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关键词: 公司 职责 生产 规定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精选6篇)

篇1: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

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7.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价;

8.协调其他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五)其他副总经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督促分管单位和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3.对分管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总工程师

1.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级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 3.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问题,审批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科技投入。

(七)工会主席

1.负责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合法权益; 2.参与开展群众性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修改; 5.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八)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工作分工,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

职能部门通用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部门的人身、交通、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危险物品、设施设备以及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规定要求,负责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等工作;

(五)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收集、识别,并交主管部门汇总发布;

(七)按照规定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第五条

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国家、部委、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等公文处理工作;

(二)负责总部公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三)协助筹备、安排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六条

党委工作部(企业文化部)

(一)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并纳入企业文化建设;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事迹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公司文明建设工作内容;

(四)组织党、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第七条

企业管理部

(一)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体制改革规划时,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

(二)负责公司总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工作。

第八条

财务产权部

(一)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并监督使用;

(二)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统计、核算管理。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职工培训中心、外事办公室)

(一)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和选拔中,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管理业绩;

(二)负责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公司总体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做好安全监管人员的培养和选拔;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条

生产管理部

(一)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将安全指标纳入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

(二)责任制考核时,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考核内容;

(三)督促、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措施及现场文明作业等工作的落实;

(四)负责监督各单位劳务外包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

投资管理部

(一)按规定负责组织公司投资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可研评审和预评价;

(二)督促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可研评审和预评价。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

(一)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业病防治和防汛及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交通、消防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建议;

(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生产、交通、消防管理制

(二)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劳动防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配置,改善员工劳动条件;

(三)负责在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过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四)负责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九条

营销中心

(一)负责在制定营销管理制度中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二)负责在营销实施过程中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研发(技术)中心

(一)指导安全技术研发、引进推广安全课题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时要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

集中采购中心

(一)负责发布公司合格劳务组织,建立劳务组织“黑名单”;

(二)负责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将安全方面的条款纳入合同内容;

(三)依照相关规定,采购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和物资。

第二十二条

荆门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保卫部、离退休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二)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第四章 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班子成员、各部门和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通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扩展到每个部门,延伸到每个班组、每位员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公司系统内,构建职责明确、层次清晰、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五章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五条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六条

员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

篇2: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第17条 公司系痛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18条 各级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57条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5、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尤其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6、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9、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19条 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20条 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21条 公司系统内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经营者进行责任追究。

在公司系统内部考核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篇3: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关键词:落实,责任,实现,目标

本文从两个层面谈如何推动各级部门及全员实现目标责任:第一, 从制度建设上落实好公司与各级部门间的管理权限及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二, 为实现公司的目标责任, 应推动各级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心, 必然要加强公司的管理及服务理念。

首先, 我从制度建设上如何落实好公司及各级部门的管理权限及人员岗位职责谈起。

一、公司对各部门的管理原则

1.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 对各部门实行“统分结合, 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 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各部门充分授权。

2.公司按照年度产值目标, 跟各部门签订内部承包经济责任书, 下达各部门经济责任, 严格考核制度, 为实现经济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

3.各部门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和业务执行, 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 并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 以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置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时, 各部门应当执行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4.公司对各部门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5.公司与各级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要到位, 各负其责, 各尽其职, 理顺工作关系, 防止本末倒置, 按既定方针办事, 才能保证目标责任的实现。

6.建立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及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运行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综合事务管理制度、考核奖罚制度等等, 理顺公司与各级部门之间的管理权。

二、公司及各部门的人员岗位职责应明确

1.基本定义

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是组织为完成某项任务而确立的, 由工种、职务、职称和等级内容组成。职责, 是职务与责任的统一, 由授权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两部分组成。它有助于任职者清楚自己的主要产出领域及结果;也有助于管理者明确所需人员素质要求。

2.作用意义

(1) 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

(2) 有效地防止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

(3) 提高内部竞争活力, 更好地发现和使用人才;

(4) 是组织考核的依据;

(5) 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意思;

(6) 规范操作行为;

(7) 减少违章行为和违章事故的发生。

其次, 为实现公司的目标责任, 应积极推动各级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心, 必然要加强公司的管理及服务理念。

三、只有把责任心和责任制统一起来, 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 才能确立一种良性的工作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以岗位责任制的强制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作为实现目标责任的必要措施, 也是提高员工责任心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因为责任心体现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 履行工作职责不能离开本职工作这个最基本的舞台。作为公司的员工, 由于是伴随着集团公司的发展而成长的, 经历了公司企业文化的建立以及公司企业文化的积淀和升华, 也使员工深刻体会到, 只有在完善的岗位责任制的规范下, 才能培育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也才能在岗位上实现脚踏实地、尽职尽责的工作责任心。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是推动员工提高责任心的基础

为了不断增强责任心, 公司在前几年的改革中, 与机构调整同步,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 相应的基层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结合本部门实际的岗位责任制和制度措施。

岗位责任制是公司对其管理活动事项的重要方面所做的标准化文字规定, 是管理者的行为准则, 它反映着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方法和提高员工责任心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因此, 在公司深化改革中制定了公司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说明书, 就是为企业管理活动事项做出标准化的文字规定以作为管理者的行为准则, 使公司管理工作实现数字说话、程序办事、制度管人的管理理念。

岗位责任制本身就是一种规范。岗位责任制是公司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岗位责任制的表现形式或组成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设计、职能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工作说明, 专业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标的等岗位责任制类文件。公司因为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制定这些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的规定和准则, 就是要求员工在岗位行为中按照公司经营、生产、管理相关的规范与规则来统一行动和工作, 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企业岗位责任制, 公司就不可能在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运行下实现公司的目标责任。

岗位责任制的规范性与责任心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为基础、互相作用、互相影响关系。良性的循环关系是两者保持统一、和谐、互相促进和提高的关系。作为公司来讲, 应该努力使岗位责任制的规范性与责任心因素之间的关系呈良性关系, 也就是说, 规范性的因素是提高责任心的基础。只有这样, 岗位责任制才能在规范和实施与责任心的双重作用下不断完善、不断发挥其保证与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使岗位责任制成为规范员工行为, 提高员工尽职尽责的一种使命。所以, 在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规范之下, 员工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把责任心作为员工立足社会、成就事业最基本的人格品质。

2.企业文化是提升员工责任心的良好条件

员工良好责任心的培养与提升, 需要有良好的文化环境。以统一的价值观和先进的企业文化, 通过一个持久的作用过程, 使员工对其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体验, 由此提高了员工对公司的认同度和归属意识, 进而形成累积效应, 并逐渐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形成一种良好的责任心氛围。

当良好的责任价值理念深植于广大员工的心灵深处, 成为员工自觉行动的时候, 公司就会人心凝聚, 生机勃勃, 产生巨大的生产力和强劲的竞争力。

通过培训教育, 使员工自觉自愿地提高了工作责任心, 对工作岗位标准形成条件反射, 责任行为养成习惯, 达成统一的责任行为模式尽职尽责的氛围, 从而提高整个组织的责任心, 构建公司的防火墙。只有这样, 才能谈得上公司对员工责任心的培育, 也才能使目标责任的实现有了基础保障。

四、强化公司服务理念,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当然, 谈到公司管理及服务理念, 就会涉及 (下转第36页) 到公司各部室, 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理念的基本意义在于服务意识水平的强弱以及对工作管理质量的好坏都直接影响着公司未来的发展。就目前我国公司的管理现状来说, 公司机关不仅肩负着公司的业务管理、业务服务等不可怱视的基本职能, 机关工作对企业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的优化改革也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水平, 对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有重要的意义。

服务理念是公司机关工作中许多的工作因素之一, 也是最重要的一种, 它也会涉及很多的内容, 我仅对机关工作服务理念有以下几点浅显地认识:

1.明确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岗位职责

这是开展工作办理业务的重要条件, 只有员工明确了自已的工作职责, 了解自身所处的环境, 充分意识自身的价值, 才能在加强自身的服务管理理念上下功夫, 才能够更好地进行工作计划, 维持有序的工作秩序, 才能够在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转的同时提高我们公司内部的管理水平, 达到预期的目的。

2.加强对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如果没有监督, 势必会造成机关工作人员对自已的本职工作有所懈怠, 以至于不能按照本职岗位责任的要求去做, 不仅仅达不到预期的工作效果, 更谈不上管理水平的提高。监督仅靠公司领导去做, 由于工作关系, 达不到时常的效果, 对此我们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之间的互相监督理念, 对工作怠慢的现象进行互相管理, 确保大家的工作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同时, 也要进行自我监督, 双管齐下, 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最后, 我想说是:落实部门责任, 实现经济目标, 重点在于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 同抓共管, 立足本职, 业务精湛, 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理念新颖, 团结一心, 众志成城, 真正起到助推公司各级部门责任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周亮亮.刚柔并济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J].现代企业, 2009, (1) :31-32.

[2]郑炳康.强化服务理念, 提升服务品质[J].福建金融, 2002, (8) :22-24.

篇4: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关键词】安全;教育培训;种类;重要性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也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功实施和有效运行的关键,2011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4.4.2“能力、培训和意识”中明确规定:“组织应确保任何在其控制下完成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任务的人员都具有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应依据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来确定。组织应当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使在本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2005年以来,本院通过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更加深切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及要求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员工掌握安全法规的要求、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的必备手段。只有员工具有强烈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才能使所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只有员工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具有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避免或降低安全风险。特别是随着本院各项工作业务的不断拓展,海外、总承包、监理业务安全管理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形式越来越复杂,管控方面越来越多,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形势下越发凸显出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因此,本院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努力改进,除全面修订《人力资源及培训程序》、《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外,还不断完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细化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人员职责,明确具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内容、考核与检查内容等。以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引导和强化员工学习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新技能、解决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本文结合具体实践,对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的理解

1.总要求

对本院员工、聘用人员都应接受有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1)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2)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4)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及以往存在问题。(5)应急准备与响应;紧急救护法、应急预案,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等。

2.院主要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院主要领导干部上岗前应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上级和本院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等,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1)安监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每三年接受国家有关机构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每年参加外部培训及现场安全学习。

(2)二级安全网络部门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部、监理部、勘测工程部、海外事业部、项目经理部、技术质管部、院长工作部、工会等),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安监部还应组织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再培训。

(3)每年安监部会同工程部、监理部、勘测工程部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多次安全考试考试内容必须包括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等。

(4)二级安全网络部门专职/兼职安全员要经常性地指导本部门三级安全网络人员,并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与复训

(1)对本院正式职工和聘用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以后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复训。

(2)安监部要做好本院特种作业人员状况的统计工作,督促有关岗位人员的初训或复训,保证做到持证上岗。

(3)对院总承包工程,现场项目部要检查分包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全员培训合格证,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新入院大学生、研究生岗前安全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和安监部每年组织新分配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岗前培训时,必须设定专门的安全培训课程,包括适用的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6.上岗、转岗、离岗适应性培训

(1)各部门对新聘用人员、借用人员、临时工等,都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其岗位工作安全责任较大时,安全教育培训更不能降低要求。可外聘专家或本院/本部门称职人员进行培训。

(2)当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技术条件、安全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使其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形式可多样化,但必须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对违反操作规程、院安全生产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违章的责任者,除按院《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和《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处理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离岗培训、在岗学习等形式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院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方法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针对不断拓展海外业务,本着“海外项目安全管理不低于国内安全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到每批人员出国前进行安全培训,完善《出国前安全教育手册》,强化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确保掌握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7.全院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每年年初安监部会同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提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增补;对培训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根据上级和院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需求,随时补充调整计划,以适应院及各类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及发展需求。坚持不懈地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如:网上开办“安全监察”专栏、每月编印安全简报、制作安全宣传展版和安全培训课件、开展“安全在我身别”主题摄影比赛、开展安全知识答卷或竞赛、应急演练、播放事故案例教育片。

8.检查与考核

安监部及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其安全教育培训、参加院安全教育活动、专项安全培训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纳入院综合考核。培训主管部门通过日常、每月及每季度三级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偏,实施考核和处罚。

篇5: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1.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2.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二级以上医院和大型体育场馆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3.中层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4.各组室的负责人是学校的三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在上一级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实施本部门、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实施本部门、组室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3)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学校条线(部门)安全职责

1.卫生工作

(1)在不同的季节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宣传。

(2)及时发现并向领导汇报学生中的传染病情,指导有关教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

(3)负责食堂食品进货、加工、配送过程的卫生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不能改正或问题严重,及时向校领导汇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负责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防投毒、防污染。(5)负责学校公共场所、厕所等环境卫生的监督。

(6)及时处理学生的急病和意外伤害事故,配合班主任及有关老师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7)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及意外事故,需要送医院抢救的及时护送,经校领导批准,上报上级部门。

2.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监督食堂承包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定期抽查食堂的进货、加工、配送各环节的卫生与安全。(2)及时指出食堂存在的问题,不能改正的,逐级上报。(3)监督分发师生用餐过程的卫生与安全。(4)监督食谱和实际供餐的质量与数量。

(5)协调学校与食堂承包商间的关系,根据用餐人的意见,适时调整食谱,力争提高伙食质量,及时处理食品卫生方面的问题和事故。3.学校设施、用水、用电等设备的管理

(1)负责学校用水、用电设备的维修,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2)负责学校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教学设备、门窗、桌椅等的维修,保证使用者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

(3)定期巡视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包括操场中的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防止学生的伤害事故发生。4.专用室的管理

(1)负责专用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保证每个使用者的使用安全。(2)室内的设施、仪器设备使用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保养和维护,出现损坏及时修理或报修。保持设施和设备的完好。

(3)保证专用室中用电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学生容易触摸的地方必须有绝缘保护,防止触电。

(4)专用室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5.安全教育

(1)监督各班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执行情况,把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内容,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吃无证摊贩的食品,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在全校范围内,每学期至少开展1-3次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或防止意外伤害事故教育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3)把开展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6.体育工作

(1)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和体锻课或体育训练活动中,对所组织学生的一切活动,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首位。在学生活动前,讲好安全要求,必要时要有示范动作,并配以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然后有序地组织学生活动。学生活动时注意控制学生的间距和密度,避免碰撞或其它伤害事故发生。掌握不适应某种运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

(2)体育设施器械要经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体育器械的事故隐患,当时不能解决的事,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及时报修,修复前不得使用。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实施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2.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全面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防范意识。3.接受公安机关有关上级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联系互通信息。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定期检查有关设备,落实防盗、防火、防诈、防事故、防外来干扰等五防工作,确保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和教学秩序。

5.节假日对重要场所实施“封闭”措施,启封必须经总务处同意方可实施。6.对工作不负责,疏于防范,造成严重损失及后果者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工作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对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比,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三条 学校对违反各项治安防火管理制度行为的部门和个人,依照本细则予以处罚,其中涉及治安处罚事项均在公安机关委托或指导下进行。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来校短期工作、学习的人员)和进入学校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细则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第二章 检查、考核和奖励

第六条 学校各部门应自觉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和配合公安保卫部门进行检查,及时报告和整改安全隐患,并以此作为考核和评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 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办法。学校考核部门等单位;部门考核教研室、科室等基层单位;基层单位考核个人。学校考核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于当年末或次年初进行。各部门的考核,结合年终总结、个人考核自行进行。

第八条 学校设立治安保卫工作奖励基金。

第九条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依据下列标准评定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

(一)具备下列条件可评为先进集体:

⒈ 部门领导重视治安保卫工作。

⒉ 经常进行法制和“四防”教育,有明显成效。

⒊ 认真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内部治安秩序良好。

⒋ 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⒌ 无火灾、火警,无案件,无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⒍ 其它积极支持安全保卫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评为先进个人:

⒈ 在校内外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检举揭发、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⒉ 认真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收到较好效果的。

⒊ 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或在灭火、抢险中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做出较大贡献的。

⒋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保卫学校安全和维护正常秩序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的。

⒌ 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⒍ 其它积极支持安全保卫工作的情形。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考核为先进集体的,对单位给予奖励100-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100-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以给予500元以上的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行为。视情节、后果、态度可单处或并处通报批评、警告或罚款10-200元。学校师生员工违反校园治安管理的,还可以单处或并处党纪、行政处分、扣发奖金、工资;造成损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一)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⒈ 扰乱教学、科研、办公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办公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⒉ 扰乱图书馆、餐厅、运动场、学生宿舍或者其它公共场所秩序的。⒊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者进行其它流氓活动的。

⒋ 拒绝、阻碍师生员工依法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⒌ 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⒍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二)妨害校园公共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⒈ 非法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它管制刀具的。

⒉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非法取得或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⒊ 堵塞消防通道不听劝阻,尚未造成后果的。⒋ 有重大事故隐患,经保卫部门通知不及时整改的。⒌ 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或者损坏消防器材、设备的。

⒍ 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或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煤气炉、酒精炉等违规用具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⒎ 在校园内玩火、放火或燃放烟花、爆竹或在禁止烟火地点吸烟、使用明火,未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的。⒏ 工作场所下班不关门、不断电、不断气和不关窗、不锁门,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⒐ 故意损坏、移动沟井、坎穴覆盖物、标志、防护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⒈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⒊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⒋ 隐匿、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⒌ 胁迫和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的。

⒍ 用恐吓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四)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⒈ 盗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⒉ 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⒊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⒋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五)违反校园管理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⒈ 窝藏、销毁、转移赃物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⒉ 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⒊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反动淫秽物品的。

4. 未经允许私自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推销商品或未经允许进入校园回收废旧物品的。

5. 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

6. 故意破坏草坪、花卉、树木或污损路灯、公用电话或者其它公用设施的。

(六)违反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的: ⒈ 不按规定申报暂住证和出入证的。⒉ 未经允许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⒊ 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等破坏校园环境的。

⒋ 接纳、雇佣和留宿暂住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的。

(七)危害国家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第十二条 凡第十一条未列入的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行为,可以比照类似条款处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受胁迫或诱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未成年人违反校园治安管理的。

(三)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证人的。

第十五条 对违反校园治安管理的人的处罚,适用下列程序:

(一)传唤。对违反校园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予以口头传唤。

(二)讯问。违反校园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安全部门的讯问。讯问应当做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三)取证。安全部门向受害人或知情人了解情况,做出笔录,经证人核实后在笔录上签名。

(四)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裁决。

(五)给予罚款裁决的,由安全部门下达罚款通知书,一式两份,通知被罚款人到校财务处交款,由校财务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罚款者。被处以罚款者也可以当场向执法人员交款,但执法人员必须填写校财务处收据交付被罚款者。被处以罚款者,应交纳现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罚5%滞纳金。拒不交纳罚款的,予以加重处罚。

外单位人员身无现金的,扣留随身物品、证件,限二十四小时内携带罚款和证件或本单位证明,将被扣物品赎回,逾期不赎的,将被扣物品没收抵作罚款。第十六条 违反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部门取消当年评先授奖资格,对责任人要视情节、后果和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罚款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由有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赔偿:

(一)部门责任人不重视或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以致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混乱的。

(二)违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三)因失职发生火警、火灾、水灾、中毒、爆炸等灾害事故的。

(四)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要文件资料、现金、票证、贵重物资损失的。

(五)主管人员、值班人员因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对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存在的隐患,既不报告又不采取安全措施,在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

(七)贪生怕死、见死不救、不敢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放纵犯罪分子,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知情不举,包庇犯罪分子的。

第十七条 本校师生员工违法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学校可以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本校师生员工有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虽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但违反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或危害学校治安管理的,学校也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安全部门不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疏于检查、督促,发现隐患不报告、不请示、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造成不应有损失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 奖惩的审批

第十九条 学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单位上报材料,总务处和政教处审核,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所列处罚事项,均由学校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分别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给予通报批评的报校长办公室决定。

(二)给予扣发奖金、工资处罚的会同人事处、财务处商定。

(三)给予党纪、行政处分的会同党支部,工会,人事等相关部门商定。

(四)其它情节严重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报公安、安全机关处理。

第五章 事故上报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发现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酌情及时上报学区和社发局领导。

第二十三条 安全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追究相关部门及个人责任。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2.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的精神。

3.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4.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责任书制度

1.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3.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4.学校行政负责人在新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主要内容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5.学校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6.落实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责任书内容,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考核、评比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失职的给予处罚。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内实行通报批评制度。

2、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和处分。

3、对应当履行本校安全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安全责任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4、对于一次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数额和行政处分的结果由校务会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决定。

7、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给予从严处分。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本校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促进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发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体育馆、大礼堂、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2)学生、教工宿舍(公寓)、校内宾(旅)馆、招待所。(3)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4)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5)变配电间、锅炉房。

(6)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7)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和集体宿舍夜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上海市学校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行政值班制度

1.行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行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行政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行政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持值班室整洁。

餐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制定本方案。

1.学校要求餐饮公司的相关资质齐全,具备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2.学校要求餐饮公司作出确保所供盒饭安全卫生的承诺。

3.学校要求餐饮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遵守操作程序。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的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4.学校要求餐饮公司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配备食堂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时发现生产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原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不予使用。5.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由教师、学生、家长、供餐单位参加的学生营养午餐听证会。

6.学校校医负责对食堂的进出食品进行监督,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及出售,并做好记录;学校卫生管理员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食品加工过程中不符合规范和要求,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整改。

7.学校要求餐饮公司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对主副食品、粮油、调味品等的供货商提供相关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单,学校做好备案。

8.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品种应当留样。非高温灭菌盒饭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放入专用容器,在冰箱内存放至超过保质期限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克;高温灭菌盒饭应保存至超过保质期限2天以上,每批次产品每个品种主食和菜肴的留样量分别不少于100克。

9.健全食堂检查和食品验收台帐,各项检查内容应做好记录,保留1年以上,备案。

门卫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条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11.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14.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篇6:煤矿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 理

任 制

2012年1月1日

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直接领导本企业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三、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四、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审批本企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六、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并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七、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方针,对分管范围的安全负责。

二、必须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施工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做为首要目标总结。

四、负责处理正常生产中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主持重伤和二类机电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六、积极组织对事故的抢救工作。

七、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一、对安全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审和管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主持制定、审查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检查施工过程中执行情况。

四、教育培训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六、协助制定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总责。

安监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监督检查处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通知、通报等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

二、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情况,参加处安全办公会和生产平衡会,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三、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技工程和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处安技使用情况,每季向处行政提出一次改进意见。

四、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指导群众安全网员工作,主持召集安全人员例会,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提供检查汇总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

五、协助并监督处行对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审批结案;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指挥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安监员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大公无私,不徇私情,不打击报复。

三、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人员,要严于批评;对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人要坚决制止;因违章造成事故而需要处理的或需要采取安全措施的,专职安监员应提出具体意见,报请项目部或有关职能部门给予研究解决及处理。

四、对出现的事故,一定坚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五、要上通下达,定期向上一级安监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情况,出现事故要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不许弄虚作假,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的一切工作。

六、搞好事故的原始记录,及时将事故的经过及原因、责任分析、经济损失及处理意见形成文字,公布于众。

七、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八、整理并完善各种安全内业资料。

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各岗位的工人应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监员的指挥,遵照规程作业,自己做到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二、做到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及时反映和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

六、做好自保和互保工作,做到“三不伤害”。

机械安装、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听从领导和安监人员的指挥,遵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三、努力学习科学技术,不私拆自己不懂的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好劳保用品。

四、高空或立井作业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带。

五、杜绝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遵守劳动纪律。

六、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电气安装、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电气安装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岗工人体检制度。

二、听从领导和安监人员的统一指挥,遵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三、认真学习电气设备安装知识,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正确使用保护用品,保护本岗位工作地点安全清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五、杜绝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打闹,遵守劳动纪律。

六、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机械起重工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劳动纪律,执行起重安全制度,遵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工作时集中精力,熟悉各种起重信号,确保执行无误。

三、认真做好起吊前的检查准备工作,正确选用起吊索具和各种工具。

四、严禁工作时打笑戏闹,杜绝酒后上岗。

五、正确使用保护用品,清理工作现场,做好文明施工。

六、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及时反映不安全因素,积极参与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电(气)焊工岗位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电焊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清理场地易燃易爆物,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工具的安全整洁。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爱护设备、工具,按规程保护和放置氧气瓶、乙炔气等用具设备。

5、遵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隐患,积极 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7、登高作业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酒后上岗。

电气试验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有关电气试验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作业。

二、做好电气试验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做好设备、仪表的检修工作。

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工作场所的清洁整齐,保养好设备仪器。

四、正确反映试验数据,坚持原则,抵制降低标准的不良行为。

五、认真学习本工种业务知识和安全要求,提高技术水平。

六、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机电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和机电经理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队的行政、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本队安装、拆迁、检修计划,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

三、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定期检修,定期检查工作,开展群众安全活动,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事故率不超过上级的有关规定。

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劳动竞赛和文明生产活动,搞好团结协作认真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大搞“双革”活动,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劳动强度。

五、负责本队业务范围内各项管理工作,抓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使本队施工机电设备完好率经常保持在90%以上。

六、定期如开队务会议和班组长会议,总结检查阶段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副职和班组长的作用。

七、组织职工学习业务技术,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全队职工的技术水平。

八、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劳逸结合,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出勤率。

九、负责全队职工的出勤审核,请假审批、劳保、工具、材料的审批。

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全面机电技术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安全等技术指导。

三、负责本队机电调和的安装、拆除、搬迁及节假日检修和预防性试验、维修、检修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贯彻执行。

四、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定期检查,调试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灵敏可靠,做到安全运转。

五、负责编制连队提出的配件、材料、加工计划、绘制图纸,对加工工作负责督促联系。

六、协助队长搞好本队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环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技术隐患。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七、搞好职工业务技术学习和保安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全队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并把好安全质量关。

八、负责制定节能规划,并组织职工实施。

机电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队长的领导下,做好本班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负责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材料消耗的管理。

二、根据项目部、连队的作业计划,组织全班职工认真讨论编制本班作业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实施。

三、参加有关施工措施和图纸的会审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带领全班职工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合理安排本班职工的探亲和轮休,做好全班职工的工作,帮助职工解决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生活中的问题。

五、带领本班及时排除所辖范围内出现的机电设备的各种大小事故和故障,消除设备存在的隐患。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收教训。

六、及时完成上级交 付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机电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机电队的领导下,负责本队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二、负责本队设备的封存鉴定和保管工作。

三、负责设备的平衡调拨和退库工作。

四、负责设备的年、季、月度报表的填写和上报。

五、负责新增设备的验收、入帐和编号。

六、参加上级和本队组织的设备检查。

七、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动态,满足施工所需机电设备。

压风机工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压风机各部件、仪表、润滑系统、电气系统设备、水泵、管路、闸阀、卸荷器、水位和保护用品等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保安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岗位正确操作。在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声音、电流、电压、油压、风压、功率因数等仪表指数是否正常,注意冷却水、曲轴箱、电机、轴承、高低压缸的温度情况,缸内必须使用压缩机油,禁止使用其它代替。

三、爱护设备及保护用品,经常擦拭机器,打扫机房,确保设备和机房的清洁卫生。

四、在工作期间要精神集中,做到“三勤”(勤摸、勤听、勤检查)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车间凉晒衣物。

五、严格执行现场交换班制度,详细填写运转日志,情况不明,交待不清,接班人必须将情况记入运转日志,并及时汇报。

六、非机房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经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允许进入者必须认真登记。

压风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压风机发生的各种故障,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二、定期检查压风机的机械,电气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经常了解掌握机器运转情况,并定期对安全阀、卸荷阀、断水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动作可靠。

四、定期对压风机的机械部分进行预防性检修,保证检修质量实现“四不漏”(不漏水、电、风、油)实行文明生产。

五、定期对电气部分进行停电清扫,调试整定更换绝缘油,搞好预防性检修,保持各种数据符合规程要求。

六、检修情况,认真填入检修记录。

矿灯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作业。

二、确保矿灯盏盏亮,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三、严守工作岗位,保证矿灯良好,有下列缺陷之一者,不得发放:

1、灯头灯盖锁失灵;

2、灯头大圈松动,封闭不严;

3、电解液外溢;

4、灯盒破裂有漏水现象;

5、充电时间不足;

6、玻璃灯线有破裂;

7、开关或灯泡接触不良。

四、凡固定井下工作人员,要实行专人专灯,非固定井下人员用灯时,要由调度办理手续,方可领灯。

五、发出矿灯需将灯盖拧紧,灯锁锁牢,保证电量在10小时以上。

电机车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前认真检查充电设备是否良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要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充电任务。

三、严守工作岗位,正确操作,随时注意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汇报。

四、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打盹、睡觉和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机房场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和有关日志。

通风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全队同志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通风、瓦检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二、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矿井建设的进度,合理实施通风方案,拟定合理的通风系统,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生产任务的通风工作,深入现场复查通风、瓦斯、防尘及仪表的管理使用情况。切实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五、经常性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工作,交流经验,纠正缺点。

六、负责本队的计划、布置、检查工作,同时做好与兄弟单位的安全协调工作。

七、认真领会贯彻瓦斯管理的十二字方针。

通风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深入施工现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二、协助队长做好全队通风瓦斯管理工作,准确、及时的提供资料。

三、对在建矿井通风,通风设施的布置,更改方案编制工作计划。

四、负责瓦斯探放安全作业措施的编制工作。

五、负责石门揭穿煤层预排瓦斯,卸压方案选择,编制作业计划。

六、认真审阅瓦斯日报。

七、协助队长,组织通风,瓦检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八、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

2、熟悉矿井通风方案和瓦斯排放措施,切实掌握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制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熟悉井下各巷道的位置。

4、每班应不少于4次对负责的施工头巡回检查通风、瓦斯二氧化碳情况,及时做好测报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清楚井下避灾路线。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负责检查、修理校正瓦斯检查仪器,仪表使仪表、仪器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运输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教育本队职工,遵章守纪、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运输,避免发生事故。

二、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好各种运输,提升信号,避免紊乱,确保准确无误。

三、搞好电车和车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四、经常检查运送、提升、翻卸、架头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

五、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不冒险蛮干,不违章指挥。

六、营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工作。

七、积极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

运输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认真开好班前后会和周末安全活动,组织职工学规程、学技术、做到爱岗敬业。

三、教育本班工人做好载车的运送、提升、翻卸、把钩、信号、搬运、拉抬的安全工作,按操作规程作业,努力避免发生事故。

四、自己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并经常检查职工的作业程序,抵制违章作业行为。

五、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工人在安全状态下工作。

六、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对已发生的事故要进行追查分析,杜绝事故的重复发生。

七、积极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

掘进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掌握施工方法领会,施工措施,对全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每项工程开工前,组织全队职工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使每一个工人都掌握施工安全技术要领。

三、在施工出现异常状态时,要向工人作安全技术交底。

四、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按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不冒险蛮干,不违章指挥。

五、营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作业。

六、认真追查分析安全事故隐患和工程质量事故,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环境,做到安全生产。

掘进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制定所承担的一般性单位工程的作业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并负责向职工进行技术交底。

二、参加相差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措施的审查会议。

三、负责开工前的施工工程种类技术的摸底、调查,预先掌握地质特征、水文资料、瓦斯、煤尘等技术情况。

四、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要向工人作特殊安全交底。

五、组织职工学技术,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

六、组织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搞好综合防尘。

七、协助队长抓好全队的安全生产,降低事故发生率。搞好文明施工建设。

掘进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搞好本班职工的安全生产,经常性向全班职工宣传,《煤矿安全规程》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严格按施工作业措施组织施工,杜绝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行为。

三、做到接班后不检查不施工,有危险性不处理不施工,支护跟不上不施工,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

四、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合理分配劳动力,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五、坚持制止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好事故追查会,使每一名职工都能接受教育。

六、积极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

掘进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遵守施工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了解施工工程的作业措施。并严格按作业措施作业。

二、接班后首先敲帮问顶,找净浮矸和危岩,排除不安全隐患。

三、严格按照规程,作业措施,工程质量标准和爆破图表,认真搞好光面爆破和锚喷支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四、负责打眼机具的维修、保养、打眼中防止断钎子伤人。

五、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六、工作中做到自己不违章,并有权拒绝领导者的违章指挥。

放炮员岗位责任制

一、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训练有2年以上掘进工龄的人员担任。

二、放炮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三、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放炮箱中,并加锁。

四、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五、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头放炮,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毫秒电雷管。

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耙矸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接班后首先检查机械的各个部位,确认完好,钢丝绳无损坏,把手灵活,螺栓不松动,润滑良好的情况下然后把动机械。

二、耙矸机二侧必须装设挡绳栏,防止钢丝绳甩伤自己。

三、工作中应注意迎头的作业人员,防止钢丝绳甩伤人业人员。

四、耙矸机运行中,严禁其他人员在的耙斗运行中行走,如有人通过,必须停机。

五、耙矸机运输槽上,严禁堆积矸石,防止耙斗翻落伤人。

六、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机头清、底清、帮清、不留浮矸。

七、不得将机器交与不会使用的人员作业。

八、工作完毕必须切断开关电源,并把手把打至零位。

打锚杆、注浆、喷浆安全职责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认真完成锚矸锚固机喷浆工作。

二、严格按作业操作规程程序,打锚杆眼前,认真检查扎眼部位周围的岩石条件,找净浮矸,撬掉危岩,在地质条件复杂的条件下,必须先打顶柱,后打注锚杆。

三、锚杆的间排距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角度、深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注穿皮锚杆和不规则锚杆。

四、喷浆时,前后人员要配合好,所有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喷浆机具的性能、特征,配合维修工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机械运转良好。

五、如喷管发生堵塞,必须停机、停风、停水,再进行处理,严禁喷口对人进行处理。

六、如喷机料口堵塞,必须切断电源,有专人看守,再进行清理。

七、喷射混凝土时,必须均匀,厚度必须按设计要求作业。

八、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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