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关键词: 预算 企事业 单位 管理

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共12篇)

篇1: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校车安全运营的关键是管理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解读

校车安全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社会关注度极高。2011年,接连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令校车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焦点,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结合我市目前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多次开展调研,举行座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使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我市校车相关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及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我市校车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及责任主体

2011年12月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以及《意见稿》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规定,我市校车安全管理主管部门是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校车主要是校方自备车、校方租用车。根据《意见稿》有关规定,一旦为学生上下学服务,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只能是“谁使用、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因此,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是校车管理及安全责任主体,必须从校车质量、驾乘人员、随车管理、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二、校车准入门槛

国家对校车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符合下列条件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可以申请作为校车使用: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专用校车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装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专用校车喷涂统一的校车外观标识;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

三、校车驾驶必须满足的条件

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六)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七)身心健康,热爱学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对校车跟车的具体规定

为保证学生乘车安全,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或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跟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跟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其具体职责是: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或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五、对校园内车辆行驶管理的规定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控制进入校园的车辆,加强校园内车辆行驶管理。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实行人行道、车行道分离,划定停放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限制行驶速度,进入学校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在学生上课和晚自习期间,所有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除救援、消防等应急车辆外),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六、对校车查验的规定

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申领校车标牌,应在初审校车和驾驶人资质的基础上填写《申领校车标牌审核表》,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当地交巡警支(大)队。交巡警支(大)队对校车和驾驶人证件进行查验,并核对车辆登记信息、审验信息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情况等,严格做到与校方(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校车、校车驾驶人三见面。《申领校车标牌审核表》和其他相关手续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巡警支(大)队各存档一份。交巡警支(大)对在完成上述相关审核查验的基础上,填写《校车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送车属地车管分所,领取校车标牌。车属地车管分所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等规定,对校车进行认真查验,严格核定校车车载人数,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及时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学校名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并核发校车标牌。校车车身应当喷涂校车准载人数。

七、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1.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2.使用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3.对本校所有的校车未按照规定维护,或者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备;

4.未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5.对指派的随车照管人员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 6.其他未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对民办学校可以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

销其办学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至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四)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召开了多次会议,下发了系列文件,开展了规范整治校车活动,非法运营和校车超速、超员、驾驶资质不合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关部门也正在调研,选择个别区县试点,并就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开行专用校车向市政府起草建议方案。但是,综合目前部分区县调研和有关媒体的报道,我市专用校车未开行前,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区学

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及收费偏高的问题;二是农村偏远地区学生上下学交通难的问题。

我委认为,全社会要共同担负起责任,共同做好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一)家长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理解懂得孩子乘坐非客运车辆的危害性,自觉加强对自家孩子乘坐车辆的监护,教育孩子坚决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社会车辆,并让孩子就近入学,尽力自主上下学,培养吃苦耐劳精神。

(二)对于城区学生,一是积极引导高年级学生独立乘坐主城公交、轻轨和地铁等交通工具;二是有关部门“疏堵结合”,加强校车规范管理,加强宣传引导,不搞“一刀切”;三是建议按照“政府支持,公司经营,市场运作,部门监管”的原则,由有资质的大型国有运输企业组建负责城区学生运送的专业校车服务公司,中央、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投入经费,购买各型专用校车,并对专用校车日常运行成本进行补贴,实行有偿服务,为部分幼儿园、小学低年龄段学生提供交通服务。

(三)对于农村偏远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撤乡并镇带来学区及学校布局调整,学区服务覆盖面加大的实际情况。一是大力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让学生就近入学,减少上下学乘车困难;二是各区县政府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展调研,制定方案,设定线路,调整运力,解决城乡学生晚自习、平时上下学、周末放假高峰时段学生的乘车需求;三是建议依托各区县现有农村客运运输企业,由各级财政出资,为每个远郊区县新增一定数量普通客运车辆,提供给区县农村客运运输企业经营管理,在学生上下学、周末放假高峰时段为办理了乘车证的学生提供专门服务,其余时段车辆自行安排投入农客运营。这部分车辆参照现有农村客运补贴标准进行相关税费补贴,以解决违规校车被“叫停”,专用校车尚未落实到位的过渡时期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问题。

九、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市民可以通过登陆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等查阅我市校车相关政策信息。

篇2: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暑假及秋季开学前后,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全面推行校车专营模式,全区共购置专用校车27台,改装非专用校车42台,完成校车驾驶人审批43人,目前全区校车运行正常,群众满意。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5月,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明确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教育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目前校车办安排工作人员3人,此外明确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每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区校车办上班一天。

2、运营模式。我区采取的是农村客运和校车双轨运行的模式。即已开通农村客运线路车的地区,学生乘坐农村客运线路车上下学,客运线路车不能覆盖地区,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幼儿园原则上要求就近入园,家长接送,确需提供园车服务的,由幼儿园自备园车接送。

3、管理机制。农村客运线路车由区汽运公司管理。校车由区校车办负责管理。区校车办与市宏远校车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全区学生专用校车(20台)统一归口到市校车公司管理。管理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二、非专用校车改装情况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乘坐专用校车,均为暑假期间购置,无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行为。幼儿园多数为改装的非专用校车。截止到9月中旬,全区共改装非专用校车42台.所有非专用校车,均在长沙梅花客车厂改装,有改装合格证,全部完成落户手续。但由于目前正在抓紧校车驾驶人审批工作,而校车驾驶人许可为校车标示标牌核发的前置条件,因此校车标示标牌核发尚未启动。

三、违法违规查处情况

篇3: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1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里程飞速增长,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如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等随之产生。2006年首都经济贸易大校副校长杨世忠曾表示过, 一个管理单位的管理状况取决于该单位的预算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为了提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 我国高速公路采用了预算管理方法, 但是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 预算编制时间短、人力不足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预算编制通常会在每年的十一月左右进行, 这这段时间通常是人们一年当中精神最疲惫的时候, 加之工作量大、时间短等客观原因, 使得预算所需信息掌握的不合理、不准确、不全面。没有全员参与和科学的论证, 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上报的信息进行省核, 以及适当的整理和分析, 也没能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 使得预算结果过于仓促, 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草率性, 严重的制约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直接影响着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预算管理的其他环节, 阻碍着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的发展。

(二) 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

为了激发企业各基层单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并对资源进行有效、合理的配置, 企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通常采用零基预算法。但是, 由于时间、人力、技术以及资金的限制, 目前该预算方法并未被广泛的使用, 大多数单位还在使用传统预算方法, 除人员支出、定额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可以按照统计核实数据, 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外, 其他项目特别是项目支出仍然是采用传统预算方法, 这通常适用于费用比较稳定的项目, 但这种项目太少, 传统预算编制方法并不能满足现有的项目, 不能将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三) 预算编制缺乏完整性和精细性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预算编制没有将预算指标细化到部门和支出项目, 使得预算编制的管理和监督无法有效进行, 从而影响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管理水平。致使预算没有现实意义,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预算编制人员就会从中谋取私利, 某些真正应该支出项目没有没有被编制进预算, 而一些不必要的支出项目却被编制进预算中, 综合预算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没有实现预算编制的真正意义。

(四) 定额标准体系不完善

目前的定额标准体系中, 费用定额划分不明细, 形式单一, 与交通行业管理特点有许多不相符的地方, 致使预算定额与实际支出差距过大, 一些公用费用无法进行有效的预算编制。近年来, 虽然物价水平在不断的上升, 但是有些预算定额却长年未变, 与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严重脱轨, 比如生活补助、工资、福利等, 与实际物价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此外, 还有一些支出没有定额, 比如一些公用费用, 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预算过高过低都会影响财政部核定给各部门单位的支出, 许多单位为兼顾标准与实际的差距, 相互挤占成本, 加大了资金管理难度, 资源浪费。

(五) 各部门间协调性差

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编制预算时, 与该预算相关的部门, 比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交通厅、财政部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够充分, 使得各部门对于预算编制的相关流程、目的以及方法的理解不尽相同, 使得部门预算编制陷入困境。此外, 预算指标下达比较分散以及信息传输不及时, 而预算控制反复的调整, 预算不断反复编制。

2 解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现有问题的对策

(一) 实行预算编制的标准周期管理

预算编制的时间要与部门年度预算工作安排相一致, 以实现预算编制的重要性。预算编制要从每年的8月份开始, 对上一年度的预算与实际绩效进行整理分析, 结合现实状况, 预算下一年度的预算支出规模和增长速度, 从而制定下一年度的预算支出草案, 并对各部门的预算进行汇总, 得到本年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总预算方案, 并按照规定程序将预算结果上报审批, 期限为8个月, 实现预算标准周期管理。预算期限适当延长, 给了预算编制人员充分的时间对所需信息进行收集, 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二) 完善预算编制方法

尽管现有的零基预算法较传统预算方法有许多创新, 使预算更加透明, 预算项目经费一目了然, 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首要问题是由于零基预算一切从"零"做起, 因此零基预算法编制时, 工作量大而且费用昂贵, 基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 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其次是零基预算法进行预算编制时容易被短期利益诱惑而忽视长远利益, 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完善定额标准体系, 为预算编制创造条件。

(三) 完善基础工作并进行综合预算

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进一步细分, 具体划分到部门或是项目, 并加强监督, 实现综合预算。首先, 要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经费收支进行普查, 了解和掌握各部门的财务状况, 并对预算编制人员进行了解和沟通, 并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信息系统, 掌握基层信息。其次, 要细化预算收支项目, 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对以往的预算方案与实际绩效进行收集并加以分析统计, 以寻找出适合该部门的预算项目, 将预算编制细化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具体的项目上, 实现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再者, 预算编制应该规范预算编制操作程序, 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 注重结合各部门所提出的参考意见, 将各级单位所有的合理收支进行合理预算, 并进行统一管理, 以实现综合预算, 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四) 制定合理的定额标准体系

合理的定额标准体系应当是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的行业类别、部门特点、各项支出性质等, 结合物价上涨情况、市场需求变动等外界因素, 制定科学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例如, 在制定公用费用定额标准时, 要结合部门近年来的实际情况, 再结合部门的业务性质、业务量、养护程度等自身因素, 制定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五)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优秀的合作团体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程度是决定性的, 企业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 各职务人员之间相互依赖、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协助进取。预算编制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 预算编制人员有很多,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 预算编制人员难免会出现分歧, 如若任其发展, 势必会对接下来的工作造成影响, 因此, 预算编制工作人员之间的团队合作意识很重要。要想增强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意识, 单位可以经常举行一些团体活动, 比如假期让员工集体旅行、周末一起野餐、经常做一些团体游戏, 以增近预算编制人员之间的关系, 激发出每个员工的潜能。结果各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通力合作, 必然能提高和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从而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3 结束语

预算编制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系到单位的管理成果, 虽然日常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 但我们依然可以找到对策克服这些困难, 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准确。资金合理使用, 推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摘要:预算编制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它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筹集和和分配预算资金, 掌握着单位的经济命脉。然而, 我国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方面由于缺乏技术、资金和人力, 预算方法不科学;定额标准体系不完善以及编制不精细、不完整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敞开了讨论研究。

关键词: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体系

参考文献

[1]熊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全面预算管理研究[D].长沙理工大学, 2011.

[2]杨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5.

篇4:全国校车运营管理试点成效显著

据了解,辽宁省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浙江省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无棣县、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为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地区。两年多来,这些地区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不等不靠,坚持政府主导,依托专业公司为学生提供上下学交通服务,开创了一系列新模式。如,桓仁县政府与客运公司签订运营协议,成立校园车队,由客运公司统一负责校车的运营。无棣县成立专门校车服务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运营模式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充分发挥公交作用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鸡西市主要通过增加公交车的运载能力来消化学生的乘车需求,所属6区学校的学生乘坐公交车上下学。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乘车通勤学生50 135人,约占学生总人数的39%。各试点地区加大投入。德清县政府全额出资购买专用校车,并设立每年600万元的专项补贴资金。威海市在偏远农村地区,通过政府统一购车或贴息购车等方式,交由城市公交、城郊公交或其他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实行校车运营费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政府财政分担大头、运营企业微利经营、学生家庭适度分担的校车经费保障机制。

篇5: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校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校车使用单位内部校车安全管理,促使校车运行规范化、秩序化、安全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汽车,并与承运单位订立运送协议。严禁租借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校车使用单位间相互借用校车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校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检测;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跟车安全员的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跟车安全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童等违法情形。

第三条 校车使用单位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第四条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幼儿、低年级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第五条学校应在校车出入校门时派专人进行指挥,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校车专用出入口。

学校应劝阻校园内或周边其他单位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对于不听劝阻的,应及时通报所在公安交警部门和车辆所属单位。

第六条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篇6: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为了改善**县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充分利用有效资源,降低排放污染,规避校车事故的发生,更好维护政府形象,给孩子创造一个更安全的氛围,就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开行专用校车运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县**公交有限公司筹办校车服务公司,业务监管单位为县教体局。

二、服务区域范围

首批服务对象确定为**县辖区内民办小学及幼儿园,待运营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至公办学校。

三、运营准备

(一)硬件

1、按照国家《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购买专业校车;

2、设计制作统一的行车标志标识;

3、安装车载电子GPS设备;

4、铺设服务器平台光纤、架设调度中心平台;

5、选择学生乘车上下点、制作乘车点候车标志;

6、修建停车、维修、保养场地。

(二)软件

1、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配备培训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校车运营责任书、校车运营监管方案、校车运营应急预案、校车服务调度预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2、招聘、聘用、培训驾驶员。驾驶员要求具备驾驶相关车型,无事故记录驾驶经验的3年及以上的驾驶员,严格专用校车规范及驾驶员资质审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运营安全、有序、便捷、高效。

3、统计辖区内各学校学生乘坐校车需求信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校车配备情况及线路安排。

4、校车服务公司具体定编如下: 职位

名额

职责

经理

1人

负责校车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 车辆调度

2人

负责校车运营过程中的车辆指挥调度,信息化管理及网络管理

车辆安检

2人

负责校车日常安全设备的检查和保养 道路督查

2人

负责校车行驶过程中的安全运营 公司财务

1人

负责校车服务公司账务处理

四、运营

校车服务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由公司统一购车、统一调度管理、统一招聘员工、统一加油维保。对现阶段**县各学校已经购置使用的校车可以根据县教体局的要求接纳其作为股份进入校车服务公司,统一核算。

(一)目前**县校车情况

目前**县各学校有校车40多辆,大多是近期购置,许多还没有入户。其中小部分是学校直接购买服务本校,大部分是社会个人购买挂靠到学校进行校车营运。

(二)现有校车处理方法

对现有的校车,由县教体局按照国家《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

技术条件》标准进行验收,对于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县教体局提出过户到校车服务公司进行校车营运的申请,经县教体局批准后,校车服务公司对其进行接收办理入户手续;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待其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后,再向县教体局提出重新验收申请,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校车服务公司接收其入户。

校车服务公司对接纳入户的符合标准的车辆,首先对其进行资产评估(即核对购车发票及相关票据,确定其实际价值);然后依据其占所有车辆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换算成其在校车服务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由校车服务公司出具车队股东股份分配说明书。原校车资产所有人依据其所持有的股份,按照固定日期由校车服务公司进行收益统一分配,公司在扣除5%的管理费用后,剩余收益按照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分配。

现有校车入户到校车服务公司后,由公司进行统一调配,所有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包括安装电子调度设备、燃油、驾驶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车辆保险金、维修、保养、停放、各种税费)。

(三)营运安排

在日常运营中采取区域统筹调配运力、学校实施错时放学、放假、长短线结合返趟接送”等办法和“五定”的运营模式。“五定”:一是定时,即接送学生时间固定;二是定点,即接送学生地点固定;三是定车,即接送学生名单固定;四是定线,即运行路线固定;五是定位,即校车用途固定。

校车服务公司根据学校提供的数据信息,规划好校车需求数量、乘坐人员、运行路线及停靠点等,提高校车的使用率,提高运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减轻学生负担。

(四)收费标准

因为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生的上学及放学安排不同,所以对其采用的校车服务方式也有所不同,采取以下收费标准。

1、小学

**县各小学现在采取的是每两周接送一次的授课方式,接送频率低,距离远,在进行校车接送时,可由县教体局安排错时放学、放假,校车运营利用率可大幅提高,具体按照学生实际乘车次数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实际接送费用进行测算核定,报教

体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收取。根据外地经验,也可按照每人每月固定费用进行收取。

2、幼儿园

幼儿园采取的是每天早上接、晚上送的授课方式,接送频率高,为其安排的校车利用率很低,造成实际运营成本较高。收费标准按照实际营运费用进行测算核定,报教体局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收取。

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后交给校车公司,确保校车公司的正常运营。

五、安全管理

(一)建立管理信息平台

建立统一的校车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校车GPS定位系统,录入并定期更新校车运营单位、车主、驾驶员、车况、运行路线和学生乘车等各类信息。在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调度中心全程监控司机和车辆的动向,监控校车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60公里,若发现驾驶员违规现象,监控人员立即电话通知其改正,对违章司机给予处理,严重违章者将做出除名并加入客运驾驶员

黑名单等相应处罚。

(二)选购专业校车

确保校车规范安全运营,严格按要求采购安全合格的车辆,专用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有统一的颜色和醒目的标志,配备有效的消防和安全逃生器材。

(三)公司学校家庭安全联动

校车服务公司联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学校要分配落实随车管护人员,负责学生上下车及车辆运行路途中的安全管护;学生家长负责学生从住地至上下车点的接送和安全管护。

六、监管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实施绩效考核

强化安全运行,杜绝事故发生。为了保证校车的安全运行,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校车运行各种手续,科学调度运营车辆,合理

安排运营班次,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营过程中学生人身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保证校车服务公司作为学校用车唯一定点服务单位 建议由政府或教体局相关部门强调:凡**县辖区学校师生集体出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只能由校车服务公司提供乘车服务。

**县**公交有限公司

篇7: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以及《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辽人发〔2008〕15号)、《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1.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列入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各类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事业单位现有的在编在册在岗的各类人员。

二、岗位类别

3.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包括单位领导管理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管理岗位,下同)和普通管理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

7.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岗位条件,对事业单位三类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8.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为国家和辽宁省设置的岗位,我市自四级开始设置。现行事业单位沈阳局级正职对应为四级、局级副职和处级正职对应为五级、处级副职对应为六级、科级正职对应为七级、科级副职对应为八级、科员对应为九级、办事员对应为十级岗位。

9.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0.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对应为一级、技师对应为二级、高级工对应为三级、中级工对应为四级、初级工对应为五级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四、结构比例

11.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12.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承担科研、教学、医疗等职责,以专业技术为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该岗位设置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13.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机构规格确定。领导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职级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职级确定;普通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按以下规定执行:

(1)机构规格相当于沈阳正局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局级副职及以上普通管理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五级、六级、七级普通管理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8%、20%、45%设置;八级、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2)机构规格相当于沈阳副局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局级副职普通管理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五级、六级、七级普通管理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5%、15%、40%设置;八级、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3)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5%设置。其中,五级普通管理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单位设置的五级领导管理岗位数量;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30%、45%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4)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六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数的10%设置;其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建制的,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25%、40%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其内设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建制的,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20%、35%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5)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数的15%设置。其中,七级普通管理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单位设置的七级领导管理岗位数量;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6)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或普通管理岗位数的10%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1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市属事业单位不超过2:4:4;区县(市)属事业单位不超过1:3:6;乡(镇、街道办事处)属事业单位不超过0.5:3:6.5。根据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对不同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事业单位,在总体控制目标以内,实行不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1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16.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1%、5%、30%设置;四级、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要按照岗位等级、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

17.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技术工一、二级岗位,主要在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实验等领域,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等职责,在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中设置。一级岗位只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农业技术、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辅助技能岗位中设置。对技能操作要求不高的技术工岗位,一般不设置一、二级岗位。

五、岗位条件

18.事业单位岗位条件是指受聘到某种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岗位条件包括岗位基本条件和各类岗位聘用条件。

19.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管理岗位的聘用条件是:

(1)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受聘到五级领导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受聘到五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

(3)受聘到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分别在下一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其中:受聘到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在七级管理岗位工作4年以上。

2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是:

(1)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实行以聘任代替评审的市属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外,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实行职业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本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22.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是:

(1)受聘到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受聘到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聘到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

六、特设岗位

23.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作为事业单位中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4.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25.特设岗位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特设岗位聘用条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同级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聘用。

七、岗位审核

26.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设置应体现本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明确岗位管理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2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28.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事业单位拟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2)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各单位制定出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的意见,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5)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报主管部门审定。(6)组织实施。

29.市直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各区县(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本办法第2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需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调整,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31.建立、完善《沈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管理制度,对岗位设置实行规范管理。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岗位调整、岗位聘用等情况记入《手册》。

八、岗位聘用

32.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办法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编制岗位说明书,聘用工作人员。

33.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在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事业单位首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已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按现聘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竞聘高等级岗位,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择优聘用。

34.事业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沈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填写《沈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和岗位聘用登记手续。聘用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变更。《沈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登记表》是建立人事关系、明确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实行岗位管理、确定工资待遇、落实社会保险等的基本依据和凭证。

35.对事业单位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领导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破格聘用。其中,领导管理岗位人员,可破格聘用到上一个等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在同一层级岗位中,高聘到上一个等级岗位。破格聘用等级不能超过本单位岗位设置的最高等级,且须占本单位相应岗位数额。

3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聘用。以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领导管理岗位的人员,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完成专业技术岗位任务的,可以同时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但须占本单位相应岗位数额。此类岗位的设置和聘用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该岗位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核定及聘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核定及聘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另行发文。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考评及聘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按照《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相关规定执行。38.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九、岗位转聘

39.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转岗聘用,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并具备转岗的基本条件。其中由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0.由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以上,可转聘到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可转聘到六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可转聘到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可转聘到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可转聘到十级管理岗位。

41.由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三级,可转聘到九级普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可转聘到十级普通管理岗位。

42.由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拟转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十、组织实施43.市及区县(市)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4.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等,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并做好人员的上岗聘用工作。

45.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岗位数额突击聘用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让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违规操作、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6.凡违反本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有关部门不予确定岗位等级,不予确认聘用人员,不予兑现工资,不予划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7.各区县(市)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地或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区县(市)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48.本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另行下发。49.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50.本办法由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篇8: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一、全面预算管理的内涵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对于企业来说, 他们想要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管理。而通过事先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估算, 进而对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资源进行相关的分配、管理, 以其达到企业资源的最大合理分配以及各部门最优工作效率的运营管理模式就是全面预算管理[1]。全面预算管理有很多突出的优点, 它能够更快地使企业完成所定的运营目标, 更好地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除此之外, 全面预算管理还有灵活的市场适应性, 它能使企业更快的调整市场方案。当然, 主动性和综合性也是其不可忽视的闪光的优点。

二、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代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大多呈现一种集百家之长的现象,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就将全面预算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了自己的管理体系中。这种融合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它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资源和人力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和利用, 提高了其运营的效率。但同时, 这种结合也存在一些十分明显的问题。

全面预算管理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 对全面预算管理的理念和思想没有充分理解和认识, 管理单位组织体系的构建并不全面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常常会有一个错误认知, 就是认为全面预算管理应该是属于财务部门负责的范围内, 单位并不需要单独设立一个部门来进行相关工作。这种只是停留在表层认知的错误看法导致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常常出现过度重视财务的查算而忽视了预算管理的现象, 从而导致人员分配不合理, 相关岗位并没有得到一定的重视, 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构建不完善等问题。财务查算人员对预算管理一窍不通, 而预算管理人员也对财务查算一知半解, 全面预算的整个运行体系严重脱节, 导致各部门的配合出现延滞, 信息流通速度十分缓慢, 财务查算人员和预算管理人员的参与性和执行力大幅度下减, 进而出现运营目标没有得到及时完成的重大问题。这种预算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会直接影响运营单位事前对财务所进行的相关估算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它会导致有效性的大幅度降低和可行性的大幅度下降。

(二) 预算的编制质量存在问题

现今, 我国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预算编制大多存在质量问题。原因可能如下:一是运营单位使用的方法相对落后。现在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是增量法。当然, 减量法也常常被使用[2]。所谓增量或减量法就是指在给定的一定量的预算基础上, 结合一些可能发生的变量因素从而得出的一个整体预算。这种方法并没有考虑各个收支项目不同, 其特点也会有所不同的这一因素, 所以方法并不是十分适合实际情况。二是对预算金额的确定不合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通常的企事业单位不同, 它有其自身的专属特征。但是现今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仍采用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定额标准, 这导致了预算金额和实际花费有很大差异。三是预算编制内容不详尽。有些必要的花费没有预算来源的原因就是并没有将当前的预算计划整合到整体的预算项目中。四是预算编制的时间不合理。预算编制的特点是工作量非常大, 这就需要全部人员的参与, 同时还要经过多方的反复论证。但是大多数单位并没有对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 从而导致时间上的捉襟见肘。多数单位并不能及时完成当年的工作, 少数完成的单位也是匆忙完成, 预算质量并不高。

(三) 预算管理模式并未得到科学实施

日常的有效控制是全面预算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而预算编制模式的正确选择, 编制方法的准确使用, 预算流程的科学遵循都属于日常控制的范围内[3]。当然, 全面的执行和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要想科学的实施预算管理模式, 最先应该做的是市场调研来获取相关信息, 进而根据相应信息来做出适合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特点的预算方案。接下来采取适合的编制方法, 结合各部门的相应职责和任务, 分清层次和重点再进行相应预算。最后从机制和体系出发, 建立完善的预算审批和监督体系。监控部门各司其职进而充分地对预算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 从而保证了预算的实施以及管理能够准确运行, 同时反馈的信息也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因此, 整个预算管理模式有条不紊地得到实施。

三、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

如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能够及时地解决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那么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会得到很大程度的发挥。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规划作用。预算管理是通过对财务的预算进而对资源进行分配和利用从而使企事业单位完成运营目标, 这其中包括了对企事业单位各部门相应职责和任务的规划。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以通过预算管理来加快运营目标的完成。二是协调作用。全面预算管理是对单位进行整体的考虑, 它将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和资源结合起来, 并不是单方面的预算管理。它的资源配置也并不是着眼于当前的状况, 而是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更重要的是, 全面预算管理将单位各部门结合起来, 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 而且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 以及工作人员间的沟通, 避免了工作矛盾的产生。三是参照作用。企事业单位对运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标准以及对各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标准通常是参考全面预算的运营目标。单位首先建立一系列考核的奖罚措施, 然后通过将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考核标准进行比较, 进而得出员工工作完成的状况。四是控制作用。预算管理是一个系统的流程, 主要包括:编制, 执行, 调整以及后期的分析和考核。编制是从整体上对企事业单位的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的控制, 这是一种事前控制。而执行和调整是指通过分析执行中所得的相关差异进而对预算进行相应的改变, 这是事中控制的一种。最后的分析和考核则是事后控制的一种。通过分析预算支出和实际支出的差异原因, 总结相应的经验, 然后考核预算, 探究工作中的问题, 进而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好铺垫。

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事业单位中作用显著、成效良好,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顺应时代潮流, 充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不仅可以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和运营效益,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我国交通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红霞.浅谈如何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中的作用[J].时代金融 (下旬) , 2014, (5) :217-218.

[2]赖黄晗.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全面预算管理探究[J].品牌, 2012, (12) :37-38.

篇9:国内校车运营模式大比拼

运营方式: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微利)

运营单位:中南旅游运输公司

性质:私营

优点:1.地方企业,经营灵活;2.社会矛盾少

缺点:1.私营企业,抗风险能力稍弱; 2.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私营企业经营活动控制力较弱。

吴江(常熟)模式

运营方式:政府购买服务

运营单位:吴江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国营

优点:农村公交模式运营,管理规范,经营灵活。

缺点:每年需要足够的财政支撑校车运营,每年约财政补贴1500万。

德清模式

运营方式:县财政支付

运营单位:永安学生交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国营

优点:管理规范,经营灵活

缺点:每年需要足够的财政支撑校车运营。

定远模式

运营方式:由客车生产商成立校车运营公司,政府购买服务。

运营单位:滁州扬子客车厂

性质:私营

优点:1.经营模式相对灵活;2.客车生产商与运营公司同为一体,车辆服务方便。

缺点:1.客车生产商对车辆运营经验不足,尤其在线路规划合理性及人力资源配置滞后等方面;2.不利于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淮安模式

运营方式:政府统一采购

运营单位:政府采购投入

性质:国有

优点:一次性解决学生乘车问题

缺点:1.政府对相关的车辆运营管理经验不

足;2.一次性资金投入较大;3.政府要承担安全管理的职责,安全责任更重。

全椒模式

运营方式:政府补贴 (市场化运作)

运营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

性质:国有

优点:1.实力强、信誉好、服务有保障;2.专业公司做专业事,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特长;3.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特别在线路规划、车辆调配等方面,安全管理也有较好地保障;4.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较好地协同能力,对政策及合约执行能力较高。

缺点:运输企业为国有企业相对规范,流程多一些。

西安(鸡西)模式

运营方式:开通公交专线

运营单位:公交公司

性质:国有

优点:现有车辆资源丰富,只需合理调整线路及车辆即可满足基本需求。

篇10: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报道人:王云龙 审阅人:高玉军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于2017年2月27日上午十时召开了校车安全专题会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校车司机、校车车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校领导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几起校车安全事故,要求相关负责人和校车司机及车管员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并强化措施以确保成效。一是校车运营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司机、随车人员都已经取得相关资质一切问题都要从学生安全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培训或安全乘车制度执行。二照管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上车、下车照管人员一定要亲自接送,监管一定到位。三是注重校车安全运营,随车物品一定要配齐,定期检修,不能带病上路;杜绝三无车辆拉学生学生座位图一定要准确无误,及时更新;东兴水库危险路段禁行,学生一定要系安全带,上齐后再走,不能落学生。四是必须时常检查校车内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并做到乘车必用,让学生养成良好乘车习惯。消防设施和必要的防暴安全设备要配备到位,并能熟练使用。

篇11: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

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项工作产生重要影响。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满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实际需要,做好预算编制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一些单位预算编制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今后应该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促进预算编制水平提高,推动预算管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的问题

(一)编制人力不足

通常预算编制安排在下半年进行,时间比较仓促,但预算编制工作量大,往往收集的信息资料不全面,缺乏科学论证,也没有全员参与,缺少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逐项核实上报的计划,也未能与各部门进行充分协商与沟通。使得预算编制存在盲目性和草率性,大大降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对后续工作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编制方法不科学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实现对各种资源的有效分配,要求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但由于人力、技术、时间的限制,目前该方法没有得到全面贯彻与落实,传统编制方法仍占据主导地位。除人员支出、定额公用支出、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采用零基预算法之外,其它项目仍然采用“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影响编制水平提高,不利于结构支出优化和预算编制水平提高。

(三)精细化和完整性缺乏

未能细化部门的具体支出项目,难以对预算编制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降低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一些必要的开支项目没有列入预算中,综合预算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例如,收费站高杆灯电费、车辆安全经费、匝道养护费用、防尘补助费用等,未能纳入预算编制当中。

(四)定额标准体系不完善

定额标准体系的费用定额划分不细,形式单一,有很多内容与交通管理行业存在不相符合的情况,如车辆使用费、办公费等,使得预算定额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发挥预算编制应有的作用。一些项目的预算定额常年不变,与物价上涨水平不相符合,如生活补助、工资福利等,与实际物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另外,招待费、其它公用支出等存在较大随意性,增加资金管理难度,制约预算编制水平提高。

(五)部门间的协调性不够。

编制预算时,交通运营管理单位、交通厅、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不够,对预算编制的方法、改革措施、目的、操作程序等理解不一致,加大预算编制的难度。另外,预算指标下达分散,预算存在重复编制的情况,制约编制工作水平提高。

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问题的对策

(一)推行预算编制标准周期管理

编制时间应该与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一致,尽量早编、细编。预算编制可以从每年8月份开始,对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具体情况,测算下一年度预算收支规模和增长速度,编制预算草案。对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预算草案,并上报审批,期限为8个月,采用标准周期管理模式,使预算时间延长8个月。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采用零基预算

对各项开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开支的合理性,采用零基预算法进行预算编制,转变传统编制模式。为应对编制工作量大、耗时长、成本高等问题,可以建立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促进编制水平提高。

(三)制定完善的定额标准体系

根据运营管理部门的行业类别、部门特点、各项开支性质等,科学测算各项支出,并结合物价上涨情况制定相应标准。例如,制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时,要结合各部门近些年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结合各部门业务性质、业务量、公路养护历程、征费稽查难度等,提高定额制定的科学性,减少甚至消除违法资金使用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四)完善基础工作并实行综合预算

普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资产核查,掌握在职员工、离退休人员、资源、财务情况,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预算项目,细化收支科目,使预算编制落实到基层项目之中。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预算编制,对运营管理单位各项合理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内,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安排,实现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五)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增进相互沟通与联系,下级部门报请预算编制复核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与相关领导沟通,减少重复编制,节约人力、物力、财力,促进各项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

(六)健全预算编审机构

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建立预算编审机构,为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提供保障。内部机构组成可以包括财务部门、内部审核部门、其它职能部门等,全面负责预算计划编制,统一掌握预算编制标准,综合编制预算,提高其权威性与合理性,更好指导实际工作,实现预算编制所确定的目标。

(七)进行预算编制审核

加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质量的考核,做好评价工作,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制定奖惩激励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提高。

四、结束语

预算编制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重要内容,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认识存在的不足,并采取有效改进对策,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与合理性。从而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支出,推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有序运作和工作效率提高。

参考文献

[1]赖黄晗.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全面预算管理探究[J].品牌管理研究,2012(3),37-38

[2]罗丽萍.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算编制问题探讨[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48-50

篇12:建立校车公司化运营体系

目前,仙桃市共组建校车服务公司15家,购置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专用校车350台,共有乘车往返学校的学生及幼儿23024人,所有乘车学生和幼儿基本上都坐上了标准专用校车。该市过去从事接送学生的近800多台不合格车辆已全部退出,过去从事接送学生的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已全部取缔,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实现了专业校车服务公司和标准校车运营学生的全覆盖。

实施背景

仙桃市每年约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及幼儿需乘车往返学校,涉及145所中小学和185所幼儿园。一直以来,该市从事学生运营的车辆大多为不合格车辆,车况较差,超员超速现象普遍,加之管理职责不明,监管乏力,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学生乘车的安全问题始终难以解决。

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仙桃市确立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市场运作、公司运营”的校车安全整治工作思路,从2012年初开始全面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模式,收到了预期效果。

创新内容

明确校车管理职责。制定《仙桃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全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整治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规定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辖区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各地行政一把手为校车安全整治第一责任人;明确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财政、质监、物价和工商等部门校车安全整治和监管职责。

制定校车扶持政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对校车公司组建提供便捷服务,各部门免收证照办理工本费以外的其它涉及校车管理费用,各地免收所涉行政事业性收费,保险公司按每座主险基准费率标准的30%即90元收取保险费,市财政每年划拨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校车管理工作的奖励,对已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并按校车运营方案购置专用校车的给予每车1万元的奖励。

规范公司组建程序。制定《关于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及申请校车驾驶许可和校车使用许可的工作程序》,校车公司的组建由各乡镇政府牵头,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由有公益心、有实力、有校车经营意愿的业主向当地政府提出组建校车服务公司的书面申请,经乡镇政府同意并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工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教育、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按《条例》规定负责校车驾驶许可和校车使用许可的办理。

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出台校车公司管理章程、财务管理办法、驾驶员和照管员工作职责、驾驶员教育培训、学生上下车交接、校车停靠站台建设、校车检测维修、监控设施配置、事故应急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等10个方面的制度文本。校车服务公司的日常运营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教育、公安交警、交通及物价等部门参与的4个巡查专班,定期深入各地、各校及各校车公司对履行管理职责、路面集中整治、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校车定价收费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严格结账。

(作者系仙桃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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