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讲稿(共6篇)
篇1:法治副校长讲稿
关于对全市中小学2013-2014学法制副校长
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政法各部门,各乡镇(园区)综治办、教育中心校;各市直(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市中小学2013—2014学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8月19日至21日,市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联合组织法制副校长工作检查指导小组,依据市综治委、司法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邮综[2010]11号)的要求,采取分片集中的形式,通过分组讨论交流、查阅法制副校长工作手册和学校工作台账资料等形式对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筑牢防线,师生法制意识增强
多数学校将法制副校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普法教育常态化;法制副校长实行 “一岗双职”,在完成自身警务任务同时,积极到校检查指导校园安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市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全体师生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
城北小学、开发区中心小学、张轩小学、车逻初中、车逻小学、周巷实验小学、三垛中心小学、三垛初中、三垛二沟小学、卸甲初中、汉留小学。
法制副校长工作及工作手册记载较好的有(9个): 费良富(送桥中学)
马 骏(送桥实验小学)徐 斌(武安初中)
都宏武(第一中学)方玉祥(宝塔小学)
戴新文(汤庄沙堰初中)吴平(三垛初中)
薛 峰(临泽实小)范昌武(卸甲初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方面
部分学校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平时工作被动消极,检查考核疲于应付,台帐资料混乱无序,工作痕迹寥寥无几,对待考核漠不关心,甚至缺席考核。
台帐资料不理想的有:
马棚九年一贯制、文游小学、菱塘职中、送桥实验小学、界首初中、周山实小、周山初中、营南小学、平胜实验小学、横泾初中、甘垛小学、三垛中学、第一中学、城南经济新区小学;
没有参加考核的有:
第一小学、朝阳中学、进修学校。
(二)法制副校长方面
认真记载《工作手册》,确保法制副校长的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地推进。
二O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篇2:法治副校长讲稿
米东区检察院 赵永红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法律知识。今天作为板桥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与同学们学习探讨两个方面的法律知识。一是分析一下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二是针对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提出相应的处臵办法。
首先讨论一下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7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 1 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某市一起少年犯杀人案中,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因为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从这些犯罪行为来看,主要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良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凡违背禁止性规范的动机均为不良动机,它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如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拜金主义会产生贪污、贿赂等犯罪,不劳而获、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可以诱惑青少年去盗窃、抢劫,同态复仇的报复心理可以导致去杀害、伤害别人,不良气习如赌 博、吸毒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
2、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文化糟粕的影响。一些“黄色”书刊的毒害,一些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
4、婚姻、家庭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因早恋行为的影响,造成双方反目成仇,进行凶杀强奸等报复,有一些因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造成性格孤癖、内向、不好交往、憎恨男性或女性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还有的因父母溺爱,不良影响(如赌博、吸毒等)造成失足犯罪。
5、学校教育的漏洞。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6、社会影响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原因。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从这些原因来看,我们要健康成长,就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提 高法律意识。
下面,针对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及处臵办法讲个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针对校园里经常发生的这些不良现象,我们应该如何处臵
1)不要抽烟喝酒打牌。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勾结刚刚辍学的社会青年,经常抽烟喝酒打牌,没有钱,就要想办法搞钱,利用对校园和校园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向那些低年级或身材矮小的学生要钱,要饭票,以言语相威胁,如果不给就拳脚相加,甚至用烟头烙,皮带抽。如果没有钱就限令什么什么时间带多少多少钱来,还让这些受到侵害的同学带着去抢其它同学的钱,这些同学出于害怕又成了别人的帮凶。近年来在中学校园里这种案件呈上升趋势,他们抢走的财物很少,多是三元两元,但对校园的危害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导致部分学生因恐惧而不想上学,影响学习成绩,甚至心灵上造成一定的阴影。这种现象在我们辖区及我们学校均有所发生。针对这种现象,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当自觉抵制)2)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3)不要上网打游戏赌博聊天等。经常上网打游戏对我们中学生的危害是特别多的,首先从健康方面来讲长时间坐在电脑前大脑高度集中,会导致一些疾病的发生,也会导致脑子的呆滞,经过科学家研究,辐射电磁波对人体的八大伤害,1、细胞癌化促进作用,2、荷尔蒙不正常,3、钙离子激烈流失,4、痴呆症的引发,5、异常妊娠异常生产,6、高血压心脏病,7、电磁波过敏症,8、自杀者的增加。我们经常在电视中或在新闻中看到哪个哪个学生由于长时间上网死在网吧里,死在路上这样的消息这都是很好的见证。其次上网聊天打游戏会影响我们的智力,耽误学习时间,而影响我们的学习成绩,过去的时间总是不会回转的,把时间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才会抓住机遇,试想我们上网聊天打游戏又有什么意义呢。再次经常上网聊天脑子会局限于网络这个空间中而认识不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形形色色的现象,从而导致被骗。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 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当 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最新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来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4)不要观看、收听色情、淫秽,暴力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必竟我们都还是未成年人心理不够成熟,观看这些不健康的东西,会误导我们的思想,一些人看了后会产生一些追求刺激,不计后果的想法,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今年上半年在107国道上有一些男女学生伙同在一起,学电视中暴力片的情节,多次到国道上抢劫一些过路行人。他们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没钱了就抢,然后就吃喝,鬼混自认为过的是最赶潮流最刺激的生活,最终他们都一个个的被判了有期徒刑,陪伴他们的是牢狱生活,他们给他人带来了伤害,自己的父母带来的伤害,毁了自己的前途。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现在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有些人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
5)具备一个良好的稳定的心态,我们这个年龄阶段易猜疑,走极端,任性,特别是那些性格内向的学生容易作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因此不要认为我们已经长大,已经对社会有了一定的认知,必竟社会 上还存在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我们的身心还不够成熟,一定要用一颗平衡的心来对待自己和他人。学校如果发现学生有情绪不稳等现象要多和家长勾通多和学生勾通而不能臵之不理。6)不要打架斗殴,要善待他人,和同学和睦相处,不要用优越感去刺激他人。
校园里还有一类高发案件就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类案件的诱因有几种:一种是年青人讲义气,帮助哥们出气;再一种是报复,因为某件小事自认为吃了亏,而找事打架。再一种是别人的优越感对那些性格内向具有某种弱势学生的内心伤害。心理素质教育也是我们中学生必须开展的一项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一些条件好的家庭的孩子的优越感对条件差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很大的伤害,在我们校园里还有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学生的嘲笑也是对他们很大的伤害,这些心理因素也成为校园杀人案的高发原因,学生不仅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要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在这个时期,一旦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就不能够很好的去适应新环境、敏感、多疑成了这个时期的典型症状。一些内向的学生时常会把别人一些无意识的伤害看成了对自己的贬低,也因此会将仇恨记在心里,而不是通过正面的沟通来消除矛盾。中学生应该有自我教育的一面,不应该以强调自我尊严为原则,最终以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其实沟通,能让我们更快乐。尤其是那些家庭条件艰苦的同学,对于这些人她们的优越感是不是一把尖利的刀呢?对于敏感期的学生我认为心理教育也是很有必要的,学生要和老师家长多沟通,不要钻牛脚 尖,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设心理咨询医生来解决学生的心理疾病。7)不要携带管制刀具,一些学生为了逞威风,或威胁别人,身上经常装上一把匕首,刀具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其他管制刀具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8)不要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一些学生没有钱了就偷,对别人恨了就损坏其财物这些现象都是要不得的,偷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大了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较小也会受到治安处罚。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次两次的侥幸会助长我们犯罪的欲望,最终会毁了我们自己。
9)不要早恋。目前校园里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流行着学生早恋现象,这种早恋行为既耽误了学习,又有害身心健康。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成绩也非常优秀,但是由于早恋的影响,最后荒废了学业,耽误了前程。希望同学们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坚决拒绝早恋现象的发生。校园里还有一类高发案件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就是强奸案。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年级较大点的男学生蠢蠢欲动对女学生的不法侵害;再一种是校外不法青年对女学生的侵害。针对这些情况,作为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一定的性知识教育,让学生对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女孩子处于身体上的弱势地位,要对自己加强自身保护。比如遇到不法侵害,如果周围有人要大声呼救,如果周围没有人要巧妙地与犯罪分子周旋想法逃走,如已经受到了侵害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告诉学校和家长及时报案。俗话说:做贼心虚,犯罪 分子作案时的心理会比受害者更恐惧,受害者的恐惧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胆量,帮助犯罪分子继续作案。
同学们,你们学校也向我们政法机关反映过,一些社会不良青年经常扰乱学校秩序,对此我们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司法所和派出所安排了专人到学校附近巡逻守护,针对那些不法青年,我们的态度是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心慈手软。同时,针对学校附近的游戏厅、网吧,我们也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
篇3:当好副校长,不难
一、树立意识———过“思想认识”之关
1.维护核心意识
学校班子是领导集体, 在这个领导集体中必须有一个核心。根据现行体制, 副校长必须牢固树立校长是班子核心的意识, 确认校长在学校的最高权威, 并自觉进行维护。要切实树立全力支持校长工作的思想, 甘当绿叶衬红花, 做好校长的左膀右臂。
2.服从全局意识
从理论上讲, 学校的整体工作是一个全局, 副校长个人或个人分管的工作是局部, 局部必须服从全局。作为一名副校长, 思想上一定要紧紧把握全局, 工作目标与全局一致, 工作进程与全局合拍, 坚决杜绝那种不顾全局, 损“公”利“己”及个人英雄主义的现象。
3.有限权力意识
副校长虽然是学校领导集体中的重要一员, 但他毕竟只是“助手”和“配角”, 同正职领导的“主角”定位有一定差别。对一名副校长来说, 思想上一定要认识这个“差别”, 承认这个“差别”, 明确副校长的职权限度, 并进而做到在日常工作中不擅越职权, 不讲过头话, 不办过头事。这样, 才能真正协调好与正职领导的关系, 确保班子的团结协作。
4.勇于负责意识
副校长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既是决策出台的参与者, 又是决策实施的执行者。副校长一般要分管若干业务部门的工作, 只有勇于负责, 大胆开拓, 敢于担当, 才能确保把工作搞好。
二、明确职责———立“正确思维”之法
1.善于形成互补性思考
校长的思考要侧重于大局, 副校长的思考则要善于在拾遗补阙上下功夫;校长的思考侧重指导性, 副校长的思考则要善于在具体操作上多努力。副校长只有主动地与校长在思维上形成互补, 才能保持学校总体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良性运行。
2.勤于主动性思考
副校长不能借口尊重校长, 安于“配角”而不动脑筋, 要主动对校长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问题, 都要主动慎重考虑, 要善于把分管工作全局化, 能从战略上、宏观上思考分管部门的问题, 真正谋好自己该管的事, 谋到点子上。要善于思考主要矛盾, 善于分析各种问题的内在联系。只有问题觉察得快, 抓得准, 理得清, 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3.敢于超前性思考
领导运筹不能就事论事, 贵在高瞻远瞩, 因而副校长要敢于做超前思考, 参谋在正职决策之前, 服务在正职认识之前, 工作完成在正职要求时间之前。
4.多作换位性思考
换位思考有时会有很大的收获, 特别是分管工作和全局工作矛盾之时, 换位思考往往能增强对正职的理解, 从而及时做到局部服从全局。
三、找准位置———择“恰当工作”之道
1.支持正职而不丧失原则
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工作。所以, 在日常工作中, 副校长必须响应、支持校长的工作, 但这个“支持”需以党性原则为前提, 那种以丧失原则为代价的, 不管事事处处都唯校长之命是从的附庸式“支持”绝对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支持”。这一点, 每位副校长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
2.勤于建言而不贪功
副校长作为校长的参谋和助手, 一定要勤于思考, 大胆向校长建言献策, 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努力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开展。作为副校长, 当自己的建议被确证已产生预期效果时, 绝不能喜形于色, 居功自傲, 有意无意地夸大自己的作用或草率指责别人的失误, 而要认识到所有这些都是属于班子集体的, 切实树立把个人荣誉感与集体荣誉感融为一体的意识。
3.主动揽事而不争权
工作中, 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为了避免招来他人“越位”“争权”之议, 搞绝对的“各负其责”, 这严重危害了领导班子集体优势的发挥。因此, 作为副校长, 虽然分管的只是某一方面的工作, 但绝不等于不要或不能过问全局的事情。尤其是校长顾及不到之时或校长不在家之时, “配角”更要主动揽事, 发挥助手作用, 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主动揽事能使自己在处理、解决事件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积累工作经验, 提高工作能力, 这可是“一箭双雕”的好事。一般地, 揽事应克服两种顾虑:一是担心工作拿不准, 万一错了难以承担责任, 于是缩手缩脚, 不敢大胆工作;二是唯恐出力不讨好, 担心别人说自己“越权”或“爱出风头”,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揽事正确的做法是:既要坚持从大局着眼, 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又要注意揽事的度, 维护正职和其他副职的权威及班子集体的团结。在一般情况下, 揽事的“事”应重点放在琐碎之事、在急之事、棘手之事上。所谓“琐碎之事”是相对于全局而言的, 但小事解决不了, 也会影响大事的解决;所谓“在急之事”是指时间紧迫而当事人无暇顾及之事;所谓“棘手之事”是指学校工作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棘手事情, 校长不宜直接打头阵出面解决, 这时副校长要主动为校长排忧解难, 主动揽过来, 大胆处理。如遇有不周全之处再由校长出面协调, 这样不但不会出现“争权”的误会, 反而会促进班子的整体团结和战斗力的发挥。
4.坚持己见而善于沟通
工作中, 副校长与校长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难免会在一些具体事情上产生不同的看法, 这时, 就要以坦诚的心态、善意的动机对这些不同看法加以具体分析, 明确分歧的性质以决定对待分歧的态度, 认为该坚持己见的就一定要保留意见, 对待分歧, 我们既不能看得过重, 也不能放松警惕, 而应坦诚相待, 善于沟通, 才能力争缩小分歧, 取得共识。
篇4:校长眼中的副校长
在全局观下做好分管工作,时时注意与其他部门的平衡。副校长分管一方面的工作,对职责范围里的工作,应该花主要精力去做,术业有专攻,要比校长钻得深、吃得透,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甚至专家。但副校长不能只专注自己分管的工作,要有全局观念。“平衡”应该是副校长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全局观念的具体体现。
平衡的第一个方面是学校各方面协调发展。学校的德育、教学、科研、后勤是一个整体,有密切的联系,不能有意无意地表现出只有自己分管的才是最重要的,更不能贬低其他工作。即使是教学副校长,也必须认识到教学虽然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但德育既是学校的重要目标之一,也能够极大地促进教学,科研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后勤是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保障。副校长考虑问题,着眼点应该是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而不是一个方面单兵突进。一枝独秀不是春,也是不能持久的。
平衡的第二个方面是各部门的利益。一个学校,教师、职工、干部,教学成绩、科研成果,不同年级的教师,他们之间的奖金、待遇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系统,不能轻易打破这种平衡。如果确实不合理,需要改革,应该向校长提出建议,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行动,而不应该由分管校长去引发。
不注意平衡,会引起其他部门的不满,给校长带来压力,影响学校的整体发展。副校长在注意平衡之外,作为校长的助手要有准确的定位。把分管工作变成游离于学校全局之外的独立王国,作为自己的领地,是副校长的大忌。
用自己的思想影响校长,不用自己的主张胁迫校长。与副校长一样,校长也是一个在实践中成长的管理者,可能比副校长经验丰富一点,但每一个校长都有自己的弱点,他的想法也肯定会有偏差。有不同看法时,副校长应该多同校长沟通,开诚布公地向校长表明自己的观点,讲清理由。一般情况下副校长不应该固执己见,如果确实事关重大,当然可以多次劝谏,分析利害得失。对副校长的意见,校长肯定会认真考虑的,如果副校长的意见确实有理,相信一个以事业为重的校长是会采纳的。
校长负责全局工作,需要考虑学校的方方面面,跟副校长看问题的角度会有不同。有些副校长认为有道理的,从全局来说又未必正确,校长不采纳是正常的。即使确实是副校长正确,校长没有采纳也是可能的,毕竟我们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校长有意见分歧,非特别重大的情况,副校长不可用自己的主张去胁迫校长。现实中常见有的副校长明明知道校长会不同意,却抢先表态,或者先斩后奏,甚至在校长表态后仍然我行我素,逼迫校长追认。校长可能会被逼无奈而认可,但肯定会影响校长与副校长的关系,甚至会限制副校长行使权力,直至架空。也有的副校长在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事先背着校长与其他副校长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在某些具体主张上结成统一战线,迫使校长妥协。校长一旦发现,对此是很难容忍的。副校长之间不可能没有交往,相互之间意见一致也是正常的,但不应该商量好了以后再去找校长,而应该在办公会议上讨论。避嫌有时是必要的,光明正大的工作千万不要沾上阴谋的气味。
积极主动地工作,不做传声筒。副校长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应该挖得深、挖得透,各种情况烂熟于心,并且深入思考,胸有成竹。校长布置的工作,往往是笼统地要求做什么事,副校长的任务不是做校长的传声筒,而应该细化程序,细化要求,并且检查落实情况,向校长反馈。副校长应该了解校长的办学思想和管理思路,这样,对校长布置的工作,才能心领神会,恰如其分,落实起来不走样。
副校长分管的工作往往是自己熟悉而擅长的,常常比校长更了解情况,在该领域内有发言权,应该做好参谋长,积极为校长出谋划策。副校长在职责范围里要主动积极,而不是被动应对,拨一下动一下。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对常规性工作,该表态该拍板的就要表态拍板,不能事事请示汇报,依赖校长。一个唯唯诺诺、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主张、观点,不敢负责任的副校长,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不会为校长重视,在学校也不会有地位。
副校长的工作要到位,但不能越位。对影响较大的,涉及到其他部门的,事关人事、学籍、大宗支出的,可能会影响学校关系平衡的事项,就应该请示校长,不能擅自决定。
替校长分担责任,不把矛头引向校长。学校有许多事情是需要有人出面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在这一方面,副校长应该冲在前面,尽全力抵挡。副校长如果解决不了,后面还有校长,有回旋余地。副校长不应该遇到难题绕道走,躲不过去就说“这个问题你去找校长”,应该尽你所能尽量解释,化解矛盾。更不能把矛头引向校长,说“这个问题我是同意的,就是校长不同意”。
副校长在具体问题上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是很正常的,讨论问题时应该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做出决定后,即使没有采纳自己的意见,对外也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在外宣扬自己的观点。“补台而不拆台”是副校长应有的品质。即使因为没有采纳自己的正确意见而出现问题,副校长也不应该说“我当初是怎么主张的”,应该不动声色,采取补救措施,尽力缩小负面影响。这样做,校长心中是不会没数的。
全心全意支持校长做好工作,自己才有可能再上一层楼。与校长相比,副校长处于从属地位,自主权要小得多,有许多想法很难实行,做了一定时间后的副校长想做校长,是合乎情理的。
要做校长,最好的办法是全心全意支持校长,做好自己的工作,把学校搞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上级的肯定、校长的推荐,才更有可能接任校长,或到其他学校任校长。
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有的副校长拉帮结派,搞窝里斗,排挤校长,意图抢班夺权,但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难遂人愿。
篇5:副校长竞聘校长演讲稿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某某中学教育教学新局面》。 我叫,现年43岁,中教一级,本科学历。
我的简历如下:1986年7月乐山师范学校毕业,到五通桥桥区永安乡中心校任数学教师;1987年9月至1988年8月,永安乡初中任英语和地理教师;1988年9月至1991年8月,冠英镇初中任英语教师;1991年9月至1993年8月,乐山市聋哑学校担任出纳和后勤工作兼体育教师,期间参加成人高考,取得乐山市教育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大专文凭;1993年9月至20xx年8月,某某镇初中任政治课教师。20xx年9月至今,某某中学任政治课教师。在此期间,再次参加成人高考,取得乐山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凭,并在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之间,担任某某中学教务处主任。
我竞聘的岗位是中学副校长。我自认为我具备以下优势,能够担负起这一重担。
第一、我有三颗红心。那就是热心、责任心、进取心。具体地说,我有高涨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我来自农村,我深深的知道,教育,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大事。通过教育,可以改变一个农村孩子的命运。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最好的教师。发自内心的说,我热爱这“阳光下最崇高的职业”。我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而感到自豪并深感责任重大。我自认为喜欢读书,喜欢学习,思想比较活跃,爱好广泛,接受新事物比较快,勇于实践,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同时我身体健康,家庭和谐稳定,孩子已升入大学读书不在身边,无需照看,家在某某,根在某某,我精力充沛,具有高昂的斗志、满腔的热情。
第二、我经历过多岗位锻炼,有较强的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多年的班主任生涯、多年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岗位的锻炼,特别是三年多的教务主任经历使我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组织、协调、管理经验。我在任教务主任时候,经历了连续两年的督导评估,教务处在诸如教学常规检查、教学全过程管理、教
学质量分析评估、部门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和肯定。教务处的每一项工作,如中考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年级组分班等,我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开展。担任教务主任期间,我的工作,大家有目共睹。在某某中学近的工作经历以及三年多的教务处主任经历,磨练了我,锻炼了我,使我对学校各方面的各项工作了如指掌,非常熟悉本校的教师,熟悉某某镇的学生,对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特长等都非常了解。
第三、我个人本身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从教以来,担任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的教学,93年后定型为政治课专业教师,长期担任政史地教研组长,长期担任班主任而且是毕业班中的有特殊需求学生的班主任(所谓B层次班及“分流班“)。我一直战斗在教育教学的第一线,工作认真踏实、教学严谨认真,教学业绩有目共睹。在近年某某中学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我的教学工作还是得到了学校和老师们的承认。不管是否担任行政工作,我在自己本职工作中仍一以贯之的认真,自20xx年起,连续四年年度考核为优,并被选拔为区级政治课骨干教师,20xx年因所教科目中考取得全区第二名而获得学校特别奖并被评为区级优秀教师。当年中考,全区思品最高分43分,三人中两人是某某中学的。对于所谓的双差生,我已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于优生的培养,也颇有成效。近二十多年中,多年担任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无论是平均分,还是优生入围人数在校内,或者河西片,乃至五通桥区都名列前茅,从未因自己所教科目拖后腿而影响学生个人升入重点高中,从未因自己所教科目拖后腿,影响学校目标的实现。
第四、我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教学科研能力。自参加工作以来,我比较注重自己知识的积累和更新。先后两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获得大专和本科学历。自学计算机知识,现已能较为熟练地使用office办公软件。经常上网学习和浏览、收集信息,使网络为自己的教学工作服务。近几年,我还加强进行教学科研,积极撰写论文,有两篇论文在《乐山师范学院学报》上发表,有多篇论文分别在区级市级的评选中获奖。近今年,我还有幸两次参加市教科所举办的中考复习交流教研会并在会上宣读我的论文,与全市的教师专家交流沟通。就在上学期,我还接受区教研室布置的任务,使用多媒体课件,上了一节全区的政治公开课。
第五、我自认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的愿望和能力,在教师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我记得参加过教务处主任公开竞聘时候,三人中民主测评得票为26票,居第一。参加上一次副校长竞聘,三人中民主测评得票为14票,居第二,也被列为考核对象之一。近几年,多次被教职工们“海选”为工会委员员、岗位设置小组成员、年度考核及职称晋升小组成员、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成员等。我在各种会议上都不怕得罪人,直言无忌,常常据理力争,使制度、方案尽可能的公平公正。作为工会委员,我尽力维护会员的利益,上次峨眉之行中,我几经交涉,说服旅行社,成功地让其改变住宿地点,而且使所有小孩费用减半。
各位评委,各位同事,基于上述几点,我自认为我符合中学副校长这个岗位所需的素质和能力。
假如我有幸被聘任为副校长,我的五年任期目标是:首先,全力积极配合校长,实现校长的任期目标。其次,我个人的任期目标是: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创中学教育教学的新局面,使学校的校风、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有所好转,进而扭转。具体讲,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一至二年内,使中学的整体面貌、社会评价和形象有所好转,教育教学质量有所提高,摆脱在区上“幺鸭子”的位置;第二个阶段,五年内,使中学在全区农村中学的地位与某某镇在全区的地位相当,上档升位,保“中”争“上”,全力争创一流农村初中。具体说,五年之后,在河西片的各项考核指标(如升入桥中人数、校人平总分等)应在冠二中和蔡金中学之上,力争赶超石麟中学和冠英一中。
我深知,以中学目前现状,要实现上述目标,困难是巨大的,任务是艰巨的,道路是崎岖的。但是,我认为,上述目标是可以而且应该能够实现的。我对中学的各位教职员工充满信心(教职工中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级上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多名区各科中心组成员等),对新任程校长充满信心(程校长一来,某某中学的面貌就焕然一新,这个,大家有目共睹,无需我在此赘述。我坚信,某某中学有广大教职员工的努力,有程校长的科学管理,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有某某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关心和帮助,某某中学必将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假如我有幸被聘为某某中学副校长,为实现上述目标,
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开展工作。
第一、凝心聚力,团结协作,摆正位置。我将充分尊重程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和学校各项工作总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的核心地位,明确副校长是校长的“副手”、“助”手、“参谋”,是校长与中层之间、校长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在任何时候都要讲政治,讲政治礼仪,服从校长的指挥,维护校长的权威。当然,我认为,服从不是盲从,如有不同看法,我将寻找恰当和合适的时间地点场合,与校长进行坦诚的沟通和交流。在自己的分管工作中,我将切实负责、大胆工作,勇于承担和敢于担当,绝不推卸责任,绝不当“溜肩膀”。在开展工作中,我将遵循“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以为争位,以位促为”的原则,团结广大教师和中层干部,扭成一股绳,凝心聚力,在校长的领导下,恪尽职守,和谐协作,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奋力拼搏,努力推进某某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和持续发展。
第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模范带头。一方面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职业道德、政治理论修养和明辩大是大非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紧跟时代步伐,紧紧跟踪了解本学科教学的最新发展情况,不断充实完善更新自己,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要求教职工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我要在自己所任政治学科教学中,永不落后,始终保持先进性,实实在在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否则,随你说的天花乱坠,都显得苍白无力,教师和学生不会信服你。
第三、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既发扬以往好的作风、好的传统,埋头苦干,踏实工作,又注重在工作实践中摸索经验、探索路子,和大家一道努力创造出具有某某中学特色的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教育、教学模式。我将以开放和包容的态度,积极吸收各位同事的各种建议和意见。
第四、坚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狠抓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永恒的生命,是一个学校永远的主题。目前,某某中学教学质量面临极为严峻的形势,作为副校长,必须要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强烈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各位评委,各位同事,假如我有幸被聘任为副校长,我庄重的承诺,我将坚持战斗在教育教学的第一线,我将坚持上课不少于6节,坚持走进课堂、走进学生,坚持蹲班、坚
持巡课、听课,定期不定期地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督导检查,坚持和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坚持和加强对教学常规的检查和督导,做到对某某中学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种情况心中有数,实情掌握,问题解决,方法创新。
第五、注重教师队伍建设。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假如我有幸竞聘成功,我将积极配合校长,针对我校实际情况,以“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为总的指导思想,很抓教师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奉献精神。为教师提供和创造条件,大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大力促进教师“为人、为学、为师”的有机统一。
第六、注重制度建设,狠抓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首先,当然要有好的健全的制度,但我认为,关键还在于落实。假如我有幸竞聘成功,我将积极配合校长,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从制度着手,建立和健全尽可能公正公平合理的制度,特别是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年度考核制度、职称晋升制度、评优评先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制度管理和人文管理相结合,既要坚持刚性的原则不动摇,又要以人为本,倾听群众的声音,满足(条件许可,自己分管职权范围内)教职工的合理的诉求。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督导,强化检查,注重反馈、创新机制,狠抓师德培养的落实、安全管理的落实、德育工作的落实、后勤管理的落实、班级管理落实、课堂教学的落实、教学目标的落实、培优补差的落实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落实等。使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使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结果。
各位评委各位同事,我期待着在副校长这个岗位上为某某中学的全体学生、全体教职工服务,我期待着在副校长这个岗位上能为某某中学校风学风的好转,为某某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为某某镇的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最后,我希望,各位评委、各位同事,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的一腔热血,奉献给我挚爱的某某某某中学。
谢谢大家!
篇6:法制副校长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是作为法制辅导员,就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
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在假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下面是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就是去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照理来说,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他在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回到新昌,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平时里也无所事事,不务正业,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表弟是大学生,自己曾是劳改犯,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因 此,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然而,他们在出发之际,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在他的固执下,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极力为他辩护,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钱,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抢劫罪的最低刑是3年,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二个罪合并起来,就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同学们,当时他只有二十岁,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真地是不堪一击。当然,他的表哥,更因为抢劫次数多,数额大,被法院判处死刑。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所以,同学们 4 在假期间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暑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办理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二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 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6 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说起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象你们一样甚至比你们还要小的在校学生。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原子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 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
当我们的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 8 映的。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暑假期间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总结: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最后祝大家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讲座稿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给大家上的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 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 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04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打 15 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法制副校长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 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于是,严某每天一放学就到游戏室找张某、李某,同他们一起打游戏机,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哪里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回收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价格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2008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 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某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06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本校十余名同学,来到新闸中学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事后,陈某的父母赔偿了丁某的医药费,陈某和丁某的父母同时也对网吧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 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痛改前非。2006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市机电技工学校学习。2007年4月3日中午,陈某与殷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水池上的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实在气不过,便纠集4名小混混找到陈某和殷某在校外合租的宿舍对其实施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只剩下受伤的汪某一人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7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歪风邪气的影响,屡次触犯法律,如果他今后仍不悔改,法律必然会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案例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守法律。
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