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精选9篇)
篇1: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9月底至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三、竞赛组别与项目
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组、乙组。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男、女各1个队,每队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二)参赛年龄。
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每队需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按规则要求印有明显的号码(OO-99号)。
(四)运动员资格:已完成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的运动员。
(五)资格审查: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出示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二代身份证,并现场进行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审核。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
则》。
(二)视报名队数确定竞赛办法。
(三)比赛用球为国际篮联认证的男子7号球、女子6号球,由组委会提供。
(四)报名队数不足4队(含)的项目不比赛。
六、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不足8队(含),减2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获得小组第一名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比赛;实行二次排名。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参照《2018年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七、报到
(一)运动员报到时,须缴验由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包括心电图、脑电图等),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参赛安全管理承诺书。
(三)裁判长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队赛前1天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时,各队须交纳运动员参赛保证金2000元,赛后退回(凡有违反体育道德或有行为不当者,将取消所有剩余比赛资格,保证金不退)。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被驳回,不退申诉费。
九、赛风赛纪
(一)运动员资格违反规定者,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同时,还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取消运动员下一年参赛资格。
(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前三名的代表队须接受兴奋剂抽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自治区体育局。
篇2: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9月底至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三、竞赛组别与项目
男子甲组(U18)、男子乙组(U15)、女子乙组(U15)。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每队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18人。
(二)参赛年龄
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已完成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的运动员。
(四)资格审查: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出示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二代身份证,并现场进行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审核。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2017—2018)》。
(二)报名队数不足4队(含)的项目不比赛。
(三)比赛办法
1、小组赛阶段通过抽签分为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各小组名次,小组前两名球队参加第二阶段及以后的比赛。
2、第二阶段比赛根据小组赛名次,进行交叉赛决出名次;交叉赛80分钟内未能分出胜负则直接进行罚球点球决胜。
3、决定名次办法
(1)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一)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依据下列条件排列名次:
a、积分相同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同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同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同队在小组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e、积分相同队在小组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f、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3)第二阶段后比赛决出全部名次。
(四)规则与规定
1、比赛使用5号球。
2、全场比赛为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3、所有场次的比赛,必须严格按照赛区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4、所有比赛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开球,组委会将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
5、每场比赛开始前60分钟,各队必须向裁判员提交本场比赛球队名单,其中应含11名上场队员、不多于7名的替补队员和不多于5名的球队官员。球队如有外籍教练,则可另申报一名翻译。只有在此名单内的人员才能在替补席就坐。
6、每场比赛可替换5名运动员,除中场休息外最多可替换三名,替补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在重新替补上场。赛前未进入替补名单的队员不得进行替换。
7、被裁判员罚令出场以及被禁赛、被停赛的运动员、球队官员不得在替补席入座,8、被裁判员罚令离开替补席和技术区的球队官员(包括翻译人员)必须立即退离替补席和赛场,如无纪律委员会的追加处罚,以上人员均自然停止下一场(轮)比赛在该队技术区就座。
9、在所有比赛中,当一方的场上运动员少于7人时,比赛将根据《足球竞赛规则》的规定被终止。如出现此种情况,组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各参赛队须准备至少2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号码颜色应与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11、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一致,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及印有0号的运动员均不得上场比赛。
12、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
颜色有明显区别。
13、比赛队员紧身衣的颜色与比赛服衣袖的主色必须一致,紧身裤的颜色与比赛服短裤的主色或短裤底部必须一致且全队统一。
14、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15、如比赛服不符合上述要求,比赛监督应要求运动队按规定更换或调整,如运动队不执行要求,比赛监督应报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可依照本规程有关退出比赛的条款进行处理。
16、替补席内人员服装的颜色须与双方比赛队员的比赛服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17、技术区内每次只能有1人起立指挥比赛,如为外籍教练员可跟随1名翻译,翻译协助教练员进行指挥后必须马上就坐。
18、比赛过程中,每队最多可以同时有6名运动员在本方一侧的球门后或替补席后方进行无球热身,可有1名官员进行协助。
19、因红牌停赛或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教练员、运动员或官员不得进入替补席和比赛区域。如上述人员不执行此条款,则所属运动队将被视为退出比赛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20、参赛运动队除执行握手程序外,比赛结束后,双方球队应在队长的带领下,列队到对方技术区前集体行礼致谢。
21、运动员在比赛中因红牌和累积2张黄牌而自然产生的停赛在全部比赛中累积执行。
22、未得到赛区组委会许可或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参赛运动队发生以下行为,经比赛监督报赛区组委会核实,将被认定为退出比赛:
(1)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比赛;(2)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进行比赛;(3)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23、如果运动队被认定退出比赛,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1)取消退赛运动队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2)报竞赛组织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24、如果运动队在参赛过程中,被认定有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将承担以下责任:
(1)取消退赛运动队本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其他运动队与该运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2)报组织委员会做出进一步处理。
六、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不足8队(含)的项目,减2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获得小组第一名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比赛;实行二次排名。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参照《2018年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七、报到
(一)运动员报到时,须缴验由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包括心电图、脑电图等),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参赛安全管理承诺书。
(三)裁判长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队赛前1天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时,各队须交纳运动员参赛保证金2000元,赛后退回(凡有违反体育道德或有行为不当者,将取消所有剩余比赛资格,保证金不退)。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领队、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50%;如申诉被驳回,不退申诉费。
九、赛风赛纪
(一)运动员资格违反规定者,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同时,还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取消运动员下一年参赛资格。
(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前三名的代表队须接受兴奋剂抽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篇3: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9月底至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
三、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甲组
男子:59kg、68kg、78kg。女子:52kg、59kg、68kg。
(二)乙组
男子:48kg、55kg、63kg。女子:44kg、49kg、55kg。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8人,男、女不限。
(二)每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
(三)参赛年龄
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运动员资格:已完成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的运动员。
(五)资格审查: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出示自治区体
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二代身份证,并现场进行二代身份证和指纹信息录入审核。
(六)教练员必须着运动服及运动鞋上场执教。
(七)运动员领奖时须身着道服及运动鞋。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三)比赛使用电子护具,大会提供护甲、护头,自带护腿、护臂、护裆,电子脚套使用费100元/人(可自备)。
(四)报名人数不足4人(含)的项目不比赛。
(五)预赛每场比赛为2局,决赛每场比赛为3局,每局比赛2分钟,期间休息1分钟。
(六)竞委会于比赛前一天下午16:00前对运动员进行称重,18:00前组织电脑抽签。
六、录取名次
(一)录取前8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减2录取。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参照《2018年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七、报到
(一)运动员报到时,须缴验由自治区体育局印制的《运动员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身体健康(包括心电图、脑电图等),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
书、参赛安全管理承诺书。
(三)裁判长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赛前2天报到,运动队赛前1天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到时,各单位须交纳运动员参赛保证金,每人100元,赛后退回(凡有违反体育道德或有行为不当者,将取消所有剩余比赛资格,保证金不退)。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选调。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或教练须在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50%;如申诉被驳回,不退申诉费。
九、赛风赛纪
(一)运动员资格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同时,还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取消运动员下一年参赛资格。
(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破自治区纪录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代表队)须接受兴奋剂抽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篇4: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待定。
二、参赛单位:
各区、县可报1支队伍参加。
三、竞赛项目:
1、甲组
男子: 52KG、55KG、60 KG、+60 KG 女子: 47 KG、51KG、57 KG、+57 KG
2、乙组
男子:44KG、48KG、52KG、56KG、+56 KG 女子:40KG、44KG、48 KG、52KG、+52 KG
3、丙组
男子:38KG、42KG、42KG+ 女子:36KG、40KG、40KG+
四、参加办法:
1、参赛年龄: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市体育局注册(确认)合格者方能参赛。
3、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0人(男女不限);
4、运动员须经区(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参赛;
5、各单位报到时须交验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如比赛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跆拳道规则;
2、男女子比赛均实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且进行二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3、抽签:以电脑抽签进行;
4、运动员必须按规则规定穿着跆拳道服出场比赛;
5、全部参赛运动员必须达到黄带(9级)才能参加报名比赛;
6、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7、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注册证或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否则不能参赛;
8、报名单位不足2个,不进行比赛;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2名者,该项目不举行比赛;
9、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13、11、9、7、6、5、4、3计分;不足8人,全部录取。
2、设团体总分奖,奖励前三名;如总分相等,按单项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七、报名及报到时间:
1、各队于赛前30天登陆汕头市青少年锦标赛报名系统(http://121.10.223.101:11165/SignUpTypeSelect.aspx)进行报名,并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汕头市体育局竞训科(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号,邮政编码:515031),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以寄出邮戳为准);
2、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下午到赛区报到,同时为运动员称体重。
八、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1、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2、裁判员自带裁判服装。
九、经费及其它:
1、各单位参赛经费自理;
2、比赛器材:护甲、头盔、护臂、护胫由各队自理(必须使用中国跆协指定器材)。
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篇5: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浙江宁波、宁波举重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0年6月20日-27日,浙江宁波体校
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直属体育院校。
五、竞赛级别和项目:
(一)女子:分两组,即19-20组岁和17-18岁组,分别进行44、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比赛。
(二)男子分两组,即19-20组和17-18组,分别进行48、52、56、62、69、77、85、94、94以上公斤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女子每单位最多可报16名运动员。运动员在8名以上(包含8名)的单位可报领队2人、教练员6人、医生3人;运动员在7名以下(包含7名)的单位可报领队2人、教练员4人、医生2人。
2、男子每单位最多可报18名运动员。运动员在8名以上(包含8名)的单位可报领队2人、教练员6人、医生3人;运动员在7名以下(包含7名)的单位可报领队2人、教练员4人、医生2人。
(二)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0年(即20岁)以后出生者,思想进步,具有正式学籍,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的学生。
2、参赛运动员当年文化课考试平均成绩必须及格。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
4、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严重者通报全国。
(三)各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人,自定3个重点级别可报各3人,一人只能参加一组。
(四)各单位可报男女各2名候补运动员,按照参赛级别递补。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举重协会审定的最新举重技术规则进行。
1、运动员如果第一次试举成功,第二次试举重量必须至少增加2公斤,第三次试举重量必须至少增加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数。
2、运动员要求更改试举重量必须在规定时间的前30秒内提出。在规定的每次试举时间一分钟或连续试举时间两分钟内也是如此。
3、为了消除操控的可能性,举重比赛的主办者不能在准备活动区为参赛队提供单独的休息室(译者注:休息室必须是公开的,不能有间隔)。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赛前必须接受骨龄测试,费用自理。凡骨龄超过(1.5岁)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允许参加测验,但不计名次,在赛区的一切费用自理,赛区成绩册须统一记载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名单。
八、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a)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局各项赛风赛纪要求,自觉遵守,加强管理。b)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参赛单位必须参加赛前的反兴奋剂大会。比赛期间,将按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一号令》对运动员和教 练员进行药物检查和管理。
c)参赛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测工作。前18名与创超纪录运动员必须自觉等候兴奋剂检测,比赛结束后不能离开比赛场地,待该级别抽查名单确定后,未被抽查的运动员可离开。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的运动员,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九、医疗与保险
(一)如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突发伤病(如脱臼等),教练员要配合队医或医生,按照正常RICE原则(即:停训、冰敷、抬高患肢制动)为运动员处理治疗。
(二)如运动员出现重大伤病(如骨折、肌腱断裂或颈椎损伤等)或传染病(如SARS等),各队官员和教练员不要让运动员随意搬动,并立刻向组委会汇报,及时配合医生进行诊断治疗。
(三)各参赛单位要于赛前在原单位为运动员办理保险,报到时将办理的保险证明(原单位省级体育局盖章)交组委会。比赛期间出现伤病事故由参赛单位处理,组委会协助。赛后一切由参赛单位负责。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名次:每个级别抓举、挺举、总成绩和个人总分均录取前8名。参赛运动员不足5名(包括5名)的只录取前3名。
(二)团体名次(两组分设):按各级别比赛中各项前6名得分之和(录取前六名的按7、5、3、2、1计分,录取前三名的按7、5、4计分)计算团体名次,如总分相等,以获得个人总分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给予奖励。
(三)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比赛评选最佳运动员和优秀运动员。
十一、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领队、医生等交纳包干经费400元。
(二)候补、测验运动员及编外教练、随队官员等交纳包干经费650元。
(三)伙食费、医疗费、旅费等自理。
(四)任何人必须食宿大会制定饭店,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须填写正式报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30天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举重部和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
2、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报到。提前报到者费用自理。所有参赛人员须于赛后第一天离会。
十三、技术代表:
技术代表人员和职责范围,按《举重竞赛技术代表工作办法》执行
十四、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裁判员选派办法:
十五、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举重部负责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篇6: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暨小学生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6月9、10、16、17日 佛山市体育馆
二、参加单位
(一)公开组:各区体校和各区学校。(二)小学组:各区小学。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男(女)子篮球。(二)小学组:男(女)子篮球。
四、运动员资格(一)资格认定
1、公开组: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参赛运动员户籍不属报名单位所属区的,报到时必须交验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确认的具有报名单位所在区正式学籍的学籍表复印件一份(学籍表必须具有该区统一编注的在校学生学籍号)。
2、小学组: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医保卡)原件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报名单位所在区在校在读学生,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交验加盖学校公章确认的具有该区正式学籍的学籍表复印件一份(学籍表必须具有该区统一编注的在校学生学籍号)。往届毕业生、寄读生以及报名前已在市体校及以上级别运动队集训(正式)队员均不得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领队、教练、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四)参加过国家、省、市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骨龄拍摄的运动员以公布骨龄结果为准,未拍骨龄的(包括已参加省骨龄拍摄但结果未公布)以有关有效证件年龄为准,如出现多个年龄,以最大年龄为准。
五、参赛办法(一)参加人数
1、公开组: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4名(在教练、领队会议上最终确定12名参赛运动员)。
2、小学组: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4名(在教练、领队会议上最终确定12名参赛运动员)。
(二)参赛年龄
1、公开组:必须是1994年1月1日(其中1994年不能多于4人)以后出生者
2、小学组:必须是1999年1月1日(其中在区体校集训、正式运动员不得多于4人)以后出生者
(三)运动员不能跨组别参赛,即报名参加小学组不能参加公开组(报名公开组不能参加小学组)。
(四)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不足2队不进行比赛并提前通知该队。报名少于10人的运动队,不能参赛。
(五)每区各组别男(女)可报3个队,参赛单位必须经各区文体旅游局推荐确定后方可报名参赛上,如各区报名不足3个队,可由主办单位进行调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比赛规则》。(二)比赛方法:根据参赛队数决定比赛赛制。
(三)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各节休息时间为2分钟、10分钟、2分钟,比赛可能安排一日两赛。
(四)特殊规定:每队分成A、B两组各6名队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和第三节前五钟、第三节后五钟的比赛,第一、二节上场队员不能重复,第三节前五钟、第三节后五钟上场队员也不能重复,第四节不做规定。如因受伤将由规定的组别中运动员进行替换,另外一组不能进行替换。
(五)比赛用球
1、公开组:男子用7号球,女子用6号球。
2、小学组:男(女)子均采用6号球。
(六)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医保卡)原件。
(七)服装:各队各备有深、浅颜色,前后号码(实心)清晰的比赛服两套,报名时注明颜色和号码。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公开组和小学组均录取前八名,如不足八队参赛,则如数录取
(二)获得前八名运动员、运动队分别奖励奖状、奖杯。
八、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和优秀体育辅导老师
(一)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二)比赛评选“优秀体育辅导老师”,小学组前三名和公开组除区体校以外的排名前三位的学校各评选1名老师。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比赛时间和地址将于2012年3月底前在报名网址:http://网页公告栏公布,请前往下载。各单位于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按网上要求填写)并加公章于赛前25天传真到市体育局训竞科(联系人:陈丹法,联系电话:28780926,传真:28780996),以到致电确认。
(二)报到:报到有关事宜将于赛前三天在比赛补充通知中说明,请前往报名网址:http://网页公告栏下载。
十、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各参赛单位务必准时参加,会上将进行资格验证,请带齐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医保卡)原件及按资格要求需提交的学籍表到会。未经资格验证的运动员不安排比赛。会议有关事宜将于赛前三天在比赛补充通知中说明,请前往报名网址:http://网页公告栏下载。
十一、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及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比赛经费
如需大会安排食宿的运动队,每人每天交食宿费70元,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中填上有关食宿信息(包括报到时间、食宿日期、食宿人数等),否则组委会视为无需安排食宿。
篇7: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7月在遂宁市蓬溪县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待定(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一)各市、州。
(二)有条件的俱乐部、武术学校及社会团体。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乙组:
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75公斤以上级,共八个级别。
(二)女子甲、乙组:
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0公斤以上级,共五个级别。
(三)男、女丙组:
36公斤级、40公斤级、44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共五个级别。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按照省体育局下发的《四川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有效注册的运动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包括脑
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各参赛队甲、乙组参赛组别不限,亦可只参加其中一个组别的比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四)参赛运动员人数、年龄、组别规定如下:
1、甲组:1996年1月1日以后至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子8人,女子5人。
2、乙组:1998年1月1日以后至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子8人,女子5人。
3、丙组:2000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子5人,女子5人。
(五)运动员须按实际年龄参加各组别的比赛,不准越组参赛。
(六)甲、乙组同一级别中每队分别限报1人(参加48公斤级比赛的运动员,体重不得低于:男子45公斤,女子40公斤)。
(七)丙组运动员在同一级别中每队分别限报1人(参加36公斤级比赛的运动员,体重不得低于33公斤)。
(八)以俱乐部、武术学校等社会团体名义参赛的单位必须是四川省武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和团体赛。
(三)采用单败淘汰赛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不含4人)。
(四)团体总分名次,采用名次换算分办法确定:各级别第一名
至第八名的名次分,分别是:9、7、6、5、4、3、2、1分;第三、四名并列第三名,各计5.5分;第五、六、七、八名并列第五名,各计2.5分。
(五)男、女丙组比赛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六)名次并列处理办法:按《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七)运动员比赛着装(短裤、背心)和护裆、护齿,必须符合规则规定,由各队自备。拳套、护头、护胸由承办单位准备。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各参赛队按甲、乙组男、女各10名运动员所获各级别名次换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甲、乙组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单项:甲、乙、丙组男、女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第三、四名并列,第五至八名并列)。
(三)男、女各级别参赛人数不足9人时,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人录取名次;不足3人参赛,不录取名次。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于5月10日开始,比赛前20天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若与本规程报名规定不符,不予编排(不再征求报名单位意见)。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裁判员于比赛前3天,各参赛队于比赛前2天分别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不予接待。
(三)各参赛队到赛区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
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本次比赛前15日内有效)。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运动员注册IC卡。
八、经费
各市、州代表队(限领队1人、教练员2人、1997年至1998年出生的运动员共13人)每人每天交食宿费80元。其他参赛人员费用自理。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竞赛监督和裁判员,由省运动技术学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选派,报省体育局备案。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及《规则》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规则》规定执行。
十、其它
(一)运动员必须每场赛前称量体重。
(二)运动员必须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范围处理,大会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三)各市、州输送到成都体院竞技体校的学生,凡按省体育局相关规定注册者,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四)严禁冒名顶替参赛,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个人和单位参
赛资格,禁止该单位参加四川省级各类武术活动两年。
(五)比赛结束后10天内,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和赛区工作总结(2份)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并同时将成绩册(3份)寄发给各市、州体育部门和各参赛队。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项目管理员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电子文档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篇8: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10月2-5日 地点:合肥市
二、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巢湖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
三、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6㎏、62㎏、69㎏、77㎏、85㎏、94㎏、105㎏、+105㎏ 男子乙组:44㎏、48㎏、52㎏、56㎏、62㎏、69㎏、77㎏、85㎏ 女子甲组:48㎏、53㎏、58㎏、63㎏、69㎏、75㎏、+75㎏ 女子乙组:40㎏、44㎏、48㎏、53㎏、58㎏、63㎏
四、运动员资格
(一)甲组运动员男子必须是1991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女子必须是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乙组运动员男子必须是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女子必须是1995年1月1日至于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二)按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并持有省体育局统一制作的运动员注册证。
(三)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举重比赛者。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人数:每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二)各参赛队运动员在10名或10名以下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各队参赛运动员在11名以上的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
(三)各单位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四)包干名额分配办法: 男子:铜陵、池州、六安各9名;宣城、阜阳、蚌埠、马鞍山、安庆各6名;其余单位各5名。
女子:铜陵、马鞍山、淮南各7名;宣城、六安、合肥、淮北、巢湖各5名;其余单位各3名。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局最新审定的举重竞赛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穿举重服出场,举重服大小必须符合国际举联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男子甲组+105㎏、乙组85㎏,女子甲组+75㎏、乙组63㎏报名不足2人的取消该级别比赛;其余各小项报名不足3人的取消该级别比赛(报名运动员可改项)。
(四)各单位在比赛前1天20:00时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报大会竞赛组,过时按弃权论。
(五)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确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时,须持大会医生证明报仲裁委员会同意。
(六)运动员抓举、挺举的第一次试举重量之和不得低于报名总成绩的20公斤(女子15公斤),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按13、11、10、9、8、7、6、5计分。参赛运动员只有8名或不足8名的,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二)对获得男、女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分别颁发锦旗。计分办法按照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组别比赛中获得的个人名次分之和计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技术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破(超)纪录奖励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加盖市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和县以上医务部门公章)于赛前20天寄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和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业余训练部。逾期报名按不参赛论。
2、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涂改。
3、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和级别。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不予接待。
2、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运动员健康证明及人身保险证明方可参赛。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其它
(一)各队编内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20元。
(二)超编运动员每人须交纳包干经费300元及每人每天伙食费20元,其余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500元,比赛结束后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
(四)比赛结束后两星期内,赛区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各10份(A4幅面)一并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和省重竞技中心业余训练部。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安徽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
篇9:2018年全区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宁波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加单位
各市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男、女双打。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14日至17日 地点:宁波市体育中心网球馆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 名,教练员2 名,各年龄段男、女运动员各5 名。
(二)年龄规定: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3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者。
(三)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至少是二代身份证含照片的取证单)。
七、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4个队以下(含4个队)进行单循环赛;4个队以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蛇形排列方法”分成A、B 二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A、B 组的第1、2 名,3、4 名分别进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各组1—8 名。单打、双打赛制视报名情况另定。
(二)团体赛由两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和双打。每个团体至少要有三人以上参加,两个单打必须由两名队员出场参赛,并只允许两名单打参赛者的其中一名兼双打。
(三)每次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三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后,于赛前十五分钟,比赛双方同时将该表递交赛会指定裁判员,经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一份同时交予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一律不准更改。
(四)比赛采用3 局2 胜制和分单元紧跟前场制;比赛采用11 分记分制。每局比分10:10 时,须有一方连续胜2 分为该局胜;14:14 时,加赛一分定胜负,获得该分的一方即为胜局方。
(五)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三队(人)或三队(人)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依次判定名次(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只剩两个队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1、该队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
2、该队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局数的百分比;
3、该队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分数的百分比;
4、抽签。
百分比的计算公式=胜数÷(胜数+负数)×100%
(六)确定种子:男、女团体赛和男、女单打均依据2010年省运会短式网球比赛团体名次和单打名次进行抽签。
(七)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短式网球竞赛规则。
(八)各组年龄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
(九)使用中国网球协会指定的短式网球器材和比赛用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和单打、双打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各项目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方法另定。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10 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以电子稿形式报寄省体育局训练竞赛处王振璋(邮箱:luesone@126.com)和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黄文婷(联系电话:83871735,邮箱:xiaoqiuzxbm@163.com),并将报名表原件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后,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小球系
黄文婷
邮编311231。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由赛区通知)。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30 天内,一人一份),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三)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四)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 元。比 3 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九、仲裁和裁判员
另行通知。
十、经费
竞赛费用按2011年浙江青少年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自缴伙食费每人每天15元。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省体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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