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质量的概念

关键词: 生命周期 建筑 施工 运营

生命质量的概念(精选6篇)

篇1:生命质量的概念

第6章 细胞的生命历程 概念图汇编

一、本章核心概念

主要:细胞增殖,有丝分裂,细胞周期,细胞分化,细胞的全能性,细胞癌变,细胞衰老,细胞凋亡

次要:无丝分裂,减数分裂,染色体,纺锤体,干细胞,致癌因子

二、本章总概念图:

三、各节子概念图:

第1节

细胞的增殖

6.1.细胞周期

用心

爱心

专心

第4节 细胞的癌变

6.4 细胞的癌变

用心

爱心

专心

w.w.w.k.s.5.u.c.o.m

篇2:生命质量的概念

2006-12-29烟叶质量是反映和体现烟叶必要性状均衡情况的综合性概念,它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由四个基

本质量方面组成,即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化学成分、物理特性。

(1)外观质量:烟叶外观质量即烟叶外在的特征特性,是指人们感官可以作出判断的质量方面。目前以眼观、手摸、鼻闻等方法对烟叶部位、颜色、叶片结构、身份、色度、宽度、长度、残伤破损等外在质

量因素进行感官判定,这些因素与烟叶质量都有密切关系

(2)内在质量:烟叶的内在质量(烟质)是指烟支或烟丝通过燃烧所产生的特征特性,衡量烟质的因

素主要包括香气和吃味两个方面,目前,评吸是鉴定内在质量的重要手段。

(3)化学成分:烟叶的主要化学成分包括总糖、还原糖、烟碱、总氮、蛋白质、淀粉等,这些化学成分含量的协调性与烟叶质量关系密切,目前普遍认为优质烤烟化学成分为总糖18~22%、还原糖14~18%、烟碱1.5~3.5%、总氮1.4~2.7%、蛋白质6~9%。

(4)物理特性:烟叶的物理特性是指影响烟叶质量以及工艺加工的一些物理方面的特性。主要包括燃烧性、填充性、吸湿性、弹性、单位面积重量、含梗率以及抗破碎能力、导电性等。这些物理特性直接影

响着卷烟制造过程及产品风格、成本及其他经济指标。

烟叶质量的概念具有时间性、对应性和区域性,也就是说,烟叶质量的概念是不断变化的。随着生产的发展,烟制品的改善,烟叶质量的内涵也随之变化,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用途都会造成人们对质量概念认识的不同。如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烟叶质量以“黄、鲜、净”为主调。近年来,随着吸烟与健康讨论的深入,卷烟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对外出口贸易的增多,人们对烟叶质量认识则以“色、香、味”为主调。并逐渐接近国际优质烟质量标准。强调生产颜色橘黄、成熟度好、结构疏松的烟叶,而且也开始重视烟叶在工业上的“可用性”。可用性是对烟叶质量概念进一步的全面评价,通常认为,可用性最好的烟叶是成熟度好、烟碱中等、香气好的烟叶。

烟叶的内在品质

更新日期:2003年5月4日

烟叶内在质量有两种判定方法,一是通过评吸,即通过吸食者对烟叶吸燃所形成烟气的综合评价来判断;二是通过烟叶内在化学成分的分析检测来判断。两种判断方法相互认证,相互补充。而评吸则是人们对烟叶内在质量的直接感受。本文仅就评吸的一些主要指标因素作一介绍,同时介绍它们与烟叶化学成分的关系。1.香气由烟草直接散发出来的或烟草燃烧时产生的令人愉快的气味,称为烟草的香气。香气既有香气质的优劣之分,又有香气量的多少之别。香气质好,但香气量不足,吸食者感觉香气淡,这样的烟叶质量不能说好。相反,香气量足,但香气质差,同样不会产生令人愉快的气味,烟叶的质量也不是很好。

(1)烟草香气类型烟草的香气类型大致可分为烤烟香、白肋烟香、雪茄烟香、晒烟香和香料烟香5种。同一香气类型,根据香气质和香气量还可以细分。如烤烟香还可分为清香型、中间香型和浓香型三类。(2)影响烟草香气的化学成分形成烟叶香气的化学物质含量都比较少,但组分却非常复杂,并且烟叶本身的香气与燃烧后产生的香气并非完全

一致,有些闻起来不香的烟叶燃烧后却能产生令人满意的香气。概括起来讲,影响烟叶香气的化学成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烟叶本身含有香味的物质,如挥发性的醇类、醛类、酮类、低级脂肪酸类及其脂类。这些物质大都存在于挥发性的芳香油中。另一类是在烟叶中并没有气味,而是烟叶燃烧时热裂解或氧化能够产生香气的大分子物质,如胡萝卜素、树脂等等。大量的研究表明,不同类型烟草的香气成分的种类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各种香味成分在不同类型烟草中的含量比例却不相同。因此,可以说,所谓烤烟香、白肋烟香、香料烟香等香型上的差别除了香气物质种类差异外,大部分是由香气物质含量不同而造成的。可见,提高香气物质含量对提高烟叶质量是至关重要的。(3)提高烟叶香气的主要生产措施1)选择适当的品种由于遗传差异,不同品种之间的香气质和香气量存在明显差异。如红花大金元、中烟9203、云烟85、翠碧1号等品种生产的烟叶是清香型的;NC89、NC82、中烟90等品种生产的烟叶是近中间香型的,而K326、K346、K394等品种生产的烟叶则是浓香型的。所以在烟草种植时,应根据烟叶质量的需求选择适当品种。2)增施微肥和有机肥大量的科研和生产实践表明,增施微量元素和有机肥对提高烟叶品质,尤其对提高烟叶香气是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措施。在土壤瘠薄、有机质含量少或缺素症状较重的丘岭烟区,更应重视这方面的技术。3)掌握好成熟采收未成熟的烟叶表面的油分少,烤后烟叶无光泽,本身含有的香气物质就少。因此,成熟度是影响烟叶香气量的关键因素。在采收时,烟叶必须达到充分成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高等级、高香气量的烟叶。4)低温烘烤对烤烟,烘烤技术也是对烟叶香气有影响的。由于香气物质大部分是易挥发物质,温度越高,这些致香物质挥发得就越多越快。因此在烘烤后期,应适当降低干筋温度,以免挥发过多的香气物质,使烟叶的香气量减少,香气质变差。2.吃味吃味是反应在吸烟者口腔内的对烟味的感觉。吃味好的烟叶,烟气表现为强度适中,入喉和顺,刺激性小,不苦不辣,余味干净。(1)影响烟叶吃味的主要化学成分1)水溶性总糖和还原糖水溶性总糖和还原糖主要是在烘烤调制过程中,烟叶中的淀粉分解而产生的。这两种物质是影响烟叶吃味的主要化学成分之一。糖分在烟支燃烧时产生的是酸性物质。在一定范围内,糖含量高,烟叶品质就好,但是糖含量过高,对烟叶吃味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烤烟烟叶的还原糖含量在20%左右,水溶性总糖含量在22%左右较为适宜。2)含氮化合物烟叶中的含氮化合物主要是指蛋白质、烟碱和可溶性氮化合物。这些物质在烟支燃烧时产生的是碱性物质。如果氮化合物含量过高,烟叶燃烧产生的烟气则辛辣、味苦、刺激性强烈;如果烟叶氮化合物含量过少,烟气则平淡无味。(2)如何改善烟叶吃味综上所述,要获得吃味较好的烟叶,水溶性总糖和总氮化合物的比例必须协调,即达到烟气的酸碱平衡。一般烤烟的总糖与总氮比值以10为宜,清香型烟叶的总糖与总氮比值略大一些,浓香型烟叶的总糖与总氮比值略小一些。当然,影响烟叶吃味的化学成分还很多,如柠檬酸、苹果酸、木质素等等,在此不一一叙述。要达到烟叶化学成分的酸碱比例协调,生产中关键是掌握施氮量。对不同品种,要选择不同的供氮水平,做到合理施肥,这是生产优质烟叶的基础措施。其次,适当控制调制烘烤的变黄时间,可使烟叶中的淀粉分解完全,并能调节烟叶糖分含量。3.劲头劲头是指烟气对吸烟者产生的生理刺激的大小。影响烟气劲头大小的化学物质主要是烟碱(尼古丁)。烟碱是一种生理刺激物,吸入人体后能刺激中枢神经,使人兴奋。烟碱含量高,这种刺激就强,吸烟者感觉烟气的劲头就大。反之,烟碱

篇3:生命化体育课堂的概念与特点

传统的体育课堂教学内容太忠于体育教材, 而缺乏创新性、灵活性;课堂教学目标过于强调对体育知识技能的认知, 忽视了人的多种需求与整体人格的成长;教学形式因太讲究规范而约束了个体生命表达的多样性。这种以体育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学, 缺乏情感、意志、创造性等其他方面生命活力的开发。因此, 学生的激情、意志、合作、竞争、责任等品质得不到有效体验与发展。新时期生命化体育课堂在我国悄然兴起, 然而要真正实施好生命化体育课堂, 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要在看到当前体育教学生命化缺失现象的基础上, 进一步认识到生命化体育课堂的概念和特点, 并逐步创设条件, 将生命化体育课堂付诸实践。

2、体育教学中生命化缺失的表现

2.1、忽视学生精神生命的存在

人的生命包含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自然生命是后两者的物质基础。只有健康的身体、强健的体魄才能实现精神上的 追求, 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在体育教学中, 关注更多的是学生的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体育教育强调锻炼身体, 增强学生体质, 这是关注学生自然生命的体现;体育教育要培养劳动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 这是关注学生社会生命的体现。对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强化显示了教育的功利性, 体育教育不过是把学生培养成拥有强健身体的社会发展的工具。对精神生命的忽视, 正是漠视学生精神生命的存在, 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公民, 却不关心学生是否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是否在体育课堂上得到快乐。

在教学项目安排上忽视学生生命个体的需求, 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 没有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

2.2、对生命化课堂的错误理解

世纪之交我国展开了以素质教育为主旋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实验稿) 》, 提出“健康第一”指导思想, 围绕主体性教育思想, 运用多元智能理论、建构主义理论, 从学生的个性、情感和情趣特点出发, 进行了新一轮体育课程的编制, 并围绕“五个领域”目标, 实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 开发课程源, 开展校本课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已经顾及了学生生命的完整性, 在保证学生拥有健康体质的基础上, 将学生的动机、兴趣、个性、态度、情绪、价值观等非智力因素融入课程标, 关注学生的身心协调发展。但是, 由于新课标对课程内容做了开放性规定, 广大体育教师缺乏具体操作的指导, 体育课程因此充满生活化、劳动化, 非技术化等成分, 体育课又变成了“放羊课”, 不再强调基本的运动负荷, 也不要求运动技术规范。可见新课改, 虽然意识到学生生命的存在, 却因对生命化课堂的错误理解, 并没能真正实施好生命化课堂。

3、生命化体育课堂的概念

生命化教学就是要唤醒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意识, 开发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潜能, 增强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活力, 提升每一个学生的生命价值。“生命化课堂”就是以充分释放师生生命的活力为手段, 以师生生命成长为目的, 提升每一个生命的价值, 赋予课堂教学以生命的意义, 让课堂充满生命的活力的课堂。“生命化体育课堂”就是能唤醒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意识, 开发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潜能, 增强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活力, 提升每一个学生的生命价值, 并能促进体育教师生命发展, 充分体现体育教师生命价值的体育课堂。在生命化体育课堂中, 体育教师尊重每一个学生, 以敏锐的洞察力观察学生, 发现学生的优点, 用欣赏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 学生的生命因此被激活, 课堂因多样化生命的存在而丰富多彩;生命化体育课堂中, 学生学习的环境是轻松自在的, 学习的方式是自主的, 学生因此个性得到张扬, 生命价值得到提升;在生命化体育课堂中, 师生与生生的交往互动, 能满足学生的交往需求, 学生因此获得良好的情感体验;在生命化体育课堂中, 课堂成为学生尽情展示自己的舞台, 学生都能积极的参与其中;在生命化体育课堂中, 体育教师不断获得自我发展和生命价值的提升。“生命化体育课堂的构建”就是如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建立高中生命化体育课堂。通过对教学目 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整合, 建立充满生命活力的体育课堂。

4、生命化体育课堂的特点

4.1、适应多元化目标的教学模式

体育教学目标体系包括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 这几个目标是体育教学最基本的目标。体育教学不再仅仅为了达到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让学生掌握体育技能的目的, 而且要能促进学生的运动参与、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学生在体育课堂上不仅能锻炼身体、学习一定的体育技能, 而且情感能得到宣泄, 人际交往能力、合作能力、团体凝聚力、创新能力、自学能力等都能得到提高。多元化的目标要求多元化的模式与之相适应。然而目前的体育教学模式比较单一, 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不能满足实现体育课程目标多元化的要求, 亟待改革。当前的体育教学模式偏重运动技术、身体素质和理论知识, 而未能重视对学生终身体育锻炼能力的培养

4.2、尊重学生的个性

教师在教学中要尊重学生的个性, 对于技术动作不要过分要求学生整齐划一, 由于每个学生的素质、能力、习惯不同, 不可能做到完全一致, 教师要有一个包容心, 容忍学生差异的存在, 要知道学生所做的可能正是适合他们的动作。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通过学习体育心理学理论和体育教学实践, 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 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教师在教学中要多与学生交流, 了解学生的体育教育背景和喜好, 并能接受学生的建议。另外多开设选修课, 让学生选择项目学习, 从而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3、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如果把体育课堂比作一台戏, 那么这台戏的主角要从传统体育教学中的体育教师转变为学生。教师不需要整节课不停的讲解示范, 而是引导学生自学, 在学生需要时提供必要的帮助。“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毕竟靠教师教授的知识是有限的, 学生若拥有了自学的能力和习惯, 掌握了学习的方法, 在走出校门后仍能自学新知识;在遇到问题时, 也会通过学习得到解决的办法, 这样的教学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教师只是一个组织者、发现者, 教师与学生是交往互动的关系。教师通过与学生的沟通和观察, 了解学生, 发现学生的潜力, 并在课堂上为学生创造锻炼和展示的机会, 让学生的生命价值在课堂上得到实现。例如让体育技术好的学生指导其它学生、组织能力强的学生担任小组组长、 正直诚实的学生担任游戏的裁判、健美操课上让学生分组编排动作并展示等。

4.4、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

生命化教育不再是传统的教师教、学生学的过程, 而是师生在交往互动、共同经历中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师生关系上应该是民主、平等、融洽的。教师与学生作为各具特点的生命个体, 其认知、情感、行为在交往中相互影响。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疑问, 教师给予帮助, 通过语言上的交流, 学生获得了知识, 教师了解到学生对哪些知识普遍有疑问, 可以集体讲解。师生在交往活动中获得美好的情感体验, 有利于良好师生关系培养, 对师生都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教师对学生的肯定, 让学生获得成就感, 学生学习动机会更强。这种良性循环最终使得师生的生命都获得发展。

参考文献

[1]于蔚华.富有生命活力的课堂教学样态探究[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9.

[2]郭上达.生命化教育实践探索[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2.

篇4:生命质量的概念

关键词 数学概念 引入 建立 巩固

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概念在数学学习中无处不在。所谓数学概念就是指客观现实中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是数学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很早就产生了数学概念,在《九章算术》中就出现了分数、负数等概念。《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正确理解数学概念是掌握数学基础知识的前提。” 据不完全统计,小学数学教材中的数学概念有五百多个,几乎每堂课都涉及有关概念。学习数学概念有利于促进思维,提高小学生的认知能力;有利于简化知识,使小学生的知识更加条理化;有利于丰富知识,为学生的知识创新储备能量。教给学生正确、清晰、完整的数学概念,是提高数学教学质量的根本。教师应该认真研究概念建构教学的模式,使学生形成准确的概念。

一、数学概念的引入阶段

1.数学概念引入的前提。⑴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材。概念的掌握是一种特殊的认知活动,需要各种复杂的心理过程,特别是一些较难的数学概念,教学时需要一个深入细致的工作过程。教材是学生学习的重要资源、教师教学的重要依据。它不仅决定课堂教学内容,而且提供了教学活动的基本线索和方法。因此,钻研和理解教材,是组织概念教学的重要前提。

在《认识面积》课堂上,一位教师只讲了四句话总结面积概念:第一句话:物体都有面。板书:物体的面,接着课件展示:荷叶、乒乓球桌、湖面……这些都是学生熟悉的物体,都能够接受,又比黑板、课本、课桌视野更开阔些。这些物体,有的面很小,有的面很大很大。接着,老师说第二句话:它们有的面大,有的面小(看着画面,学生感知后,能够懂得)。接着说第三句话:每个面都有自己确定的大小。第四句话:物体的面的大小叫做面积(板书:面积)。对于这四句话的提炼,可见教师在教学之前研究教材之认真。

⑵教师要准确理解概念。要让学生准确理解概念,教师首先要准确理解概念,做好让学生准确理解的设计。在教学面积的概念时,每个老师都知道,物体表面的大小叫做面积。平面图形表面的大小叫做它的面积,这些以前教科书上都有。但这“大小”两个字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有大有小?还是有其他的意思?其实,当一个封闭的图形形成后,就确定了它的形状和大小,这确定的意思就是可以度量、可以描述。那么“大小”的第一层意思就是:每一个面都有它自己的大小。因为大小不同,所以物体有的大,有的小。那么“大小”既有确定面的大小,也有大小比较的意思。概念本身应抓住每个物体的面都有确定的大小,这确定的大小就是它的面积。所以教师正确、准确地理解概念,再通过有效的教学,可以为学生形成正确的概念打下坚实的基础。

2.数学概念引入的方法。数学概念包括数与代数方面的,还有空间与图形方面的。我们可以根据概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引入。

⑴重视感知,从实际引入概念。小学生对事物的认识是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从特殊到一般的逐步发展过程。小学数学中的许多概念,都是从小学生比较熟悉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它的讲授方法坚持直观的原则。运用直观的教学活动,让学生感知有关的对象,获得感性的认识,建立反应事物本质属性的表象,是概念建立的基础。在学生丰富直观的体验中领悟概念的关键特征,由此强化对概念的理解

在《认识面积》教学中,教师让学生先摸一摸课本封面,且提出摸的方法指导:张开手,慢慢地摸,要摸到面的全部。这样孩子可以放松,在自然状态下摸。要求一边摸,一边感受封面的大小,接着看黑板的表面。把它与课本封面比一比,用完整的语言描述黑板的表面比课本封面大,并用课件将这句话呈现,接着让学生摸摸桌面,再看看地面,有什么想说的。互相说说。通过这几个活动,让孩子感知面的表象,引入概念。

⑵重视感悟,从情境中引入。数学情境是沟通现实生活与数学学习、具体问题与抽象概念之间的桥梁。创设直观生动、学生易于接受的学习情境,有利于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促进直观形象向抽象概括的转化。

教学《体积和体积单位》时,随着“乌鸦喝水”故事情境的引入,学生兴趣盎然地投入到观察实验之中,由放进水中的石子引起杯里水面高度的变化而认识到“物体占有一定的空间”,再经过两次(一次放书包,一次放文具盒)摸抽屉来感受“物体所占的空间有大有小”。在此基础上,老师顺势引导学生概括出体积的概念。再将趣味性的故事情境和现实性的生活情境结合起来,通过观察和实践,就把一个抽象的数学概念,变为学生看得见、摸得着的数学事实,降低了学生理解和形成概念的难度。

⑶重视已知,从旧知中引入。当新概念与原有概念联系密切时,不需从新概念的本义讲起,只需从已学过的与其有关的概念中加以引导,便可引出新的概念。

学习“素数和合数”这一概念,是在约数和倍数以及能被2、5、3整除的数的特征基础上进行教学的,是一节较抽象的概念课,没有生活的模型为依托且容易与奇、偶数等概念相混淆。因此,我在教学的时候打破常规,师生问好后,没有让学生坐下。而是利用学生的座号数说:“老师先请座号数是奇数的同学坐下,再请座号数是偶数的同学坐下。”学生都坐下后再问:“×××(偶数号),第一次,你为什么不坐下?”学生回答:“因为我是12号,能被2整除,是偶数。”我说:“很好,按照能否被2整除,我们已经认识了奇数和偶数这两位老朋友,今天呀!我们又迎来了两位新朋友——素数和合数。(出示课题)”这样的导入,很好地将旧知与新知联系起来,让学生学得自然省力。

二、数学概念的建立

1.通过预习建立概念。某些概念,在数学教学中,是无法探究也无需探究的,它没有“为什么”可言,更多的是某种科学上的约定。这样的知识在课一开始,即宣布学习内容,直奔主题,让学生有所准备。接着让学生预习,从书本中了解与本课学习相关的内容。结合学生自学的细致程度,组织学生交流学习感受实为必要。让学生在交流中,举例证明自己的观点,补充他人的观点。如,在学关于分数、整数、小数这样的概念时,可以让学生先通过预习,教师设计一些判断题让学生互相交流。不要将时间花在理解为什么叫整数、为什么叫小数、为什么叫分数这样的问题上。

2.通过抽象概括建立概念。抽象概括是形成概念的一种思维过程和方法。从思想中把某些具有一些相同属性的事物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属性的一切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许多名师在课堂中都喜欢说半句话。师说上半句,生接下半句。利用这种方式,帮助学生抽象出概念。

3.通过对比建立概念。数学中的一些概念是相互联系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注意比较有联系的概念的异同,划清了异同界线,才能建立明确的概念。而对这类概念,应用对比的方法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别,这样会更有利于学生对数学概念的建立。如:长方形、正方形都是特殊的平行四边形,相同处是都有四条边、对边平行且相等,四个角都是直角。不同处是长方形对边相等,正方形四条边都相等。

4.通过理解建立概念。概念的掌握,需要说出概念所反映的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理解概念定义中的关键词,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从而建立概念。

教学《认识面积》时,我在让学生感知概念后,注意发展概念的外延,设计从一个长方形的六个面说说哪个面比哪个面大,将一个面画到黑板上,映出平面图形也有它的大小,在此基础上得出平面图形的大小就是平面图形的面积,板书:平面图形的大小叫做平面图形的面积。再要求学生用涂颜色的办法涂出平面图形的面,感受黑板上平面图形的大小就是平面图形的面积。再画一个比黑板上小一些的面积。涂涂它的大小,感受它的面积,进一步体会平面图形的面积。这一活动使学生准确地理解了“面积”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建立了面积这一概念。

三、数学概念的巩固

概念的巩固和概念的建立同样重要,我们要加强对教学概念的巩固,促进概念的深化。

1.对概念进行“深加工”,促进概念深化。小学生对概念的掌握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需要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多次反复巩固。在巩固中,由于小学生的认知还不是很成熟,学生在学习数学概念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概念错误,例如概念外延的缩小或扩大、内涵扩大或缩小以及概念与概念之间的交叉等等。比如,面积和周长是一组容易混淆的概念。认识面积之前学生已经认识了周长,学了面积后,学生会不会将面积和周长的意义混淆呢?这就需要我们教师要对概念进行“深加工”。

教学《认识面积》时,在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得出了比较面积常用的基本方法后,我又提出,用毛线围两个图形的边,通过比较毛线的长短来比较图形的大小。对于这种做法,你有什么想说的?引导学生说出其不妥的地方。接着又设计了:学生先闭着眼睛想一想周长和面积的样子,随后教师随意地说几件事情,让学生用动作来回答,如果是跟“周长”有关,就做画线一圈的动作,如果是跟“面积”有关,就做涂、摸动作。教师说了这样几个例子:⑴沿着操场跑一圈;⑵工人师傅铺草坪;⑶放学后,值日生扫地;⑷黑板镶上铝合金边等等。学生分别做了相应的动作。在学生对这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比较后,我又设计了几个有效的练习:用看的方法比较几个省的面积大小;用数方格的方法说图形的面积;出示学校平面图的方法,比较各场所的大小;根据课件里的自我介绍猜是什么物体。通过一系列对概念的“深加工”,促进了概念的深化。

2.建立“关系树”,促进概念深化。学生存入記忆的概念组织得越好,提取越容易,让学生自己按概念间的关系对概念加以整理,并在脑中记住这种组织,更有利于提取。帮助学生贯通概念间的联系,建立有关的“关系树”。

教学“方程”时,学生对方程的理解不是很清晰,教师可在学习后,让学生将所学的式子分分类,其目的是为了在学生头脑中建立“关系树”,这样,学生对于方程概念的认识也就比较深刻和清晰了,从而也深化了方程这一概念。

篇5:生命质量的概念

浅析概念知识的逻辑展开与司法质量

论文摘要 概念的规定性和科学性,为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确定而清晰的思维基础;立法和司法皆需要最严密的思维,其活动须臾离不开概念知识的逻辑展开与司法运用。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地掌握概念知识,对于提高司法工作质量极其重要。

论文关键词 概念知识 规定性 科学性 司法实践

一、走近逻辑的“象牙塔”,从“名”的角度认识概念

什么是概念?逻辑学家认为:“概念是反映对象或现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笔者以为,概念是反映事物或现象本质属性的规范载体,它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中相互约定俗成的指称一个个事物或现象的“名”。我们接触到一个“名”,就接触到了一个概念,从而能认知这个“名”隐含的内容。这种“名”,它在逻辑学上是“概念”,在语言学上是“实词”。在人类的思维与交流中,词为表、概念为里,词为声、概念为意,词为形、概念为魂,词为前台表演者、概念为动作规定者。两者总是配伍在一起,好比一对亲不可分的表兄弟。我们要认知某一个概念,则首先找到相应的词,然后通过快速的思量,才可以认识到一个具体的概念。例如,人们听到或见到书写的“司法”和“司法机关”是什么?稍加思索,就会理解到:普通的“司法”乃“掌管、运用、执行法律之活动”;世界各国国情不同,司法之概念。即定义是有差别的。“中国式‘司法’应为国家的诉讼职能活动”,“中国的司法机关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豍。这样,大家对“司法”和“司法机关”就明析多了,普通的行政执法不属于中国法语境下的“司法”,只有具有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才是“司法机关”,其开展诉讼活动及其决定才能称之为“司法”,而隶属于政府序列的公安局、司法局,都不是司法机关,其活动不是中国语境下的“司法”。所谓司法局,亦只是广义上的称谓。其职能是为与世界接轨而设立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监管、判决执行、以及国际与地区间的司法协助等等,不具有国家的诉讼职能。

词是直白的,概念是隐涵的,隐涵着的概念需要直白的词来承载,可见词是概念的坚实载体。所以语言和逻辑学家认为:词是语言材料,它表现为一串声音或一组笔划(字形);概念是隐涵在词背后的事物和现象,也就是人们所探究的词之“意”。概念的产生和存在必须依附于语词,运用概念来进行的思想交流也须借助于有声的或有形的词语。概念就象小鸟依人般地依恋、依附于词。一般来说,找到一个词,就会找到一个概念。当然,概念与词间也不是绝对的“一对一”的亲恋关系,也有多角多向的互恋关系。有时一个词隐涵着多个概念,如:“给力”一词,就可能承载着众多的概念:有为他人鼓劲的“加油”,有反映精神状态的“勤奋”、“勤快”,有说明效用的“有帮助”、“很有用”、“很实惠”,有情绪体验性的“带劲“,有评价性的“很棒”、“很好”、“很精彩”、“很牛”等等。有时可能多个词指代的是同一个概念,如:“番茄”、“西红柿”两个词,反映的是同一概念,即:成熟后为红色、微酸微甜的小球状果菜(或能生长红色、微酸微甜小球状果菜的植物)。语文课中的“多义词”与“同义词”,与逻辑老师讲的一词反映多个概念和多词反映同一概念,其实是相通的,只不过是从研究的不同角度讲的,都是揭示人类认识与思维以及交流规律的。辨析词义的过程,就是认知概念的过程。

自从人类有了意识、有了语言,“概念”家族就得以应运而生。每个概念的诞生,都是大脑对事物和现象不断认知、整理、辨析、提炼以及归纳与抽象的结果。对于“概念”是如何诞生并服务于人类思维活动的,早期的人类显得熟视无睹,使用“概念”,乃是于自觉与不自觉之中,对其并无清醒的认识,也没有给予其在思维领域中应受重视的位置。直到公元

174.139.208.167

前300多年,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等同辈人创立了“形式逻辑学”学科之后,概念作为思维的基础体,才堂而皇之地在欧洲得到人们重视。在古中国的同时代,诸子百家,流派甚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人们为了雄辩的取胜,亦想法研究思维的规律,将概念推当了形式逻辑的火车头,它才得以在《墨辩》(取实予名、察实分物而后有名)和《旬子·正名》这些“辩学”中以崭新的面貌问世。可见,那时的华夏先人不把它称之为“概念”,而是叫作“名”。只到明清时代西方的形式逻辑学科传至华夏大地,中国人才清楚地晓得“名”和“概念”原来是同族!

人们认识“概念”家族后,对它作了这样的定性与定位,即:“概念是反映对象或现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亦即中国古人所讲的“名”:乃准确观察分析事物后得出的“正名”。例如“贪污”这一概念,就是人们长期观察分析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现象后,对这类现象所起的“名”。所以,逻辑学家说:概念与感觉、知觉和印象有着质的区别,概念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正是概念具有的这种清晰性地普遍性,为立法的规范性、司法的严密性提供着基础。

二、明晰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提高认定罪名的准确性

形式逻辑学者研究的所谓“内涵”与“外延”,即是每一概念与另一概念在反映事物和现象本质属性下的差异性。逻辑研究者认为:“概念是反映现象或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类在共同的思维中约定俗成地赋予每个概念不同的“内涵”与“外延”,以解决认知世界具体事物如何更好地达成共识,从而更好地沟通与交流。所谓“内涵”,是指人类所认识到的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属性(从词的角度讲,则是一词的准确含意);所谓“外延”,即是人类认识到的某类或某一事物的外部界限,包括其反映对象或现象的总和(从词的角度讲,则是一词所指的范围)。每个事物的特有本质属性即“内涵”都由“概念”家族中的一个具体成员来“正名”,每个事物的外部界限与范围即“外延”都由“概念”家族中的同一个具体成员来管辖。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里就拿概念家族中某概念来举例说明在人类的思维活动中,概念是如何从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为人类作出界定的。拿“刑法”这个概念来说,它的内涵是“国家专门制定的保护特定权益、以及侵犯这些权益之行为所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其外延则包含了所有的这类规范:即刑法典、单行刑法条例、其它部门法中的刑罚条款。再如“抢劫”这个概念,它所反映的是“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外延则包含着所有的这种行为,不分是男人所为还是女人所为之,亦不分老、中、青、少何者所为之。可见,概念的内涵反映着事物的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则涵盖着同类的所有对象。

罪名概念指的是刑法设定为犯罪的各类、各种行为的名称。不同的罪名概念反映了不同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即一罪区别于它罪的本质特征,它规定了此罪与彼罪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对罪名的内涵把握不准,认定犯罪性质就会出现偏差,就会影响定罪量刑而办错案,最终乃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笔者以李阳疯狂英语原事业部总监张宇盗用李阳名义办理信用卡透支48万元案来予以说明。2008年至2010年间,张宇利用在北京爱国者理想飞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便利,偷偷留存了李阳的身份证复印件,伪造了李阳的收入证明、房产所有权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以李阳的名义向六家银行申领了信用卡,随后将信用卡套现,按期限还款或部分还款。李阳的妹妹发现后向张宇质询,张宇承认自己冒用李阳名义办理了多张信用卡。2009年,张宇将信用卡透支的钱部分还清并办理了销卡。2011年3月张宇案发,银行信用卡欠款已近48万元,张宇在家属的帮助下

还上了一部分欠款。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张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被告人张宇冒充李阳的身份,办理了多张信用卡透支消费,但在案发之前始终为这些信用卡还款,现有证据很难证明张宇具有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犯罪故意,因此不宜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其行为符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并据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作出判处张宇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的较轻判决。很显然,法院认定罪名把握准确。

在司法工作中,明晰概念特别是明晰罪名概念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应当十分地重视它,提高我们学习概念知识并将之运用于司法活动的自觉性。

三、正确把握概念间的关系,防止混淆不同性质的行为和现象

众多概念千差万别,构成了事物和现象的思维区别性,能够让我们有效地防止个人思维和群体交流的混沌不清。正确地把握概念间的关系,有利于我们在司法活动中透彻地分析不同性质的行为和现象。以外延的分类,可分为单独概念、普通概念,它们之间有一种从属关系。在同一属性的概念中,外延大的为“属”,外延小的为“种”;“种”归于“属”,“属”包含“种”。以外延与内涵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概念成员可分为“相容概念”与“不相容概念”两大类。这种分类对司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1.相容概念。对所反映的事物和对象之间不排斥、具兼容的一类概念。这类概念彼此间亲密合作,协同力强,似亲人,如战友,至少也是好同事。细细分来,其中有的是“同一关系”,有的是“从属关系”,有的是“交叉关系”。同一关系的概念间最为亲密,两个以上的“名”同心一致地完成着同一个任务、反映着同一个对象,说明着同一的事或物。如,就地域而言,“京陵”、“石头城”、“南京”反映的都是现在的南京城之地域,就人而言,“鲁迅”、“周树人”反映的是同一个人。同一概念都具有单独完成任务的能力,却又是能够全面合作的战友或同事。从属关系的概念间最为紧密,两个以上的概念之中,有一个领导者即“属概念”,其余则为服从者即“种概念”,属种概念间表现出鲜明的组织构架和领导与服从的关系,种概念总是在属概念所规定的范围与范畴之内尽职与履责;种概念绝对服从属概念的管辖与领导,协助属概念去涵盖、表达所反映的事物和对象,从而协助属概念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不会跳出属概念所画的圈圈。就是说,种概念的外延总是在属概念外延的圈子之内,为属概念的外延所“包被”。例如:“法律”这个属概念包被着“宪法”、“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这些种概念。有了这种关系,人类在对事物进行归类、或者寻找其源头的时候,就方便多了。交叉关系的概念间也算融洽:概念间交叉关系表现这看似不相干的两个概念之间,有时所涵盖的对象却有着偶合性,即在外延上偶然地发生交叉。例如:“共产党员”、“干部”、“作家”、“检察官”就会在不同的人之间发生部分的重叠;又如:“女干部”、“检察官”、“博士”、“教授”,等等,也会在不同的成员间发生重合。

2.不相容概念:这类概念之间,对所反映的事物和对象之间不兼容、不服从、不合作,是一种不相容的关系。具体说来,依不相容的程度,可分为并列关系、对反关系。并列关系的概念之间,好比一个领导下的相安无事的两个下属,他们地位平等互无干涉,彼此既不相互结盟、又不相互对立。逻辑学家认为:“并列关系的概念是包被在同一个属概念下的两个种概念,他们的外延大小相等”。如在“刑事法律”这个属概念下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在这里,属概念下的种概念,共同地从属于一个概念,相互不打搅、不干涉、亦不对立。反对关系的概念之间,是严重对立的关系,他们之间不仅不合作,而且走向对抗,成为天生的“抬杠者”乃至成为对手、敌人。逻辑学家认为:“反对关系的概念外延彼此相互排斥、内涵相互对立”。如:“先进”与“落后”,“有罪”与“无罪”,“爱”与“恨”,等等。这些反对关系的概念,各自反映的对象间互不交汇、各自表达意思之间完全相互反对,好比一对“老冤家”。他们是相互对立的,却又是相互依存的。正是这种鲜明的反差,帮助了人

类对事物的正确认知。

正确地认识到概念家族中的相容与不相容关系,有利于在认识事物、利用概念反映对象时的划分和归纳,避免把不是从属关系的概念混为从属关系、避免把不是同一关系的概念视为同一概念,避免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混淆不同性质的行为和现象,防止在研判案件时出现错误。

司法实践中,应当充分注意司法工作的两组概念关系问题:其一,“证明”与“证实”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属”与“种”的关系,“证实”是“属概念”,其外延大于“证明”,“证实”包括着“证明”,N多个“证明”才能“证实”某个案件事实。所以,办案人员不能动不动就说某个证据“证实”了什么案件事实,只应说某个证据“证明”着案件中的某一事实情节。经某个证据“证明”的案件情节,遇有相反证据是可以推翻的,而经N多个证据形成证据链“证实”的案件事实是推翻不了的。其二,嫌疑(被告)人的“辩解”与“狡辩”只是一种交叉关系、而不是同一关系。嫌疑人、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他们的“辩解”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辨析案件性质,防止罪及无辜、防止定性错误;嫌疑人、被告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决定了他们在“辩解”的过程中,也可能“狡辩”——偷换概念、混淆是非、无理辩成有理,力图把司法官的思维引入歧路,以逃避法律的惩处。尽管如此,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笼统地把辩解者不分清红皂白地认定为“不认罪”、“无悔罪表现”,不重视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而应在充分地重视“辩解”的前提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四、重视定义的重要性,强化司法判断能力

人们在认识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必须确定对象是个什么“概念”——本质特征如何;在交往的过程中,需要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清楚地了解对方的意思,即概念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家族的每个成员,亦不能自己说明自己、自己证明自己,这就需要概念间相互“给力”地介绍来达成。逻辑学家将这种“介绍”称之为下“定义”或理解“定义”。下“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定义”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被“定义”的概念在前面,处于被介绍、被说明的位置,下“定义”的概念有N多个,以介绍、证明、评判者的身份对前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说明、解释、肯定或否定。

下“定义”须“定义概念”对“被定义概念”能够起到“介绍、证明、评判者”的作用,这需要我们认真观察事物、找准彼此之间的本质联系、实现从“个别”到“一般”抽象概括。如:中国的“小金库”盛行,它是个什么东西呢?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以前,人们没有清楚地认识它、介绍它、表述它。当时的中国财政学词典说:“小金库”又称“小钱柜”,反过来又说“小钱柜”亦称“小金库”。这样翻来复去不知所云,就犯了循环定义的毛病。后来,人们认真地研究后说:“‘小金库’是一切单位为逃避财务检查和监督而设立的隐蔽地‘帐外帐(资金)’。”这就抓住了“小金库”的本质,为大家正确认识“小金库”,并同利用“小金库”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提供着有益的帮助。

明晰和理解一个个法律概念、特别是准确地搞准一个个刑法概念,对于准确地适用法律,避免错误,实在是太重要了。单就刑事司法来说,我们远远不能拿“犯罪构成四要件”来对待复杂的定罪量刑工作,而应准确地掌握犯罪概念内涵即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具体罪名内涵是什么,抓住它们的本质特征去鉴别嫌疑行为是否与之完全相符。对罪名不符合实际的定义和过时的定义,要有鉴别和修正的勇气和能力。下面以三种罪名定义予以说明:(1)抢夺的传统定义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个定义与现实的犯罪就不相符,因为骑着摩托车,“乘人有备”时去夺取他人财物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乘人不备”,应从抢夺罪的定义中去掉。(2)盗窃的传统定义为:“以秘密手段非法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现在的根据犯罪发展的现实,修正为:“行为人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

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的行为”。(3)合同诈骗罪。其现有的定义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此定义适用于普通的合同诈骗犯罪的认定,但它却适应不了特定情形下的商业诈欺行为。如某土地使用权者甲急于尽快开发,在各种准建手续尚未办理到位的情况下,委托中介人乙推荐建筑商前来投标、订立建筑合同。乙找到建筑商丙,但是乙隐瞒了准建手续尚未办好、垫资可能存在巨大风险的事实。丙见该条件优惠,应允若能促成合同的订立,愿给乙中介费。在乙的促成下,丙最后中标,与甲订立了建筑合同。工程开工不久,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由于甲的努力,三个月后拿齐了各种批文,但丙因停工三月而损失80余万元。工程结束后乙如约收到工程款共计1.35亿元,实现利润2000万元。乙向丙索要中介费余款35万元,丙以自己因停工损失了80万元为由不付。乙转而向法院起诉,丙则向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举报乙在中介合同订立过程中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巨额中介费构成合同诈骗罪。显然以传统的诈骗罪定义认定乙构成诈骗罪,有悖公允。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在交易中诱使对方为取得财物或者服务时,付出极不恰当的对价,并因此令其财产整体减少或者精神愉悦不能增加。如果被欺诈后,财产总体上不仅不减少反而能大幅增加、或精神愉悦增加的话,一个希望财富增加或愉悦精神的人,就会希望别人天天来诈骗自己!可见,对现行的合同诈骗罪的定义还应进行某些限定。可以修改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诱骗他人交易,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并令其财产最终实质减少或精神愉悦不能实现的行为。”

五、结语

篇6:概念内涵与质量标准论文

高等教育质量标准至少包含外适标准和内适标准两个层面,其制定涉及到权力主体和合法性机制,应遵循多样统一、发展性和人本性等重要原则。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概念内涵;质量标准;质量评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定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并实施的前提,是要明确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尽管人们尝试从不同的角度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阐释,但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面临着诸多困难,导致所谓的质量评估或质量管理争论不断,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及质量标准的再审视极为必要。

一、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出

在精英主义时代,大学本身就意味着质量,学术声望是质量的最佳评判标准,高等教育并无所谓质量问题。在当前的社会问责形势下,这种情况正在成为历史。

① 随着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高等教育的过渡,高等教育正在从数量时代向质量时代转换。

②“质量”作为一个专门术语,最初源于工商业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文献还很少涉及“质量”问题。

80年代以后,学术界之所以提出“高等教育质量”这一概念,并广为流传,一方面是受政府政策的强制,另一方面也源于企业管理中质量话语的诱导。比如朱兰在展望21世纪世界质量运动的发展趋势时就指出:“质量运动的重点将从制造业转移到教育、医疗保健和政府管理,因为这些领域是一个庞大的服务业,而在以往质量原理运用得比较少”③。可见,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源于外部世界赋予和压力,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话语的大背景下,高等教育大众化被打上了“质量问题”的烙印。

正如生活质量的研究是对日常生活的批判一样,关于高等教育质量的研究也反映出人们对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批判。

二、高等教育质量的特点

在准确界定“高等教育质量”之前,有必要扫描一下这一复杂概念的众多面相,以便给出一个更一般性的定义。

1982,美国联合研究理事会在关于美国研究型博士学位点评估总报告中写到:“质量是什么?你知道它,你又不知道它,它就是这样自相矛盾的”①。高等教育质量正是如此。根据已有研究和实践,本文从其矛盾性出发,归纳出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典型特征。

1.客观性与主观性

高等教育质量的客观性,是指高等教育质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它或意识到什么程度,它都独立于人的意识、思想和情感而客观地存在着。正是由于高等教育质量具有客观性,才使我们评判不同的高等学校成为可能。这是研究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基本前提。

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观性,是指高等教育质量受到高等教育价值观的制约和影响,质量的高低取决于特定的主体需要,随主体的不同而改变,主体的价值判断会因主观认识的不同而有所偏重。近年来围绕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争论就是因为参与主体(大学教职员、用人单位、中介机构、政府、学生、家长等)的价值观不同所导致的。标准不同,评价及结论也就不同,这正是高等教育质量区别于物品(商品)质量而难以准确量度和取得共识的根本所在。

2.统一性与多样性

高等教育质量的统一性首先来自于政府管理的需要,因为政府需要掌控高等教育,需要对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这就势必要求有一个底线标准(基准)。其次来自于社会的需要,因为公众需要了解高等教育,而呈现出的结果必须是可比较的,这就需要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除此以外,其合法性还在于,质量的统一性还可以消除或减少劣质高等教育服务供应。当然这也可能威胁到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和个性化。

高等教育质量的多样性首先来自于高等教育层次、类别的多样性要求,其次是不同学科、专业的差异,第三是不同主体的教育需求和期待。当然还有高等教育职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产品(教育服务、学生)、过程、绩效等的多样性。高等教育质量的多样性与高等教育大众化有着直接的关联,是从精英高等教育到大众高等教育的必然结果。

3.学术性与实践性

一般来讲,学术性与职业性是高等教育中一组对立的概念。前者重视理论研究,后者强调实践应用。

在高等教育质量问题上,就表现为学术性和实践性这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特征。学术性质量将高等教育与高深学问联系在一起,重视教育自身的规律,注重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术成就,反对过分追求某一领域的外适质量,如政治价值或经济价值、以政治标准或经济标准来裁剪影响教育教学运行规律,而强调高等教育质量的学术标准。

然而高等教育质量本质上属于实践范畴,强调学术性并以此为基础衍生出确定性知识并不符合这一概念诞生的本意。高等教育是以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一种社会实践和个体生命实践相结合的活动,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活动领域与实践形态之一。高等教育质量是这一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各种具体形式的质量的综合体现。它往往要求以各种可量度的形式,对高等教育组织的日常运行及综合效果进行评估比较,作为绩效考核、财政拨款或大学排名的依据。

4.自主性与依附性

高等教育的基本特性是知识性,知识的本质决定了知识领域许多东西难以量度和测评,因此要求高校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要求同行评估,要求评估的专业化,要求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不能有统一模式。知识的自主性最终表明,高等教育质量要由高等学校自身来保证。

① 不过由研究的不成熟以及高等教育本身的复杂性,高等教育质量作为一种话语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

② 它在政策层面、操作层面始终受到政治意识形态和市场价值的制约和影响,因此表现出明显的被动性和依附性特征。

5.发展性与滞后性

没有一成不变的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质量是随不同时期的不同发展主题而发展变化的,不能脱离发展来谈质量。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来高等教育质量的“学术金标准”已不再适用,重建高等教育质量观,构建大众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成为必然。

然而,教育的产品是人而不是物,其质量的显现与其他物化产品不同,具有滞后性。一般的产品出厂后,其质量很快就能测试、反馈出来。人的培养质量是不能很快测试出来的(能够测试的只是单纯的学习考试成绩)。高等学校培养的学生只有用人单位经过若干年的使用后,才能得出质量优劣、水平高低的结论。

6.系统性与片面性

高等教育质量是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质量,是一种整体质量,而不是单一的人才培养质量。它包括教育目标的质量、教育过程的质量、教育管理的质量、教育制度的质量、教育设施的质量、教育产品的质量,以及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的质量等等,是所有这些质量的综合。

然而,系统质量仍非高等教育的全部。在社会问责情势下,高等教育外在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凸显,但其自身内在的文化功能、育人功能、独立价值依然有效,依然居于核心。将所有问题都纳入高等教育质量范畴,将所有高等教育问题的解决寄托在全面质量管理上,这是对高等教育的误解,也是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迷信,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危害极大。

三、高等教育质量的界定

如何定义高等教育质量?这是中外学者公认的一个难题。无论从客体的性状还是主体的需要来讲,它都具有复杂、多维、动态等特点。范富格特等人指出,虽然质量问题成为高等教育政治日程上一个优先考虑的问题,但对它的解释却很不相同。

③1996年欧洲大学校长会议公布的《制度评估:质量战略》也指出,质量问题人言言殊,很难给出一个能被普遍接受的定义。

④但是,“任何组织里,如果大家对质量不能有相同的理解,说着共同的语言,就是使用最好的工具和系统也不会有‘质量’;相反,还会使组织加速解体”

⑤可见给出一个明确的高等教育质量定义多么重要。

主体视角不同,高等教育质量呈现的内涵就不一样。因此如果将主体视角纳入考虑,这个问题就会变得相对明朗。虽然我们承认各个质量定义主体都会受到其他权力主体的制约和影响,但很少有定义完全没有主体价值立场而表现出中立性,更不要说绝对真理性,无论他是否意识到这一层。因此关于高等教育质量的界定,不可能有唯一正确的终极解答。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分析这些不同的价值立场,然后进行不同的定义组合,以适应形势或情境的需要。

一般来讲,高等教育质量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四类:、经济组织、高等教育系统或学术组织、受教育者(学生)。因此可以从政治、经济、学术和人本四个方面对“高等教育质量”分别进行界定。

1.政治界定

政治界定由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政府及其代理,根据政治议程及高等教育质量控制和管理的需要,对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所应达到的最低质量(基准质量)提出要求。它一般预设一个质量标准(对不同类型的院校可能设定不同的标准),把高等教育质量与相应的标准或规格的一致性作为评判的依据,强调是否达标以及达标的程度。如中国教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就将教育质量定义为“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的程度”,“衡量的标准是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前者规定受培养者的一般质量要求,亦是教育的根本质量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的具体质量要求,是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①这种质量概念往往产生于精英教育背景或强政府治理模式下,表现为一元质量观。

2.经济界定

经济界定就是按照产品质量理论,从市场供需视角,将高等教育质量理解为高等教育供给满足消费者(政府、社会、经济组织、学生等)规定的或潜在的需要的程度或能力特性的总和。如国际标准化组织将“质量”定义为“一组固有特性满足需要的程度”②。英国学者格林、国内学者史秋衡等人就演绎出“所谓高等教育质量,是指高等教育的属性是否满足高等教育主体的需要及其满足的程度”③。这种界定更多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和制约,特别是世界教育服务贸易合法化以来高等教育公共属性及其价值观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主导着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主流意识和政策取向,从而外化为经济社会的大众行为和教育抉择,实质上也是一种外适质量观。

3.学术界定

学术界定就是从高等教育自身结构、功能和发展规律出发,把质量定义在实现高校办学目标的有效性上。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秉持这一立场。

1995年《关于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给出的定义是: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包括高等教育所有主要职责和活动的多层面的概念,最终取决于教学科研人员、课程与学生的质量,以及其基础设施和学术环境的质量。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坚持这种观点。蒋冀骋认为,高等教育的质量就是人的质量、事的质量、制度的质量、文化的质量,其核心和基本方面主要体现在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和文化等方面。④

侯怀银等人也认为,高等教育质量是指高等教育实践活动在实现自身基本功能的过程中对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体现程度。这一高等教育质量内容包括培养人才、体系构建、机构创办及宏观管理四个方面。⑤

学术界定的高等教育质量往往难以量化,主要由学术同行把握,受主观理解和判断的影响较大,在质量评估的政府问责和市场压力下,具有较大的弹性,容易遭到挤压和扭曲。

4.人本界定

人本界定就是充分考虑到高等教育质量不同于商品质量的人文属性,从受教育者即学生发展和成长的角度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界定。如卢彩晨等人认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本质就是高等教育满足个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程度,最根本的是满足个人发展需要的程度。当然,应该注意的是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满足个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方法和手段不尽相同,因此,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等教育质量又有具体的含义。

①这种高等教育质量具有极大的主观性和个体差异性。同样的教育施为,个体感受不同,其评价也不一样,因此在统一的高等教育规划管理中往往被剪裁,而现有高等教育建制却越来越面临人本质量叩问的问题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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