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共8篇)
篇1: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和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措施,继续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辖区各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对辖区所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集中教训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以及专家会诊查出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领导带班制度、教育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人员时限、预案是否到位。
3、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是否严格控制采场作业人数,小型露天矿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严禁无关人员通过,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7、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企业是否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否针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危害等级,分类制订整治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是否建立制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档案,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非煤矿山行业企业要立即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及要求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乡安办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点抽查阶段。乡安委会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此次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部门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各企业迅速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力量全面自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乡安委会对检查走过场、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防范遏制矿山事故这一目标,牢牢把握当地矿山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按照“依法整治、发展先进、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的基本要求,采取“打击、关闭、整合、改造、提升”等措施,全面促进矿山规模化、规范化、机械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
一是整治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行为。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对整改无望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二是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线索和案件移交机制。
三是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
反劳动纪律行为专项行动,对习惯性违章、盲从性违章等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导致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的严厉追究责任。
(二)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的整治 一是继续做好尾矿库“头顶库”整治。要进一步摸清尾矿库“头顶库”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指导尾矿库企业选择隐患治理、升级改造、闭库及销库、尾矿综合利用和搬迁下游居民等方式开展综合治理,做到“一库一册”和“一库一策”。要采取措施加快尾矿库“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进度,积极推进生产运行的“头顶库”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推动建立“头顶库”预警和应急救援联防联动机制,2017年底前要全面消除“头顶库”中的病库,进一步提升“头顶库”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继续做好地下矿山采空区整治。要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地下矿山采空区规模和分布状况,建立采空区基础档案,督促指导地下矿山企业选择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搬迁居民等方式开展采空区综合治理。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及时消除采空区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生产过程形成的采空区,严防产生新的采空区事故隐患。2017年底前要消除大面积连片采空区和尾矿库“头顶库”下方的采空区事故隐患。
三是切实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采空区治理、“头顶库”治理项目,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足额配套落实相应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设计方案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做好矿石清洗泥浆库和排土场的整治
一是按照浙安监管矿〔2017〕30号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矿山泥浆库和排土场的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开展泥浆库、排土场依法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整治。对在用泥浆库、排土场,必须限期补充完善相关设计、安全评价、审查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止排放,直到符合要求,方可恢复排放。
三是开展对矿山废土、废水乱排乱堆行为整治。执行五水共治和剿灭劣五类水的工作部署,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乱排乱堆行为。
(四)着力整治六类事故隐患
结合《2017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浙安监管矿〔2017〕27号)的要求,着力做好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透水、坠罐跑车、冒顶片帮、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要针对防范中毒窒息事故,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对未按照要求配备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二要针对防范火灾事故,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发生事故后严禁盲目施救,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上限处罚。
三要针对防范透水事故,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水害防治制度;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
四要针对防范坠罐跑车事故,加强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乘载人数30人及以上的提升罐笼必须
将每半年一次的钢丝绳检验报告(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每年一次的提升系统检测报告报送安全监管部门。
五要针对防范冒顶片帮事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矿山必须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要严格按照设计开采,及时处理采空区,确保矿房、矿柱参数符合要求。
六要针对防范边坡坍塌事故,严格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并确保道路上山,严禁“一面墙”开采;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必须进行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
(五)着力推动矿山整合技改和整顿升级
一要积极主动提请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按照“达标保留、改造升级、整合重组、淘汰关闭”的原则,进一步减少矿山数量,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二要联合有关部门,对缺乏技术、人才、资金及无能力整改隐患的矿山,以及受采空区、水害威胁严重的矿山,要依法予以关闭淘汰,对资源接近枯竭的老旧矿山,鼓励其关闭退出。
三要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合理配置采矿权,严防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大矿小开,以及一个采矿证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等无序开采。
四要推动扩大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矿种范围,进一步提高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五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仍在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主要井巷木支护等落后设备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落后任务。
(六)着力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依法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停产停建矿山工作程序,全面掌握停产停建矿山状况,严格执行停产停建矿山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制度。
二是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要将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计划,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停产停建期间所有不封闭井口必须安排专人值守。对停止运营的尾矿库,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
三是停产停建期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延期的,必须依法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或接到举报企业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四是加强对复产复工矿山的安全检查,严把复产复工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对复工复产无望和扭亏无望的矿山,要引导企业主动关闭退出。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
各市安监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及时统计上报整治情况,强化工作检查和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推动整治工作开展
各级安监局要以严格执法为手段,有效打击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或关闭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不按照要求开
展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矿山;整合安全生产相互影响的矿山,合理矿山布局;强制淘汰落后,促进矿山先进装备技术的应用;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投入,积极开展矿山规范化、机械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三)做好监督指导与信息上报工作
篇3: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探讨
组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充实安全管理人员队伍是安全管理最基础的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 该企业抽调符合资质的人员组建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除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外,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均拥有相关的上岗资质。同时还组建了由3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老矿山”组成的安全督导队伍。安全督导员须每天对各个关键安全点进行巡查, 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和纠正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行为。
2 狠抓员工队伍培训, 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根据经验, 绝大多数事故都是安全意识不足、违章操作造成的。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为此, 公司除了做好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特殊作业人员持操作证上岗的培训外, 公司内部经常性组织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每季度抽出一天时间进行集中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学习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公司注重以企业文化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 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月, 通过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的知识竞赛、安全知识答卷来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此外公司的简报辟有“安全广角”栏目, 公司的宣传橱窗每期都有安全专栏, 通过宣传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知识、公司安全工作先进人物材料, 通过企业文化的形式, 让安全生产意识潜移默化扎根在每个员工的心中。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用制度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在短期内制定了包括《安全确认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安全交接班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关键岗位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在内的共计22项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注重制度的落实, 加强安全考核力度和安全责任的追究, 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4 通过例会及安全生产专题会来安排落实检查安全工作
公司每周四要召开一次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生产例会。例会的第一项就是由安环部负责人通报上周各部门安全生工作开展的情况, 对一些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布置下周要开展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各部门须对前一周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反馈。通过这种互动的形式, 形成了各部门对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此外, 针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专题会议,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总结全公司上月的安全工作, 部署下月安全重点工作。使各级管理人员更加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5 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监督、协助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为此, 他们主要开展了下列日常工作:
(1) 强化安全责任制每年初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下级对上级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附带有安全合同及安全责任书, 使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协作单位都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2) 规范建立安全档案设计制作各类安全环保管理报表, 要求各单位按时上报、存档。通过上报报表的形式督促各单位及时检查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状况, 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3) 开展安全考核及时改进、完善对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考核办法, 每个月进行一次考核。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实施办法》, 对违章违规行为坚决进行处罚。
(4) 加强现场安全督查和指导专职安全员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单位必须严格按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对重点部门、事故易发部位现场、安全基础设施和汛期灾害预防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不留任何死角,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期彻底整改。
(5) 完善安全设施为从根源上堵住安全漏洞, 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各项工程的施工设计, 对设计方案的安全性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的安全措施, 使设计方案更加合理, 在安全上更加可靠。同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对旧矿区欠规范的井下电缆、风水管路、铁道的标准化敷设、主巷道水沟硬化及废旧巷道封闭等按照现场达标要求进行整改, 根据矿区井下的实际情况, 对通风系统进行改造, 形成合理的通风系统。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 关键性的作业现场都悬挂有不同种类的安全警示牌。
参考文献
[1]叶建华.论矿山安全文化建设[J].现代商贸工业, 2009 (03) .
篇4: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概况
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省“水泥热”的兴起,带动了灰岩矿山开采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我省的尤溪、大田、安溪等地。大部分的灰岩矿山采用了地下开采方式,并且都没有进行开采设计。
矿山生产安全性较差,这给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目前我省灰岩矿山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多数矿山没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
(2)没有采用规范的采矿方法;
(3)矿山没有采用机械通风的通风系统,无法保证井下作业场所有足够的新鲜风量,没有建立完善合理的排水系统;
(4)有的将整座矿山人为分成小矿点进行开采,不但矿产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和利用,而且使开拓、采矿、排水、通风、安全环节均产生相互干扰,增加了生产成本,人为地造成了不安全隐患,影响了开采作业的正常进行。
2、整改思路
做好矿山的安全工作必须结合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开采规划,矿山应遵守地下开采的规律,首先进行开拓工作,在开拓工作结束后,布置矿房,进行采准、切割工作,形成矿房后才能进行采矿、出矿工作,从技术上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
省内灰岩矿山可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采空区分布的具体状况进行开拓工程布置。在开拓工程完成后,矿山形成新的独立的运输、通风、排水系统,并形成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表的安全出口,在原采空区内不布置任何采矿工程,井下开拓工程的布置或矿房的布置与原采空区之间应留有大于15m间距的保安矿柱,以保证今后井下开采生产安全。
矿山井下生产应严禁滥采乱挖。正确合理地选择采矿方法,能充分、合理地开采地下矿山资源;正确合理使用正规的采矿方法,可利于生产管理和实施强化集中开采,并能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在开采过程中安全生产和良好的作业条件,同时保证矿山能安全持续进行生产。
个别矿山存在多处开采矿点,形成各自为政的状况,严重地影响了矿山生产安全,此类矿山应进行联合开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采,使矿山开采一体化,既改善矿山开采条件保障安全,又充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延长矿山开采服务年限,这样才能达到标本兼治。
3、整改主要技术方案
(1)矿山开拓
矿床开拓是矿山建设的长远大计,开拓工程布置应符合基建量小、基建时间短、投资少、工艺简单、合理、管理方便、生产安全、可靠等条件,一旦建成就难以改变,并影响到矿山今后的经济效益。井下矿山必须遵守“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原则,这是矿山持续安全生产的保证。我省灰岩矿山大多数是在掘进中遇见矿石就进行开采,这种破坏性开采的短期行为,致使矿山掘进工程长期严欠帐”的现象十分的普遍存在,生产不安全隐患日益严重。因此现有灰岩矿山应首先重新布置开拓工程,结合省内灰岩矿山地下开采多使用农用车运输矿石,开拓工程的布置继续采用现有的平巷开拓方式或斜坡道开拓方式,同时根据省内灰岩矿山年产量多在10万吨以上,以及现有所使用的运输车辆的宽度和高度,平巷或斜坡道的断面取60x 35m(宽x高),斜坡道坡度取10%。开拓工程结束后,使地表与矿床之间形成一条完整的运输、通风、排水、动力供应等系统,并形成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开拓工程是矿山建设及今后生产的安全保障,既改善井下工作环境,同时又可消除矿山独头工作面不安全隐患。
(2)采矿方法
科学选用采矿方法也是井下生产的安全保障。省内灰岩矿山除南平后谷石灰石矿山和南靖下岭石灰石矿山采用浅眼留矿采矿法进行开采外,大部分矿山的采矿是在掘进好的巷道中进行扩帮、挑顶,随着开采工作面向前推进,原有的采空区变成井下通道,作业人员及运输车辆来往于高达20—30m采空区之下,不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最终可能发生恶性伤亡事故。为了杜绝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禁止使用滥采乱挖不规范的采矿手段,采用正确合理的采矿方法。
省内灰岩矿床多为浅海相沉积类型,且多呈厚、巨厚层状产出,除岩溶及断裂溶蚀带外,石灰岩与围岩总体稳固性较好,根据灰岩矿床的赋存条件以及我省南平后谷灰岩矿山地下开采成功使用的浅眼留矿采矿方法的经验,灰岩矿山地下开采的采矿方法可采用施工简单,便于操作的浅眼留矿采矿法,有条件的灰岩矿山也可采用分段采矿法:正确合理地使用采矿方法,可以根本上杜绝作业人员长期处于采空区下工作的不安全隐患,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通风系统的建立
矿山在凿岩、放炮矿山在凿岩、放炮以及农用车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造成极大威胁。现省内灰岩矿山井下的通风多采用自然通风形式,并且没有形成井下通风系统,无法解决井下空气污染状况,作业人员长期在空气严重污染的环境中工作,因此矿山必须建立采用机械通风的通风系统,使井下作业地点有足够数量的新鲜空气,稀释和排出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爆炸性气体、粉尘及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尾(废)气,确保作业地点良好的空气质量,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4)排水系统的建立
我省灰岩矿山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排水问题,采用平巷开拓的矿山没有布置排水沟,井下水直接从巷道中排泄出来;采用斜坡道开拓的矿山,井下没有设置水仓,只是在斜坡道底部附近挖个小坑,由水泵抽出至地面。矿山排水问题没有解决好,不仅生产成本增高,经济效益降低,还会引起设备人身事故,而且会危及矿山的生产寿命,因此矿山也需建立排水系统。
采用平巷开拓的矿山,应在巷道边设置水沟,井下水由水沟直接排出。
采用斜坡道开拓的矿山,应先进行水仓、水泵房的施工并按井下排水的有关安全规范,排水设备“至少应有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其中任一台的排水能力必须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两台同时工作时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的要求进行设置。矿山解决好排水问题,不仅能促进生产,确保安全。有的矿山还可以将排出的水综合利用,变害为利,将能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4、结束语
篇5: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上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要求,特制定我镇矿山、尾矿库、交通、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交通、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组 长:张文强;
副组长:袁建军、邓文星;
成员:安监站驻矿安监员,中学、小学、卫生院、派出所负责人。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 2011年5月20日开始,至2011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交通、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安全领域。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瓦斯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瓦斯监控设施设备、瓦斯检查“三对口”情况。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臵、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煤矿井下设备防爆情况、防护装臵、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采掘布臵情况、有无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爆破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煤矿“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等。
10、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井下巷道密闭、安全警示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三)交通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监督区教育行政部门与使用校车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幼儿园综合考评内容。
2、检查校车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状况,对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未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学校依法处理,对存在12分、发生闯红灯等安全隐患驾驶人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3、超载、疲劳驾驶;
4、随便占道,影响车辆行驶。
(四)学校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落实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活动情况;各类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2、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大检查情况。
3、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新学期 5分钟安全教育安排,防溺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学初学校安全教育、新生安全教育、重大节日前安全教育、疏散演练、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氛围等情况。
4、重大节日前学校安全检查情况,国庆长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监管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值班安排等。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是否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报所在地市、安监局备案。
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否对本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制定监控措施。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检验、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其他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有效、完好。
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和教育。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编制符合国标要求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销售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向用户提供。
8、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完好、有效。是否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装备、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根据企业性质、大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根据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否通过消防检查。
10、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发运单位是否对承运车辆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资质、车辆核定装载质量、实际装载质量、发运时间以及查验车辆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告示牌”是否规范、“毒”“爆”文字是否规范的情况进行登记。是否存在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车辆运输现象和超载现象。
11、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六)消防安全主要内容
1、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订立和执行情况;
2、要害部位和重点工种人员是否有岗位消防责任制;
3、过去有无火灾及原因,现在改进情况;
4、各种物质保管和贮存方法,有无爆炸、自燃起火的危险;
5、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6、平面布局、建筑结构、水源、道路、安全疏散情况,是否有疏散人员和 物质的计划,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7、用火装臵或设备的安装使用以及管理情况;
8、消防器材装备的设臵、管理和维修情况、消防器材存放位臵、使用方法,大家是否熟悉。
(七)公众聚集场所检查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责任人是否明确;
2、防火巡查制度是否建立,巡查的部位、内容、时间是否明确;
3、消防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封堵;
4、疏散门的宽度和疏散出口的数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要求;
5、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缺少、损坏或标志错误;
6、疏散照明、防火门、防火卷帘是否缺少、损坏;
7、单位是否制定了人员自救逃生预案;
8、职工掌握消防常识和应履行的组织引导群众疏散义务教育是否落实;
9、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八)建筑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日常检查。
2、外脚手架
3、“三宝”及“四口”防护
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防护,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通道口防护,阳台、楼梯、屋面等临边防护。
4、施工用电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11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镇安监站。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单位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 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新庄镇人民政府
篇6: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转作风、下基层、促落实”督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琼安委〔2013〕4号)和201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省井工矿山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3年井工矿山安全生产督查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重在落实”的工作原则,贯彻落实“转作风、下基层、促落实”的工作要求,组织力量深入井工矿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采取联合执法、下发督办令、整改令等方法,全面排查企业在责任制落实、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现场作业及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督查工作,督促井工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和完善井工矿山安全监管措施,建立监管部门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动作为、自觉落实、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矿山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 1 - 成立省井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学健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
成员:省安监局、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公安厅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
四、督查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市县有关部门开展井工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和井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帮助企业查找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一)检查市县安监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1.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井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安监管二〔2013〕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井工矿山的安全监管。
2.每季度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内的井工矿山、尾矿库进行至少一次的现场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矿山标准化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以及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等方面的内容。
3.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检查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省安监局下达的整改指令和整改要求。
4.完善井工矿山、尾矿库安全档案。按照一矿(库)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档案。
- 2 - 5.及时收集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督促井工矿山企业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以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安排等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安监局。
(二)检查井工矿山企业工作落实情况
1.贯彻《22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2.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生产班组、重要岗位,要在班前、班后及生产过程中对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并做好情况报告、工作记录、情况交接等工作。要按照《22号文件》附件中各类检查表的检查内容,组织业务骨干和有关人员,定期对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时报送安监部门。
3.在雷雨台风季节前或重要时段,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组织力量重点对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系统、选矿厂设施设备,以及尾矿库监控监测及防洪措施等进行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要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抓紧建设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
- 3 - 系统”,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检查验收。
5.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标准化管理的积极性,发挥标准化建设在企业本质安全管理的作用,确保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运行。同时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做好井工矿山提升机系统、主通风机系统等重点设备设施的自检,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年度检测检验工作。
(三)检查井工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
(2)没有制定或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没有相应记录。(3)没有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没有相应记录,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未张贴在井(洞)口,并报送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
(4)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5)没有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2.矿产资源开采方面
(6)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7)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采和布置采场,未预留矿柱的。3.设备设施方面
(8)提升系统缺少防坠、防过卷装置,或防坠、防过卷装置没有定期进行有效性试验、检验的。
- 4 -(9)斜井提升系统没有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下部车场没有设躲避硐室的。
(10)行人天井没有按要求设置人梯,行人斜井没有按要求设置行人台阶与扶手的。
(11)电气线路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敷设,电气设备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配备和安装。
(12)安全警示标志没有按照要求设置。
(13)选矿厂等矿山机械转动部分没有安装防护设施,登高作业平台没有设置防护栏杆的。
(14)未按照要求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
(15)没有制定并落实地面、井下防火制度;主要进风巷道、机房、硐室和仓库等设施没有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未设置防火标志,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4.作业条件方面
(16)超过6米的独头巷道(采场),没有使用局扇进行机械通风的。
(17)没有制定并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未摸清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及废弃采空区积水情况,没有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洪、防透水、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
(18)采空区未按开采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地表陷落区域内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栅栏。
(19)地下矿山没有按有关规定形成两个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不通畅的。
- 5 - 5.尾矿库管理方面
(20)没有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没有按照设计规范排放尾矿的。
(21)尾矿库库内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观测设施、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没有满足设计要求的。
(22)没有落实防暴雨、防山洪的措施,应急物资器材配备不充足;汛期前没有开展检查、维修和疏浚排洪设施,确保畅通,没有有效清除排洪口周边杂物。
(23)三等以上在用尾矿库未实现在线监测。
五、督查方法及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督查工作内容,各相关市、县安监局和井工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于4月10日前分别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井工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底前,井工矿山企业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和《22号文件》中的检查内容,开展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装置和重点场所的检查,全面排查、治理、整改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要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的安排部署、排查治理隐患的内容、数量、责任人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
- 6 -(三)市县检查阶段:5月上、中旬,由相关市县安监局组织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于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上报省安监局。
(四)省级督查阶段:从5月下旬开始,在企业自查和市县安监局检查的基础上,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相关市县安监部门和井工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按照督查内容,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工作资料、现场检查及询问作业人员有关情况等方式,全面检查和了解市县安监部门和井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共同研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和加强井工矿山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同时,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省安监局将对相关企业下达督办令或整改令,并要求所在地安监部门抓好企业限期整改的督促检查。
(五)巩固治理阶段: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省督查组将于10月份组织一次督查工作“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井工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以及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隐患和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的企业,将责令其停产整顿,情况严重的将依法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市县安监局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井工矿山企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深入企业排
- 7 - 查安全隐患。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类隐患和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井工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充分发挥一线员工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和隐患排查记录台账。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确保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及时限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篇7: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和运输管理秩序,加快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切实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根据矿产资源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工作目标
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对全市所有石灰石矿山开展全方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重要道路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石灰石矿山企业。通过专项整治,使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明显好转,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是否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开采,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是否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材料或产品堆码场是否按要求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
(二)加强矿山生产安全管理。矿山开采生产是否按台阶方式进行;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工业广场布局是否合理、场地是否清洁有序;材料或产品堆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强化矿山运输监管。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装车,装载是否超标超限;运输车辆是否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是否散落碎石影响公路路面平整,是否违规占道堆码;公路损坏及修复情况。
(四)落实植被恢复措施。是否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及时实施治理恢复;是否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相关手续;采矿权人是否履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采空区植被。
(五)做好矿山环保工作。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评”,是否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产生的废渣、废水进行规范化处理;在破碎、筛分、落料、装卸、转运等生产的各个环节是否进行湿法作业,消除扬尘污染。
(六)加强火工产品管理。火工产品的销售、运输、保管、爆破的实施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9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矿权出让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的通知》(市政府办〔2014〕62号)文件执行情况。
三、整治方式及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区市县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按职责开展督促检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15年1月15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前锋区、华蓥市、邻水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2月5日前完成自查并整治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2月10日前报市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检查督导(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3月10日):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专门督导,各负责督导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对负责方面工作进行不低于2次的现场督查指导,督查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整治办。现场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整治办汇总后统一通报相关区市县,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驻市新闻媒体由整治办协调,根据督查责任单位的申请参与检查工作。
(三)整改验收(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底):相关区(市)县对发现问题和市整治办通报的问题要庚即安排进行整改,落实责任,确保在3月20日前整改到位。市整治办将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进行逐项验收,同时搞好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上成立广安市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席世洪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作为整治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督查检查具体工作。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整治,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矿产品运输秩序整治,市林业部门负责矿山植被恢复措施落实情况整治,市环保部门负责矿山环保工作情况整治,市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火工产品管理情况整治,涉及矿山开采秩序整治由市整治办直接负责。
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直接抓。要组织强有力队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抓好辖区石灰石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石灰石矿山企业业主主动配合矿山秩序专项整治;要大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开展。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宣传,主动配合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敢于动真,碰硬查处。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肃查处。对无证和未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手续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采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停产整顿,停供火工产品;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矿山采取严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顶格严惩;对超载超限运输产品的车辆和随意堆码占道的企业从严惩处;对恶意破坏森林植被、不依法进行使用林地审批和按要求恢复植被的坚决查处;对检查中违反川府发〔2014〕59号、市政府办发〔2014〕62号文件规定的矿山一律按要求进行整顿关闭。
篇8:浅析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 矿山企业中的人员流动也越来越快, 这就造成了人员素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另外矿山的安全体系问题、矿山的教育安全培训工作的形式落后问题等都对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需要我们从多方面治理, 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在矿山企业中, 目前来说很多中小企业和中小矿山, 技术不够完善, 没有良好的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基础薄弱, 管理松弛, 技术落后, 从业人员素质低下, 安全条件较差;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就需要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对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相关文件, 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进一步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针对本地本单位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从而才能降低甚至遏止矿山企业事故的发生。
2 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严格落实相关文件
落实安全文件, 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目标管理为导向, 分解、落实, 使部门、班组、岗位明确企业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严格遵照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负责制, 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风险预控到位;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监察协调指导作用,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 突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抓人员培训, 抓规范操作, 抓隐患整治, 抓应急演练, 逐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强化体系落地, 推动储运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以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上线为契机, 对现有的体系运行状况改进、补充、完善。挖掘地面生产系统建设亮点和持续增长点, 在人员素质和现场风险管控方面挖潜力, 做亮点, 在体系落地的核心方面达到风险人人会识别、现场处处会管控, 真正培养出一批本质安全体系体系建设的带头人。
2.3 加强矿山安全监督机制的健全
矿山安全监督工作实施动态评估制度, 通过长期不间断的监督与评估, 促使各企业重视安全生产的投入与培训工作;在执行监管工作过程中, 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监管程序与各项规定, 依法监管, 不徇私情, 不以权谋私, 以服务生产、服务群众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 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及时解决。抓好外委队伍监管, 实现安全管理均衡发展。制订外委单位安全监管流程, 外在监管和自主管理双管齐下。严格签订安全协议、交纳安全保证金, 外委单位要依据承包业务和作业流程全面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 另外, 监管部门也要规范行业准入手续, 对于不符合生产资质的企业, 坚决拒绝, 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的关卡。
2.4 改善安全管理模式
矿山企业应注重企业文化内涵的建设, 从职工整体素质的提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用人方面, 要进一步完善用人制度, 对于各项专业技能水平不一的职工要能根据职工的特长及能力安排合适的岗位, 杜绝管理阶层中, 尤其是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中存在能力和岗位不符的情况发生。另外加强购置安全设备的资金投入与管理。从硬件及人为两方面强化安全生产的落实。最后, 加强安全生产的重点监察, 实施动态监察管理, 加强现场监管力度, 将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纳入到业绩考核中, 以此激励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重视生产的安全性。
2.5 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抓住员工基础安全教育培训不放松, 尤其是一线员工对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理解和应用, 以培训促进岗位员工风险管控能力;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电气焊、电工、电动葫芦操作工等人员培训的继续教育工作, 切实提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业务保安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短信平台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技能竞赛, 将技能比拼、岗位双述竞赛活动持续开展, 实现以技能保安全、以岗位保安全;强化应急救援培训, 继续推行每月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季一次消防处置方案演练, 全员参与, 切实提升一线员工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2.6 建立健全企业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员工工作环境的好坏, 决定了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员工的身心健康。矿山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多变性不受人为因素的控制, 但可以通过人为加以改善。通过治理工作现场环境,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具有实际意义。张贴安全规范制度与章程, 挂安全生产标语的宣传形式显然不能引起员工的足够重视。应采用现代化的宣传技术, 通过多媒体、相关的新闻、法制节目、影视节目等多种形式的宣传, 让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在职工心中留下形象、深刻的印象, 激发员工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热情。只有将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才能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对员工的教育无形中会转化成企业的文化, 变为企业隐形的市场竞争力。
2.7 注重细节, 应用科技
以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为方向, 积极推进先进科学技术应用, 将先进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国家或政府应加大矿山领域先进技术设备的研发力度, 促进科研成果转为生产力的进程。不断提升地面生产系统的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积极创新家访、家庭联保、师徒结对等工作的新方法、新形式, 提高岗位员工自保、互保意识, 创建凝聚人心、奋发进取具有储运特色的安全文化。
3 结语
综上所述,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效益和人员人身安全, 这就需要我们认识到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针对矿山管理安全的问题采取措施, 不断提高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 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 提高企业效益, 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建科, 赵千里, 左福国, 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新体制的建立与实践[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3, 13 (2) :43-46.
[2]唐阳, 王茜婷, 王欣, 等.小议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J].资源与产业, 2009, 11 (2) :82-84.
[3]孙志刚, 王春辉.如何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J].科技资讯, 2012 (32)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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