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 民主评议 评促 整治 实施方案

“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

篇1:“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活动暨“百日整治行

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扎实推进我校的纠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持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学校能依法治校,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创造育好的环境。

二、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2、规范招生、收费行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3、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校务公开情况

5、为学生服务情况。

6、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1、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3月26日至4月26日)、实施阶段(4月27日至8月27日)和总结阶段(9月)。

2、成立学校“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岗双责。

四、学校行风建设“百日整治行动”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

1、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

2、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湖北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

3、通过收费公开栏、学校收费承诺书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5、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对私下收费办班、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教、依法治校

1、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关怀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2、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不允许在岗老师私自办收费补习班。

3、定期召开各年级学生座谈会,定期“课外访万家”,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对老师的意见和看法,以便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三)施行校务公开

1、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情向社会公示,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学校的事情让群众心里明白。

2、定期召开各年级学生座谈会,家长会、教研组长会,听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

在“百日整治行动”中,我们力争做到务求实效,虚心接受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此项任务贯穿于整个学校工作中,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家、校沟通,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把三里中学办成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2012年3月26日

篇2:“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目标:从 2011年3月24日至7月10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全。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关兵

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罗祥员 姚明祥

成员: 李中新 郑扑京 李敏 笱中平邹有国

三、活动步骤

(一)摸底自查阶段(3月24日到4月4日)。开展班级、师生寝室、校舍、用电设施、各类设施、师生食堂、学生家庭环境和学生心理摸底自查。动员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行动,对危害师生健康及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及时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

1、把好门卫守卫关。对进校门的车辆、外来人员严加检查。

2、把好班级管理关。各年级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3、把好事前预见关。任何事故发生都是有前奏性的,及时预见及时采取措施。学生上下楼梯按划线行走。各种实施每天排查。学生寝室老师每天陪睡。集体行走必须排队。上学放学家长送接。饮食要卫生。乘车定合同。

4、把好安全设施关。消防器材放置到位,专人负责管理。应急灯、路灯要良好。

5、把好整改力度关。各班级要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并确定防患整改对象,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表现异常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疏导。

篇3: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附件: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 规范活禽经营行为, 有效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传播的风险, 保护人体健康,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工商总局、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 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6]89号)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农医发[2006]11号) 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 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 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 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 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 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 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 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 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 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 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 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 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 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 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农医发[2009]2号) 要求, 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 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 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 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 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 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 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 及时发现防疫漏洞, 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 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3月至5月,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 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下旬, 我部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上旬, 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 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下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将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作为2009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工作来抓, 认真分析活禽经营市场防控禽流感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 研究探讨有效的控制措施, 进一步强化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活禽经营市场规定的宣传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与卫生、工商、质检、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确保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积极开展自查, 并于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兽医局朱航

联系电话:010-59192834

传真电话:010-59191855

E-mail:shyjjdch@agri.gov.cn

篇4:“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31日前)。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或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省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省、市、县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省要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省可部署开展省级重点检查。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应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省要在5月31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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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阶段(6月1日—7月15日)。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于7月15日前反馈有关省人民政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省要在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各省要在9月1日前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省级人民政府,并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部级领导小组综合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省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省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市、县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部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部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省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省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每周至少报送两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51891

电子邮箱:zxzz2015@163.co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2015年3月19日

篇5:“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文明行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绥阳县教科局《关于开展文明行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总体要求,针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具体实际,决定在我校扎实推进文明行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文明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7月3日。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治理行动,使教育系统形象有明显变化。探索长效机制和工作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忠诚履职,立德树人;

三、专项整治内容

以师生文明行为、校园周边的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我校周边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清查治理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环境,确保学校良好的环境卫生秩序。

四、组织领导

确保我校文明行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骆旭科

副组长:陈昌永 华端勇

成 员:高 勇 付开亮 刘劲松 骆开现 张泽昌 张 扬 张风芳 韩成友 各班班主任 门卫人员 保安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由华端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我校文明行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将活动信息于3月24日前发送给每一个教职工,杜绝任何不文明行为发生。

2、实施师生文明素质培育计划。组织学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学生文明岗”,校园文化建设,读书活动,争做“文明好少年”、“美德少年”等一系列活动。

3、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为教书育人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4、主动配合,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与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等职能部门配合,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5、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公安部和教育部提出的维护校园治安的相关措施,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登记、值班、巡逻制度、警校联席会议制度等,使我校周边整治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6、加强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我校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问题突出就整治哪个”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务求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及时,造成学生人身财产损失的,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绥阳县温泉中学

篇6:“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四城联创”工作,结合XX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关于开展改善农村环境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x改农居办函z20XX{1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安排,从x月xx日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为目标,围绕“干净、整洁、文明”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单位、卫生乡村”为载体,通过全方位集中整治、全领域清理积雪,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不高、易反弹等突出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营造舒心美好的春节节日氛围。

二、基本原则

1.街镇主体,部门参与。各镇(街道)为本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动员、具体实施等工作;

各部门要扎实落实相关职责任务,整治包联街区和机关环境卫生。

2.典型带动,全面推进。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城区及农村积雪清除不彻底、环境卫生易反弹等问题,结合我县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四城联创”工作,以点带面,将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向纵深推进。

3.健全机制,巩固长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落实保洁人员、配齐环卫设施、保障整治经费、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持续不间断,做到制度化、全年化,积雪清理常态化。

三、工作重点

(一)城区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区主要出入通道、居民小区、广场、车站、背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利用一周时间,全面清理城区内积存冰雪,积极动员广大居民、各商铺门店自扫门前雪,保障各条道路畅行无阻及行人出行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影响

(二)路渠沿线整治。迅速清理国、省、县、乡道路及通村路沿线积存冰雪、生活垃圾、“三堆六乱”,对加水点、煤场、料场进行整治,并做挡墙处理,彻底清除河道、渠道内生活垃圾。

(三)集镇村庄整治。对所有镇区、集镇十字、村庄及周边等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重点做好“七清理,一提升”。

1.清理积雪。坚持人力和机械清理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利用一周时间,彻底清理城区、镇区、村庄及周边、村内主干道路、群众房前屋后积存冰雪,做到清运干净、无残堆、无剩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做到“以雪为令、有雪即清、随清随运”。

2.清理垃圾。清理镇区、道路、村庄周边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

3.清理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现象的发生。

4.清理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理门前占道旱厕,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

5.清理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营造整洁舒适居住环境,积极创建“美丽庭院”。

6.清理“明锅亮灶”。依法取缔乱摆摊点,做到无出店、占道经营。

7.清理“乱贴乱画”。清理野广告、破损横幅标语,清除破损牌匾,规范牌匾设置

8.提升村庄绿化效果。在村庄道路两侧、河道两旁、房前屋后开展植树造林,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的建设可供农民休闲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安装照明设施;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贫困村环境整治。提高贫困村整治标准,坚持贫困村道路、农户门前、农田、贫困户室内外全面推进,做到无死角整治;发动党员干部帮助“五保户”、行动不便、无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清扫门前和院内积雪,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加大贫困村垃圾污水治理、改厕、村庄绿化亮化力度,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五)景区园区整治。对全县各类景区的周边道路、沿线村庄和景区内外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彻底解决景区内外冰雪堆积、垃圾堆积、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加大高新区、庄里工业园和各类农业园区清洁生产、污水排放、垃圾处置的治理。

(六)落实垃圾分级处理。逐步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搬家”问题,配足配齐垃圾运输车、垃圾箱(桶),切实用好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阳光堆肥房等设施。

四、时间安排及职责分工

1.本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10日-15日)。各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单、微信平台等载体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6日-3月31日)。集中三个月,组织力量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实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迅速、全面清理城乡积雪,全力抓好长效机制落实。春节前对城区、镇区、村庄进行一次全面整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美好的节日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4月上旬)。对各镇(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进行考核评比,全面总结经验,迎接市上考核检查。

2.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整治。各镇(街道)负责合理设置保洁员并划定保洁区域,实现全覆盖;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做到整治无死角;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及各类长效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级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从1月12日开始,美丽办、创建办分别组织宣传车在全县进行两个月巡回宣传;各镇(街道)要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全面依靠群众,加强对群众健康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在全县迅速掀起人人抓卫生、讲卫生、爱卫生的热潮;电视台制定专题宣传计划,介绍成功经验,报道工作动态,形成强大舆论态势,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3.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村组党员干部带动左邻右舍”活动,利用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打扫环境卫生,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巷道、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激发干部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

4.落实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门前三包责任”等制度的落实,通过开展“卫生文明镇村、卫生文明单位”创建,推进“四城联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篇7:“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刻吸取“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委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深挖根源、痛下猛药、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彻底解决制约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道路运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决定从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要摸清道路运输企业目前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首先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根本原因;二是摸清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底数和异地经营的运输企业底数;三是要聚焦“人、车、路、站、企”等关键要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治理安全管理顽疾,坚决筑牢交通运输安全防线。四是完善企业监控系统,积极有效防范“三超一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准入门槛做好源头治理。对长途客运要按规定逐步退出运输市场,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违规经营;六是加大货车超限治理力度。卡住货物运输源头,依托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打击力度;七是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对佰呈燃气公司运输车辆监管,同时要严查过境我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八是集中整治车辆和船舶挂靠经营问题,依法取缔一批空壳挂靠企业;九是整治农村公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特殊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联勤联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客车和货车专项动,采取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原则,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民秋收运力需求调查,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农村客运班车运行时间和运力,依法为其提供包车客运和预约定制客运服务项目,做好村民出行和秋收生产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十是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以公路和城乡结合部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加大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路面除冰清雪防滑工作;十一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集中调查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急弯陡坡,将不符合标准的急弯陡坡路段纳入今后隐患整改清单。持续清理“马路市场”整治违规开设平交路口问题。十二完善公路限速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严格执行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按要求计划做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十三强化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对施工路段要增设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工作措施

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和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拿出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任务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局属各单位要依据上级交通部门具体要求,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篇8:“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为确保“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 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 联合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两个部门共同组成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小组, 并成立以王忠富站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

二是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大力贯彻实施农机法律法规, 突出源头治理、大案查处和农机监管能力建设, 有效推进“放心农机”进村、完善农机打假机制等工作, 使全站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提高全市农机产品质量和促进农机事业健康发展上来。

三是突出重点, 整体推进。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开展的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主要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为调查重点, 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市在用补贴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处理、监督和打假工作, 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确保补贴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篇9:“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周来拴同志强调,所有参训人员和单位,一要认清形势,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拖延情绪,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道德感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专项业务技能。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食品操作规程,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切实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县餐饮食品安全。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宴席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尽快使全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培训由县政府食安办主办,县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讲解。检察院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和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起到了极大地警示作用。药品监督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等内容,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人员的操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当前时令变化和食品安全形势,会议还同时印发了《渑池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春夏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篇10:“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6月7日全国以及省、XX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XXXX电[2013]50号),XXX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XX〔2013〕50号)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危险因素,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全国6月7日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6月9日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领导精神为指导,吸取吉林长春“6.3”火灾和厦门“6.7”公交车烧车事故的深刻教训,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和“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提高”的工作要求,严厉查处和打击营运车辆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公司营运车辆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与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公司安全技术办,电话:XXX,由XX兼办

公室主任。

“百日整治行动”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办公室电话:XXxXXX

三、整治范围

公司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情况和源头管理,以及营运车辆的动太监控。

四、工作措施:

(一)把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与员工工作相结合起来,组织认真学习,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的范围,谁负责”,全面落实生产责任范围内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办公室、营运车辆证件、站场内交通、站场内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出租物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工作要求,把好“三品”查堵关,严禁“三品”进站上车;把好车辆安检关,严格落实“回场必检,合格放行”的管理规定,不放病车载客出站;把好营运车辆手续关,对各班线、每台营运车辆的有关手续的齐全有效性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出现漏洞;把好营运车辆出站关,坚持出站必检查,杜绝超载出站。

(四)做好事故倒查、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隐患治理,采取防范措施有效节制较大的事故发生,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阶段(6月份)。

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部署的工作进行落实,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阶段(7月份)。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公司内部自查自纠,部门间开展互检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对督办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加强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落实应急预案和力量,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合理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三)检查巩固阶段(8月份)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活动,督查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

(四)总结阶段(9月份)。

对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好的工作经验方法进行梳理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百日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认识提高到更高的角度和更新的境界,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二)抓重点,依规整治。抓住关键环节,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防止行动流于形式,整治不力及不到位现象,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各部门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推诿扯皮,严防麻痹大意,对因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有关问责规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情况的严峻,积极开展自查排查整治工作,配合上级暗访督查,切实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推向深入。

篇11:“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学习总书记对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和中央、市及县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精神,实现“家家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展现新风貌”为目标。结合我镇实施,特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美好乡村、文明集镇建设工作,以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三无”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一规范”即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一眼净”即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为工作目标,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力营造清洁、优美、和谐、幸福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要求全体镇村干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确保形成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组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决将“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精心组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镇辖区机关干部、各行政村(居)等干部,迅速召开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百日行动”行动推进会。

三、加大投入,全员参与

加大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投入,保障“百日行动”行动工作经费,各村(居)要把下拨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经费用到实处,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镇村群众生活水平和品位得到显著提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及标语等载体,加强对农村居民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各村(居)在主干道、群众居住密集的村组悬挂宣传标语两条以上,刷写墙体标语1-3条,同时还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村(居)微信群等途径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使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提高群众爱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良好氛围。

五、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我镇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标准,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村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二是村道路干净整洁、村道路两旁的沟、坡、坎等视野范围内看不到白色垃圾。

三是院落看不到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杂物乱放、污水横流、处处畜禽粪便等现象。

四是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无乱堆乱放及室内干净整洁。

五是村(居)内塘、库、河、溪流无白色垃圾、悬挂物和漂浮物。

六是村(居)所属区域的垃圾桶、垃圾厢干净。

六、加强督导,严格奖惩

篇12:“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净化我区街面环境秩序,确保开发区安全稳定和谐,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合办[2011]11号)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改善环境,为民服务,构建和谐,提升城市品质为宗旨,在全区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以宣传教育引导、政策和措施疏导、专项清理整治相结合,解决影响街面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一是开发区内主要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繁华商业区、主要大街、校园周边等部位环境井然有序,不出现秩序类问题聚集和严重扰序现象。

二是不出现群众反应强烈、领导关注、媒体聚焦的负面事件;不出现针对环境秩序问题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环境秩序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三是针对各类环境秩序问题,研究和推广疏导性政策和措施,在居民小区建立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解决一批符合群众切实需求的实际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管局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百日整治办)设在局指挥中心。

四、工作重点

1、出店经营、倚门设摊等无照占道经营街面扰序行为。

2、未经准许、占道经营的夜市大排档、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3、违章无序停车,影响门前秩序的行为。

4、乱涂乱画、乱吊乱挂影响建筑外立面、阳台、橱窗等环境的行为。

5、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以及乱晾晒等影响街面市容环境的行为。

6、街面路面破损、设施破旧等基础设施缺省影响环境的问题。

五、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百日整治办职责:

负责落实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研究提出 “百治整治行动”工作意见,并综合掌握情况,督导、检查、推动各部门落实整治工作。

(二)各成员部门职责分工:

1、局指挥中心是“百日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负责协调指导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工作,协调其他部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各类违法行为及问题进行排查摸底汇总,对重点相对人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重点整治地区基础台账和违法相对人信息库。

2、综合处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正面宣传,积极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撑。负责专项整治后勤装备保障工作。

3、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完成此次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市容、市政绿化处及城市维护中队负责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与监管,督促养护单位延长作业时间和增加作业维护道路和绿地干净整洁,对空地进行绿化美化。负责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作以及非公共设施监督维修维护工作。

5、各社区中队负责按照“工作重点”和责任区制度要求,对各类违法行为及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工作。负责街面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宣传、劝导、督促整改和执法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负责协同配合其他中队各专项整治行动。

6、巡查中队负责对临时规范摊点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负责对校园周边(学校、幼儿园出入口周边50米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城管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7、渣土中队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周边(企事业单位出入口周边50米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负责组织协调企事业单位与城管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8、查违中队负责对街面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六、阶段划分和工作措施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一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精神和整治任务。

二是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对开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每一个部位都要留存影像资料,建立整治台帐(包括重点整治部位、重点问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规模、重点人员等);建立违法相对人信息库,并分类挂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治目标明确,并在百日整治办备案。

三是评估风险,制定预案。要对拟整治的部位逐一进行风险隐患评估,逐一制定具体、详实的行动预案,明确任务、标准,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充分,把应对措施想全想细,把现场处臵流程紧密衔接,把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报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百日整治办备案。

四是全方位宣传告知、大力营造声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事前沟通,在整治期间组织相关媒体,深入执法现场,引导新闻媒体积极正面宣传街面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把宣传工作贯穿整治行动全过程。

第二阶段:统一行动、集中整治、大力推进阶段(8月1日至10月15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步骤实施。一是8月1日至8月31日,在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成员部门协同配合,统一开展综合治理行动,掀起第一波整治高潮,加大对街面扰序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和防控力度,确保整治效果,力争治理一处,见效一处,巩固一处。

二是9月1日至9月15日,全区进入专项保障等级防控状态,实行多部门联勤联动和人盯车巡制度,加大对街面环境秩序的防控力度,营造和谐、安定、祥和的氛围。

三是9月16日至10月8日,在加强对第一波重点整治地区巡查监控的同时,针对环境秩序问题出现反弹的重点地区和新生的环境秩序乱点,掀起第二波整治高潮,巩固治理成果,防止生成新的环境秩序乱点。

四是10月9日至10月20日,在继续加强巡查防控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的同时,梳理固化长效管控机制。

主要措施:

一是按照“三步走”的治理模式开展专项整治。第一步告知、教育、登记,由各执法中队逐一对街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其他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的商户进行告知、教育;逐一对街面违法相对人按照“三单制”要求,发放《温馨提示单》,先行告知、教育,实行实名制登记核录,结合《服务业调查通知》要求,纳入违法人员数据库。第二步警示、训诫,对屡教不改的商户发放《郑重警示单》,纳入警示系统;逐一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有煽动、挑头等过激倾向的,有暴力抗法记录的,家族式、老乡式小团体等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第三步集中整治、依法 处理,对在责令改正后,仍然从事违法行为的,坚决实施依法处理、集中整治。

二是制定周密的行动预案。对确定的整治部位提前实地勘查,共同会商,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整治行动预案;对重点违法行为人在统一行动前,逐一训诫,提前控制,减少现场执法阻力;整治过程中,根据乱点违法行为规模大小、相对人复杂程度等,配臵充足的执法力量,现场设臵多个执法组,分割控制现场;设臵清理组,负责登记保存物品;设臵应急组,负责带离行为过激人员;设臵医疗组,负责对意外受伤人员实施救护等。做到一致行动、务求实效、不出问题。

三是各部门在执法中要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程录像,对反复劝戒无效的、行为过激的、带头扰序的相对人做好调查取证,移送辖区派出所处理。对少数民族相对人,协调公安分局对违法相对人进行告知、教育、训诫。对违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移送公安分局处理。

四是固化巡查巡控机制,在违法行为高发时间段,对重点地区实施巡查监控,对一些违法行为高发的部位安排专人看管,确保秩序类问题不出现反弹。

五是加强督察考核,实施挂账督办。由督查室围绕整治基础台帐,实施挂销账管理,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阶段性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群众长期反映得不到解决的,出现媒体负面曝光的,对重点部位、突出问题未采取行动、行政不作为的,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六是立足于“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从根本上解决街面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梳理多年来在环境秩序治理中的经验和问题,挖掘环境秩序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破解城市环境秩序难题的政策和疏导性措施,将好的经验做法和疏导性措施积极协调沟通辖区社区委进行推广。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及巩固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完成百日整治任务后,各部门进一步细化监管责任,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整治领导小组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统筹、组织、掌控本区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成员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体讨论,提出妥善解决方案。

(二)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协调,制定统一方案,强调文明执法、安全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治重点,反复治,对扰乱街面秩序突出问题的整治做到稳、准、彻底,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三)加强动态监测。要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个部位主要违法形态和重点违法行为人等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密切关注新动向、新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力度整治环境、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的整体氛围,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城市、爱护城市的良好意识,巩固和推进开发区城市整体环境的良性发展。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篇13:“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紧急通知有关精神,三台县农机局早动员、早落实,联合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成农机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工作小组,由县农机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农机局管理股、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共同参与,在全县开展了农机打假专项行动。

2008年7月7日-12日,农机打假工作小组执法人员分别到新生镇、观桥镇、景福镇、芦溪镇、金石镇等二十多个农机销售量较大的镇乡农机市场、经营网点开展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冒用农机推广证及使用已过期推广证、销售未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产品、趁灾制假贩假、哄抬价格等行为。

此次检查出动宣传车辆16车次,印发农机打假宣传资料2000余份,查处不合格农机产品37台套,责令停止销售予以补检的销售未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3处10台套,责令停止销售无农机推广许可证产品2类27台套,发出整顿通知书9份。通过“夏季打假百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机销售市场,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机打假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篇14:国土部“百日执法”在行动

国土部负责人在介绍相关行动内容时措辞严厉,指向明晰。但这次“百日执法”行动,能不能从根本上阻止开发商争相囤地地行为呢?人们拭目以待。

2007年9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介绍开展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此前记者拿到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该次行动的指向性还是比较明晰的,措辞也较以往更严厉。

整治“以租代征”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主要目的是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上升的态势,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据介绍,“以租代征”行为已经成为进来土地资源控制中的核心难题,不整治难以开展接下来的工作。“百日执法”重点在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到今年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点抨击了“以租代征”造成的恶劣后果。

他说:“‘以租代征’的实质就是农村集体土地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的调控,直接进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行为。它会带来三大后果:第一,从世界各国来看,无论土地实行公有制的国家还是土地实行私有制的国家,土地管理的一个通行规则就是用途管制,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者、土地的使用者对自己的土地如何进行使用,按照何种用途使用,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划来进行的。‘以租代征’破坏了国家对土地用途的控制。第二,‘以租代征’规避了国家对农用地转用的速度、规模、总量的控制,大家知道,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土地政策是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就是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总量、时序,‘以租代征’行为规避、破坏了国家土地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影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第三,从长远看,‘以租代征’可能最终会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由于土地的交易是自发的,也不受法律保护,交易的双方,农民始终处在弱势地位,一旦发生种种法律、经济的纠纷情况,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农民。因此,我们决定把‘以租代征’作为这次百日行动的重点。”

“开发区”一律收紧

除了针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百日执法”行动另有两个主要整治对象。

一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行为。重点查处现有已审核公告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查处以“工业集中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各种名义非法调整规划。

二是“未批先用”的行为。重点清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底,全面查清各地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设项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处理。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先行动工建设的行为,到今年底,要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

不收“闲置土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百日执法”行动虽然意在控制各地违规使用土地的现象,却没有涉及处理各地日益严重的“闲置土地”行为,令人生疑。

甘藏春在回答凤凰卫视记者记者关于“百日执法是否会加大收回闲置土地”的问题时作了如下回答:“2004年年底,全国闲置土地是28105宗,面积是107万亩。这几年,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过程当中开展了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应该说取得了成效。至于具体的数据,我们刚刚在全国范围内布置了对闲置用地的清理,数据出来我再告诉你。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这次没有列入百日行动的内容,并不是因为闲置土地不是当前的重要问题,而是因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已经有了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有专门的规章,也布置了对全国闲置土地的清理。我还要告诉你,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上海局对几个地方发现的闲置土地,分别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清查整顿,这个工作也在进行。”

此外,甘藏春公布了2000年到2006年全国因为土地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数量,达到8698人,有12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去年一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是3094人,有50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年当中处理的人分别占了六年当中被处理人数的35.6%(党纪政纪处分)和41%(追究刑事责任)。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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