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

关键词: 办公自动化 管理系统 行政 管理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共6篇)

篇1: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

摘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并通过建立完善与财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规范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加强盘点和处置的监控等措施,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刚性化,达到实时监控、硬性约束的目的。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Abstract: The all levels administrationbusiness unit and the management section, should insist to unify the policy and unify the leadership, the ratings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to person, thing to the management and usages of the fixed assets to the utmost the principle that it use, and pass the establishment perfect manage the system with finance and transact the fixed assets that automation connect with each other management the software system, the norm fixed assets classification and code,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stocktaking and handle etc.measure, make the fixed assets management system rigid to turn, attain solid hour supervise and control, the purpose that rigidity control.Key Words: administration business unit;fixed assets management;fixed assets management system

引言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数量和金额增长迅猛,到2000年底,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约达1 529亿元,规模庞大,种类繁多。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政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于近年在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清产核资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在新形势的要求下,需要有相应的会计体系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政府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完善,以满足政府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账实不符问题

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固定资产采购时项目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因历史原因违规购建固定资产,而不入固定资产账或部分入账;三是会计差错,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2 责任人管理机制不到位问题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造成上述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处罚。由于管理未得到彻底落实,保管固定资产的负责人责任意识薄弱,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就会不重视,产生更多的违规事件。

2.3 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

闲置固定资产是指不需用固定资产,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等。闲置固

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内部整合产生的闲置,在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对部分政府部门进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后资产的闲置;二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三是因历史违规行为产生的闲置。最明显的例子,如无定编车辆、违规购建房产,因产权问题无法解决而闲置存在于账外。这些闲置固定资产占用了国家大量资金,有些资产已无法使用但只要不报废就可每年得到财政的拨款,所以,需要积极加以盘活处置。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

预算单位曾在2001年进行了清产核资,在2001年和2005年开展了清产核资检查,相当于在全国进行了全面摸清预算单位“家底”的工作,规范了固定资产的入账核算,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会计信息质量。但由于账实不符问题源于多年的历史原因,并未得到全面的解决。近年来,随着“责任政府”的建设及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逐步将固定资产违规现象与有关负责人的任期业绩评价挂钩,这种情况已有所好转。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之所以存在上述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历史上长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遗留问题积淀,还有一部分源于现有体制的不完善之处。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3.1 实施电算化管理,按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分类

由于近年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数量及金额增长迅猛,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各项管理工作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手工统计已远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必须实现电算化管理,将固定资产的购建、决算、核算、处置、报废等各项业务予以反映,实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监控。完善的固定管理系统将有助于政府管理机构实时掌握固定资产信息,提高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同时,在实现核算电算化的前提下,建议取消手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提高工作效率。但目前固定资产电算化核算方面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固定资产科目设定问题上。目前,通常的做法是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在对房屋及建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的分类中一般不容易产生差异,但在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的分类中则产生了不少的差异。两个单位的固定资产分类,一个为行政机关单位,一个为事业单位(学校),从科目编码上就有不同,各个单位对专用设备与一般设备的分类也不尽相同,对某些单位是专用设备,对另一些单位又属一般设备,如幻灯机,在学校为专用教学设备,在大部分行政单位为一般办公设备。另外,单位自己分类明细,编码也多有重复,电脑与电脑微机就在专用设备与一般设备中重复出现。

作者认为,在实务中要按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根据GB/T14885-94摘编整理)作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的分类依据更为可行。因该目录将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1)房屋及构筑物类;(2)交通运输工具类;(3)通用设备类;(4)专用设备类。每大类的分类非常细致清楚,比人为分类更科学、合理。由其对容易造成差异的分类项进行了明细分类,对专用设备更是按行业类别分为医疗卫生类、广播电视类、科研类、文化体育类、新闻出版、公安政法及其他类。目前,市面上已有不少固定资产软件的编码就是以此为依据的。另外,按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的另一大好处即是可自动导出清产核资数据,因日常就按此分类与代码做账,清查时就可事半功倍。如无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则根据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建立会计科目与之对应,也会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带来极大的方便。

3.2 建立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

会计信息系统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必将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桌面走向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构建和应用,能及时、迅速地获取单位管理运行及实时变动的情况,使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行办公业务操作处理,做到有效地处理和利用信息。本文仅以会计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模块通常仅在财务部门进行核算,为核算型软件,但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导致会计信息系统向财务业务集成阶段发展。在财务工作中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主要功能为核算资产数据,包括财产登记、登记财产卡片、财产单据、生成资产凭证、资产账簿(财产明细表、财产汇总表)等。而财产采购、财产处置、安全控制及财产登记中的验收登记、领用登记等数据在财务软件中很难连贯地反映出来,而在整个固定资产管理中会涉及单位所有人员,为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功能,不同部门人员和同一部门人员,经常会发生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部门之间的交互关系,并需要对某项事务进行合作处理。所以,必须借助办公自动化系统与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相结合,才能使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从而大幅度地提高财政部门的数据管理能力和运用效率。而整个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模块主要功能应包括:财产采购、财产登记、财产处置、安全控制等功能。但如何实现两个系统的结合及数据的交换,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共享,我认为可通过以下实际应用的方案来予以解决。

将所有资产的验收、登记、领用、查询数据工作均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资产管理模块完成。在资产验收保存时直接生成领用单并登记财产附件、图片等资料,并进行验收单据、标签、卡片打印。在办公自动系统中可以按资产的名称、类别、登记时间、资产状况进行组合查询。资产分配给各使用部门、使用人员,以便相关的资产负责人可以随时查阅当前资产使用的状况。包括资产的借用、部门间资产的调拨、资产赠送等详细记录。同时,财产管理软件增加导入模块:由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导入财产管理软件前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六条关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及其他的规定标准条件,自动将资产数据分成固定资产数据及材料、低值易耗品数据两部分,并提供数据结构导入至财产管理软件中。财产管理软件中进行变动数据的审核、登记或更新财产卡片、自动编制分录、结账、财产明细表。财产汇总表、打印财产数据、查询财产数据、资产盘点等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及财产管理软件的分功能管理,资产数据根据既定的软件程序和规则自动生成资产卡片、会计凭证、报表等,会计人员只需要维护相应的分类和汇总机制,就可实现从数据采集到数据输出的全部工作,大大减少了会计人员基础工作量。资产数据通过导入时的划分,进行了资产的分类,在进行资产管理时就可分重点、分层次的管理。

资产数据通过一次录入的数据同时被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财产管理软件所共享,完成了几个系统的数据收集和规范,在这种模式下,所有数据来源一致,划分口径统一,从不同的层面进行数据分析产生的结果也是一致的。数据采集能够实现与交易事件发生、发展同步,真正达到实时反映资产的实际状态。

3.3 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机制必须受到政府相关领导的重视与认可,具体措施如下:各预算单位设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责任制,财政部门也应设立监督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责任制,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定期由政府的财政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提拔、任用等的依据;将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作为管理责任人审计的重要一项等。

3.4 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及处置工作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章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应每年盘点一次。但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的盘点往往由于年终人手少、工作繁杂而未进行。所以,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从制度、时间、人手、领导抓起,对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理。应建立切实可行的预算单位盘点、处置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人。积极处理好闲置固定资产,引入资产评估程序,进行竞价出售、拍卖等公开、透明方式回收资金,或依法按政策捐赠边远地

区等方式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固定资产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政府的财政部门也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盘点、处置制度的监督机制,对要处置的资产进行金额、数量上把关和审批,并定期对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结论

本文在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并通过建立完善与财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规范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加强盘点和处置的监控等措施,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刚性化,达到实时监控、硬性约束的目的。从而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参考文献:

[1] 李广英,张俊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与集中核算的必要性和紧迫性[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1,(6):9-10.[2] 李海波.行政事业会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3] 陈虎.论会计信息化与网上报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4] 宋新生.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与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篇2: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

第一条

管理部门。局办公室负责单位各类资产的配置计划、报批、采购、验收、台账、使用、保管、调配、处置等工作。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股负责做好资产配置预算、费用支付、固定资产建账、核算等工作。

第二条

资产配置。

1、资产配置应当遵循厉行节约、节能环保、调剂优先、共享共用、严格标准、预算约束、资产存量与增量挂钩的原则,科学、有计划地进行配置。

2、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规定,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通用设备、家具的配置,不得超标准、超数量配置。

3、局办公室负责对单位的资产配置进行计划和统计;财务部门根据计划编制上报资产配置预算,凡未列入配置计划的资产,不得编入资产配置预算

4、纳入计划并预算的资产配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

第二条

管理使用。凡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坚持领用登记制度,各股室(二级单位)落实专人管理,确保不遗失、不损坏,尽量延长使用寿命。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退休,一律不准带走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禁止形成账外资产。

第三条

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处置规定限额以上的国有资产,按程序向财政局国资管理部门报告,在取得财政部门核准处置的批复后,方可实施资产处理;规定限额以下的国有资产,经局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并报财政局备案。所有国有资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条

资产清查。每年年底应当开展资产清查。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等。年中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五条

篇3: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

一、湖北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理顺体制。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财政部35、36号令的规定, 我省逐步理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 全省上下基本做到了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四到位”, 建立起“国家统一所有, 政府分级监管, 单位占有使用, 财政综合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强化职能。财政部35、36号令颁布后, 湖北省财政厅结合实际, 下发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作出了相应调整。为了适应资产收益征管工作的新需要, 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 明确了省征管办的工作职能。2010年, 结合全省机构改革和湖北省财政厅“三定”工作, 又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及征管办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三是夯实基础。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 建立了资产数据库;开展了资产财务专项审计;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网络化动态管理。

四是健全制度。根据财政部“两令”要求, 结合湖北实际, 相继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征管、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制度办法, 对资产运行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与强化。

五是监管结合。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结合部门预算编制, 开展资产配置预算审批;利用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增资产配置的网上自动审核;结合资产配置审批, 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将资产收益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 实现收益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

六是监缴收益。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和统一产权、统一合同、统一平台、统一票据“四统一“的思路,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体系。2010全省共实现资产收益上缴财政专户30.86亿元, 其中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上缴达7亿元;2011年全省共实现资产收益上缴财政专户38.48亿元, 其中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上缴达10亿元, 预计2012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上缴将达到13亿元。

二、进一步推进湖北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路

(1) 在健全体制方面, 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 巩固财政部门资产管理职能。在理顺内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由财政部门主导的权责一致、协调有序、运行顺畅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

(2) 在夯实基础方面, 狠抓资产管理制度化基础, 着力健全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狠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 着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完善与应用。

(3) 在建立机制方面, 建立财政内外联动管理机制, 形成各方配合、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资产管理工作合力;建立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 充分发挥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建立资产管理考核激励机制, 调动各方面的管理积极性。

(4) 在推进与财政改革结合方面, 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与财政四项改革相互衔接、协同推进, 构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进一步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5) 在把握环节方面, 突出把握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调剂、资产收益五个关键管理环节。实现资产配置科学化、资产使用合理化、资产处置规范化、资产调剂常态化、资产收益预算化的目标, 全面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三、深化湖北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1. 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1) 完善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法制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立法及制度建设仍将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从资产配置计划编报、资产购建、资产处置、资产出租出借、收益征管、产权登记、资产核算及评估核准资产使用等各个环节, 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 制订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的全过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2) 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要紧紧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密切跟踪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新特点、新动向, 从配套制度、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制订入手, 加强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和管理流程创新, 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

(3) 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治产。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度, 把依法行政, 依法治产的理论贯穿到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征收等各个方面, 加强执法检查与监督,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2. 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1) 进一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要加快研究制定分行业的大型专用设备配置标准, 实现事业单位专用设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 打开思路、通盘谋化、重点突破。要先行选择与事业发展规划密切部门、单位或行业作为突破口, 尽快制定相关配置标准。

(2) 切实加强资产配置审核和资产使用绩效考核工作。资产配置审核和资产使用绩效考核工作是促进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扩大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范围以及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试点范围, 将资产配置审核与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增强资产配置以及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要切实推进资产配置审核与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效对接, 增强资产配置预算的执行力度。

(3) 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的专家评审机制。对于尚未建立资产配置标准的支出项目, 要借助专业力量, 切实加强配置管理。要建立专用资产预算配置审核专家库, 通过专家评审、可行性论证、数据库查看等多种方式, 确保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全面规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行为

(1) 全面规范使用管理。一是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制度。要借鉴国内外好的做法和经验, 通过资源整合、公物周转、激励政策等措施, 搭建共享平台, 盘活存量资产, 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剂与有效整合, 实现资产的共享共用, 充分发挥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益。对于各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新购建资产, 首先要考虑能否从现有资产中调剂解决。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 开展闲置资产的申报、登记和评估定价, 在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同时, 也可以按照有偿转让的原则进行调剂, 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优化组合。二是严格资产有偿使用审批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 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要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出租、出借评估报告中的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底价, 由财政部门或由其授权主管部门进行招投标, 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将正式签订的合同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 全面规范处置管理。一是完善产权登记和产权年检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不动产和车辆等资产严格登记, 年度检查, 通过年检制度, 掌握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的增减变化和动态信息。二是建立公开交易平台。对房产、车辆和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设备的出售、转让, 要求必须通过网上挂牌、媒体发布公告, 实行招投标、拍卖或协议转让, 杜绝暗箱操作, 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处置收益最大化。三是完善资产处置流程。对于规定限额以上的处置资产, 由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报, 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 经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确立评估价值后报财政部门, 经财政部门审批后公开处置, 处置收入直接缴入财政收益专户, 实现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四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要制定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 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对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门负责核准, 其他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

4. 着力加强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的管理

(1) 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是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国有资产产权关系, 规范和加强国有产权管理, 强化事业单位和所办企业的产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要根据财政部要求,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产权登记工作, 要把握产权登记工作特殊的规律与特点, 做好衔接和配合, 创新工作方法, 发挥产权登记功能与作用, 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

(2) 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 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日益凸现。要加强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 结合实际, 尽快出台加强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兴办企业监管的办法。

(3) 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资产管理。要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能, 认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等各项工作, 切实加强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 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 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促进改革顺利进行。

5. 强化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

(1) 拓展软件功能, 将资产业务管理与软件功能设置有效融合。资产管理每个环节工作的推进都相应对资产管理软件的改进与完善提出了一定要求。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推进, 要求将配置计划和审核表样, 以及出台的资产配置标准做进软件。资产调剂、共享共用平台的搭建, 要求在资产软件中增加“公物仓”的模块, 如, 因大型会议、活动或其他原因临时购置的资产, 则在该模块中录入。资产收益征管工作的全面推行, 要求在软件中增加资产收益收缴的统计核算功能等。

(2) 促进软件对接, 实现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其他财政管理软件的有效对接, 是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建立信息大平台的必然要求, 既可大大减少重复劳动, 降低管理成本, 又可实现财政内部业务的有效衔接, 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6. 大力加强行政事业资产收益征收管理

(1) 完善征管机制, 规范收支管理。一是完善国有资产收益征管的制度体系, 分类制定和出台地方性国有资产收益征管的法规制度和实施细则, 不断健全和完善“收、支、管、用”办法。二是规范支出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管与部门预算改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对国有资产收益纳入统一的财政预算体系, 由财政统筹安排, 逐步做到收与支完全脱钩, 提高国有资产收益年度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激励考核机制, 充分调动资产收益征管各方的积极性, 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合理、合法、足额征收。

(2) 充分挖掘征收潜力, 确保国有资产收益稳步增长。一是要拓展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范围。对目前尚未纳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各类国有资产, 积极推动有偿使用,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不断壮大政府财力。二是健全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机制。对国有资产使用权、开发权、特许经营权、探矿权、开采权等无形资产和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等凡是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产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实施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转让或出让, 提高国有资产收益水平。

(3) 完善信息化手段, 提高征管效率。要搭建网络技术平台,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信息系统, 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全面、及时、准确的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资产总量、分布、增减变动、租赁合同金额和票据使用等信息, 确保财政国库、国有资产收益征管、银行、执收单位之间实现联网, 便于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全面监控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情况。

(4) 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强化征管手段。一是加强对资产收益征管各环节的全程监督, 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和被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 确保应缴尽缴。二是加大对“坐支”、“拒交”、“抵支”国有资产收益等违规违纪和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以提高稽查工作的威慑力。三是加强社会监督, 对举报违反资产收益正常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督促行政事业资产单位进行整改。

篇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谏言

规范管理

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没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而在年中采取紧急需要的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申报,或者有些单位虽然编入了年初部门预算,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的随意性、突然性问题依然存在。由于部门之间的博弈,许多部门单位占用的行政事业性资产没有如实向财政部门登记,存在账实不符、现存不清的情况。

资产账实不符,现存不清。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单位房屋土地无产权证,存在权属不清问题,部分进行过合并或分设的单位,存在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现象; 有些单位资产入账不规范,会计处理不折旧,不能正确反应资产价值等等

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具体来说,一是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资产配置标准。二是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这些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单位自有可用财力、上级补助资金等。由于资产配置的无偿性,多配置资产不需要单位额外付出代价,可用财力多、资金来源渠道广的单位配置的资产往往比其他单位多,配置比较随意。三是资产使用率不高。由于资产配置不合理,没有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一些单位重复购置严重,造成资产闲置,利用率低,损失浪费严重;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人员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化管理,导致各类资产利用率均不高,其中固定资产尤为突出。

峡江县财政局为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严格政府采购列入部门预算强制约束,对没有列入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无论何种理由,都坚决不予办理,这样才能促进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配置政府采购计划,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作用,避免重复配置。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推动部门内不同单位之间的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人员培养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资产管理意识差,财务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账务设置也不健全,核算程序不规范,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也未建立。这反映的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为此,峡江县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建议上级部门不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各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的正确意识,培养各具体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相关水平,使其有能力掌握国有资产的变动情况,做到账实相符,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相一致。

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要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购置、使用、调拨、报废、处置等一系列环节上的制度。

一是资产形成环节的管理。首先,加强资产购置的预算审批,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等有关情况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资产购建项目,经审核同意的项目方可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相应经费,对超标配置资产的项目不予列入预算。其次,对违反规定私自挪用资金超标配置资产的,可以采取处理相关责任人,暂停拨付预算资金,甚至可以减少其正常预算安排作为处罚。第三,在资产购建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购置行为,遏制资产购置中的种种腐败。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购置,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单位内部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资产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列入部门预算后组织采购。

二是资产使用过程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是要加强资产的实有数量的管理,可以通过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软件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各项资产进行卡片分类,同时实行明细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杜绝账外资产存在。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规范化的资产台账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账实核对。建立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把资产使用管理的具体任务分解到人,确保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都能落实到人,并辅之以必要的奖惩制度,有效地提高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资产处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产权变动等,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行政事业单位有偿调出和变卖固定资产,必须经批准的评估机构评估,按评估确认的价格在一定范围内作价处理,防止低价调出和变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固定资产报废、有偿调出和变卖的变价收入,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审批时,必须经过权威技术机构鉴定,避免出现乱报损、报废现象。

四是建立一套具有可行性的配置标准体系。由于资产的种类繁多,各部门职能对配置需求不一样等原因决定了建立配置标准的难度性,但是可以尝试通过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建立一套能考虑各部门实际情况,具有灵活性的,能够不断更新调整的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真正实现以制度规范管理,以标准规范行为。

建立资产监督

首先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督。既要在各单位内部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度,还要通过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加强外部监督。财政、审计等监督机关和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资产的监督力度,在财务检查、审计时,不但要查款项的拨付、费用开支,还要检查费用开支后形成的实物资产,特别是各项资产是否已按规定入账,入账后的资产在用情况,是否账物相符。转变过去只监督收入情况、不查实物资产形成和保管使用的监督方式,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其次要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建立一套包括国有资产使用率、闲置率、流失率、人均占有率等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资产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并将这些指标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还可以与单位领导的政绩挂钩,作为领导任期考核内容之一来保证单位领导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规范各单位的行为。

目前资产配置管理作为财政管理改革的一块短板,制约了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化和各项制度的推进,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也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的必然要求。只有把这块短板补上去了,我们的财政制度建设才能更加趋于完善。

篇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1、本部门资产包括嘉兴市旅游委员会和嘉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受托代理资产。

2、按照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本部门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3、本部门资产管理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按规定分设出纳和会计岗位,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资产购置:本部门资产购置以履行职能和促进旅游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购置资产功能与职能相匹配,不购置与履职无关的资产。资产购置计划与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同时申报,各类资产购置数量、品牌、价格上限、购置渠道等,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每年核定标准和政府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办理。

6、资产保管: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流动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的保管和清查,固定资产保管分工负责,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为保管责任人。财务、档案、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固定资产,由负责财务、档案和保密工作的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按照严格执行接触限制和使用审批相关规定。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每年一次定期清查制度,落实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7、资产使用:各类资产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流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市财政局规定的不同资产配置和使用年限要求,资产使用人为使用管理责任人;在受托代理资产使用管理方面,除每年预留改制企业退休职工需按月缴纳的费用和慰问体检等基本福利费用外,其余资金按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要求,对于实有账户余额中未来一年内未列入使用计划的资金,按照财政规定程序,通过内部询价方式选定银行,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办理定期存款相关手续,利息收入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统一管理。

8、资产核算与处置:建立资产台账,财务会计人员负责定期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进行核对、清查和盘点,对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到期破损应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做好资产报废、账务处理、清点和交还市财政资产回收管理局等相关手续。

9、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本部门固定资产一律不外租、不外借、不对外投资,仅限于内部人员办公使用。

10、落实资产信息管理要求,根据市财政局各年度工作部署,按时完成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等相关工作,做好资产的动态管理。

篇6: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提要:随着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条件的日益改善,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添置,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日益增加,但纵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管理薄弱现象。为此,应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法规制度建设,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监控,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本文就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展开论述。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进

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日趋增加,对它们的管理也产生了不少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分工不明确。在平时的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由于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注重对有严格的财务开支制度规定的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健全,不是没有固定资产金额账,就是没有实物账,不能从价值、实物形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反映,不能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存量、结构和存在状态,不能把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意识淡薄,认识不清。目前,部分单位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重钱轻物,存在很大片面性。观念上的偏差导致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得力,使购置的设备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了固定资产价值的编制与使用价值的隐性流失。

(三)账实不符,家底不清。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固定资产不能做到及时入账,尤其是房屋建筑物;二是购入的固定资产(或接受的固定资产)不入账。

(四)监管机制不完善。由于固定资产的盘点不及时,出售、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不按规定办理,致使单位领导对部分早已不存在的固定资产一无所知,或假装不知道,使其长期挂账。再者,有部分领导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理过于轻率,有部分可追回的资产或是碍于情面、或是怕麻烦不予追回,造成资产的严重流失。单位机动车辆或其他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或报废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表现在:不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擅自定价,或虽已报废,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有账无物,在财产清查时形成财产损失。

(五)固定资产利用率低。由于固定资产管理薄弱,内部控制度不健全,导致某些单位的大量固定资产闲置,而另一些单位又重复购置固定资产,这样就一方面造成了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下;另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二、原因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这种现状的形成是有多方面原因的,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淡薄。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主要依靠国家拨款,而资产一经形成就为单位或部门占有、使用。因此,有些单位领导只重视固定资产的购置,不重视管理;还有的单位领导对财产变动的决策缺乏民主化,不经集体讨论就自行决断处理。也有一些单位领导以权谋私,将闲置的资产据为己有,导致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与监督弱化。

(二)管理体制不顺。从财产关系上说,国有资产是全民的公有资产,说起来人人都有一份,也“人人有责”,但运行起来并没有全民利益的人格化代表真正负责,出了问题,造成损失,却找不到人承担责任。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管理缺乏系统有效的管理机制。资产形成与配置上,财政预算约束,资产配备无标准可依;资产使用上,缺乏客观公正的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以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资产的使用效率无法进行有效评估;资产处置上,缺乏规范的资产处置程序,导致处置过程随意,资产浪费及流失严重。

(四)管理法规建设严重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政策指导,无法实施有效的资产管理实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是有关的法律建设却远远落后于实践。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制度,及时、系统、全面地对固定资产的数量金额进行核算,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存在状态以及增减变化。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明确责任分工。

(二)定期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每个单位应当在终了以前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清产核资规定的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理后,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建章立制,实现科学化管理。为完善资产登记、保管、核算、出借、报废等工作程序,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起一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用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制定严格的固定资产购建制度。购建固定资产前要从经济、技术性能及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既保证满足日常需要,又不造成浪费,做到物尽其用。

2、建立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制度。对经过盘点的固定资产清仓排队,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又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说明报废理由,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作报废处理。同时,注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做到账实、账卡完全相符。

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

(四)改革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现行的总预算会计核算着重反映体现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的资金流入和流出,对于财政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和投资权益得不到反映,从而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为此,可分别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行政单位可采取虚拟折旧的形式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即:

1、不改变现有的“收付实现制”核算方式,增加累计折旧科目。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固定资产原价和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对应科目的差额中反映折旧额。如:固定资产为2,000万元,固定基金为1,800万元,则累计折旧为200万元,随着累计折旧额的增加,固定基金相应减少。

3、编制固定资产使用及折旧情况明细表,在报表后附加说明。

4、年终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起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较准确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实有价值。从事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可直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既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也有利于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另外,还可建立预算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节支增效的巨大潜力。

(五)建设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在购进固定资产时,就需要根据它的基本信息给它编号,这个编号要包含原值、价格、购进时间、型号等信息,且每项固定资产编号是唯一不变的。这样,要查找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只要记住编号,在财务账上就可以很容易地查到。在报废环节,固定资产处置的残值收入与固定资产编码对应,直到此项固定资产退出单位,其编号也结束使用。

(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作者单位:山东省胶州市财政局)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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