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1、本《标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的指导标准。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同时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
2、本《标准》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情况,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内容组成。
3、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或以此为基础进行上下调整,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执行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应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
篇2: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13-09-11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字体: 大中小[内容纠错]
深价规〔2007〕1号
各物价分局、各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284号)以及《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精神,结合深圳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宅物业(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制定应依据《指导标准》。
别墅(包括独立别墅、连体别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制定收费标准时可参考《指导标准》。
二、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维护等五项;各项目的收费等级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级,等级从高到低,最高为一级,最低为五级。具体见《指导标准》(附件1)。
三、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各服务项目的一个等级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所选等级收费标准的总和。
在选择服务项目等级时,综合管理项目所选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清洁卫生项目及公共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指导标准》中各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各项目管理成本、税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或利润构成。计价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住宅物业(不含别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建设单位与其所选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指导标准》协商确定并与物业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如提供《指导标准》中最高服务等级未涵盖的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收费标准需突破《指导标准》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的(高层3.9元/m2.月,多层1.3元/m2.月),物业建设单位应在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前3个月,向市物价局提出核定价格的申请,市物价局审核论证后核定该物业的收费标准,作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或协议的最高收费标准。未经市物价局核定的,不得超出《指导标准》的最高收费标准。
建设单位提出核定价格的申请报告,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拟定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成本测算资料。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交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价分局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超出《指导标准》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的,应提交市物价局的审核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各物价分局应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的电子文档,对已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录入电子文档,并将电子数据每年年底前汇总上报市物价局。
六、本通知实施后开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本通知实施前,物业建设单位已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
本通知实施时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但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约定收费标准前,可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本指导标准调整收费标准。
七、对于因物业本身的法律地位或业主的法律身份或业主长期无法联系等问题,无法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如老住宅区、原农村物业等,需确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可由区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参考指导标准协商确定。
八、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下达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物价[1997]141号)、《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价[2000]41号)同时废止。《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中有关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形式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
1.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2.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
篇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认为, 《标准》的发布有利于业主发现物业管理的核心价值, 有利于实现对物业服务内容的量化考核, 有利于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业主可根据服务等级定物业费
该《标准》将物业公司的百余项服务划定为五级服务标准, 对物业服务事项作了科学分类和细化, 对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提高质量, 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促进业主和物业企业间和谐互信关系的建立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 过去北京实行过三个等级的物业服务技术标准, 此次增加到五级, 对物业服务具体的内容划分得更加详尽。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 每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北京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于良表示, 级别越高, 提供服务内容越多, 服务质量也越高。根据质价相符的原则, 业主若选择更高标准物业服务, 物业费的标准也会相应越高。今后, 若物业服务不能达标, 业主可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签订合同。
事实上, 物业服务本身具有无形性和即时性的特点, 因此难以量化评估, 而《标准》对物业服务事项予以细化, 对服务频次、深度、结果等进行定量描述, 几乎每项服务内容均设立了量化的维修养护、检查要求, 改变了物业服务质量不可追溯、价格难以评估的现状, 可以作为评估物业服务质量, 测算物业费的依据和基础。
记者发现, 《标准》对工作人员资质、设施设备检查、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的消毒清洗、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都分别进行详细规定, 比如最低服务标准中, 要求物业公司周一至周五每天提供不低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 其他时间则设置值班人员;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 服务人员要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不过, 尽管《标准》详细量化了五级服务, 但并没有给出每级标准对应的物业费到底多少。对此, 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 由于物业公司雇佣的人员不同, 成本也不一样, 不好统一规定, 业主可以参照物业协会和物业公司公布的成本数据, 考量确定物业费。“《标准》中的条文都是用来评估物业服务质量的, 业主们可以根据标准, 自己判断或委托第三方来评估物业公司的服务是否达到某个级别, 物业费是否合理。”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物业服务与业主是合同关系, 业委会在聘用物业公司时, 还可以在合同中增加不能履约的追偿条款。”
业主可选混搭物业“菜单”
据介绍, 业主在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前, 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以及业主需求, 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
于良说, 业主可以直接选择一到五级的标准, 也可以将标准中所涉及的所有具体服务内容单个抽出来, 组成符合自己需求的组合式菜单。比如, 对保安要求高但对卫生要求低的, 《标准》也能为这类小区的业主提供依据, 量身打造混搭“菜单”, 可以选择四级保安服务和三星级卫生服务。
此外, 由于长期以来宣传引导的不足, 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识仅停留在保安、保洁等内容, 忽视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为此, 此次《标准》强化了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 包括房屋结构、建筑部件、空调系统、二次供水设备、排水系统、照明和电气设备、电梯、水景、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此部分内容占《标准》全部内容的50%以上。
《标准》要求, 每个小区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三级标准以上的还要求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目的是让业主了解共用设施的日常养护情况, 只有养护好才能延长使用寿命。业主们也能明白物业费中共用设施的费用花在了哪里。让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 《标准》做出了部分物业需要配备外语人员的规定。一级至五级物业服务标准对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分别提出要求, 最低要求为2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经培训考核成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五级标准提出, 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业主需求, 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另外, 一级至五级标准对垃圾清运车的配置也提出了不同要求, 四级以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后达到的标准为:垃圾收集容器和集装箱外体干净整洁, 周围3米内无垃圾和污水, 区域周围无明显异味。垃圾收集作业时生活垃圾不得落地, 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和容器, 做到车走地净。垃圾密闭式清洁站和垃圾转运站内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几个需要释疑的问题
——服务标准如何挂钩物业费
据介绍, 开发商或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标准后, 可委托第三方, 参照按季度发布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 测算小区物业费。第三方可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对应到物业服务成本中, 确定物业费。同时, 业主可对应服务标准和成本信息判断物业费是否合理。
——前期物业是否会定低标准
10月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 新小区前期物业由开发商负责, 业主无须交费。开发商是否会将物业标准定得较低, 节省开支?
对于这个问题, 相关负责人说, 如果服务标准与小区定位不符, 会影响房子销售。如果业主大会成立后无法确定物管方式, 开发商就可以收物业费, 如果起初把物业标准定低, 会影响收费。因此, 这个问题不必担心。
——业主选择物业服务级别的根据是什么
相关负责人说, 选择什么级别完全由业主决定。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 选择权在业主手里。当然, 第一年选择低级别了, 第二年觉得不好, 在新签订合同的时候, 可以选择高级别的, 这是自由的。
此外, 根据北京较早之前出台的第三方检验办法, 业主或物业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小区内公共部分进行查验。此时, 业主或物业企业可让第三方机构根据《标准》测评物业服务内容, 同时根据级别定价。这个环节中, 业主有权选择级别。
——物业服务级别不同, 业主怎么监督
对于监督问题, 相关负责人指出, 《标准》本身就对服务内容、频次做了细化和公示, 业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监督, 第一就是根据量化指标, 由业主自己或业委会成员定期进行检查;第二, 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做监理, 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
——新小区可参考《标准》, 老小区怎么办
据介绍, 《标准》在新交用小区比较容易实施, 老小区只能执行已签订的合同内容。若要想参考《标准》, 必须等到物业更换或到期重新订立合同时参考。相关负责人同时指出, 《标准》是个参考意见, 并不要求强制执行。业主和物业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 超越《标准》内容, 规定适合自己的服务内容。
——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怎么找
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怎么确定同样是业主很关心的问题。对此, 负责人介绍说, 业主或物业企业可通过市住建委联系第三方机构, 确保这些机构有从业资格。目前, 在北京市住建委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已经有6家, 而且该市住建委的网站上已公布了这些机构人员名单, 并成立了专家纪律委员会监督第三方机构专家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 其终身不得从事这个职业。
据了解, 业主和物业企业找第三方机构是自愿的。如果业主信任聘请成熟的物业公司, 能够自己根据《标准》与物业企业制定服务合同, 也可以不找第三方机构评估, 不是强迫业主必须找。
【链接】物业公司部分服务内容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工作日不少于12小时、节假日不少于8小时, 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每年第三季度公示上半年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
◎水、电急修15分钟内, 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分钟内告知。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每年至少公开征集一次物业服务意见, 问卷率85%以上, 公示整改情况。
◎每年至少组织3次社区文化活动。
◎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
◎有条件的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篇4: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关键词】 管理费;规模;收益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业主收取管理费用,其依照的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基本是按区域划定,再结合小区的档次来制定。如成都市二环路以内、电梯公寓按1.2元/平方米收取;三环、多层小区,按0.8元/平方米收取;郊县(区),如龙泉阳光城,多层小区,按0.3元/平方米收取等。对于别墅等,均大于2元/平方米。随着物价及生活水平的提高,经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协商之后,提高收费的情况也逐渐增多。
就目前物业费收取标准的制定,从经济学上看,存在不足。目前的标准,并未从科学的角度来制定,属于一刀切式的粗放定价标准。从经济学上的规模与收益的关系,来分析当前这一收费的不合理。在经济学上,规模收益探讨的是当所有投入要素的使用量都按同样的比例增加时,这种增加将会出现三种情况:(1)规模收益递增,即产量增加的倍数大于投入要素增加的倍数;(2)规模收益不变,即产量增加的倍数等于投入要素增加的倍数;(3)规模收益递减,即产量增加的倍数小于投入要素增加的倍数。
结合我们的物业收费,当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一个100户(每户100平方米)的小区,它一个月的物业费收入(按1.2元/平方米来算)是12000元。在物业管理公司人力、物力投入不变的情况下,或者仅仅再增加极少数投入,比如再增加一名工人,管理一个200户的小区,其物业费收入将是24000元,这200户的小区业主所得到的服务并未比100户小区业主所得到的服务多。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获益,业主表面上看没有损失,从经济学上看,200户小区的业主没有获得规模上的好处,规模上的好处被物业管理公司拿走。
当小区的规模更大时,为了保持小区的正常运行,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不加大投入要素,如增加人力、增加设备。当小区规模的增大所带来的收益增加最终被人力、物力投入的增加所抵消时,规模的扩大将不再带来收益上的增加。此时,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在各自的收益上持平。当小区再进一步扩大,物业公司的管理成本将大大增加,其投入将远远超过扩大后物业管理费的收入,物管公司收益受损,小区业主也并未得到实惠,管理费按标准依旧是1.2元/平方米。其结果是,要么涨价,要么物业管理公司撤场离开。
上述的问题,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其实也是经济学上边际收益递减的问题,现行物管费收费标准的制订,恰恰忽视了定价的经济学问题,造成物业方与业主之间长期的矛盾。并且,因为标准的执行而掩盖了双方权益的清楚与公正的获取。其实,不管是在郊区,还是在市中心,物业公司的投入相差并不大,甚至,郊区、郊县的投入还要多一些,它涉及到人员的交通费以及补贴、公司管理分散带来的管理难度,这都将增加物业公司管理的成本,现行标准却是郊区郊县收费低于市区。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最根本就是取消按地区来划分收费标准的粗放式方法,按科学方法,以小区规模、服务内容来制定新的收费标准。
例如多层建筑小区,户数在200户以下的,且小区绿化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且无其它设施(健身设施、园林景观等)按1.2元/平方米收取;多层建筑小区,户数在200~600户以下的,且小区绿化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且无其它设施(健身设施、园林景观等)按1元/平方米收取;多层建筑小区,户数在600~1200户以下的,且小区绿化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内,且无其它设施(健身设施、园林景观等)按1.2元/平方米收取;高层电梯公寓小区,户数在200户以下的,且小区绿化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且无其它设施(健身设施、园林景观等)按1.4元/平方米收取等等。
具体的收费,应该深入调查,结合当地居民收入情况、公司运营成本等,经过经济学的分析评估后,才能较为准确合理的制定。在制定标准的时候,要明白标准只能是指导性的标准,而不能成为强制性,否则,市场的竞争机制将失效,这将带来更大的问题,即企业失去向管理要效益的动力,物业企业间的竞争,将不再是管理上的竞争,而是投标争小区管理权的竞争。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将有权利,在管理费标准的框架范围内,讨价还价,充分享受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好处,只有那些在管理上积极进取,真心诚意为业主服务的公司,才能在市场的竞争中胜出,也只有这样,和谐社会才能得以实现。
篇5: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一、硬件环境性能:
1、住宅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
2、绿地率≥40%
3、结合绿地设置适量的硬质铺装场地,满足居民活动要求,有相应的照明设施及给水、喷灌设施。
4、乔木——草木型、灌木——草木型、乔木——灌木——草木型、藤木型等人工植物群落类型三种以上,随着季节更替呈现出具有观赏价值的色彩变化,植物配置多层次。
5、机动车平均每户不少于0.6个泊位。
6、设有健身房或其它室内体育场所。
7、设有儿童游戏场或其它室外体育场地及健身器器械。
8、设置教育设施(幼儿园、小学及其它教学场地)。
9、有多功能厅,能提供会议、文化活动等服务场所。
10、设有社区服务设施。
11、设有游泳池(室内游泳池水面面积至少40平方米,室外游泳池水面面积至少100平方米)。
12、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齐全且全部埋地敷设。
13、小区设置综合型布线系统。
14、有背景音乐系统。
15、设置可视对讲,高线防盗和燃气泄漏报警,电子巡更,家居智能控制,IC卡门禁控制,闭路电视监控,周边防范红外监控等安防系统。
16、设置楼道声(光、红外)控制区域照明,物业信息网等物业管理系统。
17、设置有线电视网,高速宽带数据传输,数字程控交换服务和因特网(Internet)住处服务等网络系统。
18、外墙采用涂料或饰面砖,对暴露在外墙的管道及设备均有造型上的处理,主要建筑物有较好的灯光造型设计和夜景。
19、住宅底层入口处应设进厅,进厅面积不小于4m2,楼梯段净宽不小于1.2m,并采用石材铺设地面,楼道内墙采用高级内墙乳胶涂料,塑钢窗或铝合金窗,各单元有收集垃圾的设施。
20、设有家用炉灶的烟道。
二、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3、应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合同。
4、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小区管理中建立本企业的形象识别系统:服务理念、行为规范(专业着装、佩戴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现场标识等。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曾担任一年以上项目负责人。
6、管理人员应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9、小区应设置“服务中心”,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实行24小时电话接听制度。
10、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7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100%。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有效样本覆盖率大于50%,满意率达95%以上,并对薄弱环节持续改进。
12、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13、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1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资金。
16、封闭式管理。
三、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墙面定期粉刷。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5、阳台封闭符合市容管理规定,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无超出设计的外凸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以及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协议、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及相关材料,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私改乱拆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8、主出入口设置小区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小区内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四、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2、实行24小时电话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在24小时内予以修复,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对业主做出限时修复的承诺,回访率90%以上。
3、水、电、消防、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应具备上岗证,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4、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5、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6、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7、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8、各设备房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9、各设备房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备有应急发电设备,停电后按规定时间供应应急电源。
五、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其中18小时立岗)。
2、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
3、中央监控室24小时实施监控。
4、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或实施IC卡管理,并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车辆(含非机动车)。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实施发放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可疑人员作盘问、登记管理;对访客指引行走路径。
7、对火灾、水浸、刑事、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预演一次)。
六、保洁服务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洁(不少于以下频次)
1、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1)公共绿地
1次/天
清理(2)硬化地面
2次/天
清扫(3)主次干道
2次/天
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
1次/周 擦拭(5)水池
1次/天
清理(6)喷水池、水景1次/周换水
(7)沟、渠、窖井
1次/周 清理
2、房屋内公共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
1次/天
清扫(2)共用活动场所
2次/天
清扫(3)楼道玻璃窗
1次/周 擦拭(4)会所
石料地面
1次/4小时
全面拖洗
1次/2个月
打蜡 地板地面 1次/4小时全面拖洗
1次/2个月 打蜡 地砖地面 1次/4小时 全面拖洗
1次/2个月 清洗 地毯地面 1次/4小时 全面吸尘 1次/2个月 清洗
(7)室内信报箱、消防栓、过道门、扶手等公共设施 1次/2天
全面擦拭(8)公共卫生间
1次/2小时
全面清洁
(9)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完成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外观整洁、明亮;并进行保洁巡查,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
(二)垃圾的处理与收集
1、根据物业实际,合理设置果壳箱,实行垃圾袋装,并按当地有关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2、生活垃圾每日收集2次,做到日产日清;
3、设有垃圾中转设施的,与周边环境协调,卫生良好,定期进行消杀,杜绝蝇、蚊等害虫孳生;
4、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三)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1、小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
1次/年
全面疏通
2、雨、污水井
1次/月
检查(并视检查情况进行及时清掏)
3、化粪池
1次/月
检查
2次/年
清掏
(四)二次供水水箱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水箱加盖上锁,水箱口、泻水管口安装防虫纱网;定期巡查。
(五)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六)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七、绿化养护管理
1、草坪保持平整,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超过时应及时进行修剪。
2、草坪内常年无杂草。
3、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应在一周内清除,并适时补种。
4、绿篱应及时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当天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7、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8、绿化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
二 级
一、硬件环境性能:
1、住宅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
2、绿地率≥35%
3、结合绿地设置适量的硬质铺装场地,满足居民活动要求。
4、乔木——草木型、灌木——草木型、乔木——灌木——草木型、藤木型等人工植物群落类型二种以上,植物配置多层次。
5、机动车平均每户不少于0.3个泊位。
6、设有健身房或其它室内体育场所。
7、设有儿童游戏场或其它室外体育场地。
8、设置教育设施。
9、设有社区服务设施。
10、设有背景音乐系统。
11、小区市基础设施齐全且全部埋地敷设。
12、小区设置基本型布线系统。
13、配有会议室。
14、设置对讲,初级防盗和燃气泄漏报警,IC卡门禁控制,闭路电视监控,周边防范红外监控等安防系统。
15、设置声控制区域自动照明等物业管理系统。
16、外墙采用涂料或饰面砖,对暴露在外墙的管道及设备均有造型上的处理。
17、住宅底层入口处应设进厅,楼梯段净宽不小于1.2m,并采用石材铺设地面,塑钢窗或铝合金窗,楼道内墙普遍内墙涂料,各层有收集垃圾的措施。
18、设有家用炉灶的烟道。
二、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3、应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用语。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年以上专业物业管理经验。
6、管理人员应9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多方面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收费管理等)。
9、小区实施每周六天每天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10、根据小区实际条件,开展业户必需的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11、采取多种形式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5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有效投诉处理率大于90%。
12、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
13、根据小区实际条件,配合开展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
1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5、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资金。
16、封闭式管理。
三、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污迹、无破损;外墙无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8、小区主出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四、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共用配套设备设施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
2、实行24小时电话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在24小时内予以修复,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对业主做出限时修复的承诺。回访率80%以上。
3、水、电等设备运行人员具备上岗证,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进行消防演习。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场及主要道路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5、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6、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7、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8、各设备房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设备房管理制度明确。
9、各设备房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停水、停电,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五、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其中12小时立岗)。
2、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
3、小区设有中央监控室24小时实施监控。网务服律法产地房下天
4、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备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6、进出小区的装修工、服务人员实施发放临时出入证管理。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进行消防演习一次)。
六、保洁服务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洁(不少于以下频次)
1、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1)公共绿地
1次/天
清理(2)硬化地面
2次/天
清扫(3)主次干道
2次/天
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 1次/半个月擦拭(5)水池
1次/天
清理(6)喷水池、水景1次/2周换水
(7)沟、渠、沙井
3次/月
清理
2、房屋内公共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
1次/天
清扫(2)共用活动场所
1次/天
清扫(3)楼道玻璃窗
1次/半月
擦拭(4)会所
石料地面 2次/天
全面拖洗
1次/4个月
打蜡 地板地面2次/天
全面拖洗 1次/4个月
打蜡 地砖地面2次/天 全面拖洗
1次/4个月
清洗 地毯地面2次/天 全面吸尘
1次/4个月
清洗
(7)室内信报箱、消防栓、过道门、扶手等公共设施
1次/15天
擦拭(8)公共卫生间
2次/天
清洁
(9)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完成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
(二)垃圾的处理与收集
1、根据物业实际,合理设置果壳箱,实行垃圾袋装,并按当地有关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2、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溢满现象;
3、设有垃圾中转设施的,与周边环境协调,卫生良好定期进行消杀,杜绝蝇、蚊等害虫孳生;
4、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三)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1、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 1次/年
疏通
2、雨、污水井
1次/6个月 检查、并视检查情况进行及时清掏
3、化粪池
1次/6个月 检查 1次/年清掏
(四)二次供水水箱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定期巡查。
(五)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六)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七、绿化养护管理
1、草坪保持平整,及时进行修剪。
2、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3、花草树木无枯死,养护中发现的死树,必须在半月内清除,并适时补种。
4、绿篱超过平齐线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7、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8、绿化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
三 级
一、硬件环境性能:
1、住宅容积率≤2.5
2、绿地率≥30%
3、乔木——草木型、灌木——草木型、乔木——灌木——草木型、藤木型等人工植物群落类型一种以上。植物配置多层次。
4、设有儿童游戏场或其它室外体育场地。
5、设有社区服务设施。
6、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齐全。
7、声控楼道照明。
8、楼道内墙刷白。
二、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有效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小区管理中统一着装。
5、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6、管理人员应8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8、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周5天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9、年与3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年有效投诉处理率大于80%。
10、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
11、建立财务制度,每半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公布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2、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资金。
三、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阳台封闭统一有序。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7、小区主出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四、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率70%以上。
3、设备运行人员具备上岗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房整洁卫生,制定设备房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停水、停电,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五、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其中4小时立岗)。
2、对小区重要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备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保安人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6、每年进行消防演习一次。
六、保洁服务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洁(不少于以下频次)
1、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1)公共绿地
1次/天
清理(2)硬化地面
1次/天
清扫(3)主次干道
1次/天
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 1次/月
擦拭(5)水池
1次/天
清理(6)喷水池、水景1次/月换水
(7)沟、渠、沙井
2次/月
清理
2、房屋内公共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
1次/天
清扫(2)共用活动场所
1次/天
清扫(3)楼道玻璃窗
1次/月
擦拭
(4)室内信报箱、消防栓、过道门、扶手等公共设施
1次/月
擦拭(5)公共卫生间
1次/天
清洁
(6)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完成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
(二)垃圾的处理与收集
1、根据物业实际,合理设置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
3、设有垃圾中转设施的,每日进行冲洗,冲洗后无异味;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
4、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三)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1、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
定时疏通
2、雨、污水井
定时清掏
3、化粪池
定时清掏
(四)二次供水水箱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定期巡查。
(五)无饲养家禽、家畜,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七、绿化养护管理
1、草坪保持平整,按规定进行修剪。
2、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3、花草树木无枯死,养护中发现的死树,必须清除,并适时按需要补种。
4、绿篱每年应进行修剪,及时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7、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四 级
一、硬件环境性能:
1、设有绿地,乔木——草木型、灌木——草木型、乔木——灌木——草木型、藤木型等人工植物群落类型一种以上。
2、设置教育设施。
3、设有社区服务设施。
二、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有效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物业管理经验。
5、管理人员应7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6、一线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上岗。
7、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周5天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8、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年有效投诉处理率大于70%。
10、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11、建立财务制度,每半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公布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
12、按规定管理、使用公共维修资金。
三、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阳台封闭统一有序。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7、小区主出口设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四、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12小时电话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率50%以上。
3、设备运行人员具备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房整洁卫生,制定设备房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停水、停电,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五、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要部位定时巡查。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备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保安人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6、每年进行消防演习一次。
六、保洁服务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洁(不少于以下频次)
1、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1)公共绿地
1次/天
清理(2)硬化地面
1次/天
清扫(3)主次干道
1次/天
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 1次/月
擦拭(5)水池
1次/天
清理(6)沟、渠
1次/月
清理
2、房屋内公共部位
(1)楼内通道、楼梯
1次/天
清扫(2)共用活动场所
1次/天
清扫(3)楼道玻璃窗
1次/月
擦拭
(4)室内信报箱、消防栓、过道门、扶手等公共设施
1次/月
擦拭(5)公共卫生间
1次/天
清洁
(6)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完成后,清洁区域、部位无垃圾、杂物。
(二)垃圾的处理与收集
1、根据物业实际,合理设置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1次,做到日产日清;
3、设有垃圾中转设施的,每日进行冲洗,冲洗后无异味;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消杀,有效控制蝇、蚊等害虫孳生;
4、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三)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1、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
定时疏通
2、雨、污水井
定时清掏
3、化粪池
定时清掏
(四)二次供水水箱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定期巡查。
(五)无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七、绿化养护管理
1、草坪保持平整,按规定进行修剪。
2、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3、花草树木无枯死,养护中发现的死树,必须清除,并适时按需要补种。
4、绿篱每年应进行修剪,及时清除修剪废弃物。
5、造型树木应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6、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篇6: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建设局):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等的通知》(榕价房[2007]4号)试行期已满,根据省市相关物业法规政策精神,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对物业服务内容进行了修订与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公布《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此次公布的《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主要是完善物业等级服务内容,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等级服务内容增加了物业人均服务面积,修订并完善了物业小区安防、消防等相关内容。
三、《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人员配置等情况分为四个等级,服务内容包括综合服务标准、公共秩序维护、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及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六个方面。具体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榕价房[2007]3号)规定在物业前期服务合同(协议)中确定。
四、原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合同期已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确需调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应当经物业服务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以上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原榕价房[2007]4号文规定的试行期顺延至2009年7月31日止。
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
(一级)
一、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 0.66-0.88元/平方米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1.21-1.43元/平方米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1.32-1.76元/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纳入企业所管项目日常性成本开支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1900平方米。楼管员、安防、水电等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应在小区醒目处上墙公示。
4、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
5、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
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8、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的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85%以上。
9、提供有效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按有关规定在小区醒目处予以公布。
10、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的,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1次在小区醒目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分摊和其它物业服务代收代付费用情况。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2、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在1个月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备案。
13、每半年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
(二)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交通标示齐全、规范;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2、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小区主出入口不少于15小时立岗值勤,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入通过电话、核对信息、对讲系统等方式联系住户,决定是否放行,劝阻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小区。
3、对安全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专职安防人员能开展并处理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4、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安防人员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存档。接到业主报警或求助电话等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6、对小区内违章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业主正常通行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将相关整改方案书面上报社区、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7、对业主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通道用途导致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及时向有关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社区、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后立即赶往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消防、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年至少1次编制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每周至少巡查2次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休闲椅、凉亭等配套的共有部位,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5天内恢复正常(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掌控时间如外修或到外地购零件等特殊原因除外)。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85%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每年至少1次编制大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或合同的约定,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维修。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加强监督管理。每天至少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4、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对违章搭建、公共区域乱张贴悬挂等违反相关规定现象能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至少1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4、加强对楼宇对讲、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有效,维护及时。
5、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消防设施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6、每天至少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做好日常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的,24小时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将大中修与更新改造计划提前半年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组织相关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提前半年将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中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7、每天对供水系统供水设备巡查1次。每年至少1次对水泵润滑点加油,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对水泵实施全面维护保养,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每天巡查1次污水泵等排水系统,做到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周边无异味。每年至少1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供水和排水系统维修和保养符合环保要求。
8、水电、电梯、监控等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证正常运行。
9、每天至少1次对电梯实行巡查,保证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接到故障报告后物业维修人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危急处理,需要联络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的应及时联络,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10、每天1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完好率不低于95%,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1、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应提前以通知、公告、广播等形式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对垃圾桶、果皮箱及时实施维护保洁,并实行垃圾袋装。每天收集生活垃圾2次、清运1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1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小区内道路、广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等每天清扫1次,循环保洁;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楼梯扶手、栏杆、窗台等每2天至少湿拖(擦)1次;共用部位玻璃及室外标识(高度3米以下,高度3米以上每年至少清洁1次)、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灯具每月至少清洁1次。
3、每天1次打涝水景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4、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陶;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确保使用正常,无外溢。发现异常应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5、二次供水水箱、生活用水蓄水池每半年按相关规定请持证人员清洗1次,按规定报检,并在小区醒目处公布。定时巡查,水箱、蓄水池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设备房保持整洁,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7、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8、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及时劝阻楼道内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保证小区内环境整体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技术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每年分不同种类及时整形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1周内清除,并及时补种。做到树木基本无倾倒,花草树木无枯枝,无斑秃黄萎,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8公分,超过时应在1周内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对花草树木按肥力、植物种类、生长情况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绿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注: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二级)
一、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 0.44-0.66(不含)元/平方米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0.88-1.21(不含)元/平方米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1.10-1.32(不含)元/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纳入企业所管项目日常性成本开支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2300平方米。楼管员、安防、水电等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应在小区醒目处上墙公示。
4、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
5、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
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8、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80%以上。
9、提供有效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按有关规定在小区醒目处予以公布。
10、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的,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1次在小区醒目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分摊和其它物业服务代收代付费用情况。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2、每年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在一个季度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备案。
13、每年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
(二)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交通标示齐全、规范;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2、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小区主出入口不少于13小时立岗值勤,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记录。劝阻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小区。
3、对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专职安防人员能开展并处理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及应急工作。
4、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规政策等规定,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安防人员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进行12小时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接到业主报警或求助电话等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6、对小区内违章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业主正常通行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劝阻无效的,应将相关整改方案书面上报社区及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7、对业主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通道用途导致存在火灾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有关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社区及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后立即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消防、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年1次编制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每周巡查2次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休闲椅、凉亭等配套的共有部位,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10天内恢复正常(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掌控时间如外修或到外地购零件等特殊原因除外)。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80%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每年1次编制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或合同的约定组织维修。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维修。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至少3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违反临时管理规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社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对违章搭建、公共区域乱张贴悬挂等违反相关规定现象能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1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加强对楼宇对讲、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有效;
4、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5、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6、每天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做好日常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的,48小时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将大中修与更新改造计划至少提前一个季度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组织相关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将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计划至少提前一个季度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中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7、每周至少3次巡查供水系统供水设备。每年1次对水泵润滑点加油,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对水泵实施全面维护保养,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每周至少3次巡查污水泵等排水系统,做到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周边基本无异味。每年至少1次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供水和排水系统维修和保养符合环保要求。
8、水电、电梯、监控等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证正常运行。
9、每天1次对电梯实行巡查,保证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接到故障报告后物业维修人员2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危急处理,需要联络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的应及时联络,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10、每天检查1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完好率不低于90%,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1、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应以通知、公告、广播等形式提前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对垃圾桶、果皮箱及时实施维护保洁,并实行垃圾袋装。每天至少收集生活垃圾1次、清运1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清洗1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小区内道路、广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楼梯扶手、栏杆、窗台等每两天湿拖(擦)1次;共用部位玻璃及室外标识(高度3米以下,高度3米以上每年清洁一次)、宣传栏、信报箱等每10天至少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灯具每月至少清洁1次。
3、每周至少3次打涝水景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4、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确保使用正常,无外溢。发现异常应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5、二次供水水箱、生活用水蓄水池每半年按相关规定请持证人员清洗1次,按规定报检,并在小区醒目处公布。定时巡查,水箱、蓄水池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设备房保持整洁,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8、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及时劝阻楼道内乱悬挂、乱贴乱画等现象,保证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每年根据植物种类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10天内清除、补种,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2公分,超过时应在10天内修剪,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分不同植物种类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绿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备注: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三级)
一、收费基准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 0.33-0.44(不含)元/平方米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0.66-0.88(不含)元/平方米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0.88-1.10(不含)元/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物业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
4、纳入企业所管项目日常性成本开支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2600平方米。楼管员、安防、水电等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应在小区醒目处上墙公示。
5、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
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档案齐全。
8、公示12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1周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2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70%以上。
9、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按有关规定在小区醒目处予以公布。
10、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的,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1次在小区醒目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分摊和其它物业服务代收代付费用情况。
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2、每年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在半年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备案。
13、每年开展1次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
2、对安全电子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
3、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接到业主报警或求助电话等发生安全事故时,尽快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登记管理,劝阻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小区。
6、对小区内违章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业主正常通行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将相关整改方案书面上报社区及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后尽快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消防、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年编制1次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每周至少巡查1次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20天内恢复正常(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掌控时间如外修或到外地购零件等特殊原因除外)。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70%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每年1次编制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或合同的约定组织维修。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维修。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至少巡查2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对违章搭建、公共区域乱张贴悬挂等违反相关规定现象能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1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
4、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消防设施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5、每周至少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做好日常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的,一周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将大中修与更新改造计划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组织相关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整改;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将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计划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中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6、每周至少1次巡查供水系统供水设备,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每周至少1次巡查污水泵等排水系统,做到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供水和排水系统维修和保养符合环保要求。
7、每天1次对电梯实行巡查,保证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接到故障报告后物业维修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危急处理,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8、每周至少3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85%,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9、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通知,应提前以通知、公告、广播等形式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对垃圾桶、果皮箱及时实施维护保洁,并实行垃圾袋装。每天收集生活垃圾1次,清运1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小区内道路、广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等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楼梯扶手、电梯厅、电梯轿厢、栏杆、窗台等每周湿擦2次;共用部位玻璃及室外标识(高度3米以下,高度3米以上每年清洁1次)、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至少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灯具每月至少清洁1次;每周至少1次打涝水景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
3、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平时经常检查,发现堵塞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确保使用正常,无外溢。发现异常应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4、二次供水水箱、生活用水蓄水池每半年按相关规定请持证人员清洗1次,按规定报检,并在小区醒目处公布。定时巡查,水箱、蓄水池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设备房保持整洁,基本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7、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及时劝阻楼道内乱悬挂、乱贴乱画等现象,保证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适时修剪,生长较好。
3、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半个月内清除,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4、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较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备注: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四级)
一、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 0.33(不含)元/平方米及以下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0.66(不含)元/平方米及以下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0.88(不含)元/平方米及以下
二、物业服务标准: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物业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
4、纳入企业所管项目日常性成本开支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2800平方米。楼管员、安防、水电等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应在小区醒目处上墙公示。
5、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
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档案齐全。
8、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15天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4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60%以上。
9、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按有关规定在小区醒目处予以公布。
10、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的,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1次在小区醒目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分摊和其它物业服务代收代付费用情况。
11、每年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60%以上。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在本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备案。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设专人24小时值勤。
2、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3、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4、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4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接到业主报警或求助电话等发生安全事故时,尽快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年编制1次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计划,每周巡查1次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1个月内恢复正常(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掌控时间如外修或到外地购零件等特殊原因除外)。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60%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每年1次编制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或合同的约定组织维修。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维修。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1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消防设施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确保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4、每周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的,半个月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早1个月编制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或合同的约定,组织相关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早1个月将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计划书面向受益业主公示,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及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维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接到故障报告后物业维修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危急处理,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6、每周1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灯具,完好率不低于80%。
7、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应提前以通知、公告、广播等形式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对垃圾桶实行垃圾袋装。每天清运生活垃圾1次。保证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
2、小区内道路、广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等每日清扫1次,公共楼道、楼梯扶手、电梯厅、电梯轿厢、栏杆、窗台等每周至少湿擦1次;共用部位玻璃及室外标识(高度3米以下,高度3米以上每年清洁1次)、宣传栏、信报箱、路灯、楼道灯等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清洗,保持小区整洁。
3、经常检查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发现堵塞及时清掏,保证正常运行;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保持畅通。
4、设备房保持整洁。二次供水水箱、生活用水蓄水池每半年按相关规定请持证人员清洗1次,按规定报检,并在小区醒目处公布。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生长整齐,适时修剪。
3、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备注: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相关文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涉税情况说明02-11
关于老婆的使用说明书02-11
离子膜法制烧碱节能技术分析论文02-11
用友《ERP U8》的基本使用说明02-11
水准仪的使用说明书02-11
烧碱项目投资分析报告02-11
苏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02-11
电化学工业(盐酸与烧碱)02-11
交付使用说明书02-11
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报告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