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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苏安监[2008] 63号 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苏安监〔2008〕63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
苏安监〔2008〕63号
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 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化工生产专业性强,工艺复杂,且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点,危险源点多,易产生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难度大。我省化工生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多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提高企业安全保障程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7]96 号)的实施,现就建立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企业日常自查、企业聘请专家检查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服务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
二、总体要求
1、落实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化工生产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认真落实企业日常安全检查。
2、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化工生产企业要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健全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企业应聘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或委托有能力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协会或行业学会(以下统称“社会中介组织”),定期对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实解决化工生产企业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的问题。
3、明确聘用双方权利、责任。企业应与聘请或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签定定期安全检查协议,明确在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中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安全检查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
4、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台帐。企业应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以及整改完成情况。
三、专家的有关要求
1、资历要求。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农药化肥、油漆涂料、专用化学品及化工机械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化工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2、知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具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专家来源
(1)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化工科研及设计部门中的化工安全专家; (2)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化工安全专家。
各地可依托具有安全技术服务能力的社会中介组织向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安全技术服务事务所,开展向中小化工企业派驻安全工程师的安全技术服务。
4、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要求。受企业聘用的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四、专家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方式
1、安全检查频次。对采用硝化、氯化、氟化、加氢、重氮化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被确定为红色监管等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其他危险程度较低的化工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具体检查频次由企业与所聘请的专家共同商定,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每次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名,其中有1名为化工工艺方面的专家。
中央直接管理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除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外,还应按本意见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台帐。所聘请的专家,可在企业内或本系统内选择。
2、安全检查内容。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应着重于企业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主要检查企业安全设施运行及其完好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符合情况、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专家和企业分别留存,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4、事故隐患整改。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企业应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保障安全的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5、事故隐患整改复查。专家可针对企业隐患情况,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也可于每次专家检查前,对上一次检查出的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也应如实进行记录并存档。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统一表式,以便建档和备查。
五、监督管理
1、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快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推进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建设。企业聘请专家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必须于200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企业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实施后,各级安监部门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7]96号)中有关聘请专家对现场安全状况抽查的内容,可改为对企业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2、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本地的化工专家库,细化行业分类,调整专家库人员结构,专家库人员名单应向企业公开,为企业聘请专家提供帮助。企业聘请的专家应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3、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各地应迅速将本通知下发到辖区内所有的化工生产企业。各地在本意见试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及时反馈省安监局危化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
第二篇: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四)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标准。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身的习惯和传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由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四类组成;按照标准化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规章制度分为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标准;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一般分为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三大类。
为便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体系,下面以安全系统工程原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求,对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进行说明,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补充和完善。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指标,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控制的主要措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等内容。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3)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安全分析会议,定期安全学习制度,定期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等内容。 (4)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条件、相关资质审查、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内容。 (5)安全措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措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根据国家、行业新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后,生产经营单位临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费用来源等。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内容及管理。 (7)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手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存放的条件及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 (8)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应包括:应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内容。 (9)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标准,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现场保护、资料收集、相关当事人调查、技术分析、调查报告编制等;还应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流程、内容等。
(1O)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组织机构、日常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原则、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定期试验;定期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等内容。 (11)应急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和培训等;明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等内容。
(12)安全奖惩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奖惩的原则;奖励或处分的种类、额度等内容。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内容。还应明确各项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及考核标准等。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领取程序、使用前检查标准;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3)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种类、使用前检查标准、定期检验、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 (4)特种作业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作业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特殊作业是指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包括作业的组织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内容。 (5)岗位安全规范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除特种作业岗位外,其他作业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 (6)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职业禁忌症,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标准等,女工保护,以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 (7)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制度,如工作联系单、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作业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等内容。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三同时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执行程序;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 (2)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内容。 (3)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 (4)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或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取得和管理等内容。 (5)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对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内容。 (2)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风等管理标准;以及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内容。 (3)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尘、毒、噪声、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验及控制等管理内容。 当然,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各不相同,这里所指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其中每个制度又可以分解成若干个制度制定。但是,只要每个制度能够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标准明确,就能够用于规范管理或作业行为,就是一个好的安全规章制度。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认真策划,建立起严密、完整、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并按照体系的运行管理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有了基本保障。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方面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另一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一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落实。二是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总要求是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具体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5、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长
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岗位工人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岗位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多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要根据其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确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还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没有统一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需要指出的是: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小结: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这些是本讲的重点内容。
第三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1 探讨公司化改组后的安全管理思路,完善安全机制
1.1 电力企业改制后,将以资产为纽带,实行商业化运作。在电力体制改革中,企业的安全工作需要对传统的管理格局、工作方法加以调整。
1.2 在企业改制或改组过程中,应坚持“六个不变”,即“安全第一”思想不变;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变;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不变;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不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依靠企业职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传统不变。
1.3 各级领导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三亲自”、“四到位”,即对安全工作亲自组织安排、对安全生产亲自组织分析、对重点安、反 措计划及安全整改措施亲自检查落实,和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落实考核到位,促使安全管理步步到位。
1.4 安全生产考核要强化经济效益指标,淡化对故障次数、安全天数、机组长周期记录的考核,要从严对发生了故障后引起的少发电、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及“三不放过”执行情况的考核,以及对人身事故的危害性及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认真考核。
1.5 全厂上下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行全面安全管理、全过程抓安全、全员保安全的新格局,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围绕安全生产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6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由厂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对全厂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提出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此外,生产、交通、 多经及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今后安全工作措施和对策。
1.7 各级生产领导及管理人员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管理生产的同时, 必须负责安全工作,做到管理生产与抓安全同步。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变管结果为管因素, 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变粗放型管理为严细型管理,变管事为主为管人为主。
2 实行企业法制化管理,建立监督机制
2.1 实行企业法制化管理,首要一条是要严格执行制度。这就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2.2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认真执行厂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到位标准;经 常与分管部门的一把手研究安全工作,并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安全生 产突出问题。 2.3 坚持“分级控制、分口把关”的原则,在检修、运行、交通、多经方面分口抓安全,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逐级签订责任状。使每个单位、每个领导、每个管理人员、 每个工作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并切实落实。
2.4 安全监督和防火监督工作具有强制性,各级领导应支持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对各级 安监部门及消防队下达的安全整改指令,各单位领导必须负责组织落实;一时因技术难以落实的,应有防范措施,并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
2.5 安全监督人员实行聘任制,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及厂制定的安全监督职责和职权,真正上岗到位,保证做到“三不断线”,即反违章监查不断线、重点检查现场把关不断线、措施整改追踪处理不断线,消灭安全管理上的死角和工作中盲角,实现全过程的 安全监督。
2.6 认真落实各级技术责任,搞好五项监督工作。要确实抓好主辅设备检修,质量监督验 收,提高检修工艺水平,逐步推行大的检修项目监理制,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网作用,突出抓 好化学、绝缘、金属等技术监督工作,防止恶性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2.7 厂工会要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等3个条例,做好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各级工会安全监督作用,依靠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3 宏观上控制重大事故,微观上抓好班组控制异常、未遂和个人控制差错及违章
3.1 认真搞好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定期安 全活动。春季安全大检查时间为每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由安监处牵头做好组织安排工作; 迎峰设备安全大检查时间为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由生技处牵头做好组织安排工作,对 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负责对其检查考核。
3.2 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性评价制度。每年各生产单位要结合春检认真进行安全性评价普查 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统一汇总,并安排制定整改方案逐步实施;在迎峰检查中要针对 设备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3 分项按专业落实20项重点反措及安、反措计划的执行。运调处负责部20项重点反措落 实督查;生技处负责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安监处负责安全措施计 划的编制,并督促检查完成情况;供应处保证安、反措计划材料物资;财务处保证安、反措 计划的资金。每月底安全生产例会上要对上月安、反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未完成 的列入月度考核;每季度由总工牵头召集各生产单位对上季度20项重点反措和安措计划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下季度安、反措计划。
3.4 实行重大隐患请示报告制度。通过安全性评价和重大设备隐患评估,各级技术管理人 员要掌握所管辖设备存在的隐患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 施,对落实情况要跟踪检查监督。
3.5 各单位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及设备专责人,每周要对所辖设备进行一次专题检查, 查找事故隐患及安全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
4 加强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做到标本兼 治,“软”、“硬”齐抓,促进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4.1 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坚持做到“三不一实”,即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凑数量、 注重实效。安全标准班组不是一劳永逸,通过检查、复查、互查等手段,使之不断完善与提高,优者保留,劣者淘汰。
4.2 坚持搞好班组安全日活动。要保证班组每周的安全日活动不少于2~3 h。活动的主题 除了上级明确的外要结合本班实际进行;做到“四有”,即有活动内容、有分析总结、有改 进措施、有参加人员讨论发言记录。
4.3 要加强班组规范化管理,各车间每月要对所属班组进行打分排队,树立典型,鞭策后 进。对未达到安全合格的班组或连续三次考核后三名的班组长要免除。厂安监处(办)每季度 对各车间班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若被抽查的班组不能很好地抓安全管理,建议对班 长进行调整。
4.4 要重视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问题。
5 严格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大反违章力度,重奖重罚,严格考核
5.1 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安 规》、“两票”及危险因素控制卡、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消防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执行。要严格落实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和检修人员设备专责制以及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责任制 度。凡是因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或有章不循,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责 任者严格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责任者涉及到领导人员,也应加以处理。
5.2 严格重大操作领导把关制度,运行工作要做到“三抓三查”,即抓监盘纪律、抓精心操作、抓勤调整;查两票一卡执行、查交接班制度、查巡回检查的执行。要严格执行紧停规 定,当机组出现紧停规定中的所列情况时,若未能紧停,不论是否构成事故都要中断单位安 全纪录,对故障单位领导要加重处理。
5.3 成立以厂长助理为首的反违章领导小组,厂安监处处长任反违章纠察队队长。 5.4 反违章的重点放到班组作业现场,明确班组长是反违章第一负责人。 5.5 加大反违章力度,严禁习惯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
6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强化职工技术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
6.1 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全教育室的作用,抓好专题安全教育和违章下岗职工教育,进一步 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各级人员的法制观念。 6.2 党政工团齐抓安全思想教育。厂宣传部门、新闻中心围绕安全重点,在提高人的思想、 规范人的安全行为方面做好针对性宣传教育。
6.3 切实做好新入厂人员和实习生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培教中心、干部处、劳资处及有关用人单位,都要对新入厂的大中专及技校毕 业生进行入厂前安全教育和上岗前培训。对临时工也要进行三级专题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 合格才能进入现场。 6.4 组织职工学好规程制度,每年“五一”前组织《安规》及消防规程考试;国庆节前组织运行、检修规程考试。每年“119”消防日在全厂进行一次消防普及教育,此外,每季度 车间进行一次小型防火反事故演习,每半年厂部组织一次全厂防火反事故演习。 7 严格故障调查分析和报告制度,从严考核,真正做到“三不放过”
7.1 凡发生事故、障碍、严重异常、恶性未遂等不安全情况,都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 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对策、认真统计和严肃处理。
7.2 故障发生后,运行班长(单元长)应及时报告值长和主要领导;值长(单元长)应及时通 知安监人员到现场调查、索取资料,必要时通知有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发生停机事故后,值 长应及时汇报厂主管领导,同时汇报安监、运调、生技处处长,并及时组织初步事故调查分 析会。发生二类以上障碍由车间主任负责调查分析,涉及到两个车间由部(公司)或分管副总 主持分析会;发生事故由部长(经理)主持调查分析会;涉及到运行、检修两个系统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主持调查分析会,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分析会;发生重大 事故或恶性人身事故,由厂长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厂有关部门及上级对口部门负责人和专 业人员参加。 7.3 吸取事故教训要做到小题大作、举一反三,凡发生不安全情况,各级安监人员要一追 到底,认真统计考核。
7.4 发生质量故障要从管理上做到不放过,实行说清楚制度,故障分析报告除给厂长、书 记、生产副厂长(总工)外,还要给安监处一份,作为全厂安全生产分析和改进工作培训材料。
7.5 安监处(办)要严格执行厂部《关于从严考核中断安全记录十条规定》。若发生人员责 任造成的不安全情况和严重违章作业,根据事件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单位负责人在一定场 合和范围内“讲清楚”。
8 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树立创一流、争第一思想
8.1 号召全厂职工为安全生产多做贡献,争做“五无”安全标兵(无事故、无障碍、无异常、 无未遂、无差错),争当安全生产的模范。要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多为安全说一句话、多 消除一项缺陷、多办一件好事活动。要继续认真搞好运行“千次操作无差错”和锅炉参数“三 稳”的竞赛活动,促进机组安全运行。
8.2 认真组织各生产单位开展长周期安全 记录竞赛活动,安监处每月5日前要通报全厂各单位上月安全生产记录。运调处要组织搞好 机组长周期和运行专业短周期无故障竞赛活动。厂部对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单位和为安 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8.3 安全生产政绩要作为厂部年度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的主要考核条件之一,要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工作到位和班组安全标 准化建设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9 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9.1 厂工会、劳资处、安监处每季度要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检查。 9.2 厂工会要组织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下 发的“三个劳动保护监察条例”,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9.3 认真落实省局“关于电力生产作业中控制危险因素的决定”,严格执行《安规》及小 型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开展工作危险预想,做到每项工作都有危险因素分析和防范措施。
9.4 班长要与职工签订“三不伤害”保证书,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做到“我要安全、我 为安全、我保安全”。
9.5 搞好安全设施标准化,强化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为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10 加强承包工程、多种经营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0.1 加强承包工程安全管理,签订发包合同前,要与承包工程单位签定《承包工程安全责 任书》,并通知承包工程单位负责人,将施工安全措施送交安监处审查,并交安全抵押金。 10.2 加强多种经营、后勤服务系统的安全管理,厂实业总公司安监机构负责全厂多种经营 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各多经单位及后勤服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监察机构或设专人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10.3 要切实加强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搞好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负责管理临时工的负责人要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对特殊、危险、复杂的工作要派 专人监护。
10.4 进一步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并实行司机抵押担保制度,杜绝违章驾驶和领导干部违章开车。
总之,各单位要突出安全重点,狠抓超前管理, 搞好危险因素分析,采取防范措施, 狠抓落实整改工作,真正做到“三保”、“四控制”、“五杜绝”的奋斗目标,即保人身、 保设备、保主系统的安全;控制重伤事故、控制火灾事故、控制检修质量事故、控制误操作 事故;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或群伤事故、杜绝恶性火灾事故、杜绝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杜绝多 台机组停运或主系统事故、杜绝本单位责任重大交通事故,就能使安全生产跃上新台阶。
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机制 王 波
{HYPERLINK "http://"|http:// 2009年10月25日 07:32 解放军报
安全工作是部队基层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具体性、综合性工作,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础工作。研究基层安全管理的特点,强化基层安全管理机制,是做好基层安全工作的重点。
针对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特点,建立按级管理责任机制。按照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努力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机关按职尽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团级单位有抓安全稳定的专门机构,营连有安全小组,班有安全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控系统;按照主官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掌握安全隐患,及时抓准问题,防止问题失察、失管,隐患恶化导致发生重大问题。机关、基层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确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针对安全工作的群众性特点,建立齐抓共管群防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组织,通过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官兵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事故苗头有人抓、违纪行为有人管、异常情况有人报,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强化广大官兵的自我管理意识,把预防事故与个人的成长进步、人身安全和部队建设联系起来,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针对安全工作的科学性特点,建立科学管理机制。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新成果,把定性管理与定量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安全管理科学化。一方面,对老经验、老做法不断充实新内容,使之更具时代性。特别要根据当下基层官兵知识结构、个人经历、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都比较丰富的特点,建立一套适合部队安全管理工作且行之有效的方法,向现代科学管理模式要效益。另一方面,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密切跟踪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化,把新的安全技术装备,把远程监控、网络管理和信息反馈等现代管理手段应用到安全工作之中,提高安全工作的科技含量。
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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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据“化工安全与环境”报导:山东海化集团是以原山东潍坊纯碱厂和羊口盐场为主组成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别是在兼并联合企业改制过程中,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新途径,为集团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通过推行职业安全管理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狠抓了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突出重点,把危险化学品管理当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安全。
建立制度,夯实基础(2)
集团公司成立之初,由于各单位所属行业不同,安全管理情况参差不齐,给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为尽快提高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集团公司从理顺规章制度入手,要求各分(子)公司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印发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供各单位广大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为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集团公司总经理与各个单位或部门行政一把手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季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量化考核,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细化,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班组和岗位。股份公司纯碱厂、溴素厂热电分公司等单位还推行“安全抵押金”制度。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分别承包了液化气站、液氯站、液氨站等生产要害部位,由于责任到人,确保了这些部位安全运行,为整个集团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积极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制度,全面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水平(3)
我国已加入WTO,为适应国际市场经济竞争的要求,实现安全管理与国际接轨,尽快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经贸委的要求,初步建立了企业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机制。自去年开始,聘请国家安全健康体系认证中心(青岛)来集团讲课,对54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通过了内审员的考核。为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同时选择纯碱厂、热电分公司开展了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纯碱厂已与去年年底通过国家安全健康体系认证中心认证,现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良好,安全健康绩效明显,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热电公司正在制订健康体系文件。实践证明,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工作,是一条抓好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它对全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消除危害因素和事故隐患具有明显的作用,它对树立企业形象将发挥良好的作用,因此准备在集团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以此提升集团的安全管理水平。
搞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卫生“三同时”制度(4)
为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和减少事故,集团公司狠抓了新、扩、改建项目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了从初步设计到峻工验收全过程安全管理,项目初步设计前请有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预评价,以提高设计安全水平,为项目施工打好安全基础。目前,热电公司扩建项目,纯碱厂6#、7#煅烧炉项目,氯化钙厂二期工程都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安全预评价工作。危险大的石油化工厂也请胜利油田安全评价中心进行综合评价,石油化工厂根据评价情况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为石化厂安全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新、改、扩建项目通过安全卫生预评价,为将来工厂的安全运行奠定基础,做到新建项目安全可靠,不留隐患。同时,还积极与市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对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办理了职业安全卫生预审手续,对危险性大的项目,请专家进行卫生预评价,从设计时考虑危害因素与治理措施,使新建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始终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当作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重点(5)
海化集团所辖单位多数是化工企业,集团公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当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1997年集团作为全省推广信息卡试点单位之一,积极推广应用有毒有害信息卡工作,将集团常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毒性、理化特性、急救措施、泄漏处理等十项内容编制成卡,发放到班组和岗位,供广大职工学习掌握,对化学危险品进行分类建档,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公约》,集团公司按照国际惯例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处理化学事故的能力,对全集团公司27处重大危险源进行危害辨识,并按国家规定编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股份公司纯碱厂、溴素厂等单位按《预案》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溴素厂自去年开始,对其生产的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了《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随产品一同提供给用户,确保用户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为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集团公司把危险化学品管理范围由重点危险化学品延伸到一般化学品,由试点单位转入全面推广实施,各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逐条落实,对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各环节按照《条例》全面加强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管理,以上活动的开展,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化学事故,确保了集团公司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
浅谈农电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杨 钦 杨 杰
2006年03月28日15:26
【字号 】【】【】【】【】
安全生产是农电企业的经营基础,是实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根本保证。由于农电起步晚、发展慢、投入少,造成了农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方式粗放等,对企业在新时期保持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考验。因此,农电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新形势下农电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安全基础。
1以人为本,提高三种意识
1.1提高领导的安全管理意识。充分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纠正在管理层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而轻视安全的不良倾向,让广大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坚持“管生产必先管安全”的原则,使广大领导干部成为带头抓安全的先锋,成为遵章守纪的表率。
1.2提高职工的安全作业意识。在农电企业,大部分职工身处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在事关安全的前沿阵地,职工安全意识的高低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应从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着手,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参加生产的职工懂得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奠定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1.3提高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加强对广大用户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用户规范安全用电行为,避免用户因欠缺安全用电知识而引发事故。提高广大用户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积极性,营造群防群治,全社会联合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2规范管理,建立四个体系
2.1建立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在遵循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建立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使企业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同时,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好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使规章制度成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有力保证。
2.2建立安全管理的监督体系。农电企业不仅要有完善的安全监督机构,而且每个作业现场,每个经营班组,都要有专职的安全监督人员,使安全监督工作切实为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
2.3建立安全生产的奖惩体系。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奖惩细则及管理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公开、公平、公正”的奖惩原则,严格考核,坚持“安全奖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以完善、科学的激励手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在激励管理上,纠正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物质、重负面的片面激励方法,建立切合企业实际的物质与精神并举、正负结合的激励机制。
2.4建立安全管理的预控体系。加强新时期农电安全管理,就必须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将管理重点放在预控防范上,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控制,变事后处理为超前防范,变吸取事故教训为抓预防。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预控防范措施,把预控管理置于安全管理之首,实现对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3求真务实,加强五项工作
3.1加强责任制落实,重视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指标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网络,消除安全责任上的盲区。在过程管理中充分发挥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使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3.2加强现场管理,确保规范作业。生产现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沿阵地,也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保证安全生产,必须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大力提高现场作业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现场全面落实。同时,应强化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3.3加强班组管理,抓好“兵头将尾”。班组是农电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石,也是加强安全管理的落脚点。企业安全管理要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班组“反三违”上,切实做到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在班组不折不扣地执行,提高班组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抓好班组长的管理者职能的落实,充分发挥班组长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基层管理者的安全素质。
3.4加强消隐除缺,建立基础档案。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把安全分析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结合消隐除缺工作,完善安全管理的基础档案资料,实现对线路设备的缺陷管理规范化。建立系统规范的线路设备基础档案,完善安全分析及消隐除缺工作的基础性资料。
3.5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重视理念更新。树立企业安全管理的新理念,以人性化管理为着眼点,避免简单的、一刀切式的长期以来板着面孔训人的管理方法,以关爱人的生命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使职工形成“遵章守纪,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杨钦、杨杰,现在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电力公司)
——摘自2006年第3期《农村电工》
关于印发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6-0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海事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救捞局,部属各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中远、中海、招商局、中港、中外运、长航集团,上海船研所,有关港口企业: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将《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五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印发 水上 安全 意见 通知
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部内有关单位。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指导意见
为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彻底解决当前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使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尽快走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发展需要,现对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从体现党在新时期执政能力的要求出发,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适应我国水运市场经济发展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法制化原则。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在实施水上运输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责任化原则。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务求责权利统一,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预防预控原则。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水上运输生产的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系统化管理原则。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视为一个体系,运用系统管理的原理,全面分析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设计、建立起结构合理、整体优化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将各项管理的行为纳入程序。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分析和研究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使这种行为程序化。
三、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改善水运安全基础设施和船舶安全技术条件,提高船员素质,加强安全生产自控型水运企业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能力,努力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充分认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地方两级立法并行的原则,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尽快制订和出台《船舶法》、《船员条例》、《搜救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法规。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船舶登记条例》、《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经济和技术发展,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对要求和标准过高或过低及其他不适应我国国情的国内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指南等,积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做好有关国际公约修订和国际公约国内化工作。
各地区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现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加快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解决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二)建立完善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领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县乡政府要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县、乡、村和船主四级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渡船、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强化水运企业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第一线、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具体岗位。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海事机构依法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不仅要对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还要对涉及船、港界面的港口企业行为进行监督,尤其是防止超额售票和超载装卸行为。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实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过程中没有切实履行相应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除查清直接原因、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原因进行调查,并追究有责任的相关单位、部门以及人员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建立完善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体系
强化对船舶检验、船员考试发证、航运公司审批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监督管理和过程控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源头管理中把关不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要从严追究责任,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加大管理力度,清理整顿航运市场,督促港航企业及个体从业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禁止不合格的航运公司和低标准船舶进入航运市场,并加快对老旧船舶、挂桨机船、水泥船的淘汰步伐;提高船检质量,通过实施严格的船舶检验,促进规范造船。
(四)建立可靠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通过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提高生产力水平,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各地区要保证水上交通安全经费投入,落实隐患专项整治经费;多渠道、多形式地解决乡镇船舶管理经费;采取切实措施,把农村渡口建设纳入总体规划。
1、通过加大安全投入,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科技进步,增强水上交通安全的预控能力。积极支持和推动船舶更新改造,按计划推进运河船舶船型向标准化发展。积极推广科技含量高、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逐步实现长江、珠江和京杭运河等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
2、通过加大安全投入,加大航道整治和码头建设力度,加快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安全基础设施条件。要加快航道安全保障设施规划,提高航道等级和等级航道通航里程,实现重点航道特别是山区急流航道渠化整治,在交通繁忙的沿海、内河重要水域建立船舶定线制,有效防止船舶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港口、码头建设,在条件许可的支小河流推行以桥代渡,从根本上消除乡镇客渡码头建设滞后对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
3、通过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管理手段。保障和提高水上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使日常巡航检查有艇和飞机、渡口检查有车、实现电子网络化监管,对主要港区和险要航段实施全天候监控。
(五)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应急反应体系
1、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建立立体、快速反应的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合理规划搜救站点配布。在长江等内河水域建设巡航救助一体化的救助体系,有针对地加强对重点水域岸基站点力量的配备,提高救助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搜救体制。
2、建立以国家和地区为协调中心的溢油监视网络和应急反应体系,建立船舶强制保险制度和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污染事故损害赔偿机制。
3、加强水上专业消防力量建设,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建立完善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1、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范畴,普及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日常性群众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水上交通安全文化,全面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建立群众监督网络,落实群众报告或举报途径,建立水上交通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报告(举报)反馈制度。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水上安全管理执法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结合执法要求,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3、加强对船员等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严格教员资格,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船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船员尤其是 “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建立水运企业安全生产自控体系
1、按照履行国际公约和满足《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水运企业公司化管理进程。经营国内客船(客滚船、高速客船等)、危险品船(液化气船、油船等)等特殊船种的公司,已经强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要积极推动其他船公司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逐步达到所有航运企业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努力成为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的安全自控型企业。
2、积极推动个体、联户经营管理的船舶走向公司化管理道路,逐步取消个人管理和经营运输船舶。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是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必由之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涉及到各级政府和多个相关部门,从长远角度考虑,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总体方向是“政府统一领导,交通综合管理,海事机构监管,各相关部门配合,企业安全自律,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
在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过程中,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各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针对工作重点和难点适时组织专项整治,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同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要继续抓好“四客一危”船舶和“四区一线”水域的安全管理,做到以点带面,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四篇: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 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 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
3.3文管员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 程序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
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4.2.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f.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g.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3评审
4.3.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每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3.2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3.3主要负责人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和具体计划的实施。
4.4发布与使用
4.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相关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到相关管理部门、车间,要求认真执行。
4.4.2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修订后,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公司重新以正式文件发布到相关管理部门、车间执行,对原文件收回,废止。
4.5修订
4.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5.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6宣传培训
4.6.1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布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
4.6.2由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及其他因素致使公司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的,公司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重新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
第五篇:积极探索建立校车制度 确保广大学生交通安全
各位领导,同位同仁:
一、精心策划,制定稳妥可行方案
校车公司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同时,由于大量非法营运车辆在接送学生,有的司机一家长都从事接送学生已近十年,据统计全镇共有面的、麻木司机约300人,建立校车公司必将使他们退出营运;第三,校车营运又客观上对现有的客运路线、车辆造成一定冲击。可以说,建立校车公司也是一次利益的大调整,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刘家场镇委、镇政府极为重视,今年元至2月分,分别组织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营运司机代表及交警、运政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刘家场镇学生交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摸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同时听取在校车运营模式、校车费用、校车线路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建立校车公司、规范校车服务管理和学生安全出行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广泛调研及意见征求,镇决定采取市场化营运手段,政府牵头,适当补贴,引进民资,组建校车服务公司,以彻底解决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二、公开公平,确定校车服务公司
为了使校车公司建立尽量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刘家场镇委、镇政府综合考虑到接送学生车主利益、刘家场地区现有客运能力等诸多因素,对外发布了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组建校车公司的通告。镇委、镇政府将合法营运资质、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充足的运力保证、A1驾照的驾驶员、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等做必要条件,向外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通告发出后,原来接送学生车主、楚龙客运公司等三方先后与镇委镇政府接洽,表示愿意购买专业校车组建校车公司,从事接送全镇学生。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镇委镇政府又聘请交警、运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招标会,最后,由合符条件的楚龙客运公司中标承接刘家场镇校车服务。该公司具有省四级客运资质,并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拥有镇内所有的6条营运线路,覆盖全镇所有村居。
三、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楚龙公司中标后,成立楚龙校车服务公司,并陆续购买了合符国家技术标准的校车8台。为了明确各方责任,公司与各学校签订了营运合同,并根据学生居住情况,制定了专门的接送方案。接送学生,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漏员、不增加家长负担。同时,为了加强对校车司乘人员的管理,公司还与司乘人员签定了责任状,促进司乘人员不断地提高质量;司乘人员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学生接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接送时间、地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实现安全管理的无缝对接。
四、加强管理,营造校车营运环境
首先是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车辆的管理。由镇政府牵头,抽调交警、运政、公安等部门组成专班,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主的宣传与教育,促其主动退出不再接送学生;对阻拦校车屡教育不改的车主进行打击;同时,由镇政府牵头,积极协调处理校车与现有客运车辆的矛盾,为校车营运营造良好环境;第三,不断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向全镇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布校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电话,促进校车公司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赢得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自校车规范运营以来,有效解决了刘家场小学、付家坪小学、官渡坪小学、机关幼儿园等集镇内5所小学、幼儿园782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初步达到了“学生安全、家长满意”的社会效果。但是,校车公司是一个新生事物,急需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今后,刘家场镇委、镇政府将不断完善校车公司的管理办法,逐步在全镇其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推开,保证全镇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让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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