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通用9篇)
篇1: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办理指南
1.工作目的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的提出防洪影响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来规避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泄洪等方面的不利影响。2.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3条规定的建设项目。3.主管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 4.审批权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3条 5.法定依据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5.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5.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6.申报材料
6.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申请审批的文件或报告;
6.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 6.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批复文件; 6.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5建设项目周边近期比例为1:10000-1:2000的地形图; 6.6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证书; 6.7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7.办理流程
7.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7.2建设单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申请审批的文件或报告。
7.3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7.4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建设单位、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7.5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建设单位、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召开评审会,并出具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评审意见。
7.6建设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有关单位修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修改完毕后按照原程序申请复审,直至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合格。
7.7防洪影响评价工作结束后,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8、注意事项
8.1申报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实。
篇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
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工程项目的,在上报工程项目立项时,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国务院或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策运用的蓄滞洪区、洪泛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跨流域的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由水利部负责审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级管理的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批复。
四、行政审批条件
1.符合相关区域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河流治理规划等规划要求;
2.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相关防洪应急预案等要求;
3.符合建设项目防洪安全等级等与防洪有关的技术标准等要求;
4.对河流岸线、河势稳定、水流形态、冲刷淤积、行洪排涝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5.对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整体布局、防洪工程的安全、蓄滞洪区的运用以及防汛抢险等无不利影响,或者虽有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防洪要求;
6.建设项目应对洪水的淹没、冲刷等影响以及长期维修养护的措施能够满足自身防洪安全要求;
7.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评价方法正确,消除或者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合理可行;
8.满足当地具体条件的防洪减灾其他规定和要求。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八步区行政区域内划定的洪泛区和蓄滞洪区申请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及公民个人。
六、申请材料
(一)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附件2);
(二)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原件2份;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2份(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含图纸);
(四)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提供与第三者签订协议或承诺书(复印件2份,原件交验);
(五)技术审查单位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及职能部门复核意见原件各1份;
(六)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自治区本级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八步区本级的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4-5282328 投诉电话:0774-5291663
附件:1.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流程图
篇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
防洪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类生产、生活等诸多方面,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运用能够有效地调控洪水,保证防洪对象和防洪保护区获得最佳防洪效益[1]。进行流域防洪体系的社会影响评价是为了更好地认识防洪体系,合理建设、利用、管理防洪体,协调人与自然、人与洪水之间的关系,促进其向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向转化。本文采用RBF神经网络建立流域防洪体系的社会影响综合评价模型,并以辽宁省辽河流域为例进行实际应用和分析。
1RBF神经元网络原理
神经网络是由许多并行运算的功能简单的类似于生物神经系统的单元构成,虽然每个神经元的结构简单,功能有限,但大量神经元构成的网络系统却能实现巨大的功能[2]。径向基函数RBF神经网络(简称径向基网络)是具有单隐层的三层前馈网络模型(见图1)。它能够以任意精度逼近任意连续函数。径向基网络不仅克服了经典BP神经网络用于函数逼近时存在的收敛速度慢和容易陷入局部极小等缺点,并且理论上能够以任意精度逼近任意连续函数[3]。径向基网络传递函数的原型函数为:
当输入自变量为0时,传递函数取得最大值为1。随着权值和输入向量之间距离的减少,网络输出是递增的。所以,径向基神经元可以作为一个探测器,当输入向量和加权向量一致时,神经元输出1。
如图1所示,径向基函数网络是由输入层、隐含层和输出层构成的三层前向网络(以单个输出神经元为例),隐含层采用径向基函数作为激励函数,该径向基函数一般为高斯函数, 隐含层每个神经元与输入层相连的权值向量w1i和输入矢量Xq(表示第q个输入向量)之间的距离乘上阈值b1i作为本身的输入,如图2所示。
由此,可得隐含层的第i个神经元的输入为:
输出为:
输出层的输入为各层神经元输出的加权求和。由于激励函数为纯线性函数,因此输出为:
RBF网络的训练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为无教师式学习,确定训练输入层与隐含层的权值w1;第二步为有教师式学习,确定训练隐含层与输出层间的权值w2。在训练以前,需要提供输入矢量X、对应的目标矢量T与径向基函数的扩展常数C。训练的目的是求取两层的最终权值w1、w2和阈值b1、b2(当隐含层单元数等于输入矢量时,取b2=0)[3]。
2社会影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社会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防洪体系社会影响评价工作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核心是用什么样的指标来反映防洪体系的社会影响程度。具体指标的选取应结合流域防洪体系的实际来选取。指标体系的确定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合理性、科学性、完备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及反应系统层次性。
2.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针对流域防洪体系的社会影响特点,根据指标的属性从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2个方面,构建了包含9个具体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如图3所示。
2.2评价标准
根据各指标因子对评价系统的影响程度,参照国内外研究成果,将社会影响划分为4个等级:I——显著影响;II——较大影响;III——一般影响;IV——很小影响。
2.3指标值的规范化处理
由于指标体系中的各指标存在很大差别,需要对各个指标进行规范化处理。规范化是借助某种评价函数,消除指标特征物理量量纲的影响,将指标特征值转化为无量纲值,这个无量纲值是评价因素对于优的隶属程度的量度。评价因素优属度越大,表明该评价因素越优。
对越大越优型指标的规范化公式:
对越小越优型指标的规范化公式:
式中:xi为第i个评价指标值;ximax为第i个指标的最大值;ximin为第i个指标的最小值;ri为规范化处理后得到的规范化指标值。
2.4社会影响综合评价中的RBF神经网络模型
社会影响综合评价中的RBF神经网络的输入向量模式为:x=[x1,x2,x3,x4],x1=[μi1,μi2,…,μin]T;输出向量模式为:y=[1,2,3,4],即I级的综合评价值为4,依此类推,IV级的综合评价值为1。对于不同的准则层,由输入输出模式可知,直接影响评价中,输入层有28个神经元,输出层有4个神经元;间接影响评价中,输入层有16个神经元,输出层有4个神经元。因为有4种输入模式,故将隐含层神经元数目初始化为4个。输入层与隐含层、隐含层与输出层之间以全互连方式连接。输入层与隐含层之间的权值始终设定为1,隐含层与输出层之间的权值采用正交最小二乘法在网络训练过程中求得。
将经过规范化处理后的各指标评判标准作为训练集(直接影响、间接影响)读入初始化后的RBF神经网络进行训练,利用函数newbe创建一个精确的神经网络,该函数在创建RBF网络时,自动选择隐含层的数目,使得误差为0。
3辽宁省辽河流域防洪体系的社会影响综合评价
规范化处理后的辽河流域不同时期社会影响各指标属性值见表1。
利用RBF神经网络模型对辽宁省辽河流域防洪体系进行社会影响综合评价得表2。以所处时段为横坐标,以其影响值为纵坐标,就得到了辽宁省辽河流域防洪体系在各阶段的社会影响评价曲线图,如图4。
由表2及图4可知,辽宁省辽河流域防洪体系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直接影响从1990年起就一直呈上升状态,这是因为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辽宁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总产值不断增加,对防洪体系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辽河流域由于地势相对低平,农业发达,农业值在全国居领先水平,正是防洪体系的建设,保障了流域内农业产值逐年增加;辽河流域各项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需要大批的建筑材料以及工程材料,因此项目的顺利实施直接拉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修建的大量的干渠、支渠等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大大提高了辽河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善,使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机会从事二、三产业的生产,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防洪项目的顺利实施,大大促进了辽河流域地区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在洪水集中的夏汛时期,辽河流域充分利用已有的水利工程对汛期洪水进行科学调度,把防洪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紧密结合起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水的供需矛盾,故直接影响是一直上升的。
在间接影响方面,1990~1995年随着防洪项目的实施,给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解决了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使得农村经济结构得以调整,流域内各个县市得以重新调整发展规划,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会;同时也加快了城市化的步伐。洪灾损失风险的降低保障了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流域内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证了人民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故间接影响是逐渐上升的。1995年辽河流域遭遇了有记载以来的最大洪水,大量中小河流漫堤决口,泛滥成灾,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虽然防洪体系中的预定方案和切实的应对措施把损失降到了最低,保障了流域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还是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全省洪水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47.2万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1995的间接影响达到了最大。之后由于没有出现大的洪灾,加上95洪水灾后加强了防洪工程的建设,间接影响又逐渐下降。从2000年起,辽宁省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期,防洪体系不断扩展服务领域,保证流域的社会稳定,故间接影响又呈上升趋势。
总的来说,除去95特大洪水之后的间接影响的较大回落,辽河流域防洪体系对社会的综合影响是逐渐上升的。多年来的防洪体系建设实现了一定的积累,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社会影响综合值已达到3.0(属于II级:较大影响),防洪体系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辽河流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摘要:社会影响评价是指流域现有防洪体系对经济、社会和发展方面产生的有形和无形影响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评价的重点是防洪体系对所在地区的社会影响。针对流域防洪体系对社会的影响,提出了社会影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RBF神经网络建立社会影响综合评价模型,并以辽宁省辽河流域为例,对其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关键词:社会影响评价,指标体系,RBF神经网络,辽河流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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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浅谈城市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关键詞:城市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城市是人们物质财富的集中地,而且是人口和文化的集中地,能够促进人们的发展,所以,应该加强城市的安全系数。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大江和大河能够对城市提供充足的水资源,但是,如果处理不当,城市会饱受洪涝灾害。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能够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防洪工程建设完成以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城市的蓄洪能力,而且也提高了城市的安全系数,保障人们的生存和发展。
一、城市防洪工程的评价特点
(一)要展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
城市是政治、文化、经济的集中地,如果遭受了洪水的侵袭,那么,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的伤亡。在城市防洪工程评价的过程中,应该对人们的居住环境进行重点的评价,站在居民的立场上,展现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实现居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通过对环境的建设,能够展现出生态城市的面貌,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居住场所,体现出苏州的文化品位。
(二)防洪工程应该体现出公益性
防洪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所以,其经济效益还不是特别突出。在防洪工程建设完成以后,城市的防洪能力得到完善,防止了洪水对城市的生产、商业发展、居民的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发展。防洪工程具有环境效益,其建设具有迫切性。
(三)城市的基础设施是比较复杂的,应该协调治理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各类基础设施变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越来越复杂,在防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如果不注意,就会破坏低下电缆、通讯设备、自来水管道等。防洪工程应该与这些电缆和管道有效的衔接起来,应该通过与城市建设和环保部门的沟通,实现城市基础建设和防洪工程的统一,防止各自为政的局面,在进行城市防洪建设的过程中,应该进行科学的部署,使管线的设计与城市防洪工程的施工统一,从而能够协调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防止在工程施工中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四)对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城市中,人口密度比较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城市越来越注重生态性,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通过提升城市建设的文化品位,满足人们的精神享受。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满足生态要求,防洪堤的建设要遵循美学的原则,在装饰中应该结合各类元素,为人们提供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二、城市防洪工程关键的环评问题
城市防洪工程能够促进城市的发展,是城市发展重要的一环,能够确保城市的安全。通过相关的资料分析,全国有近700个城市,几乎有90%以上的城市都会存在洪水的隐患,这些城市在采取防洪的措施时,有近70%的城市是达不到相关的标准的,其防洪工程的建设不符合标准,还有一些城市根本没有采取防洪的措施。
(一)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
1、对城市中排水设施的影响
在大量的降雨后,雨水都是通过城市内的河道排出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低洼地区泵站的排水量,而且雨水的排放能够形成重力流。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能够将外部城区的洪水阻挡,能够降低城市内排水的压力。
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建设的堰坝,能够形成一个蓄水面,防止在枯水期河道的干燥,但是,河道的蓄水面不能过高,应该比两岸的排水口低。如果河道的坡度比较大,可以将堰坝设计成梯级,能够减少城市排水时水流的冲击力。
2、对城市排污的影响
城市防洪工程的设计应该与城市排污系统统一,在正常的情况下,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不能比排污口的高度大,这样才能够使污水顺利的排出。在洪水期,水位比排污的高程要大,这对污水的排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城市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过程中,应该将各个污水排放口集中起来,将污水统一收集到下游再排放,这样就不会对污水的排放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城市规划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洪工程在规划的过程中,要与城市建设部门沟通,完善整体的规划。在进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应该进行堤坝的建设,注意填料的开挖,不能够将植被破坏。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完成后,能够防止洪水对城市的冲击,能够防止洪水对城市植被的冲击,促进城市绿化面积的提升。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完成后,可以在堤线上种植一些植物,能够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对风景文物的影响
防洪工程在建设完成以后,河道两岸的提防应该比地面要高,这样就会挡住居民的视线。所以,在提防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满足生态景观的要求,应该美化提防,尽量不要影响到人们的视线。在堤顶处可以设计一些植物,在竖墙上可以装饰一些图案,能够展现出城市的文化建设,在提防的背水坡可以种植一些花草,为人们提供休闲的场地。
结语:
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能够提高城市的安全系数,保障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能够促进城市的经济建设。但是,在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会影响到城市的美观,而且会对城市的基础设施产生一些破坏,所以,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完善与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建设。
参考文献:
[1]罗小勇,邹永庆,唐文坚. 城市防洪工程加固中居民拆迁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探讨[J]. 水利水电快报,2013,02:12-14.
[2]李曦,甄黎. 对防洪护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讨论[J]. 人民长江,2015,01:74-77.
[3]张晓明. 浅谈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吾曲镇)防洪护岸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影响评价[J]. 民营科技,2009,02:99.
[4]牛保国. 黑河市城区防洪工程建设与运营期水土流失环境影响评价[J]. 黑龙江水利科技,2010,02:155-157.
作者简介:周子江,29,男,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苏州分局,助理工程师,科员,水文水资源
赵林林,29,男,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扬州分局,工程师,科员,水文水资源。
篇5:防洪评价报告批复
XX市远博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的函”(临远路(2007)0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我厅组织专家对已竣工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你公司委托山西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交的《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质疑、讨论和研究,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
二、鉴于该河段堤防与桥梁底板空间不能满足一遇设防标准下堤防维护及防汛抢险车辆通行的净空要求,因此,业主必须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三、对施工堆渣、弃渣和原施工便道必须尽快彻底地予以清除,对建设过程中已损毁的堤防等水工程设施及时按原状进行恢复,确保河道安全度汛。该项工作要在当地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完成。
四、关于大桥扩建造成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损问题,应在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你单位及时、妥善解决。
附件:XX市屯里汾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篇6:桥梁防洪能力评价报告
1.编制存在问题 • 1.1基本资料收集不全
• 1.2评价深度及范围随意性大,难以满足要求 • 1.3对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复核评价较少或 • 1.4图纸不规范,补充困难。• 1.5评审有一定随意性。• 1.6编制资质问题 2.报告编制资料准备及要求
规划资料、现状水工程、建筑物情况、河势演变资料:水文资料、项目设计资料等。
2.1规划资料:流域综合规划、岸线利用规划、防洪规划(具体内容、建筑物基本尺寸)、采砂管理规划、河湖利用规划、保护区规划。堤防高程、断面、边坡、迎、背水面、上下游左右岸情况等。2.2现状防洪工程、建筑物资料:上、下游,左、右岸控制性建筑物调度控制、运用情况,历史洪水调度控制情况;取水口、排污口、跨河建筑物、管道、缆线、港口、码头等布置、运用情况。拟建工程与现状建筑物相对关系。边界工程协议及执行情况。
2.3河势演变资料:历史演变资料;近期演变资料:历史、近期治理情况,规划及实施情况对河势影响。历年河道断面观测资料及分析,(历史洪水后,断面变化情况)。
2.4水文资料:水文资料差补延长、审查;泥沙淤积情况等,历史洪水资料。
2.5项目设计资料:总体设计、平面布置、纵剖面图、地质图、与河道、堤防之间连接关系、与其他工程相对位置图。
2.5.1跨河建筑物:跨度、支墩及布置,承台、与两岸堤防联接、净空,上下游联接等。2.5.2港口、码头:陆域、水域高程、占地情况、与河道、堤防之间联接,堤顶道路等。2.5.3穿堤、穿河建筑物工程:穿堤、穿河高程、尺寸。2.5.4拟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施工围堰、工程度汛情况。2.5.5地质资料 3.附:图纸参考目录:
3.1建设项目所处流域地理位置示意图
3.2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位置图,所在河段的河势图(比例大小要求不同,一般应注明工程所在位置处河道、堤防桩号);
3.3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设施等工程位置图,防洪工程近远期规划图(虚线表示); 3.4涉河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图、纵剖面图(注明不同防洪标准水位:如1%、2%等)、主要结构图及局部放大图、涉河建筑物与两岸河道及堤防联接图(局部施工); 3.5涉河建筑物所占河道行洪断面图;
3.6河道演变分析所取断面位置图、各种平面变化和断面变化套绘图;
3.7 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范围图、测站(含试验范围、测流断面和垂线)位置图、计算分析和试验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
3.8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率定与验证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率定与验证成果图;
3.9工程前后水位影响变化等值线图;工程前后流速影响变化等值线图;断面流速分布影响变化图;不同标准洪水主流线影响变化图、工程前后流场变化图; 3.10冲淤变化图; 3.11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图; 3.12其它必须的图纸。
二、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 3 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1 概述
•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1.1 项目背景
•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1.1评价依据
•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1.1.3 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4 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1 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2 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 2.1.3涉河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4 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2.2 河道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 2.2.2 河道概况。
• 2.2.3 水文、泥沙、气象特征。• 2.2.4 河道边界条件。
• 2.2.5 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
• 2.2.6 现有防洪(排涝)标准及相应的洪峰流量、洪峰水位(潮位)。• 2.3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情况
• 2.3.1 现有水利工程情况包括河道、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水利(防洪)工程的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 2.3.2 其它设施情况包括桥梁、码头、港口、取水、排水、航道整治等设施的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2.4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
• 应简述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水利规划内容及实施安排,包括以下方面: • 2.4.1 综合利用规划、防洪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规划等; • 2.4.2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具体规划要求; • 2.4.3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规划实施情况;
• 2.4.4 建设项目运用期内因规划实施引起的防洪形势、标准等变化情况。• 2.5河道演变
• 河道演变主要介绍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特点,分析其近期河床的冲淤特性和河势变化情况,明确河床演变的主要特点、规律和原因,对河道的演变趋势进行预估。• 3.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 历史演变过程应利用已有分析成果,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和特点。
• 3.2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应根据有关实测资料,分析河段内深泓、洲滩、汊道、岸线等平面变化、断面变化及河床冲淤特性等。• 3.3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
•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应根据历史、近期河道演变情况,结合水利规划实施安排,对河道将来的演变趋势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包括河道的平面变化、断面变化、河床冲淤变化等。• 4.防洪评价计算 • 4.1 一般要求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应分别采用所在河段的现状防洪、排涝标准或规划标准,建设
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标准以及历史上最大洪水。• 4.2 水文分析计算
• 对没有防洪、排涝标准和防洪规划的河段,应进行有关水文分析计算。水文分析计算主要内容:应首先对资料进行审查与分析,如资料不满足计算要求,应对资料进行插补和延长;明确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对不同频率设计流量及设计水位的计算成果进行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 如所在河流已有规划或设计防洪标准,则可以直接引用或内插计算。一般建设项目自身的防洪标准要求高于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评价单位应根据有关资料对防洪标准进行复核计算。• 4.3 壅水分析计算
• 对占用河道断面,影响洪水下泄的阻水建筑物,应进行壅水计算。
• 对跨河桥梁和建筑物局部壅水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及《公路桥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J30-2002),均有推荐公式可参照选用;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对河段的防洪影响较大的开展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 4.4 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 对河道的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冲刷和淤积分析计算;冲刷计算是河道演变冲刷、一般冲刷和局部冲刷的叠加。但一般情况下河道演变冲刷常不单独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冲刷河滩和主河槽应根据流量分配情况分别计算,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分
析计算;冲刷计算的计算工况至少包括前述四种工况;公式计算可参照第三章3.5.3选用。• 冲刷计算中,参数的选取对计算结果影响很大,应说明参数选取的依据,并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复核。冲刷计算成果应给出冲刷线高程,以便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复核各种桩基础的稳定。• 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还应开展动床数学模型计算或动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 4.5 河势影响分析计算
• 建设项目工程规模较大的或对河势稳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除需结合河道演变分析成果,对项目实施后河势及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外,还应进行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研究进行分析。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计算工况标准条件一般应不少于四种。其内容除需满足数学模型计算和物理模型试验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包括:
• ① 对主要汊道分流比的影响值,若为动床数学模型或动床物理模型,还应统计各汊道分沙比的变化;
• ② 工程建设前后,工程影响范围内代表性断面(平面、垂面)流速分布的变化情况; • ③ 各不同水位标准情况下,主流线、深槽、洲滩、岸滩断面等的变化情况; • ④ 工程影响范围内防洪工程及其它设施附近流速、流向的变化; • ⑤ 代表性垂线流速、流向的变化;
• 当项目规模较小,受资料等限制无法进行模型分析计算时,应进行定性分析,并给出明确的结论。•
在选用数学模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条件下,选用一维、二维数学模型的各自优点,或者联合运用。在进行壅水分析计算时,考虑河道实际情况,可选用一维数学模型用于分析计算。关于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对于长系列条件下的预测分析计算,建议用一维数学模型,二维数学模型可用于局部、典型场次洪水条件。• 4.6 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 当建设项目建在排涝河道管理范围内或附近有重要排涝设施,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应进行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4.7安全稳定复核计算
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稳定的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渗透稳定、结构安全、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
4.8其它有关计算
• 涉及河口及感潮河段,因潮汐动力的改变对防洪、排涝及河道(口)稳定均有影响,应同时进行潮汐动力分析。
• 5.防洪综合评价
• 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它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以及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进行综合评价。防洪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 5.1.1 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 5.1.2 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 • 5.1.3 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 • 5.1.4 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 5.1.5 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分析; • 5.1.6 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 5.1.7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 5.1.8 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6.防治与补救措施
• 6.1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
•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含运行期与施工期)应包括:
• 6.1.1 对水利规划的实施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建设项目的总体布置、方案、建设规模、有关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2 对河道防洪水位、行洪能力、行洪安全、引排能力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 6.1.3 对现有堤防、护岸工程安全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 6.1.4 对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施工组织、工期安排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5 对河势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结构型式、施工方案及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6 对其它水利工程及运用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结构型式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7 其它影响补救措施,包括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补救措施等。• 6.2 防治补救措施的工程量
• 对防洪工程的影响须提出明确的影响内容和范围,采取防治与补救措施,并对工程量进行初步估算。
• 7.结论与建议
• 总结归纳防洪评价的主要结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 7.1 河道演变规律、发展趋势及河势稳定性的分析结论; • 7.2 建设项目对各方面影响的评价结论; • 7.3 须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 • 7.4 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有关建议。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文件
篇7: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
报告顺利通过评审
2014年4月18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在广州主持召开了《珠海航空产业园白龙河尾围填造地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水利厅、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珠海市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与会专家在听取了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内容汇报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和评审,并一致审查通过了防洪评价报告成果。
篇8:浅谈跨河桥梁防洪评价
关键词:跨河桥,防洪评价,计算,结论
0 引言
某渡假区项目工程拟建的桥梁横跨油田河, 桥上部构造为3m×20m预制预应力空心板, 下部4组桥墩为盖梁接桩柱式基础, 中间2组桥墩落于油田河主河槽内, 边墩位于油田河左右岸滩地上, 右岸桥梁梁底高程为32.411m, 左岸桥梁梁底高程为32.475m, 桥台为轻型薄壁桥台接桩基础, 桥墩直径1m。所跨河道无通航要求。跨河桥梁占用河道的部分行洪过流面积, 对水道的行洪态势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因此对该桥梁进行防洪评价分析。
1 水文分析计算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 渡假区按五星级建设标准设计, 结合业主要求, 本项目防洪标准取城市防洪设计标准50年一遇 (P=2%) 洪水标准。
桥梁所跨的油田河是增江二级支流, 长27km, 河床比降3.39‰, 集雨面积113.1km2。
洪水计算采用综合单位线法与推理公式法进行计算作分析比较, 两种方法计算的设计洪峰流量相差不超过20%。经比较分析后, 采用综合单位线法计算成果, 项目区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81m3/s。
2 壅水分析计算
2.1 一维网河数学模型
一维网河数学模型的基本方程采用圣维南方程组求解, 其控制方程为:
式中:Q为流量;Z为水位;R为水力半径;u为流速;ql为旁侧入流;n为糙率系数, 可用谢才公式计算;BT为包括主河道泄流宽度和仅起调蓄作用的附加宽度;B为过流河宽;A为过水面积;g为重力加速度;x、t为空间和时间坐标。
网河节点还应满足下列流量连接条件和动力连接条件:
流量连接条件即进出每一节点的流量与该节点内的实际水量的增减率相平衡:
式中, Q为节点过流量;i为表示汇集于同一节点的各河道断面的编号;w为节点蓄量。
i若=n∑1节Qi点=为0 (无3蓄.3量) 的几何点, 则w=0。因此:
动力连接条件取为:
式中, k为节点分支, Z为各分支断面处的水位。
方程 (3.1) ~ (3.4) 构成一维河网数值计算的数学模型。模型采用较为成熟、工程应用较多的一维河网三级解法求解。用Preissmann四点加权差分格式离散圣维南方程组, 该求解方法稳定性好, 求解速度快, 能适应单一河道及复杂河网的水面线计算。
一维模型的研究范围为:上边界取自南昆水梅州水库下游、油田河本项目拟建跨河桥上游约300m处, 下边界取至永汉河永汉旧桥。网河概化后, 共计4条河段, 2个节点, 47个计算断面, 模拟河道长度约8km, 断面平均间距约174m。工程附近河道断面测量数据略。
2.2 一维模型参数选取
由于计算河段缺乏实测水文资料进行模型率定验证, 参照本河段以往计算成果, 各断面的糙率大致在0.032左右。
2.3 壅水计算结果及分析
应用上文的计算方法和边界条件, 选取桥附近油田河9个测量断面, 进行50年一遇工程前、后两种工况的壅水影响计算, 统计工程兴建前、后所在河段各断面的水位、流速及其变化值 (工程后减工程前) 。计算结果见表1。
注:表中变化值皆为工程后-工程前, 正数表示工程后增加, 负数表示减小。
由表1可见, 在50年一遇设计洪水条件下, 工程按照设计方案建成后, 桥下游断面4河道左岸滩地进行了填方, 断面5和6处为桥所在断面, 这些断面的过流面积均较工程前有所减小, 导致上游水位有所壅高, 上游流速相应略有降低;桥所在断面则因为受过流面积减小较多、局部阻力增大的共同影响, 表现为水位有所降低、流速有所增大;对于桥下游河段, 河道地形不变, 上游来流量不变, 故其水位及流速均不变。
当P=2%时, 工程上游水位壅高最大约0.14m, 流速最大降低约0.11m/s, 发生在桥上游附近, 随着断面与桥距离的增加, 水位壅高值逐渐减小, 桥断面水位最大降幅约0.06m, 流速最大增幅约1.01m/s。
从上述模型计算比较分析可见, 在兴建工程后, 在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 拟建工程造成的河道行洪水位和流速的改变均较大, 需采取适当的防治及补救措施。建议加大桥跨, 跨河桥梁设计跨度不得小于70m。
3 防治及补救措施
为验证上述建议, 从而进行加大桥跨至70m情况下工程后一维水流计算, 计算结果与工程前进行比较, 分析该建议的效果。计算结果见表2。
从表2可得, 跨河桥桥跨增加至70m后, 桥梁上游断面7最大壅水为0.07m, 对比桥梁下游断面4因河道左岸填方引起的壅水为0.07m, 可知此时跨河桥的建设基本不产生壅水, 该措施能有效减少桥梁工程建设对油田河行洪的不利影响。
4 结论
针对该度假项目工程跨河桥梁兴建后对油田河的行洪影响进行了计算、分析和评价, 主要结论如下:
1) 工程对河道行洪安全影响方面:在按照现状设计方案并且不采取防治及补救措施的情况下, 跨河桥的兴建对油田河的行洪安全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而当采取增大桥跨至70m的措施后, 跨河桥的建设基本不会减少行洪过流面积, 桥梁基本不产生壅水, 此时工程的建设对油田河行洪安全影响较小;
2) 工程对河势影响方面:从流速变化分析看, 工程实施后, 桥梁下游的流速增大较多, 且该段位于河流弯道上游, 工程建设后水流对左岸的冲刷势必加大, 若不采取措施, 河流深槽将向左岸发展并威胁左岸岸线的稳定。建议对桥址下游的两岸河堤采用抛石护脚, 衬砌护岸等防护工程措施;
3) 工程对防汛抢险的影响方面:拟建工程段油田河右岸为丘陵, 左岸滩地延伸到现有省道路边, 工程建设不会对河道防汛抢险造成不利影响。
篇9: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表
摘要:近年来,防洪评价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和不可或缺的高度。文章通过西气东输二线的防洪评价工作实践,对油气管道工程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作者的观点。
关键词: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模式;阶段标准
中图分类号:TE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9-0086-04
1 概述
随着水利、环保等政府相关主管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日趋完善和严格,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有利于改善国内工程建设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利于长远发展。
以水利为例,自2006年水利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6】190号)之后,各省区和各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逐渐规范了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并加大了执行力度。目前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大体有以下三个程序:
1.1 规划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进行选址申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两项仅适用于点性工程,对于线性工程,一般仅口头征求意见即可,即便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也不会出书面许可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设计和编制防洪评价工作,并将防洪评价报告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进入审批程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防洪评价报告,并出具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文件。
1.2 施工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携水行政主管部门前期出具的许可文件、防洪评价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施工许可文件。
1.3 施工及验收阶段
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督下施工(一般只在重要性高的河流处的施工中进行现场监督)—完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
虽然在工程建设中增加了很多繁琐的程序、在某方面影响了工程进展,但通过近几年灾害性天气和洪水的检验,在严格按照审批制度执行的涉河建设项目中,极少发生水毁事故。
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中最重要的一环是防洪评价工作。防洪评价工作的作用除了程序需要外,最有意义的是在报告编制和审查中,也是对建设工程选址和方案合理性的审查和验证,从水行政主管部门角度为建设工程把关。
但由于防洪评价是近年来诞生的新兴事物,虽然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和规定,但还不完善。全国各省区和流域的要求均不相同,执行力也不同。另外不同性质的建设项目,在开展防洪评价工作时,其适宜开展工作的阶段、工作模式以及出现的问题均不相同。所以在具体操作时,容易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
本文总结了在开展西气东输二线(以下简称:西二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油气管道工程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建议。
2 工程概况
西二线管道西起新疆霍尔果斯口岸,经西安、南昌,南下广州,东至上海,由1条干线及8条支线组成。途经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区,沿途穿越新疆内陆河、长江、黄河、珠江四大流域。包括长江盾构隧道穿越、钱塘江盾构隧道穿越、渭河定向钻穿越等河流大中型穿越工程多达296处。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防洪评价工作的河流穿越工程多达732处,详见表1:
西二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从2008年初开始至今,历经四年,成效显著,但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使得工作的开展并不顺利,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量,影响了工程进展、增加了投资。
3 西二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西二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防洪评价工作模式问题;评价单位工作效果问题;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不同;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防洪评价工作的河流标准不同;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穿越工程位置调整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这几个问题以及带来的影响如下:
3.1 防洪评价工作模式问题
由于行业和工程的特殊性,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全权负责河流穿越工程的防洪评价工作,包括委托评价单位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报审以及到水利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等工作。这种模式具有明显的优点和难以解决的缺点。
3.1.1 优点:
(1)可以解决业主人力资源相对不足问题。为了解决开展防洪评价工作存在的工作量大、程序复杂、周期长,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问题,采用由设计单位委托并配合评价单位编制评价报告,负责办理各项报审和报批工作的模式,经实践证明,效果总体良好。
(2)设计直接与防洪评价单位沟通,可以减少中间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便于进度和质量控制、资料交接。
3.1.2 缺点:
(1)在办理报审和报批等手续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如水利部门提出经济补偿、想承担一定的设计、咨询和施工业务时,设计单位与评价单位无权决定,需要向业主反映情况,影响工作进度。
(2)不符合建设项目程序。防洪评价及其他评价工作均应该由业主单位委托,设计及相关单位配合。
3.2 评价单位工作效果问题
在西二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中,大多单位能较好地完成任务,为前期设计、施工手续办理等工作正常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但也有个别单位由于工作能力和单位体制原因,工作效果不尽人意,体现在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进度和质量上、开展报审和报批工作的进度上以及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的口碑上。
西二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中由此原因出现过如下几个问题:冲刷成果不准确导致穿越方案存在风险;编制报告质量差、工作态度差导致不能在防洪评价报告专家审查会一次通过,造成设计及防洪评价工作的反复,增加了工作量和费用,影响了工作进度;编制报告进度慢、外协能力差,影响了工作进度。
3.3 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不同问题
防洪评价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所需开展的重要工作。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均
不同。
3.3.1 阶段要求:
大多省区及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要求涉河建设项目需要在可研阶段开展防洪评价工作。但由于长输管道、公路、铁路、输电线路等线性工程的工程特点,导致无法按此要求操作,所以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也没有硬性规定。允许根据具体工程特点酌情择时开展,只要在工程施工前完善此程序即可。
部分省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最好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但也没有硬性规定。这些部门对做此规定的解
释是:
(1)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不对河流穿越方案做具体要求,只要工程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将对河道、堤防的影响降到最低或完工并恢复后,对河道、堤防的影响最小
即可。
(2)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防洪评价报告中应包含穿越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时间安排、应急抢险预案等内容。这样才能更充分地对穿越工程与河流、堤防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评估。而对于油气管道工程,这些只有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甚至施工单位介入后才能提供。
3.3.2 深度要求。根据西二线防洪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可以判断:西部经济较落后地区对防洪评价的深度要求较低,一般要求上报的设计文件和防洪评价报告中关于方案的内容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且从大的方案上能够对河道、堤防的影响最低即可,很少提出细节方面的要求。
东部和南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对防洪评价的深度要求较高,一般要求防洪评价报告中必须包含穿跨越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时间安排、应急抢险预案等内容。因为没有硬性规定,所以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执行的力度不一致,较严格的有浙江省、山东省等。
3.3.3 审批要求。
大多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在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后,即可对建设项目进行批复,区别只是在于各自的审批流程不同。
山东省是目前发现的一个例外,山东省水利厅要求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后,还需由建设单位缴纳河道占用补偿费和施工押金,最后才能出具批复文件。
3.4 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防洪评价工作的河流标准不同问题
在建设西二线工程以前的油气管道项目时,防洪评价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各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只要求在长江、黄河、渭河等规模大、重要性极高的河流进行工程建设时,才要求开展防洪评价工作。
在开展西二线项目防洪评价工作时,新疆、甘肃等西部省份和湖北、江西等个别东部省份对开展防洪评价工作的河流标准要求也不严格,除规模较大、河道或堤防重要性高、冲刷较严重、游荡性以及灾害性的河流必须开展防洪评价工作外,其余影响不大的河流均无硬性要求。
大多东部省区和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均要求管道穿越的所有河流(包括规模很小的河流)都需要开展防洪评价工作。对于油气管道工程,因不同设计阶段设计深度不同,导致非单出图设计的河流小型穿越在初步设计阶段无法满足防洪评价工作需要,只能推迟到施工图设计阶段才能部分解决,导致部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4.1 如上海支干线开展防洪评价工作的河流穿越434处,防洪评价工作从2008年开始到2011年完成,历经4年时间。
3.4.2 干线陕西段、江西段及南宁支干线广东段、泰安支干线山东段均有大批河流小型穿越工程为满足防洪评价需要,专门补做了详细勘察工作。
3.5 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穿越工程位置调整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问题
对于油气管道河流穿越工程,如果在防洪评价工作完成,并取得批复文件之后,穿越位置发生了调整,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视位置调整距离的远近及周边的环境区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
3.5.1 当调整距离较远或调整前后河道情况不一致时,则水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判断原来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结论和审查结论是否适用于新位置的穿越方案,往往要求重新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重新走审批程序。
3.5.2 当调整距离较近,并且调整前后河道情况基本无变化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判断原来编制的防洪评价报告结论和审查结论适用于新位置的穿越方案,分不同情况,有如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位置调整后,周边环境变化较大,与第三方干扰较大时,需重新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重新走审批程序。如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如上海支干线萧山区境内第二次浦阳江穿越,由于萧山段线路发生大范围改线,导致浦阳江穿越位置调整了75m,根据要求,重新开展防洪评价工作;广州-深圳支干线潖江二河、龙江河等多条河流穿越因线路改线导致穿越位置发生变化,最小调整距离不足30m,但根据要求,全部重新开展防洪评价工作。
(2)如果位置调整后,周边环境变化不大时,一般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位置变更程序,将新位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后备案即可。审批制度严格的部门会重新出具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文件。而对于西部省区,则不需要重新请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在新位置施工即可。
3.5.3 当穿越位置发生微调时,一般不需要重新请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在新位置施工即可。但很难界定微调的概念,为了避免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的程序上的麻烦,除非有必须调整位置的原因,否则施工的位置要与防洪评价报告中一致。
4 对油气管道工程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的
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在西二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中的经验,对油气管道工程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4.1 防洪评价工作模式问题
虽然西二线工程采用的设计单位代业主负责河流穿越工程的防洪评价工作的模式具有明显的优点,而且效果良好,但不符合建设项目程序。
为了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应由业主负责防洪评价工作的委托、合同签署及各项管理工作。设计及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4.2 评价单位的选择问题
西二线的防洪评价单位均通过招标方式在技术和商务两方面择优选取。期间,由于自身的经验和认识变化问题,按时间顺序经历了开始面向全国招标,后来面向穿越工程所在的地方评价单位招标,最后回到面向全国招标的过程。
4.2.1 面向全国招标阶段。项目开始时,面对全国范围的具备防洪评价资质的单位招标,开展了西二线的控制性河流穿越工程及一些河流大型穿越工程的防洪评价
工作。
由于防洪评价作为新兴事物,设计、评价单位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的开展还处于探索和磨合阶段,在工作初期,进度和效果一般。并且,由于西二线工程对进度要求的特殊性,人为防洪评价工作进展滞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初步判断是评价单位能力问题和跨地域开展工作难度大的问题。
4.2.2 面向穿越工程所在的地方评价单位招标。在选择东段干线和部分支干线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单位时,采用了面向穿越工程所在的地方评价单位招标的方式选择了一些地方水利厅直属的评价单位。而工作结果是:进度和效果基本与项目起始阶段选择的单位一致,个别单位的工作效果甚至更差。
经过工作实践检验,认为地方评价单位的工作能力和效果不一定比系统外的单位更好。根据存在的问题初步判断,选择地方评价单位可能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选择穿越工程所在地域内的地方评价单位,选择面窄,并且间接评价费用偏高。
(2)地方评价单位与水行政主管单位属系统内单位,甚至有上下级关系,虽然具有关系优势,利于开展外协工作。但也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导致缺乏服务意识,工作不主动,致使工作进度和效果反而不如外系统单位。
(3)由于地方评价单位与水行政主管单位的特殊关系,无法按合同规定约束评价单位。否则,就可能带来评价单位通过水行政主管单位给工程建设设置阻力。
4.2.3 面向全国招标阶段。相对于选择地方评价单位带来的问题,跨地域选择评价单位则具有显著优势:(1)跨地域选择评价单位,选择面宽,可以选择技术能力和外协能力强的单位,并且间接导致评价费用偏高;(2)服务态度好;(3)能够按合同规定约束评价单位。
通过项目中后期的防洪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表明:面向全国招标选择评价单位更有利于工作开展。
因此在油气管道工程选择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单位时,建议面向全国招标选择。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情况除外。
4.3 开展防洪评价工作的阶段
鉴于油气管道工程的特点,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正式启动防洪评价工作。
为了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可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择评价单位,能够尽早开展防洪评价前期调研工作,并且在必要时为初步设计阶段的穿越位置选址提出好的建议。
4.4 河流标准问题
根据西二线工作经验,大多东部省区和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均要求管道穿越的所有河流(包括规模很小的河流)都需要开展防洪评价工作。
而且,自2011年起,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小河流规划整治项目,几千条小河流、沟渠的设防标准均有所提高。可以说,针对所有河流开展防洪评价工作是一种
趋势。
因此,建议业主委托评价单位开展管道穿越的所有河流的防洪评价工作,在前期就彻底解决防洪评价问题,为最后的施工扫清障碍。
而对于可能不要求对所有河流进行评价的省区,为了节约费用、加快进度,也可以对工程范围模糊化,请评价单位承担该油气管道工程所经地区需要做评价的所有河流穿越的防洪评价工作。但这样将存在一定的费用风险、进度风险和施工阶段水行政主管单位再次提出补充评价的要求的风险。因此,不建议采用。
4.5 对防洪评价单位的建议
针对油气管道工程的特点,对防洪评价单位开展工作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4.5.1 严格按照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报告,保证报告质量,并对设计方案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5.2 与业主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汇报、沟通。由于业主对水利行业的一些规定不太了解,需评价单位及时提醒。
4.5.3 与设计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与设计进行资料交接和方案探讨。尤其及时提供河势分析和冲刷计算成果,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及时分析设计方案与河道、堤防之间的相互影响,在设计方案终稿之前,向设计提出防护和补救措施的建议。
4.5.4 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及专家的联系与沟通,在将防洪评价报告正式报审前,请相关领导和专家预审,提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防止正式专家评审会中出现提出问题过多,甚至全部推翻的情况发生。
4.5.5 根据西二线小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经验,如果受设计阶段制约,不能提交小河流穿越的具体方案,建议协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设计单位,简化对小河流穿越的防洪评价内容。如:对没有设计方案的小河流穿越进行列表说明,针对不同穿越方式、不同类型的小河流穿越工程提供典型方案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原则性的方案说明,最后统一进行评价。
4.5.6 学习、收集、归纳各种穿越方案的典型图,以及主要的施工方案、主要防洪影响、施工周期、度汛方案等。在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中可以有选择地作为素材
选用。
4.6 对设计单位的建议
根据西二线工作经验,在设计和防洪评价工作配合中,对设计单位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4.6.1 与业主和评价单位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掌握相关工作的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及时通过业主向评价单位提交勘察、测量及设计方案等资料,及时与评价单位沟通、探讨防护和补救措施。
4.6.2 配合业主、评价单位做好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工作,建议在参加评审会之前做好汇报方案的准备,包括制作PPT汇报材料和做好回答水利专家对方案提出的各种相关问题。防止正式专家评审会中出现质疑设计方案的情况
发生。
4.6.3 根据西二线小河流穿越防洪评价工作经验,如果受设计阶段制约,现阶段没有具体设计方案,应配合业主和评价单位,根据需要提供资料。如对没有设计方案的小河流穿越提供列表,并针对不同穿越方式、不同类型的小河流穿越工程提供方案典型图,有针对性地提出原则性的方案说明。
4.6.4 在设计中不要片面地为了降低投资和工作量,而减少单出图设计的河流穿越工程数量。在设计阶段前期,应结合水行政主管单位的要求和评价单位的建议,适当增加单出图设计的河流穿越数量。以满足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的需要。
5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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