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精选九篇)
重大安全事故案件 篇1
(一) 法律规定
《刑法》第135条之一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罪名释义
本罪的主要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的秩序, 也包括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办大型的群众性活动中, 违反在公共场所的群体性活动中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没有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 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特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其中,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是指大型群众活动的组织者、举办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大型活动的举办安全负有具体职责的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三) 正确认定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涵与外延
“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2.“安全管理规定”的外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有: (1) 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 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确定安全责任人, 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3) 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 (4) 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5) 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 开展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6) 一般人数在千人以上的, 应报公安机关审批。
3.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十一条的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立案追诉: (1)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 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特点
(一) 发案因素的多元化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 各类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踩踏事故, 有个别参与人员摔倒、大量观众在相对封闭空间短时间集聚等直接诱因;也有活动组织者在设计公共活动的安全预案时, 未设置足够的安全通道、部署充足的安保力量、缺少急救等导致事故发生的条件;还有活动参与人员在极度拥挤、情绪激动的情况下, 各类可能导致参与人员集体性的情绪波动的言论、事件等加速或加剧事故发生的相关因素。因此, 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侦查过程中应当细致、深入地对于引发事故的条件和相关因素进行调查, 准确界定相关涉案人员的责任性质及责任大小。
(二) 犯罪现场破坏严重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中由于涉及的人员众多, 一旦出现各类事故后, 在救援过程中往往会对原始现场造成巨大的破坏, 现场的痕迹、物证无法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充分、完整地固定和提取。
(三) 事故发生、演化过程的阶段性明显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从发生到停止的过程往往较长。在此期间, 事故的初始、发展、极端等演化阶段性特征较为明显。因此, 在侦查过程中, 应当准确地查找和细致地区分事故演化的各时间段, 并以此动态地重构事故的全过程。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侦查要领
(一) 勘查事故现场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现场勘查的总体思路是以危害结果发生地为中心, 逐步向外围拓展勘查事故源现场。在现场勘查过程中, 应重点排查下列场所或物品:第一, 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第二, 现场是否有烟花爆竹、汽油、腐蚀性物品等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携带、使用的物品或残渣。第三,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第四,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全、完好有效。
(二) 调查访问相关人员和单位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调查访问工作主要围绕现场目击证人, 事故中幸存的参与人员、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和参与救援的人员展开。
对现场目击证人和事故中幸存的参与人员的调查访问重点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的原因, 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的危害后果等。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单位工作人员的调查重点应查明:是否对本次活动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熟知;是否具备安全岗位所需的技能;在事故发生过程中, 工作人员是否根据主管人员的指令或自行采取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等。
对参与事故救援人员的调查应重点查明:到达现场时所看到的现场基本状况、伤亡人员所处的位置、形态、在救援过程中对现场物品、人员的移动、破坏状态。
(三) 收集相关书证材料、视听资料
侦查人员应收集承办者制订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书、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安全检查记录等书证材料。同时, 应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内的视频监控资料、场地周边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停车场的视频监控资料予以完整、全面地提取。
(四) 分析事故原因
重大安全事故管理 篇2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三条 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政府)主要领导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矿山重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主要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应当由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二)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本地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
(四)制定本地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并迅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必要时市政府可以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 政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研究、部署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二)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依法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或者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向
同级政府报告;
(三)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进行行政审批(包括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应当按规定撤销原批准;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天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90天。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下级政府或者下级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政府、政府部门必须加强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实行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和安全一票否决制,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旅游等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安全。中小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有关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对有关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予以批准,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对政府部门或者机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十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第五条第(六)项、第六条第(四)项,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对该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
对特大、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案件 篇3
摘要: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置的关键是完善行政问责机制。本文分析了建立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的必要性,进而讨论了完善这个机制的措施,以期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置甚至预防做出有益的理论探索。
关键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置机制;行政问责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死亡人数来论把生产过程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定性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30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此,笔者将在生产过程中造成10以上死亡的事故统称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0—2012年间我国公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110起,造成21708人在事故中遇难。笔者认为,多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缘由更多表现为行政主体的责任缺失而事后处置过程中又缺少对责任主体的有力问责。所以,处置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关键在于完善行政问责机制。
2008年,国务院首次将行政问责作为一项制度写入《国务院工作规则》。这说明,在实践的基础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行政问责作为一项常态的制度得以确定。所谓行政问责,是关于法定主体对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与个人在履行法定职责以及绩效等方面实施监督、质疑与责任追究的制度规范(姜晓萍,2007)。在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置中加强行政问责制,既可以稳定受害群众的不满情绪,也可以打击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更有利于推进责任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推行行政问责的必然性
在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笔者认为,引起事故的最重要责任主体应该是政府部门。所以在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及时地对相关党政干部进行行政问责是必要的。下面笔者将具体从人民群众、生产管理者和行政官员三个群体阐述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推行行政问责的必要性。
1.普通群众缺少对安全生产监督的客观条件。可以说,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直接从事生产者。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环境既能保障生产者的生命健康权,也可以提高他们从事生产的积极性。所以,普通群众对安全生产的主观需求度是最高。但是,由于知识、技术、地位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使得他们很难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生产管理者相对缺少进行安全生产的主观积极性。生产安全的直接负责者是生产管理者,但是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却使得他们容易注重直接利益,而相较忽视他们负有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更多的效益,生产管理者往往可能会无视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甚至想法设法地向监管机关隐瞒实情。因为主观上消极,仅凭生产管理者很难实现真正的安全生产。
3.行政官员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的主客观因素。主观上来讲,我国的行政官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意识,有维护安全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主观意愿。
客观上来看,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是科层制,较高级可以要求下级官员按时完成任务并对其成效进行质询,所以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上级必然会对下级进行追责;行政官员对生产活动负有安全方面的监督职责,也掌握着能够对生产活动安全与否监测的技术条件。所以,从主客观两方面来看行政官员都应该对安全生产活动负主要责任。一旦有重大事故发生,必须及时进行行政问责。
二、推进行政问责的制度化建议
不论从主观因素还是客观方面,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置中对行政官员进行问责都是必要的。下文将从明晰问责主体和重视问责效力两个方面提出在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如何推进行政问责,实现行政问责的常态化、制度化。
1.明确问责主体。有职当有权,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当构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问责的逻辑起点。应当进一步理顺并明确行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明晰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乃至各职位之间在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应负的责任。使各行政主体的职责通过法律或文件得以规范化。
2.重視问责效力。有令不行挑战了上级的权威,也不能让群众对处置结果悦服,它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问责的效力,就是应该实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中每次问责的效果都不应是一次性完结,而应伴随必要的后续效力,以保证问责能够切实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三、结语
对行政官员进行行政处分并不是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中推行行政问责的根本目的。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理念,责任政府必然要求政府敢于积极地回应民众的基本需求并勇于承担责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被关注是我党和政府重视人权保障人的生命健康的价值体现。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置中推进行政问责,意味着强化对政府责任的监督和制约,实现生产过程的安全发展。(作者单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参考文献
加强煤矿地质监测预防重大安全事故 篇4
生命无价,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 不要带血的GDP。近年来, 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屡次发生, 伤亡惨重, 与和谐社会理念格格不入, 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究其原因,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与煤矿地质条件、安全设施和安全监管工作有关, 一些煤矿对煤矿地质条件的监测不到位, 尚未探明地质情况就急于开采;安全设备年久失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等都给矿难安全施工的发生提供了温床。面对血的教训, 生命的代价, 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以重视, 从各项工作方面采取切实措施, 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本文中, 笔者主要从煤矿地质监测工作入手, 浅谈地质监测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加强地质监测工作的措施。
1 煤矿地质监测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煤矿地质监测即在煤矿开采前和开采的过程中, 对煤矿的地质情况进行适时监测的活动, 为煤矿开采工作提供有效的地质监测数据, 使煤矿开采工作在安全的地质环境中进行, 从而保证开采工作的安全性, 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以形象地说地质监测工作就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安全绳, 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监测工作把煤矿生产活动牢牢控制在安全的环境中,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 当前, 我国煤矿地质监测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据相关矿产地质监测数据表明, 我国诸多煤矿地质构造极为复杂, 约占到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煤矿地质监测工作量大, 区域广, 时间跨度长。近年来, 随着我国煤矿开展工作的深入进行, 浅层煤层已经寥寥无几, 煤矿开展工作朝着深层地质处发展, 地质监测难度逐步加大, 给煤矿地质监测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当前, 我国煤矿地质监测工作中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2.1 对煤矿地质监测工作的认识不足, 地质监测工作松懈。
当前, 我国许多煤矿企业对地质监测工作认识不到位, 没有深刻认识到地质监测工作对于防范煤矿安全事故, 保证正常生产作业的重要性。人类肆无忌惮向大自然索取, 最终换回的也只能是大自然无情的惩罚, 许多煤矿企业在忽视地质监测工作的前提下大肆开采煤层, 致使塌方、透水、瓦斯爆炸安全事故频发。
2.2 地质监测手段落后, 监测数据不准确。
近年来, 随着煤矿开采方式科技化水平不断提高, 煤矿开展量迅猛增加, 极大地促进了煤矿企业的发展。但是, 我国煤矿地质监测水平仍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 新设备、新监测手段没能在地质监测工作中得到运用, 致使煤矿地质监测水平远远落后于煤矿企业的发展步伐, 为煤矿开采工作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2.3 煤矿地质监测工作投入不足, 地质监测资料缺失。
近年来, 煤矿产量逐年增加, 而相关部门对煤矿地质勘探、监测的投入却很小, 不能与可持续的煤矿安全生产观念相适应。一些老矿井的地质监测资料缺失, 使得地质监测工作很难开展, 于是便忽略了煤矿地质监测工作。
3 加强煤矿地质监测, 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
“未雨绸缪, 防患于未然”, 为了预防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除应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和生产设备更新外, 还必须在事前和事中对煤矿地质构造和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煤矿地质监测工作。
相关煤矿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水平, 深刻认识到做好煤矿地质监测工作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作用。从思想认识上紧抓地质监测工作, 把地质监测工作看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 是地质监测工作成为煤矿生产的重要环节, 只有紧抓思想不放松, 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才能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积极采用现代技术设备, 提升地质监测工作的手段
和水平, 是地质监测数据更加科学、准确, 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代科技迅猛发展, 各种先进地质监测设备不断出现, 极大完善了地质监测的手段和效率, 使得地质监测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地为煤矿生产工作服务。鉴于过去煤矿企业采用传统的落后监测手段, 造成地质监测数据不准、实效的不良状况, 相关煤矿企业一定要积极引进先进电子监测设备对煤矿地质情况进行监测, 使得地质监测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防患于未然, 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3.3 增加地质监测经费投入, 积极提升地质监测人员的监测水平。
鉴于过去地质监测资金预算紧缺, 造成地质监测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在现代煤矿企业发展过程中, 首先, 企业一定要加大地质监测经费投入力度, 使地质监测工作能够紧抓不懈, 成为煤矿企业的日常重点工作;其次, 要大力提升地质监测人员的素质水平, 引进拥有地质监测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为地质监测工作把关, 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心, 使地质监测数据更加精准、有效, 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正常开展。
4 结语
面对煤矿地质监测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新时期的煤矿企业一定要以抱着为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 从和谐社会理念出发, 积极、自觉进行地质监测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完善地质监测的手段, 进一步提升地质监测水平, 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资料:
摘要:近年来, 我国煤矿矿难事故频发,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制约着我国煤矿企业健康、科学发展。本文中, 笔者主要围绕我国煤矿地质监测展开论述, 分析在煤矿地质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一系列加强煤矿地质监测的措施, 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展, 促进煤矿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煤矿,地质,监测,预防,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熊晓英.煤矿地质教学与实践研究浅析[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04期[1]熊晓英.煤矿地质教学与实践研究浅析[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04期
重大安全事故安全防范预案(范文) 篇5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学校突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根据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机构
1、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曾少有
副组长:李正红姚长荣
成员:李文德李德成邓新生
蔡嘉润周海云李小东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任务:对学校发生中毒、火灾、爆炸、房屋倒塌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处置,对负伤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救护、安置。
二、重特大事故的范围
1、学生中毒(食物中毒)
2、实验室、锅炉房爆炸
3、校园火灾(宿舍、实验室失火)
4、房屋突然倒塌
5、集体活动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警和报告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向“110”、“119”、“120”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迅速展开自救,并在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处理初步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四、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救援指挥小组在发现或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做出下列反应:
1、向区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2、根据事故大小进行判断,请区教育局启动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抢险工作的需要请示上级调动有关专业救援机构支援救援;
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真落实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制度,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熟悉应急预案。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班主任及全体教师都要熟悉预案,做到临阵不乱,达到最佳的救援效果。
3、严明纪律。要严肃应急救援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救援指挥小组的统一调度,并
重大安全事故案件 篇6
石油石化生产能量高度集中、对象易燃易爆、作业工序繁杂, 安全防范难度高, 发生事故概率非常大。其中一些关键工艺设备或流程蕴藏的风险能量巨大,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往往极其严重。如2010年发生的兰州石化“1. 7”火灾事故、“4. 26”墨西哥湾钻井平台爆炸事故、大连“7. 16”油管爆炸事故都是典型的工艺事故。石油石化生产工艺安全事故容易引起连锁反应, 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由于受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制约, 以及受人为因素和不可控环境因素影响, 石油石化行业还不能完全杜绝工艺安全事故。事故一旦发生, 事故应急行动是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关键, 必须高度重视。
“十一五”以来, 国家明确要求按照“一案三制”的总体框架来建立应急管理体系。“一案三制”指的是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法制和机制。其中, 应急机制是指应付突发事件而采取的系列性应急措施安排和制度。从应急流程上看, 应急机制至少应包括预防机制、预警机制、响应机制、恢复机制等四个主要部分[1]。应急机制复杂程度随事故应急难度增加而增大, 对于重大工艺安全事故而言, 应急机制的启动和运行不是一种单纯的技术操作, 它是面对突发事件一种非常复杂的管理过程, 需要深入研究, 不断推进和完善, 才能更好地在应急工作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1 重大工艺安全事故特点与应急策略分析
1. 1 重大工艺安全事故特点
安全事故共同特点是突发性、异常性和损失性。重大工艺安全事故除了具有上述的特点外, 还具有以下三点重要特征:
一是专业性强。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发生的工艺流程一般都比较复杂, 专业性很强[2]。比如典型炼油化工装置, 往往在一小片区域内集中大量设备和多种物料, 工艺流程繁杂, 可能发生泄漏, 可能发生爆炸, 也可能发生火灾, 事故情况通常十分复杂。
二是事故能量大。石油石化生产过程中的物料绝大多数都是易燃易爆的, 而且数量很大, 蕴藏的能量很大, 一旦发生事故, 事故的规模一般都很大。
三是易形成连锁反应, 易诱发环境污染事件。石油石化正常生产工艺流程里有大量的流动的易燃易爆物料, 有毒有害物质很多, 极易形成连环着火爆炸事故。如果在事故状态下物料溢出, 伴随大量消防水, 很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1. 2 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策略分析
按照上文总结的事故特点, 结合国内外近年来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案例, 总结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主要策略如下。
一是风险辨识充分到位。风险辨识最重要的作用是指导应急准备, 只有辨识充分到位, 才能让准备工作有的放矢, 事故发生时才能更迅速地控制住事故态势, 最好地发挥应急效果。如果风险辨识不到位, 事故发生时应急工作无能为力, 可能导致灭顶之灾。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事故案例, 如在1984 年印度帕博尔事故中, 因为对周边民众伤亡风险认识不足, 应急警报措施缺乏, 导致巨大人员伤亡; 如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中, 由于对事故后电力供应风险辨识不足, 应急电源缺乏, 导致事态急剧恶化。因此, 对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首要工作就是深抓风险辨识, 辨识越充分, 防范就越到位, 事故应急工作越高效。
二是专业应急保障有力。重大工艺安全事故与一般性安全事故不同, 通常发生在装置密集、流程繁杂、物料复杂的工艺区域环境里, 开展应急工作需要深入了解生产工艺、装置情况, 配备专业的应急装备。因此, 重大工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要主要依靠专业应急队伍, 通过不断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为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如我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以下简称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以下简称中国石化) 两大石油公司就通过建设炼化专职应急队伍, 通过配备专职人员和专业设备, 为炼化事故应急提供专业化应急保障, 在屡次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应急资源保障充足。重大工艺安全事故能量大, 事故后果严重, 应急时间较长, 通常需要调动更多的应急资源。因此储备充足的应急资源, 是做好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关键。
四是企地联动迅速高效。重大工艺安全事故规模大, 时间长, 波及面广, 需要企业与地方政府紧密协作, 才能更好地减小人员伤亡, 调配大量的物资, 开展大规模的应急行动。
五是社会舆论引导得力。企业要积极主动和政府、媒体相配合, 做好舆论监控, 避免发生群体事件和保护企业声誉, 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为事故应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 重大工艺安全生产应急机制要点分析
2. 1 建立完善的工艺安全事故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机制
石油石化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风险辨识工作, 从安全管理角度看, 通过风险辨识查找事故风险、评估危害程度, 才能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最大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从应急的角度看, 通过工艺事故辨识和分析, 可以在充分认识事故演化过程及事故危害后果的基础上, 指导企业采取充分必要的应急准备工作[3]。风险辨识与评估分析适用于工艺装置研发、设计和运行等各个阶段。在研发阶段, 研发人员可以通过工艺危害分析了解所设想的工艺线路或试验装置的危害, 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防止在研发过程中发生事故。在设计阶段, 设计人员根据工艺危害分析的结果改进设计, 提升工艺系统的安全性。在运行阶段, 需要对发生变更的部分进行危害分析。此外, 工厂投产后, 定期对以往完成的危害分析进行再确认, 也称为运行工厂的危害分析。
陶氏化学推荐使用层进式风险分析方法, 整个分析过程分为4 层[4]。第一层是对所有设施进行工艺危害分析, 可采用火灾爆炸指数、化学品暴露指数、保护层目标指数、活性化学品—工艺危险性分析检查表等方法; 第二层是对设施的特定单元操作进行附加风险检查, 可使用因果成对鉴别、保护层分析、爆炸冲击评价、HAZOP等方法[5]; 第三层是对目标工艺进行增强型风险检查, 主要是定量风险评估的筛选; 第四层是选择少数场景进行定量风险评估, 根据结果分析的组合和事故发生的频率来进行选择, 主要集中于高危活动。
近年来, 中国石油一方面通过系统开展隐患治理对原有设备装置事故风险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治, 另一方面通过采用HAZOP方法对拟建、在建和新建设备装置系统开展风险辨识分析, 通过隐患治理机制和风险辨识机制, 有力促进了工艺本质安全和工艺事故风险辨识水平。
2. 2 培养专业应急队伍, 不断提升专业应急能力
2010 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要求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非煤矿山等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因为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的特殊性, 培养专业应急队伍是保障高效应急的基础手段, 才能确保做到“召之即来, 来之能战, 战之能胜”。
从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上看, 一是专业应急队伍要尽量接近要保障的生产现场, 以便能最快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开展应急行动。二是要建立和不断完善事故演练制度, 认真开展事故演练工作, 要让应急专业队伍更好地了解现场, 让生产人员更熟练地掌握自己的应急职责。三是有条件的企业, 可以通过建立数字化现场模型, 利用交互式的演练培训系统协助提高专业应急演练的效果。
目前中国石油建有井控、管道维抢修、专职消防 ( 主要针对勘探生产和炼化) 和海上应急救援4 支专职应急队伍, 分别承担油气井井喷、管道泄漏、火灾爆炸、海上溢油和人员搜救等4 方面的专业应急任务。事故应急专业队伍主要采取两种建设模式:一是点式建设, 即在高风险区域 ( 或下属企业) 分点设置应急队伍, 井控、专职消防、海上应急专业队伍采取了这种模式; 二是线式部署, 即沿着线形风险区域分段设点部署应急队伍, 管道维抢修应急专业队伍采用了这种建设模式, 通过沿线设点部署, 覆盖所有长输管道。这些应急队伍配备有专业应急设备和物资, 平时通过专业化训练和模拟演练, 应急能力和技术水平非常好, 是中国石油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的主力军, 在屡次应急抢险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 3建立完善的应急资源储备体系, 不断提高资源储备水平
石油石化企业应针对重大工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研究制定应急资源配备保障制度, 形成良好的应急资源保障体系, 目前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应急资源 ( 主要是物资) 配备标准。这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 而且很复杂, 重点是配什么和配多少。对于配什么的问题, 可以对同类型风险源按类进行研究, 需要紧密结合风险辨识的结果和应急能力评估的结果, 制定配备方案。对于配多少的问题, 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案, 比如价格不高, 能直接配备充分的, 配备充分; 特别昂贵的, 要考虑进行区域联合配备。
二是建立重点应急资源区域联合储备制度。由于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的复杂性, 对于一些价格昂贵或容易失效的应急物资, 单个经营单位单独配备成本太高, 要考虑建立区域联合配备的制度[6], 在降低成本还能提高保障力度。但相关配套的制度和协调工作需要跟上, 保障能在应急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是建立先进的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物流技术建立完善的应急资源管理系统, 统一管理应急资源。不仅包括本企业自有的应急资源, 还应当包括同行业或附近能够提供应急支持的应急资源力量。建立信息化的应急资源调度系统, 能快速协调和调动资源到事发地点。
中国石油应急资源配备主要两种方式, 一种是所属企业根据自身风险配备相应的应急资源, 另一种是应急队伍根据级别分级配备相应的应急资源, 如管道维抢修队伍分为维抢修中心、维抢修队、维修队三级, 中国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根据三级应急队伍不同的维抢修功能建立不同的应急资源配备标准, 在标准中不仅考虑管道本体维抢修的应急需要, 还针对次生的溢油事故以及不同区域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差异配备有相应的应急资源。中国石油HSE管理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中有应急资源管理模块, 下属企业填报更新本企业应急资源信息, 总部可随时掌握应急资源状况, 并在应急状态统一调配。
2.4推动建设完善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提高联动响应重大事故能力
存在重大工艺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企业应积极促进形成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因为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后果虽然非常严重, 但发生概率相对较小, 一个企业不可能储备足够的应急力量能应对所有规模的重大工艺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 往往需要的迅速从上级部门、周边同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社会企业之间获取应急救援资源支持。为保证应急救援的效率, 必须未雨绸缪, 提前建设区域性的应急联动机制。
从系统理论上看, 应急联动区域是一个开放环境, 不仅需要与外界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 区域应急管理主体还需要从外界获取相关信息, 需要调运大型应急装备[7], 也需要专业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协助。其次, 应急管理联动区域的子区域内部以及子区域之间存在竞争与合作关系, 而合作与竞争本质上是非线性的, 其结果是应急管理联动区域内各子系统之间发展不平衡, 系统处于远离平衡的状态。最后, 应急管理联动区域中存在着调节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负反馈与正反馈, 系统内复杂的相互作用可能产生协同效应, 推动区域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有序发展[8]。
区域联动应急机制[9]最重要是做好三件事, 一是要保持与政府沟通协调渠道畅通, 为事故应急时开展事故预警、人员疏散、工作协调、请求有关部门支援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应急资源联动响应机制,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为应急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三是建立形成同行业的应急互助机制, 提高重大工艺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大连“7. 16”油管爆炸事故应急是联动应急的典型案例, 不仅政府组织了大量的消防应急力量参加火灾事故应急, 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分别派出海上应急队伍参加海面溢油应急行动, 大量当地渔民船只被组织起来开展溢油收集工作。目前, 国内三大石油公司已经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中国石油所属企业与所在区域政府和企业开展有更广泛的企业联动合作。这些联动机制的建立为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对提供了重要保障。
2.5建立完善信息预警、新闻发布、危机应对预案, 提高公共危机应对能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尤其是网络的广泛应用, 在新兴媒体信息传播中把关人作用明显弱化, 信息传播极易失真, 失真的负面消息对企业声誉损害极大。石油石化企业需要建立危机应对机制, 一是要建立相应组织, 制定媒体发布和公共危机应对预案; 二是积极开展舆情监控, 不仅要重视传统媒体、还要注意QQ群、微博等传播新途径, 及时了解舆论动向; 三是建立统一新闻发布渠道, 用一个声音说话, 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 四是要及时公开信息, 减少信息沟通环节和信息噪音, 充分利用企业官网, 争取政府信息网和主流媒体支持, 搞好信息引导工作[10]; 五是避免发生刺激公众情绪的其他敏感事件。
2010 年墨西哥湾钻井平台事故发生后, BP公司在公司网站建立墨西哥湾专题, 对事故进展进行详细介绍。其中包括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报告, 介绍应急方法, 公布最新事故照片和视频等影像资料、受事故影响的阿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路易斯安那州以及密西西比州的事故救援详细信息等, 以开放的形式向外界介绍公司的态度。BP公司还买下了谷歌、雅虎等搜索引擎中有关漏油的搜索结果, 方便人们了解到BP公司处理墨西哥湾漏油付出的努力, 同时也让民众更容易找到一些关键信息的链接, 比如如何索赔等。BP公司此举的主要目的就是展示其透明性, 努力缓解民众和媒体对他们的批评, 在改善舆论环境, 减少恶意的猜测和炒作, 挽救日益受损的公司声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3 结论与建议
石油石化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具有专业性强、事故规模大、易诱发次生事故等特点, 对事故应急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石油石化企业应当通过加强事故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建设和强化专业应急队伍、推动应急资源储备、建立应急联动体系、提高舆论监控和危机应对能力, 不断提升重大工艺安全事故应急水平, 为企业安全平稳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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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案件 篇7
1 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的意义
安全生产监察是国内外公认的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降低损失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中还存在简单粗暴式的“一刀切”现象,例如一个煤矿发生重大事故,该省或地区的煤矿都要进行停产整顿,这种简单的行政命令式的作法容易埋下事故隐患。存在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缺少客观确定企业事故风险大小的方法,监察部门难以掌握不同风险企业发生事故的不确定性大小,实施分级监察的难度太大。
“分级监察”是先进的安全生产监察理念,其基于风险管理思想,以企业为分级对象,采用风险定量分析技术,估算企业职业伤害风险,根据企业风险及其他相关要素,将企业分为若干级别,依据“风险优先”原则[1],集中监察力量对那些风险级别高的企业实施强化监察,能够有效利用有限的监察力量,抓住安全生产主要矛盾,控制重大事故风险,扭转重特大事故频发的严峻局面。分级监察模型的实践应用,有利于缓解目前我国安全监察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实现对重点高危行业或企业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察,真正发挥安全监察的效能,降低安全生产监察成本。
安全生产分级监察的技术要点在于对企业风险定量计算模型的建立。文献[2]根据行业相对风险度和企业职业伤害指数求出企业的风险系数,并根据企业违法记录和事故隐患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监察需求为分级要素,提出分级监察模型。文献[3]考虑了企业职业伤害风险、企业违法处罚情况和企业客观监察需求对于企业监察级别的复杂的、非线性的影响关系,建立了确定企业监察级别的BP神经网络模型。笔者认为,煤矿企业在现有的开采地质和安全地质条件下,能否具有与对应安全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技术和装备、安全管理水平等,才是事故是否容易发生和事故严重度的真实反映,也是评价企业事故风险大小的关键,据此建立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研究基于风险评价结果的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可为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2 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
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可防可控性。但是,一旦事故发生,尤其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重大及其以上的事故,当控制措施失效时,必然给企业、社会、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增大事故风险。目前,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难度较大,防止煤矿重特大事故仍是当前煤炭行业最紧迫的任务,因此,预先对企业重大事故风险及其控制能力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监察,也是降低企业重大事故风险的重要举措。根据文献[4],风险评价的核心问题是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指标的量化。
2.1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我国煤田区域地质条件复杂,造成各煤矿企业面对的主要灾害类型差异化较大,煤炭企业所有制形式多样,所需投入力量和实际安全投入对灾害防控的适应能力分布十分不均衡。根据风险理论,企业重大事故风险大小受到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共同影响,而生产地质和基础设计条件、生产技术和设备、组织管理、安全投入、采掘通风系统合理性、井下人员分布密度和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等,是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主要影响指标。据此,根据创建指标体系的系统性、简明科学性、充分利用指标信息原则、稳定可比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建立如图1所示的指标体系。
2.2 指标量化与取值
(1)生产基础设计条件C1,包括煤层赋存和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煤层自燃倾向性、矿井瓦斯等级、水害危险等级和煤尘爆炸性,各因素分类见表1。全国煤矿中,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煤矿总数的60%以上,但由于煤尘单独发生爆炸的条件较为苛刻,一般都是伴随着瓦斯爆炸,有煤尘参与时才会出现瓦斯煤尘爆炸,而防治煤尘爆炸仍以瓦斯爆炸防治为主,因此,以煤层赋存和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程度、自燃煤层、高瓦斯矿井、中等类型的水文地质矿井,生产地质和基础设计条件取值为5分,每个因素的危险层次降低时则相应减少1分,升高时相应增加1分。
(2)生产技术和装备C2的投入,以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采用率、新设备配备率达到行业平均值作为中等水平,赋值5分,淘汰设备每出现一处增加1分,直至满分10分;并根据生产技术和装备对矿井各灾害预防的适应性和先进性,防治瓦斯积聚、降低火源的出现概率、预测水患等的实际收效程度,相应减小分值。
(3)组织管理因素C3,以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备率,达到煤炭企业办矿最低标准[5]时取5分,配备率低于国家水平20%、40%、60%、80%和80%以上者分别取6分、7分、8分、9分和10分;配备率高于国家水平20%、40%、60%和80%及以上者分别取4分、3分、2分和1分;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完备性和落实执行情况采用专家修正调整分值的方法确定最终取值。
(4)安全投入C4,以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6]时取5分,并依照按需提取安全费用原则,提取高于国家规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时,适当降低该项分值,不认真按照规定提取足额安全费用,提取额低于国家标准20%、40%、60%、80%和80%以上者分别取6分、7分、8分、9分和10分。并根据企业安全费用的使用出处是否满足国家规定,修正该项最终取值。
(5)人员分布密度C5按照公式(1)取值
式中,η4为井下平均作业人数/工作面个数(四舍五入)。
(6)事故影响范围C6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C7。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火灾等事故影响范围受到通风系统可靠性和系统抗灾能力的直接影响,防水闸门、水仓和水泵等的配置直接影响矿井水灾的影响范围,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直接影响井下受困人员的生命安全,都对事故后果严重程度造成直接影响。由于影响因素复杂,专业性较强,应采用专家打分的方法分别确定此2项取值。
2.3 企业重大事故风险模型和量化分级标准
根据层次分析法[7],将最终求得的7项指标的权重向量记作W=(W1,W2,W3,W4,W5,W6,W7)T。采用加权求和模型确定企业重大事故风险综合评价指标值A。
式中,Ci为第i项的指标评价值。煤矿重大事故风险分级按20分为一个级别,共5级即Ⅰ—Ⅴ级(表2)。根据事故的基本特性,事故的发生有随机性、偶然性和突变性的一面,因此,当低风险等级的企业发生事故时,立即提升一个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3 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
分级监察的依据: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符合管理学中的80/20法则,即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主要是由20%的高风险企业造成的。因此,把80%的监察资源放在控制20%的事故风险大、风险控制水平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察,就可以起到80%的效果,有效降低或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分级监察的策略建议:从监察资源、频次、强度等方面向风险大的Ⅳ、Ⅴ级矿井倾斜,重点监察这些矿井,搞好安全综合治理。
(1)对评价为Ⅳ和Ⅴ级危险状态的矿井,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划拨专项整改资金进行重点治理,增强其抗灾能力,减少危险性。Ⅲ级危险矿井则要限期整改,尽快消除危险。
(2)对评价为Ⅲ级危险状态以上的矿井,须派驻专人跟踪监察,加大检查频次和监督力度,做到真停产真整顿,尽快把危险程度消除。
(3)按照风险级别调整矿井生产安全投入资金,专款专用,为危险严重矿井搞好安全治理提供良好的经济支持。
(4)按照风险级别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风险较大的企业,缴纳较高的工伤保险费用是国际惯例,由此引起企业对安全投入和安全治理的重视。
4 应用实例
2011年5月,选取某市2009—2011年度存在的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正常生产等不同类型的4个典型煤矿进行重点监察,笔者参与并整理出相关数据,得到4个企业相应各项指标值见表3,利用AHP方法对专家的评分结果进行处理并归一化后,得出各评价指标对目标层的权重向量为W=(0.064 1,0.314 3,0.168 9,0.119 4,0.125 0,0.166 7,0.041 7),根据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计算出各矿的评价等级见表3。
根据对A、B、C和D矿重大事故风险的评价结果分析,笔者认为:在停产整顿期间,整顿效果A明显较D差,C矿整改力度不够,都不具备恢复生产的验收条件,需要延长整改期限,并进一步加强监察力度。事实上,从监察过程中查找出的事故隐患可知,A矿仍存在剃头下山开采、通风系统不合理等重大隐患,说明该矿并未真正实施停产整顿措施,并且缺乏详细、具体的隐患整改实施方案,还存在偷偷生产和弄虚作假应付监察的现象;而D矿是因发生重大事故而被停产整顿,全矿上下较为重视,制订有具体的隐患整改实施方案,部分隐患已经整改落实到位,但是,仍有部分隐患的整改工程在进行中,尚不具备恢复生产的验收条件;C矿在限期整改期间,虽然制订有隐患整改实施方案,但不详细具体,且有意不落实整改方案,也存在偷偷生产和弄虚作假应付监察的现象,因此,建议增强针对C矿的监察力度,并延长其整改期限。同时,B矿虽然属于正常生产矿井,但是,重大事故风险接近危险程度,建议不要减弱监管力度。事实证明,本文建立的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监察策略比较符合实际。
5 结语
“分级监察”是先进的安全生产监察理念,通过建立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给出基于风险评价结果的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在某市4个煤矿企业的应用测试结果表明,该模型和分级监察策略比较符合实际。研究成果将有利于推动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监察的深入行动,促使分级监察成为提升煤炭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摘要:"分级监察”是先进的安全生产监察理念,但我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现象与相悖,降低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信服度。通过建立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风险评价模型,提出基于风险评价果的煤矿安全分级监察策略,并在4种类型煤矿企业完成应用测试,证明该模型和分级监察策略与实际监情况较为一致。
关键词:煤矿安全,重大事故,风险评价,分级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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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案件 篇8
1 2014 年全国重大医疗事故及医方完全责任案件概况
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共鉴定属于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重大医疗事故案例超百例次, 其中医方承担完全责任超20 例次。中华医学会针对2014 年经各地医学会鉴定属于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且医方承担完全责任的案例进行医院专科分析, 各专科占比如下:产科27.6%、新生儿科20.7%、呼吸内科20.7%、普通外科13.8%、内分泌科6.9%、骨科3.5%、麻醉科3.4%、儿外科3.4%, 较前新增加的纠纷多发专科为呼吸内科和内分泌科。
2 医疗安全风险高危因素分析
对2014 年度重大医疗事故、医方完全责任案件分析发现, 此类案件频有发生, 主要原因包括技术水平、诊疗管理、医患沟通等, 风险集中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医疗关键环节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及医疗安全事件调查处置等。事故高发科室大多为手术科室, 与操作者技术水平明显相关, 术前、术中和术后管理复杂, 且患者病情变化快, 因此风险性更大。本组重大医疗事故案例中同专业案例过错类似, 主要集中在: (1) 医务人员对无抗生素使用指征的患者盲目静脉使用抗生素, 甚至多种药物联合静脉滴注, 增加了药物过敏等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 (2) 医务人员未仔细观察病情, 如因胎心监护不认真导致宫内缺氧时间过长;因术后大出血的休克症状没有及时发现而导致严重后果等。 (3) 急救准备不严谨, 如甲状腺术后伤口出血, 压迫气管引起窒息, 而抢救时找不到气管切开包;在需要紧急助产时, 胎头吸引器无法使用等。 (4) 医生错开医嘱, 致使患者错服化疗药, 导致骨髓抑制后发生严重感染。以上过错看似偶然, 却均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缺乏足够重视, 心存侥幸;医院管理松懈, 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这些过错的发生与医务人员责任心缺失和医院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有着必然联系。
3 加强医疗安全风险管理的途径
3.1 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风险意识
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风险意识, 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是实现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也是提高抗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1]。医疗机构应以对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高度负责的态度, 深入宣传医德医风建设, 真正使每一位医务人员感悟到敬畏生命、呵护健康是职业赋予的崇高使命, 自觉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贯穿于医疗服务全过程, 避免发生不仔细观察病情、开错医嘱等类似非技术性过错。应提高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技巧, 加强知情同意文书证据管理。
3.2 对高危科室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针对重大医疗事故集中发生的科室, 如产科、新生儿科、呼吸内科、普通外科的医务人员应加强培训。院内培训时应结合本院流程, 组织高危科室、高发环节的医务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加强急救临床路径、重点科室三级查房制度、围手术期管理, 以及急诊急救和危重患者管理的落实, 给予孕妇、新生儿和老年慢性病患者更多的关注。行业学会可针对集中问题组织专家提出防范建议并进行宣讲, 如制定抗生素使用指南等。发生事故的医务人员应参加诊疗常规的学习, 通过地毯式培训重新获得上岗资格[2,3], 以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减少或避免类似医疗事故的发生。
3.3 建立医疗安全行政问责制度
中华医学会对2014 年重大医疗事故完全责任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 目前仍存在部分基层卫生行政监管不足甚至缺失的现象。此外, 医方瞒报事故, 通过花费巨额赔偿金来息事宁人, 造成了天价赔偿案件接踵出现。2002 年,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中要求了重大医疗事故须及时上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鉴定结论, 组织开展追责, 将重大医疗过失的发生纳入医师和医院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3,4], 采用医务人员医疗过错负面清单计分制度, 进行着重防范[5]。
各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安全事件坚决做到“三不放过”, 即: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 当事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可由医院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讨论决定。采用“医疗纠纷数量”、“赔偿数额不断增长”及“千元医疗收入医疗纠纷赔偿消耗”[6]等指标对医院医疗安全风险防控效果进行评估, 以建立医疗安全目标管理的长效机制[7,8]。
总之, 应呼吁高度重视加强医疗安全风险管理, 以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此外, 还应加强重大医疗事故、医方完全责任案件的行政处罚,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以提升行业水平和加强行业自律。
摘要:重大医疗事故的防控一直是医疗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在重大医疗事故中, 当医方承担主要或完全责任时, 有被追究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可能, 甚至面临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 需引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重视。通过对2014年全国发生的重大医疗事故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重大医疗事故完全责任案例频有发生, 高危专业和高发环节明确。应通过加强医疗安全风险管理,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关键词:重大医疗事故,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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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案件 篇9
目前,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到位。学校在日常工作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但其中并无消防安全管理内容;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 部分学校领导和相当多的师生员工, 认为发生校园火灾的可能性较小, 对防火安全不以为然, 思想上麻痹大意。消防基础设施投入维护不到位。部分已经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因检修、保养不及时, 而难以发挥其有效的作用, 校园内摆摊设点、随意停放车辆, 导致消防车道不畅, 防火间距不足, 无法满足火灾扑救需要。
面对突发事件 (火灾) 的警示, 本人认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刻不容缓。
一、完善制度, 落实责任
学校应以目前国务院关于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为依托, 从实际出发, 完善和修订校园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特别是要细化各部门、各教学科研组的防火安全分方案, 下大力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火灾隐患整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防火组织和负责人, 都应制定职责范围和建立岗位责任制, 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大宣传, 强化培训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加强消防演练, 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 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逃生技能。根据学校特点, 发动学生和社团优势, 采取参观消防队站、消防主题班会、灭火疏散演练、组织驻地消防队站官兵到校进行消防知识讲座、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来进行宣传, 确实增强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将每个学期的开学第一周作为消防安全宣传周, 重点是组织学习安全用电用火的基本知识、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安全逃生的常识和基本要领。
三、多措并举, 消除隐患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 (部位) 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生宿舍、食堂 (餐厅) 、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 (馆) 、会堂、会议中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秘密仪器设备的部位, 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 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设置防火标志, 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文化、城建等部门, 各司其职, 形成合力, 深入细致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 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要明确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对重点单位和部位采取重点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取暖设备、供电设施、仓库、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细致检查, 高度重视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线路等进行重点的排查, 不留死角, 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四、加大投入, 完善设施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列入年度预算, 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 解决那些必须解决的隐患。也可以利用学校资源整合和改建扩建契机, 逐步解决消防历史欠账问题。同时考虑到大多数学校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 各项经费仅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这一情况, 学校可因地制宜地解决消防设施, 结合校园环境美化修建消防水池, 配置手抬机动泵, 与供水部门协调增大供水压力, 增加消防给水网数量等。通过更新添置消防设施, 学生宿舍加装应急灯具及灭火器, 定期进行检修保养, 完善消防设施建设, 从硬件上保证学校的消防安全。另外还要加强对现有消防器材的管理, 能维修的尽量进行维修保养, 使之发挥应有作用, 对消防器材数量、性能、类型、完好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 建立消防器材档案。指定专人管理, 以防丢失、损坏。
五、创新管理, 提升能力
近年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各类致灾因素也日益增多, 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 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校园消防安全不仅要靠政府和消防部门, 更重要的是靠校园自身的努力。学校和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 执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一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二是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单位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三是组织疏散逃生能力;重点解决发生火灾时员工不会组织现场人员疏散逃生的问题。四是消防宣传教育能力;重点解决员工不懂消防常识和消防素质低下的问题。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 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六、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 是人群密集的社会细胞, 消防安全容不得半点闪失。一方面校园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必须为校园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不能因为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酿成难以追悔的损失。另一方面, 校园安全连着无数家长的心, 在目前独生子女占主体的校园里, 任何不安全的因素都会触动人们承受能力的底线, 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动因。
校园是火灾隐患极高的领域,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重中之重。校园内如一个小社会, 涉及面广, 门类多, 除教室、实验室、食堂外, 还有图书馆、档案室、电子计算机中心、商店及配电室、机修间、锅炉房、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等都是火灾极易发生的场所。另外, 学生公寓是学生最集中的地方之一, 这些刚刚走出家门的孩子往往我行我素, 违章形成火灾隐患的问题十分突出。防范校园火灾隐患直接检验着政府消防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领导必须把校园消防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高度重视, 采取有效地措施予以防范。
水火无情, 频频发生的大火不仅断送了许多人的幸福, 而且也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我们周围, 到处都存在着潜伏的火灾危机, 使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时时处于火灾的威胁之中。因此, 将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知识技能作为学习课题, 送进校园, 让学生亲自去了解学校的消防现状, 探寻学校消防的正确措施和解决方案, 提高消防意识, 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能, 对普及消防知识, 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与救助能力,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责任重于泰山。一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我们不能从火灾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当前我们要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努力建立起学校消防安全的主体意识, 把创建消防安全与学校的改革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努力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坚决杜绝造成师生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发生, 提升校园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筑牢校园消防安全的“防火墙”, 为莘莘学子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学习成长环境。
摘要:校园安全关乎千家万户, 提升校园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防范校园火灾隐患是校园安全的重中之重。剖析一起校园火灾事故, 针对火灾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分析火灾事故的成因, 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难点问题, 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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