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精选15篇)
篇1: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1: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说明:
1、《评价标准》共设9个一级评定指标,50个二级评定指标,另加4个奖励项,满分为300分(不包括奖励项得分)。
2、每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分数为0-6分: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2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但存在一定缺陷;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0分:该指标完成属空白或存在严重缺陷。
3、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考核,按下列标准执行:
(1)未到达基本条件要求的单位,不能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2)获得6分的二级指标个数少于16个(约占总指标数的30%),低于2分的指标个数超过10个(约占总指标数的15%),则取消申报。
(3)在50个二级评定指标中,出现1个0分指标,则取消申报。
(4)按得分的多少排序,名列前茅的确定为示范企业。
附件2: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篇2: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说明:
1、本标准适用瑞安市行政区域内有关“瑞安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2.《评价标准》中评价指标分为3类指标,其中Ⅰ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3个);Ⅱ类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50个),满分300分;Ⅲ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4个),满分24分。
3.评分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是否决项,不参与评分。(2)每个Ⅱ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6分: 6分:该指标完成出色;
5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好; 4分:该指标已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较好; 3分:该指标已经完成落实并符合要求,但实施效果一般; 2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
1分:该指标已经部分完成落实,但存在严重缺陷; 0分:该指标空白。
(3)每个Ⅲ类二级指标评定分数为0或6分。
4.考核办法
(1)Ⅰ类二级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企业(行业未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注明),不能申报“瑞安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篇3: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值得商榷的问题
问题一:《标准》的施行,是否表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的某些条款已经自动作废。
这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关系到以下三个问题、问题解析和相应修订意见的提出。
问题二:《标准》之二级安全评价师的申报条件是否意味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需要取得相应安全评价资格也可以从事安全评价工作。
问题三:《标准》之二级安全评价师申报条件中关于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否应按照《13号令》的规定进一步细分。
问题四:《标准》之三级、二级安全评价师某些申报条件中关于从事安全相关工作的年限是否应与《13号令》一致。
问题解析及修订意见
1 标准与行政法规的关系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科学制定和规范管理标准的重要依据。标准的制定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掌握和执行国家、地方和行政部门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规性是建立标准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
2《13号令》的时效性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中介服务体系,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而制定的。经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局长王显政同志于2004年10月20日签发了第13号,并向社会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从事法定安全评价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经多渠道查阅、了解,该规定自施行以来,截至目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均没有对《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进行任何修订,亦未发布其作废的相关通告。因此,我们认为《13号令》中的所有规定至今仍然具有权威性、约束性、强制性和时效性,其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安全评价人员仍然有效和适用。
3 对《标准》中存疑关键词的理解
我们对《标准》的最大存疑是对“本职业”一词的理解。《标准》1.1条款规定“职业名称”为“安全评价师”。按此规定,我们的理解是:《标准》1.8.2条款中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所指的“本职业工作”应该就是安全评价人员所从事的职业工作,即安全评价工作,而非指学历专业所对口的工
作。根据《13号令》第三条之规定,不论取得何种学历,只要未取得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均不得从事安全评价工作。
4《标准》与《13号令》的比照(见表1)
5 修订说明
《标准》中对职业资格的最低要求:
(1)不应低于《13号令》中可以申请参加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考试的要求。
篇4:高标准建设国家示范区
两化深度融合的浙江实践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浙江省根据工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把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作为建设工业强省的重要抓手,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些探索和实践,重点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以生产过程为切入点,着力推进智能制造
把智能制造作为推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的重点节点,组织实施了“555机器换人”推进计划,制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两次召开全省“机器换人”现场交流会,在全省制造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的机器装备。据统计,2013年1—11月,全省已实现“机器换人”技术改造投资42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6%;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用人数同比减少了9.2%。同时,还带动了工业机器人等装备制造业的较快增长,初步尝到了以“机器红利”代替“人口红利”的好处。
以商贸流通为切入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把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开拓市场、突破需求不足制约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组织实施了“电商换市”工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电子商务拓市场实施方案》,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目前,全省已建成了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生意宝等一批国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传化“公路港物流”等物流平台,以及一批全国知名的行业性电子商务网站,全省共开设各类网店90万家,占全国的14.7%,65%的中小企业已应用电子商务。
以智慧管理为切入点,开展智慧城市试点
把民生领域的信息化作为推进两化融合的重要领域,组织开展了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坚持项目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模式创新、投资和服务模式创新,努力以公司化和市场化机制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截至目前,纳入试点的20个智慧城市项目中已有智慧城管、智慧医疗等10余个项目实现成功应用,共引进央企、外企在浙投资智慧城市项目资金800多亿元,累计起草完成72项智慧城市领域相关标准。
以营造氛围为切入点,全力抓好宣传培训
把提高基层政府和部门人员对两化融合重要性的认识作为基础性工作,采取会议、论坛、培训、宣传、大篷车等多种方式加强两化融合知识的普及。特别是2013年以来,把宣传发动提升到两化融合工作的突出位置。从2013年11月份开始,以省政府名义在全省开展“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培训工作,组建了10个宣讲团赴全省11个地市、20个工业强县、党校、科研院校等开展了33场两化深度融合主题宣讲活动,毛光烈副省长亲自主讲了5场,普及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超过1.3万人。
建设国家示范区的浙江计划
2013年10月份,浙江省经工信部批复同意,开展 “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们将在国家工信部的直接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从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入手,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层面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省领导担任副组长;地方各级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先在条件成熟的市、县(市、区)政府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以后逐步推广到全省。同时,加大财政资金对“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自2014年起除现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5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两化深度融合工作外,省政府再新增一部分财政支持资金;市县政府也要加大对两化深度融合的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全省两化融合评估机制与考核制度,对全省各地“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区域两化融合总体水平按年进行评估、考核、通报,促进两化融合责任的落实。
从建立两化深度融合指导员制度入手,加强服务指导
围绕“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建立两化深度融合指导员制度,组织全省经信、科技系统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千名干部和两化融合专家,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两化深度融合蹲点服务活动,总结各地典型经验,排解两化融合推进过程中的难题。启动实施两化深度融合“百千万培训工程”,完成两化融合进企业、进产业集群宣讲活动100场以上,培育企业信息化管理师1000名以上,结合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普及培训两化融合实用人才10000人以上。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技能培训,加大各类媒体两化融合知识普及宣传力度。
从开发“百千万新产品”入手,加强智能装备和产品的产业化
进一步深化智能制造推进工作,在深入抓好“机器换人”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智能化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的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百千万”新产品开发计划,力争每年开发万种智能化新产品、千台智能化机器、百套成套智能化装备。发挥工业设计(创新设计)对新产品开发支撑作用。继续抓好12个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到2018年全省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智能化率达到60%以上。
从实施“千企机器联网工程”入手,加强智能装备的网络化应用
大力推进工业物联网的应用,组织实施企业“千企机器联网”工程,每年选择1000家企业推广应用连续生产、联网协同、智能管控的制造模式。积极开展无操作工制造企业的示范,加快企业数控机床、行业专用设备、工厂辅助配套设备等的智能化改造和联网应用。提高ERP、MES和机器设备网络的互联互通集成能力,实现企业生产过程中人、机、料等要素的全面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管理。
从发布“双百推荐目录”入手,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培育
更加重视第三方服务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过程中的支撑作用,下大力气培育发展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研究制定扶持发展两化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政策意见,积极搭建供需合作交流平台,编制发布《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优秀服务机构和优秀解决方案(双优)推荐目录》,培育100家以上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的两化深度融合优秀服务机构和网络工程公司,推广100个适用面广、应用成效突出的两化深度融合优秀解决方案。
从“千家企业两化融合登高计划”入手,提升企业素质
以各市、县(市)工业龙头企业为重点,选择全省1000家企业列入全省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开展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引导企业信息化从D级→C级→B级→A级逐级登高发展。通过五年努力,80%以上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达到B级以上,30%以上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达到A级。
篇5: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织金县三甲乡金磊石灰岩矿为小型露天采石场,根据国家和省安监部门的有关规定,于2014年3月初开始创建矿山安全标准化,经过6个月的系统试运行,于2014年8月底进行了自评并编制了《织金县三甲乡金磊石灰岩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自评等级为三级。2014年9月委托贵州子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评审,仍然确定织金县三甲乡金磊石灰岩矿安全生产化等级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详见附件)
织金县三甲乡金磊石灰岩矿
2015年12月1日
附件1.织金县三甲乡金磊石灰岩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标牌
篇6: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一、产业建设
1、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面积人均达到2亩以上,特色产业提供的现金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70%以上。
2、烟叶、茶叶、蔬菜、畜牧等生产标准化技术推广率达9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改善。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3、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全村80%以上农户发展生产且辐射周边村联动。
4、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加,以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555元为基数,年均增幅在20%以上,村民衣食无忧,住房条件显著改善,消费能力逐步增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现代农业技术装备不断提高,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操作范围不断扩大;农业抗灾能力不断增强。
2、村级道路硬化达100%、组级道路沙石化达90%;
3、农民安全卫生饮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4、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使用率达到90%以上;
5、农村电力设施有保障,农户通电率达到100%;
6、村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98%;村信息网络基本建立。
三、社会事业发展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实力逐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村级债务得到有效化解。
2、农村劳动力就业比较充分,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占全村劳动力比重达到50%以上。
3、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达到95%以上,村级卫生室达到省定标准,确保村民享受初级卫生医疗服务,农村常见病和流行病的防治得到有效控制。
4、农村“五保”、孤残儿童和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按标准施保;农村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农村贫困人口控制到5%以下。
5、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四、村民素质提升
1、村民对脱贫奔小康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目标任务知晓率达98%以上,积极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
3、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上访,建立村级主职干部接访制度,村级处访率为100%,群众矛盾排查率达100%。
4、倡导文明婚育观,无政策外生育。
5、严格控制治安案件发生率,杜绝刑事案件发生。村民安全生产意识强,无安全事故发生。
6、定期开展农民文化教育与科技培训,每年4次以上。
7、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比较健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平均使用率在75%以上。
五、村庄整治
1、村级总体建设规划编制科学,内容完整,在产业发展、土地规划、村庄布局、农房建设、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特色突出。
2、村庄交通、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比较完备。
3、村庄建设规范有序,布局合理,绿化率达50%;村级道路平坦,卫生整洁,村内垃圾集中堆放处理,无露天厕所、粪坑,实现畜禽圈养、人畜分离;村民逐步有良好的环保、卫生习惯。
六、村级组织和民主管理建设
1、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组织机构健全,村级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协作,有凝聚力,有战斗力,服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村干部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2、全面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议事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村务各项工作管理规范,运转有序。
3、坚持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结合,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较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农村和谐稳定,社会秩序良好,村民安居乐业。
篇7: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注:
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本示范校评估一票否决 1.有学生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现象。2.学校有师生发生集体中毒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3.有教师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
篇8: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关键词:高职院校,课程标准,建设,思考
课程标准是高职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基准点, 是当前高职课程改革的基础,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函[2010]16号) 文件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 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 (群) 的任职要求, 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 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 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 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 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 教育部文件已从国家政策角度指出了高职制定课程标准的必要性和必须性。
在大力推行高职院校发展改革及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的背景下, 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课程标准建设是学校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也是顺应高职发展、体现高职教育理念的重要方面。
一、课程标准的含义
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专业建设, 而课程则是物化教学理念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载体。示范 (骨干) 高职院校建设的核心在于专业建设和体制机制的创新, 而专业建设的核心是课程建设。进行课程建设, 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质量建设水平, 而且也能够有效地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达到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这其中课程标准又是课程建设的核心。
课程标准一词的出现, 最早在1912年1月, 当时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了《普通教育临时课程标准》。建国初期, 教育部也颁布了《中小学各科目课程标准》 (草案) 。1952年以后, 为学习和借鉴前苏联的教育教学模式, 我国将沿用了40年左右的课程标准改为了教学大纲。2001年印发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 (实验稿) , 是我国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教育部下发了教高函16号文, 明确提出高等职业院校要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措施的教学指导性文件, 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目前, 世界各国极其重视课程标准的研制工作, 纷纷组织最强的力量、投入大量物力经费研制各科课程标准。
二、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课程标准的建设
课程标准是教师承担这门课程教学时应遵循的原则与要求, 课程标准的建设必须有完整的规定和详细说明, 在建设依据、建设要点、格式版面等方面作深入探析研究, 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 要符合基于工作过程的校企合作共同开发特点, 要具有当前职业院校的发展特色。
(一) 课程标准制定过程
1. 制定程序完整规范
课程标准是教师实施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它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完整的过程, 需要由学院统一下达某课程的课程标准开发任务, 要求各重点建设专业安排相关教研人员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 广泛进行市场调研, 了解市场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 了解相关工作岗位群, 进行课程典型工作任务及课程整体结构的分析, 将职业岗位的具体工作过程和任务融入课程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
在开发课程标准之前, 课程专家还需对相关教研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最新课程理念、课程标准开发格式、文字表述等。课程标准初稿编写完成后, 经教研室、院系研讨论证, 或由各重点专业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初审和完善, 最后由学院相关部门, 如示范建设办公室等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严格的评审。各方面专家通过不同的角度对提交的课程标准提出修改意见, 意见汇总后再反馈给各重点建设专业, 由开发人员牵头对课程标准再次进行修改完善, 逐级审核, 反复多次, 最终形成课程标准写作指南的定稿文本。
2.必须有企业行业人员合作制定
“职业教育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有能力胜任职业岗位的现时要求, 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同时发展学生的个性, 适应个人发展的需要, 使学生具备接受继续教育的可能性, 从而为获得更有效的工作岗位的职业资格创造条件”, 因此, 高职院校课程标准必须体现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的诉求, 必须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同时, 为突显校企合作, 行业企业要合作发掘课程的特色, 更好实现教学与职业岗位的对接。总之, 课程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必须有企业行业人员的全程参与。
(二) 我院课程标准建设内容
1.课程定位
用简练的文字对建设课程的性质及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 相关先导课程与后续课程主要培养哪些能力等加以阐述;明确建设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在内容上的逻辑关系及相互作用;依据实际工作岗位中的需要, 阐述设置该课程的主要目的以及预期应达到的学习效果。
2. 课程设计思路
主要描述课程编排思路, 遵循的职业教育理念, 课程学习内容等, 要充分体现最新的高职课程开发理念和课程开发基础, 以及开发该课程的意义, 尤其要总结概括出所建课程的创新点、突出特点和亮点, 明确其与原有课程的区别。
3. 课程学习目标
需要说明学生在完成建设课程学习后能够获得的能力、经验及知识。这里的能力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该门课程学习, 学生在职业中 (与专业对应) 应达到的与专业技术相关的职业活动工作能力;二是学生在职业中 (与专业对应) 应具有的“思辨”“应变”等能力, 应达到的“会学习”“会工作”等职业素质能力;三是学生在职业中 (与专业对应) 应达到的适应社会的必备能力, 如沟通和协调能力、协作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诚信的品格、社会责任感、踏实的工作态度等。课程学习目标的描述要具体明确, 需要列出显性的目标。
4. 课程典型工作任务
根据前期调研分析结果, 课程典型工作任务可以按工作流程设计, 可以按项目的难易程度设计, 也可以按先单项技能训练、后综合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设计。设计时一定要考虑一个起始任务, 一个总括任务。每一个典型工作任务, 需要设计一个或多个学习单元与之对应, 并要对每一个典型工作任务主要应解决的问题和需培养的能力及素质进行综合概述。
5. 课程整体设计
这部分不仅需要列出建设课程的每一典型工作任务, 还要清楚表述各学习单元主要需解决的学习性工作任务 (含技能、能力和素质提高) 或项目。它是对教学基本过程的整体把握, 也是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 为教学活动提供科学的行动纲领。有了课程整体设计, 可以使教师在教学中事半功倍, 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6. 课程学习单元内容与要求
这部分要求建设课程的每一个典型工作任务, 都要表述本学习单元拟实现的能力目标和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 还有学习目标、具体工作任务、体现工学结合任务驱动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模式设计、学习方法、学习的重点难点、教学适合场地及设施建议、学生学习技能及知识储备、教师为学生提供的各种学习素材、学习考核与评价等内容。知识的掌握一定是必需、够用即可, 而且要能体现对其他课程一定的整合度, 同时在学习内容的设计上, 必须把职业资格证的有关内容有机地融入其中。
7. 课程考核与评价
这是指课程的综合考核, 要体现课程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学生自评和互评、学院与企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明确评价内容和形式, 主要是指对学生通过学习后的能力或技能提升情况是否能产生实际效果, 且实际应用效果被第三方认可情况的评价。
8. 教材及相关资源
这里需要明确建设课程的教材选用类型, 详细说明是现有教材还是自主开发教材等相关信息, 同时必须列出该课程拟开发的实训指导手册、教学课件、网络资源、仿真软件、主要学习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
课程标准为教师的教学、教研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课程标准的开发要体现新思想、新观念、新创意, 对于课程标准的开发与建设道路, 还很长很长, 所面临的问题也会很多很多。我们应在教育改革和实际教学中不断地摸索和开发, 在充分理解课程标准建设理念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自己的创造才能, 使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课程标准的建设内涵更加丰富、特色更加鲜明、效果更加明显、育人质量更加突出!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 [Z].2008-12-26.
[2]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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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植瑞东等.关于高职高专课程标准的思考[J].卫生职业教育, 2012 (11) .
[5]赵志群.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新概念[M].香港:科学教育出版社, 2001.
篇9: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为规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2013年扩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13]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37号)等文件精神,我部制定了《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附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财 政 部
2013年9月30日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扎实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规范各项试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遵循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自我考评与抽查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各试点省份对省以下试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财政部对各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一)试点工作是否受到重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保障是否得力,宣传培训是否到位等;
(二)试点方案实施情况;
(三)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制度等;
(五)试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农民满意程度、试点经验可推广价值等。
(六)试点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包括是否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资金,是否出现群众上访等。
第五条 考核评价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印发的政策文件;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国库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各试点省份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
第六条 考核评价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实行自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除特殊情况外,每年年初各试点省份对上一年度的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并进行自我考评,自评报告(连同考核评分表)于3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抽查考评分为书面考评和实地考评。各试点省份对本省份的自评报告真实性负责。书面考评以各试点省份的自评报告为基础结合平时调研、宣传情况等进行评价;实地抽查以组成检查组形式赴有关省份开展检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第八条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开展专家考评和农民满意度调查。专家可以从有关职能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学者中遴选,也可以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农民满意度调查。
第九条 考评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考评方案、下发考评通知、实地检查考核、量化考评结果等环节。
第十条 考评结果的应用。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量化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参考因素。
第十一条 考评工作的纪律要求。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真实地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应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廉洁自律。
第十二条 各试点省份应参照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30日开始施行。
附: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量化评分表(略)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3〕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着力规范建设标准,着力明确管护责任,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细化配套政策,并督促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要整合资金,集中投入,连片治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间的衔接,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国 务 院
篇10: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国家级生态村镇的升级版,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在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村镇建设的同时,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建设。
附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
(http:///gkml/hbb/bwj/201401/W***763031.pdf)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月17日
篇11: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的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教育学校及各类专业培训学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3 术语和定义
《**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建设要求
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1.1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4.1.2 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e)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h)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i)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j)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 l)
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m)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n)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4.1.4 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e)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4.1.5 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4.1.6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4.1.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1.8 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1.9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4.2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2.1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高等院校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4.2.2 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4.2.3 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
4.2.4 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同时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4.2.5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c)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
d)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4.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4.3.1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疏散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3.2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4.3.3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3.4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4.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4.1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4.4.2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4.4.3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b)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c)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d)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4.4.4 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4.4.5 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4.4.6
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4.7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4.4.8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应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附录A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4.4.9 学校每学年应对消防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总结行之有效的的消防工作经验,加以完善和普及,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要查清根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5 验收
篇12: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一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总建筑面积300 m2(含本数,下同)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0 m2以上的的公共娱乐场所。
二 建设要求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公共娱乐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d)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导流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e)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f)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h)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i)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j)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k)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公共娱乐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h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4、公共娱乐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用火有无实施用火审批手续,用电有无临时拉接电线情况;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e)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f)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g)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5、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熟悉本场所消防设施布置情况及安全出口分布情况,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6、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b)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c)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d)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e)有无遗留火种。
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8、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9、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告知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并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3、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通过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c)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
d)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4、公共娱乐场所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场所包房内应配备防毒面罩、手电筒等逃生自救器材。
2、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3、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发生火灾时,音频控制室应将卡拉OK厅、包房内画面、声音切换成火灾警报,告知顾客安全疏散。
5、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公共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熟知以下内容:
a)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d)本单位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分布情况。
2、公共娱乐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公共娱乐场所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卡拉OK厅应利用点歌间隙通过影像资料宣传消防知识。
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6、公共娱乐场所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每个楼层、每个房间设置“严禁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
7、在场所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应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附录A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三
验收
篇13: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2012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学者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各地上报的企业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审核、专家审议、最终审定和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等25家印刷企业、北京保利星数据光盘有限公司等4家光盘复制企业为首批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
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是指资质合格、遵纪守法、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产品优质、业绩突出、创新节能、人才聚集、诚信经营,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骨干印刷复制企业或者企业集团。
通过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骨干印刷复制企业或者企业集团的认定、挂牌、扶持和宣传,能够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企业,加快整个行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同时也能起到鼓励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印刷,引导整个产业实现转型和升级的目的。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到“十二五”期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00家左右“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10家左右“国家光盘复制示范企业”,以使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引导作用和辐射效应明显显现,骨干印刷复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分工合理,区域协调发展,并形成相对完善的现代化印刷复制产业体系。
2012年11月27~28日,为推进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建设和绿色印刷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印刷复制管理工作,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了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和绿色印刷培训班。会议为首批25家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4家国家光盘复制示范企业颁发了牌匾和证书。
会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印刷复制行业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总结和分析了2011年印刷复制行业的发展情况,指出行业发展中应重点克服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我国印刷复制业占了新闻出版业的半壁江山,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如果要继续拉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必须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并再次强调“到‘十二五’期末,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00家左右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10家左右国家光盘复制企业。”
经过认定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将享有项目资金、管理措施、产业政策等多方面的扶持和奖励。其中,被认定成为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出版物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或者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外方可以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但中方比例或者权益不得低于30%。国家对建立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工作的规划意味着在未来3年内,还会有80多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入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经把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建设列为2013年的工作重点,并将从落实政策资金、实施项目带动、简化管理程序等方面予以推进。
篇14: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一、有一个正确而明确的奋斗目标,积极上进。
1.班集体有正确的明确的奋斗目标(班训),同学主动靠拢队组织,要求上进的气氛较浓。
2.有计划有准备地组织好班会教育活动,每学期举行1-2次质量较高的主题班会。
3.集体中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团结互助,同学主动关心并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或工作)。
二、有较强的班干部队伍。
1.学生干部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干部分工明确,能独立开展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较强。
3.注意适当轮换干部,使大多数同学受到锻炼,有发挥才能的机会。
4.能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校大队部职务。
三、有“勤学深思 文明向上”的优良班风。
1.执行学校的学习常规,主动积极学习。促进同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2.班级学习成绩在年级属优良,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显著的提高,总体名次保持在年级前1——2。
3.尊敬老师,见到老师热情主动问好,听从老师的教导。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不打架,不骂人,团结友爱。
4.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不做危险的事情,避免发生可预见性的伤害事故。
四、有良好的集体纪律意识
1.能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上下楼梯靠右行,操场活动有秩序,没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2.学校行为规范检查总分保持在年级前1——2名,无重大伤害事故。
3.爱护公物,签定财产保管责任书,没有破坏公物行为。
4.维护学校公共秩序,参加校外活动表现好。
五、有健康活泼的课余生活,体育卫生保健好。
1.结合主题定期开展有意义的教育活动。
2.认真组织同学上好体育活动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合格率排在年级前二名。
3.“三操”出勤率好,队伍整齐,动作准确有力,“三操”检查达到优良成绩。
4.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室内、外卫生能经常保持整洁。
六、开展学校实践活动好。
1.根据学校教育计划,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教育计划。
2.每期“校园之星”的评定工作要扎实、有效,起到激励和示范作用。
3.各班积极参加我校艺术月活动,鼓励本班学生热情参与,为学生提供展示才艺的机会。
4.班级要根据本班学生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并有教育意义的文体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磨练意志,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篇15:国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单位。2.建设标准
2.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1.1防火检查、巡查: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2)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4)单位员工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2.1.2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用火、用电是否违章;(3)新建、改建(用途变更)、扩建及内部装修工程是否报经消防部门批准;(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被遮挡,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在位情况,各项纪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演练是否经常;(8)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9)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消除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0)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1.3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是否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在零点以后应至少进行一次夜间防火巡查,检查必须有记录。2.1.4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内容:(1)用火、用电是否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1.5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在指定专人现场监护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1)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2)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周围是否存在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3)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5)动火期间的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2.1.6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1.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复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2.1.8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2.2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2.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根据不同的楼层、场所、部位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现场警戒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及现场警戒的程序和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2次消防演练,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2.2.2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l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1)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应立即摁下报警按钮并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就近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3)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应立即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2.2.3火灾确认后,单位消防控制室和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1)通讯保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立即开启本场所固定消防设施,按下消火栓按钮,适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4)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2.2.4火灾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组织安排好调查访问对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2.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2.3.1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2.3.2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2.3.3单位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织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2.3.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2.3.5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2.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2.4.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安全明白人应熟知以下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灭火设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4.2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2.4.3单位应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每个单位应拿出一至两个广告位将社会广告与消防宣传广告相结合,确保消防宣传工作常态化。
2.4.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4.5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2.4.6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考核。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
2.4.7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1)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2)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单位总平面图,楼层、房间设置疏散指示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3)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性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应当醒目、简练、美观。夜间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灯光或自蓄发光型标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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