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资产管理系统(共8篇)
篇1: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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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院资产的管理,规范资产的购、发、用行为,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的管理
(一)资产实行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明确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全院资产的管理;各部门内勤具体负责本部门资产的管理。
(二)全院购置的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入帐、发放。其中库存物品由兼职保管员直接管理、发放。
(三)正在使用的资产,在资产管理员的统一管理下,由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具体管理。
(四)资产管理员要严格手续,定期对帐,做到帐、物、购、发相符。
(五)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建档范围包括车辆、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
二、资产的购置
(一)全院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经办人应根据办公室的购物通知单、按照“多家比较、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问价、比价、议价、定价,对购置大宗办公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应签定采购合同。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购置。
(二)各部门需要购置资产,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报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研究决定后购置。
(三)对无偿拨入和接受馈赠的资产,如知原价的按原价记帐,查不到原价的比照同类资产现行市场价格入帐。
(四)资产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员依据合同、发票,检查核对数量和质量无误后,填写《资产增加登记表》及物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入库。其中,资产登记表一份留存,一份记实物帐,一份连同发票交会计记帐。
三、资产的发放和领用
(一)各类资产的发放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办公室管理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各部门领用大件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取登记的办法领用。由保管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领用物品登记簿》,领用部门的负责人登记领用。
(二)对可以长期使用的办公用品及使用数额较大的低值易耗品,采取限额发放的办法进行登记发放。
(三)领用部门或个人对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例如订书机、计算器等,可以旧换新,凭交回的旧实物换领新实物。
(四)领用部门将资产交回时,保管人员在登记簿上记载交回时间。
(五)资产无论是借给本院有关部门还是外单位使用,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借用时应由借用人出具借条,约定归还日期,由借用人签收后借予。借用的资产毁损,由借用部门或单位赔偿或修好后归还。贵重物品一般不外借。
四、资产的维护
(一)资产的管理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经常检查,保持通风、干燥,以防止物品受潮、发霉、变质、变形、虫蛀而损耗、毁损。
(二)资产要按照储藏、使用要求,在使用后定期采取擦洗、涂油、凉晒等措施,进行维护。
(三)库房内要设置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四)资产维修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五)个人使用的物品、器材和工具,均由使用人负责;多人使用的专用物品,应明确有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
(六)资产管理员要在资产管理档案中,详细记载从设备购置之日起有关使用、养护、故障、事故、维修、运转等情况,以加强管理、维护。
五、资产的赔偿
(一)使用部门或个人对资产造成毁损、浪费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二)对无故损坏的,要责成责任人修复或全部赔偿;对因责任事故造成毁损的,要根据责任大小,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
(三)属于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责任事故,致使资产毁损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政纪责任。
(四)造成资产毁损的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责成使用人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查。
六、资产的盘点
办公室要建立资产实物定期盘点制度,由资产管理员会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对低值易耗品每半年盘点一次。帐、卡、物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由管理员、保管员填写《资产盘赢、亏损表》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作帐务处理。
七、资产的处理
(一)产权变动和处置应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布置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动后,出售的资产变价款收入均纳入本院专用资金。
(二)对毁损、变质、失效、淘汰并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报经院领导同意办理资产报废手续。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单》一式两份,经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批准后,由资产管理员和财务室作帐务处理。
八、资产的交接
资产管理员、保管员、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部门内勤、财务人员和资产使用人工作变动时,要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对所有资产与帐目进行核实。
车辆、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篇2: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指导老师(签名)
年月日
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审核意见:
毕业设计指导小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毕业设计工作小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系)
设计(论文)题目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学生姓名学号指导老师职称
职称
日期2010年 12月27日
学生姓名李骏同课题人员蒋颖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脚本,灵活运用存储过程。课题简介(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本人学过的专业课程有:C#、SQLServer2005数据库开发与实现,因为之前未做过固定资产开发系统,考虑本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认知程度有限,功能性方
面考虑不周在所难免,该系统将满足基本的需求,系统也做的简单易用。会,为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的使用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变的尤为重要。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旨在提高机关等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搞效管理。
篇3: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为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效率,制度建设必不可少。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监督管理体制,由财政局及相关部门主导下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同时对运行中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资产的收益。机关事业单位对资产直接管理,在财政部门监管下进行资源配置和处置国有资产。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行使资产的使用和占有权,在使用过程中尽职尽责的做好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保证资产的使用寿命,并承担其相应的安全责任。力争以最少的投资实现最大的财务效益。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出租、出借、对外投融资方面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用有形的货币价值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记账工作,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投资收益率,保证资产的效益和安全。为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实现财务价值的最大化,必须对资产的更新、报废进行严格控制,进行资产评估,方案必须按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更新报废,以避免国有资产浪费。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三结合体系建设能够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塑造资产管理的新模式,达到三位一体的最优结合,提高预算的合理性。通过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资产管理中严格实行资产的采购、出租、出借、报废环节的控制实现资产的合理优化配置,严格进行制度建设和审批流程,杜绝一言堂现象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在机关事业国有资产预算编制审核过程中,强化部门监督,实行责任追究,结合资产现状和运行状态及实际需要,盘点激活资产的最佳利用效率,防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超标配置和重复配置现象的出现。利用财务管理的各项手段将资产价值化,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从而达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目标。
三、探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整合和统筹调拔制度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水平的提高,现代化办公设施不断完善离不开国有资产的强有力配置,从而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现代化、规模化、人性化、高效化的能力显著增强,资产配置逐步提高,资产规模日趋扩大。但在资源配置中超标配置、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等问题时有发生,不利于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联手建立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平台”就是资产整合和统筹调配最成功的案例。为此建立资产共享、调配、整合、使用、出租和转让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比如建立健全公物仓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集中管理可有效避免重复配置,以有偿转让和无偿调拨的方式既可以节省财政资金,同时可以使国有资产获得收益。通过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可以极大防止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大大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促进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完美实现。大型资产诸如高精端设备购置成本高、维护成本高、专业操作人员多,通过整合可以充分实现物尽其用的效果,一方面资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大大节省了财政资金,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一举多得。探索实施大型会议和活动所需资产的联手采购和保管机制,实现规模批量采购降低成本的目的。集中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可以重复利用,对建设集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节省了大量财政资金。
四、实行动态化的资产报告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离不开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网上实时动态上报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能够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国有资产信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形成联动机制,便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动态掌握资产的状况、配置组合、有效的财物价值、资产收益、资产利用效率等相关要素,通过财务管理体系体现资产收益价值的相互关系和有效信息,实现资产的动态化、实时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运用财务手段、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纵向和横向的信息互通的网络机制,便于国有资产购买、使用、处置等诸多环节及时作出相应。
五、国有资产其他管理模式探讨实行绩效考核
十八大要求创新思维模式,进行政府绩效管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各地都在探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部门难以用经济效益进行衡量,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建立健全各类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于绩效考核指标可从资产的数量、质量、资产完整性、安全、效率、效益、产出比等进行权重分解和细化得分目标。优质、高效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能够实现最大限制的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进而合理、优化、高效配置资产,体现科学性和价值性。通过资产完整性建设,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价值,保证国有资产不被挪用和流失,实现投入收益的最佳回报率,进一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实际操作过程中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在组合各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调拨方面及时实时动态掌握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互利共享,并对资产的以上性质进行评价。资产效益的最大化尽量体现在财务价值通过各类财务评级指标进行核算,在计取收益的时候考虑固定资产各项财务成本,力争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回报。在现代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资产价值的提升体现在资产的先进性、资产的有效利用率、资产存在的后备力量和增值空间、发展前景等。在追求财务价值的同时考虑好无形的社会效益,找准财务管理的平衡点,实现最优组合。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必须具有良好责任心并懂业务的专业管理人员才能更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的使用安全。
摘要:本文将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措施以期促进资产的合理、优化配置,发挥最大效益,节省财政资金,实现良性发展。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参考文献
篇4: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F12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41-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规模快速上升,由此带来了资产管理的问题。尽管这些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相比以往有了一个很大的提升,然而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重视不足,导致这一工作始终比较粗放,从而限制了资产管理上升空间。目前,我国在资产管理的水平依然偏低,存在着很多问题,严重威胁到了国有资产的完整以及安全,影响到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在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步入关键阶段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屡屡爆发的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深刻地折射出了这些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偏低的现实。这客观上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需加强自身资产管理问题的诊断分析,并根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进行资产管理的改进,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从而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带来基本保障。
一、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概述
机关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任重而道远,对于很多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者来说,对于资产管理的内涵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因此这里有必要对于资产管理的目的、原则以及内容等进行比较全面的探讨,从而帮助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理解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明确这一工作开展的重点以及方向。
(一)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目的。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目的具有多重性,具体来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护资产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规模巨大,但是资产所有者为国家,资产所有者以及使用者相分离。因此需要借助于资产管理手段来进行资产管理,避免资产的流失。
二是提升资产利用效率。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利率效率不是很高。由于长期以来,资产管理缺位,加上领导不够重视,从而导致了大量资产闲置、浪费。资产管理工作就是要盘活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提升资产利用效率,避免资产的浪费。
三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资产是机关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有效开展的基本要素。因此资产管理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开展基础,只有加强资产管理,才能够为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二)资产管理的原则。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于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具体阐述如下:
首先是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权为国家,使用权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需要在这一原则之下开展工作。产权要向政府集中,使用权要向单位集中。
其次是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财务管理本身就包含了资产管理的内容,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可以带来资产使用效率的改进以及更多效益,从而带来财务收益的改善,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另外一方面资产管理有独立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补充。资产管理侧重于物质量的管理,财务管理侧重于资产价值的管理,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如果割裂二者之间的关系,必然会导致两个工作都不能够达到理想的状态。三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预算管理是资产管理的基本手段,通过合理的预算来决定资产的采购数量。各个部门应编制部门的资产预算,以确保资产能够满足事业单位的需要。
(三)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容丰富,具体包括资产购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纠纷处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等。资产的购置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根据自身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其它形式采购资产的行为。资产的使用是指单位自用、出租等。资产使用需要做到定期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减少资产流失,提升资产使用效率。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资产处置要遵循公开公平的基本原则,资产处置收入应该归国家所有,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纠纷是指对于本单位的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对于产权相关纠纷进行处置。资产的评估以及清查是指对于单位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对于资产进行定期清查。
二、当前我国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上说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这极大地影响到了资产管理的效率与能力,通过分析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现状,可以对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如下归纳。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在机关事业单位资产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尽管在国家层面出台了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基本依据,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但是这一《办法》毕竟是从宏观层面、原则层面来对于资产管理进行设计,各种规定并不具体。因此到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来说,不能够完全依靠这一法规来开展资产管理的工作。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对于资产管理重视不足,没有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来完善必要的资产管理规定,举例而言,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没有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往往处于一个无章可循的状态。这就加大了资产管理工作的粗放性。举例而言,在资产的采购与处置方面,因为没有相关管理制度,导致采购不规范,资产报废随意,给资产的流失埋下了隐患。
(二)资产管理能力不足。
资产管理能力不足是很多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资产管理工作本身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资产构成越来越复杂,资产使用效率要求越来越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能力方面的不足越来越突出,从而严重影响到了这一工作的有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能力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因为对于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足,忽视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引进,单位内部没有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结果导致资产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同时组织内部进行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遍不具备良好的岗位胜任力,由这些人来进行这一工作的开展,必然就会导致资产管理的能力降低。比如,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导致其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措施不够科学,在一些资产投资中决策失误,带来较大的损失。另外一方面机关事业资产管理能力不足来自于组织忽视资产管理经验的积累以及分享,忽视相关人员的资产管理知识以及能力的培训,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能力。
(三)资产使用和处置不够规范。
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以及处置,是资产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在资产使用、处置流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具备较强的主动意识,账务处理不够及时、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实不符的问题普遍存在,这导致了资产管理水平直线下降。另外就是在资产的租赁方面没有做到规范调整,没有履行《合同法》的规定,导致了各种租赁资产价格长期低于市场价格,影响到了资产收益。
(四)资产内部控制不完善。
机关事业范围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不是很完善。内部控制是有效进行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借助于内部控制这一手段,可以有效地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以及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产流失等行为。然而,当下我国的现实情况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缺陷。具体而言,就是资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不是很明晰、合理,内部控制文化不是很理想,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纠偏措施不是很合理。这些问题导致了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效果大打折扣,严重影响到了资产管理效果。举例而言,在资产构购置权限安排方面,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进行科学的界定,导致了资产购置混乱,使得资产购置存在各种问题。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的方面,因为没有形成良好的文化,员工在资产管理行为上都没有一个自觉的意识以及良好的氛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资产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五)资产投资决策不科学。
投资是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决策机制是否科学,将会直接影响到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投资决策失误,将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出现损失。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在资产投资决策机制方面不科学,资产投资比较随意,没有树立起来正确的投资决策理念以及良好的投资决策机制,结果导致了资产投资的准确性受到负面的冲击以及影响。投资决策失误概率比较大,资产投资不能够取得预期收益,从而导致了资产保值增值的不理想。机关事业单位在资产投资决策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个典型问题就是决策权限比较集中。没有形成民主集中的决策机制,领导拍脑袋决策的情况比较常见,各种暗箱操作也很多。在机关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不到位,投资失误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投资决策缺乏责任意识,从而导致资产投资决策失误的概率增加。
三、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策略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考虑到这一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系统性,需要机关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强分析与诊断,针对这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积极借鉴国外在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基本保障。针对目前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通过制度的完善来让这一工作有章可循,提升这一工作规范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资产管理制度的设计。资产管理制度内容要尽量面面俱到,从资产的获得到资产的日常使用,从资产的配置再到资产处置等,都需要有明确的制度,这样才能实现资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减少资产管理中的各类问题。资产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地调整,当资产管理要求、内容变化的时候,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做到与时俱进。制度完善之后,机关事业单位要保持权威性,必须要加强制度的执行,这样才能切实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二)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能力需要不断进行提高,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避免因为资产管理能力的不足导致资产管理水平下降。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能力提升的关键,就是应注意资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资产管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打造一支具有良好岗位胜任力的资产管理队伍,这样才能够为这一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注意相关人才的引进,通过招募具有良好胜任力,具有丰富经验的相关人才充实到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线,从而有效地开展这一工作。同时还应注意对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深入调研分析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知识、能力欠缺之处的基础之上,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通过培训来全面提升人员岗位胜任力,进而全面提升资产管理能力。除此之外,要在资产管理领域注重经验积累,构建完善的机制,通过介绍资产管理经验让更多的职工具备基本的资产管理的背景知识,为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基础。
(三)规范资产使用、处置程序。
在资产的使用以及处置程序方面,需要机关事业单位做好程序的优化设置,明确资产的使用以及处置需要严格遵循的流程。资产使用以及处置程序的规范,关键点就是要减少资产管理的漏洞,提升资产使用、处置程序公开公平,减少各种暗箱操作行为。同时要根据程序及时开展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依据租赁法进行租赁资产价格的及时调整。在资产使用、处置程序规范中,要注意制定程序的参与性,以查找资产管理漏洞为导向,积极吸纳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与此同时,要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项目支出的制度约束。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产预算和支出标准。
(四)完善资产内部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要注意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将内部控制作为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关键就是要合理进行资产管理的权责划分,按照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做到各项资产管理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将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要落实到人,这样就能够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规范。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做好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通过构建与资产管理相符合的文化,用文化来引导、约束和规范员工的资产管理行为,从而提升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的效果。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文化的关键,是要树立起资产管理人人有责、人人爱护资产、人人维护资产安全的文化内容。
(五)采取科学的资产投资决策。
在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投资行为越来越盛行的时代背景下,必须要建立起来科学投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投资机制需要坚持民主集中的基本原则,投资决策权限绝对不集中在单个领导身上。在资产投资决策中必须要进行科学的调研分析,需要注意选择具有良好前景,具有稳定盈利的投资项目,这样才能够保证基本的投资收益。一般来说在资产投资中,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做好成本收益的定量分析,通过构建定量分析模型,准确而全面地把握投资的成本收益情况,据此来做出资产投资安排,将资产用在最能产生效益的方面,提升资产的增值水平。同时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建立起责任追究机制。提升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决策的责任感,尽量减少主观层面意识导致的投资决策失误。
四、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在各项政策规范下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的实践探索下,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相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升以及改善。然而。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目前学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相关研究也不是很多,学者并没有对这一课题给予足够的关注以及研究,很多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由于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持,导致其资产管理工作出现了一定偏误。本文选择这一课题进行系统研究,通过全面整理分析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文献,搜集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针对这些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策略。机关事业单位需要综合从资产管理制度、能力、内部控制、投资决策等多个方面着手来进行资产管理的完善,确保资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全面实现资产管理 的安全性以及完整性,提升资产的保值增值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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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爽. 机关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及市场化运作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8.
[6]张晓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思路探析[J].统计与管理,2015(2).
篇5: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行为,保障公务运转,优化资产配置,严禁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通用资产,是指为满足各单位一般办公需要配备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与业务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通用资产配置是指各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购置、建设、调拨、调剂、租赁和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通用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通用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保障需要、节俭实用、严格标准、预算约束、政府采购和国产、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的统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购置计划,规范和监督资产配置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通用资— 2 — 产配置管理工作,并接受国管局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配置条件
第七条 配置通用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构设立或者变更;
(二)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三)增加工作职能和任务;
(四)现有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后需更新配备;
(五)其他应当配备资产的情况。
第八条 因机构设立或者变更需要配置通用资产的,由设立或者变更部门根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原有部门存量资产状况,以调拨、调剂为主要方式提出资产配置方案,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第九条 各单位因新增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增加工作职能需要配置通用资产的,应先通过内部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第十条 现有资产需更新的,须按规定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经批准召开重要会议、举办大型活动及开展临时性工作等需要配置通用资产的,原则上不得购置,应通过调剂、租赁的方式解决。确需购置的,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
第三章 配置标准
第十二条
资产配置标准是指对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和技术性能等的设定,是编制购置计划、审核购置预算、实施资
— 3 — 产采购和对资产配置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十三条
通用资产配置须严格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配置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由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济状况、技术水平以及资产普及程度等因素制定并适时调整。
第十四条
办公与业务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的要求,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办公与业务用房的面积标准、建设标准和装修标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规定执行。
(二)办公与业务用房的维修标准,按照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管房地〔2004〕85号)等规定执行。
(三)租用或购置办公与业务用房的标准,依照办公与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执行。对于租赁的办公与业务用房,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整体改造,只能进行满足办公需要的局部改造。
第十五条
公务用车包括部级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其配备、更新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部级干部用车配置标准,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 4 — 〔1994〕14号)和〘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等规定执行。
(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根据各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职能和人员编制等情况配备,按照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国管财〔2004〕120号)等规定执行,要优先配备国产自主品牌车辆,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配备进口车辆。
(三)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刑事侦察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参照上述标准配备更新。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与一般公务用车不得重复配备。
各单位不再更新配备越野车,外事活动、会议和其他大型公务活动用车原则上通过社会租赁的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办公设备包括信息化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和其他设备等,按照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的一定比例和规定价格、性能规格进行配置,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得更新。
办公设备使用年限由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分类规定。第十七条
信息化办公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涉密岗位的信息化办公设备须经过安全检查后方可配备使用。
第十八条
办公家具的配置应符合简朴实用、节约资源和环保的原则,不得配备高档和进口家具。
第四章 配置程序
第十九条
办公与业务用房购置、新建、扩建、翻建、维
— 5 — 修改造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管房地〔2004〕153号)及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公务用车配置程序按国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03〕53号)、〘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国管财〔2004〕120号)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的配置实行购置计划管理。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情况,核实本单位资产配置需求,汇总编制资产购置计划,经国管局审核后,作为编制经费预算和进行采购的依据。核准后的资产购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国管局审批。
(二)资产购置计划应结合下一拟处置资产、预计接受捐赠资产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等进行编制,列明所需资产的品目、数量、规格型号、适用标准和经费测算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项目支出涉及配置通用资产的,应纳入资产购置计划,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政府采购
第二十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的采购事项,应遵循— 6 —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配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资产,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及资产采购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
第二十五条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资产购置计划、资产购置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对各单位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后实施采购。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通用资产账卡、领用、保管、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对采购的通用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建立资产卡片和资产账目,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入库凭证,按财务制度对各类资产计价方式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资产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通用资产的领用、保管和清点等工作,保证通用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十条
国管局会同财政、审计和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通用资产配置工作管理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 7 — 查。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由国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擅自配置或超标准配置通用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国管局对已经购置的资产进行处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各级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的通用资产配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报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四条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外机构通用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由相关单位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并报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篇6: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国管财〔2004〕196号,2004年8月24日印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审批程序,防止和杜绝资产浪费与流失。第三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称国管局)是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资产处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
第五条 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非转经”)等。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主要包括:
(一)闲置或超标准配置的资产;
(二)罚没或按规定上缴的资产;
(三)经批准需置换或交易的资产;
(四)因机构变动(分立、撤消、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改变)发生的所有权、使用权转移、变更的资产;
(五)已达到报废期限的资产或因技术原因不能安全有效使用的资产;
(六)盘亏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七)“非转经”或因行政工作、事业发展需要改变用途的资产;
(八)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规定需要处置的其它资产。第七条 资产处置应逐级申报,分级审批:
(一)一次性处置价值原值20万元以下的资产,由各部门审批,报国管局备案。
(二)一次性处置价值原值2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需经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国管局审批。
(三)国有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汽车的处置,均报国管局审批。第八条 各部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非转经”。确有闲置不用的资产或继续使用不经济的资产,为充分发挥资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可以办理“非转经”,但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申请办理无价调拨资产,须提供:
(一)拟处置资产、资金来源证明;
(二)资产产权证明或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资产原始价值的证明,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定、上级部门批复的会计报表;
(三)调出、调入双方(或置换双方)签订的协议;
(四)申请调出、调入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第十条 申请办理变卖、出售和有价调拨资产,须提供:
(一)拟处置资产、资金来源证明;
(二)资产产权证明或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资产原始价值的证明,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定、上级部门批复的会计报表;
(三)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备案核准证明;
(四)申请出售、转让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第十一条 申请办理报损资产,须提供:
(一)拟处置资产、资金来源证明;
(二)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资产原始价值的证明,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定、上级部门批复的会计报表;
(三)对报损资产的说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四)非正常损失,提交本部门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申请报损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第十二条 申请办理报废资产,须提供:
(一)拟处置资产、资金来源证明;
(二)资产产权证明或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资产原始价值的证明,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定、上级部门批复的会计报表;
(三)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四)申请报废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第十三条 申请办理“非转经”,须提供:
(一)拟处置资产、资金来源证明;
(二)资产产权证明或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资产原始价值的证明,以及经社会中介机构审定、上级部门批复的会计报表;
(三)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备案核准证明;
(四)“非转经”意向书、草签协议或合同;
(五)申请“非转经”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第十四条 处置房屋建筑物和国有土地,除按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外,还须提供:
(一)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和宗地座落、面积、规划用途,拟采取的处置方式。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加强对“非转经”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资产处置收入及“非转经”占用费、收益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没有规定的,由国管局统一管理,作为中央国家机关重新购置、修建各类资产的专用资金。
第十六条 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会同专业机构对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非转经”进行评估,按评估确认值将其改为非经营性资产,并按审批权限报国管局批准或备案。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当根据资产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批复意见,按规定程序调整资产、资金账目,并办理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
第十八条 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于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填报《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情况汇总表》和《中央国家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汇总表》(附后),报国管局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在发生机构变动(分立、撤消、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资产处置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分、转让、转借、调换或变卖国有资产。
第二十条 对因资产处置工作管理不善、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或利用资产处置谋取私利,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国管局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或其所在部门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人防资产的处置管理,按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1998]国人防办字第21号)和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所属境外国有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负责解释。
篇7: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高效、团结的机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根据党委研究意见,特制定如下机关资产管理制度:
一、用车制度
1、机关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车。原则上保证会议用车和工作用车。公务鼓励搭车,凭票报销。
2、确因工作需要租车时,一律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计划生育用车由分管负责人统一安排,从严控制。租车一律凭租车单出车,限定车费标准,一周一结算,一月一盘点。用车单存根当月存档,月底凭发票、用车单和存根核批,逾月不予批报。每月公布各分管负责人及工作线包车数字。
3、住陈埠干部及机关无房间工作人员考虑到上班乘车,每月补助30元/人车费。
4、法定假日除会议、公务和其他特殊工作外,原则上不动用车辆,以保证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时间。
5、机关车辆统一办理加油卡,驾驶员凭卡加油,党政办做好行车里程、油料供应记录。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及换件经党政办主任同意并核定。在200元以上应先报镇长批准,办公室派员参加车辆维修,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应对照维修清单全部带回,集中管理。每月5日前驾驶员须向党政办主任上报上月修理换件清单,办公室主任及时核查签字。
6、机关车辆一般情况应当晚入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库的,用车人必须告知党政办。未经党政办主任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一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造成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7、驾驶员管理办法。
(1)要爱护车辆,压滤机滤布 服从管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机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办公室管理,听从办公室安排。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里外清洁,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驾驶员要严格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耽误出车,发生一次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者作出检查,并停驶一个月,扣发当月工资;三次者予以辞退。
(2)要注意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
驾车。发现一次个人写出检查,罚款100元,年内发现两次者予以辞退。驾驶员发生车辆事故属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分别按照保险条款中单位应负费用的15%、10%、5%处以罚款。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罚款。
二、公物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不准私自购买。办公用具不得占为私有。对添置大件办公用具,必须先申报,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购置,记载入固定资产清册,否则不予报销。
2、用电:机关在编人员在家办公用电每月补助15元电费。
3、办公电话:只用于联系工作,禁止机关外人员使用办公电话,副科级以上干部住宅电话实行经费包干,每月电话补助费按县委办文件执行,年终一次性结算。
三、文书材料打印制度
1、党委、政府文件从拟草、修改、签发到打印、发送、归档都要符合公文处理要求,必须分别经书记、镇长签发,杜绝乱发、滥发文件现象。
2、印章:党委、政府印章分别交专人保管,若出现问题,一切由保管人负责。
3、机关打印政府文件、材料必须经党政办主任审核;
党委文件、材料必须经组委审核;文件底稿一律不得打印。凡需打印的文件材料一律由党政办开具打印通知单,打字室严格按通知单办理,否则费用自理,党政办每月底上报打印费用清单。
4、呈送领导批阅的公文,党政办应按公文内容缓急要求,急件急送,速送速批。对于传阅文件,负责同志非特殊情况当日阅批,交办公室收档。
四、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机关各办公室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2、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等。
3、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
4、未经党政办公室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 P地址等软硬件配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6、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切断电源。下班前
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因防范不当造成的损失,按照机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7、所有办公室计算机所存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同时留好原始文字记录,以防遗失。
篇8:机关资产管理系统
国有资产是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开展各项工作的必要基础,资产管理在行政单位的日常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势在必行。行政单位所占有的资产多为固定资产,流动性较差,管理相对滞后,降低了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对行政单位开展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二、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问题
就目前我国行政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来说,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基础管理薄弱。由于国有资产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具有使用的无偿性,使得部分单位没有对该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且缺乏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压力,资产管理普遍存在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管理不严、控制乏力等问题。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行政单位长期存在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情况,资产使用效率较低,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第二,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财政部发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也配套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行政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办法和工作方式并未完全适应上述规定的要求,单位领导更多的是重视业务方面的工作,忽视了财务和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这直接导致行政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滞后,资产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第三,未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预算管理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资产管理是预算管理的延伸和扩展。由于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等原因,行政机关普遍存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两张皮”的现象,形成了管账的不管实物,管实物的不管账,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配合得不够顺畅,相互推脱责任。这也造成了行政机关资产配置比较随意,没有编制科学的采购预算,审批控制松散,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
三、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措施
1. 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要想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首先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行政机关应将该项工作列入单位的议事日程,统筹纳入到工作目标当中,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内容是:第一,增强单位负责人思想认识,转变以往“重购轻管”的观念,构建科学的资产管理体系,建立适合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并落实到位,努力提升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第二,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大资产管理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沟通协调意识,做到资产变动与账务处理同步,保证资产管理人员在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方面都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2.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行政机关主要是依靠财政预算资金购置各类国有资产,预算管理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和前提,资产管理也是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两者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可以说,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以及科学性,将对单位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以及公平性产生重要影响。对此,就需要行政单位把握好国有资产现有存量同增加量之间的关系,按照规定的配置标准,对单位资产配置预算进行核定,使两项工作密切结合,避免发生资产重复购置、无序购置的情况。
3. 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在信息化时代,需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通过数据集中将相关信息有效传递给国有资产管理者。对于该信息系统来说,其主要功能是反映国有资产某一时间段的动态变化和某一时点的静态构成情况,在新时期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单位通过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详实的进行登记,真实、准确的反映单位资产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反馈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应结合资产管理系统,调整和完善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方式,依托系统数据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把日常的物品管理与数据维护结合起来,做到财务总账与资产明细账相符、资产明细账与实物相符。财政部门和软件服务商要经常听取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的意见,不断完善软件功能,不断优化操作流程,提高系统的可操作性和便捷性。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模式,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4. 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规章制度的支持,各级政府资产主管部门应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从预算编制、配置标准、购置、使用、清查和处置等方面,健全资产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实现对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行政机关也需要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分析资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转变原有被动管理思维,通过办公信息系统及时更新资产占用信息,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资产管理。
对于行政单位来说,其国有资产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发展过程,要全面掌握单位资产的数量、质量、价值和组成结构,就需要建立资产清查制度,资产清查能够清楚、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的现状,摸清单位的“家底”,使单位在履职过程中能更加合理的利用资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在摸清“家底”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进一步修正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定期清查制度,年底终了,应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货币资金,核实往来账款,盘点固定资产,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二是,建立重点抽查制度。对于物资耗用频繁,资金流量较大的部门,要做好重点抽查,核对出入库等领用记录,减少资产浪费,防止资产流失;三是,建立人员离任审核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离任时,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其移交使用的各类资产,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按照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对往来账的构成写出书面说明。
四、结束语
资产管理是行政机关现阶段需要重点加强的一项工作,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复杂性。需要单位从职能分工、制度建设上入手,严肃工作纪律,创新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进而更好的发挥国有资产效能,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蒋静然.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益探索[J].财经界(学术版),2013,(3):91.
[2]崔浩.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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