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生猪及其制品安全状况及对策(共5篇)
篇1:睢宁县生猪及其制品安全状况及对策
1 猪肉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
1.1 兽药残留及使用违禁药品
兽药残留是指食源性动物在应用兽药 (包括药物添加剂) 后, 蓄积或储存在细胞、组织或器官内或进入乳和蛋等产品中的药物原型以及有毒理学意义的代谢物和药物杂质。生猪养殖中发生疾病, 常常需要使用兽药及药物添加剂, 如不严格执行休药期而将生猪上市销售, 很容易造成兽药残留量超标, 给人类生命和公共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如:呋喃唑酮和砷制剂在畜产品中的残留已被证实有致癌作用;雌二醇、玉米赤霉烯醇等可导致儿童早熟, 发生肥胖症;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氨基苷类药物可损伤人的第八对脑神经而致耳聋;氯霉素可引起骨髓再生障碍性贫血, 抑制抗体合成及细胞免疫反应等。在我国特别是农村, 使用过期、伪劣、违禁兽药的现象屡禁不止。
1.2 环境污染
由于标准排污设施成本高, 大多数养殖场基于成本考虑或受利益驱动, 不能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措施, 有的人畜混居、畜禽混养, 大量的粪尿废弃物及污水乱排乱放, 造成土壤盐碱化、水源富营养化和空气恶臭等严重污染问题。
1.3 疫病
某些人畜共患的传染病, 如口蹄疫、结核病、链球菌病等不仅对养猪业的发展造成巨大损失, 也给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2 原因分析
2.1 生猪养殖模式落后
目前, 我国的生猪养殖大多是小规模散养, 许多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的猪主要靠引进, 在育肥阶段为了让猪生长快、早出栏、早受益, 不惜使用激素类药物、砷制剂、瘦肉精及其他违禁药品。当生猪市场行情不好时, 他们又降低饲养成本, 不惜使用劣质饲料, 甚至利用低价收购的潲水喂猪;当生猪市场行情好时, 不考虑仔猪质量, 不顾及圈舍的容量和猪的均匀度, 大量购进仔猪或中猪, 增大存栏量。这些不规范的饲养方式既不利于生猪养殖的安全, 又不利于市场的稳定。
2.2 生猪屠宰及深加工落后
生猪屠宰及深加工是其产品生产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据报道[2] , 全国有2万多家定点屠宰场 (厂) , 绝大多数处于小规模、手工或半机械化的落后状态, 普遍存在标准化程度低、生产不规范等问题。规模以上 (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屠宰企业2 237家, 仅占总数的11%, 而其中的小型屠宰企业2 099家, 占90.7%。可见我国标准化规模化的大型屠宰企业不仅数量少, 而且所占的市场份额也不多, 中、小型屠宰企业利润薄, 养殖场和屠宰企业产销关系松散, 利益分配矛盾突出, 质量控制不力, 给不法猪贩可乘之机, 使其乱收购不合格的生猪, 如:添加有违禁物品饲养的生猪、淘汰老母猪、用药后没有执行休药期的生猪, 甚至病猪、死猪等, 有的甚至在贩运途中“注水”、 “填食”, 给屠宰环节的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2010年全国猪肉产量为5 070万t, 居世界第1[3] 。但由于动物疫病、抗生素、农药、重金属超标等诸多原因, 猪肉的出口量不到产量的1%, 而且进口大于出口, 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国际贸易竞争力。
2.3 饲料加工生产不执行标准
有的饲料生产商不执行相关标准, 为了让猪的长相和卖样好而在饲料中大量添加砷制剂;为了提高猪的瘦肉率而添加“瘦肉精”;为了猪生长快、早出栏, 在饲料中添加促生长激素类药物;为了预防疾病, 在饲料中添加药物特别是抗生素类药物。
2.4 管理体系不健全
生猪生产环节属于农业畜牧归口管理, 深加工及销售环节属于商业流通部门管理, 市场销售又属于工商、质监部门管理,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 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 重复执法, 要么会推诿不管, 相互扯皮。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可乘之机。
此外,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不力, 使得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
3 解决猪肉产品安全的对策
3.1 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生猪养殖环节是食品安全的源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就是要在整个养殖环节上或养殖产业链上下功夫。首先是标准化, 即生猪良种化, 养殖设施设备现代化, 生产规范化, 防疫制度化, 粪污无害化。其次是规模化, 生猪养殖达到一定的规模以后, 从选种配种, 生产保育, 到育肥出栏都有一整套的操作管理规程, 因此, 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首要环节。
3.2 严格执行休药期
实施休药期制度是保障畜产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4] 。有些药物虽允许使用, 但在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需要一个过程, 一般为20天左右, 如果时间不到就上市销售, 兽药残留严重, 会对人体造成潜在的危害, 应加强兽药休药期的管理, 严防兽药残留量超标的产品进入市场。要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法制教育, 广泛推广科学养殖和合理使用兽药的知识, 全面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科学技术水平, 使其自觉遵守用药和饲养管理规定, 确保畜产品安全。
3.3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 (厂) 标准化规模化建设
屠宰场是肉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口。屠宰企业除对生猪进行屠宰工作外, 还应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食品加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把关, 建立健全屠宰档案管理, 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同时, 屠宰场的硬件设施标准化规范化, 如机械化屠宰加工、冷链分割包装、冷链运输、冷链销售, 使生猪屠宰及深加工企业形成一体化、全程产业化的大规模自养、自宰、自加工、自销售的经营模式, 解决激烈的竞争所带来的成本问题、防疫问题、生产问题、安全问题, 真正实现质量可控制、产品可追溯的目的。
3.4 实施品牌战略
政府应重点培育带动力强、在业内知名度高、品牌信誉好的龙头企业, 统筹建设规模养猪场、饲料生产企业和屠宰加工基地, 引导和培育本地企业或本地品牌, 必要时招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通过加工企业连接养殖企业, 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加工, 延长产业链, 提高猪肉产品的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
3.5 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责任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 确保兽药、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对发现销售过期、伪劣、违禁兽药、饲料的经销者及时进行通告, 加大处罚力度, 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的安全。对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的监管, 要通过联合检查、综合执法形式, 实现信息共享、监管合力, 严厉打击制、售劣质畜产品的行为, 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同时, 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多方联合行动”的原则, 进一步健全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 加强督促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进口猪肉“入侵”我国市场.中国肉类协会简报, 2012, (2) :19~20.
[2]对食品安全的思考.中国肉类协会简报, 2012, (3) :32~35.
[3]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多系人为.中国肉类协会简报, 2012, (2) :26~27.
篇2:睢宁县生猪及其制品安全状况及对策
一、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现状及内涵解析
(一)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现状
工业时代对动物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浪费迫使人类对现状进行深刻的反思。伴随着动物权利思想和动物权利运动,各国陆续颁布动物福利法、反虐待动物法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以保护我们的朋友——动物。
当动物保护运动在全世界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的时候,中国动物保护的现状却令人堪忧,走私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活动就是典型的对动物保护事业的威胁和挑战。在国际上,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仅次于走私毒品、武器,是全球第三大走私对象。据估计,野生动植物每年走私额约500亿美元。动物走私活动如此猖獗,给野生动物的保护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各国已经采取行动对动物走私活动进行遏制,我国也一直致力于此项活动,并在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
(二)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概念及相关立法规定
1概念解析
所谓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即违反海关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采取运输、携带、邮寄等方式将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运出境外或者运进境内。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罪最为奖键的是对珍贵动物的界定,即什么样的动物属于珍贵动物,珍贵动物的具体特征有哪些。甚至珍贵动物具体名单的明确列举。珍贵动物一般是指中国特产、稀有或者濒危灭绝的以及数量较少或者分布地狭窄的野生动物。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对“珍贵动物”的具体内涵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而珍贵动物制品。主要是指珍贵动物的皮、毛、骨等制成的食品、药品、服装、装饰品以及其他物品。
我国政府一直将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早在1981年,我国就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并不断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海关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走私动物及其制品罪作了明确规定。
2相关立法规定
(1)《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151条第2款对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其第四条对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作了更为详细、更具操作性的规定。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下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的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或者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虽未达到本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2、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3、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的。4、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配套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原因剖析
我国在打击走私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方面一直做着不懈的努力,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对走私濒危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处罚力度最大的国家。但是反观我国目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走私的现状不禁令人堪忧。国家濒危动植物管理办公室执法处处长万自明对此做了精辟的概括“我国是世界上走私濒危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之一。”在法律的震慑下,走私活动却越亦猖狂。是什么原因导致现今如此尴尬的局面,我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可探讨的地方:
(一)利益天平的失衡
如果把走私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比作一架天平,那么走私分子和国家就位于天平的两侧,他们是不同利益的代表并相互博弈。最为关键的砝码就是作为消费者身份出现的公民,如果走私活动不是使公民受害甚至可能使作为消费者的公民受益,结果显然是走私活动屡禁不止;如果公民站在国家利益的一边。积极与走私活动做斗争,结果将会很明显。正如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论述的一样,“当某种犯罪在人们看来不可能对自己造成损害时。它的影响就不足以激发起对作案者的公共义愤,与己无关的后果只给人留下一些极淡薄的印象,因而人们看不出走私对自己有什么损害,甚至还经常从中受惠。它不像其他自然犯罪,如杀人、抢劫、盗窃犯罪,普通民众凭伦理道德就可以判断是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一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但是另一方面又规定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样就出现了类似于国有资产的权利主体虚设的尴尬境地。公民在保护珍贵、濒危动物,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中的利益并没有在法律中有所体现,并成为走私犯罪的无辜帮手。
(二)困难中行进的执法
在巨额利益的刺激下,走私珍惜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日益呈集团化、智能化。犯罪集团化:境内外勾结,共同作案,形成“组织货源——运输——走私进出口——销售”一条龙作业,其团伙内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在作案方式上单线联系,大量雇佣不知情人员代为运输,导致很多案件只能查获赃物,却难以破案,犯罪分子作案越发嚣张。犯罪智能化:很多犯罪分子使用的是卫星电话、无声冲锋枪、武装车辆等优良、隐蔽的
作案工具;利用海、陆、空、河建立走私的立体交通网络;利用银行快捷的汇兑来取代以往的现金现货交易;采取伪报与夹藏的方式逃避海关的检查等。
与犯罪分子的智能化相比,各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如海关虽然配备了大型的电离子集装箱检测设备,但由于人力、物力有限,面对如此多的进口货物,最高的检测率不超过10%,客观上给那些居心不良的动物贩子提供了,逃脱检查的空隙。而位于打击野生动物走私第一线的各派出所又因为缺乏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设备错失良机。
(三)不正确的饮食观
目前,走私进入国内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主要流向三个地方:一是巨大的餐饮消费市场。这在我国南方最为普遍,饭店对外销售的菜肴中包含着从走私分子手里购买的走私野生动物。二是中药市场对野生动物的需求,如穿山甲鳞片、虎骨都是调节内分泌、治疗痛风的中药成分。三是收藏市场对野生动物的需求。野生动物被做成标本,成为一些人家中的装饰摆设。由此可见大部分的野生动物用作满足人们的口腹之欲。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曾对17个省市做过一次调查,结果表明:有46%的被调查者表示吃过野生动物,对于“流行吃野生动物的原因”的回答中,选择“相信能增加营养或有滋补作用”的占45.8%,有38%的人“因为好奇”而吃野生动物,此外还有近16%的人吃野生动物只不过是“为了显示身份”。由于不正确的饮食观念、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形成了一个规模相当大的珍贵动物制品消费市场,引导公民成为走私犯罪的帮凶,更加大犯罪分子的嚣张火焰。
三、规制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相关对策
(一)平衡利益结构
当前走私犯罪的相关利益三方:国家(政府)、走私分子和作为消费者的公民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国家虽然是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者但是其所享有的所有权是虚化和抽象化的。处于主体虚设的地位。作为消费者的公民利益并没有在法律中有所体现和保障,在打击走私动物的犯罪中处于利益无关方甚至是利益受益方。走私分子基于巨大的市场需求和高额利润的驱使在三方中处于最为激进的利益追求者。基于以上分析,重新构筑三方利益结构是一项可探索的措施。首先为国家利益寻找代理人,使国家主体地位现实化,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利益代理人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引入首长负责制度、部长负责制。其次是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公民在打击走私动物犯罪中的权利,调动公民保护动物的积极性,而不是仅仅强调义务。比如对检举或控告走私动物犯罪活动的公民可以给与奖励,对提供犯罪线索的公民可以给与奖励和表彰等。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如津巴布韦、博茨瓦纳等国家,为保护野生动物从明确产权的角度制定政策和法律,把私人领域的大象私有化,使之成为私人物品。
(二)加大执法力度
1面对走私动物犯罪的集团化和智能化,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打击走私动物犯罪的海关缉私、森林警察、工商等多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例如推行办公自动化,采用计算机对进出口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配备技术先进的检查设施、交通工具和武器装备等。
2海关、林业、公安、检疫、工商等多个部门联手行动,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反走私之网。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边境和出入境管理。建立海关、公安边防、检验检疫、林业、农业(渔业)、工商、铁路、民航、森林公安等部门在边境地区联合打私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并完善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互通有无,定期开展各职能部门联合打私专项行动。同时可以借鉴美国等少数国家采用限关的管理措施,即指定若干个固定口岸和临时性口岸专门作为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进出口,并安排专门人员从事检查工作,这种与海关、警方力量结合起来的工作方式,使执法有效性大为提高。特别是近年来走私动物犯罪活动出现了为逃避南方相对较严格的检查而逐渐北移的趋势。以往通过南方口岸走私的犯罪分子。现在选择了用小渔船从国外走私进口,然后通过转运的方式绕道犯罪分子自认为相对缺乏打私经验的北方口岸入境。
3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并加强与国家刑警的合作。走私动物的犯罪活动大多是内外勾结,组织严密,分工细致。针对这一犯罪特征,加强国际合作就显得及其重要。国际和国内形成统一的打击走私动物犯罪活动之网。因为动物资源不仅是单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源更是全世界的资源,对全球的环境和生态有着重要作用。可采用的措施包括定期会晤、经验共享和交流、情报信息共享、合作等制度。
(三)观念的变革
篇3:会宁县水资源状况及发展对策
关键词:会宁水资源,状况,措施
会宁县位于甘肃省中部、白银市南端, 地理位置在北纬35°33′~36°26′、东经104°31′~105°34′, 全县总面积6439平方公里, 属陇西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辖28个乡镇, 总人口58.8万, 其中农业人口55.8万。境内有汉、回、蒙古、满、藏、东乡等6个民族, 是白银市乃至甘肃省地域的人口大县, 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
一、水资源状况
㈠降水会宁地处内陆, 属温带季风性气候, 气候干燥, 降水少, 蒸发强, 日照时数长, 年降水变率较大。平均降水量为373.8毫米, 且时空分布不均匀, 南多北少, 南部山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50毫米, 北部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70毫米, 主要集中在6月~9月, 占全年总降水量的70%;多年平均气温6.4℃;年平均蒸发量1800毫米以上, 是降水量的5倍多。
㈡地表会宁属黄河流域, 境内主要河流为黄河一级支流祖厉河, 总流域面积10653平方公里, 上游境外面积4657.16平方公里, 境内5067.6平方公里, 占全县面积的90%, 其余为下游靖远面积;全河总径流量1.38亿立方米, 其中入境7850万立方米, 境内5970万立方米;年输沙量约6100万吨, 流域平均年侵蚀模数为5700吨/平方公里。祖厉河为季节性河流, 祖厉河流域的多年平均降水总量18.35亿立方米、降水深361.5毫米。因受地质地貌条件的制约, 缺乏地下水补给和调节, 径流的主要部分由暴雨产生的洪水构成, 利用价值很小。全县自产地表水资源总量约7250万立方米;目前具有地表水供水的水利工程:水库、塘坝、渠首引水工程、引黄提灌工程 (外调水) , 总供水规模10200万立方米;实际供水总量7310万立方米, 其中可利用地表水510万立方米, 外调水6800万立方米。
㈢地下水会宁属黄土丘陵沟壑区, 地下水只有第三系不透水层以上黄土裂隙水和第四系冲积洪积卵砾石层潜水, 由于剧烈的土壤侵蚀作用, 黄土覆盖层被切割成千沟万壑, 大部分沟底成第三系不透水层, 因此地下水的储藏条件差, 量小, 且与年降水的补给关系密切。在时空分布上, 中北部降水入渗形成地下水只占总量的30%, 70%的地下水资源量在祖厉河上游及关川河谷地带。全县地下水资源总量约1058.2万立方米, 可利用的水仅为106万立方米;目前实际开采量约400万立方米, 严重超采约300万立方米, 结果造成地下水位逐年下降。
㈣水污染现状2011年全县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50万吨, 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0万吨, 其他50万吨。
二、水资源的利用现状
会宁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县, 可利用水资源量为7416万立方米;其中:可利用地表水7310万立方米 (外调黄河水6800万立方米) , 可利用地下水106万立方米;人均仅120立方米, 是全省人均1150立方米的十分之一, 水资源低于严重缺水线;目前总用水量8072万立方米, 其中农业用水量7300万立方米, 工业用水量120万立方米, 城镇生活用水292万立方米, 农村生活用水300万立方米, 生态用水60万立方米, 缺水量656万立方米。
预测到2020年后会宁县城镇将进入严重缺水期, 水资源缺口达800万立方米,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工业用水、城市用水量急剧增大, 水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显现, 造成农业用水紧缺, 工业生产停滞, 城市供水限时。农业用水占全县用水总量的80%, 全县农业灌溉大多采用大水漫灌的形式, 水的浪费相当严重, 水的利用率低, 只有30%~40%。水资源存在极大的浪费, 因此应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发展节水型工业, 日常生活中应提倡人人节约用水, 为构建节水型社会而努力。
三、应对措施
截至2010年, 全县已建成各类主要供水工程设施77处。其中:小型水库工程11座, 总库容2635万立方米, 设计供水能力2429万立方米, 现状供水能力只有230万立方米;引水工程1处 (关川渠万亩灌区) , 设计供水能力420万立方米, 现状供水能力210万立方米;提水工程1处 (靖会电力提灌) , 总干设计供水流量为12立方米/秒, 设计供水能力8000万立方米 (含靖远灌溉面积) , 会宁灌区现状供水能力5400万立方米;64处机电井供水设施, 现状年供水能力52万立方米。其他供水水源工程主要有农村庭院集流工程, 共建成水窖30万眼, 年雨水集蓄量为991万立方米。这些工程的建设对会宁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今后,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 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技术上, 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发展节水型农业, 采取大畦改小畦、支斗农渠衬砌、管道输水、地膜覆盖措施和滴灌、喷灌、微灌高新节水措施, 比传统的漫灌节水30%~40%, 可以节约大量的水资源;依靠科技, 利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充分发掘老灌区的节水潜力, 发展节水农业。依靠技术措施, 发展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 提高城镇居民日常节水意识, 努力构建节水型社会。在经济上, 运用经济措施节约水资源, 水价格偏低也是水资源浪费的一个原因, 过低的水价不能充分约束公民节水, 应适当提高水资源价格, 运用经济措施对水资源进行微观调控, 水价提升不单单是一个价格问题, 还可以使公民养成一定的节水观念, 当然水价也不能调得太高而加重农民的负担, 水价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既不能加重农民的负担, 又要为超额用水而付出代价, 运用经济措施节水是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
在工程上, 被喻为陇上“都江堰”的引洮供水工程将于2013年实现一期工程通水, 这意味着, 跨甘南、临夏、定西、兰州、白银5市 (州) 11县155个乡镇, 能解决300万人口饮水难问题的甘肃历史上最大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发挥效益, 会宁北部11个乡镇20万人即将饮用上甘甜的洮河水, 几代人期盼了半个多世纪的“洮水之梦”将变为现实。二期工程也即将实施, 工程将向会宁年总输水1.2亿立方米, 会宁人民将彻底告别水荒。
篇4:睢宁县生猪及其制品安全状况及对策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采取随机整群抽样调查的方法对辖区内8个镇、3个乡2012年3~5岁在园儿童5575例, 男3367例, 女2208例。所有儿童年龄均为实足年龄, 本组年龄3~5岁, 平均 (4.4±1.7) 岁。
1.2 方法
1.2.1 测量
使用统一量具对上述所有儿童进行身高 (身长, cm) 、体重 (kg) 的测量。
1.2.2 问卷调查
采用自制问卷对儿童性别、实足年龄、出生体重及身长、是否足月、喂养方式、添加辅食时间、居住地、零食食用情况、托儿所是否配备营养师、挑食情况、肉、蛋、奶食用量、食欲、重大疾病情况以及户外活动情况等信息进行调查。同时采用另一份自制问卷调查表调查儿童家长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
1.3 营养状况评价标准
营养状况评价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于2006年发布的5岁以下婴幼儿国际生长发育新标准: (1) 低体重:体重低于同性别、同年龄参照人群值中位数-2SD; (2) 生长迟缓:身高低于同性别、同年龄参照人群值中位数-2SD; (3) 消瘦:体重低于同身高、同性别参照人群值中位数-2SD; (4) 肥胖:体重高于同身高、同性别参照人群值中位数2SD[2]。其中 (1) ~ (3) 均为营养不良。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s) 表示, 进行t检验, 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儿童营养状况
经上述测量并根据上述评价标准, 5575例儿童中营养状况正常者4745例 (85.11%) , 肥胖者390例 (7.00%) , 营养不良者440例 (7.89%) , 其中消瘦233例, 生长迟缓243例, 低体重221例。
2.2 儿童营养状况相关因素
经上述统计分析, 营养不良儿童与正常儿童出生体重、是否足月产、喂养方式、生后添加辅食时间、居住地、零食、挑食、肉蛋奶食用量、食欲、重大疾病、户外活动等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1) , 肥胖儿童与正常儿童性别、居住地、零食、肉蛋奶食用量、食欲、家庭经济状况等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或P<0.01) , 详见表1。
*与正常儿童比较, P<0.01;△与正常儿童比较, P<0.05
3 讨论
5 岁以前是儿童生长发育的第一个高峰时期, 在儿童的生长发育中作用较为关键。这一时期儿童生长发育或健康状况若出现问题, 多可导致不可逆的损伤或较差的结局, 且在以后的生长发育过程中均难以完全弥补[3]。3~5岁儿童营养问题主要有生长发育迟缓、低体重、消瘦等营养不良情况以及肥胖等。儿童的营养状况可在一定程度上综合反映该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膳食营养状况以及卫生保健等的情况[4]。
儿童时期的营养状况不仅可影响其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 同时对于成年后的健康也具有较大影响。因此, 探讨儿童营养状况对于人口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5]。笔者对抚宁县5575例3~5岁2012年在园儿童进行了营养状况调查及相关因素分析, 结果显示营养状况正常4745例 (85.11%) , 肥胖390例 (7.00%) , 营养不良440例 (7.89%) 。本研究发现, 出生体重低、早产、纯母乳喂养、生后添加辅食晚、居住在农村、零食食用多、挑食、肉蛋奶食用少、食欲差、有重大疾病病史、户外活动少的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高;而男性、居住于城镇、零食食用多、肉蛋奶食用多、食欲好、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儿童肥胖发生率较高。
综上所述, 3~5岁儿童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 该时期儿童的营养状况不可忽视。为了改善该时期儿童的营养状况, 笔者认为应从出生时起注意营养搭配, 且需要儿童父母、儿科保健医生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摘要:目的:调查抚宁县儿童营养状况并分析其相关因素。方法:调查抚宁县2012年在园3~5岁儿童5575例的营养状况并分析其相关因素。结果:营养状况正常4745例 (85.11%) , 肥胖390例 (7.00%) , 营养不良440例 (7.89%) ;营养不良相关因素为出生体重、是否足月产、喂养方式、生后添加辅食时间、居住地、零食食用情况、是否挑食、肉蛋奶食用量、食欲、重大疾病、户外活动 (P<0.01) ;肥胖的相关因素为性别、居住地、零食食用情况、肉蛋奶食用量、食欲、家庭经济状况 (P<0.05或P<0.01) 。结论:3~5岁儿童的营养状况不可忽视, 影响因素较多, 为了改善该时期儿童的营养状况, 应从出生时起注意营养搭配, 且需要家长、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关键词:儿童,营养状况,相关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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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冬梅, 刘爱东, 于文涛, 等.2009年中国贫困地区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状况及其影响因素[J].卫生研究, 2011, 40 (6) :714-718.
[4]李玲, 赵冬梅, 王广宇, 等.济南市5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 2009, 24 (5) :629-631.
篇5:睢宁县生猪及其制品安全状况及对策
全县共建设镇、村内集中供水工程100处, 全部采用深水井开采地下水。供水水源井307眼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8眼) , 深度一般在60~120 m。供水范围为全县16个镇及1个经济开发区共353个行政村。
1 睢宁县水质安全状况评价
1.1 评价方法
评价项目按照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和睢宁县地下水源地水质情况确定。一般污染物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p H值、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有毒污染物包括硝酸盐、氟化物和砷[1,2]。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对有毒污染物采用单因子评价;对一般污染物采用等权重评价。在计算有毒污染物指数、一般污染物指数的基础上, 采用上述2类最差的1个指数作为综合评价指数, 分优、良、中、差、劣等级, 分别以1、2、3、4、5表达, 用以反映饮用水的水质状况。
1.2 地下饮用水水质总体状况
丰、枯水期各监测1次的结果表明, 水质综合指数为2~3的安全水厂有83座, 水质综合指数为4~5的不安全水厂有17座。从一般污染物指数评价结果看, 98%水厂水质安全;从有毒污染物指数评价结果看, 有超过17座的水源井存在水质安全问题;从综合评价结果看, 4级轻度不安全井12座, 经过适当处理后可作为生活饮用水, 5级严重不安全水厂仅5座。不安全水厂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铁和锰超标。
1.3 各乡镇地下饮用水水质状况
根据睢宁县地下饮用水水质不安全状况评价结果得出的不安全水厂比例来看, 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不安全问题的乡镇有官山、李集、梁集、庆安、邱集、睢城、桃园、姚集, 其中庆安和桃园供水水质较差, 水质不安全比例超过30%, 主要为氟超标。其余乡镇所监测水厂水质均较安全。
2 主要污染因子
从监测数据分析, 最主要的超标因子为氟化物和锰, 另有极少数铁和硫酸盐超标, 铁、硫酸盐超标基本上与氟化物超标并存。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睢宁县地区全新统孔隙水水质最差, 中上更新统孔隙水水质较差, 皆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下更新统及上第三系孔隙水和岩溶水为较理想的生活饮用水源。
3.1 地氟病
地氟病通常被认为是由于长期饮用含氟量较高的地下水所致。该病的发生往往与病区环境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密切相关, 据有关文献结合本次获得的水质分析成果, 睢宁县高氟水 (指地下水中氟离子含量大于1.0 mg/L) 主要存在于大王集、岚山、庆安南部、桃园北部、梁集和睢城一带的中上更新统孔隙含水层中及梁集—睢城—邱集西北部一带的下更新统及上第三系孔隙含水层中。濉宁县地区总体上处于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的下游, 有利于氟的富集有关。睢宁县地氟病与高氟水的分布范围并不完全一致, 主要分布在王集东北部, 姚集南部及睢城东南部—邱集一带的局部地段, 这可能是由于氟在水中有多种存在形式, 而不同的存在形式致病机理不一样。
3.2 地下水污染
城乡地区地下水主要由工业三废及生活垃圾所引起, 农村地区地下水主要被农药、化肥和污灌水污染。资料显示, 睢宁县全新统孔隙水氨氮、氟等指标超过饮用水卫生标准。
3.3 存在混合开采及资源浪费现象
睢宁县绝大部分生产井没有按照有关规定 (即分层取水) 进行施工, 导致多个含水层混合成井, 并最终形成多个含水层同时发生水质恶化[3]。此外, 串层开采不仅不利于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还给有关水位、水质分析、开采量等调查统计资料的利用及地下水资源量分层计算工作带来困难。
4 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对策
睢宁县农村共有集中式供水厂100处, 供水总规模为77 223.0 m3/d, 受益人108.27万人, 占全县农村总人口90.78%。调查发现该县有19座不安全水厂,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恢复和改善地下水源地的良好水质。
4.1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加快制定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特别是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修订完善地表水和地下水等质量标准。为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要加快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相关条例, 防治农村面源污染[4]。
4.2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农民由于受到自身教育程度的局限性, 对环保知识了解少, 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广泛开展饮用水安全宣传教育, 农村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农民自身和后代的健康, 提高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程度和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切实保护群众自身利益。
4.3 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农村面源污染是农村饮用水源不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 农药、施肥、秸秆、生活污水、禽畜等面源污染有增无减。要做到面源治理, 首先要加大科技投入, 建设生态农业, 倡导绿色农业;其次, 要加大力度研究农村秸秆禽畜的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再者, 加快农村生活固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工作和农村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4.4 进一步提升水处理能力, 确保饮用水质安全
针对睢宁县高氟、铁、锰、硫酸盐等超标问题, 采用物理或化学处理设备进行降氟或除铁等处理, 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这就需要改变以往的只保证农民有水喝的情况, 而是要加大资金投入, 提升水处理能力, 在保证农村饮用水量的同时, 水质也要得到保证。
4.5 加强水质监测工作
目前农村饮用水安全基本上依托卫生防疫站, 每年只在汛期和非汛期对农民饮用水水质开展1次水质监测工作。监测频次少, 监测项目少是目前农村饮用水监测的现状。目前睢宁县积极筹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规划到2015年将具备饮用水106项的检测能力, 充实水质快速检测设备, 提高及时发现饮用水安全隐患的技术能力。
5 结语
睢宁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虽然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随着国家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和跟进, 睢宁县在政府的领导下, 也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 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会得到进一改善。
摘要:通过对睢宁县农村饮用水水质进行评价, 结果表明农村部分地区饮用水仍存在着安全隐患, 并对主要污染因子、分布情况、污染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农村地下饮用水,水质安全,评价,问题,对策,江苏睢宁
参考文献
[1]万正成, 周沛勇, 刘沂轩.邳州市农村地下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评价与分析[J].江苏水利, 2012 (11) :24-25.
[2]周保太, 周倩.睢宁县农村地下饮用水源地安全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 2013 (2) :230, 232.
[3]刘沂轩, 熊彩霞.地下水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及对策[J].江苏水利, 2003 (5) :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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