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键词: 遵义市 转发 教育局 食堂

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用8篇)

篇1: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

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具有食堂的中小学按文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于10月22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业务科。

附件: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赤水市教育科学技术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遵义市教育局文件

遵教法[2011]3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市)教科局和教育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处,市直属学校:

10月13日红花岗区东风小学“问题蔬菜”事件的发生,暴

露出我市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管理,注重师生饮食安全和饭菜质量,落实好省、市领导重要批示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立即开展学校食堂安全隐患大排查

1.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园)要

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稳定是重大民生、稳定压倒一切的认识。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的监管,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紧急行动起来,开展食堂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在9月校

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全面排查,主要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要抓好食品的进货渠道、加工流程、储藏保管、质量卫生监测等抓好每一个环节。对目前还在承包期内的学校食堂,学校要加强监管,明确专人抓好食品来源渠道、食品原材进入校门初检、复检、索证索票、台帐管理、留样管理等多个环节的监管,要将食品安全检查关口前移,做到层层把关,不留死角。搞好食堂卫生管理,注意饮食安全,避免造成食物二次污染。

3.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物价等

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学校食堂管理的有效途径

1.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收回承包出去的学生食堂。要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探索抓好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饭菜质量,确保饮食安全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对做得好的学校食堂要树立典型,组织交流学习,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简报等形式加大正面宣传,推广经验。

2.学校举办食堂要拓宽思路,从价格、质量、产地安全等

方面着手,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学校食堂实行“零利润”经营。要增强食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对学校食堂安全、卫生、质量、价格等状况进行全程监督,要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制。

3.学校要以关爱学生成长为目的,以为学生服务为中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4.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

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在10月25

日下午4点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情况、好的经验、典型书面报告教育局法安科(fgkzy@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 学校食品安全通知抄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安稳处、霍健康厅长、李涛副书记、李小建副厅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张黔副市长、杨升平副秘书长

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印2011年10月18日共印30份

篇2: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乡镇中心完小、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及私立学校:

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2011]55号)转发给你们。并请各校将本校自查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排名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统计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见附件)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于2011年11月29日前上报洪欢平处(hhp0815@163.com),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将在2011年11月29至30日对各地自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2011]55号)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学校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 转发 通知

武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篇3: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将于近日举行抗战70周年纪念活动, 中秋、国庆等节日也即将临近, 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办医〔2015〕32号) 要求, 现就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统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常见多发病防控工作。对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 要重点抓好免疫等关键措施的落实, 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根据免疫抗体监测结果, 及时组织对新补栏、漏免及抗体不达标的畜禽进行补免或加强免疫;切实加强监测预警, 全面掌握疫病信息、科学研判疫情态势, 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要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 及时发现并消除疫情隐患。要加大《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实施力度, 重点针对活禽市场等高风险环节强化监测工作, 抓好养殖防疫管理和活禽调运监管, 严防病原传播扩散;推进实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 切实加强活羊调运监管, 严防疫情死灰复燃;紧密跟踪境外动物疫情, 严防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要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应急补助项目, 全面加强包虫病、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在深入开展免疫、监测、扑杀等综合防控措施的同时, 做好防疫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健全完善监督执法痕迹化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 严格检疫监管, 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 严肃处理只收费不检疫、“隔山开证”、手工出据检疫证明等违规行为, 严厉查处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行为。要突出“源头”管理, 及时全面掌握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进一步加强养殖场 (户) 日常监管, 督导其健全完善防疫记录和养殖档案, 严格执行免疫、消毒等防疫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意见及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推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督巡查, 杜绝抛弃病死畜禽事件发生;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 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要强化动物诊疗行业监管, 加大动物诊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 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动物诊疗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 严格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 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组织机构、人员管理、文件控制、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管理;严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与监管, 认真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保藏安保工作措施, 严防发生病原微生物失窃、泄漏等事件。在前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中心组织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菌 (毒) 种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 进一步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巡查制度,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持续跟踪检查, 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对违规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未经审批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违规违法行为, 要坚决查处, 从重处罚。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川农业〔2015〕278号) 和《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 (农办医〔2015〕18号) , 扎实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屠宰检疫检验, 强化屠宰质量安全过程监管,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保障出厂 (场) 肉品质量安全。要严格屠宰行业准入管理, 加紧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确保年底前完成审核清理任务。要加强畜禽屠宰企业的涉氨制冷设备设施、分割间、产品整理间、包装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 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认真做好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 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屠宰统计信息填报工作, 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五进一步加强兽药使用监管

要以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为重点, 采取多种形式, 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 强化兽药使用者第一责任。要重点加强对畜禽养殖场 (户) 、动物诊疗机构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 督导兽药生产使用单位严格制定各项安全制度, 同时做好兽药特别是精神麻醉类药品和兽用生物制品的储存和保管工作;督促养殖场 (户) 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处方药管理制度等。认真开展兽药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检查养殖用药是否规范、有无人药兽用现象、有无违规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家规定的其它禁用药品现象等, 一旦发现违规使用国家禁用抗菌药、直接使用兽用抗菌药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不填写兽药使用记录、未凭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按照农业部从重处罚公告坚决予以严惩。

同时, 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节假日期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规定, 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 充实应急储备物资, 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安全维稳工作。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严格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2015年8月27日前, 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兽医实验室、兽药生产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单位相关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省厅将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篇4: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云南省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8~2009年)》和《云南省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08~2010年)》(云发〔2008〕13号)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云南省新一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巩固和扩大三年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有效地遏制毒品和艾滋病的蔓延,构筑教育系统的坚固防线,现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和学校认真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生教育”,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符合实际、分层分类指导原则和规范性原则,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坚持活动载体的创新,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提高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我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云南省在过去一轮的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教育系统在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战线上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云南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帮助青少年掌握预防艾滋病、预防毒品的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也是党和国家赋予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使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精心部署,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交流与合作,确保该项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创新地开展,在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中发挥教育的先导作用。

(二)增加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并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各州市教育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艾办、禁毒办对学校禁毒防艾工作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协调保证学校禁毒防艾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扩大宣传面,争取社会各界和多种渠道的支持,更为有效地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三)人员保障到位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

2.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3.各基地和示范学校要有相对固定的骨干教师。

4.各基地要有专人负责基地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课程建设

1.课程设置

继续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体〔2008〕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实施。

2.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紧紧围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结合“三生教育”内容,穿插生命意义内容、参与式教学活动、相关生活技能教育、教学技能训练。随着每年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形势的发展,教学内容要随之更新。

3.课程教学方法及手段

在各级各类学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中可采用讲授法、同伴教育法、参与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小组讨论法、实践教学法、微格教学法等。在教学手段上,应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制作教学课件,充分利用教学媒体(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CAI课件等),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功能,增强教学的高效性。

在充分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过程中,要全面把握课程目标,在讲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整体意识、态度、价值观及基本技能,最终达到抵御毒品和预防艾滋病的综合能力;在预防艾滋病教学中,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授课和活动组织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的行动;拓展教学空间,加强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密切联系,预防知识教育与当地实际相结合

4.教材建设

(1)继续以基地为依托,做好教材建设工作,在教学实践中检验并改进现有教材。

(2)继续做好精品教程、教学课件以及活动包的开发。

(3)前期开发的《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师指导丛书》高师院校本、普通院校本、中学本、小学本已付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下一步需做好丛书的征订工作。

5.队伍建设

(1)各学校要有稳定的师资队伍,要加大师资队伍的培养力度,选拔培养骨干教师,积极参与省级培训和外出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校内和校际间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增强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2)各学校要提供一定的科研课题、经费,带动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效果

(二)加强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建设

1.对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的要求和目标任务继续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禁毒防艾基地建设的通知》(云教体〔2006〕8号)文件执行

2.根据新一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各基地和示范学校要站在全省的高度,加强领导和统筹,研究工作,开拓思路,进一步加强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发挥基地和示范学校在全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3.加大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投入,增强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实力。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评估,规范各基地和示范学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

4.积极开展基地和示范学校与省外、国外的交流活动,加强基地和示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争取做到一般教师骨干化,骨干教师专家化,基地和示范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课程精品化,增强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力量。

(三)加大师资培训力度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08~2010年,全省将培训4 000名教师宣传骨干。云南省教育厅将依托各个基地和示范学校和云南省高校禁毒防艾教育信息网,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活动

1.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省级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2.加强州市级培训者的培训(TOT),为州市培养骨干力量,多级联动,尽可能多的培训骨干教师。

3.积极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学生宣传志愿者和教育志愿者的培训。

4.建立和完善云南省高校大学生禁毒防艾教师资格认证实训项目,以通过项目实施充实云南省中小学禁毒防艾教师队伍,实现禁毒防艾的可持续发展。

(四)丰富和规范禁毒防艾主题系列活动

总结以往开展禁毒防艾主题系列活动的经验得失,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继续围绕“5·25”、“6·26”、“12·1”进一步开展2009年云南省禁毒防艾主题系列活动。深化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影响,发挥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扩大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的宣传覆盖面。

(五)完善“云南省高校禁毒防艾教育信息网”网站建设

1.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扩大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开展远程教育,及时提供全面、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多样化的教学形式,为全省各学校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扩大禁毒防艾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通过将网站信息发布作为年终评估的参考指标等方式自上而下加大对各高校信息更新的要求;开展相关活动,如优秀新闻评选等,丰富网站信息内容,继续做好完善网站功能的工作,完善网站留言板等常用功能。

3.开发网络视频平台,力求提供最为直接的信息资源,不断加强教学板块设计、开发网上相关教育测评系统。

(六)深化科研工作

1.争取各级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多种渠道的经费支持,鼓励以基地、学校为单位或单位间的团队合作,深入开展视角、多领域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理论研究。

2.鼓励支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骨干教师积极申请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提升理论水平,增强教学综合能力。

3.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经费,提供禁毒和预防艾滋病项目,鼓励骨干教师申报研究。

(七)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1.加强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和教育学生志愿者培训,与红十字会、疾控中心、禁毒局、防艾局等部门合作,开展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增加社会覆盖面。

2.把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融为一体,依托云南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学科研示范培训基地,继续健康教育展览馆的后续建设工作,立足学校,面向社会,全面展示我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3.对我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中的典型问题加以提炼和研究,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行理论提升并提出解决的办法,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4.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加强我省禁毒和预防艾滋病骨干师资的培养力度,加强教学研究理论研究工作,提升我省学校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科研、培训水平,凝练经验,辐射社会。

四、落实责任,加大工作检查力度

(一)各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并上报相关的管理文件,加强本地学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督导,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对本地学校的督导和检查。

(二)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基地、各高校的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并将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内容,建立奖惩机制。

篇5: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确保 师生生命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学区、直属小学、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紧急通知》(甘教明电〔2011〕71号)转发给你们,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学校校车运营安全、学生乘车安全、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学校设施安全、学校活动安全、学校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整改。特别是要对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整改,坚决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并将自查、整改结果于11月23日前报县教育教育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校车管理

安全

通知

抄送:柳部长、贺县长,本局各领导,各股室(中心)。永靖县教育局 2011年11月18日印发

篇6: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5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

冬季已经来临,取暖、消防、交通等不安全隐患增多,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中小学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冬季风大物燥,是火灾高发季节,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下大力气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重点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宿舍的用电线路、违章用电、灭火设备、应急灯、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和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二、加强预警,切实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乘坐超载校车及其它无证“黑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预警工作,落实应对措施(遇到大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可以推迟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和提前放学,必要时经主管教育行政

部门批准可以临时停课),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

校车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乘坐校车学生的组织管理,健全校车管理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学校要向车主明确要求校车必须配备乘务人员,并由乘务人员全程负责学生乘车安全。在每天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要责成专门人员认真清点乘坐校车学生人数,有序组织学生乘降车。在学生乘坐校车时,若发现校车车况差、无乘务人员或超载时,学校有权求学生拒绝乘车,同时要向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三、突出重点,抓好食品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督促辖区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原材料索证、登记和留样制度,严防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教育和管理,规范加工的操作程序,强化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由企业供餐的学校,必须在卫生部门许可的企业中择优选择,并与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卫生。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流行性疾病上报制度,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有效预防冬季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防触电、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内容的冬季安全教育,要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预案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进行消防、防震、防踩踏演练,让学生熟悉疏散路线,掌握基本自防自救技能,提高应急情况下的逃生避险能力。

五、严格防范,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各中小学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放学(特别是晚自习放学时)、课间操上下楼梯时的疏导,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校园踩踏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学校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校园验证登记报告制度,严把学校“入口”关,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燃煤采暖的学校要加强对校内燃煤取暖宿舍的隐患排查,在教室、宿舍等室内安装的燃煤取暖设施要以确保通风和安全为前提,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同时要坚持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

被鉴定为D级校舍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六、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凡因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管理有漏洞、报告不及时、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

安全责任事故,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接到本通知后,立即部署落实各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11月29日之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体卫处(联系人:祝全和,联系电话:84649442)。

大连市教育

篇7: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县教[2012] 59号

关于转发《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乡镇中心校、县属各学校:

现把《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教安〔2012〕209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安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切实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教安〔2012〕209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直(民办)各学校:

近期,山东湖南黑龙江先后发生几起中小学溺水事故,造成16名学生死亡,教育部专门发出通报,省教育厅下发了紧急通知,对做好夏季包括暑假期间的中小学安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要求。6月15日,市二中高三已毕业学生一行12人自行结伴到林州游玩,其中1

人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市教育局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杜绝麻痹思想。目前本学期即将结束并正值炎热高温季节,学生安全意识容易淡化且户外活动增多,各类校外安全事故特别是学生溺水、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二、重点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

因溺水导致的学生死亡人数处于各类安全事故的前列,预防中小学溺水是做好夏季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1.立即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对进一步做好防止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召开会议要覆盖到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都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

2.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暑假放假之前,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同伴溺水要及时求助,不要贸然下水施救。

3.组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一封信》,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等情况,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假期间、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立即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立即部署开展检查,要细化检查

内容,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整改隐患。要积极主动的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提前部署,加强防范,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强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

1.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特别是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务必做到:不乘坐校车标识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农用车及无证无牌的车辆。

2.深入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校车安全排查,对属地所有的校车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认真做好基础数据信息上报工作。凡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3.认真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履行教育部门的职责,预防各类校车事故的发生。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必须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四、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重视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存在使用非校车(即无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或幼儿及其它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停办。对非法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在审批及办理年检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对于存在使用非校车车辆接送学生、幼儿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办理审批和年检。

五、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学生集体外出、社会实践、夏令营等集体活动必须报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坚决杜绝假期集体补课现象,一旦因学校违规集体补课导致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责任。要认真安排好假期的值班护校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到人。要认真落实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做到信息通畅。对于因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或因不及时上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安全暑期管理 通知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6月18日印发

安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2年6月19日印发

篇8:转发遵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武政教【2010】综172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安组办〔2010〕30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岩市教综〔2010〕294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武平县教育

2010年8月23日

主题词:教育 设备 安全 转发 通知

抄送:委局领导、有关股室,存档。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闽政办【2010】20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设备和基础设施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事关我省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工作主线,以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工作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监察,提高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五年内基本构建适应我省实际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支持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到2015年,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0.4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人以下。

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依法组织生产或使用。要

保证必要的投入,满足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需要;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增强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监察。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政府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范畴,积极协助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本行业、本领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条例》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积极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地方立法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根据区域性、阶段性的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和技术指导专家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

(一)实行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各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资源,健全组织网络;建设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公共平台,相关部门通过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和组织网络实现动态监管。

(二)建立促进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特种设备潜在的危险程度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对特种设备实行分类分级监管,突出监督监察重点,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时效性。要适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示范建设等活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持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三)发挥检验技术机构作用。政府设立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要坚持公益型服务性质,为安全监察服务,为安全发展服务。要加大对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兴检战略。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改革,规范检验市场,引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状况;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特种设备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五、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水平

(一)增强特种设备技术创新能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鼓励科研机构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增强从业人员技术能力;进一步优化我省特种设备制造业的发展环境,促进特种设备产业发展。

(二)加强闽台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技术合作交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先行先试,开展闽台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技术方面的讲学、互访、学术研讨、互派专家学者等交流活动,探索建立双方在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检验结论等方面的互认机制。

(三)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水平。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审查、能效测试和等级评定,限制和淘汰能效超标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节能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职,共同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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