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关键词: 养护 督查 公路 工作

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共8篇)

篇1: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附件1

2018年重庆市普通公路养护督查工作方案

按照2018年全市交通工作会部署的普通公路工作目标和《2018年普通公路养护工作要点》(渝路局发〔2018〕88号)的要求,为准确掌握全市普通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全力推进“精心养护、精细养护、精准养护”,围绕打造“专业化、标准化、机械化”的养护体系和实现“高效化、规范化、便民化”的服务目标,努力构建更畅通、更安全、更智慧、更绿色的公路运输网络,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普通公路养护管理督查工作(以下简称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依据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以及《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普通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等。

二、督查时间

定于第二季度、第四季度各1次。

三、督查方式和范围

督查采取暗访形式,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同步采集检查现场

的航迹和视频。其中:

(一)步检范围

1.普通国省道:以1公里为检查单元,各区县每条国省道至少抽取2个检查单元。

2.农村公路:以1公里为检查单元;县道随机抽取1条;乡道、村道原则上每个区县抽取不少于4条。

(二)车检范围

受检线路途经路段均为检查范围。

四、督查内容

主要检查公路现场情况,包含:路基、路面、桥隧涵、绿化、沿线设施等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附件3。

五、评分办法

(一)步检评分根据步检路段养护情况进行评分;车检评分根据途经路段养护情况进行评分;步检评分和车检评分按8:2的比例计算受检线路得分。

(二)所有受检线路得分的平均值为该区县最终得分,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分别计分。

六、督查结果应用

督查结果将全市通报,作为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工作、公路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高

度重视,围绕2018年公路养护工作目标,强化公路常态化养护,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努力提升公路服务水平。

(二)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和重庆市“八严禁、十二不准”的规定,做到廉洁自律;督查费用由督查组自行承担。

篇2: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2011年,是全县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县经济社会“整体转型”之年。做好今年督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按照“抓重点、求实效、上水平”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在“健全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法、强化督查服务、提高督查效率”等方面狠下功夫,助力全县“整体转型”。

一、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的督查

(一)抓好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督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以确保开县经济增长进入上游为目标,以“五个重庆”和“十项民生”为重点,切实加强相关工作进度的督查,全面督促检查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抓好“深化四个突破”工作的督查。按照《县委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原则上每季度对“深化四个突破”工作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适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服务。

(三)抓好“六项基本民生”工作的督查。围绕县委《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决定》所确立的目标任务,重点对各相关责任单位推进民生工作措施、工作力度、实际效果等方面开展定期督查。

(四)抓好“六大民心工程”的督查。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原则上每季度对“六大民心工程”的推进情况开展一次集中督查。为确保“六大民心工程”全面落实,督查室还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程实施进程、实施质量、实施效果及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不定期进行督查。

(五)抓好常委会和常务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对会议议定事项已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任务要求的,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并上报情况;没有明确具体任务的,抓好面上情况收集和反馈。

二、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办

(一)加强对交办工作的跟踪督办。建立交办工作登记、进度报告、结果评价、已完成工作销号等制度。认真办理好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件,认真把好事实关、定性关、处理关和时间关,切实做到“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对涉及全县性其它工作的督查督办。按照全县阶段性工作安排,适时开展“三品两德”教育、全民“四大行动”、“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三创工作”、“万元增收工程”、“三色旅游”、“三万劳务人才储备”等涉及全县性的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镇乡街道履职情况的督查督办。以抽查的方式定期对部门、镇乡街道履职情况开展督查,适时向部门和镇乡街道提出督查建议,通过督促检查推动部门、镇乡街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三、不断创新督查工作体制机制

(一)建立多级联动的督查工作网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要求,着力构建由督查室牵头,部门单位、镇乡镇街道、督查工作联系点共同参与的督查工作网络,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镇乡镇街道、督查工作联系点的责任。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延伸督查工作触角,逐步形成大督查工作格局。

(二)建立多种形式的督查成果运用模式。继续办好《督查通报》、《督查专报》、《督办通知》、《督办结果报告单》等书面督查成果运用模式。逐步推行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上的督查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各单位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与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的工作衔接,对工作不力并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移送进行效能监察。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现督查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班子考核有机结合,努力增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改进和创新督查工作方式。适应新形势下的督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和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主动督查与被动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与调研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本地做法与外地经验交流相结合,积极探索督查新途径。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注重信息调研的质量和数量,专职工作人员全年必须完成上报2-3篇信息调研文章,鼓励兼职工作人员积极撰写信息调研文章。二是适时调整充实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切实解决 “督查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充实督查工作人员,努力建立一支高效、务实,敢于监督、善于督查的工作队伍。同时,要坚持并利用好督查工作学习制度、经验交流制度、问题分析制度,不断提高督查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协调能力。三是切实加强督查室内务管理。健全督查室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内务管理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县委督查办公室

篇3: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常高才局长在汇报中指出, 2015年11月“冬季行动”开展以来, 特别是今年2月下旬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部署后, 省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 坚持把涉及质监职能的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本单位自行确定的重点任务当作年度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来抓, 紧紧围绕责任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为统领,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为核心, 以严格纪律作风为保障, 着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 在基本完成“冬季行动”任务的基础上, 对每项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处 (室) , 提出了具体要求, 做到任务清、责任明、定时限, 在推进过程中, 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 准确掌握具体工作情况, 及时总结分析经验不足, 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并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机关办公例会等形式, 积极推进, 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实现质监工作状态昂扬向上, 作风建设焕然一新。截至3月底, 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已初见效, 正在有序推进中。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省质监局推进“冬季行动”和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山西省政府第16督查组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尹也刚在反馈意见时对省质监局推进“冬季行动”和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给予高度评价, 他指出, 督查组通过“听”“看”“议”对省质监局2016年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安排部署和组织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总体感觉党组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强, 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省质监局勇挑重担、自我加压, 业务工作能够保持平衡发展, 一个季度时间, 各项工作已初见成效。希望省质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 继续加大步伐、优质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篇4: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分专题、分领域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组织高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研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

2.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院(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研究制订《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评办法。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3.做好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健全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和使用工作,开展教材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研究制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计划》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制订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修订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启动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试点,实施高校思政课择优项目。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内容建设。组织高校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研制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出版工作的意见》。

4.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等作风建设制度,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紧推动“两方案一计划”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突出正确用人导向,继续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配合研究制订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研究制订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内容,实行“一案双查”。开展“两个责任”执行情况检查。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大巡视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直属机关和高校廉政文化教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及问题线索审查处置力度,加强招生、基建、干部任用、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7.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减少会议、文件,提高工作质量。完善督查制度,强化重点工作过程监控,认真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落实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负责制。制订《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教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学风建设综合治理,发布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推动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工作,形成节约型校园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8.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按照编制工作方案,研究起草教育“十三五”规划文本。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提升通过规划对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的能力。加强对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指导和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研制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报告。

9.推动各省(区、市)和高校教育综合改革。组织开展《教育规划纲要》中期总结评估。继续跟踪指导上海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综合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指导各省(区、市)和高校制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做好报备工作。加强综合改革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研究制订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省(区、市)和有关高校研究制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上海、浙江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制订职业院校学生进入高层次学校学习的办法。研究出台《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地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完善自主招生,做好全国统一高考后开展自主招生的组织工作。继续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11.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发布《关于推进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入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实行清单管理,依法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所有高校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推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建设试点。加强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深化招生、财务、干部任用等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高等学校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建设。启动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评估。扩大社会参与教育评价的领域,委托第三方参与教育评价。

12.推动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和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推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优化东中西部高等学校布局。继续做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工作。印发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改革试点,有序引导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制订高校分类体系和设置标准,加快建立高等教育分类设置、评价、指导制度,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推动各地优化城市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1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文件,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配套政策。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

14.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推进高级别人文交流框架内的教育合作。贯彻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制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启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加快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大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完善外籍教师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示范孔子学院和网络孔子学院建设。拓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

15.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力争基本实现学校互联网全覆盖。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教育决策服务系统建设和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国家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继续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力度,探索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带动机制。加强“慕课”建设、使用和管理。推动高校仪器设备和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系统建设。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化教学应用。提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推动实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召开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和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

16.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推动各地建立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依法保障财政教育投入。规范学校收费调整,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加强教育财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总会计师委派工作,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培训。推进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学校实行“阳光财务”。

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引领、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17.加强教育法治建设。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制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文件,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推动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和《校园安全条例》《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立法进程,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法》起草和《学位条例》修订。制(修)订发布《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师申诉办法》等规章。设立依法治教示范区。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18.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制订法治教育大纲,统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组织编写宪法教育读本。建设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推进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能力提高工程。

19.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法学教育和研究阵地,研究制订《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指导》。召开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高等法学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大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力度。继续推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积极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司法考试制度的有机衔接

20.依法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深入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加快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开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制订《督学管理办法》。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工作。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做好专项督导。

21.推进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发布国家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制订教育标准制定审核办法,探索建立国家教育标准核准委员会。组织编制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安全规范》。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工作的意见,研制《中小学校服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加快基础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启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发布部分职业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公布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探索建立有关专业认证标准。

22.依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培育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校园建设面临的问题。加强学生安全法治教育,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完善教育舆情处置和通报工作制度。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23.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继续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和“圆梦蒲公英”农村学生看县城活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建设。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继续支持校外教育,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指导家庭教育。

24.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印发《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深化学校体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体育考核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和学生健康水平。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研究制订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及与社会场地、设施的共享机制和新型安全保险制度。推进国防教育。研究制订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25.改进美育教学。印发《关于全面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意见》,召开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开齐开足艺术课,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推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工作。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等活动。

2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各地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改革。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推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各地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学前教育薄弱环节。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前教育动态监管。推动各地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做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建设。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28.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绘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展态势图,定期通报各地均衡发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帮扶工作。指导各地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政策,缓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取得新进展。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品质。研制《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的意见》。研制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29.全面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各地普职招生大体相当,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工作规程。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开展高中创新实验室建设和创新活动平台建设。

30.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制订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制订行业企业办学指导意见,分类制订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度试点。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研制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修订相关教材。审定公布“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职业院校规范管理行动计划。印发《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诊断改进工作。出台《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完成第三批国家中职和高职示范校验收工作。推进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建设。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研究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推动各地办好相关活动。

31.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坚持中国特色、一流标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组织实施。继续推进医教、农教协同等协同育人,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探索推进医学教育分阶段考试改革试点,做好医学教育整体衔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建设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建立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和专业预警机制。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快产业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继续推进学位授权动态调整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面向自主创业学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教师。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

32.充分发挥高校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扎实推进“2011计划”,加快构建完善高校科研创新体系。全面落实《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深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改革,启动高端智库建设。深化高校科研评价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政策。组织开展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制订《关于全面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创新的意见》。充分发挥普通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33.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推动出台国家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文件。办好开放大学,拓展推进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整体转型升级,推动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制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2015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工作。

34.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研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做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宣传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相关工作。实施“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加强语言文字监管体制机制和监测平台建设,发布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和“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第18届推普周活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5周年宣传活动。联合中央电视台办好“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等节目。完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开展视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手语主持人才培养。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做好语言国情调查。做好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培训工作。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35.公平配置教育资源。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启动实施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国家教育经费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研究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持。继续做好定点联系滇西扶贫工作。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编织保障贫困地区儿童成长的安全网。

36.继续大力推进入学机会公平。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指导重点大城市进一步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方案。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提高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缩小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37.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继续实施特殊教育重大项目。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发布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启动起始年级教材编写。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制订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和研究生考试的特殊保障办法。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

38.推进民族教育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制订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推进双语教育,加强双语教材和资源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各类专项招生政策。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建设合格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夯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科学发展。

39.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就业创业指导必修课和选修课。实施好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学生到农村就业。鼓励更多学生参军入伍。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完善学生就业信息和学籍信息沟通衔接,提高就业统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0.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政策,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和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突出精准资助,坚决查处申请资助过程中的作假、冒领行为。落实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强化资助资金监管。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篇5: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一、检查内容

(一)控辍保学工作

1.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控辍保学宣传月实施方案,宣传标语,接纳辍学返校生。

2.清理学生到位情况,提供校生花名册、辍学学生花名册、转出学生花名册、转入学生花名册、校外租住民房学生名册和校务日志。辍学生按照“控辍保学”文件要求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不能返校的是否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政府分管领导要在教育管理中心报告上签字),做好劝返记录(含录音材料),确保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

3.严格做好学籍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所有学生人籍一致。

(二)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

1.留守儿童一人一档资料、相关台帐完善情况。

2.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情况:留守儿童关爱帮扶落实情况,留守儿童之家开展活动情况,留守儿童校外租房独居情况,节假日、暑假留守儿童交接情况,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走访记录。

3.留守儿童电话手表发放及使用情况。

4.合力监护开展情况。

(三)开学准备工作

1.师生是否按时返校,教材是否到位,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医务室是否按照农村中小学医务室建设标准完成建设。

2.织金县2 018-2 019学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查看选派教师是否到位,学校是否给该教师安排课程。

(四)少年宫工作

1.是否成立以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少年官领导小组,并且展示在固定的位置。少年官是否张贴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乡村学校少年官是否补充各功能室所需设备,少年官是否正常开展活动,查阅少年官各室开展活动计划、记录、活动简报(图文并茂)、总结,是否有少年官假期活动简报等。

(五)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

1.每校九项指标达标情况。

2.超大班额消除情况。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2 0 1 8年基本消除6 6人以上超大班额,各学校是否存在6 6人以上超大班额,起始年级是否控制在5 5人以内。若存在,是否制定好超大班额分流措施,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工作,确保消化落实,到2 02 0年是否如期消除大班额。各学校不得虚设班级处理超大班额情况,同时要求学籍平台学生人数和实际学生人数保持一致。

(六)教育工程

1.农村学校改造工程完成情况及学校工程建设情况。

2.校园亮化、文化建设是否如期完成。

(七)安全工作

1.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幼儿园)是否使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校车标准和通过政府及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配备校车的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是否掌握每一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是否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校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警示灯、人行横道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学校是否开展学生及家长不乘坐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教育。

3.学校“四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安保人员,安保人员是否着装、持证、持械上岗;学校警务室台账是否登记规范,是否配备安保“九小件”(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强光电筒、钢叉、盾牌、橡胶棍、防卫喷雾剂、反光背心、金属探测仪);学校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大门、围墙、食堂、宿舍、出入路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是否实行不间断图像采集监控,监控记录是否留存3 0天;学校是否认真编制和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2 1个制度和1 0个预案,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学校是否按照省、市、县要求,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是否在开学后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排查,是否对排查发现事件进行规范处置。学校是否在开学后组织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主题班会。学校是否落实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进校园开展一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讲座。

5.学校安全“清单管理”工作。是否制定违反“2 1个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考核办法和学校安全“清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清单管理”的内容,分配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干部职工身上。

6.安全教育及责任书签订情况。学校、班级开学第一天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第一课”活动。学校是否组织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八)食堂管理与卫生防疫管理工作

1.食堂开餐情况。是否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进行晨检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做好采购食品索证索票、验收,食品保管是否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是否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按要求进行留样,是否拟写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对营养餐开餐情况公示是否及时,公示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教师陪餐记录,经费使用是否合埋。

2.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九)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1.各种计划的制定、检查收交情况;是否按国家和省定课程计划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课表上墙情况。

2.教师是否备课上课、是否带教案上课、是否用普通话上课、是否按课表上课、班级任课教师上课到位情况。

3.图书室(三个三分之一管理方式)、实验室、班班通的管理使用情况,“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完成情况;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学校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检查情况。

6.学校实验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是否打印实验报告册发给学生,实验仪器账卡物是否相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是否规范。

7.学校音体美器材是否能满足教学需要。

(十)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

1.按照省教育厅黔教基发[2011] 85号文件的要求,坚持“八个严控”,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八个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重点检查是否有不足龄生入学、是否设重点班、是否举行招生入学考试、是否将学生拒之门外、是否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否违规订购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2.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函[2018] 35号)要求安排学校作息时间情况。

3.责任督学挂牌及督导情况。

(十一)幼儿教育工作

1.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秋季学期工作计划拟定情况(总园及乡镇中一心园)。

2.幼儿园各项计划拟定情况(园务工作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班务工作计划等)。

3.幼儿园环境创设情况(家园联系栏、主题墙、自然角、图书角、室内外区角创设等),材料是否满足幼儿需要。

4.幼儿园室内外大型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5.幼儿体检率是否达10 0%(含老生),新生家访记录是否100%。

6.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文件要求进行收费,收费是否使用财政非税票据收费,是否进行收支两条线,是否建立台账。

7.是否按照《织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织金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织教[2018] 47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中职招生工作

1.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责任分解,有工作安排。2.有中职招生宣传栏、宣传标语。

3.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县内人数,县外人数,游离人数)。

4.整班移交(升入普高人数,升入中职人数)工作落实情况。

5.根据县政府脱盲再教育工作安排,涉及乡镇(街道)是否有脱盲再教育培训方案、计划,培训对象是否有花名册,是否建立培训工作台账(含图片、简报、总结等)。

(十三)取缔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情况

辖区内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取缔;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整治情况。

(十四)学生资助工作 0 1 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金发放及资料归档情况,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及资料归档情况;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及资料归档情况;2 017-2 018学年高中和中职建档立卡学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金发放情况和免“三费”落实情况及资料归档情况;2 0 1 8年秋学期高中和中职贫困学生免“三费”实施情况,是否存在“先收后退”现象。

(十五)意识形态及党建工作

1.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织教党[2018] 14号文件精神。学校班子熟悉意识形恋工作内容和措施办法。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谁发布谁把关,谁出事谁负责”的问责机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支部学习、教师学习有意识形态内容。严格执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制度,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开展与宗教有关的各类活动,是否对师生参加宗教活动情况进行排查。

2.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1)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公开承诺书,学校校长与全体教职工、教管中心主任与各学校校长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2)严禁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对村小、教学点、村幼儿园存在由1名男教师单独包班的情况进行师德监测。

(4)学校明确每个班级由一名女教师担任生活指导教师,并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教育,尤其是女学生防性侵教育。

(5)学校设置师德师风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6)严禁男性工勤人员管理女生宿舍。

(7)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当事人、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问责和处理。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班级显眼位置张贴,教师、学生做到即问即答,入心入脑。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上墙、入屏,开学第一课是否组织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

4.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组织全覆盖工作。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月收取党费。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审批制度,实行先审批再召开(县直学校和无总支部的教管中心由教育工委直接审批,有总支部的教管中心由总支部按月审批,每半年报教育工委备案)。认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情况。

6.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涉校矛盾纠纷工作机构及纠纷处理情 况。

(十六)禁毒、法制工作

1.秋季学期开学禁毒、反邪防邪工作方案,禁毒图书角及“三个基地”建设使用情况。

2.“法治织金”创建。抽查管理中心主任、校长、教师学法记录(三本以上),法治织金知晓率(现场提问三人次以上)。

3.根据织教法[2018] 16号文件要求“法治织金”、禁毒、反邪防邪暑期培训工作方案简报及开学对学生进行培训的简报。

4.宪法宣传工作。参加“宪法小卫士”网络答题活动各学校注册管理员账号情况(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账号截屏图)。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从9月1 1日至9月1 3日。

三、检查人员分组

第一组:吴道美、刘应江、刘捷、姜继友

督查学校:二甲小学、龙打坑小学、光明小学、营合中学、营合小学、敬师小学、营合幼儿园

第二组:吴忠辉、刘继刚、刘红

督查学校:猫场幼儿园、猫场二小、猫场三小、大寨小学、龙潭小学 第三组:肖林、潘勇、吴秉鹏

督查学校:新联小学、白云小学、国江小学、小牛场小学 第四组:谢宁、龚羽、陈宏

督查学校:川硐小学、新果小学、窑上小学、补花小学、综合组(9月14日):郭杰、谢宁、吴忠辉、刘红、肖林、龚羽、陈宏

督查学校:猫场中学、猫场小学

检查要求:1.按照织教基【2018】40号文件《织金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逐一进行检查。

2.填写好《毕节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记录表》,“典型经验和做法”记录已经做好的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记录还未完成的工作。

3.请各检查组成员,自行在群共享里下载“清单管理”四项清单督查安全工作,认真如实填写表格。

篇6: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xx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督导、督查,以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党委政府季督查、部门月检查、企业周自查”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全面摸清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科学的安全监管体制、严格的监管执法机制和严密的安全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社会治理体系,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一般的安全检查向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转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控制一般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督查重点

(一)市委市政府督查重点。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市安委办牵头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中央、省驻定企业以及市属重点企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监管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以及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及评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依法治安及宣传教育培训、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助推脱贫攻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对工作滞后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督办。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市属各重点企业督查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其中,市委、市政府督查每季度重点如下:

.第一季度督查内容。重点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情况,各级各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书签订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承诺制、报告制、评估制、公示制落实情况,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治情况、“百日宣教”活动开展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复产复工验收情况,微信助推安监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全年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及春节前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及安全大检查情况,春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交通运输、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森林防火情况,安全值班值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期间将对供暖、给排水企业、超市、影剧院、车站、运输公司、出租车公司、汽车维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油库、加油加气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输油气管道、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以及建筑施工情况、森林防火和卫生教育部门做好开学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第二季度督查内容。重点对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行政执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职业健康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助推脱贫攻坚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期间将对渭武高速、通定高速、定临高速、陇漳高速及引洮配套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

3.第三季度督查内容。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抓促帮带争创”工程、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制、报告制、评估制、公示制以及安全生产失信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及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期间将对水利水电、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输油气管道,教育、卫生、旅游、邮政快递等行业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抽查。

4.第四季度督查内容。结合全年目标责任管理情况考核,重点对各县区、各部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事故信息情况,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以及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期间将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城镇燃气、供热企业等行业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县区党委政府督查重点。由各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督查本县区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和本县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责任书签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制、报告制、评估制、公示制以及安全生产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微信助推安监工作措施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依法治安及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台帐建立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督办。县区党委、政府督查组对各乡镇政府、县区各部门、各类企业检查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三)市直部门检查重点。由部门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各部门、单位、县区对应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制、报告制、评估制、公示制以及安全生产失信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微信助推安监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台帐建立、安全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着力研究解决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的县区部门进行督办。市直部门检查组对行业领域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四)企业检查重点。由企业层面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以及生产、经营、储存等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行全面检查。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一次,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每月至少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一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一次,同时开展好企业内部各个岗位及车间、班组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对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应急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并重点落实好“责任制、承诺制、报告制、评估制、公示制”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四、督查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与党委政府督查相结合。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隐患排查机制,同时每月将本月检查情况上报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局。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隐患自查自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检查务必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五定”要求,由检查人员跟踪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报县区政府挂牌督办。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县区对应部门开展检查和本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检查情况进行逐个检查。市、县区督查组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各行业部门、企业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在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印证县区、部门责任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

(二)安全检查督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要注重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中的知识优势、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家查隐患保安全”工作机制,全面、细致、精准地排查隐患、严格、认真、彻底地整改隐患,确保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所有隐患都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坚持“四个一律”要求,严厉处罚,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三)规范督查检查方法。市、县区党委政府督查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到现场”)的方式,现场检验工作落实和成效。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和购买专家服务的相关要求,提高检查督查的实效性,督查要通过对企业现场检查来印证各县区、部门责任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督查中凡延伸到乡镇、部门和企业中没有开展相关工作记录、台帐和资料的,一律按被督查县区、单位没有开展相关工作处理。每次督查和检查后,都要及时公布督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整体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作用,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好安全检查督查活动。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以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查彻改,标本兼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对检查督查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督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专刊专栏、安监微信群、门户网站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良好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落实,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督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篇7:2018年督查工作要点

2010年敖镇督查工作将紧紧围绕镇两级干部会议、镇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突出督查重点,加大督查力度,注重督查实效,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使督查工作真正成为党委、政府抓落实的有力武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督查内容

敖镇督查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督查室负责,工作人员从党政办、党群办抽调,督查事项主要包括:

(一)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进度时限和完成任务标准,加大协调配合力度,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督查力度。认真做好26项重点推进项目的跟踪督查,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对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检查。督促各嘎查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资金、抢抓进度、确保实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 “8件惠民实事”全面得到落实。

三是加大禁牧、休牧、划区轮牧、以草定畜工作督促检查力度。重点督查职能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和各嘎查村、包村单位、包户干部抓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四是狠抓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供热、供电、供水、噪音污染等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回应,尽快解决,促进民生政府建设。

(二)狠抓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扎实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工作,重点督查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定期反馈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事事落到实处。

(三)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率提高的督查

督查工作是决策部署的另一半,是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通过督查工作,要引导广大干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认真做好会风会纪的督促检查工作。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会的会议签到和会议纪律通报制度,端正会风、严肃会纪。

二是定期通报重点工作的督查结果。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定期通报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重点反映落实过程中

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开展干部职工日常工作情况检查。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日常出勤情况、工作作风、学习培训以及工作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按月通报。

二、督查方式

围绕工作重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因地因事制宜的原则,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督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努力提高督查工作效率和效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完成好领导批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督办事项做好登记编号

(三)定期或不定期以督查通报形式通报督办工作进度、质量、效果。

(四)坚持经常与定期相结合,对承办督办工作的部门、个人采取全过程跟踪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慢、质量差,要督促其添措施,改进工作。对督办事项拖延不办、草率应付,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时扣分依据。

附:敖勒召其镇2010年督查工作重点

附表

篇8:2012年兽医工作要点

1. 精心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兽医工作, 努力提高兽医服务水平

(1) 调整思路, 明确目标任务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 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 养殖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产业结构的调整, 对兽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关国际组织将兽医服务定位为全球性公共产品。兽医工作在保障动物产品生产供应、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兽医工作的两大任务是有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目标是逐步消灭重点动物疫病。要不断提高兽医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 构建完善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适应人们对动物产品消费的数量和质量需求。

(2) 理清兽医工作职责, 提高兽医服务水平要构建兽医工作责任体系, 着力提高兽医工作组织管理水平。在继续坚持动物防疫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框架下, 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 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兽医工作责任体系。要履行好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要把兽医公共服务的统一性与市场服务的多样性有机结合起来, 处理好政府兽医工作机构与社会化兽医服务组织的关系, 发挥好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作用。同时, 加强政策引导, 构建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 提高兽医行业自主服务水平。鼓励大型企业中的执业兽医参与社会化服务。

(3) 强化政策研究, 增强兽医工作的针对性围绕兽医工作中心任务, 组织开展兽医事业发展重大政策调研。结合实际, 提出符合事业发展需要的政策建议。重点组织开展兽医法律法规、基层兽医服务体系、重点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质量监管及兽医工作基础建设等的调研。积极为推动兽医事业科学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 做出贡献。

(4) 结合实际, 建立健全兽医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要求, 制定禽流感、口蹄疫防治计划, 猪瘟、蓝耳病、常见猪病及常见牛羊病防治指导意见。启动实施畜禽健康促进计划, 加快推动种畜禽主要动物疫病的监测净化工作, 严格种畜禽养殖的市场准入标准。各地要以实施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为契机, 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重点动物疫病防治计划, 大力开展宣贯工作。

2. 强化措施, 毫不松懈地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 着力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等基础工作

按照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 加强日常补免, 尽力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按照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 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 要充分发挥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动物疫情测报站的作用, 保证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重点组织开展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疫病病原学专项监测, 做好疫情形势研判, 为制定完善重点动物疫病防治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继续开展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工作。完善应急防控机制,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 及时果断处置突发动物疫情。统筹做好常规病防治工作, 加强对生猪、牛羊疫病防治的指导。

(2) 着力强化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的防范坚持内防与外堵相结合, 加大边境地区防控力度。加强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外疫防控技术储备。做好非洲猪瘟风险分析评估。加强边境地区监测、疫情排查、边境督查等防控措施。做好边境地区联防联控,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 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继续推进马鼻疽消灭工作。

(3) 着力强化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继续加大对布病的防控力度, 有效遏制人畜共患病的上升态势。积极争取政策, 做好实施“布病防控三年攻坚计划”的准备工作。按照《全国布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分区防治, 分类指导;实施好14个部委联合下发的《防治包虫病行动计划 (2010-2015年) 》, 对包虫病重点省份, 要开展疫情调查, 加强免疫、检疫、驱虫等各项防控措施, 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做好综合防控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血吸虫病家畜查治、家畜圈养、封洲禁牧、安全牧场建设等综合防治措施力度, 巩固防治成果, 严防疫情反弹;做好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 切实做好兽药监管工作, 提高兽药质量

(1) 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实施兽药良好经营规范 (GSP) , 规范兽药经营活动。继续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强化抽检结果利用, 实施检打联动, 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范本。加强兽药监管信息建设和运用工作, 提升兽药监管信息化水平。紧紧围绕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继续做好疫苗生产、供应以及质量监管工作, 满足防控工作需要。继续健全完善驻厂监督、飞行检查、批签发等监管措施, 深化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抽检模式, 确保兽用生物制品安全有效。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 严格查处违规生产企业, 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2) 健全完善兽药政策法规和标准开展《兽药管理条例》执法情况调研, 加快推动《兽医器械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抓紧推进出台《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完成《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兽药注册评审程序》和《飞行检查工作程序》制修订工作;启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药注册办法》、《兽药GMP培训指南》、《兽药GMP检查员管理办法》和兽药注册及分类资料要求调研修订工作;开展2010版《兽药典》未收载品种兽药标准的清理和发布工作;推进2015版《兽药典》编纂工作, 开展兽药标准修订工作。

4. 加大执法力度, 努力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1)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 扎实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顿。开展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考核, 重点解决差额补贴、自收自支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及不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账号等突出问题。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法规标准体系。强化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管。贯彻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加强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管。健全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制度和措施, 推进产销联动、检打联动, 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行政行为。开展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许可档案抽查, 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行为, 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强化使用监管, 严查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推行动物检疫证明出证电子化。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模式创新试点。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的培训。

(2) 深入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加强兽药使用监管, 实施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强化畜禽等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测。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整治行动, 强化抗菌药监管和科学用药宣传,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兽药重点品种安全再评价工作。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 保障用药安全。

(3) 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加快推进生物安全区建设与评估。研究制定生物安全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完善无疫区管理技术规范, 制定生物安全区标准。在6个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省份开展跨省调运动物卫生风险评估试点。强化已建成无疫区的监测、督查。开展省级动物卫生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各省份要组建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构, 建立专家队伍, 开展技术培训。

(4) 积极推进动物标志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完善畜禽标志和养殖档案管理等办法, 制定数据库建设等规范标准, 制定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完善中央和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制定发布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 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

(5) 加强兽医实验室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 就是要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严格动物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管理。深入推进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 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比对工作, 提高实验室检测诊断能力。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就是要重点规范城市动物诊疗市场, 着力培育动物诊疗机构发展, 推进动物诊疗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5. 不断创新兽医管理体制机制, 提高机构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1) 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 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按照“完善机制、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要求, 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要全面总结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要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 特别是要处理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与乡镇综合改革和地方机构改革的关系, 避免各级兽医工作体系产生新的波动;要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 规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标准化运行。

(2) 加快新型兽医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创新兽医队伍管理手段;深入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 继续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研究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力度, 加强从业资格准入管理和从业行为监管。继续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 做好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官方兽医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强化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加快建立地方兽医行业协会,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行业协会各自的资源优势, 形成推动兽医事业发展的合力。

6. 加强兽医科技工作, 为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1) 加快兽医科技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推进成熟技术产业化。加强兽用生物制品应用技术研究, 完善产业化品种结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配套技术。加强中兽医和中兽药研究, 发挥中兽医和中兽药在动物疫病防治中的作用。有效利用各级兽医机构和人才队伍, 抓好综合配套技术、集成示范技术、快速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 积极探索针对各类养殖场所的疫病综合控制措施, 促进风险关键点控制技术在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中的应用。

7.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不断增强参与国际兽医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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