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关键词: 重庆市 环境 实施方案 检查

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通用12篇)

篇1: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34号)精神,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切实做好我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保障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部门“打非治违”决心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心,在全区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强化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物资,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通过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追踪,督促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建立环境污染隐患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为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以局长况红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秦小林同志、赵黎明同志、金吉中同志、廖华昌同志,纪检组长郑荣峰同志、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云同志为副组长,以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科、考核督查科、总量减排科、污染防治科、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此次检查工作,研究全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支队,赵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相结合,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按照“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根据本辖区内从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尤其是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的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等;仍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以及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

(二)工业园区及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工业园区 一是检查园区各类风险防范档案是否齐全,包括园区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划(附园区工业布局平面图、各类防控设施及各类管网平面图)、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应急预案、园区内企业的风险源管理档案、园区应急物资储存的数量和种类明细表,每年园区内风险防范工作总结报告。

二是检查园区四级防控体系(装置级、厂区级、园区级、流域级)中应急设施建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包括应急设施建设是否按规划合理分布、防范措施是否与环评或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致。

三是检查园区级和流域级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数据信息是否齐全,包括厂区级事故应急池和废水处理设施接入园区级事故应急池支线管网及阀门,园区级事故应急池、园区级污水处理厂、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仓库、码头、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供应管网,流域上的事故废水拦截闸坝等位置标注和说明。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园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园区要按照《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4中内容填写“重点化工园区基本信息调查表”,并及时更新和填报。

2.重点风险企业

主要针对2010年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1中涉及沿江沿河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一是要核实企业所属类别、进入工业园区的情况、废水受纳水体等情况;二是要检查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改完善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情况和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修改完善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完善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企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各企业按《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5 “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管理信息调查表”进行更新和填报。

(三)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内尾矿库实际情况(尾矿库包括垃圾填埋场、渣场、固体废物处置等),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情况、尾矿库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尾矿库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尾矿库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尾矿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四)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

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阶段(6月8日至6月20日)6月8日,我局派人参加市局组织的大检查行动联络员和业务骨干专题培训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大检查行动的动员部署。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的工作方案以及联络员名单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至7月5日)各相关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要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相关企业应在7月5日前,向我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并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6日至8月24日)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按照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治台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跟踪治理,确保整改到位。市环保局将对全市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促检查,8月下旬,对我区各工业园区、企业大检查行动开展巡查。

(四)总结阶段(8月25至8月31日)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8月24日前完成大检查行动总结报告,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8月26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大检查行动数据审定、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

(五)迎检阶段(9月上旬)

9月上旬,环保部督查组将对我区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质询、实地检查、现场监测等方式,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在督查结束时,督查组将向市政府及区政府反馈意见,对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提出整改、完善的指导建议。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充分认识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环保部的部署上来,把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纳入近期工作重点,并结合本方案,制定本单位、部门、企业的具体工作方案。本次检查要突出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企业要切实负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要切实开展好本辖区内企业的全面排查及自查自纠工作,本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工作将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

(二)强化督办、务求实效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按照工作整体部署,扎实推进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大检查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确保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我局相关科室要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隐患,要进行挂拍督办、依法查处。

(三)细化预案,规范档案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档案,核查重点风险源企业有关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相关数据,扎实开展预案管理工作。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要纳入区政府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按照“一源一事一案”进行细化。

(四)加强统计、及时报送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加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的宣传力度,企业要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于6月20日前报送百日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相关企业于7月5日前,向我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总结报告。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于8月24日前报送此次大检查行动总结报告。各相关企业请于6月20日、7月5日报送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隐患台帐(附件1);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于7月20日、8月10日、8月24日报送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隐患台帐(附件1)、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附件2)、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附件3)、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附件4)。以上报告需同时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梁 勇

联系电话:72899941 联系邮箱:1173515270@qq.com

篇2: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促使我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和《××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1、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情况、责任追究情况、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仍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进行后督察,并提出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或建议。

2、重点检查企业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应急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培训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生产废水、消防水及事故状态下水排放口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3、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等。

二、检查范围1、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名单见附件一);

2、2010年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企业(名单见附件一);

3、2010年以来各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4、存在环境风险的尾矿库(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企业(由各市州调查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涉水企业);

6、重点环境信访投诉案件、领导批示案件等涉及的企业(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7、其它有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

三、进度安排1、6月10日前,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本地区大检查活动的动员部署以及联络员和业务骨干的检查培训工作;

2、6月11日至15日,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等自查工作;

3、6月16日至30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并向县级以上环保局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4、7月1日至31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检查对象的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检查核实工作,填写《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和《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在初步排查的基础上,于7月15日前筛选的重点隐患企业及风险源名单上报省厅(填报附件二),对重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督办;

5、8月1日至10日,填写《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完成检查表在线填报工作;

6、8月11日至20日,各市州环保部门完成对区县级环保部门填报信息的审核和分析汇总,形成大检查总结报告并报送省厅;

7、8月21日至31日,省厅将组成多个督查组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8、9月1日至10日,迎接国家环保部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切实组织大检查工作。

2、严格落实,务求实效。各市州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本次检查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企业或者尾矿库实施现场检查,填写《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

表》和《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并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在线填报系统完成检查信息的录入工作。检查中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应立即立案查处,环境风险隐患应立即整改落实,重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上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应及时报请政府淘汰,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涉及的区域或者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强化督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省厅将组成由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监测中心站、省环境宣教中心等单位参加的督察组,结合重点信×案件、领导批示件、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对各市州开展大检查活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各市州已查明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总数的20%,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区域,进行区域限批;对大检查活动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大检查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将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市州年底考核直接挂钩,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

5、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州每月30日前必须向省厅报送本月的工作简报,并按时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

五、验收内容

1、成立了大检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2、制定了工作方案;

3、组织了大检查活动的业务培训;

4、开展了相关宣传报道活动;

5、填报了《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和《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并进行了在线系统录入工作,每月30日前向省厅上报了当月工作简报,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大检查活动总结;

6、达到××相关的整治要求:

(1)检查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2)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及时报请政府淘汰;

(3)排查出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及时上报省厅,制定了相应整改方案予以实施;

(4)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涉及的区域或者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附件:

1、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企业名单

2、重点隐患企业及风险源填报表

篇3: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周来拴同志强调,所有参训人员和单位,一要认清形势,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拖延情绪,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道德感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专项业务技能。要以这次培训为新起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食品操作规程,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切实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县餐饮食品安全。食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农村宴席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尽快使全县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局面。

培训由县政府食安办主办,县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业务骨干作了专题讲解。检察院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例和执法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内容,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食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起到了极大地警示作用。药品监督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等内容,规范明确了餐饮服务人员的操作规程,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针对当前时令变化和食品安全形势,会议还同时印发了《渑池县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春夏季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篇4: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进一步保持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建管科、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组织。

大排查活动采取项目自查、企业检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法抽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对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企业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体现“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消除。

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抽查,强化工程安全实体、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以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排查内容。

1.安全实体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三宝四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等。2.安全行为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情况;开展预防施工坍塌、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1月10日)。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对各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中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梳理,全面部署和广泛发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的更加深入和扎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30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自查整改报告,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我局将对各项目自查整改情况及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执法情况开展督查。

(三)巩固强化阶段(2015年1月30日至2014年2月2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大检查成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15日)。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不接受检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行动有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四)加强值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等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和险情的处置能力。

篇5: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公司各煤矿: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拜城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拜煤管字【2010】56号)文件的通知。切实深入细致做好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力争把安全生产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过渡。根据近几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典型案例事故的特点,结合自治区近期进行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及学习和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班组建设,公司决定从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公司所属煤矿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夯实煤矿瓦斯治理基础,不断增加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为实现安全生产的阶段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推进我公司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主题的指导思想,坚持“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长效管理机制。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的各项任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主体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任务

各煤矿接到通知后要进行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写黑板报和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和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提高认识,关注安全,立足于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目的。巩固、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实现三个压下来的奋斗目标,极力杜绝一般事故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性,公司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挂帅的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蒋旭红

副组长;毕进书

梁希彬

王勇

成员:

向文明

徐开文

李俊华

谢建军

李丰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部长兼任。公司成立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各矿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各矿的隐患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工作。

五、检查时间和步骤

(一)5月10日——5月20日:学习、宣传动员、学习转发《2010年地区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文件要求各矿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5月21日——6月30日:各矿进行自查自纠。各矿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进行整改和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和全面检查的过程及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7月1日——7月31日:各矿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四定”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图纸等资料的档案。公司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照安全隐患排查表,对各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逐个验收,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要求各矿按“四定”彻底整改完毕。若发现还未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按每条对矿相关负责人进行以下处罚:矿长:1000元;安全副矿长:800元;技术副矿长:800元;机电副矿长:800元;总工:800元。并且全公司进行通报。

(四)8月1日——8月20日:接受检查阶段。按文件精神接受县局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工作组的检查。公司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矿井进一步检查验收,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完成情况。

望各煤矿按公司文件要求开展好《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活动,并认真地进行整改,积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拜城县铁热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一年五月十日

2009年6月1日——30日,1日——10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阶段,10日——20日为安全生产月自查自纠阶段,20日——30日为全面验收阶段。各煤矿必须制定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上报公司安监部。

六、活动内容

1、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求各煤矿组织职工收看安全生产电教片,组织职工学习《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图解,并座谈安全生产,以促进煤矿在安全生产上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环境,力求达到以日促月,以月促年的安全生产理念。

2、各煤矿要积极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看一部安全教育片、读一本安全知识读物、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3、各矿必须认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要求各矿以矿为单位自行组织知识竞赛活动,对本次安全月活动作出贡献的予以奖励。各矿以安全年,安全月为契机,通过宣传开动员会和办学习班及家属学习,分析典型案例,评选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模范事迹,营造一种安全氛围,达到以月促年的安全效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行为进行常规教育,以安全第一、安全为天为深刻含义,结合公司今年事故实际性质,公司决定6月25日在公司由各矿选派代表队(每个代表队3人)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落实各项措施和安全责任,推动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形式好转。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煤矿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出活动方案。活动方案要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实际,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各煤矿按照安全生产年的总体要求,以“抓主体,强基础、治隐患、促发展”为重点,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四)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各煤矿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体,各煤矿领导和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建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推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形式的不断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各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6月6日前报公司安监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于6月28日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办公室。

新疆拜城县铁热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监部

篇6: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报告

江北区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重庆市江北区环保局《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江北环发

【2012】46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从6月份开始对全院各区域进行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现将我院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有关会议,对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进行了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向各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江北环发【2012】46号)文件,要求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两个《紧急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院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区域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环境污染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院环境安全。

(二)确定重点,抓好落实。在这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我院根据文件要求,集中力量,组织有关人员加大对院内居民集中区、生产区域可能引发 1

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重点部位清理检查,确定了检查重点和内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经院安全环保处复查现已全部得到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已制定治理方案,正在加以实施。

(三)制定预案,落实制度。一是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设施以及应急物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其中不足的方面加以修订、补充。为提高我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训练我院管理层面的应急救援人员在组织、调度、联络、指挥等方面的应急应变能力,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我院专门于2011年6月15日在厂区内实施了一场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二是建立了全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信息报送制度,若有突发环境事故,可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事故恶化。同时制定了企业与区环保部门互通信息制度,做到信息互通,一有情况可立即向区环保部门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员工以及租赁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保经费投入不够,缺乏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有的环境污染应急装备。在这次检查工作中,对自身的检查工作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落实整改措施的力度不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二)我院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过于老化,长期处于带病生产状态,安全隐患较大,需要及时加以技术改造。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有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整治存在环境污染隐患,落实环保规章制度,改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加快设备技术更新,完善环保设施,对污染比较严重的设备设施,限期予以淘汰。

通过自查自纠活动,确认我院安全生产运行平稳,目前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的环境隐患。

报 告

江北区环保局监测站:

根据环保局要求,我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进行中。

特此报告

篇7: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阶段性工作汇报 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切实配合省环保厅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确保大检查工作能具体落实到位。

公司在本次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组织环保工作小组,在全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自我检查、自我排查、自我核查工作。针对本次内部检查出来的问题及隐患,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方案,并派专人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的具体落实。

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在废水排放方面,公司始终采取零排放原则,即实现循环水的百分之百利用。在百日大检查期间,环保工作小组对全厂的清、污、雨水管网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了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如有些管线污泥沉积较多,水管网有些流段水流不畅,几台循环式水泵存在故障等。针对这些问题环保工作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清污,重新改进有问题的水管网,更换存在故障的循环水泵等几项工作。另外环保工作小组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围绕事故缓冲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备用调节水池进行了深层次的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地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对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的紧急切断设施进

行细致的维护工作。保证了公司在生产工作中循环水利用的有效性、实效性和完善性,确保了公司废水的不外排,增强了废水的有效循环。

在粉尘及废气排放方面,对地面除尘站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工作;进入高温季节以来,加大力度进行煤场的喷淋工作;大力投资完善公司的防尘网系统;继续努力完成厂区绿化建设任务。同时环保工作小组就粉尘及废气排放方面,在各重点、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了一些细节问题,如焦炉焦、机两侧偶尔会出现少量烟气的泄露,地面除尘装臵有时效果不是十分到位等。针对这些情况,环保工作小组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安排原则,由当班人员切实负责,加强焦炉工作的日常巡护及保养工作。同时加大力度完善公司的焦粉回配工作,确保了粉尘和废气回收利用的有效性。

在废渣回收利用方面,环保工作小组在自查阶段更加严格要求废渣的回收落实工作,加强对废渣回收记录的跟踪检查,要求从废渣的产生一直到配煤回炉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废渣完全回炉,将废渣对环境的污染尽量减到零。

公司接到省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通知后,由环保工作小组安排专门人员参加在石家庄(7月16日至17日)的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员回来后,对公司原有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对比,发现有些不符合要求的事项,现正在加紧重新编排制定中,争取在近几日内完成预案的编制工作。

通过本次百日大检查的自查工作,发现了许多不足点,公司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改进与完善,继续完成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工作,进一步落实省环保部门本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争取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到更加环保,更加实效,更加完善!

XXXXXXXXXXXXXX公司

篇8: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矿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生产科、基建科、调度室、地测科、通防科、综合科、供应科、安监处全体成员。

领导组负责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突出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办公室主任由贾清担任,负责跟踪落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上报百日大检查工作情况。

三、活动形式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通过召开会议、吊挂条幅、散发传单等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2、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各单位在领导组的组织下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将自查情况报矿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全面检查阶段(10月21日—11月30日)矿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检查过程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接受煤业公司的督查。

4、回头看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单位对前段工作加以总结,再进行一次“回头看”,继续查改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四、检查内容

(一)、资料及制度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情况。

2、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3、4、5、6、汛期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7、每天日巡查、安全大检查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现场检查内容

主要是检查各值班人员每日巡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矿要从领导到职工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矿领导组织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要认认真真把我矿的各项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2、全面深入,严格督查。矿领导要组织制定百日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同时要对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安监处负责人要跟踪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最终要把整改结果在全矿公布。

3、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做好全矿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特别是注重易出现隐患的区域,对这些地点要制定专项的隐患排查方案。

4、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通过各种会议和其他有效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矿职工重视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权管、人人有责任,安监处要做好会议记录。

5、掌握信息,及时报送。每月3日前各单位要把上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报送安监处。

篇9:“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侯 家 营 镇 中 心 小 学

2015年7月3日

“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蓟安生【2015】5号)文件精神,现根据我校实际,决定从今日起至暑期结束,开展我校“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为这次活动能顺利有效的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我校 “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解决我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二、健全机构

确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我校将始终将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按照 “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以校长为组长、行政人员、班主任、后勤人员全力参与的 “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林青

成员:尹建超 周士健 魏刚 聂兰旺 王忠诚以及各位班主任 小组成员分工明确,校长主要负责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组织、调度和协调,尹建超负责指挥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实施、交通安全和安保工作,周士健主要负责教学安全工作,魏刚主要负责消防安全,聂兰旺主要负责校舍安全,王忠诚主要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各位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三、具体工作: 由校德育处、牵头部署、检查、落实今年以来上级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工作部署情况。

(一)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

检查校门口警示慢行标志,做好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学放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防溺水和学生游泳安全工作。

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齐配足,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标语等;是否对学校内部消防设施熟悉,会操作灭火控制系统;是否制定专人保养和维修;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完善消防应急预案。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化学药品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装镜上墙,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双人双锁,严格管理。

5、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

重点检查食堂管理,保证学期初食堂人员的健康体检与健康证的落实。监督检查对食堂的设施、设备、餐具要定期进行消毒,严禁出现“三无”、变质、变霉、不洁食品。定期检查食堂物资采购点,确保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类食品,饭菜要留样检验,加强传染病、流行病的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在隔离、监控的基础上要及时报告,严防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内爆发。

6、校舍安全及用电安全。

重点检查学生教室、宿舍、厕所和学生活动场所内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以及体育设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作出整改计划,并力求保证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整改与修缮。全面检查用电线路确保校内电线无乱拉乱扯、老化等现象,线路布置规范,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宿舍内私拉、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电现象。

7、燃气安全管理。

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使用液化气钢瓶,设立易爆警示标记。加强防爆安全知识宣传,提高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开展自然灾害防范和救助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救助能力。做好校舍等基础设施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防止谣传误传引发师生恐慌情绪,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安全演练工作。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模拟应急疏散演习,并且要坚持不懈,形成制度,养成习惯,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预案能迅速启动,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紧急疏散。

9、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做到学校门前无饮食摊点和冷饮摊点;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无游戏厅、网吧、放像厅、台球室等营业点;无在学校门前设置农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现象。

10、安全保卫。

切实加强门卫管理,搞好保安人员防暴力应急培训和报警应急培训。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进一步完善学生出校请假制度,加强校内值班巡逻,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落实节假日护校巡逻值班制度,实施校园监控24小时专人值守。

四、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到7月7日)。

召开动员大会。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由校长组织召开全校各级人员安全动员大会,部署全校安全工作推进计划,营造安全大检查工作氛围,号召全校教职工本着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和责任意识,抓细节、重落实,切实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7月8日到7月13日、8月24日到8月30日)。按照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在放假期间、开学初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排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凡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迅速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检查总结阶段(8月31日至9月6日)。

对“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体系中,建立持续改进、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

各相关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把这次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组织好、落实好。校长是开展学校 “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召开会议部署,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分管领导要对分管领域要采取拉网式排查、抽查、互检等方式,带队认真开展检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篇10: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经对我公司所有人的协调下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部门设立

为了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顺利进行,我公司特成立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

长:任代远(总经理)

副组长:赵海瑞(车间主管)

张二明(钣喷区主管)

张森前(库房主管)

赵志伟(机修组长)

冯二燕(前台业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修车间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二燕担任,负责文件的出台、传递及相关材料报送。

二、时间和具体要求

从2011年8月1至11月9日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备件库、烤漆房、机修车间、员工宿舍的安全生产、生活情况,具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全厂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程序、不走过场、绝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转。

(二)认真实施《设备操作流程》及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化对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把维修人员从业资格关,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三)严格执行车辆竣工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不合格车辆出厂。

(四)把好备件入库关,除做好日常的例行检查外,形成全厂对“伪劣假冒品”的监督举报,库管人员要加强对入库备件的检查,将“伪劣假冒品”堵在厂外。

(五)钣喷区要加强对剩余油漆、稀料、汽油等危险品的管理,在使用烤房前后均要检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六)机修车间要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

(七)宿舍要专人定期进行水、电、暖等设施的安全排查,做到万无一失,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落实责任、严厉问责

厂内现已启动问责机制,对每次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中发现有组织不力的、安全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不落实的、未按要求和规定上报工作情况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形势,切实做到人人负责,各检查小组副组长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违规违法操作行为,严格监管企业隐患整改责任、措施、预案期限的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

各部门要查找发现的问题隐患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成专人督促整改,每周一将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领导办公室。领导负责报上级管理部门。

孝义市三佳机电设备销售维修中心

篇11: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10}533号)精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春节庆祝活动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我项目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建筑施工现场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

本,执政为民,全面深入的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房山区建委结合公安部“六个必查”和“六个一律”工作要求,成立“建筑施工现场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 郭长泉建委副主任

副 组长: 张 澄安监站站长

成员科室: 建设管理科 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站 执法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山区建委505室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李雪娟

联系电话/传真:89367209电子邮件:fsqaqz@163.com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筑施工现场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真正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写在纸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全力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

灾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工作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现场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

个阶段。

(一)检查除患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即日起,区建委针对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对建设各方全面动员,开展百日消防大检查工作。

(二)死看死守阶段(10月1日至10月7日)

在此期间,区建委相关科室人员要全员出动,对我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群防群治,责任到岗到人,死看死守,坚决杜绝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建国六

十周年活动期间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经验总结阶段(10月8日至10月10日)

通过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能力,建立消防

安全检查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各方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施工现场火灾隐

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

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施工单位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

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消防安全条件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

消防车通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建筑工程主体各层应预留疏散走道,楼梯间出入口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楼梯间内和出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楼梯间层间转换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临建房屋应在两端设置

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和走道内不应堆放垃圾和设置障碍物。

3、施工现场用作办公、住宿的临建房屋设置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临建房屋要选用非燃材料;临建房屋应有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器线路电器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结构内;在建建筑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不得住宿

人员。

4、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在建筑工程主体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办公、生活等临建房屋设置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应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临时消火栓竖管,并在每层设置消火栓口;临时消火栓竖管应设置水泵结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流量不足时,应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内设置专人值守,确保发生火灾时及

时启泵供水;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5、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库房、明火作业部位等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建筑工程主体、临建房屋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

袋、水桶等消防器材。

(三)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应根据库房、办公、生活、作业等不同区域,针对用火、用电、保温、防水等不同施工工艺,合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2、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保温材料;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采取边固定保温材料边封闭的方式,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废弃保温材料;严禁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用电部位应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检查;临建房屋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明火取暖。施工中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审批;动火证审批人员必须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在确认作业点及周围等可能引发火灾部位无易燃、可燃物,并落实看火人和灭火设施后,方可开具动火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高空、露天用火作业;动火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变更动火

人或者动火地点,应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储存,保持通风;严禁在建筑工程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建筑工程调配油漆、稀料;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总承包单位要组织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保安、成品保护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培训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

救能力。

2、施工单位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

全措施。

(五)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巡查,加强作业期间和夜间值班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市级等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2、施工单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加强施工现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房山区建设委员会

篇12:202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XXXXXXXXXX《关于印发<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XX安字【2012】61号)要求,为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 “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现场管理为重点,以“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为保障,以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本矿班组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根本,抓“三违”,除隐患,确保本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本矿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全体安全员及机电工、井下生产承包工队

组长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全面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副组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工

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三、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时间安排1、8月18日到8月24日

宣传发动阶段: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通过悬挂标语、条幅、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让广大干部员工了解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各单位、工队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大检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8月25日到10月25日

本矿自查阶段:各单位、工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照检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检查工作,并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织不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大检查,对所查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整改,并按期对检查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查验证。

3、10月26日到11月28日

巩固提升阶段: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积极配合集团公司、矿业公司督查检查,对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从源头入手,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等办法,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本矿安全管理水平。

四、自查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

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等基础管理制度,各单位、工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精细化、安全信息市场化、手指口述、班组建设等管理办法开展情况,矿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执行情况。

2、各生产、施工工队是否按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违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3、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规定,结合XXXX安字【2012】61号文件、XX监字【2012】8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各项工作。

4、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关于做好2012年“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雨季三防”检查台帐,储备防汛物资设备,制定应急预案等。

5、是否按照上级关于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局扇通风、供水防尘、监测监控、信号通讯等安全设施,运输、机电等设备,顶底板、巷帮支护情况等进行隐患排查。

6、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制定各专业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是否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工队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对自查检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单位、工队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作业,不安全不施工,确保本矿安全稳定发展。

3、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跟班规定,矿长每月下井次数不低于7次,副矿长下井次数不低于26次,保障各类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4、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工队要做好周检、旬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好班前会,继续坚持“每日一题”安全教育活动,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班前隐患排查制度,确保施工无事故。

二○一二年八月

山西晨光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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