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劳务合同

关键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发包方 监理

工程监理劳务合同(精选6篇)

篇1:工程监理劳务合同

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劳务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乙方充分协商,双方就 安装工程劳务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承包工程名称:(一期)安装工程(水电工程)。1.2工程地点: 2.承包合同文件:

2.1乙方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和模糊,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在相关合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总包合同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乙方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确认,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2.2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他构成承包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与承包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3.承包工程范围,技术要求,结算方式, 承包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承包工程范围: 范围包括:

1、施工图范围内:包括除通风空调及弱电工程以外的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动力、照明、弱电)工程、消火栓工程、自动喷淋工程等工程。

2、施工现场临水临电值班、维修。

3、生活区、施工区临水、临电安装、维修工程。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有关本承包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内容及承包合同文件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义务均为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

B、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书面指令形式要求乙方完成的零星工程。C、本工程规范及图纸所述工程包括:与系统有关的所有预留、打洞、剔槽、修复、制作、安装、验收、测试、调校、试运转等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机械设备、工具(包括附属于机械设备,工具的易耗品,如砂轮片、锯片、钻花、钻头等等)及其它辅材。

D、辅材承包范围:除甲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外的所有辅材。3.2技术要求: 严格按施工图,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实施。

3.3结算方式:

3.3.1按本工程建筑面积(M2)确定承包单价为 元/平方米。

3.3.2 综合平米单价包括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现场经费、住宿、差旅费、管理费、利润、劳保用品、意外伤害保险、自有职工的养老、住房、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部分等所有除甲方承担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3.3.4施工用所须的机械设备(含施工用所须的一切工具)费都包含在平米包干合同价款中,无论以后的施工图及政策性调整如何,均不作调整。

3.3.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及因此而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由乙方负责。并原价赔偿甲方的材料费用。

3.3.6由于建设方设计图纸变更、甲方作业指示等原因而增加的工作量,应在项目部制定的标准签证单上明确说明原因、部位、增加的数量和时间等,并根据现场签证的流程,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方能纳入结算,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如该单项签证人工费在1000元范围内,一切均不予调整。

3.4以下工程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费用包括在承包合同平米单价金额内,不另计取费用:

A、安装所需所有预留、开孔、洞、槽等及其修复;

B、系统所有管道、线、槽、设备、色标标志工作,裸露金属部分接地等以满足验收要求。

C、提供一切用于执行工作时所需的工作仪器等。

D、配合总体规划而组织的现场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的整理,工作服统一,必要时的临时停工等)

3.5窝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乙方有责任尽可能减少窝工人员。甲方按下列原则补偿乙方停窝工连续十天以内的不计补偿,停窝工连续十天以上的超过天数的每人每天10元补偿,(注:停窝工补偿在工程竣工前不做考虑。)乙方必须将窝工人员经甲方负责人逐天检核且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如甲方能从建设单位得到工期补偿,甲方可给予乙方相应的工期顺延,如甲方无法得到工期补偿,乙方也无权要求此类的工期补偿。

3.6 付款方式:

1、按节点结算所完成工程量的60%付款;

2、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扣除保修金后劳务结算款的95%;,待工程保修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责任:

4.1甲方对业主负责,对工程的质量、技术、进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进行全面控制。甲方对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与业主,设计方及监理等外界各方面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

4.2甲方牵头对现场进行统一规划、布置、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为乙方提供基轴线及高程控制点。

4.3 甲方随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施工验收和本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组织安排工程移交的维修保修工作。在乙方进场一周内,对乙方进行书面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技术及现场文明施工教育、成品保护教育。

4.4 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审核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及洽商签证、办理结算。

4.5甲方向乙方提供壹套施工图纸(乙方要求额外图纸时,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安排复印,费用由乙方承担)。

4.6 甲方按进度要求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物料。

4.7 甲方的现场代表为 ,现场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商;负责经济类一切事务。现场签认用工、洽商变更均需符合承包合同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仍有权不予认可。甲方人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责任:

5.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发布的一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通知等,乙方必须遵守业主、监理、甲方有关工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向甲方申请查阅规章制度,对甲方及相关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应充分理解,不得以不了解相关的规章制度为由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若乙方违反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将根据有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5.2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设备,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负责保护、保管、维修、保养、并由甲方协调使用。乙方应周全考虑由于承包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的任何上述物品一旦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而采取措施的费用和开支,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实施。甲方提供的物料由乙方负责工地现场的卸车及搬运。有多家劳务队施工时,甲方提供给谁的物料由谁负责工地现场的卸车及搬运。

5.3乙方应按照承包合同的各项规定 ,履行并完成在工程图纸中显示出的和承包合同中说明的工作内容,并使用其中已作规定的物料、质量、工艺标准等。

5.4 乙方应保障甲方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承包工程的实施、完成以及修补等任何过程中,免于承受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A、任何人员的伤亡; B、任何财产的丢失或损失。C、乙方使用劳务所涉及的诉讼。

5.5乙方应按照现场总平面及管理的要求,统筹考虑物料的堆放和码放,及时清除现场的障碍和垃圾,随时保持现场通道的畅通。乙方应在每天作业中进行现场的清扫及整理,并将施工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甲方将委托他人清理,所花费用加倍从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6工程的照管: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业主的、总承包商的、甲方的和其他分包商的半成品、成品,工程物料等,承担其损害责任和义务。

5.7工程技术资料及经济资料:

乙方须协助甲方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及经济资料。在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了任何不利的外界障碍、外部条件或其他情况,由此按总包合同可能进行索赔时,乙方应尽最大可能,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和协助,使甲方能够就总包合同的利益进行索赔。如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帮助和资料,甲方有权拒绝此项索赔对乙方的任何补偿。乙方须提醒并协助甲方编制材料供应采购计划。乙方所需材料计划须提前七天报给甲方。

5.8工程保修:保修期内如须保修,则乙方须无条件派人到现场进行保修服务。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如非乙方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5.9治安管理: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发生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治安事件、刑事治安事件,建立治保、民调小组,杜绝发生停工、停产及围攻办公机构的情况;

不得发生参加邪教组织的情况;务工人员需具备“上岗证”上岗;“两劳”回归人员须报甲方保卫部门备案。

5.10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同业主所签的总承包合同。5.11乙方必须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因民工工资事件影响甲方的工作和信誉。乙方必须提供劳务人员签领的工资单给甲方备案。

6.工期进度 :

6.1总工期为 天,工程竣工时间为2008年 月 日前。6.2施工进度:

如果甲方认为由乙方承担的工程或其中任何区段的施工进度太慢,不能满足总包合同工程进度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符合竣工程进度要求。乙方无权取得因采取此类措施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经甲方多次书面催促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子项剥出,另行承包给其他劳务队,直至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中途退场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付款。

6.3竣工移交日期:工程基本完工并通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竣工检验,且甲方获得业主就此颁发的竣工移交证书,以二者较迟的日期为准。

7.工程质量:

7.1本合同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甲方对本承包工程有质量要求为结构长城杯优质工程。如果图纸、业主、监理的要求与技术规范、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按照质量标准中要求较高者进行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乙方应在其技术标和报价中作合理的考虑。

7.2本承包合同质量双方约定为:100%合格,确保北京市优质工程。

7.3本承包工程应严格实行“三检制”。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内部及乙方与其他承包方交叉施工时,上道工序要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成品的保护,下道工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的产品。在产品、半成品和成品在甲方和业主未竣工验收之前的保护是乙方的责任,任何交叉作业中因管理不善或恶意行为而导致的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损害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4质量整改通知单

对于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承包文件或甲方的要求,甲方可根据有关条款对乙方进行罚款,并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乙方按照“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认真、及时整改,若逾期不予整改或修改不彻底,甲方根据情况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甲方有权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或操作者清理出现场,且甲方有权另行雇佣他人代替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8.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

8.1现场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CI工作):

A、乙方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等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应进行施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同时满足交通、环保、环卫、公安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招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B、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满足甲方有关企业形象宣传的规定和要求,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的工作;自备符合甲方CI工作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C、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清除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乙方的设备和多余的物料,避免有毒气体的产生。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协调,从现场清运走垃圾及废料(不论此类废料或垃圾是否为其他分包方或业主产生),或不再需要的(提供给乙方或乙方提供的)临时工程。

D、分包工程竣工之前,乙方应将甲方允许撤离现场的,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临时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并运出现场。清理现场多余的物料、垃圾(不论此种物品是否为其他分包方的工作所产生),保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并达到甲方满意状态。

8.2事故处理:

乙方在工作时,如因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以及违反甲方依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环境及职健康安全交底等而导致的任何作业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一旦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的必要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令,履行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事故处理程序。

8.3 劳务、雇员安排:

乙方应自行妥善安排所有雇员及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住宿(场地由甲方统一安排)、膳食(场所由甲方统一安排)、医疗、卫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以及工程物料的保管堆放,并负责进行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及业主、总承包商、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入场教育,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作业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8.4特殊工种上岗证:

乙方的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水暖工、架子工、调试工、钳工、铆工、机操工、等按照建设部和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应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颁发的或认可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将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甲方审核。各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和素质须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对未经甲方同意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雇佣所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保证体系: 9.1乙方代表及组织机构:

乙方组织的现场代表(即现场负责人)、现场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主要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等详细情况提交甲方代表并取得同意。甲方向乙方现场代表发布的任何指令,均被视为已经发给乙方。由于工程施工和进度计划安排的需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任何节假日期间(尤指秋收农忙季节)工作的劳动力组织应保证满足施工和进度的需要。

9.2乙方的制度:

乙方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进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9.3乙方例会:甲方与乙方及其他分包商建立联合生产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 召开生产例会,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参加例会。

9.4乙方现场代表为,乙方现场代表经常驻工地每月必须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8天,有事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同意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按200元/天进行罚款,并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10.工程物料、机械、工艺和检查验收: 10.1偷工减料的行为的处罚:

对于乙方偷工减料,不按正常标准工序施工的工作,一经发现,将处以每次500-1000元的罚款。对于罚款累计超过3次的班组,甲方勒令其退出现场

10.2机械和设备:

乙方进场时需向甲方提供一份施工机械清单,若没有预先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机械设备不可移离施工现场

10.3隐蔽工程检查及中间验收:

A、未经甲方的批准,工程中任何部分不得隐蔽或使之无法察看。甲方应及时组织此类工程的检查,并提请监理、业主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B、任何一道工序完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前,乙方应申请检查验收。

C、甲方有权拒付未经检验批准的工作,或乙方不能出示甲方代表签发的批准文件工作的工程款,而乙方也无权申请取得此项工作的工程款。11.甲方的指令:

乙方仅能从甲方处接受指令,而不应执行从业主、总承包商或监理处直接收到的有关承包工程或总包工程的未经甲方确认的任何指令。乙方一旦收到业主、总承包商或监理直接向其发出的指示,应立即将此类指示通知甲方,在甲方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后,决定是否执行。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有关承包工程方面的指令。对乙方执行任何非甲方发出的指令所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以及连带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

12.工程保修:

A 工程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乙方必须配备至少二人以上的技术工人负责维修,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B 工程保修金为施工队结算总造价的5%。13.不可抗力:

承包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抗力阻止承包合同的执行,则甲方和乙方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如果乙方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义务,则此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14.争议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协调或仲裁解决纠纷,协商或协调不成的,约定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5.承包合同的生效、终止、部分失效或转让: 15.1承包合同的转让或再分包:乙方不得与本承包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转让本承包合同,也不得进行再分包。乙方应对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和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造成工程受损完全负责。

15.2承包合同的解除:

A、乙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甲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能正常地进行工程的施工;在竣工之前,没有合理的原因,完全搁置工程的施工;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更换不适用的物料的书面通知,违反承包合同条件的规定;如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指令14天后仍然继续这种违约,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又发生同样的违约行为,甲方可在违约行为继续或重犯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承包合同。

B、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与业主之间的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时,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承包合同同时无条件解除。

C、如果乙方发生破产、解散、关闭、转产、停产等已经不能实际履行承包合同义务的情形,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终止和乙方的合同。

D、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全部承包合同的履行或不可能时,甲方、乙方均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15.3承包合同自承包合同协议书的生效之日生效,在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15.4因国家或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承包合同某些部分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时,承包合同其他部分仍保持其有效性。

16.签署及盖章。(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劳务承包队

甲 方 代 表(签字): 劳务队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篇2:工程监理劳务合同

供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根据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的《墙纸战略采购协议书》的约定,为使甲方在各地的房地产开发用户(在本合同为 公司,以下简称“实际用户”)获得高品质的建设材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墙纸(以下简称“墙纸”或“货物”)一批,用于实际用户的项目建设,双方同意签订如下采购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 货物描述、数量及价格: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 以上单价均已包含材料费、生产、检验、技术资料、配件、包装、装车、运输、卸货至实际用户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配合、税金等最终交货验收前的所有费用及保修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二、 质量标准及保证

1.乙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产品相关质量检验报告,阻燃证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确认的墙纸小样的花色和质量为标准进行验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赔偿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并及时予以更换。

2.封样办法:合同签订前,乙方需提供墙纸实样(规格10cm*10cm)两套经甲方确认后签字封样(封样上应注明墙纸品牌、产地、材质成分、使用场所)同时按墙纸封样提供电子稿一套。

3.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供应的墙纸为原厂生产,没有贴牌或外包生产现象,所生产的墙纸为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优等品。乙方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外表平整、光洁、无划痕、锈斑、裂缝和缺陷等,且在使用过程中质量可靠、无明显色差、不易破损、便于清理;保证生产工艺与封存样板及附件所示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相同且颜色必须与封存样板相同。同时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应清晰、完整、统一、准确、正确。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墙纸是全新的、未被使用过的,在交付时没有设计、材质或工艺上的瑕疵或缺项且符合或优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墙纸可供正常恰当的使用,并且在经过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墙纸的寿命期内运行良好(使用寿命期应达到[ 5 ]年)。

(4)合同履行中甲方或实际用户要求变更墙纸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的,另行协商解决。

4.包装标准

(1)乙方交付的所有墙纸的包装应根据材料特点具备防潮、防雨、防震、防晒及防粗暴装卸等功能,乙方对包装的风险负责,因包装设计、制作、质量等原因造成货物破损、锈蚀、失缺、损坏或变形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对实际用户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或实际用户有权提出索赔。

(2)每一包装物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包装物上必须标注墙纸名称、合同号、收货人、到达站或到货地点、品目号和箱号、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毛重、净重(公斤)、规格、型号、颜色、数量、重量、产品等级、货号、堆放要求、保存环境要求、生产商等资料标识,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应予以标记,其标记与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一致,同时记录在包装箱上。因标示缺少或不清导致安装、堆放、保管错误并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对甲方或实际用户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资源浪费等情况的,甲方或实际用户有权提出索赔。

三、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

(1)本合同所订购的墙纸如需分批安装,具体货到工地时间、型号、数量以甲方实际用户书面通知到为准。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货到交货地点时向实际用户提供一套完整随货文件。产品合格证应提供给实际用户。

(5)乙方每次发货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实际用户指定专人负责初步验收,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将指定初验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乙方接受甲方对交货期调整、暂停供货、恢复供货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提前[ 10 ]天发出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篇3:工程监理合同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

(1) 风险。是指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通俗地讲, 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或者说, 风险是指一个事件产生我们所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

(2) 风险因子。是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 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时, 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越多, 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 损失就会越严重。

(3) 风险事件。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 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 才能导致损失。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的可能性转化成了现实性。

2 风险因素主要来源

(1) 法律溯源。监理合同的签订从《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定义理解, 首先它是一种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民法通则》中确定了民事活动的五个基本原则: (1) 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2) 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4) 遵守法律, 法律没有规定的, 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5) 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合同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 也是《民法通则》的下位法。它明确合同的定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详细规定了的合同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订立与效力、合同的履行 (变更和准让)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等内容。其中合同内容中关于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是整个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重要组成。权利和义务往往存在相对关系, 对一方而言是权利, 而对另一方而言就是义务。故而, 一方违背合同约定, 不履行义务, 就造成一方不能享有权益或使权益受损, 合同就起纠纷或争议。换句话说,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时,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所应承当的民事法律责任。合同义务是合同违约责任的前提, 合同违约责任是合同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当的后果。

(2) 双重性。《民法通则》、《合同法》均规定了民事活动 (订立和履行合同) 须满足合法性原则。包括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合同标的等构成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不能违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其他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国家安全、环境、公民身体健康、社会道德及风俗习惯等) 。这样, 任何合同“隐形”增加了当事人双方的社会义务, 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定的社会义务, 必然承当的其他法律责任。《合同法》第276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 发包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发包人和监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法律的源头规定了监理的合同义务双重性 (民事义务和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 。例如监理合同订立阶段未采用书面合同、违反招标法进行工程监理发包, 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监理在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为加以制止纠正或下达停工令、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而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时, 可能要承担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外, 还违反法律义务, 引发其它责任 (例如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 。归纳上述, 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双重性可分二个层面理解, 一层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具体义务, 合同主体一方对另一方主体履行义务 (委托人和监理人之间) , 也是当事人最关心的合同内容之一。另一层指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义务或享有权利时,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即满足合同合法性的要求, 也是合同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定其它义务 (委托人或监理人与社会之间) 。对监理合同而言, 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当, 即构成违约, 甚至违法, 是产生合同风险后果的风险事件。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当的潜在条件是风险因素。因违约而要承担的责任就是风险后果 (损失) 。

3 风险后果分类和危害性

(1) 民事责任。《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 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应当向委托人赔偿。”2012年3月27日新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 (GF—2012—0202) 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第4条的有关规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 (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含有: (1) 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 (含护理费) 、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 (2) 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 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如将以上三项累计, 直接经济的损失最大值很可能超过工程概算投资额 (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2) 行政责任和刑罚责任。按照合同合法性要求, 监理合同适用于其它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在监理合同履行中一旦违背这些法律法规规定, 将由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对其分别处以行政处罚和刑罚。视情节轻重, 承担对应的处罚, 轻则通报批评, 重则罚款、降低资质或取消执照, 构成犯罪的责任个人和企业, 按刑法论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工程监例单位与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串通, 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责令改正, 处以罚款,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 予以没收;造成损失得,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结语

本文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 (GF—2012—0202) 的实施, 从《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角度对监理合同风险的产生原因、风险后果进行剖析, 并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提出消减风险的几种方式。旨在为监理企业如何应对合同风险提供初步参考思路。

摘要: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形成具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 它的强制推行, 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自筹、自建、自管的传统管理模式, 促进了建设项目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监理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关键词:合同风险,民事行为,合同违约责任,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余跃.工程监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J].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01期

篇4:工程监理劳务合同

【关键词】建设监理合同;变化

【Abstract】Based on the 2000 edition and 2012 edi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supervision contracts (model version)" study, analysis, comparison, analysis of the main changes to the contract, together with you to explore.

【Key words】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ntract;Change

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已实施20多年。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住宅项目、工业项目,以及大量的公共建筑项目按国家规定实施了强制监理。多年来实践证明,工程监理对于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理的职责、内容、程序和方法,对于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严格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全面提升工程监理工作水平将会发挥重要作用。笔者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内容进行学习、浅析,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对比,深刻体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中,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秩序中起到的作用。经过学习和分析谈谈合同的主要变化, 同大家共同探讨。

1. 合同文件的名称、组成和内容

1.1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修改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2000版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2012版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录A和附录B五个部分组成,在格式上与其他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相一致,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

2. 工程监理的内涵和范围

2.12012版示范文本对监理的概念从新定义1.1.5款“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1.6“相关服务”定义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3. 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3.1监理范围在专业条件中约定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能是整个建设工程,也可能是建设工程中一个或若干个施工标段,还可能是一个或若干施工标段中的部分工程(如: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幕墙工程、桩基工程等)。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在专用条件2.1.1款中明确建设工程监理的具体范围,如:xxx施工标段土建工程监理。

3.2除专用条件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 2012版示范文本明确列举了监理人必须完成的22项监理工作基本内容,包括: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实施细则、参加图纸会审、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等。如果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完成更大范围或更多的监理工作,可以在专用条件中补充约定。

4. 调整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2012年版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将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调整为“义务、责任”两部分,强调了双方的义务而不再提权利,对2000版中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利,如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等修订、调整到了监理人的义务中。

4.1监理人义务。

(1)规定了工程监理的基本工作内容,明确列出22项监理人必须完成的监理工作。

(2)明确了监理服务的依据。

(3)明确了项目监理人员要求:如: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的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等。

(4)增加了更换监理机构人员的情形。明确了6种更换监理人员的情形,如:有严重过失行为的,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涉嫌犯罪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等。此外,委托人还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可更换监理人中的其他情形。

(5)明确了监理人的工作原则,增加了“在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取消了2000版示范文本中,“当发包人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的说法。

4.2委托人的义务:明确了委托人代表的告知时间和更换时间: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通知监理人。

4.3违约责任:增加了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和计算时间。明确了“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条款 。endprint

4.4明确了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强化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012版示范文本中第一部分 协议书 四、总监理工程师强化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将总监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资格证号均列入协议书中。

6. 监理酬金的计取和支付方式

6.12012版示范文本明确了监理人的支付申请时间。

6.2明确了签约酬金包括监理酬金和相关服务酬金相关服务酬金包括:勘察阶段服务酬金、设计阶段服务酬金、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其它相关服务酬金。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发布的就是《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由于过去对相关服务概念不清,结果是签订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免费附送保修阶段服务。2012版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协议书中明确区分了监理酬金与相关服务酬金,有利于合同签约的规范化。

6.3明确了支付酬金包括的内容:支付的酬金应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金额及费用,并在专用条件中,以表格形式详细列明酬金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

6.4将2000版示范文本中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合并为“附加工作”,不再予以区分。虽然“附加工作”与“额外工作”的性质不同,“附加工作”是与正常服务相关的工作,“额外工作”是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监理人必须增加的工作内容,但二者均属于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工作,且补偿的原则和方法相同。便于合同履行中的管理,2012版示范文本将二者合并为“附加工作”。

7. 时间要求

2000版示范文本中有关时间的约定没有一定的规律,如30日、35日等,取消原监理委托合同日期凌乱,工作不好衔接,把收发函件、报告、下通知、联系单、或指令,统一修改均按周计算,即七天的倍数,符合国际通用的惯例,增强了科学性,也便于使用掌握。

8. 取消了监理人过失责任的赔偿限额

2012版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中,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9.1明确了合同变更的内容,考虑了监理服务范围、时间及酬金的动态调整:增加了合同签订后,因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颁布及修改,或因工程规模或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时,服务酬金、服务时间应作相应调整的条款,体现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平等原则。

9.2明确了合同暂停与解除的各种情形。

9.3增加了监理合同终止条件。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监理酬金。

10. 争议解决

增加了“调解”环节: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11. 专用条件

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件留给委托人和监理人以较大的协商约定空间,便于贯彻当事人双方自主订立合同的原则。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应在专用条件2.4.3款空格处明确,并在该条款处明确工程延期的授权范围(天数)、价款变更的授权范围(万元)。监理人在该授权范围内,不需要事先请示委托人,即可直接向承包人及其他合同当事人发布工程延期、价款变更通知。

12. 附录A、附录B

(1)增加了A、B两个附录,附录A为勘察、设计、保修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附录B进一步细化了合同义务,为委托人派遣的人员情况以及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和资料的数量和时间。

(2)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丰富了合同文件的组成和内容,将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监理责任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体现出来,增强了工程监理合同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我们需要不断学习、逐条领会,更好地掌握2012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规范我们的签约、履约行为,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格按合同要求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提升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3.27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指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12.5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2000), 建设部,2000.12.7.

篇5:工程劳务合同

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将XX县强弱电智慧管网部分工程分包乙方施工,分包形式为包工不包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内容及施工地点:

乙方承包内容为除甲供材料(强弱电管材、砖、中砂、水泥、钢筋)外的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模具、水电、安全文明设施、小型材料及人行道恢复等。

二、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完工日期:。

2、施工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三、合同价款

1、本协议工程单价为强弱电管分开埋设及同时埋设均为人民币

米(分开埋设为强弱电管按单边计算)。

2、甲方如需用乙方人工按

200

元一天计算。

3、合同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四、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期间,第一批付款按工程量达到5公里支付80%工程款,余下的20%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月内支付完毕。之后均按每五公里滚动式支付。

五、材料供应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在乙方保管过程中,如发生乙方倒卖甲供材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处以对倒卖材料总价2倍以上罚款,同时对乙方所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按

30%

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3、施工中如材料耗用量超出定额用量,超出部分按材料价格的2倍予以赔偿。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乙方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生以上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的罚款。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按50%结算,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3、工道工序必须经监理、业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甲方平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

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5、每完成一个断面乙方必须进行试管,若管道不通,乙方返工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该事件带来的一切综合损失。

七、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必须按约定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若造成工程延误,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且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

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2、食宿、工具、施工水电等施工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协助。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应投入的人员,包括合法证件,特殊工种上岗证报甲方审查、备案。凡参加乙方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临时聘请或雇佣人员等与乙方是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培训、安全教育、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工资发放等一切事宜,并负责因上述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失的赔偿。

2、乙方要对进场施工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不准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现象等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无论什么原因,除甲方对乙方处以

5000

元/次的罚款外,乙方还必须承担由事件带来的一切综合损失。

3、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由于施工过程防护措施不当和施工质量原因造成人身生命或财产损害,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制度施工,因乙方不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童工及其他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对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标化管理,文明施工,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或其他需要,乙方人员使用甲方标志时,负责保管、维护甲方设备,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标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7、乙方须选择证照手续齐备的车辆,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2、协助乙方施工现场的对外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全过程管理,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4、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对本工程的工程款须专款专用,且须提供专款专用证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乙方在本工程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管、督查,乙方必须配合。

十、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50%

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由此导致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5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4、在工程签证、结算等往来联系函中,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联系业主,乙方与业主之间的往来文件对甲方没有约束力。

5、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和经济损失,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30%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6、乙方严禁以甲方名义发生一切与工程相关的经济往来,乙方承诺在对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如材料供应、机械租赁、用工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3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7、乙方进场施工中,如果有发生损坏,在48小时内乙方停工等待,超48小时,甲方必须补给乙方误工损失,挖机1000元一天,小工150元,大工200元一天计算。

8、强弱电井由乙方负责开挖,甲方负责砌筑。

9、安全责任

乙方自主买保险,乙方必须管好施工中一切安全责任,伍仟元以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伍仟元以上由甲方负责。

十一、风险划分与防范

1、为保障民工切身利益,乙方进场施工后需将应发工资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等乙方备案,工程款支付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善的工人工资等,否则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承诺: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合同约定方式解决争议。乙方决不采取聚众、阻工、投诉、上访等其他手段解决矛质,从而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和企业信誉。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自愿支付甲方每起事件1万元的违约金。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签署。

3、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篇6: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班组):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施工造价等方面的管理,明确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的责、权、利的关系,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建筑装修行业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相互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作内容:乙方依照经建设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施工说明及质量标准,预算书、清单变更单,所列项目施工。

二、工程期限

1.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限共计()天 ;

2.乙方可依据业主签字确认的工程延期单顺延工期;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4.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内容,逾期每日按乙方承包工程款的5% 处罚。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详细阅读图纸及预算立项,领悟设计思路,熟悉材料说明及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并作图纸技术交底记录;

2.实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相关规定;

3.各项隐蔽工程的质量必须检验并记录,符合甲方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4.工程主体质量的各阶段、各环节,严格按照公司《内检表》进行“三检”。“自检”就是 工人在施工操作中,按《内检表》随时进行自我操作检查并整改;“互检”就是同班组操作工人按《内检表》进行他人质量检验并整改;“交接检”就是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的检查。

5.乙方应满足建设单位关于质量方面的其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停工或提前终止合-1-

同。

四、付款方式

1.工程承包费用暂定(人民币):,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确认的工费单价与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

2.施工中工程进度款项的支付按已完工程量的60%支付,时间为每月支付两次,每次支付时间为星期六。在与建设单位办完结算并支付相应进度款三日内,支付给乙方至结算金额的95%。

3.工程如有增减以甲方书面认可增减手续,在结算时一并计入 ;材料由公司统一配送。

4.乙方在申请款时需持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公司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请款单到财务部办理。

五、责权关系

1.甲方必须按约定支付人工费及材料费.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资料、双方的技术交底及相关协调工作 ;

2.乙方必须先进行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自我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合格后上报工程部复检,工程部验收必须一次合格,验收不合格将予处罚;

3.乙方有义务看管和维护现场堆放的材料且每天下午收工时必须将现场材料、机具、设备分类堆放整齐 ;

4.乙方必须有计划用料,严禁浪费,施工中必须节约用材,不准大材小用、优材劣用,做到工完料净脚下清,更不准私用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

5.边角余料在施工中不影响设计效果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正确使用;

6.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信誉及形象,如乙方的行为、言语不当,造成甲方公司严重损失,乙方除承担全部损失外,并处以500.00-----10000.00元的罚款 ;

7.乙方在计划材料采购数量时必须认真、严谨,凡同种材料超过三次采购的,由此产生的运 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统筹安排。严禁违规、违章操作,否则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 ;

9.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并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10.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对工艺、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现行的国家规范、工艺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操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且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安全管理

1.施工中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如客户坚持要求,除要求客户向所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外,还应充分考虑楼层或结构的承重、负载等技术问题并采取必要措施方能施工。

2. 施工中严格遵守《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对客户要求安装、拆除、迁移、封闭燃气设施 的要求要合理拒绝。

3.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安全保险措施,严禁在没任何保险措施下进行户外作业。

4.电动机具应按要求安全使用,不准违章操作并注意机具的保存与维护

5.严防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烧焊时请注意清理周围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械,必 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6.禁止在工地上用电炉、电热锅等烧煮食物

7.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及维护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严禁不用插座而直接将电源线 插入插座。

8.防止闲散人员破坏。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切勿流入不相干者之手。

9.每日施工完毕应巡视工地,注意将门窗锁好并关闭施工电源及总电源开关。

10.现场所有插头及插座均应使用合格产品,使用时不得有电源及有点部位裸露。

七、文明施工

1. 乙方入场时须向现场管理人员提供一份现场操作人员的详实资料(即有效证件复印件)。

2. 现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或打闹嬉戏。

3. 现场施工人员应认真遵守物业处相关规定,若违反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物管处罚。

4. 现场施工牌必须摆放在显眼、安全位置,并随时保持其整洁。不得遗失、损坏各种图表 资料。

5. 乙方须认真切实配合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服从现场的统筹安排。

6. 现场施工必须按装饰工程一般流程进行施工,各工种协调配合,严禁无序施工或多工种 混合施工,严禁损伤成品。

7. 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应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严禁衣帽不整。

施工场地必须保持整洁,材料分期分类堆放,严禁乱堆乱放。每天上下午必须作两次清洁。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8.工地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文明用语。对客户不合理要求给予耐心解释,做好协调工作。严 禁与客户发生顶撞、争吵等。

9.禁止工地留宿或带不相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用水应在指定地点取用,随用随关,安全使用。用水时,必须使用塑料软管在地漏处 使用。

11.指定卫生间的使用范围,文明使用,卫生间不得有异味,如条件许可不得使用客户卫生间。

12.施工人员进场前,对住宅内可视电话、开关、插座、面板等应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对住 宅内洗涤盆、洗脸盆、浴缸、座便器严禁使用,应作封闭保护。若出现损坏应照价赔偿。

13.装修木作家具内及木作饰面上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14.现场应使用结实、牢固的人字梯,并随时注意保养维护

15.注意成品保护,木作饰面、花岗石(大理石)台面完成后,应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地砖 及木地板完工后,应全部采用厚纸板及宽胶带封闭保护。严禁施工及清洁过程中穿鞋踩踏地板。

16.油漆、乳胶漆施工时必须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及其他成品、半成品洁净,严禁多工种混合 施工,相互污染。

八、保修项目

1.本工程乙方负责保修两年。

2.工程完工结算时扣除乙方5%承包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完后支付。

3.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到公司领取《工程维修单》并到达现场

理,项目维修完后,乙方请客户签字认可并交公司备案。

4.若乙方接到通知不按时到达处理或不到达,甲方可另安排人员处理,产生的费用将在乙方 的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5.若连续二次通知不到场,甲方将按乙方自动放弃质保金进行处理。

九、其它事宜

1.本合约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

2.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

3.本合约工程单价包括:劳保福利安全、医药保险、交通差旅费、施工机具费等;

4.本合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建设单位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相关保修项目亦自然失效。

5.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分包。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合同甲方的质量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十、工程承包项目见附表

十一、其它约定

1.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物管公司相关制度及要求,否则将按相关单位管理制度中处罚条款处罚,并在甲方支付乙方本月工程进度款中抵扣。

2.乙方必须为每个施工人员购意外保险。

甲方 :

经办人 :

电话 :

乙方 :

经办人 :

电话 :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龙山中学推进“9+3”计划工作 Microsoft Word 文档 下一篇:心理委员培训2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