脸的乞儿往返于长江街岐山路至宁山路之间,向那些年轻的情侣、年岁较大的妇女以及身着讲究的男士送上乞求的眼神。”在“技高一筹”、“驾驶”、“送上”以及后文中出现的“战果”、“向北‘滑’过宁山路”等字眼中,讽刺和调侃的论调十分明显,记者对这位乞丐的残疾和悲惨境遇不仅没有施以同情,反而将这种个人苦难写成是其博取怜悯的 “手段”。
不可否认的是,媒体发挥自身舆论监督作用去监测社会环境、揭露部分弱势者的阴暗面,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压制社会不良风气,但这种作用终究会有多大呢?与这种监督报道对弱势群体的打击和社会人道关怀的丧失相比,它所促进的社会进步是否价值更大呢?乞丐群体中的确存在好逸恶劳、强行索要者,但这毕竟是少数,不能因少数行为不端者就去伤害更多真正需要社会帮助的弱势者,媒体对乞丐的负面话语建构只会导致大众对该群体的心理排斥和反感,增加其生存困境。媒体应该把目光放在这种生存压力与道德失范矛盾背后的心酸和无奈以及弱势群体生活的艰辛不易,而不是对弱势者出卖尊严后获取的些许“收益”指手画脚,大谈道德。很显然的是,弱势群体对正义公平和社会进步的损害力度远远不及强势群体,媒体应该将有限的传播资源用在对强势群体不良行为的监督和揭露之上。舆论监督的对象,主要应该是强势群体。况且,强势群体面对舆论监督往往拥有更多资源和能力进行对抗,而弱势群体在监督面前不堪一击, 舆论排斥之下危及的就是他们的生存。
(三)作为“被消费者”,在监督强势的报道中充当“卖点” 角色
媒体的基本职责是报道事实。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媒介市场,媒体为了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可读性, 在舆论监督报道中揭发权势人物罪行的同时,常常将受害的弱势群体的苦难和遭遇作为“卖点”,以赚取大众的眼泪和同情。在李某某强奸案中,《京华时报》“李某某系首个施暴者受害人杨佳正面照及现状曝光”中将受害者的照片、职业、年龄、籍贯等众多私人信息予以曝光,《南方周末》“12岁女童被迫接客700次850名作恶者逍遥法外”中有大量受害人的回忆语录,并在版面安排上予以突出。此外,在众多官员性侵案的报道中,大量的细节披露也给了读者“对号入座”的可能性。这些报道虽名为揭露邪恶,实际上却有意无意地将受害者推向公众的视野。虽满足了受众的知情权和好奇心,却难免给弱势者造成“二次伤害”,使他们成为媒体和公众的双重 “被消费者”。
媒体对受害者隐私和遭遇的热衷挖掘,既是媒体追求发行量和收视率的竞争心理的结果,同时也与广大受众的窥私欲和好奇心理有关。保护涉案受害者的隐私,是记者的责任。 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受害者信息的披露或对其悲惨境遇的详细呈现,会给其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由此可见,在有关弱势群体的舆论监督报道中,弱势群体的角色还存在诸多偏差。他们或是作为“天然正确”的正义化身出现,从而损害其他群体的正当权益,并让相关报道的客观性大打折扣;或是不合情理地被当做监督对象予以揭发和嘲讽,强化了公众对这一群体的排斥和偏见;又或是在强势群体丑闻揭露报道中不幸地成为媒体吸引受众的手段。摆正弱势群体的角色地位,增强报道的人文关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报道的效果,提升其影响力。
三、舆论监督报道中弱势群体的角色改进
根据美国传播学者乔治格伯纳的“涵化理论”,实际上, 媒体表现的是符号现实,并非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人们作出决策和采取行动所依据的事实并非社会现实,而是媒体呈现的“虚拟现实”。因此,舆论监督报道能否正确地摆放弱势群体的位置,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众对这一群体的看法。媒体应该在监督社会问题和权势人物的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角色的认识,促进舆论监督报道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坚守专业主义和客观精神,将弱势群体“去天然正义化”
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当客观事实并不清晰时,记者往往会先入为主地赋予弱势群体以正义,而将责任归结在强势群体身上。表面上看来,这似乎是记者人文情怀的某种体现和对弱势群体的一种莫大“偏爱”,但仔细深究就会发现,这种角色错位不仅不利于弱势群体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的改善, 甚至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首先,它会为某些在冲突中暂时处于弱势的强势群体赢得同情分,甚至为那些道德败坏的少数弱势者的不良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因为这种偏见会使得记者懒于调查事实,将判断的天平不自觉地向相对弱势的一方倾斜。这样的结果就是对有限的媒体传播资源的浪费,进而减少了这些资源用于真正有需求的弱势者的可能性。其次, 这种倾斜式报道会使人们对很多事实视而不见,强化自身对弱势正义和“强势欺压弱势”的成见,这样只会进一步加深强势与弱势的二元对立,而无益于两者关系的良性发展。另外, “弱势天然正确”这一偏见会导致一部分原本就对弱势群体抱有成见的社会成员加深对该群体的质疑和不满。当前网络中铺天盖地的为城管鸣不平的呼声就是一个力证。因此,媒体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决不可偏信弱势者一己之见,将其与正义简单等同,而应深入事件内部,多方求证、反复核对,以保证舆论监督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媒体应该在正义的天平上对弱势群体施以与强势群体等量的砝码,用客观事实作为评判孰是孰非的惟一依据。只有在充分事实基础上开展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才会更好地促进社会风气的改善,才是对弱势群体真正的关怀。
(二)坚持舆论监督的人民性,强化弱势群体的主体角色
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人民的意志和情绪,人民的意见和批评,通过新闻媒介反映出来,形成舆论,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考虑,这就是舆论监督。[10]从这个意义上讲,舆论监督的主体是人民大众,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的监督。而弱势群体无疑是人民大众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舆论监督报道中, 有很大一部分内容就是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监督,而且对强势者的监督就意味着对弱势者的保护,故而新闻舆论监督也天然地蕴含着对弱势者合法权利的自觉维护。[11]因此,新闻工作者应该坚持弱势群体的主体地位,将舆论监督的利剑坚定地指向偏离和违背社会制度的强势群体,揭露社会黑暗, 鞭策社会进步。即使弱势群体在某种不得已的情况下做了某些违背道德、偏离社会正轨的事情,记者也应看到这背后的悲哀和无奈,谨慎地使用手中的监督利器,为弱势群体留出一片“保护地带”。
(三)坚守新闻工作的人文情怀,强化弱势群体的受保护角色
郑保卫在其著作《当代新闻理论》自序中写道:“我们要警惕那种把新闻降格为一种没有灵魂、没有思维、没有方向的纯粹信息媒介和简单的传播行为的做法,新闻应当用自己的心灵、自己的情感去讲述人间的故事、去传播人类文明、去引导社会进步。”媒介不只是承载着新闻事实传递的功能,更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实施人文关怀的重要渠道。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体现在很多方面,具体到隐私保护问题上,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不可辨认。所谓不可辨认,是指对相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照片、影视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所有信息都应避免披露。[12]另外,对于弱势群体的悲惨境遇也不应有过多的渲染和细节呈现,以避免对弱势群体的二次伤害。媒体不能为了受众的眼球而背弃更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于舆论监督报道中弱势群体的悲情,媒体不应以猎奇心态将其作为“消费对象”,而应努力尝试在保护弱势群体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舆论引导。
总之,舆论监督报道应该将更多的客体角色赋予背离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和权势人物,将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作为己任,树立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意识。同时,又要坚持舆论监督报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克服“弱势天然正确”的价值偏见。只有这样,才能在做好舆论监督报道的同时,又能履行关心弱势群体的媒体责任。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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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素养认识偏差与改进 篇4
一、重视知识而轻视素质
“教育”的基本含义是既“教”又“育”, “教”是“传授”, “育”是“培植”, “教”和“育”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长期以来, 不少教师“重教轻育”, 只注重知识传授, 忽视了人性培植。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 从社会的客观环境来看, 家长以及社会各界, 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 基本上都是看升学率和考试分数, 升学率或分数上不去, 讲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素质怎么好, 似乎都没有说服力。其次, 从教师的主观方面来看, 不少教师虽然深知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但迫于升学率或分数排队的压力, 出于年度考核、评职晋级等诸多因素的现实考虑, 只得“唯分是举”, 忽视对学生品德修养等方面的培养。最后, 从主管部门的评价方法来看, 通过试卷评价学校及老师, 标准统一, 操作简单, 客观方便, 能减少许多主观性判别, 似乎更有说服力, 无形中成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棒”。
要改变这种“重教轻育”的现象, 除了社会的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和教学评估要对素质教育呈现出“亲和力”外, 作为教师, 不仅要做一个“字之师”“事之师”, 更要做一个“人之师”。教师要始终不忘自己的良知和职责。一定要处理好“教”与“育”的关系, 懂得教书只是手段, 育人才是目的;做到既要教好书, 更要育好人。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 创造出素质教育不仅能提高学生身心素质, 更能提高升学率和考试分数的事实, 让教书育人成为大家的共识, 成为教师的自觉行动。
二、重视主导而轻视主体
“教师”与“学生”构成教学同一整体, 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起组织引领作用, 学生是主动主体地位。但在教学实际中, 往往出现以教师为中心, 以书本为中心, 教师成为知识的霸权者, 剥夺了学生精神发展的主动权, 泯灭了学生的创造性, 在课堂上实行“一言堂”。
之所以在部分教师身上出现这种“重教轻学”的变异教学行为, 一是少数教师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些教师认为, 只要自己上课认真, 多给学生“讲”一点, 按规定完成了课时教学任务, 就问心无愧。二是少数教师不能正确对待“学困生”“心困生”。一些教师对“学困生”“心困生”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 使一些学生干脆自暴自弃, 成了名副其实的“陪读生”“旁听生”。三是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对“差生”的教育, 大多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 没有纳入对教师工作的评估内容, 致使“重教轻学”的现象, 在一些职业成熟度较低的教师身上习惯成了自然。
要改变这种“重教而轻学”的错误认识, 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观念, 还给学生必要的、足够的表达自我的空间。要将基于教师表演的“师本”教育, 变革为基于学生需要的“生本”教育;要将课堂由教师表演的舞台变成学生发展的场所;教师还必须具备一种特有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情感, 真正为学生发展着想。教师要永远记住:只有全体学生学习的成功, 才是教学的真正成功。
三、重视批评而轻视表扬
在日常生活中, 人们常常珍惜失去的, 无视拥有的。许多教师面对学生也同样如此, 在他们的心里总是装着过去毕业学生的好, 却容不下现在班级学生的不如意。
全班五十个学生, 某天因一个学生迟到而被学校评比扣分;某天因一个学生课间操不认真而被值周记载;某节课因一个学生插话而影响上课情绪……于是上火, 于是郁闷, 于是“连坐”, 全班留下整顿纪律。由于天天整顿, 就会给集体成员一个错觉———这个班乱七八糟。在暗示和纵容之下部分学生也就跟着不守纪律, 从而形成“破窗效应”。常言道:一母生九子, 九子各不同。面对当前的学生, 教师视野里不能只有沙子。不能因一个人的过错, 而忽视了其余几十个遵规守纪的好学生。
如果换一个角度看问题, 哪壶先开提哪壶, 情况会怎样呢?彰显的是优秀, 树立的是榜样, 冷落的是违规, 结果会怎样?表扬四十九个学生按时出勤、做操规范、听讲认真, 并经常强化巩固, 那么集体的形象出来了, 给全体同学的感觉是一个优秀的集体, 生活在这样的集体里是有尊严的, 这样的集体是值得大家去呵护和关爱的, 于是就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班集体, 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老师面对学生, 记住以前学生的好, 无可厚非, 但也应该经常看到现在学生的好, 及时肯定, 用眼神、用手势、用话语不时强化, 经常传递正能量, 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就一定能够形成。
四、重视教学而轻视研究
教育教学研究是教师职业的重要工作范畴, 只有不断地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学过程的人, 才能教好书、育好人, 才能算得上一个真正的好教师。可有的教师教了几十年书, 上了几千节课, 送走了几代人, 有很长的教学经历, 但问他这几十年最成功的教学经验是什么时, 却一脸的茫然。“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教而不思、教而不研”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能不说是一些教师的共同遗憾。
出现这种“重教轻研”现象, 一是少数教师在思想上不重视。有的教师的确因教学负担重, 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教师却认为教研是专家学者的事, 不是自己份内的工作, 把教研工作视为一种额外负担。二是少数教师不会搞教研。觉得搞教研不知从何下手, 害怕搞砸了, 把教学成绩拉下来, 费力不讨好。与其这样, 还不如苦教、苦学、苦考更可靠。
要改变这种“重教轻研”的现象, 作为教师, 首先, 要克服教研惰性, 要少找客观原因, 不要一提到教研, 就叫没时间、没精力、没能力;要多找主观原因, 提高思想认识。其次, 要正确处理好“教”与“研”的关系, 懂得搞好了教学研究, 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 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最后, 要善于发现教学中的问题, 并将问题变成自己的研究课题, 努力将教学与教研融为一体, 养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习惯, 以实现自身由“经验型”“苦力型”向“专家型”“学者型”教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