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安全保障机制(精选十篇)
集体安全保障机制 篇1
一、PDCA循环
(一) PDCA循环的涵义
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戴明认为, 在组织的任何过程和阶段中总是存在着计划 (Plan) 、执行 (Do) 、检查 (Check) 和行动 (Action) 四个阶段。计划阶段:通过现状分析, 找出存在的问题, 针对主要问题制定措施, 建立实施计划和工作制度, 明确管理的重点;执行阶段:通过具体的实施, 根据计划阶段制定的措施、计划和制度, 实现计划的要求;检查阶段:检查实施阶段的各种活动是否遵循计划阶段制定的措施、计划和制度执行, 验证计划的有效性, 综合运用各种统计技术, 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行动阶段:根据检查的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一个组织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运行, 只有通过PDCA循环, 实现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持续改进, 才能逐步完善而达到更高层次的管理水平。
(二) PDCA循环的原理
体系内相关要素构成众多的PDCA循环, 由这些循环推动整体的PDCA循环构成一个相互影响运转的体系。PDCA循环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每循环一次,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水平就提高一步。到了新的循环, 又有了新的目标和内容, 质量水平将更上一层楼, 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水平逐步上升的过程。
二、PDCA循环在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的应用
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围绕着食品安全保障这一中心, 运用PDCA循环形成了从体系建立、体系实施到验证检查和有效性提升改进的食品安全管理闭环循环, 达到保证食品安全的目的。PDCA循环在集体食堂的应用如下:
(一) 策划:包括目标的确定及计划的制定。将食品安全保障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目标, 以此为依据配置资源、拟订实施计划
1.首先成立食品安全保障小组, 小组的人员由采购、品控、食堂加工人员、维修等不同工作的人组成。
2.确立食品安全保障的目标, 识别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顾客的要求。
3.进行食品现状分析。根据自身特点、原辅料、加工工艺、生产环境、运输途径、贮存要求、进餐人员状况等, 进行危害分析, 查找薄弱环节, 重点关注原辅料安全、加工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食品可追溯性、过敏原、食品防护、应急等方面。
4.针对食品安全保障的薄弱环节, 制定控制措施。
5.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包括食品安全质量标准、操作规程、良好操作规范、标准卫生操作、HACCP计划、食品防护计划、留样和检验制度、应急预案等, 明确具体的操作方法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二) 执行:按照策划阶段制定的目标和建立的体系实施
1.对人员进行培训, 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 明确操作的标准和要求:操作人、操作的内容、操作的频率。
2.按照食品安全保障计划的要求进行操作, 如原辅料的验收时查看合格证, 确保无污染、在保质期内;控制不同菜品加工过程中关键环节的温度和时间;对餐具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清洁消毒;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等, 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三) 检查:根据既定的目标和产品要求进行测量、验证、分析和对实施结果的评价, 检查符合程度等
1.检查的目的是搜集信息, 确认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确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施的适宜性、有效性和符合性, 确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否能够保证食品安全, 查找存在的问题, 以便于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2.检查包括内部检查和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可通过食品安全保障小组检查人员的操作情况、核查记录、品控人员进行品控和抽样化验、内审、管理评审等多种形式进行。外部检查包括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方认证、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四) 行动: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1.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2.针对存在问题, 分析原因, 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在下一个PDCA循环中作为改进计划的依据, 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实施有效。
总之, 运用PDCA循环理论, 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划分为策划、执行、检查、行动四个阶段, 形成螺旋上升的动态循环, 指导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使食品安全得到持续的改进和提高。PDCA循环的应用使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成为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 利用这种科学的管理方法, 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提高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学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计划”的学校。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学校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校为主”的原则,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各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权责一致、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学区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确定不同类型学校的供餐模式,制定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等校外供餐招投标办法并组织招标工作。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二)学校领导小组要履行职责,确保食品原料生产、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学校要与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 采购、加工、贮存、餐用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第五条
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要充分发挥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的作用。
第六条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严格自律,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采购、贮存、供应、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鼓励社会参与。鼓励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学区统筹下,积极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 供餐准入及退出管理
第八条 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准入管理 1.学校食堂(伙房)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学校食堂建设与设施设备配备基本要求如下:学校食堂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 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配备与供餐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学生食堂的不同区域应设置专用墩布池。粗加工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 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学生食堂应设分餐间(售饭间)并设有洗手池。食堂供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食堂用餐场所应 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用餐者洗手。2.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现有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二)供餐企业(单位)准入管理 1.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准入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食堂建设与设施设备配备基本要求同学校食堂。2.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有送餐资质和条件。送餐车辆及工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送餐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或保温设备,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食品烧熟后应在 2 小时内食用。3.供餐企业(单位)供餐人数必须与其供餐能力相适应。
(三)托餐家庭(个人)准入管理 1.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2.托餐家庭(个人)供餐人数必须与其供餐能力相适应。3.托餐家庭(个人)不得提供送餐服务。
(四)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供餐模式的首选条件,不得选择未纳入“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提供餐饮服务。
第九条 实行供餐退出机制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等校外供餐实行退出机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计划”主管部门,由学区停止其供餐资格。1.供餐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2.供餐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者,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计 划”但尚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4.出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如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签约人等。5.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有打骂(体罚)学生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6.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第四章 食品安全管理
第十条 制度建设与管理
(一)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二)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
第十一条 食品采购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第十二条 食品贮存 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采购的食品以及待加工的食品应按照食品标签要求进行保存,需要冷藏的要及时进行冷藏贮存;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 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三条 食品加工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扁豆)。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甲硝酸盐。
第十四条 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24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第十五条 餐用具清洗与消毒 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
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要求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 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三)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 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 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协助医疗服务机构救治病人;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配合有关部门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学校应在 2 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组织医疗机构对中毒(患病)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等,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消除污染。
第二十二条 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 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经常自查,定期巡查,层层落实。
第二十四条 学校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解
释。本办法由贾川乡学区学生营养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集体安全保障机制 篇3
一手抓打假治劣一手抓诚信建设
榆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8月,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2006年3月,在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又组建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全市重大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几年来,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氛围,极大地激发了全市药监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突出监督执法的中心地位,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械违法活动。每年在全系统组织一次交叉执法大检查活动,由市、县稽查人员组成工作组,交叉对各县进行综合执法行动,查源截流,始终保持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收效明显。在搞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重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在全市所有通过GS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零售药店实施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建立起包括登记注册信息、许可内容、质量认证、监督检查、企业服务承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内容的企业诚信档案;对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中,采取“嵌入式”监督、“零距离”管理理念,在着力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守法自律、诚信经营意识的基础上,对涉械单位管理的各个环节“渗入”制度因素和监督措施,形成法律规范、制度防范的监管态势。一手抓打假治劣,一手抓诚信建设,为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供坚强保障的同时,促进了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从2001年的1 36家发展到了现在的594家。8年来,全市累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60186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3491家次,立案查处1135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0多个,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100多家,没收假劣药械7971余种,标值107.11万元,罚款677.13万元。
心系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各项安全整治
为使占全市80%以上的农村人口吃上放心药,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2年初开始,就以佳县为试点,着手构建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体系,并以改制后的药材公司为龙头,建立起自上而下的供应网络,自此拉开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大幕。为推动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典型引路、示范促进、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两网”建设示范带工作。目前,各分局在辖区内建立“两网”建设示范带14条,全市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的村级覆盖率已分别达到100%和95%,药品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2008年达到95.5‰为提升两网的监管效能,全系统加强了对“两员”(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力度,使“两员”的“哨所”和“耳目”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由药品监管网提供的案件约占农村药品案件总数的12%。
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牵头部门,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深入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初步建立起“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每年初,市食安委办(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全市实际,制订下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成员部门,进一步夯实了部门监管责任。食品放心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000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82273家,查处违法行为7854起,取缔非法经营户2099家。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安委办建立健全了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在定边县成功举行了榆林市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提高了各成员部门在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能力。2003年,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契机,提出了“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工作思路,目前,一张由政府指挥、食药监牵头、部门协作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初步形成,据统计,全市监管责任网覆盖率达100%,社会监督网覆盖率达99%,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20.5%。
清醒认识肩负使命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过去8年,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受了各种考验,在复杂的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根据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团结奋进,积极进取,改革创新;时刻清醒认识肩负的使命,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最大限度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保障了榆林人民的用药安全,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
浅谈如何完善煤矿安全保障机制 篇4
某煤矿煤层埋藏深、不规律性火成岩活动频繁、自然发火期短、瓦斯含量高、透气性差, 并伴随有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开采的煤层自然发火期1~3个月, 最短21天, 煤尘爆炸指数为33.19%~43.38%, 具有极强的爆炸性。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
瓦斯、自然发火等灾害是制约矿区安全和生产效益的关键因素, 尤以瓦斯、火灾害治理难度特别大, 任务非常艰巨。
二、现有安全保障系统的应用情况
1、通风系统
矿井具有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式, 采用机械负压抽出的通风方法。中央工业广场副井和南入风井入风, 中央风井和南风井回风。生产采区实现了分区通风, 入风巷、专用回风道贯穿整个采区, 采掘工作面全部实行独立通风。矿井通风系统核定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
2、瓦斯抽放系统
矿井从1990年投产开始就进行煤层瓦斯抽采与利用, 现有中央和南井瓦斯泵站2处, 井上、下在用瓦斯抽采管路 (直径219至600mm) 共计39348m, 并实现了两处泵站并网抽放, 能够满足井下各地点的抽采能力和实时调控。矿井主要采取煤层预抽、边采边抽和采空区抽放三种抽采方法。两处泵站共计安装9台抽放泵, 额定抽放能力达2300 m 3/min。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型号为KJ31N (系统软件为森透里昂800) 。中心站配有主机两台, 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配备4条干线通讯光缆, 其中井下三条, 地面一条, 可实现超限报警、断电、故障闭锁、自动报表生成打印等功能。
4、防灭火消尘系统
矿井现有充填系统、注浆系统、注氮系统、消火防尘系统以及井下移动注浆五大防灭火系统。充填及注浆系统分中央和南井两套, 经地面立孔通过干支管与井下各充填注浆地点相连。注氮系统分南井注氮系统和中央注氮系统, 采用变压吸附原理的制氮机5台。矿有移动注浆泵3台, 可方便对井下地点灌注泥浆、粉煤灰和他新型材料等。矿有罗克休注射泵2台, 可方便对井下漏风地点进行封堵。
5、束管监测系统及自燃发火预报
地面气体分析化验室配有4台GC-4800A气相色谱仪和一套束管监测系统。除每天设专人对采场和密闭等观测点采样送化验室分析CO、C2 H4、C2 H2等火灾标志性气体外, 还使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重点采场和密闭可实现实时监测。
6、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系统工程
在突出综合治理中, 从组织、制度、建立机构着眼, 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技术支持、工程实施等各级组织机构, 制定包括责任、管理、质量标准和绩效考核、教育培训、现场督导、科技创新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明确了各级员工工作责任制, 创建一套比较完整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与技术体系, 使防突工程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行为有序”。
三、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总体规划
安全目标的核心是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是员工安全与健康的根本保障。“本质安全”, 就是要通过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基础管理精细化等手段, 建立预防为主、持续发展的安全长效机制, 实现人、机、物、法、环、管的高度和谐统一、长期安全稳定,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员工健康水平。
安全保障系统建设的总规划原则是:运筹谋划、人至即安, 科学投入、安全高效。及时更新完善高效可靠的安全监控系统、实施人员定位动态跟踪管理、作业地点实现三条“生命保障线”三同时, 加强员工的科学避灾培训、引入先进的科学紧急避险技术。
四、安全保障系统建设的技术及实施方案
1、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
KJ31N煤矿环境安全监控系统是以微型计算机为中心, 利用数据网络传输功能实现安全信息共享。该系统由地面中心站、各种矿用传感器、矿用机电控制设备和矿用安全监控应用软件组成。各种传感器安放在煤矿井下具有危险的气体环境中, 对煤矿井下环境中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火灾等各方面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实时监控与处理, 并将安全生产信息传送到地面中心站。
2、推行人员定位管理、动态管控矿井生命动态
井下人员及设备定位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将井下各个区域人员及设备的动态情况反映到地面计算机系统, 使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井下人员、设备的分布状况和每个矿工的运动轨迹, 以便于进行更加合理的调度管理。当事故发生时, 救援人员也可根据井下人员及设备定位系统所提供的数据、图形, 迅速了解有关人员的位置情况, 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3、实现三条“生命保障线”三同时
一是井下通讯生命线。在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50m范围内设置井下电话, 定期开展井下通讯设备、通讯线路、通讯器材检查, 及时维护和更新, 切实保证矿井上下通讯畅通;二是通风送氧生命线。完善井下压风管路系统, 井下压风管路实行全面覆盖, 所有采掘工作面内必须安装压风自救系统, 定期检查管路运行情况, 提高井下遇险矿工生存救援几率;三是供水输送生命线。严格按规定全矿井实施供水系统, 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随时保障水供给。三条“生命保障线”的建设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
4、建立长效、可靠的避难设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某煤矿的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 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在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 并通过对不同厂家及产品的调研, 结合某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以及矿井在灾变条件下矿工应急避险的需要, 本着安全、实用、救生的基本原则, 进行井下救生舱进行试点建设。
救生舱设置地点与工作地点的距离, 以矿工在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或矿井火灾等灾害事故应急避险情况下, 佩戴随身携带的自救器能够安全到达为原则。用于在发生瓦斯突出、火灾、顶板事故瓦斯爆炸事故和水灾发生时, 为无法或及时撤离的矿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密闭空间。并且救生舱要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 对内能够为被困矿工提供氧气、食物、水, 同时去除有毒有害气体, 赢得较长的生存时间。生产科负责安排队伍对救生舱安设地点的巷道进行调整, 保证提供足够的安装空间。机电科负责安装所需要电力供应, 并组织协调救生装备的装运。保安区提前做好救生舱安装压风及监测系统的准备工作, 并负责救生舱与外围压风管路系统的接设, 同时要在舱内接设与矿井监控系统相连接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传感器, 实现对舱内气体环境的实时监控。
摘要:煤矿开采中存在很多的不安全因素, 大小事故时有发生, 它严重威胁着井下工人的安全和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了保障井下工人的人身安全, 为了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 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并且要防患于未然, 依靠先进的技术为工人提供安全可靠的避灾场所, 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尽量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关键词:矿井安全,人员安全,安全监控,避灾
参考文献
[1]常现联, 冯拥军, 主编.煤矿安全[M].煤炭工业出版社, 1983.
如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篇5
题 目:浅析金川集团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保 障机制的建立 作 者: xxx 单 位: 金川集团公司xxx 指导老师:
日 期: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浅析金川集团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的建立
金川集团公司xxxx 某某某
摘 要:通过科学判研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内涵,以及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对如何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有助于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系数,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的行之有效的多方制约性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进行深入剖析和论述,从而形成集约管理的安全保障新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最终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关键词:企业 安全生产 保障机制 建立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有着50年发展历史,采、选、冶、化配套的特大型有色冶金、化工联合公司,生产镍、铜、钴、稀有贵金属和硫酸、烧碱、液氯、盐酸、亚硫酸钠等化工产品以及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
当前,随着公司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全面实施,公司在深化改革和发展、安全生产管理中也遇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管理的责任、环境、对象、内容、标准、手段和方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公司董事长杨志强就曾多次指出:“必须坚持
科学发展观,判研安全发展趋势,突破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研究构建一种卓越有效的、具有金川特色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从根本上托起金川的平安”。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它涉及到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机制的优势和功效,使之尽快转化为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不仅是实施国际化经营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摆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急需破解的重大课题,必须引起各级管理人员的高度关注。
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内涵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各种保障因素和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发挥安全生产保障功能的运行机制。它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运行系统。因此,要从根本上扭转企 业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不仅仅要重视安全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更重要的是还要在安全生产保障环节上进行研究。
近年来,金川集团公司总结公司发展50年来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从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必和必拓为标杆,以深化拓展特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培育自律型员工为基础,以实现“零伤害、零违章”和“人、机、环”的本质化安全为目标,以落实“五阶段”梯进式安全管控模式、构建以“岗位隐患排查”为核心的安全预警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员工安全技术培训为核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能,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执行力、落实力,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构建起了一整套有助于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系数,降低生产经营风险的行之有效的多方制约性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了公司本质化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打造千亿公司、建设百年金川,实施国际化经营,实现基业长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是企业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利用多方制约的理论,把从事企业生产的有关制度、人员、设备进行有机的组合,并使这种组合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中进行合理的运作,形成合力,在保证安全的各个环节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从而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
多年来,公司通过着力构建具有金川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使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正确的理论指导,逐步实现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运作方式明确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达到了强化、深化、细化的目的。在具体的运作中,我们把安全生产视为静态和动态过程的系统工程去强化管理,建立起了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把过去的被动预防转变为主动控制,打破了粗放管理中只靠事后监察的做法,把管结果变为管因素,从而形成了集约管理的安全保障新机制。
通过这套机制的高效运转,有效的推动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由粗放型逐步向集约型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公司整体工作的开展和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使安全管理软件和硬件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优势。而这种优势也迅速转化成为了公司的发展力、创新力、凝聚力、执行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使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成为了公司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并从总体上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进而提高了公司生存和发展的质量。2006年,公司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今年4月,公司冶炼厂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11年更是喜获“中国工业大奖”这一中国工业领域最高层次、最具推动力、最有影响力的综合奖项。
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创新和完善
金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建立,是适应公司实施国际化经营的需要,是适应高新技术广泛应用的现代企业管理的需求,是公司管理进步的标志。
(一)立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健全完善安全人才保障机制建设
安全生产人才是安全发展第一资源,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健全完善安全人才保障机制,关键是要加强
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和提高素质保安全,全面推进“平安企业、和谐企业”建设进程。
1、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有效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重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人才,更是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构建“主要领导抓全面系统安全管理、副职领导抓过程安全管理,业务部室抓专业安全管理,安全管理部门抓系统监督管理,班组长抓细节安全管理”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从上到下,人人肩上都有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
2、建设一支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队伍。以提高安全生产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进步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实施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建立学校培养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加大高水平安全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3、建设一支复合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核心,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实施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和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职业资格制度,不断加强安全资格培训和考核,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升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
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地位和待遇,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4、建设一支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岗位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需要,以提升安全意识和实用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培训与交流,有效拓宽了高技能人才交流渠道,推进了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培养;落实公司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应急救援技术比武活动。
5、建设一支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以提升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制定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加强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壮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严格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形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人才队伍。
1、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晰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明确综合管理与专项监管、条条管理与块块监察之间的关系,强化相互之间的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执法联动、协调配合。
2、推进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建设。坚持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
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严格考核管理,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约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考评指标定量化。将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年初层层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年中及时检查督促,年终按其责任目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推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日常化。针对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前紧后松、上紧下松、安排紧落实松等弊病,对症下药,制定详尽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每月单位自查、每季度系统排查、半年全面大检查,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突击抽查活动,促使监督检查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创新安全生产运行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机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监管网络,确保组织保障到位,监管得力。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安全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按标准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四)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完善安全生产预警监控机制
1、完善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分析制度。每月上报各方面安全信息和事故统计,通过研究分析判断预测安全生产运行趋势,为公司安全决策提供理论数据基础。
2、强化安全生产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在每月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每半年将安全生产情况与生产经营指标情况一并排位进行通报,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
3、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制度。在本区域内对重大危险源建档、检测、监控,按危险程度不同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重大隐患要按照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资金、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的“四定”措施加以督促落实,做到及时整改、有效监控,确保安全。
4、实施安全生产动态分级预警制度。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资源配置和装备,建立灵敏有效、反应迅速的预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警戒、疏散等各项应急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特别是要做好大风、雨雪和大雾等恶劣气候的预警、预告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控制措施,做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
(五)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主次分明、衔接合理、内容完善的预案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主、主管领导为副、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系统、专家咨询系统、救援组织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等,着力培养现场应急
救援力量,有意识培养公司的应急救援组织和社会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作用,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防火防爆和防中毒、防洪防汛等预案的演练,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培训、有评审、有记录、有总结,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实用性,确保安全演练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加强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准备。对应急救援系统的成员和各类救援人员,配备了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对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定点、定人、定单位负责联系和落实,确保随时备用。
4、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对已形成的预案及救援队伍,不定期开展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完善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各救援队伍的配合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坚持奖励约束并重,创新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加大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贡献巨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弘扬先进,鞭策落后。
2、实行安全生产津贴制度。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风险高、责任大,在政治上多关心,在生活上多照顾,每月发放一定的安全生产岗位津贴,着力改善安全监管人员的待遇及人身保障。
3、构建安全生产约束机制。通过重点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基础;充分发挥经济处罚的杠杆作用,加大事故的经济处罚力度;规范约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或
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落实责任制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保障机制发展回顾 篇6
谈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保障机制,有两个问题是很重要的,这就是医疗器械安全标准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强制性监督。
1 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建设起步晚,行动缓慢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标准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这是全国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大环境。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我国第一个国家标准《工程制图》,1979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88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9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及随后又颁布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标准化管理性文件,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我国新的标准化工作法律体系,这是我国标准化管理的标志性成就。
按这一新标准化管理法律体系,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在标准的制定方面,更多的通过由专家组成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和审议,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标准的实施方面,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同时推行产品认证制度,认证合格者准许使用认证标志。
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建设,一方面得益于全国标准化体系建设成就的大环境;另一方面又受制于医疗器械产业本身发展速度。中国医疗器械标准化的发展历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发展的缩影。
建国60年来,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封闭到开放的漫长发展过程。
前30年,即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以前,我国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建设进程缓慢。
1962年,当时已主管医疗器械产业的卫生部批准200升封闭式医用电冰箱通用技术条件。
1963年,卫生部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医疗器械技术标准工作会议,通过了止血钳、手术剪等12个部管标准(也就是行业标准)。
1964年卫生部制订《医疗器械标准实施办法》,医疗器械技术标准工作逐步全面铺开。
1977年在早先已指定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为全国医疗器械标准工作归口单位基础上,又指定北京、天津、浙江、辽宁、湖北、广东等6省市的医疗器械研究所,为按产品类别分工的专业标准工作归口单位。
1978年,卫生部决定参加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工作,以积极成员身份参加ISO医疗注射器和针头、外科器械俩个技术委员会;以观察员成员身份参加ISO外科植入物,麻醉和呼吸器,金属避孕用具等7个技术委员会,并确定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为卫生部参加ISO标准化归口单位。
1979年体温计成为第一个医疗器械国家标准。
1980年,第一个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选举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公司俞秉华为主任委员。同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修订颁发了《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到1985年为止,共制订国家标准84项,其中产品标准55项,基础标准29项;部颁标准378项,其中产品标准219项,基础标准159项。但在医疗器械标准构成中,手术器械产品标准则占较大比重。
事实上,20世纪50年代以后,机电一体化技术、辐射技术、光电技术、微电子技术、高分子制品等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相继进入医疗器械产品领域,并很快就反映在国际医疗器械标准上。到90年代,这类现代新技术支撑的新型医疗器械标准,在整个国际医疗器械体系中唱起主角。而在我国,由于医疗器械产业基础薄弱,生产技术水平低,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地区)。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和生产计划中,手术器械(刀剪钳镊)车床台架占很大比重,新型医疗器械产品发展缓慢,产品技术更新换代慢,这种产业落后状况也必然体现在标准的发展过程中。
后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先后颁布。特别是正值国家改革开放,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迎来了新的开发经营机制和活力。开放带来了国外厂商的先进技术和品种,产品技术更新换代步伐加快,国产品和国外产品相比,差距从落后30年缩短到20年,再缩短到10年,而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建设也大体反映了这一过程。
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建设60年的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
(1)培养了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
上个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医疗器械生产单位的大部分没有配置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产品完全是仿制品,有的产品没有产品标准,只有一个简单的产品技术条件,有的甚至于连产品技术条件也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后,国家主管部门协助企业培训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到上世纪90年代,无论企业大小都设置技术标准管理岗位,配置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如今(现在)全行业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已超过1.1万人,其中专业化医疗器械标准机构中有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233人。
(2)扩建调整了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机构,成立了22个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
1980年,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成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1987年,辽宁省医疗器械研究所、浙江医疗器械研究所、天津医疗器械研究所、广东医疗器械研究所、武汉医疗器械研究所、北京医疗器械研究所、山东医疗器械研究所、北医口腔医学院,相继成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分归口单位。这些标准化技术归口机构的主要任务,一是对所分担的技术产品门类实施归口管理,二是承担相应的标准研究工作。当时采取的三位一体模式,即标准化技术归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及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隶属于同一单位。
以后经不断改革调整,已打破三位一体模式。目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机构分工情况如下:
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全国麻醉和呼吸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计划生育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用注射器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省医疗器械检测所(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医用超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国家骨科器械电疗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物理治疗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和骨科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心血管植入物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广东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归口单位);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医用体外循环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消毒技术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医)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光华认证有限公司(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建设医疗器械标准化框架,制订或修订了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特别是近10年,年平均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46项。到2008年底,共有现行国家标准169项;行业标准585项。同时全行业基本实现所有医疗器械产品出厂都有产品标准的要求,而且每个产品标准基本做到完全贯彻执行相应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
表1是1985、1997、2008年底正在执行的标准情况:
2008年正在执行的标准,其标龄情况如表2:
(4)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走出国门,从主要是参与国际标准草案及文件国内投票到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并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会议,多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活动。
(5)医疗器械安全标准受到重视。安全标准是国际医疗器械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医疗器械产品应用到某种新技术新材料时,就有可能潜伏某类不安全因素,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与医疗器械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辐射安全标准,机械安全标准,生物安全标准等等。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起步晚,前30年中,有相当比率的产品没有产品标准,医疗器械通用安全标准和专用安全标准也未能及时制订。80年代认真贯彻标准化法,倡导和国际标准接轨,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才步入正道。把转化国际医用电气安全标准,辐射安全标准,生物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以及医用电器仪器设备专项安全标准纳入计划。特别是近几年,生物材料安全性评价标准以及医用电器仪器设备专项安全标准的转化有较大起色。
尽管如此,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和发达国家(地区)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修订慢,标龄长的标准占较大比重,技术标准的实验研究工作投入偏低等等,因此,医疗器械安全标准化建设至今仍是弱项。
2 60年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发展变化的回顾
在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及其法规建设起步比较晚。这一方面是缘于国家对医疗器械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则更受医疗器械产业及其生产技术的发达程度所左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及其法规建设本身,就标志着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进程。
回顾过去60年,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及产品管理状况大体上可分朦胧–探索–法制化管理3个时期:
2.1 朦胧期(1978年以前),即对医疗器械实施一般性工业产品管理阶段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我国医疗器械工业很薄弱,产品和生产技术落后,一些使用风险较大的品种基本上不能生产;国家对医疗器械工业按一般性工业产品的通用管理原则实施部门管理,而且主管部门经多次变更。人们也包括大多数生产厂商在内,对医疗器械风险性认识是模糊和朦胧的。
众所周知,医疗器械产品是20世纪的一个新兴工业产品群,医疗器械产业是20世纪的一个新兴产业。就在20世纪早期,医疗器械产品的大多数,作用原理和所涉及的工程技术较为单一,使用也较为安全。世纪中叶,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潜在风险性但又有较好诊断或治疗价值的新技术,如核辐射技术、强电技术、电子技术、生物化学技术、植入性制品等,陆续在医疗器械中得到广泛应用,且以能量输出或物质输出的方式作用于人体。事实上,这些产品的临床实用价值和使用潜在危险是同时存在的。其对人体的潜在危险或源于产品设计上失误,或是预先防范不足,当然,也可能是源于应用过度。
人们是在较长的实际应用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这一点的。
监督管理的需求源于产业的客观存在。建国初期,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很落后,全国只有70多家医用刀剪钳镊及车床台架等传统产品的制造商和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厂家,从业人员不到2000人。50~60年代,在改造调整中医疗器械产业有较大发展。到1978年,生产厂家增加到430家,在职员工增加到10万人,生产品种也大幅度上升,开发出一些像小功率普及型X射线诊断机,心电图机等新品种。但是从整体上看,能生产的新品种非常有限,特别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新技术品种更是姗姗来迟。
这种状况的必然结果是,对现代医疗器械的潜在危害或风险性缺乏足够感性认识,基本上处在一种朦胧状态。这就是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制建设起步比发达国家晚,基本上长期停留在产品标准化管理和强调新产品临床试验固定模式,还未能体现出对医疗器械的个性化管理。
从管理层面讲,建国以来,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中央归口主管部门先后经过卫生部、轻工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卫生部、国家经贸委等多次变更。而真正造成医疗器械主管部门频繁变更的内在原因是,人们对医疗器械产业及其产品应该管什么,以及如何管的问题没有解决。
在我国漫长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公有制下,国家对工业实施的是部门管理模式。一般工业产品(当然会涉及产品生产者)的管理基本是两条线,一条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计划安排和制定发展政策,其总牵头部门是国家计划管理部门和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另一条是质量监督管理,其总牵头部门是国家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一般说来,两条线在该工业产品的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汇合,受总牵头部门委托开展工作。
在众多的工业产品中,药品是最早实施严格法制化监督管理的。1953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53版),1984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典的要求,药品生产上市需要申报批准,生产环境也有统一规范的要求等等。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对同样是生产医疗专用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管理并没有像药品那样实施严格监督,而只是从一般工业产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角度进行有限的监督,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新产品鉴定,鉴定的主要技术依据是产品标准。这和一般工业产品没有什么差别,唯一不同处是产品的价值依据需要依赖于临床试用结论,这一点和药品又有相同之处.。
实际上,当时人们更多地把医疗器械视同为精密机械产品或一般性机电轻工产品,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并没有特别强调的规定和要求,而且这段时间对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实际上是完全开放,不设防的。
2.2 探索期(1978~1999),即医疗器械法制化管理前期阶段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1)医疗器械产业迅速发展,具有高风险性的国产医疗器械产品特别是植入性产品开始增多,形成大量国内外高风险性医疗器械进入国内临床应用的局面;(4)国家成立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门管理机构,虽然机构属性还是工业管理部门,但已开始由部门管理逐步向行业管理过渡,为以后进一步从工业管理部门过渡到专业监督部门打下了有利基础;(3)在产业管理部门职权总框架下,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门管理机构发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且跳出了工业管理无形框框,不是只管理境内生产医疗器械产品,国外进口的医疗器械产品也被等同地纳入调整规范。这些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行业内部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对国外贸易商及国内应用医疗器械的相关部门也有较大影响力,这在实践上虽是一种探索,却也必然为日后的法制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内外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的增加,一方面促进医疗新技术在我国临床的广泛深入应用,医务人员在对人的健康状况判别、疾病性质的诊断和进行临床治疗时,已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医疗器械;另一方面,推进了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在技术引进和集成再创新中崛起,一些高强度聚焦或高能量输出器械、放射性器械、植入性器械、新型医用生物材料及其制品进入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风险性增大,而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诊治结果。
于是对医疗器械逐渐从共性化管理,到个性化管理,最终实现严格的特色监督管理,被提上议事日程。.
这时期,国家对工业产品质量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医疗器械工业也搭上快车,全行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TQC)。1984年,国务院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同年,国家医药管理局制订《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暂行规定》。到1991年,已有62个医疗器械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
1985年,国家经委制订《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同年,国家医药管理局开始组织监督抽查。
1991年,在医疗器械已实现全行业统一归口管理达5年之久的基础上,为规范医疗器械新产品进入市场程序,当时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了4号局长令和5号局长令,要求在境内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开发单位,不论属于哪个系统哪个部门,其生产开发的医疗器械新产品须凭产品鉴定标志进入市场,并对已在市场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要求生产单位申请补办许可标志。
1994年,在当年机构改革过程中,国家编制办同意国家医药局内设置医疗器械行政监督机构,正式行使对全国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职能。
当时对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的宗旨是,保障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有效,并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开始采用若干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程序。
第一,划定医疗器械定义范围;
第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准入概念,实行国产品和进口产品注册程序,审核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加强审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成立了医疗器械评审中心,聘请一批教授研究员和临床医师组成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
第三,从产品使用安全性考虑,对医疗器械产品分三类管理。开始时按中国传统观念,将需要实施最严格管理的产品定为第一类,实施一般性管理的产品定为第三类。后考虑到国际交流和国际分类的一致性,更改为需要实施最严格管理的产品定为第三类,实施一般性管理的产品定为第一类。
加快推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针对当时企业质量管理基础较差的实际情况,同时暂行质量考核制度。
这一时期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医药管理局16号局长令),规定全部医疗器械产品实行注册制,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家医药局和国家工商局联合24号局长令),规定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实施审查制(1995),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医疗器械产品出口证明申办规定,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用暂行规定,医疗器械产品检验的若干规定,医疗器械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内容有关规定,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标准化工作规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若干规定。
当时出台的这些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依托、但主管部门已取得跨部门进行全行业统一管理授权的情况下,已能对医疗器械全行业及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内部具有约束力。不足之处在于对行业外约束力较弱,因为从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效能保障来看,不仅涉及产品制造商、产品销售商,同时也涉及产品使用者,甚至是接受应用的病人,因此,以部门规章形态存在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文件是不能彻底完成它的使命的。
然而,它是一种法规管理上的探索,毕竟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向前推进了一步。
2.3 医疗器械法制化管理阶段(1999年以后)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第一,1998年,在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调整中,一大批工业管理部门被撤销,国家医药局改变职能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又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统一的医药监督管理机构,其对医疗器械管理的职能属性也从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总指挥策划部门转型成为国家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机构。第二,国家正式发布实施医疗器械专项法规,即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第276号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国各个部门都必需贯彻落实,标志医疗器械产品正式步入法制化监督管理轨道。
到2007年底,全国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构达到2692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6个,地市级324个,县市级2321个。全国已形成较为整齐的医疗器械产品
的安全性监督网。
此后,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框架下,授权制订发布了一系列配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到目前为止,已发布的:
(1)《医疗器械分类规则》(2000年,局令15号)
(2)《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2001年,局令31号)
(3)《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年,局令16号)
(4)《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局令12号)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局令15号)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2000年,局令22号)
(7)《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2003年,局令5号)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局令24号)
(9)《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2004年,局令10号)
(10)《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2000年,局令17号)
(1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国食药检械766号)。
回顾以上简要发展过程,说明过去60年,我国的医疗器械早期共性管理和其后期个性化监督管理和医疗器械产业基本是同步发展的,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繁荣是国家对医疗器械个性化监督管理的基础,国家对医疗器械监个性化督管理又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繁荣的必然结果。同时它又为医疗器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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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体育教学中安全保障机制探究 篇7
中学阶段的孩子, 多数学生更为好动, 体育课堂更是成为其锻炼体能, 宣泄自我的一个重要渠道, 对学生体育运动环节做好安全保障成为施教者的重要任务。对于中学学校而言, 承袭着“和谐”理念, 校园之中体育教学监管的重要任务之一, 也将锁定对学生安全的监管。中学校园中所出现的安全问题, 很多情况都是和学生的体育运动有着关联, 尽管借由体育锻炼能够增强学生体能, 促进其身心发育, 但是, 一旦在体育训练时候出现重大身体伤害, 就会引发学生的伤痛以及社会对校方的问责。所以, 中学体育教学中注重安全监管, 实施有效举措, 采取有效举措应对危机安全的隐患均有着重要意义。
二、开展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保障机制的措施
1. 强化安保宣传, 注重宣传时效
中学体育教学中安全保障机制的构建要借助校方以及社会的宣传优势, 将体育运动中相关主义事项以及应急处理方法宣传给教师以及学生, 让体育课堂的主要参与者都能在意识中强化一种安全保护意识, 进而在实践中落实这一宣传的时效。
作为体育教师要将体育训练中居于首要位置的安全意识传达给学生。体育课中危机安全的隐患潜在于众多细小环节, 作为校方可以借助宣传画或者相应的座谈会等形式, 将体育训练中应当注意的相关事项传达给学生及其家长, 让安全保障意识真正的深入人心。作为体育教师, 在上课之前要充分准备本堂课相应的训练教案, 并将课堂中所设计到的训练场地、器械等知识传导给学生, 通过切实的宣传, 让学生在意识中强化相应的注意事项。作为中学生, 要积极相应体育安保宣传内容, 配合体育教师整队等纪律, 在教师的科学引领下积极参与体育训练, 响应身体有不适及时向老师回报的宣传,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出现。此外, 在进行宣传教育的时候, 在宣传中应当细化相应的宣传内容, 强调轻便着装, 不夹带尖锐器物等, 使得学生在意识中强化安全的重要性, 进而规范在体育课堂中的行为, 使得体育课堂能够在一种安全有序的机制监管下顺利构建。
2. 注重安保教育, 深化安保理念
体育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室内课或者室外课之前的几分钟, 进行安全教育, 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多种渠道之中, 让中学生意识到出现危险的危害性, 并在思想意识中意识到安全保护的必要性, 引领起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命令, 进而规避安全事故。在教学过程中, 体育教师不要存在宣传一次安保知识, 继而“一劳永逸”的观念, 要在每一节课中反复重申相应的安保理念, 提升每一位学生的纪律水平。在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的时候, 要结合本班实际, 将理念实施于学生个体, 不要用一刀切的形式, 让学生们云里雾里不明所以然, 比方说, 教师可以将宣传落实到人头, 针对某戴眼镜的学生, 可以告知其在运动中应尽量摘掉眼镜, 诸如垫上的活动, 就一定要取下眼镜;对于脚踝受过伤的学生, 则强调其一定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活动, 且尽量减少剧烈运动等。由此, 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 使得安保理念能够细化到人头, 使其不断深化。
3. 重视体育安保, 完善安保监管
中学体育课堂需要适合锻炼的场所以及科学的器械, 在进行安保机制构建的时候, 则需要重视这两个元素的安保, 因此, 教师应当依据内一堂课教学的实际择取安全、事宜的场所及器械, 避免运动中出现阻碍物等。选取器械的时候, 要依据中学生身体发育的特点以及个体体能存在的差异等, 挑选新颖、安全的体育器械, 并做好对器械的定期检查, 通过这种重视举动, 规避由于场所以及器械问题引发安保问题。
注重体育安保, 体育教师要重视每一个运动项目, 切实监管好每一堂课,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运动活动。在进行奔跑追逐类的运动时, 教师要择取形影宽广的场所, 限定运动时间, 融入其中, 避免碰撞现象的出现;进行跳绳运动、球类运动、接力运动等设计到体育器械的运动时, 教师要做好相应的技术示范, 给学生一定的热身时间, 让其了解基本的动作之后, 有序的参与到活动中, 规避器械误伤学生的事故出现;其它体育课堂中涉及到的体育项目, 教师均需要做好技术要领的引导, 关注每一个运动细节, 通过小组合作, 相互监督, 统一训练等形式, 使得安保监管更为完善。
体育课上难免会出现一些措不及防的情况, 对于一些事态不严重情况, 不仅仅需要教师掌握基本的救治方法, 还要让学生明白一些注意事项, 在事故出现的第一时间, 实施救治, 进而规避以外事故带来的危害程度。作为体育教师, 对学生运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抽筋、筋骨扭伤等情况要有一定的应急手段, 即使出现这样的情况也要安抚学生情绪, 并与校医、家长或者医院取得及时联系, 通过积极的应对举措, 使得意外事故引发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结语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专项技能以及良好身体素质的人才, 为中学生营造良好的体育锻炼空间, 使其在融入到体育课期间能够获得安全保障, 对于中学教学的顺利实施有着重要的存在价值。可以说, 中学体育教学中构建良好的安全保障机制不但会为受教者营造良好的锻炼空间, 为塑造学校良好的形象也有着重要意义。因此, 每一所中学在设立体育课程的时候, 都要重视安全保障为题, 切实将中学体育安全保障机制落实, 并构建一种长效机制。使中学生在放松身心, 锻炼体能的时候, 能够获得一种安全与愉悦感, 让家长多一份放心, 学校多一重诚信。
摘要:纵观整个学校教育, 小学教育是基础阶段, 中学教育是过渡阶段, 大学教育是升华阶段。由此可见, 中学阶段是孩子们很多行为习惯的养成期, 未来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不仅仅是知识型人才, 更呼唤建设者能够具备良好的体能, 因此中学体育教学至关重要。中学生如朝阳活力四射, 面对繁重的学习任务, 体育课就成为其放松身心、锻炼体能的重要课程。强化体育教学中的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就成为很多中学关注的热点话题。文章着眼于此, 探究了中学体育教学中实施安全保障的意义, 并有所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学体育,安全保障,意义及策略
参考文献
[1]王从严, 霍军亮.中学生安全教育的意义现状及对策[J].学习月刊, 2008.
大数据信息安全典型风险及保障机制 篇8
1 大数据的典型特征
大数据具有体量大、类型多、密度低、速度快等四个典型特征。体量大主要是指数据量巨大,包括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和计算量大;类型多主要是指数据的类型和来源多样化[1]。大数据中涵盖了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类型的信息,不仅包含传统的关系型数据,还包括海量的半结构化、非结构化类型的数据;密度低是指大数据由大量碎片化的信息汇聚而成,通过对这些碎片化的信息进行聚合关联挖掘才能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2]。海量数据中有价值的信息含量低,价值密度低;速度快是大数据区别于传统数据的重要特征,大数据的数据生成速度快、处理速度快,时效性要求高。
2 大数据的信息安全典型风险
大数据在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销毁等整个生命周期内面临着许多新型的安全威胁。大数据的信息安全典型风险主要包括:大数据成为高级可持续威胁(APT)的攻击载体、大数据加大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和大数据的存储安全风险,下面分别进行分析。
2.1 大数据成为高级可持续威胁(APT)的攻击载体
高级可持续威胁(Advanced Persistent Threat,APT)作为一种有组织、目标明确、持续时间长、隐蔽性强的新型网络攻击方式,对网络信息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3]。高级可持续威胁(APT)通常利用0day漏洞,借助社会工程学原理实施攻击。传统的网络安全检测是基于安全威胁特征匹配的实时检测,而高级可持续威胁(APT)是一个实施攻击的过程,隐蔽性强,潜伏期长,无法被实时有效检测[4]。由于大数据的价值密度低,网络攻击者将攻击隐藏在大数据中难以检测,带来了巨大的网络安全隐患。
2.2 大数据加大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
随着大数据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随时生成海量的数据,这些数据包含了大量的用户上网浏览记录、社交网络用户信息、网络评论、网络购物、身份特征等信息,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整合、关联分析和深度挖掘,就能够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个人敏感信息,从而被用于精准营销甚至电信诈骗等[5]。大数据所收集的原始信息本身所包含的价值量有限,但对这些原始数据进行整合分析,二次利用后就能得到更大价值的信息,这些信息在给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的隐私也无处遁形。大数据环境下个人隐私泄露不但威胁到个人的工作生活,甚至还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6]。
2.3 大数据的存储安全风险
大数据汇聚海量信息、集中存储,需要进行集群管理。大数据由结构化、非结构化、半结构化的海量数据组成,并且非结构化、半结构化的数据占主流。当前广泛应用的关系型数据库处理技术,主要用于存储和管理结构化数据,在处理结构化数据方面设置了严格的访问控制权限。由于大数据中的非结构化、半结构化的数据占主流,而传统的关系型数据库无法有效地处理这类数据,现有的非关系型数据库处理技术不成熟,数据存储和安全防控措施无法满足大数据的安全需求,这就导致数据的安全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7]。因此,复杂海量的大数据存储安全性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在数据存储、安全防护方面难免存在漏洞,这就可能造成数据存储混乱、数据篡改或失窃等。
3 提高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策略
大数据的发展给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同时也给信息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威胁,传统的信息安全管理手段无法适应大数据信息安全发展的新需求。针对上述所分析的大数据信息安全典型风险,着重从建立协同联动的APT综合防护平台、多维度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三管齐下提高大数据的存储安全水平和加快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自主可控等四个方面提高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如图1所示。
3.1 建立协同联动的APT综合防护平台
当前,针对我国经济、社会、民生等关键领域的开展的有组织、系统性的APT攻击日趋加剧,对我国的网络空间安全造成了严峻的挑战。基于大数据的威胁分析及发现技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长时间关联分析,提高网络安全威胁发现能力,对未发生的网络攻击行为进行预判、检测。为了有效应对APT攻击,鼓励研发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APT检测产品,并在我国重要的行业信息系统上进行部署,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家级协同联动的APT防护平台,对检测到的安全事件和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国家级有效对抗APT攻击的侦测防护能力。
3.2 多维度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个人隐私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性问题,需要从技术、法律、行业规范、教育培训等多维度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如图2所示。技术维度上,进一步加强对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数据匿名化技术等个人隐私保护技术的相关研究,从个人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全过程强化对个人隐私信息的技术保护;法律维度上,现有的法律不能覆盖个人隐私保护的发展,在个人隐私保护上出现了脱节现象,因此需要尽快研究建立健全针对个人隐私数据保护的法律,加大对侵害个人隐私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行业规范方面,根据企业的行业需求,制定个人隐私保护的行业规范,倡导遵守行业规范,建立行业和用户之间的信任关系,促进大数据行业健康发展;教育维度方面,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网民进行培训教育,提高网民对大数据个人隐私保护的意识,从源头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3.3 三管齐下提高大数据的存储安全水平
综合利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数据审计等三种方法提高大数据的存储安全水平。首先,对大数据中的敏感
数据进行加密后再存储,从而保证数据的机密性。其次,为了确保外包密文文件到云端存储数据的安全,需要对数据进行加密后再上传到云端,采用基于属性的密文访问控制方法进行数据访问[8]。再者,采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或数据拥有者对存储在云端的数据进行审计,确保数据不被云服务提供商恶意篡改,并且在审计的过程中不能泄露用户的隐私信息[9]。
3.4 加快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自主可控
大数据环境下,传统的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已经无法应对大数据所引发的安全问题。特别是美国的“棱镜门”事件,更唤醒我国加快自主可控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的研发,只有实现自主可控才是大数据安全的根本出路[10]。当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自主可控程度较低,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大数据安全战略规划体系,通过在关键领域信息平台的试点建设,分批分期逐步实现自主可控信息安全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技术创新,逐步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做大做强我国信息安全产业,提高我国大数据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4 结语
继云计算、物联网之后,大数据引发了新一轮信息技术浪潮。如何确保大数据信息安全,促进大数据健康发展是当前大数据的研究热点和难点。分析了大数据面临的三种典型信息安全风险,分别是大数据成为高级可持续威胁(APT)的攻击载体、大数据加大了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和大数据的存储安全风险,并着重从建立协同联动的APT综合防护平台、多维度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三管齐下提高大数据的存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自主可控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增强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策略。当前,大数据信息安全还面临很多挑战和问题,例如大数据的加密存储的处理速度和效率不高、大数据的可信性难以有效保障、大数据安全搜索问题等,这就需要学术界、产业界及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攻克关键技术,不断提高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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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监管机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篇9
1 精心组织, 强化防疫监督
1.1 健全畜禽养殖档案, 强化养殖源头监控
全区所有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逐步建立健全养殖档案, 全面规范免疫程序、生产记录、饲料与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诊疗记录、免疫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相关内容。按照辖区, 由有关科站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明确专人, 分工负责, 专人靠上监督管理。层层签订“监管责任书”和“防疫责任书”, 明确监管人和养殖业主责任, 发生问题严肃追究。通过健全畜禽养殖档案, 可以实现质量安全追溯, 在饲养生产环节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2 严把兽药、饲料关, 强化畜牧投入品的监管检测
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 做到坚决不使用违禁药物, 严格遵守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休药期, 在饲养源头有效控制兽药和有害有毒物质在畜产品中残留。
同时认真开展投入品检查检测, 一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 开展兽药检查检测, 整顿和规范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秩序, 打击非法销售使用禁用兽药行为;二是以“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 开展饲料检查检测, 重点检查检测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的企业, 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等违禁化工产品行为。
1.3 加强动物防疫, 健全疫情监控网络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本区坚持“预防为主, 防重于治”的方针,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签订防控目标责任书, 对防疫工作量化分解落实到村、到场;落实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加强了各级对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健全区、乡、村三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 畅通信息渠道,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2 健全机构, 完善检疫监管
2.1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区畜牧局下设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都有专职动物检疫人员, 与规模饲养场、屠宰加工企业签订“检疫监管责任书”, 与动物产品经营业户、放心肉店签定“动物产品安全承诺书”, 进一步明确管理相对人检疫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提高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2.2 落实监管人员和责任
对屠宰加工企业、规模饲养场、种畜禽场落实检疫监管人员, 与监管人员签订责任书, 要求监管人员每周最少监管一次, 负责所监管的饲养场及屠宰加工企业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统一制作“监管兽医监督公示牌”, 公开报检电话, 实现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的全程检疫监管。
2.3 强化源头管理, 搞好产地和屠宰检疫
全区推行“检疫记录”制度, 作为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重要凭证。检疫人员在实施检疫时必须到现场按程序逐项实施检疫, 并将检疫结论填写到《动物产地检疫记录》中。对检疫合格的, 由检疫员、畜主、运输业户在《产地检疫记录》上签字, 检疫人员凭《产地检疫记录》, 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杜绝了检疫工作的随意性, 也有利于检疫人员到点、到位、按程序检疫。同时, 对检疫发生的动物疫病纠纷, 《产地检疫记录》能作为证明检疫员到点、到位、按程序检疫的证据。2.4严格落实驻厂检疫制度对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大型屠宰加工企业派驻检疫员驻厂检疫监管, 与每名检疫员签订《屠宰检疫目标管理责任状》, 做到有宰必检, 同步检疫。做到凭有效的免疫标识、“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厂, 凭“准予屠宰通知单”屠宰加工, 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验讫标志出厂上市, 对检疫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3 依法行政, 加大查处力度
3.1 广泛宣传, 提高认识
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觉守法的自觉性。
3.2 规范行业行为, 树立行业形象
加强学习培训, 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与检疫员签订《动物检疫目标管理责任书》, 明确检疫员的权利和义务, 建立检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促进依法行政和秉公执法。
3.3 加强监管, 确保安全
互联网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研究 篇10
1. 电磁干扰和电磁泄漏
电磁干扰是通过静电场或交变电磁场的耦合或传输线路的耦合引入到干扰设备之中的。常见的干扰方式有静电耦合、互感耦合、电磁场辐射、公共阻抗耦近场感应、远场辐射和传导等。
电磁泄漏是指信息系统的设备在工作时能经过地线、电源线、信号线、寄生电磁信号或谐波等辐射出去, 产生电磁泄漏。这些电磁信号如果被接收下来, 经过提取处理, 就可恢复出原信息, 造成信息失密。
2. 防止电磁干扰的措施
提高计算机设备、网络系统电磁兼容性可以抑制和减小电磁干扰, 而保证计算机系统地的可靠性和电磁兼容性, 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接地
接地是提高计算机设备、网络系统的电磁兼容性的一个重要措施, 计算机设备和系统能否稳定工作和接地的合理与否有很大的关系, 计算机设备、网络系统的接地一般有以下三个好处: (1) 建立系统基准电位, 即参考零电位; (2) 构成信号通路, 抑制干扰; (3) 防止设备静电荷积累太多, 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 特别是雷电时, 能避兔人身、设备事故发生。常用的接地方式有单点型接地、多点型接地、混合型接地、四 (三) 型套法接地, 其各有优缺点, 但总体性能比较来说, 四套法接地要好一些, 近年来被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广泛应用。
(2)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屏蔽
屏蔽是指用导电 (磁) 材料制成盒 (壳) 子、屏板等, 将电磁能限制在一定空间内, 使场的能量从屏蔽体一面传到另一面时受到很大衰减。以实现提高计算机设备、网络系统电磁兼容性的目的。而屏蔽效果一般是指屏蔽前后同一点场强之比。计算机设备、网络系统的屏蔽性能设计的目的是要克服经过场的耦合而产生能的干扰, 对于两个指定的区域进行封闭性金属隔离, 以消除电磁场 (波) 从一个区域对另一个区域的感应和传播。通常屏蔽有三种: (1) 静电屏蔽 (防止静电场影响) ; (2) 磁屏蔽 (防止磁场影响, 用于低频段) ; (3) 电磁屏蔽 (防止交变电磁场影响, 适用于高频段) 。
(3) 滤波
采用滤波可以抑制和防止电磁干扰, 采用滤波技术可以抑制干扰波, 消除耦合, 还可以增强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抗干扰能力。滤波方式的种类很多, 有低通滤波方式、高通滤波方式、带通滤波方式和带阻滤波方式等。
3. 电磁泄漏常用方法
信息电磁泄漏防护的基本目标是抑制电磁发射, 防止信息泄漏。常见的方法包括:抑源法;屏蔽法;滤波法;噪声干扰法;加密方法等。
(1) 抑源法
抑源法是指在设计和生产计算机设备时, 生产厂家应该依据有关低辐射标准, 利用电磁兼容知识和技术对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元器件、集成电路、连接线、显示器等采取防辐射措施, 把电磁辐射抑制到最低限度。抑源法是从线路和元器件入手, 它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本身向外辐射电磁波, 进而消除电磁泄漏。
(2) 屏蔽法
屏蔽法是指对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主件的辐射源实施电磁屏蔽的一种技术方法, 它可以实现有效抑制电磁辐射的强度。屏蔽技术的原理是使用导电性能良好的金属网或金属板造成的屏蔽室或屏蔽笼将产生电磁辐射的计算机设备包围起来并良好接地, 抑制和阻挡电磁波在空中传播。
(3) 滤波法
滤波法是指对信息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各种连线和通路进行滤波处理, 它是预防信息电磁泄漏的另外一种有效的技术方法。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连线和通路主要包括信号传输线、电源线和地线, 它们是传导泄漏的主要通路。借助滤波技术, 可以显著的抑制传导泄漏。
(4) 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指通过加密方法对系统中常规的硬件和软件体系进行非常规更新和改造来实现对信息泄漏的防护目的。包括数据加密和视频显示加密。
(1) 数据加密。在终端与主机之间以及各终端之间的数据传输和交换过程中, 实现数据加密;在用户终端, 再把加密数据还原成可读信息。这种技术方法在计算机网络内传输和交换过程中, 可以确保数据信息的保密与安全, 即使有电磁辐射, 也很难利用常规方法进行窃收和破译, 从而达到防信息泄漏目的。
(2) 视频显示加密。通过改变视频显示方式可以实现对视频信息的加密, 这样, 即使泄漏信号被接收到, 但并不能从中获取可读信息, 甚至很难确认是否真正接收到了辐射信息。只有知道辐射信息的扫描顺序或者利用复杂的自动译码设备, 才有可能对接收到的发射信息进行解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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