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宿州市公务员考试网
2010年广州市公务员录用考试
2010年广州市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卷
满分100分 时限12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时限:120分钟。其中阅读资料30分钟,作答9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中国“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这是一个令人信服的预测,但该结果是否意味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期的结束,或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中国重回贫困?其实,这两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都不大。
首先,全球人口变动的趋势表明,人口再生产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模式经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 的过渡,逐步演变成为“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模式,发展中国家大多处在第二阶段,发达国家均处在第三阶段(中国也已在第三阶段)。但我们观察到的结果是,没有哪个国家因人口模式发展到第三阶段而出现经济停滞或返贫。
通过观察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史,我们发现其人均产量增长分为明显的两个阶段:在人均资本存量处于较低水平时,随着人均资本的增加,人均产值也呈加速增长之势,具有规模收益的特征,这一阶段被经济学界看成起飞阶段;但加速经济增长并不是永远持续的,而是当人均资本存量达到某一水平时,随着人均资本存量的进一步增加,人均产出将呈递减的趋势,这是另一阶段。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经济增长的动力表现为“要素积累—集约管理—知识创新”的演化路径;二是主导的产业结构经历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变化过程;三是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当前由于生产效率提高,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70%-80%。
由于历史和国情的原因,新中国从“低价工业化”道路走到今天,经济增长依靠高投入(包括资金、资源、人力)来实现,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表明,经济增长的源泉不仅来自生产要素(资源、劳动和资本)投入的增加,而且依赖于生产效率的提高。所以,单纯依靠资源优势进行粗放式的高速增长并不是可以长期保持的。目前,中国正是到了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时期,未来我们经济增长的源泉应当从依靠良好的人口结构(即“人口红利”)转为以技术创新能力为主。这种转变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同样可行。 再有,发达国家的经验和经济学论表明,人力资本积累的水平会随着人口增速降低而提高,而人力资本又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所以在转变增长方式、创造新的增长源泉时,应着力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从劳动年龄人口构成看,中国“人口红利”的“大头”在农村。据统计,2005年我国人口总数是13.06亿,其中农民占57.01%,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民工”占第
二、三产业就业的人口比重高达46.5%。但农村劳动力的普遍素质低,人力资本未得到有效开发。2003年中国首次公布的《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显示,农村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的年限为7.33年,而城市是10.20年,在专业技能培训上,农村劳动力更是缺乏。所以,中国目前的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偏低,加快人力资本积累进程应是未来中国劳动力资源开发的重点。
由此可知,中国“人口红利”期的结束并不预示着经济增长将失去动力,更不会使中国经济倒退,它只是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长动力的更换和增加机制的转型,而这些事情我们正在着手去做,可以相信,中国经济的美好未来不会因“人口红利”期的结束而消失,贫困的中国不会重现。
2.与今年用工短缺现象相伴而生的是企业和务工人员双方对工资的预期上升。人保部调查分析显示,有72%的企业预计2010年人工成本比上年会有所上升,而这一比率与去年同期调查相比,高出了32个百分点。同时,打算继续外出务工的人员2010年平均预期工资收入比2009年实际工资收入增长幅度超过14%,这比企业预计的涨幅高出5个百分点。
事实上,数据反映出来的不仅仅是预期,现实中很多企业为了能招到人已经提升了岗位工资的待遇。据报道,珠三角的普工薪资已普遍增长10%-20%。
据了解,由于过去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是依靠接订单生存,这就导致了其利润不会太高,而且还会受制于订货方。“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难以负担高工资。而现在民工荒导致的工资成本上升将迫使企业谋求进一步的升级发展。”有专家指出。
“民工工资上升不仅预示还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还有专家表示,企业在价格的引导下将会更多地偏向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生产,而工人自身需求和水平的提升,也有助于适应未来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3.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其中本乡镇以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4041万,占农民工总量的62.3%;本乡镇以内的本地农民工数量为8501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37.7%。
在外出务工的14041万农民工中,按输出地分,来自中部、西部和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数量比例分别为37.6%、32.7%、29.7%。按输入地分,东部地区吸纳外出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71%,中部占13.2%,西部占15.4%。在本地就业的8501万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占62.1%,中部地区占22.8%,西部地区占15.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在全国2749个行政村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74.3%的村庄认为本村能够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这个比例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71.6%、76%和76.4%。此外,在城里打工的年轻民工也呈现越来越少的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抽样调查,2004年,26岁以上民工比上年增加了453万,比2003年381万的增加量还要高出72万。而25岁以下民工比上年减少了20万,与2003年530万的增长量相比,相差550万。2004年,25岁以下民工数量出现首次下跌。
4.湖州织里镇是国内著名童装生产基地,除本地人口外,大约有25万流动人口,镇党委书记陈鑫堂对记者说:“我测算了一下,每来一个农民工,管理费用要增加500元,包括治安管理、卫生管理、就医就学、劳动保障、供电、供水等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去年花在农民工身上的管理费将近1亿元,而且25万人的管理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叠加,但从来没有人、也没有部门,从解决农民工就业的角度对基层干部进行过考核。”
陈鑫堂说:“城市大门向农民工打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大门打开以后,除了要建立起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制度,还应该有针对农民工就业管理的评价考核制度。”
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吴锦良认为,当前有关部门应该研究把农民工的就业和失业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上级政府应该把城乡就业率的提高、失业率的降低,作为对下级政府考核考评的重要指标,政府在衡量一个企业的贡献时,除了税收外还应该考虑企业每年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支付了多少工资。政府在评估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的时候,不能重投资额,轻就业率,要把项目能制造多少就业岗位纳入评估体系。 5.按照联合国的标准,一个社会,如果60岁以上老人比例超过10%,就算老龄化社会。西方国家从青壮年步入老龄化,大多数都经历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自然过程。然而,我国1982年还是壮年型国家,2000年就已经宣告进入老龄化社会,前后只用了不到18年。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说:“劳动人口的抚养比越来越沉重,建国初期(抚养比)我们都是20∶1,一直发展到60年代、70年代还是10∶1,可是前几年我们测算了一下,就只有3∶1。到2025年,根据我们的研究和测算,就要达到2∶1,也就是说两个劳动人口就要抚养一个人。”
“发达国家是在一个很漫长的老龄化的过程中,用充足的资源应对一个较小的老年人口群体的需求,这对国家的压力是比较小的。中国需要在资源很少的情况下,快速地应对一个很大群体的老年人口需求,这个实际情况国家是难以承受的。”
2050年,我国的老人总数加起来将达到4亿,这比英、法、德、意、日五个发达国家的人口总和还要多。
6.一国人口生育的迅速下降在造成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同时,少儿抚养比亦迅速下降,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上升,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将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抚养负担轻、于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人口经济学家称之为“人口红利”。中国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就处在人口红利的阶段。
事实上,“人口红利”更像一个机会,只有抓住这一机会并加以很好利用才能使“机会”转变为“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口红利”只是经济增长所面临的一个有利条件:在一定时期内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而这一“有利条件”或者说“优势”能否转变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成果,显然依赖于劳动力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如果在“人口红利”期,劳动力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则当人口的“机会窗口”关闭后,“人口红利”也会随之消失。
7.可以认为,人口红利有两种。第一次人口红利,是随着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增加产生人口劳动力的供给充足和高储蓄率,这是人口转变早期出现的现象。当这部分人口逐渐消失之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还会产生、制造出第二次人口红利,利用人口转变造成的人口年龄结构的特征所创造的财富。比如说在老龄化的情况下,如果养老保障制度不能积累养老保险金,高储蓄率将得以保持,如果我们有好的健康保障,好的教育水平,社会劳动年龄、退休年龄可以往后推,保持劳动力充足,另外,还有劳动力市场的改造等很多有挖掘潜力的第二次人口红利。这就在于把进城的农民和没有进城的农民真正市民化,让他们作为劳动力转变成市民,在城市生活、工作、做贡献。这两者之间有相当大的潜力可以开发出新的经济增长源泉。在深度城市化的过程中,把农民变成市民的人口红利的挖掘只是一个例子,何况,未来我们的城市化率不可能是零,我们仍然会继续增长。
8.在2008年第
一、第
二、第三和第四季度,返乡农民工的人数占返乡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44%、8.48%、19.44%和70.65%。在2008年第四季度,10月份、11月份和12月份返乡的农民工占返乡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8.2%、27.3%、25.1%。
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返乡的农民工的比例分别为62.4%、16.1%和21.3%,其中,从广东省返乡的农民工占24.6%,从长江三角洲返乡的农民工占17.2%。
分行业看,外出农民工从业比例最高的两个行业即制造业和建筑业返乡的农民工人数占返乡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6.1%、28.2%,在制造业和建筑业中,返乡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比例分别为46.2%和73.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返乡农民工中,文化程度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分别占2.4%、14.8%、65.8%、11.1%、4%和2%,其中初中及以下的农民工占到82.9%。
9.资金投入成为制约职业学校发展的最大瓶颈。2009年,孙菁调查了全国 96个职业高校,结果发现只有6家有政府投入,并且生均培训经费只有 2000 元至4000元,“这和普通高校动辄上万元的平均经费完全不能相比。”她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清华北大是国宝熊猫级,“211”高校是老虎豹子级,普通高校是狐狸猴子级,我们职业高校是什么?蚂蚁蜜蜂级别,最低级的野生动物,必须完全靠自己刨食。”资金投入成了制约职业学校发展的最大瓶颈。
还有一个是学生的培养问题,有业内专家分析,很多职校有实训工厂,学生实习,就要消耗原材料,钢材、电、水等,成本不可谓低,但国家在政策上对这些工厂并没有完全相应的税收减免,学校无奈之下,只好缩减学生的实训时间,如此一来自然达不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的。
孙菁对此表示赞同:“产学合作的渠道不畅通,也是职业教育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职业学校对学生实习很看重,但实习单位就难找,很多企业不愿意接受实习生,企业积极性不高。”
10.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的人口红利只通过劳动力数量增长让社会总产出更低廉、更丰富,以及劳动力的流动和资源配置推动劳动生产率提高两种机制发生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由于较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供给和廉价的劳动力,企业得以克服资本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以低廉的劳动密度型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优势,实现了较长时间的经济持续增长。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过分依赖增加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第一次人口红利的消失并不可怕,反而有可能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的倒逼机制。为此,在总体布局上,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力资源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避免陷入“低收入—低教育投入—低可行能力—低收入”的“恶性循环”,从而为人力资本可续发展扫除制度障碍,使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促进人力形成转化为人的全面发展。
11.2010年春节刚过,东部沿海地区就出现大规模用工短缺。珠三角缺口超200万,其中,广州预计缺工量达15万,特别是餐饮业的前台和楼面服务员。平均1名求职者,有近5个对应岗位可供选择,东莞缺工更为严重。此外,沪、苏、浙、闽和广西北部湾等地,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缺人现象。
珠三角地区在2004年初现用工短缺时,更多人相信,这仅仅是局部和暂时的结构性劳动力短缺。但不久之后,长三角地区也出现了用工短缺。
据浙江省就业管理服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第三季度全省劳动力缺口为29万多人,到了2007年,浙江省劳动部门指出,第二季度全省劳动力缺口约86万人,劳动力资源仍供不应求。第二季度,浙江省对专业技术人员需求量约为15万人,而这方面求职人数仅有8万多,出现了有岗位而无合适人选的尴尬。
实际上,用工短缺已经从沿海涉及到内地,呈加速蔓延趋势,随着我国经济战略调整,中西部地区开始迎头赶上,随着企业纷纷向中部地区搬迁,原来作为输出地的江西、安徽、湖南、湖北等省份的用工短缺现象也陆续出现。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情况在未来几年会出现变化,该情况在中国人口第一大省——河南省已经初现端倪,劳动力供应预计在2013年至2014年到顶。
河南目前有1亿左右人口、23200万富余劳动力,不仅是中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中国劳务工第一大省,到去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超过2200万人。不过总量增速近几年明显降低,2007年,新劳动力200多万,2009年则不到110万。
与此同时,作为“民工源头”的中国西部地区,也开始提高工资,完善社会保障,甚至出台政策,限制劳动力输出,与东部争夺劳动力资源。中国劳动力供应已发生由“无限供给”变为“有限剩余”的重大转折,意味着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将会经常出现。
12.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日前在天津举行的2009中欧社会论坛上透露,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人口已达1.69亿,且每年以1000万的速度增加,王振耀表示,1.69亿是个庞大的市场,可以撬动1万亿元规模养老产业。
曾有专家指出,养老产业是个龙头产业,不仅包括老年用品餐饮、医疗、房地产等产业,而且对上下游的产业,如建筑、钢材、水泥、机械、彩电等行业具有显著的经济带动效应,仅以养老床位测算,按照国际通行的5%老年人需要进入机构养老标准,我国至少需要800多万张床位,而现在只有约250万张,缺口达550多万张,以平均每张床6万元的建设成本,光床位建设就有3000多亿元的市场空间。再加上康复设施、培训基地等,还可以拉动至少1500亿元的投资。
13.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指出,近年来,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现象正由沿海向内地蔓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正逐步向供不应求转变。研究报告表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15岁到59岁)供给增长率在2004年首次出现下降,预测到2011年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开始不再上升,2021年开始绝对减少,该课题负责人、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呼吁决策者警惕:到2013年中国的“人口红利”可能转变为“人口负债”。
据人口学家统计,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口生育高峰,形成了当前和未来20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维持在65%以上的较高水平。这意味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实际上是享受了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10年内人口大幅增长带来的“红利”。在中国持续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资本贡献率为28%,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的贡献率为3%。其余全部是劳动力的贡献。
而这样的“红利”已不太可能在下一个10年乃至20年继续出现,1990年至2002年,乡村人口减少了2658万人,并且这一数字还在持续扩大之中,这意味着农民工的来源已经出现了萎缩。
各种迹象表明,中国劳动力不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中国的劳动力供求形势正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面对这一转折,靠廉价劳动构造经济起飞的“世界工厂”需要转换思维了。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终结,意味着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已走到尽头,发掘一条持续发展的替代途径至关重要。
14.“未富先老”的老龄化趋势,提前进入的低生育阶段,80、90后青壮年的新就业观,结构性劳动力失衡,都展现出不少专家的担忧正在变成现实,中国经济赖以高速增长的“人口红利”正在消失,十年后可能将难以为继。
一直以来,“人口红利”都被认为是造就“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重要因素。按照流行的观点,“人口红利”消失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三:其一,“人口红利”的消失将降低劳动力成本低廉的比较优势,使中国依赖出口的“增长发动机”大受影响;其二,“人口红利”的消失将降低居民储蓄率,影响到中国的资本形成,进而降低经济增长;其三,人口老龄化会给社会保障带来巨大挑战。
尽管对中国“人口红利”是否真的正在消失还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仅仅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的方式,将不能保证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三、申论要求
1.根据所给材料,归纳中国当前“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的原因。(30分) 要求:(1)紧扣材料,概述全面,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语言简练,表达准确。 (2)字数在350字以内。
2.参考所给材料,围绕“中国应如何创造未来的人口红利”,写一篇文章。(70分) 要求:(1)全面分析,自拟题目,不必以行政公文形式写作。 (2)论述深入,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 (3)篇幅不少于1200字。
参 考 答 案
1.答案提示
中国当前“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主要原因有:
一是生育高峰期带来的劳动力将逐渐减少。当前的“人口红利”主要得利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10年内的人口大幅增长所带来的丰富劳动力,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大幅降低。
二是人口结构提前进入老龄化阶段,老龄人口比例较高,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将逐渐降低,劳动人口抚养比加重,尤其是农村青壮年劳力逐渐减少,劳动力将供不应求。
三是农村教育水平发展落后,技能培训力度不足,导致农村劳动力素质与现代产业需求矛盾凸显,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将经常出现。
四是劳动力流动结构发生变化,农民工返乡就业比例加大,进城务工人员数量逐渐减少。
2.答案提示
积极应对 多措并举 创造新一次“人口红利”
“人口红利”是指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抚养负担轻,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口红利”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前十几年的高出生率带来了改革开放后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增加,使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获得充足的劳动力供应和廉价的成本,得以在国内外市场上占据优势,实现较长时间的经济持续增长。但近年来,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低出生率的效果逐渐显现,劳动力人口总量下降,结构性劳动力短缺由沿海扩展到内地。尤其是2010年各地“用工荒”的出现,预示着我国单纯由劳动力数量的增长带来的第一次“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依靠廉价劳动力起飞的我国经济到了转变思维的时刻。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只要我们积极应对,多措并举,我们还能创造出第二次“人口红利”。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要把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进先进科技和科学的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核心竞争力,规避当前“人口红利”枯竭带来的巨大风险,将经济增长的源泉从依靠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转移到依靠技术创新能力为主上来,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的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二是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提高人力资本积累。一方面要加大教育普及力度,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加大对职业培训学校的资金投入,制定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推动培训学校产学合作,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另一方面要扩大城市劳动力供给、抑制劳动力成本过快上涨,延缓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丧失的速度,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赢得时间。
三是高度重视“人口红利”,将应对当前“人口红利”期消失和创造新的“人口红利”提到战略层面上来。首先要把解决农民工就业、保障农民工权益纳入基层干部考核体系,增强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其次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广“新农合”制度,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减轻人口供养负担;最后要逐步转变城乡二元体制,促进农民工向市民转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
四是促进劳动力的有效利用。充分利用当前人口转变造成的人口年龄结构的特征所创造的财富,发展规模养老产业,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劳动力的流动性,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清除劳动力转移制度性障碍,促进劳动分配公平。同时,要缩小城乡劳动力价格差距,逐步实现全国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形成;提高社会的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适度后推社会劳动年龄、退休年龄,保持劳动力相对充足。
第一次“人口红利”行将消失是必然的,它带来的不仅仅是挑战,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倒逼机制,抓住这次机遇,积极创造第二次“人口红利”,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小康社会蓝图的实现,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第二篇:2016年苏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公务员报考指南公务员报考条件公务员报名入口行测专题申论专题2016年江苏苏州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了,你知道江苏苏州公务员报考的条件以及有什么招录岗位了吗,此次江苏苏州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991人,如果你符合下面的招聘条件那么便可以参加这一次的招聘考试喔,在2016年1月11日报名哦。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江苏苏州2016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苏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印发的《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各级机关、参公机关及省垂直管理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科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991名,其中:市级机关109名、市参公机关69名;县级机关577名;乡镇机关170名;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单位6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及定向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定向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苏州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以本科学历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
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12.报考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人员,户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13.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录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村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定向招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村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江苏省、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定向招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各县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1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职位; 我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职位; 1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3年1月1日以后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16.招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09:00至1月17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09:00至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1月11日09:00至1月19日16:00 。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办法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09:00-16:00 。 6.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7日09:00至3月11日24:00;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考试后,于2016年3月14日至15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阅。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数3倍的数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其市级主管机关组织并实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凭证。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其他职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结束后,先将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再将其乘以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折合分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或政审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直接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请关注官网信息,耐心等待。
七、体检和考察
1.2016年考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2.报考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在面试前安排。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评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省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放《录用通知书》。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
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系组织行为,如有需要,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体检后请考生注意浏览官方网站的信息,耐心等待。
招录相关要求详见《苏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把公务员“进口”渠道,杜绝公务员录用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整个考录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5210095。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省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考录事项由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
公务员考试网为你推荐2016年公务员面试热点汇总面试答题技巧:要素答题教你“快、准、很”公务员考试优秀申论范文7篇公务员考试行测答题技巧:求异论证给绿色发展装上指南针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担保物权不完美的改革与不改革的危机2016公务员面试热点:食品安全新规定公务员考试行测常用公式(2016年)
第三篇:2015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要求
2015年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一、招录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苏州市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201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大专学历的人员限苏州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
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苏州高校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视为具有苏州户籍; 12.报考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人员,户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13.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录对象为: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定向招录“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村(社区)服务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省、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大学生村官); 1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职位;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职位; 15.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2年1月1日以后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16. 招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有关政策解答详见《苏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报考时可选择在全省任一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 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其市级主管机关组织并实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凭证。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先将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再将其乘以50%,与面试分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吴江区、各县市的公布方式可自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照片两张、当场填写体检表。直接进入考察(政审)环节(指已通过体能测评及体检)的考生,请等待通知。
第四篇:2015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时间
2015年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笔试
1.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阅。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 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面试前组织体检的职位在考察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其市级主管机关组织并实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凭证。
第五篇:2018宿州公务员考试应届生界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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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宿州公务员考试应届生界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历年经验及人民日报微博消息,2018年多省公务员联考笔试时间预计为4月21日,安徽华图届时将提供2018宿州公务员考试应届生界定标准是什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8宿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http://ah.huatu.com/zt/ahskbm/ 2018宿州公务员考试笔试备考:http://ah.huatu.com/zt/ahgk/ 安徽华图温馨提醒广大考生:想要在竞争激烈的省考中脱颖而出,就要尽早进行笔试备考准备,安徽华图提供2018年安徽公务员/选调生笔试课程辅导(http://bm.huatu.com/zhaosheng/ah/gwybs.html),好课程,实战见证,帮你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2018宿州公务员考试应届生界定标准是什么?☆】
2018宿州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未发布,预计笔试时间为4月21日,下面向考生简单介绍安徽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界定标准供考生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告发布信息为准: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可以报考。2018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8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报考。
2.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
不是。职位中学历、学位的要求均为起点(最低)要求,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低学历、学位职位。
3.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4.是否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 不能报考。
5.是否可以凭党校学历证书报考? 可以报考。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
6.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不能报考。
7.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聘)、竞争(聘)上岗、职务晋升和调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遴选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能否报考? |
截至2018年9月30日满试用期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至2018年9月30日尚在试用期的,取消录用资格。
8、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民警察职位?
不能报考。但可以报考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